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市便民服务

0

江苏社工证考务工作咨询服务电话一览

一起来看江苏省社工证考务技术咨询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江苏省社工证考后资格审查陈述申辩咨询电话。

2024-04-15,全文共 818 字

+ 加入清单

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咨询服务电话

一、考务技术咨询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025-83151200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12333、81880029

徐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516-12333、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519-86617131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0512-65301425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0513-59000251、59000252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85811913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0517-89330169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0515-86668515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4-80829370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0511-84432609、84425552

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23-12333(或查询www.tzrsks.com报名文件)

宿迁市人事考试中心:0527-84353881

省直(省级机关管理干部学院):025-52316268、83308979

二、考后资格审查陈述申辩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社局专技处:025-68788058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85740575

徐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6-85798231、85768098,xzszcb@126.com

常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9-85681918,czrsks@163.com

苏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2-69820597

南通市人社局专技处:0513-59000149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85811913

淮安市人社局专技处:0517-83671113

盐城市人社局专技处:0515-80500738

扬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4-80978112

镇江市人社局专技处:0511-85340321

泰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23-86606582、86606581

宿迁市人社局专技处:0527-84359049

更多相似推荐

江苏社工证考试科目及作答方式一览

2024-04-15,全文共 328 字

+ 加入清单

考试科目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置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3个级别。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1个科目。

作答方式

社会工作师考试《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社会工作师考试其余两个科目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各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社会工作实务(高级)》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市城管局地址、电话一览

2024-05-30,全文共 543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玄武城管

电话:025-83682361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455号

南京秦淮城管

电话:52326728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33-29号

南京市建邺区城市管理局

电话:87778068

地址: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双和园办公区2号楼

南京鼓楼城管

电话:58590264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幕府南路228号

南京栖霞城管

电话:85580299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文成路1号

南京雨花台城管

电话:5288356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南路2号

南京浦口城管

电话:58880752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文德东路14号

南京江宁城管

电话:15051836808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669号

南京市六合区城管局

电话:57096001、57096002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方州路809号

南京溧水城管

电话:57426012

地址:溧水区永阳镇致远路

高淳区城管局

电话:68121589

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汶溪路181号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城市管理局

电话:57064065、57799539

地址: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太子山路8号

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局

电话:025-85806562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恒通大道100号

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

电话:58050096

地址: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路16号

展开阅读全文

2024江苏高考季爱心送考志愿服务预约电话

2024-05-29,全文共 1158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市

咨询/预约电话:025—86600270

咨询/预约时间:6月1日—6月6日(9:00—16:00)

无锡市

咨询/预约电话:0510—85871008

咨询/预约时间:即日起—6月5日工作日(8:00—11:00,14:00—17:00)

徐州市

咨询/预约电话

1.徐州市出租汽车集团

0516—85656108,15305226899

2.中天出租公司

0516—83863788,15351630788

3.大华出租公司

0516—83578899,13151237161

4.商务出租公司

0516—85551100,13775843198

5.全顺出租公司

0516—85559968,18051929296

6.汽运出租公司

0516—87826143,18752107780

7.万顺叫车

18020535289

8.滴滴出行

0516—66626663,18912026789

9.咨询/预约时间

6月1日—6月6日

(9:00—16:00)

常州市

咨询/预约电话

巴士出租公司预约电话:13328196018(陆先生)

咨询/预约时间:6月1日—6月9日(9:00—17:00)

苏州市

咨询/预约电话:95128

咨询/预约时间:即日起—6月9日(24小时全天候)

南通市

咨询/预约电话:0513—68585220

咨询/预约时间:即日起—6月5日(9:00—11:00,13:00—16:30)

连云港市

咨询/预约电话

1.巡游出租汽车

0518—85681105

0518—85850386

2.网约车

0518—81590098

咨询/预约时间

6月1日—6月9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淮安市

咨询/预约电话:95128

咨询/预约时间:6月1日—6月9日(24小时全天候)

盐城市

咨询/预约电话:0515—88436030;17626636104张先生

咨询/预约时间:5月31日—6月9日(8:00—20:00)

扬州市

咨询/预约电话:0514—82773203;95128

咨询/预约时间:6月1日—6月6日

0514—82773203(9:30—11:30,14:30—17:00)

95128(24小时全天候)

镇江市

咨询/预约电话:0511—85238666;0511—85239666

咨询/预约时间:即日起—6月5日(9:00—24:00)

泰州市

咨询/预约电话

13905263721 李先生

15371590099 刘先生

18360010066 马女士

15005260465 肖女士

咨询/预约时间:即日起—6月5日(8:00—17:30)

宿迁市

咨询/预约电话:0527—84318888;13809095656;0527—81111123;18951371330

咨询/预约时间:6月1日—6月9日(座机8:00—18:00,手机24小时)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采摘杨梅地点一览(地址+电话)

2024-05-28,全文共 397 字

+ 加入清单

到了杨梅季节,南京有不少采摘地点可以选择,一起来看看南京杨梅采摘地址电话信息。

南京杨梅采摘地推荐

1、芊芊杨梅园

芊芊杨梅园不用农药、不用化肥,只有工人定时除草,这里的杨梅树都是自然生长的有机“原生态”杨梅,目前也已经注册了“芊芊有机杨梅”的商标。

地址:溧水区横山村胡家店300号

联系电话:18551650662

2、晶桥镇笪村果香杨梅园

果香杨梅园位于晶桥镇杭村赭山水库旁,果香杨梅园种植的杨梅以黑炭和东魁为主,杨梅全部采用植物有机肥,并通过人工精细化管理,生物防控等手段,使种植出来的杨梅个大、口感还好。

地址:溧水区晶桥镇笪村

联系电话:13062530968

3、龙吟湾

龙吟湾生态园种植杨梅100亩,有早佳、荸荠两个品种,这里的荸荠杨梅,果大核小、汁多味浓、酸甜美味。

地址:溧水区晶桥镇笪村刘家山88号

联系电话:18952036588

4、南乡莓园

地址:溧水区石头寨路

联系电话:13245896333

展开阅读全文

江苏社会工作师考试报考条件一览

2024-04-15,全文共 467 字

+ 加入清单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可报考相应级别的考试

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可报考社会工作师(中级):

①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②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③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④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⑤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⑥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注:

1.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

2.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

(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向报考地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

3.报名条件中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展开阅读全文

江苏教师资格证面试学历要求一览

2024-04-09,全文共 358 字

+ 加入清单

教资面试考试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报考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2.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或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四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可以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以报考各学段教师资格考试。

注意:

上述所有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半亩私汤温泉民宿详情一览(电话+地址+特色+预订入口)

2024-01-25,全文共 286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半亩·私汤温泉民宿

咨询电话:025-86121962,17368585371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汤家家温泉村

交通指南:南京半亩私汤温泉民宿地址及交通指南

特色介绍:

半亩·私汤在一个僻静的地方,非常幽静,白天泡温泉很暖和。房间没有电视,有投影仪。半亩私汤的住客区分东标和西栋,共15间房。每间房都是以草药的名字来命名的,就这样奔波忙碌的生活留下半亩的休憩,生命也从此多了半亩的意义。

南京半亩温泉民宿地处有“千年圣汤,养生天堂”之美誉的汤山汤家家温泉民宿村。民宿内的温泉含有三十多种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具有独特的医疗保健功效,位列全国四大温泉之首。

预订入口点击进入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汤山美泉民宿详情一览(电话+地址+价格+特色)

2024-01-25,全文共 258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汤山美泉沐浴文化主题民宿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汤山社区汤家家温泉村龙沿路167-11号

交通指南:南京汤山美泉沐浴文化民宿怎么去

特色介绍

一家以“温泉沐浴文化”为主题的超美民宿。10个房间,每个房间都是一个国家主打的沐浴文化。

塞浦路斯爱神之岛、摩洛哥风情北非花园、土耳其风情棉花岛、法国风情薇姿…体验不同国家的沐浴文化,仿佛真在异国。

美泉还有小资情调的地中海风格餐厅酒吧,进口美食和啤酒,幸运的话还有民谣歌手来驻唱,沐浴、小憩、听歌,非常享受!

参考价格

680~980元(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订房入口:点击进入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汤山子曰温泉民宿详情一览(地址+电话+特色)

2024-01-25,全文共 275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子曰温泉设计师民宿

民宿地址

江宁区汤山街道汤龙路163号

特色介绍:

这家从诗经里走出来的民宿,设计感十足。一栋已经有三十年历史的老房子经过主人精心设计、改造维修、调整加固,子曰最终焕然新生。

子曰不大,只有五间房,它们自《诗经》而来,分别为「蒹葭」「蔓草」「鹿鸣」「关雎」「子衿」。

子曰也不小,装得下诗意人生。在光影斑驳中泡一湾汤泉,品一本良书,聊一场未来,偷一分闲懒……和懂自己的人相处,才是最美好的生活。

全宅空间中大堂即是客厅满足大家交流的场所,同样也是图书馆,这里有大量古籍读物,主要以文史为主,当然还有主人大量的设计类图书。

订房入口:点击进入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江苏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通知

2024-01-02,全文共 2678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通知》(教学司〔2023〕15号)、《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改革实施方案》(苏教学〔2019〕6号),为做好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院校及计划

1. 2024年“专转本”计划主要安排在普通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

2. 2024年继续开展普通高职(专科)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转本”招生工作。

3.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继续安排适量“专转本”专项招生计划,用于招收本地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

4. 省教育厅对各校申报的计划进行审核后下达。接收院校应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专转本”计划,制定招生简章。简章应明确招生人数、专业名称、专业要求、办学地点、学费标准、培养方式、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咨询及举报电话等内容。简章应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公开发布,供考生查询。

二、选拔对象及方法

1. 选拔对象分三类。

(1)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中职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学生、2021年春季入学的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学生);

(2)经设区市招生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学校的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

(3)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后(五年一贯制高职转段后)及在校期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后的三年级在校学生(五年一贯制高职应为五年级在校学生),以及普通高职(专科,含五年一贯制高职)毕业当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一年内的毕业生(含服役期间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我省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转本”招生。

2. 针对上述三类选拔对象采取三种选拔方法:普通高职(专科)学生“专转本”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选拔;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学生“专转本”由接收院校组织考试,择优录取,实施方案另行印发;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须参加由接收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察,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3. 获2022年、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2年、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可录取本科,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考试。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三、全省统一考试选拔的报名、志愿填报及考试安排

1. 报名时间。安排在2024年1月上旬(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安排在2024年4月),具体报名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2. 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江苏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视同符合)。

3. 报名资格审查。普通高校“专转本”的考生报名工作由所在高校负责组织,并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后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

4. 志愿填报。2024年“专转本”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的学习情况,按照2024年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专业大类设置所划分的专业大类选择相关专业。每生最多可填报8所院校的8个专业。

5. 考试安排。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23日。考试科目及成绩构成为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150分、英语或日语120分、专业综合230分(其中专业基础理论150分、操作技能80分),满分500分。专业综合考试(含专业基础理论和操作技能)按本科招生专业大类要求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2024年电子信息类、音乐类2个专业大类继续作为试点,专业基础理论实行笔试,操作技能进行现场测试,现场测试方案另行公布。

普通高校“专转本”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招生考试工作参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办法执行,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均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一监督。

四、录取与培养

1. 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按专业大类、统考科目分别划定录取资格线,有关本科院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督。对不符合接收院校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2. “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本科院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未在报到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接收院校不得为其办理入学手续。

3. “专转本”学生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接收院校单独为“专转本”学生组建班级,单独制定培养方案,不得插班学习。

4. “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5. 接收院校要全面总结近年来“专转本”工作,针对“专转本”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五、学籍学历管理与就业

1. 接收院校按规定认真开展“专转本”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入学资格复查合格的新生进行学籍注册。“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2. 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以外,“专转本”学生享受与接收院校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六、加强组织领导

1. 高校是本校“专转本”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接收院校、生源院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压实责任分工,狠抓责任落实,积极主动做好“专转本”政策宣传、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生源院校要加强协同配合,认真做好学生报名、资格审查、送考等工作。考点院校要加强统筹协调,落实有关保密规定,齐心协力做好考试组织和考生服务等工作,确保考试安全。

2. “专转本”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报名公开、选拔办法和选拔结果公开。有关高校要严格执行考务管理规定,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接收院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省教育厅将加大招生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查处招生录取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展开阅读全文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3

2023-12-06,全文共 5599 字

+ 加入清单

附件: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二)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隶属于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黄山岭路6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要求岗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要求岗位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如具有5年及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的人员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且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社联、校科协、校艺术团副部长及以上干部;学院分团委书记和副书记,学院学生会、学院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出具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

2.有3年(36个月)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

3.有3年(36个月)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单位党组织证明)。

主要学生干部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30日。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

(七)招聘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八)B11继续教育工作人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中继续教育和社会培训服务工作经历指在高校继续教育学院或培训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继续教育和社会培训服务工作经历。

(九)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十)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12月8日09:00-12月1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12月8日09:00-12月19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12月8日09:00-12月20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12月8日09:00-12月20日18:00;

(5)报名成功后应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改报时间:12月22日9:00-12:00;

(6)改报考生资格审核时间:12月22日9:00-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栏内获取。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以及岗位表“其它资格条件”中明确规定须具备的相关条件(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日)。

2.岗位编号B1-B13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岗位编号C1-C6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方可参加考核,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资格复审须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体包括:

(1)身份证;

(2)本科及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2023年毕业生还须提交的材料:《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若被录用,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

(5)已经公开发表的文字作品和论文;

(6)个人简历1份;

(7)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考核方式和所占比例

1、B1-B6岗位:笔试30%、技能考核30%、面试40%。

B7-B13岗位:笔试40%、面试60%。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素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技能考核、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技能考核、面试人选。参加笔试的应聘者笔试成绩、排名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2)技能考核:技能考核根据岗位不同采用试讲或实操等形式,在面试之前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课程内容组织等能力,试讲时间10分钟,要求板书,不得使用PPT。实操主要考察应聘者实际操作能力。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技能考核具体安排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和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实操考核成绩、排名将于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具体以我校公告为准。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素养、岗位意识、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具体安排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和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2、C1-C6岗位:技能考核30%、面试70%。

(1)技能考核:技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课程内容组织等能力,以试讲形式进行考核。试讲时间10分钟,使用PPT。考核通知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和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上发布。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技能考核成绩合格者方能参加面试考核。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2)面试:采用面试答辩的形式,面试时间15分钟(含陈述、答辩)。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学术背景、科研素养、科研业绩、应聘岗位设想和教育教学能力等。考生按照给定的模板陈述,专家按固定题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考核通知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和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上发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3、笔试、技能考核、面试的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将由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通过短信、网上公告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4、总成绩

B1-B6岗位:总成绩=笔试×30%+技能考核×30%+面试×40%。

B7-B13岗位: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C1-C6岗位:总成绩=技能考核×30%+面试×70%。

笔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各单项考核成绩低于相应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四、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习单位、学历、专业、以及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我校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我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我校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我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我校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2023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68170915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68170912

八、招聘工作举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接受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 025-83230723

2.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举报信箱:wsrcfwzx@163.com

举报电话:025-83627161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23年12月6日

展开阅读全文

江苏公务员省考咨询电话(各省市)

2023-11-03,全文共 392 字

+ 加入清单

咨询与监督电话

1.考录政策咨询:(025)12333(025)83395725

咨询时间:2023年11月3日至11月17日,每日8:30-12:00、13:30-17:30

2.考务咨询电话:(025)83236085

咨询时间:2023年11月3日至12月10日,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点击查看: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机关(单位)咨询电话(压缩包,建议电脑下载)

特别提醒

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务员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展开阅读全文

江苏医惠保官方咨询电话+服务时间

2023-10-18,全文共 269 字

+ 加入清单

江苏医惠保1号客服电话

关于“江苏医惠保1号”产品及投保事宜可以联系人工客服电话4000651066咨询服务时间为8:00-21:00。

医惠保中什么是“自付”,什么是“自费”?

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

指药品、诊疗项目、材料、服务设施等在基本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内需要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含基本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外的费用。

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外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费用:

指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在基本医保范围外不予支付的需要个人负担的费用,含基本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外的费用。

推荐阅读:

买过其他保险还用买江苏医惠保吗

江苏医惠保1号在哪些医院可以获得理赔?

展开阅读全文

江苏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06-25,全文共 3767 字

+ 加入清单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共同参与。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9月9日(星期六)-9月10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科目:点击查看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均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目及作答方式:点击查看

四、管理办法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五、报考条件:点击查看

六、报名:查看流程及时间安排

七、报考注意事项

请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3/5/art_57268_9690677.html),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未开始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完成注册,减少报名开始后个人学历、学位的验证时间。

(一) 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 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 24 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

2.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 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 经 24 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 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 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如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报考免两科的考生应提供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证明;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的工作年限证明;

(5)增报专业的应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4. 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 (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1. 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http://www.cpta.com.cn)。

2. 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 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

八、考前抽查和考后审查

(一)考前抽查

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将对报考人员进行抽查,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未被抽查的报考人员仍可进行缴费操作。

(二)考后审查

1.审查对象。截至2023年度,各科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考生。

2.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index.html)将在2023年12月上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12月中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提醒信息。

3.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4.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

5.考后审查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接到查看审查结果短信通知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3)。

6.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证书发放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证书查验栏目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十、收费事宜

根据省财政厅、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每人每科5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每人每科75元。

十一、考试大纲

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

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1811/20181105_238245.html

十二、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考试报名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二)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对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三)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应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机构参加培训。考试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四)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加强卫生防护。

附件:

1.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3.咨询服务电话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栖霞区狂犬疫苗接种地点一览(附电话+上班时间)

2023-06-25,全文共 619 字

+ 加入清单

温馨提示:栖霞区狂犬疫苗接种上班时间可能会有变动,接种前记得提前打电话咨询当下开诊时间,以各接种点的最新门诊时间为准。

1、南京栖霞毓霞诊所

地址:栖霞区燕子矶街道韩桥街9-11号

门诊时间:24小时

电话:025-52899979

2、西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栖霞区西岗街道街道摄山星城尤山路18号

门诊时间:08:00—17:00

电话:89622619-8102或17361859668

3、马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百水桥南路9号

门诊时间:8:00-17:00

电话:025-84352912

4.靖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龙潭街道营房街17号

门诊时间:8:00-11:00,13:30-17:00

电话:025-85703448-8033

5.龙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龙潭街道龙岸路2号

门诊时间:8:00-11:30,13:30-17:00

电话:025-85700637

6.仙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仙林大学城文枢东路1号

门诊时间:08:00-11:00,13:30-16:00

电话:18915943175

7.栖霞区医院

地址:尧佳路28号

门诊时间:24小时

电话:85576003-1000/85568381

8.八卦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八卦洲街道五一村八组

门诊时间:8:00-11:30,13:30-17:00

电话:025-85200893

9.燕子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胜利村2-1

门诊时间:8:00-17:00

电话:025-66601458

展开阅读全文

2023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18人公告

2023-05-04,全文共 3954 字

+ 加入清单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 岗位表.xlsx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格致路30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5月5日9∶00-5月15日16∶00;

2.资格初审:5月5日9∶00-5月16日16∶00;

3.陈述申辩:5月5日-5月17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5日9∶00-5月17日18∶00;

5.缴费确认:5月5日9∶00-5月18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5月25日-5月28日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短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未报名成功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面试;③试讲。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28日。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jmi.edu.cn/)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60%为合格。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将会在将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http://www.jmi.edu.cn/)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成绩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所学课程的证明材料。

(三)面试

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方式将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http://www.jmi.edu.cn/)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的合格线为该项考试总成绩70%。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

(四)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7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五)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试讲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试讲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出现总成绩、试讲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试讲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176916联系人:宋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176977联系人:张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5月4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3江苏园博园五一活动安排一览

2023-04-26,全文共 720 字

+ 加入清单

【《百年石光》投影】

所有游客购票购票入园后即可免费观看沉浸式投影秀《百年石光》。巍峨崖壁变身户外巨幕电影,以山为幕,以石为屏,将时代百年山水变迁的奇境投射到巨石山幕中,体验一场听觉、视觉的饕餮盛宴。

地点:江苏博园云池梦谷崖壁剧院

时间:4.29-5.3每晚19:30

【《猫和老鼠》亲子剧】

《猫与老鼠》是北京丑小鸭江苏省唯一版权演出代理的南京桃子姐姐儿童剧提供的一部部五幕儿童剧,讲述了猫和老鼠这对天敌斗智斗勇的故事。剧中爆笑点多达30多处,平均2-3分钟就有一个笑点,让孩子在欢乐的剧场中学会一个道理:虚心使人进步。

地点:江苏园博园抱抱乐园

时间:2023年4月30日、5月1日、5月2日每天14:00-14:30和15:00-15:30

【景阳楼祈福】

游客可前往景阳楼登高处免费领取祈福带(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将写满自己期待和祝福的祈福带系在景阳楼楼梯道护栏上,送出自己的美好祝愿。

地点:江苏园博园苏韵荟谷景阳楼

【国风演出:《又遇千年》】

1.国风舞蹈《山抹微云》

2.戏腔歌曲与古典翎子舞蹈《碧水惊秋》

3.情景鼓乐与国风汉唐舞《晓色云开》

地点:江苏园博园苏韵荟谷淮安园、无锡园、南京园

时间:

《山抹微云》

上午:10:30-10:45

下午:13:30-13:45

下午:15:20-15:35

《碧水惊秋》

上午:11:00-11:15

下午:14:00-14:15

下午:15:50-16:05

《晓色云开》

上午:11:35-11:50

下午:14:35-14:50

下午:16:30-16:45

【水下植物园摄影展】

地点:江苏园博园云池梦谷水下植物园

【趣味游戏】

1.《穿越火线》呼啦圈跨越

2.《扭转圈圈》反向套圈圈

3.《奔奔熊》夹球移步

地点:江苏园博园抱抱乐园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年上半年江苏农垦清能公司工作人员招聘2人公告

2023-04-12,全文共 1857 字

+ 加入清单

报名邮箱:380688313@qq.com

报名期限: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7日

2023年上半年江苏农垦清能公司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一、关于江苏农垦和江苏农垦清能

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是江苏省属大型国有企业,注册资本33亿元,集团总部设在南京。江苏农垦诞生于1952年,经过七十年的改革发展,形成了以现代农业为核心,以医药健康、房地产为支撑的产业体系,主要经济指标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农垦系统和江苏省属企业前列。

江苏农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是省属国有企业江苏农垦集团旗下控股二级子公司,于2018年11月正式工商注册登记。公司主要以江苏农垦垦区风、光、水面、农业等优质资源为依托,积极开发、建设、投资、运营太阳能光伏、渔光互补、农光互补、风力发电等成熟清洁能源项目,同时着眼挖掘小型水电、地热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储能和电网系统、充电桩、充换电站等清洁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以及清洁能源技术信息智能化服务。诚聘有意从事新能源行业,愿与公司共成长共进退的有为人才加盟!现面向社会诚聘英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质量技术部:新能源项目开发岗1人

岗位职责为:

(1)熟悉国家和地方的电力政策,了解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储能等综合能源业务,熟悉业务项目的设计规范和标准;(2)熟悉项目的运作模式,包括收集当地有关新能源开发的相关资料、熟悉新能源项目核准流程,高效推进项目电力接入、环评、土地租赁及其他相关手续的办理;具备一定商务谈判能力和应变能力;(3)实施对项目的开发评估、尽职调查、签订协议等工作,负责项目开发过程中公司内外部流程的推进和办理;(4)负责项目所在地政府、客户、电力公司和设计院的关系维护,协助推进客户服务和运维管理等工作;(5)公司或者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任职要求为:

(1)能源类、电气类、工程类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2)年龄不超过30周岁,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合作精神,能适应省内出差需要;(4)有C1及以上驾照并能熟练掌握驾驶技能者可优先。

(二)质量技术部:

新能源工程技术管理岗1人

岗位职责为:

(1)光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的方案设计和技术支持工作,参与可研报告的编制和优化工作;(2)贯彻执行工程技术管理标准、规范,监督、检查工程建设期间的落实情况;(3)协调内部和外部相关方等资源,实现项目工程建设按计划推进、并网、交付;(4)参加项目可研、初步设计及项目重大技术方案的内外审工作;(5)负责或参加设计交底、施工图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特殊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查及有关监理工作的检查;(6)公司或者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任职要求为:

(1)能源类、电气类、工程类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2)年龄不超过30周岁,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3)项目工程管理、光伏和风电技术等有一定的了解,熟练运用CAD软件;(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合作精神,能适应省内出差需要;(5)有C1及以上驾照并能熟练掌握驾驶技能者可优先。

此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发生过违法违纪行为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收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

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有其他不良记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工作证明的扫描件或者照片发送至邮箱:380688313@qq.com,简历名为:岗位+姓名。(二)报名期限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7日。(三)简历筛选对照条件要求,对应聘者简历进行筛选。(四)资格审查通过简历筛选人员,公司综合部对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先电子材料审查,后现场审查的方式,内容及要求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审核通过后,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通知。(五)笔试及面试笔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请应聘者保持手机畅通。笔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表达能力、分析能力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专业素质与业务能力。(六)录用根据笔试、面试等情况,提交公司党支部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组织安排体检事宜。体检合格且无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正式录用后,根据任用管理办法和薪酬制度确定职级及薪酬,享受五险一金、节日福利、通讯及交通补助、高温补贴、大病互助、定期体检等国企福利。

咨询电话:周先生

025-83695506

展开阅读全文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3-28,全文共 2903 字

+ 加入清单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新河西路6号(石湫校区)及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7号(草场门校区)。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工作人员结构,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3月30日9∶00-12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30日9∶00-12月28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30日-12月29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30日9∶00-12月29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面试。

(一)资格复审。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通过复审的应聘人员,学校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面试按照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工作。

咨询电话:(025)56226192

联系人:王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25)56226170

联系人:周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2023年3月28日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岗位表.xlsx

展开阅读全文
搜索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