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南京购车补贴可以与其他优惠叠加吗
2023-11-29,全文共 400 字
+ 加入清单南京汽车购车补贴可以与企业优惠/区级优惠叠加。按照初审通过的先后顺序先到先得,发完即止。如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将公告活动结束,在活动期间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申领本补贴资格。
拓展阅读:南京购车补贴申请材料
①申请人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
②申请人本人拥有的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
③带有日期的购车定金凭证 (包括汽车销售企业加盖公章的定金合同、带有订单号的定金支付页面截图或其他具备法律效力的定金凭证)。注意,购车合同签署日期、购车定金凭证日期和发票日期均在2023年6月6日(包括当日)后且发票日期不早于购车合同签署日期、购车定金凭证日期。车辆价格以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不含税价格为准。
④购车合同、购买新车时获取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⑤注册登记的新车号牌号码、行驶证,以及车辆的正面、背面照片
⑥申请人本人持有的银行储蓄卡 (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籍人士需在中国大陆地区开户)
南京人才购房补贴和其他政策叠加吗
2023-09-14,全文共 836 字
+ 加入清单部分区域可以叠加享受,以各区通知为准。
可以叠加:
溧水区: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对于人才购房的,除享受相关政策之外,按照《溧水区人才安居办法》符合D、E、F 类人才条件的分别给予6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购房补贴。
江宁区: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对购买竞配建住宅的认定人才,除享受对应补助政策外,再分别给予D类40万元、E类30万元、F类2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对购买竞配建住宅、不属于认定人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除享受对应补助政策外,再给予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
雨花台区:
对于人才购房的,在我区补助范围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并落户我区,除享受对应补助政策外,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条件,经认定为A、B、C类人才的,在享受《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购房补贴并连续5年足额领取后,后续5年每年再给予人才安居购房补贴金额10%的购房补助;经认定为D、E、F类人才的,再分别给予D类人才20万元、E类人才15万元、F类人才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助。其他未经认定人才等级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除享受对应补助政策外,再给予购房款0.5%的购房补助。
不能叠加:
六合区:
自2023年6月10日至2023年11月9日期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卫健、教育系统员工、行业人才类购房人,经申请可按300元/㎡标准(以不动产权证证载面积为准)发放专项补助。
浦口区:
人才购房补助:符合《浦口区人才安居实施细则》的D类、E类、F类人才,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浦口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20万、15万、10万购房补助。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为浦口区户籍的购房者,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浦口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6万元购房补助。浦口区教育、卫生系统引进人才,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浦口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40万元购房补助(具体人才等级和补助标准由相关部门认定)。
南京市和江北新区购车补贴叠加吗
2024-04-17,全文共 304 字
+ 加入清单南京市和江北新区购车补贴叠加吗
不叠加。
江北新区春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具体操作细则调整如下:
一、在江北新区范围内汽车销售企业购车的个人消费者,可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自行在市级活动平台(招行)或江北新区活动平台(工行)选择其中一处进行补贴申领操作。
二、江北新区于2024年3月21日举办的“春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与南京市商务局于4月15日启动的“2024年南京市汽车消费补贴活动”不得重复参加,购车补贴不予叠加。
三、江北新区活动平台(工行)与市级活动平台(招行)购车补贴申领信息将进行筛选比对,对申领信息相同者不再重复发放购车补贴。
四、如发现消费者有重复领取购车补贴行为,将按照活动规则要求相关人员予以退回。
南京购车补贴可以叠加申请吗
2024-04-17,全文共 289 字
+ 加入清单不叠加。
江北新区春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具体操作细则调整如下:
一、在江北新区范围内汽车销售企业购车的个人消费者,可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自行在市级活动平台(招行)或江北新区活动平台(工行)选择其中一处进行补贴申领操作。
二、江北新区于2024年3月21日举办的“春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与南京市商务局于4月15日启动的“2024年南京市汽车消费补贴活动”不得重复参加,购车补贴不予叠加。
三、江北新区活动平台(工行)与市级活动平台(招行)购车补贴申领信息将进行筛选比对,对申领信息相同者不再重复发放购车补贴。
四、如发现消费者有重复领取购车补贴行为,将按照活动规则要求相关人员予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