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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审计局招聘中级雇员公告2024.5.22截止

2024-05-15,全文共 20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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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审计局招聘中级雇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中级雇员1名,主要面向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从事国家审计相关工作。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热爱审计工作,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五)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所学专业为: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会计学(A120201)、企业管理(财务管理)(A120202)、会计硕士(专业硕士)(A120206)、审计硕士(专业硕士)(A020218)、财政学(A020203),本科学历的专业为会计学(B120203)、财务管理(B120204)、审计学(B120207)、经济学(B02)。

(七)以下情况不得报考

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审计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37号301室),联系电话:020-34373113。

3.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4.资格审查:应聘者需提供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学历证书、学历鉴定证书、学位证书、学位鉴定证书(应聘者需于2024年5月16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历鉴定证书、学位证书、学位鉴定证书)、资格证(如有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合同或社保记录)等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及复印件(A4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所提交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考察、录用、试用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将以邮件或短信形式另行通知。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形式和内容:采取闭卷方式考试,主要测试财经综合知识、审计业务技能。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结束后,将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将根据实际需要在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对象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提供不了学历学位鉴定证明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我局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

资格条件、报名技术问题咨询联系人、电话:陈小姐,020-34373113,监督电话:020-34373983。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审计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审计局

2024年5月15日

附件:广州市海珠区审计局公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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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办招聘雇员(协管员)公告2024.5.15截止

2024-05-12,全文共 1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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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公开招聘雇员(协管员)5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协管员)5名,主要从事公共服务辅助、行政执法辅助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街道统筹安排。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3日后出生);

(四)熟悉电脑操作,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文字写作、档案管理能力,能适应节假日加班、夜间巡查、外勤和临时工作任务的要求;

(五)以下情况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5月15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

2、报名地点:琶洲街道办事处5楼505室(海珠区新港东路86号),联系电话:020-89115214。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信网或在读高校的学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填写《琶洲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附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

4、资格审查: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二)笔试、面试

1、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的知识和技能,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2、面试形式: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可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3、考试成绩按笔试与面试4:6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出现同分的情况下,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综合排名。

4、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在广州市内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四)考察与聘用

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组织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协管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岗位和待遇

待遇标准按区、街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笔试、面试、体检资格。

(二)由于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未尽事宜按我街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琶洲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琶洲街道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琶洲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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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事业单位招聘中级政府雇员(附薪资待遇)

2023-11-15,全文共 4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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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招聘中级政府雇员8名,2023年11月17日上午9:00至11月21日下午17:00可报名!

备注说明:政府雇员是指黄埔区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在核定的指标范围内以劳动合同形式确定权利义务,从事管理、专业技术支持或服务工作的人员。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职权,不占用行政或事业编制。

一、招聘职位、人数

(一)职位及人数

书记员岗(中级雇员)5名,行政管理岗(中级雇员)2名,司法警察助理(中级雇员)1名,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岗位职责

1.书记员岗

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庭审记录、协助法官进行调解,配合开展诉讼保全、异议复议和执行实施、整理归档案卷材料等,落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行政管理岗

撰写综合性文字材料,辅助处室领导开展会务、教育培训、物业管理等综合管理和专项工作。

3.司法警察助理岗

为法院日常运作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如警务保障、执法执勤及其他法律规定辅警可以从事的警务活动。

二、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自愿履行政府雇员职责与义务;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计算至2023年11月14日);

(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8.报考书记员岗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在广州辖区内任一地区从事以下业务的:

(1)担任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

(2)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

(3)以律师身份为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等有偿法律服务的;

9.报考行政管理岗和司法警察助理岗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担任本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

10.依照法律规定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11.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公告于2023年11月14日起,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和黄埔信息网(网址:http://www.hp.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公告、职位表、报名表、联系人信息等。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2023年11月17日上午9:00至11月21日下午17:00,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下同),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报名不收取费用。

报名时间结束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的,本院有权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报名结束后,任一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的,本院可选择按实际人数开考,或缩减、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资格初审

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学历、学位等基本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

4.笔试确认

报名结束后,考生需于2023年11月22日上午9:00至2023年11月25日下午17: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笔试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笔试,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

招聘职位的招录人数与笔试确认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任一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的,本院可选择按实际人数开考,或缩减、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1.打印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考生须于笔试前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另行公告。笔试定在广州市举行,采用线下答题模式,由本院统筹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测试、专业知识测试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合格人员不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结合工作实际,必要时笔试时间予以调整的,调整后的信息将会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布。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仅应聘司法警察助理岗的考生参加,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身体素质,测试项目主要为纵跳摸高和4乘10米折返跑。测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具体标准见附件2),所有项目测试成绩均为合格才能确定为体能测试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复审

按拟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名单。本院于面试前对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参加资格复审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

②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

④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2张;

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等)等材料;

⑥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上述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线下现场提交给用人单位核实。

注: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无法查阅学历学位的,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2.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的,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复审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由本院组织实施。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至低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招考岗位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由用人单位确定是否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或者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或直接取消该岗位招聘。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面试形式,全程录音录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本院统一组织,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合格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

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同分的,先按《职位表》规定的优先条件排名区分先后;如条件仍相同,再按面试成绩区分先后,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如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八)考察

用人单位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标准执行,考察一般通过实地考察方式进行;实地考察有困难的,可采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九)确定拟录用人员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党组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公示和录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确定拟录用人选,向黄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送相关材料,在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录用手续。

(十一)递补与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选录岗位出现空缺的,本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同一岗位)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本岗位无考生可递补的,可由本院决定是否补录其他岗位,如补录其他岗位的,补录人员须面试成绩合格,且满足补录岗位学历、专业等相关岗位要求:

1.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的;

2.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的;

3.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

4.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

5.拟录用人员从公示结束起,因考生个人原因1个月内未入职的;

6.导致拟录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中级雇员年度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13万元,上述拨款标准均包含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等。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后,我院于2024年11月14日前空缺的雇员指标,可在此次招聘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补录。

(二)工作咨询电话:020-83009964,逢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1.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专场招聘政府雇员职位表

2.体能测试合格标准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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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长岭居管理委员会招聘初级雇员公告2024

2024-02-20,全文共 20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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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长岭管理委员会(广州开发区重点项目工作办公室)公开招聘初级雇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长岭居管委会(区重点项目办)下属事业单位广州开发区重点项目推进中心(下称“推进中心”)公开招聘1名初级雇员。政府雇员不占用行政编制,按合同化管理。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一)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岗位:初级雇员;

(三)岗位介绍:负责行政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自愿履行雇员职责与义务。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取得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1月31日。

2.专业要求:工商管理(B120201)、土木工程(B081101)。

3.其他要求:

(1)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2)持有机动车C1以上驾照且熟练驾驶;

(3)能接受应急任务与服从常态化加班安排;

(4)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够承担较强的工作压力。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考时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并于报名首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名

首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得报考。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2月19日)。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情形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19日至2月23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2.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C栋410室

联系人:叶小姐,电话:020-82110985。

3.报名资料:

(1)《广州开发区长岭居管理委员会(广州开发区重点项目工作办公室)政府雇员招聘报名表》一份,报名者须提前上网下载并填写;

(2)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3)身份证;

(4)学历学位材料: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学位证书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位网下载)。

(5)C1及以上有效驾驶证;

(6)个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如有请提供)。

以上材料(3)、(4)、(5)、(6)须同步提供复印件。

4.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本人携带报名资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者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不齐不予报名,报名复印材料不再退还。

(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日期后,我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考生参加面试,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处理协调问题的能力及岗位所要求的相关业务知识掌握情况,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四)体检。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六)公示。经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办理聘用手续。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

(一)体检不合格(或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人员,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二)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均不能报名。

(二)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开发区长岭居管理委员会(广州开发区重点项目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广州开发区长岭居管理委员会(广州开发区重点项目工作办公室)政府雇员招聘报名表.doc

广州开发区长岭居管理委员会(广州开发区重点项目工作办公室)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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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街道办招聘政府雇员(11.13截止)

2023-11-11,全文共 1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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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道2023年公开招聘雇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海珠区江南中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7名。按照公平公开、择优录用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1.岗位一:雇员2名,主要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

2.岗位二:雇员4名,主要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

3.岗位三:雇员1名,主要从事公共服务管理辅助工作。

(以上岗位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以上岗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邪教组织活动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3日(共三个工作日,9:30-11:30,14:30-17:30,逾期不候)。

3.报名地点:海珠区江南西路青竹大街32号301室,联系电话:84242555。

4.报名要求:应聘者提供本人报表名(见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仅当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相关等级证书等岗位要求的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若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驾驶证等有关证明材料,也可一并提交。

5.报名表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按报名要求所需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应聘者应对提交资格审查的材料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考察、录用、试用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公共基础知识及履行岗位职责的知识和技能、文书写作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用人单位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告。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招聘岗位,不得兼职,被聘用前已有工作单位的,应当于用工前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三)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四)由于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七、其他要求

考试期间,如出现不适症状,考生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

本公告由江南中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江南中街道2023年公开招聘雇员岗位表.docx

附件2:江南中街道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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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沙园街道办招聘雇员5名(附报名表)

2024-01-24,全文共 1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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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沙园街道招聘雇员5名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辅助类雇员5名,主要从事行政管理和执法辅助等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单位统筹安排。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二)岗位一(3名)

1.具有大学大专以上学历(学历证取得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之前),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20日之后出生);

2.熟悉电脑操作,有一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

3.持有社工资格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岗位二(2名)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学历证取得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之前);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20日之后出生);

2.具有消防相关工作经历(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适应安全生产日常外出监督巡查、辅助执法及街道夜间值班、应急工作。

(四)以下情况不得报考

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址:沙园街道办事处4楼402室(海珠区昌岗中路83号),联系电话:020-84315735。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26日、1月29日、1月30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6:00时。

(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附件1)、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暂缓就业协议书(仅办理了暂缓就业的人员提供)、就业推荐表(仅当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等岗位要求的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

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进行评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沙园街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雇员参加面试的考生纳入街道雇员队伍人才后备库,当街道雇员员额出现空缺时可通过补充公告的形式,从本批次公开招聘中,对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高低排序,依次录取雇员,在下一次街道公开招聘雇员公告挂网当天,人才后备库的名单自动失效。

七、其他

资格条件咨询电话:84315735,报名技术问题咨询电话:84315735,监督电话:8437559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

本公告由沙园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沙园街道招聘雇员报名表.doc

沙园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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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公开招聘雇员10名(附报名表)

2024-04-18,全文共 2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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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海珠区南洲街第二批公开招聘雇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1、招聘岗位与人数

雇员10名,主要从事行政执法辅助类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街道统筹安排。

2、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岗位一(招聘1名)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22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吃苦耐劳精神,能接受周末及晚上加班的工作任务;

(5)持有A1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丰富驾驶经验,熟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行驶记录良好,掌握基本的汽修知识;

(6)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录取;

2、岗位二(招聘9名)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保密意识,服从工作安排,不畏惧与戒毒人员接触,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限40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22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吃苦耐劳精神,能适应较长时间户外工作和接受周末及晚上加班的工作任务;

(5)具有一定的书面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基本办公软件操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有团队精神;

(6)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有基层辅助执法工作经验、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录取。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至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9:30—11:30,14:3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331号,南洲街道办事处4楼407。

3、报名要求:

报考岗位一的,报名时需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电脑填写并打印《南洲街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见附件1),并提供A1机动车驾驶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

报考岗位二的,报名时需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电脑填写并打印《南洲街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见附件1),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查验报考人员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知参加笔试,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知识为主。

(2)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考人数和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如不足1:3的,笔试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1)街道成立面试小组,对面试人员的岗位匹配性、分析判断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及地点将短信通知。

(2)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综合成绩同分情况下,先以各岗位的优先条件考虑,若优先条件仍相同,再以面试成绩决定综合排名。

(四)政审和体检

按招聘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1:1的比例组织政审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政审、体检不合格者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次递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

(五)考核录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本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视实际需要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aizhu.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街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南洲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0)34393544

南洲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18日

附件:

南洲街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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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招聘政府雇员(12.8截止)

2023-12-01,全文共 2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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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管理辅助类雇员1名(12.8截止

因中心业务经办工作的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管理辅助类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管理辅助类雇员1名,主要从事社保窗口业务(附件1)。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热心服务群众;

(三)学历和年龄: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限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4日以后出生);

(四)户籍不限,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同等条件下有社保相关工作经验或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资格证者优先;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的;

3.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至12月8日(星期五)(共3个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二楼(海珠区宝岗大道197号宏宇广场二层行政部)

(三)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社保参保记录)、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等岗位要求的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复印,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工作经历证明除外)。

(四)资格审查注意事项: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提交资料齐全且符合条件者将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笔试

(一)考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

(二)笔试内容:社会保险常识、逻辑推理等知识。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

(四)按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五、面试和体检

(一)面试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处理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二)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将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海珠区人民政府网-区人社局-考试招聘版块公示3个工作日(网址http://haizhu.gov.cn/gzjg/szfbm/hzqrsj/kszp/)。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海珠区及用人单位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

(三)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

(四)提交报名资料后,超过考试规定时间没有前来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本次招聘工作,请考生认真填写联系方式,务必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错误导致无法联系,致使招考通知信息延迟等问题,个人自行承担责任;

(六)本招聘不办理户籍迁移、档案存放手续,住宿自理;

(七)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其他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4142550(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谢小姐。

附件:

附件1: 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雇员岗位表

附件2: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

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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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老干部管理服务中心雇员招聘公告2024

2024-03-06,全文共 1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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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老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招聘雇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管理辅助类雇员1名,从事行政管理或党务相关辅助性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单位统筹安排。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提供广东省教育厅或学信网出具的学历鉴定证书),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6日以后出生);

(三)熟悉文书写作,具备一定沟通协调能力,熟悉电脑office办公软件及办公系统操作;

(四)身体健康,有吃苦耐劳精神;

(五)服从招聘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

(六)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及有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以上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非法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6日(星期三)至3月12日(星期二)下午18时前。

3.报名方式:通过网络邮箱方式报名,请将《报名表》电子版(含相片)等资料发送至邮箱:zhangdan278@sina.com

4.其他报名资料要求:报考者须提交《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学历鉴定证书等扫描件。

(二)考试和资格审查

1.笔试。采取线下闭卷方式,视报名人数,分场地组织考试。考试的时间和地点,以邮件或短信通知为准,考生接到邮件或短信后需确认是否参加笔试,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确认的,视为不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资格审查。按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入围人员将以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等原件,资格审查合格者才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考生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面试。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处理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以邮件、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四)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和对外公告栏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海珠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海珠区委老干部局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

咨询电话:89201801,联系人:张女士。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本公告由海珠区老干部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doc

海珠区老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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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事业单位招聘政府雇员(11.22截止)

2023-11-16,全文共 3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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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区永宁街道办事处招聘25名聘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聘聘员25名,具体岗位和专业要求详见《永宁街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聘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愿意服从统一调配,能适应基层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5.报考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相关年龄要求的计算截至2023年10月20日(以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人员须于1987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的人员:

1.截至报名首日未取得岗位要求相应证书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者行政开除处分的;

3.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应报名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处分的期限计算截至2023年 10月20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按照程序,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单位招聘栏发布本招聘公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依次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得由他人代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资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要求。

报名地址:增城区永宁街党群服务中心(地址:永宁街荔香街36号,咨询电话:020-32142356)。

3.报名资料

(1)贴有本人照片并亲笔签名的《永宁街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附件3)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需要户主页及本人页,如属集体户口,须提交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及本人页);

(3)个人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

(4)毕业证、学位证等学历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进行在线验证),并打印电子验证报告;

(5)如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交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如报考基层工作经验岗位,需提交基层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清单和劳动合同);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请考生提前自行复印好相关资料,现场不提供复印)。

(二)资格审核

资格初审仅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核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要求最终以考察和聘用审批为准。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资格初审结果将在递交报名材料时进行确认。

(三)领取准考证

完成报名程序且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聘。考试总成绩自公示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期间出现空缺的情况可根据工作需要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调整职位或延长报名时间,延长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综合能力知识测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4)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室参考。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室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5)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

(6)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均不得参加面试,并可按规定递补。

3.面试。面试的人员名单和时间地点以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签到和抽签。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签到抽签或未经现场负责人员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安排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占总成绩比例为40%,面试占总成绩比例为60%。考试总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对同分数考生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选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考生申请,可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时间及地点以网站公布或另行电话通知为准。

(七)考察、公示和聘用

1.体检合格的,作为组织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对违法违纪情况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考察,未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

2.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1.体检不合格的。

2.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3.考察不合格的。

4.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5.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

6.出现考察结论为不宜招聘情形的。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考察胜任本职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待遇按永宁街道办事处聘员有关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失联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视为自动放弃。

(二)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招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它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四)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交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并经同意后方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它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本单位有班车往返荔城。

(三)本次招考有关规定由永宁街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2142356(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四)监督部门:增城区永宁街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电话:020-32988900。

附件:

1.永宁街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聘员岗位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永宁街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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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州市白云区委员会招聘政府雇员(12.18截止)

2023-12-14,全文共 1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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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州市白云区委员会关于招聘3名政府雇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团白云区委行政辅助岗政府雇员3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认同政府雇员身份,履行政府雇员义务,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在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专业为法学类(B0301)、中国语言文学类(B0501)、工商管理类(B1202)、公共管理类(B1204)、社会工作(B030302)等。年龄及学历(学位)取得时间的计算以发布招聘公告当天为截止日期;

4.身体健康,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应聘岗位的工作;

5.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有一定的社会活动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6.热爱共青团工作及志愿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聘用单位工作安排;

7.党员或共青团员;

8.具有共青团相关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9.具有以下任意情形的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近两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至12月18日,所有报名资料均通过电子邮箱报送。报名人员将《共青团广州市白云区委员会政府雇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和签名扫描版各1份发送至邮箱bygqt@163.com,主题请以“考生姓名+共青团广州市白云区委员会政府雇员报名表”命名,不要修改报名表格式。

2.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除报名表外,应聘者发送的报考资料必须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原件扫描件、小一寸近期彩色相片一张以及1500-2000字的个人自传一份,由团白云区委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一旦报名则必须服从工作岗位调整安排。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不愿意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的则取消录用资格。

4.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

(二)面试

面试由团白云区委组织,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采取100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中途擅自离开的人员,视为放弃考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面试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及相关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则综合个人条件择优录取。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察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要闻动态—通知公告”板块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并按照考生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

(二)工资待遇按照每年定额包干制执行,每年定额包干经费含五险一金单位缴费部分。

五、附则

本公告由共青团广州市白云区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6385029(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附件:

1.共青团广州市白云区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需求表.xls

2.共青团广州市白云区委员会政府雇员报名表.docx

共青团广州市白云区委员会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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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街道办事处招聘雇员公告2024

2024-03-30,全文共 2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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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街道办事处招聘雇员公告

海幢街道办事处是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根据工作需要,为充实本单位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雇员。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雇员9名,主要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和管理辅助等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单位统筹安排。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岗位一(1名)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热心服务群众,有团队协作精神,具备基础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能力,专业符合工商管理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等专业之一。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29日后出生);

5.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上级临时调配工作安排,能适应晚上突发性应急值班工作;

6.同等条件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录用:具有政务服务或窗口工作经验;持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

(二)岗位二(1名)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消防一线工作经验;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双侧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8,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有较好的体能基础,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适应早晚班轮班及调休工作制,服从上级临时调配工作安排;

5.年龄限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29日后出生);

6.同等条件下,符合条件的优先录用: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退伍军人。

(三)岗位三(7名)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3.有较好的体能基础,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适应早晚班轮班及调休工作制,服从上级临时调配工作安排;

4.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熟悉基础计算机、移动终端和办公软件的基本操作;

5.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29日后出生);

6.同等条件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录用:具有网络及电脑维护维修特长或具有公文写作经验者;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或社会工作者资格证;退伍军人。

(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

4.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海幢街道办事处(海珠区宝岗路1号1号楼3楼人事办公室,电话:020-34268461、020-34268587,联系人:杨小姐、郭小姐)。每位考生只可报一个岗位,具体由街道统筹。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至4月8日(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请考生按时间要求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仅当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离职证明等)以及《海幢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如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齐,视为报名不成功。

4.考试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方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考察、录用、试用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按照报名人数调整招聘人数或延长报名时间,延长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内容由用人单位确定。

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合格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招聘岗位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口头表达、实际操作等能力。由本街道组成面试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进行评分。

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若同一岗位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按各岗位招聘条件中,对符合同等条件下具备优先条件的考生进行优先录用,若优先条件仍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

五、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海珠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海幢街道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

(一)招聘岗位,不得兼职,被聘用前已有工作单位的,应当于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二)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

(三)咨询电话:020-34268461、020-34268587,监督电话:020-34226642。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未尽事宜按我街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海幢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海幢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docx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海幢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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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道办招聘雇员公告

2024-01-23,全文共 1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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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道招聘11名雇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雇员11名,主要从事行政执法辅助、综合治理辅助等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街道统筹安排。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全日制在校在读的考生不得报名;

(三)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24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文字写作、档案管理能力,能适应应急任务和夜晚加班、轮班;

(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会粤语者;

2.持有C1或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者。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24日至1月26日(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江海街道综治中心(海珠区石榴岗路470号206室,电话:020-34045220)。

4.报名资料:

①《江海街道办事处雇员岗位应聘报名表》(见附件);

②身份证正面及反面;

③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

④学历证书、学历鉴定证书、学位证书、学位鉴定证书等材料;

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若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驾驶证等材料,也可一并提交。

5.资格审核:

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参加考试。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考察、录用、试用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本单位按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将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四)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工作待遇

待遇标准按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街薪酬待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注意事项

(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笔试、面试、体检资格。

(二)由于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

附件:江海街道办事处雇员岗位应聘报名表.xls

江海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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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国际生物岛(中以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初级政府雇员2024

2024-04-26,全文共 2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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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国际生物岛(中以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初级政府雇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岗位名称

广州国际生物岛(中以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劳监综合岗初级雇员1名,详见《岗位表》

(二)岗位职责

1.承担本园区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先行处置;

2.承担12345信访工单办理等劳资纠纷调解事项;

3.协助做好劳动用工监控;

4.协助上级开展专项检查、考核等辅助执法工作任务;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

3.自愿履行政府雇员职责与义务;

4.符合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等录用条件;

5.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计算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录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保密、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二)岗位资格条件

1.招聘人员范围: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或2024年应届毕业生。

2.本科所学专业:法学(B030101)工商管理(B120201)人力资源管理(B120206)劳动关系(B120211)行政管理(B120402)劳动与社会保障(B120403);

3.研究生所学专业:法学(A0301)企业管理(A120202)工商管理硕士(A120205)行政管理(A120401)。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2024年4月26日起,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上午9:00至2024年5月7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请考生将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swdgwhzpbm@163.com,邮件名统一命名“招聘岗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

(1)《广州国际生物岛(中以合作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公开招聘初级政府雇员报名表》(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扫描版;

(2)身份证(正反双面);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个人简历(需包含近期彩色照片);

(5)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

(6)工作经历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

3.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20-84098236。

(三)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日期后,我单位对报考人员个人信息、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考试人数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确定(若符合资格审查人员未达到比例则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考试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名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名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用“面谈”的形式在线下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低于60分以下的不予录用。具体时间、地点后续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面谈成绩作为最终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

根据最终成绩排名,按照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参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考试最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1.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的;

2.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

4.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5.拟聘用人员从公示结束起3个月内未入职的;

6.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在6个月内辞职的;

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和管理按照我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如我区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时,从其新规定。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它说明

1.本次招聘凡未按要求参与招聘工作中任一环节的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2.凡在招聘工作任一环节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3.请应聘者在报名的同时及时准备学历及学位、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资料。

4.未尽事宜以广州国际生物岛(中以合作区)管理委员会解释为准。

附件:

1.广州国际生物岛(中以合作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公开招聘初级政府雇员岗位表.docx

2.广州国际生物岛(中以合作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公开招聘初级政府雇员报名表.docx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国际生物岛(中以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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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委统战部招聘初级雇员公告2024

2024-04-25,全文共 1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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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统战部招聘初级雇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岗位人数

黄埔区委统战部初级雇员1名

(二)岗位职责

负责民族宗教工作科民族相关工作以及其它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三)招聘人员范围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自愿履行雇员职责与义务。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以上年龄计算至2024年4月23日)。

5.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6.持有机动车C1以上驾照且熟练驾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8)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不含周六)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

有意向应聘的候选人员,携带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黄埔区行政服务中心D336室(联系人:梁昊,联系电话:82481615)进行报名:《黄埔区委统战部2024年雇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和学位网验证报告、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2张,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等)。

(三)履历分析

报名时间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用人单位负责对所有报名人员的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进行履历分析及初步筛选,经分析筛选后符合条件的,择优进入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

履历分析后2个工作日内,对于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将以短信形式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应聘人员届时注意查收短信,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报名表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进行。面试由考生个人自述和考官提问等方式进行。面试当场由招聘小组成员分别对考生打分,取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即考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六)体检

用人单位根据应聘者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招聘职位1:1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一般在广州开发区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广东省第二中医院黄埔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如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考察

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标准执行,考察一般通过实地考察方式进行;实地考察有困难的,可采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部务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黄埔区委统战部部务会议研究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凭聘用审批表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报区人社部门备案。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其他考生,如递补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公示结束无异议之日起因考生个人原因1个月内未入职的;

5.聘用人员从录用之日起在6个月内离职的;

6.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被解聘的;

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和管理按照我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黄埔区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附件:黄埔区委统战部2024年雇员招聘报名表.doc

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统战部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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