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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招聘事业编制45人(11.5截止)

2023-10-24,全文共 5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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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区招聘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5名,2023年10月30日上午9:00至11月05日下午18:00期间报名!

一、招聘岗位、对象

公开招聘岗位42个,共招聘45人。详见《2023年广州市增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招聘对象为2023年12月31日(含当天)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及符合岗位条件的其他社会人员。

(一)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2.2021、2022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人员,并提供无社保缴费记录证明(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除外);3.2021、2022、2023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8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需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完成教育部认证,且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留学回国人员,并提供无社保缴费记录证明(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

(二)港澳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资格条件

1.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招聘岗位的条件为“企业管理(A120202)限财务管理方向报考”,则专业目录中“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内的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均不可报考;除专业参考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或所学专业为参考目录所列专业名称中包含的旧专业部分,报考人员须在系统报名时一并上传用于报考的毕业证书、报考专业所对应的毕业院校盖章的课程成绩单扫描件,由招聘单位按相近专业进行认定,如:招聘岗位要求为英语口译硕士(专业硕士)(A050213),但报考人员的专业为英汉口译,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范围的;或招聘岗位要求为环境设计(B050803),但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旧专业名称艺术设计的,类似情况均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关材料予以认定。

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或学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2.具有本科学历的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45周岁。相关年龄要求的计算截止该场次招聘工作报名首日(以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人员须于1987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3.工作经历年限(以报名时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明细为准,在校期间购买的社会保险除外)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4.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中与专业要求相对应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2023年广州市增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考生请于2023年10月30日上午9:00至11月05日下午18:00,登录事业单位招录网(https://www.sydwzk.cn/gdgzzczp2023),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和上传有关材料进行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报名截止后将通过网络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查询。

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中与专业要求相对应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职位,需提供相应年限的单位缴纳社保记录和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单位须一致;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记录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其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实。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系统将于2023年11月11日9:00至2023年11月15日18:00期间开放,过期不再开放。请考生自行登录事业单位招录网(https://www.sydwzk.cn/gdgzzczp2023)下载和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考生根据准考证规定的考试时间和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预计将于2023年11月份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从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的能力素质,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部分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调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3.笔试成绩。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或查看公告查询本人分数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4.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考试组织单位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

(1)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

(2)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

(3)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四)资格复审

1.每个岗位按拟招聘人员数与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按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凭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如确需他人代办的,代办人还需持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将视同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权利;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当取消面试资格。

4.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5.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6.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7.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将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进行公布。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和组织形式: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面试评委小组在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交由工作人员在候分室向考生本人送达面试成绩通知单。

(六)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全部计入综合成绩后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若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对同分数考生另行组织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的考生名单将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进行公布。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二)考察

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考察。考察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

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工作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七、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按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聘用定级,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不一致的,不得参加。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

(三)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并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将违规造假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四)本公告涉及的“以上或以下”均包含本数。

(五)报考人员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咨询相关事项,其中:

1.报名时涉及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疑问的,可在工作日咨询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2.涉及网上报名系统操作疑问的,请咨询:400-822-8076。

3.涉及具体岗位相关信息的,可咨询岗位表备注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涉及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咨询人事综合管理部门:020-82737833、020-82720060。

4.对此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行为的,可通过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20-82726285反映。

本公告由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广州市增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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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招聘后勤工作人员启事2024.4.18截止

2024-03-28,全文共 2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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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4年招聘后勤工作人员启事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前身为广东民族学院,创办于1957年。学校于2006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21年获批为广东省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高校。现有广州东校区、西校区、北校区、白云校区以及河源校区等5个校区,设有26个二级教学单位,全日制普通在校生36000余人,研究生1800余人。

根据工作需要,向社会招聘后勤工作人员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4年招聘后勤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学校岗位总量管理,非事业编制,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学校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名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4月18日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邮件报名,报名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单位+岗位代码”,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将《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2)和相关佐证材料文件投递到gsrsk@gpnu.edu.cn。报名佐证材料提供不齐者,将会影响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请按下列顺序将所有佐证材料扫描件制成一个PDF文档(注:附件大小请勿超过8M):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含大专、本科、硕士等学习阶段),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5.有工作经历者提供工作(实践)经历证明(含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等可以佐证工作年限的材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成绩单(按最高学历提供)、外语水平等级证书;

7.业绩成果、获奖证明及招聘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证明等)。

(三)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境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3.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应聘人员与学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与学校用人单位负责人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一般不得应聘与其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应聘流程

1.资格初审:报名时间截止后,学校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和考试安排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请应聘人员届时登录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2.考试

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考试(岗位技能测试)+第二阶段考试(综合面试)”。

第一阶段考试(岗位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岗位技能测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职业道德及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工作技能等。

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80分为合格分数线,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综合面试人员名单,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在考生测试完毕后公布。如同一岗位考生的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视为并列名次。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高低顺序,每个岗位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列入学校综合面试人员。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2的,按照实际符合学校综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第二阶段考试(综合面试)

学校成立综合面试评审小组负责面试评审工作。综合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综合面试的具体安排由学校另行通知列入综合面试人员。综合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80分为合格分数线,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综合面试成绩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公布。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第一阶段成绩*50%+第二阶段考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在综合面试完毕后当场公布。如同一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岗位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岗位测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综合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提交学校讨论确定拟聘人选。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要求办理后续手续。拟聘用人员原则上须在公示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齐备入职材料,未按规定提交齐备入职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遵守招聘纪律,应聘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全面、真实、准确,且与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应聘人员信息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录用全过程,如在任一环节发现弄虚作假、隐瞒个人情况、师德师风不端等不良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协议无效。

(二)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个人放弃聘用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递补。递补时按规定在同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三)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规定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政策执行。本公告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8256619(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

监督投诉电话:020-3825661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室)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4年招聘后勤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应聘人员信息表.xlsx

3.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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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区人社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11.23截止)

2023-11-11,全文共 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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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招聘辅助人员1名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沟通与协调能力;

(三)广州市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

(四)有一定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包括但不限于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

(五)持有C1驾驶证,有一定驾驶工作经验。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1日9:00至11月23日17:3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形式,应聘人员填写附件《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及相关资料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明、驾驶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发到电子邮箱(yxrsj@gz.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应聘辅助人员(姓名XXX)”。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驾驶技能测试: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通过面试的应聘者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视情况从面试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对拟聘用的人选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xiu.gov.cn)上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工资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税前包干约3200元/月。

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需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造成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联系电话:83392032。

附件:1.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

2.考生承诺书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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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党政管理人员2024.4.14截止

2024-04-08,全文共 3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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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年,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学校、广东省高水平重点建设大学、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为满足高水平大学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人,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辅导员25人,党政管理人员10人,共计35名工作人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7.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薪酬待遇按国家及省政策规定执行。

五、报名

(一)公告发布

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s://hrss.gd.gov.cn/)、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http://rsc.scnu.edu.cn/)和报名网站(www.qgsydw.com)发布本次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4日0时至4月14日17时。

2.报名要求:登录报名网站(www.qgsydw.com)按指引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在系统上如实填报并提交下列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系统填报后自动生成,无需上传);

(2)身份证(正反面);

(3)所有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名时提交就业推荐表。报考党政管理岗位的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证明材料(例如,学校或学院出具的所学专业证明);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等)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港澳地区、国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中英文版成绩单;

(4)党员证明材料(可提供党费证或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证明等);

(5)报考辅导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职学生工作经历证明或学生干部经历证明;

(6)本人所具有的外语水平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等;

(7)报名系统所填获奖经历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三)资格初审

学校将于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个人材料进行初审,个人报考信息完整的,给予参加笔试的资格。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在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此阶段只对应聘人员的报考信息是否完整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不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核。

(四)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在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发布)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五)注意事项

1.符合广东省规定的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的名称及编号,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设置。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若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4.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申请、填报、提交报名材料,并确保所填资料真实、有效、完整。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发布。

(一)笔试

本次笔试计划在广州市、北京市、西安市和武汉市设立考点,具体实施视报名情况而定。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

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3(入围线同分者一并进入,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一并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学校将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应聘人员未能通过资格复审,学校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通知及参加人员名单在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

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风度等。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70分以上为良好,未达良好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每个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综合成绩出现同分,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结果通过电话告知应聘人员。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九、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学校根据需要安排到各个校区工作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有关说明

(一)本公告所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如“硕士以上”即指包含硕士。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在7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予以递补。如确定递补,学校将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应聘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华南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电话咨询请于工作日上班时间联系)

招聘咨询电话:020-85211236、85211058

监督投诉电话:020-85211016

邮箱:fdyzp@m.scnu.edu.cn

广州校区石牌校园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

广州校区大学城校园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378号

佛山校区南海校园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南海软件科技园旁

汕尾校区滨海校园地址:汕尾市城区马宫街道香江大道西55号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华南师范大学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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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招聘行政文员启事2024.6.30截止

2024-05-24,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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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办公室文员招聘启事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医院办公室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录取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行政文员,招聘要求如下:

一、岗位要求

1.政治合格,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保密意识;

2.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4.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与同事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5.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有相关行业办公室文员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应聘方式

报名方式:如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意供职者,请于2024年6月30日前发送个人简历至邮箱583494825@qq.com

格式要求:邮件标题及附件请命名为“医院办公室+姓名+毕业院校+专业”。

备注说明:医院面试具体时间及安排将会通过邮箱及手机短信通知,请保持个人网络及手机的有效通讯。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老师

联系电话:020-61643083

联系地址:广州市工业大道中253号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组织人事处10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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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招聘事业单位编外人员(11.30截止)

2023-11-18,全文共 1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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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2023年第三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择优引进。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2023年第三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福利待遇

获聘人员为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编外工作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福利待遇。薪酬按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薪酬相关制度执行,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

五、报名方式

(一)电子邮箱方式报名。

(二)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主题:岗位名称+姓名(例如:岗位一+张三)。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请在电子邮件中提交手写签名后PDF版本的《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表》(附件2)、本人真实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技能证书、奖励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合同),其他证明材料(论文、课题报告)等原件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生证,文件格式为PDF,所有资料命名格式为“姓名+内容”统一打包后提交。

(四)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30日止。

(五)合意者电话或邮箱通知面试,面试时需带齐相关证件(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其他证明材料原件等)。

(六)工作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光谱中路13号;广州市天河区伍仙桥28号。

(七)咨询电话:020-87737847。

六、注意事项

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根据有关规定,可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本公告由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负责解释。)

附件1 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2023年第三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 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合编外工作人员招聘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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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医院招聘大专学历护士(11.27截止)

2023-11-24,全文共 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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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医院招聘大专学历护士

专业要求:护理学

学历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

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遵守医院的相关制度。

二、招聘岗位条件

1.取得护理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根据工作需要,本次招聘对象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有三甲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经历的非应届毕业生;

3.年龄条件:原则上要求不超过26周岁(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4.沟通能力强,有团队合作精神。

三、报名方式

报名入口:广东省中医院招聘官网登录系统

报名时间:2023-11-20 20:00:00-2023-11-27 23:59:59推荐阅读:广州事业单位招聘信息今日汇总(经常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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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电花都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招聘信息(12.24截止)

2023-12-08,全文共 1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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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电花都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社会招聘信息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电气二次专责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敬业爱岗,愿意为本企业服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岗位工作要求,无岗位相关职业禁忌。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技能)资格,35-40周岁(含40周岁)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技能)资格。

4.具有三年以上火力发电厂电气专业检修、设计、安装、调试工作经验(有9E/9F以上级别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5.与花都热电公司员工没有直系、三代以内旁系、近姻亲属关系。

(二)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广东粤电花都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社会招聘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与其他证件或证书扫描件(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业绩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起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lihuitong@geg.com.cn(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

2.简历投递时间:截至2023年12月21日24:00。

(二)考核测评

采取笔试、面试评审两种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选拔考评。我司根据笔试成绩择优选择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评审环节,最终成绩将根据笔试、面试评审两个考评环节得分按相应权重加总得出综合成绩。

1.笔试

应聘人员统一试题,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开展测试,测试内容包括通用能力测试、专业知识等。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2.面试评审

面试评审由面试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面试,主要针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逻辑思维能力、抗压能力、发展潜力、学习与创新意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现场面试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需携带简历报名表(需本人签名)、身份证、学历、学位、资格及获奖荣誉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能证明自身业绩的材料(如发表的论文、参与的技改项目、专利等)。

(三)健康检查

通过笔面试筛选的人员进入健康检查环节。

(四)背景调查

通过健康检查的人员进入背景调查环节。

(五)聘用

根据岗位需求,结合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经履行花都热电公司内部相关审批流程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招聘人员管理

(一)录用人员与我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

(二)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五险二金、带薪年假等福利。

(三)薪资面议,具体按有关薪酬管理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不予录用,并通知本人所在单位。

(二)应聘人员笔试迟到30分钟或面试当天未到视为弃权,取消考试资格。

(三)本次招聘所有报名资料严格保密,恕不退还,谢绝来人来访。如应聘人员素质不能达到岗位要求,花都热电公司有权少招或不招。

(四)应聘人员参加考核测评产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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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东粤电花都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社会招聘岗位职责及条件表.docx

附件2:广东粤电花都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社会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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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招聘初级雇员公告2024.5.26截止

2024-05-21,全文共 2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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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绿化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招聘初级雇员4名,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占用行政或事业编制,按合同化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范围

(一)招聘人数:招聘初级雇员4名,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人员范围: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简称“社会人员”),须于报名首日或之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自愿履行政府雇员职责与义务。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体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执行。

(五)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六)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5月22日。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8.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九)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所需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形式进行,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公告

2024年5月21日起,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p.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2024年5月22日上午9:00至2024年5月26日下午18:00,将报名材料扫描打包报送至指定电子邮箱(GZHPlyzx@163.com)进行报名,报名材料按照“招聘岗位名称+姓名+年龄+学历+专业”的格式命名。

1.电子邮件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3)电子版和本人亲笔签名的扫描版;

(2)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或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6)工作经历证明(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包括劳动合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等);

(7)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交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3)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等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专业参考目录》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本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择优选择,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以不超过1:5的比例通知其参加面试,如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则按实际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岗位所要求的相关知识掌握情况。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公示和聘用

经面试、体检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的;

(四)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因考生个人原因1个月内未入职的;

(五)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在6个月内离职的;

(六)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和管理按照我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如我区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时,从其新规定。首次聘用为初级政府雇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其它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我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招聘雇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招聘初级雇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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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街道办招聘政府雇员(11.13截止)

2023-11-11,全文共 1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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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道2023年公开招聘雇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海珠区江南中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7名。按照公平公开、择优录用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1.岗位一:雇员2名,主要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

2.岗位二:雇员4名,主要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

3.岗位三:雇员1名,主要从事公共服务管理辅助工作。

(以上岗位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以上岗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邪教组织活动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3日(共三个工作日,9:30-11:30,14:30-17:30,逾期不候)。

3.报名地点:海珠区江南西路青竹大街32号301室,联系电话:84242555。

4.报名要求:应聘者提供本人报表名(见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仅当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相关等级证书等岗位要求的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若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驾驶证等有关证明材料,也可一并提交。

5.报名表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按报名要求所需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应聘者应对提交资格审查的材料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考察、录用、试用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公共基础知识及履行岗位职责的知识和技能、文书写作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用人单位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告。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招聘岗位,不得兼职,被聘用前已有工作单位的,应当于用工前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三)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四)由于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七、其他要求

考试期间,如出现不适症状,考生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

本公告由江南中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江南中街道2023年公开招聘雇员岗位表.docx

附件2:江南中街道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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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人民街道办招聘辅助人员公告2024.6.11截止

2024-05-24,全文共 1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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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人民街道办事处招聘辅助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三)有良好职业道德,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可以错峰上班;

(四)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五)沟通表达能力好,普通话和粤语流利,语言文字基本功扎实,熟悉计算机操作;

(六)广州市户籍或有物业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13日,节假日及周六、日除外。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大新路小新街182号2楼。

2.报名须提供的材料及资格审查

(1)应聘者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以下证件:

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小一寸近期彩照1张;

(2)资格审查:报考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的,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领取准考证等相关事宜。

(二)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综合考核。根据综合成绩高低确定排名第一的考生参加体检。

考试的其他事项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与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告。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由越秀区人民街道办事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聘者在收到聘用通知后未按要求报到或一个月内未能配合单位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将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二)工资待遇按越秀区人民街道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两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

(二)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单位可据此解除合同。

联系人:何小姐 伍小姐

咨询电话:81860285 81092887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24日

附件1:越秀区人民街招聘辅助人员情况登记表

附件2:考生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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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办招聘雇员(协管员)公告2024.5.15截止

2024-05-12,全文共 1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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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公开招聘雇员(协管员)5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协管员)5名,主要从事公共服务辅助、行政执法辅助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街道统筹安排。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3日后出生);

(四)熟悉电脑操作,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文字写作、档案管理能力,能适应节假日加班、夜间巡查、外勤和临时工作任务的要求;

(五)以下情况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5月15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

2、报名地点:琶洲街道办事处5楼505室(海珠区新港东路86号),联系电话:020-89115214。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信网或在读高校的学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填写《琶洲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附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

4、资格审查: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二)笔试、面试

1、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的知识和技能,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2、面试形式: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可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3、考试成绩按笔试与面试4:6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出现同分的情况下,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综合排名。

4、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在广州市内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四)考察与聘用

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组织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协管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岗位和待遇

待遇标准按区、街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笔试、面试、体检资格。

(二)由于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未尽事宜按我街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琶洲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琶洲街道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琶洲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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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湛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副总经理公告2024.6.15截止

2024-05-16,全文共 1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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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湛铁路公司副总经理(安全质量方向)

应聘岗位编号:2024

工作地点:广州

工作单位:广东广湛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5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5日

一、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协助总经理抓好安全质量管理等工作,确保公司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平稳有序、规范高效。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和分管部门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工作负责领导责任。

2、负责公司管内项目建设安全、质量、应急、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突出安全隐患的整改,确保安全质量局面稳定。

3、按照《安全生产法》《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标准,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建立安全风险长效管控机制并监督实施。

4、严格落实安全“3条红线”,负责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检查、督促参建单位开展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基础性问题,有效降低系统性安全风险,着力防范事故发生,按要求开展事故(突发事件)处置。

5、组织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督促、指导公司相关部门和各参建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切实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断提升事故防范能力。

6、负责分管部门的整体建设,对分管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组织、指导、审核制定分管部门预算并监督预算的使用情况。组织协调分管部门内部、分管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

7、完成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和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公开选聘资格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及从业记录,遵纪守法,坚持原则、爱岗敬业。

2、具有良好的领导能力、判断与决策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学习和创新能力。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熟悉铁路施工行业安全法规,熟悉工程项目管理体系,精通铁路工程施工、安质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工程施工行业的知识和动态,工作敢抓敢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条件优异者可适当放宽。

6、具有8年以上铁路建设、安全管理从业经历,具有省、市厅局级单位总部内设部门或重点二级子企业副职负责人(相当于副处级)任职经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按规定限制提拔任用的。

3、对企业决策和管理中的重大失误负有领导责任或直接责任,受到纪律处分或问责的。

4、经核实,在选拔过程中存在跑官、拉票行为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入口: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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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聘非编幼儿园教师(1.25截止)

2024-01-05,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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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聘幼儿园非事业编制人员1名。此次招聘实行劳务派遣,受聘人员与广东省人才市场建立劳动关系,人事、劳资、保险等事宜均由广东省人才市场负责管理。

一、岗位名称及名额

幼儿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有爱心、有耐心、有责任心;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有学前教育专业背景,且已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学习的还须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三)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有职称者优先;

(四)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期);

(五)综合素质过硬,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办公办会等日常行政工作流程,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与办公自动化及网络系统。

(六)具有良好的组织班级管理能力,并能在课内给予幼儿及时有效的指导;

(七)善于与家长沟通,能为其提供专业的幼儿教育建议。

幼儿教师

(一)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者请登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力资源部网

(http://rsc.gdufs.edu.cn/),按照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填写相关信息。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25日(星期四)。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力资源部网页相关信息。

四、薪酬待遇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办法》办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老师、梅老师

联系电话:020-36209631

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力资源部302室

邮政编码:510420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力资源部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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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聘行政岗位(11.15截止)

2023-11-07,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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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聘商学院非事业编制行政秘书1名

一、岗位名称及名额:

行政秘书1名(非事业编制)。此次招聘实行劳务派遣,受聘人员与广东省人才市场建立劳动关系,人事、劳资、保险等事宜均由广东省人才市场负责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工作踏实细致,积极主动,吃苦耐劳,有团队合作精神。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期)。

(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已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学习的还须取得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四)具备出色的中英文阅读、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公共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五)具有较强的信息收集能力,文笔好,熟悉公文、新闻撰写;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操作自动化办公设备。

(六)善于与人沟通,有较强的沟通和组织能力,能高效完成任务。

(七)至少有1年高校行政工作经验。

三、报名方式

(一)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者请登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力资源部网

(http://rsc.gdufs.edu.cn/),按照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填写相关信息。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力资源部网页相关信息。

四、薪酬待遇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办法》办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老师、梅老师

联系电话:020-36209631

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力资源部302室

邮政编码:510420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力资源部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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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下属事业单位招聘运管部工作人员(11.20截止)

2023-11-15,全文共 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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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生态环境科学中心招聘3名运管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单位简介

粤港澳中心成立于2023年4月28日,是由生态环境部批准设立、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举办的不定级、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新型事业单位。粤港澳中心是落实国家科技创新使命导向,支撑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生态环境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建国际一流美丽湾区合作框架协议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粤港澳中心坚持构建科技创新生态平台,按照体制机制与国际科技创新机构接轨的原则,面向粤港澳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需求,在生态环境领域开展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基础性科学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成果转移转化、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为粤港澳大湾区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二、招聘岗位、岗位职责及招聘条件

详见粤港澳生态环境科学中心运管部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待遇条件

薪酬由固定工资+浮动工资组成,具体按粤港澳中心薪酬管理办法执行。社会人员录用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环科院在岗在册人员录用后,按《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关于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试行)》(环院办〔2022〕9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方式

即日起至11月20日,有意应聘者将报名表(附件2)发送changming@craes.org.cn,备注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

下载附件:

1.粤港澳生态环境科学中心运管部招聘计划表

2.粤港澳生态环境科学中心运管部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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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街招聘协管员(1.3截止)

2023-12-22,全文共 1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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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街招聘协管员2名,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本次招聘协管员主要承担本辖区的路面巡查工作,为24小时轮班制,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辖区内主次干道,街巷新村小区,农贸市场周边和疏导点等公共场所市容市貌环境秩序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三)规劝、制止各类违反城市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

(四)负责本辖区内乱涂乱贴源头管理及协助清理工作。

(五)协助处理上级批转、居民投诉涉及的市容环境方面的问题。

(六)协管员进社区,协助执法队员做好社区的环境卫生监督工作。

(七)执行并完成其他上级交办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具备城市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四)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城市管理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并优先聘用。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治审查、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至2024年1月3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报名地址:越秀区淘金路163号淘金商务楼三楼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2)请下载附件1《越秀区华乐街公开招聘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承诺书》并详细填写,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白底彩照1张。

(3) 在职的应聘者应主动将应聘意向报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否则因未经原单位同意所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资格审查

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应聘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需同时出具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符合优先录取的,需提供城市管理工作经历证明。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还,资格复审的复印件不予退还。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应聘职位的匹配情况,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举止仪表等。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如不按时参加面试,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

1、体检在符合体检资质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执行。

2、对于体检不合格的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从其他应聘者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替补进行体检。

3、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政治审查

1、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进行政治审查。

2、对于政治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从其他应聘者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替补进行体检和政治审查。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1、经综合素质考评、体检后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2、对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工资待遇:薪酬待遇参照越秀区街道辅助人员经费管理相关标准执行,其他管理办法按照华乐街道办事处有关规定执行。

4、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应聘条件的方可报名。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面试、体检必须携带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

(三)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华乐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83575660;联系人:贺女士、李小姐。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83573414;联系人:张先生。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相关文件下载:

附件1.报名表.docx

附件2.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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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港务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9名(9.28截止)

2023-09-18,全文共 4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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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港务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9名,2023年9月22日上午9时至2023年9月28日下午17时报名!

广州市港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广州港引航站、广州航运交易所(广州国际航运研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港引航站、广州航运交易所(广州国际航运研究中心)是广州市港务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正处级。具体职责见广州市港务局网站(http://gwj.gz.gov.cn/)。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本次招聘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7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编制,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港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年龄要求:

(1)具有相关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相关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10.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1.招聘人员类型分为不限、2023年毕业生、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

不限是指“2023年毕业生”和“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均可。

“2023年毕业生”是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其中境外毕业生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海外学历认证。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12.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13.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报名办法及流程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所有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笔试前由报名系统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二)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2日上午9时至2023年9月28日下午17时。

(三)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可选择一个职位报考。在职人员须在报名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须上传附件:

(1)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上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彩色免冠证件照。

4.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目录或无专业代码,须在报名前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5.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笔试、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6.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上传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应聘人员在校期间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缴纳的社会保险不纳入工作经历时间计算。

7.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考察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无法在考察阶段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四)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准考证。预计在2023年10月8日15: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应聘人员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等参加考试。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考试地点在广州市,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和资料,内容包括岗位专业知识、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等。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按40%计入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笔试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点数后2位。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比为1:3设置。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5.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者的应聘人员中,以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对应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可以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港务局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方式待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留意广州市港务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以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短信通知等信息。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以及网络报名所提交资料的相关原件及复印件。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3.面试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待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面试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具体安排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于面试当天向应聘人员公布。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在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察人选。考试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港务局门户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相关规定实施。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八、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相关标准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三)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2023年毕业生如未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六)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员等级高于应聘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职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七)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广州市港务局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九)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十)考生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拨打电话咨询。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广州市港务局咨询电话:020-83050229、020-83050236,广州港引航站咨询电话:020-82296520、020-82296576,广州航运交易所(广州国际航运研究中心)咨询电话:020-84484329;监督电话:020-83050235。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港务局及具体招聘单位解释为准。

广州市港务局

2023年9月18日

附件:

1.《广州市港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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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图书馆鱼珠街分馆馆长招聘公告2024.4.12截止

2024-03-28,全文共 1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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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图书馆鱼珠分馆馆长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拟招聘黄埔区图书馆鱼珠街分馆馆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黄埔区图书馆鱼珠街分馆馆长。

二、工作内容

1、读者服务:为读者提供办证、文献借阅、读者咨询等服务;

2、文献资源管理服务:负责文献的上下架管理、摆放等服务;

3、设备、数字资源管理:指引读者自助借还、检索机等设备的使用,宣传公众号等数字资源平台和固定资产的管理;

4、阅读推广活动:负责组织开展讲座、培训、展览、故事会等阅读推广,整理活动的方案资料,每月定期上报区域总馆;

5、志愿者管理:负责街道分馆志愿者服务管理,组织志愿者参与阅读推广活动等,并做好志愿者服务记录;

6、场馆管理:定时巡查,及时制止和教育违反图书馆有关规章制度的读者和读者纠纷,负责对读者服务规整制度、分类导牌等指引更新,协助街道落实相关安全管理措施;

7、做好与区域总馆、社区服务点的联系协调服务;

8、落实中心馆、区域总馆布置的其他临时工作。

9、做好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要求

1、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拥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沟通管理能力与服务意识;

2、具备活动策划能力及组织能力以及文字写作功底;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应变及学习能力;

4、服从安排,具备高度的团队合作精神;

5、能接受节假日的值班工作,能够承担临时安排的加班工作;

6、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

7、居住地在黄埔及近期内能马上到岗者优先考虑。

四、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黄埔区图书馆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12日下午17点前。

2.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打包(文件命名方式应聘图书馆馆长+姓名)发送到邮箱495017120@qq.com。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山大道东214号204办公室,联系人:杨小姐;联系电话:020-82270816。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扫描件;

(2)工作简历;

(3)近期正面免冠彩照。

六、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将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

七、考试

考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言行举止和业务能力等,由评委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进行考察。

八、体检

体检的项目、合格标准参照劳动用工体检有关标准,拟录取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通过公示后,办理入职手续。

黄埔区图书馆鱼珠街分馆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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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州市荔湾区招聘事业编制84人(7.7截止报名)

2023-06-14,全文共 5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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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州市荔湾区招聘事业编制84人,面向本科/硕士,2023年7月3日(星期一)上午9:00至7月7日(星期五)17:00报名

发布时间:2023-06-14 14:18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浏览次数:2101 次T浏览字号: 大 中

小为进一步充实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8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范围

详见《2023年荔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含)至2023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四)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附件2)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3年7月2日。

(二)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2023年荔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规定的条件。

2.2023年毕业生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专业相对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报考,须出具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3.报考人员的报考学历、专业必须符合职位对应的学历层次及专业要求,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若职位同时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同时取得报考学历、专业相对应的学位。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技工院校)》(见附件3、4)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课程成绩单(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或学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4.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表中有明确年龄、学历限制的,以招聘岗位表为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应为1987年7月2日(不含当天)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应为1982年7月2日(不含当天)后出生。

5.报考人员具体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以及相关资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社保缴费记录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日。

6.有具体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职位,需提供相应年限的单位缴纳社保记录和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单位需一致;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记录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其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实。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星期一)上午9:00至7月7日(星期五)17:00。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报名。

4.报名审核: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成功后即可参加笔试。

5.每个岗位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管理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专业技术岗位报考人数若未达开考比例的,延长3天报名时间,延长报名结束后,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笔试。免笔试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二)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gz.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公布,请已报名考生保持关注,逾期未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范围: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时间为120分钟,内容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3.报考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党校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人员免笔试,可直接进入资格审查;

4.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并可以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查询;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其中报考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党校岗位的考生,按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于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须提供资料:

(1)准考证、报名登记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等有要求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3)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和单位证明);

(4)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所列,按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需提供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6)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2)-(6)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7)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进行;

(2)接受资格审查的人员,如在审查期间不能提供齐全的材料或无法提供所需资料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3)接受资格审查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审查过程中有不通过资格审查或主动放弃资格者,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

(五)面试

1.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于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试讲和答辩方式,按抽签顺序进行,其中报考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党校的考生,采用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报考其他岗位考生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3.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入场,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于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5.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比例折算后相加得到的考试总成绩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考生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环节,具体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在指定时间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者,可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如统一体检时为孕期不能进行体检的应聘者,待其按照体检要求可以进行体检时,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若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放弃考察的,可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因孕期延迟考察的应聘者,若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则不再进行递补)。因应聘者的个人原因或其原单位不配合导致考察工作受阻,不能在收到考察通知的3个月内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考察合格的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放弃聘用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及相关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条件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高于招聘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职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若暂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聘用时按相关人事制度暂定岗位级别,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聘用年限,待取得所聘专业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并重新聘用后,才予以起算聘期;招聘单位可与应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应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期限,有关人员应在约定期限内取得相应资格,逾期未取得的,招聘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按聘用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工龄满1年以上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1年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防疫工作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为了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本次招聘岗位首次聘用合同期限统一为3年。

(六)关于各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等问题,请在工作日9:00-12:00、14:00-18:00直接拨打附件1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进行详细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20-81939593;监督投诉电话:020-81377497。

本公告由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荔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docx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技工院校).docx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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