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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生育津贴按照什么标准发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生育多胞胎,每多一个孩子,生育津贴发放天数也一起增加,详情来看正文。

2024-03-22,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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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1)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计算方式为: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申报的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单位缴费不满12个月的,按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单位实际缴费月份的生育保险平均缴费基数计算。

(2)生育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3)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

(4)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5)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6)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7)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低于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高出的部分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一次性营养费:

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南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间生育的,标准为3104元/人次;上一年度为2982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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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发放年份

失业保险金按月领取,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的年限确定,长缴长得。对应如下: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确定。缴费每满1年可以领取2个月,满10年可以领取20个月,满12年及以上可以领取24个月,最多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本次领取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金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金额标准与失业人员失业前的累计缴费年限和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有关,多缴多得。目前南京市失业保险金的最低标准为1575元/月,最高为2280元/月。缴费年限与对应的计算比例具体如下:

举个例子:小明累计缴纳了13年的失业保险,之前从未领取过失业金,失业前12个月的失业保险缴费平均基数为4494元,他本次可以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每月应该领到的失业保险金为:4494元×50%=22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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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生育津贴补助申请指南(条件+标准+发放)

2024-01-08,全文共 10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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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

发放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2、产假期间生育保险正常缴纳,且连续缴费满十个月,可享受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领取方式:

本地生育的,需刷卡享受待遇,医疗费用刷卡直接结算,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自动发放;异地生育、生育多胞胎等其他情形需进行零星报销。

补助标准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计算方式为: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申报的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单位缴费不满12个月的,按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单位实际缴费月份的生育保险平均缴费基数计算。

1.生育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

3.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4.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5.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6.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低于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高出的部分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计算公式: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申报的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30×津贴发放天数。

2.营养费:在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诊,其一次性营养补助,由系统批量结算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按上年度江苏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发放。(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间生育的,标准为3104元/人次;上一年度为2982元/人次)

注意:流(引)产不享受一次性营养补助。

发放时间

南京本地刷卡:计生手术津贴在计生手术后的次月发放,分娩津贴、护理假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一般为产后第6个月发放。

零星报销:一般申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支付,特殊情况需20个工作日。

发放账户:

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发放至计生手术或分娩当月所在单位对公账户;零星报销医疗费用及一次性营养补助发放至个人农业银行虚拟卡账户,可携带身份证至全国任一农行网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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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生育险怎么领取生育津贴?

2024-01-05,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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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条件

参保女职工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并参加南京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费满10个月,生产分娩后可按规定发放生育保险分娩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注:流(引)产不享受一次性营养补助。

领取方式

本地生育的,需刷卡享受待遇,医疗费用刷卡直接结算,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自动发放;异地生育、生育多胞胎等其他情形需进行零星报销。

南京生育津贴怎么办理零星报销(附材料)

发放账户

南京市在职女职工在本市医院刷卡结算生育费用(一胎、二胎、三胎生育且非双胞胎的)其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费一般无需申报,产假结束后由系统批量结算。

生育津贴:发放至生育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对公账户。

一次性营养费:发放至个人农业银行虚拟账户,携带身份证至全国任何一家农业银行网点即可领取。

发放时间

南京本地刷卡:计生手术津贴在计生手术后的次月发放,分娩津贴、护理假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一般为产后第6个月发放。

零星报销:一般申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支付,特殊情况需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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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生育津贴按照什么标准发

2023-06-14,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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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南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

(2)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计算方式为: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申报的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单位缴费不满12个月的,按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单位实际缴费月份的生育保险平均缴费基数计算。

(3)生育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4)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

(5)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6)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7)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8)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低于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高出的部分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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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没领结婚证可以领生育津贴吗

2024-03-26,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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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即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可以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2、产假期间生育保险正常缴纳,未连续缴费满十个月,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连续缴费满十个月,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待遇:

(1)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南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

(2)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计算方式为: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申报的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单位缴费不满12个月的,按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单位实际缴费月份的生育保险平均缴费基数计算。

(3)生育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4)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

(5)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6)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7)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8)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低于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高出的部分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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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

2024-03-22,全文共 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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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条件可以享受南京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2、陪产假期间生育保险正常缴纳,未连续缴费满十个月,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连续缴费满十个月,可享受护理假津贴。

南京生育险男方和女方报销有什么区别

津贴到账时间:

男职工配偶生育时在南京市医院使用生育保险并登记男方个人信息,如未出错,津贴将于女方产假结束后次月发放到男方单位对公账户。

注意事项:未登记男方个人信息,自行申请护理假津贴的年限为配偶生育两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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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男职工可以领生育津贴吗

2024-03-22,全文共 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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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1.护理假津贴

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低于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高出的部分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2.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男职工配偶未就业且未参加社会保险,怀孕生育期间发生的门诊产前检查费、分娩手术费,男职工可以申请零星报销,报销标准为女职工报销标准的50%。

注意: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如已参加当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享受相关医疗待遇,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3.输精管结扎和复通手术

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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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什么条件能享受生育险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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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享受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2、产假期间生育保险正常缴纳,未连续缴费满十个月,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连续缴费满十个月,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拓展阅读:涉及二次报销或商业保险的,如何办理调取发票复印件手续?

本人在报销受理前应自行留存原始发票复印件。如有特殊情况未及时留存,在报销完毕后需调取原始发票复印件,需本人或经办人提供本人社保卡,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且书面申请(注明社会保障卡号、姓名、发票金额、联系方式、复印用途)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务部基金核算二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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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生育保险营养费打到什么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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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医保经办机构发放至个人农业银行虚拟卡账户,可携带身份证至全国任一农行网点领取。

什么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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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生育津贴和营养费有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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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一次性营养费

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南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间生育的,标准为3104元/人次;上一年度为2982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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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生育津贴2024年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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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产假新政策于2022年2月10日实施,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天数计发。

南京生育津贴规定

1.南京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天数计发,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的,享受158天生育津贴。

2.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难产及生育多胞胎的,生育津贴天数叠加享受。顺产(包括手法助产)、难产指助娩产(包括产钳助产、胎头吸引、臀位助产、臀位牵引)和剖宫产。

3、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

4、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5、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6、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7、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费办理条件

参保女职工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并参加南京市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费满10个月,生产分娩后可按规定发放生育保险分娩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按上年度南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发放。流(引)产不享受一次性营养补助。

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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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生育津贴2024年新规定

2024-03-22,全文共 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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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生育津贴规定

1.南京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天数计发,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的,享受158天生育津贴。

2.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难产及生育多胞胎的,生育津贴天数叠加享受。顺产(包括手法助产)、难产指助娩产(包括产钳助产、胎头吸引、臀位助产、臀位牵引)和剖宫产。

3、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

4、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5、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6、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7、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费办理条件

参保女职工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并参加南京市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费满10个月,生产分娩后可按规定发放生育保险分娩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按上年度南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发放。流(引)产不享受一次性营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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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灵活就业人员三孩生育待遇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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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按照生育保险的待遇标准,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即产前检查费用及分娩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门诊产前检查费用

指从建《孕产妇保健卡(册)》开始至住院分娩前所需相关检查费、化验费。门诊产前检查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参保职工在本人所选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产前检查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属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由市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个人支付的,由本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分娩医疗费用

指因顺产(包括手法助产)、助娩产(包括产钳助产、胎头吸引、臀位助产、臀位牵引)、剖宫产三种分娩方式所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医药费等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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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办理三孩生育登记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2021年5月31日以后生育第三个子女;户籍在南京市或居住在南京市的夫妻。

拓展阅读:江苏政务服务APP办理流程

第一步:手机下载并登录“江苏政务服务APP”。

第二步:点进“婚育养老”点击“生育登记”。

第三步:选择生育登记办理事项。

第四步:填报夫妻双方及已生育子女信息,上传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第五步:确认申请信息,夫妻双方签名提交信息。

申请人线上提交申请后,办理方会及时对申请信息材料进行受理审核,并在两个工作日线上通知审核结果。如申请人需要纸质生育服务登记证明,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办理地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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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生育津贴2024年新规定

2024-03-15,全文共 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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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生育津贴规定

南京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天数计发,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的,享受158天生育津贴。

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难产及生育多胞胎的,生育津贴天数叠加享受。顺产(包括手法助产)、难产指助娩产(包括产钳助产、胎头吸引、臀位助产、臀位牵引)和剖宫产。

生育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费办理条件

参保女职工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并参加南京市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费满10个月,生产分娩后可按规定发放生育保险分娩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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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个税买房扣除标准是什么

2024-03-01,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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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利息个税扣除操作指南

扣除范围

1.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扣除标准

1000元/月 (定额扣除)

扣除主体

1.纳税人未婚:由本人扣除。

2.纳税人已婚: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2.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3.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南京个人所得税专题: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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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生育津贴发放到哪里

2024-01-05,全文共 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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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生育津贴及营养费发放账户:

津贴:支付至其单位对公账户。

营养费:一次性营养费发放至个人农业银行虚拟账户,携带身份证至全国任何一家农业银行网点即可领取。

计生津贴:隔月发放至单位对公账户。

拓展阅读:单位参保半年了。但一直没制有医保卡,期间发生的费用可不可以报销?

根据2014年10号发布的处理口径规定单位应在员工入职三个月内制作社会保障卡,三个月内制卡且未领卡期间发生的费用予以零星报销。入职三个月仍未制卡,未制卡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单位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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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生育险怎么领取生育津贴?

2024-01-05,全文共 9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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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生育险怎么领取生育津贴

发放条件:

参保女职工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并参加南京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费满10个月,生产分娩后可按规定发放生育保险分娩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注:流(引)产不享受一次性营养补助。

领取方式:

本地生育的,需刷卡享受待遇,医疗费用刷卡直接结算,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自动发放;异地生育、生育多胞胎等其他情形需进行零星报销。

发放账户:

南京市在职女职工在本市医院刷卡结算生育费用(一胎、二胎、三胎生育且非双胞胎的)其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费一般无需申报,产假结束后由系统批量结算。

生育津贴:发放至生育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对公账户。

一次性营养费:发放至个人农业银行虚拟账户,携带身份证至全国任何一家农业银行网点即可领取。

发放时间:

南京本地刷卡:计生手术津贴在计生手术后的次月发放,分娩津贴、护理假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一般为产后第6个月发放。

零星报销:

一般申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支付,特殊情况需20个工作日。

南京生育津贴标准

(1)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南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

(2)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计算方式为: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申报的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单位缴费不满12个月的,按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单位实际缴费月份的生育保险平均缴费基数计算。

(3)生育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4)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

(5)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6)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7)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8)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南京生育津贴计算方式

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申报的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30×津贴发放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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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生育险报销条件和标准最新

2024-01-05,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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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生育津贴标准

(1)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南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

(2)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计算方式为: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申报的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单位缴费不满12个月的,按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单位实际缴费月份的生育保险平均缴费基数计算。

(3)生育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4)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

(5)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6)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7)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8)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南京生育津贴计算方式

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申报的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30×津贴发放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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