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州荔湾区公租房房源在哪查?
2023-10-17,全文共 463 字
+ 加入清单更新时间:2023.10.17
2023年荔湾区户籍家庭公租房房源情况
本次推出分配的荔湾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点共有4个。
小编提醒:目前暂无来穗人员公租房及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相关消息,请留意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
温馨提示:
★市民可于2023年10月17日-10月30日通过两家住房租赁公司APP或微 信公众号预约现场参观样板房,其中:城投住房租赁公司微信公众号名称: 城壹宜居;珠江住房租赁公司APP名称:珠江租赁。市民同时可通过两家 住房租赁公司APP或微信公众号进行VR看房。
★意向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7日~11月3日
★2023年11月3日前(含3日,意向登记结束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有效轮 候号,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轮候对象。
★已承租直管房住宅或单位公房的家庭,在承租并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后,须 在1个月内退回原租住的直管房住宅或单位公房。
★市民如需了解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相关情况,可致电城投住房租赁公司 (电话:400-893-9111)、珠江住房租赁公司(电话:400-790-1999)咨询。
广州黄埔区公租房申请指引(条件+材料+流程+房源+租金)
2023-10-19,全文共 3040 字
+ 加入清单黄埔区房源数量:628套>>具体房源情况
意向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7日-11月3日
分配对象
2023年11月3日前(意向登记结束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有效轮候号(取得有效轮候号是指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号且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后审核通过的),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轮候对象。
意向登记材料
(1)《意向登记表》原件。
(2)户籍证明: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供核对。
(3)居民身份证明: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提供身份证供核对(16岁以下家庭成员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注记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 18周岁子女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但在广州市工作或居住的,除身份证明外,还需同时提供广州市居住证复印件或工作单位证明供核对。
(4)婚姻证明: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复印件。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有效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及丧偶证明。
(5)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广州市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原件。
(6)属于优先配租对象的提供相关证明(仍在有效期内):
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孤寡老人;
有家庭成员属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
自有产权住宅被依法征收(拆迁),并已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的;
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人员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
属区以上各级政府评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
属市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
属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市、区政府举办的社会(儿童)福利机构年满18周岁以上未婚孤儿(提供《广州市福利机构成年孤儿社会安置申请表》复印件);
原承租侨房被发还业主,已腾退原承租房屋的家庭,提供原承租房屋的出租(管理)单位出具的房屋返还原业主证明及腾退声明;
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书,并在广州市养老护理机构工作的养老护理员(提供《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与广州市养老护理机构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现役军人(军队离休干部、退休干部)证明、转业复员军人证明、其他退役军人证明、现役军人家属证明、残疾军人证明、烈士遗属证明、因公牺牲军人遗属证明、病故军人遗属证明;
居住无法出售的国有“僵尸企业”存量公房的职工证明(企业或其监管单位出具,证明版本可前往户籍所在街镇领取)。
有未成年子女的三孩家庭(提供亲子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等);
属消防救援人员家庭(被授予消防救援衔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证件,由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负责管理的,专职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消防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在职聘用人员提供其所在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治部门开具的工作证明)。
以上(2)~(6)项资料需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工作人员核对。
★意向登记复核期间,如经街、区部门审核人员发现申请对象资料提交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申请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资料的,视为放弃本次意向登记。
★未如实填写意向登记表及提交相关资料的,将被取消本次配租资格。
登记流程
第一步:领取资料
时间:2023年10月17日~11月3日
分配对象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领取《广州市2023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意向登记表》(下称《意向登记表》)、《广州市2023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指引》,也可登录网站 (市住建局http://zfcj.gz.gov.cn)下载上述资料。
第二步:看房
样板房开放。今年推出分配房源中的房源点 (除部分零散房源外) 开放样板房,市民可于 2023 年10 月17日-30日通过两家住房租赁公司 APP 或微信公众号预约现场参观样板房。
市民可通过两家住房租赁公司APP或微信公众号进行VR看房。
第三步:意向登记
时间:2023年10月17日~11月3日
●分配对象(2022年10月17日~11月3日)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进行意向登记,递交《意向登记表》及相关资料,领取通知及回执。
●申请对象应如实填写意向登记信息按期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对象应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未如实申报的,将取消本次配租资格。
第四步:意向登记审核
时间:2023年10月17日~12月6日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录入家庭基本情况信息并对其家庭保障人口是否符合优先配租情形进行审核。(2023年10月17日~11月10日)
●区住房保障部门对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录入的意向登记信息、优先配租情形及保障人口进行复核,并 上报市住房保障办汇总公示。(2023年10月17日~12月6日)
第五步:公示意向登记情况,异议复核
●公示:2023年12月12日~12月16日。
●异议申诉复核:2023年12月12日~12月19日。
●市住房保障办在网站公示意向登记情况,并受理异议申诉,对异议申诉进行复核。
第六步:公布预配租名单
时间:2023年12月22日
●市住房保障办异议申诉复核后在网站(市住建局:http://zfcj.gz.gov.cn)公布参加配租名单。
第七步:摇号预分配
时间:2023年12月26日
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举行公共租赁住房公开摇号预分配仪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申请家庭代表等共同参与和见证摇号预分配全过程。
第八步:摇号预分配结果公示、接受举报投诉
时间: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日
●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日,市住房保障办在网站(市住建局http://zfcj.gz.gov.cn)公示摇号预分配结果,并接受举报投诉。
第九步:领取资格复核资料、资格复核通知书
时间:2024年1月3日~1月10日
获预配租资格的对象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关于办理广州市2022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资格复核的通知》(下称《资格复核 通知书》)、《广州市2023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资格复核表》(下称《资格复核表》)、《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下称《申报表》)、《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下称《授权书》)等资料。
第十步:递交资格复核资料
时间:2024年1月3日~1月16日
●获预配租的家庭在《资格复核通知》规定时间内,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递交《资格复核表》等相关资料。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受理并打印《受 理回执》。
第十一步:资格复核、举报及异议核查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录入初审:2024年1月3日~2024年2月5日。
●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区民政部门复审:2024年1月3日~2024年3月27日
●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经资格复核(举报核查)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分配对象发出《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告知书》后,对资格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关于收入、资产情况的异议申诉除外)的分配对象,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市住房保障办提出异议申诉。市住房保障办对异议申诉(关于收入、资产情况的异议申诉除外)进行核 查(异议申诉核查时间为10个工作日)。
第十二步:发放入住通知书,办理入住手续
时间:具体时间将根据资格复核情况确定。
●珠江住房租赁公司、城投住房租赁公司根据分配房源的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分批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分配对象派发入住通知并办理入住手续。
推荐阅读:
2023广州海珠区公租房房源在哪查?
2023-10-17,全文共 224 字
+ 加入清单更新时间:2023.10.17
2023年海珠区户籍家庭公租房房源情况
本次推出分配的海珠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点共有16个。
小编提醒:目前暂无来穗人员公租房及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相关消息,请留意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
注:
1. 最终供应房源套数将根据轮候对象意向登记情况调整。
2. 房屋交付使用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3. 物管费为*的房源为零星公租房,根据房源的实际情况支付相关费用。
4. 房屋建筑面积区间数据仅供参考,实际建筑面积以签订合同为准。
广州番禺区公租房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房源+租金)
2023-10-19,全文共 3041 字
+ 加入清单意向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7日-11月3日
番禺区房源数量:1349套
>>具体房源情况
分配对象
2023年11月3日前(意向登记结束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有效轮候号(取得有效轮候号是指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号且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后审核通过的),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轮候对象。
意向登记材料
(1)《意向登记表》原件。
(2)户籍证明: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供核对。
(3)居民身份证明: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提供身份证供核对(16岁以下家庭成员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注记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 18周岁子女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但在广州市工作或居住的,除身份证明外,还需同时提供广州市居住证复印件或工作单位证明供核对。
(4)婚姻证明: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复印件。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有效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及丧偶证明。
(5)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广州市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原件。
(6)属于优先配租对象的提供相关证明(仍在有效期内):
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孤寡老人;
有家庭成员属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
自有产权住宅被依法征收(拆迁),并已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的;
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人员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
属区以上各级政府评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
属市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
属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市、区政府举办的社会(儿童)福利机构年满18周岁以上未婚孤儿(提供《广州市福利机构成年孤儿社会安置申请表》复印件);
原承租侨房被发还业主,已腾退原承租房屋的家庭,提供原承租房屋的出租(管理)单位出具的房屋返还原业主证明及腾退声明;
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书,并在广州市养老护理机构工作的养老护理员(提供《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与广州市养老护理机构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现役军人(军队离休干部、退休干部)证明、转业复员军人证明、其他退役军人证明、现役军人家属证明、残疾军人证明、烈士遗属证明、因公牺牲军人遗属证明、病故军人遗属证明;
居住无法出售的国有“僵尸企业”存量公房的职工证明(企业或其监管单位出具,证明版本可前往户籍所在街镇领取)。
有未成年子女的三孩家庭(提供亲子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等);
属消防救援人员家庭(被授予消防救援衔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证件,由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负责管理的,专职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消防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在职聘用人员提供其所在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治部门开具的工作证明)。
以上(2)~(6)项资料需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工作人员核对。
★意向登记复核期间,如经街、区部门审核人员发现申请对象资料提交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申请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资料的,视为放弃本次意向登记。
★未如实填写意向登记表及提交相关资料的,将被取消本次配租资格。
登记流程
第一步:领取资料
时间:2023年10月17日~11月3日
分配对象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领取《广州市2023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意向登记表》(下称《意向登记表》)、《广州市2023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指引》,也可登录网站 (市住建局http://zfcj.gz.gov.cn)下载上述资料。
第二步:看房
样板房开放。今年推出分配房源中的房源点 (除部分零散房源外) 开放样板房,市民可于 2023 年10 月17日-30日通过两家住房租赁公司 APP 或微信公众号预约现场参观样板房。
市民可通过两家住房租赁公司APP或微信公众号进行VR看房。
第三步:意向登记
时间:2023年10月17日~11月3日
●分配对象(2022年10月17日~11月3日)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进行意向登记,递交《意向登记表》及相关资料,领取通知及回执。
●申请对象应如实填写意向登记信息按期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对象应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未如实申报的,将取消本次配租资格。
第四步:意向登记审核
时间:2023年10月17日~12月6日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录入家庭基本情况信息并对其家庭保障人口是否符合优先配租情形进行审核。(2023年10月17日~11月10日)
●区住房保障部门对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录入的意向登记信息、优先配租情形及保障人口进行复核,并 上报市住房保障办汇总公示。(2023年10月17日~12月6日)
第五步:公示意向登记情况,异议复核
●公示:2023年12月12日~12月16日。
●异议申诉复核:2023年12月12日~12月19日。
●市住房保障办在网站公示意向登记情况,并受理异议申诉,对异议申诉进行复核。
第六步:公布预配租名单
时间:2023年12月22日
●市住房保障办异议申诉复核后在网站(市住建局:http://zfcj.gz.gov.cn)公布参加配租名单。
第七步:摇号预分配
时间:2023年12月26日
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举行公共租赁住房公开摇号预分配仪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申请家庭代表等共同参与和见证摇号预分配全过程。
第八步:摇号预分配结果公示、接受举报投诉
时间: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日
●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日,市住房保障办在网站(市住建局http://zfcj.gz.gov.cn)公示摇号预分配结果,并接受举报投诉。
第九步:领取资格复核资料、资格复核通知书
时间:2024年1月3日~1月10日
获预配租资格的对象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关于办理广州市2022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资格复核的通知》(下称《资格复核 通知书》)、《广州市2023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资格复核表》(下称《资格复核表》)、《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下称《申报表》)、《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下称《授权书》)等资料。
第十步:递交资格复核资料
时间:2024年1月3日~1月16日
●获预配租的家庭在《资格复核通知》规定时间内,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递交《资格复核表》等相关资料。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受理并打印《受 理回执》。
第十一步:资格复核、举报及异议核查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录入初审:2024年1月3日~2024年2月5日。
●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区民政部门复审:2024年1月3日~2024年3月27日
●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经资格复核(举报核查)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分配对象发出《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告知书》后,对资格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关于收入、资产情况的异议申诉除外)的分配对象,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市住房保障办提出异议申诉。市住房保障办对异议申诉(关于收入、资产情况的异议申诉除外)进行核 查(异议申诉核查时间为10个工作日)。
第十二步:发放入住通知书,办理入住手续
时间:具体时间将根据资格复核情况确定。
●珠江住房租赁公司、城投住房租赁公司根据分配房源的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分批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分配对象派发入住通知并办理入住手续。
推荐阅读:
2023广州荔湾公租房申请指引(条件+流程+材料+房源+租金)
2023-10-19,全文共 3039 字
+ 加入清单意向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7日-11月3日
荔湾区房源数量:94套>>具体房源情况
分配对象
2023年11月3日前(意向登记结束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有效轮候号(取得有效轮候号是指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号且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后审核通过的),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轮候对象。
意向登记材料
(1)《意向登记表》原件。
(2)户籍证明: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供核对。
(3)居民身份证明: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提供身份证供核对(16岁以下家庭成员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注记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 18周岁子女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但在广州市工作或居住的,除身份证明外,还需同时提供广州市居住证复印件或工作单位证明供核对。
(4)婚姻证明: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复印件。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有效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及丧偶证明。
(5)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广州市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原件。
(6)属于优先配租对象的提供相关证明(仍在有效期内):
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孤寡老人;
有家庭成员属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
自有产权住宅被依法征收(拆迁),并已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的;
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人员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
属区以上各级政府评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
属市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
属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市、区政府举办的社会(儿童)福利机构年满18周岁以上未婚孤儿(提供《广州市福利机构成年孤儿社会安置申请表》复印件);
原承租侨房被发还业主,已腾退原承租房屋的家庭,提供原承租房屋的出租(管理)单位出具的房屋返还原业主证明及腾退声明;
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书,并在广州市养老护理机构工作的养老护理员(提供《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与广州市养老护理机构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现役军人(军队离休干部、退休干部)证明、转业复员军人证明、其他退役军人证明、现役军人家属证明、残疾军人证明、烈士遗属证明、因公牺牲军人遗属证明、病故军人遗属证明;
居住无法出售的国有“僵尸企业”存量公房的职工证明(企业或其监管单位出具,证明版本可前往户籍所在街镇领取)。
有未成年子女的三孩家庭(提供亲子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等);
属消防救援人员家庭(被授予消防救援衔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证件,由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负责管理的,专职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消防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在职聘用人员提供其所在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治部门开具的工作证明)。
以上(2)~(6)项资料需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工作人员核对。
★意向登记复核期间,如经街、区部门审核人员发现申请对象资料提交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申请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资料的,视为放弃本次意向登记。
★未如实填写意向登记表及提交相关资料的,将被取消本次配租资格。
登记流程
第一步:领取资料
时间:2023年10月17日~11月3日
分配对象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领取《广州市2023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意向登记表》(下称《意向登记表》)、《广州市2023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指引》,也可登录网站 (市住建局http://zfcj.gz.gov.cn)下载上述资料。
第二步:看房
样板房开放。今年推出分配房源中的房源点 (除部分零散房源外) 开放样板房,市民可于 2023 年10 月17日-30日通过两家住房租赁公司 APP 或微信公众号预约现场参观样板房。
市民可通过两家住房租赁公司APP或微信公众号进行VR看房。
第三步:意向登记
时间:2023年10月17日~11月3日
●分配对象(2022年10月17日~11月3日)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进行意向登记,递交《意向登记表》及相关资料,领取通知及回执。
●申请对象应如实填写意向登记信息按期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对象应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未如实申报的,将取消本次配租资格。
第四步:意向登记审核
时间:2023年10月17日~12月6日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录入家庭基本情况信息并对其家庭保障人口是否符合优先配租情形进行审核。(2023年10月17日~11月10日)
●区住房保障部门对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录入的意向登记信息、优先配租情形及保障人口进行复核,并 上报市住房保障办汇总公示。(2023年10月17日~12月6日)
第五步:公示意向登记情况,异议复核
●公示:2023年12月12日~12月16日。
●异议申诉复核:2023年12月12日~12月19日。
●市住房保障办在网站公示意向登记情况,并受理异议申诉,对异议申诉进行复核。
第六步:公布预配租名单
时间:2023年12月22日
●市住房保障办异议申诉复核后在网站(市住建局:http://zfcj.gz.gov.cn)公布参加配租名单。
第七步:摇号预分配
时间:2023年12月26日
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举行公共租赁住房公开摇号预分配仪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申请家庭代表等共同参与和见证摇号预分配全过程。
第八步:摇号预分配结果公示、接受举报投诉
时间: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日
●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日,市住房保障办在网站(市住建局http://zfcj.gz.gov.cn)公示摇号预分配结果,并接受举报投诉。
第九步:领取资格复核资料、资格复核通知书
时间:2024年1月3日~1月10日
获预配租资格的对象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关于办理广州市2022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资格复核的通知》(下称《资格复核 通知书》)、《广州市2023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资格复核表》(下称《资格复核表》)、《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下称《申报表》)、《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下称《授权书》)等资料。
第十步:递交资格复核资料
时间:2024年1月3日~1月16日
●获预配租的家庭在《资格复核通知》规定时间内,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递交《资格复核表》等相关资料。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受理并打印《受 理回执》。
第十一步:资格复核、举报及异议核查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录入初审:2024年1月3日~2024年2月5日。
●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区民政部门复审:2024年1月3日~2024年3月27日
●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经资格复核(举报核查)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分配对象发出《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告知书》后,对资格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关于收入、资产情况的异议申诉除外)的分配对象,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市住房保障办提出异议申诉。市住房保障办对异议申诉(关于收入、资产情况的异议申诉除外)进行核 查(异议申诉核查时间为10个工作日)。
第十二步:发放入住通知书,办理入住手续
时间:具体时间将根据资格复核情况确定。
●珠江住房租赁公司、城投住房租赁公司根据分配房源的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分批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分配对象派发入住通知并办理入住手续。
推荐阅读:
2023广州黄埔区公租房最新房源
2023-10-17,全文共 577 字
+ 加入清单更新时间:2023.10.17
2023年黄埔区户籍家庭公租房房源情况
本次推出分配的黄埔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点共有8个。
小编提醒:目前暂无来穗人员公租房及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相关消息,请留意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
注:
1. 最终供应房源套数将根据轮候对象意向登记情况调整。
2. 房屋交付使用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3. 物管费为*的房源为零星公租房,根据房源的实际情况支付相关费用。
4. 房屋建筑面积区间数据仅供参考,实际建筑面积以签订合同为准。
温馨提示:
★市民可于2023年10月17日-10月30日通过两家住房租赁公司APP或微 信公众号预约现场参观样板房,其中:城投住房租赁公司微信公众号名称: 城壹宜居;珠江住房租赁公司APP名称:珠江租赁。市民同时可通过两家 住房租赁公司APP或微信公众号进行VR看房。
★意向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7日~11月3日
★2023年11月3日前(含3日,意向登记结束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有效轮 候号,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轮候对象。
★已承租直管房住宅或单位公房的家庭,在承租并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后,须 在1个月内退回原租住的直管房住宅或单位公房。
★市民如需了解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相关情况,可致电城投住房租赁公司 (电话:400-893-9111)、珠江住房租赁公司(电话:400-790-1999)咨询。
2023广州番禺区有多少套公租房?(房源+租金+物业费+户型)
2023-10-19,全文共 266 字
+ 加入清单2023广州番禺区有多少套公租房?
1349套。
2023年番禺区户籍家庭公租房房源情况
本次推出分配的番禺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点共有2个。
小编提醒:目前暂无来穗人员公租房及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相关消息,请留意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
注:
1. 最终供应房源套数将根据轮候对象意向登记情况调整。
2. 房屋交付使用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3. 物管费为*的房源为零星公租房,根据房源的实际情况支付相关费用。
4. 房屋建筑面积区间数据仅供参考,实际建筑面积以签订合同为准。
推荐阅读:
2023广州番禺区公租房最新房源
2023-10-17,全文共 577 字
+ 加入清单更新时间:2023.10.17
2023年番禺区户籍家庭公租房房源情况
本次推出分配的番禺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点共有2个。
小编提醒:目前暂无来穗人员公租房及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相关消息,请留意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
注:
1. 最终供应房源套数将根据轮候对象意向登记情况调整。
2. 房屋交付使用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3. 物管费为*的房源为零星公租房,根据房源的实际情况支付相关费用。
4. 房屋建筑面积区间数据仅供参考,实际建筑面积以签订合同为准。
温馨提示:
★市民可于2023年10月17日-10月30日通过两家住房租赁公司APP或微 信公众号预约现场参观样板房,其中:城投住房租赁公司微信公众号名称: 城壹宜居;珠江住房租赁公司APP名称:珠江租赁。市民同时可通过两家 住房租赁公司APP或微信公众号进行VR看房。
★意向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7日~11月3日
★2023年11月3日前(含3日,意向登记结束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有效轮 候号,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轮候对象。
★已承租直管房住宅或单位公房的家庭,在承租并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后,须 在1个月内退回原租住的直管房住宅或单位公房。
★市民如需了解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相关情况,可致电城投住房租赁公司 (电话:400-893-9111)、珠江住房租赁公司(电话:400-790-1999)咨询。
2024广州南沙区人才公寓申请指南(房源+条件+流程)
2024-01-04,全文共 1296 字
+ 加入清单房源情况:
包括晴海岸、中铁建环球中心、万科白鹭郡、华润瑞府、保利半岛北区等项目,涵盖了一居室、一房一厅、两房一厅、两房两厅、三房一厅、三房两厅、四房两厅等不同户型,可满足不同人才群体的多样住房需求。
(点击图片可放大)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两类条件可申请南沙区人才公寓:
(一)持南沙人才卡A卡、B—1卡、B—2卡;
(二)未按照《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穗南开人发规字〔2021〕2号)享受安家补贴、住房补贴、人才公寓租金优惠等住房优惠政策。
住房优惠标准:
南沙人才卡A卡持卡人,可按市场评估价的50%比例享受租金优惠,优惠期最长3年,面积最大约200平方米(可根据房源情况适当调整);
南沙人才卡B—1卡持卡人,可按市场评估价的50%比例享受租金优惠,优惠期最长1年,面积最大约120平方米(可根据房源情况适当调整);
南沙人才卡B—2卡持卡人,可按市场评估价的50%比例享受租金优惠,优惠期最长1年,面积最大约80平方米(可根据房源情况适当调整)。
值得一提的是,符合条件的人才以家庭(含单身家庭)为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只能享受一套人才公寓(含港澳新青寓)租金优惠。
申请流程:
申请地址:符合条件的单位及个人可登录南沙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进行线上申请。
申请人在“发展经营—政策兑现—人才政策”栏目选择“南沙区人才公寓申请”在线申请填写申请信息,按照要求上传操作,等待系统预审。
申请材料:
人才公寓申请主体分为个人或单位,两者需递交相关申请材料各不相同,详情可通过电话咨询:020—39054874。
个人申请:
人才公寓申请以个人为申请主体的,申请人需递交相关申请材料,具体如下:
1.南沙区人才公寓申请表(个人);
2.申请人及其配偶(已婚人士提供)、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证件;
3.承诺书(个人适用);
4.南沙人才卡。
(注:材料一式一份,只需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电子表格及原件彩色扫描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为文字正向,不可颠倒,清晰可辨。)
单位申请:
人才公寓申请以单位为申请主体的,申请单位需递交相关申请材料,具体如下:
(一)承租单位材料:
1.南沙区人才公寓申请汇总表(单位)(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扫描版);
2.承诺书(单位适用)(法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二)承租个人材料:
1.南沙区人才公寓申请表(个人);
2.申请人及其配偶(已婚人士提供)、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证件;
3.承诺书(个人适用);
4.南沙人才卡。
(注:材料一式一份,只需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电子表格及原件彩色扫描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为文字正向,不可颠倒,清晰可辨。)
申请时间:
常年受理。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后第2个工作日开始计时,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选房配租时间不计在内。
此外,人才公寓运营管理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申请先后时间确定选房顺序。其中,A卡、B—1卡持卡人原则上即来即住。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本区重点单位。选定住房后,原则上不得调换(特殊情况除外)。
2023海珠区公租房申请攻略(条件+材料+流程+房源+租金)
2023-10-19,全文共 3040 字
+ 加入清单意向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7日-11月3日
海珠区房源数量:579套
>>具体房源情况
分配对象
2023年11月3日前(意向登记结束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有效轮候号(取得有效轮候号是指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号且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后审核通过的),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轮候对象。
意向登记材料
(1)《意向登记表》原件。
(2)户籍证明: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供核对。
(3)居民身份证明: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提供身份证供核对(16岁以下家庭成员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注记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 18周岁子女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但在广州市工作或居住的,除身份证明外,还需同时提供广州市居住证复印件或工作单位证明供核对。
(4)婚姻证明: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复印件。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有效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及丧偶证明。
(5)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广州市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原件。
(6)属于优先配租对象的提供相关证明(仍在有效期内):
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孤寡老人;
有家庭成员属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
自有产权住宅被依法征收(拆迁),并已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的;
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人员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
属区以上各级政府评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
属市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
属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市、区政府举办的社会(儿童)福利机构年满18周岁以上未婚孤儿(提供《广州市福利机构成年孤儿社会安置申请表》复印件);
原承租侨房被发还业主,已腾退原承租房屋的家庭,提供原承租房屋的出租(管理)单位出具的房屋返还原业主证明及腾退声明;
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书,并在广州市养老护理机构工作的养老护理员(提供《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与广州市养老护理机构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现役军人(军队离休干部、退休干部)证明、转业复员军人证明、其他退役军人证明、现役军人家属证明、残疾军人证明、烈士遗属证明、因公牺牲军人遗属证明、病故军人遗属证明;
居住无法出售的国有“僵尸企业”存量公房的职工证明(企业或其监管单位出具,证明版本可前往户籍所在街镇领取)。
有未成年子女的三孩家庭(提供亲子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等);
属消防救援人员家庭(被授予消防救援衔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证件,由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负责管理的,专职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消防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在职聘用人员提供其所在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治部门开具的工作证明)。
以上(2)~(6)项资料需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工作人员核对。
★意向登记复核期间,如经街、区部门审核人员发现申请对象资料提交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申请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资料的,视为放弃本次意向登记。
★未如实填写意向登记表及提交相关资料的,将被取消本次配租资格。
登记流程
第一步:领取资料
时间:2023年10月17日~11月3日
分配对象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领取《广州市2023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意向登记表》(下称《意向登记表》)、《广州市2023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指引》,也可登录网站 (市住建局http://zfcj.gz.gov.cn)下载上述资料。
第二步:看房
样板房开放。今年推出分配房源中的房源点 (除部分零散房源外) 开放样板房,市民可于 2023 年10 月17日-30日通过两家住房租赁公司 APP 或微信公众号预约现场参观样板房。
市民可通过两家住房租赁公司APP或微信公众号进行VR看房。
第三步:意向登记
时间:2023年10月17日~11月3日
●分配对象(2022年10月17日~11月3日)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进行意向登记,递交《意向登记表》及相关资料,领取通知及回执。
●申请对象应如实填写意向登记信息按期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对象应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未如实申报的,将取消本次配租资格。
第四步:意向登记审核
时间:2023年10月17日~12月6日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录入家庭基本情况信息并对其家庭保障人口是否符合优先配租情形进行审核。(2023年10月17日~11月10日)
●区住房保障部门对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录入的意向登记信息、优先配租情形及保障人口进行复核,并 上报市住房保障办汇总公示。(2023年10月17日~12月6日)
第五步:公示意向登记情况,异议复核
●公示:2023年12月12日~12月16日。
●异议申诉复核:2023年12月12日~12月19日。
●市住房保障办在网站公示意向登记情况,并受理异议申诉,对异议申诉进行复核。
第六步:公布预配租名单
时间:2023年12月22日
●市住房保障办异议申诉复核后在网站(市住建局:http://zfcj.gz.gov.cn)公布参加配租名单。
第七步:摇号预分配
时间:2023年12月26日
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举行公共租赁住房公开摇号预分配仪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申请家庭代表等共同参与和见证摇号预分配全过程。
第八步:摇号预分配结果公示、接受举报投诉
时间: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日
●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日,市住房保障办在网站(市住建局http://zfcj.gz.gov.cn)公示摇号预分配结果,并接受举报投诉。
第九步:领取资格复核资料、资格复核通知书
时间:2024年1月3日~1月10日
获预配租资格的对象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关于办理广州市2022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资格复核的通知》(下称《资格复核 通知书》)、《广州市2023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资格复核表》(下称《资格复核表》)、《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下称《申报表》)、《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下称《授权书》)等资料。
第十步:递交资格复核资料
时间:2024年1月3日~1月16日
●获预配租的家庭在《资格复核通知》规定时间内,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递交《资格复核表》等相关资料。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受理并打印《受 理回执》。
第十一步:资格复核、举报及异议核查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录入初审:2024年1月3日~2024年2月5日。
●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区民政部门复审:2024年1月3日~2024年3月27日
●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经资格复核(举报核查)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分配对象发出《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告知书》后,对资格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关于收入、资产情况的异议申诉除外)的分配对象,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市住房保障办提出异议申诉。市住房保障办对异议申诉(关于收入、资产情况的异议申诉除外)进行核 查(异议申诉核查时间为10个工作日)。
第十二步:发放入住通知书,办理入住手续
时间:具体时间将根据资格复核情况确定。
●珠江住房租赁公司、城投住房租赁公司根据分配房源的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分批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分配对象派发入住通知并办理入住手续。
推荐阅读:
2023广州荔湾区有多少套公租房?(房源+租金+物业费+户型)
2023-10-19,全文共 507 字
+ 加入清单2023广州荔湾区有多少套公租房?
94套。
2023年荔湾区户籍家庭公租房房源情况
本次推出分配的荔湾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点共有4个。
小编提醒:目前暂无来穗人员公租房及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相关消息,请留意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
温馨提示:
★市民可于2023年10月17日-10月30日通过两家住房租赁公司APP或微 信公众号预约现场参观样板房,其中:城投住房租赁公司微信公众号名称: 城壹宜居;珠江住房租赁公司APP名称:珠江租赁。市民同时可通过两家 住房租赁公司APP或微信公众号进行VR看房。
★意向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7日~11月3日
★2023年11月3日前(含3日,意向登记结束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有效轮 候号,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轮候对象。
★已承租直管房住宅或单位公房的家庭,在承租并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后,须 在1个月内退回原租住的直管房住宅或单位公房。
★市民如需了解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相关情况,可致电城投住房租赁公司 (电话:400-893-9111)、珠江住房租赁公司(电话:400-790-1999)咨询。
推荐阅读:
2024广州知祥公寓人才住房房源情况(租金+配套)
2024-03-14,全文共 460 字
+ 加入清单知祥公寓:知祥公寓总建筑面积约 7.5 万 m²,共 5 栋建筑组成 ,位于黄埔区红卫路1号。现可出租人才住房零散房源共 15 套。
1、标准公寓
单间(40m²)租金1600元/月
可出租套数:5 套
2、高级公寓
一房一厅(57.8m²)租金2300元/月
可出租套数:8 套
3、行政公寓
两房一厅(78.5m²)租金3200元/月
可出租套数:2 套
社区配套
知祥公寓配有九佛街图书馆知祥分馆,建筑面积646㎡,藏书1.5万册。社区配有篮球场和健身房,入住即可免费使用。同时,知祥公寓还有不同风格的商务会议室,可容纳 14-128 人不等;同时,还配有餐厅。灵活顺应各种需求,为客人提供全面的会议、就餐服务。
知祥公寓坐落于广州开发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产业园内,临近地铁十四号线支线红卫站。距离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25 公里, 距离广州中心城区35 公里,仅需 30 分钟车程。周边路网成熟,京珠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惠高速、华南高速干线、广汕公路、广从公路、花莞高速公路和广河高速公路把知识城与周边地区连接起来,自驾可快速通达各地。
2024广州黄埔区云峰原著社区房源情况
2024-03-14,全文共 469 字
+ 加入清单云峰原著社区:云峰原著社区位于科学城东,城市主干道开源大道旁,云埔街道云曜一街。社区北靠千亩自然山体,紧邻香雪公园。现可出租人才住房零散房源共37 套。
1、拎包入住房源
拎包入住房源租金均价38元/月·㎡
可出租套数:
两房一厅 6 套(90.8m²)
三房一厅 1 套(113.3m²)
四房一厅 2 套(125.8m²)
四房一厅 1 套(136.48m²)
2、空房房源
空房租金均价26元/月·㎡
可出租套数:
三房一厅 14 套(113.3m²)
四房一厅 6 套(125.8m²)
四房一厅 7 套(136.48m²)
社区配套
云峰原著社区周边有广大附中高新区实验学校、玉泉学校、萝峰小学。小区楼下配有安居生活馆,周边有万科金色梦想、中海誉城、岭南雅筑等楼盘,麦当劳、百果园、钱大妈、社区医院、艺术培训中心、健身房一应俱全,已是非常成熟的居住区。
小区距离地铁6号线约3.4公里。步行约10分钟可达永和大道公交车站,此站有直达天河、知识城、老黄埔、科学城的公交车。车程10-15分钟,可达黄埔区政府、黄埔区图书馆(香雪馆)、萝峰小学、香雪公园、创新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