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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办招聘雇员(协管员)公告2024.5.15截止

2024-05-12,全文共 1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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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公开招聘雇员(协管员)5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协管员)5名,主要从事公共服务辅助、行政执法辅助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街道统筹安排。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3日后出生);

(四)熟悉电脑操作,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文字写作、档案管理能力,能适应节假日加班、夜间巡查、外勤和临时工作任务的要求;

(五)以下情况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5月15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

2、报名地点:琶洲街道办事处5楼505室(海珠区新港东路86号),联系电话:020-89115214。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信网或在读高校的学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填写《琶洲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附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

4、资格审查: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二)笔试、面试

1、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的知识和技能,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2、面试形式: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可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3、考试成绩按笔试与面试4:6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出现同分的情况下,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综合排名。

4、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在广州市内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四)考察与聘用

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组织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协管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岗位和待遇

待遇标准按区、街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笔试、面试、体检资格。

(二)由于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未尽事宜按我街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琶洲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琶洲街道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琶洲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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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街道办招聘城管协管员公告2024

2024-04-14,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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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白云招聘城管协管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社会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团队合作和吃苦耐劳精神;

(二)无参加非法组织,无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无被行政开除公职记录、无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况和记录;

(三)男性,身高162CM以上,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复员或退伍军人、有驾驶证及一年以上驾驶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4月30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

(三)报名地址:越秀区永胜上沙52号102白云街综合行政执法队。

(四)报名要求:

1、报考者携带《白云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并由本人签名),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正面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办法

考试形式采用面试、综合素质考评。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

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进行体检,并根据健康情况决定考生身体是否符合工作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1、经综合素质考评、体检后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2、工资待遇:按照白云街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1个月。

六、注意事项

1、体检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资格。

2、如因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规定要求的,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考试冒名替考、考试作弊取消考试成绩。

4、考生所交资料,一律不予退回。

联系电话:苏小姐 联系电话:83877870

彭小姐 83878177

越秀区白云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12日

相关文件下载

白云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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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招聘大专学历城管协管员2024.5.31截止

2024-05-14,全文共 1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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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道办招聘城管协管员3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等记录;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至2006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辅助人员职责与义务,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五)能胜任夜间室外勤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轮值夜班。

(六)具有C1及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者、熟悉办公室文书电脑文件基本处理操作者及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用:

(一)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

(二)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三)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的;

(四)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五)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与聘用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现场报名时需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凡是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1.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越秀区解放中路云台里26号(光塔街道办事处7楼党建工作办公室)。

3.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方法:

(1)填写并提交《报名表》(附件1)一式一份(报考人员自行填写打印,签名确认)。

(2)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带原件审核)、无犯罪记录证明及相关材料(如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退伍证复印件,需带原件查验),需现场签订《考生承诺书》(附件2)。

(3)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4.通知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由街道工作人员通知参加面试,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街道工作人员逐一通知符合条件考生,面试成绩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参加面试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即视为放弃。

(三)体检

体检对象从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的考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由招聘单位通知其体检事宜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可从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如医院通知需要复检的,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两周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自行组织,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政治素养、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将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从未被聘用的、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聘用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光塔街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

(二)身份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参与。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通讯设备和摄影器材等影响考试公正的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1843010于小姐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1 越秀区光塔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考生承诺书.docx

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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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招聘城管协管员招聘信息2024

2024-03-01,全文共 1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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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光塔招聘城管协管员6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等记录;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至2006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辅助人员职责与义务,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五)能胜任夜间室外勤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轮值夜班。

(六)具有C1及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者、熟悉办公室文书电脑文件基本处理操作者及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用:

(一)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

(二)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三)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的;

(四)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五)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与聘用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现场报名时需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凡是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1.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越秀区解放中路云台里26号(光塔街道办事处7楼党建工作办公室)。

3.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方法:

(1)填写并提交《报名表》(附件1)一式一份(报考人员自行填写打印,签名确认)。

(2)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带原件审核)、无犯罪记录证明及相关材料(如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退伍证复印件,需带原件查验),需现场签订《考生承诺书》(附件2)。

(3)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4.通知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由街道工作人员通知参加面试,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街道工作人员逐一通知符合条件考生,面试成绩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参加面试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即视为放弃。

(三)体检

体检对象从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的考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由招聘单位通知其体检事宜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可从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如医院通知需要复检的,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两周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自行组织,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政治素养、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将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从未被聘用的、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聘用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光塔街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

(二)身份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参与。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通讯设备和摄影器材等影响考试公正的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1843010于小姐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

1、《越秀区光塔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考生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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