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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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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省实、广雅、铁一、华附四所高中最新招生消息

2024-04-23,全文共 1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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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实验中学

广东实验中学今年大幅扩招,计划招生约1300人,比去年新增超五成优质学位。

白云校区将首招高一新生。今年,省实白云校区将首招高一新生,学校总体高中招生规模大幅扩大。荔湾校区与去年招生计划相当,计划招生805人;白云校区计划招生约500人。招生计划以上级教育部门批复为准。荔湾校区和白云校区是不同代码招生,相应地有两条录取分数线,可给考生提供更多选择。

两个校区班级设置各有特色。荔湾校区和白云校区均设置南山班、格致班和平行班,两个校区的功能分布更加清晰,不同层次的学生都可在两个校区得到充分的发展。

其中:六大学科竞赛仍在荔湾校区;体育和艺术也有所调整,体育特长生中的篮球、足球、乒乓球以及无线电测向设置在白云校区,其他的留在荔湾校区;艺术方面,合唱团和民乐设置在白云校区,其他的则留在荔湾校区。

师资方面,学校把荔湾校区一半的骨干教师抽派到白云校区,两个校区都形成“以老带新”的师资结构,既有经验丰富的老教师,又有活力十足的新教师。

广东广雅中学

在广东广雅中学(荔湾校区)校园开放日活动上,广雅中学校长龙国华透露:2024年广雅中学两个校区均增加高中招生计划,其中,荔湾校区计划招生600人、花都校区计划招生500人,两校区较2023年共扩招74人。具体以广州市教育局公告为准。

科创英才班首批招生约100人。广雅中学已有“岭南班”“强基班”两个特色班级,今年还将在荔湾、花都两个校区面向新高一学生开设“科创英才班”,两个校区计划招生合计约100人。

哪些学生可以报考广雅中学?今年,广雅中学荔湾校区和花都校区分别在第一批(自主招生和特长生)、第二批(名额分配)和第三批(统招)面向广州市招生。其中,荔湾校区计划招生600人,花都校区计划招生500人,此外,荔湾校区还计划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收100人,具体以广州市教育局公告为准。

广东广雅中学副校长王穗芳介绍,学校荔湾校区和花都校区实行资源统一管理、教师统一安排、教育教学活动统一实施。学校两校区有独立招生代码,学生只要是具有报考广州市公办高中资格的初三毕业生,均可报考,且外区考生录取比例不受限制。

近年来,学校两个校区第三批分数线均超过第一梯度控制线,均在第一志愿完成录取。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可直接入读强基班、岭南班、科创英才班;中考成绩和新生入学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优异的学生,则可择优入读强基班、岭南班、科创英才班。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据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党委书记、校长姚训琪介绍,该校今年总招生计划数为899人,其中石牌校区招收534人、知识城校区招收365人,总体较去年扩招315人。具体招生计划以广州市教育局最终公布公告为准。

新一届海军航空实验班新生将安排在知识城校区培养。今年,华附石牌校区和知识城校区分不同的志愿代码进行招生。石牌校区招生数比往年略少,招生班数由原来的13个班变为12个;知识城校区计划招收8个班的学生,新一届海军航空实验班新生将安排在知识城校区培养。

班级分布方面。华附石牌校区奥林匹克班计划设置3个班,大学先修班和强基班共4个班,平行班5个班;知识城校区将设丘成桐少年班、大学先修班,今年首次开办的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实验班,以及海军航空实验班,其他4个班为平行班。

知识城校区大学先修班将首次招收有人文学科特长的学生。值得关注的是,知识城校区大学先修班将首次招收有人文学科特长的学生。姚训琪表示,学校将争取北京大学中文系、历史系等师资资源对该班进行支持。

广州市铁一中学

在广州市铁一中学三校区同步举行校园开放日上,副校长许树新介绍,今年学校将继续扩招,招生总计划达到1110人,其中白云校区预计招收480人、越秀校区招收300人、番禺校区招收330人,三校区总人数比去年增加近100人

3个校区的班型设置一致。在班型设置方面,广铁一中三个校区都设置铁英班、重点班和平行班。许树新介绍,今年3个校区的班型设置一致,会设2-3个铁英班。

入校后不会再进行分班考试。“我们的分班以中考成绩为参考,入校后不会再进行分班考试。”许树新说,铁英班不会频繁地进行调整,“我们会尽量让学生能够保持稳定的学习环境和稳定的同学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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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聘高中学历女性值班员公告2024

2024-03-29,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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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4年3月总务后勤部公寓中心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启事

受广东省人才市场的委托,现面向校内、校外公开招聘总务后勤部公寓中心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此次招聘实行劳务派遣,受聘人员与广东省人才市场建立劳动关系,人事、劳资、保险等事宜均由广东省人才市场负责管理。

一、岗位名称及名额

值班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女性,40岁及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期);

(二)入职或年度健康体检合格;

(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四)有一定语言组织及沟通能力;能简单操作电脑等办公设备,吃苦耐劳;

(五)有半年及以上物业从业经验者优先;

(六)工作地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白云山校区。

三、报名方式

(一)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者请登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力资源部网(https://rsc.gdufs.edu.cn/),按照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填写相关信息。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星期二)。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力资源部网页相关信息。

四、薪酬待遇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办法》办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老师、梅老师

联系电话:020-36209631

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力资源部302室

邮编:510420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力资源部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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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街综合发展中心招聘环卫司机3名+高中学历环卫班长2名

2023-08-02,全文共 9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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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综合发展中心招聘环卫司机3名+环卫班长2名,招满则止,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招聘环卫司机3名,环卫班长2名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工作地点:黄埔街道辖区内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二)尊重、热爱环卫事业,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听从安排,积极主动,落实街道及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三)年龄限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连续高强度工作的需求。

(四)具有相关环卫作业经验,详见《广州市黄埔区黄埔街道综合发展中心公开招聘环卫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没有参与非法组织。

(六)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或在黄埔街道及周边居住的优先考虑。

五、招聘方式

面试-试工-基本条件审核-体检,经综合考评后决定是否录用。

六、招聘程序

(七)报名与资格审核

1.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 报名地点:黄埔区港前路361号5楼502室。

3.

报名须提交材料:(1)《黄埔街道环卫人员报名表》(可现场填写);(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4)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1份(可现场填写);(5)环卫班长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环卫司机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需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保证提交材料和填报资料真实有效。所有个人资料原件,在报名时进行核对后现场退回,复印件不再退还。

(八)面试及试工

面试、试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九)体检

面试和试工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自费)。

(十)录用

经综合考评合格人员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录用。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以正式聘用。

七、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政策执行。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黄埔街道综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联系方式:020-31604283。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附件1.广州市黄埔区黄埔街道综合发展中心公开招聘环卫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广州市黄埔区黄埔街道综合发展中心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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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保卫部招聘高中学历人员公告2024.4.10截止

2024-03-29,全文共 1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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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保卫部招聘2名合同制工作人员

因工作需要,保卫部现对外招聘2名校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属于工勤岗。

一、招聘要求:

1、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专业不限。

3、岗位要求:

①应届生年龄不限,社会人员年龄40周岁及以下;

②身心健康、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③工作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

二、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校园治安、交通、安全保卫等相关工作。

三、薪酬待遇:

1、按《广州中医药大学合同工(临时工)工资待遇暂行规定》标准执行;

2、福利待遇:可参加五险一金。

四、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10日。

五、应聘要求:

凡有意并符合上述条件者,将本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件于4月10日前发电子简历到下面邮箱(注明应聘保卫部合同制工作人员)。无有关证件者恕不受理。

六、注意事项:

1、报名时向报名邮箱提交的佐证材料须真实、完整、准确、符合要求、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因提交材料无效或不符合要求,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社会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生人员联谊会等单位出具的相关材料。

3、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和学位证书。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岗位,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相应材料。

七、其他情况说明:

1、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应聘人员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因聘任考察对象人选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考虑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面试总成绩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重新确定聘任考察对象人选。

3、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的,入职前发现的,取消其相关资格;入职后发现的,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效,招聘单位可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4、关于工作经历、年龄、处分期限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期。

5、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通畅,并随时留意学校官网本单位招聘的后续通知。

八、联系方式:

1、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行政办公楼920房;

2、联系电话:

(020)39357530(李老师);

(020)39358871(孙老师);

3、电子信箱: LZK@gzucm.edu.cn

人力资源部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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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准备工作的通知

2023-10-26,全文共 2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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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准备工作通知

各区招考办,各有关中学:

《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3〕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印发,我市2024—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以下简称“中考”)按此文执行。为确保我市2024年中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报名准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学籍信息

(一)各初中毕业学校须于即日起通过“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打印本校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表,交由学生和家长逐项核对并确认,包括基本信息、家庭关系、是否具有我市三年初中完整学籍以及学籍异动情况等。特别是学籍系统中监护人的姓名、证件号码、家庭关系等信息须与持有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出生证等材料一致。学生或监护人是港澳台居民的,须及时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在学籍系统中更新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证件号。信息有误的学生,须携带相关材料到学籍学校进行更正。各学校同时要对本校应届毕业生是否具有本校三年完整学籍且在本校就读到毕业的情况进行核实,并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学籍信息的核查、更正工作。

二、采集身份信息

(一)参加广州市中考考生须凭有效证件办理报名手续。各学校要督促尚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已变更身份证件信息但未换领新证、身份证件有效期即将过期的学生尽快到公安部门办理或换领身份证件,确保身份证件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在参加各项考试时的有效性。同时,各学校要告知需要申请随迁子女资格、政策性照顾学生资格、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的学生查阅《实施意见》相关资格条件,尽早准备相关资格材料,并提供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一并采集身份信息。

(二)各学校须于2023年12月4日至12月15日,完成本校应届毕业生的身份信息采集工作。学校按班级收集学生的身份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对需要申请随迁子女资格、政策性照顾学生资格、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的学生,一并收集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在“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中考服务平台”,从https://sso.gzzk.cn登录后选择)进行采集,具体操作指引详见中考服务平台的“使用说明”栏目,采集完成后须及时将证件发还学生。读卡器目前仅支持采集公安部门制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学生信息采集完毕后,方可进行照片采集。

(三)中考服务平台将根据考生学籍、户籍信息以及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政策,对考生可报考范围进行自动设定。考生学籍信息以学籍系统登记的信息为准。如考生身份证读取的户籍信息与其申报的户籍信息不一致,则以我办通过广州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核准的户籍信息为准。考生身份证户籍信息如发生变更,须重新办理身份证,并在中考正式报名前重新采集身份证信息。

(四)准备报考名额分配计划的非本市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户籍迁入我市或政策性照顾学生资格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相关考生须尽早办理迁户手续或准备政策性照顾学生资格材料。具有我市三年初中完整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如要报考公办普通高中,须具备下列居住证明之一:(1)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在我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处于居住登记阶段、未领取到电子或实体《广东省居住证》的不符合要求);(2)父母一方、其他监护人或考生本人持有在我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相关人员须按要求尽早在我市办理或及时续期《广东省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确保居住证件至2024年4月30日仍有效。

(五)如学生的监护人身份信息与学籍系统登记的监护人信息匹配未通过,或不能通过读卡器采集到监护人身份信息,学校可在中考服务平台上传学生的监护人身份证件、亲子关系材料(如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人变更的法院判决书等)进行逐级审核。

(六)各学校在身份证信息采集工作完成后,通过中考服务平台的“资料打印”栏目打印本校学生“2024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籍信息核对表”,逐一发放给学生核对,核对完成后以班级为单位打印“学籍信息公示表”,于2023年12月31日前在学校完成公示。

(二)各区招考办须积极协调本区学籍管理部门认真完成学籍梳理工作,确保学籍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完整性。

三、工作要求

各区、各学校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依法落实和保障每一名初三学生参加中考权利,不得干扰、限制学生报名;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劝说学生放弃中考、中途退学、提前“分流”或转校。我市中考实行“根据考生志愿、录取计分科目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的考试招生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录取、统一注册学籍。未参加中考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中、中职三二分段及省级以上重点特色专业计划和中职学校的统一投档录取。各区招考办要加强中考招生政策学习和解读宣传,认真组织本区初中毕业学校做好各项中考报名准备工作,主动公布咨询方式、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妥善处置群众来信来访,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各学校要将工作要求通知到全体毕业生,加强中考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和学生诚信教育,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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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直属单位招聘高中/大专/本科学历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2023-12-13,全文共 5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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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及招聘岗位

(一)招聘单位简介。应聘人员可在广州市民政局公众网(http://mzj.gz.gov.cn)查阅招聘单位简介。

(二)招聘岗位。广州市民政局系统本次共5个事业单位计划招聘61人,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2023年毕业生。2023年毕业生是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满足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其中:

1.应聘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具有本科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工勤技能岗位应聘人员,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以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为准。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同时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缴纳的社会保险不纳入工作经历时间计算。

3.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首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报名截止日期前为广州市民政局直属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7.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8.受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确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填报资料。2023年12月15日上午9:00至12月21日下午17:00,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照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须上传附件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上传本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首页+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上传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及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的课程成绩单代替),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4)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执业证等;

(5)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上传劳动合同及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6)招聘岗位有指定性工作经历要求的,须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劳动合同及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要求上传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报名系统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及岗位需求表规定的报名要求,符合岗位所有资格条件要求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造成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2)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报名时须上传相应证书)。2023年毕业生如未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4)招聘人员类型为“2023年毕业生”的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招聘人员类型为“不限”、“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的岗位,应聘人员可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并提供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

(5)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无专业代码,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的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专业设置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辅修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6)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进入考察环节时能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无法提供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7)应聘人员报名后,由报名系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资格初审阶段不进行人工审核,如出现实际所学专业或其他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确认

1.成功报名的考生需在2023年12月28日上午9:00至12月29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请于2024年1月5日(上午9:00后)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5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按同一岗位对应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为1:3设置。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对于部分紧缺岗位,按程序报批后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每个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可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的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凭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要求的)等有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资格条件具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同时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相应的社保缴费记录;有指定性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所持上述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套。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3)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广州市民政局公众网站公布。

(五)面试

1.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内容包括综合能力、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5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在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4.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面试。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在综合成绩合格者中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相关规定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聘用及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并结合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定级,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需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各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本次招聘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我局系统在编在职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逐一填写清楚,不得漏填。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网络辅导教程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方无关。

(六)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七)关于各招聘岗位的相关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9:00-12:00、14:00-18:00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咨询电话:020-83345729,020-83179353。监督电话:020-83178685。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本公告由广州市民政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广州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

1.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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