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荔湾区桥中街道办招聘城管报考条件+报名方式
2023-10-30,全文共 2665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荔湾区桥中街道办招聘3名编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类协管员2人,公共服务类协管员1人。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2.报考年龄、学历等具体详见岗位需求表;
3.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日期截至发布公告之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11月5日。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交扫描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格式名称统一为:报考岗位名称+考生姓名+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包。报名电子邮箱:qz12345678qzj@163.com。
(2)现场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地址:荔湾区红楼路38号桥中街道办事处二楼党建工作办公室。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登记表发送成功后不得更改。
(3)报考人员填写《荔湾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报信息后打印出来签名、扫描发至邮箱,一并发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拟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以上的比例方能开考。(注:在首次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延长3天的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仍未达到1:3以上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星期六)下午15:00-17:00,开考后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
考试地点:桥中街道新时代实践中心(地址:荔湾区红楼路8号东海岸创意产业园3栋)。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党的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将会在考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请各位考生自行上网查询。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面试后总成绩将会在考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请各位考生自行上网查询。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进入体检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对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对拟聘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如决定考察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视岗位情况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补录
报名参加过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但未被录用的应聘人员纳入编外人员备选库。招考单位可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补录。
四、工资待遇
依照荔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采用“包干经费+绩效”的薪酬方式。年包干经费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绩效根据个人实际完成任务量,进行考核评定。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咨询电话:81764528(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四)本公告由荔湾区桥中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荔湾区桥中街道202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docx
2.荔湾区桥中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桥中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30日
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招聘大专学历城管协管员2024.5.31截止
2024-05-14,全文共 1842 字
+ 加入清单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道办招聘城管协管员3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等记录;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至2006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辅助人员职责与义务,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五)能胜任夜间室外勤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轮值夜班。
(六)具有C1及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者、熟悉办公室文书电脑文件基本处理操作者及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用:
(一)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
(二)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三)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的;
(四)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五)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与聘用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现场报名时需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凡是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1.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越秀区解放中路云台里26号(光塔街道办事处7楼党建工作办公室)。
3.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方法:
(1)填写并提交《报名表》(附件1)一式一份(报考人员自行填写打印,签名确认)。
(2)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带原件审核)、无犯罪记录证明及相关材料(如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退伍证复印件,需带原件查验),需现场签订《考生承诺书》(附件2)。
(3)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4.通知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由街道工作人员通知参加面试,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街道工作人员逐一通知符合条件考生,面试成绩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参加面试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即视为放弃。
(三)体检
体检对象从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的考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由招聘单位通知其体检事宜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可从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如医院通知需要复检的,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两周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自行组织,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政治素养、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将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从未被聘用的、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聘用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光塔街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
(二)身份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参与。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通讯设备和摄影器材等影响考试公正的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1843010于小姐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1 越秀区光塔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考生承诺书.docx
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13日
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街道办招聘城管协管员公告2024
2024-04-14,全文共 842 字
+ 加入清单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街招聘城管协管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社会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团队合作和吃苦耐劳精神;
(二)无参加非法组织,无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无被行政开除公职记录、无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况和记录;
(三)男性,身高162CM以上,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复员或退伍军人、有驾驶证及一年以上驾驶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4月30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
(三)报名地址:越秀区永胜上沙52号102白云街综合行政执法队。
(四)报名要求:
1、报考者携带《白云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并由本人签名),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正面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办法
考试形式采用面试、综合素质考评。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
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进行体检,并根据健康情况决定考生身体是否符合工作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1、经综合素质考评、体检后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2、工资待遇:按照白云街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1个月。
六、注意事项
1、体检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资格。
2、如因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规定要求的,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考试冒名替考、考试作弊取消考试成绩。
4、考生所交资料,一律不予退回。
联系电话:苏小姐 联系电话:83877870
彭小姐 83878177
越秀区白云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12日
相关文件下载
白云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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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招聘城管协管员招聘信息2024
2024-03-01,全文共 1808 字
+ 加入清单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招聘城管协管员6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等记录;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至2006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辅助人员职责与义务,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五)能胜任夜间室外勤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轮值夜班。
(六)具有C1及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者、熟悉办公室文书电脑文件基本处理操作者及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用:
(一)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
(二)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三)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的;
(四)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五)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与聘用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现场报名时需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凡是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1.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越秀区解放中路云台里26号(光塔街道办事处7楼党建工作办公室)。
3.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方法:
(1)填写并提交《报名表》(附件1)一式一份(报考人员自行填写打印,签名确认)。
(2)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带原件审核)、无犯罪记录证明及相关材料(如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退伍证复印件,需带原件查验),需现场签订《考生承诺书》(附件2)。
(3)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4.通知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由街道工作人员通知参加面试,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街道工作人员逐一通知符合条件考生,面试成绩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参加面试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即视为放弃。
(三)体检
体检对象从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的考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由招聘单位通知其体检事宜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可从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如医院通知需要复检的,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两周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自行组织,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政治素养、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将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从未被聘用的、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聘用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光塔街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
(二)身份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参与。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通讯设备和摄影器材等影响考试公正的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1843010于小姐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
1、《越秀区光塔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考生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