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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中南街道办招聘协管员报名时间

荔湾区中南街道办招人,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40岁以下,其他要求、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见正文!

2023-10-30,全文共 2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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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中南街道招聘协管员,报名时间是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

1.城市管理类协管员1名;

2.公共服务类协管员3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2.报考年龄、学历等具体详见岗位需求表;

3.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31日至11月6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交扫描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格式名称统一为:考生姓名+岗位+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包,报名电子邮箱:lwznjdjb@163.com。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登记表发送成功后不得更改。

(3)报考人员填写《荔湾区中南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按要求填报信息后双面打印出来签名、扫描发至邮箱,一并发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党员证明、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同时请填写《考生报名回执》(详见附件3)。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拟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以上的比例方能开考。(注:在首次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一般适当延长3天以上的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仍未达到1:3以上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下午15:00-17:00,开考后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党的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岗位实际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初定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进入体检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对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历验证报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对拟聘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如决定考察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依照荔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不得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采用“包干经费+绩效”的薪酬方式。年包干经费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绩效根据个人实际完成任务量,进行考核评定。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咨询电话:81199239,监督电话:81532213。(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四)本公告由荔湾区中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荔湾区中南街道202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pdf

2.荔湾区中南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3.考生报名回执二维码.pdf

中南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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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5月7日17:00

岗位查询:本次公开招聘2024届高校毕业生共101人,请登录报名网站(xy.liepin.com/tobaccogdcity)查询具体岗位

笔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5月下旬在线下进行,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笔试地点在广州,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面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5月下旬至6月初由各招考单位组织开展,具体的时间和地点由各招考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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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各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2923名

(一)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29日16:00登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报名)”(https://ggfw.hrss.gd.gov.cn/sydwbk,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报名。报名事宜详见系统中的《考生报名指南》。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开始后的前3天每天10时、16时,系统将发布各岗位报名的人数。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系统将公布各岗位报名总人数。

(二)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9日16:00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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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石围塘街道招聘协管员吗(附报名要求)

2023-10-30,全文共 2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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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四季度广州市荔湾区石围塘街道招聘编外人员8名,2023年11月2日至11月5日现场报名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助岗位8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2.报考年龄、学历等具体详见岗位需求表;

3.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11月5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信路17号五楼516室。报名咨询电话:81540713(廖小姐)。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登记表提交成功后不得更改。

(3)报考人员填写《荔湾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报信息后打印出来签名连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拟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以上的比例方能开考(注:首次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延长3天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仍未达到1:3以上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星期六)15:00-17:00,开考后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党的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进入体检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对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对拟聘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如决定考察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依照荔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不得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采用“包干经费+绩效”的薪酬方式。年包干经费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绩效根据个人实际完成任务量,进行考核评定。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咨询电话:020-81540713,监督电话:020-81804979。(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四)本公告由荔湾区石围塘街道负责解释。

附件:

1.荔湾区石围塘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docx

2.荔湾区石围塘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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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桥中街道办招聘城管报考条件+报名方式

2023-10-30,全文共 2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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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荔湾区桥中街道招聘3名编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类协管员2人,公共服务类协管员1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2.报考年龄、学历等具体详见岗位需求表;

3.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日期截至发布公告之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11月5日。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交扫描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格式名称统一为:报考岗位名称+考生姓名+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包。报名电子邮箱:qz12345678qzj@163.com。

(2)现场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地址:荔湾区红楼路38号桥中街道办事处二楼党建工作办公室。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登记表发送成功后不得更改。

(3)报考人员填写《荔湾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报信息后打印出来签名、扫描发至邮箱,一并发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拟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以上的比例方能开考。(注:在首次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延长3天的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仍未达到1:3以上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星期六)下午15:00-17:00,开考后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

考试地点:桥中街道新时代实践中心(地址:荔湾区红楼路8号东海岸创意产业园3栋)。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党的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将会在考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请各位考生自行上网查询。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面试后总成绩将会在考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请各位考生自行上网查询。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进入体检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对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对拟聘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如决定考察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视岗位情况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补录

报名参加过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但未被录用的应聘人员纳入编外人员备选库。招考单位可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补录。

四、工资待遇

依照荔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采用“包干经费+绩效”的薪酬方式。年包干经费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绩效根据个人实际完成任务量,进行考核评定。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咨询电话:81764528(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四)本公告由荔湾区桥中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荔湾区桥中街道202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docx

2.荔湾区桥中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桥中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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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街道环卫站招聘环卫工人公告2024

2024-03-06,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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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街道环卫站公开招聘环卫工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逢源街道环卫站环卫工人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工人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30名。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热爱城市管理环卫工作;

(三)年龄女45周岁以下、男50周岁以下,有环卫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岗位薪酬及待遇

工资待遇按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意见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3月6日直至招满为止(工作日),上午9: 00至12: 00,下午14: 00至18: 00。

2、地点:逢源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荔湾区厚福大街40号二楼)。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020-81930697。

3、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到环卫站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面试

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另行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

(三)体检

按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递补。

(四)录用

1、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逢源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2024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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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招聘编外人员综合成绩公示

2023-12-02,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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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白鹤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综合成绩公示

根据2023年10月27日发布《白鹤洞街道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的内容,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白鹤洞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招聘程序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了资格初审,并于2023年11月29日组织面试,现将综合成绩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信、电话等形式向白鹤洞街道党建工作(组织人事)办公室反映。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信、电话等形式向白鹤洞街道党建工作(组织人事)办公室反映。

单位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培真路二号之一白鹤洞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020-88501384。

备注: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在2023年12月7日9:00-12:00、14:00-17:00内,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报名相关资料原件以及纸质版复印件各一份,到白鹤洞街道办事处212室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提交资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附件:

附件1:禁毒社工综合成绩公示.xlsx

附件2:出租屋管理员综合成绩公示.xlsx

附件3:专职网格员综合成绩公示.xlsx

附件4:安全生产监督员综合成绩公示.xlsx

白鹤洞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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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时间

2023-11-02,全文共 2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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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国家税务总局审核同意,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对于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

(八)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三)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七)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八)近三年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九)现役军人、定向生、委培生、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十)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中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的事业单位为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所属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税收科学研究所,以及部分市县税务局的所属信息中心、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信息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承担税务机关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运行保障等工作;机关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承担税务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等工作;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12366纳税服务热线管理和平台运维工作、参与税收宣传工作;税收科学研究所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科研工作。

招聘单位、招聘人数和具体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见附件)。

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广东省人事考试局网站、报名专题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在报名专题网站组织报名,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9:00至2023年11月9日18:00。报名网址为http://www.gzhao.net/custom/gdswj2023/

各招聘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于报名截止后3日内发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至满足1:3比例为止。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少于3人,无法达到1:3比例的,取消招聘,该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按照公告规定的条件和时间诚信报名,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成功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允许改报其他岗位。

3.编排准考证。经审核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报考人员自行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安排。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1月下旬,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市,具体时间和考点安排将另行公告。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成绩发布。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和最低进入面试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将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广东省人事考试局网站、报名专题网站发布。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广东省人事考试局网站、报名专题网站发布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有关事项通知。

2.入围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面试安排。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2月上旬,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市,具体时间和考点安排将另行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笔试,总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加试安排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体检。根据国家规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由符合规定的体检机构实施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承担。

3.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进行核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广东省人事考试局网站、报名专题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不予聘用;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人员,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

聘用人员为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系统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按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有关要求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凡是存在弄虚作假、舞弊、隐瞒事实或有其他妨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行为的,取消其报考资格,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社区,按要求记入诚信档案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情节严重的,按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六、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020-37990922

咨询电子邮箱:GDSWGK@163.COM

(二)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767号

本公告由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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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荔湾区花地街道招聘编外人员学历要求+年龄要求

2023-10-30,全文共 2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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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花地街道招聘编外人员6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组织员1人;专职网格员4人;专职劳监员1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2.报考年龄学历等具体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

3.具备以下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花地街道辖区常住居民(需出具居住证明包括但不限于 居住证、租赁合同、房产证等);

(3)退役军人;

(4)有基层工作经验、社区志愿服务等经历者;

4.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2日至11月8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资料递交时间地址、联系电话及详见附件 1“岗位需求表”)。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更改。

(3)报考人员填写附件2《荔湾区花地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报信息后打印出来签名、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证书复印件)、

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拟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以上的比例方能开考。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下午15:00-17:00,开考后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党的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进入体检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对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对拟聘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如决定考察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依照荔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不得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采用“包干经费+绩效”的薪酬方式。年包干经费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绩效根据个人实际完成任务量,进行考核评定。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监督电话:020- 81692964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四)本公告由荔湾区花地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荔湾区花地街道202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docx

附件2:荔湾区花地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花地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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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龙津街道办招聘大专学历4名

2023-10-30,全文共 2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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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龙津街道招聘编外人员4人,2023年11月2日至11月6日(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现场报名!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3名、康园工疗站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备基本的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责任心,有独立工作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积极进取,团队合作意识强,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2.报考年龄、学历等具体详见岗位需求表;

3.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2日至11月6日(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

专职网格员报名地址及联系人:荔湾区光复北路康公直22号首层(门禁卡办理点);联系人:邓小姐 020-81866319。

康园工疗站工作人员报名地址及联系人:荔湾区龙津东路欧家园42号一楼(龙津街道残联);联系人:潘小姐020-81911909。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登记表发送成功后不得更改。

(3)报考人员填写《荔湾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填报信息后打印出来签名,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15:00-17:00,开考后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

考试地点:荔湾区龙津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地址:荔湾区光复中路393号一楼)。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党的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进入体检的人员,由我街对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由我街对拟聘用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由我街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我街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我街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依照荔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不得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采用“包干经费+绩效”的薪酬方式。年包干经费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绩效根据个人实际完成任务量,进行考核评定。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咨询电话:81866319(报考专职网格员咨询电话)、81911909(报考康园工疗站工作人员咨询电话),监督电话:81925218。(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四)本公告由荔湾区龙津街道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荔湾区龙津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docx

附件2:荔湾区龙津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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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金花街道办招聘编外人员(11.5截止)

2023-10-30,全文共 2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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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金花街道招聘编外人员8名,11月2日至11月5日发邮件报名!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编外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2.报考年龄、学历等具体详见岗位需求表;

3.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2日至11月5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交扫描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格式名称统一为:“考生姓名•XX岗位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包。报名电子邮箱:jhjdjb@163.com。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登记表发送成功后不得更改。

(3)报考人员填写《荔湾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报信息后打印出来签名、扫描发至邮箱,一并发送:①附件《荔湾区金花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一览表》;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③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④毕业证、学位证;⑤职称证书;⑥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岗位有中共党员身份或党龄要求的,需提供党员证明或党龄证明等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拟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以上的比例方能开考。(注:在首次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一般适当延长3天以上的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仍未达到1:3以上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星期六)15:00-17:00,开考后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

考试地点:金花街道办事处一楼会议室(地址:荔湾区金花直街11号),具体考试地点请留意短信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党的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初定面试地点:荔湾区金花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广州市荔湾区金花直街95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进入体检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对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对拟聘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如决定考察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依照荔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不得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采用“包干经费+绩效”的薪酬方式。年包干经费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绩效根据个人实际完成任务量,进行考核评定。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咨询电话:81067345,监督电话:81086627。(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四)本公告由荔湾区金花街道负责解释。

广州市荔湾区金花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1-1:2023年荔湾区金花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1-2:荔湾区金花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1-3:荔湾区金花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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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州荔湾区茶滘街道办招聘网格员(11.5截止)

2023-10-30,全文共 2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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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茶滘街道办事处招聘编外人员4名,2023年11月2日至11月5日网上发邮件报名!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4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2.报考年龄、学历等具体详见岗位需求表;

3.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2日至11月5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交扫描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格式名称统一为:考生姓名•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包。报名电子邮箱:lwcjj_djb@gz.gov.cn。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登记表发送成功后不得更改。

(3)报考人员填写《荔湾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报信息后打印(双面打印)出来签名、扫描发至邮箱,一并发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下午15:00-17:00,开考后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

考试地点:待定。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党的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进入体检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对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由拟聘用人员自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依照荔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采用“包干经费+绩效”的薪酬方式。年包干经费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绩效根据个人实际完成任务量,进行考核评定。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咨询电话:81578082,监督电话:81598009。(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四)本公告由荔湾区茶滘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 2023年荔湾区茶滘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doc

附件2 荔湾区茶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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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华林街道办招聘编外人员(11.3截止)

2023-10-29,全文共 2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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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华林街道招聘编外人员4名: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共服务岗3人(即,社区组织员1人、公共服务类协管员2人);社区治理岗1人(即,社区治理类协管员专职网格员1人)(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2.报考年龄、学历等相关所需条件(详见附件1);

3.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日(周三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荔湾区华林街道办事处2楼党建工作办公室(荔湾区长寿西路72号)。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提交的资料原则上不得进行更改。

(3)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荔湾区华林街道2023年四季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在“个人承诺”栏对应位置中进行亲笔签名。

现场报名时,需一并提供《荔湾区华林街道2023年四季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及学位证明、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在现场校验后退还至本人)。如报考涉及党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拟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以上的比例方能开考。如在首次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延长报名时间,一般适当延长3天以上的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仍未达到1:3以上比例的,将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周六)下午15:00-17:00,开考后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

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近期留意短信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党的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短信通知。

面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布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进入体检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对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及学位证明,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对拟聘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如决定考察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依照荔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不得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采用“包干经费+绩效”的薪酬方式。年包干经费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绩效根据个人实际完成任务量,进行考核评定。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咨询电话:020-81295403,监督电话:020-81242923。(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四)本公告由荔湾区华林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荔湾区华林街道四季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pdf

2.荔湾区华林街道2023年四季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荔湾区人民政府华林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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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州市荔湾区招聘事业编制84人(7.7截止报名)

2023-06-14,全文共 5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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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州市荔湾区招聘事业编制84人,面向本科/硕士,2023年7月3日(星期一)上午9:00至7月7日(星期五)17:00报名

发布时间:2023-06-14 14:18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浏览次数:2101 次T浏览字号: 大 中

小为进一步充实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8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范围

详见《2023年荔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含)至2023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四)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附件2)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3年7月2日。

(二)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2023年荔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规定的条件。

2.2023年毕业生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专业相对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报考,须出具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3.报考人员的报考学历、专业必须符合职位对应的学历层次及专业要求,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若职位同时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同时取得报考学历、专业相对应的学位。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技工院校)》(见附件3、4)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课程成绩单(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或学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4.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表中有明确年龄、学历限制的,以招聘岗位表为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应为1987年7月2日(不含当天)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应为1982年7月2日(不含当天)后出生。

5.报考人员具体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以及相关资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社保缴费记录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日。

6.有具体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职位,需提供相应年限的单位缴纳社保记录和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单位需一致;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记录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其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实。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星期一)上午9:00至7月7日(星期五)17:00。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报名。

4.报名审核: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成功后即可参加笔试。

5.每个岗位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管理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专业技术岗位报考人数若未达开考比例的,延长3天报名时间,延长报名结束后,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笔试。免笔试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二)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gz.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公布,请已报名考生保持关注,逾期未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范围: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时间为120分钟,内容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3.报考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党校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人员免笔试,可直接进入资格审查;

4.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并可以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查询;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其中报考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党校岗位的考生,按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于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须提供资料:

(1)准考证、报名登记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等有要求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3)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和单位证明);

(4)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所列,按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需提供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6)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2)-(6)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7)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进行;

(2)接受资格审查的人员,如在审查期间不能提供齐全的材料或无法提供所需资料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3)接受资格审查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审查过程中有不通过资格审查或主动放弃资格者,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

(五)面试

1.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于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试讲和答辩方式,按抽签顺序进行,其中报考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党校的考生,采用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报考其他岗位考生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3.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入场,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于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5.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比例折算后相加得到的考试总成绩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考生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环节,具体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在指定时间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者,可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如统一体检时为孕期不能进行体检的应聘者,待其按照体检要求可以进行体检时,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若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放弃考察的,可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因孕期延迟考察的应聘者,若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则不再进行递补)。因应聘者的个人原因或其原单位不配合导致考察工作受阻,不能在收到考察通知的3个月内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考察合格的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放弃聘用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及相关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条件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高于招聘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职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若暂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聘用时按相关人事制度暂定岗位级别,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聘用年限,待取得所聘专业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并重新聘用后,才予以起算聘期;招聘单位可与应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应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期限,有关人员应在约定期限内取得相应资格,逾期未取得的,招聘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按聘用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工龄满1年以上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1年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防疫工作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为了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本次招聘岗位首次聘用合同期限统一为3年。

(六)关于各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等问题,请在工作日9:00-12:00、14:00-18:00直接拨打附件1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进行详细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20-81939593;监督投诉电话:020-81377497。

本公告由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荔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docx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技工院校).docx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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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13人(附报名时间)

2023-05-30,全文共 4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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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13人,6.12-6.14报名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广东省教育厅直接管理,前身是创建于1933年的“广东省立第一职业学校”,至今已有90年的职业教育历史。学校现有教职工1700多人,全日制普通高职在校学生27000多人。2006年6月,学校接受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评估结果为优秀。2007年,被列为省级示范性院校建设单位。2008年,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院校建设单位。2011年6月,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财政部组织的示范验收。2016年,被列为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6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高职校,2019年10月被列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学校轻工特色明显,立足广东,面向全国,服务地方经济,促进社会发展,坚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坚持“高素质为本,高技能为重,高就业导向,创新促发展”的办学理念,努力实践和创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

根据学校办学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优秀人才13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正派,有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发展趋势,具备较强的专业科研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6.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应届毕业生年龄不受限制。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及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可以报考。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8:00至2023年6月14日17:00。

2.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应聘人员登录事业单位招录网(https://www.sydwzl.com/gdqgzyxyzp2023/,以下简称“招聘系统”)进行报名。

3.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登录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或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gdqy.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招聘系统提示进行报名、上传照片、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招聘岗位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参考专业目录,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相近专业证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材料。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的专业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报名截止日期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作为佐证;社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中英文版成绩单。

(5)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

(6)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一)资格初审

笔试前资格初审。招聘系统根据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自动审核,资格初审结果将在招聘系统内发布,并通过短信形式告知应聘人员。此阶段只初查应聘者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核。通过笔试前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可以参加笔试,但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核。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安排在笔试之后,面试之前。用人单位对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详细安排将通过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发布。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时间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若面试人员出现空缺,则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高低等额递补。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一)笔试

1.笔试有关安排将通过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发布,请自行留意。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考生在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到达考场的,视为放弃笔试。

2.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不指定参考用书。

3.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合格人数不足1:3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4.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对笔试分数有异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申请核分。

(二)面试

1.面试有关安排将通过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发布,请自行留意。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面试前30分钟内到达面试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

2.面试分为专业技术岗、管理岗两类进行:

(1)专业技术岗位

主要考察面试人员教学能力、专业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岗位代码JS6、JS7采取“技能测试+试讲”方式进行,JS9、JS10采取“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

(2)管理岗位

主要考察面试人员与职位相适应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专业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

所有岗位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其中岗位代码JS6、JS7面试成绩=技能测试×60%+试讲×40%,岗位代码JS9、JS10面试成绩=技能测试×60%+结构化面试×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总分70分以上为合格。

3.面试评委小组在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工作人员统计分数后,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在综合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专任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同时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规定严格执行。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十、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人才招聘”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有关问题的说明

1.招聘工作由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负责监督。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和聘用全过程,提供不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解除聘用合同。

2.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数。

3.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工作经历指全职工作经历,并能出示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

4.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递补,如需递补,在同岗位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5.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6. 我校现有广佛两地共四个校区,工作地点由学校视岗位情况统筹安排。根据我校相关规定,新进教师第一年实行坐班制管理。

7.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61230818(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工作日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61230812(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附件1: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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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中南街道办事处地址及电话

2021-06-11,全文共 1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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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中南街道办事处地址电话

广州市荔湾区中南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南496号三楼

电话:81504520

邮政编码:510388

传真:81517969

email地址:gzlwznj@163.com

办事处的职责

(一)党工委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经济发展、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服务社区群众,共同推进社区建设。

2.领导街道办事处,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领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领导、指导在社区、经济联社、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开展党的工作。对离职、失业和流动党员实行属地管理;对区职能部门派驻的社区管理和服务机构党的工作实行双重领导。

3.领导本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4.加强街道党组织自身建设,领导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建设。

5.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对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对区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奖励、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6.负责党风和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

7.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1.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授权,对街辖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履行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社会管理、社区服务和监督检查的职责。以居民工作为基础,以社会建设和城市管理为重点,组织协调落实街辖内社会管理工作;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积极为街辖内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供服务保障。

2.负责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组织督促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维护辖区内的城市环境和城市秩序,对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占用道路、违法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无照和无证经营、占道经营、非法行医、违规违章施工以及违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环境保护、市场管理、公共设施管理等规定的行为,应当劝阻,对于拒绝改正的,应当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政事务、兵役和民兵事务、复转军人安置、人民防空事务、侨台事务、民族宗教事务、拥军优属、人口普查、基层统计、法制宣传、劳动用工监控、社会保险、劳动就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抢险救灾、殡葬改革、青少年教育、禁毒、扫黄打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

4.负责协调组织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收集辖区内居民反映的问题,受理居民来信来访,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反映辖区内居民和单位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协助或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5.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6.支持、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发挥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协助民政部门开展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依法保障居民委员会在居民区的自治权利,为居民委员会的正常办公提供必要条件。

7.根据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适应社区居民多层次的服务需求;负责组织和引导社区教育、科普、文化、体育、卫生等工作;组织社区义务工作者队伍,动员和引导单位、居民兴办社会服务事业,开展便民利民的系列服务。

8.负责流动人员暂住登记、信息收集、报送等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等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依法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企业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与业主、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和投诉。

10.制定和实施辖区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

11.推动地域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做好协税护税及协助区有关部门开展为企业服务等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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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招聘科研助理要求(附报名方式)

2024-04-29,全文共 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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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招聘科研助理5人

工作地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

工作内容:神经心理评估、生物样本收集及处理等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岗位要求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心理学、公共卫生类相关专业。

2、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良好的学习能力和团队精神。

3、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办事正派,作风正派。

4、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

薪资待遇:面议(五险一金、周末双休)

应聘方式:将简历发送至邮箱:133350720@qq.com

格式要求:来件主题、简历附件命名为“科助应聘 +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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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道办事处招聘办公室辅助人员公告2024

2024-04-28,全文共 1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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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道办事处招聘应急管理办公室辅助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及文字表达撰写能力,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三)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辅助人员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

(四)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10日后出生);

(五)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六)身体健康,能承担值夜班的任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用:

(一)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二)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三)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的;

(四)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五)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流程

按照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周六、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大东街应急管理办公室(东华东路东源新街12号一楼应急管理办公室)。

3.报考程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下载《越秀区大东街应急管理办公室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填写好个人信息并打印,连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提交,原件核对完交还考生,复印件存档备查。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报考者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二)笔试、面试

1.笔试。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具体地点及考场安排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面试。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名次如有相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5:1的,面试人选为通过笔试环节的实有人员,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不得列为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3.综合成绩。考生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两次成绩合计构成,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50%。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计算。考生笔试、面试过程中如有作弊行为,相关考试成绩判为0分。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的考生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由招考单位统一领取并通知体检对象的体检结果。体检标准参照普通入职标准进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其他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和聘用

1.经过考试、体检后拟招用人员名单通过越秀区信息网等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按照《越秀区大东街道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试室前统一交监考员处。

2.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所交资料,一律不予退回。

4.咨询电话:020-87375705 联系人:卢小姐。

附件:越秀区大东街应急管理办公室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大东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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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招聘一线业务操作岗位笔试时间+笔试地点是?

2024-04-24,全文共 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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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时间笔试拟定于2024年5月下旬在线下进行,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笔试地点:在广州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面试安排:根据笔试结果,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拟定于2024年5月下旬至6月初由各招考单位组织开展,具体的时间和地点由各招考单位另行通知。

拟录用人员公示:在猎聘网(xy.liepin.com/tobaccogdcity)、中国烟草人才招聘平台(www.tobacco.gov.cn)以及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门户网站(www.gd.tobacco.gov.cn)同时公示拟录用人员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招录岗位:本次公开招聘2024届高校毕业生共101人,请登录报名网站(xy.liepin.com/tobaccogdcity)查询具体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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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烟草专卖局招聘2024届本科毕业生吗?(附报名入口)

2024-04-24,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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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2024年度一线业务操作岗位招聘信息

一、招聘对象

教育部门认可的2024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并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其中,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在2023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等认证材料。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七)年龄28周岁(含)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含)以下(时间计算至2024年4月23日);

(八)符合烟草行业招聘工作的回避制度规定。

三、招录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2024届高校毕业生共101人,请登录报名网站(xy.liepin.com/tobaccogdcity)查询具体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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