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18,全文共 1527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12月15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粤B车牌指标申请条件拟放宽!
2023年12月15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据修订说明,在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规则上,对企业纳税额度认定时间、申请人居住地为本市的情形、申请增量指标编码有效期等方面进行调整和完善,适当放宽增量指标申请对象范围和条件。
在现行调控政策中常规增量指标额度和配置方式保留不变的基础上,拟新增专项增量指标,采用阶梯摇号方式配置,可以增加所有参与小汽车指标摇号申请人的中签机会,而且累计参加摇号期数越多的申请人,中签率就越高。
指标额度与配置方式
增量指标包括常规增量指标和专项增量指标。
(一)常规增量指标以1个自然年(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内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为8万个,额度按月分配,不得跨周期配置;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和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无配置额度限制。
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以摇号方式和竞价方式各配置4万个,个人指标占88%,单位指标占12%。
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和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经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核后直接配置。
(二)专项增量指标采用阶梯摇号的方式一次性配置,指标配置的数量、时间由市交通运输部门研究制定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按申请人累计参与普通小汽车摇号次数确定阶梯数,阶梯数计算方式如下:
累计参加摇号1至24次未中签的,为第1个阶梯;累计参加摇号25至48次未中签的,为第2个阶梯;累计参加摇号49至72次未中签的,为第3个阶梯;累计参加摇号73至96次未中签的,为第4个阶梯;累计参加摇号97至120次未中签的,为第5个阶梯,以此类推。申请人每上升一个阶梯,在摇号中增加一个摇号编码。
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或者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一)居住地在本市,包括下列情形: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有我市核发的有效居住证,且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本市的非本市户籍退休人员;(新增条款)
4.深汕特别合作区户籍人员,或者持有广东省核发登记地址在深汕特别合作区的有效居住证且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深汕特别合作区户籍人员;(新增条款)
5.驻深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6.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或B卡,且在本市工作的人员;(新增条款)
7.持有效身份证明,按本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且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以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者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外国人。
(二)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类或者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下列情形除外:
1.名下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被盗抢骗,按本实施细则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已失去就此车申请其他指标资格的。
2.名下有本市登记的机动车,2017年12月31日之前被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登记管理系统标注状态为“达到报废标准”,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的。
(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意见反馈:
请于2024年1月13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反馈。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16号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智慧交通处,邮编:518040,收件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755-83168070。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邮箱:wuzj@jtys.s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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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续期到2024年2月29日
2024-01-02,全文共 784 字
+ 加入清单为确保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现决定对《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深交规〔2019〕2号)进行续期,有效期延续至2024年2月29日。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12月28日发布了关于《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续期的通知,通知说明: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正在修订。为确保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现决定对《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深交规〔2019〕2号)进行续期,有效期延续至2024年2月29日。
2024年2月29日前个人申请深圳普通小汽车指标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或者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一)居住地在本市,包括下列情形: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有我市核发的有效居住证,且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驻深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4.持有效身份证明,按本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且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以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者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外国人。
(二)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类或者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但下列情形不视为名下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
1.名下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被盗抢,按本细则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已失去就此车申请其他指标资格的。
?2.名下有本市登记的机动车,2017年12月31日之前被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登记管理系统标注状态为“达到报废标准”,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的。
(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五) 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行为。
2023深圳市人才引进入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3-09-17,全文共 4356 字
+ 加入清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引进、入户的服务和管理,大力引进各类优秀人才,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及名词解释】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所规定的符合人才引进入户条件的各类人才。
本办法所称人才引进,包括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从市外引进在职人员,以及引进留学回国人员等。
本办法所称入户,是指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将户籍从国内其他地区(不含港澳台)迁入深圳市。
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入户手续一并办理,以下统称“人才引进入户”。
第三条【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人才引进入户政策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建立全市统一的人才引进入户信息系统,组织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具体实施并指导监督。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制定年度户籍计划并组织实施。
各区(含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业务权属范围人才引进入户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受理、审核、审批人才引进入户的申请。
市公安部门负责办理迁户、销户等手续。
第二章 人才引进入户的条件
第四条【基本条件】申请人才引进入户的人员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三)在本市就业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第五条【学历型人才引进入户条件】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入户:
(一)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二)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三)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四)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视为大专层次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五)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前款第(一)、(三)项所述人员,在入学时未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或者未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招收,不适用本条。
第六条【专业技术型人才引进入户条件】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入户: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前款所述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单位和取得时间应与工作经历相一致。取得证书时所属单位为非本市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报名)至评审(批准、认定)通过的时间段内在本市需无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工资薪金纳税记录。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资格已建立对应关系的,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可视同具备对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资格,可按本条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进行申报。
第七条【技能型人才引进入户条件】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入户:
(一)在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或者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三)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
(四)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本条前款第(二)、(三)、(四)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工种(职业)目录(详见附件),且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公布。
属于广东省、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在深圳市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后核发的一级、二级、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进行申报。上述证书须由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
第八条【其他类型人才引进入户条件】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入户:
(一)原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
(二)持有深圳市鹏城优才卡,且符合深圳市鹏城优才卡户籍办理有关规定的。
(三)获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第九条【证书核验】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所列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等证书应能通过国家、省、市指定的信息平台查询、确认、核验。不能通过国家、省、市指定的信息平台查询、确认、核验的,由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向发证机关核实。不能通过国家、省、市指定的信息平台查询、确认、核验且发证机关无法核实的,市、区人力资源部门不予受理。
第三章 办理程序
第十条【办理方式】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申请办理人才引进入户手续:
(一)用人单位申办。申请人可通过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市用人单位申办人才引进入户手续。
(二)个人申办。申请人可以个人身份申办人才引进入户手续。
第十一条【单位申办业务权属划分】国家、省驻深单位或企业、深圳市国资部门直管企业、深圳市认定的总部企业原则上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申办人才引进入户手续。经上述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登记的住所或地址所在区的人力资源部门同意,也可在区人力资源部门申办人才引进入户手续。
除上述单位外,其他用人单位需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登记的住所或地址所在区的人力资源部门申办人才引进入户手续。
第十二条【个人申办业务权属划分】以个人身份申办人才引进入户手续的,由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第十三条【人才引进入户办理流程】符合人才引进入户条件的人员,按下列程序申办人才引进入户手续:
(一)申请。申请人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以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从市外引进在职人员或者引进留学回国人员其中之一的途径,采取用人单位申办或个人申办方式在我市人才引进系统向业务权属部门提出申请。
(二)受理。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及行政服务相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
(三)审核审批。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对受理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批。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应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结果;对情况特殊需进一步审核的,审核时限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40个工作日。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出具入户指标。
(四)办理入户手续。申请人在入户指标卡有效期内凭入户指标信息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属于深圳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办理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手续后,到公安部门办理恢复户口手续。深圳生源是指参加高考时具有深圳户籍的人员。
已具有深圳户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无需再办理迁户手续。
第十四条【秒批】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可根据申请人填报的信息,通过数据比对验核方式自动核验各信息要素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符合条件的自动受理并按设定的业务规则比对验核,自动作出审批决定;不符合条件的,自动告知申请人。申请信息比对不通过的,申请人可通过非“秒批”模式,提交材料,由受理、审批人员进行人工审核。
第十五条【申办材料】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牵头制定人才引进入户申报指南及申报材料清单,并结合业务实际进行动态调整,通过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官方网站及时公布。
第十六条【人事档案】申请人办理人才引进时,应当同时申报本人调出单位和人事档案情况。其中有人事档案的,应按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转接手续。具有干部身份的办理调干手续,具有工人身份的办理调工手续,其他人员办理招工手续。有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可自行办理档案商调手续并根据档案自行确认申请人的干部或工人身份;个人、无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业务权属所在区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办理档案商调手续,由业务权属所在区的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确认其干部或工人身份。
留学回国人员在办理引进后,应按规定办理建档和商调手续。其中,有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自行办理档案建档、商调手续;个人、无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应委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办理档案建档、商调手续。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申请人责任】申请人应确保申报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如实申报调出单位和人事档案情况。
申请人未如实申报信息和人事档案情况,或未按规定办理档案商调手续的,责任及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申请人有申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行为的,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关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行为的,不予办理人才引进手续,5年内不受理其人才引进业务申请;已领取人才引进审核文件的(含入户指标卡),予以撤销;已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责任】用人单位应确保申报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入本市人才引进不良诚信记录,该用人单位5年内均不得办理人才引进业务,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用人单位为非本单位人员办理人才引进入户的。
(二)违反相关规定代办人才引进入户的。
(三)申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四)不严格核实申报材料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有行贿、受贿或索贿情形的。
(六)有其他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
第十九条【审批部门责任】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在人才引进入户业务中实行经办负责制,违反本办法及其他人才引进有关规定的,按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监督管理】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对全市人才引进入户业务实施监管。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在各自管辖范围内依职责做好业务监管。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其他事项】本办法所称“以下”不包含本数,“以上”包含本数。
第二十二条【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才引进入户工作按我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实施日期】本办法自2023年 月 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2号)、《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表(2017年)》(深人社规〔2016〕23号)、《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4号)、《深圳市留学回国人员引进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7〕4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审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8〕6号)同时废止。
深圳市2024年第4期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竞价公告
2024-04-15,全文共 2335 字
+ 加入清单本期竞价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9:00至15:00,连续进行6个小时。单位和个人在同一时间分别对相应增量指标进行竞价。
深圳市小汽车指标调控管理中心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和《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深圳市2024年第4期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以下简称“增量指标”)竞价,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
深圳市2024年第4期竞价拟配置的增量指标共3345个(含2024年第03期竞价未配置成功的11个指标回收纳入本期配置),其中单位指标403个(含2024年第03期竞价未配置成功的3个单位指标回收纳入本期配置)、个人指标2942个(含2024年第03期竞价未配置成功的8个个人指标回收纳入本期配置)。1个增量指标为1个竞价标的。
二、保留价
每个竞价标的保留价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参加竞价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竞买人”)报价不得低于该保留价。
三、竞价时间
本期竞价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9:00至15:00,连续进行6个小时。单位和个人在同一时间分别对相应增量指标进行竞价。
四、竞价方式
竞价采用网上报价方式进行,报价不安排统一场所。竞买人登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以下简称“调控系统”,网址为http://xqctk.jtys.sz.gov.cn/),点击“竞价平台”按钮登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竞价平台(以下简称“竞价平台”),凭指标管理机构资格审核确认的有效编码及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进行资格激活后,即可进行报价。
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报价1次,对其报价有2次修正机会,报价等于或高于保留价的为有效报价,高于保留价的报价应为100元的整数倍且不得超过上一期增量指标平均成交价的两倍(即:个人指标57500元,单位指标103200元),以最后一次有效报价为准。
五、竞买人资格
已办理增量指标申请手续的竞买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与竞价:
(一)已选择以竞价方式取得增量指标;
(二)已按照规定缴付竞价保证金;
(三)经指标管理机构审核合格,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
六、竞价保证金的缴付
竞买人应于2024年4月15日至4月19日,登录竞价平台获取与竞买人相对应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同时选择缴款银行及是否延期退还竞价保证金(以下简称“延期退保”)。按照每个申请编码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的标准,竞买人应向保证金专用账户一次性缴付竞价保证金,并以到账时间为准。
竞买人应选择银行柜台转账或网上银行转账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不接受其他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通过银行柜台转账的,须在银行转账凭证的备注/用途/附言栏中,准确填写办理增量指标竞价申请时所取得的申请编码(特别注意:此处仅填写13位数字)。
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须在网上银行支付界面的备注/用途/银行附言栏中,准确填写办理增量指标竞价申请时所取得的申请编码(特别注意:此处仅填写13位数字)。
竞价保证金缴付注意事项:
(一)深圳市小汽车指标调控管理中心于每月23日公布当期竞价资格审核结果,请当期竞买人严格按照竞价公告日期在审核结果发布前先行缴付竞价保证金。
(二)竞买人应确保转账时准确无误填写账户信息和申请编码信息。若竞买人因未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而导致无法参与竞价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三)竞买人应妥善保管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该凭证将作为查询及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
(四)竞买人缴付竞价保证金所需支付的银行手续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若竞价保证金缴付有误,竞价平台将把其列为存疑竞价保证金予以退还,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缴付竞价保证金。
(六)竞买人可在缴付竞价保证金后的第1个工作日13:00后,登录竞价平台查询竞价保证金缴付情况。
七、竞价资格激活
本期竞价资格激活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至4月24日。
符合资格的竞买人登录竞价平台,凭已确认为有效编码的申请编码及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进行竞价资格激活。
八、竞价保证金的退还
(一)竞价保证金缴付有误被竞价平台列为存疑竞价保证金的竞买人,其竞价保证金的本金及利息于2024年4月22日前退还,退还时间以款项划出时间为准。
(二)未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买人或未成交的竞买人,其竞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于2024年5月3日前退还,退还时间以款项划出时间为准,竞买人已选择延期退保的除外。
(三)按照规定缴清成交价款的买受人,其竞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于成交价款缴清截止日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时间以款项划出时间为准。
(四)未按照规定缴清成交价款的买受人,其竞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不予退还,上交财政指定账户。
九、成交价款的缴清
(一)增量指标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当自2024年4月26日至4月29日,登录竞价平台打印《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知)》,并按照《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知)》上的“缴费说明”要求一次性缴清成交价款。
(二)买受人缴清成交价款取得增量指标后放弃使用或者逾期未使用的,已经缴纳的成交价款不予退还。
十、指标证明文件的获取
已缴清成交价款的买受人,自2024年5月3日起,可在调控系统网站(网址为http://xqctk.jtys.sz.gov.cn/)自行下载打印指标证明文件,或者到指定的服务窗口(福田区福安大厦东座二楼行政服务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提供服务)。
十一、其他事项
(一)对于增量指标竞价详细事项,可登录调控系统网站首页,点击右上角“竞价平台”进行查询。
(二)咨询增量指标竞价有关事项,请拨打电话:0755-86660555(服务时段为8:30-18:00)。
深圳市2024年第3期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数量公告
2024-03-08,全文共 406 字
+ 加入清单以摇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共3334个,其中单位指标400个、个人指标2934个。
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和《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2024年第3期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数量公告如下:
本期拟配置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共6680个(含2024年第2期未配置成功的12个指标),具体配置安排如下:
一、以摇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共3334个,其中单位指标400个、个人指标2934个。
二、以竞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共3346个(含2024年第2期竞价未配置成功的12个指标回收纳入本期配置),其中单位指标406个(含2024年第2期竞价未配置成功的6个单位指标回收纳入本期配置)、个人指标2940个(含2024年第2期竞价未配置成功的6个个人指标回收纳入本期配置)。
深圳市2024年第2期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公告
2024-02-22,全文共 865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第2期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于2024年2月26日15时举行。现场摇号结束后,调控中心将于1小时内在调控系统公布摇号结果,申请人可凭账号登录调控系统查询摇号结果。
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和《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2024年第2期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摇号时间
2024年第2期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于2024年2月26日15时举行。
二、资格审核与复核
2024年第2期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配置申请受理工作已按规定时间节点截止,按照《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人信息已发送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深圳市小汽车指标调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调控中心”)归集相关部门反馈的审核结果,对符合资格审核条件的,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自2024年2月23日起,申请人可凭账号登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网址为http://xqctk.jtys.sz.gov.cn/,以下简称“调控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申请人对申请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审核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相应的信息审核部门提交复核申请(复核指引详见调控系统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栏目)。
三、申请人代表报名
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由调控中心主持,将随机抽取12名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代表参与现场摇号。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按照自愿原则,自2024年2月23日起可登录调控系统报名参与。
四、见证代表报名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由公证机构依法公证,并邀请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现场见证摇号过程。有意见证现场摇号的申请人,可于2024年2月23日致电0755-83585320报名。见证代表报名需提供个人姓名、联系电话及有效申请编码等信息。当期摇号邀请6名现场见证代表参加,名额报满即止。
五、摇号结果公布
现场摇号结束后,调控中心将于1小时内在调控系统公布摇号结果,申请人可凭账号登录调控系统查询摇号结果。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3-12-31,全文共 2389 字
+ 加入清单到2025年,全市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优良率力争达到70%,及格率达到99%,学生近视率力争下降2%,每位学生熟练掌握1项以上运动技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进一步改善,体育教学、训练、赛事和评价体系成熟完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日益浓厚,学校体育基本实现优质均衡发展。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主要任务
(一)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高中(含中职)学校每周开设3节体育课,高校逐步实现所有阶段开设体育课。中小学每天大课间体育活动不少于30分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开展体育活动作为课后服务的有效途径和重要载体。加强体育家庭作业设计,鼓励家庭制定学生课后和节假日体育锻炼计划。确保学生每天校内外体育锻炼各1小时。
(二)构建深圳特色课程体系。探索建立大中小幼相衔接的体育课程体系,推动智慧课程建设。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体育游戏活动,培养体育兴趣爱好。义务教育阶段聚焦“教会、勤练、常赛”,教会学生科学锻炼。高中阶段落实选项教学要求,指导学生掌握运动技能,探索高中园体育课程互选共享。高等教育阶段将体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所有大学生必须修满体育学分、体质健康测试达标,推进深圳高校体育课程互选,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将体育课程纳入研究生教育公共课程体系。
(三)健全完善赛事育人体系。搭建多类型、多项目、面向人人的市、区、校、班四级体育赛事平台,建立校内赛、校际赛、选拔赛为一体的大中小体育竞赛体系。支持高等学校、体校、社会体育机构等入校开展体育教学、训练、竞赛。鼓励各区、各校建立各具特色的赛事体系,形成1-2个有社会影响力的高水平赛事品牌。学校每年至少举办春、秋季2次校级运动会,设置适合所有学生参加的体育项目。加强传统体育特色学校建设,强化竞赛、师资培训等工作。
(四)形成特色体育育人文化。创建一批理念先进、体系健全、有影响力的学校体育品牌项目、品牌学校,培育品牌教师。大力推动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项目,积极推进田径、游泳等基础项目,广泛开展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优势项目,积极发展武术、围棋等中华传统项目,推动实现“一校一品”“一校多品”。举办粤港澳大湾区体育赛事,开展体育教师双向交流培训与学术活动。探索体育人才共育、资源共享、赛事共办、特色共建的体制机制,建立有利于体育拔尖人才培养的招生制度。支持高校建立高水平运动队,组建体育学院(系)。
(五)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深化教师招聘改革,进一步完善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等为体育教师或教练员制度,配齐配足配强体育教师。开展教师专业培训,举办体育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和体育教学观摩展示活动,提升体育教师专业化水平。加大体育教师和教研员培养力度,大力支持体育教育科研立项、教学成果评选,推动名师工作室建设,培养骨干教师、卓越教师、教育家型教师。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教练员。
(六)强化场馆设施供给利用。加大场地设施新改扩建力度,已建成学校通过立体式扩容挖潜,拓展体育运动空间,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校区)或新建学校建设包括游泳池在内的综合性、多功能体育场馆。公共体育场馆向青少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为周边学校体育活动提供服务,有效协调利用社会资源补齐短板。建设全市学校体育工作信息化平台等新型体育基础设施,推动智能场馆建设,开发学生体质健康和运动档案云平台,“一生一档”全过程跟踪服务。
(七)健全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制定学校体育评价改革方案,开展体育素质评价,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体育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方法,推动实行“过程性评价+统一现场考试”体育中考模式,逐步提高中考体育分值权重。高中实施体育学业水平考试,测评成绩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高校要将素质评价结果计入学分。完善学生体质过程性评价体系。
(八)完善体育教师评价机制。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把教育教学质量作为履职根本,将评价导向从完成课时数量转向教育教学质量。建立体育教师工作评价标准,将体育教师教学科研、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课余训练、课外活动、课后服务、指导参赛等工作情况纳入评价内容,作为体育教师岗位聘任和绩效评定重要条件。完善体育教师评聘标准,确保体育教师在职务职称晋升、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隸据体育教师户外教学特点,依照有关规定予以适当补贴和资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各区要把学校体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学校体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谋划,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强化书记(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的担当意识,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好体育工作。要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大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支持力度,多渠道增加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学校体育发展。
(二)加强教育督导和责任落实。建立学校体育工作督导机制,把学校体育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学校体育条件保障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与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评估、校长绩效考核相结合。把体育工作及成效作为高校办学评价重要指标。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和素质测评合格率持续下降的,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三)加强安全管理和宣传引导。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校园安全风险管理机制。探索建立涵盖学生体育活动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和第三方调解机制。学校要强化安全教育,运动场所要配备适量的运动损伤急救器材,加强学校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加大学校体育工作政策宣传,深入挖掘、推广学校体育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形成正确舆论导向,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校体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本实施意见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深圳市2023年第10期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竞价情况
2023-10-26,全文共 677 字
+ 加入清单深圳市2023年第10期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竞价于10月25日下午结束。 本期以竞价方式拟向个人和单位配置指标共计3349个,其中个人指标2948个、单位指标401个。
深圳市2023年第10期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竞价情况
深圳市2023年第10期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竞价于10月25日下午结束。 本期以竞价方式拟向个人和单位配置指标共计3349个,其中个人指标2948个、单位指标401个。 通过资格审核的有效编码数个人为16941个,单位为1041个。本期参与竞价的有效编码个人为9531个,单位为641个。成交编码数个人为2948个,单位为401个。 最终竞价指标配置结果以实际付清全部成交款项的情况为准。
竞价全过程共进行了6个小时,于10月25日9时开始,当天15时结束。在当天11时和13时分别进行了一次参与竞买人报价的平均价格播报,方便竞买人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报价调整。两次平均报价分别为:个人17153元、单位16957元;个人18981元、单位18362元。
本期个人指标竞价成交结果:最低成交价30000元、平均成交价36009元,最低成交价的报价人数为195人、成交161人,最后买受人报价时间为14:03:56.988。单位指标竞价成交结果:最低成交价23000元,平均成交价26771元,最低成交价的报价单位数为22个、成交20个,最后买受人报价时间为14:57:38.675。 竞价全过程由公证机构予以公证。竞买人可通过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首页的“竞价平台”查询竞价成交结果。
深圳市小汽车指标调控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25日
关于继续在深圳市部分道路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实施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2023-10-19,全文共 1152 字
+ 加入清单深圳交警发布通告,自2023年10月31日起,在部分道路,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继续实施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
深圳交警发布通告,自2023年10月31日起,在部分道路,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继续实施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危险货物就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物质或者物品)。
关于继续在我市部分道路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实施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决定继续在部分道路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实施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全市长隧道、特长隧道通行。
二、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外环高速长圳收费站出口东转南匝道上通行。
三、每天1时至6时,禁止非深圳核发号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全市除高速公路以外的所有道路通行。
四、本通告所称长隧道是指长度大于1000米且小于等于3000米的道路交通隧道,特长隧道是指长度大于3000米的道路交通隧道,具体包括:福龙路横龙山隧道、彩田路新彩隧道、南坪快速塘朗山隧道、广深沿江高速东滨隧道、惠深沿海高速大梅沙隧道、惠深沿海高速林场隧道、惠深沿海高速正坑隧道、惠深沿海高速田东隧道、惠深沿海高速夹门山1号隧道、盐排高速盐田隧道、深盐路梧桐山隧道、惠盐路盐田坳隧道、坪盐通道马峦山隧道、福洲大道凤凰山隧道、爱群路大眼山隧道、坪西路迭福山隧道、葵坝路葵坝隧道、坂银大道鸡公山隧道、桂庙路桂庙隧道、前海地下道路。
五、本通告所指高速公路具体包括: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S86外环高速、东部过境高速。
六、本通告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车辆使用性质为“危化品运输”的货车、专用车辆及运输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的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物质或物品的运输车辆;所称每天为自然日。
七、在深圳通行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除需遵守本通告规定外,还需遵守《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限时禁行高速公路的通告》(粤公规〔2021〕3 号)中全省高速公路每天0时至6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的措施。
八、原有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九、本通告自2023年10月31日至2024年10月30日施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3年10月16日
深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实施意见(意见稿)
2023-10-09,全文共 4475 字
+ 加入清单深圳市教育局已经发布了最新的深圳中考体育方案,目前还是意见稿,拟于2026年中考开始实施,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该意见稿为深圳市教育局2023年10月9日公布)
深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
考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23〕1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制度,构建与新时代学校体育先行示范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评价体系,更好地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综合素养,根据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健康第一”育人理念,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坚持体育考试与学校体育教学相结合,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相结合,与学生日常锻炼相结合,与培养学生体育兴趣爱好和特长相结合,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考试对象
2026年起参加深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即2023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起)。
三、考试安排
体育考试由现场统一考试和过程性评价两部分构成,总分为50分,其中现场统一考试为36分,过程性评价为14分,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计算过程保留一位小数,最终得分四舍五入取整数。
(一)现场统一考试(36分)
考生须在以下三类考试项目中各选择一项参加考试。
一类项目(12分):中长跑(女生800米跑/男生1000米跑)、200米游泳(不限泳姿)、4分钟跳绳(三选一)
二类项目(12分):100米跑、50米游泳(不限泳姿)、投掷实心球、1分钟跳绳、1分钟踢毽子、二级蛙跳、10米×4折返跑(七选一)
三类项目(12分):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六选一)
以上每类项目考试满分按100分计,三类项目考试成绩的平均分计为现场统一考试成绩,按0.36的权重(36分)计入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总成绩。各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另行印发。
现场统一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年4月,缓考安排在5月。
(二)过程性评价(14分)
过程性评价成绩=《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以下简称“体质测试”)成绩+体育课(含大课间)参与成绩+体育与健康通识考试成绩。
1.体质测试(9分)。体质测试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执行。学生在七、八、九年级均须参加体质测试,根据测试成绩按等级赋分。当年体质测试成绩达到及格计3分,不及格计1.5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质测试计0分。三年体质测试成绩中如有两年及格且初三年级及格,共计9分,其他情形按照每年实际成绩相加计分。
2.体育课和大课间参与(3分)。体育课和大课间参与每学年1分,按等级赋分,出勤率达到95%及以上计1分,70-94%计0.5分,69%及以下计0分。体育课和大课间出勤成绩按照每学年实际得分情况相加。因正当理由未参加体育课和大课间活动,且履行正常请假手续经学校审批同意的视为出勤。
3.体育与健康通识考试(2分)。考试方式为机考,实行开卷考试,题型为客观题,从题库中随机抽题。考试时间为30分钟,在规定时间内可重复抽题作答,取得分最高一次计分。体育与健康通识考试成绩按等级赋分,80分及以上计2分,60-79分计1.5分,59分及以下计1分,缺考计0分。体育与健康通识考试内容为初中体育与健康课程应知应会内容,包括体育运动常识、运动人体科学常识、运动医学康复常识、运动营养卫生常识、急救常识等。
4.过程性评价的实施。(1)体质测试。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测试工作队入校测试,每学年体质测试时间安排在第一学期9-12月份。市教育局统筹指导全市体质测试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可自行组建由体育教师组成的测试队伍,也可遴选符合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测试。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成立体质测试巡查监督工作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交叉巡视监督,确保体质测试工作规范有序。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加强体质测试数据采集过程管理,确保体质测试数据客观真实。各学校负责体质测试现场的协调、组织、管理工作。各学校体质测试现场要全程视频录像,录像资料保存三年备查。所有体质测试数据须上传至初中体育与健康过程性评价数据管理平台(平台名称、地址和具体要求另文下发)。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体质测试工作的监督,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畅通监督投诉渠道。
(2)体育课和大课间参与。体育课和大课间活动考勤由学生所在学校负责,每学期期末学校须将全体学生考勤情况在校内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对考勤情况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由学校予以复核,逾期不再受理。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经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在一周内上传至初中体育与健康过程性评价数据管理平台,纳入体育中考数据管理。经学校报送的考勤数据不得修改。
(3)体育与健康通识考试。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八年级第二学期末。市招考办负责考试统筹管理,市教科院负责题库命题,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考试。
5.过渡年份安排。2023年9月升入七年级的学生,2023年的体质测试成绩参与即及格,计3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质测试计0分;体育课和大课间考勤从第二学期开始计算。体育与健康通识考试不做过渡性安排,执行本实施意见。
四、外地返深学生和往届学生考试及成绩评定
(一)外地返深学生现场统一考试办法及成绩计算与普通考生相同。过程性评价成绩认定办法:由学生提交转出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在当地就读期间的对应成绩证明,予以认定;不能出具对应成绩证明的,按照我市过程性评价相应项目的平均分予以认定。
(二)深户往届学生只计算现场统一考试成绩,现场统一考试成绩满分为50分,根据学生的实际得分按照相应比例折算。
五、身体特殊学生考试及成绩评定
(一)身体存在重大残疾,丧失运动能力,平时不能正常参与学校体育活动的残疾学生,按程序办理有关审核手续后,记入学生电子档案,可免考,中考体育成绩按满分计算。申报材料:学生向所在学校提交免考申请书、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书,学校出具平时不能正常参与学校体育活动的证明。
(二)身体存在重大疾病(如有严重心脏病、癌症等),不能参加体育活动者,在初中阶段已办理免修体育实践课手续的学生,按程序办理有关审核手续,通过后可免考,按全市中考体育成绩平均分计算。申报材料:考生向所在学校提交免考申请书、本市三级甲等医院证明,学校出具免修体育实践课证明。
(三)身体发育异常(如侏儒症、巨人症等)、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如严重脊柱弯曲、O型和X型腿等达Ⅱ度),平时仍上体育实践课的学生,现场统一考试可选择只参加一个项目考试,根据实际得分按单项满分36分折算。申报材料:学生向所在学校提交择考申请书和本市三级甲等医院证明。
(四)临时有伤病(如骨折、肌肉拉伤等)及女生例假等不
能参加现场统一考试的学生,可申请缓考,缓考期间仍未康复的学生,可申请免考。申请免考全部考试项目的,按现场统一考试满分的80%计算;申请部分项目免考的,按该项目满分的80%计算,其他项目按参加考试实际得分计算。申报材料:申请缓考的,由学生向所在学校提交缓考申请书;申请免考,由学生向所在学校提交免考申请书和本市三级甲等医院证明。
(五)根据体质测试有关规定,符合暂缓测试条件的学生,可申请暂缓测试但必须在本学年度测试周期内完成测试;本学年度符合免予测试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予测试,体质测试成绩视为及格。申报材料:申请缓测的,由学生向所在学校提交缓测申请书;申请免测的,由学生向学校提交免测申请书和本市三级甲等医院证明。
市教育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医疗专家组成联合审核工作组(以下简称“市联合审核工作组”,办公室设置在市招考办),对以上五种身体特殊情况考生申请体育现场统一考试缓考、择考、免考和体质测试缓测、免测,进行严格审核。具体审批程序:申请现场统一考试缓考,由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市招考办审批同意后实施;申请体质测试缓测,由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批同意后实施;申请现场统一考试免考、择考和体质测试免测,由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初审通过后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市联合审核工作组审批同意后,转市招考办备案实施。
六、体育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一)体育考试实行市教育局、区教育行政部门、考点、初中学校四级管理机制。市教育局负责体育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对体育考试进行指导和监督。市招考办负责组织与管理体育现场统一考试,制定考试方案及应急预案,统筹指导体育考试场地器材及电子设备管理与使用培训,统筹负责体育考试成绩收集、计算、公布和管理等工作,指导各区考点考务工作,负责体育考试监考员的选聘、培训以及考试监考工作的现场技术指导。市教科院负责体育与健康通识考试题库命题,负责指导学校落实体育教学与体育考试项目的融合,做好体育教师的培训,提升体育教学的质量。
(二)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区体育考试工作,结合实际设置考点,制定本区体育考试具体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学校落实过程性评价工作。鼓励为返深学生和往届学生统一集体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三)考点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各初中学校(含市局直属学校)报考情况进行统筹编排,报市招考办审批同意后实施。报考人数较少的考试项目,由市招考办在全市统筹设置考点。考点负责按照市教育局体育考试工作要求,做好考试场地规划、考试流程设计、考试现场管理、考试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考试规范有序进行。
(四)各初中学校负责日常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尽最大可能为学生提供相应学习练习和备考条件。向学生和家长宣传好本实施意见,指导学生进行体育考试报名及缓免考(测)申请,引导学生合理选择体育考试选考项目。配合组织实施学生过程性评价工作。组织学生参加现场统一考试,提前摸查学生考前身体健康状况,鼓励为学生统一集体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加强对学生进行考前安全教育、心理疏导,并派专人负责做好学生的考试安全措施,组织学生做好考前准备运动和考后放松运动,排除体育考试潜在安全风险。
(五)严格体育考试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体育考试监督电话,并在考试现场设立投诉咨询点,及时准确地解答学生及其监护人提出的问题,正确引导学生参加体育考试,监督检查考试过程。对考试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意见》自2023年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深圳市教育局
2023年 月 日
2023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工种(职业)目录(征求意见稿)
2023-09-17,全文共 2667 字
+ 加入清单深圳人才引进入户的【技能人才引进入户】条件中涉及到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工种(职业)目录,目录内容(征求意见稿)如下:
深圳市新华医院招聘行政管理岗高级骨干8名
2024-05-15,全文共 1422 字
+ 加入清单深圳市新华医院招高级骨干啦!本次拟公开招聘行政管理岗高级骨干8名。本次人员招聘请通过扫描二维码报名,无需投递纸质简历。
一、招聘人数
拟公开招聘行政管理岗高级骨干8名
二、招聘岗位
现招聘医院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医务管理、护理管理、医学装备管理、后勤管理、信息管理岗位高级骨干各1名。
招聘岗位信息表
(以下简称《岗位表》)
点击大图
关于医疗、医技等其他岗位招聘信息,请密切关注后续招聘信息发布。
三、有关要求
1.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国外学历学位证未明确标注专业的,以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标注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论文、成绩单等);
2.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应聘人员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一)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四)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五)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六)现役军人;
(七)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八)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请扫描本公告中的二维码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
信息收集表二维码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候选人。应聘人须在报名系统上传如下材料:
1.身份证明证件正反面(如:身份证、香港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等);
2.最高学历、学位证及验证证明;
3.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有);
4.原单位工作证明(如有);
5.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如有);
6.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自愿提供)。
请将以上材料原件扫描,按顺序整合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材料”,通过扫描二维码报名并在指定位置上传。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和资格审查结果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另行通知,面试形式为线下面试。
(四)考核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进入考核人员,主要对应聘人员实际业务水平和适岗能力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入职;未经同意自行体检者无效。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于体检结束后在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1.与深圳市新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
2.按国家?定购买五险一金;
3.享受工会福利及年休假;
4.入职一年后享受职工体检福利;
5.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年薪。
六、其他
(一)本次人员招聘请通过扫描上方二维码报名,无需投递纸质简历。
(二)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120号新华医院开业筹备专班综合管理组;联系电话:83067750;联系人:李老师、徐老师。
(三)本公告由新华医院开业筹备专班负责解释。
(四)关于医疗、医技等其他岗位招聘信息,请密切关注后续招聘信息发布。
2024年龙岗区新建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的公示(意见征集时间+意见征集邮箱)
2024-05-11,全文共 930 字
+ 加入清单依据国家、省、市学区划分有关政策要求,龙岗区教育局牵头对2024年新建学校的招生范围进行了划分,现面向社会公示并征集意见,详见正文
2024年龙岗区新建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的公示
依据国家、省、市学区划分有关政策要求,龙岗区教育局牵头对2024年新建学校的招生范围进行了划分,现面向社会公示并征集意见
意见征集时间:
2024年5月10日至5月17日
意见征集邮箱:
lgjyjjjk@lg.gov.cn
龙岗街道上艺小学
地址:龙岗区协力路与清友路交会处东北侧。
招生范围:将千林山小学、清林径实验小学和龙西小学的学区作为该校的招生范围。
龙岗街道创星九年一贯制学校
地址:龙岗街道协联路与创建路交会处西南侧。
招生范围:将千林山小学、清林径实验小学和龙西小学的学区作为该校的招生范围。该校小学招生范围、初中招生范围一致。
龙岗街道黄龙坡九年一贯制学校
地址:龙岗街道龙园路38-2号。
招生范围:龙岗大道、龙岗河、梅园路、罗瑞合南街、龙岗大道、植物园路、银翠路、向银路围合区域。该校小学招生范围、初中招生范围一致。
龙岗街道龙腾九年一贯制学校
地址:龙岗街道爱南路与吉祥路交会处东北侧。
招生范围:北至龙岗大道,东至向银路,西和南至龙岗街道行政区域界线。该校小学招生范围、初中招生范围一致。
平湖街道园岭九年一贯制学校
地址:平湖街道平湖实验学校北侧。
招生范围:该校与平湖实验学校一体化办学,其招生范围与平湖实验学校一致。
平湖街道平湖北九年一贯制学校
地址:平湖街道惠华路与嘉湖路交会处西北侧。
招生范围:将平湖第二实验学校和辅城坳小学的学区作为该校的招生范围,其小学招生范围、初中招生范围一致。目前,该校永久校区尚在建设中,2024年拟在平湖第二实验学校借址办学。
坂田街道书香实验学校
地址:坂田街道环城路与禾塘光街交会处西南侧。
小学招生范围:与坂田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一致。
初中招生范围:坂田街道布龙路以南区域。
备 注
1.龙岗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制度,若上级部门出台有关新政策,按照新政策执行。
2.本公示所用学校名称为暂用名,正式名称以审批结果为准。
3.本公示仅对新建学校学区进行划分,原有学校学区保持不变,居民仍可继续申请原有学校。
4.本公示所用图示供参考,最终解释权归龙岗区教育局所有。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办事处招聘场馆管理岗2名
2024-04-25,全文共 1703 字
+ 加入清单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办事处2024年4月面向社会公开选用场馆管理岗2名,具体情况,详见正文。
一、选用对象及条件
(一)选用对象
2024年4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人员,符合公告及选用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选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图书馆相关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高中学历;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7.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职责
负责辅助完成街道图书馆及社区分馆管理,审查借阅者身份,维护图书馆秩序,对书刊进行分类整理等工作。
三、薪酬待遇
以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薪酬福利待遇按福田区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税前约5700元/月(含绩效考核),全年经费约8万元。
四、报名方式
本次选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符合条件者,请按时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具体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6日9:00至4月29日18:00。
(二)报名要求及邮箱
1.报名人员在投递报名材料电子版压缩包时,压缩包命名为“姓名+2024场馆管理岗+学历”(例:李四+2024场馆管理岗+大专)。
2.报名材料接收邮箱:475532924@qq.com 。
(三)报名材料
1.《福田区莲花街道办事处2024年4月公开招聘场馆管理岗报名表》(详见附件1)电子版及签字扫描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毕业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 https://www.chsi.com.cn);
5.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学位者提供,无学位者无需提供。学信网 https://www.chsi.com.cn);
6.如为留学归国人员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提供由公安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从出生之日起),如若报名时无法提供,则签署《无犯罪记录证明承诺书》(详见附件2),并提供扫描件,报考人员承诺入职前提供证明,如不能提供,视为自动放弃入职;
8.有图书馆管理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离职证明)和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相关证明。
五、考核安排
(一)考核资格审查
1.根据选用岗位条件,按选用岗位名额1:5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选。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考核;如报名人数超出比例的,按是否有图书馆管理经验等条件优先确定为参加考核人员。
2.考核时间和地点将在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通知到考生报名手机号,请注意短信通知。
(二)考核形式
面谈和面试。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并按拟选用名额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考核成绩不合格(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相关信息在福田区莲花街道办事处网站中的“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网址如下:
http://www.szft.gov.cn/bmxx/qlhjdbsc/ 。
六、其他说明
本公告由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0755-8307908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1:福田区莲花街道办事处2024年4月公开招聘场馆管理岗报名表
附件2:无犯罪记录证明承诺书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25日
深圳市2024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一类管理平台
2024-03-20,全文共 637 字
+ 加入清单深圳市2024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一类管理平台(https://www.szzk.edu.cn/zzzs)是深圳中考自主招生报名入口,报名起止时间为6月10日10:00至14日18:00
深圳市2024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一类管理平台
深圳市2024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一类管理平台网址
1、2024年普高一类自主招生报名起止时间为6月10日10:00至14日18:00。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可填报1所招生学校。考生须在截止时间前进行信息保存和确认,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将不能再做修改。
2、报考条件:凡符合深圳市中考划线录取资格,且具有拔尖创新潜质或学科专长的本市应届初三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自主招生。
3、考生保存填报信息(包括报名学校)后,需在报名截止前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系统将向考生监护人手机发送验证码短信,考生输入短信验证码后方可成功确认。
4、考生要认真阅读报名学校的招生简章,满足学校提出的具体报名要求,并按学校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5、自主招生一类和二类学校不可同时兼报,如需报考二类自主招生学校,请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学校现场报名。
6、6月21日公布入围综合能力考核的考生名单,考生可登录自主招生一类管理平台查询是否获得综合能力考核资格。
7、考生可将相关证明材料图片上传至平台,须使用JPG或PN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M,每位考生最多可上传10张图片。
8、各学校招生咨询电话详见各校自主招生简章。
2024年3月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办事处招场馆管理岗2名
2024-03-15,全文共 1393 字
+ 加入清单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办事处2024年3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工勤管理类-场馆管理岗2名。
一、选用对象及条件
(一)选用对象
选用对象为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公告及选用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均可报名。
(二)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
6.全日制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职责
负责辅助完成街道图书馆及社区分馆管理,审查借阅者身份,维护图书馆秩序,对书刊进行分类整理等工作。
三、薪酬待遇
薪酬福利待遇按福田区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税前约5700元/月(含绩效考核奖),全年经费约8万元。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符合条件者,请按时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具体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5日9:00至3月19日18:00。
(二)报名要求及邮箱
1.报名人员在投递报名材料电子版压缩包时,压缩包命名为“2024场馆管理岗+姓名+学历”(例:2024场馆管理岗+张三+本科);
2.报名材料接收邮箱:ftb_zxk1@szft.gov.cn(如遇投递失败现象,可于次日再尝试投递或电话联系用人单位);
联系电话:0755-8380120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三)报名材料
1.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无底色要求);
2.《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场馆管理岗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
3.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 https://www.chsi.com.cn)扫描件;
5.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学位者提供,无学位者不需提供。学信网 https://www.chsi.com.cn)扫描件;
6.如为留学归国人员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7.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报名时无法提供,需本人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承诺书》(附件2),承诺入职前提供证明,如不能提供,视为自动放弃入职;
8.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考核资格审核
根据选用岗位条件,按选用岗位名额1:3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选。
六、考核形式
面谈及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将以邮件或短信、电话方式通知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
七、其他说明
(一)本公告由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三)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深圳市安居房产权管理有关事项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
2024-03-13,全文共 2136 字
+ 加入清单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有关事项处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活动,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2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有关事项,包括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以及因继承、婚姻状况变化导致的权利人变更等。
第三条按照本办法申请办理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有关事项的,受理部门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一)安居型商品房由市住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组织配售的,由市主管部门或者其依法委托的相关机构负责受理、审核。
(二)安居型商品房由区住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组织配售的,由区主管部门或者其依法委托的相关机构负责受理、审核。
第四条安居型商品房权利人(以下简称权利人)申请取得完全产权或者上市交易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为安居型商品房《房地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权利人,且经其他共同权利人一致书面同意;
(二)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满十年,且产权限制期内无法规、规章规定及合同约定的违规违约行为;
(三)因按揭贷款为该套安居型商品房设定抵押的,须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四)无法规、规章规定及合同约定的不得受理其取得完全产权或者上市交易申请的情形。
第五条权利人申请取得完全产权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提出申请。权利人向受理部门提出取得完全产权的申请。
(二)受理审核。受理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审核,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审核工作。
(三)审核批准。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受理部门出具安居型商品房补缴价款通知书,载明该套住房的补缴价款金额、收款银行账户和缴款期限等信息;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四)补缴价款。权利人足额补缴价款后,向受理部门提交缴纳凭证,受理部门于五个工作日以内出具准予取得安居型商品房完全产权的核准通知书。
(五)变更登记。权利人取得受理部门出具的准予取得安居型商品房完全产权的核准通知书后,可以依法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将该套住房变更登记为普通商品住房。
第六条权利人申请取得完全产权同时上市交易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提出申请。权利人向受理部门提出取得完全产权同时上市交易的申请,并申报已确定的买受人。
(二)受理审核。受理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审核,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审核工作。
(三)审核批准。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受理部门出具安居型商品房补缴价款通知书,载明该套住房的补缴价款金额、收款银行账户和缴款期限等信息;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四)补缴价款。权利人足额补缴价款后,向受理部门提交缴纳凭证,受理部门于五个工作日以内出具准予取得安居型商品房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的核准通知书。
(五)变更和转移登记。权利人取得受理部门出具的准予取得安居型商品房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的核准通知书后,可以依法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变更和转移登记,将该套住房变更登记为普通商品住房并登记至买受人名下。
第七条权利人申请取得完全产权或者上市交易应当补缴价款,具体计算公式为:补缴价款=(原市场价格-原购买价格)×50%-税费。其中,原市场价格统一按照原购买价格除以70%计算。
前款所称税费是指权利人在办理安居型商品房《房地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时实际支付的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交易服务费等。
第八条权利人补缴的价款分别纳入市、区国库。由市主管部门受理的,补缴价款纳入市国库;由区主管部门受理的,补缴价款纳入区国库。
第九条安居型商品房在取得完全产权或者上市交易前发生继承的,继承人经协商一致,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继承人具有本市户籍,且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宅建设用地)的,可以申请将继承的该套住房产权份额登记至其名下,该套住房产权性质不变;
(二)向组织配售该套住房的市、区主管部门申请收购该套住房,并就收购款进行继承;
(三)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满十年的,继承人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补缴价款后,取得该套住房的完全产权或者将该套住房上市交易;
(四)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28号)及相关规定继续占有、使用该套住房。
第十条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产权或者上市交易前,因婚姻状况变化需要变更权利人的,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权利人登记结婚,需要追加登记配偶为该套住房的共同权利人的,配偶应当未在本市拥有保障性住房,且经原权利人一致书面同意后,向受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结婚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作为安居型商品房共同权利人的夫妻,因离婚需要变更权利人为双方其中一方的,应当向受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者生效判决等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权利人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满十年,不取得完全产权或者上市交易的,不需要补缴价款,该套住房性质维持不变,权利人按照规定占有、使用该套住房的权利不变。
权利人将安居型商品房上市交易后,按照相关规定不得以无房身份再次享受本市住房保障政策。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24年XX月XX日起施行。
深圳市某国企招聘市场拓展专员+安全讲师+安全管理岗
2024-01-18,全文共 907 字
+ 加入清单综合薪资10-16K,深圳市某国企招聘市场拓展专员、安全讲师、安全管理岗。具体情况,详见正文。
招聘详情
市场拓展专员 2名
(一)岗位职责
1. 负责挖掘与收集客户需求;
2. 负责服务方案的撰写与执行;
3. 负责政府、协会、建筑施工企业等外部机构的拓展与维护。
(二)任职要求
1. 35周岁及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类或相关专业;
2. 熟悉公文格式,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文字功底,具备一定的方案撰写能力;
3. 具有建筑行业或培训行业从业经验优先;
4. 有政府机构对接经验优先;
5. 工作积极主动,遵纪守法,有责任心,工作细心,能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薪资待遇
综合薪资10000元-160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
(四)工作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
△码上投递 一键求职
安全讲师 1名
(一)岗位职责
1. 负责培训资料、课件的制作;
2. 负责日常授课及班级管理;
3.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要求
1. 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优先;
2. 具有3年及以上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管理工作经验;
3. 具有建筑行业或培训行业从业经验优先;
4. 工作积极主动,遵纪守法,有责任心,工作细心,能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薪资待遇
综合薪资12000元-160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
(四)工作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
△码上投递 一键求职
安全管理岗 1名
(一)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统筹工作;
2.撰写年度安全管理计划和安全重点管控等方案;
3.落实安全管理团队的目标规划和工作计划,确保管理目标实现;
4.落实安全和消防工作的制度要求,对日常工作进行监控和督促;
5.按要求建立区域内紧急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理机制和组织。
(二)任职要求
1.45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持物业管理安全相关证书;
2.3年及以上物业安全管理工作经验;
3.熟悉物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知识;
4.熟悉物业安全管理各专业工作流程及作业标准;
5.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较强的沟通协调及组织能力。
(三)薪资待遇
综合薪资6000元-90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上6休1,提供住宿。
(四)工作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
△码上投递 一键求职
深圳市某国企招聘市场拓展专员+安全讲师+安全管理岗
2024-01-12,全文共 903 字
+ 加入清单综合薪资10-16K,深圳市某国企招聘市场拓展专员、安全讲师、安全管理岗。具体情况,详见正文。
市场拓展专员 2名
(一)岗位职责
1. 负责挖掘与收集客户需求;
2. 负责服务方案的撰写与执行;
3. 负责政府、协会、建筑施工企业等外部机构的拓展与维护。
(二)任职要求
1. 35周岁及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类或相关专业;
2. 熟悉公文格式,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文字功底,具备一定的方案撰写能力;
3. 具有建筑行业或培训行业从业经验优先;
4. 有政府机构对接经验优先;
5. 工作积极主动,遵纪守法,有责任心,工作细心,能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薪资待遇
综合薪资10000元-160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
(四)工作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
△码上投递 一键求职
安全讲师 1名
(一)岗位职责
1. 负责培训资料、课件的制作;
2. 负责日常授课及班级管理;
3.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要求
1. 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优先;
2. 具有3年及以上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管理工作经验;
3. 具有建筑行业或培训行业从业经验优先;
4. 工作积极主动,遵纪守法,有责任心,工作细心,能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薪资待遇
综合薪资12000元-160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
(四)工作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
△码上投递 一键求职
安全管理岗 1名
(一)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统筹工作;
2.撰写年度安全管理计划和安全重点管控等方案;
3.落实安全管理团队的目标规划和工作计划,确保管理目标实现;
4.落实安全和消防工作的制度要求,对日常工作进行监控和督促;
5.按要求建立区域内紧急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理机制和组织。
(二)任职要求
1.45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持物业管理安全相关证书;
2.3年及以上物业安全管理工作经验;
3.熟悉物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知识;
4.熟悉物业安全管理各专业工作流程及作业标准;
5.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较强的沟通协调及组织能力。
(三)薪资待遇
综合薪资6000元-90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上6休1,提供住宿。
(四)工作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
△码上投递 一键求职
深圳继续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实施通行管理措施
2024-01-02,全文共 1011 字
+ 加入清单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具体限行区见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现继续对我市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实施原定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一、一级限行区
(一)全市高速公路和快速路(主道)。
1.高速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含玉平大道)、G25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0422武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S86深圳外环高速、东部过境高速。
2.快速路(主道):盐龙大道、丹平快速路、龙澜大道、北环大道、泥岗路、布心路、南坪快速路、福龙路、香蜜湖路、机场南路、滨海大道、滨河大道、沿河北路、沿河南路、坪盐通道。
(二)全市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隧道、高架、立交(含匝道)。
(三)各区一级限行区。
1.跨区域
梅观路(民乐立交至梅东二路段)。
2.福田区
华强北步行街。
3.罗湖区
东门步行街。
4.南山区
沙河西路(东滨路至滨海大道段)。
5.盐田区
临海路、恩上公路、盐三路。
6.宝安区
宝石路(南光高速桥底段)、领航一路、空港六道、空港八道、空港九道。
7.龙岗区
惠盐路(西坑工业路至盐田坳隧道段)。
8.龙华区
坂澜大道(环观南路至坂李大道段)。
9.坪山区
碧三路。
10.大鹏新区
坪西路(葵新南路至水头路段)。
二、二级限行区
(一)福田区。
深南大道(华富路至红岭路段)、福中路、福中三路、裕亨路、福田南路(百合路以南段)。
(二)罗湖区。
罗湖口岸片区【建设路以南、沿河南路以西、和平路以东围合区道路(含建设路以南的人民南路及沿河南路)】。
(三)南山区。
深圳湾口岸片区(具体路段为:金湾东一路、金湾东二路、金湾东三路、金湾东四路、金湾西一路、金湾西二路、内环路、消防一道、消防二道)。
(四)宝安区。
金港大道。
三、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四、本通告禁止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行驶的快速路中不包含快速路辅道。
五、一级限行区除盐田区盐三路、坪山区碧三路不禁行自行车外,其他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所有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二级限行区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除民生行业外的电动自行车通行。
六、本通告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有效。原有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