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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租房线上全流程操作指南(单位+企业)

厦门公租房线上全流程操作指南包括:公告信息、在线申请、在线摇号、在线选房、在线备案、线下签订合同、租后服务。

2023-12-11,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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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租房线上全流程操作指南单位/企业

1、公告信息

在线查看批次配租公告,查看批次承租要求,留意申请时间。

2、在线申请

单位若符合批次承租要求的,可在批次申请时间段内登录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平台进行在线承租申请

申请提交后系统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短信+邮件通知单位联系人。

3、在线摇号

申请审核通过的单位,在通知的摇号时间段内登录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平台进行在线摇号

单位的选房时间将在批次摇号结束后短信+邮件通知单位联系人。

4、在线选房

单位在通知的选房时间段内登录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平台进行在线选房

单位需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选房,超时将无法提交选房结果。

超时未完成选房的单位,仅有一次轮候补选机会,补选时间将短信+邮件通知单位联系人。

5、在线备案

已完成选房的单位,可登录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平台进行入住人员备案

备案申请提交后系统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短信+邮件通知单位联系人。

6、线下签订合同

备案通过的单位,前往配租单位现场签订纸质租赁合同。

7、租后服务

单位的每季度账单将邮件通知到单位联系人,单位线下完成对公转账后需登录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平台发起转账通知,以便配租单位及时核对到账并核销账单。

备案通过的单位,前往配租单位现场签订纸质租赁合同承租资源需要变更入住人时,登录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平台发起备案变更申请,系统审核通过后即可前往属地物业进行变更办理单位需退租资源时,登录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平台发起合同减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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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指南(时间+条件+流程)

2024-04-02,全文共 30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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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流程

特别注意:“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启动后,请符合申请条件的青年群体抓紧到系统上填报信息进行申请。保障资格申请是后续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基础,非常重要。

申请时间:“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于2021年12月10日8时启动

系统全年7*24小时不间断受理资格申请,全程线上填报,轻松实现指尖办理。各区、管委会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资格审核、公示。

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 :

(一)申请对象包含以下两类:

1.通过普通高考或统招专升本方式取得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生。

其中来厦就业的,首次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且劳动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

其中来厦创业的,首次在厦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

上述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时间,指申请人本科(含)以上最高学历实际毕业后,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的最早时间。

2.由各区(管委会)根据各自产业发展需要,经各区(管委会)认定后纳入保障范围的技术骨干人才。

(二)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年龄应在30周岁(含)以下,即应在30周岁生日当天(含)之前,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出生时间可放宽至1991年1月1日之后,但应满足首次在厦就业(创业)时,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2.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在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的医社保缴交次数取申请时前六个月、实际毕业后的缴交次数。

3.本人及配偶在本市住房情况符合以下两点要求:(1)本人及父母名下均无住房;或本人名下无住房,父母仅有1套住房;或本人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2)申请对象已婚的,配偶名下无住房或者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已在厦门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的(申领后又全额退还的除外)。

3.在厦取得优惠住房实物保障或正享受过渡性住房保障的。

4.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即,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超过首次在厦就业(或创业)一年的},其中2023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之后。

申请入口一: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申请步骤:点击菜单栏“综合服务”--“新就业大学生租赁住房保障”

申请入口二:i厦门APP

申请步骤:打开“i厦门”APP,点击“服务”--“住房保障”--“5折租房”

资格申请流程及材料 :

(一)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后,登录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申请:

1.申请本人、配偶、父母各自户口本的户主页及个人页。

如申请人及亲属不在同一户口本,无法明确完整说明亲属关系;或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父母信息的,应按平台提示提供相关材料。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认证证书。

3.劳动合同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就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其中,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指劳动关系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劳动合同签订甲方为在厦门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劳动合同与非本市的总公司(总部)签订,但实际在厦门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工作的,申请时,应在平台填写在厦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信息,并提供总公司、在厦分公司(分支机构)共同盖章确认的在厦实际工作地证明。

劳动合同期限,指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1)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含);(2)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但能提供多份连续且合计劳动期限满1年(含)劳动合同的。

4.自主创业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创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在厦办理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以及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

5.实际工作地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交能充分体现个人实际工作地的材料:体现在劳动合同中的,应在合同正文中将“实际工作地”“工作区域”等体现工作范围的表述详细到区一级行政范围(如,厦门市思明区);提供实际工作地证明的,应按范本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效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申请查询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可于 5 个工作日后登陆平台查询审核意见。

(三)异议申请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资格申请”模块或联系受理部门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 5 个工作日后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四)公示审核意见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视为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成为本优惠政策保障对象。

其他说明

(一)为便于申请人快速了解本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平台设置“自我评估”模块,申请人可在正式填写申请信息之前,通过该模块进行资格自我评估。资格自我评估不作为申请的前置条件,评估结果不影响保障资格申请。

(二)申请人应如实、完整提供有效信息。申请人为申请信息的第一负责人,应对是否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所承租房源是否属于优惠住房实物保障、过渡性住房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公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等重点信息进行核实、确定。

受理部门保留复审、复查、倒查、抽查等随时核查的权力,一经查实申请人未如实、完整、有效提供申请信息,可随时要求申请人退回已取得的保障,直至取消保障资格。

(三)“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6个月。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重新提交资格申请,且相关时间要求以重新提交申请之日为准:被审核拒绝,未在15个自然日发起异议申请的;未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保障);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失败、重新提交批次申请时间超过有效期;参与首次保障的批次申请前,工作、婚姻、住房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的。

(四)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方可申请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二(实物配租)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三(租金补贴)

厦门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政策咨询电话

重要提醒: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后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将无法申请政策福利。

注:2022年3月31日(含)前申请“5年内5折租房”政策资格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

举个栗子:

小张今年23岁,本科毕业,厦门无房,于2021年1月1日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交医社保。原本,他要在2021年12月31日(含)前进行保障资格申请,才能申领租金补贴。但因条件放宽,他只要在2022年3月31日(含)前进行保障资格申请,就能申领接下来的租金补贴。

但如果小张在2022年4月1日才进行保障资格申请,他将无法通过审核,也就失去了申领租金补贴的机会。所以,大家还是要注意抓紧时间进行资格申请,以免影响后续福利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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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中考报名信息确认操作流程指南

2024-03-06,全文共 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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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考报名信息确认操作流程指南

一、考生监护人注册厦门i教育账号并绑定考生(若已完成,可直接下拉查看后续内容)

二、进入“中考报名”界面,进行考生端信息确认

01、在报名首页,点击“中考报名”链接,进入报名登录,如下图:

02、进入报名登录页面,在“个人账号”选项中,录入手机号码和密码,并点击“完成验证”按钮完成登录行为验证。验证成功后,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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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登录后,需要在有效的报名确认时间内完成报名信息确认,不同的时间段进入,会有不同的提示,如下图:

04、若在有效确认时间内登录,系统会判断当前用户是否为已进行中考报名的用户,如果当前用户是考生监护人,但未认证i教育的家长身份,会提示需要在i教育平台完成身份认证后,切换为孩子身份重新进入,如下图:

05、若当前用户在有效确认时间内登录且身份判断通过,属于已报名考生身份,将出现如下界面,显示考生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报名点等。点击“查看报名信息”按钮打开学生报名信息查看页面,如下图:

06、所有考生进行确认前,均须阅读《中考报名须知》(默认30秒倒计时),阅读完成后勾选下方“我已阅读并知悉中考报名相关注意事项”后,可点击“下一步”,如下图(文字内容以实际页面展示为准):

07、当前查看的考生报名信息若有需要修改的,请联系班主任修改(社会考生请联系社会报名点)。如下图:

08、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请点击“提交确认”按钮,如下图:

09、考生提交确认信息需要使用监护人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验证,在弹出的提示框中,点击“确定”,系统将弹出输入短信验证码的验证界面,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系统将向与当前考生用户绑定的监护人手机号码发送一条验证码短信。

需要注意的是,报名信息中的监护人手机号不能为空,否则将无法发送短信验证码。如下图:

10、如果当前登录的考生用户的报名信息中未填写监护人电话,则无法确认报名信息,点击“提交确认”时会跳出提示。(请联系班主任完善报名信息)如下图:

11、收到手机验证码短信后,将验证码输入“短信验证码”栏,点击“提交确认按钮”,完成考生报名信息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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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端报名信息确认后,页面下方会有当前状态的提示。报名点管理员也可从管理后台看到当前考生的状态从“未确认”变为“已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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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健康证办理流程指南(流程+材料+地点)

2024-02-29,全文共 1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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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健康证办理流程指南

一、办理范围

(一)法定需办理人员(省93号文规定):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和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人员

(二)自愿申请办理人员:因其他原因要求办理健康证的人员

二、办理医疗机构

(一)定点医疗机构:仅为法定需办理人员免费办理

(二)非定点医疗机构:为自愿申请办理人员收费办理

三、办理流程

(一)法定需办理人员:

1、准备证明材料(市354号文规定):

(1)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字盖手印)

(2)用工证明或拟录用证明(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就业协议等)(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字盖手印)

(3)个人身份证件

2、预约医疗机构

根据医院要求,通过拨打96166、医院预约电话、公众号“美丽厦门智慧健康”、医院公众号或到现场进行预约。集体预约请拨打附件1中各医疗机构的咨询电话。根据我市354号文要求,从业人员仅能在用工单位所在区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支持跨区体检。

3、体检

携带材料按预约时间前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医疗机构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进行登记体检,材料不齐的需补充材料重新预约,材料无法证明为法定需办理的人员的,定点医院不予体检。

4、出证

我市已全面推行电子健康证,体检完成5个工作日后,办证人员可在电脑或手机上查询电子健康证信息,如无法查询,请联系办证医疗机构。

特别提醒:定点医疗机构支持法定需办理人员集体预约办理,企业可以与辖区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团体办理合约,企业仅需在签订合约时提供营业执照、员工花名册等材料,之后在花名册内的员工即可凭个人身份证件去签约机构体检,无需再次提供材料。

(二)自愿申请办理人员

1、预约医疗机构

根据医院要求,通过拨打96166、医院预约电话、公众号“美丽厦门智慧健康”、医院公众号或到现场进行预约,部分医疗机构也可不预约直接前往。

2、体检

按预约时间前往医疗机构缴费进行体检,具体收费标准由医院按物价局规定自行决定。

3、出证

我市已全面推行电子健康证,体检完成5个工作日后,办证人员可在电脑或手机上查询电子健康证信息,如无法查询,请联系办证医疗机构。

四、注意事项

(一)各区定点医疗机构仅为各自辖区内的法定需办理人员进行免费办理,办理时需按要求提供材料,不支持跨区办理和收费办理。符合免费办理健康证的从业人员每年只可享受一次免费办理健康证。

(二)非定点医疗机构可以跨区办理,无需提供身份证明外的其他材料,但需按医疗机构收费标准进行缴费。

(三)非法定需办理人员若因监管部门要求办理的,需监管部门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件依据,若无,定点医疗机构不予免费办理。若监管部门仍认为此类人员需办理,请书面向市卫健部门提出申请。

(四)法定需办理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免费体检中因部分项目不合格未取得健康证的,在60日内可免费在原体检机构进行不合格项目复查,复查合格准予发证。超过60日未合格者,需自行前往非定点医疗机构缴费进行全部项目的重新体检,体检合格准予发证。

(五)孕妇人群申请办理健康证,需在体检登记时提供怀孕证明(医院诊断报告等),可不进行X光检查,其他项目合格,准予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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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领取指南(时间+方式+流程)

2023-12-22,全文共 1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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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2年度普惠性稳岗返还资金的公告

厦门市人社局公布了符合条件的企业公示名单,符合条件的企业免申请、免提交材料,只需通过厦门市人社局官网进行网上确认,返还资金即可一次性发至企业账户。

返还对象

2022年1月至12月连续参加失业保险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年度参保人数平均值30人(含)以下的中小微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领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返还标准

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

返还方式

符合条件企业免申请、免提交材料,只需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填写收款单位账户信息,返还资金将一次性发至账户。

账号确认时间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确认方式

自名单公示发布当日起,企业可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依次点击网上办事-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单位办事-社会保险-普惠性稳岗返还页面确认信息或携带相关材料到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确认。

网址:https://app.hrss.xm.gov.cn/xmggfw

返还资金适用范围

企业收到稳岗返还资金后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相关支出。

有关事项

❶ 2023年12月31日前未确认账号信息的,视为企业自动放弃该笔资金,不再受理资金发放。

❷ 对返还名单有疑问的,可在2023年12月31日前到参保归属地经办机构提交申诉材料。公示名单查询: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xm.gov.cn)—政务公开—网上公示—稳岗返还公示—普惠性稳岗返还公示。

❸ 经确认账号仍发放不成功的企业,收到短信通知后须在2024年1月31日前修正账户信息,逾期不修正或修正不成功的视为放弃。

咨询电话

0592-12333

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地址

市社保中心

地址: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厅

思明区社保中心

地址:思明区前埔东路20-1号思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湖里区社保中心

地址: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

集美区社保中心

地址:集美区诚毅大街2号之1集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海沧区社保中心

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海沧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同安区社保中心

地址:同安区银湖路8号同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厅

翔安区社保中心

地址: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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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2023第十三批市级公租房申请指南(入口+时间+流程)

2023-12-06,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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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级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第十二批租赁方案

申请+时间: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3日

申请入口点击进入

第①步 登录公租房管理平台,注册获取单位账号(一个单位仅可申请一个账号),如已注册过账 号,可直接进入到第二步;*请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②步 注册审核通过后,点击首页“在线申请”,点击右上角“新增申请”(如未到申请时间,该界面不会跳出),选 择申请批次“2023年第十二批”,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第③步 填写申请职工信息(含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在每个职工对应的信息栏最右侧“编辑”处上传个 人社保证明材料,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份申请表,打印后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提交等待审核;

第④步 如仍不明白如何操作,可在公租房管理平台导航栏选择“帮助中心”,“文件下载”中下载《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 管理平台使用手册(客户端).pdf》,即可查看具体操作说明。

推荐阅读:厦门第十三批市级公租房配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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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厦门第十二批市级公租房申请指南(入口+时间+流程)

2023-12-06,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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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级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第十二批租赁方案

申请+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2日

申请入口点击进入

第①步 登录公租房管理平台,注册获取单位账号(一个单位仅可申请一个账号),如已注册过账

号,可直接进入到第二步;*请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②步 注册审核通过后,点击首页“在线申请”,点击右上角“新增申请”(如未到申请时间,该界面不会跳出),选

择申请批次“2023年第十二批”,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第③步 填写申请职工信息(含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在每个职工对应的信息栏最右侧“编辑”处上传个

人社保证明材料,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份申请表,打印后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提交等待审核;

第④步 如仍不明白如何操作,可在公租房管理平台导航栏选择“帮助中心”,“文件下载”中下载《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

管理平台使用手册(客户端).pdf》,即可查看具体操作说明。

推荐阅读:厦门市级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第十二批租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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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企业学徒制补贴申领指南(条件+流程)

2023-11-10,全文共 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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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企业学徒补贴申领指南

申领对象

在厦门市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企业(主营业务非教育培训服务)均可参加。

学徒应为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技能岗位新招用、转岗人员,或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从业人员,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学徒的劳动合同期限应长于学徒制培训期限),并在人社部门指导下,经合作院校和评价机构,审核确定符合技能评价条件的人员。

课程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含通用素质课程、专业基础课程、操作技能课程等。

专业培养学制1年,总学时不低于260学时/年(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操作技能课程学时原则上不少于总学时的60%。

补贴类别

确定为“年度培训任务目录”的企业,可提出补贴标准的50%预拨款申请。

对培养期满、满足考核条件的学员,企业、学校统一组织学员参加各门课程的结业(毕业)考核,成绩合格者取得结业(毕业)证书,并通过评价认定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以下标准统一发放补贴至企业:

● 五级(初级工)4000元/人;

● 四级(中级工)5000元/人;

● 三级(高级工)6000元/人。

如何申请参与

在“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单位办事/技能培训/技能厦门公共服务/新型学徒制”(https://app.hrss.xm.gov.cn/xmggfw/index)上进行申请,完善企业信息,上传《办事指南》(平台上可下载)要求的资料。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厦门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老师、蒋老师

●联系电话:0592-506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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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学生医保缴费指南(学校端操作流程)

2023-10-13,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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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学生医保缴费指南(学校操作流程)

01进入操作页面

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选择“社保业务”,进入“城乡医保”,找到“在校生花名册管理”模块。

02进行在校生学籍信息批量上传

点击“在校生学籍信息批量上传”,点击“下载模板”,按照范例说明填写花名册,点击“选择文件”上传填好的花名册,之后会看到“上传成功”的提示。

03查看在校生学籍信息上传情况

点击“查看已上传文件处理情况”,可以进行在校生学籍信息批量登记文件处理情况查询。点击“受理明细下载”,可以查看学籍信息上传成功的名单;点击“不予受理明细下载”,可以查看学籍信息上传失败的原因,便于及时修改。

点击“学籍信息上传处理明细”,录入姓名或其他信息,则可以查询单个学生的学籍信息上传情况。

04进行批量参保

点击“待参保学生批量参保登记”,点击“查询”,核对待参保学生名单,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批量参保。

当名单中有个别学生暂不参保时,点击右侧的“变更当前状态”,点击“确定”,可将该学生的状态调整为“暂不参保”。

05查看批量参保受理结果

点击“查看批量受理结果”,可以看到在校生批量参保的处理情况。

点击“查看花名册”,可以查看和导出待参保学生花名册。

点击“查看受理明细”,可以查看和导出学生参保成功或失败的情况;筛选“受理失败”的数据,在“处理意见”栏次可以查看参保失败的原因,便于及时处理。

温馨提示

通过“在校学生参保信息查询”,可以查询和导出所有在校学生的具体参保情况。录入姓名或身份证号,点击“查询”,可以查看单个学生的参保情况;点击“明细”,将会展示该学生的参保信息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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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电子社工证下载指南(附操作流程)

2023-09-25,全文共 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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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电子社工证下载操作流程

①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首页,点击“证书查验”。

②跳转至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页面,点击“证书下载”。

③进入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密码、图形验证码登录。

④阅读服务须知,点击“同意”,进入证书下载页面。点击“证书信息”,可查看证书对应的信息。信息如有疑问,请联系证书发放机构。信息无误,则点击“下载”。

⑤弹出电子证书加注、下载页面,点击“申请证书加注”。

⑥加载证书加注信息,选择使用场景、加注有效期,点击“提交加注申请”。

⑦证书加注完成后,可点击“查看”或“下载”,进行电子证书查看、下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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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回湖里区升初中网上微信预约登记操作指南

2024-05-10,全文共 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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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初中网上预约登记操作指南微信端)

第一步:关注“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并注册账号

微信关注“厦门i教育”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i教育]栏目进入登录页面,点击右上角“去登录”按钮进入填写已注册的账号、密码、点击完成验证(完成图形验证)后,点击登录按钮登录。(注:未注册厦门i教育账号的需先进行注册;若有注册过i厦门账号,也可用i厦门账号登录。)

第二步:进入回湖里区升初中系统

进入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在[热门应用]-[入学一件事]板块点击进入,找到“初中一年级”板块,点击“回户籍地升初中”进入,点击“我要报名”,再选择“湖里区”。注意选择正确的区填报。

第三步:信息填写

1.进入回湖里区升学申请信息填写界面,可以看到“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港澳适龄儿童”“台湾适龄儿童”“华侨、外籍适龄儿童”四类户籍类型。选择对应的户籍类型进入并填写相关信息。

2.内容填写。主要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受教育情况、监护人信息、两一致情况、房产信息、申请理由。

3.如果申请回户籍地的学生信息不止一个,可以点击“新增一条多孩信息”,新增的多孩信息也应是今年要回湖里区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其他年级不要添加。新增的学生需完整填写基本信息和受教育情况。特别提醒:华侨、外籍适龄儿童需要选择国籍。

4.两一致情况填写:家长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是否符合“两一致”情况。

注:“两一致”,即学生与父亲(母亲)户口一致,父母房产与户口所在地一致。

5.房产情况填写:是否在湖里区购房需家长根据自己的实际购房情况点选。

如果在湖里区没有购房,点选“否”即可,如果有购房,点选“是”,并根据自己的房产情况填写相对应的房产信息。

已经取得产权证的点击“已取得产权”,填写产权证号;新建商品房还未取得产权证的,点击“未取得产权证”填写在土房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编号。

温馨提示:若已取得产权,产权证号直接写产权证号的数字,不要填写“第”、“号”、“-1”、“-2”,否则系统无法核查到房产数据;

6.填写完信息,检查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发送验证码。输入监护人一手机收到的验证码,提交登记。(注:若信息填写未完整,暂时无法提交登记,可选择先保存草稿,等信息填写完整后再提交登记。)

提交成功后的页面会有提示现场报名时间及方式,请认真阅读。

7.“申请修改”如果发现信息填写错误,点击下方的“修改登记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完后务必重新“提交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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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就业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指南(保障资格申请)

2024-05-10,全文共 2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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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通过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实现来厦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5年内5折租房”,重点解决该群体来厦五年内的过渡性居住需求。

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一(保障资格申请)(2023版)

一、政策依据

《厦门市办公厅关于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厦府办规〔2021〕7 号)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操作指南》(厦房租赁〔2021〕20 号)

二、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包含以下两类:

1.通过普通高考或统招专升本方式取得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生。

其中来厦就业的,首次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且劳动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

其中来厦创业的,首次在厦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

上述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时间,指申请人本科(含)以上最高学历实际毕业后,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的最早时间。

2.由各区(管委会)根据各自产业发展需要,经各区(管委会)认定后纳入保障范围的技术骨干人才。

(二)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年龄应在30周岁(含)以下,即应在30周岁生日当天(含)之前,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出生时间可放宽至1991年1月1日之后,但应满足首次在厦就业(创业)时,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2.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在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的医社保缴交次数取申请时前六个月、实际毕业后的缴交次数。

3.本人及配偶在本市住房情况符合以下两点要求:(1)本人及父母名下均无住房;或本人名下无住房,父母仅有1套住房;或本人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2)申请对象已婚的,配偶名下无住房或者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已在厦门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的(申领后又全额退还的除外)。

3.在厦取得优惠住房实物保障或正享受过渡性住房保障的。

4.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即,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超过首次在厦就业(或创业)一年的},其中2023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之后。

三、申请渠道、受理部门和受理时间

(一)申请渠道: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实行线上受理、全程网办。受理申请平台在“i厦门”手机APP——服务——住房保障专区——5折租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二)受理部门:申请人所属企业注册地所在区政府(管委会)指定的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文末。

(三)受理申请时间:自2021年12月10日起,平台开放时间。

四、资格申请流程及材料

(一)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后,登录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申请:

1.申请本人、配偶、父母各自户口本的户主页及个人页。

如申请人及亲属不在同一户口本,无法明确完整说明亲属关系;或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父母信息的,应按平台提示提供相关材料。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认证证书。

3.劳动合同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就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其中,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指劳动关系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劳动合同签订甲方为在厦门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劳动合同与非本市的总公司(总部)签订,但实际在厦门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工作的,申请时,应在平台填写在厦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信息,并提供总公司、在厦分公司(分支机构)共同盖章确认的在厦实际工作地证明。

劳动合同期限,指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1)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含);(2)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但能提供多份连续且合计劳动期限满1年(含)劳动合同的。

4.自主创业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创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在厦办理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以及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

5.实际工作地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交能充分体现个人实际工作地的材料:体现在劳动合同中的,应在合同正文中将“实际工作地”“工作区域”等体现工作范围的表述详细到区一级行政范围(如,厦门市思明区);提供实际工作地证明的,应按范本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效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申请查询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可于 5 个工作日后登陆平台查询审核意见。

(三)异议申请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资格申请”模块或联系受理部门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 5

个工作日后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四)公示审核意见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视为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成为本优惠政策保障对象。

五、其他说明

(一)为便于申请人快速了解本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平台设置“自我评估”模块,申请人可在正式填写申请信息之前,通过该模块进行资格自我评估。资格自我评估不作为申请的前置条件,评估结果不影响保障资格申请。

(二)申请人应如实、完整提供有效信息。申请人为申请信息的第一负责人,应对是否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所承租房源是否属于优惠住房实物保障、过渡性住房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公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等重点信息进行核实、确定。

受理部门保留复审、复查、倒查、抽查等随时核查的权力,一经查实申请人未如实、完整、有效提供申请信息,可随时要求申请人退回已取得的保障,直至取消保障资格。

(三)“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6个月。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重新提交资格申请,且相关时间要求以重新提交申请之日为准:被审核拒绝,未在15个自然日发起异议申请的;未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保障);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失败、重新提交批次申请时间超过有效期;参与首次保障的批次申请前,工作、婚姻、住房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的。

(四)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方可申请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

六、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968383

(二)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思明区:思明区建设局2039808

湖里区:湖里区建设局5722325

海沧区: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6583786

集美区: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6223107

翔安区: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889682

同安区: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025496

自贸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5626720

火炬管委会:建设管理处5380729

(三)咨询时间

受理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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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5折租房补贴保障资格申请最新版指南

2024-05-10,全文共 2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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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通过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实现来厦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5年内5折租房”,重点解决该群体来厦五年内的过渡性居住需求。

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 业务办事指南之一(保障资格申请)(2023版)

一、政策依据

《厦门市办公厅关于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 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厦府办规〔2021〕7 号)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加大新就业 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操作指南》 (厦房租赁〔2021〕20 号)

二、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包含以下两类:

1.通过普通高考或统招专升本方式取得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生。

其中来厦就业的,首次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且劳动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

其中来厦创业的,首次在厦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

上述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时间,指申请人本科(含)以上最高学历实际毕业后,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的最早时间。

2.由各区(管委会)根据各自产业发展需要,经各区(管委会)认定后纳入保障范围的技术骨干人才。

(二)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年龄应在30周岁(含)以下,即应在30周岁生日当天(含)之前,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出生时间可放宽至1991年1月1日之后,但应满足首次在厦就业(创业)时,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2.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在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的医社保缴交次数取申请时前六个月、实际毕业后的缴交次数。

3.本人及配偶在本市住房情况符合以下两点要求:(1)本人及父母名下均无住房;或本人名下无住房,父母仅有1套住房;或本人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2)申请对象已婚的,配偶名下无住房或者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已在厦门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的(申领后又全额退还的除外)。

3.在厦取得优惠住房实物保障或正享受过渡性住房保障的。

4.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即,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超过首次在厦就业(或创业)一年的},其中2023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之后。

三、申请渠道、受理部门和受理时间

(一)申请渠道: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实行线上受理、全程网办。受理申请平台在“i厦门”手机APP——服务——住房保障专区——5折租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二)受理部门:申请人所属企业注册地所在区政府(管委会)指定的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文末。

(三)受理申请时间:自2021年12月10日起,平台开放时间。

四、资格申请流程及材料

(一)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后,登录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申请:

1.申请本人、配偶、父母各自户口本的户主页及个人页。

如申请人及亲属不在同一户口本,无法明确完整说明亲属关系;或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父母信息的,应按平台提示提供相关材料。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认证证书。

3.劳动合同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就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其中,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指劳动关系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劳动合同签订甲方为在厦门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劳动合同与非本市的总公司(总部)签订,但实际在厦门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工作的,申请时,应在平台填写在厦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信息,并提供总公司、在厦分公司(分支机构)共同盖章确认的在厦实际工作地证明。

劳动合同期限,指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1)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含);(2)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但能提供多份连续且合计劳动期限满1年(含)劳动合同的。

4.自主创业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创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在厦办理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以及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

5.实际工作地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交能充分体现个人实际工作地的材料:体现在劳动合同中的,应在合同正文中将“实际工作地”“工作区域”等体现工作范围的表述详细到区一级行政范围(如,厦门市思明区);提供实际工作地证明的,应按范本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效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申请查询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可于 5 个工作日后登陆平台查询审核意见。

(三)异议申请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资格申请”模块或联系受理部门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 5

个工作日后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四)公示审核意见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视为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成为本优惠政策保障对象。

五、其他说明

(一)为便于申请人快速了解本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平台设置“自我评估”模块,申请人可在正式填写申请信息之前,通过该模块进行资格自我评估。资格自我评估不作为申请的前置条件,评估结果不影响保障资格申请。

(二)申请人应如实、完整提供有效信息。申请人为申请信息的第一负责人,应对是否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所承租房源是否属于优惠住房实物保障、过渡性住房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公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等重点信息进行核实、确定。

受理部门保留复审、复查、倒查、抽查等随时核查的权力,一经查实申请人未如实、完整、有效提供申请信息,可随时要求申请人退回已取得的保障,直至取消保障资格。

(三)“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6个月。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重新提交资格申请,且相关时间要求以重新提交申请之日为准:被审核拒绝,未在15个自然日发起异议申请的;未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保障);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失败、重新提交批次申请时间超过有效期;参与首次保障的批次申请前,工作、婚姻、住房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的。

(四)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方可申请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

六、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968383

(二)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思明区:思明区建设局2039808

湖里区:湖里区建设局5722325

海沧区: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6583786

集美区: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6223107

翔安区: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889682

同安区: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025496

自贸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5626720

火炬管委会:建设管理处5380729

(三)咨询时间

受理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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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区人才优惠政策申请指南(5折租房+人才公寓+免费公寓)

2024-05-09,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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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同类优惠政策申报“就高不重复”原则,2022年10月起,不再新增受理高校毕业生到湖里区就业创业住房补贴申请,对已申领过该项补贴且未满24个月的按原政策标准,按期申领至满24个月,2023年10月最后一期申报结束后,该政策即行终止,不再办理补报申领,请新进大学生群体等青年人才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申请住房保障政策。

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5年内5折租房

该政策全程网办

方式一:关注“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公众号,选择“综合服务”栏目,点击“新就业大学生租赁住房保障专栏”查询申报。

方式二:通过“i厦门”APP平台服务专区,进入“住房保障-五折租房”栏目查询申报。

咨询电话:968383

点击查看:2022厦门五折租房接续申请攻略(条件+流程+说明)

《湖里区人才公寓申报指南

方式一:关注“湖里区高层次人才” 微信公众号,选择“人才服务”栏目,点击“人才公寓”查询办事指南、操作流程及相关受理部门等政策内容。

方式二:登录“亲清一家人”湖里一站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选择“人才住房保障”栏目查询政策内容。

点击查看:厦门湖里区人才公寓入住的办理流程(线上平台+线下窗口)

《实习求职高校大学生住房保障申报指南》

该政策全程网办

方式一:关注“湖里人社”微信公众号,选择“便民服务”栏目,点击“雁来公寓”进行线上申报。

方式二:登录“亲清一家人”湖里一站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选择“人才住房保障”栏目,点击“实习求职高校大学生住房保障”进行线上申报。

咨询电话:5790067

点击查看:厦门免费公寓申请指南(入口+条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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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5折租房补贴保障资格申请指南(2023最新版)

2024-05-09,全文共 29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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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一(保障资格申请)(2023版)

一、政策依据

厦门市办公厅关于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 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厦府办规〔2021〕7 号)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加大新就业 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操作指南》 (厦房租赁〔2021〕20 号)

二、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包含以下两类:

1.通过普通高考或统招专升本方式取得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生。

其中来厦就业的,首次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且劳动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

其中来厦创业的,首次在厦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

上述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时间,指申请人本科(含)以上最高学历实际毕业后,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的最早时间。

2.由各区(管委会)根据各自产业发展需要,经各区(管委会)认定后纳入保障范围的技术骨干人才。

(二)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年龄应在30周岁(含)以下,即应在30周岁生日当天(含)之前,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出生时间可放宽至1991年1月1日之后,但应满足首次在厦就业(创业)时,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2.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在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的医社保缴交次数取申请时前六个月、实际毕业后的缴交次数。

3.本人及配偶在本市住房情况符合以下两点要求:(1)本人及父母名下均无住房;或本人名下无住房,父母仅有1套住房;或本人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2)申请对象已婚的,配偶名下无住房或者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已在厦门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的(申领后又全额退还的除外)。

3.在厦取得优惠住房实物保障或正享受过渡性住房保障的。

4.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即,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超过首次在厦就业(或创业)一年的},其中2023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之后。

三、申请渠道、受理部门和受理时间

(一)申请渠道: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实行线上受理、全程网办。受理申请平台在“i厦门”手机APP——服务——住房保障专区——5折租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二)受理部门:申请人所属企业注册地所在区政府(管委会)指定的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文末。

(三)受理申请时间:自2021年12月10日起,平台开放时间。

四、资格申请流程及材料

(一)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后,登录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申请:

1.申请本人、配偶、父母各自户口本的户主页及个人页。

如申请人及亲属不在同一户口本,无法明确完整说明亲属关系;或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父母信息的,应按平台提示提供相关材料。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认证证书。

3.劳动合同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就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其中,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指劳动关系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劳动合同签订甲方为在厦门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劳动合同与非本市的总公司(总部)签订,但实际在厦门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工作的,申请时,应在平台填写在厦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信息,并提供总公司、在厦分公司(分支机构)共同盖章确认的在厦实际工作地证明。

劳动合同期限,指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1)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含);(2)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但能提供多份连续且合计劳动期限满1年(含)劳动合同的。

4.自主创业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创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在厦办理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以及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

5.实际工作地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交能充分体现个人实际工作地的材料:体现在劳动合同中的,应在合同正文中将“实际工作地”“工作区域”等体现工作范围的表述详细到区一级行政范围(如,厦门市思明区);提供实际工作地证明的,应按范本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效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申请查询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可于 5 个工作日后登陆平台查询审核意见。

(三)异议申请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资格申请”模块或联系受理部门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 5 个工作日后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四)公示审核意见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视为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成为本优惠政策保障对象。

五、其他说明

(一)为便于申请人快速了解本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平台设置“自我评估”模块,申请人可在正式填写申请信息之前,通过该模块进行资格自我评估。资格自我评估不作为申请的前置条件,评估结果不影响保障资格申请。

(二)申请人应如实、完整提供有效信息。申请人为申请信息的第一负责人,应对是否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所承租房源是否属于优惠住房实物保障、过渡性住房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公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等重点信息进行核实、确定。

受理部门保留复审、复查、倒查、抽查等随时核查的权力,一经查实申请人未如实、完整、有效提供申请信息,可随时要求申请人退回已取得的保障,直至取消保障资格。

(三)“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6个月。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重新提交资格申请,且相关时间要求以重新提交申请之日为准:被审核拒绝,未在15个自然日发起异议申请的;未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保障);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失败、重新提交批次申请时间超过有效期;参与首次保障的批次申请前,工作、婚姻、住房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的。

(四)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方可申请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二(实物配租)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三(租金补贴)

六、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968383

(二)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思明区:思明区建设局2039808

湖里区:湖里区建设局5722325

海沧区: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6583786

集美区: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6223107

翔安区: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889682

同安区: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025496

自贸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5626720

火炬管委会:建设管理处5380729

(三)咨询时间

受理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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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五折租房实物配租指南(2023年修订版)

2024-05-09,全文共 1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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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二(实物配租申请)(2023版)

一、政策依据

厦门市办公厅关于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厦府办规〔2021〕7号)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操作指南》(厦房租赁〔2021〕20号)

二、申请对象

“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或接续申请)处于有效期内且未申请租金补贴的保障对象。

三、申请渠道、受理部门和受理时间

(一)申请渠道: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申请“实物配租”实行“批次申请”。申请平台在“i厦门”手机APP——服务——住房保障专区——5折租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批次申请。

(二)受理部门:申请人所属企业注册地所在区政府(管委会)指定的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文末。

(三)受理申请时间:在实物配租批次保障方案中明确。

四、申请和选房配房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根据平台发布的“实物配租”批次保障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提出“实物配租”申请。

(二)查询配房顺序号

市级管理部门组织统一摇号,生成保障对象唯一的配房顺序号。申请人可根据批次方案中明确的时间在平台查询配房顺序号。配房顺序号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即获得选房资格。

(三)填写选房志愿

根据房源情况,同批次实物配租采取一轮或多轮选房配房。获得选房资格的申请人,应在该批次规定期限内、按批次方案中明确的规则选房。选房模式有两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单一模式或组合模式:一是按志愿选房,选房志愿不限数量;二是接受统筹调剂。

(四)查询配房情况

选房时间截止后,平台按批次方案中的配房规则对本轮成功选房的申请人进行配房。申请人可在本轮选房结束次日查询配房结果。

成功配房的,该申请人本批次选配房结束;未配房成功的,申请人可以参与下一轮选房,直至配房成功或批次结束。

(五)结果公示和查询

批次结束后,配房成功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申请人可在平台查询结果。

(六)办理签约入住

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即获得实物配租承租资格,可联系运营单位办理签约入住。

申请人获得实物配租承租资格后15日内,应及时联系运营单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办理入住、合同备案等手续。

五、其他说明

(一)本指南的“实物配租”房源,指由住房管理部门统一组织选房配房,以市场评估租金五折的优惠租金配租给保障对象,优惠租金和房源租金的差额由财政补贴给运营单位的房源。

(二)申请实物配租的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租金补贴。

(三)获得实物配租承租资格后,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房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批次实物配租承租资格。

(四)配房不成功或未选房的,可以在批次选房配房结束后,转为申请租金补贴,具体申请流程请参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三(租金补贴申请)》。

(五)申请人首次获得保障的方式为实物配租的,保障期限自租房合同中约定的租赁起始之日起连续计算,最长不超过5年。

(六)因工作地点发生跨区变动,需调换实物配租房源或申请租房合同到期后继续享受保障的,申请人应提出接续申请,申请流程请参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四(接续申请)》。

六、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968383

(二)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思明区:思明区建设局2039808

湖里区:湖里区建设局5722325

海沧区: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6583786

集美区: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6223107

翔安区: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889682

同安区: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025496

自贸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5626720

火炬管委会:建设管理处5380729

(三)咨询时间

受理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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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5折租房补贴接续申请办事指南

2024-05-09,全文共 2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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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四(接续申请

(2023版)

一、政策依据

《厦门市办公厅关于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厦府办规〔2021〕7号)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操作指南》(厦房租赁〔2021〕20号)

二、申请对象和情形

(一)申请对象。已取得“五年五折租房”保障资格,或已获得保障的保障对象。

(二)提出申请情形。

1.保障期限内,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租房合同即将到期,申请继续享受“五年五折租房”优惠政策;

2.取得保障资格后、参与批次申请前,或保障期间,就业、创业、婚姻、住房、实际工作地点等信息发生变化。

三、申请条件和时限要求

(一)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处于保障期限(获得首次保障之日起五年)内;

2.满足《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操作指南》(厦房租赁〔2021〕20号)中除“年龄、首次就业(创业)1年内提出资格申请”外的其他保障资格申请条件;

3.不存在厦房租赁〔2021〕20号规定的“不得申请情形”和“退出保障情形”。

(二)时限要求

保障不中断不重复的申请时限为:租金补贴单次保障时间(或实物配租租房合同)到期前的一个季度内。

保障对象应综合考虑接续申请的审核、异议、公示(每个环节每次需5个工作日)所需的时间周期和批次申请截止时间,合理确定提交接续申请时间。

四、申请渠道、受理部门和受理时间

(一)申请渠道:实行线上受理,全程网办。申请平台在“i厦门”手机APP——服务——住房保障专区——5折租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接续申请。

(二)受理部门:申请人所属企业注册地所在区政府(管委会)指定的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文末。

(三)受理申请时间:“5折租房”平台开放时间,其中,申请以租金补贴方式继续保障的,接续申请受理时间为每个季度的前两个月(即1-2月、4-5月、7-8月、10-11月),建议最佳提交时间为符合申请时限要求相应季度的前45天(即1.1-2.15日、4.1-5.15日、7.1-8.15日和10.1-11.15日)。

五、申请流程及要求

(一)补充或复核申请信息

申请人应根据《办事指南之一(保障资格申请)第四(一)款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在平台“接续申请”模块中,根据系统提示提交“申请”或“变更信息”,其中:

1.符合申请下一次保障时限要求的,提交申请,复核并修改相关信息。每季度仅允许提交两次申请(以审核通过为准)。

2.未到申请下一次保障时限的,提交“变更信息”。

(二)查询接续申请审核意见和结果公示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可于5个工作日后登陆平台查询审核意见,其中“变更信息”仅用于变更信息备案使用,不进行人工审核。

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提交异议申请。异议申请提交后,可于异议提交5个工作日后,登录平台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视为接续申请通过。“接续申请通过”仅当季度有效。

通过接续申请的保障对象,方可参与批次申请或签订续租合同,继续享受本优惠政策。

六、完成接续保障

接续申请通过后,保障对象还应在有效期(当季度)内,分以下不同情形,及时参与批次申请(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或续签租赁合同,以完成接续保障:

(一)首次申请保障、改变保障方式、或保持租金补贴保障方式不变的,在当季度“批次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保障)”截止受理申请前,参与批次申请。

(二)保持实物配租租赁房源不变的,保障对象凭有效的“接续申请通过”与运营单位签订续租合同。

保障对象未在有效期内,参与批次申请或签订续租合同的,可于次季度重新提出接续申请。

七、重点说明

(一)保障对象提出接续申请时间过晚导致赶不上该季度的批次申请,或者申请失败(含个人原因发放失败),或者未在最佳申请时间的季度内接续申请的,可于次季度继续接续申请,但因逾期申请,导致前后两次保障之间出现间隔的时间不予保障。

(二)接续申请通过的,按不同情形完成接续保障(接续期间保障原则上不中断不重叠,但因申请保障方式变更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接续申请等情形导致出现保障中断的,前后两次保障间隔时间不予保障,但计入保障期限):

1.申请调换配租房源,或调整租金补贴方式为实物配租的,新的实物配租起始时间以租房合同约定为准,其中:

调换配租房源的,新的租房合同起始时间为原实物配租租房合同解除次日。保障对象应及时与新实物配租房源运营单位签订租房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的租赁起始日期及时与原实物配租房源运营单位解除租房合同,结清相关费用,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调整保障方式的,应在租金补贴保障期结束后方可提出实物配租申请。

2.保持实物配租租赁房源不变,且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前签订续租合同的,新的租房合同起始时间为原实物配租租房合同结束次日。

3.接续保障方式选择租金补贴,但未在有效期内及时参与批次申请;或未及时签订实物配租续租合同的,前后两次保障出现的间隔时间不予保障,但计入总的5年保障期限。

(三)实物配租、租金补贴申请流程详见《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二、三》

八、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968383

(二)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思明区:思明区建设局 2039808

湖里区:湖里区建设局 5722325

海沧区: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 6583786

集美区: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 6223107

翔安区: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 7889682

同安区: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 7025496

自贸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5626720

火炬管委会:建设管理处 5380729

(三)咨询时间

受理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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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划龙舟体验指南(对象+流程+报名+费用)

2024-04-26,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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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龙舟体验指南

即日(4月20日)起,由集美区龙舟协会举办的集美龙舟文化季活动将在龙舟池启动。届时市民游客也可以亲身体验划龙舟,体验龙舟文化,活动将持续至11月底。

体验对象

年龄7-48周岁的市民和游客(7-9岁需家长陪伴)

活动内容

集美龙舟文化节是向群众普及龙舟文化的一次探索,自2021年首次举办以来,已吸引了众多大中小学生及台湾青年体验。活动以龙舟文化体验为基础,把龙舟池打造成融合嘉庚文化、侨乡文化、闽南文化为一体的龙舟文化体验区,并于2022年1月挂牌成为市级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本次龙舟文化季可针对企业或者单位规划龙舟团建赛事,根据企业、单位人数共同协商制定比赛规则

报名方式

详询热线13950011303、13616066878(陈老师)

体验费用

本活动属于公益活动,仅面向社会收取象征性普惠体验费用58元/位,用于工作人员及设备损耗支出,不存在盈利行为。

体验流程【参考】

(1)集合地点:集美龙舟池外池厦门大桥下

(2)体验准备:根据人员分组,龙舟一般16-20人为一艘船(团队体验群体应在到达现场之前把人员分配好)。当队伍分配好之后,教练会根据人员高度、体重,分好左右桨手,开始90分钟体验。

(3)体验过程:

● 30分钟岸上训练(队员热身,熟悉安全注意事项、握桨姿势、划船姿势,以节奏的形式进行练习);

● 30分钟水上训练(体验者穿好救生衣,排好队伍由教练在前带队,舵手在后保护走至登舟码头,根据教练指示至注意事项登舟训练);

● 30分钟竞速比赛(进行200米直道竞速比赛后,上岸听取教练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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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世界田联钻石联赛厦门站观赛指南(附交通指南)

2024-04-18,全文共 2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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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世界田联钻石联赛厦门观赛指南

4月20日,2024世界田联钻石联赛红星·美凯龙厦门站将在厦门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白鹭体育场拉开序幕!

温馨提示:

1.现场凭有效身份证件入场,请务必携带原件到场;

2. 比赛期间将严格安检,请勿携带违禁物品进入场馆,以防影响安检速度。限带物品将被暂扣在安检点,赛后可取回;

3. 建议观众乘坐地铁3号线在国际博览中心站下车,步行600米即可抵达场馆;(详情见下文【交通指南】)

4. 观众可于赛事当天16:00抵达白鹭体育场,垫场赛将于17:15开始。

赛程安排

入场规则

1. 入场前按实名制要求提前完成身份信息绑定。

2.本场比赛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验票时将对入场观众的证件信息进行比对,信息确认一致后方可入场,请观众对号入座。

3.一人一票,1.2米以上儿童需购全价票,1.2米以下儿童免票不占座位(持有效身份证件入场);由于赛事现场人员较密集,赛事音量较大,为避免给婴幼儿带来不良影响,三岁以下(含)谢绝入场;未成年人安全由其监护人负责。

4.未带身份证的观众,请在白鹭体育场检票口处,扫描现场设置的二维码,根据要求输入身份信息,获取电子身份证二维码。

5.观众可根据座位区号,选择推荐安检口进入体育场。

入场礼仪

1. 着装文明得体。穿着应文明、得体,以舒适、休闲、整洁、大方为宜。

2. 提前到达场馆。为确保能够准时入场观看比赛,观众应充分考虑交通与安检排队所需时间,到达比赛场馆应尽快入场,避免场馆入口处人群拥堵。

3. 有序入场。按指引排队入场,礼让老、弱、病、残、孕者,主动配合安检人员的检查。入场馆后应迅速对号入座,并确保全程持票,以方便您的出入。

4. 进入场馆后,请保管好您的随身物品。谢谢您的配合。

5. 禁止吸烟。白鹭体育场为无烟场馆,请不要在场馆内吸烟。

6.请遵守有关禁带物品以及限制行为的要求,请勿携带具有商业宣传内容的横幅标语、广告传单、促销品等物品入场。

观赛礼仪

1. 尊重各国家(地区)。尊重各参赛国家、地区,在升旗、奏歌环节,请肃立并行注目礼,不要在场内随意走动。

2. 向运动员表示敬意。赛前介绍运动员时,观众应用掌声表示鼓励。比赛中观众可为各方运动员鼓励加油,无论胜负,对各国(地区)参赛运动员的精彩表现给予应有的尊重。

3. 掌握喝彩时机。比赛的发枪、发令时,保持安静,以免影响运动员。对精彩比赛可报以热烈的掌声,不能喝倒彩或起哄。

4. 配合现场管理。在比赛进行中,观众不得扰乱比赛和干扰裁判员的工作,不得在比赛场馆内起哄、追逐嬉闹,不得翻越护栏。如允许拍照,应避免使用闪光灯,以免影响运动员。

5. 保持赛场文明。观众应守法、有礼、有序,理智、热情。比赛期间不随意走动与站立,不大声喧哗,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尊重裁决,不辱骂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及对方观众。为了您和运动员的安全,请勿进入比赛区域。

6. 爱护公物。严禁乱贴、乱画、攀爬馆内设施,不得随意触动馆内电器和消防设施。

退场礼仪

1. 文明有序退场。观众应按座位顺序,向最近出口缓行退场,礼让老、弱、病、残、孕者,不推不挤不抢,不在馆内逗留。已退至场外的观众应尽快散离。

2. 应避免提前退场。比赛过程中,观众尽量不要提前退场,应等比赛结束后再离开;如需提前退场,应选择在中间休息时离开,以免影响其他观众。有颁奖仪式时,请在颁奖仪式结束后有序退场。

3. 维护公共环境。离开时请将垃圾带出场外并分类投放,不要把垃圾随手丢在过道上或放在座位上,以保持环境整洁。

4. 遇到突发事件时,观众应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按照指定路线疏散,迅速有序离开场馆。应尽可能地帮助老、弱、病、残、孕者先离开危险区域。

5. 如有其他需要,可向现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寻求帮助。

2024世界田联钻石联赛厦门站在哪举办

厦门白鹭体育场(滨海东大道厦门体育中心)

交通指南

为倡导低碳环保、绿色出行,2024世界田联钻石联赛红星·美凯龙厦门站组委会建议广大观众赛事当天乘地铁前往白鹭体育场,建议出行方式如下:

1.地铁

乘坐厦门地铁3号线,至国际博览中心站,在1/4号口出站,步行至奥体中心约600米左右,到达东南2门,由1号检票口进入。比赛结束时,请观众按该路线,原路返回。

2.自驾出行

赛事期间将进行交通管制,具体管控路段如下:

(1)2024年4月20日14时至22时,厦门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主场馆区域内部道路、刘桂路、桂园路、五营山路禁止车辆通行,放置2024钻石联赛厦门站通行证的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下同)、公交车、大型客车除外。

(2)2024年4月20日13时至22时,视交通情况对滨海东大道翔安南路路口至杨帆路路口段、新村路、杨帆路、鸿江道实施道路交通限行措施,禁止机动车驶入,允许机动车驶出,放置2024钻石联赛厦门站通行证的车辆及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公交车、大型客车、出租车除外。

自驾的观众,经由滨海东大道路-杨帆路驶入停车场。步行至东南2门从1号检票口进入,步行距离约1公里。比赛结束时,请观众按该路线,原路返回。

停车场收费标准:两小时内 5元/时,超过两小时后,按照2元/时收费,二十四小时封顶15元,车位数量4100个。

3.摩托车、非机动车

乘坐摩托车、非机动车的观众在东界北路南幅最外侧机动车道下车。根据指示牌步行至东南2门,由1号检票口进入,步行距离约600米-800米。比赛结束时,请观众按进场路线,原路返回。

4.网约车

乘坐网约车的观众可在新柳路下车(根据指示牌提示)。下车后步行约200米左右到达北广场3号检票口。

5. 出租车

乘坐出租车的观众可从刘五店路、东界路驶入到达滨海东大道东界北路-东界路东北侧下车。下车后步行约300米左右到达北广场3号检票口。

离场提示

1. 地铁

比赛结束时请观众按入场路线原路返回。国际博览中心站3号线往厦门火车站方向末班车时间为23:12,往蔡厝方向末班车为22:58,往浦边方向末班车为23:28。

2. 出租车

比赛结束时可前往1号检票口方向步行至东界北路-东界路东北侧处的出租车蓄车区乘坐。

驶出动线:经由东界北路、刘五店路驶出,至翔安大桥方向需行至翔安西路口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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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澳通行证自助续签指南(详细流程)

2024-04-18,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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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办证大厅旁的自助机,点击左上角的“续签”;插入电子港澳通行证后,选择前往地和次数。然后根据页面提示,选择缴费方式。

厦门港澳通行证自助续签流程

❶带上身份证,电子卡式港澳通行证,银联卡到自助办证大厅旁的自助机,点击左上角的“续签”。

❷插入电子通行证后,选择前往地和次数。然后根据页面提示,选择缴费方式。插入银联卡,缴费。

❸核对好您的申请信息后点击“下一步”。等待制卡,然后核对制卡信息,最后取卡就可以了。

温馨提示:自助机办理续签一定要带上电子港澳通行证和银联卡!

港澳通自助签注机位置(湖里区)

厦门市公安局赴金旅游办证中心【自助机24小时开放!】

办公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环岛东路2500号(五通码头一期)

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周六加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6:00 中午无休

咨询电话:0592-12367

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2楼A厅

湖里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枋湖南路29号

金山派出所【自助机24小时开放!】

地址:金山西路88号

湖里派出所【自助机24小时开放!】

地址:兴隆路73号

江头派出所乌石浦警务室【自助机24小时开放!】

地址:乌石浦路3号

殿前派出所

地址:新丰路207号

禾山派出所【自助机24小时开放!】

地址:坂尚村尚忠社2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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