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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实施

深圳实施专题栏目,提供与深圳实施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深圳实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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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继续对全市长隧道、特长隧道实施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限行

2022-08-25,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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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8月29日至2023年8月28日。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全市隧道、特长隧道通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隧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继续对全市长隧道、特长隧道实施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全市长隧道、特长隧道通行。

二、本通告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从事国标GB12268-2012《危险货物品名表》和《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列明的危险货物品运输的车辆。

三、本通告所称长隧道是指长度大于1000米且小于等于3000米的道路交通隧道,特长隧道是指长度大于3000米的道路交通隧道,具体包括:福龙路横龙山隧道、坂银通道、彩田路新彩隧道、南坪快速塘朗山隧道、广深沿江高速东滨隧道、惠深沿海高速大梅沙隧道、惠深沿海高速林场隧道、惠深沿海高速正坑隧道、惠深沿海高速田东隧道、惠深沿海高速夹门山1号隧道、盐排高速盐田隧道、深盐路梧桐山隧道、惠盐路盐田坳隧道、坪盐通道马峦山隧道、福洲大道凤凰山隧道、爱群路大眼山隧道、坪西路迭福山隧道、葵坝路葵坝隧道、鸡公山隧道。

四、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严处。

五、本通告自2022年8月29日至2023年8月28日施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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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继续在全市道路对营运客车实施原有交通管理措施

2023-04-28,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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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全市道路每日凌晨2时至5时禁止营运客车通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广东省交通厅、公安厅、安监局《关于加强凌晨2时至5时营运客车运行管理的通知》(粤交运〔2016〕610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道路营运客车通行管理秩序,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决定继续在全市道路对营运客车实施原有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全市道路每日凌晨2时至5时禁止营运客车通行。

二、下列营运客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一)城市公共汽车(不含跨地级市运行的公共汽车)、出租车;

(二)为民航机场、铁路(含高铁、轻轨)站场、出入境口岸等交通集散地提供接送转乘服务的营运客车;

(三)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

(四)执行应急保障运输任务的营运客车;

(五)因特殊情况必须在凌晨2时至5时运行的其它营运客车。

其中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应随车携带《长途客运接驳运输标识》和《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行车单》;应急保障营运客车应随车携带《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交通运输部门制发的《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或省交通运输厅核发的《广东省道路运输应急通行证》。

三、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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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继续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实施通行管理措施

2024-01-02,全文共 10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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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具体限行区见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现继续对我市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实施原定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一、一级限行区

(一)全市高速公路和快速路(主道)。

1.高速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含玉平大道)、G25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0422武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S86深圳外环高速、东部过境高速。

2.快速路(主道):盐龙大道、丹平快速路、龙澜大道、北环大道、泥岗路、布心路、南坪快速路、福龙路、香蜜湖路、机场南路、滨海大道、滨河大道、沿河北路、沿河南路、坪盐通道。

(二)全市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隧道、高架、立交(含匝道)。

(三)各区一级限行区。

1.跨区域

梅观路(民乐立交至梅东二路段)。

2.福田区

华强北步行街。

3.罗湖区

东门步行街。

4.南山区

沙河西路(东滨路至滨海大道段)。

5.盐田区

临海路、恩上公路、盐三路。

6.宝安区

宝石路(南光高速桥底段)、领航一路、空港六道、空港八道、空港九道。

7.龙岗区

惠盐路(西坑工业路至盐田坳隧道段)。

8.龙华区

坂澜大道(环观南路至坂李大道段)。

9.坪山区

碧三路。

10.大鹏新区

坪西路(葵新南路至水头路段)。

二、二级限行区

(一)福田区。

深南大道(华富路至红岭路段)、福中路、福中三路、裕亨路、福田南路(百合路以南段)。

(二)罗湖区。

罗湖口岸片区【建设路以南、沿河南路以西、和平路以东围合区道路(含建设路以南的人民南路及沿河南路)】。

(三)南山区。

深圳湾口岸片区(具体路段为:金湾东一路、金湾东二路、金湾东三路、金湾东四路、金湾西一路、金湾西二路、内环路、消防一道、消防二道)。

(四)宝安区。

金港大道。

三、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四、本通告禁止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行驶的快速路中不包含快速路辅道。

五、一级限行区除盐田区盐三路、坪山区碧三路不禁行自行车外,其他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所有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二级限行区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除民生行业外的电动自行车通行。

六、本通告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有效。原有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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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发展2023年度实施计划

2023-05-09,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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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保障性租赁住房“十四五”及三年( 2021-2023 年 ) 专项行动目标任务的函》《深圳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统筹协调 2023年度住房任务安排,特编制本计划

一、2023 年住房用地供应目标

本年度计划供应居住用地 330 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125 公顷,商品住房用地 205 公顷。

二、2023 年住房建设筹集计划目标

2023 年全市住房计划新开工建筑面积 1300 万平方米、约16.5 万套,其中保障性住房计划新开工建筑面积约 475 万平方米、约 7.3 万套;商品住房计划新开工建筑面积约 700 万平方米、约 7 万套;其他住房计划新开工建筑面积约 125 万平方米、约 2.2 万套。

此外,2023 年计划筹集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约 407.5 万平方米、约 11.2 万套(间) ,全年共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 18.5 万套(间),建筑面积约 882.5 万平方米。

三、2023 年住房供应计划目标

2023 年计划供应分配保障性住房 8 万套 (间)、建筑面积约 419.04 万平方米。

2023 年计划批准预售和现售商品住房 6 万套、建筑面积约600 万平方米。

(长按以下图片可保存至手机放大查看,或点此查看原图

深圳市2023年保障性住房计划建设重点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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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在深圳市部分道路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实施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2023-10-19,全文共 11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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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发布通告,自2023年10月31日起,在部分道路,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继续实施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

深圳交警发布通告,自2023年10月31日起,在部分道路,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继续实施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危险货物就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物质或者物品)。

关于继续在我市部分道路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实施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决定继续在部分道路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实施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全市长隧道、特长隧道通行。

二、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外环高速长圳收费站出口东转南匝道上通行。

三、每天1时至6时,禁止非深圳核发号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全市除高速公路以外的所有道路通行。

四、本通告所称长隧道是指长度大于1000米且小于等于3000米的道路交通隧道,特长隧道是指长度大于3000米的道路交通隧道,具体包括:福龙路横龙山隧道、彩田路新彩隧道、南坪快速塘朗山隧道、广深沿江高速东滨隧道、惠深沿海高速大梅沙隧道、惠深沿海高速林场隧道、惠深沿海高速正坑隧道、惠深沿海高速田东隧道、惠深沿海高速夹门山1号隧道、盐排高速盐田隧道、深盐路梧桐山隧道、惠盐路盐田坳隧道、坪盐通道马峦山隧道、福洲大道凤凰山隧道、爱群路大眼山隧道、坪西路迭福山隧道、葵坝路葵坝隧道、坂银大道鸡公山隧道、桂庙路桂庙隧道、前海地下道路。

五、本通告所指高速公路具体包括: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S86外环高速、东部过境高速。

六、本通告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车辆使用性质为“危化品运输”的货车、专用车辆及运输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的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物质或物品的运输车辆;所称每天为自然日。

七、在深圳通行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除需遵守本通告规定外,还需遵守《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限时禁行高速公路的通告》(粤公规〔2021〕3 号)中全省高速公路每天0时至6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的措施。

八、原有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九、本通告自2023年10月31日至2024年10月30日施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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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起深圳禁摩新规定实施 扩大至7个区全区道路禁行

2018-11-29,全文共 1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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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摩托车禁行政策很受关注,甚至受到全国范围内的关注。

日前,深圳最新的禁摩政策出炉,相比之前也是变严格了,大家赶紧看看。

2018年11月27日,根据2018年第47期(总第1079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深圳禁摩新规出炉。

对比此前禁摩规定,实行全区道路禁摩的扩大到福田、罗湖、南山、盐田、龙岗、龙华、光明区7个行政区。

另外,深圳禁摩新规确定于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并且持续到2021年12月31日。

一、7区实行全区道路禁摩

禁止摩托车在福田、罗湖、南山、盐田、龙岗、龙华、光明区内所有道路行驶。

二、宝安区禁止摩托车行驶的区域、道路

(一)新安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二)西乡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三)福永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四)沙井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五)石岩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六)松岗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七)航城街道: 区域内所有道路;

(八)燕罗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九)福海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十)新桥街道:107国道(北起莞深交接处,南至新桥立交路段)以外区域内所有道路。

三、坪山区禁止摩托车行驶的区域、道路

(一)坪山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二)马峦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三)碧岭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四)石井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五)龙田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六)坑梓街道:坪山大道(原深汕公路,东起惠深交界处,西至白石路交界处路段)以外区域内所有道路。

四、大鹏新区禁止摩托车行驶的区域、道路

(一)大鹏街道:除坪西路、鹏飞路、葵鹏路外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二)南澳街道:除南西路、坪西路、海滨路、同富路外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三)葵涌街道:除坪葵路、坪西路、葵鹏路、盐葵路外区域的所有道路。

五、禁行时间

2018年12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

六、禁行对象

禁行对象:

摩托车,含二轮、三轮及轻便摩托车。(一般而言,超标电动车也会视为摩托车)

例外车辆:

对于在深圳市从事公共设施抢修、警用巡逻所使用的摩托车、经市残联备案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按照有关规定注册登记,纳入特种行业备案管理的,不受上述禁止行驶措施限制。

七、处罚标准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违反禁行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112条第一款,扣留车辆,处2000元罚款;

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八、有效期

本通告自2018年12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有效。

延伸阅读:

深圳电动自行车新规意见稿出炉 没备案或扣车罚2000

深圳摩托车将解禁?深圳交警:假的!

深圳道路限行措施汇总(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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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巴西需要签证吗?五年多次往返签证十一起实施

2017-09-18,全文共 2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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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来啦!巴西简化中国人签证手续,2017年10月1日起对中国公民开放最长为5年、可多次入境、每次停留不超过90日的签证。

(图片来自网络)

10月1日起,巴西五年多次往返签证正式实施

中巴两国将自2017年10月1日起互为以旅游、探亲、商务为目的来本国的对方国家公民颁发有效期最长为5年、可多次入境、每次停留不超过90日的签证。必要时,签证可予延期,但第一次入境后12个月内总停留期不超过180日。

中国公民可通过巴西驻华使馆网站(http://pequim.itamaraty.gov.br/zh/)查询有关办证材料要求。

巴西旅游须知

最佳季节:9月-12月和3月-6月,人潮较少,适宜旅游。且错过炎夏,天气适宜。

建议游玩:12天

1. 巴西在哪里?

西半球南部,南半球西部,南大西洋西岸,南美洲最大的国家。

2. 说什么语言?

巴西葡萄牙语,和葡萄牙的语法和口音有些区别。

3. 黑人多吗?

各种比例的黑白混血约四成,白人五成不到,还有少数亚裔(主要是日本人)和印第安人。

4. 货币是什么?

Real(雷亚尔,当地华侨称“黑奥”或“巴币”),目前汇率是1巴币≈2.09人民币。

5. 东西贵吗?

基本上一块人民币的东西卖一块雷亚尔。(补充:牛肉、猪肉等比中国便宜。)

6. 足球!足球!

一年到头比赛不断,全国联赛踢完,休息两星期开始踢各州联赛和全国杯赛。巴西人一到周末比赛日,就约一帮人在公寓的大车库接一台电视,放一箱啤酒,搞点小吃集体看。赢个州联赛,像赢了世界杯一样全城放焰火。

7. 吃什么好?

烤牛肉,最好的是Picanha(牛背部靠近臀部的一部分),最外面一层较咸有点老,里面的生一点很嫩。海鲜很多,鱼翅龙虾生蚝都不贵。

8. 喝点啥?

有各种奇怪果汁:Guaraná(巴西国饮)、Cajú、 Maracujá、Graviola、Acerola,另外马岱茶也不错。

9. 中国人在巴西

只要有批发市场就有中国人。广东、福建、浙江青田和温州的最多,还有些台湾人和香港人。圣保罗原来的日本人社区,现在基本上被中国人占领了。

10. 哪里好玩?

① 巴西的亚马逊雨林相当漂亮(去雨林需要提前打疫苗),水上旅行也很赞,但得有可靠的向导甚至保安。里约的海滩人太多,推荐东北部伯南布哥州的Porto de Galinhas,连续多年被评为巴西最佳海滩。

② 帕拉蒂是行人的天堂,除了一些基本的设施,小镇里没有任何机动车,这营造出了一种轻松愉悦的氛围,游客可以漫步在鹅软石铺成的街道上,欣赏街边的葡萄牙殖民建筑。

③ 杰里科科拉全是沙子,就连街道也由沙子组成。除了沙子以外,这里最有名的就是日落景色,被称作做“沙丘的日落”。在这里你可以手捧一杯饮料,欣赏世界上最美丽的日?之一。当地人把该地简称为“杰里”,也是放风筝的好去处。

④ 蒂拉登特斯这个名字来源巴西革命,这个葡萄牙殖民小镇距离三座世界杯赛事举办城市——里约热内卢、圣保罗、贝洛哈里桑塔——的距离一样近。小镇的中心是鹅卵石铺成的街道,两边是优雅的白色建筑,装点着五颜六色的窗户。如果双休日前来的游客让这个小镇太过拥挤,那么你还可以选择去山上的圣弗朗西斯科教堂休息一下。

⑤ 基督山又叫做驼背山,在山上有巨型的耶稣像,主要是用来纪念巴西独立而建造的。宏伟的基督像张开的姿势,像一个巨大的十字架,尤其是等到夜晚的时候,周围的灯光照射在基督像上,散发着神圣的光芒,保护着这座美丽的城市。

⑥ 伊帕内玛海滩,位于里约热内卢,当地最美的风景便是海滩,随着巴西的经济不断提高,海滩在旅游旺季常常是人潮涌动,很多家庭和情侣来此度假。海滩上也逐渐出现临时社交场所和完备的休闲娱乐设施。尤其是在天气非常晴朗的时候,你还可以观赏到难忘艳丽的日出。

11. 生活作息

上班时间和国内差不多,吃饭比西语国家早一点,十二点到一点开午饭,八九点开晚饭。

12. 巴西人周末去哪里玩?

白天去海滩,晒太阳,喝啤酒,吃烤鱼。晚上去酒吧和迪厅,或者在家里开Party。

13. 治安好吗?

白天还好,不要穿太鲜艳的衣服,出门身上带100雷亚尔一天管够,最好有导游带路。晚上不要独自步行,开车最好不要开车窗。

14. 气候如何?

北部整年都很热,南部冬季稍微有点凉,比较晒。

15. 假期多吗?

全年8个国定假日,加复活节周末,加四天狂欢节,还有每个州自己的节日1~5个不等。

16. 咖啡好喝吗?

不错,有常见的 Espresso 、 Lattè和Cappuccino。但是巴西人喝咖啡喜欢放很多糖,一小杯咖啡,也要放不少代糖。

17. 超市的塑料袋要钱吗?

塑料袋是免费的,给的很大方,一瓶水也会给装。

18. 停车贵吗?

小城市基本上都在路边免费停车;圣保罗遍地是停车场,收费比较贵。

19. 有神马特产?

除了咖啡,基本上都是很贵的东西,有钱又识货的话,水晶可以买一点。建议买裸石回国打首饰,巴西做工不是很精细。

20. 衣服牌子

大部分都是外来的,而且大部分Made in China。

21. 狂欢节好玩吗?

巴西久负盛名的是里约热内卢狂欢节,开始于19世纪中叶。狂欢节开幕当天,市长亲手将城门的金钥匙交给“狂欢国王”,象征着一年一度的狂欢节正式开始。

里约狂欢节以其参加桑巴舞大赛演员人数之多,服装之华丽,持续时间之长,场面之壮观堪称世界之最。

话说除了巴西,近两年来,各个南美国家对中国游客可以说是很有诚意了:

厄瓜多尔(免签90天)

秘鲁(持美、加、英、澳、申根签免签180天)

格林纳达(免签30天)

哥伦比亚(持美签、申根签免签90天)

乌拉圭(美、加、英、申根欧盟签证免签)

智利(持美签、加签可免签90天/免签证费)

阿根廷(持美签、欧盟签证可申请AVE电子签/10年多次签证)

>>巴西将对中国发放五年多次签证 去巴西你不能错过这些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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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续期到2024年2月29日

2024-01-02,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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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现决定对《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深交规〔2019〕2号)进行续期,有效期延续至2024年2月29日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12月28日发布了关于《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续期的通知,通知说明: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正在修订。为确保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现决定对《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深交规〔2019〕2号)进行续期,有效期延续至2024年2月29日。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024年2月29日前个人申请深圳普通小汽车指标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或者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一)居住地在本市,包括下列情形: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有我市核发的有效居住证,且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驻深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4.持有效身份证明,按本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且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以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者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外国人。

(二)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类或者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但下列情形不视为名下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

1.名下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被盗抢,按本细则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已失去就此车申请其他指标资格的。

?2.名下有本市登记的机动车,2017年12月31日之前被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登记管理系统标注状态为“达到报废标准”,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的。

(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五) 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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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考体育新规什么时候实施?

2023-10-10,全文共 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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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学生和家长注意,深圳的中考体育新方案要来了,根据目前公开信息计划在2026年中考开始实行新方案。

深圳中考体育新规什么时候实施

2023年10月9日,深圳市教育局发布了《深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该意见稿,新的中考体育方案从2026年起参加深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开始实施,即2023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起。

当然,这还是意见稿的内容,最终要以正式实施文件里面规定的为准。

设有过渡时间

2023年9月升入七年级的学生,2023年的体质测试成绩参与即及格,计3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质测试计0分;体育课和大课间考勤从第二学期开始计算。

体育与健康通识考试不做过渡性安排,执行本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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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在部分道路实施客货分离交通组织管理措施

2023-07-24,全文共 10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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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涉及道路车辆应按相应车型分道行驶,禁止货车、中型以上客车在小客车道行驶,禁止货车在客车道行驶。

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决定继续在部分道路实施客货分离交通组织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G4京港澳高速(深圳段)、S86外环高速(深圳段)、S3沿江高速(深圳段)、S29清平高速、S28水官高速、G0422武深高速(盐田收费站以北深圳段)、东部过境高速(盐排高速梧桐立交至莲塘口岸段)、G15机荷高速、G94梅观高速、107国道(深圳段)、北环大道、泥岗路、布心路、爱国高架桥、沿河北路、沿河南路(深南沿河立交至春风高架桥段)、香蜜湖路、月亮湾大道(北环大道至桃园路段)、梅观路北行(彩田匝道汇入口至南坪快速出口段)、梅观路南行(南坪快速入口至彩田匝道出口段)、南坪快速(布龙收费站至长岭陂一号桥段)、南坪快速(横岗收费站-聚龙路段)、S30惠深沿海高速(大梅沙-坝光收费站段)、兴海大道(高架桥)、罗沙路、坪山大道(南坪快速坪山出口至汤坑路段)、东深公路(东门路至坪龙大街段)、坪西路(葵新南路至水头路段)、坪葵路(欧姆龙工业区至金岭路段)、鹏飞路(迎宾北路至人民路段)、深汕大道(惠州界至天麟工业区段)、深汕大道(产业路至创富路段)、惠盐路(西坑工业路至北山道段)、205国道(长山路至盐龙大道段),根据断面情况,设置小客车道、客车道、行车道、客货车道。

二、福龙路(白石岭隧道以北路段)、S31龙大高速(罗田收费站以南段)、布龙路(龙大高速至福龙路路段)、G15机荷高速西行方向(塘头立交至黄鹤收费站东广场路段)、盐龙大道(大岭鼓隧道南侧至仙田桥段)、S33南光高速、龙澜大道(观光路-华盛路段)、丹平快速,设置小客车、行车道、大货车分道行驶标志,大型货车必须靠右在大货车道行驶,客车、小货车可借大货车道行驶。

三、车辆应按相应车型分道行驶,禁止货车、中型以上客车在小客车道行驶,禁止货车在客车道行驶。

四、本通告所称小客车是指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客车是指大型、中型、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大型货车是指重型或中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

五、原有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六、本通告自2022年10月29日至2023年10月29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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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继续对全市长隧道、特长隧道实施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限行

2022-08-25,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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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8月29日至2023年8月28日。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全市隧道、特长隧道通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隧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继续对全市长隧道、特长隧道实施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全市长隧道、特长隧道通行。

二、本通告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从事国标GB12268-2012《危险货物品名表》和《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列明的危险货物品运输的车辆。

三、本通告所称长隧道是指长度大于1000米且小于等于3000米的道路交通隧道,特长隧道是指长度大于3000米的道路交通隧道,具体包括:福龙路横龙山隧道、坂银通道、彩田路新彩隧道、南坪快速塘朗山隧道、广深沿江高速东滨隧道、惠深沿海高速大梅沙隧道、惠深沿海高速林场隧道、惠深沿海高速正坑隧道、惠深沿海高速田东隧道、惠深沿海高速夹门山1号隧道、盐排高速盐田隧道、深盐路梧桐山隧道、惠盐路盐田坳隧道、坪盐通道马峦山隧道、福洲大道凤凰山隧道、爱群路大眼山隧道、坪西路迭福山隧道、葵坝路葵坝隧道、鸡公山隧道。

四、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严处。

五、本通告自2022年8月29日至2023年8月28日施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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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023-12-18,全文共 1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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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5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粤B车牌指标申请条件拟放宽!

2023年12月15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据修订说明,在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规则上,对企业纳税额度认定时间、申请人居住地为本市的情形、申请增量指标编码有效期等方面进行调整和完善,适当放宽增量指标申请对象范围和条件。

在现行调控政策中常规增量指标额度和配置方式保留不变的基础上,拟新增专项增量指标,采用阶梯摇号方式配置,可以增加所有参与小汽车指标摇号申请人的中签机会,而且累计参加摇号期数越多的申请人,中签率就越高。

指标额度与配置方式

增量指标包括常规增量指标和专项增量指标。

(一)常规增量指标以1个自然年(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内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为8万个,额度按月分配,不得跨周期配置;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和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无配置额度限制。

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以摇号方式和竞价方式各配置4万个,个人指标占88%,单位指标占12%。

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和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经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核后直接配置。

(二)专项增量指标采用阶梯摇号的方式一次性配置,指标配置的数量、时间由市交通运输部门研究制定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按申请人累计参与普通小汽车摇号次数确定阶梯数,阶梯数计算方式如下:

累计参加摇号1至24次未中签的,为第1个阶梯;累计参加摇号25至48次未中签的,为第2个阶梯;累计参加摇号49至72次未中签的,为第3个阶梯;累计参加摇号73至96次未中签的,为第4个阶梯;累计参加摇号97至120次未中签的,为第5个阶梯,以此类推。申请人每上升一个阶梯,在摇号中增加一个摇号编码。

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或者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一)居住地在本市,包括下列情形: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有我市核发的有效居住证,且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本市的非本市户籍退休人员;(新增条款)

4.深汕特别合作区户籍人员,或者持有广东省核发登记地址在深汕特别合作区的有效居住证且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深汕特别合作区户籍人员;(新增条款)

5.驻深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6.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或B卡,且在本市工作的人员;(新增条款)

7.持有效身份证明,按本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且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以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者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外国人。

(二)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类或者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下列情形除外:

1.名下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被盗抢骗,按本实施细则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已失去就此车申请其他指标资格的。

2.名下有本市登记的机动车,2017年12月31日之前被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登记管理系统标注状态为“达到报废标准”,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的。

(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点此可查看完整征求意见稿内容

意见反馈:

请于2024年1月13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反馈。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16号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智慧交通处,邮编:518040,收件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755-83168070。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邮箱:wuzj@jtys.s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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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建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招聘项目实施经理2人

2024-04-12,全文共 11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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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建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是中电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因工作需要,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项目实施经理(智慧水务方向)1人;

(二)项目实施经理(运维管养方向)1人。

二、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一)项目实施经理(智慧水务方向)

1.岗位职责

(1)项目规划与组织:负责制定智慧水务项目的规划和目标,组织可研及需求分析并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

(2)项目执行与监控:负责项目的执行和监控,确保项目按照计划进行,跟踪项目进度和预算,协调项目资源,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风险,并进行项目评估和报告。

(3)质量管理与风险控制:负责项目质量管理,确保项目交付符合质量标准和客户要求,进行项目的风险管理和控制,识别和应对潜在的风险。

(4)文档和报告编写:撰写项目相关的文档和报告,包括项目计划、需求文档、项目评估报告等,记录项目的进展和成果,为项目交付提供支持。

2.任职条件

(1)大学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给排水工程、环境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技术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2年及以上智慧水务项目负责人相关经验。

(3)掌握GIS、水务模型、应用系统开发、感知监测设备应用等其中一项或多项相关技能。

(4)具备计算机、市政、给排水相关证书优先。

(5)特别优秀者可在职称方面放宽条件。

(二)项目实施经理(运维管养方向)

1.岗位职责

(1)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策划、进度、成本、质量相关事项的管理,保证项目按计划顺利履约。

(2)负责编审项目相关技术方案、运维过程重要资料。

(3)合理组织资源,安排运维工作计划,确保运维工作考核达标。

(5)按照项目分工履行安全生产体系相应管理职责。

(5)跟踪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对问题及时进行闭环处理。

2.任职条件

(1)大学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给排水工程、机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工程、土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3年及以上水务设施运维项目负责人相关经验。

(3)具备一级建造师(市政、机电、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工程)证书可在职称方面放宽条件。

(4)具有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等证书优先。

四、工作地点

公司本部或项目所在地。

五、薪酬待遇

面议。

六、简历投递

符合应聘条件人员可将本人简历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及简历中提及的资格证书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

zhaoliang-shj@powerchina.cn,压缩包及邮件名称请统一按照“应聘岗位+姓名”格式命名。

七、其他事项

(一)公司不接受上门投递简历;

(二)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三)报名截止日期:招满即止。

八、联系方式

赵小姐,电话0755-85906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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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深圳市人才引进入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3-09-17,全文共 4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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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才引进入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引进、入户的服务和管理,大力引进各类优秀人才,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及名词解释】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所规定的符合人才引进入户条件的各类人才。

本办法所称人才引进,包括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从市外引进在职人员,以及引进留学回国人员等。

本办法所称入户,是指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将户籍从国内其他地区(不含港澳台)迁入深圳市。

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入户手续一并办理,以下统称“人才引进入户”。

第三条【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人才引进入户政策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建立全市统一的人才引进入户信息系统,组织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具体实施并指导监督。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制定年度户籍计划并组织实施。

各区(含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业务权属范围人才引进入户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受理、审核、审批人才引进入户的申请。

市公安部门负责办理迁户、销户等手续。

第二章 人才引进入户的条件

第四条【基本条件】申请人才引进入户的人员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三)在本市就业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第五条【学历型人才引进入户条件】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入户:

(一)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二)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三)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四)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视为大专层次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五)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前款第(一)、(三)项所述人员,在入学时未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或者未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招收,不适用本条。

第六条【专业技术型人才引进入户条件】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入户: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前款所述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单位和取得时间应与工作经历相一致。取得证书时所属单位为非本市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报名)至评审(批准、认定)通过的时间段内在本市需无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工资薪金纳税记录。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资格已建立对应关系的,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可视同具备对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资格,可按本条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进行申报。

第七条【技能型人才引进入户条件】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入户:

(一)在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或者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三)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

(四)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本条前款第(二)、(三)、(四)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工种(职业)目录(详见附件),且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公布。

属于广东省、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在深圳市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后核发的一级、二级、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进行申报。上述证书须由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

第八条【其他类型人才引进入户条件】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入户:

(一)原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

(二)持有深圳市鹏城优才卡,且符合深圳市鹏城优才卡户籍办理有关规定的。

(三)获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第九条【证书核验】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所列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等证书应能通过国家、省、市指定的信息平台查询、确认、核验。不能通过国家、省、市指定的信息平台查询、确认、核验的,由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向发证机关核实。不能通过国家、省、市指定的信息平台查询、确认、核验且发证机关无法核实的,市、区人力资源部门不予受理。

第三章 办理程序

第十条【办理方式】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申请办理人才引进入户手续:

(一)用人单位申办。申请人可通过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市用人单位申办人才引进入户手续。

(二)个人申办。申请人可以个人身份申办人才引进入户手续。

第十一条【单位申办业务权属划分】国家、省驻深单位或企业、深圳市国资部门直管企业、深圳市认定的总部企业原则上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申办人才引进入户手续。经上述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登记的住所或地址所在区的人力资源部门同意,也可在区人力资源部门申办人才引进入户手续。

除上述单位外,其他用人单位需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登记的住所或地址所在区的人力资源部门申办人才引进入户手续。

第十二条【个人申办业务权属划分】以个人身份申办人才引进入户手续的,由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第十三条【人才引进入户办理流程】符合人才引进入户条件的人员,按下列程序申办人才引进入户手续:

(一)申请。申请人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以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从市外引进在职人员或者引进留学回国人员其中之一的途径,采取用人单位申办或个人申办方式在我市人才引进系统向业务权属部门提出申请。

(二)受理。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及行政服务相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

(三)审核审批。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对受理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批。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应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结果;对情况特殊需进一步审核的,审核时限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40个工作日。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出具入户指标。

(四)办理入户手续。申请人在入户指标卡有效期内凭入户指标信息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属于深圳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办理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手续后,到公安部门办理恢复户口手续。深圳生源是指参加高考时具有深圳户籍的人员。

已具有深圳户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无需再办理迁户手续。

第十四条【秒批】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可根据申请人填报的信息,通过数据比对验核方式自动核验各信息要素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符合条件的自动受理并按设定的业务规则比对验核,自动作出审批决定;不符合条件的,自动告知申请人。申请信息比对不通过的,申请人可通过非“秒批”模式,提交材料,由受理、审批人员进行人工审核。

第十五条【申办材料】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牵头制定人才引进入户申报指南及申报材料清单,并结合业务实际进行动态调整,通过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官方网站及时公布。

第十六条【人事档案】申请人办理人才引进时,应当同时申报本人调出单位和人事档案情况。其中有人事档案的,应按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转接手续。具有干部身份的办理调干手续,具有工人身份的办理调工手续,其他人员办理招工手续。有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可自行办理档案商调手续并根据档案自行确认申请人的干部或工人身份;个人、无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业务权属所在区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办理档案商调手续,由业务权属所在区的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确认其干部或工人身份。

留学回国人员在办理引进后,应按规定办理建档和商调手续。其中,有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自行办理档案建档、商调手续;个人、无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应委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办理档案建档、商调手续。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申请人责任】申请人应确保申报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如实申报调出单位和人事档案情况。

申请人未如实申报信息和人事档案情况,或未按规定办理档案商调手续的,责任及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申请人有申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行为的,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关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行为的,不予办理人才引进手续,5年内不受理其人才引进业务申请;已领取人才引进审核文件的(含入户指标卡),予以撤销;已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责任】用人单位应确保申报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入本市人才引进不良诚信记录,该用人单位5年内均不得办理人才引进业务,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用人单位为非本单位人员办理人才引进入户的。

(二)违反相关规定代办人才引进入户的。

(三)申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四)不严格核实申报材料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有行贿、受贿或索贿情形的。

(六)有其他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

第十九条【审批部门责任】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在人才引进入户业务中实行经办负责制,违反本办法及其他人才引进有关规定的,按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监督管理】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对全市人才引进入户业务实施监管。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在各自管辖范围内依职责做好业务监管。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其他事项】本办法所称“以下”不包含本数,“以上”包含本数。

第二十二条【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才引进入户工作按我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实施日期】本办法自2023年 月 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2号)、《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表(2017年)》(深人社规〔2016〕23号)、《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4号)、《深圳市留学回国人员引进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7〕4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审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8〕6号)同时废止。

附件1-附件.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工种(职业)目录(征求意见稿).xls

附件2.起草说明.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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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继续在全市道路对营运客车实施原有交通管理措施

2023-04-28,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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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全市道路每日凌晨2时至5时禁止营运客车通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广东省交通厅、公安厅、安监局《关于加强凌晨2时至5时营运客车运行管理的通知》(粤交运〔2016〕610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道路营运客车通行管理秩序,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决定继续在全市道路对营运客车实施原有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全市道路每日凌晨2时至5时禁止营运客车通行。

二、下列营运客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一)城市公共汽车(不含跨地级市运行的公共汽车)、出租车;

(二)为民航机场、铁路(含高铁、轻轨)站场、出入境口岸等交通集散地提供接送转乘服务的营运客车;

(三)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

(四)执行应急保障运输任务的营运客车;

(五)因特殊情况必须在凌晨2时至5时运行的其它营运客车。

其中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应随车携带《长途客运接驳运输标识》和《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行车单》;应急保障营运客车应随车携带《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交通运输部门制发的《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或省交通运输厅核发的《广东省道路运输应急通行证》。

三、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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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3-12-31,全文共 2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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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全市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优良率力争达到70%,及格率达到99%,学生近视率力争下降2%,每位学生熟练掌握1项以上运动技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进一步改善,体育教学、训练、赛事和评价体系成熟完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日益浓厚,学校体育基本实现优质均衡发展。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加强改进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主要任务

(一)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高中(含中职)学校每周开设3节体育课,高校逐步实现所有阶段开设体育课。中小学每天大课间体育活动不少于30分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开展体育活动作为课后服务的有效途径和重要载体。加强体育家庭作业设计,鼓励家庭制定学生课后和节假日体育锻炼计划。确保学生每天校内外体育锻炼各1小时。

(二)构建深圳特色课程体系。探索建立大中小幼相衔接的体育课程体系,推动智慧课程建设。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体育游戏活动,培养体育兴趣爱好。义务教育阶段聚焦“教会、勤练、常赛”,教会学生科学锻炼。高中阶段落实选项教学要求,指导学生掌握运动技能,探索高中园体育课程互选共享。高等教育阶段将体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所有大学生必须修满体育学分、体质健康测试达标,推进深圳高校体育课程互选,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将体育课程纳入研究生教育公共课程体系。

(三)健全完善赛事育人体系。搭建多类型、多项目、面向人人的市、区、校、班四级体育赛事平台,建立校内赛、校际赛、选拔赛为一体的大中小体育竞赛体系。支持高等学校、体校、社会体育机构等入校开展体育教学、训练、竞赛。鼓励各区、各校建立各具特色的赛事体系,形成1-2个有社会影响力的高水平赛事品牌。学校每年至少举办春、秋季2次校级运动会,设置适合所有学生参加的体育项目。加强传统体育特色学校建设,强化竞赛、师资培训等工作。

(四)形成特色体育育人文化。创建一批理念先进、体系健全、有影响力的学校体育品牌项目、品牌学校,培育品牌教师。大力推动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项目,积极推进田径、游泳等基础项目,广泛开展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优势项目,积极发展武术、围棋等中华传统项目,推动实现“一校一品”“一校多品”。举办粤港澳大湾区体育赛事,开展体育教师双向交流培训与学术活动。探索体育人才共育、资源共享、赛事共办、特色共建的体制机制,建立有利于体育拔尖人才培养的招生制度。支持高校建立高水平运动队,组建体育学院(系)。

(五)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深化教师招聘改革,进一步完善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等为体育教师或教练员制度,配齐配足配强体育教师。开展教师专业培训,举办体育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和体育教学观摩展示活动,提升体育教师专业化水平。加大体育教师和教研员培养力度,大力支持体育教育科研立项、教学成果评选,推动名师工作室建设,培养骨干教师、卓越教师、教育家型教师。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教练员。

(六)强化场馆设施供给利用。加大场地设施新改扩建力度,已建成学校通过立体式扩容挖潜,拓展体育运动空间,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校区)或新建学校建设包括游泳池在内的综合性、多功能体育场馆。公共体育场馆向青少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为周边学校体育活动提供服务,有效协调利用社会资源补齐短板。建设全市学校体育工作信息化平台等新型体育基础设施,推动智能场馆建设,开发学生体质健康和运动档案云平台,“一生一档”全过程跟踪服务。

(七)健全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制定学校体育评价改革方案,开展体育素质评价,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体育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方法,推动实行“过程性评价+统一现场考试”体育中考模式,逐步提高中考体育分值权重。高中实施体育学业水平考试,测评成绩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高校要将素质评价结果计入学分。完善学生体质过程性评价体系。

(八)完善体育教师评价机制。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把教育教学质量作为履职根本,将评价导向从完成课时数量转向教育教学质量。建立体育教师工作评价标准,将体育教师教学科研、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课余训练、课外活动、课后服务、指导参赛等工作情况纳入评价内容,作为体育教师岗位聘任和绩效评定重要条件。完善体育教师评聘标准,确保体育教师在职务职称晋升、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隸据体育教师户外教学特点,依照有关规定予以适当补贴和资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各区要把学校体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学校体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谋划,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强化书记(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的担当意识,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好体育工作。要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大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支持力度,多渠道增加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学校体育发展。

(二)加强教育督导和责任落实。建立学校体育工作督导机制,把学校体育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学校体育条件保障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与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评估、校长绩效考核相结合。把体育工作及成效作为高校办学评价重要指标。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和素质测评合格率持续下降的,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三)加强安全管理和宣传引导。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校园安全风险管理机制。探索建立涵盖学生体育活动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和第三方调解机制。学校要强化安全教育,运动场所要配备适量的运动损伤急救器材,加强学校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加大学校体育工作政策宣传,深入挖掘、推广学校体育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形成正确舆论导向,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校体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本实施意见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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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实施意见(意见稿)

2023-10-09,全文共 4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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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已经发布了最新的深圳中考体育方案,目前还是意见稿,拟于2026年中考开始实施,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该意见稿为深圳市教育局2023年10月9日公布)

深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

考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23〕1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制度,构建与新时代学校体育先行示范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评价体系,更好地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综合素养,根据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健康第一”育人理念,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坚持体育考试与学校体育教学相结合,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相结合,与学生日常锻炼相结合,与培养学生体育兴趣爱好和特长相结合,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考试对象

2026年起参加深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即2023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起)。

三、考试安排

体育考试由现场统一考试和过程性评价两部分构成,总分为50分,其中现场统一考试为36分,过程性评价为14分,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计算过程保留一位小数,最终得分四舍五入取整数。

(一)现场统一考试(36分)

考生须在以下三类考试项目中各选择一项参加考试。

一类项目(12分):中长跑(女生800米跑/男生1000米跑)、200米游泳(不限泳姿)、4分钟跳绳(三选一)

二类项目(12分):100米跑、50米游泳(不限泳姿)、投掷实心球、1分钟跳绳、1分钟踢毽子、二级蛙跳、10米×4折返跑(七选一)

三类项目(12分):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六选一)

以上每类项目考试满分按100分计,三类项目考试成绩的平均分计为现场统一考试成绩,按0.36的权重(36分)计入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总成绩。各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另行印发。

现场统一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年4月,缓考安排在5月。

(二)过程性评价(14分)

过程性评价成绩=《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以下简称“体质测试”)成绩+体育课(含大课间)参与成绩+体育与健康通识考试成绩。

1.体质测试(9分)。体质测试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执行。学生在七、八、九年级均须参加体质测试,根据测试成绩按等级赋分。当年体质测试成绩达到及格计3分,不及格计1.5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质测试计0分。三年体质测试成绩中如有两年及格且初三年级及格,共计9分,其他情形按照每年实际成绩相加计分。

2.体育课和大课间参与(3分)。体育课和大课间参与每学年1分,按等级赋分,出勤率达到95%及以上计1分,70-94%计0.5分,69%及以下计0分。体育课和大课间出勤成绩按照每学年实际得分情况相加。因正当理由未参加体育课和大课间活动,且履行正常请假手续经学校审批同意的视为出勤。

3.体育与健康通识考试(2分)。考试方式为机考,实行开卷考试,题型为客观题,从题库中随机抽题。考试时间为30分钟,在规定时间内可重复抽题作答,取得分最高一次计分。体育与健康通识考试成绩按等级赋分,80分及以上计2分,60-79分计1.5分,59分及以下计1分,缺考计0分。体育与健康通识考试内容为初中体育与健康课程应知应会内容,包括体育运动常识、运动人体科学常识、运动医学康复常识、运动营养卫生常识、急救常识等。

4.过程性评价的实施。(1)体质测试。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测试工作队入校测试,每学年体质测试时间安排在第一学期9-12月份。市教育局统筹指导全市体质测试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可自行组建由体育教师组成的测试队伍,也可遴选符合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测试。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成立体质测试巡查监督工作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交叉巡视监督,确保体质测试工作规范有序。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加强体质测试数据采集过程管理,确保体质测试数据客观真实。各学校负责体质测试现场的协调、组织、管理工作。各学校体质测试现场要全程视频录像,录像资料保存三年备查。所有体质测试数据须上传至初中体育与健康过程性评价数据管理平台(平台名称、地址和具体要求另文下发)。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体质测试工作的监督,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畅通监督投诉渠道。

(2)体育课和大课间参与。体育课和大课间活动考勤由学生所在学校负责,每学期期末学校须将全体学生考勤情况在校内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对考勤情况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由学校予以复核,逾期不再受理。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经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在一周内上传至初中体育与健康过程性评价数据管理平台,纳入体育中考数据管理。经学校报送的考勤数据不得修改。

(3)体育与健康通识考试。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八年级第二学期末。市招考办负责考试统筹管理,市教科院负责题库命题,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考试。

5.过渡年份安排。2023年9月升入七年级的学生,2023年的体质测试成绩参与即及格,计3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质测试计0分;体育课和大课间考勤从第二学期开始计算。体育与健康通识考试不做过渡性安排,执行本实施意见。

四、外地返深学生和往届学生考试及成绩评定

(一)外地返深学生现场统一考试办法及成绩计算与普通考生相同。过程性评价成绩认定办法:由学生提交转出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在当地就读期间的对应成绩证明,予以认定;不能出具对应成绩证明的,按照我市过程性评价相应项目的平均分予以认定。

(二)深户往届学生只计算现场统一考试成绩,现场统一考试成绩满分为50分,根据学生的实际得分按照相应比例折算。

五、身体特殊学生考试及成绩评定

(一)身体存在重大残疾,丧失运动能力,平时不能正常参与学校体育活动的残疾学生,按程序办理有关审核手续后,记入学生电子档案,可免考,中考体育成绩按满分计算。申报材料:学生向所在学校提交免考申请书、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书,学校出具平时不能正常参与学校体育活动的证明。

(二)身体存在重大疾病(如有严重心脏病、癌症等),不能参加体育活动者,在初中阶段已办理免修体育实践课手续的学生,按程序办理有关审核手续,通过后可免考,按全市中考体育成绩平均分计算。申报材料:考生向所在学校提交免考申请书、本市三级甲等医院证明,学校出具免修体育实践课证明。

(三)身体发育异常(如侏儒症、巨人症等)、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如严重脊柱弯曲、O型和X型腿等达Ⅱ度),平时仍上体育实践课的学生,现场统一考试可选择只参加一个项目考试,根据实际得分按单项满分36分折算。申报材料:学生向所在学校提交择考申请书和本市三级甲等医院证明。

(四)临时有伤病(如骨折、肌肉拉伤等)及女生例假等不

能参加现场统一考试的学生,可申请缓考,缓考期间仍未康复的学生,可申请免考。申请免考全部考试项目的,按现场统一考试满分的80%计算;申请部分项目免考的,按该项目满分的80%计算,其他项目按参加考试实际得分计算。申报材料:申请缓考的,由学生向所在学校提交缓考申请书;申请免考,由学生向所在学校提交免考申请书和本市三级甲等医院证明。

(五)根据体质测试有关规定,符合暂缓测试条件的学生,可申请暂缓测试但必须在本学年度测试周期内完成测试;本学年度符合免予测试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予测试,体质测试成绩视为及格。申报材料:申请缓测的,由学生向所在学校提交缓测申请书;申请免测的,由学生向学校提交免测申请书和本市三级甲等医院证明。

市教育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医疗专家组成联合审核工作组(以下简称“市联合审核工作组”,办公室设置在市招考办),对以上五种身体特殊情况考生申请体育现场统一考试缓考、择考、免考和体质测试缓测、免测,进行严格审核。具体审批程序:申请现场统一考试缓考,由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市招考办审批同意后实施;申请体质测试缓测,由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批同意后实施;申请现场统一考试免考、择考和体质测试免测,由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初审通过后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市联合审核工作组审批同意后,转市招考办备案实施。

六、体育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一)体育考试实行市教育局、区教育行政部门、考点、初中学校四级管理机制。市教育局负责体育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对体育考试进行指导和监督。市招考办负责组织与管理体育现场统一考试,制定考试方案及应急预案,统筹指导体育考试场地器材及电子设备管理与使用培训,统筹负责体育考试成绩收集、计算、公布和管理等工作,指导各区考点考务工作,负责体育考试监考员的选聘、培训以及考试监考工作的现场技术指导。市教科院负责体育与健康通识考试题库命题,负责指导学校落实体育教学与体育考试项目的融合,做好体育教师的培训,提升体育教学的质量。

(二)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区体育考试工作,结合实际设置考点,制定本区体育考试具体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学校落实过程性评价工作。鼓励为返深学生和往届学生统一集体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三)考点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各初中学校(含市局直属学校)报考情况进行统筹编排,报市招考办审批同意后实施。报考人数较少的考试项目,由市招考办在全市统筹设置考点。考点负责按照市教育局体育考试工作要求,做好考试场地规划、考试流程设计、考试现场管理、考试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考试规范有序进行。

(四)各初中学校负责日常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尽最大可能为学生提供相应学习练习和备考条件。向学生和家长宣传好本实施意见,指导学生进行体育考试报名及缓免考(测)申请,引导学生合理选择体育考试选考项目。配合组织实施学生过程性评价工作。组织学生参加现场统一考试,提前摸查学生考前身体健康状况,鼓励为学生统一集体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加强对学生进行考前安全教育、心理疏导,并派专人负责做好学生的考试安全措施,组织学生做好考前准备运动和考后放松运动,排除体育考试潜在安全风险。

(五)严格体育考试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体育考试监督电话,并在考试现场设立投诉咨询点,及时准确地解答学生及其监护人提出的问题,正确引导学生参加体育考试,监督检查考试过程。对考试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意见》自2023年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深圳市教育局

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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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在部分道路实施客货分离交通组织管理措施

2023-07-24,全文共 1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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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涉及道路车辆应按相应车型分道行驶,禁止货车、中型以上客车在小客车道行驶,禁止货车在客车道行驶。

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决定继续在部分道路实施客货分离交通组织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G4京港澳高速(深圳段)、S86外环高速(深圳段)、S3沿江高速(深圳段)、S29清平高速、S28水官高速、G0422武深高速(盐田收费站以北深圳段)、东部过境高速(盐排高速梧桐立交至莲塘口岸段)、G15机荷高速、G94梅观高速、107国道(深圳段)、北环大道、泥岗路、布心路、爱国高架桥、沿河北路、沿河南路(深南沿河立交至春风高架桥段)、香蜜湖路、月亮湾大道(北环大道至桃园路段)、梅观路北行(彩田匝道汇入口至南坪快速出口段)、梅观路南行(南坪快速入口至彩田匝道出口段)、南坪快速(布龙收费站至长岭陂一号桥段)、南坪快速(横岗收费站-聚龙路段)、S30惠深沿海高速(大梅沙-坝光收费站段)、兴海大道(高架桥)、罗沙路、坪山大道(南坪快速坪山出口至汤坑路段)、东深公路(东门路至坪龙大街段)、坪西路(葵新南路至水头路段)、坪葵路(欧姆龙工业区至金岭路段)、鹏飞路(迎宾北路至人民路段)、深汕大道(惠州界至天麟工业区段)、深汕大道(产业路至创富路段)、惠盐路(西坑工业路至北山道段)、205国道(长山路至盐龙大道段),根据断面情况,设置小客车道、客车道、行车道、客货车道。

二、福龙路(白石岭隧道以北路段)、S31龙大高速(罗田收费站以南段)、布龙路(龙大高速至福龙路路段)、G15机荷高速西行方向(塘头立交至黄鹤收费站东广场路段)、盐龙大道(大岭鼓隧道南侧至仙田桥段)、S33南光高速、龙澜大道(观光路-华盛路段)、丹平快速,设置小客车、行车道、大货车分道行驶标志,大型货车必须靠右在大货车道行驶,客车、小货车可借大货车道行驶。

三、车辆应按相应车型分道行驶,禁止货车、中型以上客车在小客车道行驶,禁止货车在客车道行驶。

四、本通告所称小客车是指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客车是指大型、中型、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大型货车是指重型或中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

五、原有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六、本通告自2022年10月29日至2023年10月29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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