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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招聘编外环卫工人(11.15截止)

元岗街道综合保障中心招聘一线环卫工人,要求初中学历,45周岁以下,可发邮件报名/现场报名!

2023-11-11,全文共 1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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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街道综合保障中心招聘编外合同制一线环卫工人1名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年龄在45周岁以下,能力突出者可以适当放宽;

(三)工作踏实认真,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合作、表达分析能力;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报名条件有疑惑的可致电保障中心环卫部门进行咨询确认。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线清扫保洁人员:1名。

岗位要求:1、有志于从事环卫工作;2、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上级安排,服从工作岗位的调剂;3、具有国家承认的初中或以上学历;4、持驾驶证、有环卫工作经验者优先;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福利待遇

(一)岗位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二)转正后工资按元岗街道综合保障中心环卫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享受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国家规定的年休假及加班补贴等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1、网络报名:

应聘者请填写《元岗街道综合保障中心应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并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079125064@qq.com。

现场报名:2023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较少,将视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报名期限。

报名地点:元岗街道综合保障中心(环卫部门),下元岗东大街14号2楼。

联系电话:020-37081431。

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和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失业证或工作证(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元岗街道综合保障中心应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小1寸彩色照片1张及有相片的个人简历,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面试

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另行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

3、体检

按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普通入职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递补。

4、录用

体检合格者,通知录用并办理入职手续;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面试的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2.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3.应聘者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元岗街道综合保障中心环卫部门负责对本次招聘的解释工作。

附件: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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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道综合保障中心招聘环卫一线工人18名(额满为止)

2023-11-30,全文共 1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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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下街道综合保障中心公开招聘环卫一线工作人员18

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道综合保障中心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环卫一线环卫保洁人员18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男性18-45周岁,女性18-40周岁,能够适应连续高强度工作的需求,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力突出者可以适当放宽;

(三)工作踏实认真,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合作、表达分析能力;

(四)如有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一律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从事棠下街辖内主次干道、内街内巷、河涌水域等环卫保洁的清扫、清洗、清运作业岗位;

招聘要求:

1.有志于从事环卫工作;

2.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上级安排,服从工作岗位的调剂;

3.具有国家承认的初中或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环卫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二)薪酬待遇: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穗府办规〔2018〕25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享受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国家规定的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应聘者携带个人资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填写《棠下街道综合保障中心人员信息登记表》。

应聘者需提供资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初中或以上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失业证或工作证(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工作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小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额满即止。

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达善大街83号二楼环卫办公室。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85639919。

(二)资格审查及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另行电话通知具体考试时间。

(三)体检

面试通过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进行入职体检,体检人员在三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普通入职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录用:体检合格后办理录取试用手续。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面试的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参加以上面试,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资格;

2.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者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道综合保障中心(环卫)负责对本次招聘的解释工作。

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道综合保障中心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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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编外药师公告2024

2024-01-29,全文共 2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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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河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编外药师公告

天河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于2011年5月26日,是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心下设天河南街直街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做好中心业务的可持续综合发展,拟招聘编外药师/中药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

岗位:药师/中药师

招聘人数:2

专业要求:药学/中药学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职称要求:具有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药师/中药师及以上职称

其他要求:

1.有医院药剂科工作经历者优先

2.即时到岗者优先

3.需服从工作岗位安排

2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热爱卫生事业。

2.有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服从统一调配。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具有本科学历的,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上述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步骤

(一)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即日至2024年1月31日(周三)下午17:00时。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等有关材料扫描生成压缩包,并以“个人姓名+手机号码+药师”命名方式的压缩包文件,邮件主题按同样的命名方式,发送到thnjwszx@126.com。

3.本次招聘设资格初审,经我中心初审后电话通知笔试和面试。

4.报考要求:要求报名人员服从统一分配。

(二)笔试、面试安排本次招聘考核通过现场笔试及面试形式开展。

1.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和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学历证及其资格证书等鉴定证明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不通过资格审查。

2.笔试安排

(1)笔试时间

另行电话通知。

(2)笔试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79号)。

(3)笔试形式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试题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测试考生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笔试成绩。

药师岗位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与笔试同一天。

(2)面试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79号)

(3)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专业水平能力等(药师岗位考试内容不能透露个人信息)。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4.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药师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先后顺序。

考试综合成绩及排名将于面试后2个工作日内公示。考试总成绩或者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招聘资格。

(三)体检和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按照招聘入职体检标准体检,主要检查应聘者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是否与应聘工作岗位相适应,体检费先由应聘者垫支,体检合格的应聘者入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报销。体检合格的考生,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展开考察。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录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于考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被投诉事项经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投诉事项一时难以查实,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劳动合同制管理,工资待遇与用人单位相同学历、职称的编外人员一致,参照中心有关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予报名。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三)接到试用通知后,要求在15天内到岗,如未按期到岗,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单位在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六、联系我们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2409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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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南源街市容环境卫生站招聘环卫工人5名

2024-01-02,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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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南源街市容环境卫生站关于公开招聘环卫工人的公告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岗位:一线环卫人员

招聘数量:5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环卫工作,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上级安排,服从工作岗位调剂。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环卫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男性50周岁以下、有环卫工作经验者优先。

5.文化程度:初中以上学历。

6.无犯罪记录。

三、工资薪酬及待遇

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穗府办规[2018]25号)文件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地点:荔湾区南源街环卫站,广州市南岸路埗头新一巷35号之一。

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020-81271153。

3.填写《南源街环卫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应聘者提供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二)面试

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另行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

(三)体检

按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递补。

(四)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

广州市荔湾区南源街市容环境卫生站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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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昌乐小学招聘档案员兼任图书管理员(12.24截止)

2023-12-20,全文共 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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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昌乐小学招聘档案兼任图书管理员公告(校聘)

一、招聘岗位:档案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责任心强、有爱心和耐心,有团队合作精神。

2.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有档案管理经验。有学校档案管理及图书室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于2023年12月25日前,把个人简历一份(含与档案管理相关的证书),汇总成一份PDF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档案管理员+电话”发送到电子邮箱:573902110@qq.com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校将电话通知到校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20-85532384 钟老师

广州市天河区昌乐小学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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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招聘编外医务人员(12.14截止)

2023-12-07,全文共 2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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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中医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名

一、医院简介(点击查看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的具体岗位、类别、等级、数量、条件等详见《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应聘者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要求外,详见《岗位表》,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其他公告要求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8:00至12月14日17:00;

2.报名方式:通过医院人事部门政务邮箱报名,应聘者将所需资料原件扫描压缩打包发送至chzyyrsk@gz.gov.cn进行报名。文件名备注:姓名+报考岗位+联系方式。

3.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对于报考多个岗位的人员,医院可以直接取消应聘者的报考资格。

(2)报名须提交如下资料:《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国徽面+相片面)、户口簿(户主+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个人征信证明;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应材料,如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等。

(二)资格审核。

1.对发送至医院人事部门政务邮箱的资料进行人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2.面试当天考生须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应聘人员所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在后续环节发现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均不予录用。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由医院委托第三方命制试题。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举止仪表、口头表达、判断、分析能力及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等。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按规定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成绩。

(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次,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则以主考官的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考官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2)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面试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另行确定人选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体检工作由我院体检科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放弃录用的,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录用。

根据应聘者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从化区中医医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者经查投诉不实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岗位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

应聘者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将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若试用期间,录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解除合同、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按上述方式进行递补。

六、工资待遇

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或本科学历、取得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参照在编在职同类人员发放薪酬待遇;

2.其他人员按照《广州市中医医院编外合同工工资福利待遇的暂行规定》待遇执行。

七、相关事宜

本次招聘应聘者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报名、面试等工作。同时需及时关注医院公众号,并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

八、咨询投诉方式

(一)地 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镇北路21号

(二)部 门:组织人事组

(三)电 话:020-87921868

附件:1.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州市从化区中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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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招聘大专学历编外人员(11.17截止)

2023-11-15,全文共 2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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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南沙区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穗南人社[2017]106号),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情况,决定公开招聘执法辅助类编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工作内容

执法辅助类编外人员4名。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宣传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开展行政处罚及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开展对各类举报、投诉、督转办等信访和案件线索的接收和处置工作;协助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无犯罪记录,无党纪、政纪处分;

5.录用后能按规定时间到岗,入职后不构成回避关系。

(二)岗位所需条件

1.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不限;

4.具备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5.身体状况良好,无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各类疾病;吃苦耐劳,能适应不定时工作要求;

6.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40周岁。

应聘人员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15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3年11月15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渠道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原件及证明材料(收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交到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85号港口大厦B座608室,我局对应聘者个人资料进行保密。(联系人:苏先生,联系电话:020-34681213)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至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现场收齐报名表及证明材料为准,逾期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材料

1.公开招聘报名表(自行下载填报并手写签名);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体检的法定居民身份证明凭证,居民户口本、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办证回执、派出所开具证明以及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体检;

3.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鉴定报告;

4.与岗位条件相关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机动车驾驶证(C1及以上);

5.退役军人需要提供退役相关证件。

(四)其他要求

1.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后续考试。招聘单位将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进入面试的人员,如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办法

主要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录人员比例不少于3:1时开考。通过笔试考核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未达到该比例的,按照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考试形式和成绩计算办法

1.考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包括但不限于综合素质、执法常识、文书制作等。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

2.笔试和面试均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二)考试时间安排

笔试、资格审核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环节成绩另行通知。

请关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gzns.gov.cn/)。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知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有关政审考察工作。

六、公示与聘用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要求审批。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即视为认同公告内容。

(二)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证件报考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4681213,咨询时间: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至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四)本招聘方案由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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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78名(11.24截止)

2023-11-13,全文共 4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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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广州市天河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广州市天河区残疾人就业与康复综合服务中心等56个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8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2023年毕业生”是指2023年1月1日(含)至2023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2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港澳居民登录系统后,在证件类型中选择“港澳居民身份证”,并按系统提示进行账号注册、报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各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2.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关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不含在校生实习经历)。

3.各岗位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年限、职称证书取得时间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2023年11月20日)。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正在处分期内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2023年11月24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0日00:00至2023年11月24日24:00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考生需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及参加考试。

3.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并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任何一个条件,均不可以报名。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公开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4)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5)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6)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和学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并提供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材料。辅修专业和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7)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初审

考生报名后,网上报名系统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初审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确认

报名初步审核通过的考生需在2023年11月30日9:00至2023年12月1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考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笔试,免笔试人员也需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2023年12月7日9:00起可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为考生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各环节,须同时使用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需使用本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五)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评综合能力。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采取100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4.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时间为120分钟,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5.报考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天河区委员会党校岗位、广州市天河区道路扩建工程中心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广州市天河区水务设施建设中心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人员免笔试。

6.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六)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方法: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全部笔试合格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的人员范围为:笔试成绩合格且符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的人员、免笔试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等将在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3.资格复审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资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

4.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资料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5.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6.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及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7.符合条件的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七)面试

1.面试人员范围为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将在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4.综合成绩:经审核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非免笔试人员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同一招聘岗位,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考官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

(八)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请考生在面试结束后保持通讯正常,确保及时收到体检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将由招聘单位以电话方式通知。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要求进行体检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九)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并再次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不按要求配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十)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

四、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在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人选,并按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按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及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工作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3个月;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有关通知在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通知公告栏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关注、密切留意相关信息。

(二)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据此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不推荐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开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布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网络辅导教程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方无关。

(四)报考人员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时间段内联系咨询相关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事权分别由具体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咨询电话:020-38622405 监督电话:020-38622393

附件1:广州市天河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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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金花街道办招聘编外人员(11.5截止)

2023-10-30,全文共 2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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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金花街道招聘编外人员8名,11月2日至11月5日发邮件报名!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编外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2.报考年龄、学历等具体详见岗位需求表;

3.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2日至11月5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交扫描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格式名称统一为:“考生姓名•XX岗位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包。报名电子邮箱:jhjdjb@163.com。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登记表发送成功后不得更改。

(3)报考人员填写《荔湾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报信息后打印出来签名、扫描发至邮箱,一并发送:①附件《荔湾区金花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一览表》;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③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④毕业证、学位证;⑤职称证书;⑥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岗位有中共党员身份或党龄要求的,需提供党员证明或党龄证明等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拟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以上的比例方能开考。(注:在首次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一般适当延长3天以上的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仍未达到1:3以上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星期六)15:00-17:00,开考后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

考试地点:金花街道办事处一楼会议室(地址:荔湾区金花直街11号),具体考试地点请留意短信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党的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初定面试地点:荔湾区金花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广州市荔湾区金花直街95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进入体检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对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对拟聘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如决定考察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依照荔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不得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采用“包干经费+绩效”的薪酬方式。年包干经费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绩效根据个人实际完成任务量,进行考核评定。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咨询电话:81067345,监督电话:81086627。(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四)本公告由荔湾区金花街道负责解释。

广州市荔湾区金花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1-1:2023年荔湾区金花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1-2:荔湾区金花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1-3:荔湾区金花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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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公办中学招聘体育教师最新消息(9.2截止)

2023-08-29,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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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中学猎德实验学校临聘体育教师招聘公告

广州市天河中学猎德实验学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地处珠江新城,北倚珠江公园、西邻广州图书馆、博物馆,拥有浓郁的人文氛围和优良的社区环境。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校聘教师。

一、招聘人员范围、地点、职位和人数

(一)招聘人员范围

2023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考地点

本次招聘在广州市天河中学猎德实验学校设考点。

(三)招聘职位和人数

校聘体育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体健康,胜任应聘职位的工作;

4.具备所聘岗位规定的本科或以上学历条件;

5. 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应的体育教师资格证。

三、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于2023年9月2日17:00前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料扫描打包,以(学科+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374671223@qq.com。学校初审资料后合则约见。

四、面试形式

试教

五、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初定9月3日,具体时间电话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

六、福利待遇

参照天河区财政拨付经费的编外人员工资标准。

广州市天河中学猎德实验学校

202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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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招聘雇员公告2024.6.5截止

2024-06-01,全文共 21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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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南洲招聘雇员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1、招聘岗位与人数

雇员2名,主要从事行政执法辅助类、行政管理辅助类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街道统筹安排。

2、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岗位一(招聘1名)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保密意识,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专业条件:统计学、会计学、审计学、经济学、经济统计学、计算机;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吃苦耐劳精神,能适应较长时间户外工作和接受周末及晚上加班的工作任务;

(6)具有一定的书面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基本办公软件操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有团队精神;

2、岗位二(招聘1名)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保密意识,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专业条件:统计学、会计学、审计学、经济学、经济统计学、计算机;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吃苦耐劳精神,能适应较长时间户外工作和接受周末及晚上加班的工作任务;

(6)具有一定的书面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基本办公软件操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有团队精神;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星期一)至2024年6月5日(星期三)。9:30—11:30,14:3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331号,南洲街道办事处3楼301。

3、报名要求:

报考岗位一、岗位二的,需提交《南洲街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贴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自行电脑填写并打印,点击附件可下载)、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位)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

若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驾驶证等材料,也可一并提交,要求同上。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查验报考人员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知参加笔试,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知识为主。

(2)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考人数和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如不足1:3的,笔试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将短信通知。

2、面试

(1)街道成立面试小组,对面试人员的岗位匹配性、分析判断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及地点将短信通知。

(2)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综合成绩同分情况下,以面试成绩决定综合排名。

(四)政审和体检

按招聘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1:1的比例组织政审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政审、体检不合格者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次递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

(五)考核录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本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视实际需要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街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南洲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0)34393544

南洲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31日

附件1:南洲街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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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应急管理局招聘安监员公告2024.6.7截止

2024-06-01,全文共 1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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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应急管理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海珠区应急管理局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以下简称:安监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公开招聘安监员1名,主要承担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或内勤等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乐于奉献的精神,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

(三)热爱工作,服从招聘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的需求。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中级安全主任资格、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上的特种作业,在镇(街道)、园区、企业从事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持有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七)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安全工程、消防、应急管理相关专业优先聘用。

(八)具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九)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十)未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未曾被开除公职;未有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未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未有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道德品质上未有劣迹行为。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从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7日17:00前,把报名所需资料通过扫描发送到邮箱hzanquan@163.com,以名字+报名岗位命名压缩文件,逾期不候。

3.咨询电话:海珠区应急管理局人事部门:84231136。

4.报名要求: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驾驶证复印件、学历(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可于学信网打印)扫描版。填写《报名表》(详见本公告附件,该表需打印签名上传)。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

若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也可一并提交。

(二)考试。

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2. 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者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户口簿、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

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资格。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三)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遇体检不合格者,由单位决定是否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考核与录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根据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与管理

待遇标准按海珠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用人单位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它

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海珠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4231136。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广州市海珠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31日

附件:海珠区应急管理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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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公告2024.6.12截止

2024-05-31,全文共 1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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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州市水与海洋环境监测站)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州市水与海洋环境监测站)是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的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1名部门助理岗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要求

招聘人员类别:社会人员

人数:1人

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

岗位类型:辅助类

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命令和决定,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品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具备工作岗位要求的年龄和身体条件。

2.专业要求:不限。

3.1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熟练运用日常办公软件,善于沟通协调,性格开朗,有志于从事环境保护事业。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31日后出生),非广州市户籍的需持有效的广州市居住证;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能够长期稳定的工作条件、能随时到岗。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途径: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24年6月5日至6月12日(5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9:30至11:00,下午2:30至5:00。

(三)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广州市居住证(如非广州市户籍)、毕业证书(附上学信网高等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者需提供社保、劳动合同等)等原件及复印件(空白处签名),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填写并打印《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员所交复印件资料不予退回。

四、考试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资料后,由中心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材料齐全,符合岗位条件者列入考试人员名单,具体考试方式及时间、地点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另行电话及发送电子邮件通知。

五、体检

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两周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可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聘用事宜及工资待遇

(一)根据考试、体检的情况,确定招用人员名单,发布拟聘用人员公示。

(二)对聘用人员由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与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工资待遇:

按照政策规定的有关标准要求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二)应聘人员参加面试、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证件与报名表不一致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未按规定时间前来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本次招聘工作,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联系方式,务必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错误导致无法联系,致使招考通知信息延迟等问题,个人自行承担责任。

(五)公示内容通过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应聘者留意公告内容。

(六)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存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被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被监察单位留置的;

4.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

5.拒服兵役或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

7.提交伪造的学历、资格、资质文件或在招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

8.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政策不宜聘用的情形。

八、其他事项

招聘公告由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州市水与海洋环境监测站)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435422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附件:

1.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2.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资格审查资料目录.docx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

(广州市水与海洋环境监测站)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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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2024.6.14截止

2024-05-31,全文共 3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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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广州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有关规定,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引进25名急需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引进单位简介详见附件1。

二、岗位要求

(一)引进人员类型

1.2024年毕业生。2024年毕业生是指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应聘相关岗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5.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报名截止日期前为广州市民政局系统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四)资格条件

引进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2)。

其中:

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无专业代码,可选择引进岗位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的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专业设置依据等材料,经引进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辅修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

2.应聘人员可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须提供符合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3.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材料;

4.2024年毕业生如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引进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5.引进岗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以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同时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缴纳的社会保险不纳入工作经历时间计算;

6.引进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业绩成果年限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论文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8:00至6月14日23:59;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原件彩色清晰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zhujiannan@gz.gov.cn进行报名。文件格式为:姓名+引进单位+引进岗位代码(例:张三+广州市东升医院+引进岗位1-1)。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3.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4);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3)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等证明材料。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须上传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5)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

(6)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

(7)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相关材料需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凡与我局系统在编在职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的“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中逐一填写清楚,不可漏填。

(二)资格审查

本次引进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符合岗位应聘条件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引进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合格、进入考核评价的人员名单在广州市民政局公众网(http://mzj.gz.gov.cn/)公布。

(三)考核评价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方式: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通过专业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价,获得专家委员会2/3以上专家同意引进的应聘人员视为通过考核评价的拟引进人员。应聘人员人数多于拟聘人数的,按考核评价的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拟引进人员。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主评委评分的高低顺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引进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考核。综合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人员。

(四)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各岗位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在综合成绩合格者中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相关规定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广州市民政局公众网公示(http://mzj.gz.gov.cn/)。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引进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引进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引进人员放弃聘用的。

四、聘用及待遇

1.由引进单位与批准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获聘的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五、相关注意事项

(一)

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应聘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和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

(二)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各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考察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名书面材料,无法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四)引进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的引进人员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关于各引进岗位的相关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9:00-12:00、14:00-18:00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咨询电话:020-83345729,监督电话:020-83178685。

本公告由广州市民政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广州市民政局

2024年5月30日

附件:

1.招聘单位简介.zip

2.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4.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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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2024.6.4截止

2024-05-28,全文共 1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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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关于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根据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政府雇员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政府雇员窗口服务岗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长期在白云区工作。

(三)身体健康,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应聘岗位的工作。

(四)本次招聘岗位共有窗口服务岗2名,分别设置不同条件。

1.窗口服务岗A:需年满18周岁,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专业为法学(B030101)、社会学(B030301)、社会工作(B030302)、新闻学(B050301)、网络与新媒体(B050306)。

2.窗口服务岗B:需年满18周岁,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专业为护理学(B100501)、国民经济管理(B02010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B080901)。

(五)服从聘用单位工作岗位安排。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35号204室(白云区流动救助服务小分队办公室),可乘坐公交车到广园客运站或柯子岭站下车,步行十分钟到达。

4.报名要求:

(1)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须如实、完整填报,粘贴本人照片,如有电子版证件照可直接彩色打印,无需粘贴)、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在同一面A4纸上)、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需在同一面A4纸上)、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考生报名提交的联系电话等必须真实、有效,如因考生提交内容不实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核和面试通知书发放

考生本人需亲自到现场报名同时参加资格审核,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准备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核后退回,复印件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留存),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开考比例为1:3。

2.面试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考生须持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按照通知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将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四)考察和体检按招聘职位职数1:1的比例依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考察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需提供广州市三甲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单(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政府雇员工资待遇依照白云区政府雇员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参加过考试但未被聘用的考生纳入政府雇员备选库,用人单位可按要求在备选库中启动补录程序。

六、附则

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及举报、投诉电话:020-86494041(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附件: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docx

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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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2024.6.12截止

2024-05-28,全文共 1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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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越秀分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编外辅助人员

招聘人数:2人

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岗位类型:普通辅助类

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及相关纪律要求,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三)责任心强,有一定的文字综合写作、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能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操作;持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有多年实际驾驶经验的优先。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途径: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至6月12日(星期三),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报名地点:越秀区西华路第一津街50、52号二楼办公室。

(四)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机动车驾驶证(如有)等原件及复印件(空白处签名),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填写并打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应聘人员所交资料不予退回。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电话通知进行考试。

三、考试办法

采取面试、交流等形式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试,面试的具体安排、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综合考核考试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将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聘用事宜及工资待遇

(一)公布招聘结果:根据考试、体检的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对招聘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拟聘用人员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办公室申请复核。

(二)对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按照政策规定的有关标准要求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用,已招用的取消资格或解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存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被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被监察单位留置的;

4.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

5.拒服兵役或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

7.提交伪造的学历、资格、资质文件或在招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

8.其他依据法律法规、政策不宜招用的人员。

(二)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公告上职位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三)本公告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负责解释。

七、联系事项

招聘单位: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华路第一津街50、52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20-81075453

附件: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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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人民街道办招聘辅助人员公告2024.6.11截止

2024-05-24,全文共 1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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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人民街道办事处招聘辅助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三)有良好职业道德,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可以错峰上班;

(四)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五)沟通表达能力好,普通话和粤语流利,语言文字基本功扎实,熟悉计算机操作;

(六)广州市户籍或有物业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13日,节假日及周六、日除外。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大新路小新街182号2楼。

2.报名须提供的材料及资格审查

(1)应聘者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以下证件:

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小一寸近期彩照1张;

(2)资格审查:报考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的,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领取准考证等相关事宜。

(二)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综合考核。根据综合成绩高低确定排名第一的考生参加体检。

考试的其他事项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与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告。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由越秀区人民街道办事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聘者在收到聘用通知后未按要求报到或一个月内未能配合单位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将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二)工资待遇按越秀区人民街道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两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

(二)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单位可据此解除合同。

联系人:何小姐 伍小姐

咨询电话:81860285 81092887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24日

附件1:越秀区人民街招聘辅助人员情况登记表

附件2:考生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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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医生护士文员公告2024.5.26截止

2024-05-22,全文共 1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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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华南理工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24年第二批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类型

拟聘人数

学历学位

要求

专业要求

专业技术资格要求

其他要求

1

总院儿科

医生

编外聘用

1

博士研究生

临床医学、儿科学

医师及以上

2

总院男科

医生

编外聘用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外科学

医师及以上

有规培证

3

总院介入医学中心医生

编外聘用

2

博士研究生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神经病学

医师及以上

有一定介入治疗经验者优先

4

总院介入医学中心介入手术室技师

编外聘用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生物医学工程

5

总院核医学科技师

编外聘用

1

本科及以上

医学影像技术

6

总院放射科技师

编外聘用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生物医学工程

7

南沙医院临床护士

编外聘用

25

专科及以上

护理学

护士及以上

8

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听力言语康复技师

编外临聘

1

本科

听力或康复医学

熟练掌握听力检测,如有相关工作经历

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9

总院护理部文员

编外临聘

7

中专及以上

护理学

护士及以上

除以上岗位外,医院长期招聘各专业入站博士后,具体招收要求及待遇详见https://www.gzhosp.cn/info/1505/81511.htm或联系:020-81097061刘老师/020-81048530范老师。

二、岗位条件:

(1)沟通能力强,有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要求:原则上要求高校本科毕业生及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英语条件:除南沙医院护理部临床护士、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听力言语康复技师、总院护理部文员无英语要求外,其他岗位需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具有两年及以上国(境)外学习工作经验者,英语条件不作硬性要求;

(4)应聘者应于报到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要求于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应聘要求有规培证的岗位者需取得专业型学位或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于2024年8月前取得合格证书;

(5)具有一定科研能力、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科研业绩突出、有三甲医院相关科室工作经历、有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考虑。

(6)招聘医生岗位的,根据相关文件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福利待遇

应聘者一经录用入职,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医院规定执行:

1.出站博士后:

择优转为事业编制。年薪、安家费等各类补助可高达100万。医院提供丰厚的科研启动经费及科研奖励。

2.博士:

择优转为事业编制。入编手续办理期间,以人事代理形式入职,期间年薪24万元,符合条件者发放安家费35万元起。丰厚的科研启动经费及科研奖励。

四、人才培育

医院具有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入职后表现优秀者,在事业编制、出国研修、科研脱产、人才项目申报、入选青年人才培育计划、后续学历攻读、岗位聘用、职称晋升、研究生招生等方面可优先推荐。

五、报名渠道

医药技岗位投递二维码

咨询电话:姜老师/刘老师 020-81097061

总院护理人员投递二维码 咨询电话:覃老师:020-81048273

南沙医院护理人员投递二维码

六、简历投递截止日期:2024年5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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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审计局招聘中级雇员公告2024.5.22截止

2024-05-15,全文共 20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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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审计局招聘中级雇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中级雇员1名,主要面向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从事国家审计相关工作。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热爱审计工作,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五)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所学专业为: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会计学(A120201)、企业管理(财务管理)(A120202)、会计硕士(专业硕士)(A120206)、审计硕士(专业硕士)(A020218)、财政学(A020203),本科学历的专业为会计学(B120203)、财务管理(B120204)、审计学(B120207)、经济学(B02)。

(七)以下情况不得报考

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审计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37号301室),联系电话:020-34373113。

3.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4.资格审查:应聘者需提供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学历证书、学历鉴定证书、学位证书、学位鉴定证书(应聘者需于2024年5月16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历鉴定证书、学位证书、学位鉴定证书)、资格证(如有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合同或社保记录)等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及复印件(A4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所提交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考察、录用、试用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将以邮件或短信形式另行通知。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形式和内容:采取闭卷方式考试,主要测试财经综合知识、审计业务技能。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结束后,将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将根据实际需要在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对象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提供不了学历学位鉴定证明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我局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

资格条件、报名技术问题咨询联系人、电话:陈小姐,020-34373113,监督电话:020-34373983。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审计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审计局

2024年5月15日

附件:广州市海珠区审计局公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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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招聘大专学历城管协管员2024.5.31截止

2024-05-14,全文共 1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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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道办招聘城管协管员3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等记录;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至2006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辅助人员职责与义务,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五)能胜任夜间室外勤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轮值夜班。

(六)具有C1及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者、熟悉办公室文书电脑文件基本处理操作者及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用:

(一)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

(二)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三)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的;

(四)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五)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与聘用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现场报名时需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凡是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1.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越秀区解放中路云台里26号(光塔街道办事处7楼党建工作办公室)。

3.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方法:

(1)填写并提交《报名表》(附件1)一式一份(报考人员自行填写打印,签名确认)。

(2)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带原件审核)、无犯罪记录证明及相关材料(如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退伍证复印件,需带原件查验),需现场签订《考生承诺书》(附件2)。

(3)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4.通知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由街道工作人员通知参加面试,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街道工作人员逐一通知符合条件考生,面试成绩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参加面试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即视为放弃。

(三)体检

体检对象从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的考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由招聘单位通知其体检事宜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可从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如医院通知需要复检的,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两周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自行组织,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政治素养、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将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从未被聘用的、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聘用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光塔街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

(二)身份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参与。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通讯设备和摄影器材等影响考试公正的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1843010于小姐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1 越秀区光塔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考生承诺书.docx

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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