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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金花街道办招聘编外人员(11.5截止)

荔湾区金花街道办招聘编外人员8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40岁以下,具体要求见正文!

2023-10-30,全文共 2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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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金花街道招聘编外人员8名,11月2日至11月5日发邮件报名!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编外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2.报考年龄、学历等具体详见岗位需求表;

3.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2日至11月5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交扫描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格式名称统一为:“考生姓名•XX岗位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包。报名电子邮箱:jhjdjb@163.com。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登记表发送成功后不得更改。

(3)报考人员填写《荔湾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报信息后打印出来签名、扫描发至邮箱,一并发送:①附件《荔湾区金花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一览表》;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③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④毕业证、学位证;⑤职称证书;⑥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岗位有中共党员身份或党龄要求的,需提供党员证明或党龄证明等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拟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以上的比例方能开考。(注:在首次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一般适当延长3天以上的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仍未达到1:3以上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星期六)15:00-17:00,开考后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

考试地点:金花街道办事处一楼会议室(地址:荔湾区金花直街11号),具体考试地点请留意短信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党的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初定面试地点:荔湾区金花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广州市荔湾区金花直街95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进入体检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对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对拟聘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如决定考察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依照荔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不得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采用“包干经费+绩效”的薪酬方式。年包干经费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绩效根据个人实际完成任务量,进行考核评定。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咨询电话:81067345,监督电话:81086627。(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四)本公告由荔湾区金花街道负责解释。

广州市荔湾区金花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1-1:2023年荔湾区金花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1-2:荔湾区金花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1-3:荔湾区金花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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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招聘编外人员综合成绩公示

2023-12-02,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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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白鹤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综合成绩公示

根据2023年10月27日发布《白鹤洞街道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的内容,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白鹤洞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招聘程序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了资格初审,并于2023年11月29日组织面试,现将综合成绩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信、电话等形式向白鹤洞街道党建工作(组织人事)办公室反映。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信、电话等形式向白鹤洞街道党建工作(组织人事)办公室反映。

单位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培真路二号之一白鹤洞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020-88501384。

备注: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在2023年12月7日9:00-12:00、14:00-17:00内,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报名相关资料原件以及纸质版复印件各一份,到白鹤洞街道办事处212室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提交资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附件:

附件1:禁毒社工综合成绩公示.xlsx

附件2:出租屋管理员综合成绩公示.xlsx

附件3:专职网格员综合成绩公示.xlsx

附件4:安全生产监督员综合成绩公示.xlsx

白鹤洞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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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华林街道办招聘编外人员(11.3截止)

2023-10-29,全文共 2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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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华林街道招聘编外人员4名: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共服务岗3人(即,社区组织员1人、公共服务类协管员2人);社区治理岗1人(即,社区治理类协管员专职网格员1人)(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2.报考年龄、学历等相关所需条件(详见附件1);

3.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日(周三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荔湾区华林街道办事处2楼党建工作办公室(荔湾区长寿西路72号)。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提交的资料原则上不得进行更改。

(3)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荔湾区华林街道2023年四季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在“个人承诺”栏对应位置中进行亲笔签名。

现场报名时,需一并提供《荔湾区华林街道2023年四季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及学位证明、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在现场校验后退还至本人)。如报考涉及党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拟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以上的比例方能开考。如在首次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延长报名时间,一般适当延长3天以上的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仍未达到1:3以上比例的,将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周六)下午15:00-17:00,开考后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

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近期留意短信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党的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短信通知。

面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布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进入体检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对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及学位证明,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对拟聘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如决定考察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依照荔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不得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采用“包干经费+绩效”的薪酬方式。年包干经费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绩效根据个人实际完成任务量,进行考核评定。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咨询电话:020-81295403,监督电话:020-81242923。(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四)本公告由荔湾区华林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荔湾区华林街道四季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pdf

2.荔湾区华林街道2023年四季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荔湾区人民政府华林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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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招聘编外医务人员(12.14截止)

2023-12-07,全文共 2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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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中医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名

一、医院简介(点击查看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的具体岗位、类别、等级、数量、条件等详见《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应聘者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要求外,详见《岗位表》,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其他公告要求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8:00至12月14日17:00;

2.报名方式:通过医院人事部门政务邮箱报名,应聘者将所需资料原件扫描压缩打包发送至chzyyrsk@gz.gov.cn进行报名。文件名备注:姓名+报考岗位+联系方式。

3.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对于报考多个岗位的人员,医院可以直接取消应聘者的报考资格。

(2)报名须提交如下资料:《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国徽面+相片面)、户口簿(户主+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个人征信证明;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应材料,如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等。

(二)资格审核。

1.对发送至医院人事部门政务邮箱的资料进行人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2.面试当天考生须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应聘人员所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在后续环节发现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均不予录用。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由医院委托第三方命制试题。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举止仪表、口头表达、判断、分析能力及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等。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按规定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成绩。

(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次,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则以主考官的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考官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2)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面试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另行确定人选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体检工作由我院体检科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放弃录用的,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录用。

根据应聘者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从化区中医医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者经查投诉不实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岗位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

应聘者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将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若试用期间,录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解除合同、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按上述方式进行递补。

六、工资待遇

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或本科学历、取得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参照在编在职同类人员发放薪酬待遇;

2.其他人员按照《广州市中医医院编外合同工工资福利待遇的暂行规定》待遇执行。

七、相关事宜

本次招聘应聘者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报名、面试等工作。同时需及时关注医院公众号,并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

八、咨询投诉方式

(一)地 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镇北路21号

(二)部 门:组织人事组

(三)电 话:020-87921868

附件:1.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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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招聘大专学历编外人员(11.17截止)

2023-11-15,全文共 2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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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南沙区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穗南人社[2017]106号),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情况,决定公开招聘执法辅助类编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工作内容

执法辅助类编外人员4名。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宣传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开展行政处罚及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开展对各类举报、投诉、督转办等信访和案件线索的接收和处置工作;协助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无犯罪记录,无党纪、政纪处分;

5.录用后能按规定时间到岗,入职后不构成回避关系。

(二)岗位所需条件

1.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不限;

4.具备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5.身体状况良好,无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各类疾病;吃苦耐劳,能适应不定时工作要求;

6.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40周岁。

应聘人员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15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3年11月15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渠道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原件及证明材料(收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交到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85号港口大厦B座608室,我局对应聘者个人资料进行保密。(联系人:苏先生,联系电话:020-34681213)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至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现场收齐报名表及证明材料为准,逾期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材料

1.公开招聘报名表(自行下载填报并手写签名);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体检的法定居民身份证明凭证,居民户口本、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办证回执、派出所开具证明以及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体检;

3.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鉴定报告;

4.与岗位条件相关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机动车驾驶证(C1及以上);

5.退役军人需要提供退役相关证件。

(四)其他要求

1.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后续考试。招聘单位将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进入面试的人员,如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办法

主要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录人员比例不少于3:1时开考。通过笔试考核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未达到该比例的,按照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考试形式和成绩计算办法

1.考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包括但不限于综合素质、执法常识、文书制作等。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

2.笔试和面试均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二)考试时间安排

笔试、资格审核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环节成绩另行通知。

请关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gzns.gov.cn/)。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知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有关政审考察工作。

六、公示与聘用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要求审批。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即视为认同公告内容。

(二)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证件报考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4681213,咨询时间: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至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四)本招聘方案由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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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荔湾区花地街道招聘编外人员学历要求+年龄要求

2023-10-30,全文共 2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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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花地街道招聘编外人员6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组织员1人;专职网格员4人;专职劳监员1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2.报考年龄学历等具体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

3.具备以下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花地街道辖区常住居民(需出具居住证明包括但不限于 居住证、租赁合同、房产证等);

(3)退役军人;

(4)有基层工作经验、社区志愿服务等经历者;

4.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2日至11月8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资料递交时间地址、联系电话及详见附件 1“岗位需求表”)。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更改。

(3)报考人员填写附件2《荔湾区花地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报信息后打印出来签名、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证书复印件)、

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拟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以上的比例方能开考。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下午15:00-17:00,开考后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党的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进入体检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对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对拟聘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如决定考察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依照荔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不得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采用“包干经费+绩效”的薪酬方式。年包干经费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绩效根据个人实际完成任务量,进行考核评定。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监督电话:020- 81692964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四)本公告由荔湾区花地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荔湾区花地街道202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docx

附件2:荔湾区花地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花地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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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道办事处招聘办公室辅助人员公告2024

2024-04-28,全文共 1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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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道办事处招聘应急管理办公室辅助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及文字表达撰写能力,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三)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辅助人员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

(四)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10日后出生);

(五)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六)身体健康,能承担值夜班的任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用:

(一)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二)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三)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的;

(四)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五)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流程

按照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周六、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大东街应急管理办公室(东华东路东源新街12号一楼应急管理办公室)。

3.报考程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下载《越秀区大东街应急管理办公室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填写好个人信息并打印,连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提交,原件核对完交还考生,复印件存档备查。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报考者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二)笔试、面试

1.笔试。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具体地点及考场安排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面试。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名次如有相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5:1的,面试人选为通过笔试环节的实有人员,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不得列为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3.综合成绩。考生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两次成绩合计构成,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50%。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计算。考生笔试、面试过程中如有作弊行为,相关考试成绩判为0分。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的考生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由招考单位统一领取并通知体检对象的体检结果。体检标准参照普通入职标准进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其他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和聘用

1.经过考试、体检后拟招用人员名单通过越秀区信息网等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按照《越秀区大东街道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试室前统一交监考员处。

2.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所交资料,一律不予退回。

4.咨询电话:020-87375705 联系人:卢小姐。

附件:越秀区大东街应急管理办公室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大东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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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道办事处招聘信息2024.4.16截止

2024-03-28,全文共 1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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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及文字表达撰写能力,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三)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辅助人员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

(四)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0日后出生);

(五)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用:

(一)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二)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三)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的;

(四)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五)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流程

按照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0日—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周六、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大东街党政办公室(东华东路东源东街17号二楼党政办)。

3.报考程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下载《越秀区大东街党政综合办公室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填写好个人信息并打印,连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提交,原件核对完交还考生,复印件存档备查。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报考者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二)笔试、面试

1.笔试。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具体地点及考场安排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面试。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名次如有相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5:1的,面试人选为通过笔试环节的实有人员,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不得列为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3.综合成绩。考生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两次成绩合计构成,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50%。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计算。考生笔试、面试过程中如有作弊行为,相关考试成绩判为0分。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的考生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由招考单位统一领取并通知体检对象的体检结果。体检标准参照普通入职标准进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其他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和聘用

1.经过考试、体检后拟招用人员名单通过越秀区信息网等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按照《越秀区大东街道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试室前统一交监考员处。

2.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所交资料,一律不予退回。

4.咨询电话:020-83817154;联系人:肖小姐。

附件:越秀区大东街党政综合办公室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大东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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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街道环卫站招聘环卫工人公告2024

2024-03-06,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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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街道环卫站公开招聘环卫工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逢源街道环卫站环卫工人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工人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30名。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热爱城市管理环卫工作;

(三)年龄女45周岁以下、男50周岁以下,有环卫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岗位薪酬及待遇

工资待遇按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意见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3月6日直至招满为止(工作日),上午9: 00至12: 00,下午14: 00至18: 00。

2、地点:逢源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荔湾区厚福大街40号二楼)。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020-81930697。

3、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到环卫站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面试

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另行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

(三)体检

按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递补。

(四)录用

1、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逢源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2024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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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金花街除四害消毒管理站文员招聘信息2024

2024-01-10,全文共 1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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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金花除四害消毒管理站招聘文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街除四害消毒管理站管理人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金花街除四害消毒管理站文员1名。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消毒站文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表现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保密意识;热爱城市管理及除四害工作。

(二)身体健康,男的45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女的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有良好的公文写作能力及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有除四害行业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福利

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技能岗位补贴+月度绩效奖金+年度绩效奖金(购买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9日至1月15日,(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

-11:30,下午14:30-17:30),如遇报名人数未达到面试条件人数的,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荔湾区金花街道办事处除四害消毒管理站(荔湾区金花直街36-5),联系人:周小姐,联系电话:81905569。

4.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应填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鉴定证明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面试

本次招聘只采用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三)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四)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说明

1、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考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考试室前统一交监考老师处。

2、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的,相应岗位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录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4、本次考试报名、面试均为免费,体检费用自理。

5、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做到条件、程序、结果公开透明。

附件:金花街工作人员招考报名登记表.docx

金花街除四害消毒管理站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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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西村街托管集体企业招聘物业管理人员

2024-01-10,全文共 1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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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西村托管集体企业招聘物业管理工作人员1名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基层工作;

(二)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文秘工作,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好,熟悉计算机操作和财务相关知识;

(三)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以后出生)。

(七)广州市户口优先。

二、工资待遇及聘用期

工资待遇参照西村街道托管企业普通工作人员工资标准,聘用期2年。

三、选拔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邮箱:157266555@qq.com,附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10日至1月16日;

3、相关要求:应聘人员请填写《西村街托管企业物业管理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交扫描件。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资格审核:报名和资格初审由西村街托管企业组织实施并电话通知面试。

(三)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时间:2024年1月16日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如不接听电话,通过工作人员发送面试通知短信视为送达)。

(四)体检及资料审核

依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进入体检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对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拟招聘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录用

招聘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工作由西村街托管集体企业负责解释。

(七)岗位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13760767342。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13760767342。(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附件:西村街托管企业物业管理人员报名表

西村街托管集体企业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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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招聘事业编制人员面试公告

2024-01-07,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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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荔湾区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2023年荔湾区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及相关工作要求,现将2023年荔湾区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1月14日(星期日)上午7:30开始报到,8:00报到。

(二)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外语职业高级中学(荔湾区中山八路石路基14号)。

主要公共交通指引:地铁5号线至中山八路站后步行到达;乘坐公交车9路、25路、52路、61路、124路、128路、193路、207路、233路、555路、705路、广205路、广260路、广286路、旅游2线到达中山八路站下车后步行到达。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没有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凭身份证签到时即进行面试室的分组抽签。考生签到时,须关闭所有携带的电子设备、通讯设备,装入信封,交工作人员保管,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在面试时不能以任何方式透露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及任何家庭和社会背景等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所有考生必须有序进场,服从面试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20-81939593;监督投诉电话:020-81377497。(工作日上班时间9:00-12:00、14:00-18:00)

附件:2023年荔湾区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进入面试考生名单.xls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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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2月27日截止)

2023-12-24,全文共 3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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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2023年第二次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

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岗位设置

(一)招聘人数。本次招聘42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二)岗位设置。

本次招聘岗位分设A、B两类岗位(见附件1)。

1.面向社会人员岗位(A岗)29个。面向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所有人员。

2.面向黄埔区各街镇编外聘用人员岗位(B岗)13个。面向符合招聘条件的黄埔区各街镇在职的党建指导员、党建组织员、专职网格员、出租屋管理员、基层政府雇员等街镇聘用人员(用工方式需为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不包括购买服务和兼职工作人员)。报考人需在以上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以上各类型人员服务年限在本区可跨类别计算),且报名首日在岗,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

各街镇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现场资格初审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3.具有广州市户籍或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广州市居住证满3年及以上。

4.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本科学历的,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

5.1.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

5.2.按照因地制宜、依法依规、平稳有序的原则,为优化开展广州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属地化调动事宜,本次招聘,广州市其他区通过公开招聘程序已入职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符合“职住一致”条件(报考人员实际居住地与所报考岗位所在地为同一街镇),年龄不限。

6.能接受周六上午轮值及工作日非工作时段预约办事等弹性上班制度。

7.本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约定最低服务期。在2年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辞职,对申请报考其他单位的,街镇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在约定服务期内自行离职的,3年内不予报考黄埔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二)本次招聘笔试政策性加分规则。

1.符合“职住一致”条件的人员,笔试成绩加2分。(详见附件3:“职住一致”证明材料说明)

2.符合报考条件的黄埔区各街镇编外聘用人员,近三年内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中每获得1次优秀,笔试成绩加1分,累计不超过3分。

3.广州市通过公开招聘程序已入职,且符合“职住一致”条件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加1分;近三年内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中每获得1次优秀,笔试成绩加1分,累计不超过3分。

4.在黄埔区街镇社工站从事社会工作,持有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者笔试成绩加1分;2023年度获得黄埔区表扬的优秀社会工作者,笔试成绩再加2分。

5.以上笔试成绩加分项可以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经审核通过后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分,计入总成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1.近3年报名黄埔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打印准考证或确认参加笔试,但未参加笔试的。

2.受过刑事处罚等法律法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5日9时至12月27日17时。非报名时间段不可报名。报名系统技术问题可在报名时间内咨询:4008228076。

2.报名方式: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网上报名,网址:https://www.sydwzk.cn/gdgzhpzp2023

3.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1个岗位。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要求,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

(2)践行诚信报考。网上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者其他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现场资格初审。

1.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9日9:00-12:00,14:00-18:00。

2.地点:报考岗位所在街镇(见附件6)。

3.现场资格初审需提交材料(见附件4):

(1)《报名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由报考人员签署承诺意见、亲笔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须由公安部门出具)。

(3)毕业证(学历证书)、学历鉴定“3选1”。

(4)政策性加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B岗的人员,需提供与黄埔区各街镇签订的相应年限以上的编外聘用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及现工作街镇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复退军人身份报考(放宽学历、年龄)的,提供复退军人身份证明材料。

(7)依据“广州市居住证满3年及以上”报名的考生,需在现场资格初审环节提供《广州市来穗流动人口情况查询打印表》可由居住登记地街镇综合保障中心出具。

(8)广州市其他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身份报考(需放宽年龄、政策性加分)的,需提供录用公告(通知),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注:考生需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初审,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初审或未能通过初审的,不能参加笔试。

4.现场资格初审通过后,当天会发送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和邮箱畅通,注意查收。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在2024年1月3日9时至1月5日17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四)笔试。

1.本次笔试命题、考务、评卷等由第三方机构具体承办。笔试内容包括黄埔区情、时事、法律常识、行测和申论等,不发复习资料,不指定复习书目。

2.笔试时间:2024年1月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具体考点和考场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设定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各街镇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具体计算办法:Y=3X。其中,Y代表面试对象人数,X代表计划招聘人数),如遇入围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入围面试名单将在黄埔信息网公布。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命题由第三方机构具体承办。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分数、面试成绩分数、总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和组织考察。

1.体检。

由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象按考生总成绩以相关街镇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

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通知体检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工作由相关街镇统筹负责,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采取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或由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出具其一贯政治表现和业绩鉴定材料等办法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确保新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对考察中发现条件不符合的,不予录用。

(七)公示和录用。

区民政局对拟录用人员在黄埔信息网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相关街镇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关于最低服务期及试用期等相关责任条款。新录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通过公开招聘程序已入职的广州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被录用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职龄予以累计。

(八)关于递补。

本次招聘如某街镇出现体检或组织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资格的(需本人书面提出,详见附件5),则按报考该街镇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三)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致电:020-82181253。

附件:1.招聘岗位、人数一览表.doc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3.“职住一致”证明材料说明.doc

4.现场资格初审材料清单.docx

5.关于自愿放弃 环节的说明.doc

6.现场资格初审地点信息一览表.xls

黄埔区2023年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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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街消毒站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23-12-23,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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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街消毒招聘工作人员

一、岗位需求:消毒站工作人员(2人)

二、岗位要求:男女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适应较大体力工作,因工作需要,会经常加班及夜班;服从管理及工作安排,责任心强、熟悉电脑操作、有较高的文字表达。无犯罪记录。退役军人和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岗位职责:

(一)上级交办的任务;

(二)街道统筹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地点为多宝街道(荔湾区)辖内。

四、福利待遇:

(一)购“五险一金”;

(二)参照每年人均7万元的人员经费标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2日—12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丛桂路190号三楼,报名联系人:陈小姐 81054201;

3、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专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和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红底彩照1张;

4、现场报名,填写《多宝街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所有应聘人员不得隐瞒病史及当前及过往的法律、纪律处分处罚情况,一经发现,一律解除劳动关系。

(二)笔试、面试

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另行电话通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

(三)体检

按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递补。

(四)录用

该工作岗位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合格者,首次合同服务期为1年。

附件: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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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2.26截止)

2023-12-16,全文共 4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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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基建装备中心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地点设在广州市,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具体岗位详见《招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和岗位需求表(附件1)相关要求的应聘人员均可报考本岗位。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本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并按要求办理入户手续,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其中,如以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进行报考的,必须同时具备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毕业生未如期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或以下;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对应中级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或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对应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或以下。应聘人员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2.应聘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表的要求,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在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环节,境内学历应聘人员须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学历应聘人员须提供原版课程成绩单、学校官方专业情况介绍等,并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应聘人员本人须对翻译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网上报名提供原件扫描件,后续环节提供原件查验。

对于以相近专业报考的应聘人员,在招聘全流程任意一个环节,区教育局认定为不符合专业报考要求的,将被取消资格。

2024年毕业生须以应届毕业学历专业报考。应聘人员报名所使用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应互相对应,即本科毕业证书对应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对应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越秀区教育局局属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2023年12月20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2月26日(星期二)下午17:00止,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报名。具体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2.报名初审。网络报名时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通过后即可参加后续环节。应聘人员自行于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上午9:00后登录报名网站并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3.报名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即视为已完整阅读并全面理解公告,确定自身满足报考条件。存在不符合此次报考条件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因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未按规定填写资料导致不通过报名初审,或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旦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3)后续环节相关公告将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予以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为方便联络,请所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二)笔试

暂定2023年12月下旬进行,具体安排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与技能。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笔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以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的应聘人员,或具有与所报岗位对应的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免笔试(但计入进入面试人员范围)。免笔试人员须参加面试,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视情况研究决定调整岗位开考比例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资格审查

暂定2024年1月上旬进行,具体安排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环节被认定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单位在本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四)面试

暂定2024年1月中旬进行,具体安排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

(五)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免笔试人员为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以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从综合成绩合格应聘人员中,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综合成绩相同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上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及结果另行通知。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应聘人员须按要求,配合考察小组开展相关表现及人事档案审核等内容的考察工作。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http://www.yuexiu.gov.cn/gzjg/qzf/qjyj/jyzl/gk/xxtg/index.html)公示5个工作日。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九、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招聘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根据应聘人员报考所使用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进行公示、聘用和核定工资待遇。

(三)实行试用期制度。工龄一年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龄一年以内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档案退回原管理机构。

十、其他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公告规定证件。遗失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聘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考试、体检资格。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对工作人员来电应及时接听或即时回拨,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招聘单位据此解除该合同。

(五)聘用岗位按照本公告的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等级执行。

(六)应聘人员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拨打电话咨询。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应聘人员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其中:

1.涉及网上报名系统问题的,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2.涉及具体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联系咨询电话:020-83717715;

3.涉及具体招聘岗位疑问的,可联系咨询本公告的岗位表(附件1)中相关招聘单位;

4.监督电话:020-83523181。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

1.越秀区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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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财务人员2名(12.13截止)

2023-12-07,全文共 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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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类辅助人员2名

一、应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

(二)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备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沟通表达能力好,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

二、岗位设置、工资待遇与工作地点

(一)共招聘财务人员2名,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机关编外人员薪酬标准和分配制度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三)工作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83号。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

(二)报名方式:所有报名资料均通过电子邮件以附件的形式提交,邮箱地址为eswork2023@163.com,报名邮件主题以“姓名-应聘”命名。

(三)报名所需资料:

1.公告所附《越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辅助人员职位申请表》(提交文件以“姓名-申请表”命名)、《报名信息汇总表》(提交文件以“姓名-汇总表”命名)。

2.

PDF格式扫描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其他应聘者认为有必要提交的资料,合并为同一个文件并以“姓名-报名资料”命名。以上资料需在后续阶段进行原件核对,应聘人员向招聘单位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用人单位可中止和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工作按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将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邮件或电话通知为准。

(三)根据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用人数确定体检人选。

(四)经过面试、体检后通过越秀区信息网对外公示拟招用人员名单。

(五)考生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取消招用资格的,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六)咨询电话:83268070。

附件:1.越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辅助人员应聘申请表

2.报名信息汇总表

广州市越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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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和体检公告

2023-12-02,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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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公告

按照《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告》要求,2023年荔湾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笔试与面试工作均已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

根据《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告》,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一览表

详见附件1。

二、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时间、地点

详见附件2。

(二)注意事项

1.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黑色签字笔;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0小时;

4.女性受检者当日请勿穿着连裤袜,尽量不穿连衣裙;生理期或孕期可先做部分项目,剩余项目择期补做;

5.近视者自带合适的眼镜;

咨询电话:广医附三020-81292328,市一020-81048096

荔湾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1日

附件:

附件1:2023年广州市荔湾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一览表.xlsx

附件2:体检时间及地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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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1截止)

2023-11-25,全文共 3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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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体育直属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4名(事业编制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拟引进一批紧缺专业人才,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单位简介详见附件1。

二、岗位要求

此次拟引进紧缺专业人才4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拟引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符合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情参见附件2。

其中:

1.招聘人员类型:“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3.招聘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经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4.持境外学历证书人员,在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5.年龄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者与岗位相关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与岗位相关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与岗位相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6.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27日-12月1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各引进单位电子邮箱进行报名,报名相关材料需提交PDF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文件命名为“引进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姓名”。各引进单位电子邮箱详见公告附件。

3.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1个单位1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集体户口首页需盖章);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持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⑤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

⑥相关经历(提供合同和社保、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⑦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1.引进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初审结果将通过邮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反馈;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本次人才引进岗位均不设置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考核评价,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声明放弃资格审查、缺席资格审查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评价资格。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或重要材料原件提供不全的视为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考核评价;

4.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材料:具体材料按报名须上传附件提供,要求提供材料原件和A4规格复印件,经审核后,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

5.对资格审查合格、进入考核评价的人员发放准考通知书,名单将于考核评价前在广州市体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三)考核评价。

1.时间和地点:待定;

2.方式:引进单位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拟引进人员开展专业(技能)水平考核,考核可采用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进行,方式由专家委员会确定;

3.考核评价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在面试时段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主评委评分的高低顺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引进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考核。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在该岗位综合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体育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引进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对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是否递补由引进单位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七)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按引进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聘用定级,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拟引进人员应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及其附件,具有拟报名岗位所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后,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不符合任一条件的,均不能报名。

(二)本次人才引进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评价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名,须征得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考察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名书面材料,无法在考察阶段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名书面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四)为便于单位管理,非广州市户籍报考人员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体育局及引进单位解释为准,咨询电话:020-38796227;监督电话:020-38797473。

广州市体育局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

1-1.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体工队)简介

1-2.广州市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简介

2.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3.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单位联系电话、邮箱及地址.xls

4.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xls

5.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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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6截止)

2023-11-25,全文共 3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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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林业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1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广州市增城林场管理中心(广州市白水山和白江湖森林公园管理中心)拟引进一批急需专业人才,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挂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技推广中心牌子)是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开展园林植物及林木育种、绿地生态等园林及林业的基础性研究;开展绿地土壤生态修复、城市湿地保护、公共绿地树木安全防护、绿化绿色废弃物资源化处置等关键技术研究及推广应用;承担城市道路主干道、天桥(立交桥)绿化、重要景观节点植物花卉管养及新技术推广;承担引进林木花卉新品种中试及应急花卉生产储备,负责林业和园林科技推广;组织林业和园林技术培训和对外科技协作与交流;负责本市林业及园林行业信息化建设及业务管理应用系统开发及运维管理工作

广州市增城林场管理中心(广州市白水山和白江湖森林公园管理中心)是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森林公园建设规划和林场发展计划;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保持森林生物多样性;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区域良种示范、种质资源保存与创新、生态监测、科技示范,协助完成林业资源规划、监测、保护、科技推广等工作。

二、岗位要求

(一)引进岗位及要求

1.引进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1次引进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2.引进专业代码

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名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名。

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3.引进人员类型

2023年毕业生。2023年毕业生是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杰出的专业技能水平、突出的工作业绩、适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名相关岗位,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5.以下人员不予引进: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上述所列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具体要求

1.年龄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1次引进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

2.引进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上午9时至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下午17时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PDF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报名材料接收邮箱:gzyky_hr@163.com,联系电话:020-66616255;广州市增城林场管理中心报名材料接收邮箱zclcglzx@gz.gov.cn,联系电话:020-82619212)。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要扫描;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代替);

(4)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

(5)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提供该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社保缴纳记录和对应的劳动合同)。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6)详细的工作简历;

(7)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件。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提交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应聘人员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考核评价、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二)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现场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符合岗位引进条件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引进条件的,资格初审不合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

(三)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通过专业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获得专家委员会2/3以上专家同意引进的应聘人员视为通过考核评价的拟引进人员。应聘人员人数多于拟聘人数的,按专家考核评价成绩排序确定拟引进人员。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主评委评分的高低顺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引进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考核。

(四)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核评价合格者的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者具体实施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引进周期内完成。

(七)聘用及待遇

1.由用人单位与批准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引进岗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引进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非2023年毕业的合作办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2023年毕业生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属合作办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的人员还须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否则单位有权作出进一步处理。

(四)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考察环节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名书面材料,无法提供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五)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本公告由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0—83868925

监督电话:020—83872009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

1.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1次引进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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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招聘事业单位编外人员(11.30截止)

2023-11-18,全文共 1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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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2023年第三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择优引进。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2023年第三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福利待遇

获聘人员为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编外工作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福利待遇。薪酬按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薪酬相关制度执行,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

五、报名方式

(一)电子邮箱方式报名。

(二)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主题:岗位名称+姓名(例如:岗位一+张三)。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请在电子邮件中提交手写签名后PDF版本的《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表》(附件2)、本人真实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技能证书、奖励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合同),其他证明材料(论文、课题报告)等原件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生证,文件格式为PDF,所有资料命名格式为“姓名+内容”统一打包后提交。

(四)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30日止。

(五)合意者电话或邮箱通知面试,面试时需带齐相关证件(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其他证明材料原件等)。

(六)工作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光谱中路13号;广州市天河区伍仙桥28号。

(七)咨询电话:020-87737847。

六、注意事项

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根据有关规定,可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本公告由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负责解释。)

附件1 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2023年第三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 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合编外工作人员招聘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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