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4,全文共 368 字
+ 加入清单厦门个体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线下办理材料是什么?现场办理是什么样的流程、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办理地点在哪里,一起来看看吧!
厦门个体营业执照线下变更流程
申请条件:具备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除经营者变更以外)的条件,可以办理。
办理情形:
●名称变更
●个体工商户住所变更(厦门市适用)
●经营者姓名变更(厦门市适用)
●经营者变更(因继承)
●经营者变更(家庭成员内转让)
申报材料:【点击查看详细清单】
容缺受理或告知承诺书【点击下载】
办理流程:
1、受理
办理人:窗口工作人员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结果:受理通知书
2、决定
办理人:注册官 办理时限:当日
审查标准:根据审查的结果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办理结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办理地点及时间:【点击查看】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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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个体营业执照变更指南(条件+费用+入口+流程)
2023-11-24,全文共 532 字
+ 加入清单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除经营者变更以外)的个体工商户可网上申办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相关办事指南详见正文。
厦门个体营业执照变更指南
申请条件:具备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除经营者变更以外)的条件,可以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情形:
●名称变更
●个体工商户住所变更
●经营者姓名变更
●经营者变更(因继承)
●经营者变更(家庭成员内转让)
网上申办入口: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办事路径: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厦门市商事主体一网通平台→点击“商事主体”开办进入厦门市商事主体网上审批系统 。
➤“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站
点击进入:https://zwfw.fujian.gov.cn/
办事路径: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站-选择地区“厦门市”→搜索“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选择拟开办个体工商户的行政区划进入办事指南→我要申报。
➤“i厦门”APP
点击下载:https://app.ixiamen.org.cn/
办事路径:“i厦门”APP→服务→政务服务→个人办事→选择拟开办个体工商户的行政区划地点→搜索“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进入办事指南→在线申报。
申报材料:点击查看各办理情形所需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厦门个体营业执照变更材料清单
2023-11-24,全文共 2779 字
+ 加入清单厦门个体工商户因名称变更、住所变更、经营者姓名变更等情形需要申办变更登记的,需要准备相关材料,详见正文。
厦门个体营业执照变更材料清单
一、名称变更
1、《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厦门市适用)
材料要求 | 材料类型:原件,电子文档 纸质材料份数:原件份数1份 备注:◆申请经营者姓名变更,经营者为台湾居民的应当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居民)登记表》;经营者为台湾农民的应当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农民)登记表》并提交农民身份证明文件;经营者为港澳居民的应当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 ◆申请经营者变更(家庭成员内转让)的,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原经营者和变更后的经营者都应当在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 |
---|---|
材料形式 | 纸质收取 上传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附件下载 |
2、营业执照正、副本【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材料要求 | 材料类型:原件,电子文档 纸质材料份数:原件份数0份 备注:◆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方式缴回。 ◆如电子证照调用失败或无法调取的,将通知申请人上传。 |
---|---|
材料形式 | 上传 电子证照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来源渠道 | 政府部门核发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二、个体工商户住所变更(厦门市适用)
1、《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厦门市适用)
2、营业执照正、副本【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3、变更后的住所使用权证明文件(厦门市适用)
材料要求 | 材料类型:原件,电子文档 纸质材料份数:原件份数1份 备注:◆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范围内变更住所的提交。 ◆申请人申报的住所在我市“标准地址库”中的,可以提交《厦门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表》; ◆申请人申报的住所不在我市“标准地址库”中的,可采用告知承诺制,提交《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申请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属于自有房屋的,提交产权证复印件或者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复印件; (2)属于使用他人房屋的,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或无偿使用证明复印件; (3)属于租赁军队空余房地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使用许可证》复印件,转租的还应提交运营方(受托方)书面同意材料复印件。 |
---|---|
材料形式 | 纸质收取 上传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附件下载 |
三、经营者姓名变更(厦门市适用)
1、《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厦门市适用)
2、营业执照正、副本【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3、公安部门出具的经营者姓名变更证明
材料要求 | 材料类型:复印件,电子文档 纸质材料份数:复印件份数1份 备注:身份证号码一致的无需提交,只需提交新的身份证件复印件;通过i厦门验证身份的,无需上传。 |
---|---|
材料形式 | 纸质收取 上传 |
材料必要性 | 非必要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4、变更后的身份证明或居住证复印件【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材料要求 | 材料类型:原件,电子文档 纸质材料份数:原件份数0份 备注:如电子证照调用失败或无法调取的,将通知申请人上传;通过i厦门验证身份的,无需上传。 |
---|---|
材料形式 | 上传 电子证照 |
材料必要性 | 非必要 |
来源渠道 |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 |
四、经营者变更(因继承)
1、《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厦门市适用)
2、营业执照正、副本【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3、公安部门出具的经营者姓名变更证明
4、变更后的身份证明或居住证复印件【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5、继承证明材料
材料要求 | 材料类型:原件,电子文档 纸质材料份数:原件份数1份 备注:因继承发生经营者变更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
---|---|
材料形式 | 纸质收取 上传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五、经营者变更(家庭成员内转让)
1、《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厦门市适用)
2、营业执照正、副本【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3、变更后的身份证明或居住证复印件【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说明:
1、已办理名称登记的提交《商事主体名称登记通知书》及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在办理商事主体名称登记时已提交给商事登记机关的无需再提交)。通过名称自主申报系统申报的提交《商事主体名称自主申报表》。
2、提交的登记申请文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 A4 型白色纸张。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字;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字。
3、对于现场窗口提交材料的,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未注明复印件的即为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4、通过全程电子化方式申请登记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身份证明、批准证书、章程、决议等文件可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提交原件影像(印)件,或通过登记业务系统设置的申请文书格式规范生成相关材料并使用。
5、申请人通过电子化登记系统上传的手写签名申请材料图片或影像(印)件,在登记机关审核后,需将纸质资料送达登记注册窗口存档。电子化存档能够满足档案管理要求的,登记机关可以免除申请人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6、提交材料涉及签署,参照申请书中申请人的注释,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境内法人和其他组织加盖公章,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有权签字人签字。涉及代签文书的,需提交授权人委托他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为原件,且授权人应亲笔签字。
7、提交材料、公证认证文书为为外文的,应附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翻译件,由翻译单位注明“翻译准确”,并提交翻译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8、在办理登记、备案事项时,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通过实名认证系统,采用人脸识别等方式对下列人员进行实名验证。因特殊原因,当事人无法通过实名认证系统核验身份信息的,可以提交经依法公证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或者由本人持身份证件到现场办理。
9、提交材料涉及提交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的,如身份证件有正反两面的,需提交身份证件正反两面的复印件。管辖地登记机关和其他政府部门已共享身份认证信息、清税信息或电子证照等数据信息,且可以在线核验、存档的,无需申请人另行提交纸质材料。凡是涉及本部门颁发的证照复印件和批文复印件不再要求提交,由登记机关自行打印并归档。
10、同时申请多个变更、备案事项可合并办理,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11、商事主体变更登记和应当备案事项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或者备案。逾期变更登记和应当备案事项的,商事主体需向商事登记机关出具相应事项继续有效的证明。
厦门个体营业执照变更网上怎么变更
2023-11-24,全文共 343 字
+ 加入清单➤“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办事路径: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厦门市商事主体一网通平台→点击“商事主体”开办进入厦门市商事主体网上审批系统 。
➤“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站
点击进入:https://zwfw.fujian.gov.cn/
办事路径: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站-选择地区“厦门市”→搜索“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选择拟开办个体工商户的行政区划进入办事指南→我要申报。
➤“i厦门”APP
点击下载:https://app.ixiamen.org.cn/
办事路径:“i厦门”APP→服务→政务服务→个人办事→选择拟开办个体工商户的行政区划地点→搜索“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进入办事指南→在线申报。
2024厦门健康证办理流程指南(流程+材料+地点)
2024-02-29,全文共 1290 字
+ 加入清单2024厦门健康证办理流程指南
一、办理范围
(一)法定需办理人员(省93号文规定):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和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人员
(二)自愿申请办理人员:因其他原因要求办理健康证的人员
二、办理医疗机构
(一)定点医疗机构:仅为法定需办理人员免费办理
(二)非定点医疗机构:为自愿申请办理人员收费办理
三、办理流程
(一)法定需办理人员:
1、准备证明材料(市354号文规定):
(1)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字盖手印)
(2)用工证明或拟录用证明(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就业协议等)(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字盖手印)
(3)个人身份证件
2、预约医疗机构
根据医院要求,通过拨打96166、医院预约电话、公众号“美丽厦门智慧健康”、医院公众号或到现场进行预约。集体预约请拨打附件1中各医疗机构的咨询电话。根据我市354号文要求,从业人员仅能在用工单位所在区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支持跨区体检。
3、体检
携带材料按预约时间前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医疗机构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进行登记体检,材料不齐的需补充材料重新预约,材料无法证明为法定需办理的人员的,定点医院不予体检。
4、出证
我市已全面推行电子健康证,体检完成5个工作日后,办证人员可在电脑或手机上查询电子健康证信息,如无法查询,请联系办证医疗机构。
特别提醒:定点医疗机构支持法定需办理人员集体预约办理,企业可以与辖区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团体办理合约,企业仅需在签订合约时提供营业执照、员工花名册等材料,之后在花名册内的员工即可凭个人身份证件去签约机构体检,无需再次提供材料。
(二)自愿申请办理人员
1、预约医疗机构
根据医院要求,通过拨打96166、医院预约电话、公众号“美丽厦门智慧健康”、医院公众号或到现场进行预约,部分医疗机构也可不预约直接前往。
2、体检
按预约时间前往医疗机构缴费进行体检,具体收费标准由医院按物价局规定自行决定。
3、出证
我市已全面推行电子健康证,体检完成5个工作日后,办证人员可在电脑或手机上查询电子健康证信息,如无法查询,请联系办证医疗机构。
四、注意事项
(一)各区定点医疗机构仅为各自辖区内的法定需办理人员进行免费办理,办理时需按要求提供材料,不支持跨区办理和收费办理。符合免费办理健康证的从业人员每年只可享受一次免费办理健康证。
(二)非定点医疗机构可以跨区办理,无需提供身份证明外的其他材料,但需按医疗机构收费标准进行缴费。
(三)非法定需办理人员若因监管部门要求办理的,需监管部门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件依据,若无,定点医疗机构不予免费办理。若监管部门仍认为此类人员需办理,请书面向市卫健部门提出申请。
(四)法定需办理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免费体检中因部分项目不合格未取得健康证的,在60日内可免费在原体检机构进行不合格项目复查,复查合格准予发证。超过60日未合格者,需自行前往非定点医疗机构缴费进行全部项目的重新体检,体检合格准予发证。
(五)孕妇人群申请办理健康证,需在体检登记时提供怀孕证明(医院诊断报告等),可不进行X光检查,其他项目合格,准予发证。
厦门各区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线下办理(地点+时间+电话)
2023-11-24,全文共 3084 字
+ 加入清单厦门市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翔安区及同安区的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线下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详见正文。
厦门各区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线下办理(地点+时间+电话)
思明区
➤思明区鹭江市场监督管理所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号御景苑A幢5楼1-4号窗口
时间:08:00-12:00 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
电话:(0592)2025804
➤思明区梧村市场监督管理所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910号厦门海峡国际天璟大厦2楼注册大厅2-3号窗口
时间:08:00-12:00 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
电话:(0592)5530203
➤思明区筼筜市场监督管理所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屿后南里227-2号二楼办事大厅1-3号窗口
时间:08:00-12:00 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
电话:(0592)5202601
➤思明区鼓浪屿市场监督管理所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永春路89号鼓浪屿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一楼112号窗口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592)2065606
➤思明区莲前市场监督管理所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东路1196-111号1-4号窗口
时间:08:00-12:00 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
电话:(0592)5961755
➤思明区中华市场监督管理所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定安路35-104号二楼4号窗口
时间:08:00-12:00 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
电话:(0592)5961755 ; 2022538
湖里区
➤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二楼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592-5383508、5383509
备注:属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台湾地区居民、台湾地区农民至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2-4号企业开办综合窗口申报
➤湖里区个体审批窗口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108号创业大厦B栋一楼大厅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592-6032329
备注:属于内地居民自然人直接到湖里区安岭二路108号创业大厦B栋一楼大厅2-7号窗口申报。
集美区
➤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诚毅大街1-1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号窗口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592-6067628
➤集美区集美市场监督管理所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集源路88号集美市场监督管理所二楼1-5号窗口
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592-6064008、6065177、6068738
➤集美区杏林市场监督管理所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新源路6-201号杏林市场监督管理所二楼1-4号窗口
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592-6071315
➤集美区灌口市场监督管理所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灌口大道988号灌口市场监督管理所一楼大厅1-4号窗口
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592-6384315
海沧区
➤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嵩屿街道滨湖北路9-1号行政服务中心2层28号窗口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592-6800677
➤海沧区海沧市场监督管理所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5号
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592-6891315
➤海沧区新阳市场监督管理所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阳明路463号兴旺小区
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592-6537315
➤海沧区东孚市场监督管理所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洪诗路102号
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592-6041044
同安区
➤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银湖路8号二楼窗口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592-7558226、0592-7558159
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二楼18-25号窗口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592-7688006
➤翔安区马巷市场监管所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五星南路3号一楼
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592-7061112
➤翔安区新店市场监管所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洪琳湖五里23-1号
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592-7081120
➤翔安区大嶝市场监管所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大嶝街道山头里241号
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592-7099522
厦门个体户营业执照变更法人要去哪里办理
2023-11-24,全文共 5282 字
+ 加入清单一、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办理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C厅
交通指引:乘坐18,42,49,85,137,427,431,433,439a,439b,640,740,847,947,959,990路公交车至“市行政服务中心站”;或乘坐BRT快1,快2,快5,快6,快8,快9路至“市行政服务中心站”
咨询电话:0592-7703596、0592-7703698、0592-7703551、0592-7703550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思明区窗口
1、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西侧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交通指引:乘坐18,28,47,105,123,327,751,948路公交车至“前埔二里”;或乘坐BRT快3,快5,快6,快7,快9路至“前埔枢纽站”
咨询电话:0592-5813755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思明区梧村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理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910号海峡国际天璟大厦2楼注册大厅
交通指引:乘坐1、3、17、19、21、28、37、40、42、52、93、113、127、854、858、940、952路公交车至“火车站”
咨询电话:0592-5530203
办理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思明区鹭江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理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号御景苑A幢5楼
交通指引:乘坐48,97,118,858路公交车至“嘉美花园”
咨询电话:0592-2025804
办理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思明区中华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理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定安路35号二楼
交通指引:乘坐1,20,21,22,45,48,135路公交车至“中山路”
咨询电话:0592-2022538
办理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思明区筼筜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理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屿后南里松柏市场二楼
交通指引:乘坐8,32路公交车至“松柏公园”
咨询电话:0592-5202601
办理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6、思明区莲前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理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东路1196-111号一楼
交通指引:乘坐402,942,30,28,58,751,126,855,98,91,109,50,105,19路公交车至“国贸新城站”;或乘坐BRT快3,快5,快6,快7,快9路至“前埔枢纽站”
咨询电话:0592-5961755
办理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7、思明区鼓浪屿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理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永春路89号一楼鼓浪屿市民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92-2065606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湖里区窗口
1、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二楼
交通指引:乘坐7,428路公交车至“湖里老年活动中心” 或乘坐7路公交车至“湖里行政服务中心”站。
咨询电话:0592-5383508、5383509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湖里区个体审批窗口
办理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108号创业大厦B栋一楼大厅
交通指引:乘坐78,118,134,305,843,848,940路公交车至“湖里创新园南门”或“钟宅”站
咨询电话:0592-6032329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集美区窗口
1、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1(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交通指引:乘坐492,890,900,902,906,907,910,911,914,915,919,943,947,948,957,990路公交车至“集美市民广场”
咨询电话:0592-6067628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集美区集美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理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集源路88号
交通指引:乘坐496,905路公交车至“集美税务站”
咨询电话:0592-6064008、6065177、6068738
办理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集美区杏林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理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新源路6号
交通指引:乘坐925,988路公交车至“碑头站”
咨询电话:0592-6071315
办理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集美区灌口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理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灌口大道988号
交通指引:乘坐903,921,933,939,980,983路公交车至“大路墘”
咨询电话:0592-6384315
办理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海沧区窗口
1、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政务中心2楼
交通指引:乘坐801,805,824,828,830,834,835,836,837,846,857,858,880,881,890,892路公交车至“海沧区政府”
咨询电话:0592-6800677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海沧区海沧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理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5号
交通指引:乘坐802,827,836,837,842,846,847,880,892路公交车至“海沧税务”
咨询电话:0592-6891315
办理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海沧区新阳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理地址:厦门市海沧区阳明路463号
交通指引:乘坐680,805,807,809,820,826,828,830,832,834,835,836,837,845,849,854,859,884,981,988路公交车至“国控星鲨”
咨询电话:0592-6537315
办理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海沧区东孚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理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洪诗路102号
交通指引:乘坐821,822,835路公交车至“东孚街道办”
咨询电话:0592-6041044
办理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办理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交通指引:乘坐610,634,641路公交车至“同安海关”
咨询电话:0592-7558226、0592-7558159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翔安区窗口
1、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办理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翔安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交通指引:乘坐700,709路公交车至“区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92-7688006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翔安区新店市场监管所
办理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洪琳湖五里23-1号(洪前联合博学园旁)
交通指引:乘坐708路公交车至“翔安职校”
咨询电话:0592-7081120
办理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翔安区马巷市场监管所
办理地址: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五星南路3号
交通指引:乘坐701,702,706,709,719,750,752,754,755,760,771,791路公交车至“第一医院同民分院”
咨询电话:0592-7061112
办理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翔安区大嶝市场监管所
办理地址:厦门市翔安区大嶝街道山头里241号
交通指引:乘坐723路公交车至“大嶝山头”或乘坐D770路公交车至“大嶝小镇”
咨询电话:0592-7099522
办理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办理地址:厦门市湖里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栋2楼行政服务大厅
交通指引:乘坐9,26,41,84,126,427,430,655,848,850,882,955,956路公交车至“国际航运中心站”
咨询电话:0592-5650039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处窗口
办理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火炬路火炬广场56-58号北二楼
交通指引:乘坐94,97,108,137,306,428,848路公交车至“小东山村”
咨询电话:0592-5718705
办理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厦门营业执照变更地址需要什么资料
2023-11-24,全文共 2730 字
+ 加入清单一、名称变更
1、《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厦门市适用)
材料要求 | 材料类型:原件,电子文档 纸质材料份数:原件份数1份 备注:◆申请经营者姓名变更,经营者为台湾居民的应当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居民)登记表》;经营者为台湾农民的应当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农民)登记表》并提交农民身份证明文件;经营者为港澳居民的应当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 ◆申请经营者变更(家庭成员内转让)的,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原经营者和变更后的经营者都应当在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 |
---|---|
材料形式 | 纸质收取 上传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附件下载 |
2、营业执照正、副本【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材料要求 | 材料类型:原件,电子文档 纸质材料份数:原件份数0份 备注:◆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方式缴回。 ◆如电子证照调用失败或无法调取的,将通知申请人上传。 |
---|---|
材料形式 | 上传 电子证照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来源渠道 | 政府部门核发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二、个体工商户住所变更(厦门市适用)
1、《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厦门市适用)
2、营业执照正、副本【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3、变更后的住所使用权证明文件(厦门市适用)
材料要求 | 材料类型:原件,电子文档 纸质材料份数:原件份数1份 备注:◆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范围内变更住所的提交。 ◆申请人申报的住所在我市“标准地址库”中的,可以提交《厦门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表》; ◆申请人申报的住所不在我市“标准地址库”中的,可采用告知承诺制,提交《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申请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属于自有房屋的,提交产权证复印件或者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复印件; (2)属于使用他人房屋的,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或无偿使用证明复印件; (3)属于租赁军队空余房地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使用许可证》复印件,转租的还应提交运营方(受托方)书面同意材料复印件。 |
---|---|
材料形式 | 纸质收取 上传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附件下载 |
三、经营者姓名变更(厦门市适用)
1、《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厦门市适用)
2、营业执照正、副本【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3、公安部门出具的经营者姓名变更证明
材料要求 | 材料类型:复印件,电子文档 纸质材料份数:复印件份数1份 备注:身份证号码一致的无需提交,只需提交新的身份证件复印件;通过i厦门验证身份的,无需上传。 |
---|---|
材料形式 | 纸质收取 上传 |
材料必要性 | 非必要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4、变更后的身份证明或居住证复印件【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材料要求 | 材料类型:原件,电子文档 纸质材料份数:原件份数0份 备注:如电子证照调用失败或无法调取的,将通知申请人上传;通过i厦门验证身份的,无需上传。 |
---|---|
材料形式 | 上传 电子证照 |
材料必要性 | 非必要 |
来源渠道 |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 |
四、经营者变更(因继承)
1、《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厦门市适用)
2、营业执照正、副本【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3、公安部门出具的经营者姓名变更证明
4、变更后的身份证明或居住证复印件【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5、继承证明材料
材料要求 | 材料类型:原件,电子文档 纸质材料份数:原件份数1份 备注:因继承发生经营者变更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
---|---|
材料形式 | 纸质收取 上传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五、经营者变更(家庭成员内转让)
1、《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厦门市适用)
2、营业执照正、副本【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3、变更后的身份证明或居住证复印件【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说明:
1、已办理名称登记的提交《商事主体名称登记通知书》及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在办理商事主体名称登记时已提交给商事登记机关的无需再提交)。通过名称自主申报系统申报的提交《商事主体名称自主申报表》。
2、提交的登记申请文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 A4 型白色纸张。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字;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字。
3、对于现场窗口提交材料的,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未注明复印件的即为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4、通过全程电子化方式申请登记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身份证明、批准证书、章程、决议等文件可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提交原件影像(印)件,或通过登记业务系统设置的申请文书格式规范生成相关材料并使用。
5、申请人通过电子化登记系统上传的手写签名申请材料图片或影像(印)件,在登记机关审核后,需将纸质资料送达登记注册窗口存档。电子化存档能够满足档案管理要求的,登记机关可以免除申请人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6、提交材料涉及签署,参照申请书中申请人的注释,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境内法人和其他组织加盖公章,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有权签字人签字。涉及代签文书的,需提交授权人委托他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为原件,且授权人应亲笔签字。
7、提交材料、公证认证文书为为外文的,应附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翻译件,由翻译单位注明“翻译准确”,并提交翻译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8、在办理登记、备案事项时,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通过实名认证系统,采用人脸识别等方式对下列人员进行实名验证。因特殊原因,当事人无法通过实名认证系统核验身份信息的,可以提交经依法公证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或者由本人持身份证件到现场办理。
9、提交材料涉及提交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的,如身份证件有正反两面的,需提交身份证件正反两面的复印件。管辖地登记机关和其他政府部门已共享身份认证信息、清税信息或电子证照等数据信息,且可以在线核验、存档的,无需申请人另行提交纸质材料。凡是涉及本部门颁发的证照复印件和批文复印件不再要求提交,由登记机关自行打印并归档。
10、同时申请多个变更、备案事项可合并办理,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11、商事主体变更登记和应当备案事项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或者备案。逾期变更登记和应当备案事项的,商事主体需向商事登记机关出具相应事项继续有效的证明。
厦门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怎么注销
2023-11-24,全文共 467 字
+ 加入清单一、厦门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注销的流程
1、提交注销申请:经营者需前往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注销申请。在申请时,需要提交相关的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等相关信息。
2、缴销税款:注销营业执照前,经营者需要完成所有的税务缴纳义务,包括应缴纳的税款和罚款等。
3、提交财务报表:个体工商户需要在注销前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证明其财务状况良好。
4、提交债务清偿证明:如果个体工商户存在债务,需要提交债务清偿证明,以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5、审核与批准:提交所有必要材料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在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如果一切符合规定,将颁发注销证明。
二、厦门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注销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 经营者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或驾驶执照等。
2、营业执照: 需要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财务报表: 近期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等。
4、税务证明: 近期的税务申报表和缴税证明等。
5、其他相关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租赁合同、产权证明、债务清偿证明等。
厦门个体营业执照到哪里注销
2023-11-24,全文共 3039 字
+ 加入清单办理流程
办理地址、时间及咨询电话
思明区
➤思明区鹭江市场监督管理所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号御景苑A幢5楼1-4号窗口
时间:08:00-12:00 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
电话:(0592)2025804
➤思明区梧村市场监督管理所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910号厦门海峡国际天璟大厦2楼注册大厅2-3号窗口
电话:08:00-12:00 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
电话:(0592)5530203
➤思明区筼筜市场监督管理所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屿后南里227-2号二楼办事大厅1-3号窗口
时间:08:00-12:00 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
电话:(0592)5202601
➤思明区鼓浪屿市场监督管理所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永春路89号鼓浪屿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一楼112号窗口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592)2065606
➤思明区莲前市场监督管理所: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东路1196-111号1-4号窗口
时间:08:00-12:00 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
电话:(0592)5961755
➤思明区中华市场监督管理所: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定安路35-104号二楼4号窗口
时间:08:00-12:00 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
电话:(0592)5961755 ; 2022538
湖里区
➤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二楼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592-5383508、5383509
备注:属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台湾地区居民、台湾地区农民至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2-4号企业开办综合窗口申报
➤湖里区个体审批窗口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108号创业大厦B栋一楼大厅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592-6032329
备注:属于内地居民自然人直接到湖里区安岭二路108号创业大厦B栋一楼大厅2-7号窗口申报。
集美区
➤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诚毅大街1-1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号窗口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592-6067628
➤集美区集美市场监督管理所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集源路88号集美市场监督管理所二楼1-5号窗口
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592-6064008、6065177、6068738
➤集美区杏林市场监督管理所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新源路6-201号杏林市场监督管理所二楼1-4号窗口
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592-6071315
➤集美区灌口市场监督管理所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灌口大道988号灌口市场监督管理所一楼大厅1-4号窗口
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592-6384315
海沧区
➤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嵩屿街道滨湖北路9-1号行政服务中心2层28号窗口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592-6800677
➤海沧区海沧市场监督管理所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5号
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592-6891315
➤海沧区新阳市场监督管理所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阳明路463号兴旺小区
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592-6537315
➤海沧区东孚市场监督管理所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洪诗路102号
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592-6041044
同安区
➤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银湖路8号二楼窗口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592-7558226、0592-7558159
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二楼18-25号窗口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592-7688006
➤翔安区马巷市场监管所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五星南路3号一楼
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592-7061112
➤翔安区新店市场监管所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洪琳湖五里23-1号
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592-7081120
➤翔安区大嶝市场监管所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大嶝街道山头里241号
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592-7099522
厦门个体营业执照可以网上注销吗
2023-11-24,全文共 275 字
+ 加入清单可以。
申报入口
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地区“厦门市”→搜索“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选择拟开办个体工商户的行政区划进入办事指南→我要申报。
申请条件
具备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条件,可以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报材料(“*”表示必要材料)
➤个体工商户普通注销登记
1、*《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厦门市适用)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清税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
➤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
1、*《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厦门市适用)
2、*营业执照正、副本
办理流程
厦门个体户营业执照网上注销指南(条件+费用+材料+流程)
2023-11-24,全文共 255 字
+ 加入清单具备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条件可以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网上注销申报指南详见正文。
厦门个体户营业执照网上注销指南
申报入口
申请条件
具备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条件,可以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报材料(“*”表示必要材料)
➤个体工商户普通注销登记
1、*《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厦门市适用)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清税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
➤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
1、*《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厦门市适用)
2、*营业执照正、副本
办理流程
厦门个体营业执照注销材料清单
2023-11-24,全文共 2015 字
+ 加入清单厦门个体工商户普通注销登记及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申报材料有哪些?本文整理了厦门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材料清单,详见正文。
厦门个体营业执照注销材料清单
一、个体工商户普通注销登记
1、《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厦门市适用)
材料要求 | 材料类型:原件,电子文档 纸质材料份数:原件份数1份 备注:经营者签署,其中: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 |
---|---|
材料形式 | 纸质收取 上传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材料核查标准 | 查看 |
附件下载 |
2、营业执照正、副本【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材料要求 | 材料类型:原件,电子文档 纸质材料份数:原件份数0份 备注:◆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方式缴回。 ◆因遗失无法缴回的,提交报纸公告样张(已在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222.76.242.84:9010/gsnb/)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的不需提交)。 ◆如电子证照调用失败或无法调取的,将通知申请人上传。 |
---|---|
材料形式 | 上传 电子证照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来源渠道 | 政府部门核发 市场监管部门 |
3、清税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材料要求 | 材料类型:原件,电子文档 纸质材料份数:原件份数0份 备注:◆如电子证照调用失败或无法调取的,将通知申请人上传。 |
---|---|
材料形式 | 上传 电子证照 |
材料必要性 | 非必要 |
来源渠道 | 政府部门核发 税务部门 |
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
1、《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厦门市适用)
材料要求 | 材料类型:原件,电子文档 纸质材料份数:原件份数1份 备注:个人经营的,由经营者本人在签名栏中签字;家庭经营的,由全体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在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 |
---|---|
材料形式 | 纸质收取 上传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材料核查标准 | 查看 |
附件下载 |
2、营业执照正、副本【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材料要求 | 材料类型:原件,电子文档 纸质材料份数:原件份数0份 备注:◆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方式缴回。 ◆因遗失无法缴回的,提交报纸公告样张(已在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222.76.242.84:9010/gsnb/)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的不需提交)。 ◆如电子证照调用失败或无法调取的,将通知申请人上传。 |
---|---|
材料形式 | 上传 电子证照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来源渠道 | 政府部门核发 市场监管部门 |
材料核查标准 | 查看 |
附件下载 | 无 |
说明:
1、提交的登记申请文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 A4 型白色纸张。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字;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字。
2、对于现场窗口提交材料的,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未注明复印件的即为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3、通过全程电子化方式申请登记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身份证明、批准证书、章程、决议等文件可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提交原件影像(印)件,或通过登记业务系统设置的申请文书格式规范生成相关材料并使用。
4、申请人通过电子化登记系统上传的手写签名申请材料图片或影像(印)件,在登记机关审核后,需将纸质资料送达登记注册窗口存档。电子化存档能够满足档案管理要求的,登记机关可以免除申请人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5、提交材料涉及签署,参照申请书中申请人的注释,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境内法人和其他组织加盖公章,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有权签字人签字。涉及代签文书的,需提交授权人委托他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为原件,且授权人应亲笔签字。
6、提交材料、公证认证文书为为外文的,应附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翻译件,由翻译单位注明“翻译准确”,并提交翻译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7、在办理登记、备案事项时,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通过实名认证系统,采用人脸识别等方式对下列人员进行实名验证。因特殊原因,当事人无法通过实名认证系统核验身份信息的,可以提交经依法公证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或者由本人持身份证件到现场办理。
8、提交材料涉及提交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的,如身份证件有正反两面的,需提交身份证件正反两面的复印件。管辖地登记机关和其他政府部门已共享身份认证信息、清税信息或电子证照等数据信息,且可以在线核验、存档的,无需申请人另行提交纸质材料。凡是涉及本部门颁发的证照复印件和批文复印件不再要求提交,由登记机关自行打印并归档。
厦门个体营业执照注销材料有哪些
2023-11-24,全文共 1956 字
+ 加入清单一、个体工商户普通注销登记
1、《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厦门市适用)
材料要求 | 材料类型:原件,电子文档 纸质材料份数:原件份数1份 备注:经营者签署,其中: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 |
---|---|
材料形式 | 纸质收取 上传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材料核查标准 | 查看 |
附件下载 |
2、营业执照正、副本【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材料要求 | 材料类型:原件,电子文档 纸质材料份数:原件份数0份 备注:◆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方式缴回。 ◆因遗失无法缴回的,提交报纸公告样张(已在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222.76.242.84:9010/gsnb/)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的不需提交)。 ◆如电子证照调用失败或无法调取的,将通知申请人上传。 |
---|---|
材料形式 | 上传 电子证照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来源渠道 | 政府部门核发 市场监管部门 |
3、清税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材料要求 | 材料类型:原件,电子文档 纸质材料份数:原件份数0份 备注:◆如电子证照调用失败或无法调取的,将通知申请人上传。 |
---|---|
材料形式 | 上传 电子证照 |
材料必要性 | 非必要 |
来源渠道 | 政府部门核发 税务部门 |
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
1、《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厦门市适用)
材料要求 | 材料类型:原件,电子文档 纸质材料份数:原件份数1份 备注:个人经营的,由经营者本人在签名栏中签字;家庭经营的,由全体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在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 |
---|---|
材料形式 | 纸质收取 上传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材料核查标准 | 查看 |
附件下载 |
2、营业执照正、副本【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材料要求 | 材料类型:原件,电子文档 纸质材料份数:原件份数0份 备注:◆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方式缴回。 ◆因遗失无法缴回的,提交报纸公告样张(已在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222.76.242.84:9010/gsnb/)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的不需提交)。 ◆如电子证照调用失败或无法调取的,将通知申请人上传。 |
---|---|
材料形式 | 上传 电子证照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来源渠道 | 政府部门核发 市场监管部门 |
材料核查标准 | 查看 |
附件下载 | 无 |
说明:
1、提交的登记申请文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 A4 型白色纸张。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字;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字。
2、对于现场窗口提交材料的,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未注明复印件的即为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3、通过全程电子化方式申请登记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身份证明、批准证书、章程、决议等文件可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提交原件影像(印)件,或通过登记业务系统设置的申请文书格式规范生成相关材料并使用。
4、申请人通过电子化登记系统上传的手写签名申请材料图片或影像(印)件,在登记机关审核后,需将纸质资料送达登记注册窗口存档。电子化存档能够满足档案管理要求的,登记机关可以免除申请人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5、提交材料涉及签署,参照申请书中申请人的注释,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境内法人和其他组织加盖公章,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有权签字人签字。涉及代签文书的,需提交授权人委托他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为原件,且授权人应亲笔签字。
6、提交材料、公证认证文书为为外文的,应附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翻译件,由翻译单位注明“翻译准确”,并提交翻译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7、在办理登记、备案事项时,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通过实名认证系统,采用人脸识别等方式对下列人员进行实名验证。因特殊原因,当事人无法通过实名认证系统核验身份信息的,可以提交经依法公证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或者由本人持身份证件到现场办理。
8、提交材料涉及提交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的,如身份证件有正反两面的,需提交身份证件正反两面的复印件。管辖地登记机关和其他政府部门已共享身份认证信息、清税信息或电子证照等数据信息,且可以在线核验、存档的,无需申请人另行提交纸质材料。凡是涉及本部门颁发的证照复印件和批文复印件不再要求提交,由登记机关自行打印并归档。
厦门鼓浪屿轮渡游客船票购票流程
2024-05-28,全文共 622 字
+ 加入清单厦门鼓浪屿轮渡游客船票价格30元起/人,具体购买船票流程、订单查询、退票和改签,发票申请操作方法已整理好。
游客船票购票流程
1. 微信搜索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屿见厦门”微信小程序。
2.进入小程序首页,点击“我的”,点击“常用出行人”,进入“实名授权”页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按流程完成实名授权及手机授权,即可开始购票。
3. 返回首页,点击“鼓浪屿船票”,详细阅读“温馨提示”后点击“我已详细阅读”,选择乘船航线后,选择航班日期及乘船时间,航班可按所需条件进行筛选。
4.
点击“添加乘船人”添加乘船人员信息。6周岁以下或1.2米以下儿童可享受免费票,游客类型选择为“免费儿童”,并填写乘船人信息,点击“确定”后,勾选乘船人。
5. 确认订单信息“航线”“航班时间”“舱位类型”“乘客信息”,默认为全价票,点击“全价票”可更改票价“儿童半价票”“残军半价票”“儿童免费票”。
6. 阅读购票须知、退改说明、隐私权政策,最后点击“提交订单”。
7. 确认订单信息无误后,点击“立即支付”,进行支付,即完成购票。支付成功后,微信服务通知会推送“乘船信息提醒”。
特别提醒:若错过了发船时间,需重新购买其他班次船票。如果预估时间会错过发船,未使用的船票可在距开航时间1小时以前办理退票或改签,同一笔订单(支付一次即一笔订单)仅支持整笔退票或改签,无法单独退或改签其中部分人员。改签同一订单,应将订单人员批量改签至相同日期、航线、航班,不支持拆分改签。
厦门鼓浪屿轮渡市民购票流程(附订单查询方法)
2024-05-28,全文共 622 字
+ 加入清单厦门轮渡市民购买通道的对象是厦门市户籍或在厦缴交社保的人员。外地游客请进去游客购买通道购票。
市民购票流程
1. 微信搜索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屿见厦门”微信小程序。
2.进入小程序首页,点击“我的”,点击“常用出行人”,进入“实名授权”页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按流程完成实名授权及手机授权,即可开始购票。
3. 返回首页,点击“鼓浪屿船票”,详细阅读“温馨提示”后点击“我已详细阅读”,点击“居民购票”;
选择乘船航线后,选择航班日期及乘船时间,航班可按所需条件进行筛选。
4.
点击“添加乘船人”添加乘船人员信息。6周岁以下或1.2米以下儿童可享受免费票,游客类型选择为“免费儿童”,并填写乘船人信息,点击“确定”后,勾选乘船人。
5. 确认订单信息“航线”“航班时间”“舱位类型”“乘客信息”,默认为全价票,点击“全价票”可更改票价“儿童半价票”“残军半价票”“儿童免费票”。
6. 阅读购票须知、退改说明、隐私权政策,最后点击“提交订单”。
7. 确认订单信息无误后,点击“立即支付”,进行支付,即完成购票。支付成功后,微信服务通知会推送“乘船信息提醒”。
特别提醒:若错过了发船时间,需重新购买其他班次船票。如果预估时间会错过发船,未使用的船票可在距开航时间1小时以前办理退票或改签,同一笔订单(支付一次即一笔订单)仅支持整笔退票或改签,无法单独退或改签其中部分人员。改签同一订单,应将订单人员批量改签至相同日期、航线、航班,不支持拆分改签。
厦门鼓浪屿轮渡市民购票流程(附订单查询方法)
2024-05-27,全文共 726 字
+ 加入清单1. 微信搜索进入“屿见厦门”微信小程序。
2.进入小程序首页,点击“我的”,点击“常用出行人”,进入“实名授权”页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按流程完成实名授权及手机授权,即可开始购票。
3. 返回首页,点击“鼓浪屿船票”,详细阅读“温馨提示”后点击“我已详细阅读”,点击“居民购票”;
选择乘船航线后,选择航班日期及乘船时间,航班可按所需条件进行筛选。
4. 点击“添加乘船人”添加乘船人员信息。6周岁以下或1.2米以下儿童可享受免费票,游客类型选择为“免费儿童”,并填写乘船人信息,点击“确定”后,勾选乘船人。
5. 确认订单信息“航线”“航班时间”“舱位类型”“乘客信息”,默认为全价票,点击“全价票”可更改票价“儿童半价票”“残军半价票”“儿童免费票”。
6. 阅读购票须知、退改说明、隐私权政策,最后点击“提交订单”。
7. 确认订单信息无误后,点击“立即支付”,进行支付,即完成购票。支付成功后,微信服务通知会推送“乘船信息提醒”。
特别提醒:若错过了发船时间,需重新购买其他班次船票。如果预估时间会错过发船,未使用的船票可在距开航时间1小时以前办理退票或改签,同一笔订单(支付一次即一笔订单)仅支持整笔退票或改签,无法单独退或改签其中部分人员。改签同一订单,应将订单人员批量改签至相同日期、航线、航班,不支持拆分改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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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鼓浪屿轮渡游客船票购票流程
2024-05-27,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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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点击“添加乘船人”添加乘船人员信息。6周岁以下或1.2米以下儿童可享受免费票,游客类型选择为“免费儿童”,并填写乘船人信息,点击“确定”后,勾选乘船人。
5. 确认订单信息“航线”“航班时间”“舱位类型”“乘客信息”,默认为全价票,点击“全价票”可更改票价“儿童半价票”“残军半价票”“儿童免费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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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海沧区小升初录取流程
2024-05-21,全文共 2442 字
+ 加入清单各初中招生划片以学生就读的小学或以学生户籍所在地为依据进行录取(招生片区详见附件2)。各初中优先接收片区内公办小学毕业生。
1.马銮湾西片区初中招生方案(暂行)
因该片区尚在开发建设中,此招生方案为暂行方案,区教育局将根据该片区学校建设及生源情况,逐年公布该片区招生方案。
马銮湾西片区范围:海翔大道以南、翁角路以北、灌新路以西、孚莲路以东范围。该片区现有1所市属学校(厦门一中海沧校区)、3所区属学校(马銮湾实验学校、芸景实验中学、北附思齐分校)建成投用。
(1)市属中学招生
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初中部招生(报名流程详见附件4)
报名范围:①马銮湾西片区海沧户籍小学毕业生〔含东瑶村、芸美村、鼎美村、后柯村、第一农场、贞岱村等村庄村民,该片区已交付商品房、保障房、安置房海沧户籍居民等。上述村庄户籍小学毕业生须是原村民,通过挂靠、寄户等方式将户籍迁入村里的,拆迁时小学应届毕业生及父(母)不在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的均不属于招生范畴;上述楼盘居民需符合“房户两一致”条件〕。②马銮湾西片区购房(未交房未落户)且有厦门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③海沧学籍或海沧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录取办法: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初一招生,分3个批次录取:
第1批次:优先录取马銮湾西片区涉及一中建设用地的东瑶村、芸美村户籍小学毕业生。
第2批次:第1批次录取结束,剩余学位面向马銮湾西片区涉及一中周边道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附近村庄(鼎美村、后柯村、第一农场、贞岱村)户籍小学毕业生及马銮湾西片区(海翔大道以南、翁角路以北、灌新路以西、孚莲路以东范围)已交付商品房、保障房、安置房居民海沧户籍(需符合“房户两一致”条件)小学毕业生招生,若报名人数超出,按随机摇号的方式录取。未被一中摇号录取的,按照填报的志愿进行派位录取升学。
“房户两一致”小学毕业生录取结束后,如有剩余学位,面向马銮湾西片区购买商品房、保障房、安置房(未交房未落户)且有厦门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随机摇号的方式录取。未被一中摇号录取的,按照填报的志愿进行派位录取升学。
第3批次:第2批次录取结束,如有剩余学位,招收部分具有海沧区学籍或海沧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补充生源,不超过100人。具体招生办法,由学校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办学需要制定招生方案,报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实施。招生方案详见学校微信公众号或网站。
2024年招生计划:计划招生500名。
(2)区属中学招生
马銮湾西片区初中招生拟实行单校划片、多校划片相结合,片区内公办小学毕业生可志愿填报片区内初中学校,根据学生志愿,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各中学优先录取本招生片区内公办小学毕业生。
招生片区划分:
贞岱小学、马銮湾实验学校小学部的毕业生划入马銮湾实验学校招生片区。
芸景实验小学、西园科技小学的毕业生划入芸景实验中学招生片区。
延奎实验小学芸美分校、马銮湾实验小学的小学毕业生,划入马銮湾实验学校、芸景实验中学招生片区,学生自愿填报2个志愿,若其中1所中学第1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提供的学位数,由电脑随机派入。
延奎实验小学孚中央分校、新阳西小学(在建工程项目名)、祥露村户籍原住民的小学毕业生划入北附思齐分校招生片区。
马銮湾西片区符合厦门一中海沧校区第1、2批次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放弃原招生片区优先升学机会,选择报名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及其他3所区属中学,需填满4个志愿(4所中学),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根据志愿顺序电脑摇号派位录取。厦门一中海沧校区每一志愿批次的录取,按该校招生方案中的批次顺序录取。
2.其他中学招生。各初中招生划片以学生就读的小学或以学生户籍所在地为依据进行录取(招生片区详见附件2)。各初中优先接收片区内公办小学毕业生。因南岛学校(在建工程项目名)正在建设中,双十海沧附校庚西分校2024年的小学毕业生暂划入芸景实验中学、海沧中学招生片区。根据填报志愿进行录取。
申请跨片区及回海沧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拆迁安置、房户两一致者优先录取。当上述同类对象报名人数超出学校剩余学位数时,按照户籍落入片区日期排序录取,落户日期相同的,按购买房屋的备案日期排序录取。本区小学毕业生申请跨片就学,若无录取,则回原毕业小学招生片区升学。非本区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海沧就学,若没有被片区学校录取,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附近尚有剩余学位的中学就学。申请回海沧就学且不符合“两一致”的,根据落户的招生片区统筹安排入学,分五个招生片区,分别为生活片区、临港片区、新阳片区、东孚片区和马銮湾西片区。若所在片区中学学位不足,按户籍落入该片区日期排序录取,未被片区学校录取的,全区统筹安排入学。
3.海沧区民办小学毕业生进入公办初中的录取办法
在我区民办小学实际就读并具备正式学籍的非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推荐资格的,可参加电脑派位。推荐条件为:
(1)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在海沧区实际居住三年(含三年)以上。
(2)学生父(母)在厦务工三年(含三年)以上。
(3)学生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近三个年度在厦门缴交社会保险费。
以上3个条件须同时具备。
推荐资格需经公示,由区招考中心安排。
符合上述推荐条件的,将通过电脑随机摇号派位方式升入我区尚有余位的公办初中。符合上述推荐条件但未被摇号派位录取的,以及不符合上述推荐条件的,应及时回原籍报名升学。
派位中如有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的,家长需在5月30日前向毕业小学提交书面申请捆绑派位(捆绑派位指的是两个孩子可能派到同一所学校,也可能未派上任何学校)。
区内民办小学有正式学籍的毕业生,户籍已迁入海沧区的,可申请不参与电脑派位。符合“两一致”的,参照跨片区升学办法,申请在户籍所在招生片区升学;不符合“两一致”的,申请在户籍所在招生片区统筹升学。
电脑摇号派位拟于7月2日进行,派位结果需经公示,由区招考中心安排。
4.录取和档案交接时间:7月4日中小学交换录取通知书及初一新生档案。7月6日初中新生报到,7月8日初中新生电脑编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