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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华林街道办招聘编外人员(11.3截止)

荔湾区华林街道办招人,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体年龄要求和岗位要求详细见正文!

2023-10-29,全文共 2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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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华林街道招聘编外人员4名: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共服务岗3人(即,社区组织员1人、公共服务类协管员2人);社区治理岗1人(即,社区治理类协管员专职网格员1人)(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2.报考年龄、学历等相关所需条件(详见附件1);

3.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日(周三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荔湾区华林街道办事处2楼党建工作办公室(荔湾区长寿西路72号)。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提交的资料原则上不得进行更改。

(3)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荔湾区华林街道2023年四季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在“个人承诺”栏对应位置中进行亲笔签名。

现场报名时,需一并提供《荔湾区华林街道2023年四季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及学位证明、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在现场校验后退还至本人)。如报考涉及党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拟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以上的比例方能开考。如在首次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延长报名时间,一般适当延长3天以上的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仍未达到1:3以上比例的,将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周六)下午15:00-17:00,开考后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

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近期留意短信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党的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短信通知。

面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布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进入体检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对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及学位证明,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对拟聘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如决定考察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依照荔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不得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采用“包干经费+绩效”的薪酬方式。年包干经费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绩效根据个人实际完成任务量,进行考核评定。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咨询电话:020-81295403,监督电话:020-81242923。(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四)本公告由荔湾区华林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荔湾区华林街道四季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pdf

2.荔湾区华林街道2023年四季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荔湾区人民政府华林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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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0,全文共 2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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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金花街道招聘编外人员8名,11月2日至11月5日发邮件报名!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编外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2.报考年龄、学历等具体详见岗位需求表;

3.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2日至11月5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交扫描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格式名称统一为:“考生姓名•XX岗位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包。报名电子邮箱:jhjdjb@163.com。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登记表发送成功后不得更改。

(3)报考人员填写《荔湾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报信息后打印出来签名、扫描发至邮箱,一并发送:①附件《荔湾区金花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一览表》;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③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④毕业证、学位证;⑤职称证书;⑥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岗位有中共党员身份或党龄要求的,需提供党员证明或党龄证明等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拟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以上的比例方能开考。(注:在首次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一般适当延长3天以上的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仍未达到1:3以上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星期六)15:00-17:00,开考后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

考试地点:金花街道办事处一楼会议室(地址:荔湾区金花直街11号),具体考试地点请留意短信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党的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初定面试地点:荔湾区金花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广州市荔湾区金花直街95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进入体检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对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对拟聘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如决定考察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依照荔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不得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采用“包干经费+绩效”的薪酬方式。年包干经费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绩效根据个人实际完成任务量,进行考核评定。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咨询电话:81067345,监督电话:81086627。(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四)本公告由荔湾区金花街道负责解释。

广州市荔湾区金花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1-1:2023年荔湾区金花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1-2:荔湾区金花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1-3:荔湾区金花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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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招聘编外人员综合成绩公示

2023-12-02,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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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白鹤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综合成绩公示

根据2023年10月27日发布《白鹤洞街道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的内容,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白鹤洞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招聘程序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了资格初审,并于2023年11月29日组织面试,现将综合成绩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信、电话等形式向白鹤洞街道党建工作(组织人事)办公室反映。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信、电话等形式向白鹤洞街道党建工作(组织人事)办公室反映。

单位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培真路二号之一白鹤洞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020-88501384。

备注: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在2023年12月7日9:00-12:00、14:00-17:00内,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报名相关资料原件以及纸质版复印件各一份,到白鹤洞街道办事处212室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提交资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附件:

附件1:禁毒社工综合成绩公示.xlsx

附件2:出租屋管理员综合成绩公示.xlsx

附件3:专职网格员综合成绩公示.xlsx

附件4:安全生产监督员综合成绩公示.xlsx

白鹤洞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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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后勤校产管理处招聘编外人员(11.21截止)

2023-11-18,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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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后勤校产管理处招聘编外人员1名

一、岗位工作内容:

1、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工程造价审核和管理等工作。

2、工程档案资料、文案、宣传、计划、会议等综合事务管理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应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诚信、能吃苦;服从安排,有团队协作精神;身体健康,积极上进。

(二)优先考虑有建筑工程相关行业工作经历人员。

(三)工程类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

三、工作地点

广州医科大学后勤校产管理处

四、待遇

待遇按学校规定执行。

五、应聘方式

请应聘者于2023年11月22日前,将个人简历(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联系方式等内容)发送至邮箱houqinxiaochan2017@126.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本人姓名+专业。应聘者的申请材料会严格保密,初审通过者将安排面试。

联系人:陈老师(020-37103069)

后勤校产管理处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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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事业单位招聘中专学历编外人员(11.23截止)

2023-11-16,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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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招聘大田操作工启事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油料作物、薯类作物、能源作物、鲜食玉米、大豆等旱地粮油及经济作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评价、创新利用等工作,同时开展农作物重要性状基因挖掘及调控机理、新品种选育和配套技术等研究。现因工作需要招聘大田操作工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玉米研究室大田操作工。

二、工作职责及内容:鲜食玉米田间管理及育种相关工作。

三、应聘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

2.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有鲜食玉米大田田间管理经验优先;

4.工作认真,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有良好沟通和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四、有关待遇

1.受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户口、人事档案实行人事代理制;

2.工资待遇结合个人学历、资历、工作能力及具体岗位情况,按本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执行,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五、应聘方式

有意者请于2023年11月24日前,将个人简历(附个人近照)、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工作经验等相关能力证明材料以邮件名“姓名+XXX研究室大田操作工”发至邮箱zwszgk@gdaas.cn,经单位初选后,符合条件的将电话通知面试。

六、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颖西二街18号(邮政编码:510640)

联系人:陈老师

咨询电话:87597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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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荔湾区花地街道招聘编外人员学历要求+年龄要求

2023-10-30,全文共 2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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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花地街道招聘编外人员6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组织员1人;专职网格员4人;专职劳监员1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2.报考年龄学历等具体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

3.具备以下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花地街道辖区常住居民(需出具居住证明包括但不限于 居住证、租赁合同、房产证等);

(3)退役军人;

(4)有基层工作经验、社区志愿服务等经历者;

4.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2日至11月8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资料递交时间地址、联系电话及详见附件 1“岗位需求表”)。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更改。

(3)报考人员填写附件2《荔湾区花地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报信息后打印出来签名、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证书复印件)、

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拟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以上的比例方能开考。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下午15:00-17:00,开考后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党的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进入体检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对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对拟聘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如决定考察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依照荔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不得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采用“包干经费+绩效”的薪酬方式。年包干经费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绩效根据个人实际完成任务量,进行考核评定。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监督电话:020- 81692964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四)本公告由荔湾区花地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荔湾区花地街道202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docx

附件2:荔湾区花地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花地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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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州荔湾区茶滘街道办招聘网格员(11.5截止)

2023-10-30,全文共 2213 字

+ 加入清单

广州荔湾区茶滘街道办事处招聘编外人员4名,2023年11月2日至11月5日网上发邮件报名!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4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2.报考年龄、学历等具体详见岗位需求表;

3.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2日至11月5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交扫描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格式名称统一为:考生姓名•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包。报名电子邮箱:lwcjj_djb@gz.gov.cn。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登记表发送成功后不得更改。

(3)报考人员填写《荔湾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报信息后打印(双面打印)出来签名、扫描发至邮箱,一并发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下午15:00-17:00,开考后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

考试地点:待定。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党的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进入体检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对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由拟聘用人员自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依照荔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采用“包干经费+绩效”的薪酬方式。年包干经费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绩效根据个人实际完成任务量,进行考核评定。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咨询电话:81578082,监督电话:81598009。(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四)本公告由荔湾区茶滘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 2023年荔湾区茶滘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doc

附件2 荔湾区茶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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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保卫部招聘高中学历人员公告2024.4.10截止

2024-03-29,全文共 1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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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保卫部招聘2名合同制工作人员

因工作需要,保卫部现对外招聘2名校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属于工勤岗。

一、招聘要求:

1、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专业不限。

3、岗位要求:

①应届生年龄不限,社会人员年龄40周岁及以下;

②身心健康、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③工作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

二、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校园治安、交通、安全保卫等相关工作。

三、薪酬待遇:

1、按《广州中医药大学合同工(临时工)工资待遇暂行规定》标准执行;

2、福利待遇:可参加五险一金。

四、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10日。

五、应聘要求:

凡有意并符合上述条件者,将本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件于4月10日前发电子简历到下面邮箱(注明应聘保卫部合同制工作人员)。无有关证件者恕不受理。

六、注意事项:

1、报名时向报名邮箱提交的佐证材料须真实、完整、准确、符合要求、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因提交材料无效或不符合要求,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社会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生人员联谊会等单位出具的相关材料。

3、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和学位证书。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岗位,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相应材料。

七、其他情况说明:

1、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应聘人员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因聘任考察对象人选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考虑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面试总成绩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重新确定聘任考察对象人选。

3、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的,入职前发现的,取消其相关资格;入职后发现的,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效,招聘单位可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4、关于工作经历、年龄、处分期限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期。

5、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通畅,并随时留意学校官网本单位招聘的后续通知。

八、联系方式:

1、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行政办公楼920房;

2、联系电话:

(020)39357530(李老师);

(020)39358871(孙老师);

3、电子信箱: LZK@gzucm.edu.cn

人力资源部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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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截止)

2023-12-21,全文共 4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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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是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开展卫生健康宣传,传播普及健康科普知识,建设健康全媒体平台;协助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针对健康危险因素,进行健康教育需求评估并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开展健康教育领域相关研究;总结与推广健康教育适宜技术,开展国内外合作交流项目;协助市卫生健康委开展新闻发布和重大宣传活动。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本次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附件1中的招聘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附件1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2.招聘专业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毕业生(即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2023年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7)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8)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网上报名栏——选择“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公告”进行报名,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6日上午9:00至2024年1月2日下午17:0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报名需上传附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要上传;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可上传经学校或学院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代替);

(4)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证件。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上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彩色免冠证件照。

3.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将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在报名系统中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岗位报考条件者进入招聘考试程序,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资格初审不合格。审核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五)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专业工作能力。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5.具有博士学位者不需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并经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6.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1.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次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2.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不计入资格复审人数比例。若出现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可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由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测试组成,各占面试成绩的50%。

3.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7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如无面试合格人选,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面试成绩于当日面试完毕后当场统分、评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于候分室向考生送达面试成绩通知书,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5.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高低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加试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考生应在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内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或者复检,逾期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执行。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人员的;

(三)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八、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7570006,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5512943,020-87302871。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

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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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24截止)

2023-12-15,全文共 3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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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3年第二批引进急需专业人才

一、岗位要求

本次拟引进医疗急需专业人才8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3年第二批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引进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引进人才类型

1.“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四)其他说明

1.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以报名相关岗位。

2.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有关年龄规定。

3.本次引进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公告规定的应聘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和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4.招聘专业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培养方向可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引进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5.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记录为准。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材料)。毕业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历的可视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参与报名,工龄计算以有关政策为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引进方式和程序

本次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工作不设开考比例,经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后,按实际人数直接进入考核评价。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8日08:00至2023年12月24日18:00止(5个工作日)。

2.报名事项

本次引进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在网上报名栏中选择“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3年第二批引进急需专业人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每位应聘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系统上传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资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简历、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岗位相关的奖励荣誉证书(市级或以上)等。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提供从事该段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引进单位根据条件对应聘者所填信息及附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须对报名系统内填写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能否通过初审,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资格初审成功后进入下一环节。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可于2023年12月26日9:00起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9:00至2024年1月5日下午17:00止,逾期未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核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核。

(二)资格审查

引进单位在考核评价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者参加考核的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参加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审查的,将不安排其参加考核。

(三)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的时间、地点、方式、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考核方式:专家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可选用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进行,方式由专家委员会确定。

对拟引进的人才实行专家委员会票决制,专家委员会成员2/3以上同意引进的方可启动引进程序,有竞争的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引进对象。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且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对同分者另行组织考核评价。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核评价合格者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引进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参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体检安排由引进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引进单位负责(仅限个人首次体检费用,不含复检等费用)。

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人员,自通知复检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可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分数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因考生个人原因,在送达考核结果后2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体检及考察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因引进者或其所在单位不配合导致考察工作受阻,不能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

(五)公示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服务协议。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引进单位可在同一岗位按考核综合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三、聘用及待遇

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双方协商确定工作目标、岗位职责、待遇配套、服务年限、服务方式、工作内容等合同条款,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明确双方的权、责、利以及违约责任。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引进人才伪造相关证书证件的,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资格的,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过程中作弊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引进工作公正合理性的不当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及后续相关手续的参与资格,已入编或聘用的取消入编或聘用资格,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2023年毕业生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站博士后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出站或退站手续,否则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聘人员应在公示结束后两个月内配合引进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在聘用手续办结后三个月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引进人员具体聘任岗位等级由引进单位按省、市、单位有关聘用制度和聘任规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聘任。引进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六)考核评价、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核评价、体检资格。

(七)本次人才引进考核评价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无关。

(八)本次引进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1226215,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1226230,020-87302871。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

附件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3年第二批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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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交响乐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22截止)

2023-12-09,全文共 3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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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交响乐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交响乐团创建于1957年,是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是经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人员经费财政补助不定级别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主要职能:演奏国内外经典交响乐作品和优秀的新创作曲目;进行交响乐及室内乐民族化的探索与实践。

二、招聘岗位

广州交响乐团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个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人员情况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州交响乐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8日8:00至12月22日24: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规定的报名材料扫描电子版制作成压缩包,发送到广州交响乐团公开招聘电子邮箱,邮箱地址:hr@gso.org.cn。压缩包名称及邮件标题均为“姓名+毕业学校+应聘岗位”,如“张三+北京大学+应聘行政办公室XX岗位”。

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为避免发生应聘人员失联的情况,请在报名邮件中同步提供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

3.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贴相片位置须为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表格填写完成后,扫描为PDF格式);

(2)个人简历(PDF格式);

(3)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JPEG或JPG格式);

(4)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JPEG或JPG格式);

(5)户口簿(户主信息和应聘人员信息扫描在同一页,PDF格式);

(6)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职称证书(PDF格式,不同类型证书各1个文件);

(7)港澳台学习或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不同类型证明材料各1个文件);

(8)报考岗位要求具备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合同及能证明工作经历的社保缴费证明等,工作经历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及相关材料(PDF格式,不同类型证明材料各1个文件);

(9)报考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资历补充材料或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PDF格式,不同类型证明材料各1个文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gd.gov.cn)或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https://whly.gd.gov.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应聘人员应具备与招考职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按照该专业名称及其在目录中对应的专业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所有证明材料原件。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应聘人员报名表登记的电子邮箱。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请在通知邮件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贴上同报名表一致的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准考证与居民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1)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进入笔试环节。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https://whly.gd.gov.cn)公布,请考生登录网站查看,广州交响乐团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

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https://whly.gd.gov.cn)公布。同时,广州交响乐团将通过应聘人员报名表登记的电子邮箱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发送确认邮件,请入围面试人员留意查看并及时回复。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广州交响乐团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安排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https://whly.gd.gov.cn)公布。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广州交响乐团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结果、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留意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https://whly.gd.gov.cn)并查收邮件通知。

(3)面试组织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4)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现场向考生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精确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2)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由广州交响乐团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实施。体检结果将通过报名时填写的电话或以短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五)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https://whly.gd.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广州交响乐团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八、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为避免发生应聘人员失联的情况,请在报名邮件中同步提供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及报名期间可致电广州交响乐团人事部咨询。

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期间9:00—12:00、14:00—17:30。咨询电话:020-37583550;监督投诉电话:020-37583520。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1.广州交响乐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广州交响乐团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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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招聘编外医务人员(12.14截止)

2023-12-07,全文共 2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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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中医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名

一、医院简介(点击查看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的具体岗位、类别、等级、数量、条件等详见《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应聘者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要求外,详见《岗位表》,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其他公告要求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8:00至12月14日17:00;

2.报名方式:通过医院人事部门政务邮箱报名,应聘者将所需资料原件扫描压缩打包发送至chzyyrsk@gz.gov.cn进行报名。文件名备注:姓名+报考岗位+联系方式。

3.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对于报考多个岗位的人员,医院可以直接取消应聘者的报考资格。

(2)报名须提交如下资料:《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国徽面+相片面)、户口簿(户主+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个人征信证明;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应材料,如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等。

(二)资格审核。

1.对发送至医院人事部门政务邮箱的资料进行人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2.面试当天考生须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应聘人员所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在后续环节发现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均不予录用。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由医院委托第三方命制试题。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举止仪表、口头表达、判断、分析能力及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等。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按规定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成绩。

(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次,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则以主考官的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考官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2)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面试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另行确定人选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体检工作由我院体检科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放弃录用的,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录用。

根据应聘者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从化区中医医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者经查投诉不实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岗位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

应聘者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将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若试用期间,录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解除合同、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按上述方式进行递补。

六、工资待遇

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或本科学历、取得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参照在编在职同类人员发放薪酬待遇;

2.其他人员按照《广州市中医医院编外合同工工资福利待遇的暂行规定》待遇执行。

七、相关事宜

本次招聘应聘者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报名、面试等工作。同时需及时关注医院公众号,并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

八、咨询投诉方式

(一)地 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镇北路21号

(二)部 门:组织人事组

(三)电 话:020-87921868

附件:1.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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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美术学院招聘协议年薪制工作人员1名(12.4截止)

2023-11-30,全文共 2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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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美术学院2023年11月公开招聘协议年薪工作人员公告

现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广州美术学院协议年薪制管理、教辅人员聘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在2023年11月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议年薪制工作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一)招聘岗位

佛山校区发展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程岗管理人员1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州美术学院2023年11月公开招聘协议年薪制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1. 按照《广州美术学院协议年薪制管理、教辅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待遇实行协议年薪制,年薪15万元(税前,含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按广东省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4日

(二)报名方式

登录广州美术学院人才招聘网按指引进行报名,应聘者同时提交个人纸质材料,并按附件1《广州美术学院2023年11月公开招聘协议年薪制工作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的联系方式寄达纸质材料,寄出个人纸质材料的日期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以邮戳或寄送回执为准)。

报名成功以提交个人纸质材料成功为准,资格初审以提交个人纸质材料为依据;电子版应聘材料须同时发送至《一览表》联系方式中的电子邮箱,邮件统一命名为“应聘部门+岗位代码+姓名”。个人材料包括:

1.广州美术学院公开招聘协议年薪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

5.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务证书;

6.获奖证明、公开发表论文、科研等业绩成果材料;

7.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请提交任职证明材料;

8.国(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最高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9.应聘广州美术学院工作人员回避制度情况自查表(附件3,需签名)。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按顺序左侧装订(请在封面注明:应聘材料:岗位代码、岗位、应聘者姓名)。面试前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复核。

五、考核

1.学校组织审核小组对应聘材料根据岗位要求进行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初试。

2.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试,初试一般采用笔试或面试的形式。初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75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如果进入复试人数未达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复试。

3.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复试,复试一般采用岗位技能考核的形式,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75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每个岗位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最终成绩=初试*50%+复试*50%。

5.学校审批确定。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美术学院公开招聘专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1.应聘者须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附件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确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确定。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其中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相应材料。

5.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6.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7.本公告及其附件的年龄条件,以报名截止日为时间截点,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12月4日(含)之后出生者。

8.根据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报考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应聘者应如实填写《广州美术学院回避制度情况自查表》并签名。

十、联系方式

咨询方式:020-39362160

监督投诉方式:020-39325774

附件:

附件1、广州美术学院2023年11月公开招聘协议年薪制工作人员一览表.pdf

附件2、广州美术学院协议年薪制人员应聘登记表.doc

附件3、应聘广州美术学院工作人员回避制度情况自查表.doc

附件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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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招聘事业单位编外人员(11.30截止)

2023-11-18,全文共 1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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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2023年第三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择优引进。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2023年第三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福利待遇

获聘人员为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编外工作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福利待遇。薪酬按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薪酬相关制度执行,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

五、报名方式

(一)电子邮箱方式报名。

(二)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主题:岗位名称+姓名(例如:岗位一+张三)。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请在电子邮件中提交手写签名后PDF版本的《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表》(附件2)、本人真实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技能证书、奖励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合同),其他证明材料(论文、课题报告)等原件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生证,文件格式为PDF,所有资料命名格式为“姓名+内容”统一打包后提交。

(四)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30日止。

(五)合意者电话或邮箱通知面试,面试时需带齐相关证件(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其他证明材料原件等)。

(六)工作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光谱中路13号;广州市天河区伍仙桥28号。

(七)咨询电话:020-87737847。

六、注意事项

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根据有关规定,可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本公告由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负责解释。)

附件1 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2023年第三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 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合编外工作人员招聘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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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招聘大专学历编外人员(11.17截止)

2023-11-15,全文共 2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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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南沙区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穗南人社[2017]106号),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情况,决定公开招聘执法辅助类编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工作内容

执法辅助类编外人员4名。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宣传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开展行政处罚及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开展对各类举报、投诉、督转办等信访和案件线索的接收和处置工作;协助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无犯罪记录,无党纪、政纪处分;

5.录用后能按规定时间到岗,入职后不构成回避关系。

(二)岗位所需条件

1.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不限;

4.具备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5.身体状况良好,无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各类疾病;吃苦耐劳,能适应不定时工作要求;

6.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40周岁。

应聘人员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15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3年11月15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渠道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原件及证明材料(收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交到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85号港口大厦B座608室,我局对应聘者个人资料进行保密。(联系人:苏先生,联系电话:020-34681213)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至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现场收齐报名表及证明材料为准,逾期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材料

1.公开招聘报名表(自行下载填报并手写签名);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体检的法定居民身份证明凭证,居民户口本、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办证回执、派出所开具证明以及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体检;

3.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鉴定报告;

4.与岗位条件相关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机动车驾驶证(C1及以上);

5.退役军人需要提供退役相关证件。

(四)其他要求

1.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后续考试。招聘单位将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进入面试的人员,如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办法

主要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录人员比例不少于3:1时开考。通过笔试考核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未达到该比例的,按照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考试形式和成绩计算办法

1.考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包括但不限于综合素质、执法常识、文书制作等。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

2.笔试和面试均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二)考试时间安排

笔试、资格审核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环节成绩另行通知。

请关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gzns.gov.cn/)。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知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有关政审考察工作。

六、公示与聘用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要求审批。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即视为认同公告内容。

(二)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证件报考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4681213,咨询时间: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至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四)本招聘方案由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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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26截止)

2023-11-15,全文共 3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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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3年引进急需专业人才39名

一、岗位要求

本次拟引进医疗急需专业人才39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引进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引进人才类型

1.“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四)其他说明

1.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以报名相关岗位。

2.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有关年龄规定。

3.本次引进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公告规定的应聘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和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4.招聘专业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培养方向可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引进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5.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记录为准。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材料)。毕业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历的可视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参与报名,工龄计算以有关政策为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引进方式和程序

本次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工作不设开考比例,经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后,按实际人数直接进入考核评价。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7日08:00至2023年11月26日23:59止(6个工作日)。

2.报名事项

本次引进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在网上报名栏中选择“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3年引进急需专业人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每位应聘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系统上传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资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简历、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提供从事该段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引进单位根据条件对应聘者所填信息及附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须对报名系统内填写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能否通过初审,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资格初审成功后进入下一环节。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可于2023年12月5日9:00起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9:00至2023年12月15日下午17:00止,逾期未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核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核。

(二)资格审查

引进单位在考核评价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者参加考核的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参加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审查的,将不安排其参加考核。

(三)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的时间、地点、方式、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考核方式:专家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可选用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进行,方式由专家委员会确定。

对拟引进的人才实行专家委员会票决制,专家委员会成员2/3以上同意引进的方可启动引进程序,有竞争的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引进对象。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且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考核评价。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核评价合格者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引进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体检安排由引进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引进单位负责(仅限个人首次体检费用,不含复检等费用)。

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人员,自通知复检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可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分数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因考生个人原因,在送达考核结果后2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体检及考察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因引进者或其所在单位不配合导致考察工作受阻,不能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

(五)公示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服务协议。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引进单位可在同一岗位按考核综合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引进单位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三、聘用及待遇

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双方协商确定工作目标、岗位职责、待遇配套、服务年限、服务方式、工作内容等合同条款,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明确双方的权、责、利以及违约责任。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引进人才伪造相关证书证件的,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资格的,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过程中作弊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引进工作公正合理性的不当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及后续相关手续的参与资格,已入编或聘用的取消入编或聘用资格,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2023年毕业生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站博士后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出站或退站手续,否则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聘人员应在公示结束后两个月内配合引进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在聘用手续办结后三个月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引进人员具体聘任岗位等级由引进单位按省、市、单位有关聘用制度和聘任规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聘任。引进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六)考核评价、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核评价、体检资格。

(七)本次人才引进考核评价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无关。

(八)本次引进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1226215,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1226230,020-87302871。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

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3年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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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区人社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11.23截止)

2023-11-11,全文共 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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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招聘辅助人员1名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沟通与协调能力;

(三)广州市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

(四)有一定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包括但不限于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

(五)持有C1驾驶证,有一定驾驶工作经验。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1日9:00至11月23日17:3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形式,应聘人员填写附件《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及相关资料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明、驾驶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发到电子邮箱(yxrsj@gz.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应聘辅助人员(姓名XXX)”。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驾驶技能测试: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通过面试的应聘者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视情况从面试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对拟聘用的人选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xiu.gov.cn)上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工资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税前包干约3200元/月。

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需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造成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联系电话:83392032。

附件:1.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

2.考生承诺书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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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江海街道办招聘纪检监察专职人员(11.8截止)

2023-11-03,全文共 1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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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道招聘纪检监察专职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纪检监察专职人员1名,在街道纪工委、派出街道监察组的领导下,经其授权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二)中共正式党员;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全日制在校在读的考生不得报名;

(四)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档案管理能力,能适应应急任务和夜晚加班、轮班;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11月8日(共5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江海街道办事处(海珠区紫苑路60号大院5号二楼204室,电话:020-34397374)。

4.报名资料:

①《海珠区江海街公开招聘纪检监察专职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②身份证正面及反面;

③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

④学历证书、学历鉴定证书、学位证书、学位鉴定证书等材料;

⑤党员证明(党费证或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证明,需写明入党时间);

⑥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若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驾驶证等有关证明材料,也可一并提交。

5.资格审核:

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参加考试。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考察、录用、试用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笔试测试内容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的申论。

3.笔试入围标准: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笔试合格人数大于等于5名时,按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不足5名时,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

4.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将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

(四)确定名单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工作待遇

纪检监察专职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区委有关党建指导员标准执行,办理编外人员聘用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注意事项

(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笔试、面试、体检资格。

(二)由于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本次招聘按照考试当时最新的疫情防控政策执行,报考人员应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四)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

附件:海珠区江海街公开招聘纪检监察专职人员报名登记表

江海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1日

附件:

海珠区江海街公开招聘纪检监察专职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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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桥中街道办招聘城管报考条件+报名方式

2023-10-30,全文共 2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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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荔湾区桥中街道招聘3名编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类协管员2人,公共服务类协管员1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2.报考年龄、学历等具体详见岗位需求表;

3.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日期截至发布公告之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11月5日。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交扫描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格式名称统一为:报考岗位名称+考生姓名+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包。报名电子邮箱:qz12345678qzj@163.com。

(2)现场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地址:荔湾区红楼路38号桥中街道办事处二楼党建工作办公室。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登记表发送成功后不得更改。

(3)报考人员填写《荔湾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报信息后打印出来签名、扫描发至邮箱,一并发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拟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以上的比例方能开考。(注:在首次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延长3天的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仍未达到1:3以上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星期六)下午15:00-17:00,开考后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

考试地点:桥中街道新时代实践中心(地址:荔湾区红楼路8号东海岸创意产业园3栋)。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党的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将会在考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请各位考生自行上网查询。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面试后总成绩将会在考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请各位考生自行上网查询。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进入体检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对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对拟聘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如决定考察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视岗位情况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补录

报名参加过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但未被录用的应聘人员纳入编外人员备选库。招考单位可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补录。

四、工资待遇

依照荔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采用“包干经费+绩效”的薪酬方式。年包干经费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绩效根据个人实际完成任务量,进行考核评定。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咨询电话:81764528(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四)本公告由荔湾区桥中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荔湾区桥中街道202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docx

2.荔湾区桥中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桥中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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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龙津街道办招聘大专学历4名

2023-10-30,全文共 2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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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龙津街道招聘编外人员4人,2023年11月2日至11月6日(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现场报名!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3名、康园工疗站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备基本的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责任心,有独立工作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积极进取,团队合作意识强,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2.报考年龄、学历等具体详见岗位需求表;

3.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2日至11月6日(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

专职网格员报名地址及联系人:荔湾区光复北路康公直22号首层(门禁卡办理点);联系人:邓小姐 020-81866319。

康园工疗站工作人员报名地址及联系人:荔湾区龙津东路欧家园42号一楼(龙津街道残联);联系人:潘小姐020-81911909。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登记表发送成功后不得更改。

(3)报考人员填写《荔湾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填报信息后打印出来签名,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15:00-17:00,开考后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

考试地点:荔湾区龙津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地址:荔湾区光复中路393号一楼)。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党的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进入体检的人员,由我街对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由我街对拟聘用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由我街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我街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我街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依照荔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不得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采用“包干经费+绩效”的薪酬方式。年包干经费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绩效根据个人实际完成任务量,进行考核评定。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咨询电话:81866319(报考专职网格员咨询电话)、81911909(报考康园工疗站工作人员咨询电话),监督电话:81925218。(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四)本公告由荔湾区龙津街道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荔湾区龙津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docx

附件2:荔湾区龙津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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