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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北斗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招聘信息2024

2024-01-02,全文共 1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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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区

招聘岗位:禁毒社工

岗位要求:

1、社会工作或心理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持助理社工师证或中级社工师证优先;

3、能独当一面开展专业社会服务;

4、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能力及执行力。

职责描述:

驻点各街道,通过建档、家访、个案、小组社区倡导等工作,为戒毒人士及其家属提供专业服务。

薪酬标准:4050-5400元/月(节日补贴等另算)

工作地点:花都禁毒项目

佛山地区

招聘岗位:禁毒社工

岗位要求:

1、大专或以上学历;

2、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法学、司法、医疗、管理或相关专业优先;

3、持有助理社工师或以上证书优先;

4、有相关经验优先;

5、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能力及执行力。

职责描述:

1、透过个人层面提供服务,提升改变动机,降低复吸率;

2、透过家庭层面服务,改善戒毒人员家庭的“生活质量”;

3、透过社区层面开展以下工作,促进戒毒人员融入社会;

4、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理解戒毒人员;

5、开展有关禁毒管理事务。

薪酬标准:3800-5400元/月(节日补贴等另算)

工作地点:南海禁毒项目(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桂城街道启明星驿站)

招聘岗位:实习生1

岗位要求:

1、社会工作或相关专业在读高校学生;

2、需要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能熟悉基本的办公软件应用;

3、对待工作细致认真、有责任心、为人正直、能吃苦耐劳。

职责描述:

1、协助开展与项目相关的服务(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日常走访等工作);

2、协助整理文书归档工作;

3、工作模式按照站点规定执行;

4、实习期3个月及以上优先。

薪酬标准:800-1200元/月(实习补贴)

工作地点:

1、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华路a94号启明星驿站;

2、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东头工商业大道2号启明星驿站;

3、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滨江西路伦美轩6号铺启明星驿站。

招聘岗位:实习生2

岗位要求:社会工作或相关专业在读高校学生。

职责描述:

1.协助社工开展与项目相关的职工服务;

2.协助前台值班;

3.协助整理文书归档资料;

4.实习期3个月及以上优先。

薪酬标准:800-1200元/月(实习补贴)

工作地点:里水镇南部“职工家”社工服务项目(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6号梦汇尚城5楼)

招聘岗位:实习生3

岗位要求:社会工作、社会学、公共服务管理、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在读高校学生。

职责描述:

1、协助开展活动;

2、协助走访企业;

3、撰写活动文书;

4、整理文书资料。

薪酬标准:800-1200元/月(实习补贴)

工作地点:和桂工业园职工·家项目(南海区里水镇和桂工业园A区开发管理办公室)

简历投递:

符合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者,请于2024年1月15日前,将个人简历(请注明目前居住地)投到beidouxingscau@163.com

(邮件及文件名称请命名为:姓名+应聘项目+应聘职位+可到岗日期)。经初审合适者,将以电子邮件方式收到面试通知。

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将予保密及只作招聘有关职位用途,并将于收到两个月内销毁。具体地址请浏览机构网站项目介绍:www.bdxsw.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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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78名(11.24截止)

2023-11-13,全文共 4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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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广州市天河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广州市天河区残疾人就业与康复综合服务中心等56个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8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2023年毕业生”是指2023年1月1日(含)至2023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2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港澳居民登录系统后,在证件类型中选择“港澳居民身份证”,并按系统提示进行账号注册、报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各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2.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关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不含在校生实习经历)。

3.各岗位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年限、职称证书取得时间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2023年11月20日)。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正在处分期内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2023年11月24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0日00:00至2023年11月24日24:00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考生需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及参加考试。

3.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并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任何一个条件,均不可以报名。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公开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4)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5)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6)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和学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并提供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材料。辅修专业和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7)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初审

考生报名后,网上报名系统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初审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确认

报名初步审核通过的考生需在2023年11月30日9:00至2023年12月1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考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笔试,免笔试人员也需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2023年12月7日9:00起可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为考生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各环节,须同时使用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需使用本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五)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评综合能力。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采取100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4.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时间为120分钟,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5.报考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天河区委员会党校岗位、广州市天河区道路扩建工程中心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广州市天河区水务设施建设中心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人员免笔试。

6.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六)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方法: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全部笔试合格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的人员范围为:笔试成绩合格且符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的人员、免笔试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等将在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3.资格复审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资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

4.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资料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5.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6.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及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7.符合条件的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七)面试

1.面试人员范围为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将在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4.综合成绩:经审核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非免笔试人员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同一招聘岗位,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考官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

(八)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请考生在面试结束后保持通讯正常,确保及时收到体检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将由招聘单位以电话方式通知。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要求进行体检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九)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并再次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不按要求配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十)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

四、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在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人选,并按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按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及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工作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3个月;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有关通知在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通知公告栏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关注、密切留意相关信息。

(二)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据此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不推荐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开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布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网络辅导教程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方无关。

(四)报考人员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时间段内联系咨询相关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事权分别由具体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咨询电话:020-38622405 监督电话:020-38622393

附件1:广州市天河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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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下属事业单位招聘运管部工作人员(11.20截止)

2023-11-15,全文共 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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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生态环境科学中心招聘3名运管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单位简介

粤港澳中心成立于2023年4月28日,是由生态环境部批准设立、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举办的不定级、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新型事业单位。粤港澳中心是落实国家科技创新使命导向,支撑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生态环境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建国际一流美丽湾区合作框架协议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粤港澳中心坚持构建科技创新生态平台,按照体制机制与国际科技创新机构接轨的原则,面向粤港澳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需求,在生态环境领域开展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基础性科学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成果转移转化、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为粤港澳大湾区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二、招聘岗位、岗位职责及招聘条件

详见粤港澳生态环境科学中心运管部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待遇条件

薪酬由固定工资+浮动工资组成,具体按粤港澳中心薪酬管理办法执行。社会人员录用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环科院在岗在册人员录用后,按《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关于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试行)》(环院办〔2022〕9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方式

即日起至11月20日,有意应聘者将报名表(附件2)发送changming@craes.org.cn,备注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

下载附件:

1.粤港澳生态环境科学中心运管部招聘计划表

2.粤港澳生态环境科学中心运管部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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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所属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2023-07-24,全文共 3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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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所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时间:2023-07-24分享:字体: [大] [中]

[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工作需要,广东省财政厅所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广东省财政厅政府公物仓管理中心。该中心是经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人员经费核拨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中央及广东省涉案和罚没财物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制定执行政府公物仓管理规章制度;承担省级执法部门涉案和罚没财物等政府公物的接收、保管、商检、评估、处置、收入上缴、预算管理等工作;承担对市、县(市、区)涉案和罚没财物管理的相关协调、培训等工作;负责政府公物仓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维护工作,完成省财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广东省财政运行监控中心。该中心是经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人员经费核补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主要任务是:负责全省财政运行监控平台建设管理,参与制定业务范围和监控规则,收集分析相关资料,提出信息预警。

二、招聘岗位

广东省财政厅所属政府公物仓管理中心、运行监控中心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即1995年7月2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即1992年7月28日以后出生);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8日09:00至8月4日16: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进入报名系统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应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gd.gov.cn/)或广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czt.gd.gov.cn/)查看并仔细阅读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2.系统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初步审核结果。

3.报名确认。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7月28日9:00至8月5日16:00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8月7日9:00至8月10日12:00。通过系统初步审核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gd.gov.cn/)或广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czt.gd.gov.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报考者应具备与招考职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报考者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按照该专业名称及其在目录中对应的专业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报考者需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报考者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初定于2023年8月10日进行,具体安排将在广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二)笔试成绩公布及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广东省财政厅统筹考虑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划定。

(三)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合格分数线在广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广东省财政厅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广东省财政厅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资格审核结果、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留意广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及查收短信通知。

3.面试组织。面试由广东省财政厅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组织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广东省财政厅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

九、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广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广东省财政厅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及报名期间可致电广东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7月25日至8月4日工作日期间8:30—12:00、14:00—17:30。咨询电话:020-83170677、83170379;监督投诉电话:020-83170422。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所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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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在2024年选调生招录中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2023-12-20,全文共 31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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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24年选调招录中同步开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的公告

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广州决定在2024年选调生招录中同步开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广州市在2024年选调生招录中同步开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课程成绩单等材料(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招聘对象

报名参加2024年广州市各级机关公务员选调,笔试成绩达到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划定的合格线及以上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业务专题-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选择“广州市在2024年选调生招录中同步开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

暂定2024年1月(将另行公告,请留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信息)。

(三)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需上传附件:

(1)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生证;

(4)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证件。

4.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考察、聘用等阶段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资格审查

1.时间将另行公告,请留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信息,在网上或现场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2.根据报考人员所报岗位要求,按报考人员参加2024年广东省选调公务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5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报考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可将全部人员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能否通过审核,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4.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z.gov.cn/)及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五)打印准考证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应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另行公告,请留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信息。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

五、面试安排

(一)时间:待定。

(二)地点:待定。

(三)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实操考核、说课、试教等方式进行。

(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在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宣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名确认。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列为体检人选。

(五)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面试。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在综合成绩合格者中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相关规定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递补人选,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一)应聘人选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九、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违反就业协议不来报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要求,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入编或聘用的取消入编或聘用资格,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六)报考人员应承诺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其他

(一)有关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结果公示等请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gz.gov.cn/)。

(二)未明确事宜,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为准。关于公告相关报名、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9:00-11:30,14:30-16:30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监督。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

1.招聘岗位需求表.xlsx

2.专业参考目录.xls

3.招聘单位咨询电话.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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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恒福社会工作服务社是什么单位?

2024-01-02,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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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恒福社会工作服务社(简称“白云恒福”,曾用名:广州市白云区恒福社会工作服务社)成立于2009年11月2日,是白云区首家注册并获得广州市5A评估等级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被评为“全国首批百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广州市品牌社会组织”;并先后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广州市三八红旗集体”“广州市青年文明号”“广州市社会组织优秀党组织”“白云区优秀社会组织”等荣誉称号。

目前,白云恒福设有5个部门,分别为社工部、农村服务部、居养部、综合部以及财务部,拥有一支由社工师、心理咨询师和人力资源师共170余人所组成的跨专业人才队伍。在广州市承接了5个“双百工程”社工服务站(分别是白云区嘉禾街、均禾街、永平街、京溪街、金沙街),同时,机构一直履行白云区供销联社“服务三农”的职责,承接白云区供销联社6个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分别是雄伟村、南岗村、夏良村、竹三村、黄榜岭村、新村村)。此外,为提升机构的综合服务水平,白云恒福还承接了白云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白云区退休职工居家养老探访服务、白云区青年地带、白云区婚姻登记处社工服务、嘉禾街垃圾分类知识科普服务中心、E³青年职业发展支援项目以及白云区妇联婚姻家庭社会服务项目等专项服务项目;积极探索公益项目,成功发起“温暖广州·一人一月饼”品牌项目、青藤行动环保公益创投计划——“菌包零废弃”绿色循环发展助农项目及“均禾文创坊”等特色项目。

白云恒福始终秉承“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的服务宗旨,孜孜践行“关注需求,用心服务;持之以恒,福泽社群”的服务理念,为社区群众提供儿童青少年服务、长者服务、家庭服务、残障康复服务、志愿者服务、企业服务及妇女深度服务等综合性的专业化社会服务,并逐步向农村综合服务延伸,有效探索“党建引领,政府主导,民间运作,社工+慈善+志愿者联动”的社会服务模式。

机构公益组织文化

机构价值观:专业、专注、专心、专长

机构服务使命:把关爱传递到每一个人身边

机构愿景:成为专业化社会服务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机构服务理念:关注需求,用心服务;持之以恒,福泽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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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穗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招聘岗位一览2024

2024-01-02,全文共 10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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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穗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招聘岗位

社工助理

工作性质:全职

薪酬待遇 :3800-4300元/月(视资质、能力及项目而定)

工作地点 :海珠区凤阳街

工作内容 :

1、对所负责服务领域指标及要求全面了解,并按计划开展相关服务;

2、参与制定所负责服务领域的年度计划、月度计划及周计划等,并按个人行动计划完成工作;

3、协助组长完成所负责项目服务领域的周总结及月总结报告;

4、每周向所在领域项目组长汇报所负责服务的工作进度;

5、按服务组分工要求撰写个案、小组及社区活动计划书、总结、评估等记录;

6、负责所在服务领域的各类服务资料的分类存档;

7、所在服务领域的活动报道撰写及宣传资料整理;

8、完成上级交待的其它工作。

任职要求 :

1. 社会工作专业、心理学(含心理咨询)、社会学、法学(法律)、康复学(戒毒康复、护理)、社区管理、青少年社会工作等)大专及以上学历;

2. 认同社工理念,主动链接资源,探索有效的社会服务模式;

3. 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以上,能独立运用社工专业手法,开展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及社区工作,为不同类型的服务对象提供专业服务;

4. 热爱社会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敬业精神、奉献精神以及组织协调能力、团队意识和沟通能力;

5. 熟练运用office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公文写作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自我管理能力;

6. 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或以上资格证书、懂粤语者优先;

7.中共党员或可即时到岗者优先。

备注:如应聘者已接受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管理、培训的社会工作服务从业人员,请携带已通过培训的培训证书或电子版。

机构福利:

☑ 周末双休 ☑ 绩效奖金 ☑ 带薪年假

☑ 高温补贴 ☑ 定期团建 ☑ 五险一金

☑ 商业意外险

应聘方式:网上投递简历→简历筛选→初试→复试→录用通知→正式入职

简历投递邮箱:zhaopin@suixingshegong.com

请以附件形式提交,邮件标题、附件个人简历文件名统一为“投递日期-岗位名称-姓名”,例:“20231128-一线社工-姓名”

注意事项:

① 机构将按招聘流程对应聘者简历进行审核及筛选,并于1周内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部分可网络视频面试),如未获约见,则作落选论,不另通知;

② 参加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等级证书的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

③ 应聘资料仅作招聘用途,机构将代为保密,如需索回,请事先声明,落选者应聘资料将于收到后3个月内作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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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

2024-03-05,全文共 3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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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通知

穗建规字〔2024〕5号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81号)等规定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收入和财产准入限额

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收入准入限额基准为家庭年人均收入49952元。结合家庭人口数,确定家庭收入和财产限额,具体见附件1。

所有家庭成员均年满60周岁的,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标准放宽到上述标准的130%。

二、住房租赁补贴标准

(一)建立健全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与市场租金水平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租赁补贴标准,支持户籍家庭在市场上租赁住房解决基本居住需求。

住房租赁补贴按照人均保障建筑面积、家庭保障人口、补贴标准、收入水平、区域等因素确定。补贴标准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7元,住房租赁补贴各项构成及系数标准见附件2,计算公式为:

住房租赁补贴=(人均保障建筑面积标准-人均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家庭保障人口×补贴标准×收入补贴系数×区域补贴系数。

按上述公式计算每户每月住房租赁补贴不足200元的,按照200元/月予以发放。

自本通知实施的次月起,正在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按照本通知标准计发租赁补贴。

(二)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特困人员,市总工会备案的广州市工会建档困难职工家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有效证件或证明的优抚对象,烈士遗属,三级及以上残疾人家庭,以及原市、区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年满十八周岁处于社会安置过渡期内的,轮候期间可领取住房租赁补贴。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在轮候期间曾参加配租意向登记未获配租且轮候时间超过5年的,可申请在后续轮候期间领取住房租赁补贴。

三、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缴交标准

(一)免交租金。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保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特困人员的孤寡老人,免交租金。

(二)优惠租金。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特困人员,市总工会备案的广州市工会建档困难职工家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有效证件或证明的优抚对象,烈士遗属,以及原市、区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年满十八周岁处于社会安置过渡期内的或政府已有文件明确可享受租金优惠政策的对象,按优惠租金标准计租。优惠租金标准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发布。退役军人事务、民政、公安等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租金优惠政策。

(三)分档租金。其他承租政府及其指定的实施机构建设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户籍家庭,按照家庭收入情况,实行差别化租金,给予租金减免,租金缴交比例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的10%-70%。具体缴交标准见附件3,计算公式为:

月租金=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各收入档次缴交系数。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家庭租金超出该家庭经核定的月收入的15%的,租金可按该家庭经核定的月收入的15%计算,但是如按该家庭经核定的月收入的15%计租低于按所承租项目租金标准的10%或优惠租金标准计租的,则应当按后两者中的较高标准计租。

四、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审核及监管机制

(一)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受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时,对申报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非低保低边家庭,应当告知并指导填报收入明细,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核查方式,了解其家庭人员结构、就业、家庭收入、财产和家庭实际生活情况,并提出初审意见。申请家庭应书面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完整,并承诺配合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以及负责住房保障资格审查的相关职能部门对其在申请住房保障和享受住房保障待遇期间的家庭相关情况进行核查。

对疑似瞒报、提供虚假资料等骗取住房保障的家庭,由市、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启动核查工作。骗取住房保障行为一经查实的,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第四十五条等规定处理,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区住房保障部门可依法将相关违规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期限内,如所有家庭成员期满审查时均已年满60周岁的,可不再审核收入、财产,并以最近一次经济状况核定的家庭收入作为后续核定租金或租赁补贴档次的依据。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合同期限届满3个月前向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机构递交续租申请,经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的,可继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的,保障期限届满3个月前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递交申请,经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的,可继续领取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期限届满超过3个月或家庭人员发生变化的户籍家庭不适用本款规定。

五、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退出机制

(一)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经审核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给予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50%,过渡期满停止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二)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经审核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应当在1个月内结清有关费用并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暂时无法腾退的,承租人可申请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过渡期。其中,原按非分档计租方式计租的,过渡期内按公房成本租金标准的50%计租;原按分档计租方式计租的,过渡期内可减免的租金为原租金减免额的50%。如过渡期内的租金超出核定的家庭月收入的15%的,租金可按该家庭经核定的月收入的15%计算,但是如按该家庭经核定的月收入的15%计租低于按所承租项目租金标准的10%或优惠租金标准计租的,则应当按后两者中的较高标准计租。

过渡期满,根据收入、财产和住房情况分类处理:

1.承租人家庭确有住房困难,符合住房困难标准难以退出,且收入、财产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继续租住原住房并按以下标准计收租金:

(1)家庭收入或者家庭财产在公共租赁住房收入或财产准入限额1.5倍以内的,按照同期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或者按照家庭月收入的20%两者中的较低标准计租,但是如按该家庭经核定的月收入的20%计租低于按所承租项目租金标准的10%或优惠租金标准计租的,则应当按后两者中的较高标准计租。

家庭收入或者家庭财产在公共租赁住房收入或财产准入限额1.5倍至3倍以内的,按照同期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的1.5倍计租。

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分别符合本项所列不同情形的,按照较高租金的标准执行。

(2)合同实行每两年一签。合同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确实无法腾退的,须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提出续租申请,并参照公共租赁住房户籍家庭期满审查有关规定进行核查,核查后如收入、财产、住房发生变化的,按规定调整租金或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2.家庭收入或者家庭财产在公共租赁住房收入或财产准入限额3倍以上的,或因购买、受赠、继承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住房,不再符合住房困难标准而被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过渡期内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逾期不腾退的,按照同期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的2倍收取超出过渡期外的租金,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区住房保障部门可依法将相关违规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六、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期满审查续签租赁合同机制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在期满审查完成后,应当自收到公共租赁住房期满审查结果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租赁合同的续签工作。承租人拒签、逾期未签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住房保障的权利,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有权要求其在1个月内结清有关费用并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暂时无法腾退的,承租人可申请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租金按照本通知第五条第(二)项有关规定执行。逾期不腾退的,按照同期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的2倍收取超出过渡期外的租金,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区住房保障部门可依法将相关违规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七、本通知自2024年3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

附件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收入及财产限额.doc

附件2:住房租赁补贴标准.doc

附件3: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分档租金标准.doc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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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是5A组织吗?

2024-01-02,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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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于2008年6月成立,由广东工业大学法学院刘静林教授等人创办,是广州市民政局首家注册的社工机构,荣获广州市先进党组织、5A级社会组织、广州市品牌社会组织、全国百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荣誉。

福利待遇:

1.实行周末双休,法定节假日休息,并有带薪年假、产假、婚假、丧假等;

2.每年6-10月享有高温补贴,节假日享有节日福利(如: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另享有每年社工节专属节日福利,禁毒社工另享有专项补贴等福利;

3.机构成立工会委员会,每年开展职工团建活动、文体活动,并在员工生日、结婚、生育等特定日子有慰问;

4.按国家法律规定入职员工购买五险一金,另加购商业意外险;

5.正式员工享受免费年度体检;

6.实行绩效考核制,每月及季度发放绩效奖金,半年评优奖金;

7.提供能力发挥平台,开通员工晋升渠道,人人享有岗位晋升发展机会;

8.员工每月享受专家团队督导、培训,提供个人成长平台;

9.部分项目与政府部门合署办公,享有政府饭堂就餐等生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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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工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部分有编制)

2023-06-12,全文共 3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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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月28日截止报名)

广东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艺结合、多科性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已有近65年的本科办学历史。学校于2015年整体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行列,拥有大学城、东风路、龙洞、番禺、沙河、揭阳等多个校区,校园占地总面积5300余亩,教职工40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5万余人。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名,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专任教师9名(其中:揭阳校区6名)、行政人员5人、专业技术人员13人。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善于与人沟通,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与组织能力,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符合附件1岗位表中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所获得国(境)外大学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认证。

4.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博士后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博士,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医师岗位(代码:23ZJ12)年龄条件另详见附件1岗位表具体要求。

5.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东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7.港澳居民报考还应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博士研究生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硕士研究生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岗位总量管理,入职后根据业绩考核逐年择优入编。

聘用人员根据所获学历学位确定聘用岗位,其中具有博士学历学位者聘为专业技术十级岗,具有硕士学历学位者聘为专业技术十一级岗。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执行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28日止。

(二)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可将所有报名材料文件打包压缩发至邮箱:gdutjob@gdut.edu.cn,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注:附件大小请勿超过8M)。

(三)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 广东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

3.个人简历;

4.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3应届毕业生);

5.身份证、外语水平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

6.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7.业绩成果、获奖证明及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gd.gov.cn/)或广东工业大学官网(http://www.gdut.edu.cn)人才招聘栏,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国(境)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未取得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交相应的就业推荐表,且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余人员须在报名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

6.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在参加考试前提供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六、资格审查

(一)第一阶段考试前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资格条件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于6月30日前在广东工业大学官网(http://www.gdut.edu.cn)“人才招聘”栏公布。此阶段只初查应聘者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核。通过第一阶段前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可以参加第一阶段考试,但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核。

(二)资格复审

入围综合面试的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入围综合面试阶段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如因资格复审结果导致面试人选空缺的,在同岗位第一阶段考试成绩合格应聘者中,按第一阶段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选。

七、考试

考试分为岗位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岗位技能测试

具体由各招聘部门组织。主要考查应聘者个人综合素质及应具备的岗位职业素养与技能,其中教师岗位侧重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及课堂组织能力等,实验技术人员岗位侧重考查应聘者专业实验技术水平,特别是操作大型仪器设备的能力和实验组织能力等。

第一阶段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考试的人选。

第二阶段: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第一阶段成绩×50%+第二阶段成绩×50%。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总成绩在综合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如同一岗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第一阶段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第一阶段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十、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和广东工业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有关问题的说明

1.获聘人员原则上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正式入职手续,逾期未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综合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3.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5.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进入下一阶段考试名单、聘用结果等信息,均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和我校官网“人才招聘”栏公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22792(人事处)

监督电话:020-39322692(纪检监察室、纪委办公室)

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pdfa

2.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3.广东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xlsx

广东工业大学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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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26截止)

2023-11-15,全文共 3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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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3年引进急需专业人才39名

一、岗位要求

本次拟引进医疗急需专业人才39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引进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引进人才类型

1.“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四)其他说明

1.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以报名相关岗位。

2.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有关年龄规定。

3.本次引进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公告规定的应聘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和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4.招聘专业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培养方向可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引进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5.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记录为准。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材料)。毕业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历的可视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参与报名,工龄计算以有关政策为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引进方式和程序

本次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工作不设开考比例,经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后,按实际人数直接进入考核评价。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7日08:00至2023年11月26日23:59止(6个工作日)。

2.报名事项

本次引进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在网上报名栏中选择“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3年引进急需专业人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每位应聘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系统上传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资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简历、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提供从事该段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引进单位根据条件对应聘者所填信息及附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须对报名系统内填写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能否通过初审,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资格初审成功后进入下一环节。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可于2023年12月5日9:00起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9:00至2023年12月15日下午17:00止,逾期未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核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核。

(二)资格审查

引进单位在考核评价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者参加考核的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参加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审查的,将不安排其参加考核。

(三)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的时间、地点、方式、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考核方式:专家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可选用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进行,方式由专家委员会确定。

对拟引进的人才实行专家委员会票决制,专家委员会成员2/3以上同意引进的方可启动引进程序,有竞争的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引进对象。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且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考核评价。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核评价合格者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引进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体检安排由引进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引进单位负责(仅限个人首次体检费用,不含复检等费用)。

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人员,自通知复检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可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分数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因考生个人原因,在送达考核结果后2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体检及考察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因引进者或其所在单位不配合导致考察工作受阻,不能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

(五)公示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服务协议。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引进单位可在同一岗位按考核综合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引进单位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三、聘用及待遇

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双方协商确定工作目标、岗位职责、待遇配套、服务年限、服务方式、工作内容等合同条款,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明确双方的权、责、利以及违约责任。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引进人才伪造相关证书证件的,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资格的,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过程中作弊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引进工作公正合理性的不当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及后续相关手续的参与资格,已入编或聘用的取消入编或聘用资格,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2023年毕业生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站博士后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出站或退站手续,否则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聘人员应在公示结束后两个月内配合引进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在聘用手续办结后三个月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引进人员具体聘任岗位等级由引进单位按省、市、单位有关聘用制度和聘任规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聘任。引进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六)考核评价、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核评价、体检资格。

(七)本次人才引进考核评价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无关。

(八)本次引进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1226215,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1226230,020-87302871。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

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3年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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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恒福社会工作服务社招聘信息2024

2024-01-02,全文共 22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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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恒福社会工作服务社招聘岗位:

01京溪街社工服务站 一线社工1名

(工作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京溪路京溪东街1号2楼)

岗位职责:

(1)开展社工专业服务,运用社会工作理论与专业方法,开展个案、小组以及社区活动,积极链接项目资源;

(2)负责开展领域有关的个案、小组工作及社区工作等服务(包括服务开展、资料撰写、整理等);

(3)负责社区资源走访、挖掘社区资源、培育组织队伍等;

(4)开展社工宣传,按要求落实社工宣传工作,有效提升群众对社会工作的认识,积极加入社工工作,促进扩大社工队伍;

(5)配合项目完成年度服务计划,确保完成服务计划、服务数据及服务报告等工作;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任职要求:

(1)社会工作、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

(2)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或以上资格证书,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3)能独立运用社工专业手法,开展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及社区工作,为不同类型的服务对象提供专业服务;

(4)认同社工理念,主动链接资源,有责任心、具开拓创新精神;

(5)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

薪酬待遇:

(1)月薪4350—5050元/月,具体面议。购买五险一金,工会互助保障基金,年终考核优秀者发放年度奖金等;

(2)机构成立工会委员会,定期开展职工福利活动及文体活动,提供生日礼品、过节慰问品等各项福利;

(3)提供学习培训,与其他社会服务发展研究中心合作,资深督导人员为机构社工提供实务教育,并为社工提供相应培训;定期安排员工到其他机构参加培训学习;个人参加相关培训或进修可申请个人培训基金;

(4)定期考核员工表现,实行岗位晋升,对表现良好的员工可加入机构人才库培养计划,提供良好的职位晋升机会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5)机构实行5天工作制,良好企业文化氛围,为员工提供人性化关怀和个人发展指导;

(6)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产假、婚假、恩恤假、带薪年假、育儿假、独生子女护理假等;

(7)发放技术补贴、餐费补贴、季度绩效工资等。

02金沙街社工服务站 一线社工1名

(工作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汇才二街16号沙顶社区委员会)

岗位职责:

(1)开展社工专业服务,运用社会工作理论与专业方法,开展个案、小组以及社区活动,积极链接项目资源;

(2)负责开展领域有关的个案、小组工作及社区工作等服务(包括服务开展、资料撰写、整理等);

(3)负责社区资源走访、挖掘社区资源、培育组织队伍等;

(4)开展社工宣传,按要求落实社工宣传工作,有效提升群众对社会工作的认识,积极加入社工工作,促进扩大社工队伍;

(5)配合项目完成年度服务计划,确保完成服务计划、服务数据及服务报告等工作;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任职要求:

(1)中共党员优先;

(2)社会工作、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

(3)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或以上资格证书,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4)能独立运用社工专业手法,开展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及社区工作,为不同类型的服务对象提供专业服务;

(5)认同社工理念,主动链接资源,有责任心、具开拓创新精神;

(6)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

薪酬待遇:

(1)月薪4350—5050元/月,具体面议。购买五险一金,工会互助保障基金,年终考核优秀者发放年度奖金等;

(2)机构成立工会委员会,定期开展职工福利活动及文体活动,提供生日礼品、过节慰问品等各项福利;

(3)提供学习培训,与其他社会服务发展研究中心合作,资深督导人员为机构社工提供实务教育,并为社工提供相应培训;定期安排员工到其他机构参加培训学习;个人参加相关培训或进修可申请个人培训基金;

(4)定期考核员工表现,实行岗位晋升,对表现良好的员工可加入机构人才库培养计划,提供良好的职位晋升机会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5)机构实行5天工作制,良好企业文化氛围,为员工提供人性化关怀和个人发展指导;

(6)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产假、婚假、恩恤假、带薪年假、育儿假、独生子女护理假等;

(7)发放技术补贴、餐费补贴、季度绩效工资等。

03金沙街社工服务站 实习生1名

(工作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汇才二街16号沙顶社区委员会)

岗位职责:

(1)协助社区居委会工作;

(2)做好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等;

(3)执行上级领导指定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汉语言文学、社会工作、社会学及相关专业背景;

(2)具有社会责任感、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抗压能力强;

(4)实习时间3个月以上。

实习生薪酬待遇:

(1)实习补贴1500/月;

(2)签订实习协议,提供实习证明;

(3)良好企业文化氛围,为员工提供人性化关怀和个人发展指导;

(4)执行国家节假日休假制度,每周5天工作制。

广州市白云恒福社会工作服务社联系方式:

1.简历投递方式: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以附件形式按“姓名+应聘岗位+应聘项目”的格式投至机构招聘邮箱:hfhr@hengfushe.com,经初审合格后一周内电话或邮件通知面试。

2.未尽事宜,请垂询:

联系电话:86400958转8015(黄小姐)

总部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四楼4001室

机构网址:http://www.hengfush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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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穗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是事业单位吗?

2024-01-02,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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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穗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不是事业单位

单位简介:广州市穗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登记成立于2009年11月,是在广州市民政局正式登记成立的民办非营利性社会工作机构。

目前机构承接的服务已从社工站项目,扩展到工会、妇联、计生、社会救助、信访、司法、学校社工等多个社会服务领域及群团建设领域。

2015年机构携手广州市慈善会共同成立百家公益基金,开展“百家食物银行”、“环卫工人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坚持的希望重症患儿家庭援助”等项目;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机构发起“社区星光守护计划”。面向因疫症或疫情防控影响的社区困境人士和一线防控工作人员提供生活帮助、情绪压力舒缓、卫生防疫知识宣教、核酸筛查、协助疫苗接种等系列服务。

针对社区不同群体的需求,机构同时发起了“百家大吉社区关爱计划”。其中设有“百家煮意——关爱社区困境长者服务”、“乡村振兴·城乡共融——扶农助困服务”以及“百家聚力·友福童享——关爱困境儿童服务”等多个内容,为不同需求的困难群体开展针对性的服务。

经历十三载耕耘,机构先后被评为“全国百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5A级社会组织”、“优秀党组织”以及“广州市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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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心之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招聘信息2024

2024-01-02,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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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区心之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招聘岗位:

禁毒服务一线社工2名(中部片区)

岗位要求:

1、法学、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医学等相关专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本科优先;

2、持有助理社工师资格证书优先;

3、具备社会工作服务经验者优先;

4、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适应力、学习能力及执行力,能够独立策划活动及完成相应文书;

5、具备听、说粤语能力以及党员优先;

6、增城辖区本地人员和男生优先。

薪酬待遇:

1、薪酬面议;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购买6险1金;

3、由资深督导开展专业指导,提供多元化成长支持,提供专业的培训、良好的发展空间、对外学习交流机会和机构团建活动等;

4、工作满一年后享受5天带薪年假;

5、节日补贴、高温补贴等待遇。

广州市增城区心之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招聘岗位:

禁毒服务一线社工2名(中部片区)

岗位要求:

1、法学、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医学等相关专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本科优先;

2、持有助理社工师资格证书优先;

3、具备社会工作服务经验者优先;

4、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适应力、学习能力及执行力,能够独立策划活动及完成相应文书;

5、具备听、说粤语能力以及党员优先;

6、增城辖区本地人员和男生优先。

薪酬待遇:

1、薪酬面议;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购买6险1金;

3、由资深督导开展专业指导,提供多元化成长支持,提供专业的培训、良好的发展空间、对外学习交流机会和机构团建活动等;

4、工作满一年后享受5天带薪年假;

5、节日补贴、高温补贴等待遇。

联系我们有意者请将简历投到: 124189508@qq.com(不符合招聘要求者请慎投)

联系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夏街大道97号5楼报名方式:

联系我们有意者请将简历投到: 124189508@qq.com(不符合招聘要求者请慎投)

联系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夏街大道97号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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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截止)

2023-12-21,全文共 4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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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是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开展卫生健康宣传,传播普及健康科普知识,建设健康全媒体平台;协助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针对健康危险因素,进行健康教育需求评估并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开展健康教育领域相关研究;总结与推广健康教育适宜技术,开展国内外合作交流项目;协助市卫生健康委开展新闻发布和重大宣传活动。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本次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附件1中的招聘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附件1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2.招聘专业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毕业生(即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2023年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7)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8)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网上报名栏——选择“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公告”进行报名,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6日上午9:00至2024年1月2日下午17:0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报名需上传附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要上传;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可上传经学校或学院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代替);

(4)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证件。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上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彩色免冠证件照。

3.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将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在报名系统中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岗位报考条件者进入招聘考试程序,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资格初审不合格。审核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五)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专业工作能力。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5.具有博士学位者不需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并经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6.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1.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次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2.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不计入资格复审人数比例。若出现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可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由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测试组成,各占面试成绩的50%。

3.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7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如无面试合格人选,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面试成绩于当日面试完毕后当场统分、评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于候分室向考生送达面试成绩通知书,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5.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高低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加试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考生应在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内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或者复检,逾期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执行。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人员的;

(三)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八、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7570006,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5512943,020-87302871。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

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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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航道测绘中心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名(11.20截止)

2023-11-11,全文共 3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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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是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全省航道建设、维护、管理,保证航道安全畅通等工作。为加强我省航道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我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广东省航道测绘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广东省航道测绘中心(加挂广东省航道技术保障中心牌子)是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负责智慧航道技术保障和网络安全工作,承担航道数据治理、智慧航道建设及运行监测工作;负责省管航道公益性测绘与地理信息工作,协助编制航道测绘与地理信息规划;负责航道科研工作,承担航道建设服务等科研任务、标准建设和技术推广;开展对外技术交流和协调工作;参与水上服务区建设;面向社会提供航道测绘与地理信息等服务。现将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和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社会人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截止日为时间节点),2023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研究生(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和和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3日上午9:00至2023年11月20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登录事业单位招考网(https://www.sydwzk.

cn/gdhdzp2023),按指引进行报名,并按报名要求上传报名材料。具体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系统填报后自动生成,无需上传);

2.本人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证书);

3.有职称资格证书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证书。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或事业单位招考网(https://www.sydwzk.cn/gdhdzp2023),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者取消报考资格。

2.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执行。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根据岗位所需条件进行网上自动初审,报名成功即为资格初审通过。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2.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我中心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面试资格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结果、面试名单及有关事宜在事业单位招考网公布。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从2023年11月27日上午9:00起登录事业单位招考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试

HD2301、HD2302两个岗位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其他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也不组织任何形式培训。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和航道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笔试成绩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入围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事业单位招考网公布。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报考HD2301、HD2302两个岗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直接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将在事业单位招考网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HD2301、HD2302两个岗位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其他岗位的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岗位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20-83372612

监督投诉电话:020-83393056

附件: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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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查询官网

2024-04-11,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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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

事项简述

申请人可异地查询本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不受地域限制

办理材料

办理方式

网站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结果送达

线上即时反馈结果

收费以及标准

免费

办事时间

全天

办理机构及地点

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http://zscx.osta.org.cn/http://jndj.osta.org.cn/),输入“证书编号”“证件号码”“姓名”中任意两项

咨询查询途径

(一)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http://zscx.osta.org.cn/http://jndj.osta.org.cn/

(二)12333热线电话

监督投诉渠道

(一)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osta.mohrss.gov.cn/)‘投诉信箱’

(二)发证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监督渠道

便民100考证服务咨询入口:点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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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区人社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11.23截止)

2023-11-11,全文共 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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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招聘辅助人员1名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沟通与协调能力;

(三)广州市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

(四)有一定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包括但不限于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

(五)持有C1驾驶证,有一定驾驶工作经验。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1日9:00至11月23日17:3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形式,应聘人员填写附件《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及相关资料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明、驾驶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发到电子邮箱(yxrsj@gz.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应聘辅助人员(姓名XXX)”。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驾驶技能测试: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通过面试的应聘者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视情况从面试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对拟聘用的人选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xiu.gov.cn)上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工资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税前包干约3200元/月。

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需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造成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联系电话:83392032。

附件:1.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

2.考生承诺书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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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1截止)

2023-11-17,全文共 2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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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气象部门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综合类)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通过公开招考的形式,招聘广东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东省气象局简介

请登录广东省气象局网站(http://gd.cma.gov.cn/)了解详情。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内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2022年1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上述人员须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国家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气象工作;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人事档案等相关重要材料造假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11月22日9:00至12月1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https://www.sydwzk.cn/gdcmazp2024)。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于11月22日9:00至12月2日15:00在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本人负责。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于2023年12月进行,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2月12日10:00至15日17:00。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最新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行政能力测试及气象法律法规等相关应知应会内容,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应聘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笔试规定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岗位开考比例为1:3。在首次公开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另行通知),经过延长报名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笔试。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通过结构化面试形式考察应聘人员的思路、逻辑及语言表达能力。

1.入围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的比例为1:5。如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1:5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请关注网站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3.组织面试。面试由5位考官打分,采用体操计分法,按100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考官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五)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入围人员、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广州)请关注网站公告:中国气象局网站(http://www.cma.gov.cn/)、广东省气象局网站(http://gd.cma.gov.cn/)

七、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中国气象局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协议;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确定的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有关规定。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缺额岗位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五)如因特殊情况无法组织面试的,将视情另行安排,请密切关注网站公告动态。

本公告由广东省气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7671392

监督电话:020-87618040

文件下载:

附件1.广东省气象部门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综合类)岗位表.xls

附件2.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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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1截止)

2023-11-25,全文共 3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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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体育直属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4名(事业编制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拟引进一批紧缺专业人才,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单位简介详见附件1。

二、岗位要求

此次拟引进紧缺专业人才4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拟引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符合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情参见附件2。

其中:

1.招聘人员类型:“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3.招聘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经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4.持境外学历证书人员,在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5.年龄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者与岗位相关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与岗位相关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与岗位相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6.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27日-12月1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各引进单位电子邮箱进行报名,报名相关材料需提交PDF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文件命名为“引进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姓名”。各引进单位电子邮箱详见公告附件。

3.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1个单位1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集体户口首页需盖章);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持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⑤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

⑥相关经历(提供合同和社保、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⑦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1.引进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初审结果将通过邮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反馈;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本次人才引进岗位均不设置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考核评价,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声明放弃资格审查、缺席资格审查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评价资格。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或重要材料原件提供不全的视为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考核评价;

4.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材料:具体材料按报名须上传附件提供,要求提供材料原件和A4规格复印件,经审核后,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

5.对资格审查合格、进入考核评价的人员发放准考通知书,名单将于考核评价前在广州市体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三)考核评价。

1.时间和地点:待定;

2.方式:引进单位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拟引进人员开展专业(技能)水平考核,考核可采用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进行,方式由专家委员会确定;

3.考核评价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在面试时段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主评委评分的高低顺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引进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考核。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在该岗位综合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体育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引进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对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是否递补由引进单位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七)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按引进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聘用定级,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拟引进人员应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及其附件,具有拟报名岗位所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后,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不符合任一条件的,均不能报名。

(二)本次人才引进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评价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名,须征得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考察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名书面材料,无法在考察阶段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名书面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四)为便于单位管理,非广州市户籍报考人员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体育局及引进单位解释为准,咨询电话:020-38796227;监督电话:020-38797473。

广州市体育局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

1-1.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体工队)简介

1-2.广州市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简介

2.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3.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单位联系电话、邮箱及地址.xls

4.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xls

5.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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