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2,全文共 865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第2期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于2024年2月26日15时举行。现场摇号结束后,调控中心将于1小时内在调控系统公布摇号结果,申请人可凭账号登录调控系统查询摇号结果。
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和《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2024年第2期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摇号时间
2024年第2期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于2024年2月26日15时举行。
二、资格审核与复核
2024年第2期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配置申请受理工作已按规定时间节点截止,按照《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人信息已发送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深圳市小汽车指标调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调控中心”)归集相关部门反馈的审核结果,对符合资格审核条件的,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自2024年2月23日起,申请人可凭账号登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网址为http://xqctk.jtys.sz.gov.cn/,以下简称“调控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申请人对申请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审核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相应的信息审核部门提交复核申请(复核指引详见调控系统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栏目)。
三、申请人代表报名
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由调控中心主持,将随机抽取12名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代表参与现场摇号。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按照自愿原则,自2024年2月23日起可登录调控系统报名参与。
四、见证代表报名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由公证机构依法公证,并邀请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现场见证摇号过程。有意见证现场摇号的申请人,可于2024年2月23日致电0755-83585320报名。见证代表报名需提供个人姓名、联系电话及有效申请编码等信息。当期摇号邀请6名现场见证代表参加,名额报满即止。
五、摇号结果公布
现场摇号结束后,调控中心将于1小时内在调控系统公布摇号结果,申请人可凭账号登录调控系统查询摇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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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24年第4期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竞价公告
2024-04-15,全文共 2335 字
+ 加入清单本期竞价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9:00至15:00,连续进行6个小时。单位和个人在同一时间分别对相应增量指标进行竞价。
深圳市小汽车指标调控管理中心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和《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深圳市2024年第4期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以下简称“增量指标”)竞价,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
深圳市2024年第4期竞价拟配置的增量指标共3345个(含2024年第03期竞价未配置成功的11个指标回收纳入本期配置),其中单位指标403个(含2024年第03期竞价未配置成功的3个单位指标回收纳入本期配置)、个人指标2942个(含2024年第03期竞价未配置成功的8个个人指标回收纳入本期配置)。1个增量指标为1个竞价标的。
二、保留价
每个竞价标的保留价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参加竞价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竞买人”)报价不得低于该保留价。
三、竞价时间
本期竞价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9:00至15:00,连续进行6个小时。单位和个人在同一时间分别对相应增量指标进行竞价。
四、竞价方式
竞价采用网上报价方式进行,报价不安排统一场所。竞买人登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以下简称“调控系统”,网址为http://xqctk.jtys.sz.gov.cn/),点击“竞价平台”按钮登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竞价平台(以下简称“竞价平台”),凭指标管理机构资格审核确认的有效编码及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进行资格激活后,即可进行报价。
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报价1次,对其报价有2次修正机会,报价等于或高于保留价的为有效报价,高于保留价的报价应为100元的整数倍且不得超过上一期增量指标平均成交价的两倍(即:个人指标57500元,单位指标103200元),以最后一次有效报价为准。
五、竞买人资格
已办理增量指标申请手续的竞买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与竞价:
(一)已选择以竞价方式取得增量指标;
(二)已按照规定缴付竞价保证金;
(三)经指标管理机构审核合格,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
六、竞价保证金的缴付
竞买人应于2024年4月15日至4月19日,登录竞价平台获取与竞买人相对应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同时选择缴款银行及是否延期退还竞价保证金(以下简称“延期退保”)。按照每个申请编码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的标准,竞买人应向保证金专用账户一次性缴付竞价保证金,并以到账时间为准。
竞买人应选择银行柜台转账或网上银行转账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不接受其他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通过银行柜台转账的,须在银行转账凭证的备注/用途/附言栏中,准确填写办理增量指标竞价申请时所取得的申请编码(特别注意:此处仅填写13位数字)。
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须在网上银行支付界面的备注/用途/银行附言栏中,准确填写办理增量指标竞价申请时所取得的申请编码(特别注意:此处仅填写13位数字)。
竞价保证金缴付注意事项:
(一)深圳市小汽车指标调控管理中心于每月23日公布当期竞价资格审核结果,请当期竞买人严格按照竞价公告日期在审核结果发布前先行缴付竞价保证金。
(二)竞买人应确保转账时准确无误填写账户信息和申请编码信息。若竞买人因未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而导致无法参与竞价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三)竞买人应妥善保管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该凭证将作为查询及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
(四)竞买人缴付竞价保证金所需支付的银行手续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若竞价保证金缴付有误,竞价平台将把其列为存疑竞价保证金予以退还,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缴付竞价保证金。
(六)竞买人可在缴付竞价保证金后的第1个工作日13:00后,登录竞价平台查询竞价保证金缴付情况。
七、竞价资格激活
本期竞价资格激活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至4月24日。
符合资格的竞买人登录竞价平台,凭已确认为有效编码的申请编码及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进行竞价资格激活。
八、竞价保证金的退还
(一)竞价保证金缴付有误被竞价平台列为存疑竞价保证金的竞买人,其竞价保证金的本金及利息于2024年4月22日前退还,退还时间以款项划出时间为准。
(二)未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买人或未成交的竞买人,其竞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于2024年5月3日前退还,退还时间以款项划出时间为准,竞买人已选择延期退保的除外。
(三)按照规定缴清成交价款的买受人,其竞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于成交价款缴清截止日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时间以款项划出时间为准。
(四)未按照规定缴清成交价款的买受人,其竞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不予退还,上交财政指定账户。
九、成交价款的缴清
(一)增量指标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当自2024年4月26日至4月29日,登录竞价平台打印《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知)》,并按照《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知)》上的“缴费说明”要求一次性缴清成交价款。
(二)买受人缴清成交价款取得增量指标后放弃使用或者逾期未使用的,已经缴纳的成交价款不予退还。
十、指标证明文件的获取
已缴清成交价款的买受人,自2024年5月3日起,可在调控系统网站(网址为http://xqctk.jtys.sz.gov.cn/)自行下载打印指标证明文件,或者到指定的服务窗口(福田区福安大厦东座二楼行政服务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提供服务)。
十一、其他事项
(一)对于增量指标竞价详细事项,可登录调控系统网站首页,点击右上角“竞价平台”进行查询。
(二)咨询增量指标竞价有关事项,请拨打电话:0755-86660555(服务时段为8:30-18:00)。
深圳市2024年第3期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数量公告
2024-03-08,全文共 406 字
+ 加入清单以摇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共3334个,其中单位指标400个、个人指标2934个。
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和《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2024年第3期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数量公告如下:
本期拟配置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共6680个(含2024年第2期未配置成功的12个指标),具体配置安排如下:
一、以摇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共3334个,其中单位指标400个、个人指标2934个。
二、以竞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共3346个(含2024年第2期竞价未配置成功的12个指标回收纳入本期配置),其中单位指标406个(含2024年第2期竞价未配置成功的6个单位指标回收纳入本期配置)、个人指标2940个(含2024年第2期竞价未配置成功的6个个人指标回收纳入本期配置)。
深圳市2023年第10期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竞价情况
2023-10-26,全文共 677 字
+ 加入清单深圳市2023年第10期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竞价于10月25日下午结束。 本期以竞价方式拟向个人和单位配置指标共计3349个,其中个人指标2948个、单位指标401个。
深圳市2023年第10期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竞价情况
深圳市2023年第10期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竞价于10月25日下午结束。 本期以竞价方式拟向个人和单位配置指标共计3349个,其中个人指标2948个、单位指标401个。 通过资格审核的有效编码数个人为16941个,单位为1041个。本期参与竞价的有效编码个人为9531个,单位为641个。成交编码数个人为2948个,单位为401个。 最终竞价指标配置结果以实际付清全部成交款项的情况为准。
竞价全过程共进行了6个小时,于10月25日9时开始,当天15时结束。在当天11时和13时分别进行了一次参与竞买人报价的平均价格播报,方便竞买人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报价调整。两次平均报价分别为:个人17153元、单位16957元;个人18981元、单位18362元。
本期个人指标竞价成交结果:最低成交价30000元、平均成交价36009元,最低成交价的报价人数为195人、成交161人,最后买受人报价时间为14:03:56.988。单位指标竞价成交结果:最低成交价23000元,平均成交价26771元,最低成交价的报价单位数为22个、成交20个,最后买受人报价时间为14:57:38.675。 竞价全过程由公证机构予以公证。竞买人可通过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首页的“竞价平台”查询竞价成交结果。
深圳市小汽车指标调控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25日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2024年星令营暑期实习公告
2024-05-31,全文共 1149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5月31日-6月14日期间,可登录工行人才招聘官方网站,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完成报名申请。
一、实习机构
二、实习对象
境内外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含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专业不限。
三、实习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较好,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三)学历及相关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境内高校在校生应为2025年应届毕业生;境外高校留学人员能够在2025年内从境外院校毕业并获得相应证书,并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四、实习时间
2024年7月-8月。
五、实习地点
深圳市。
六、实习安排
2024年星令营暑期实习以线下岗位实习为主,并同步开展专业知识培训、课题研究等活动。各实习机构将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实习具体内容,并根据实习生积分情况评选“优秀实习生”。
“优秀实习生”可直通入围2025年度秋季校园招聘统一笔试。
七、实习报名与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4年5月31日-6月14日)。请注册并登录我行人才招聘官方网站(https://job.icbc.com.cn),点击“实习生招聘”栏目,或关注“中国工商银行人才招聘”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应聘”栏目,搜索“深圳分行”,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完成报名申请。
(二)资格审查与测评考查(6月中下旬)。我行将根据相关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与测评考查,择优确定实习人选。
八、实习待遇
(一)实习期满出具实习证明。
(二)“优秀实习生”可直通入围2025年度秋季校园招聘统一笔试。
(三)获得HR亲自修改简历的机会。
(四)给予一定的实习报酬。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实习每位申请者只能申请报名一家实习机构。各机构实习具体信息,可在我行人才招聘官方网站(https://job.icbc.com.cn)进行查询浏览。
(二)本次实习可通过PC端或手机移动端进行线上报名申请,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
(三)我行将通过招聘系统站内信、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申请人联系,请保持通信畅通。
(四)申请人应对申请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行有权取消其申请资格,解除相关协议约定。
(五)了解更多招聘讯息及相关动态,敬请关注深圳工行招聘微信公众号:BANKSZHR。
(六)我行有权根据需求变化以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相关实习计划,并对本次实习享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方式电子邮箱:szicbchr@sz.icbc.com.cn ( 请勿投简历至此邮箱 )
联系电话:0755-82246246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2024-05-31,全文共 4279 字
+ 加入清单深圳市教育局公布了2024年的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格按照《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入学条件招生,不得招收不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学生。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秩序,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广东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粤教基〔2024〕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和《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24〕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
(一)强化属地责任,落实“两为主”职责
1.落实“两为主”职责。各区(含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政府要落实好举办、管理和发展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国家“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要求,进一步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比例,增加公办学位供给,统筹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成立以区委书记、区长为双组长的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招生工作联席会议,完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本区义务教育招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3.强化招生管理。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做好学位预测,及时公布学位供需情况;科学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做好网上招生报名的组织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要简化入学手续,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利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进行适龄儿童、少年的就读资格验核工作。要加强风险预判,健全应急机制,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要以多种形式加强招生入学政策的宣讲和解读工作,积极回应市民关切。要健全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开展阳光招生专项行动。
4.落实招生职责。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规范招生行为,按要求公开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结果、咨询投诉电话等,不得擅自跨片区招生,不得擅自接收学生跨片区择校就读。要指导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按时申请学位,按要求及时、准确提供就读信息。
(二)科学合理划定招生范围
1.合理确定学区划分范围。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综合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采取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等方式,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定学区范围,确保各片区之间教育资源大致均衡。在保持现有学区相对稳定的基础上,稳步推行大学区实施范围,新增学校学区划分方式以加入现有学区为主。
2.优化学区划分工作机制。各区应将学区划分事项纳入区政府决策程序。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辖区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研究学区划分方案,完成专家论证、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集体研究决策等程序。在此基础上,综合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学区划分方案,报区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开发布。片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三)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积分入学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格按照《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入学条件招生,不得招收不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学生。严禁公办民办学校通过面试、面谈、人机对话、体验活动、简历材料、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文化课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以及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方式为依据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的行为。市局直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2.优化积分入学细则。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不断优化积分入学实施细则,充分征求辖区居民意见,在招生工作实施前报市教育局备案。积分项目包括户籍、居住时间、社会保险缴交时间、住房类别等。根据积分情况和招生计划安排学位,实施过程中要做到积分标准、积分结果、学位安排“三公开”,公开过程中应依法做好未成年人隐私保护。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创造条件、积极推动多孩子女同校就读。
3.落实优待优惠政策。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及复退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持“鹏城优才卡”或高层次人才证书人员等享受优待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实施教育优待优惠政策,并向社会公示。
(四)完善民办学校招生管理
各区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落实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区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教育局的,经审批可以适当跨区招生,不得跨市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积分录取或电脑随机录取。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五)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率
1.各区要按国家要求,确保2024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率达到100%。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根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实际情况,制订教育安置方案,落实“一人一案”,通过普通学校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
2.义务教育阶段视障教育、听障教育主要由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承担,智障等其他类型的特殊教育主要由区属学校承担。市属特殊教育学校要扩大高中阶段招生规模,让完成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宜的高中阶段教育。
(六)加强招生计划管理,严禁超标准班额招生
1.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等因素,科学核定、及时公布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存在超标准班额学校的招生计划。
2.各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严禁超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超标准班额。严禁超核定办学规模和超标准班额的学校接收转学插班学生。
(七)落实控辍保学法定职责
1.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坚决落实《广东省教育厅等十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的通知》精神,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严格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健全“户籍地”追踪报告制度,对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就读情况实行跟踪监测。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制度,建立完善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共同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2.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依法查处以在家学习、接受“私塾”“读经班”等培训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的行为。
3.每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各学校要对学生入学、变动、辍学情况及学籍变化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统计,及时了解去向。要及时将学生失学辍学信息(含已在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就读的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学生)报告街道办事处或区教育行政部门,并积极开展劝返,确保无辍学生。
二、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招生计划下达后,不再受理调整招生计划的申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中阶段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要求,认真做好招生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学校正常开学。民办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各校招生计划的执行情况,将作为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安排、规范办学、各类评估以及评先、评优等的主要指标。普通高中未经审批不得面向市外招生。
(二)落实指标到校政策。推进指标到校政策改革,每所优质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要安排50%的招生名额,主要按初中学校在校生数,分配到全市各初中学校(含民办),落实指标生单独批次录取,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统筹高中自主招生。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的相关要求,市教育局全面统筹高中自主招生工作,进一步丰富自主招生类型,引导普通高中学校以自主招生为契机,逐步形成自身办学特色。自主招生对象主要为具有突出潜质和学科特长的学生。2024年全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按照市教育局出台的相关文件实施。
(四)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积极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所有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需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以“挂读”“择校”等名义招收借读生。
三、加强新生入学管理
(一)规范学生分班管理。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举办重点班,包括以特长班、快慢班、尖子班等名义的变相重点班。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生选课情况,合理排课编班,科学制订选课走班指南和课程实施方案。
(二)严格规范学籍管理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须于9月20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注册,高中阶段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其中,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
2.学校要严格落实学籍管理“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要求,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生学籍,不得擅自删除学生电子学籍信息。未经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报名录取的学生不予建立学籍。未经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到校办理注册者,不予建立学籍。
3.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籍工作的核查,建立健全学生学籍信息与在校就读学生比对核查机制,及时查处和纠正学籍建档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和学籍造假,杜绝插班借读现象。
四、持续深化招生治理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广东省教育厅“六项规定”“九个严禁”要求,扎实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畅通举报受理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加大问题核查和处置力度。
(二)各区要将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作为解决招生矛盾问题的治本之策,优先改善、加快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为更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公平优质的基础教育创造条件。
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控股集团本部及辖属企业招聘公告2024
2024-05-15,全文共 1120 字
+ 加入清单现根据公司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龙岗区投控集团本部及辖属企业面向全国招聘人才。具体情况,详见正文。
一、招聘岗位及任职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及任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和附件2。
本次招聘面向全国接受报名,集团系统内外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相关福利待遇
(一)薪酬福利按照龙岗区属国企相关薪酬制度和标准执行,详细面议;
(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缴交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
(三)双休,按政策享受带薪年休假;
(四)其他福利。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3.报名网址:http://www.szkscp.com.cn/;有意向者自行注册登录报名系统完善个人简历及按附件3要求上传材料并报名。报名时,需对文化程度、资格证书、任职经历、考核奖惩等情况如实填写,作为简历筛选及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
4.应聘者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若无法联系后果自负。
5.未按要求上传资料及报名,视为报名不成功。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公司将对提交资料进行审查,公司将结合岗位特点及考生个人经历、专业水平、综合能力、特长等因素对审查合格者简历进行择优筛选,并通知相应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能力素质测评
本次招聘包含笔试、面试环节,主要对报考人员专业能力和素质进行测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笔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进入面试,如有放弃面试者,则顺序递补。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笔、面试成绩各占比50%,且均须60分及以上)。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由集团党委确定考察人选后,按规定程序开展背景调查、考察、人事档案审查及体检等工作。
(五)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龙岗区投控集团官网及拟任职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影响任职情况的,公示结束后由拟任职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先生,0755-28957700(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2024年5月15日
相关附件:
附件1:龙岗区投控集团2024年招聘岗位及任职资格条件明细表(集团本部).xlsx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2024年第一批博士后招聘公告
2024-03-29,全文共 1332 字
+ 加入清单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并与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深圳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联合培养博士后,现面向全国公开招收5名博士后研究人员。
一、专业要求
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技术哲学、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管理学等学科。
二、研究方向
科技创新管理研究、创新协同发展研究、产业发展研究、科学城、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等相关研究。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含35岁)以下的博士(取得博士学位三年内或2023年应届博士研究生)。
(三)独立科研能力较强,从事过相关课题研究,作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博士生导师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过1篇以上论文。
(四)需全职在岗工作2年,男女不限。
(五)博士后在校管理按光明区委党校博士后管理办法执行。
(六)其它要求以合作招收单位为准。
四、招聘流程
(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筛选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初审需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离职证明(社会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
(二)对选定面试人员择期面试,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合适的候选人员。
(三)公示招聘结果。拟聘人选将在网上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由我校通知办理入职手续。
(四)签订合同。录用人员将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五、在站待遇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本站工作期间,根据深圳市、光明区相关博士后管理办法发放工资和补贴。
(二)凡通过开题、中期考核合格的博士后,可享受深圳市政府提供的博士后生活补助。
(三)学校为进站博士后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科研设备。
(四)出站博士后留深工作并与工作单位签订3年以上合同的,可享受深圳市政府专项资金提供的科研启动经费。
(五)若深圳市博士后人才资助政策有所调整,以最新的文件规定为准。
六、报名要求和联系方式
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4月26日前提供以下材料:
(一)信息采集表、博士后报名表(详见附件)。
(二)个人简历。
(三)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如证书未发,可由博士培养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四)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或著作2篇(部)(扫描件)。
(五)个人拟开展课题的研究计划(2000字左右)。
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和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qwdx@szgm.gov.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博士后+专业+本人姓名。
联系人:张老师19928871655(考核管理咨询),麦老师13632504438(招聘流程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风景路51号。
邮编:518106。
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负责解释。
附件:1.专业参考目录
2.博士后招聘岗位表
3.博士后报名表
4.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
5.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
2024年3月28日
附件:
深圳专项增量指标增加的摇号编码是自动生成的吗
2024-03-01,全文共 418 字
+ 加入清单专项增量指标采用阶梯摇号的方式一次性配置,指标配置的数量、时间由市交通运输部门研究制定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专项增量指标采用阶梯摇号的方式一次性配置,指标配置的数量、时间由市交通运输部门研究制定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暂未公布具体方案)
增加的编码数量取决于累计摇号次数:
累计参加摇号1至24次未中签的,为第1个阶梯;累计参加摇号25至48次未中签的,为第2个阶梯……累计参加摇号121至144次未中签的,为第6个阶梯,以此类推。
申请人每上升1个阶梯,在摇号中增加1个摇号编码。
【深圳摇号次数查询】
深圳车牌摇号历史情况在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系统官网上进行查询!步骤如下:
第一步:进入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系统官网,并登录个人账号;
官网入口:点此进入(建议用电脑打开)
第二步:“个人、单位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表”右上端有“摇号历史记录”图标的提醒,您可点击查询!如下图所示:
深圳市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2024年2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公告
2024-02-22,全文共 2407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一般类岗位专干。具体情况,详见正文。
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
招聘职位及人数详见《深圳市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2024年2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十八周岁以上;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2日至3月8日,报名时间截至3月8日18:00(如报名时间有延长,将另行通知)。
2.报名资料
①《深圳市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签名处手写签字)(附件2);
②《深圳市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2024年2月公开招聘专干考试报名人员信息表》(仅需提供电子表格)(附件3);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
⑥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签名处手写签字)(附件4);
⑦任职回避承诺书(签名处手写签字)(附件5);
⑧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由报考人员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gmcscj@szgm.gov.cn邮箱,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岗位名称 +姓名”;报名资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报名联系电话:0755-23400098,联系人:于小姐。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2月21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质或工作经历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3.对符合条件、报名成功的考生,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进行回复。对不符合条件、报名不成功的考生,不予回复。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名单。总成绩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70分。考试结束后,结合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名单。如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为拟录用人员。
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我署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任意三甲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療、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署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八、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体检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相应岗位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2024年2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
2.深圳市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
3.深圳市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2024年2月公开招聘专干考试报名人员信息表
4.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
5.任职回避承诺书
6.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深圳市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
2024年2月21日
附件: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2024年2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xls附件2深圳市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docx附件3深圳市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2023年3月公开招聘专干考试报名人员信息表.xlsx附件4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docx附件5任职回避承诺书.doc附件6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2024年2月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4-02-21,全文共 2309 字
+ 加入清单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特聘岗1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按成绩由高到低1:1录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及《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详见附件1)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有违法、犯罪记录行为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4.参加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3日9:30至2024年2月29日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形式进行,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准备好报名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后,点击以下链接:https://dprcfw.mike-x.com/5k4mk,或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
3.报名资料:
(1)《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报名表需附上近期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扫描件(验证证明可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5)个人信用报告电子版(可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申请);
(6)职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如相关工作经验证明、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等。
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信用报告及其他证明材料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详见附件3),但在入职前资格复审环节必须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对报名者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出现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材料不齐、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报名,不再通知考试。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初审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复审、公示结果为准。
(二)考试及成绩公布
1.考试形式:本次考试采取线上笔试、现场面试形式。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逾期未参加将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笔试:考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组织实施,根据报考人员情况初审合格后通知考试。考试形式、时间、地点将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另行通知,请确保手机畅通并留意查收。
3.现场面试:对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根据职位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4.考试成绩: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加权合成。每个考试项目满分均为100分,及格线均为70分,70分以下者不计入排名,无体检、聘用资格。
(三)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根据职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获得体检资格的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复审、考察及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资格复审、考察合格后,报大鹏新区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是否递补录用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另行研究决定。
五、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正式聘用后,由人力资源派遣机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施派遣管理。
(二)新聘编外人员设置相应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所有涉及时间年限的计算截点为2024年2月29日(例如,报考年龄要求为最高30周岁的,即1993年2月28日之后出生)。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三)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录。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四)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聘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报考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张女士,0755-28333028。
线上报名咨询电话:彭先生,0755-28339656。
附件下载:
附件1: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xlsx
深圳市2024年第1期车牌摇号结果公布 个人中签率0.248%
2024-01-26,全文共 317 字
+ 加入清单深圳市2024年第1期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于2024年1月26日下午结束,个人中签率约等于0.248%。
深圳市2024年第1期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于2024年1月26日下午结束。本期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摇号配置及中签情况如下:
指标分类 | 指标计划 配置数 | 有效申请 编码数 | 实际配置 指标数 | |
普通 小汽车 | 个人 | 2934 | 1181334 | 2934 |
单位 | 400 | 2634 | 400 | |
合计 | 3334 | 1183968 | 3334 |
个人中签率≈0.248%
单位中签率≈15.19%
指标申请人可凭账号登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查询摇号中签结果。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且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
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党校2024年博士选聘公告
2024-01-05,全文共 2027 字
+ 加入清单为服务我区高质量发展,加强优秀年轻人才的培养储备,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进一步发挥党校“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作用,拟面向国内外高校引进一批博士研究生。
一、选聘对象
选聘毕业于国内外普通高等院校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博士研究生以及2024年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博士研究生6人,详见《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党校2024年博士选聘岗位表》(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在校成绩优良,发展潜质较好,作风扎实,诚实守信,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4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选聘岗位所需专业;
4.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相关党政事业单位等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报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5.符合公告及《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受党纪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8日上午9:00至2024年1月21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s://nsdxzp.zhaopin.com
3.报名咨询电话:0755-26074829;0755-26074830,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14:00-18:00。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4775050393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南山区委党校根据选聘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根据报考人员专业情况及资格初审情况,合理确定线上面谈分组。请考生进入报名系统自行查询是否进入线上面谈环节,线上面谈时间将提前一周通过短信形式通知。
(三)线上面试和心理测评
组织考官与考生进行线上面试,按照拟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现场面试人员名单,并组织进入现场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心理测评。
(四)现场面试
现场面试在南山区委党校进行,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有关公告。取得资格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面试。南山区委党校对参加现场面试考生提供面试前一天及面试期间的食宿。
(五)确定拟聘人选
综合线上面试、心理测评和现场面试情况,等额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有关材料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南山区委党校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资格复审和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南山区委党校对拟选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岗位匹配度等。考察采取个别谈话、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及犯罪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进行延伸考察。
(八)公示、聘用
经考核、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按程序报区委组织部审批通过后,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http://www.szn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南山区委党校按规定时间向区委组织部申报办理聘用手续。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未通过公示或放弃的,可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情况依次递补。
应届毕业生如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5个工作日内到南山区委党校报到,聘用时间自报到之日起算。
四、福利待遇
(一)选聘人员按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岗入编,工资福利按深圳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职称评聘晋升按广东省委党校有关文件和南山区委党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选聘人员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在本市未享受任何形式政策性住房待遇的,可按有关程序申请周转房。
五、其他说明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选聘人员入职后在南山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服务年限内可根据专业背景调整部门岗位。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党校负责解释。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西岸华府幼儿园2024年春季招生公告
2024-01-03,全文共 1276 字
+ 加入清单西岸华府幼儿园位于朗下社区,是一所小区配套园,占地面积5796.8㎡,建筑面积4158.8㎡,户外活动面积约3657.25㎡,共有13个班级。
宝安区松岗西岸华府幼儿园2024年春季招生公告
西岸华府幼儿园位于朗下社区,是一所小区配套园,占地面积5796.8㎡,建筑面积4158.8㎡,户外活动面积约3657.25㎡,共有13个班级。
我园的办园等级为省一级,按照深圳市全日制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我园的保教费收费标准为1008元/月;伙食费300元/月。
幼儿园招生对象
小班、中班、大班
幼儿园招生时间
2024年1月3日-2024年1月14日
招生范围
宝安区松岗街道中海西岸华府小区、朗下社区、江边社区及周边社区的适龄幼儿。
报名方式
扫码获取: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
线下报名
可于2024年1月13日前到西岸华府幼儿园保安室领取幼儿信息采集表或者扫码打印后填写信息后交回到保安室。
资料核验
安排在1月13日—
1月16日进行材料核验,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电话/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 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
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本小区优先原则
按本小区优先原则,按学位类型依次录取,录满截止。
类别优先原则
按类别优先原则,同一类型中,以购房和租房合同时间先后排序,租赁合同以备案时间先后为原则。
如有空余 随时补招
集中招生结束后,如有空余学位,在本园招生范围内,随时补招
1月19日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电话通知方式通知家长
学位类型
第一类:宝安户籍、本小区自购房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小区自购房
第三类:非深户籍、本小区自购房
第四类:宝安户籍、本小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五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小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六类:非深户籍、本小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七类:宝安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八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九类:非深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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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续期到2024年2月29日
2024-01-02,全文共 784 字
+ 加入清单为确保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现决定对《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深交规〔2019〕2号)进行续期,有效期延续至2024年2月29日。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12月28日发布了关于《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续期的通知,通知说明: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正在修订。为确保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现决定对《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深交规〔2019〕2号)进行续期,有效期延续至2024年2月29日。
2024年2月29日前个人申请深圳普通小汽车指标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或者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一)居住地在本市,包括下列情形: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有我市核发的有效居住证,且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驻深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4.持有效身份证明,按本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且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以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者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外国人。
(二)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类或者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但下列情形不视为名下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
1.名下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被盗抢,按本细则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已失去就此车申请其他指标资格的。
?2.名下有本市登记的机动车,2017年12月31日之前被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登记管理系统标注状态为“达到报废标准”,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的。
(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五) 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行为。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023-12-18,全文共 1527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12月15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粤B车牌指标申请条件拟放宽!
2023年12月15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据修订说明,在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规则上,对企业纳税额度认定时间、申请人居住地为本市的情形、申请增量指标编码有效期等方面进行调整和完善,适当放宽增量指标申请对象范围和条件。
在现行调控政策中常规增量指标额度和配置方式保留不变的基础上,拟新增专项增量指标,采用阶梯摇号方式配置,可以增加所有参与小汽车指标摇号申请人的中签机会,而且累计参加摇号期数越多的申请人,中签率就越高。
指标额度与配置方式
增量指标包括常规增量指标和专项增量指标。
(一)常规增量指标以1个自然年(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内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为8万个,额度按月分配,不得跨周期配置;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和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无配置额度限制。
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以摇号方式和竞价方式各配置4万个,个人指标占88%,单位指标占12%。
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和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经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核后直接配置。
(二)专项增量指标采用阶梯摇号的方式一次性配置,指标配置的数量、时间由市交通运输部门研究制定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按申请人累计参与普通小汽车摇号次数确定阶梯数,阶梯数计算方式如下:
累计参加摇号1至24次未中签的,为第1个阶梯;累计参加摇号25至48次未中签的,为第2个阶梯;累计参加摇号49至72次未中签的,为第3个阶梯;累计参加摇号73至96次未中签的,为第4个阶梯;累计参加摇号97至120次未中签的,为第5个阶梯,以此类推。申请人每上升一个阶梯,在摇号中增加一个摇号编码。
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或者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一)居住地在本市,包括下列情形: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有我市核发的有效居住证,且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本市的非本市户籍退休人员;(新增条款)
4.深汕特别合作区户籍人员,或者持有广东省核发登记地址在深汕特别合作区的有效居住证且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深汕特别合作区户籍人员;(新增条款)
5.驻深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6.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或B卡,且在本市工作的人员;(新增条款)
7.持有效身份证明,按本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且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以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者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外国人。
(二)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类或者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下列情形除外:
1.名下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被盗抢骗,按本实施细则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已失去就此车申请其他指标资格的。
2.名下有本市登记的机动车,2017年12月31日之前被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登记管理系统标注状态为“达到报废标准”,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的。
(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意见反馈:
请于2024年1月13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反馈。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16号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智慧交通处,邮编:518040,收件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755-83168070。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邮箱:wuzj@jtys.sz.gov.cn。
2023年深圳延续放宽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个人申请条件
2023-08-25,全文共 1273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深圳延续放宽用于特定混合动力小汽车新车注册登记的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个人申请条件。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经济的一揽子接续政策精神,延续放宽用于特定混合动力小汽车新车注册登记的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个人申请条件,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该特定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仅用于办理车辆动力蓄电池组总能量≥30kWh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小汽车”新车注册登记。
二、允许名下仅有1辆在深圳市登记的小汽车(含有效未使用的小汽车指标、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个人申领该特定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关于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的有关规定。
三、持有效深圳市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及持有效身份证明并按本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的外国人申领该特定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时,不要求持居住证人员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不要求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的外国人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
四、《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要求不变。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
特此通告。放宽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个人申请条件政策有关说明
一、指标使用条件
特定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仅用于办理车辆动力蓄电池组总能量≥30Wh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小汽车”新车注册登记“。
该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不可以用于纯电动小汽车、燃料电池小汽车注册登记。
二、指标使用方式
指标获得者需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指标。申请人在购置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小汽车后,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xj.sz.gov.cn)等平台登录“深圳市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申领系统”提交购车审核申请。所购车辆符合规定条件的,审核通过。申请人可使用该指标办理所申请车辆的注册登记。
三、放宽范围
(一)允许名下仅有1辆在深圳市登记的小汽车(含有效未使用的小汽车指标、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个人申领该特定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关于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的有关规定。
(二)持有效深圳市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及持有效身份证明并按本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的外国人申领该特定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时,不要求持居住证人员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不要求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的外国人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
政策来源:深圳市工信局
政策原文:
1、https://xqctk.jtys.sz.gov.cn/gbl/20221231/1672475355147_1.html
2、http://gxj.sz.gov.cn/xxgk/xxgkml/qt/tzgg/content/post_10803839.html
2024深圳市家电消费补贴怎么申请的
2024-06-01,全文共 433 字
+ 加入清单第一步,点击云闪付首页的【鹏城优惠券】;第二步,点击【2024年深圳市购置补贴消费电子和家用电器】banner图;第三步,点击【参与活动】。
领取入口:【点此跳转至云闪付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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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点击【授权登录】;
第六步,按照要求选择身份类型、填写身份证号码、手机号及验证码,勾选同意,点击【提交报名信息】;
第七步,继续填写补贴申请页面的信息;
第八步,点击【签名】;
第九步,在空白方框内签名后,点击【保存】;
第十步,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待生成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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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深圳市家电消费补贴对象的要求
2024-06-01,全文共 483 字
+ 加入清单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且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参与补贴活动的销售企业(门店)购买符合条件的消费电子和家用电器,并取得销售发票的个人消费者。
2024深圳市家电消费补贴对象的要求
1.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且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参与补贴活动的销售企业(门店)购买符合条件的消费电子和家用电器,并取得销售发票的个人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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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形式:
本次补贴实行“即买即享”,通过资格确认形式进行发放。每个消费者在活动期间可领取四次补贴资格,每次补贴不超过500元。消费者根据个人需求领取补贴资格,通过申报平台支付货款时直接抵扣现金、立享补贴。财政资金以事后结算方式,分批次拨付给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
使用方式: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APP申报个人信息后且经门店扫码确认后领取补贴资格,并出示“云闪付”APP被扫付款二维码在符合条件的销售企业线下门店的专用终端上完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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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市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及招生网址
2024-05-31,全文共 1089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深圳市教育局公布了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招生网址、办公地址。
2024年深圳市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及招生网址
单位 | 咨询电话 | 招生网址 | 办公地址 |
福田区教育局 | 82918379 | 福田区新洲九街6号 | |
罗湖区教育局 | 22185706(公办)22185748(民办) | 罗湖区贝丽北路1号 | |
南山区教育局 | 26486070 (公办) 26473151(民办) | 南山区南山大道2076号南山教育信息大厦 | |
盐田区教育局 | 25228527 (公办) 22325917(民办) | 盐田区海景二路1088号盐田区工青妇活动中心办公楼1118室、1121室 | |
宝安区教育局 | 27757162(公办) 29985297(民办) | 宝安区新安街道洪文路1号宝安区教育局咨询服务中心 | |
龙岗区教育局 | 89551962(公办) 89551983(民办) | 龙岗区清林中路教育综合大厦 | |
坪山区教育局 | 89353010(公办) 84622683(民办) | 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政府第二办公大楼4楼403B | |
龙华区教育局 | 23336218(公办) 21042979(民办) | 龙华区观湖街道锦绣科学园三期D栋 | |
光明区教育局 | 88211352 88211307 | 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四楼442室(牛山路与德雅路交汇处) | |
大鹏新区 教育和卫生 健康局 | 28333419 | 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1210室 | |
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 | 22101016 |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2栋二楼 | |
元平特殊 教育学校 | 89468816 | 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 | |
市教育局 | 82661331 | 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