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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扣除

南京扣除专题栏目,提供与南京扣除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南京扣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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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个税扣除继续教育怎么扣费(学历+技术)

2023-12-06,全文共 1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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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个税扣除操作指南

扣除范围

1.学历继续教育支出:境内学历(学位)教育期间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取得证书的年度

3.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取得证书的年度

扣除方式

定额扣除

扣除标准

1.学历继续教育支出:400/月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3600元

3.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3600元

扣除主体

1.学历继续教育支出:本人扣除/个人接受本科(含)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本人扣除。

3.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本人扣除。

注意事项

1.对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同时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的,只需填报其中一个即可。但如果同时存在学历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两类继续教育情形,则每一类都要填写。

2.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确认流程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点击“办税”或者“我要办税”,进入到办税界面,再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到“专项附加扣除”界面。

2.点击“继续教育”,根据需要选择扣除年度,随后进入到“继续教育信息填写界面”(若2022年在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时,存在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未充分享受,扣除年度可选择2022年,在2022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补充享受。若要在2023年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则选择2023年)。

3.在“继续教育信息填写”界面确认个人信息是否准确,若不准确可选择“修改”,若无错误则直接点击“下一步”,随后出现弹窗“继续教育填报提示”仔细阅读后点击“我知道了”,然后在“继续教育类型”栏目下拉,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继续教育类型。

4.若选择继续教育类型为“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继续教育信息”栏目,在“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类型”栏目下拉,选择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或专业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在“证书名称”栏目下拉选择取得的证书名称,并填写“发证日期”,“证书编号”,“发证机关”。

5.若选择继续教育类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则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继续教育信息”栏目中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阶段”,以及“当前继续教育开始时间”与“当前继续教育结束时间”。

6.最后根据需要选择申报方式。

热点问题

1.问: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是否连续计算?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48个月包括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期连续计算。

2.问:纳税人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保存哪些资料?

答:纳税接受学历继续教育,不需保存相关资料。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3.问:我参加了学历(学位)教育,最后没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是否可以享受继续教育扣除?

答:参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按照实际受教育时间,享受每月400元的扣除。不考察最终是否取得证书,最多扣除4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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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个税买房扣除标准是什么

2024-03-01,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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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利息个税扣除操作指南

扣除范围

1.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扣除标准

1000元/月 (定额扣除)

扣除主体

1.纳税人未婚:由本人扣除。

2.纳税人已婚: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2.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3.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南京个人所得税专题: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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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扣除条件

2024-03-01,全文共 1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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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个税子女教育专项扣除条件(满足其一)

(1)扣除年度有子女满3岁且处于小学入学前阶段;

(2)扣除年度有子女正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

同一子女的父亲和母亲扣除比例合计不超过100%。

填报方式:

1.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点击【我要办税】—【子女教育】,选择扣除年度,并点击【确认】。

2.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和录入子女教育信息,如当前受教育阶段、当前受教育阶段开始时间、就读学校等,继续按步骤提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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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申报时间

2024-03-01,全文共 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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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2月填报下一年度专项扣除

扣除须知:

对于子女教育支出、赡养老人支出、房贷利息支出等连续多年的扣除需要每年重新填写或确认。

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未及时填报当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将会直接顺延至次年。

推荐阅读:

南京个税附加专项扣除手机端确认流程

南京子女教育专项扣除申请(附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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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扣除常见问题

2022-03-29,全文共 1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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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8日,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就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问题表示,该政策体现了国家对人民群众生育养育的鼓励和照顾,有利于减轻人民群众抚养子女负担。该项政策实施后,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家庭都将从中受益。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作为优化生育政策的配套支持措施之一,体现了国家对人民群众生育养育的鼓励和照顾,有利于减轻人民群众抚养子女负担。该项政策实施后,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家庭都将从中受益。

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该项政策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具体扣除方式上,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监护人不是父母的,也可以按上述政策规定扣除。

三、纳税人如何自2022年1月1日起享受该政策?

《通知》明确该项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申报当月扣除,也可以在以后月份发工资时补充扣除;平时发工资没有扣除的,或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补充扣除。例如,纳税人的子女在2021年10月出生,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即符合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条件。纳税人4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发放4月份工资时即可为纳税人申报1至4月份累计4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

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与现行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如何衔接的?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实施后,对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名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定额扣除。

此外,按照现行专项附加扣除办法规定,纳税人子女年满3岁处于学前教育阶段或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均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定额扣除。

纳税人接受继续教育、租房或买房的,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住房租金或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自己或配偶、子女患大病的,也可以申报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赡养60岁以上父母的,还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总体上看,这七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基本上考虑了纳税人不同阶段的负担情况。

五、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是否能在当前进行的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中申报?

当前正在进行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汇总的是纳税人2021年的收入和扣除信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22年起实施,因此不能将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到当前进行的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中。

六、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提交资料吗?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一样,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纳税人在申报享受时,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或向单位提供婴幼儿子女的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即可,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证明资料。纳税人需要将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留存备查。

七、纳税人暂未取得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的,如何填报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暂未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号,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果婴幼儿名下是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件信息,也可以作为填报证件。

推荐阅读: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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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信息填错了怎么删

2023-12-08,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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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我要办税】。

第二步,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废】。

第三步,找到要修改(作废)的年份和信息

第四步,核对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正确,如果有误,点击修改或作废。“修改”:表示修改设置扣除比例,您与共同填报人共同分摊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但需要确保双方合计填报比例不超过100%;“作废”:表示本人相关年度不再享受该专项附加扣除,由共同填报人享受。

第五步,若填报金额合计超过规定标准,点击【修改设置扣除比例】。

第六步,选择正确的扣除比例,点击【确认修改】,就修改完成啦!

第七步,完成专项附加扣除的修改或作废后,如涉及以前年度汇算数据更正,系统会弹出更正年度汇算的提示,点击【去查看】。

第八步,进入“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界面,点击选择对应年度。

第九步,进入“申报记录详情”界面,点击【更正】并完成对应年度汇算更正申报。

第十步,进入“标准申报”界面,连续点击【下一步】,直至出现“提示”,点击【继续】完成申报,如果更正后涉及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的,应同步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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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住房贷款比例

2024-03-01,全文共 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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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的在中国境内的符合首套住房的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支出的年度扣除

扣除标准:

按照每月1000元的定额标准扣除,最长扣除期限不超过20年。

扣除方式:

若纳税人本人和其配偶在婚前均由符合条件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婚后有两种处理方式——

1.夫妻双方各自根据自己名下住房按照扣除标准的50%扣除;

2.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由其贷款人按照扣除标准的100%税前扣除。

点击查看:南京个税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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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子女教育个税扣除指南(范围+方式+标准)

2023-12-06,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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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篇操作指南

扣除范围

1.子女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相关支出;

2.子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

3.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

4.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 (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扣除标准

2000元/月/每个子女 (定额扣除)。

扣除主体

1.父母可以选择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2.父母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注意事项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确认流程

第一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填报界面,选择【子女教育】。

第二步:扣除年度选择“2024”,然后依次点击【确认】—【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第三步:选择或添加子女信息。若您之前未添加过子女信息,可点击【添加子女信息】,填写并【保存】。

若您之前填写过子女信息,可直接在【选择子女】处进行选择,完善好当前受教育阶段等子女教育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设置扣除比例。如果是由父母中的一人扣除,可选择100%的比例进行扣除;如果是由父母双方平均扣除,可选择50%的比例进行扣除。

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

第五步:选择申报方式。如果您需要在每月发放工资薪金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可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并选择您的扣缴义务人;您也可以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在年度汇算时一并享受。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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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个税父母扣除标准

2024-03-01,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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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个税父母扣除标准

扣除范围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周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独生子女非独生子女
扣除方式定额扣除定额扣除
扣除标准3000元/月每人不超过1500元/月(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
扣除主体本人扣除平均分摊:赡养人平均分摊
约定分摊:赡养人自行约定分摊比例
指定分摊: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比例

赡养岳父母或公公婆婆是否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的老人(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包括配偶的父母。

能不能重新调整扣除额度?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需要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度。扣除标准提高后,纳税人对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度有调整的,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填报新的分摊额度,但每人每月不超过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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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赡养老人个税扣除哪些费用

2024-03-01,全文共 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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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赡养60周岁(含)以上的父母,或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①符合独生子女的,每月定额扣除3000元。

②不属于独生子女的,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标准,且每人每月最多扣除1500元。

拓展阅读:个税汇算时间

为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提升纳税人办理体验,税务部门会分批分期通过单位通知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办理,因此如果单位已通知纳税人具体的办理时间,建议在相应时间段内办理,以便享受高质量的纳税服务。

>>南京个税退税计算通用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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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贷个税专项扣除比例

2024-03-01,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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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的在中国境内的符合首套住房的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支出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定额标准扣除,最长扣除期限不超过20年。

若纳税人本人和其配偶在婚前均有符合条件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婚后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是夫妻双方各自根据自己名下住房按照扣除标准的50%扣除。

二是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由其贷款人按照扣除标准的100%税前扣除。

扣除范围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不超过240个月)
扣除方式定额扣除
扣除标准1000元/月
扣除主体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婚后可选择其中一套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或对各自购买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注意事项

1.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2.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3.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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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常见问题及解答

2022-12-13,全文共 11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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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可以。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2、如果纳税人在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同时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如何享受继续教育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可以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全年共计4800元;在同年又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且符合扣除条件的,可按照36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但是,只能同时享受一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一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因此,对同时符合此类情形的纳税人,该年度可叠加享受两个扣除,当年其继续教育共计可扣除8400元(4800+3600)。

3、纳税人配偶、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4、夫妻双方婚前都有住房贷款,婚后怎么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5、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不可以。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6、纳税人父母年龄均超过60周岁,在进行赡养老人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照两倍标准扣除?

不能。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7、没有及时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不可以补报?

可以选择由扣缴义务人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员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在次年3-6月汇算清缴时一次性扣除。

8、前面月份没有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多扣的税款怎么办?

员工在专项附加扣除采集前可能会多预缴税款,但在采集后每次申报时会累计扣除前几个月的总和,如果税款为负值的,暂不退税,一直往后留抵,在次年3-6月进行个人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多退少补。

9、换新单位,专项附加扣除如何操作?

方式一:由新单位在申报系统中采集并报送你的个人信息,一般最迟3天内APP中会自动添加上任职受雇信息,之后打开APP—查询—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选择需要更改的项目—修改—修改扣缴义务人后提交即可。之后和单位确认下是否能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到你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方式二:直接向新单位提交纸质或电子版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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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个税大病医疗支出专项扣除范围+方式+标准+主体

2023-12-05,全文共 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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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范围

1.基本医保相关医药费除去医保报销后发生的支出

2.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

方式限额内据实扣除
扣除标准每年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扣除主体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注意事项

1.次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

2.纳税人应当留存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备查。

温馨提示可通过手机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并注册、登录、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通过首页的“年度费用汇总查询”模块查询大病医疗相关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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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2022-02-17,全文共 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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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材料

一、子女教育

1.子女入学通知书、学生证、学费发票。

2.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

二、继续教育

1.学历继续教育入学通知书、学生证及学费发票(取其一)及所取得证书。

2.职能继续教育所获得证书。

三、住房房贷利息

1.住房贷款合同。

2.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3.房产证。

四、住房租金

住房租赁合同、协议、出租人身份证(或者出租单位营业执照)、租金支出凭证。

五、赡养老人

书面分摊协议。

六、大病医疗

病历本、收费单据原件或者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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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申报个税扣除可以撤销吗

2023-12-08,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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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第一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我要办税】。

第二步,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废】。

第三步,找到要修改(作废)的年份和信息。

第四步,核对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正确,如果有误,点击修改或作废。“修改”:表示修改设置扣除比例,您与共同填报人共同分摊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但需要确保双方合计填报比例不超过100%;“作废”:表示本人相关年度不再享受该专项附加扣除,由共同填报人享受。

第五步,若填报金额合计超过规定标准,点击【修改设置扣除比例】。

第六步,选择正确的扣除比例,点击【确认修改】,就修改完成啦!

第七步,完成专项附加扣除的修改或作废后,如涉及以前年度汇算数据更正,系统会弹出更正年度汇算的提示,点击【去查看】。

第八步,进入“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界面,点击选择对应年度。

第九步,进入“申报记录详情”界面,点击【更正】并完成对应年度汇算更正申报。

第十步,进入“标准申报”界面,连续点击【下一步】,直至出现“提示”,点击【继续】完成申报,如果更正后涉及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的,应同步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推荐阅读:

南京职业资格证书退税标准

南京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目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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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个人所得税扣除哪些人能扣

2024-03-01,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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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附加专项扣除。:

子女教育(←)

1.扣除年度有子女满3岁且处于小学入学前阶段。

2.扣除年度有子女正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义务—高中—高等)。

继续教育(←)
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纳税人以及接受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纳税人可以享受。
大病医疗(←)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支出,在扣除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本年度累计超过15000元,且不超过80000元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的在中国境内的符合首套住房的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支出的年度定额扣除。最长扣除期限不超过20年。
住房租金(←)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且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根据租房城市按照一定的标准定额扣除(南京是省会城市,标准为1500元)。
赡养老人(←)
纳税人赡养60周岁(含)以上的父母,或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符合独生子女的,每月定额扣除或分摊扣除。
婴幼儿照护(←)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支出,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注意:子女教育阶段未发生变化只需要修改

小学→初中: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

本科→硕士→博士:仍属于高等教育阶段。

如发生了学校等信息的变化,只需在原有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记录中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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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住房租金支出个税专项扣除多少钱?怎么扣?

2023-12-05,全文共 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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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范围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城市市辖区户籍人口>100万市辖区户籍人口≤100万
扣除方式定额扣除
扣除标准1500元/月1100元/月800元/月
扣除主体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

1.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只能由一方(即承租人)扣除;

2.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分别扣除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2.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点击查看:南京个税扣除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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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2023-12-05,全文共 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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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扣除标准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扣除方式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申报当月扣除,也可以在以后月份发工资时补充扣除;平时发工资没有扣除的,或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补充扣除。

例如,纳税人的子女在2023年10月出生,自2024年1月1日起纳税人即符合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条件。纳税人4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发放4月份工资时即可为纳税人申报1至4月份累8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

南京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扣除常见问题: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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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添加新内容

2023-12-06,全文共 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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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流程

如果2024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只需在2023年基础上确认即可:

第一步:下载并打开个税APP首页—中间“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功能界面。

图源:个人所得税(下同)

第二步:进入该功能界面,“确认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点击“一键带入”。

第三步:根据提示“将带入2023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确认后点击“确定”。

第四步: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点击右上角“一键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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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赡养老人支出个税怎么扣除

2023-12-05,全文共 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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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范围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周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独生子女非独生子女
扣除方式定额扣除定额扣除
扣除标准3000元/月每人不超过1500元/月(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
扣除主体本人扣除平均分摊:赡养人平均分摊
约定分摊:赡养人自行约定分摊比例
指定分摊: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比例
注意事项

1.指定分摊及约定分摊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2.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3.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南京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常见问题及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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