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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电动

深圳电动专题栏目,提供与深圳电动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深圳电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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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继续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实施通行管理措施

2024-01-02,全文共 10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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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具体限行区见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现继续对我市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实施原定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一、一级限行区

(一)全市高速公路和快速路(主道)。

1.高速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含玉平大道)、G25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0422武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S86深圳外环高速、东部过境高速。

2.快速路(主道):盐龙大道、丹平快速路、龙澜大道、北环大道、泥岗路、布心路、南坪快速路、福龙路、香蜜湖路、机场南路、滨海大道、滨河大道、沿河北路、沿河南路、坪盐通道。

(二)全市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隧道、高架、立交(含匝道)。

(三)各区一级限行区。

1.跨区域

梅观路(民乐立交至梅东二路段)。

2.福田区

华强北步行街。

3.罗湖区

东门步行街。

4.南山区

沙河西路(东滨路至滨海大道段)。

5.盐田区

临海路、恩上公路、盐三路。

6.宝安区

宝石路(南光高速桥底段)、领航一路、空港六道、空港八道、空港九道。

7.龙岗区

惠盐路(西坑工业路至盐田坳隧道段)。

8.龙华区

坂澜大道(环观南路至坂李大道段)。

9.坪山区

碧三路。

10.大鹏新区

坪西路(葵新南路至水头路段)。

二、二级限行区

(一)福田区。

深南大道(华富路至红岭路段)、福中路、福中三路、裕亨路、福田南路(百合路以南段)。

(二)罗湖区。

罗湖口岸片区【建设路以南、沿河南路以西、和平路以东围合区道路(含建设路以南的人民南路及沿河南路)】。

(三)南山区。

深圳湾口岸片区(具体路段为:金湾东一路、金湾东二路、金湾东三路、金湾东四路、金湾西一路、金湾西二路、内环路、消防一道、消防二道)。

(四)宝安区。

金港大道。

三、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四、本通告禁止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行驶的快速路中不包含快速路辅道。

五、一级限行区除盐田区盐三路、坪山区碧三路不禁行自行车外,其他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所有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二级限行区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除民生行业外的电动自行车通行。

六、本通告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有效。原有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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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最新电动自行车限行时间、道路范围全汇总

2019-07-31,全文共 4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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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电动车限行规定,在限行道路开电动车的,会被扣车并处罚2000元。

另外,很多人买的单动车都是超标的,这种一般会视为摩托车,相应处理也是按摩托车来。

2019年7月30日,深圳交警发布了《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对我市部分道路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的通告》。

根据通告,深圳交警决定继续采取措施限制电动自行车在深圳市部分道路行驶,新通告从2019年8月1日起实施。

一、限制行驶的时间和道路范围

自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限制电动自行车在以下道路行驶:

(一)城市快速干道

盐龙大道,宝荷大道,丹平快速路,沿河路(含沿河北路、沿河南路),布心路,泥岗东路,泥岗西路,北环大道,春风路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月亮湾大道,龙岗大道。

(二)城市主干道

深汕路,留仙大道,布龙路,笋岗路(含笋岗东路、笋岗西路),深南路(含深南东路、深南中路、深南大道)。

1.福田区:

皇岗口岸片区(含皇岗口岸广场、福田南路滨河大道以南路段、百合路),皇岗片区(滨河大道以南、益田路以东、福强路以西、福强路以北),福田口岸片区(含国花路、裕亨路及福田口岸片区其他路段),福田保税区片区(含桂花路以南片区路段、福田保税区围网内所有路段、桂花路),新洲片区(滨河大道以南、福强路以东、福强路以北、益田路以西),华强北片区(华富路以东、上步路以西、深南路以北,红荔路路以南),华强南片区(华强南路以东、上步路以西、滨河大道以北、深南路以南),福虹片区(深南路以南、福华路以北、华强南路以西、福田路以东),中心片区(彩田路以西、新洲路以东、红荔路以南、滨河大道以北),上沙片区(福荣路以北、福强路以南、新洲路以西、滨河大道以东),下沙片区(福荣路以北、福强路以南、新洲路以西、滨河大道以东),泰然片区(深南大道以南,滨河大道以北,泰然一路以西,京港澳高速竹子林立交),沙尾片区(福荣路以北、福强路以南、新洲路以西、滨河大道以东),沙嘴片区(福荣路以北、福强路以南、新洲路以西、滨河大道以东),红岭路(含红岭北路、红岭中路、红岭南路),埔尾街,巴丁街,南园路(红岭路口至上步路口),东园路,同德路,上步路(含上步北路、上步中路、上步南路),会堂街,益民路,会堂路,荔香路,同心北路,同福路,荔香街,华强北路,华强南路,华富路,梅观路,皇岗路,振华西路,福港路,彩田路,莲花支路,雨田路,宏威路,金田路(红荔路口至福强路口),福明路,福虹路,福华路,福星路,福田路,福华三路(彩田路口至新洲路口),益田路(红荔路口至福强路口),福荣路,沙嘴路(福强路口至福荣路口),沙尾路,金地一路,新洲路,中康路,梅林路,凯丰路,梅康路,林丰路,林安街,梅丰路,八一路,梅华路,奥士达路,梅青路,梅秀路,梅华西路,梅北路,梅坳一路,梅坳二路,梅坳三路,梅坳四路,梅坳五路,梅坳六路,梅坳七路,梅坳八路,梅村路,梅中路,泰科路,梅丽路,梅亭路,龙尾路,梅山街,下梅林一街、下梅林二街、香梅路(含香梅北路),福龙路,香蜜湖路,侨香路(香梅路口至侨城东路口),香林路,莲花路,红荔路(含红荔西路),民田路,福华一路,中心三路,中心四路,中心五路,福中一路,福中路,福中三路,益田路(福强路口至福荣路口),福民路,福强路。

2.罗湖区:

罗湖口岸片区(沿河路、北斗路以西、和平路以东、春风路以南),东门片区(人民公园路以东、笋岗路以南、东门中路以西、深南东路以北),南湖路,嘉宾路,友谊路,爱国路,翠竹路,布吉路,金稻田路,文锦路(含文锦北路、文锦中路、文锦南路),田贝一路,田贝二路,田贝三路,贝丽南路,水贝珠宝园片区(翠竹路以西、田贝四路以北、文锦北路以东、布心路以南),布心路,太白路,太宁路,乐园路,童乐路,笋岗物流园片区(笋岗东路以北、宝岗路以西、泥岗东路以南、红岭北路以东),清水河一路,清水河三路,红岗路,金塘街,金碧路,宝岗路,东门路(含东门北路、东门中路、东门南路),解放路,向西路,晒布路,迎春路,人民南路,建设路,人民公园路,新园路,和平路,宝安北路,宝安南路(笋岗路口至滨河大道段),书城路,桂园路,松园路,红桂路,中兴路,南极路,华丽路,湖贝路,新安路,黄贝路,新秀路,凤凰路,莲塘路,聚宝路,国威路,鹏兴路,罗沙路,春风路。

3.南山区:

深圳湾口岸片区(后海滨路以东、沙河西路以西、滨海大道以南、望海路以北),欢乐海岸片区(沙河东路以东,侨城东路以西,白石路以南,滨海大道以北),后海滨路,沙河西路,后海大道,南海大道,沿山路,港湾大道,妈湾大道,临海大道,赤湾小南山隧道,松湖路,工业一路,太子路,兴华路,工业二路,爱榕路,招商路,蛇口新街,水湾路,海月路,工业三路,工业五路,沿山路,工业六路,工业七路,工业八路,工业九路,蓝天路,荔园路,近海路,花果路,渔村路,湾厦路,兴工路,兴海大道,赤湾六路(兴海大道至赤湾五路),振海路,港城路,航海路,听海路,通海路,前湾一路,梦海大道,桂湾三路,桂湾四路,前湾二路,前湾三路,铲湾路,怡海大道,五号路,六号路,七号路,八号路,望海路,金世纪路,蛇口老街,石云路,南光路,南山大道,南头街,南新路,艺园路,常兴路,前海路,茶光路,龙珠大道,珠光路,龙井路,西丽路,珠光北路,公园路,公园南路,龙珠四路,龙珠三路,侨香路,桃园路,科苑路,科技南路,白石路,高新中四道,高新南四道,创业路,登良路,东滨路,四海路,桂庙路,学府路,沙河街道办片区道路(含侨城东路、石洲北路、石洲中路、沙河东路),桃源街道办片区道路(含丽水路、丽山路),粤海街道办片区道路(含海德二道后海滨路口至南海大道路口段、文心五路)。

4.盐田区:

盐梅路,盐三路,官上路,深盐路,洪安路,洪安四街,洪安三街,洪安二街,东海四街,梧桐路,沙盐路,东海道,艺海路,闲云路,环碧路,环梅路,北山道,永安北一街,永安北三街,永安路,盐田北四街,盐田北五街,明珠道,海景二路,金融路,东和路,海涛路,中英街,环城路,步步街,桥头街,海傍路,海山路,香径东街,香径南街,沙深路,盐田路,二十二米大道。

5.宝安区:

宝安机场周边道路(含机场道、机场六道、机场七道、航站四路、机场南路、领航一路、领航二路、领航三路、领航四路、领航五路、领航高架及离港平台、空港一道、空港二道、空港六道、空港八道、金湾大道),107国道(深圳段),政丰路(含政丰南路、政丰北路),中心路,北环路(含石岩街道和沙井街道共两条),锦程路,万安路,民主大道,松福大道,燕山大道,光明路,南环路,上星南路,万乐路,东环路,红巷工业路,黄浦路,南浦路,上南大街,西环路,怀德南路,宝安大道,共和工业路,通达路,海城路,银田路,疏港通道,内环路,金海路,新和大道,大埔路,沙松路,沙井路,外环路,环镇路,洲石路,洲石玉支线(石岩段),鹤州路,宝石路(含宝石东路、宝石西路、宝石南路),石泉大道,国泰路,石观路,龙腾路,罗租大道,石龙大道,田心大道,石岩大道,育才路,青年路,吉祥路,如意路,爱群路,河滨路,松白路,公园路,天宝路,塘头大道,东方大道,芙蓉大道,新玉路,楼岗大道,松明大道,朝阳路,田园路,沙江路,松罗路,燕罗路,创新路,上崇路,上星路,富通路,企安路,广田路,象山大道,塘下涌二工业大道,沿河路(含沿河南路、沿河北路),松裕路,松安路,立业路,松岗大道,勋业路,恒嘉路,前进路(含前进一路、前进二路),宝田一路,宝田二路,宝田三路,兴华路,翻身路,新湖路,创业一路,创业二路,新安路(含新安一路、新安二路、新安三路、新安四路、新安五路、新安六路),兴业路,海秀路,塘坑路,石环路,裕安一路,裕安二路,流塘路,锦花路,上川路,西乡大道,庄边路,宝民二路,宝民一路,建安一路,建安二路,湖滨路(宝城37、38区段),宝源路,固戍一路,固戍二路,航城大道,凯成一路,利达路,凯成二路,碧湾路,立新路(含立新北路、立新南路),怀德路(含怀德北路、怀德南路),福永大道,凤塘大道,大洋路,福安路,福瑞路,和沙路,桥和路,永和路,重庆路,福州大道,永福路,新沙路,蚝乡路,西沙路,迎宾路,沙三路,万家蓢路,壆岗大道,兴业一路,岑下路,凤凰山大道,新田大道,腾丰大道,福凤路。

6.龙岗区:

惠盐公路,沙荷路,新龙路,同心路,环城南路,环城东路,同力路,同庆路,乐园路,龙湖路,吉祥路,龙翔大道,盛龙路,龙园路,龙河路,碧新路,新生路,植物园路,龙岗路,鹏达路,丹沙路,龙平路(含龙平东路、龙平西路),城园路,龙福路,建设路,德政路,清林路,龙城中路,龙城南路,吉祥中路,富坪路,同富路,龙飞大道,风采路,青春路,如意路(含如意中路、如意南路),飞扬路,清辉路,清水路,丰田路,黄阁路(含黄阁中路、黄阁南路),爱南路,清风大道、高科大道,宝龙大道,南同大道,锦龙大道(龙岗段),五和大道,冲之大道,张衡路,稼先路,隆平路,贝尔路,雅园路,永香路,坂雪岗大道,坂澜大道,坂李大道(五和大道与航嘉大道交汇处),环城北路,新横坪路(龙岗段),凤凰大道,平湖大街,富安大道,平吉大道,东深公路(东莞雁田加油站至良田路建材市场),丹平公路,坪地湖田路,平龙路,平安大道,粤宝路,吉华路,环城路,三联路,金利路,金龙路,长龙路,华龙路,长盛路,长青路,宝丽路,龙岭路,八约一街,八约二街,布吉路,莲花路,联布北路,金运路,中兴路,铁东路,新乐路,铁西路,百花一街,百花二街,锦龙路,湖南路,中元路,吉政路,政清路,广场路,布沙路,育苗路,湖?路,中翠路,百鸽路,荣华路,禾坑路,罗岗路,金鹏路,科技园路,布澜路,景芬路,东西干道,国芬路,星火路,西环路,新红棉路。

7.龙华区:

深圳北站周边道路(含留仙大道致远中路口至民塘路口段、玉龙路民塘路口至致远中路口段、民塘路、致远中路玉龙路口至留仙大道路口段),白石龙路,观光路,民治大道,民旺路,民宝路,工业路,龙华公园路(工业路口至人民路口),梅龙大道,民康路,民丰路,民乐路,民兴路,民治民福北路,华霆路,华丰路,华昌路,华发路,华荣路,华兴路,华繁路,华宁路,华盛路,浪荣路,浪花路,浪静路,东环一路,东环二路,龙华人民路,中环路,腾龙路,三联路,龙华和平路,新区大道,清湖路,龙观大道,龙胜路,观澜大道,人民路,大和路,观平路,高尔夫大道,观天路,环观中路,环观南路,福前路,大浪南路,建辉路,景龙建设路,清泉路,清华路,雪岗北路,民清路,油松路,桂月路,章企路,泗黎路,华旺路,华达路,华悦路。

8.坪山区:

锦龙大道(坪山段),丹梓大道,龙兴路,龙窝路,建设路,和平路,东胜街,东门大街,宝梓路,乌石路(深圳段),中兴路,沙新路,龙新路,东纵路,比亚迪路,坪葵路,金田路,福民路,横塘路,创景路,金牛东路,科技路,兰竹路,兰景中路,荔景南路,坑梓人民路,坪山大道,工业三路,碧三路,丹梓东路,锦绣东路,廖和路。

9.光明区:

松白路,周家大道,振明路,富利路,明安路,公平路,集美路,兴发路,金安路,长春南路,长春北路,长春中路,静宁路,望胜路,民生大道,光明大道,观光路,光侨路,根玉路,东长路,光明大街,华夏路,公常路,公明北环大道,公明西环路,公明东环大道,公明南环大道,侨凯路,茶林路,仁安路,碧明路,碧眼路,楼明路,高新路,圳美大道,圳园路,圳美一路,荔美南街,光姜路,美明路,美新路,光侨北路。

二、不受限制情况

对于本市范围内从事公共设施抢修、邮政(含报刊投递)、快递、外卖等行业,以及运送桶装饮用水、瓶装燃气等单位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经统一载物托架和车身颜色,纳入规范管理后,不受上述限制行驶措施限制。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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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严查电动车违法驾驶 这些行为将一律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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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电动自行车上牌实行告知承诺制 无发票或合格证也能上牌

2023-05-15,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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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书面承诺身份信息、车辆来源、车辆符合登记要求,并且自愿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车管所通过对身份信息和居住信息进行核查确认后,就可办理上牌登记业务。

如果出现购车发票合格证丢失,网购时未索要发票、合格证,旧车二手车交易时未索要发票、合格证等情况而无法办理电动自行车车牌的,现在也能上牌啦~

对于上述情况无法提供车辆来历证明、合格证明(进口凭证)资料的,当事人书面承诺身份信息、车辆来源、车辆符合登记要求,并且自愿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车管所通过对身份信息和居住信息进行核查确认后,就可办理上牌登记业务。具体流程如下

步骤一:认证登录

登录“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进入“星级用户”,实名认证通过后选择“电动自行车号牌申请”。

步骤二:签署承诺书

选择是否同意告知承诺制,选择同意后签署承诺书并按告知承诺流程办理,选择不同意按照原流程办理。

步骤三:选择“缺少材料”

在“销售发票”或“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一栏,勾选“缺少材料”即可。

虽然缺失车辆合格证明也能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但车辆必须符合新国标标准 。

注意!车辆存在以下情况无法办理登记上牌:

1、整车编码已在本市或外市注册登记,整车编码重复的;

2、非新国标且未获取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3、存在被盗抢嫌疑的;

4、整车编码存在凿改痕迹的;

5、改变原车电池电压和电机功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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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及民生行业自办登记上牌指南

2022-11-16,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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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全市符合资质的销售门店民生行业均可通过备案功能线上完成申请、审批、授权流程。具体流程,详见正文。

第一步:登录系统

通过“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并登录“星级用户”模块,选择“电动自行车号牌申请”。

进入页面后,在“办理服务”类别中点击“民生/门店备案”选项。

第二步:提交备案资料

提交备案资料时,大家们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份需求,选择各自的入口

1、假如您是销售门店,填写备案资料时请选择“销售门店备案入口”:

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备案信息、上传图片资料等,检查无误后提交。所需材料如下图所示:

(如果在上传图片资料时有把握不准的地方,可以点击右侧的“查看样例”按钮进行对照,避免做“无用功”)

2、如您是民生行业,填写备案资料时则选择“民生企业备案入口”:

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备案信息、上传图片资料等,检查无误后提交。所需材料如下图所示:(如果在上传图片资料时有把握不准的地方,可以点击右侧的“查看样例”按钮进行对照,避免做“无用功”)

第三步:授权查验员

提交备案资料成功后,销售门店或民生行业便能根据系统提示获取相应权限。此时,“老板们”需再次点击进入“民生/门店备案”选项。

销售门店法人进入“销售门店委托人管理”;民生行业的企业法人则进入“民生企业委托人管理”。

各自成功登录后,提交拟授权查验员的相关资料。查验员资料审核成功后,即可正式开通上牌登记业务权限。

至此,在销售门店/公司里,查验员便可以为有需要的电动自行车上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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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这些道路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时间+路段)

2017-06-30,全文共 11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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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推行禁摩限电政策已经很久了。近日,新一轮的限电措施公布,大家注意了。

2017年6月27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通告,决定采取措施限制电动自行车在深圳市部分道路行驶

限制行驶的时间和道路范围

自2017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限制电动自行车在以下道路行驶:

(一)城市快速干道。

盐龙大道,宝荷大道,丹平快速路,沿河路(含沿河北路、沿河南路),布心路,泥岗东路,泥岗西路,北环大道,春风路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

(二)城市主干道。

深汕路,留仙大道,布龙路,笋岗路(含笋岗东路、笋岗西路),深南路(含深南东路、深南中路、深南大道)。

南山区:

深圳湾口岸片区(后海滨路以东、沙河西路以西、滨海大道以南、望海路以北),欢乐海岸片区(沙河东路以东,侨城东路以西,白石路以南,滨海大道以北),后海滨路,沙河西路,后海大道,南海大道,沿山路,港湾大道,妈湾大道,临海大道,兴海大道高架桥(含匝道),赤湾小南山隧道,松湖路,工业一路,太子路,兴华路,工业二路,爱榕路,招商路,蛇口新街,水湾路,工业五路,沿山路,工业六路,工业七路,蓝天路,荔园路,近海路,花果路,渔村路,湾厦路,兴工路,兴海大道,赤湾六路(兴海大道至赤湾五路),振海路,港城路,航海路(兴海大道以南路段),听海路,通海路,五号路,六号路,七号路,八号路,望海路,金世纪路,蛇口老街,石云路,南光路,南山大道,南头街,南新路,艺园路,常兴路,前海路,月亮湾大道,茶光路,龙珠大道,珠光路,龙井路,西丽路,珠光北路,公园路,公园南路,龙珠四路,龙珠三路,侨香路,桃园路,科苑路,科技南路,白石路,高新中四道,高新南四道,创业路,登良路,东滨路,桂庙路,学府路,沙河街道办片区道路(含侨城东路、石洲北路、石洲中路、沙河东路),桃源街道办片区道路(含丽水路、丽山路),粤海街道办片区道路(含海德二道后海滨路口至南海大道路口段、文心五路)。

其它禁止、例外情况

对于本市范围内从事公共设施抢修、邮政(含报刊投递)、快递等行业,以及运送桶装饮用水、瓶装燃气等单位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经统一载物托架和车身颜色,纳入规范管理后,不受上述限制行驶措施限制。

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以及其它安装动力装置的二、三轮非机动车,禁止在深圳市道路上通行,经市残联备案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

禁止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其它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残疾人电动和机动轮椅车、电动平衡车和其它滑行工具,以及在市公安交警部门备案的特种行业电动自行车(从事公共设施抢修的除外)在深南路、深南大道(深南文锦路口至深南新洲立交)行驶、停放。

延伸阅读:

深圳电动单车限行措施一览(时间+道路范围)

电动平衡车等滑行工具禁上路 深圳暂未实施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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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鹏程电动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巡游出租车驾驶员

2024-03-22,全文共 9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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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车辆更新和规模拓展需要,现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巡游出租车驾驶员。具体情况,详见正文。

福利待遇

(一)营运收入平稳:同步响应行业优惠措施,包含新司机入职岗前培训补贴、接新车首年减租优惠和续签忠诚奖等。依托智能化、规范化管理,为驾驶员提供一个获取平稳收入(综合月收入8000元左右)的平台。

(二)车辆性能优越:所驾车型为比亚迪新E6,续航更持久、操控更灵活、视野更开阔、成本更节省。

(三)劳动保障周全: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缴纳标准优于同行,驾驶员退休后可享更优的社会保障待遇。

(四)充电资源丰富:拥有独特的充电优惠和便利,本集团旗下出租车可在深圳巴士集团超过3000个充电终端享受到服务费85折的优惠,综合场站的设施还可以为驾驶员提供餐饮、健身、阅读、娱乐和休憩等服务,让人与车一同满电出发。

(五)职业发展可期:驾驶员的服务质量、安全驾驶和社会奉献等指标作为行业和公司的评先依据;安全文明标兵可获5000元嘉奖;表现优秀的驾驶员还可通过内部公开竞聘获得晋升为管理人员的机会。

(六)人文关怀倍至:消暑饮品定期发放,过节物资丰富多样,文体活动健康多元,免费体检一年一次,为获得大学录取的驾驶员子女发放助学金,为生病住院的驾驶员送上慰问关怀,为特困员工提供帮扶补助。

报名条件

(一)新、熟手均可,有出租车行业从业经验或同类行业经验且持有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者优先。

(二)性别不限,男性年龄在63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岁以下。

(三)身心健康,无影响驾驶的疾病、重大疾病、传染病或精神病史,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没有取得深圳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报名者(深圳出租车资格证报考条件包括:1.取得机动车驾驶证C1资格3年以上;2.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3.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在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并审核通过后,可开辟绿色通道,统一安排优先考试。报名方式

(长按识别二维码填写问卷即为报名成功)

填写问卷直接报名即可,会有工作人员联系,若有特殊情况再做咨询。

联系电话:李先生 0755-22916793

(咨询时间9点-11点,14点-17点)

邮箱:lijx@plhr.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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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即买即办登记申请指南

2022-09-19,全文共 8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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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合法登记注册;

(二)具备电动自行车销售资格的经销商,代理电动自行车品牌的销售范围应为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授权的深圳市区内代理商;

(三)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获得CCC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四)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险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记录;

(五)自愿承诺免费为本服务站销售并办理注册登记的车辆购买“深圳市电动自行车责任险”和免费赠送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

(六)能承担电动自行车的置换或回收处理工作;

(七)承担对电动自行车购买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的义务宣传教育;(八)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销售门店按规范要求开展场地建设,并向深圳交警支队车管所提交申请资料→审核→系统授权→业务培训—开展上牌登记业务办理。

营业执照、企业信用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销售车辆授权证明、申请书(加盖公章)、工作及保密承诺书(加盖公章、法人签名)、委托书、查验员身份证正反面、上牌服务区场地设置图片(查验区、安全教育学习区)、委托代办协议。

深圳市车管所:深圳市南山区龙井路128号,二楼机动车业务大厅21号代办业务窗口。

深圳市电动自行车产业促进会:宝安区新桥街道中心路108号锐钧大厦22C,联系人:王潇涵15906616485。

后续系统备案功能开放后,通过系统中销售门店备案入口上传相关资料。

(一)海报50*67cm (收费标准及依据、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宣传、登记工作流程、服务承诺公示、投诉咨询渠道信息公示)。

(二)查验区背景板(白色)2.5m*1.5m, 背景板上方中央位置要有服务站名称 ( 蓝色字体 ), 两 侧 要 有 1100mm 高度标尺(?色,标尺地部要与地面平);地面标记尺寸 1250mm*0. 8m 的 ?色方格。

(三)制作“**街道 **电动车行**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点” 铭牌,规格为:40*60cm及以上。

(四)学习区:配置电视或电脑等设备,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视频。

电动自行车公示海报素材及销售门店材料:点此获取

业务开展前,由交警局车辆管理所统一安排集中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并统一下发相关标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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