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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继续

深圳继续专题栏目,提供与深圳继续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深圳继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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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退休人员怎么继续缴纳医保

2024-01-05,全文共 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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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退休人员怎么继续缴纳医保

在社保窗口办理退休手续时,现场会进行缴费年限认定,如果是需要进行医保延缴或一次性趸缴的,工作人员会告知,可以根据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办理医保延缴或者一次性缴费。

线上医保延缴途径为:【深圳社保】公众号—便民服务—个人业务办理—办事栏目下“查看更多”内点击【医保业务】—退休后继续缴纳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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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继续执行原有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管理措施

2023-04-06,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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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18日期间,深圳交警决定继续执行原有乘员车辆专用车管理措施

为缓解我市部分道路的交通压力,进一步改善市区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继续执行原有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滨海大道、滨河大道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实施如下

(一)将滨海大道、滨河大道(滨海白石立交至滨河下沙人行天桥)西往东方向主道最左侧一条车道设置为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

(二)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多乘员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行驶。

(三)使用多乘员车道的车辆必须为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9人)以下的小型、微型客车,且车辆乘员是2人及以上。

二、梅观大道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实施如下

(一)将梅观大道(原梅观高速)北往南方向(华为出口至梅东二路段)主道最左侧一条车道设置为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

(二)工作日每天7时至9时,禁止多乘员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行驶。

(三)使用多乘员车道的车辆必须为车辆乘员是2人及以上的客车(含公交车)。

三、坂银大道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实施如下

(一)将坂银大道(环城南路至北环大道段)主道最左侧一条车道设置为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

(二)坂银大道南往北方向北环大道至环城南路段,工作日每天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多乘员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行驶。

(三)坂银大道北往南方向环城南路至北环大道段,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禁止多乘员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行驶。

(四)使用多乘员车道的车辆必须为车辆乘员是2人及以上的客车(含公交车)。

四、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3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18日施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照本通告,按交通标志指引遵法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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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继续在全市道路对营运客车实施原有交通管理措施

2023-04-28,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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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全市道路每日凌晨2时至5时禁止营运客车通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广东省交通厅、公安厅、安监局《关于加强凌晨2时至5时营运客车运行管理的通知》(粤交运〔2016〕610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道路营运客车通行管理秩序,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决定继续在全市道路对营运客车实施原有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全市道路每日凌晨2时至5时禁止营运客车通行。

二、下列营运客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一)城市公共汽车(不含跨地级市运行的公共汽车)、出租车;

(二)为民航机场、铁路(含高铁、轻轨)站场、出入境口岸等交通集散地提供接送转乘服务的营运客车;

(三)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

(四)执行应急保障运输任务的营运客车;

(五)因特殊情况必须在凌晨2时至5时运行的其它营运客车。

其中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应随车携带《长途客运接驳运输标识》和《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行车单》;应急保障营运客车应随车携带《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交通运输部门制发的《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或省交通运输厅核发的《广东省道路运输应急通行证》。

三、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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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继续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实施通行管理措施

2024-01-02,全文共 10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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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具体限行区见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现继续对我市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实施原定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一、一级限行区

(一)全市高速公路和快速路(主道)。

1.高速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含玉平大道)、G25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0422武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S86深圳外环高速、东部过境高速。

2.快速路(主道):盐龙大道、丹平快速路、龙澜大道、北环大道、泥岗路、布心路、南坪快速路、福龙路、香蜜湖路、机场南路、滨海大道、滨河大道、沿河北路、沿河南路、坪盐通道。

(二)全市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隧道、高架、立交(含匝道)。

(三)各区一级限行区。

1.跨区域

梅观路(民乐立交至梅东二路段)。

2.福田区

华强北步行街。

3.罗湖区

东门步行街。

4.南山区

沙河西路(东滨路至滨海大道段)。

5.盐田区

临海路、恩上公路、盐三路。

6.宝安区

宝石路(南光高速桥底段)、领航一路、空港六道、空港八道、空港九道。

7.龙岗区

惠盐路(西坑工业路至盐田坳隧道段)。

8.龙华区

坂澜大道(环观南路至坂李大道段)。

9.坪山区

碧三路。

10.大鹏新区

坪西路(葵新南路至水头路段)。

二、二级限行区

(一)福田区。

深南大道(华富路至红岭路段)、福中路、福中三路、裕亨路、福田南路(百合路以南段)。

(二)罗湖区。

罗湖口岸片区【建设路以南、沿河南路以西、和平路以东围合区道路(含建设路以南的人民南路及沿河南路)】。

(三)南山区。

深圳湾口岸片区(具体路段为:金湾东一路、金湾东二路、金湾东三路、金湾东四路、金湾西一路、金湾西二路、内环路、消防一道、消防二道)。

(四)宝安区。

金港大道。

三、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四、本通告禁止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行驶的快速路中不包含快速路辅道。

五、一级限行区除盐田区盐三路、坪山区碧三路不禁行自行车外,其他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所有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二级限行区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除民生行业外的电动自行车通行。

六、本通告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有效。原有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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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继续执行原有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管理措施

2023-04-06,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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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18日期间,深圳交警决定继续执行原有乘员车辆专用车管理措施

为缓解我市部分道路的交通压力,进一步改善市区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继续执行原有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滨海大道、滨河大道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实施如下

(一)将滨海大道、滨河大道(滨海白石立交至滨河下沙人行天桥)西往东方向主道最左侧一条车道设置为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

(二)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多乘员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行驶。

(三)使用多乘员车道的车辆必须为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9人)以下的小型、微型客车,且车辆乘员是2人及以上。

二、梅观大道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实施如下

(一)将梅观大道(原梅观高速)北往南方向(华为出口至梅东二路段)主道最左侧一条车道设置为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

(二)工作日每天7时至9时,禁止多乘员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行驶。

(三)使用多乘员车道的车辆必须为车辆乘员是2人及以上的客车(含公交车)。

三、坂银大道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实施如下

(一)将坂银大道(环城南路至北环大道段)主道最左侧一条车道设置为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

(二)坂银大道南往北方向北环大道至环城南路段,工作日每天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多乘员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行驶。

(三)坂银大道北往南方向环城南路至北环大道段,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禁止多乘员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行驶。

(四)使用多乘员车道的车辆必须为车辆乘员是2人及以上的客车(含公交车)。

四、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3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18日施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照本通告,按交通标志指引遵法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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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继续对全市长隧道、特长隧道实施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限行

2022-08-25,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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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8月29日至2023年8月28日。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全市隧道、特长隧道通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隧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继续对全市长隧道、特长隧道实施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全市长隧道、特长隧道通行。

二、本通告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从事国标GB12268-2012《危险货物品名表》和《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列明的危险货物品运输的车辆。

三、本通告所称长隧道是指长度大于1000米且小于等于3000米的道路交通隧道,特长隧道是指长度大于3000米的道路交通隧道,具体包括:福龙路横龙山隧道、坂银通道、彩田路新彩隧道、南坪快速塘朗山隧道、广深沿江高速东滨隧道、惠深沿海高速大梅沙隧道、惠深沿海高速林场隧道、惠深沿海高速正坑隧道、惠深沿海高速田东隧道、惠深沿海高速夹门山1号隧道、盐排高速盐田隧道、深盐路梧桐山隧道、惠盐路盐田坳隧道、坪盐通道马峦山隧道、福洲大道凤凰山隧道、爱群路大眼山隧道、坪西路迭福山隧道、葵坝路葵坝隧道、鸡公山隧道。

四、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严处。

五、本通告自2022年8月29日至2023年8月28日施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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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继续对市区部分道路实行单向通行交通管理措施

2023-02-21,全文共 49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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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4日至2024年2月23日期间,深圳福田区、罗湖区、龙华区、龙岗区、宝安区、光明区等9个区的部分道路实行单向通行。请各位车主注意。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确保市区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对市区部分单向通行道路交通组织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福田区

1.振兴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2.振华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3.振中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4.福明路(深南路至公交港湾站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5.同福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6.百花二路(红荔路至百花五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7.百花二路(百花五路至百花一路段):每周一至周五7时30分至8时30分、16时至18时,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8.八卦一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9.八卦四路(红岭北路至八卦五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10.八卦七街: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11.八卦九街: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12.爱华路(深南路至南园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13.新洲一街(新洲九街至新洲十一街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14.新洲二街(新洲九街至新洲十一街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15.新洲十一街(新洲南路至新洲一街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16.新洲十一街(新洲二街至新洲三街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17.新洲南路(新洲九街至新洲十一街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18.金地一路(沙尾路至金地七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19.景田南四街: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20.景田南三街: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21.福田区林康路(梅康路至凯丰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22.福田区林丰路(梅康路至凯丰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23.菩提路(国花路至金桂道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24.裕亨路:逆时针单向通行。

25.椰风道(红花路至市花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26.绒花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27.瑞香道(绒花路至桂花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28.紫荆道:(桂花路至绒花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红花路至金花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29.蓝花道:(绒花路至桂花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桃花路至市花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0.海虹道(绒花路至桂花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1.凤凰道:(桂花路至绒花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桃花路至市花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2.平冠道:(绒花路至桂花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桃花路至红花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3.槟榔道(红花路至桃花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34.红花路:(瑞香道路至椰风道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凤凰道路至广兰道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35.广兰道(红花路至桃花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36.香樟道(桃花路至红花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7.金花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38.黄槐道(红花路至桃花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39.红柳道(红花路至桃花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40.中心六路(福华路至福华三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41.园岭一街(园岭四街至红荔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42.园岭五街(园岭东路至园岭中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43.园岭八街(园岭中路至园岭东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44.园岭九街(园岭东路至红岭中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45.园岭西路:(笋岗路至园岭五街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园岭四街至红荔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46.安托山九路(禾镰二路至禾镰一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47.禾镰一路:由东向西、北向南单向通行。

48.禾镰二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49.紫竹七道(紫竹三道至紫竹六道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50.丹桂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51.福中一路(益田路至民田路段):由东向?单向通行。

52.中心四路(福华三路至福华一路):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53.中心五路(福华路至福华三路):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54.金桂道(丹桂路至福强路):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55.梅山路(梅山街至梅山小学东南角):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56.景田北一街(景田西路至景田东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57.景田北三街(景田东路至富景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58.景田东路(莲花路至景田北三街):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59.富景路(景田北三街至景田北一街):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60.石厦北二街(石厦北四街至滨河大道):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61.石厦北四街(石厦北一街至新洲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62.石厦北七街(益田路至石厦北二街):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63.石厦一街(福强路至石厦路):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64.园西街(园岭六街至上步中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65.园岭六街(园西街至园龙园花园):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66.园岭五街(园岭六街至园学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67.八角楼一街(园岭三街至园岭东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68.八角楼二街(园岭三街至园岭东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69.兰光路:由北往南单向通行。

70.兰海路:由南往北单向通行。

71.兰天路(燕南路至兰光路段):由东往西单向通行。

72.兰天路(兰海路至华发北路段):由东往西单向通行。

二、罗湖区

1.柑园街(宝安北路至梨园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2.蜜园路(桃园路至柑园街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3.水田一街: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4.水田二街: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5.水贝二路(翠竹路至贝丽北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6.新园路(人民北路至永新街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7.永新街(人民公园路至东门老街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8.永新街(东门老街至深南东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9.迎春路(人民南路至建设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10.立新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11.兴贸路(东门中路至兴湖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12.城东街(东门中路至兴湖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13.人民北路(立新路至晒布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14.东门老街(南庆街至建设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15.东门老街(布艺街至汇食街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16. 向西路(新安路至春风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17.向西路(深南东路至嘉宾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18.向西路(嘉宾路至春风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19.侨兴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20.汇食街: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21.南庆街:(汇食街至深南辅道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22.建设路(嘉宾路至解放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23.河边路(深南东路至解放路):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24.果园路(桂园路至红桂中学正门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25.果园路(红桂中学正门至果园东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26.和平路(解放路至嘉宾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27.春风路(人民南路至建设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28.金碧路(银湖路至珠环一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29.中兴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30.乐园路(深南东路至湖贝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1.飞鹏街(深南东路至湖贝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32.金百利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33.南华街: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34.经三路(爱国路至凤凰街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35.凤凰街(经三路至凤凰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36.经一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37.经二路(经一路至侨兴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8. 松园南街(松园西街至红桂路/红桂二路路口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39.松园南街(红桂路/红桂一街路口至松园西街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40.罗?一街(罗小二街至罗小三街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41.罗小二街(建设路至罗小一街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42.罗小二街(人民南路至罗小一街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43.罗小三街(罗小一街至建设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44.罗小三街(罗小一街至人民南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45.东升街(文锦中路至翠园街):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46.翠园街(文锦中路至东升街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47. 嘉宾路(东门南路至向西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48. 锦西街(向西雍睦至向西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49. 仙台路(罗沙路至7号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三、南山区

1.天祥路(赤湾路至中海油库门口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2.塘朗山隧道北延线(地铁5号线桥底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 南坪快速塘朗山立交桥底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4. 海天一路(海云路至海学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5. 海天二路(海学路至海云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6.丁头南巷: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7.丁头北巷: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四、盐田区

1.二十二米大道(盐田综合保税区出入口至盐田检验检疫局货物查验场入口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2.海鲜街东段(盐梅路至海鲜街路以西100米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3.马庙街: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4.田荣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5.闻檀道(望翠道至环碧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6.西禾树街: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7、海龙路:由北往南单向通行。

五、宝安区

1.洪浪南路(新安二路至大宝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2.大宝路(洪浪南路至洪浪北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宝安大道辅道(机场六道至机场道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4.石岩梅园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5.金开路: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6.鹤洲路(机场南路至鹤洲村道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7.文明路(福永大道至永悦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8.宝安区东方一路(广深公路至松岗大道):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9.机场六道(机场大酒店至航站四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10.乐平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11.顺丰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12.龙井二路(新安二路以南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13.龙井二路(前进一路以东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六、龙岗区

1.乐民路: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2.兴隆街: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3.万兴街: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4.鸿基商业街(吉祥路至西埔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5.长青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6.布中路: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7.长龙路(布中路至长吉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8.新龙路(长吉路至长龙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9.长吉路(长龙路至新龙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10.南联翠竹路(龙竹路至龙岗大道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11.地新南街(文明东路至龙岗大道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12.裕华南街(文明东路至龙岗大道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13.红花街: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14.同庆路(同心路至阳新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15.同先路(同心路至新布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16.布吉莲花路(布吉路至吉华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17.上大街(述昌街至守珍街):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18.守珍街(上大街至下大街):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七.龙华区

1.清华路(龙澜大道辅道至龙观路辅道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2.中环路(和平路至宝华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宝华路(中?路至人民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4.玉翠三街(建辉路至龙观大道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八、坪山区

1.金峰街(马峦路至坪环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2.坪峦路(马峦路至坪环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3.和平路(建设路至东纵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4.和政路(规划十路至行政九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5.南岸沿河路(坪山大道至洋母帐桥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6.岁松路:南往北、西往东单向通行(公交车除外)。

7、双秀路(宝梓北路至新东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九、光明区

1.民安路: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2.公平路: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河心南路: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4.河心北路: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本通告自2023年2月24日至2024年2月23日施行。

原有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相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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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继续对全市长隧道、特长隧道实施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限行

2022-08-25,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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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8月29日至2023年8月28日。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全市隧道、特长隧道通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隧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继续对全市长隧道、特长隧道实施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全市长隧道、特长隧道通行。

二、本通告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从事国标GB12268-2012《危险货物品名表》和《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列明的危险货物品运输的车辆。

三、本通告所称长隧道是指长度大于1000米且小于等于3000米的道路交通隧道,特长隧道是指长度大于3000米的道路交通隧道,具体包括:福龙路横龙山隧道、坂银通道、彩田路新彩隧道、南坪快速塘朗山隧道、广深沿江高速东滨隧道、惠深沿海高速大梅沙隧道、惠深沿海高速林场隧道、惠深沿海高速正坑隧道、惠深沿海高速田东隧道、惠深沿海高速夹门山1号隧道、盐排高速盐田隧道、深盐路梧桐山隧道、惠盐路盐田坳隧道、坪盐通道马峦山隧道、福洲大道凤凰山隧道、爱群路大眼山隧道、坪西路迭福山隧道、葵坝路葵坝隧道、鸡公山隧道。

四、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严处。

五、本通告自2022年8月29日至2023年8月28日施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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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原关外六区禁摩措施继续推行 这些区域道路不能走

2017-07-03,全文共 1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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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一轮的禁摩规定开始实施了,此次基本上为续发此前禁摩规定,各路骑手记得遵守规定。

2017年6月30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在其官网发布《关于继续在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区和光明、大鹏新区部分区域道路禁止摩托车行驶的通告》。

根据通告,深圳继续禁止摩托车(含二轮、三轮及轻便摩托车,下同)在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区和光明、大鹏部分区域道路行驶。

禁行区域、道路:

一、宝安区禁止摩托车行驶的区域、道路。

(一)新安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二)西乡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三)福永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四)沙井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五)石岩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六)松岗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七)深圳机场:区域内所有道路,包括:机场进出场路(东起广深高速公路机场出口,西至机场中心环岛),机场一、二、三、四、五、六、七道(含支路),航站一、二、三、四路,福永码头路,宝安大道机场段(南起草围村水闸口,北至福永大道十字路口),新航站楼周边道路(含机场南路、领航一路、领航二路、领航三路、领航四路、领航五路、领航高架及离港平台、空港一道、空港二道、空港六道、空港八道、金湾大道)

二、龙岗区禁止摩托车行驶的区域、道路。

(一)龙城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二)龙岗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三)布吉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四)坂田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五)南湾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六)横岗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七)平湖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八)坪地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三、龙华区禁止摩托车行驶的区域、道路。

(一)观澜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二)大浪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三)龙华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四)民治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五)观湖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六)福城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四、坪山区禁止摩托车行驶的区域、道路。

(一)禁止摩托车行驶的区域。

西至深惠路龙岗与坪山交界牌,东至坪山田心村坪山农业园,南至马峦山,北至深汕路沙田收费站。

(二)禁止摩托车行驶的道路。

坪山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坑梓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五、光明新区禁止摩托车行驶的区域、道路。

(一)公明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二)光明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六、大鹏新区禁止摩托车行驶的区域、道路。

(一)大鹏新区除省道西宝线(S360)、核龙线(S359)外区域的所有道路;

(二)大鹏街道:除坪西路、鹏飞路、葵鹏路外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三)南澳街道:除南西路、坪西路、海滨路、同富路外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四)葵涌街道:除坪葵路、坪西路、葵鹏路、盐葵路外区域的所有道路。

禁行时间:

每日0时至24时。

例外情况:

上述禁行时间、禁行道路不适用于执行任务的特种摩托车。

处罚措施

违反本通告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禁行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112条第一款,扣留车辆,处2000元罚款;

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可在非禁摩道路行驶:

持有深圳合法有效牌照,但未在2007年1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摩托车提前报废及补偿手续的摩托车,可以在宝安、龙岗区和光明、坪山、龙华、大鹏新区非禁摩区域、道路内行驶,但不得进入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区及光明、大鹏新区禁摩区域、道路行驶。

执行时间:

本通告自2017年7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有效。到期后将续发。

延伸阅读:

深圳原关内四区全面禁摩 违者扣车并罚2000元

深圳摩托车禁行最新规定(时间+道路+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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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继续在全市道路对营运客车实施原有交通管理措施

2023-04-28,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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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全市道路每日凌晨2时至5时禁止营运客车通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广东省交通厅、公安厅、安监局《关于加强凌晨2时至5时营运客车运行管理的通知》(粤交运〔2016〕610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道路营运客车通行管理秩序,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决定继续在全市道路对营运客车实施原有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全市道路每日凌晨2时至5时禁止营运客车通行。

二、下列营运客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一)城市公共汽车(不含跨地级市运行的公共汽车)、出租车;

(二)为民航机场、铁路(含高铁、轻轨)站场、出入境口岸等交通集散地提供接送转乘服务的营运客车;

(三)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

(四)执行应急保障运输任务的营运客车;

(五)因特殊情况必须在凌晨2时至5时运行的其它营运客车。

其中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应随车携带《长途客运接驳运输标识》和《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行车单》;应急保障营运客车应随车携带《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交通运输部门制发的《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或省交通运输厅核发的《广东省道路运输应急通行证》。

三、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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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继续在市区部分道路设置潮汐车道

2023-05-05,全文共 2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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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9日,深圳继续在市区部分道路设置潮汐车道。具体路段,详见正文。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对市区部分片区道路的交通组织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田区新洲路潮汐车道

(一)福田区新洲路(红荔路至莲花路)由南至北段内侧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准许小型汽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

(二)福田区新洲路(莲花路至梅丽路)由北往南段内侧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17时30分至20时,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北往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南往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北往南方向行驶。

(三)本条款所称小型汽车是指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轻型、微型载货汽车及低速货车。

二、福田区下梅林一街潮汐车道

每天17时30分至19时3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西向东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

三、福田区彩田路潮汐车道

福田区彩田路(南起彩田路莲心路口,北至新彩隧道南掉头口,长约3.7公里)北往南方向最内侧一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18时30分至20时,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四、福田区红岭北路潮汐车道

福田区红岭北路(八卦四路至笋岗路段,长约800米)南往北方向最内侧一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

五、福田区香梅路潮汐车道

福田区香梅路(新闻路至莲花路段)5条车道的中间1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每天16时至22时,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六、罗湖区东昌路潮汐车道

罗湖区东昌路(东湖路至东昌总站公交站)3条车道的中间1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每天17时30分至20时3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七、罗湖区布吉路、文锦北路潮汐车道

(一)罗湖区布吉路、文锦北路(北起草埔地铁站桥底,南至水贝二路以南120米处)南往北最内侧一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7时至9时3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准许中型及以下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

(二)罗湖区布吉路、文锦北路(北起草埔地铁站桥底,南至水贝二路以南120米处)北往南最内侧一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18时至20时,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准许中型及以下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八、南山区深南大道潮汐车道

将深南大道南新路至南山大道路段(长约350米)东往西最内侧一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东往西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西往东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东往西方向行驶。

九、南山区科技南十路、科技南十二路潮汐车道

(一)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南大道至高新南一道),工作日每天8时至10时,由双向通行调整为由北向南单向通行;其余时段,恢复双向通行。

(二)将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曙光大厦出入口至高新南四道)3条车道中间1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每天8时至10时,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十、南山区高新南四道、高新南七道潮汐车道

(一)南山区高新南四道(沙河西路至科技南十二路)东往西最内侧一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17时30分至20时0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东往西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西往东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东往西方向行驶。

(二)南山区高新南七道(高新南四道至高新南六道)双方向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8时至10时,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南往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北往南方向行驶;工作日每天17时30分至20时,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北往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南往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高新南七道恢复机动车双向行驶。

十一、南山区石洲中路潮汐车道

南山区石洲中路(石洲北路至深南大道段)南往北内侧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7时20分至8时35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南往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北往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南往北方向行驶。

十二、盐田区惠深沿海高速潮汐车道

(一)惠深沿海高速(西起盐港高架桥,东至大梅沙收费站路段,长约5公里)东往西最内侧一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节假日、休息日根据交通流量不定时开放,开放期间,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东往西方向行驶,只准许小型客车由西往东方向行驶。

(二)惠深沿海高速(西起盐港高架桥,东至大梅沙收费站路段,长约5公里)西往东最内侧一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节假日、休息日根据交通流量不定时开放,开放期间,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西往东方向行驶,只准许小型客车由东往西方向行驶。

(三)上述潮汐车道启用和关闭时间以现场信号灯和交通警察指挥为准。

十三、坪山区龙坪路潮汐车道

坪山区龙坪路(南坪快速至比亚迪路)西侧由北往南三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8时3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本通告自2023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9日施行。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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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继续推行电动车限行措施 部分道路有所调整

2017-07-03,全文共 4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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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限行电动车,想必大家都有所了解。不过具体哪些道路不能走呢?

2017年6月30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对我市部分道路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的通告》。

根据通告,深圳继续对电动自行车在全市部分道路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

另外,本期限行道路较之前有所调整,请各位仔细查看。

限行时间:

2017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

PS:到期后深圳交警将续发规定。

限行道路:

(一)城市快速干道。

盐龙大道,宝荷大道,丹平快速路,沿河路(含沿河北路、沿河南路),布心路,泥岗东路,泥岗西路,北环大道,春风路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

(二)城市主干道。

深汕路,留仙大道,布龙路,笋岗路(含笋岗东路、笋岗西路),深南路(含深南东路、深南中路、深南大道)。

1.福田区:

皇岗口岸片区(含皇岗口岸广场、福田南路滨河大道以南路段、百合路),皇岗片区(滨河大道以南、益田路以东、福强路以西、福强路以北),福田口岸片区(含国花路、裕亨路及福田口岸片区其他路段),福田保税区片区(含桂花路以南片区路段、福田保税区围网内所有路段、桂花路),新洲片区(滨河大道以南、福强路以东、福强路以北、益田路以西),华强北片区(华富路以东、上步路以西、深南路以北,红荔路路以南),华强南片区(华强南路以东、上步路以西、滨河大道以北、深南路以南),福虹片区(深南路以南、福华路以北、华强南路以西、福田路以东),中心片区(彩田路以西、新洲路以东、红荔路以南、滨河大道以北),上沙片区(福荣路以北、福强路以南、新洲路以西、滨河大道以东),下沙片区(福荣路以北、福强路以南、新洲路以西、滨河大道以东),泰然片区(深南大道以南,滨河大道以北,泰然一路以西,京港澳高速竹子林立交),沙尾片区(福荣路以北、福强路以南、新洲路以西、滨河大道以东),沙嘴片区(福荣路以北、福强路以南、新洲路以西、滨河大道以东),红岭路(含红岭北路、红岭中路、红岭南路),埔尾街,巴丁街,南园路(红岭路口至上步路口),东园路,同德路,上步路(含上步北路、上步中路、上步南路),会堂街,益民路,会堂路,荔香路,同心北路,同福路,荔香街,华强北路,华强南路,华富路,梅观路,皇岗路,振华西路,福港路,彩田路,莲花支路,雨田路,宏威路,金田路(红荔路口至福强路口),福明路,福虹路,福华路,福星路,福田路,福华三路(彩田路口至新洲路口),益田路(红荔路口至福强路口),福荣路,沙嘴路(福强路口至福荣路口),沙尾路,金地一路,新洲路,中康路,梅林路,凯丰路,梅康路,林丰路,林安街,梅丰路,八一路,梅华路,奥士达路,梅青路,梅秀路,梅华西路,梅北路,梅坳一路,梅坳二路,梅坳三路,梅坳四路,梅坳五路,梅坳六路,梅坳七路,梅坳八路,梅村路,梅中路,泰科路,梅丽路,梅亭路,龙尾路,梅山街,下梅林一街、下梅林二街、香梅路(含香梅北路),福龙路,香蜜湖路,侨香路(香梅路口至侨城东路口),香林路,莲花路,红荔路(含红荔西路),民田路,福华一路,中心三路,中心四路,中心五路,福中一路,福中路,福中三路,益田路(福强路口至福荣路口),福民路,福强路。

2.罗湖区:

罗湖口岸片区(沿河路、北斗路以西、和平路以东、春风路以南),东门片区(人民公园路以东、笋岗路以南、东门中路以西、深南东路以北),南湖路,嘉宾路,友谊路,爱国路,翠竹路,布吉路,金稻田路,文锦路(含文锦北路、文锦中路、文锦南路),田贝一路,田贝二路,田贝三路,贝丽南路,水贝珠宝园片区(翠竹路以西、田贝四路以北、文锦北路以东、布心路以南),布心路,太白路,太宁路,乐园路,童乐路,笋岗物流园片区(笋岗东路以北、宝岗路以西、泥岗东路以南、红岭北路以东),清水河一路,清水河三路,红岗路,金塘街,金碧路,宝岗路,东门路(含东门北路、东门中路、东门南路),解放路,向西路,晒布路,迎春路,人民南路,建设路,人民公园路,新园路,和平路,宝安北路,宝安南路(笋岗路口至滨河大道段),书城路,桂园路,松园路,红桂路,中兴路,南极路,华丽路,湖贝路,新安路,黄贝路,新秀路,凤凰路,莲塘路,聚宝路,国威路,鹏兴路,罗沙路,春风路。

3.南山区:

深圳湾口岸片区(后海滨路以东、沙河西路以西、滨海大道以南、望海路以北),欢乐海岸片区(沙河东路以东,侨城东路以西,白石路以南,滨海大道以北),后海滨路,沙河西路,后海大道,南海大道,沿山路,港湾大道,妈湾大道,临海大道,兴海大道高架桥(含匝道),赤湾小南山隧道,?湖路,工业一路,太子路,兴华路,工业二路,爱榕路,招商路,蛇口新街,水湾路,工业五路,沿山路,工业六路,工业七路,蓝天路,荔园路,近海路,花果路,渔村路,湾厦路,兴工路,兴海大道,赤湾六路(兴海大道至赤湾五路),振海路,港城路,航海路(兴海大道以南路段),听海路,通海路,五号路,六号路,七号路,八号路,望海路,金世纪路,蛇口老街,石云路,南光路,南山大道,南头街,南新路,艺园路,常兴路,前海路,月亮湾大道,茶光路,龙珠大道,珠光路,龙井路,西丽路,珠光北路,公园路,公园南路,龙珠四路,龙珠三路,侨香路,桃园路,科苑路,科技南路,白石路,高新中四道,高新南四道,创业路,登良路,东滨路,桂庙路,学府路,沙河街道办片区道路(含侨城东路、石洲北路、石洲中路、沙河东路),桃源街道办片区道路(含丽水路、丽山路),粤海街道办片区道路(含海德二道后海滨路口至南海大道路口段、文心五路)。

4.盐田区:

盐梅路,盐三路,官上路,深盐路,洪安路,洪安四街,洪安三街,洪安二街,东海四街,梧桐路,沙盐路,东海道,艺海路,闲云路,环碧路,环梅路,北山道,永安北一街,永安北三街,永安路,盐田北四街,盐田北五街,明珠道,海景二路,金融路,东和路,海涛路,中英街,环城路,步步街,桥头街,海傍路,海山路,香径东街,香径南街,深沙路,盐田路,二十二米大道。

5.宝安区:

宝安机场周边道路(含机场道、机场六道、机场七道、航站四路、机场南路、领航一路、领航二路、领航三路、领航四路、领航五路、领航高架及离港平台、空港一道、空港二道、空港六道、空港八道、金湾大道),107国道(深圳段),政丰路(含政丰南路、政丰北路),中心路,北环路(含石岩街道和沙井街道共两条),锦程路,万安路,民主大道,松福大道,燕山大道,光明路,南环路,东环路,红巷工业路,黄浦路,南浦路,上南大街,西环路,怀德南路,宝安大道,共和工业路,通达路,海城路,银田路,疏港通道,内环路,金海路,新和大道,沙井路,外环路,环镇路,洲石路,洲石玉支线(石岩段),鹤州路,宝石路(含宝石东路、宝石西路、宝石南路),石泉大道,国泰路,石观路,龙腾路,罗租大道,石龙大道,田心大道,石岩大道,育才路,青年路,吉祥路,如意路,爱群路,河滨路,松白路,公园路,天宝路,塘头大道,东方大道,芙蓉大道,新玉路,楼岗大道,松明大道,朝阳路,田园路,沙江路,松罗路,燕罗路,创新路,上德路,上崇路,上星路,企安路,广田路,象山大道,塘下涌二工业大道,沿河路(含沿河南路、沿河北路),松裕路,松安路,立业路,松岗大道,勋业路,恒嘉路,前进路(含前进一路、前进二路),宝田一路,宝田二路,宝田三路,兴华路,翻身路,新湖路,创业一路,创业二路,新安路(含新安一路、新安二路、新安三路、新安四路、新安五路、新安六路),兴业路,海秀路,塘坑路,石环路,裕安一路,裕安二路,流塘路,锦花路,上川路,西乡大道,庄边路,宝民二路,宝民一路,建安一路,建安二路,湖滨路(宝城37、38区段),宝源路,固戍一路,固戍二路,航城大道,凯成一路,利达路,凯成二路,碧湾路,立新路(含立新北路、立新南路),怀德路(含怀德北路、怀德南路),福永大道,凤塘大道,大洋路,福安路,福瑞路,和沙路,桥和路,永和路,重庆路,福州大道,永福路,新沙路,蚝乡路,壆岗大道,兴业一路,岑下路,凤凰山大道,新田大道,腾丰大道,福凤路。

6.龙岗区:

205国道(深圳段),惠盐公路,沙荷路,新龙路,同心路,环城南路,环城东路,同力路,同庆路,乐园路,龙湖路,吉祥路,龙翔大道,盛龙路,龙园路,龙河路,碧新路,新生路,植物园路,龙岗路,鹏达路,丹沙路,龙平路(含龙平东路、龙平西路),城园路,龙福路,建设路,德政路,清林路,龙城中路,龙城南路,吉祥中路,富坪路,同富路,龙飞大道,风采路,青春路,如意路(含如意中路、如意南路),飞扬路,清辉路,清水路,丰田路,黄阁路(含黄阁中路、黄阁南路),爱南路,清风大道、高科大道,宝龙大道,南同大道,锦龙大道(龙岗段),五和大道,冲之大道,张衡路,稼先路,隆平路,贝尔路,雅园路,永香路,坂雪岗大道,坂澜大道,坂李大道(五和大道与航嘉大道交汇处),环城北路,新横坪路(龙岗段),凤凰大道,平湖大街,富安大道,平吉大道,东深公路(东莞雁田加油站至良田路建材市场),丹平公路,坪地湖田路,平龙路,平安大道,粤宝路,吉华路,环城路,三联路,金利路,金龙路,长龙路,华龙路,长盛路,长青路,宝丽路,龙岭路,八约一街,八约二街,布吉路,莲花路,联布北路,金运路,中兴路,铁东路,新乐路,铁西路,百花一街,百花二街,锦龙路,湖南路,中元路,吉政路,政清路,广场路,布沙路,育苗路,湖西路,中翠路,百鸽路,荣华路,禾坑路,罗岗路,金鹏路,科技园路,布澜路,景芬路,东西干道,国芬路,星火路,西环路,新红棉路。

7.龙华区:

?深圳北站周边道路(含留仙大道致远中路口至民塘路口段、玉龙路民塘路口至致远中路口段、民塘路、致远中路玉龙路口至留仙大道路口段),白石龙路,观光路,民治大道,民旺路,民宝路,工业路,龙华公园路(工业路口至人民路口),梅龙大道,民康路,民丰路,民乐路,民兴路,民治民福北路,华霆路,华丰路,华昌路,华发路,华荣路,华兴路,华繁路,华宁路,华盛路,浪荣路,浪花路,浪静路,东环一路,东环二路,龙华人民路,腾龙路,三联路,龙华和平路,新区大道,清湖路,龙观大道,龙胜路,观澜大道,人民路,大和路,观平路,高尔夫大道,观天路,环观中路,环观南路,福前路,大浪南路,建辉路,景龙建设路,清泉路,清华路,雪岗北路,民清路,油松路,桂月路,章企路,泗黎路,华旺路,华达路,华悦路。

8.坪山区:

锦龙大道(坪山段),丹梓大道,龙兴路,龙窝路,建设路,和平路,东胜街,东门大街,宝梓路,乌石路(深圳段),中兴路,沙新路,龙新路,东纵路,比亚迪路,坪葵路,金田路,福民路,横塘路,创景路,金牛东路,科技路,兰竹路,兰景中路,荔景南路,坑梓人民路,中山大道,横坪路(坪山段),工业三路,碧三路,丹梓东路,锦绣东路,廖和路。

9.光明新区:

松白路,振明路,富利路,明安路,公平路,集美路,兴发路,金安路,长春路,静宁路,望胜路,民生大道,光明大道,观光路,光侨路,光明大街,华夏路,公常路,民生路,公明北环大道,公明西环路,公明东环大道,公明南环大道,侨凯路,茶林路,仁安路,碧明路,碧眼路,楼明路,高新路,圳美大道,圳园路,圳美一路,荔美南街,光姜路,美明路,美新路,光侨南路。

例外情况:

对于本市范围内从事公共设施抢修、邮政(含报刊投递)、快递等行业,以及运送桶装饮用水、瓶装燃气等单位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经统一载物托架和车身颜色,纳入规范管理后,不受上述限制行驶措施限制。

其他情况:

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以及其它安装动力装置的二、三轮非机动车,禁止在深圳市道路上通行,经市残联备案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

禁止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其它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残疾人电动和机动轮椅车、电动平衡车和其它滑行工具,以及在市公安交警部门备案的特种行业电动自行车(从事公共设施抢修的除外)在深南路、深南大道(深南文锦路口至深南新洲立交)行驶、停放。

处罚措施:

违反本通告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执行扣留车辆,处2000元罚款;

执行时间:

本通告自2017年7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有效。到期后将续发。

延伸阅读:

南山这些道路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时间+路段)

上一期限行规定》深圳电动单车限行措施一览(时间+道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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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继续在市区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2023-10-20,全文共 2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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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8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决定继续在市区部分片区道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详情见正文。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继续在市区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决定继续在市区部分片区道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关于罗湖口岸(火车站片区,含和平路)交通组织的调整

(一)建设路从嘉宾路口起以南路段北往南方向,禁止除公交营运大中小巴和出租小汽车以外的社会车辆通行。

(二)和平路船步街路口以南路段设置出租小汽车专用道,供出租小汽车专用。所有载客经和平路进入罗湖口岸交通楼的出租小汽车,按交通标志标线指引在出租小汽车专用车道排队进入,在到达交通楼落客后,禁止在交通楼停车场候客或载客。

二、关于对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通行措施的调整

(一)每日7时至24时,除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进入罗湖区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内通行。

(二)本条款所称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是指东门路以西、立新路以南、新园路以东、深南辅路和永新街以北内侧人行道范围内。

(三)本条款所称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关于福田口岸片区交通组织的调整

(一)车辆通行规则。

1.进出福田口岸西侧公交场站的公交车辆,须经国花路进入裕亨路后,由裕亨路北侧两条车道驶出口岸片区。

2.进出福田口岸片区的社会车辆,须经国花路进入裕亨路后,由裕亨路东侧的南北向道路和裕亨路北侧的东西向道路通行后驶出口岸片区。

3.裕亨路每日0时至24时禁止空载出租小汽车进入,所有进入渔农村的载客出租小汽车,按交通标志标线的指引由裕亨路(靠左侧车道)东行经过福田口岸,进入渔农村综合停车场出租车落客点下客后驶离。

(二)裕亨路即停即走管理措施。

1.裕亨路福田口岸联检大楼西侧至东侧路段实行5分钟(含停靠)即停即走管理,即机动车自裕亨路桂花路口至联检大楼东侧斑马线区间(不含斑马线)的路段连续通过和停靠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2.机动车违反前款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取证后,按照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相应条款合并处罚。

3.即停即走管理措施全天24小时实行,含法定节假日。

四、关于福中一路儿童医院路段交通组织的调整

(一)福中一路(益田路口至民田路口段)最北侧两条车道设置为医院预约车辆通道,禁止出租车在最北侧两车道通行。

(二)福中一路(益田路口至民田路口段)最南侧车道设置为即停即走通道。

(三)福中一路(益田路口至民田路口段)的南侧第二车道设置为出租车排队等候通道,出租车必须经过该通道再依次进入上客区。

五、关于采取限制大型车辆通行的措施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车辆驶入临平一路(红岗路至清平高速段)。

(二)每日0时至24时(含法定节假日),禁止大型客车(公交车除外)驶入国花路、裕亨路。

(三)本通告所称大型车辆是指大、中型客车,中型或重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

六、关于在深圳机场领航高架桥离港平台、网约车上客通道实施即停即走管理措施

(一)领航高架桥离港平台,空港八道南侧停车场区域内的“网约车上客通道”实行即停即走管理。机动车通过上述路段的通过和停靠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二)机动车违反前款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取证后,按照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相应条款合并处罚。

(三)即停即走管理措施全天24小时实行,含法定节假日。

七、关于在深圳北站实施即停即走的管理措施

(一)深圳北站西广场负一层(深圳北站西广场B1通道入口至B1通道出口)实行3分钟即停即走管理,即机动车通过即停即走上落客通道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含停靠时间)。同时致远中路全路段严禁机动车临时停放、上落客。

(二)机动车违反前款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取证后,按照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相应条款合并处罚。

(三)即停即走管理措施全天24小时实行,含法定节假日。

八、关于在仙湖植物园及仙湖路(莲十路以东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并实行预约通行措施

(一)所有双休日、元旦、清明节、端午节、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含法定调休时间)的每天0时至24时,在仙湖植物园、仙湖路(莲十路以东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二)交通管制期间,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出租车,含“预约出租客运”车辆除外),必须经网络预约成功,才能在管制区域通行及停车,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通告规定的影响。

(三)通过“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深圳交警网站、预约通行二维码等渠道可进行预约,进入预约区域时请主动向执勤民警出示预约成功短信或预约成功页面。

(四)车辆未经预约或违反本通告进入限行区域的,按照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相应条款合并处罚。

(五)除夕、春节假期及元宵节,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将安排警力对仙湖植物园及仙湖路、莲十路实行现场管制,不实行预约通行,请服从现场交警的指挥。

本通告自2023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8日施行。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民警指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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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继续在市区部分道路设置潮汐车道

2023-05-05,全文共 2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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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9日,深圳继续在市区部分道路设置潮汐车道。具体路段,详见正文。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对市区部分片区道路的交通组织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田区新洲路潮汐车道

(一)福田区新洲路(红荔路至莲花路)由南至北段内侧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准许小型汽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

(二)福田区新洲路(莲花路至梅丽路)由北往南段内侧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17时30分至20时,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北往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南往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北往南方向行驶。

(三)本条款所称小型汽车是指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轻型、微型载货汽车及低速货车。

二、福田区下梅林一街潮汐车道

每天17时30分至19时3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西向东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

三、福田区彩田路潮汐车道

福田区彩田路(南起彩田路莲心路口,北至新彩隧道南掉头口,长约3.7公里)北往南方向最内侧一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18时30分至20时,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四、福田区红岭北路潮汐车道

福田区红岭北路(八卦四路至笋岗路段,长约800米)南往北方向最内侧一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

五、福田区香梅路潮汐车道

福田区香梅路(新闻路至莲花路段)5条车道的中间1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每天16时至22时,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六、罗湖区东昌路潮汐车道

罗湖区东昌路(东湖路至东昌总站公交站)3条车道的中间1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每天17时30分至20时3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七、罗湖区布吉路、文锦北路潮汐车道

(一)罗湖区布吉路、文锦北路(北起草埔地铁站桥底,南至水贝二路以南120米处)南往北最内侧一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7时至9时3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准许中型及以下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

(二)罗湖区布吉路、文锦北路(北起草埔地铁站桥底,南至水贝二路以南120米处)北往南最内侧一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18时至20时,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准许中型及以下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八、南山区深南大道潮汐车道

将深南大道南新路至南山大道路段(长约350米)东往西最内侧一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东往西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西往东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东往西方向行驶。

九、南山区科技南十路、科技南十二路潮汐车道

(一)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南大道至高新南一道),工作日每天8时至10时,由双向通行调整为由北向南单向通行;其余时段,恢复双向通行。

(二)将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曙光大厦出入口至高新南四道)3条车道中间1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每天8时至10时,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十、南山区高新南四道、高新南七道潮汐车道

(一)南山区高新南四道(沙河西路至科技南十二路)东往西最内侧一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17时30分至20时0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东往西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西往东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东往西方向行驶。

(二)南山区高新南七道(高新南四道至高新南六道)双方向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8时至10时,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南往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北往南方向行驶;工作日每天17时30分至20时,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北往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南往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高新南七道恢复机动车双向行驶。

十一、南山区石洲中路潮汐车道

南山区石洲中路(石洲北路至深南大道段)南往北内侧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7时20分至8时35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南往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北往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南往北方向行驶。

十二、盐田区惠深沿海高速潮汐车道

(一)惠深沿海高速(西起盐港高架桥,东至大梅沙收费站路段,长约5公里)东往西最内侧一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节假日、休息日根据交通流量不定时开放,开放期间,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东往西方向行驶,只准许小型客车由西往东方向行驶。

(二)惠深沿海高速(西起盐港高架桥,东至大梅沙收费站路段,长约5公里)西往东最内侧一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节假日、休息日根据交通流量不定时开放,开放期间,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西往东方向行驶,只准许小型客车由东往西方向行驶。

(三)上述潮汐车道启用和关闭时间以现场信号灯和交通警察指挥为准。

十三、坪山区龙坪路潮汐车道

坪山区龙坪路(南坪快速至比亚迪路)西侧由北往南三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8时3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本通告自2023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9日施行。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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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继续对市区部分道路实行单向通行交通管理措施

2023-02-21,全文共 4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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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4日至2024年2月23日期间,深圳福田区、罗湖区、龙华区、龙岗区、宝安区、光明区等9个区的部分道路实行单向通行。请各位车主注意。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确保市区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对市区部分单向通行道路交通组织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福田区

1.振兴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2.振华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3.振中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4.福明路(深南路至公交港湾站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5.同福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6.百花二路(红荔路至百花五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7.百花二路(百花五路至百花一路段):每周一至周五7时30分至8时30分、16时至18时,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8.八卦一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9.八卦四路(红岭北路至八卦五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10.八卦七街: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11.八卦九街: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12.爱华路(深南路至南园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13.新洲一街(新洲九街至新洲十一街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14.新洲二街(新洲九街至新洲十一街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15.新洲十一街(新洲南路至新洲一街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16.新洲十一街(新洲二街至新洲三街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17.新洲南路(新洲九街至新洲十一街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18.金地一路(沙尾路至金地七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19.景田南四街: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20.景田南三街: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21.福田区林康路(梅康路至凯丰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22.福田区林丰路(梅康路至凯丰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23.菩提路(国花路至金桂道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24.裕亨路:逆时针单向通行。

25.椰风道(红花路至市花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26.绒花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27.瑞香道(绒花路至桂花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28.紫荆道:(桂花路至绒花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红花路至金花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29.蓝花道:(绒花路至桂花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桃花路至市花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0.海虹道(绒花路至桂花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1.凤凰道:(桂花路至绒花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桃花路至市花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2.平冠道:(绒花路至桂花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桃花路至红花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3.槟榔道(红花路至桃花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34.红花路:(瑞香道路至椰风道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凤凰道路至广兰道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35.广兰道(红花路至桃花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36.香樟道(桃花路至红花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7.金花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38.黄槐道(红花路至桃花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39.红柳道(红花路至桃花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40.中心六路(福华路至福华三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41.园岭一街(园岭四街至红荔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42.园岭五街(园岭东路至园岭中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43.园岭八街(园岭中路至园岭东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44.园岭九街(园岭东路至红岭中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45.园岭西路:(笋岗路至园岭五街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园岭四街至红荔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46.安托山九路(禾镰二路至禾镰一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47.禾镰一路:由东向西、北向南单向通行。

48.禾镰二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49.紫竹七道(紫竹三道至紫竹六道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50.丹桂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51.福中一路(益田路至民田路段):由东向?单向通行。

52.中心四路(福华三路至福华一路):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53.中心五路(福华路至福华三路):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54.金桂道(丹桂路至福强路):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55.梅山路(梅山街至梅山小学东南角):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56.景田北一街(景田西路至景田东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57.景田北三街(景田东路至富景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58.景田东路(莲花路至景田北三街):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59.富景路(景田北三街至景田北一街):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60.石厦北二街(石厦北四街至滨河大道):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61.石厦北四街(石厦北一街至新洲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62.石厦北七街(益田路至石厦北二街):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63.石厦一街(福强路至石厦路):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64.园西街(园岭六街至上步中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65.园岭六街(园西街至园龙园花园):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66.园岭五街(园岭六街至园学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67.八角楼一街(园岭三街至园岭东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68.八角楼二街(园岭三街至园岭东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69.兰光路:由北往南单向通行。

70.兰海路:由南往北单向通行。

71.兰天路(燕南路至兰光路段):由东往西单向通行。

72.兰天路(兰海路至华发北路段):由东往西单向通行。

二、罗湖区

1.柑园街(宝安北路至梨园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2.蜜园路(桃园路至柑园街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3.水田一街: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4.水田二街: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5.水贝二路(翠竹路至贝丽北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6.新园路(人民北路至永新街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7.永新街(人民公园路至东门老街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8.永新街(东门老街至深南东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9.迎春路(人民南路至建设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10.立新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11.兴贸路(东门中路至兴湖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12.城东街(东门中路至兴湖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13.人民北路(立新路至晒布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14.东门老街(南庆街至建设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15.东门老街(布艺街至汇食街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16. 向西路(新安路至春风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17.向西路(深南东路至嘉宾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18.向西路(嘉宾路至春风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19.侨兴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20.汇食街: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21.南庆街:(汇食街至深南辅道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22.建设路(嘉宾路至解放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23.河边路(深南东路至解放路):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24.果园路(桂园路至红桂中学正门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25.果园路(红桂中学正门至果园东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26.和平路(解放路至嘉宾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27.春风路(人民南路至建设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28.金碧路(银湖路至珠环一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29.中兴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30.乐园路(深南东路至湖贝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1.飞鹏街(深南东路至湖贝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32.金百利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33.南华街: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34.经三路(爱国路至凤凰街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35.凤凰街(经三路至凤凰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36.经一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37.经二路(经一路至侨兴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8. 松园南街(松园西街至红桂路/红桂二路路口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39.松园南街(红桂路/红桂一街路口至松园西街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40.罗?一街(罗小二街至罗小三街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41.罗小二街(建设路至罗小一街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42.罗小二街(人民南路至罗小一街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43.罗小三街(罗小一街至建设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44.罗小三街(罗小一街至人民南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45.东升街(文锦中路至翠园街):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46.翠园街(文锦中路至东升街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47. 嘉宾路(东门南路至向西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48. 锦西街(向西雍睦至向西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49. 仙台路(罗沙路至7号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三、南山区

1.天祥路(赤湾路至中海油库门口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2.塘朗山隧道北延线(地铁5号线桥底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 南坪快速塘朗山立交桥底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4. 海天一路(海云路至海学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5. 海天二路(海学路至海云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6.丁头南巷: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7.丁头北巷: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四、盐田区

1.二十二米大道(盐田综合保税区出入口至盐田检验检疫局货物查验场入口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2.海鲜街东段(盐梅路至海鲜街路以西100米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3.马庙街: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4.田荣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5.闻檀道(望翠道至环碧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6.西禾树街: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7、海龙路:由北往南单向通行。

五、宝安区

1.洪浪南路(新安二路至大宝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2.大宝路(洪浪南路至洪浪北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宝安大道辅道(机场六道至机场道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4.石岩梅园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5.金开路: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6.鹤洲路(机场南路至鹤洲村道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7.文明路(福永大道至永悦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8.宝安区东方一路(广深公路至松岗大道):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9.机场六道(机场大酒店至航站四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10.乐平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11.顺丰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12.龙井二路(新安二路以南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13.龙井二路(前进一路以东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六、龙岗区

1.乐民路: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2.兴隆街: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3.万兴街: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4.鸿基商业街(吉祥路至西埔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5.长青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6.布中路: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7.长龙路(布中路至长吉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8.新龙路(长吉路至长龙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9.长吉路(长龙路至新龙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10.南联翠竹路(龙竹路至龙岗大道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11.地新南街(文明东路至龙岗大道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12.裕华南街(文明东路至龙岗大道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13.红花街: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14.同庆路(同心路至阳新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15.同先路(同心路至新布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16.布吉莲花路(布吉路至吉华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17.上大街(述昌街至守珍街):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18.守珍街(上大街至下大街):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七.龙华区

1.清华路(龙澜大道辅道至龙观路辅道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2.中环路(和平路至宝华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宝华路(中?路至人民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4.玉翠三街(建辉路至龙观大道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八、坪山区

1.金峰街(马峦路至坪环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2.坪峦路(马峦路至坪环路段):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3.和平路(建设路至东纵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4.和政路(规划十路至行政九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5.南岸沿河路(坪山大道至洋母帐桥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6.岁松路:南往北、西往东单向通行(公交车除外)。

7、双秀路(宝梓北路至新东路段):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九、光明区

1.民安路: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2.公平路: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3.河心南路: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4.河心北路: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本通告自2023年2月24日至2024年2月23日施行。

原有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相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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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在深圳市部分道路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实施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2023-10-19,全文共 11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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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发布通告,自2023年10月31日起,在部分道路,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继续实施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

深圳交警发布通告,自2023年10月31日起,在部分道路,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继续实施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危险货物就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物质或者物品)。

关于继续在我市部分道路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实施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决定继续在部分道路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实施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全市长隧道、特长隧道通行。

二、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外环高速长圳收费站出口东转南匝道上通行。

三、每天1时至6时,禁止非深圳核发号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全市除高速公路以外的所有道路通行。

四、本通告所称长隧道是指长度大于1000米且小于等于3000米的道路交通隧道,特长隧道是指长度大于3000米的道路交通隧道,具体包括:福龙路横龙山隧道、彩田路新彩隧道、南坪快速塘朗山隧道、广深沿江高速东滨隧道、惠深沿海高速大梅沙隧道、惠深沿海高速林场隧道、惠深沿海高速正坑隧道、惠深沿海高速田东隧道、惠深沿海高速夹门山1号隧道、盐排高速盐田隧道、深盐路梧桐山隧道、惠盐路盐田坳隧道、坪盐通道马峦山隧道、福洲大道凤凰山隧道、爱群路大眼山隧道、坪西路迭福山隧道、葵坝路葵坝隧道、坂银大道鸡公山隧道、桂庙路桂庙隧道、前海地下道路。

五、本通告所指高速公路具体包括: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S86外环高速、东部过境高速。

六、本通告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车辆使用性质为“危化品运输”的货车、专用车辆及运输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的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物质或物品的运输车辆;所称每天为自然日。

七、在深圳通行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除需遵守本通告规定外,还需遵守《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限时禁行高速公路的通告》(粤公规〔2021〕3 号)中全省高速公路每天0时至6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的措施。

八、原有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九、本通告自2023年10月31日至2024年10月30日施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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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继续在市区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

2023-04-06,全文共 21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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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决定2023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8日期间继续在市区部分片区道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具体情况,详见正文。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决定继续在市区部分片区道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关于罗湖口岸(火车站片区,含和平路)交通组织的调整

(一)建设路从嘉宾路口起以南路段北往南方向,禁止除公交营运大中小巴和出租小汽车以外的社会车辆通行。

(二)和平路船步街路口以南路段设置出租小汽车专用道,供出租小汽车专用。所有载客经和平路进入罗湖口岸交通楼的出租小汽车,按交通标志标线指引在出租小汽车专用车道排队进入,在到达交通楼落客后,禁止在交通楼停车场候客或载客。

二、关于对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通行措施的调整

(一)每日7时至24时,除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进入罗湖区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内通行。

(二)本条款所称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是指东门路以西、立新路以南、新园路以东、深南辅路和永新街以北内侧人行道范围内。

(三)本条款所称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关于福田口岸片区交通组织的调整

(一)车辆通行规则。

1.进出福田口岸西侧公交场站的公交车辆,须经国花路进入裕亨路后,由裕亨路北侧两条车道驶出口岸片区。

2.进出福田口岸片区的社会车辆,须经国花路进入裕亨路后,由裕亨路东侧的南北向道路和裕亨路北侧的东西向道路通行后驶出口岸片区。

3.裕亨路每日0时至24时禁止空载出租小汽车进入,所有进入渔农村的载客出租小汽车,按交通标志标线的指引由裕亨路(靠左侧车道)东行经过福田口岸,进入渔农村综合停车场出租车落客点下客后驶离。

(二)裕亨路即停即走管理措施。

1.裕亨路福田口岸联检大楼西侧至东侧路段实行5分钟(含停靠)即停即走管理,即机动车自裕亨路桂花路口至联检大楼东侧斑马线区间(不含斑马线)的路段连续通过和停靠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2.机动车违反前款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取证后,按照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相应条款合并处罚。

3.即停即走管理措施全天24小时实行,含法定节假日。

四、关于福中一路儿童医院路段交通组织的调整

(一)福中一路(益田路口至民田路口段)最北侧两条车道设置为医院预约车辆通道,禁止出租车在最北侧两车道通行。

(二)福中一路(益田路口至民田路口段)最南侧车道设置为即停即走通道。

(三)福中一路(益田路口至民田路口段)的南侧第二车道设置为出租车排队等候通道,出租车必须经过该通道再依次进入上客区。

五、关于采取限制大型车辆通行的措施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车辆驶入临平一路(红岗路至清平高速段)。

(二)每日0时至24时(含法定节假日),禁止大型客车(公交车除外)驶入国花路、裕亨路。

(三)本通告所称大型车辆是指大、中型客车,中型或重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

六、关于在深圳机场领航高架桥离港平台、网约车上客通道实施即停即走管理措施

(一)领航高架桥离港平台,空港八道南侧停车场区域内的“网约车上客通道”实行即停即走管理。机动车通过上述路段的通过和停靠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二)机动车违反前款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取证后,按照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相应条款合并处罚。

(三)即停即走管理措施全天24小时实行,含法定节假日。

七、关于在深圳北站实施即停即走的管理措施

(一)深圳北站西广场负一层(深圳北站西广场B1通道入口至B1通道出口)实行3分钟即停即走管理,即机动车通过即停即走上落客通道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含停靠时间)。同时致远中路全路段严禁机动车临时停放、上落客。

(二)机动车违反前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取证后,按照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相应条款合并处罚。

(三)即停即走管理措施全天24小时实行,含法定节假日。

八、关于在仙湖植物园及仙湖路(莲十路以东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并实行预约通行措施

(一)所有双休日、元旦、清明节、端午节、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含法定调休时间)的每天0时至24时,在仙湖植物园、仙湖路(莲十路以东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二)交通管制期间,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出租车,含“预约出租客运”车辆除外),必须经网络预约成功,才能在管制区域通行及停车,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通告规定的影响。

(三)通过“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深圳交警网站、预约通行二维码等渠道可进行预约,进入预约区域时请主动向执勤民警出示预约成功短信或预约成功页面。

(四)车辆未经预约或违反本通告进入限行区域的,按照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相应条款合并处罚。

(五)除夕、春节假期及元宵节,我局将安排警力对仙湖植物园及仙湖路、莲十路实行现场管制,不实行预约通行,请服从现场交警的指挥。

本通告自2023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8日施行。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民警指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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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继续在市区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

2023-04-06,全文共 21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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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决定2023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8日期间继续在市区部分片区道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具体情况,详见正文。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决定继续在市区部分片区道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关于罗湖口岸(火车站片区,含和平路)交通组织的调整

(一)建设路从嘉宾路口起以南路段北往南方向,禁止除公交营运大中小巴和出租小汽车以外的社会车辆通行。

(二)和平路船步街路口以南路段设置出租小汽车专用道,供出租小汽车专用。所有载客经和平路进入罗湖口岸交通楼的出租小汽车,按交通标志标线指引在出租小汽车专用车道排队进入,在到达交通楼落客后,禁止在交通楼停车场候客或载客。

二、关于对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通行措施的调整

(一)每日7时至24时,除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进入罗湖区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内通行。

(二)本条款所称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是指东门路以西、立新路以南、新园路以东、深南辅路和永新街以北内侧人行道范围内。

(三)本条款所称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关于福田口岸片区交通组织的调整

(一)车辆通行规则。

1.进出福田口岸西侧公交场站的公交车辆,须经国花路进入裕亨路后,由裕亨路北侧两条车道驶出口岸片区。

2.进出福田口岸片区的社会车辆,须经国花路进入裕亨路后,由裕亨路东侧的南北向道路和裕亨路北侧的东西向道路通行后驶出口岸片区。

3.裕亨路每日0时至24时禁止空载出租小汽车进入,所有进入渔农村的载客出租小汽车,按交通标志标线的指引由裕亨路(靠左侧车道)东行经过福田口岸,进入渔农村综合停车场出租车落客点下客后驶离。

(二)裕亨路即停即走管理措施。

1.裕亨路福田口岸联检大楼西侧至东侧路段实行5分钟(含停靠)即停即走管理,即机动车自裕亨路桂花路口至联检大楼东侧斑马线区间(不含斑马线)的路段连续通过和停靠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2.机动车违反前款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取证后,按照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相应条款合并处罚。

3.即停即走管理措施全天24小时实行,含法定节假日。

四、关于福中一路儿童医院路段交通组织的调整

(一)福中一路(益田路口至民田路口段)最北侧两条车道设置为医院预约车辆通道,禁止出租车在最北侧两车道通行。

(二)福中一路(益田路口至民田路口段)最南侧车道设置为即停即走通道。

(三)福中一路(益田路口至民田路口段)的南侧第二车道设置为出租车排队等候通道,出租车必须经过该通道再依次进入上客区。

五、关于采取限制大型车辆通行的措施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车辆驶入临平一路(红岗路至清平高速段)。

(二)每日0时至24时(含法定节假日),禁止大型客车(公交车除外)驶入国花路、裕亨路。

(三)本通告所称大型车辆是指大、中型客车,中型或重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

六、关于在深圳机场领航高架桥离港平台、网约车上客通道实施即停即走管理措施

(一)领航高架桥离港平台,空港八道南侧停车场区域内的“网约车上客通道”实行即停即走管理。机动车通过上述路段的通过和停靠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二)机动车违反前款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取证后,按照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相应条款合并处罚。

(三)即停即走管理措施全天24小时实行,含法定节假日。

七、关于在深圳北站实施即停即走的管理措施

(一)深圳北站西广场负一层(深圳北站西广场B1通道入口至B1通道出口)实行3分钟即停即走管理,即机动车通过即停即走上落客通道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含停靠时间)。同时致远中路全路段严禁机动车临时停放、上落客。

(二)机动车违反前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取证后,按照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相应条款合并处罚。

(三)即停即走管理措施全天24小时实行,含法定节假日。

八、关于在仙湖植物园及仙湖路(莲十路以东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并实行预约通行措施

(一)所有双休日、元旦、清明节、端午节、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含法定调休时间)的每天0时至24时,在仙湖植物园、仙湖路(莲十路以东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二)交通管制期间,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出租车,含“预约出租客运”车辆除外),必须经网络预约成功,才能在管制区域通行及停车,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通告规定的影响。

(三)通过“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深圳交警网站、预约通行二维码等渠道可进行预约,进入预约区域时请主动向执勤民警出示预约成功短信或预约成功页面。

(四)车辆未经预约或违反本通告进入限行区域的,按照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相应条款合并处罚。

(五)除夕、春节假期及元宵节,我局将安排警力对仙湖植物园及仙湖路、莲十路实行现场管制,不实行预约通行,请服从现场交警的指挥。

本通告自2023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8日施行。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民警指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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