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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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个体营业执照变更指南(条件+费用+入口+流程)

2023-11-24,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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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除经营者变更以外)的个体工商户可网上申办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相关办事指南详见正文。

厦门个体营业执照变更指南

申请条件:具备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除经营者变更以外)的条件,可以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情形:

●名称变更

●个体工商户住所变更

●经营者姓名变更

●经营者变更(因继承)

●经营者变更(家庭成员内转让)

网上申办入口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点击进入:https://scjg.xm.gov.cn/

办事路径: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厦门市商事主体一网通平台→点击“商事主体”开办进入厦门市商事主体网上审批系统 。

➤“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站

点击进入:https://zwfw.fujian.gov.cn/

办事路径: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站-选择地区“厦门市”→搜索“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选择拟开办个体工商户的行政区划进入办事指南→我要申报。

➤“i厦门”APP

点击下载:https://app.ixiamen.org.cn/

办事路径:“i厦门”APP→服务→政务服务→个人办事→选择拟开办个体工商户的行政区划地点→搜索“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进入办事指南→在线申报。

申报材料:点击查看各办理情形所需申报材料

容缺受理或告知承诺书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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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个体户营业执照网上注销指南(条件+费用+材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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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条件可以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网上注销申报指南详见正文。

厦门个体户营业执照网上注销指南

申报入口

申请条件

具备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条件,可以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报材料(“*”表示必要材料)

➤个体工商户普通注销登记

1、*《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厦门市适用)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清税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

➤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

1、*《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厦门市适用)

2、*营业执照正、副本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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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高校毕业生落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费用)

2023-12-11,全文共 11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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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高校毕业生落户指南【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一、落户条件

经核准的符合条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点击查看>>>厦门毕业生接收核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二、申请材料点击查看材料下载入口+样本

1、《普通院校毕业生申请入户登记表》

2、《落户人事信息》(厦门市人社局推送,窗口民警打印)

*市人社局《落户人事信息》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人收到人社局符合办理条件信息五个工作日后,持申请材料到公安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3、申请人的《毕业证书》(出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在线验证码”或“学信二维码”)

4、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5、随迁配偶的,应提供配偶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6、在厦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需提供在厦合法稳定住所凭证。

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入户在单位集体户,应提供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其余则由窗口统一落户在社区公共户(无社区公共户的落户派出所公共户);

7、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供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需提供)、父母的《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

8、随迁未成年子女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供《亲子司法鉴定书》或《亲子关系公证书》或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且父、母、子女关系明确或能通过内部核查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

9、随迁未成年子女,父母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上需加盖离婚证上的婚姻登记章或复印章)或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

10、随迁未成年子女属非婚生育的,需提供非婚生育子女的《声明》。投靠的子女随非落户方迁移户口的,需提供非婚生育子女的抚养权法院判决书或公证书或父母双方到场确认声明(签名按指纹);

11、随迁未成年子女属收养的,需提供《收养证》;

12、承诺书(户籍迁入人员填写)。

说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如涉及到省外派出所提供的材料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三、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厦门大中专毕业生落户网上办理流程

省内户口:不需要本人回户籍地迁移户口,网上自动迁移,准迁证上有二维码,扫描就可以查询迁移进度,提示迁移完成即可前往拟落户地派出所迁入户口

省外户口迁移流程:本人/或寄材料委托人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同意迁出(以政务服务中心为准,现在基本可以跨省通办,无需回原户籍地办理)→前往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户口迁入→办理新身份证【以审核通过后收到的短信为准,部分小伙伴表示短信直接通知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

四、咨询电话

厦门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办理地点+电话+时间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受理后20个工作日;承诺材料齐全当天办结。

六、办理费用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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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个体营业执照线下变更流程

2023-11-24,全文共 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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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个体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线下办理材料是什么?现场办理是什么样的流程、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办理地点在哪里,一起来看看吧!

厦门个体营业执照线下变更流程

申请条件:具备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除经营者变更以外)的条件,可以办理。

办理情形:

●名称变更

●个体工商户住所变更(厦门市适用)

●经营者姓名变更(厦门市适用)

●经营者变更(因继承)

●经营者变更(家庭成员内转让)

申报材料:【点击查看详细清单

容缺受理或告知承诺书【点击下载

办理流程:

1、受理

办理人:窗口工作人员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结果:受理通知书

2、决定

办理人:注册官 办理时限:当日

审查标准:根据审查的结果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办理结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办理地点及时间:【点击查看】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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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课后延时缴费指南(入口+时间+费用+流程)

2022-10-31,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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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2022年11月1日8:00——11月7日晚上12时

课后延时服务需要收费,收费标准:

下午课后服务:在托管服务项目及其收费标准依法明确之前,公办小学下午课后服务预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月120元;公办初中下午课后服务,预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月50元,按每学期4.5个月一次性收取。

具体操作步骤往下看报名入口:i厦门APP、厦门市民卡APP

01、“课后服务”怎么找

i厦门APP:通过“i厦门”APP的【首页】-【精选专题】-【文化体育】进入【课后服务】系统,还可通过【服务】-【文体教育】进入。厦门市民卡APP:通过“厦门市民卡”APP的【首页】-【上学服务】进入【课后服务】服务系统。

02、怎么添加学生信息?

若家长已添加过学生信息,请直接前往缴费

①进入课后服务系统,点击【我的】-【学生管理】,进入学生管理页面。

②点击【添加学生】,跳转学生信息填写页面,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若提示添加成功,可进行缴费。

2.报告缴费

①进入课后服务页面,选择学校。

方法一:在首页点击孩子就读的学校分类,如:幼儿园、小学、中学,进入报名页面选择学校。

②选择学校后,搜索课程并选择购买,支持多个课程一起勾选购买,勾选后,点击【立即报名】进入支付流程

③查看订单

点击【我的】-【我的订单】,进入我的订单页面查看订单。

温馨提醒

如报名过程中出现由于学生信息不存在,或者学生信息有误(如年级有误等),可能是由于学校还未添加或更新学生信息,请与学校老师确认;

如果家长朋友报名后想退出,可于缴费前,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报名项目,【退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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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出入境全程网办攻略(入口+条件+材料+流程+时间)

2024-05-11,全文共 11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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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请出入境证件换发补发目前处于试点阶段,试点范围包括北京、天津、沈阳、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厦门、济南、青岛、郑州、广州、深圳、珠海、重庆、成都、昆明、西安 20 个城市,请确认申请人户籍在上述城市范围内。

可以全程网办的证件

根据此次试点政策规定,目前有三类证件可以在网上申办,分别是: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往来台湾通行证。只要您的证件正好符合:有效期不足6个月、损毁、遗失、被盗或者普通护照签证页用完四种情形之一,即可在线申请换发补发。

办理对象

哪些人可以在网上申办出入境证件?

1、试点城市16周岁以上的户籍居民。

2、曾经申领过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

3、证件仍在有效期内,且之前办证时留存过本人的指纹。(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仍需前往现场申办)

试点城市名单:北京、天津、沈阳、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厦门、济南、青岛、郑州、广州、深圳、珠海、重庆、成都、昆明、西安 20

个城市。

办理材料

网上申请前请提前准备好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符合出入境证件照片要求的本人电子制证照片、手写签名照片。

照片要求:

不要穿浅色衣服

不要使用头部覆盖物

不要佩戴首饰

不要化浓妆

不可以修图

手写签名要求:

使用黑色签字笔在白纸上以规范汉字横向书写

大小适中

各字之间距离不超过半个字

办理入口流程

一、办理渠道入口

移民局12367小程序;

国家移民管理局官方政务服务平台;

移民局APP;

支付宝小程序。

二、办理流程(大家用微信小程序比较方便,下面以小程序为例)

第一步:通过上面的入口进入“移民局12367”微信小程序首页,点击右下角【我的】前去输入个人信息、人脸识别认证登录;

第二步:回到小程序首页,点击【中国公民服务】—【证件补换发网上申请】

第三步:阅读并同意申请须知

第四步:选择办理的证件类型【护照】/【晚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

第五步:申请人进行现场人像采集,系统将调用手机摄像头对申请人的身份真实性、有效性进行认证。系统将采集留存图像,请确保为申请人本人操作,不能带口罩或墨镜

第六步:完善个人基本信息(身份证号码、姓名、户籍、工作单位、住址等)

第七步:完善办证信息(现持证件号码、签发日期、有效期等),上传用于证件制作的本人照片+现拍或上传本人手写签名照片+身份证正反面照片,选择取证方式(注意,自取要回户籍地办证大厅取),确认提交申请、完成缴费即可。

照片要求:

办理时间

1.网上申请通过审核后,系统会通过短信和 APP提醒通知申请人线上缴费。

2.缴费完成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并采取邮费到付方式,将证件邮寄至申请人指定地址。对申请人网上申请时选择线下领取的,也可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现场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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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出入境全程网办攻略(入口+条件+材料+流程+时间)

2024-05-11,全文共 1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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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全程网办的证件

根据此次试点政策规定,目前有三类证件可以在网上申办,分别是: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往来台湾通行证。只要您的证件正好符合:有效期不足6个月、损毁、遗失、被盗或者普通护照签证页用完四种情形之一,即可在线申请换发补发。

办理对象

哪些人可以在网上申办出入境证件?

1、试点城市16周岁以上的户籍居民。

2、曾经申领过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

3、证件仍在有效期内,且之前办证时留存过本人的指纹。(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仍需前往现场申办)

试点城市名单:北京、天津、沈阳、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厦门、济南、青岛、郑州、广州、深圳、珠海、重庆、成都、昆明、西安 20 个城市。

办理材料

网上申请前请提前准备好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符合出入境证件照片要求的本人电子制证照片、手写签名照片。

照片要求:

不要穿浅色衣服

不要使用头部覆盖物

不要佩戴首饰

不要化浓妆

不可以修图

手写签名要求:

使用黑色签字笔在白纸上以规范汉字横向书写

大小适中

各字之间距离不超过半个字

办理入口流程

一、办理渠道入口

移民局12367小程序;

国家移民管理局官方政务服务平台

移民局APP;

支付宝小程序。

二、办理流程(大家用微信小程序比较方便,下面以小程序为例)

第一步:通过上面的入口进入“移民局12367”微信小程序首页,点击右下角【我的】前去输入个人信息、人脸识别认证登录;

第二步:回到小程序首页,点击【中国公民服务】—【证件补换发网上申请】

第三步:阅读并同意申请须知

第四步:选择办理的证件类型【护照】/【晚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

第五步:申请人进行现场人像采集,系统将调用手机摄像头对申请人的身份真实性、有效性进行认证。系统将采集留存图像,请确保为申请人本人操作,不能带口罩或墨镜

第六步:完善个人基本信息(身份证号码、姓名、户籍、工作单位、住址等)

第七步:完善办证信息(现持证件号码、签发日期、有效期等),上传用于证件制作的本人照片+现拍或上传本人手写签名照片+身份证正反面照片,选择取证方式(注意,自取要回户籍地办证大厅取),确认提交申请、完成缴费即可。

照片要求:

办理时间

1.网上申请通过审核后,系统会通过短信和 APP提醒通知申请人线上缴费。

2.缴费完成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并采取邮费到付方式,将证件邮寄至申请人指定地址。对申请人网上申请时选择线下领取的,也可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现场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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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划龙舟体验指南(对象+流程+报名+费用)

2024-04-26,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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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龙舟体验指南

即日(4月20日)起,由集美区龙舟协会举办的集美龙舟文化季活动将在龙舟池启动。届时市民游客也可以亲身体验划龙舟,体验龙舟文化,活动将持续至11月底。

体验对象

年龄7-48周岁的市民和游客(7-9岁需家长陪伴)

活动内容

集美龙舟文化节是向群众普及龙舟文化的一次探索,自2021年首次举办以来,已吸引了众多大中小学生及台湾青年体验。活动以龙舟文化体验为基础,把龙舟池打造成融合嘉庚文化、侨乡文化、闽南文化为一体的龙舟文化体验区,并于2022年1月挂牌成为市级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本次龙舟文化季可针对企业或者单位规划龙舟团建赛事,根据企业、单位人数共同协商制定比赛规则

报名方式

详询热线13950011303、13616066878(陈老师)

体验费用

本活动属于公益活动,仅面向社会收取象征性普惠体验费用58元/位,用于工作人员及设备损耗支出,不存在盈利行为。

体验流程【参考】

(1)集合地点:集美龙舟池外池厦门大桥下

(2)体验准备:根据人员分组,龙舟一般16-20人为一艘船(团队体验群体应在到达现场之前把人员分配好)。当队伍分配好之后,教练会根据人员高度、体重,分好左右桨手,开始90分钟体验。

(3)体验过程:

● 30分钟岸上训练(队员热身,熟悉安全注意事项、握桨姿势、划船姿势,以节奏的形式进行练习);

● 30分钟水上训练(体验者穿好救生衣,排好队伍由教练在前带队,舵手在后保护走至登舟码头,根据教练指示至注意事项登舟训练);

● 30分钟竞速比赛(进行200米直道竞速比赛后,上岸听取教练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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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指南(时间+条件+流程)

2024-04-02,全文共 30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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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流程

特别注意:“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启动后,请符合申请条件的青年群体抓紧到系统上填报信息进行申请。保障资格申请是后续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基础,非常重要。

申请时间:“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于2021年12月10日8时启动

系统全年7*24小时不间断受理资格申请,全程线上填报,轻松实现指尖办理。各区、管委会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资格审核、公示。

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 :

(一)申请对象包含以下两类:

1.通过普通高考或统招专升本方式取得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生。

其中来厦就业的,首次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且劳动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

其中来厦创业的,首次在厦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

上述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时间,指申请人本科(含)以上最高学历实际毕业后,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的最早时间。

2.由各区(管委会)根据各自产业发展需要,经各区(管委会)认定后纳入保障范围的技术骨干人才。

(二)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年龄应在30周岁(含)以下,即应在30周岁生日当天(含)之前,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出生时间可放宽至1991年1月1日之后,但应满足首次在厦就业(创业)时,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2.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在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的医社保缴交次数取申请时前六个月、实际毕业后的缴交次数。

3.本人及配偶在本市住房情况符合以下两点要求:(1)本人及父母名下均无住房;或本人名下无住房,父母仅有1套住房;或本人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2)申请对象已婚的,配偶名下无住房或者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已在厦门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的(申领后又全额退还的除外)。

3.在厦取得优惠住房实物保障或正享受过渡性住房保障的。

4.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即,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超过首次在厦就业(或创业)一年的},其中2023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之后。

申请入口一: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申请步骤:点击菜单栏“综合服务”--“新就业大学生租赁住房保障”

申请入口二:i厦门APP

申请步骤:打开“i厦门”APP,点击“服务”--“住房保障”--“5折租房”

资格申请流程及材料 :

(一)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后,登录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申请:

1.申请本人、配偶、父母各自户口本的户主页及个人页。

如申请人及亲属不在同一户口本,无法明确完整说明亲属关系;或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父母信息的,应按平台提示提供相关材料。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认证证书。

3.劳动合同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就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其中,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指劳动关系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劳动合同签订甲方为在厦门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劳动合同与非本市的总公司(总部)签订,但实际在厦门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工作的,申请时,应在平台填写在厦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信息,并提供总公司、在厦分公司(分支机构)共同盖章确认的在厦实际工作地证明。

劳动合同期限,指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1)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含);(2)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但能提供多份连续且合计劳动期限满1年(含)劳动合同的。

4.自主创业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创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在厦办理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以及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

5.实际工作地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交能充分体现个人实际工作地的材料:体现在劳动合同中的,应在合同正文中将“实际工作地”“工作区域”等体现工作范围的表述详细到区一级行政范围(如,厦门市思明区);提供实际工作地证明的,应按范本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效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申请查询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可于 5 个工作日后登陆平台查询审核意见。

(三)异议申请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资格申请”模块或联系受理部门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 5 个工作日后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四)公示审核意见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视为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成为本优惠政策保障对象。

其他说明

(一)为便于申请人快速了解本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平台设置“自我评估”模块,申请人可在正式填写申请信息之前,通过该模块进行资格自我评估。资格自我评估不作为申请的前置条件,评估结果不影响保障资格申请。

(二)申请人应如实、完整提供有效信息。申请人为申请信息的第一负责人,应对是否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所承租房源是否属于优惠住房实物保障、过渡性住房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公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等重点信息进行核实、确定。

受理部门保留复审、复查、倒查、抽查等随时核查的权力,一经查实申请人未如实、完整、有效提供申请信息,可随时要求申请人退回已取得的保障,直至取消保障资格。

(三)“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6个月。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重新提交资格申请,且相关时间要求以重新提交申请之日为准:被审核拒绝,未在15个自然日发起异议申请的;未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保障);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失败、重新提交批次申请时间超过有效期;参与首次保障的批次申请前,工作、婚姻、住房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的。

(四)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方可申请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二(实物配租)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三(租金补贴)

厦门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政策咨询电话

重要提醒: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后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将无法申请政策福利。

注:2022年3月31日(含)前申请“5年内5折租房”政策资格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

举个栗子:

小张今年23岁,本科毕业,厦门无房,于2021年1月1日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交医社保。原本,他要在2021年12月31日(含)前进行保障资格申请,才能申领租金补贴。但因条件放宽,他只要在2022年3月31日(含)前进行保障资格申请,就能申领接下来的租金补贴。

但如果小张在2022年4月1日才进行保障资格申请,他将无法通过审核,也就失去了申领租金补贴的机会。所以,大家还是要注意抓紧时间进行资格申请,以免影响后续福利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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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第十四届交博会观众参观预登记指南(入口+流程)

2024-04-02,全文共 1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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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届中国国际道路交通安全产品博览会暨公安交警警用装备展(简称交博会)定于2024年4月10日至12日在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举办。

第十四届交博会于2024年4月启幕

时间:2024.4.10-12

地点:厦门国际会展中心C1-C2馆、A3-A6馆

介绍:4月10日至12日,由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主办的第十四届中国国际道路交通安全产品博览会暨公安交警警用装备展(简称交博会)将在厦门举办。

本届交博会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助力交通强国建设、促进我国交通安全行业高质量发展为宗旨,以服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核心工作为目标,以“凝聚科技力量

共筑交通安全”为主题,集中展示道路交通安全行业和公安交警警用装备的最新技术、产品、理念,推动行业创新与发展,增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助力提高我国道路交通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本届交博会预计参展企业280余家,覆盖智慧交通、交通安全、工程信息、车路协同、交警警用装备等多个领域,邀请到了华为、百度、易华录、海信、海康威视、三联、多伦、通产、高德、德赛西威、佳都、星际、春风动力、钱江、法马、予途等国内外知名行业企业参展。

交博会自 2004

年以来,已成功举办十三届,迄今在规模、影响力和专业性上,已发展成为道路交通安全行业的品牌博览会。本届交博会期间,还将举办2024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创新与合作大会及多场行业主题分论坛,邀请来自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企业的代表参会,共同为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献言献策,为推动道路交通安全行业高质量发展凝心聚力。

厦门第十四届交博会观众参观登记指南入口+流程

根据《厦门市经济特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及公安管理部门要求,所有参会人员需按规定注册登记。

本次活动将采用实名登记注册方式,参观观众、媒体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登记。

注册登记流程

1-选择【注册报名】按钮-

2-选择登录方式 -选择注册入口-

3-生成注册二维码-

①观众注册成功系统生成注册二维码,人脸识别入场。

②媒体注册提交后待后台审核,审核成功后系统生成注册二维码,凭注册二维码在C3大堂入口报到处领取证件,人脸识别并佩戴证件入场。

温馨提示

·媒体注册领证时间安排:

注意:领证地点在厦门国际会展中心C3大堂入口报到处

·关于补证换证:

注册截止后,需要补证换证的请于2024年4月8日-12日期间,在厦门国际会展中心C3大堂入口现场报到处进行补证、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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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海沧文旅消费券领券指南(入口+流程)

2024-03-01,全文共 286 字

+ 加入清单

领取时间

第二批:2024年3月1日-31日 10:00-31日23:59

领取平台:携程APP、去哪儿旅行、携程小车侧好难过许

领取方法

【方法一】

打开携程旅行APP首页搜索框输入“厦门海沧文旅消费券”关键字,进入补贴专题页面,下滑点击消费券下单;

【方法二】

打开携程旅行APP/去哪儿旅行APP,首页点击进入“酒店”频道,定位厦门目的地,选择海沧区位置,点击查询进入产品列表页面,选择带有折扣券标签的酒店,进入酒店详情页,点击“领券订”,一键完成下单,享受优惠;或点击中部消费券广告页面“领取”按钮,选择领取消费券并预定下单享受补贴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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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海沧第二批文旅消费券活动指南(时间+入口+流程)

2024-03-01,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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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沧第二批文旅消费

01发放及使用时间

【发放时间】

第二批:2024年3月1日-31日 10:00-31日23:59

【使用时间】

领券后3天内使用,若未使用自动回收;第一批未使用完的滚动至第二批发放。

02补贴发放渠道

携程旅行APP、携程小程序、去哪儿旅行

03补贴策略

针对目的地参与活动的酒店住宿类产品进行政策补贴活动,消费即享8折优惠(最高减200元)

*活动期间,同一用户仅可使用1张酒店住宿类消费券。仅限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有效居民身份证且在携程平台上实名认证的用户参与,每位实名认证的同一用户(同一用户判断标准,包含但不仅限于账户、设备、支付账号、IP、手机号等)仅限领取及使用每种类型优惠券一次。

04如何领取

【方法一】

打开携程旅行APP首页搜索框输入“厦门海沧文旅消费券”关键字,进入补贴专题页面,下滑点击消费券下单;

【方法二】

打开携程旅行APP/去哪儿旅行APP,首页点击进入“酒店”频道,定位厦门目的地,选择海沧区位置,点击查询进入产品列表页面,选择带有折扣券标签的酒店,进入酒店详情页,点击“领券订”,一键完成下单,享受优惠;或点击中部消费券广告页面“领取”按钮,选择领取消费券并预定下单享受补贴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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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健康证办理流程指南(流程+材料+地点)

2024-02-29,全文共 1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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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健康证办理流程指南

一、办理范围

(一)法定需办理人员(省93号文规定):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和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人员

(二)自愿申请办理人员:因其他原因要求办理健康证的人员

二、办理医疗机构

(一)定点医疗机构:仅为法定需办理人员免费办理

(二)非定点医疗机构:为自愿申请办理人员收费办理

三、办理流程

(一)法定需办理人员:

1、准备证明材料(市354号文规定):

(1)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字盖手印)

(2)用工证明或拟录用证明(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就业协议等)(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字盖手印)

(3)个人身份证件

2、预约医疗机构

根据医院要求,通过拨打96166、医院预约电话、公众号“美丽厦门智慧健康”、医院公众号或到现场进行预约。集体预约请拨打附件1中各医疗机构的咨询电话。根据我市354号文要求,从业人员仅能在用工单位所在区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支持跨区体检。

3、体检

携带材料按预约时间前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医疗机构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进行登记体检,材料不齐的需补充材料重新预约,材料无法证明为法定需办理的人员的,定点医院不予体检。

4、出证

我市已全面推行电子健康证,体检完成5个工作日后,办证人员可在电脑或手机上查询电子健康证信息,如无法查询,请联系办证医疗机构。

特别提醒:定点医疗机构支持法定需办理人员集体预约办理,企业可以与辖区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团体办理合约,企业仅需在签订合约时提供营业执照、员工花名册等材料,之后在花名册内的员工即可凭个人身份证件去签约机构体检,无需再次提供材料。

(二)自愿申请办理人员

1、预约医疗机构

根据医院要求,通过拨打96166、医院预约电话、公众号“美丽厦门智慧健康”、医院公众号或到现场进行预约,部分医疗机构也可不预约直接前往。

2、体检

按预约时间前往医疗机构缴费进行体检,具体收费标准由医院按物价局规定自行决定。

3、出证

我市已全面推行电子健康证,体检完成5个工作日后,办证人员可在电脑或手机上查询电子健康证信息,如无法查询,请联系办证医疗机构。

四、注意事项

(一)各区定点医疗机构仅为各自辖区内的法定需办理人员进行免费办理,办理时需按要求提供材料,不支持跨区办理和收费办理。符合免费办理健康证的从业人员每年只可享受一次免费办理健康证。

(二)非定点医疗机构可以跨区办理,无需提供身份证明外的其他材料,但需按医疗机构收费标准进行缴费。

(三)非法定需办理人员若因监管部门要求办理的,需监管部门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件依据,若无,定点医疗机构不予免费办理。若监管部门仍认为此类人员需办理,请书面向市卫健部门提出申请。

(四)法定需办理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免费体检中因部分项目不合格未取得健康证的,在60日内可免费在原体检机构进行不合格项目复查,复查合格准予发证。超过60日未合格者,需自行前往非定点医疗机构缴费进行全部项目的重新体检,体检合格准予发证。

(五)孕妇人群申请办理健康证,需在体检登记时提供怀孕证明(医院诊断报告等),可不进行X光检查,其他项目合格,准予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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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4-02-26,全文共 1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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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开始啦,如果您家中有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快来看看吧。

厦门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指南

01奖扶对象条件

1.2016年1月1日之前没有违反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且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

2.现存一个子女或农村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3.年满60周岁;

4.本市户籍;

5.非特扶家庭成员。

注意事项:

1.往年已在本辖区享受的今年不用再申请;

2.如有户籍迁出/迁入或者死亡变动,要及时通知户籍所在社区,避免因户籍变动原因导致奖扶金无法发放。

02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表(社区提供);

2.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3.当事人及现存独生子女身份证(正反面);

4.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 、法院判决书(如丢失,可到婚育登记中心查询并出具证明,补办或复印,复印件需盖与原件一致的章);

5.独子证(独子证丢失,可以到原来的办证机构查找或者出具证明;证明内容:需注明独生子女证号、办证时间);

6.属低保户人员需提供最新低保证;

7.申请人本人银行卡(需提供开户行名称);

8.如果要委托他人办理,需要带委托书。

注意事项:

所有材料有姓名或者时间不一致者,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户口本上的曾用名、承诺书、原户籍或社区开具证明,丧偶要提交丧偶证明。)

03办理方式

1.线下办理:请于第一季度之前将第二点所需材料收集齐全,携带原件到户籍所在社区办理。如有疑问,可以咨询户籍所在社区、镇街(镇街电话已附在文章末尾)。

2.线上办理:请于第一季度之前通过i厦门APP申请

①点击文字下载“i厦门”APP,点击i厦门APP首页的轮播图,或者在上方搜索栏输入“计生奖扶”点击“计生奖扶”

②点击“申请计生家庭奖励扶助”

③选择户籍所在社区,点击确定

④查看申请须知,点击开始办理

⑤开始人脸识别验证,按提示验证

⑥进入基本信息填写界面进行填写(其中带*为必填项)

⑦进入材料上传界面,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可选择相册图片或直接拍照上传(此时若是发现某些材料暂未准备好,可以暂存申请)点击下一步,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若信息有误,点击修改资料)

⑧查看承诺申明并确认签字(要横屏书写签名)

⑨选择银行卡/添加银行卡,通过短信及密码验证添加银行卡并选择

⑩选择银行卡后“确认提交”申请即可

3.往年已申请并享受的对象今年不用再送报材料,可以通过i厦门APP完成年审验证,但如有迁移或死亡等信息变动的要及时通知户籍所在村、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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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集美零售服饰加油消费券领取指南(时间+入口+流程)

2024-02-01,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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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集美新春服饰加油消费券活动

领券时间

2024年2月4日10:00

使用时间:2024年2月26日23:59

消费券面额:

抢券指南

建行生活APP首页-集美消费券广告页

以上消费券于2024年2月1日12:30限量发放,每人每种券面限领1张,领取后至2024年2月26日23:59:59有效,可至集美区指定商户门店通过“龙支付”或“建行生活钱包”支付进行核销使用。其中满300元减100元超市消费券发放2100张,满100元减40元超市消费券发放6000张,消费券数量有限,领完即止。

点击下载:建行生活APP

适用商家

已领取消费券的建行生活APP用户可在【建行生活APP首页—我的—优惠券】查看已领取的消费券,点击对应消费券中的“去使用”,可查询适用商户门店。

*适用商户清单会根据商户经营等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具体适用商户以建行生活APP中消费券展示的适用门店为准,具体营业时间以门店安排为准。(春节期间商户具体营业时间以门店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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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集美商超消费券春节抢券指南(时间+入口+流程)

2024-02-01,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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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集美新春商超嘉年华消费券活动

领券时间

2024年2月1日12:30

核销时间:

抢券指南

建行生活APP首页-集美消费券广告页

以上消费券于2024年2月1日12:30限量发放,每人每种券面限领1张,领取后至2024年2月26日23:59:59有效,可至集美区指定商户门店通过“龙支付”或“建行生活钱包”支付进行核销使用。其中满300元减100元超市消费券发放2100张,满100元减40元超市消费券发放6000张,消费券数量有限,领完即止。

点击下载:建行生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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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园博苑春节免费预约指南(入口+流程)

2024-01-29,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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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厦门园博苑怎么预约?本文为你解答!温馨提示:预约成功后将收到短信确认通知,请保存好并带到景区验证使用~

厦门园博苑春节要预约吗?

答:要!游园请先预约!

厦门园博苑预约入口+流程

①点击进入>>>园博苑预约页面;(官方入口暂时关闭,等待恢复~)

②选择你想预约的时间段,点击【预约】;

③进入“预订须知”页面,确保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预订须知》”,然后点击下方【填写订单】;

④进入“订单填写”页面,选择门票数量、游玩日期,并填写好游客信息和订单信息(必填),最后点击【提交订单】;

⑤弹出“提交成功”提示,点击【确定】进入“订单详情”页面;

⑥收到预约成功短信通知,即成功预约该景点!

预约注意事项:

1.实名预约制,请正确填写每人身份信息和手机号码,因信息错误无法入园请后果自负。

2.无身份证儿童,请填写户口簿上身份证号,并携带户口簿前往景区核验。

3.预约成功后将收到短信确认通知,请保存好并带到景区验证使用。

4.景区分上下午两个时间段,预约成功者请按照预约对应的时间段前往,错过时间将无法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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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保障性租赁房常态化申请办事指南(对象+条件+流程)

2024-01-11,全文共 6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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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厦门常态申请条件的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低收入家庭保障对象,若参加我市面向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保障性租赁房批次申请,将无法直接纳入受理范围,也无法在选房时享受优先、适当优先选房及单列选房。

一、政策依据

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福建省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实施细则》(闽建住〔2022〕13号)《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厦府办规〔2020〕16号)及《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低收入家庭常态化申请分配方案》(厦房住保〔2024〕1号)。

二、安排原则

(一)分配原则

1.常态化受理。符合条件的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低收入家庭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2.经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确认申请家庭受理成功后自动生成申请家庭顺序号。

3.按季度安排批次选房。经审核公示后,确认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按季度安排批次选房。选房时,申请家庭按申请家庭顺序号依次选房,符合优先分配情形家庭安排在当批次的优先场次选房,适当优先分配情形家庭安排在优先家庭之后选房,低收入家庭安排在最后选房。单列分配家庭安排单独批次选房。

4.已确认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未按要求参加选房、选房后未签订租赁合同、未办理交房及交房后办理退房的,其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符合常态化申请条件的可重新申请生成新的申请家庭顺序号。

(二)房源安排原则

1.思明区、湖里区房源仅面向思明区、湖里区符合申请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提供。

2.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房源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申请之日前3年均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提供。

3.当批次选房结束,剩余房源(包括已选房后办理撤销的房源)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收回。

(三)符合我市常态化申请条件的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低收入家庭保障对象,若参加我市面向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保障性租赁房批次申请,将无法直接纳入受理范围,也无法在选房时享受优先、适当优先选房及单列选房。

三、申请对象

仅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属于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申请之日前3年均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的家庭,具体包括:

(一)优先情形

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属于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应当优先分配。其中,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保障性租赁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与民政部门确认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员完全一致。

(二)适当优先情形

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房困难家庭,在轮候时予以适当优先分配:

1.孤寡老人;

2.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属于残疾、重点优抚对象、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包括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获得者,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省级以上“时代楷模”“八闽楷模”及“道德楷模”)、劳动模范称号的;

3.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的;

4.国家规定其他应予优先情形的。国家规定其他应予优先情形具体包括法律、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予以优先情形,目前有以下3种情形:

(1)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保障性租赁房的,予以适当优先分配。

(2)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退役军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军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优待对象家庭申请保障性租赁房的,予以适当优先分配。

(3)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申请人育有3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3个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予以适当优先分配。

(三)单列情形

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家庭,可以予以单列分配:

1.居住在危房的;

2.居住在已退的侨房、信托代管房等落实政策住房的;

3.居住在已确定拆迁范围内的住房且不符合安置条件的。

(四)低收入家庭

申请之日前3年均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且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与民政部门确认低收入待遇的家庭成员完全一致的申请家庭,可直接纳入受理范围,但在选房分配时不予优先、适当优先或单列分配。

四、申请受理地点及时间安排

(一)申请受理:自2024年1月10日起,日常受理(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冬令时:2:30-5:30、夏令时:3:00-6:00)。

(二)受理地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三)确认轮候资格:每季度第一个月(1月、4月、7月、10月)。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如期确认资格的,确认轮候资格时间往后顺延。

五、申请分配程序

(一)符合常态化申请受理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供完整资料办理申请受理手续,受理成功后自动生成申请家庭顺序号。

(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审核、公示。

(三)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每季度第一个月(1月、4月、7月、10月)确认上一季度提交申请,且截止至每季度最后一日(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

(四)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确认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按人员类别及申请家庭顺序号选房,并办理后续相关事项。

六、房源安排

(一)房源情况

每批次选房各类房型的数量和地点将根据取得每季度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的各房型申请家庭数量及届时的实际房源数量确定,具体以《选房手册》为准。

(二)面积标准

1.一房型建筑面积约45平方米;

2.二房型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

3.三房型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

七、申请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2.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3.优先分配情形中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保障性租赁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与民政部门确认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员完全一致。

4.属于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及申请之日前3年均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的申请家庭还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家庭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

(2)申请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3)属于低收入家庭的,需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均被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且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与民政部门确认低收入待遇的家庭成员完全一致。

5.年满30周岁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单身居民,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且符合前款第2项、第3项及第4项规定条件的可以常态化申请保障性租赁房。

6.为保障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正常生活,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当共同申请(监护人属于单位、社区居委会或民政部门等非自然人情形的,由履行监护职责的单位、社区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出具监护证明)。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保障性租赁房:

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五年的;

3.作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年的;

4.已领取拆迁公有住房安置补偿金未退还的;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上述申请条件为基本申请条件,其它包括家庭人口、婚姻、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与取得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相关的申请条件,详见《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具体规定。

(四)厦门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和家庭收入(资产)标准以申请时公布为准。

八、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申请受理

1.申请人填写《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在日常受理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

2.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家庭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家庭应当在收到上述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正全部材料,补正材料的时间不记入受理期间计算。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或者申请家庭未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全部材料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家庭。

3.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按规定填写的《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

(2)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住房证明等材料,具体按《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低收入家庭常态化申请材料提交指南》(附件)提供;

(3)申请家庭对其申报的相关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作出的书面承诺,及申请家庭签署的同意接受有关部门对其家庭人口、婚姻、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声明;

4.按规定可以作为优先分配、适当优先分配、单列分配对象及申请之日前3年均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的申请家庭,应当在申请时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可以作为常态化申请分配分配对象,未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无法作为常态化对象受理申请。

(二)审核公示

1.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作出受理决定后,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情况在社区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和公示情况,在本批次申请截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及申请家庭的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查,并将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报送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

申请家庭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有义务配合户籍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协助调查工作。

2.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在收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发出申请家庭的人口、婚姻、户籍、收入(资产)等情况的协助调查函,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自收到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的协助调查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核查结果。

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协查结果对申请家庭的人口、婚姻、户籍、收入(资产)等情况进行复审,对申请家庭租金补助比例进行核定,并将申请材料及复审意见报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

3.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复审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发出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的协助调查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收到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的协助调查函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核查结果。

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复审意见之日起3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结果。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将本批次的审核结果通过指定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确认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

4.申请审核期间,若申请分配流程有调整的,以届时调整后的流程及时限要求为准。

5.申请家庭自行申报的优先分配、适当优先分配、单列分配情形,以最终审核结果为准。经审核不属于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申请之日前三年均被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情形的,确认不符合申请条件。

(三)分配

1.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各批次的确认轮候资格和房源供应情况,制定选房方案,报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以《选房手册》形式公布执行。选房手册应当包括本批次选房的申请名单、选房顺序、房源清单、选房规则、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等。

2.申请家庭应当按照本批次《选房手册》的规定参加选房。

3.申请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其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

(1)未按《选房手册》规定参加选房的;

(2)未按《选房手册》规定签订《选房确认书》的;

(3)签订了《选房确认书》,但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市住房保障中心或者运营企业签订合同的。

4.选房及相关手续办理

(1)市住房保障中心向取得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发放《选房通知书》,组织申请家庭按《选房手册》中的选房顺序依次办理选房手续。

(2)待所选房源具备交房入住条件时,申请家庭应当与市住房保障中心或者运营企业签订保障性租赁房租赁合同,租金标准将按合同签订时执行的租金标准确定。申请家庭应当与户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签订租金补助合同,租金补助合同期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期限。

(3)申请家庭按市住房保障中心或者运营企业发出的《交房入住通知书》载明的时间办理交房入住手续。

(4)市住房保障中心在申请家庭办理选房或者交房手续前对申请家庭成员的住房状况进行复核。经复核,住房状况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撤销申请家庭的轮候资格。

5.配租的房型标准为:

(1)1人户可以配租一房型;

(2)2人户及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可以配租二房型;

(3)3人及以上户(不含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可以配租三房型。

6.保障性租赁房租金补助按照申请家庭的家庭收入水平分档执行,具体为:

(1)属于中等偏下收入申请家庭,家庭收入为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控制标准以上的,按保障性租赁房市场租金标准的40%予以补助;

(2)属于低收入申请家庭,家庭收入为低收入家庭收入控制标准0.5倍以上的,按保障性租赁房市场租金标准的70%予以补助;

(3)属于低收入申请家庭,家庭收入为低收入家庭收入控制标准0.5倍及以下的,按保障性租赁房市场租金标准的80%予以补助;

(4)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申请家庭的,按保障性租赁房市场租金标准的90%予以补助。

前款第(1)、(2)、(3)项中的家庭收入是指申请家庭在首次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或者申请续租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家庭收入的平均值。

7.申请保障性租赁房不同档次租金补助的家庭收入标准,按照申请家庭提交申请时施行的《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和市级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家庭收入(资产)标准》执行。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的家庭收入标准具体为取得民政部门核发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确认告知书》《准予厦门市基本生活保障通知书》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并在有效期内。

九 、咨询电话及公开网站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咨询电话:968383

微信公众号: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

公开网站: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http://zfj.x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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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指南(条件+流程+材料)

2023-12-06,全文共 1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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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点对象

取得《厦门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资格目录(2023版)》(见附件,以下简称《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在厦门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申报人员不受国籍、户籍条件限制。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规守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

2.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职业操守。

3.诚实守信。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树立诚实守信理念。

(二)各级别职称比照认定条件

1.取得《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者可直接比照认定助理级职称。

2.取得《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比照认定中级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以上;

(3)本科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

(4)大专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以上。

3.取得《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比照认定中级职称,并符合我省相应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者,可按规定参评高级职称。

三、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明(身份证、外国人护照、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

(二)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应提供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国际职业资格证书。

(四)劳动合同,或可证明在厦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材料。

四、办理流程

(一)单位申请

用人单位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网上办事—单位办事—人事人才--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进行申请。(网址:https://app.hrss.xm.gov.cn/xmggfw)

(二)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

(三)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颁发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职称系列主管部门结合我市产业需要,适时对《目录》进行补充完善,支持更多国际化人才来厦门就业创业。

(二)经认定并由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职称证书,与我市评审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证书使用通用格式,其中“评审组织”统一表述为“国际职业资格证书比照认定”。

(三)对伪造学历、资历、资格证书,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实行“一票否决”,在规定年限上延迟两年申报。

(四)经认定取得职称证书的人员,其任职资格时间从相应级别职称被批准之日起算。

(五)试点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厦门市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目录(20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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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2023第十三批市级公租房申请指南(入口+时间+流程)

2023-12-06,全文共 448 字

+ 加入清单

厦门市级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第十二批租赁方案

申请+时间: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3日

申请入口点击进入

第①步 登录公租房管理平台,注册获取单位账号(一个单位仅可申请一个账号),如已注册过账 号,可直接进入到第二步;*请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②步 注册审核通过后,点击首页“在线申请”,点击右上角“新增申请”(如未到申请时间,该界面不会跳出),选 择申请批次“2023年第十二批”,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第③步 填写申请职工信息(含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在每个职工对应的信息栏最右侧“编辑”处上传个 人社保证明材料,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份申请表,打印后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提交等待审核;

第④步 如仍不明白如何操作,可在公租房管理平台导航栏选择“帮助中心”,“文件下载”中下载《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 管理平台使用手册(客户端).pdf》,即可查看具体操作说明。

推荐阅读:厦门第十三批市级公租房配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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