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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安居咨询电话(区级+市级)

南京人才安居政策有相关疑问,请打人才安居政策咨询电话咨询,以下是区级和市级咨询电话。

2021-11-08,全文共 1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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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相关部门咨询电话

人才安居政策咨询电话
区属咨询部门联系电话
玄武区区人才安居办52317202
区发改局83678275
区科技局83682308
区工信局83673321
区投促局83681983
区人社局83682196
秦淮区区人才安居办87753857
区发改局84556327
区科技局84556750
区工信局84556327
区投促局87753896
区人社局84556829
建邺区区人才安居办87778970
区发改局87778397
区科技局87778318
区工信局87778481
区投促局87778742
区人社局87778222
鼓楼区区人才安居办83303926
区发改局83230331
区科技局58590221
区工信局83230241
区投促局58591716
区人社局68730289
雨花台区区人才安居办52883527
区发改局52407764
区科技局52883256
区工信局52407764
区投促局52406167
区人社局52883435
栖霞区区人才安居办85300490
区发改局85572507
区科技局85516820
区工信局85664293
区投促局85661350
区人社局85302371
经济开发区区人才安居办85805196
江宁区区人才安居办(房产审核、资金发放)52281085
区发改局52281410
区科技局52186071
区工信局52281229
区投促局51195673
区人社局52180127
浦口区区人才安居办(房产审核、资金发放)58171319
区发改局58313201
区科技局58181606
区工信局68121883
区投促局58313079
区人社局58883228
六合区区人才安居办(房产审核、资金发放)57109030
区发改局57121345
区科技局58887339
区工信局57122316
区投促局57092093
区人社局57159411
溧水区区人才安居办(房产审核、资金发放)56225008
区发改局57229687
区科技局57204533
区工信局57421883
区投促局56211005
区人社局52707060
高淳区区人才安居办(房产审核、资金发放)56861695
区发改局57338327
区科技局57327650
区工信局57312201
区投促局57312879
区人社局57338706
江北新区区人才安居办(房产审核、资金发放)88029958
区发改局88029631
区科技局88029529
区工信局88029671
区投促局88029684
区人社局58155653

市级相关部门咨询电话:

市级相关部门
市级咨询部门联系电话
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84221348
市委组织部人才三处83727669
市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处68789686
市科技局法规处68786292
市工信局科技创新处68788781
市投促局重大项目处83581578
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处68788102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推进处84648761
市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处12329
市住房保障中心资格审核处(主城区房产审核)68505430
保障管理处(主城区资金发放)8422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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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安居政策咨询联系电话一览表

2022-08-10,全文共 1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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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安居政策咨询联系电话一览表

市级相关部门
市级咨询部门联系电话
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84221348
市委组织部人才三处83727669
市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处68789686
市科技局法规处68786292
市工信局科技创新处68788781
市投促局重大项目处83581578
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处68788219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推进处84648761
市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处12329
市住房保障中心资格审核处(主城区房产审核)68505430
保障管理处(主城区资金发放)84221327
区级相关部门
区属咨询部门联系电话
玄武区区人才安居办52317202
区发改局83678275
区科技局83682308
区工信局83673321
区投促局83681983
区人社局83682196
秦淮区区人才安居办87753857
区发改局84556327
区科技局84556750
区工信局84556327
区投促局87753896
区人社局84556829
建邺区区人才安居办87778970
区发改局87778397
区科技局87778318
区工信局87778481
区投促局87778742
区人社局87778222
鼓楼区区人才安居办
83303926
83320472
区发改局83230331
区科技局58590221
区工信局83230241
区投促局58591716
区人社局68730289
雨花台区区人才安居办52883527
区发改局52407764
区科技局52883256
区工信局52407764
区投促局52406167
区人社局52883435
栖霞区区人才安居办85300490
区发改局85572507
区科技局85516820
区工信局85664293
区投促局85661350
区人社局85302371
经济开发区区人才安居办85805196
江宁区区人才安居办(房产审核、资金发放)52281085
区发改局52281410
区科技局52186071
区工信局52281229
区投促局51195673
区人社局52180127
浦口区区人才安居办(房产审核、资金发放)58171319
区发改局58313201
区科技局58181606
区工信局68121883
区投促局58313079
区人社局58883228
六合区区人才安居办(房产审核、资金发放)57109030
区发改局57121345
区科技局58887339
区工信局57122316
区投促局57092093
区人社局57159411
溧水区区人才安居办(房产审核、资金发放)56225008
区发改局57229687
区科技局57204533
区工信局57421883
区投促局56211005
区人社局52707060
高淳区区人才安居办(房产审核、资金发放)56861695
区发改局57338327
区科技局57327650
区工信局57312201
区投促局57312879
区人社局57338706
江北新区区人才安居办(房产审核、资金发放)88029958
区发改局88029631
区科技局88029529
区工信局88029619
区投促局88029684
区人社局5815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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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落户咨询电话

2023-11-17,全文共 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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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办理人才落户受理点咨询电话

市公安局025-68505950

玄武分局025-84421143

秦淮分局025-84427311

建邺分局025-84469632

鼓楼分局025-84426451

栖霞分局025-83148274

雨花台分局025-84427700

浦口分局025-58140049

江宁分局025-69977080

六合分局025-57131303

溧水分局025-57245575

高淳分局025-57347849

经济分局025-83148966

水上分局025-84427970

江北分局:4001001001

如果以上各分局电话有误或打不通,建议拨打南京市公安局政务服务统一咨询热线:40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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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安居申请指南(条件+流程+电话)

2022-08-17,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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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安居申请指南条件+流程

(一)人才安居的适用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企业范围》中在岗在职人员。

点击查看: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企业范围

2、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中的A、B、C、D、E、F类人才的认定条件。→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

3、(1)南京户籍,且住房未达本办法确定的安居标准;

(2)非南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且在南京市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相关阅读:南京人才安居政策咨询联系电话一览表

(二)申请流程

①企业对照人才安居适用范围,在人才安居信息管理系统http://rcaj.nanjing.gov.cn/zhzbweb/,在线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系统分配至纳税所在区(管委会)发改部门查验,在线注册后,提交人才安居申请。

②各类人才对照认定标准向企业提出申请。企业将符合条件的人才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企业统一进行在线申报,经系统分配至区(管委会)人社部门进行初审。

③人才安居工作实行并联审批、按季公示,人才认定部门将认定结果移送至市房产部门。市房产部门汇总审核结果,确定人才的安居方式及标准,每季度末将人才安居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其中,A类人才由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B、C、D类人才及相当于B、C、D类的人才,由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认定;

E、F类人才由各区(管委会)人社部门认定。

通过项目合作方式及非企业引进的A、B、C类人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认定,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参照本办法享受人才安居。

申请人可登陆“我的南京”APP,进入政务“南京房产”的“住房保障”模块,点击“人才安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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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安居政策相关问答

2024-04-22,全文共 1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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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人才安居?

答:人才安居是指政府通过出台优惠政策,筹措房源和资金,以提供政策性住房、发放补贴等方式,满足人才在宁发展住房需求的政策举措,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做精、做优。

人才安居重点支持的产业和企业方向是什么?

答:人才安居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鼓励发展领域的转型升级和创业创新型重点企业。

人才安居政策的企业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

(1)符合我市确定的7大类14个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和重点软件企业。

(2)符合我市确定的现代服务业规模以上重点企业。

(3)经认定的符合我市传统制造业向先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规模以上重点企业。

(4)经认定的符合我市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的规模以上重点企业。

(5)“创业南京”英才计划等重点人才工程的企业。

(6)经认定的科技含量高、产业带动性强的重点创业创新型平台类、研发类、总部类、引领类企业。

(7)经认定的符合《南京市鼓励投资新兴产业门类及布局目录》)的重点新引进企业。

(8)经认定的符合《南京市鼓励投资服务业门类及布局目录》的重点新引进企业。

(9)经认定的重点新设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功能性机构。

10.打造先进制造业四大主导产业、现代服务业四大主导产业和培养一批未来产业要求的企业。

11.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鼓励发展领域的转型升级、创业创新型企业以及新型研发机构;

人才的类别有哪些?

答:人才类别分为A到F六类。其中: A类人才是指国际国内顶尖人才; B类人才主要以省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为参照;

C类人才主要以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为参照; D类人才主要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为参照; E类人才主要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为参照基准;

F类人才主要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为参照基准。 通过项目合作引进的A、B、C类人才,也能通过评审的方式,参照享受安居政策。

人才的标准由哪个部门认定?

答:A类人才由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认定;B、C、D类人才及相当于B、C、D类的人才,由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认定;E、F类人才由各区(管委会)人社部门认定。

通过项目合作方式及非企业引进的A、B、C类人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认定,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参照本办法享受人才安居。

安居方式有哪些?

答:人才安居方式有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和购房补贴、租赁补贴五种安居方式。

人才申请安居,首年只能申请租赁补贴吗?

答:人才在我市工作不满一年的,首年原则上以租赁补贴为主;其后,人才可根据自身需要和政府提供的安居方式,自主选择实物安置或货币补贴,鼓励人才选择货币补贴的安居方式。

南京人才安居可以换成租房补贴吗?

F类人才可以选择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

自有住房范围?

(一)家庭成员的自有住房;

(二)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住房;

(三)5年内转让的自有住房,5年内被征收的自有住房或者承租的公有住房;

(四)依合同尚未交付的住房。

人员名单公示几天?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的2023年2月12日起施行的《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每季度首月将上季度人才安居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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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安居分类

2024-04-22,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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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有6类,六类人群享受的人才安居待遇不一样。

✍南京A-E各类人才标准(*橙色字体可点击):

A类人才是指国际国内顶尖人才;

B类人才主要以省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为参照;

C类人才主要以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为参照;

D类人才主要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为参照;

E类人才主要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为参照基准;

F类人才主要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为参照基准。

✍人才安居待遇:

人才安居方式有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和购房补贴、租赁补贴,以及享受公积金扶持。

申请人在南京工作不满一年的,首年原则上以租赁补贴为主;其后,人才可根据自身需要和政府提供的安居方式,自主选择实物安置或货币补贴,鼓励人才选择货币补贴的安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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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安居可以换成租房补贴吗

2024-04-22,全文共 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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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哪类人才可以选择对应补贴之一。

举例:F类人才可以选择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

认定部门:

其中,A类人才由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认定;B、C、D类人才及相当于B、C、D类的人才由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认定;E、F类人才由各区(管委会)人社部门认定。

通过项目合作方式及非企业引进的A、B、C类人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认定,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参照本办法享受人才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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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安居可以拿多久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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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安居的自有住房范围

2024-04-22,全文共 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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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安居的适用对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企业范围》中在岗在职人员;

(二)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中A、B、C、D、E、F类人才的认定条件;

(三)南京户籍、自有住房未达到本办法确定的安居标准,或者非南京市户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均在本市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自有住房包括下列范围:

(一)家庭成员的自有住房;

(二)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住房;

(三)5年内转让的自有住房,5年内被征收的自有住房或者承租的公有住房;

(四)依合同尚未交付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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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f类人才安居政策

2024-04-22,全文共 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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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京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2020修订版),F类人才评定标准:点击查看

F类人才安居标准:

南京F类人才可选择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

①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面积为30平方米左右;

②申请租赁补贴的,租赁补贴标准如下:

博士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和技师每人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申领期限为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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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安居e类人才指哪些人

2023-12-08,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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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类人才主要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为参照基准。

E类人才:

1.省“六大人才高峰”入选者,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入选者,青年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重点扶持项目入选者;“双创博士”入选者;市“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入选者。

2.南京市名中医、优秀中医;市级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南京地区“十佳医生”、“十佳护士”荣誉称号;省“科教强卫工程”青年人才;市级医学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骨干人才;省中医药领军人才。

3.与南京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注册且独立纳税的企业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类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年申报纳税收入(含股权激励)不低于30万元的各类人才。

4.担任“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南京市有突出贡献技能人才,南京市技术能手。

5.获得“江苏省金融创新奖”和“南京市金融创新奖”项目团队的主要负责人。

6.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国际注册会计师(ICPA)、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美国注册会计师(USCP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国际注册投资分析师(CIIA)、国际金融理财师(CFP)、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美国财产保险核保师(CPCU)、北美精算师(ASA)、英国精算师、澳洲精算师或中国精算师(FCAA)、证券发行保荐代表人等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已在所聘任机构工作满1年且自申报之日起与所在金融机构合同存续期3年(含)以上。

7.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培育计划入选者。

8.南京市青年文化人才;南京市“百名优秀文化人才”培养资助对象;“青春文学人才计划”入选者;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9.市级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社科、文化产业等专项领域最高奖项获得者。

10.企业、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在站博士后;市级准博站在站博士。

11.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获得者(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

12.“南京市乡土人才传统技艺技能暨创业大赛”各项目决赛二、三等奖获奖人员。

13.相当于上述类别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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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区大学生创业场地补贴咨询电话

2023-12-08,全文共 1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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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区大学生创业场地补贴咨询电话

申请人向工商注册地辖区的街道劳保所提交材料,经街道劳保所初审签字、盖章后,将所有申报材料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打包发送到邮箱jnwutonglin@163.com。网上审核通过后,需根据要求提交相关纸质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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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购房资格咨询电话

2023-11-23,全文共 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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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市本级:025-84722588-101

江北新区:025-68110595(市民中心);025-57064441(大厂)

江宁区:025-69977115

浦口区:025-58115790

六合区:025-57573310

溧水区:025-57236043

高淳区:025-68988017

预约方式:

中山路、华侨路、中央门、校场大道、仙林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可进入“房帮宁”微信公众号(选择“大厅预约”)进行网上预约;

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登录“江苏政务服务”APP(选择“南京市”“市级站点”“在线预约”)进行网上预约,或者拨打02568505401进行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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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应天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聘6人

2023-08-02,全文共 22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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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x

国有控股公司南京应天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国有控股公司南京应天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3个岗位,共计6人。

客户服务专员3人,业务专员2人,行政专员1名。

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报名时需已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及资格;

3.身心健康、无纹身、口齿清晰、仪表大方;

4.其他具体要求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在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治安处罚或信用惩戒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5.其他另有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经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公开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线上和线下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进行线上或线下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按要求发送报名材料至指定邮箱或至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提交初审材料。

1.报名截止日期至2023年8月14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

2.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附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并以word形式上传;

3.报名材料(初审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

(3)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所要求相关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其他信息和证明材料。

报名要求:

(1)线上提交材料:报名登记表和初审材料按顺序将扫描件汇总至一个word或pdf文件(文件名命名格式:客户服务专员-某某某),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NJ_ytrc@163.com),请按要求提交)。

(2)线下提交材料:报名登记表和初审材料(复印件)装订好到现场提交。(线下报名地点: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A1幢应天907室)

后续招聘环节通知将主要以邮件或短信形式通知,报考人员应关注邮件或短信,及时回复,逾期未按要求回复的,视同放弃。

(二)缴费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将以邮件或短信形式通知,可通过对公账户转账的方式进行缴费,考务费为100元,(对公账户名称:南京应天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账号:125915783510101),缴费时请注意备注姓名+身份证号。未在通知的时间范围内缴费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可参加笔试,各岗位开考比例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笔试为百分制。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为百分制。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聘用资格。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确定总成绩,总成绩根据各岗位笔试(占30%)、面试(占70%)占比按百分制计算。各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政审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人选。

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人选。

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如无合适递补人选,该岗位可空缺。

(六)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或其他政府公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因拟聘用人员放弃或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政审与公示后方可聘用。

本次考试总成绩在一年内有效,自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如因新聘人员离职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本次总成绩在原招聘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管理和待遇

一经聘用,与南京应天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合同,薪酬按相关规定执行,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五、纪律与监督

考生须对简历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违反考试纪律或取得资格后(指取得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资格)无故放弃,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同时考生的不诚信行为将建档入库,直接影响本人今后招聘考试的报名。

公开招聘工作,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为方便社会和群众监督,设立监督电话:025-87770220。

六、其他

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考试、聘用等情况,调整、取消、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南京应天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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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六合区“引才安居 聚才惠企” 人才购房政策优化方案

2023-06-15,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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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房对象资格认定

1、在六合区范围内(不含葛塘、长芦、大厂街道)企业员工,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取得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

上述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六合区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

2、在六合区范围内(不含葛塘、长芦、大厂街道)卫健、教育系统员工,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

3、通过项目合作等方式,经认定符合我区发展定位的学术、科研、产业等相关领域的人才

二、购房政策主要内容

2023年6月10日至2023年11月9日期间,在六合区范围内(不含葛塘、长芦、大厂街道)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享受本次优化政策。政策适用以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为条件,以商品房认购时间为依据。

1、发放专项补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网签认购的购房对象,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人才购房专项补贴,区财政根据不动产权证证载面积按300元/㎡的标准发放。鼓励用人单位对购买我区新建商品住房的职工给予购房补贴。

2、支持团购优惠。对于企业组织职工集体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鼓励开发企业在现有优惠价格以外再给予团购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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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安居在哪申请(入口+流程)

2023-02-13,全文共 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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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1.【我的南京APP】(←扫码下载)

进入“办事”——“房产服务”板块进行人才安居申请。

2.【南京房产微政务】(←扫码下载)

南京房产微政务公众号——菜单栏“房帮宁”——查看更多——人才安居。

拓展阅读:南京F类人才安居标准是什么?

F类人才可在本市选择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

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面积为30平方米左右,房源面积以实际供应为准。

申请租赁补贴的,租赁补贴受理、标准和享受期限按照本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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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安居可以拿多久补贴

2023-01-31,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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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安居申请的政策享受期为5年,F类人才除外。

F类人才:本科、硕士、博士补贴标准仍然为每月600元、800元和2000元,补贴期限由5年调整为累计36个月。

申请次数:

其中,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补贴只能享受一期,期满后不得再次申请;享受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政策满5年的,通过绩效评价的B类人才和进阶到D类及以上的人才,可以申请续增一期,最多享受两期。

认定部门:

其中,A类人才由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认定;B、C、D类人才及相当于B、C、D类的人才由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认定;E、F类人才由各区(管委会)人社部门认定。

通过项目合作方式及非企业引进的A、B、C类人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认定,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参照本办法享受人才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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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安居补贴标准

2023-01-19,全文共 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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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安居补贴标准2023年2月12日起实施

1.A类人才安居标准是什么?

A类人才和在本市承担国家(国际)重大战略项目的特殊人才(团队),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2.B类人才安居标准是什么?

B类人才可在本市选择申请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

申请共有产权房的,面积为150平方米左右,与公有产权人分别持房屋所有权50%份额,在本市工作5年后,仍符合条件的,每年可以原价购买房屋产权份额的10%;

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50%,最高200万元;

申请人才公寓的,面积为150平方米左右;

申请租赁补贴的,租赁补贴金额为每月7500元。

3.C类人才安居标准是什么?

C类人才可在本市选择申请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

申请共有产权房的,面积为120平方米左右,与公有产权人分别持房屋所有权50%份额,在本市工作5年后,仍符合条件的,每年可以原价购买房屋产权份额的10%;

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50%,最高170万元;

申请人才公寓的,面积为120平方米左右;

申请租赁补贴的,租赁补贴金额为每月6000元。

4.D类人才安居标准是什么?

D类人才可在本市选择申请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和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

申请共有产权房的,面积为90平方米左右,与公有产权人分别持房屋所有权50%份额;

申请人才公寓的,面积为90平方米左右;

申请租赁补贴的,租赁补贴金额为每月3600元。

5.E类人才安居标准是什么?

E类人才可在本市选择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

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面积为60平方米左右,房源面积以实际供应为准。

申请租赁补贴的,租赁补贴金额为每月2400元。

6.F类人才安居标准是什么?

F类人才可以选择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

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面积为30平方米左右,房源面积以实际供应为准。

申请租赁补贴的,租赁补贴标准如下:

博士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每人每月600元,补贴期限由5年调整为累计36个月。

推荐阅读:南京人才安居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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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安居有几个条件

2022-08-19,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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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安居申请条件

1、在《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企业范围》中在岗在职人员。

点击查看: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企业范围

2、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中的A、B、C、D、E、F类人才的认定条件。

点击查看: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

3、住房:本南京户籍,且住房未达本办法确定的安居标准;非南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且在南京市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认定工作:

其中,A类人才由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B、C、D类人才及相当于B、C、D类的人才,由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认定;

E、F类人才由各区(管委会)人社部门认定。

通过项目合作方式及非企业引进的A、B、C类人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认定,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参照本办法享受人才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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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大巴电话咨询热线

2022-06-15,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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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大巴咨询电话:025-69820058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询问电话:025-96066

☞机场大巴停靠点+运行时间:机场至市区|市区至机场

【拓展阅读】:乘坐飞机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规定

(1)旅客乘坐国际、地区航班时,液态物品应当盛放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mL的容器内随身携带(单体容器容积超过100mL的,容器内液态物品即使不超过100mL或者100g,也不允许随身携带),与此同时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L、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作为行李托运;

(2)旅客乘坐国内航班时,液态物品禁止随身携带(航空旅行途中自用的化妆品、牙膏及剃须膏除外)。航空旅行途中自用的化妆品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每种限带一件、盛放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mL的容器内、接受开瓶检查)方可随身携带(单体容器容积超过100mL的,航空旅行途中自用的化妆品、牙膏及剃须膏即使不超过100mL或者100g,也不允许随身携带)。在同一机场控制区内由国际、地区航班转乘国内航班的旅客,其随身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出示购物凭证、置于已封口且完好无损的透明塑料袋中、经安全检查确认)方可随身携带(由国际、地区航班转乘国内航班过程中旅客离开机场控制区的,必须将随身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作为行李托运);

(3)婴儿航空旅行途中必需的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或者其他疾病患者航空旅行途中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后方可随身携带;

(4)旅客在机场控制区、航空器内购买或者取得的液态物品在离开机场控制区之前可以随身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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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居民医保报销地点+咨询电话

2022-04-26,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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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区城乡医保报销办理地点

经办机构名称地址电话
淳化街道(方山点)湖东路99号 (方山社区居委会里)52163510
淳化街道(淳化点)淳化街道梨树园路197号 (淳化第二幼儿园旁)52292838
淳化街道(土桥点)土桥镇桂园西路201号 (土桥中学隔壁行政服务区内)84154560
谷里街道江宁区谷里街道 便民服务中心一楼86137067
江宁街道(江宁点)滨江开发区盛安大道739号86107109
江宁街道(陆郎点)江宁街道陆郎神山路陆郎社区内84915953
江宁街道(铜井点)江宁街道铜井福兴街邮储斜对面86123743
东山街道江宁区文靖西路99号东山街道 党群服务中心一楼51199413
麒麟街道麒麟街道开城路60号84128043
汤山街道(汤山点)汤泉西路87号汤山中心卫生院 (住院部一楼)84107353
汤山街道(上峰点)上峰集镇宁峰路12号(信用社旁)84102950
秣陵街道(秣陵点)秣陵欣旺花苑东门处52751584
秣陵街道(百家湖点)殷巷新寓51幢旁(农贸市场东)52723876
秣陵街道(东善桥点)东善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87731950
禄口街道(禄口点)禄口街道办事处文体中心52770253
禄口街道(铜山点)铜山办事处(老政府1楼)86192503
横溪街道(横溪点)横溪集镇(老医院旁边)86160030
横溪街道(陶吴点)陶吴集镇陶禄路上52736329
横溪街道(丹阳点)丹阳卫生院内86153269
湖熟街道(湖熟点)湖熟街道湖熟集镇灵顺北路 (湖熟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内)52690186
湖熟街道(龙都点)湖熟街道龙都集镇虹南路 (老派出所旁边)52495527
湖熟街道(周岗点)湖熟街道周岗集镇齐尚路 (周岗社区对面)84169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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