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保障性租赁房续租租金补助比例分档标准
2024-01-19,全文共 424 字
+ 加入清单家庭结构类型 | 家庭收入 | 租金补助比例 |
1人户 | 6万元<家庭收入≤9万元 | 无补助 |
3万元<家庭收入≤6万元 | 40% | |
1.5万元<家庭收入≤3万元 | 70% | |
家庭收入≤1.5万元 | 80% | |
取得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并在有效期内 | 90% | |
2-3人户 | 13万元<家庭收入≤23万元 | 无补助 |
8.064万元<家庭收入≤13万元 | 40% | |
4.032万元<家庭收入≤8.064万元 | 70% | |
家庭收入≤4.032万元 | 80% | |
取得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并在有效期内 | 90% | |
4人及以上户 | 18万元<家庭收入≤30万元 | 无补助 |
10.752万元<家庭收入≤18万元 | 40% | |
5.376万元<家庭收入≤10.752万元 | 70% | |
家庭收入≤5.376万元 | 80% | |
取得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并在有效期内 | 90% |
备注:我市家庭低收入标准为民政部门公布,因该标准存在变动的可能,将根据民政部门最新公布的变动情况相应更新。
2023厦门保障性租赁房房型调整租金+房源
2023-10-09,全文共 1733 字
+ 加入清单房源安排
(一)本批次房源共5200套现房房源,其中一房型521套、二房型1879套、三房型2800套,具体房源情况如下:
1.思明区、湖里区房源237套(一房型121套、二房型80套、三房型36套),其中前埔BRT枢纽站保障性住房3套(一房型3套);古楼公寓13套(一房型7套、二房型6套);观音山公寓18套(一房型10套、二房型8套);虎仔山庄17套(一房型17套);万景公寓12套(二房型7套、三房型5套);高林居住区108套(一房型44套、二房型33套、三房型31套);湖边花园A区37套(一房型21套、二房型16套);湖边花园B区29套(一房型19套、二房型10套)。
2.集美区房源156套(一房型88套、二房型67套、三房型1套),其中滨水小区71套(一房型47套、二房型23套、三房型1套);后溪花园13套(一房型7套、二房型6套);华铃花园61套(一房型34套、二房型27套);杏北锦园居住区11套(二房型11套)。
3.海沧区房源1041套(一房型54套、二房型545套、三房型442套),其中海新阳光公寓二期9套(一房型4套、二房型3套、三房型2套);新阳居住区一期62套(二房型62套);新阳居住区二期970套(一房型50套、二房型480套、三房型440套)。
4.同安区房源1936套(一房型37套、二房型326套、三房型1573套),其中滨海公寓64套(一房型26套、二房型38套);城北小区63套(一房型11套、二房型51套、三房型1套);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109套(二房型87套、三房型22套);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二期1700套(二房型150套、三房型1550套)。
5.翔安区房源1830套(一房型221套、二房型861套、三房型748套),其中黎安居住区188套(一房型33套、二房型142套、三房型13套);九溪小区213套(一房型10套、二房型175套、三房型28套);东方新城一期60套(一房型11套、二房型43套、三房型6套);东方新城二期A地块47套(一房型25套、二房型22套);东方新城二期B地块98套(二房型98套);洋唐居住区A09地块29套(一房型2套、二房型26套、三房型1套);洋唐居住区A11地块25套(二房型25套);洋唐居住区三期1170套(一房型140套、二房型330套、三房型700套)。
注意事项:原承租房源位于思明区或湖里区的,可以选择任一行政区房源进行调整;原承租房源位于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或翔安区的,只能选择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或翔安区房源进行调整。具体房源以《选房手册》为准,因项目房源有限,本批次房源全部选完后,选房工作结束,剩余未选房的申请家庭本批次房型调整失效,房型调整顺序号作废。
(二)面积标准
一房型建筑面积约45平方米;
二房型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
三房型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
(三)各项目租金标准及物业服务费标准
1.本批次房源市场租金标准分别为:前埔BRT枢纽站保障性住房21.4元/㎡·月、古楼公寓、观音山公寓、高林居住区、湖边花园A区、湖边花园B区16元/㎡·月、虎仔山庄19.1元/㎡·月、万景公寓17.6元/㎡·月、滨水小区、杏北锦园居住区9.6元/㎡·月、后溪花园12元/㎡·月、华铃花园11.7元/㎡·月、海新阳光公寓二期10.4元/㎡·月、新阳居住区14.3元/㎡·月、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13元/㎡·月、滨海公寓11.6元/㎡·月、城北小区8.2元/㎡·月、黎安居住区13.1元/㎡·月、九溪小区12.5元/㎡·月、东方新城6.2元/㎡·月、洋唐居住区12.7元/㎡·月。
2.本批次房源物业服务费标准:前埔BRT枢纽站保障性住房、古楼公寓、观音山公寓、万景公寓、虎仔山庄、高林居住区、湖边花园A区、湖边花园B区、滨水小区、杏北锦园居住区、华铃花园、海新阳光公寓二期、城北小区、东方新城一期1.2元/㎡·月、新阳居住区2.5元/㎡·月、滨海公寓1.98元/㎡·月、后溪花园、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2元/㎡·月、东方新城二期A地块、洋唐居住区1.8元/㎡·月、东方新城二期B地块、黎安居住区、九溪小区、洋唐居住区三期2元/㎡·月。
厦门第十二批市级公租房租金标准是多少
2023-12-06,全文共 182 字
+ 加入清单厦门第十二批公租房租金标准及优惠比例
注:本批次房源市场租金标准价均以住宅部分第三层作为标准层,并根据楼层高度相应调整(楼层调节系数为0.002)。
优惠后租金约为1023元/月起
本次申请对象
本批次申请对象为在厦稳定就业的无住房职工,由职工所在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或“承租单位”)作为申请单位统一申请房源。推荐阅读:厦门市级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第十二批租赁方案
厦门2024年第三批市级公租房租金多少钱一平方?
2024-04-10,全文共 416 字
+ 加入清单注:本批次房源市场租金标准价均以住宅部分第三层作为标准层,并根据楼层高度相应调整(楼层调节系数为0.002)。
费用缴交方式
(一)房屋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由承租单位统一缴交,厦房租赁按以下方式收取:
1.承租单位在合同签订之日按合同条款约定金额支付履约保证金;
2.房屋租金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的70%计取,承租单位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缴清首期租金,即计租日起第一个自然季度的租金;
3.厦房租赁分别于每自然季度第一个月10日(即: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及10月10日)前收取本季度租金。
(二)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公共物业服务费、日常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服务单位统一向承租单位收取。
(三)日常自用水电按实际产生数由承租单位或承租职工自行缴交,公摊水电费由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缴或者根据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由承租单位或承租职工向有关单位缴交。
承租单位及承租职工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交上述费用。
2023年集美区第二批公租房申请指南(时间+条件+租金)
2023-11-10,全文共 1461 字
+ 加入清单集美区第二批区级公租房总共434套!申请报名工作正在进行中!
2023年集美区第二批公租房申请指南
申请时间表
申请报名: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15日
审核日期: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
审核公示: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9日
摇号结果公示: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5日
选定房源: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8日
房源分配结果公示: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8日
合同签订:2023年12月中下旬
交房时间以届时发放的《集美区区级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通知书》为准。
房源概况
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为铁山公租房项目,项目地址位于铁山二里3、7、10、13、17、23、25-28号,共计房源十幢434套(1096床),租赁期限为3年。
房型配租标准:2人户家庭仅可以租赁二房型,3人及以上家庭可以选择租赁二房型或者三房型。单位集体承租的房源以成套的方式办理承租或退租,由承租单位作为集体宿舍按照一人对应一张床的分配方式安排符合条件的职工入住。
租金标准
备注:本批次房源市场租金标准价均以住宅部分第三层作为标准层,并根据楼层高度、房源朝向舒适度相应调整(楼层调节系数为0.002,房源朝向舒适度调节系数为0.03)。
申请对象
(一)申请区级公共租赁住房的单位应为商事登记、纳税及统计归属均在集美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申请租住人员应为上述单位就业并向所在单位提出租住申请的人员。本批次申请对象为:
1、优先保障未享受政府其他住房优惠政策且在厦无住房的各类人才。
2、在厦稳定就业的其他无住房职工,优先保障从事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和本市重点发展产业的在厦无住房职工。
3、在厦稳定就业或以独资、合资、合伙等形式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台胞。
(二)具有本市户籍的家庭年收入为中等收入、中等偏上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条件
(一)各类人才申请条件:
1、在厦无住房。
2、申请人应当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
3、经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骨干人才或者入选区级以上(含区级)各类人才计划、人才工程、人才项目。
4、未享受政府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人才通过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向集美国投公司统一申请承租作为单位集体宿舍使用。
(二)在厦稳定就业的其他无住房职工申请条件:
1、在厦无住房。
2、申请人应当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
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职工通过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向集美国投公司统一申请承租作为单位集体宿舍使用。
(三)台胞申请条件:
1、本人在厦无住房。
2、持有台胞证,与所服务的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企业法人代表(含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台胞通过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向集美国投公司统一申请承租作为单位集体宿舍使用。
(四)中等收入、中等偏上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家庭为2人户(含)以上家庭。
2、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不限户籍。申请人的父母、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可以共同申请。
3、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2平方米。
4、申请家庭2022年度的家庭收入在家庭年收入控制标准范围内,即:2-3人户,家庭年收入13-23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18-30万元。
5、未享受政府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厦门新就业大学生租金补贴申请指南
2023-04-14,全文共 1752 字
+ 加入清单(2023版)
一、政策依据
《厦门市办公厅关于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
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厦府办规〔2021〕7 号)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加大新就业
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操作指南》
(厦房租赁〔2021〕20 号)
二、申请对象
“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或“接续申请通过”处于有效期内,且未申请实物配租的保障对象。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提出租金补贴申请前,应已自行承租租赁住房,并签订租房合同。
四、申请渠道、受理部门和受理时间
(一)申请渠道:租金补贴申请业务实行线上受理,全程网办。申请平台在“i厦门”手机APP——服务——住房保障专区——5折租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批次申请。
(二)受理部门:申请人所属企业注册地所在区政府(管委会)指定的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文末。
(三)受理申请时间:
自2022年1月起,每个季度设置一个批次,每个批次受理申请时间为该季度的首日至同季度第三个月的15日止。
五、申请流程及材料
(一)填报申请信息
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后,在平台“批次申请”模块中“租金补贴申请”中填报或复核信息并提交申请:
1.租房合同已备案的,复核信息;未备案的,根据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租房信息,上传相关租赁材料。
租赁材料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且有相关单位或当事人签字、盖章(个人房东可用手印)确认:申请人为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或承租人之一;在租赁合同中明确体现为同住人的;出租单位出具的《实际租住人证明书》;工作单位出具的《职工实际居住单位宿舍证明书》;其他能体现租赁关系的材料。证明书范本及要求详见平台办事指南。
2.申请人本人有效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卡号。
(二)查询公示及结果
各区(管委会)在每个季度第三个月的16日起,进行集中审核,集中审核截止时间根据当批次申请人数确定,于该季度第三个月15日在平台首页通告。
申请人可于集中审核期间,适时查询审核情况。首轮审核拒绝的,可根据审核意见在规定整改时间(详见当批次集中审核时间通告)内补充材料,每个人在规定整改时间仅有一次补充材料机会。
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租金补贴申请条件的,将于集中审核截止时间次日(工作日)起,在平台的“批次公示”模块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视为申请人获得租金补贴资格。
(三)提取租金补贴
各区(管委会)将于批次申请的下一季度,按照“一次发放半年租金补贴”标准(5年保障期限到期时不足6个月的,按实际剩余月数发放),将补贴发放至成功申请当批次租金补贴的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租金补贴发放后,申请人可自行提取和支配使用。
六、其他说明
(一)申请租金补贴的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实物配租。
(二)因申请人提供账户信息有误等个人原因导致租金补贴发放失败的,视为放弃该批次租金补贴资格。
(三)申请人首次获得保障的方式为租金补贴的,保障期限自发放补贴当季的首日起连续计算,最长不超过5年。
(四)租金补贴发放时间,根据申请人数、工作日等情况确定,在申请平台首页通告。
(五)租金补贴实行预发制,单次租金补贴保障时间为补贴发放当季首月起,往后连续计算六个月。
(六)保障对象在取得租金补贴后,计划申请下一次补贴的,应在当次租金补贴保障时间结束前申请接续,申请流程参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四(接续保障申请)》。
保障对象在可接续申请时限内,未及时提出接续申请,或通过接续申请、但未成功申请租金补贴的,可在后续批次继续进行接续申请,但前后两次保障间隔时间不予保障且计入保障期限。
七、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市房屋事务中心:2859563。
(二)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思明区:思明区建设局2039808
湖里区:湖里区建设局5722325
海沧区: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6583786
集美区: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6223107
翔安区: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889682
同安区: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025496
自贸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5626720
火炬管委会:建设管理处5380729
(三)咨询时间
受理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厦门第十三批市级公租房房源信息+租金价格
2023-12-06,全文共 315 字
+ 加入清单厦门第十三批市级公租房房源信息概况
交通配套:
公交“大同中学前埔校区”多条公交线路可选,可直达软件园二期、观音山、宝龙一城等地。
生活配套:
【办公】临近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通勤便利。
【公园】紧邻磨心山、东向面朝大海,享天然氧吧。
【商业】厦门国际会展中心、宝龙一城、瑞景商业广场等大型商业配套环绕。
注:本批次房源市场租金标准价均以住宅部分第三层作为标准层,并根据楼层高度相应调整(楼层调节系数为0.002)。
房型使用要求:本批次的房源以成套的方式办理承租或退租,由承租单位作为集体宿舍按照一人对应一张床的分配方式安排符合条件的职工入住。
市场租金标准:41.3元/㎡/月,优惠后租金约1490元/月起,租赁期限为3年
厦门5折租房租金补贴申请攻略(2023年最新)
2024-05-09,全文共 1746 字
+ 加入清单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 业务办事指南之三(租金补贴申请)(2023版)
一、政策依据
《厦门市办公厅关于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 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厦府办规〔2021〕7 号)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加大新就业 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操作指南》 (厦房租赁〔2021〕20 号)
二、申请对象
“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或“接续申请通过”处于有效期内,且未申请实物配租的保障对象。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提出租金补贴申请前,应已自行承租租赁住房,并签订租房合同。
四、申请渠道、受理部门和受理时间
(一)申请渠道:租金补贴申请业务实行线上受理,全程网办。申请平台在“i厦门”手机APP——服务——住房保障专区——5折租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批次申请。
(二)受理部门:申请人所属企业注册地所在区政府(管委会)指定的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文末。
(三)受理申请时间:
自2022年1月起,每个季度设置一个批次,每个批次受理申请时间为该季度的首日至同季度第三个月的15日止。
五、申请流程及材料
(一)填报申请信息
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后,在平台“批次申请”模块中“租金补贴申请”中填报或复核信息并提交申请:
1.租房合同已备案的,复核信息;未备案的,根据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租房信息,上传相关租赁材料。
租赁材料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且有相关单位或当事人签字、盖章(个人房东可用手印)确认:申请人为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或承租人之一;在租赁合同中明确体现为同住人的;出租单位出具的《实际租住人证明书》;工作单位出具的《职工实际居住单位宿舍证明书》;其他能体现租赁关系的材料。证明书范本及要求详见平台办事指南。
2.申请人本人有效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卡号。
(二)查询公示及结果
各区(管委会)在每个季度第三个月的16日起,进行集中审核,集中审核截止时间根据当批次申请人数确定,于该季度第三个月15日在平台首页通告。
申请人可于集中审核期间,适时查询审核情况。首轮审核拒绝的,可根据审核意见在规定整改时间(详见当批次集中审核时间通告)内补充材料,每个人在规定整改时间仅有一次补充材料机会。
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租金补贴申请条件的,将于集中审核截止时间次日(工作日)起,在平台的“批次公示”模块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视为申请人获得租金补贴资格。
(三)提取租金补贴
各区(管委会)将于批次申请的下一季度,按照“一次发放半年租金补贴”标准(5年保障期限到期时不足6个月的,按实际剩余月数发放),将补贴发放至成功申请当批次租金补贴的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租金补贴发放后,申请人可自行提取和支配使用。
六、其他说明
(一)申请租金补贴的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实物配租。
(二)因申请人提供账户信息有误等个人原因导致租金补贴发放失败的,视为放弃该批次租金补贴资格。
(三)申请人首次获得保障的方式为租金补贴的,保障期限自发放补贴当季的首日起连续计算,最长不超过5年。
(四)租金补贴发放时间,根据申请人数、工作日等情况确定,在申请平台首页通告。
(五)租金补贴实行预发制,单次租金补贴保障时间为补贴发放当季首月起,往后连续计算六个月。
(六)保障对象在取得租金补贴后,计划申请下一次补贴的,应在当次租金补贴保障时间结束前申请接续,申请流程参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四(接续保障申请)》。
保障对象在可接续申请时限内,未及时提出接续申请,或通过接续申请、但未成功申请租金补贴的,可在后续批次继续进行接续申请,但前后两次保障间隔时间不予保障且计入保障期限。
七、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968383
(二)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思明区:思明区建设局2039808
湖里区:湖里区建设局5722325
海沧区: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6583786
集美区: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6223107
翔安区: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889682
同安区: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025496
自贸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5626720
火炬管委会:建设管理处5380729
(三)咨询时间
受理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厦门公租房租金费用+优惠标准
2023-12-11,全文共 430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租金优惠制度,租金优惠款一般为按照市场租金标准计取的租金金额的30%,具体项目的租金优惠标准由运营企业在批次租赁方案中明确并公布。
厦门公租房租金费用
最新批次:
2022厦门市市级公租房第十九批租赁方案(流程+时间+条件)
申请对象:本批次申请对象为湖里创新园区、软件园二期园区内单位符合申请条件的无住房职工,由职工所在单位(以下统称“申请单位”或“承租单位”)作为申请单位统一申请房源、签订租赁合同,并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申请时间: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18日
点击查看:2022厦门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第十五批租赁方案(后吴公寓)。
点击查看:2022厦门市级公共租赁房第十四批租赁方案(条件+时间+流程)
点击查看:2022厦门市级公租房租金标准及优惠比例(第十三批)
区级公租房:2022年集美区第一批公租房价格+房源位置+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