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市便民服务

0

广州南沙区

广州南沙区专题栏目,提供与广州南沙区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广州南沙区问题。

分享

浏览

1246

文章

18

2023广州南沙区教育局招聘238名事业编制教师(6月28日截止)

2023-06-10,全文共 7072 字

+ 加入清单

2023广州南沙区招聘238名事业编制教师(2023年6月26日9:00-6月28日17:00网上报名)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满足我区师资配备需求,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10名,其中南沙区教育局统一招聘238名,联合8所合作办学学校共招聘272名(包括联合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5名、联合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3名、联合广州二中教育集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7名、联合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2名、联合广州市教育研究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21名、联合广州执信教育集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26名、联合广铁一中教育集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6名、联合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32名)。为了考生和学校间可以更好地进行双向选择,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选报南沙区公开招聘510个岗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合作办学学校的相关招聘公告将于近期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继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现将南沙区教育局第二批统一招聘238名事业编制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一)2023年毕业生,即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往届生:2022年12月31日及之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第五条所列条件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技能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职业(执业)资格;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属于本公告所列的招聘人员范围;

7.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8.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

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者35周岁及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的或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可放宽至45周岁。

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招聘的报名首日。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岗位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备附件1所列出的其报考岗位对应的具体资格条件。

2.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聘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或没有专业代码),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相近专业证明)等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以审查结果为准。

3.报考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若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无法明确显示专业方向,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及证明专业方向的相关材料等,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以审查结果为准。

4.报考人员须具备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应通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通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

6.报考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应通过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考试,报考中学英语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应通过专业英语八级及以上考试;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如无法提供通过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考试的证明材料,应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

7.报考中小学教师往届生岗位的人员,需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职称、工作经验等条件(详见附件岗位表“其他条件”)。

8.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行政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2.近五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曾有违纪、造假等行为的;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曾因虐待或体罚学生等被开除和/或解聘的;

5.具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6.广州市南沙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或不允许从事教师职业的其它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

8.已签订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协议书且尚未达到约定服务年限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依次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确认、笔试与心理品质测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准考证等按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到考场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均视为放弃考试。报考人员在各考试环节均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无条件取消考试资格。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式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9:00-6月28日17:00

3.报名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中的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条件的,均不可以报名,即便报名成功最终也将不予聘用。

(2)应使用最新身份证信息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内)。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查,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凡因未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导致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准予开考。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确认

成功网上报名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考试确认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上午9:00至2023年6月28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准考证打印

1.时间: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的通知为准。

2.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准考证打印,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笔试与心理品质测评

1.时间、地点及方式: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通知为准。

2.对象:完成考试确认并打印准考证的报考人员。

3.方式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班级(团队)管理常规知识,新课程改革理念,有关基础教育等相关政策、法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4.笔试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不含免笔试人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实际合格人数进入下一环节。

5.笔试后进行心理品质测评。时长约30分钟,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评。心理品质测评结果不公布,且不计入综合成绩,仅作为参考。心理品质测评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6.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的博士学位考生或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免笔试,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五)资格审查

1.时间及方式: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通知为准。

2.对象:心理品质测评合格者,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不含免笔试人员)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环节。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实际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3.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1)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详见《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3)。

(2)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原件的、证件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审查不合格,均不得参加面试,可根据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3)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资格条件、隐瞒或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六)面试

1.时间、地点及方式:具体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通知为准。

2.对象: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3.面试采用无学生授课与结构化问答的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本次面试时段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报考人员,并经报考人员签名确认。如报考人员提前离开或拒绝在书面通知上签字,视为已通知。

(七)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不达60分不予聘用。按综合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主观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最后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的博士学位考生或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免笔试,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八)体检

体检由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初次体检费用由南沙区教育局承担。

1.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为准,经医院认定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2.医院建议复查的报考人员须尽快进行复查,复查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需复查的报考人员于通知复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不予聘用。

3.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且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经批准后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的复检结论为准。

4.经医院认定体检不合格者,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者,不予聘用。

(九)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组织考察环节。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采用查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根据组织考察合格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工龄满一年以上的往届生试用期为3个月;2023年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往届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学校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报考人员统一按照专业技术十二级聘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将根据学校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通过竞岗进行岗位聘用。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三)被聘用人员纳入广州市南沙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南沙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执行。

(四)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未列明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级别。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任职年限,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才予以起算任职年限。

(五)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的社会人员,统一按照专业技术十二级聘用,入编后将根据学校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通过竞岗进行岗位聘用,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报考人员:

(一)体检或组织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在三个月内未能根据聘用单位管理要求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在任何环节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报考人员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四)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穗人社规〔2020〕33号)相关规定,持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的人员,须一年内申请职称重新评审,一年内不按要求申请职称重新评审或重新评审不通过的,可取消聘用资格。

(五)符合条件的随军家属报名须提供配偶所属驻穗部队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符合随军到广州安置的证明、已批准的随军报告表、配偶现役证明等材料方可报考。

(六)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对于其中第1、2中行为,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诚信档案,五年内禁止报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未能按期取得本公告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的;

4.其它因报考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七)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八)报考人员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作出不主动放弃笔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

(九)此次招聘人员,由南沙区教育局统筹分配至区内公办中小学。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南沙区教育局的工作岗位安排。

(十)在此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南沙区教育局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含必要时采取线上考试形式),请广大考生理解与配合,具体措施将在各环节通知中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十一)关于招聘岗位的相关报名和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9:30-11:30、14:30-17:30拨打电话咨询。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咨询、监督电话:020-84681080,34683880

联系人:周老师

七、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对本公告内容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2023年毕业生)

4.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往届生)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2023年6月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238人).xlsx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2023年毕业生).pdf

附件4: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往届生).pdf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广州南沙区文旅体消费券惠民活动攻略(时间+入口+使用)

2023-03-18,全文共 1352 字

+ 加入清单

3月18日,2023年南沙区文旅体消费券“四季有约”惠民活动发布会在南沙绿轴公园圆满举行,标志着消费券惠民活动重磅开启。本次活动由广州市南沙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主办,计划派发1000万元惠民补贴,预计间接撬动近1亿元的市场行业消费。

消费券惠民活动将贯穿一年四季,连续四个季度发放消费券,推出多场不同主题的线上线下促消费活动,覆盖“吃、住、行、游、购、娱”等文旅体行业,全力促进南沙区文旅体市场经济发展,切实做好助企纾困工作。

2023年南沙区文旅体消费券惠民活动

活动时间:活动期间,每周五至周日9:00

食住南沙 3月18日-5月31日

行娱南沙 6月1日-8月31日

购在南沙 9月1日-10月31日

消费券类型:

景区、文娱、旅游、体育、住宿、餐饮、特产及其它

【景区专用券】

景区免费券、景区五折券

【通用券】

满50减20、满100减40、满200减80、满300减120

【主题券】

3月18日-5月31日:餐饮、住宿 满500减250

6月1日-8月31日:旅行社、文娱体育 满500减250

9月1日-10月31日:特产手信及其它 满150减75

获券方法:

1.转盘抽券

①点击进入抽奖页面,每人每天可获得3次抽券机会;

②参与转发或下单消费,额外获得2次机会;(即每人每天最多可获得5次抽券机会)。

2.签到获券

连续签到7天、14天,即可获得消费券1张

获券入口:“南天荟BayIvy”微信小程序

温馨提示:

1、限购:针对同一商品,一个ID限购10单。

2、有效期:消费券自领取日起7天内有效,具体以券面显示时间为准,逾期未使用则自动失效且不予补发。

3、实名认证:原则上实名领取并使用消费券,不可拆分、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4、退款:消费券在有效期内使用发生全额退款,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券无法再次使用。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计划发放1000万元,具体发放方案视实际情况而定

主办方:广州市南沙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据主办方工作人员介绍,本次惠民消费券活动与往年相比有着时间长、节奏快、种类多的特征。一是消费券发放的时段横跨了春夏秋冬4个季度,设置了“游在南沙”“食住南沙”“行娱南沙”“购在南沙”4个主题,时间跨度长、主题明确。二是消费券的使用期限为7天,较往年的15天使用期限,加快了整体的消费券核销节奏。三是消费券可运用的商品种类与以往相比,增加了特产手信类目,让更多消费者“购在南沙”,同时也借助南沙特色农产品、手信礼物,为南沙农村经济回暖提供坚实的支撑,巩固乡村振兴成果。

与往年不同,本次惠民消费券活动突破了单一的“拼手速”模式,市民朋友可以在“南天荟Baylvy”微信小程序,通过转盘抽奖和签到获券等2种方式领取消费券,形式更新颖且富趣味性,同时也让更多不熟悉“抢券”操作的市民能够参与活动,提升全民参与度。

第二至四轮的消费券计划发放时间分别为3月18日-5月31日、6月1日-8月31日、9月1日-10月31日的每周五至周日9:00,详情可关注“南天荟Baylvy”微信公众号了解。活动当日开启第二轮消费券发放,市民朋友可在南天荟小程序通过转盘抽奖和签到获券等2种方式领取。

【推荐阅读】

广州+全国消费券专题

广州消费券最新消息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年广州南沙区中秋国庆有哪些活动?

2023-09-28,全文共 3384 字

+ 加入清单

南沙湿地

2023年水乡文化节暨南沙湿地芦苇艺术节即将拉开帷幕,此次活动涵盖了芦苇艺术装置、芦苇音乐露营和湿地保育研学等精彩环节,并联动“渔唱晚”民宿开业形成极具大自然乐趣的氛围。

活动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10月31日

活动地点:南沙湿地景区、“渔唱晚”民宿。

参与方式:无需预约。

(一)芦苇艺术装置展出

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10月31日

地点:南沙湿地南门、芦苇荡观鸟塔。

展出两款用芦苇进行装饰编制而成的艺术作品,名称分别为:“八方客人来”和“苇荡鹳歌”。艺术作品设计感十足,在游船和岸上都能感受到大自然的诗意。

(二)“渔唱晚”民宿开放日

时间:2023年9月28日(开放日)

地点:南沙湿地景区一期南门广场。

“渔唱晚”生态度假民宿连接十九涌渔人码头商业街区和万亩红树林生态湿地,结合岭南疍家文化民宿形态,为客人提供高端自然生态的度假体验。民宿预计10月份面向大众亮相。

(三)“听芦花绽放的声音”音乐露营

时间:2023年10月1至3日

地点:南沙湿地南门广场海景塔。

在南沙湿地南门广场区域,绿草如茵的草坪上,一顶顶精致的天幕帐篷铺展开,在芦苇花的背景下唱出你心底的声音,用音乐将你我与大自然连接。现场还有专业歌手与游客互动,氛围感拉满,面朝大海,沉浸式体验滨海湿地浪漫风情。

(四)湿地保育研学活动精彩纷呈

时间:2023年9月至10月

地点:南沙湿地景区。

南沙湿地自然学校揭牌仪式暨研学资源推介会,推介南沙湿地自然学校的同时围绕湿地特色一系列精品研学课程,通过研学展示南沙湿地独特生态魅力。

活动具体时间及参与方式可留意南沙湿地景区官方公众号“南沙湿地”。

(五)摄影、绘画、诗歌等艺术活动

时间:2023年9月至10月

地点:南沙湿地景区。

活动期间将联合区摄影家协会、绘画机构和区图书馆联合开展“万顷沙高质量发展”摄影大赛、秋日芦苇“绘”写生采风和“芦花飞雪诗意浓”诗歌朗诵会。

南沙天后宫

今年中秋国庆长假,南沙天后宫夜间将重新开放,并通过“集、食、行、乐”全方位打造精彩的嘉年华系列活动,举办“品国乐风华·览华夏风情”、“光辉岁月·情怀不变”、“盛世华诞·共迎美好”主题活动。一曲古韵醉人心,乐章华丽映现华夏风情,流行港乐唱响港风集市繁华再现。盛世华诞,共迎美好,精彩嘉年华系列活动浪漫与文艺同在,邀您一同体验!

2023年南沙天后宫国庆开放时间

9月29日-10月1日 08:30-21:00

10月2日-10月6日 08:30-17:00

演出活动

品国乐风华·览华夏风情民族风情音乐会

1.活动时间:9月29日17:00-17:30 、19:30-20:30

2.活动地点:天后广场

3.活动内容:

当天下午及晚上将在天后广场举办两场民族音乐会,融入汉服文化展示,以古风舞蹈+古韵音乐连环演出展示出传统与新民族主义风的完美融合。一同领略这美丽的风华,感受那遥远的诗意,陶醉在古风今韵的梦幻交响中。

光辉岁月·情怀不变-复古港风演出

1.活动时间:9月30日17:00-17:30 、19:30-20:30

2.活动地点:天后广场

3.活动内容:

对于广东来说,港乐也是一种信仰。同时,在南沙也聚集了不少港澳青年在此创业,就业,港乐对于他们来说,能带来共鸣以及归属感。现场以流行港乐+街舞舞蹈快闪,唱响那些耳熟能详的港乐,唤回属于群众的年代记忆。

盛世华诞·共迎美好-国庆快闪

1.活动时间:10月1日17:00-17:30 、19:30-20:30

2.活动地点:天后广场

3.活动内容:

当天以民族舞蹈快闪+爱国主题音乐,共同为祖国献上最美好的祝福。在国庆佳节,共享这份独特的浪漫与文艺,感受祖国的伟大与美好。

“美在南沙”国庆音乐会

1.活动时间:9月29日-10月1日16:00-17:00

2.活动地点:天后广场

3.活动内容:

中秋国庆期间,举办“美在南沙”国庆音乐会,唱响我们对南沙这片热土由衷的赞美和热爱,纵情歌唱大湾区的璀璨明珠、美丽富饶的南沙湾。

集市营地

中秋国庆嘉年华集市

1.集市时间:9月29日-10月1日09:00-21:00

2.集市地点:南沙天后宫沙滩边

3.集市内容:

根据中秋国庆活动风格,布置摊位。同时也将根据活动主题,召集符合主题的摊位。开启特色美食集市,为饕客们提供独特的品尝机会,为游客提供吃喝玩乐一体式的游玩体验,给游玩加点“料”。

2023年南沙天宫默娘之家两周年庆暨中秋活动

1.活动时间:9月27日17:00-19:00

2.活动地点:南沙天后宫半山营地

3.活动内容:

默娘之家民宿自2021年10月正式对外开放,2022年被评为广州市红棉二星民宿,一直以后深受顾客和业界朋友的喜爱与支持。为庆祝默娘之家成立两周年,9月27日在半山营地举办默娘之家成立两周年庆祝活动。

妈祖文创满额抽奖

1.活动时间:2023年9月29日至10月6日

2.活动地点:南沙天后宫正殿旁

3.活动内容:

中秋国庆8天假期期间,全场文创产品按8折销售,消费满99元即可凭消费小票参与现场抽奖。

十八罗汉山森林公园

9月29日“花好月圆 趣游大岗”十八罗汉山秋日游园会暨文旅露营节即将拉开帷幕。丰富的活动等你来参加,探索“好吃”“好看”又“好玩”!

活动时间:2023年9月29日至10月6日

活动地点:南沙区大岗镇十八罗汉山森林公园。

参与方式:无需预约。

(一)秋日花海

为打造森林花海特色观赏效果,大岗镇对十八罗汉山五大景观进行了改造提升。在这里可以穿越金屏山景区、桃花林景区、罗汉塔景区、石磨山景区……在漫步森林中欣赏月季花、杜鹃花、粉黛乱子草、三角梅等,感受一步一花海的魅力。

(二)秋日游园会开幕式

时间:9月29日9:30—11:00

除了传统武术、醒狮助兴、粤曲表演、宫灯巡游、川剧变脸……还可以揭秘十八罗汉山形象标识、“印象大岗 魅力十八罗汉山”大岗镇文创产品以及“寻味大岗”十大特色小吃。

(三)“寻趣唐秋”文旅露营节

时间:2023年9月29日至10月1日9:30—17:30

在这里可以解锁秋天第一场油纸伞下的古风露营,穿越千年的汉服体验华丽、唯美的国风汉服巡游,沉浸式的古韵打卡场景,以及蹴鞠、射箭等古代流行运动。

(四)“寻味大岗”特色小吃

时间:9月29日9:30—17:30

在这里探寻大岗的特色味道,免费品味独特的美食,如脆皮南瓜煎堆、黑糖老姜核桃糕等传统点心,姜撞奶、杨枝甘露等手作甜品。

(五)趣猜灯谜 “童”绘花灯

时间:9月29日14:30—16:00

活动将精心设置集思想性、艺术性趣味性于一体的猜灯谜、绘花灯活动。通过“思想+智慧+趣味”的方式,一起感受汉字的魅力,领略五千年的历史文化。同时,也可以通过一笔一墨在灯笼上勾勒点染出对中秋节的喜爱、对亲人的祝福。

(六)传统文化体验活动

时间:9月30日、10月2日至6日14:30—16:00

在活动中可以体验到不同的传统特色手工制作,如:粤剧脸谱、团扇、剪纸、干花书签、传统花艺、香囊……在实践中挥洒想象力和创造力,感受传统文化之美。

(七)开心农场

时间:9月29日至10月6日9:30—17:30

体验喂养兔子、仓鼠、鹦鹉等小动物,让孩子们了解不同动物的习性和生活习惯,还可以培养孩子们的爱心,增强感知能力,感受大自然的无限美好。

(八)时光游园会

时间:9月29日至10月6日9:30—17:30

在这里可以带着孩子一起体验玉兔投壶、欢乐套圈、趣味夹玻珠等小时候的趣味游戏,在游戏中回味儿时的乐趣。

(九)特色美食区

时间:9月29日至10月6日9:30—17:30

在这里有本地人推荐的特色小吃,有好吃不踩雷的街头美食,我们不仅可以享受十八罗汉山的秀丽风景,还能大快朵颐品尝地道特色美食。

(十)儿童游乐区

时间:9月29日至10月6日9:30—17:30

充满无限趣味的儿童乐园,儿童波波池、模拟钓鱼池、跳跳床、滑滑梯已经准备好啦!承包了孩子的假期快乐,承载着孩子的童趣幻想,给孩子们沉浸式的游乐体验,让小游客尽情释放充沛精力。

(十一)精彩文艺表演

时间:9月30日、10月2日至6日9:30—11:00

有来自当地的专业文化艺术团体每日倾情奉上民乐、曲艺、歌舞等精彩表演,演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为十八罗汉山森林公园增添“艺”彩。

推荐阅读:

2023年广州中秋节活动大全

2023年广州国庆节活动大全

广州国庆节活动—国庆节景区优惠—国庆节游玩

广州中秋节活动—中秋节打折特惠—中秋节游玩攻略

展开阅读全文

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公示

2023-12-02,全文共 563 字

+ 加入清单

2022年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第二批)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2022年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经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和组织考察等程序,现对第四批拟录用人员1人予以公示。公示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1日(7个工作日)。

二、拟聘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公示结束后不再受理监督举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反映,书面材料必须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四、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有重大问题且线索明确的,由相关部门进行查证,确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受理部门、地址、联系方式

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党政办,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1号三楼,邮编:511458,联系电话:020-84980986。

六、被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1日

推荐阅读:广州国企/广州央企招聘官网信息汇总(经常更新)

推荐阅读:广州事业单位招聘信息今日汇总(经常更新)

展开阅读全文

广州南沙区文旅体消费券使用规则一览2023

2023-01-18,全文共 334 字

+ 加入清单

使用规则

1、本轮活动仅限于南沙天后宫、南沙温地使用。

2、针对同一商品,一个ID限购10单。

3、一张订单限用一张消费券:用户在南天荟小程序成功抽取消费券后,须在指定时间内于平台完成购物支付,即可享受相应优惠。

4、每次消费限核销一单:用户在南天荟小程序完成支付购买后,进入平台“我的订单”,找到相应订单并出示二维码,商家扫码即可完成核销。

5、消费券自领取日起7天内有效,最迟不超过2月6日,具体以券面显示时间为准,逾期未使用则自动失效且不予补发。

6、消费券原则上实名领取并使用,不可拆分、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7、消费券在有效期内使用发生全额退款时,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券无法再次使用。

展开阅读全文

广州南沙区黄阁镇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3-10-31,全文共 4950 字

+ 加入清单

南沙区黄阁镇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促进黄阁镇就业创业工作,加强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9〕211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9〕1号)的精神、《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修订版)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2〕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国家、省、市、区促进就业创业文件有关规定,为支持扩大和促进就业、鼓励自主创业、提升本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改善就业创业环境等方面,由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安排镇就业补助资金(以下简称“就业补助资金”)。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三条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线)主要职责

(一)依法做好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编制工作。

(二)根据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严格资金管理,对相关资料、凭证严格审核,确保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

(三)规范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依法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四)落实补贴申请受理、审核、公示、答疑等工作,符合文件要求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于不属于本区域受理范围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做好指引和解释工作;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

第四条镇财政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编制,联合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线)做好就业补助资金保障和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

(二)对就业补助资金拨付、使用以及管理情况开展财政检查,加强资金监管。

第三章 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

第五条根据上级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申领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有相应规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支出:

(一)办公用房建设支出。

(二)职工宿舍建设支出。

(三)购置交通工具支出。

(四)发放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

(六)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和贴息等相关支出。

(七)村(社区)预算已安排支出。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支出。

其他申请人(包括个人和单位)按照本办法申领获得的补助资金,具体用途可由申请人确定,不受本条规定限制。

第六条就业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规定范围、标准、程序使用。负责补贴申请受理、审批和发放的单位及个人,如有弄虚作假、克扣、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的,一经发现,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申报就业补助资金全面推行“申报承诺制”。补贴申请人应对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作出承诺。凡发现违反承诺、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第八条补贴申请人承诺后领取补贴资金,经查实存在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应退还补贴资金至镇财政指定账户,5年内不得享受镇就业补助资金;骗取补贴资金涉嫌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第九条就业补助资金给付接受社会监督。补贴资金在给付前应进行公示,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事项外,各项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应按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规定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补贴经办机构对公示期间的有效反馈意见调查核实,并作为给付前的参考依据。

第十条就业补助资金接受核查。为保障就业补助资金申领、使用安全,补贴经办机构或审计部门确需对申请资料作进一步核查或调取相关资料时,补贴申请人应主动配合。属于补贴审批过程中的,中止补贴审批程序,待审查无误或申请资料完善后再继续相关流程。在申请审批过程中或者补贴资金发放后,拒不配合核查或逾期未提供足够材料的,取消申请人该批次的申请资格,已发放的补贴资金予以追回。

第四章 资金补助对象

第十一条为促进本镇企业招用户籍劳动力,促进户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困难人员群体就业创业;落实《南沙方案》,促进港澳人员在本镇乐业安居,作出相应规定。

(一)就业补助资金的补助对象

1.黄阁镇辖内登记注册或在黄阁镇辖内有实际经营活动的依法用工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2.黄阁镇辖内的创业(示范)基地;

3.黄阁镇辖内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站点;

4.符合资质的职业院校或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5.黄阁镇户籍劳动者,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全日制在校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除外);

6.黄阁镇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及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指毕业证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的全日制大专或以上院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指毕业证核发之日起24个月内的全日制大专或以上院校毕业生);

7.黄阁镇就业困难人员,指本镇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具体标准及认定程序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8.港澳青年,是指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包括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年龄限制范围为18至45周岁,且应当承诺爱国爱港、爱国爱澳,坚决拥护“一国两制”,在境内外无犯罪记录;

9.具体补贴或补助项目规定的其他特定对象。

(二)其他说明

1.本办法所指的用人单位,是指申请补贴时在黄阁镇辖内登记注册或在黄阁镇辖内有实际经营活动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机构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等享受财政补助的单位不纳入本办法的用人单位补贴范围。

2.港澳青年符合本办法条件的,可同等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3.初创企业指自本办法实施日期之前在本镇登记注册3年内或实施日期之后注册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第五章 资金补助范围

第十二条补贴类项目

(一)招用户籍劳动者、港澳青年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招用黄阁镇户籍劳动者、港澳青年,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依法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按一般就业人员每人500元、就业困难人员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补贴。

(二)招用户籍劳动者、港澳青年岗位补贴。黄阁镇户籍劳动者、港澳青年被用人单位招用,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该用人单位依法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按一般就业人员每人500元、就业困难人员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劳动者一次性补贴,每人每年限补贴一次。

(三)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黄阁镇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6个月以上。按500元的标准给予劳动者一次性补贴。

(四)技能提升补贴。黄阁镇户籍劳动者考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创业培训合格证书400元/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400元/人,初级工400元/人、中级工600元/人、高级工800元/人、技师及以上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劳动者一次性补贴,每人每年限补贴不超过两次。

(五)一次性创业补贴。黄阁镇内注册的初创企业,且法定代表人为黄阁镇户籍劳动者或港澳青年,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补贴。

1.黄阁镇户籍劳动者,属于在校及毕业5年内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和领取毕业证5年内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以及一般登记失业人员成功创业的,按个体商户2000元、有限公司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2.黄阁镇户籍复退军人、就业困难人员,港澳青年,在本辖区范围内成功创业的,按个体商户3000元、有限公司6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3.其他符合条件的黄阁镇户籍劳动者成功创业的,按个体商户1000元、有限公司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六)港澳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大专以上(专上教育,含副学士)港澳青年在黄阁镇辖内企业参加见习不少于3个月。给予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一次性2000元补贴。符合条件的单位每接收1名港澳青年给予补贴500元,累计最高可申请10000元补贴。

(七)“粤菜师傅”补贴。黄阁镇户籍劳动者或在黄阁镇辖内工作的劳动者参加镇级及以上餐饮竞技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同等次奖项)的分别补贴1000元、800元、600元;获得区级“粤菜师傅”称号的,给予一次性补贴3000元;市级“粤菜师傅”称号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0元;省级及以上“粤菜师傅”称号的,给予一次性补贴8000元(每人每年限补贴一次,该项补贴一年内不可重复享受,补贴金额以获奖最高级别为准)。

(八)家政服务人员岗位补贴。从事家政服务的黄阁镇户籍劳动者获得家政从业人员服务证、家政上门服务证等家政服务相关证书,并与南沙区家政服务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的,连续受雇超过3个月以上。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劳动者一次性补贴,每人每年限补贴一次。

第十三条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类项目

(九)创业(示范)基地补助。注册地在黄阁镇辖内,经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新认定的创业(示范)基地。申报单位达到区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认定标准并取得相应称号的,给予每个创业(示范)基地20000元补助。

(十)农村电商示范站补助。黄阁镇辖内创建的农村电商示范站,有固定办公场所,办公及储存空间不少于100平方米,配备办公电脑、网络通讯等必备设施,固定经营满6个月以上,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电商公益讲座,并经区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取得相应称号的,给予每个示范站5000元补助。

(十一)优秀基层家政工作站运营机构补助。基层家政工作站的运营机构协助黄阁镇完成申报并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等级。给予运营机构年度20000元申报补助。

(十二)开展职业(创业)指导补助。职业技工院校、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黄阁镇辖内,组织开展30人以上的公益性职业指导或创业指导培训班的,按每场3000元(含师资费)的标准给予补助。

(十三)举办招聘会补助。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承办黄阁镇公益性人力资源专场招聘会。

1.发动25-30家企业参加大型招聘会,每场补助8000元;发动31-50家企业参加招聘会,每场补助10000元;发动超过51家以上企业参加招聘会,每场补助13000元。

2.发动5-8家企业参加直播带岗,每场补助5000元;发动9-15家企业参加直播带岗,每场补助8000元;发动超过16家以上企业参加直播带岗,每场补助10000元。

3.黄阁镇汽车制造业专场招聘会,每场补助8000元。

4.“寻访揽才校园行”招聘会,发动辖内5家以上急需用工企业进入技工院校或者高校招用的招聘会,按每家600元标准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2000元。

第十四条其他项目补助

举办有利于促进本地劳动力就业或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就业创业培训项目,可向南沙区黄阁镇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南沙区黄阁镇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给予补助。

第六章 申请人义务

第十五条申请人应在符合补贴项目条件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有规定申请期限的补贴项目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时限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六条申请人确保提供的银行账户相关信息真实有效,信息有误且经催告后未及时提交符合要求的银行账户资料的,视为放弃申请该批次补贴。

第十七条申请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当月,停止享受有关补贴,申请单位应及时将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实施时,原符合规定或仍在补贴期内的,可继续执行到补贴期满为止,补贴标准按《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沙区黄阁镇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南黄府〔2020〕5号)执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中提及的数字,均含本数在内。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6月29日,在实施过程中如遇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调整变化的,从其规定。2023年6月30日起至本办法印发之日期间符合本办法补贴补助条件的,参照本办法程序申报补贴补助。

展开阅读全文

广州南沙区港澳通行证续签自助机地址

2023-11-09,全文共 775 字

+ 加入清单

广州南沙区出入境智能设备办证点

(更新时间:2023年11月8日)

单位办公地址自助机开放时间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备注
南沙区南沙区莲溪村拓展路6号黄阁派出所麒麟社区警务室24小时1236712367智能签注机
南沙区榄核镇民生路246号榄核派出所郭满南警务室智能签注机
南沙区南沙区黄阁镇黄阁大道148号黄阁镇政务中心周一至周六1236712367智能签注机
南沙区东涌镇吉祥东路4号B座东涌镇政务中心9:00-12:00/13:00-17:00智能签注机
南沙区横沥镇兆丰路3号横沥镇政务中心(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公告为准)智能签注机
南沙区榄核镇新地路12号一楼榄核镇政务中心智能签注机
南沙区万顷沙镇新垦康华路7号万顷沙镇政务中心智能签注机
南沙区珠江街嘉顺一街9-11号珠江街政务中心智能签注机
南沙区商贸大道南二路2号南沙客运港智能签注机
南沙区大岗镇豪岗大道20号大岗镇政务中心智能签注机
南沙区金隆路41号3栋110号铺24小时自助受理点南沙街政务中心智能签注机
南沙区政务服务大厅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2层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中国人出入境办事窗口智能签注机

信息来源:(点击查看)

温馨提示:

1、根据国家移民局要求,现阶段仍暂停签发赴台湾旅游签注。恢复时间待上级部门通知。

2、目前广州市办理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只受理广东省户籍居民、广州有效居住证持有人;非上述人员的外省户籍人员请回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

3、自2022年11月1日起在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窗口启用智能签注设备受理内地居民赴澳门旅游签注申请。目前暂仅限于全市各出入境办证大厅内的智能签注设备提供24小时服务。

4、自2023年2月6日起在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窗口启用智能签注设备受理内地居民赴香港旅游签注申请。目前暂仅限于全市各出入境办证大厅内的智能签注设备提供24小时服务。

展开阅读全文

南沙区黄阁镇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3-10-31,全文共 2228 字

+ 加入清单

政策解读】《南沙区黄阁镇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南沙区黄阁镇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规定制定,主要是明确我镇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对象项目、补贴标准、审核及使用管理等,是我镇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重要文件依据。

一、《办法》制定的必要性及依据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9〕211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9〕1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修订版)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2〕1号)、《广州市南沙区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穗南人社规字〔2023〕3号)相继印发实施。同时,《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沙区黄阁镇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南黄府〔2020〕5号),以下简称“5号文”)于2023年6月29日有效期已届满失效。结合黄阁镇实际情况,整合目前省、市、区各级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适时出台本镇的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办法》在起草过程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为依据,贯彻落实了上述文件的精神和要求。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全文共计7章20条,明确总体目的、职责和权利、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资金补助对象范围、申请人申请补贴的规定以及实施时效。第一章总则,主要阐明制定《办法》的制定依据、就业补助资金适用范围,明确镇就业补助资金由黄阁镇人民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共2条;第二章部门职责,详细列明就业补助资金各经办机构的主要职责,共2条;第三章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明确就业补助资金的支出用途,专款专用、申报承诺、信息公开制度、责任追究、监督核查等原则机制,共6条;第四章资金补助对象,阐述补助对象适用范围,细化明确各类特殊就业群体和帮扶机构的解释,共1条;第五章资金补助范围,明确2大类14项就业补贴名称及补贴条件,共3条;第六章申请人义务,明确申请人申请时限、账户要求和申请条件三个方面,共3条;第七章附则,对《办法》的限制条件、解释机构、实施时间和有效期作出规定,共3条。

三、《办法》制定原则

(一)注重普惠,重点倾斜。落实国家普惠性的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户籍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落实南沙方案,适度向我辖内就业创业的港澳籍人员倾斜,推动粤港澳就业创业协同发展。

(二)奖补结合,激励相容。优化机制设计,奖补结合,充分发挥政策执行部门、政策对象等积极性。

(三)易于操作,精准效能。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准性,加强监督与控制,以绩效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就业补助资金管理。

四、《办法》具体调整情况

以原办法5号文为基础,结合工作实际,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新增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职责与权利”部分增加就业补助资金的申请人权利;“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部分增加“申报就业补助资金全面推行申报承诺制”。

(二)调整和新增“资金补助对象”范围。用人单位由“注册地为南沙区内用人单位”调整为“黄阁镇辖内登记注册或在黄阁镇辖内有实际经营活动的依法用工的用人单位”,增加“符合资质的职校、培训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公司”“港澳青年”两类补贴对象。

(三)调整、删减和新增黄阁镇就业创业补助的项目。

1.调整分类标准。《意见》参照市补贴办法,补贴项目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促进招工求职、提升技能等的补贴类项目;第二类是提升我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的补助资金项目。

2.根据实际就业形势变化,调整补贴具体项目。原《办法》共有7类13项补贴。现修订《意见》共有2类共14项补贴,在原《办法》基础上新增6个补贴项目,合并1个补贴项目,取消4个补贴项目。

(1)新增项目:

①港澳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目的是推进落实《南沙方案》,吸引、促进港澳青年来黄阁务工。

②推进落实省、市、区重点工作的3项补贴,农村电商示范站补助、“粤菜师傅”补贴和优秀基层家政工作站运营机构项补助,以补贴补助引导农村电商和广东省三项工程发展,扎实推进省、市、区重点工作。

③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的2项补贴,开展职业(创业)指导补助和举办招聘会补助,参照其他镇街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公共就业服务资金使用范围,将职业(创业)指导和举办公益性招聘会资金列入就业创业补助资金。

(2)整合优化项目:

①根据推进落实《南沙方案》“建设港澳青年创业就业平台”要求,增加招用港澳青年社保补贴和港澳青年来黄阁就业岗位补贴。

②“SYB创业培训合格证”创业培训补贴合并到技能提升补贴。

(3)取消项目:

①优才奖励。取消原因是普惠性不强,从2020年实施以来,共有10家单位申请优才奖励,受惠企业不多。故取消该项补贴。

②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补贴和建设“羊城家政”示范门店补贴。从2020年设置至今,无人申请过上述补贴。补贴设置无实际意义,此次修订中将其取消。

③城乡劳动力资源摸查补贴。“城乡劳动力资源摸查”工作目前由统计部门统筹落实,劳动保障部门不再重复开展,故取消。

推荐阅读:

>>广州南沙区黄阁镇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展开阅读全文

广州南沙区火车票代售点有哪些?

2015-11-27,全文共 568 字

+ 加入清单

最后更新时间 2015年11月27日 by 阿漏

广州萝岗区和南沙区火车票代售点地址大全

提示:信息来源12306官网,2015年11月27日查询结果显示,南沙区火车票代售点个数为9个!

另:2016春运期间代售点营业时间加长,详看:2016春运广州火车票代售点营业时间:几点开门 几点关?

序号代售点名称地址营业时间
1华民票务代理服务部广州市南沙区万倾沙镇珠江一路44号08:00-18:00
2广州市南沙区南沙湘东票务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海景路81号08:00-18:00
3广州市通翔票务有限公司广州市南沙区金洲进港大道33号之二08:00-18:00
4广州市南沙区南沙俊通票务代售点广州市南沙区金岭南路391号08:00-18:00
5广州市南沙区华运火车代售点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东里村麒龙东路77号08:00-18:00
6广州市南沙区东涌路路通火车票服务部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官坦村113号08:00-18:00
7广州亨德通旅游有限公司广州市南沙区碧桂园正门阳光广场第113号商铺08:00-18:00
8广州市南沙区榄核连铁票务部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榄核村?桶涌西街32号A10608:00-18:00
9广州市南沙区大岗桦利票务代理点广州站南沙区大岗镇镇兴业路86号福华苑103铺08:00-18:00

其他各区代售点请看:广州火车票代售点地址大全

展开阅读全文

广州南沙区香港自助续签办理点(地址+时间)

2023-11-09,全文共 901 字

+ 加入清单
单位办公地址自助机开放+时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备注
南沙区南沙区莲溪村拓展路6号黄阁派出所麒麟社区警务室24小时1236712367智能签注机
南沙区榄核镇民生路246号榄核派出所郭满南警务室智能签注机
南沙区南沙区黄阁镇黄阁大道148号黄阁镇政务中心周一至周六1236712367智能签注机
南沙区东涌镇吉祥东路4号B座东涌镇政务中心9:00-12:00/13:00-17:00智能签注机
南沙区横沥镇兆丰路3号横沥镇政务中心(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公告为准)智能签注机
南沙区榄核镇新地路12号一楼榄核镇政务中心智能签注机
南沙区万顷沙镇新垦康华路7号万顷沙镇政务中心智能签注机
南沙区珠江街嘉顺一街9-11号珠江街政务中心智能签注机
南沙区商贸大道南二路2号南沙客运港智能签注机
南沙区大岗镇豪岗大道20号大岗镇政务中心智能签注机
南沙区金隆路41号3栋110号铺24小时自助受理点南沙街政务中心智能签注机
南沙区政务服务大厅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2层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中国人出入境办事窗口智能签注机

温馨提示:

1、建议工作日前往办理

2、目前广州市办理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只受理广东省户籍居民、广州有效居住证持有人;非上述人员的外省户籍人员请回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

个人旅游签注办事材料:

1.(1)提交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的交验户口簿、出生证明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

(2)《居住证》持有人还须提交《居住证》,就学人员提交在学证明;

(3)广州市就业就学人员的外省户籍父母或子女,还须交验就业就学人员身份证明、提交社保证明(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证明)、就学证明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免交居住证。

(4)军人提交军人身份证明。

2.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仅受理广东省户籍申请人)。

3. 提交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证件有效期须大于或等于拟申请期限+20天);

4.持外省签发的通行证在广州首次办理签注的,需按照首次申请通行证提交资料。

推荐阅读:

>>广州港澳通行证签注异地办理指南

>>广州港澳通行证异地办理指南

展开阅读全文

广州南沙区老年人优待卡办理地址一览

2023-01-31,全文共 443 字

+ 加入清单

广州南沙区老年人优待卡街镇办理一览

行政区网点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
南沙区万顷沙镇街(镇)服务网点南沙区珠江街光明路47号105室(万顷沙政府门口)84969423
南沙区横沥镇街(镇)服务网点横沥镇中环路政务服务中心84960929/84963733
南沙区黄阁镇街(镇)服务网点黄阁镇黄阁大道148号黄阁镇政务服务中心84977989
南沙区南沙街街(镇)服务网点金隆路41号3栋103-111铺(南沙街政府服务中心)39071336
南沙区珠江街街(镇)服务网点珠江街新广六路16号84525775、84943621
南沙区龙穴街街(镇)服务网点龙穴街龙穴路1号84940198
南沙区东涌镇街(镇)服务网点东涌镇吉祥北路1号1楼社会事务办(办公室)84908336
南沙区榄核镇街(镇)服务网点榄核镇新地路12号84926362
南沙区大岗镇街(镇)服务网点大岗镇豪岗大道20号34986626、34994737

推荐阅读:

2023广州老年人优待卡申领指南

广州老年人优待卡办理地点一览(地址+电话)

展开阅读全文

广州南沙区哪里可以办理健康证

2023-08-02,全文共 455 字

+ 加入清单

广州南沙区哪里可以办理健康证?南沙区办理健康证的医院有哪些?一起来看下。

南沙区除了以下办理健康证的地点,还可以前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看下,很多社区医院也都能办理健康证,并且周末也可以办理。

机构名称地址编号
广州奥园综合门诊部南沙区珠江东路269号南沙奥园G座西侧2-4楼粤食(健)0303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医院南沙区培贤东路7号粤食(健)0321
长龙港医院南沙区南沙街珠电路15号粤食(健)0594
广州市南沙区中医医院南沙区珠江北路250号粤食(健)0323
广州市南沙区第二人民医院南沙区黄阁镇麒龙东路131号粤食(健)0324
广州市南沙区鱼窝头医院南沙区东涌镇市鱼路10号粤食(健)0365
广州市南沙区灵山医院南沙区大岗镇灵山环城东路4号粤食(健)0419
广州市南沙区第六人民医院南沙区大岗镇兴业路7号粤食(健)0420
广州市南沙区第一人民医院南沙区新兴路88号粤食(健)0462
广州市南沙区妇幼保健院南沙区海傍路103号粤食(健)0472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医院南沙区榄核镇校尾路23号粤食(健)0671
展开阅读全文

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招聘大专学历编外人员(11.17截止)

2023-11-15,全文共 2404 字

+ 加入清单

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南沙区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穗南人社[2017]106号),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情况,决定公开招聘执法辅助类编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工作内容

执法辅助类编外人员4名。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宣传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开展行政处罚及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开展对各类举报、投诉、督转办等信访和案件线索的接收和处置工作;协助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无犯罪记录,无党纪、政纪处分;

5.录用后能按规定时间到岗,入职后不构成回避关系。

(二)岗位所需条件

1.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不限;

4.具备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5.身体状况良好,无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各类疾病;吃苦耐劳,能适应不定时工作要求;

6.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40周岁。

应聘人员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15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3年11月15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渠道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原件及证明材料(收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交到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85号港口大厦B座608室,我局对应聘者个人资料进行保密。(联系人:苏先生,联系电话:020-34681213)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至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现场收齐报名表及证明材料为准,逾期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材料

1.公开招聘报名表(自行下载填报并手写签名);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体检的法定居民身份证明凭证,居民户口本、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办证回执、派出所开具证明以及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体检;

3.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鉴定报告;

4.与岗位条件相关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机动车驾驶证(C1及以上);

5.退役军人需要提供退役相关证件。

(四)其他要求

1.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后续考试。招聘单位将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进入面试的人员,如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办法

主要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录人员比例不少于3:1时开考。通过笔试考核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未达到该比例的,按照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考试形式和成绩计算办法

1.考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包括但不限于综合素质、执法常识、文书制作等。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

2.笔试和面试均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二)考试时间安排

笔试、资格审核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环节成绩另行通知。

请关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gzns.gov.cn/)。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知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有关政审考察工作。

六、公示与聘用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要求审批。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即视为认同公告内容。

(二)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证件报考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4681213,咨询时间: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至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四)本招聘方案由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1月14日

推荐阅读:广州国企/广州央企招聘官网信息汇总(经常更新)

推荐阅读:广州事业单位招聘信息今日汇总(经常更新)

展开阅读全文

广州南沙区技能晋升培训补贴个人申领指南

2023-06-13,全文共 1132 字

+ 加入清单

南沙区个人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指南

【补贴标准】

广东职业技能提升各职业(工种)及专项职业能力补贴(指导)标准

【补贴对象】

自费参加培训或自学提升技能的符合条件的各类劳动者。

1、含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者、新型职业农民、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在广东省灵活就业的家政服务人员、高校毕业生和企业职工等;

2、不含超出法定劳动年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校学生、以及已退休或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申请条件】

取得相应证书(包括广东省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国家授权的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技能等级证书,以及广东省核发的、纳入补贴范围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

【申请材料】

1、以【户籍地】性质向南沙区申报的人员,请详细填写“户籍地址”,附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清晰图片”。

2、以【居住地】性质向南沙区申报的人员,请详细填写“居住证地址”,附件上传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清晰图片”。

3、以【就业地】性质向南沙区申报的人员,请详细填写在南沙区的就业情况:单位名称、地址及电话,并上传在该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记录,申报时必须在该单位正常参保。

4、如系统提示为“在校学生的”,需上传“学籍在线报告”。(如系统校验到的在读信息学校已毕业,请上传提示的截图、同时提供相应学校的毕业证)。

5、“社会保障卡开户行或其他开户行名称”、“社会保障卡金融账号或其他银行账号”填写申请人收取补贴资金的银行账户信息,并填写银行支行名称。

6、建议上传银行卡扫描件,以便核对。

【申请入口】

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http://ggfw.gdhrss.gov.cn/YCZG)

【申领期限】

证书核发日期之日起12个月内。

【申请流程】

1、申请:劳动者取得职业技能证书,自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登陆《广东省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技能补贴。

2、受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到技能补贴申请后,应对申请人的证书信息、身份信息、申领补贴情况等信息进行审核比对。

3、决定: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补贴名单通过“广东省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且查实的,取消补贴申领资格。

4、发放补贴:公示无异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资金拨付计划并在6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支付(直接支付或通知财政部门支付)补贴资金至申请人账户。

【办理费用】

免费。

【办结期限】

8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推荐阅读:

广州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一览

广州就业补贴项目及标准一览

广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广州南沙区文旅体消费券领取流程

2023-01-18,全文共 188 字

+ 加入清单

领取流程

1、进入“南天荟”小程序;

2、点击消费券活动版块;

3、点击【参与抽奖】;

4、点击【抽奖】,参与转发或下单消费,每天最多可额外获得1次机会。

消费券品类:

①天后宫免费门票;

②湿地免费门票;

③景区五折券

领取规则:

转盘抽奖

①活动期间,每人可获得3次抽券机会;

②参与转发,每天最多可额外获得1次机会;

③下单消费,每天最多可额外获得1次机会。

*即每人每天最多可获得5次抽券机会。

展开阅读全文

广州南沙区公共集体户情况表(地址+电话)

2022-12-23,全文共 666 字

+ 加入清单

广州南沙区公共集体户情况

区域公共集体户地址所属派出所
承办单位
具体名称
承办单位
咨询电话
备注
南沙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金岭北路95号金洲派出所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4689084全区总兜底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黄梅路30号黄阁派出所南沙区黄阁镇社区居民委员会84971462黄阁镇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祥和路8号东涌派出所南沙区东涌镇东涌社区居民委员会34910286东涌镇东涌片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同康路6号鱼窝头派出所南沙区东涌镇鱼窝头社区居民委员会84912033东涌镇鱼窝头片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同福街11号横沥派出所南沙区横沥镇兆丰社区居民委员会13710961086横沥镇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博爱路23号大岗派出所南沙区大岗镇潭州社区居民委员会15918788159大岗镇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新垦大道89号
万顷沙边防派出所
新垦边防派出所
南沙区万顷沙镇新垦社区居民委员会84955590万顷沙镇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银川街15号之二501房
金洲所、南沙边防派出所
虎门边防派出所
南沙区南沙街蝴蝶洲社区居民委员会/南沙街道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珠江管理区永安一街二巷2号之四珠江派出所南沙区珠江街前锋社区居民委员会39086093珠江街道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镇南路103号榄核派出所南沙区榄核镇榄核社区居民委员会84929218榄核镇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大道中13号1201房龙穴派出所南沙区龙穴街龙穴社区居民委员会13751742891龙穴街

信息来源:(点击查看

>>>广州各区公共集体户情况汇总(地址+电话)

展开阅读全文

广州南沙区身份证自助办证机地点和开放时间一览表

2023-03-23,全文共 877 字

+ 加入清单

南沙区身份证自助办证

设置点地址开放时间
东涌镇政务服务中心南沙区东涌镇吉祥东路4号B座2楼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节假日和双休日首日9:00-12:00、13:00-17:00
横沥镇政务服务中心南沙区横沥镇中环路125号对面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节假日和双休日首日9:00-12:00、13:00-17:00
龙穴街政务服务中心南沙区龙穴街龙穴路1号之5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节假日和双休日首日9:00-12:00、13:00-17:00
珠江街政务服务中心南沙区珠江街嘉顺一街9号、10号、11号(101—104房)(即珠江街嘉安小学西侧)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节假日和双休日首日9:00-12:00、13:00-17:00
榄核镇政务服务中心南沙区榄核镇瑞海路8号(保利星满花园)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节假日和双休日首日9:00-12:00、13:00-17:00
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沙区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一楼每天24小时
万顷沙镇政务服务中心南沙区万顷沙镇新垦康华路7号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首日9:00-12:00、13:00-17:00
大岗镇政务服务中心南沙区大岗镇豪岗大道20号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首日9:00-12:00、13:00-17:00
南沙街政务服务中心南沙区金隆路41号3栋103-111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首日9:00-12:00、13:00-17:00

自助办证机办理业务

换领、补领身份证。

自助办证适用对象

1、广州市16周岁以上户籍人员。

2、广东省内16周岁以上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

自助办证注意事项

全市范围内任意一台办证机皆可。

推荐阅读:

>>广州身份证办理进度查询系统及流程

>>广州身份证网上预约查询及取消入口(附查询流程)

>>广州二代身份证办理指南

展开阅读全文

20234广州市南沙区百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招聘信息

2024-01-02,全文共 1244 字

+ 加入清单

广州市南沙区百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招聘社工/项目主任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百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于2011年10月在南沙区民政局注册成立,是南沙区唯一一家本土5A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先后荣获广州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基地、广州市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广州市品牌社会组织等多项荣誉,现有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300余人,服务范围涵括国际化社区服务、社工服务站项目、社会组织培育服务、来穗人员融合服务、妇女儿童服务等多元类别。

一、招聘岗位:

【项目主任1-2名】

1、年薪范围:15-20万,视绩效考核成绩而定,具体面议。

2、工作地点:南沙区

3、应聘条件:

(1)社会工作或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6年及以上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管理经验;

(2)持有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资格证;

(3)有创新意识,思维活跃、逻辑性强、组织管理能力突出;

(4)具有团队合作精神,领导能力强,能带领项目团队高效工作;

(5)具有良好的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会粤语或有一定的粤语听说能力者优先。

【党建专员1名】

1、年薪范围:年薪8-12万,视绩效考核成绩而定,具体面议。

2、工作地点:南沙区黄阁镇

3、应聘条件:

(1)能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党的基本知识;

(2)具备较强的公文写作、图文编辑、视频制作、新媒体运营等相关能力,能熟练使用各类计算机办公软件;

(3)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独立开展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不限户籍,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实习生1-2名】

1、实习补贴:1000-2000元/月

2、实习地点:南沙区黄阁镇

3、应聘要求:

(1)能够稳定实习至少3个月;

(2)人力资源、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会计学、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均可,懂电脑操作;

(3)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和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4)实习态度端正,责任心和执行力强,服从上级安排。

二、福利情况:

1、优秀平台:充满激情的工作氛围,不断学习成长的平台,广阔的发展空间与实现梦想的舞台;

2、全面保障:“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一金”(住房公积金)等福利保障;

3、年度福利:高温津贴、绩效奖金、节日补贴、双休、带薪年假等多项福利;

4、培训制度:提供多种带薪培训(带薪的岗前培训、管理能力培训、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和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

三、应聘方式

符合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者,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nsbaiminshegong@163.com邮箱(邮件及文件名称请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可到岗日期),经初审合适者,将以电话或微信添加的方式发送面试通知,招聘事宜联系电话:020-39071202。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将予以保密及只做招聘有关职位用途。本次招聘以招聘到合适人员为止。

推荐阅读:广州国企/广州央企招聘官网信息汇总(经常更新)

推荐阅读:广州事业单位招聘信息今日汇总(经常更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