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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告2024

2024-02-22,全文共 1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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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面向社会招聘事业编制院聘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职责

教学辅助岗,主要完成心理学实验教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工作。

二、应聘条件和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全局意识强,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团队合作能力,廉洁勤政,工作踏实,服务意识好,办事效率高,有吃苦耐劳精神。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与信息处理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为心理学或理工科类专业、心理学专业优先。

6.具有教学和教务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流程

1.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3月3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20175019@m.scnu.edu.cn(邮件标题为“姓名+心理学院应聘”)。

报名材料包括:

① 《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1);

② 个人简历;

③ 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从大学起各学习阶段的证书均需提供);

④ 身份证扫描件;

⑤ 个人近期证件电子照(一寸彩照);

⑥ 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

⑦ 《华南师范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

2.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以及应聘岗位的实际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从而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人员名单。审查包括《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应聘材料。

3.考核

根据考生情况与本岗位具体要求。资格审查合格者将由心理学院实验中心通知面试。面试人员考核采取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综合业务素质,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素质及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工作设想和个人职业规划等。

4.聘用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招聘人数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批聘用,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若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用后在资格复核、体检和考察阶段出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学校将视情况从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中由高往低进行递补。

四、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按照《华南师范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华师〔2012〕78号)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按照《华南师范大学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与福利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执行相关待遇。

五、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后续通知将在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官网(https://psy.scnu.edu.cn/)发布,请密切留意。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14486

联系邮箱:20175019@m.scnu.edu.cn

六、附件

附件1:

文件下载: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

文件下载:《华南师范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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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校编工作人员34名

2023-06-09,全文共 1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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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校编工作人员34名,6月12日24:00截止

因我校建设发展需要,决定面向全社会招聘34名校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不限。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无违法违纪行为或其他影响聘用规定的情形。

三、报名及面试

(一)报名方式:

1.采取网络线上方式报名。1人仅可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考,“报名材料”压缩后以“岗位名称+姓名”方式发至我校招聘工作邮箱gdtzyrlzyb@163.com。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12日24:00止。

3.报名材料:

(1)填写《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校编工作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202301批)》1份。

(2)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1份。

(3)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各1份,(国)境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有关认证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1份。

(5)工作经历提交合同协议或社保证明或工作证明1份。

(6)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1份。

(7)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如报名材料出现不齐、不清晰或缺失等情况,视为无效材料,不再另行受理补报工作。

4.简历筛选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由我校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简历进行初步筛选,择优通知面试。面试人员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二)面试

集中面试时间及地点经学校研究确定后另行通知。

结合用人实际,采用小组面试形式分批分类进行,面试时间为每人8分钟,具体方式如下:

1.教师岗位采取试讲+业务问答方式进行。其中,试讲时间5分钟,问答3分钟。试讲内容结合岗位专业要求由考生自行准备和展现,无须PPT。

2.非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业务问答方式进行。其中,结构化面试5分钟,问答3分钟。

(三)考察人选

考察人选由我校结合面试人员实际表现情况,坚持人岗相应原则,按岗位1:1比例择优择适确定。

四、考察体检及政审考察。按我校考察要求执行。

五、薪酬待遇1.执行学校校编人员薪酬待遇标准。即A、B类岗位总待遇平均约为12万元/年;C类岗位总待遇平均约为8.2万元/年。上述待遇均含全年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满基本课时量课酬、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缴存部分。

2.享受事业编制人员同等餐食补助标准待遇。

3.享受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差旅补助、培训学习提升资助、带薪假期待遇。

4.享受事业编制人员同等条件下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待遇。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一)关于年龄、各类证书、证明等材料涉及时间界限的均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

(二)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上传就业推荐表及《应届毕业生应聘承诺书》。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由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

七、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61905820(人力资源部)监督电话:020-61905828(纪检监察室)

电子邮箱:gdtzyrlzyb@163.com

学校网址:https://www.gdtzy.edu.cn

附件1.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1批校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

2. 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校编工作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

3. 应届毕业生应聘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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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24

2024-04-28,全文共 4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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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原名番禺理工学院、番禺职业技术学院)1993年筹建,1997年9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备案,2009年底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学校建设名单B档(30强)。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共计2人。具体要求详见《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2024年5月9日);

2.学历、学位及具体岗位要求等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类型

本次招聘人员类型不限,包含“2024年毕业生”及“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2024年毕业生”要求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4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同时按照《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附件2)要求在系统中的“附件上传”环节上传相关材料,务必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将所有相关材料上传至系统。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提供证明材料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已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

3.应聘人员所持学历及学位的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代码要求,在《岗位需求表》中提及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填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专业材料〔国(境)外毕业的须提供成绩单及翻译公证书或毕业院校的相关专业证明及翻译公证书,国内毕业的提供由毕业院校盖章的成绩单〕,经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四)资格初审

依据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上传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招聘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反馈。

(五)准考证打印

1.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5月22日--2024年5月25日开考前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招聘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该岗位才准予开考。对于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专业技术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可延长报名和考试时间(另文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可进入后续公招程序。

(七)笔试考试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笔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或通知为准。

2.笔试要求: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合格分数线为60分。所考内容不指定考试用书。

3.笔试内容:从事该岗位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时事政策、教育政策法规制度、岗位所应具备的知识等内容);申论(主要测查应聘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高等职业教育管理的基本理论与实践。

4.公布成绩: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名单。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八)资格复核

1.按笔试成绩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5的比例在分数合格者中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核人员。如因笔试成绩相同导致人数超过规定比例,或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组织资格复核。

2.进入资格复核环节的考生,在资格复核当天需提供所有本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和原件进行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鉴定,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无效。若无法提供原件或复核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通过资格复核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九)面试考试

1.面试形式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职位相适应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专业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2.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作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最后录用分数,须高于75分(含)且面试成绩高于70分(含)者方可录用。

(十)体检

对考试综合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者,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则需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合格方能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不予录用,但因怀孕等法定情况不能按时体检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延期体检。

(十一)考察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学校通知考生考察工作开始之日起,考生超过5个工作日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或考生所在单位超过30天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视为考生放弃考察。

(十二)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及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学校将组织复查,根据复查结果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十三)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校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本岗位其他符合要求的人员,是否递补可由学校根据情况进行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所聘岗位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等级为专业技术11级。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广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等有关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工作经历年限方面,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岗位工作经历证明(该三项材料出具单位或缴费单位应为同一家单位)。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费记录。所有全日制在读期间的兼职、社会实践经历、实习及创业经历一律不计入工作经历。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比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等行为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本次招聘的人员原则上应在拟聘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到岗,不能按时到岗的须经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聘用资格的,须由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放弃申请。

(五)应聘人员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学校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4734666(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方老师;工作日08:30-11:50,14:00-17: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4835229(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赵老师;工作日08:30-11:50,14:00-17:00)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1.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2.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docx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4.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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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警官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024

2024-04-03,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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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警官学院关于2024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东警官学院网络信息办公室需招聘2名非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岗位工作,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电子信息、教育技术等专业优先。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00号网络信息办公室信息管理一科(图书馆303室),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广东警官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大一寸彩色正面免冠同版照片4张及电子版;

(5)无犯罪记录证明、婚育情况证明、失业或离职证明、参保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

2、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者请将以上资料电子版发送至20150585@gdppla.edu.cn,考试前再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者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组织面试,如入围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笔试、面试任何一项成绩低于60分者,均不予聘用。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其他事宜

1.根据考试成绩按1:1比例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由广州市三甲医院按照职工入职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和考核合格,经学院研究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2.工资待遇按学院非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年薪约6.5万左右),并按规定购买社保;不享受带薪寒暑假。

联系人:网络信息办公室吉老师,电话020-34068333

附件:广东警官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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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贸职业学院招聘行政人员+教师

2023-07-16,全文共 19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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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贸职业学院2023年第六批公告

广东财贸职业学院是广东省属唯一的财经商贸类公办高职院校,现有广州、清远两个校区,占地约

870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设有财务会计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开设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等27个专业,其中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专业群是广东省首批高水平专业群。

学校是2021年第一批职业教育专业简介和专业教学标准修(制)订计划的物流行业领域供应链运营专业的副组长单位,牵头制定高职供应链运营专业国家教学标准,是广东省高职院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委员会理事长单位和秘书处所在单位、广东产教融合促进会理事单位,与阿里、怡亚通、联想、金蝶、中联等行业龙头企业深度合作,协同育人。

学校前身是全国重点中专广东省财政学校,自1973年办学以来,累计为广东省培养了6万余名毕业生,培训了12.6万余名财经干部。现诚聘天下英才,共谋发展。

一、招聘对象

(一)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有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有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二)资格条件

具备报考岗位所需条件,详见附件1《广东财贸职业学院2023年第六批教职工招聘岗位需求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资格。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者。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为非事业编合同制教职工,根据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主要薪酬福利待遇如下:

1.年薪:专科学历人员年薪7万元—10万元;本科学历人员年薪10万元—12万元;硕士研究生人员年薪人民币11万元—16万元;博士研究生人员年薪人民币19万元—22万元(税前,含“五险一金”单位缴费)。

2.根据国家政策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

3.提供宿舍(按照学校制度收取费用)。

4.每日安排广州、清远两地往返交通车;

5.支持教职工在职提升学历学位、访学进修、培训提升;

6.畅通的职称晋升通道。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动态招聘与不定期考核结合,满额为止。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填写《广东财贸职业学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2)、《广东财贸职业学院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3),并附上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科研、党员身份证明(由所在党支部开具)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文件名:“岗位名称+姓名+证书名称”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详见表1)。

(三)注意事项

1.报名者要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信息不全或者失实,取消应聘资格,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须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2.学校拟聘用人员,应在入职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五、考核

根据岗位类型和特点,学校用人部门确定考核方式。成绩按100分计算,60分及格,各项考核成绩均需达到及格,方能录用。

六、体检

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应聘者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在招聘期间,请各位应聘者密切关注学校网站(www.gdcmxy.edu.cn),所有关于招聘工作方面的相关事宜及详细解释均在该网站发布。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办法有关体检、公示等规定办理。

(三)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或在考核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舞弊等情形得到聘用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联系方式

广东财贸职业学院

2023年7月10日

附件:

1.广东财贸职业学院2023年第六批教职工招聘岗位需求表

2.广东财贸职业学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

3.广东财贸职业学院应聘人员信息表

3.1(参考模板)广东财贸职业学院应聘人员信息表

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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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事业编制岗位信息(10.13截止)

2023-09-21,全文共 3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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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次引进急需人才(产业精英)

一、单位简介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原名番禺理工学院、番禺职业技术学院)1993年筹建,1997年9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备案,2009年底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学校建设名单B档(30强)。目前设有51个专业,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万4千余人。

二、岗位要求

此次拟引进急需人才11名,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四次引进急需人才(产业精英)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2023年10月9日)。

2.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人员类型

本次招聘人员类型为“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并且截止报名首日前三年(2020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9日期间)须为大中型企业全职在岗人员,从事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工作。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9日起到2023年10月13日止。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同时按照《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引进急需人才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附件2)要求在系统中的“附件上传”环节上传相关材料,务必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将所有相关材料上传至系统。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提供证明材料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

(3)应聘人员所持学历及学位的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代码要求,在《岗位需求表》中提及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填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引进急需人才相近专业认定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专业材料〔国(境)外毕业的须提供成绩单及翻译公证书或毕业院校的相关专业证明及翻译公证书,国内毕业的提供由毕业院校盖章的成绩单〕,经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依据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上传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招聘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反馈。

2.资格复核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布。资格复核当天需提供所有本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和原件进行资格复核,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鉴定,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无效。若无法提供原件或复核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核评价

1.考核评价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复核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分为考察座谈、试讲和答辩三个环节。

(1)考察座谈环节:采取座谈会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专业能力、发展潜力、工作态度、团队精神、对岗位的认识与理解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让应聘人员了解所应聘岗位的现状、发展前景、岗位职责、个人发展方向等方面的情况。该环节不计分。

(2)试讲和答辩环节: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试讲成绩(40%)+答辩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考核评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考核评价比例:不设开考比例限制。

4.考核成绩:考核评价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总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考试综合成绩超过80分(含)者方可录用。

(四)体检考察

1.体检

对达到80分及以上者,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合格方能录用。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不予录用,但因怀孕等法定情况不能按时体检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延期体检。

2.考察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学校通知考生考察工作开始之日起,考生超过5个工作日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或考生所在单位超过30天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视为考生放弃考察。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及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学校将组织复查,根据复查结果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校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本岗位其他符合要求的人员,是否递补可由学校根据情况进行决定: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四、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所聘岗位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等级为专业技术7级。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广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等有关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获聘人员持有非经由本校评审获得的职称,入校之日起三年内应参加本校组织的职称确认(评审)并获得通过,逾期未通过的,下调一个职级,聘用到下一职级的最高等级。应聘人员一经报名,则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五、其他事项

(一)工作经历年限方面,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岗位工作经历材料(该三项材料出具单位或缴费单位应为同一家单位)。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费记录。所有全日制在读期间的兼职、社会实践经历、实习及创业经历一律不计入工作经历。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比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等行为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本次招聘的人员原则上应在拟聘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到岗,不能按时到岗的须经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聘用资格的,须由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放弃申请。

(五)应聘人员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学校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4734666(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方老师;工作日08:30-11:50,14:00-17: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4835229(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赵老师;工作日08:30-11:50,14:00-17:00)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9月20日

附件:

1.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四次引进急需人才(产业精英)岗位需求表.xls

2.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引进急需人才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docx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4.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引进急需人才相近专业认定表.docx

5.岗位工作经历材料(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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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商务英语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1名(12.10截止)

2023-12-02,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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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3年12月国际商务英语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的启事

我校受广东省人才市场的委托,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国际商务英语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1名。此次招聘实行劳务派遣,受聘人员与广东省人才市场建立劳动关系,人事、劳资、保险等事宜均由广东省人才市场负责管理。

一、岗位名称及名额

研究生、科研秘书,1名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工作认真负责,有敬业精神,善于学习,吃苦耐劳;

(二)硕士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且已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学习的还须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三)具有外语或经管类教育背景者优先;

(四)年龄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期);

(五)综合素质过硬,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办公办会等日常行政工作流程,能熟练使用EXCEL、WORD等办公软件与办公自动化及网络系统。

三、报名方式

(一)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者请登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力资源部网,按照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填写相关信息。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0日(星期日)。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力资源部网页相关信息。

四、薪酬待遇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办法》办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老师、梅老师

联系电话:020-36209631

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力资源部302室

邮政编码:510420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力资源部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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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招聘办公室行政岗(11.15截止)

2023-11-11,全文共 1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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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启事

华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是科教融合发展的创新型学院,以“格物致知、经世致用”为院训,以立德树人为宗旨,以培养有环保情怀、知行合一的现代环境专业人才为目标,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需求。

一、招聘岗位:学院办公室行政岗(1名)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学院资产管理、采购、财务、行政事务等工作;

2.协助处理办公室其他事务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社会人员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服务意识和协调沟通能力;

4.具备较好的公文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学习能力强;

5.财务相关专业或有行政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报名时,请报考人员将以下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hjxybgs@scnu.edu.cn,邮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

1.《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word版及手写签名后扫描的pdf版(附件);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从大学起各个学习阶段证书均需提供)扫描件;

4.个人重要证书、奖状、相关工作资历等材料电子版;

5.个人近期证件电子照(一寸彩照,背景色无要求);

6.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

审核报名者的《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应聘材料,应聘者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与岗位的匹配度等,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人员名单。

(四)综合考核

本次招聘拟采取面试形式进行综合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综合业务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等,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素质及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工作设想和个人职业规划等。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80以上为良好,未达到80分的不予聘用。具体考核时间、考核名单、考核方式等事宜在完成资格审查后,在华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网站发布。考核结果于综合考核结束后公布。

(五)确定聘用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批聘用,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若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在体检或考察阶段出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将视情况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三、管理与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华南师范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华师〔2012〕78号)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按照《华南师范大学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与福利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兑现相关待遇。

四、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后续通知将在华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官网发布,请密切留意。

1.咨询电话:020-39311265

2.报名邮箱:hjxybgs@scnu.edu.cn

3.联系人:李老师

4.人事处官网:http://rsc.scnu.edu.cn/

5.学院官网:http://soe.scnu.edu.cn/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doc

华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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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招聘文化旅游与地理学院院长信息2024

2024-01-31,全文共 1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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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文化旅游地理学院院长公告

广东财经大学坐落于千年商都、海上丝绸之路的东方起源地——广州,是广东乃至华南地区财经政法人才培养基地、现代服务业与社会治理创新发展研究重地,是教育部新商科智慧学习工场(2020)(A)项目试点院校(2021年),2021年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广东省“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特色高校提升计划建设高校。

学校现有广州和佛山两个校区,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体,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同发展,大力发展新文科(新商科)、交叉学科。应用经济学是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省级优势重点学科和“冲补强”重点建设学科,工商管理和法学2个一级学科是省级优势重点学科和“冲补强”重点建设学科,理论经济学是省级特色重点学科,数字经济学是“冲补强”重点建设学科。

学校拥有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66个本科专业,其中有18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广东财经大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抢抓“双区”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等重大机遇,努力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一流财经大学,现面向海内外招聘文化旅游与地理学院院长。广东财经大学诚邀您的加入!

一、招聘岗位

文化旅游与地理学院院长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职业道德、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

2.专业素养好,拥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学术领导能力,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标志性成果,具有良好的业界声誉,具备带领本学科可持续发展、建设一流学科的能力,近5年科研成果丰富;

3.熟悉高等教育规律,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情况,具有高校、研究机构管理工作经验和精力,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国际教育背景、国际化学术视野者优先;

4.具有博士学位、教授职称(或境外知名高校进入终身系列副教授);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事业编制引进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柔性引进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原则上应在知名大学的院(系)担任过领导职务,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聘用方式

全职聘用,须全职在学校工作

四、聘期待遇

学校为公开招聘的院长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及相应配套待遇,具体面议。

五、联系方式

应聘者可将个人基本材料(内容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主要业绩成果及本人通讯地址、邮编、电话、e-mail地址等)邮寄至学校人力资源处或将电子版发至学校人力资源处邮箱,本岗位招到即止。

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面试人选,并组织面试考核、考察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校将根据考核、考察结果择优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84096045

罗老师 联系电话:(020)84096316

电子邮箱:gcrcb@gdufe.edu.cn

地址:中国·广州·海珠区仑头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邮政编码:5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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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工公告2024

2024-02-28,全文共 4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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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职工公告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直属中国民用航空局,是民航内最早一所独立设置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作为民航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国家队、主力军、主基地,学校经过4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已成为我国民航专业门类最全、培养规模最大、能力最强、水平最高,享誉国内、在东南亚民航有着较高影响力的职业院校,为我国民航强国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广东空港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学校成立于1980年,2010年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3年成为中国民用航空局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2016年被确定为“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2018年民航局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明确双方深化共建学校,支持学校创建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2019年被确认为国家优质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

学校有3个校区,现有在校生1.3万余人。为推进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急需高层次人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岗位共10个,招聘人数33名,具体详见《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和条件表》(附件)。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若应聘人员具有中级职称,则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若应聘人员具有高级职称,则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需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和条件表》(附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三)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四)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五)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六)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岗位总量管理,薪酬待遇参照事业编制标准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9日止。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可登陆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r.gcac.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条件,并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系统报名,按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确认提交,在线生成《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职工应聘报名表》,并在面试时提交学校现场工作人员。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且与在《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职工应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本批次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材料;社会在职报考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复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报名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于2024年3月26日通过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站对外公布。

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仅作为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依据,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还需结合岗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通过我校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一般安排在面试之前。

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2024年3月28日17:00前向学校人事处提出书面资格审查核查。

(三)岗位招聘数量调整

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2:1时,经学校研究决定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其余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3:1时,经学校研究决定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岗位招聘数量调整的情况,将在学校人才招聘系统公布。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自愿改报其他招聘岗位。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笔试时间初定于3月30日,笔试及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报考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岗位的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可免笔试直接进入所报考且符合开考要求的岗位面试;报考其余岗位的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此外,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心理健康测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心理健康测试不计入考试成绩,但会作为面试考核的参考,请考生认真对待。

1.笔试

(1)专业教师岗位的笔试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教师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内容主要包括英语基础、德育与师德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基础与应用等。

(2)党政管理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笔试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内容主要包括语言与行政能力、数量关系、常识判断、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计算机应用基础等。

(3)辅导员岗位的笔试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语言与行政能力、逻辑推理、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高等教育常识(政策法规、职业教育等)、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理论及辅导员工作实务相关知识和方法等。

(4)考试内容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将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向学校人事处申请查分。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①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②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③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5)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报到,因应聘人员缺考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开考比例。

2.面试

(1)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且符合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其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均可参加所报考岗位的面试;其余招聘岗位按照1:5的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人选比例低于1:5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面试名单将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的具体要求将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免笔试人员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作为公开招聘的最终成绩和聘用依据。考试总成绩高于60分(含)且面试成绩高于60分(含)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各招聘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则需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第四条“考察对象为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的规定。因任何原因,体检、复检未取得完整有效“体检合格”结论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学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应聘资格的真实性、档案材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七)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考察合格者,经学校批准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r.gcac.edu.cn)、中国民航人才网(www.caachr.com.cn)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www.mohrs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九)递补

若拟聘用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个人放弃聘用资格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学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递补时按规定在同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请应聘人员按照本方案所列出的各环节时间点自行查阅相关通知。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阅相关通知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时按规定参加考试、资格复查、体检、考察等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如有特殊情况需与应聘人员联系,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此次公开招聘,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未委托任何校外单位和个人组织实施,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七、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者档案材料造假的,学校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八、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6125707(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陈老师、杨老师)

招聘工作邮箱:gzmhxyrsc@126.com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6124572(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朱老师)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2月28日

附件下载: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和条件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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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美术学院招聘协议年薪制工作人员1名(12.4截止)

2023-11-30,全文共 2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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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美术学院2023年11月公开招聘协议年薪工作人员公告

现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广州美术学院协议年薪制管理、教辅人员聘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在2023年11月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议年薪制工作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一)招聘岗位

佛山校区发展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程岗管理人员1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州美术学院2023年11月公开招聘协议年薪制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1. 按照《广州美术学院协议年薪制管理、教辅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待遇实行协议年薪制,年薪15万元(税前,含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按广东省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4日

(二)报名方式

登录广州美术学院人才招聘网按指引进行报名,应聘者同时提交个人纸质材料,并按附件1《广州美术学院2023年11月公开招聘协议年薪制工作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的联系方式寄达纸质材料,寄出个人纸质材料的日期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以邮戳或寄送回执为准)。

报名成功以提交个人纸质材料成功为准,资格初审以提交个人纸质材料为依据;电子版应聘材料须同时发送至《一览表》联系方式中的电子邮箱,邮件统一命名为“应聘部门+岗位代码+姓名”。个人材料包括:

1.广州美术学院公开招聘协议年薪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

5.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务证书;

6.获奖证明、公开发表论文、科研等业绩成果材料;

7.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请提交任职证明材料;

8.国(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最高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9.应聘广州美术学院工作人员回避制度情况自查表(附件3,需签名)。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按顺序左侧装订(请在封面注明:应聘材料:岗位代码、岗位、应聘者姓名)。面试前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复核。

五、考核

1.学校组织审核小组对应聘材料根据岗位要求进行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初试。

2.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试,初试一般采用笔试或面试的形式。初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75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如果进入复试人数未达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复试。

3.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复试,复试一般采用岗位技能考核的形式,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75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每个岗位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最终成绩=初试*50%+复试*50%。

5.学校审批确定。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美术学院公开招聘专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1.应聘者须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附件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确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确定。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其中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相应材料。

5.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6.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7.本公告及其附件的年龄条件,以报名截止日为时间截点,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12月4日(含)之后出生者。

8.根据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报考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应聘者应如实填写《广州美术学院回避制度情况自查表》并签名。

十、联系方式

咨询方式:020-39362160

监督投诉方式:020-39325774

附件:

附件1、广州美术学院2023年11月公开招聘协议年薪制工作人员一览表.pdf

附件2、广州美术学院协议年薪制人员应聘登记表.doc

附件3、应聘广州美术学院工作人员回避制度情况自查表.doc

附件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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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招聘本科硕士学历人员(10.17截止)

2023-09-30,全文共 2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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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招聘4名本科/硕士学历工作人员,10月17日截止报名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年龄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合同制员工(非在编),根据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和福利待遇按我校校内非在编人员薪酬制度标准执行。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0月17日24:00。

(二)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按报考岗位要求将所有报名材料文件打包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部门+招聘岗位(岗位代码),如“张三应聘音乐与舞蹈学院音乐表演教师(D01)”,报名材料须确保清晰可辨,否则恕不受理。

(三)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

1.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23年第四批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

2.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23年第四批合同制人员招聘信息采集表(附件3)。

3.身份证、户口本。

4.从大中专起各个学习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同时提交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按附件4模板开具)。

6.工作经历材料(提交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教学任务书(须教务处盖章)或有关获奖证书(报考D03岗创新创业教师须提供本项材料)。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如工作经历材料(提交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中共党员证明(含预备党员)(加盖所在党支部公章),研究方向证明(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等),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参考目录为《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

部分岗位接受相近专业报考,请考生认真查看附件1。按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的专业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报考者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成绩单等有关证明材料。

4.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资历如职称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六、招聘程序

1.资格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资格条件初审,此阶段只初查应聘者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核。

2.现场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共党员有关证明材料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具体事宜请留意我校官网(https://www.gdla.edu.cn/)“通知公告”栏有关公告。资格复审结果及后续的面试相关安排将于资格复审现场告知考生。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能力。面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成绩将现场公布,面试通过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请留意我校官网(https://www.gdla.edu.cn/)“通知公告”栏有关公告。

4.体检。按招聘岗位,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学校组织考生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5.公示与录用。体检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6.递补。因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拟聘岗位缺额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将在同岗位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有关情况说明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2.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和本数。

3.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聘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附件1: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23年第四批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1: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23年第四批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3: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23年第四批合同制人员招聘信息采集表.xlsx

附件4: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模板.docx

附件5: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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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13人(附报名时间)

2023-05-30,全文共 4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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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13人,6.12-6.14报名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广东省教育厅直接管理,前身是创建于1933年的“广东省立第一职业学校”,至今已有90年的职业教育历史。学校现有教职工1700多人,全日制普通高职在校学生27000多人。2006年6月,学校接受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评估结果为优秀。2007年,被列为省级示范性院校建设单位。2008年,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院校建设单位。2011年6月,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财政部组织的示范验收。2016年,被列为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6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高职校,2019年10月被列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学校轻工特色明显,立足广东,面向全国,服务地方经济,促进社会发展,坚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坚持“高素质为本,高技能为重,高就业导向,创新促发展”的办学理念,努力实践和创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

根据学校办学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优秀人才13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正派,有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发展趋势,具备较强的专业科研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6.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应届毕业生年龄不受限制。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及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可以报考。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8:00至2023年6月14日17:00。

2.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应聘人员登录事业单位招录网(https://www.sydwzl.com/gdqgzyxyzp2023/,以下简称“招聘系统”)进行报名。

3.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登录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或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gdqy.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招聘系统提示进行报名、上传照片、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招聘岗位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参考专业目录,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相近专业证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材料。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的专业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报名截止日期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作为佐证;社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中英文版成绩单。

(5)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

(6)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一)资格初审

笔试前资格初审。招聘系统根据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自动审核,资格初审结果将在招聘系统内发布,并通过短信形式告知应聘人员。此阶段只初查应聘者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核。通过笔试前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可以参加笔试,但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核。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安排在笔试之后,面试之前。用人单位对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详细安排将通过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发布。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时间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若面试人员出现空缺,则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高低等额递补。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一)笔试

1.笔试有关安排将通过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发布,请自行留意。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考生在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到达考场的,视为放弃笔试。

2.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不指定参考用书。

3.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合格人数不足1:3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4.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对笔试分数有异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申请核分。

(二)面试

1.面试有关安排将通过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发布,请自行留意。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面试前30分钟内到达面试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

2.面试分为专业技术岗、管理岗两类进行:

(1)专业技术岗位

主要考察面试人员教学能力、专业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岗位代码JS6、JS7采取“技能测试+试讲”方式进行,JS9、JS10采取“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

(2)管理岗位

主要考察面试人员与职位相适应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专业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

所有岗位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其中岗位代码JS6、JS7面试成绩=技能测试×60%+试讲×40%,岗位代码JS9、JS10面试成绩=技能测试×60%+结构化面试×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总分70分以上为合格。

3.面试评委小组在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工作人员统计分数后,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在综合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专任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同时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规定严格执行。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十、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人才招聘”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有关问题的说明

1.招聘工作由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负责监督。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和聘用全过程,提供不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解除聘用合同。

2.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数。

3.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工作经历指全职工作经历,并能出示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

4.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递补,如需递补,在同岗位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5.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6. 我校现有广佛两地共四个校区,工作地点由学校视岗位情况统筹安排。根据我校相关规定,新进教师第一年实行坐班制管理。

7.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61230818(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工作日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61230812(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附件1: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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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护理学院招聘科研助理公告2024

2024-03-12,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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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护理学院招聘科研助理1名

一、招聘岗位:

科研助理1名。

二、岗位要求:

1、硕士研究生毕业(不含在读研究生);

2、医药卫生类专业、管理学专业;

3、工作认真负责,遵守纪律,服从指挥,综合素质优秀。

三、岗位待遇:

待遇按学校编外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地点:

广州医科大学护理学院(越秀校区)

五、应聘方式:

请应聘者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简历(包含且不限于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联系方式等内容)发送至邮箱812151684@qq.com,邮件标题注明:本人姓名+学校+专业+应聘科研助理。

应聘者的申请材料会严格保密,初审通过者将通知面试,初审未通过者恕不通知。若投递简历较多,在截止日期之前终止接收简历,并安排面试。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0-81340896

广州医科大学护理学院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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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航海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24

2024-01-24,全文共 1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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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航海学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广州航海学院创办于1964年,是广州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华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海事本科院校,现有黄埔、琶洲两个校区。学校是广东省“文明校园”单位,广东省“冲补强”计划“强特色”建设高校,广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广东省基层人民武装部建设省级试点单位,连续六年荣获广东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学校是国际海事组织认可的航海院校,我国华南地区航运业高级人才重要的培养基地,被誉为“航海家的摇篮”。近期,学校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等见附件1。

除附件1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从事教育事业;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三)经广州市三级甲等以上资质的医院体检合格,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本次招聘的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计算的截至日期为报名首日;

(六)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已取得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或境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要求及专业代码参照附件2。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名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三)近五年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至报名尾日。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5日至2024年3月6日,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材料

1. 广州航海学院非事业编制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

2. 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3.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

4. 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彩色扫描件);

5. 中共党员材料(须现所在单位或现个人档案挂靠单位组织部门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材料须含入党具体日期)(除实验员岗均需提供彩色扫描件);

6. 其他与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并发送至指定邮箱(gzhhrsc@163.com),文件名按“应聘岗位+姓名”格式进行标注。

四、招聘考试

(一)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二)资格审核及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在广州航海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二)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20-31801789(联系人:张老师)

附件:1.广州航海学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 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广州航海学院非事业编制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广州航海学院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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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招聘电工2024

2024-04-25,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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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劳动合同制电工启事

因工作需要,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招聘劳动合同制电工1人,具体说明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电工,1人

二、招聘条件

1.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2.专业要求:不限,工学、电气类相关专业者优先;

3.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

4.工作经验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电工或相关行业工作经验;

5.技能要求:须具有低压电⼯作业和高压电工作业操作证。

三、其他说明

1.工作地点:花都赤坭校区、白云机场校区、机场路校区。

2.工资待遇面议。

3.报名方式:登录https://hr.gcac.edu.cn/在线报名。

4.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5月24日。招满即止。

人事处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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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音乐学院附中事业编制招聘信息2024.1.12截止

2024-01-02,全文共 3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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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结合工作需要,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是教育部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音乐学校,行政主管部门为广东省教育厅,由星海音乐学院管理。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位于岭南文化中心——广州,是华南地区唯一的省属公办中等音乐专业学校。学校以培养高等音乐院校优秀后备生和复合型中等音乐人才为目标,以教学、教研、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为主要任务,重视各类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二、招聘岗位

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中:

(一)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其他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 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月3日上午9时至2024年1月12日下午17时。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星海音乐学院人事招聘系统(https://rszp.xhcom.edu.cn:8443/ppygzz/control/ppzplogin)报名,按网上指引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等。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登仔细阅读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2.资格初审。学校将于报名结束后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个人材料进行初审,个人报考信息完整的,给予参加笔试的资格。此阶段只对报考人员的报考信息是否完整进行初审。可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岗位报考条件,选择相应岗位进行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者,请于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2.考生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个人照片应保持一致,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报名上传的佐证材料须真实、完整、清晰可读、符合要求,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其他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得聘用。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系统的报名表备注栏填写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上传证明材料。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七、考试

本次招考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具有笔试资格的考生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初审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考试通知、准考证打印等事项于报名工作结束后在星海音乐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请注意登录查看。

2.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考核报考人员的专业基础和专业水平,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00分。

3.笔试成绩发布公告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星海音乐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站查询,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和入围面试人员。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和入围面试人员。

2.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入围面试人员需按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现场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将在星海音乐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入围面试人员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项于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在星海音乐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

3.面试组织。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展示和试讲结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专业技能和教学能力。专业技能展示、试讲的内容及相关要求提前三天在星海音乐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专业技能展示和试讲分别占面试成绩的60%、4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8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面试过程实行集中封闭管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体检结果将通过报名时填写的电话或以短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星海音乐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一、有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年龄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期。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核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及报名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致电星海音乐学院人力资源部咨询。咨询电话:020-39363289;监督投诉电话:020-39363305。

附件: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星海音乐学院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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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11.10截止)

2023-10-29,全文共 3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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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人: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社会人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首日为时间截点)。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日9:00至2023年11月10日24: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登陆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站注册报名。

报名时需要在系统上传提交的材料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系统填报后自动生成,无需上传);

2.本人彩色证件照(JPEG或JPG格式);

3.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JPEG或JPG格式);

4.毕业证、学位证书(PDF格式,毕业证、学位证书各1个文件);

5.有要求工作经历和职称的岗位,需提交证明材料(包含工作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职称证书,PDF格式);

请按要求一次性填报报考信息及上传全部相关证明材料,对填报信息和上传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导致审核不通过,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s://rszp.gdmec.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4.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四)报名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站公布,通过初审者须于笔试考试前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2.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进入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如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应现场提交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所需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资格审查结果现场告知考生。

五、考试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或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公告),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笔试。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主要测评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选,不足1:5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将在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站公布,考生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阅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1.计算机网络专业教师(202302JY01)、计算机应用专业教师(202302JY02)、数字媒体专业教师(202302JY03)、人工智能专业教师(202302RG01)、软件技术专业教师(202302RG02)、大数据技术专业教师(202302RG03)岗位

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实操相结合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课堂组织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时间各不超过10分钟、实操不超过120分钟,其中实操环节所有考生均在试室同时进行,重点考核实践动手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试讲、结构化面试、实操分别占面试成绩的30%、40%、3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每个环节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

2.工程管理人员(202302JJ01)岗位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案例分析能力。结构化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本环节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7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可在学院网站查询。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体检由我校统一组织,费用由我校承担。体检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集中体检的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体检结果将电话告知考生。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规定和时限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期限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如果递补,人选应当从同岗位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20-61362198、61362232、61362298

监督投诉电话:020-61362231

附件: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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