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州黄埔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入口
2024-03-21,全文共 775 字
+ 加入清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工作一站式业务网办大厅:https://fwdt.gddrcgzjt.com/
【申报流程】
(一)开通系统申报账号。
申请人所在单位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工作一站式业务网办大厅(https://fwdt.gddrcgzjt.com/),申请开通单位账号(如已开通请忽略此步骤)。
(二)在线申报。
申请人所在单位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工作一站式业务网办大厅(https://fwdt.gddrcgzjt.com/),按指引填报购房补贴申请、上传申报材料。
(三)核查。
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请人所在单位在一站式网办大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系统显示“待提交纸质材料”的,提交纸质材料;系统显示“退回补正”并注明原因的,根据原因再次修改。
(四)纸质材料受理核查。
系统显示“待提交纸质材料”的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资料递交至人才工作一站式服务平台受理窗口。窗口经办人员对材料进行核查,材料齐全正式予以收件,材料不齐予以退回补充,并将受理核查情况汇总报送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
(五)审核。
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六)公示。
审核通过后,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hp.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报上级部门审定。
(七)审定。
上级部门对审核结果进行审定。
(八)拨付。
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审定结果,委托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于2个工作日内发放拨款通知,通知申请人提交收款收据(申请人本人签名)和确认函(仅限国企及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纪检部门公章)。受理窗口收齐收据后,于5个工作日内汇总报送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10个工作日内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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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国际化人才特区集聚人才九条措施
2024-01-23,全文共 2085 字
+ 加入清单广州南沙国际化人才特区集聚人才九条措施
1、实施顶尖人才领航行动
瞄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个性化引进战略科学家和产业顶尖人才,按“一事一议”方式在人才奖励、项目资助、研发补贴、股权投资等方面给予一揽子支持。
建立以信任为基础的战略科学家和产业顶尖人才负责制,赋予用人权、用财权、用物权、技术路线决定权和内部机构设置权,举荐的团队核心成员可直接评定高层次人才。
2、实施高端人才倍增行动
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着力集聚一大批高层次人才,对领军人才、杰出人才、优秀人才、菁英人才,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人才奖励。鼓励通过项目合作、顾问指导、定期服务等形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按照不超过劳务报酬的50%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人才奖励。
支持高层次人才项目团队创新创业,给予最高1亿元奖励补贴。支持院士设立工作站,给予最高200万元工作经费,符合条件的可按高层次人才项目团队予以资助。鼓励高层次人才团队承担各级科技项目、申报各级科技奖励,最高按照项目经费(奖励金额)的100%比例予以奖励。
3、实施青年人才托举行动
对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3万元、6万元、12万元生活补贴,对新引进落户的出站博士后给予最高30万元生活补贴。支持港澳台侨青年创业就业,给予单项最高100万元奖励补贴。对选派到国际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跨国企业研修的优秀青年人才,给予最高30万元补贴。每年遴选一定数量具有突出发展潜力的青年俊才,给予30万元成长资助。
支持设立博士、博士后站(基地),给予最高100万元建站(基地)工作经费。对博士后站(基地)新招收博士后按每人5万元给予工作经费,对新招收的博士后给予最高75万元奖励资助。
4、实施海外人才集聚行动
对新引进的国际知名高校博士给予最高100万元人才奖励,对持有香港工程师学会会员、美国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会员、美国绿色建筑认证专家、金融风险管理师等国际职业资格证书的海外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人才奖励,符合条件的可评定为高层次人才。鼓励留学归国人员自主创业,最高按照企业区级经济贡献的100%比例给予奖励。对带项目、带资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团队,予以重点倾斜支持。用人单位引进海外人才成效显著的,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设立海外“人才飞地”就地使用人才的,每年给予最高300万元工作经费。
5、实施技能人才锻造行动
对新引进落户的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分别给予3万元、6万元、12万元生活补贴,首席技师可直接评定高层次人才。鼓励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提升职业能力,对新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技能等级的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每年遴选一定数量的高技能工匠,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鼓励技能人才参加国内外技能大赛,对获奖选手最高按照奖励金额的100%比例予以配套,并对输送单位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给予最高50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开展产教融合校企联合培养,对获评市级以上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运营补贴。
6、实施人才贡献奖励行动
建立各类人才经济贡献激励机制。对外籍人才、高层次人才按照个人经济贡献超过其收入15%的部分给予奖励;对港澳人才免征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港澳税负的部分;对骨干人才最高按照个人经济贡献的40%比例给予奖励;对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最高按照个人经济贡献的100%比例给予奖励;对股权投资企业人才、后备上市企业人才,最高按照其投资性收入、股权转让收入、股权激励收入所产生个人地方经济贡献的100%比例给予奖励。
7、实施人才引育伯乐行动
发挥高层次人才引才荐才作用,对经个人推荐成功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成功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团队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发挥猎头机构寻才揽才作用,每年安排最高2000万元对猎头机构成功引进各类人才给予奖励。强化用人单位引才育才主体作用,引进培养一名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培养一名两院院士、顶尖大奖获得者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8、实施人才多元评价行动
建立政府评定、专家举荐、自主评审、定向配额相结合的高层次人才多元评价机制。经3名以上院士或权威专家推荐的优秀人才,可直接评定高层次人才。对重大平台、科研机构每年分配一定数量的高层次人才指标,授权其按条件自主评审。对新入选国家专精特新名录企业、新成长为科创独角兽企业、新上市企业等,直接给予一定数量的高层次人才指标。
9、实施人才无忧服务行动
发挥“大湾区国际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大湾区(广东)国际人才驿站”作用,为各类人才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建立南沙人才卡服务清单,为各类人才提供标准化、精细化服务。推行“上管老下管小、全家无忧”服务理念,建立人才安居无忧、子女入学无忧、配偶就业无忧、父母养老无忧、家庭医疗无忧服务保障体系。组建人才管家队伍,为各类人才提供全链条、全方位专属服务保障。
2024广州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流程
2024-03-14,全文共 577 字
+ 加入清单(一)企业申报
1.申报单位登录南沙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注册企业账号。
2.申报单位登录平台在“政策兑现-集聚人才九条政策”栏目选择“2023-2024年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首次)”填写申报信息,并按照申报指南要求一次性提交本单位全部申报人的材料(不可分批次提交)。
(二)受理
区政数局负责线上受理和形式审查。符合基本条件且提交的资料齐全,予以通过,并移交业务主管部门;符合基本条件但资料不齐全,予以退回,系统一次性告知并发送短信提醒申报单位于5个工作日内补正资料;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不予通过。
(三)审核
区人社局会同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核查,形成拟补贴名单后按程序提请区人才奖励工作小组审议。
(四)公示
经区人才奖励工作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区人社局通过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ns.gov.cn/)及“广州南沙人才卡公众号”对拟补贴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资金拨付
拟补贴名单公示后即进入资金拨付流程。区人社部门报区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并在南沙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反馈兑现结果。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金额扣除20%个人所得税后一次性划入个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六)事中、事后监管
区人社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202广州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办理要多久?
2024-03-14,全文共 399 字
+ 加入清单办理时限
90个工作日(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实地核查、存在特殊情况需专家评审论证及公示所需的时间)。
申报时间
2023-2024年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支持(首次)申报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2024年4月12日,申报单位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南沙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追回补贴情形
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如存在违反承诺、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金的,一经发现,区人社局将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通知本区相关部门,在5年内不予受理该单位或个人新的申报;涉及违法违规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已申报补贴的个人,如出现工作变动或其他不适宜继续享受补贴的情况,所在单位及个人应及时向区人社局报告停止发放或追回其补贴;若因所在单位及个人瞒报、迟报造成损失的,区人社部门有权向个人及负有责任的所在单位追偿。
2024广州南沙区人才公寓申请指南(房源+条件+流程)
2024-01-04,全文共 1296 字
+ 加入清单房源情况:
包括晴海岸、中铁建环球中心、万科白鹭郡、华润瑞府、保利半岛北区等项目,涵盖了一居室、一房一厅、两房一厅、两房两厅、三房一厅、三房两厅、四房两厅等不同户型,可满足不同人才群体的多样住房需求。
(点击图片可放大)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两类条件可申请南沙区人才公寓:
(一)持南沙人才卡A卡、B—1卡、B—2卡;
(二)未按照《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穗南开人发规字〔2021〕2号)享受安家补贴、住房补贴、人才公寓租金优惠等住房优惠政策。
住房优惠标准:
南沙人才卡A卡持卡人,可按市场评估价的50%比例享受租金优惠,优惠期最长3年,面积最大约200平方米(可根据房源情况适当调整);
南沙人才卡B—1卡持卡人,可按市场评估价的50%比例享受租金优惠,优惠期最长1年,面积最大约120平方米(可根据房源情况适当调整);
南沙人才卡B—2卡持卡人,可按市场评估价的50%比例享受租金优惠,优惠期最长1年,面积最大约80平方米(可根据房源情况适当调整)。
值得一提的是,符合条件的人才以家庭(含单身家庭)为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只能享受一套人才公寓(含港澳新青寓)租金优惠。
申请流程:
申请地址:符合条件的单位及个人可登录南沙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进行线上申请。
申请人在“发展经营—政策兑现—人才政策”栏目选择“南沙区人才公寓申请”在线申请填写申请信息,按照要求上传操作,等待系统预审。
申请材料:
人才公寓申请主体分为个人或单位,两者需递交相关申请材料各不相同,详情可通过电话咨询:020—39054874。
个人申请:
人才公寓申请以个人为申请主体的,申请人需递交相关申请材料,具体如下:
1.南沙区人才公寓申请表(个人);
2.申请人及其配偶(已婚人士提供)、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证件;
3.承诺书(个人适用);
4.南沙人才卡。
(注:材料一式一份,只需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电子表格及原件彩色扫描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为文字正向,不可颠倒,清晰可辨。)
单位申请:
人才公寓申请以单位为申请主体的,申请单位需递交相关申请材料,具体如下:
(一)承租单位材料:
1.南沙区人才公寓申请汇总表(单位)(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扫描版);
2.承诺书(单位适用)(法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二)承租个人材料:
1.南沙区人才公寓申请表(个人);
2.申请人及其配偶(已婚人士提供)、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证件;
3.承诺书(个人适用);
4.南沙人才卡。
(注:材料一式一份,只需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电子表格及原件彩色扫描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为文字正向,不可颠倒,清晰可辨。)
申请时间:
常年受理。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后第2个工作日开始计时,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选房配租时间不计在内。
此外,人才公寓运营管理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申请先后时间确定选房顺序。其中,A卡、B—1卡持卡人原则上即来即住。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本区重点单位。选定住房后,原则上不得调换(特殊情况除外)。
广州人才房限售年限从2年延长至3年(附执行时间)
2024-01-10,全文共 475 字
+ 加入清单2021年4月2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穗府办函〔2021〕26号),新政延长了人才政策房限售期限。
政策内容:
通过享受人才政策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进一步严格人才资格审核,坚决打击投机行为。实施分区精准调控,进一步严格实行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现房销售价格的价格备案指导。
政策解读:
(一)加强精准施策和分类管控,对通过享受人才政策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限售年限从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满2年延长到满3年。执行时点延续以往做法,即4月2日24:00前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4月2日24:00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二)各区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格人才资格审核,开展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投机购房行为。严格实施分区精准调控,要求各区从严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
广州人才引进入户全攻略(2023年最新)
2023-02-16,全文共 3129 字
+ 加入清单【办理时间】
全年均可办理。
【适用范围】
广州市、区用人单位引进在职人才(不含用人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入户。
【办理方式】
广州市引进在职人才入户申报原则上实行全流程网办。申请人通过移动端或电脑端登录申办系统填报后提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还应进行现场审查。未按规定进行现场审查或经现场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无法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方式审查,对申报信息存疑,认为应现场审查的人员;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审核中发现的依法依规需要现场审查的其他人员。
【办理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来广州市创业或就业的人员,可申请将户籍迁入广州市。(使用计划指导类指标办理入户)
类型 | 内容 | 年龄 | 在广州参保年限 | 备注 |
高层次、高技能入户 | 经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 点击查看 | 有参保记录(1个月) | 第(一)款第1、2、3项中的高层次人才可通过引进人才“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引进人才入户手续。 |
学历入户 | 具有博士学位 | 50周岁以下 | 有参保记录(1个月) | |
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 45周岁以下 | 有参保记录(1个月) | ||
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 | 40周岁以下 | 有参保记录(1个月) | ||
具有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学位 | 40周岁以下 | 1个月社保 | 申请人可通过申报系统自行获取社保缴费记录;如系统无法获取,受理部门将自行核查;如查核无记录的,另行通知申请人提供 | |
职称入户 | 具有高级职称 | 50周岁以下 | 有参保记录(1个月) | |
具有中级职称 | 40周岁以下 | 有参保记录(1个月) | ||
技能入户 | 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40周岁以下 | 连续6个月 | 1、技术技能类人才须从事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内相关职业 2、获得证书或考核认定后,在广州市工作、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以上(过渡期政策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
具有高级技师 | 45周岁以下 | 连续6个月 | ||
具有技师 | 40周岁以下 | 连续6个月 | ||
具有高级工 | 35周岁以下 | 连续6个月 | ||
持有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目录资格 | 40周岁以下 | 连续6个月 |
(二)以下人员需使用总量控制类指标办理入户,每年由各区、行业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根据引进规模提出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需求量,并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在年度迁入人口计划中统筹安排入户指标。
1、以薪酬、投资等市场化方式评价并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具有突出能力和贡献的创新创业人才。
2、由于用人单位整体迁入、项目建设等原因,确需将户籍迁入我市,经省、市政府同意,明确给予引进的人员。
3、省直及中央驻穗用人单位引进特殊需要的人员。
4、在广州市重点扶持的企业、项目单位、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紧缺急需人员。
5、广州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特殊需要的人员。
【申请材料】
(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清晰拍照件)
(一)必备材料
1、户口簿等身份资料(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2、落户地址材料。按照《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落户地址顺序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不动产登记信息实现共享核查后,按要求通过信息共享核查。
(2)迁入政府拥有产权并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的,提供租赁合同;迁入用人单位拥有产权并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的,提供房产证及单位同意落户意见。
(3)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含人才市场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意见及加盖公章的集体户户口簿首页复印件;
(4)迁入街道公共集体户的,提供个人无以上规定住所书面承诺并提供街道公共集体户地址及所属派出所(注:落户公共集体户承诺书签名处需手写签名)。>>承诺书模板下载入口
(二)不同申请人应分别补充提交的申请材料
1、以学历作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以及学历、学位查询结果或认证材料。其中学历认证材料主要包括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材料主要包括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线打印的查询结果或直接通过其网上申请出具的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学位证书查询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参考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
(2)《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查询
学信网(参考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
(3)学籍/学历电子备案表在线验证报告查询
学信网(参考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
(4)境外学历验证证明查询
教育部留学服务大厅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参考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2、以职称作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发证机关网上查询、确认、核验材料等。
广东省职称查询入口:
(1)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参考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
(2)广州市职称查询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查询(参考网址:http://gzrsj.hrssgz.gov.cn/vsgz33zjsjzx/CertSearch.aspx)
3、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作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还须提供发证机关网上查询、确认、核验材料等。
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参考网址:http://zscx.osta.org.cn/)
4、其他类别申报人。申请人属于高层次人才的,须提供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包括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书或相关文件;申请人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特殊招录人员,须提供公务员考录部门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的招录(聘)或转调任证明及同意申报复函。
5、随迁家属。申请人有家属随迁的,须提供随迁家属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随迁子女在国外出生的,须提交国外出生证明材料及翻译公证材料)。
申请人为离婚人员且有家属随迁的,除提供随迁家属资料外还须提供离婚证、协议书(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
(三)有关说明
1、关于在职或就业记录材料。因无法核查社保记录,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录用证明、增人计划卡等入编证明材料。
2、关于随迁家属的问题。根据有关部门规定,未成年人原则上不能担任户主,不得单独立户,申请人在办理引进在职人才入户时,请考虑实际情况办理随迁。
【申办系统】
1、移动端申报入口
2、网页端申报入口
【办理流程】
1、个人网上申报
申报人通过“广州人社”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按要求填写申请人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后提交。
2、市、区人社部门受理
申请人在网上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后,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上审查通过时间确定为受理时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5个工作日内未作审查的自动确定第6个工作日为受理时间。
3、市、区人社部门审核
市、区人社部门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审核完成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即公布。
4、个人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申请人在收到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或在申办系统中查询到审核通过的结果后,,可在申办系统查看入户信息卡,并在入户信息卡有效期内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办理期限】
3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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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2024广州黄埔区人才购房补贴分批发还是一次性发?
采取转账方式分5年等额发放。申请获批后,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发放至申请人个人账户。
【申报条件】
1.申请人于2017年5月17日(网签时间)后在黄埔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购买住宅或住宅类公寓。
2.申领补贴期间:①只能依据首次申请时的同一套住宅或住宅类公寓(以下简称“该房产”)提出申请;②该房产的所有权不得发生变更。
3.已婚人才购房补贴申请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仅可由一方提出申请。
4.申请人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工资薪金类个人所得税。
5.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统计关系在本区,申领个人奖励期间,原则上不得变更工作单位。
6.创业类申请人申领购房补贴期间,申报依托单位应在本区正常经营和纳税。
7.创新类申请人申领购房补贴期间应持续符合以下条件:
(1)本区工作单位为企业的,申请人在该工作单位的最低个人年申报收入额应满足下表要求:
(2)本区工作单位为科研院所的,申请人在该工作单位的个人年申报收入额应分别不少于60万元、36万元、24万元。
注:个人年申报收入指申请人在本区申报依托单位近12个月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股息红利等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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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单位申请:
人才公寓申请以单位为申请主体的,申请单位需递交相关申请材料,具体如下:
(一)承租单位材料:
1.南沙区人才公寓申请汇总表(单位)(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扫描版);
2.承诺书(单位适用)(法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二)承租个人材料:
1.南沙区人才公寓申请表(个人);
2.申请人及其配偶(已婚人士提供)、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证件;
3.承诺书(个人适用);
4.南沙人才卡。
(注:材料一式一份,只需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电子表格及原件彩色扫描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为文字正向,不可颠倒,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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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申报时间】
2024年3月11日—2024年4月12日
【申报入口】
申报单位须在3月11日—4月12日内登录南沙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注册企业账号。
在“政策兑现—集聚人才九条政策”栏目选择“2023—2024年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首次)”填写申报信息,并按照申报指南要求一次性提交本单位全部申报人的材料(不可分批次提交)。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条件
1.2022年6月6日后,首次来南沙区单位工作。
2.依法在本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中央、省属、市属驻区单位人员以及境外人员可不受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条件限制)。人才于申报指南发布的上一个月在本区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税;从申报指南发布当月向前追溯不少于6个月,人才在本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无补缴情况),且申报指南发布的上一月社保缴纳单位为申报单位。
3.具有南沙区户籍(港澳台和外籍人才不受此限制)。
4.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不超过30周岁、35周岁、40周岁。年龄条件以2023年1月1日为计算时点,含本数。
(二)申报单位条件
1.注册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以及统计关系均需在南沙区范围内。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经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及区司法局审核推荐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专业服务机构)。
3.在南沙区实际办公(经营场地面积按不低于单位在本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员工人数三分之一、人均10平方米核算)。其中,高校、科研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南沙区属国企、规上工业企业、享受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与本区签订投资协议(应经管委会或区政府审定)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可直接确认已符合实际办公条件。
【申报材料】
【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人才补贴标准为,学士补贴3万,硕士补贴6万,博士补贴12万。
【发放方式】
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每人仅可享受一次,原则上分3年等额发放,首次申请前已在本区购房的,可申请一次性发放。
广州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入户攻略(2023年)
2023-06-20,全文共 1963 字
+ 加入清单【办理条件】
经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查看具体条件
【办理时间】
全时间段开放申报
【办理方式】
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采用全流程网办、全时间段开放申报。申报人可通过电脑端或移动端(手机端)进行申报、查看审核进度和审核结果。审核结果通过系统推送和短信告知的方式通知申报人,不再发放纸质《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上传的材料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扫描件内容须完整清晰可见。
下列情形的申报人需到市、区引进人才对外服务窗口现场核验材料原件:
1、在国家、省、市社会信用体系相关目录内的失信人员;
2、审核人员对网上上传材料存疑,认为须核验原件的人员;
3、审核部门在随机抽查中发现问题的人员。
【申办系统】
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2019年)的通知》(穗人社函〔2019〕985号)中规定的政策过渡期人员仍通过电脑端申报,不通过移动端申报。
【办理材料】
(一)必备材料
1、户口簿等身份资料。(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簿需提供首页和本人页。)
2、落户地址材料。按照《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落户地址顺序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不动产登记信息实现共享核查后,按要求通过信息共享核查。
(2)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含人才市场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意见及加盖公章的集体户户口簿首页复印件。
(3)迁入街道公共集体户的,提供个人无以上规定住所书面承诺并提供街道公共集体户地址及所属派出所。>>承诺书模板下载入口
注:落户公共集体户承诺书签名处需手写签名。
(二)不同申请人应分别补充提交的申请材料
1、申请人属于高层次人才的,须提供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包括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书或相关文件;申请人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特殊招录人员,须提供公务员考录部门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的招录(聘)或转调任证明及同意申报复函。
2、随迁家属。随迁家属的户口簿及子女医学证明(申请人随迁子女在国外出生的,须提交国外出生证明材料及翻译公证材料)。申请人为离婚人员且有家属随迁的,除提供随迁家属资料外还须提供离婚证、协议书(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
(三)有关说明
1、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供申请人的录用证明、增人计划卡等入编证明材料;
2、申请人所在单位在省参加社会保险的,须提供引进单位在省连续参加社会保险的历史缴费记录(在广州市参保并可查询的不用提交);
3、若申请人需提供婚姻登记材料的,除广州市电子证照系统可查的以外,还需提供婚姻登记材料;
4、根据有关部门规定,未成年人原则上不能担任户主,不得单独立户,申请人在办理引进在职人才入户时,请考虑实际情况办理随迁。
【办理流程】
申请人网上填报资料→用人单位确认信息并提交对应人社部门→市、区人社部门受理、审核→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公布→核发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及批复。
1、用人单位开通“人才引进申办系统”法人单位权限(已开通的忽略此步)。
用人单位人事专员登陆“广州市人事人才电子政务系统”(http://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rcyjsb.aspx)注册并申请开通“人才引进申办系统”法人单位权限。
2、个人网上填报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按要求填写申请人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后提交到用人单位。
3、用人单位网上提交
用人单位法人单位账号登陆“人才引进申办系统”,核查申请人信息和附件,确认资料无误后将申报数据提交市、区人社部门。
4、市、区人社部门受理
市、区人社部门受理窗口查核,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作退案处理。受理时间以受理窗口查核通过时间为准,如受理窗口5个工作日内未作查核或未予以退案,自动确定第6工作日为受理时间。
5、市、区人社部门审核
市、区人社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进行公示。有特殊情况的,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6、公示、公布
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完成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即公布。
7、核发批复、入户信息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完成审核、公示后,《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将直接推送至广州市电子证照系统并与公安部门共享,申报人可在收到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或在申办系统中查询到审核通过的结果后,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实现全流程网办。
8、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期限】
3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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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州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指南(时间+条件+材料)
2024-03-21,全文共 3269 字
+ 加入清单【适用范围】
已通过遴选的区创业类与创新类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
【申报时间】
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29日(不含法定节假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条件】
1.申请人于2017年5月17日(网签时间)后在黄埔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购买住宅或住宅类公寓。
2.申领补贴期间:①只能依据首次申请时的同一套住宅或住宅类公寓(以下简称“该房产”)提出申请;②该房产的所有权不得发生变更。
3.已婚人才购房补贴申请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仅可由一方提出申请。
4.申请人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工资薪金类个人所得税。
5.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统计关系在本区,申领个人奖励期间,原则上不得变更工作单位。
6.创业类申请人申领购房补贴期间,申报依托单位应在本区正常经营和纳税。
7.创新类申请人申领购房补贴期间应持续符合以下条件:
(1)本区工作单位为企业的,申请人在该工作单位的最低个人年申报收入额应满足下表要求:
(2)本区工作单位为科研院所的,申请人在该工作单位的个人年申报收入额应分别不少于60万元、36万元、24万元。
注:个人年申报收入指申请人在本区申报依托单位近12个月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股息红利等收入。
【相关待遇】
区创业类与创新类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按实际购房金额的80%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连续5年等额发放,发放金额精确至元(舍尾法)。
【申报材料】
1.《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1)原件。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原件相符章)。
3.房产购买凭证:
3.1持有不动产权证书的人才请提交: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交复印件核原件)、网签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申请受理期当月的该房产《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原件(产权人版);
3.2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全款购房的人才请提交:完成网签的购房合同、申请受理期当月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原件、支付全部房款的银行转账流水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3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按揭贷款购房的人才请提交:完成网签的购房合同、申请受理期当月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原件、支付部分房款(含首付款)的银行转账流水原件(需包含付款人信息、收款人信息、款项明细,如无则需补充回执、回单等佐证材料)、银行贷款合同及截止到申请受理期当月的银行还款流水原件,组合贷款的须补充提供《广州住房公积金抵押借款合同》及《住房公积金个人还款明细表》;
房产所有权应为申请人本人或申请人和其配偶。上述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银行贷款合同均为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注明与原件相符,材料姓名落款处和银行转账凭证的账户户主均应为申请人本人或申请人配偶或申请人和其配偶,如仅为申请人配偶一人,需为夫妻共同财产。
4.申请人及工作单位共同出具的《承诺书》(详见附件2)原件。
5.婚姻证明材料(已婚申请人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原件相符章,并核查原件)。
6.创业类申请人提供:
6.1创办企业最新年度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近12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6.2股权结构证明材料:直接在申报单位持股的,提供在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最新公司章程(申请受理期当月官方网址下载打印);非直接持股的,还需提供间接持股的股权结构等相关证明;
6.3申请人近12个月在本区申报依托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原件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原件,如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的,还需提供近12个月在本区申报依托单位纳税的证明材料(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个人扣缴明细完整截图为准,即须体现税款所属期、姓名、证件号、单位名称、应补(退)税额等)。
7.创新类申请人提供近12个月在本区申报依托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原件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原件,同时提供近12个月在本区申报依托单位的申报收入材料(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个人扣缴明细完整截图为准,即须体现税款所属期、姓名、证件号、单位名称、每个月收入、应补(退)税额等)。
8.申请人有效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须为一类卡,即存取现金、理财、转账、缴费、支付等使用时不受额度限制的银行卡)。
9.外籍人才须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证明。
10.其他视具体情况需补充的材料。
备注:由申请人自行制作纸质申报材料,包括《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原件及其他申报材料1份,上述材料均须在系统上传电子版。提供材料为复印件的,每一份连续性材料首页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骑缝公章,材料为单页的,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以A4纸型制作纸质材料并装订。
【申报流程】
(一)开通系统申报账号。申请人所在单位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工作一站式业务网办大厅(https://fwdt.gddrcgzjt.com/),申请开通单位账号(如已开通请忽略此步骤)。
(二)在线申报。申请人所在单位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工作一站式业务网办大厅(https://fwdt.gddrcgzjt.com/),按指引填报购房补贴申请、上传申报材料。
(三)核查。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请人所在单位在一站式网办大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系统显示“待提交纸质材料”的,提交纸质材料;系统显示“退回补正”并注明原因的,根据原因再次修改。
(四)纸质材料受理核查。系统显示“待提交纸质材料”的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资料递交至人才工作一站式服务平台受理窗口。窗口经办人员对材料进行核查,材料齐全正式予以收件,材料不齐予以退回补充,并将受理核查情况汇总报送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
(五)审核。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六)公示。审核通过后,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hp.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报上级部门审定。
(七)审定。上级部门对审核结果进行审定。
(八)拨付。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审定结果,委托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于2个工作日内发放拨款通知,通知申请人提交收款收据(申请人本人签名)和确认函(仅限国企及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纪检部门公章,详见附件3)。受理窗口收齐收据后,于5个工作日内汇总报送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10个工作日内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受理地点】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工作“一站式”服务平台业务受理大厅
受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新阳东路东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7楼709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联系电话:(020)82108590,31604542
【有关说明】
1.购房补贴为税前补贴,采取转账方式分5年等额发放。申请获批后,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发放至申请人个人账户。
2.购房补贴应在完成人才遴选36个月内提出首次申请,补贴时间自首次符合购房补贴申报条件当月起连续计算,申报周期须连续,不可间断享受。未在规定申报时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次申报时段的补贴。
3.对已享受过同类其他扶持政策的人才,在申领购房补贴时须扣除已享受的财政资金。
4.审核单位将不定时核查人才工作情况和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申请本办法奖励或者资助资金的单位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资金发放部门将停止发放奖励或资助资金,并视情况通报本区相关部门并纳入黑名单,取消本区人才政策申请资格:
a.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
b.品行不正,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恶劣影响的;
c.存在其他需要取消情形的。
2024广州南沙区人才公寓个人申请要什么材料
2024-01-04,全文共 219 字
+ 加入清单南沙区人才公寓个人申请材料:
人才公寓申请以个人为申请主体的,申请人需递交相关申请材料,具体如下:
1.南沙区人才公寓申请表(个人);
2.申请人及其配偶(已婚人士提供)、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证件;
3.承诺书(个人适用);
4.南沙人才卡。
(注:材料一式一份,只需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电子表格及原件彩色扫描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为文字正向,不可颠倒,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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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人才入户申请法人单位管理员权限操作指南
2023-02-16,全文共 524 字
+ 加入清单温馨提示:系统可能存在更新迭代,具体操作页面以实际为准!
1、进入智慧人才家园(http://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home.aspx)登录页面后,在登录窗口下方点选“单位用户申请(申请前请先注册为用户)”链接,到达单位用户申请页面。
2、输入登录名、密码、验证码进行系统登录。
3、根据申报人情况填写基本信息,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说明:
如“所在单位”选择项中搜素不到申请单位的名称,本步骤的具体操作,详见:搜索不到单位名称操作指引。
4、点击红色字体【申请新系统权限】。
5、点击所需申请系统所在行的【选择】按钮。
6、选择用户类型。
例如:需要开通的是法人单位权限,就点击“法人单位”所在行的【选择】按钮。
7、选择相应的主管部门后,再点击【申请权限】,完成权限的申请,等待呈报的主管审批。
说明:
如果私企或个体户申请法人单位权限时,没有呈报的主管部门的,本步骤的具体操作,详见:私企或个体户如何选择主管部门。
8、提示申请成功后回到申请列表,通过【状态】栏跟踪主管部门审核情况。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该账号的法人单位管理员权限就开设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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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截止时间
2024-03-14,全文共 276 字
+ 加入清单补贴标准及发放方式
(1)对具有国内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境外学士学位的人员,给予3万元。
(2)对具有国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境外硕士学位的人员,给予6万元。
(3)对具有国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境外博士学位的人员,给予12万元。
(4)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每人仅享受一次,原则上分3年等额发放*。人才首次申请前已在本区购房的,可申请一次性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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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州知祥公寓人才住房房源情况(租金+配套)
2024-03-14,全文共 460 字
+ 加入清单知祥公寓:知祥公寓总建筑面积约 7.5 万 m²,共 5 栋建筑组成 ,位于黄埔区红卫路1号。现可出租人才住房零散房源共 15 套。
1、标准公寓
单间(40m²)租金1600元/月
可出租套数:5 套
2、高级公寓
一房一厅(57.8m²)租金2300元/月
可出租套数:8 套
3、行政公寓
两房一厅(78.5m²)租金3200元/月
可出租套数:2 套
社区配套
知祥公寓配有九佛街图书馆知祥分馆,建筑面积646㎡,藏书1.5万册。社区配有篮球场和健身房,入住即可免费使用。同时,知祥公寓还有不同风格的商务会议室,可容纳 14-128 人不等;同时,还配有餐厅。灵活顺应各种需求,为客人提供全面的会议、就餐服务。
知祥公寓坐落于广州开发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产业园内,临近地铁十四号线支线红卫站。距离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25 公里, 距离广州中心城区35 公里,仅需 30 分钟车程。周边路网成熟,京珠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惠高速、华南高速干线、广汕公路、广从公路、花莞高速公路和广河高速公路把知识城与周边地区连接起来,自驾可快速通达各地。
2023年广东省属单位人才引进入户广州指南(入口+条件+材料)
2023-06-20,全文共 2017 字
+ 加入清单【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省直和中央驻穗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申请将户籍迁入广州市。
类别 | 年龄 | 在广东或广州参保年限 | |
经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 50周岁以下 | 有参保记录(1个月) | |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 | 50周岁以下 | 有参保记录(1个月) | |
具有高级职称 | 50周岁以下 | 有参保记录(1个月) | |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 | 45周岁以下 | 有参保记录(1个月) | |
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 | 40周岁以下 | 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 |
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 | 40周岁以下 | 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 |
具有中级职称 | 40周岁以下 | 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 |
各类技术技能人才(同时满足1、2项条件) | 1、从事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内相关职业 | ||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
(1)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40周岁以下 | 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 |
(2)高级技师 | 45周岁以下 | 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 |
(3)技师 | 40周岁以下 | 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 | |
(4)高级工 | 35周岁以下 | 连续缴纳社保满2年 | |
(5)从事广州市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 | 40周岁以下 | 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 |
以上为常见入户条件,更多详细入户条件请看:2023广东省属单位人才引进入户广州办理对象及条件一览
【办理对象】
省直及中央驻穗事业单位、省直及中央驻穗国有企业(黄埔区除外)引进人才入户广州。
【申请时间】
全年均可办理。
【办理材料】
申请材料可通过申办系统数据比对的,系统自动受理,申请人无需到前台提交材料;申请材料未通过数据比对的,须上传相应附件提交单位审核,如仍无法核验成功的,收到短信通知后,到前台提交未能比对的相关材料。
(一)基本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材料。
2、落户地址材料。按照《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落户地址顺序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2)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含人才市场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意见及加盖公章的集体户户口簿首页复印件;
(3)迁入街道公共集体户的,提供个人无以上规定住所书面承诺并提供街道公共集体户地址及所属派出所(模板见下文,可下载)。
(二)不同类型申请人还应分别提交的材料:
1、以学历作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以及学历、学位查询结果或认证材料。
2、以职称作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发证机关网上查询、确认、核验材料等。
3、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作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还须提供发证机关网上查询、确认、核验材料等。
4、其他类别申报人。申请人属于高层次人才的,须提供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包括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书或相关文件;申请人属于事业单位招调人员,须提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公开招聘或调配批复。
5、申请人有家属随迁的。须提供随迁家属结婚证、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为离婚人员且有家属随迁的,除提供随迁家属资料外还须提供离婚证、协议书(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
材料模板下载:
(一)关于申请办理引进人才入户业务的函(点击下载模板)
(二)迁入街道公共集体户承诺书(点击下载模板)
(三)人才引进单位接收函(点击下载模板)
(四)关于申请撤除入户限制的申请模板(点击下载模板)
报送材料要求:
申请材料无法通过系统比对的,到办理窗口提交材料核验需按以下要求提供:
(一)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并按照以上顺序排列。复印件需由单位经办人员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送的材料须清晰、准确、真实、完整,不得涂改。
【办理系统】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引进入户申办系统(下面简称“网上服务平台”)
【办理流程】
(一)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引进入户申办系统注册账号并填报申请,由所在单位审核提交。
(二)申请材料可通过申办系统数据比对的,系统自动受理,申请人无需到前台提交材料;申请材料未通过数据比对的,须上传相应附件提交单位审核,如仍无法核验成功的,收到短信通知后,到前台提交未能比对的相关材料。
(三)前台对未能比对的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并提交后台审核。
(四)后台审核。
(五)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示。
(六)公示完成后,生成入户信息卡。登录个人账户,打印入户信息卡。
【系统操作解答】
【办理期限】
(一)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二)公示5个工作日。
【查询办理进度】
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及人事档案材料完备提交之日为业务申请正式受理时间。受理后办理进度可登陆网上办事大厅查询。
【受理地点】
全流程网办,无需到现场办理。
【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逢周五下午内部学习和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公;特殊情况调整的以大厅公告为准。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12333-9-0
2024广州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要扣税吗?
2024-03-14,全文共 439 字
+ 加入清单区人社部门报区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并在南沙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反馈兑现结果。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金额扣除20%个人所得税后一次性划入个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申报时间
2023-2024年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支持(首次)申报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2024年4月12日,申报单位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南沙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补贴标准及发放方式
(一)对具有国内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境外学士学位的人员,给予3万元。
(二)对具有国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境外硕士学位的人员,给予6万元。
(三)对具有国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境外博士学位的人员,给予12万元。
(四)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每人仅享受一次,原则上分3年等额发放*。人才首次申请前已在本区购房的,可申请一次性发放*。
2024广州黄埔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什么时候截止?
2024-03-21,全文共 450 字
+ 加入清单2024广州黄埔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什么时候截止?
2024年3月29日截止,具体申请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29日(不含法定节假日)期间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有关说明】
1.购房补贴为税前补贴,采取转账方式分5年等额发放。申请获批后,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发放至申请人个人账户。
2.购房补贴应在完成人才遴选36个月内提出首次申请,补贴时间自首次符合购房补贴申报条件当月起连续计算,申报周期须连续,不可间断享受。未在规定申报时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次申报时段的补贴。
3.对已享受过同类其他扶持政策的人才,在申领购房补贴时须扣除已享受的财政资金。
4.审核单位将不定时核查人才工作情况和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申请本办法奖励或者资助资金的单位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资金发放部门将停止发放奖励或资助资金,并视情况通报本区相关部门并纳入黑名单,取消本区人才政策申请资格:
a.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
b.品行不正,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恶劣影响的;
c.存在其他需要取消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