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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街道环卫站招聘环卫工人公告2024

荔湾区逢源街道环卫站招聘环卫工人30名,要求年龄女45周岁以下、男50周岁以下,有环卫工作经验者优先,招满为止,详见正文!

2024-03-06,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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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街道环卫站公开招聘环卫工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逢源街道环卫站环卫工人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工人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30名。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热爱城市管理环卫工作;

(三)年龄女45周岁以下、男50周岁以下,有环卫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岗位薪酬及待遇

工资待遇按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意见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3月6日直至招满为止(工作日),上午9: 00至12: 00,下午14: 00至18: 00。

2、地点:逢源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荔湾区厚福大街40号二楼)。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020-81930697。

3、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到环卫站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面试

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另行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

(三)体检

按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递补。

(四)录用

1、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逢源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2024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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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岭南街市容环境卫生站招聘环卫保洁员公告2024

2024-03-06,全文共 11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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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岭南市容环境卫生招聘保洁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充实环卫保洁一线工作力量,荔湾区岭南街市容环境卫生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环卫保洁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热爱城市管理环卫工作;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年龄男50周岁、女40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工资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参照《广州市环卫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标准,按照荔湾区环卫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二)入职后购买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

(三)享受带薪年假、月度绩效奖、年终奖、节日慰问、高温补贴、工会福利等待遇;

(四)可提供住宿,以及空调、冰箱、洗衣机等家用电器(共用);

(五)单位实行人员激励机制,专业技能人才可享受技能补贴,表现优异者经考核有机会转为管理岗位。

(六)其他福利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4年3月1日开始。

(二)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至招满为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报名地点:岭南街市容环境卫生站(荔湾区杨巷路万钟东1号一楼),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81852376;

(四)材料要求:应聘人员填写《广州市荔湾区岭南街市容环境卫生站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户口簿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等有关证明材料,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六、体检安排

按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进行体检递补。

七、录用

1.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失业证等。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附件:岭南街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岭南街市容环境卫生站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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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道办事处招聘办公室辅助人员公告2024

2024-04-28,全文共 1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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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道办事处招聘应急管理办公室辅助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及文字表达撰写能力,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三)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辅助人员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

(四)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10日后出生);

(五)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六)身体健康,能承担值夜班的任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用:

(一)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二)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三)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的;

(四)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五)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流程

按照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周六、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大东街应急管理办公室(东华东路东源新街12号一楼应急管理办公室)。

3.报考程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下载《越秀区大东街应急管理办公室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填写好个人信息并打印,连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提交,原件核对完交还考生,复印件存档备查。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报考者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二)笔试、面试

1.笔试。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具体地点及考场安排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面试。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名次如有相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5:1的,面试人选为通过笔试环节的实有人员,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不得列为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3.综合成绩。考生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两次成绩合计构成,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50%。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计算。考生笔试、面试过程中如有作弊行为,相关考试成绩判为0分。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的考生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由招考单位统一领取并通知体检对象的体检结果。体检标准参照普通入职标准进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其他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和聘用

1.经过考试、体检后拟招用人员名单通过越秀区信息网等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按照《越秀区大东街道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试室前统一交监考员处。

2.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所交资料,一律不予退回。

4.咨询电话:020-87375705 联系人:卢小姐。

附件:越秀区大东街应急管理办公室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大东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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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街道办事处招聘雇员公告2024

2024-03-30,全文共 2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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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街道办事处招聘雇员公告

海幢街道办事处是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根据工作需要,为充实本单位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雇员。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雇员9名,主要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和管理辅助等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单位统筹安排。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岗位一(1名)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热心服务群众,有团队协作精神,具备基础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能力,专业符合工商管理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等专业之一。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29日后出生);

5.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上级临时调配工作安排,能适应晚上突发性应急值班工作;

6.同等条件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录用:具有政务服务或窗口工作经验;持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

(二)岗位二(1名)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消防一线工作经验;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双侧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8,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有较好的体能基础,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适应早晚班轮班及调休工作制,服从上级临时调配工作安排;

5.年龄限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29日后出生);

6.同等条件下,符合条件的优先录用: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退伍军人。

(三)岗位三(7名)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3.有较好的体能基础,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适应早晚班轮班及调休工作制,服从上级临时调配工作安排;

4.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熟悉基础计算机、移动终端和办公软件的基本操作;

5.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29日后出生);

6.同等条件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录用:具有网络及电脑维护维修特长或具有公文写作经验者;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或社会工作者资格证;退伍军人。

(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

4.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海幢街道办事处(海珠区宝岗路1号1号楼3楼人事办公室,电话:020-34268461、020-34268587,联系人:杨小姐、郭小姐)。每位考生只可报一个岗位,具体由街道统筹。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至4月8日(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请考生按时间要求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仅当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离职证明等)以及《海幢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如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齐,视为报名不成功。

4.考试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方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考察、录用、试用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按照报名人数调整招聘人数或延长报名时间,延长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内容由用人单位确定。

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合格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招聘岗位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口头表达、实际操作等能力。由本街道组成面试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进行评分。

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若同一岗位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按各岗位招聘条件中,对符合同等条件下具备优先条件的考生进行优先录用,若优先条件仍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

五、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海珠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海幢街道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

(一)招聘岗位,不得兼职,被聘用前已有工作单位的,应当于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二)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

(三)咨询电话:020-34268461、020-34268587,监督电话:020-34226642。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未尽事宜按我街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海幢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海幢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docx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海幢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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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公告2024

2024-03-30,全文共 2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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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白鹅开发建设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荔湾区编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岗6名(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岗位所需条件

1. 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好的公文写作、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电子计算机操作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2. 报考年龄、学历等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可在规定年龄要求基础上适当放宽5岁以内;

3.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4月1日上午9:00—4月8日下午18:00。

2.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需提交扫描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格式名称统一为:考生姓名+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包。报名电子邮箱:bailingban@126.com。

3. 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登记表发送成功后不得更改。

(3)报考人员填写《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填报信息后打印出来签名、扫描发至邮箱,一并发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拟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以上的比例方能开考(注:在首次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一般适当延长3天以上的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仍未达到1:3以上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二)笔试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开考后迟到20分钟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考试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管理委员会(地址:荔湾区新隆沙西1号些华伦士楼405会议室)。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相关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用人单位对进入体检的人员进行资料审核,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对拟聘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如决定考察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单位薪酬制度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不得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 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咨询电话:020-81715153,监督电话:020-81715156(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

2.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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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西村街道办招聘社区组织员公告2024

2024-03-15,全文共 2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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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招聘2名社区组织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社区组织员(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2.报考年龄、学历等具体详见岗位需求表;

3.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5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3月20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交复印件。

社区组织员报名地址:荔湾区协和路1号三楼党建办公室308,联系人:庄小姐,联系电话:020-81978032。

3.报名要求:

(1)如本单位在同一时间(笔试时间为同一天同一时间)有多个岗位招聘考试,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登记表发送成功后不得更改。

(3)报考人员填写《荔湾区西村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报信息后打印出来签名,一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党员及党龄证明等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拟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以上的比例方能开考。(在首次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况延长3天以上的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仍未达到1:3以上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15:00-17:00,开考后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

考试地点:西村街道办事处五楼会议室(地址:荔湾区协和路1号),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党的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不接听电话,通过工作人员发送面试通知短信视为送达。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进入体检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对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对拟聘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如决定考察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依照荔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采用“包干经费+绩效”的薪酬方式。年包干经费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绩效根据个人实际完成任务量,进行考核评定。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岗位咨询电话:具体见报名方式内联系电话,监督电话:020-26282786。(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四)本公告由荔湾区西村街道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荔湾区西村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doc

附件:2.荔湾区西村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西村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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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发改局招聘辅助文员公告2024

2024-03-15,全文共 2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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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发改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荔湾区编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荔湾区发改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辅助类1人(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2.报考年龄、学历等具体详见岗位需求表;

3.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5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3月16日(星期六)上午9:00至3月20日(星期三)下午16: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提交报名材料邮件格式名称统一为:考生姓名•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包。报名电子邮箱:lwfg815@163.com。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登记表发送成功后不得更改。

(3)报考人员填写《荔湾区发改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报信息后打印出来签名、扫描发至邮箱,一并发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拟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以上的比例方能开考,在首次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下午15:00-17:00,开考后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

考试地点:荔湾区发改局十楼会议室(地址:荔湾区逢源路127号)。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党的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参加统一笔试未录取人员进入编外人员备选库,我局有新招编外人员需求时,可在编外人员备选库中启动补充招用程序。纳入编外人员备选库的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保留的有效期一般至下一次重新公开招聘为止,最长不超过1年。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我局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发布的公告。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进入体检的人员,由我局对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我局对拟聘用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约600元。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我局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对拟聘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如决定考察的,由我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我局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依照荔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不得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采用“包干经费+绩效”的薪酬方式。年包干经费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绩效根据个人实际完成任务量,进行考核评定。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咨询电话:020-81959107,监督电话:020-81377630。(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四)本公告由荔湾区发改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荔湾区发改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docx

附件:2.荔湾区发改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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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体育发展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公告2024

2024-03-12,全文共 2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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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体育发展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荔湾区编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荔湾区体育发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3人(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2.报考年龄、学历等具体详见岗位需求表;

3.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29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3月25日至3月27日。(注:招聘公告发布时间距离报名开始时间不得少于3天,报名时间不少于3天)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交扫描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格式名称统一为:考生姓名•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包。报名电子邮箱:lwqtx@163.com。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登记表发送成功后不得更改。

(3)报考人员填写《荔湾区体育发展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报信息后打印出来签名、扫描发至邮箱,一并发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拟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以上的比例方能开考。(注:在首次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一般适当延长3天以上的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仍未达到1:3以上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4月1日上午10:00-12:00,开考后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

考试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体育发展中心三楼(地址:荔湾区中山七路330号)。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运动训练专业和其他方面的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进入体检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对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按考试及审核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对拟聘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如决定考察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依照荔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不得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采用“包干经费+绩效”的薪酬方式。年包干经费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绩效根据个人实际完成任务量,进行考核评定。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咨询电话:81811439,监督电话:81833867。(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四)本公告由荔湾区体育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荔湾区体育发展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

2.荔湾区体育发展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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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办事处专职网格员招聘公告2024

2024-03-06,全文共 2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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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办事处招聘专职网格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云埔街道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职网格员。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坚持定员额、定标准、定对象、定待遇,严格条件、严格程序、严格纪律,打造一支素质过硬、执行能力强、专业水平高的专职网格员队伍。

二、招聘岗位

专职网格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1日后出生);

2.黄埔区户籍、广州市户籍且在黄埔区有合法稳定住所或持有在本区办理(申办或签注)且在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的来穗人员,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本街(镇)户籍或居住者优先考虑。

3.同等条件下,具备党政机关工作经验,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热心社区和网格工作;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理学、工学类;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大专以上学历;

3.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社会组织能力,有较强的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电脑和手机操作;

4.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5.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接受周末轮值及工作日非工作时段错时服务等弹性上班制度。

6.具备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7.本次专职网格员招聘约定最低服务期两年,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辞职、不得报考其他单位,对申请报考其他单位的,街道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对接受相关培训产生的费用,要求双倍赔偿;在约定服务期内主动离职的,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得报考云埔街其他岗位。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各级财政供养人员,聘用单位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

5.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2024年3月6日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3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140号,指定地点不提供机动车停放场地,请选择乘坐合适交通工具前往。)

3.需提供的相关证书和材料:

(1)附件1:《黄埔区云埔街道专职网格员报名表》(招聘公告附件);

(2)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1张(电子版);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首页);

(5)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如党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7)所在单位开具的岗位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

(8)如有需要携带C1驾驶证;

(9)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笔试

1.时间和地点: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通知为准。

2.开考比例:招聘职位的计划录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

3.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

(四)面试

1.确定拟面试对象:通过笔试的人员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若有考生放弃面试,则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及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能力素质等。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4.考试实行考场封闭,参加考试人员要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考试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五)体检

1.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40%×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2.如果考生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需进行毛发检测。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统一组织,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察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生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协助拟录用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录用

考察录用结果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八)递补或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录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录用人员在六个月内辞职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待遇和管理

获聘人员与云埔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合同期满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未满违约的,按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专职网格员聘用期间薪酬参照相关规定的相应工资标准执行。

七、其他

本次招聘要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云埔街道办事处综合保障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2056237;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4:30-18:00)。

附件:1.黄埔区云埔街道专职网格员报名表

2.黄埔区云埔街专职网格员资料提交清单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云埔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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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道综合服务中心招聘聘员公告2024

2024-02-28,全文共 1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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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道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第一次合同制聘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嘉禾街党工委、办事处同意,决定公开招聘3名合同制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服务中心合同制聘员3名。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三年内没有参与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

(二)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按报名截止日期计算);

(三)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四)本科学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工作经历,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工作热情积极、细致耐心,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工作安排;适应夜晚、周末、节假日加班的岗位要求;

(五)符合岗位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需将资格审查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嘉禾街道综合服务中心邮箱(jiahelszx@by.gov.cn),压缩包文件名和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名称”。

2.报名时间:2024年2月28日上午9:00至3月4日下午18:00。

3.资格审查需提交的资料:

(1)《嘉禾街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需附上本人近期彩色证件照并打印签名);

(2)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3)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扫描件(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首页);

(4)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5)工作经历有关证明(劳动合同或单位工作证明均可);

(6)驾驶证扫描件(仅B岗需要提供,没有则不用提供)。

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提交后不得更改,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三)笔试

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公文写作

3.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合格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笔试成绩将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公布。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时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面试由街道自行组织,街纪检办全程进行监督。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问答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合格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4.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将于7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1.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根据通知要求前往街道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2.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街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聘用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3.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时,街道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通过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一个月之内不能上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依照白云区政府雇员相关文件或街道有关编外人员薪酬福利文件执行,另实行绩效考核。试用期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用工方式及补录规则

聘用人员与广东省白云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结束后,若街道出现同类型岗位空缺时,可在本次招聘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补录。

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道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1310040(受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附件1:嘉禾街合同制聘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嘉禾街合同制聘员招聘报名表.doc

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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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新塘街道综合保障中心招聘环卫工人2024

2024-02-22,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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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区新塘街道综合保障中心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环卫工人的公告30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职数

环卫工人30名。

二、招聘人员的基本要求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热爱环卫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2、男性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身体素质好、条件优越者可适当放宽)。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注:入职前需提交三甲医院体检报告)。

4、住在新塘街辖区及周边、持驾驶证有环卫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用工性质及待遇

用工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工资待遇按照环卫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报名办法

自发布招聘公告起,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人员将身份证、学历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交至广州市天河区新塘街万科米酷B4栋负一层(新塘街道综合保障中心环卫办公室)。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满即止。

五、招聘录用

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由我单位进行初步筛选后,电话通知进行面试,从中择优录取。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32053022

联系人:黄先生、钟先生(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新塘街道综合保障中心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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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办事处招聘专职安监员公告2024

2024-01-12,全文共 1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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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联和街道办事处招聘专职安管员1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取。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职责;

5.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专职安管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曾从事专职安监员、专职安管员工作被辞退的;违反土地管理政策的;组织参与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造成较坏影响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8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黄埔区黄陂新村东二街15栋联和街道办事处一楼应急管理办(联系人:黄小姐、何小姐;联系电话:87599606)。

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历证明(学信网高等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小一寸红底照片1张、个人简历参加报名,并同时现场填写《报名表》。

(二)组织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入围后,笔试分占40%,面试分占6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素质等。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达不到3:1要求的,该职位暂不开考。

(三)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体检资格,并视情况决定是否顺延补录。

(四)组织体检

拟录用人员须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分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拟录用人员自理。

(五)考察

街道招聘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过程考察,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六)公示

拟录人员名单将在黄埔区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七)聘用

公示期过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注意事项

1.笔试、面试、体检均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

2.因考生本人未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未尽事宜,按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联和街道办事处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联和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黄埔区联和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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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防汛防旱防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公告2024

2024-04-29,全文共 21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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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防汛防旱防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公开招聘1名辅助类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勤勉耐劳,工作责任心强,热爱应急管理事业,愿意履行辅助人员招用岗位职责与义务。具有应急管理、安全工程等专业或从事过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优先录用;

(三)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四)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以报考并招用: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考流程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1日。

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筑溪西街10号2楼宣教中心。

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联系人:谭小姐,联系电话:020-83882606

报名资料:

(1)请考生自行下载《越秀区防汛防旱防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现场报名时请提供个人简历、《越秀区防汛防旱防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大一寸近照1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原件核查,复印件上交)。

(2)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2、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时间为60分钟。

3、笔试内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公共基础知识等。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三)面试

按照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考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也可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

3.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如不按时参加面试,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

1.面试结束后,从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2.由招考单位通知体检对象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体检结果由招考单位统一领取并通知体检对象的体检结果。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招考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

4.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从本次报名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其他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5.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政治审查

1.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负责按相关要求进行政治审查。

2.对于政治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政治审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六)公示和聘用

1.政治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招考单位负责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越秀区信息网挂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本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从报考本单位未被聘用的、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四、工资待遇

按照越秀区统一设立的辅助类人员5.5万元/年的薪酬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本公告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3882606,联系人:谭小姐

受理时间:2024年5月7日-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越秀区防汛防旱防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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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矿泉街招聘环保员公告2024

2024-04-28,全文共 1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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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矿泉街公开招聘合同制环保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有良好职业道德,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可以错峰上班;

(四)要求: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同等或以上)以上学历;

(五)沟通表达能力好,普通话和粤语流利,语言文字基本功扎实,熟悉计算机操作;

(六)广州市户籍或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12:00 、 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沙涌南洪荫围13号矿泉街道办事处三楼327城市管理办公室

2.报名须提供的材料及资格审查

(1)应聘者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以下证件:

报考人员登陆公告网站查询招考职位信息,自行下载并打印附件《越秀区矿泉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张贴小一寸证件照)。现场签订《考生承诺书》,另提交小一寸证件照1张,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的原件(验视用)和复印件各1份。如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亦可提供复印件。提交的复印件均不退回。

(2)资格审查:报考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通过资格审查的,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后续考试等相关事宜。

(3)《越秀区矿泉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请发送邮件至835290518@qq.com,邮件标题注明考生姓名。

(二)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综合考核。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到3:1或以上的可以开考。如达不到报考比例时可能延长报名时间、取消招聘计划或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的,将有专人通知报名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考生才能进入面试,按照拟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考试的其他事项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对象以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按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组织体检的街道办事处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

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入围考生须配合单位完成组织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一)对拟聘用的人选在越秀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从报考本岗位未被聘用的、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三)工资待遇按矿泉街环保员薪酬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

(二)身份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通讯设备和摄影器材等影响考试公正的物品不能带入考场。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矿泉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36376705;联系人:谢先生。

矿泉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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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矿泉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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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矿泉街招聘出租屋管理员公告2024

2024-04-28,全文共 1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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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矿泉街公开招聘合同制出租屋管理员3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有良好职业道德,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可以错峰上班;

(四)要求: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同等或以上)以上学历;

(五)沟通表达能力好,普通话和粤语流利,语言文字基本功扎实,熟悉计算机操作;

(六)广州市户籍或外语特长的优先考虑。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12:00 、 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沙涌南洪荫围13号矿泉街道办事处三楼328综合保障中心办公室

2.报名须提供的材料及资格审查

(1)应聘者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以下证件:

报考人员登陆公告网站查询招考职位信息,自行下载并打印附件《越秀区矿泉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张贴小一寸证件照)。现场签订《考生承诺书》,另提交小一寸证件照1张,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的原件(验视用)和复印件各1份。如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亦可提供复印件。提交的复印件均不退回。

(2)资格审查:报考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通过资格审查的,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后续考试等相关事宜。

(3)《越秀区矿泉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请发送邮件至2453949491@qq.com,邮件标题注明考生姓名。

(二)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综合考核。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到3:1或以上的可以开考。如达不到报考比例时可能延长报名时间、取消招聘计划或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的,将有专人通知报名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考生才能进入面试,按照拟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考试的其他事项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对象以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按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组织体检的街道办事处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

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入围考生须配合单位完成组织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一)对拟聘用的人选在越秀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从报考本岗位未被聘用的、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三)工资待遇按矿泉街综合保障中心出租屋管理员薪酬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

(二)身份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通讯设备和摄影器材等影响考试公正的物品不能带入考场。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矿泉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36376311;联系人:骆先生。

矿泉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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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矿泉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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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街道办招聘城管协管员公告2024

2024-04-14,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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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白云招聘城管协管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社会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团队合作和吃苦耐劳精神;

(二)无参加非法组织,无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无被行政开除公职记录、无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况和记录;

(三)男性,身高162CM以上,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复员或退伍军人、有驾驶证及一年以上驾驶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4月30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

(三)报名地址:越秀区永胜上沙52号102白云街综合行政执法队。

(四)报名要求:

1、报考者携带《白云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并由本人签名),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正面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办法

考试形式采用面试、综合素质考评。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

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进行体检,并根据健康情况决定考生身体是否符合工作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1、经综合素质考评、体检后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2、工资待遇:按照白云街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1个月。

六、注意事项

1、体检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资格。

2、如因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规定要求的,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考试冒名替考、考试作弊取消考试成绩。

4、考生所交资料,一律不予退回。

联系电话:苏小姐 联系电话:83877870

彭小姐 83878177

越秀区白云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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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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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道办招聘专职消毒员公告

2024-04-12,全文共 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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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道招聘专职消毒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消毒站专职消毒员1名。

二、岗位职责

消毒员主要承担辖内日常的除四害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做好登革热防控工作,清理海龙辖内的蚊虫孳生地,开展蚊虫消杀行动,确保周边的蚊媒密度处于安全范围。

2.做好冬季灭鼠工作和日常的灭蝇灭蟑工作。

3.负责街道办事处和除四害消毒站安排的其他疫情防控工作及环境卫生工作等。

二、招聘条件

1、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管理,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能适应应急加班、持驾照及有病媒生物防制行业经验者优先。

3、具有高中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年龄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

三、工资福利

按海龙街专职消毒员工资待遇规定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2日— 4月15日;

2、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龙溪中路40号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20-81417253.

3、所需资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专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和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

4、现场报名,填写《荔湾区海龙街公开招聘报名表》。应聘者提供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录用资格

(二)面试

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另行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专业技能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三)体检安排

按考试及考察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进行体检递补。

(四)录用

1、考试合格后,初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2、体检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

3、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本公告由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除四害消毒管理站负责解释。

附件:荔湾区海龙街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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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团校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24

2024-03-14,全文共 4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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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团校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团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市团校是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共青团干部、志愿者、少先队辅导员、青少年事务社工等培训任务;开展青少年群体和青年工作研究、穗港澳台青少年比较研究,办好《青年探索》;承担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任务;承担为基层共青团干部提供示范性指导培训的任务;开展青少年思想引领工作,拓展青少年教育培训平台,策划制作青少年思想引领融媒体产品。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共计4人,详见附件《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团校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等;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7.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三)报考人员应满足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情参见附件1。其中:

1.“2024年毕业生”指2024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指2023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所有报考人员不得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招聘专业代码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执行。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限: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方向的不可报考。除《公务员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材料方可报考,在系统报名时上传材料扫描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材料原件。

4.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网络报名

1.网络填报资料报名:2024年3月18日9:00至2024年3月29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知悉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规范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材料扫描件进行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资格初步审核:2024年3月18日9:00至2024年3月29日17:00。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核,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初步审核结果以系统反馈为准,不另行人工通知。报名初步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或后续招聘环节。

3.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2024年4月3日9:00起可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为考试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各环节,须同时使用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必须确保在报名系统填写内容真实、全面、准确。

(2)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报名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公开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件须一致。

(3)各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聘人数(视情另行公告)。

(4)行政、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函。不能出具的,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程序。未经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隐瞒在编身份的报考者承担一切责任。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行政职业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预计时间安排在2024年4月上旬。

3.笔试成绩: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4.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入资格审核。

5.对于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博士岗位,如具有与岗位条件相符合的博士学位的,经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为报考者综合成绩。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的人员范围为:(1)免笔试且经资格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2)非免笔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请相关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2.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须按资格审核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方式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期间无法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取消面试资格,不得参加面试或后续环节。

3.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提交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4.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或因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按岗位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5.资格审核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等网站公布。

(四)面试

1.面试人员范围为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形式:面试主要考察拟聘岗位所需要的思想素质、专业知识、操作技能或行政职业能力等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取课堂试讲、结构化面试中的一种或多种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在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4.综合成绩: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须参加笔试的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如出现因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相同而影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情形的,由招聘单位对受影响的人员增加一次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拟聘人数与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等额体检人员。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相关规定实施。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

(六)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实施。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等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后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程序办理。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或应聘后被发现有下列行为,或存在不符合此次报考条件事实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协议的,招聘单位据此解除该协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涂改证件、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舞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以及未按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告的要求报名或考试的;

6.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及其附件,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后,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

(三)此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推荐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开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布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网络辅导教程等,均与此次考试组织方无关。

(四)个人原因不参加笔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或公示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的,须由本人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放弃申请。

咨询电话:

广州市团校:林老师 020-85516817

监督电话:020-87540162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2024年3月12日

附件:

1.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团校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x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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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艾项目助理招聘公告2024

2024-03-13,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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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防部招聘防艾项目助理2名(非编制)启事

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预防控制部承担全市艾滋病疫情监测管理、组织实施防治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质量控制、业务指导等业务。因工作需要,拟招聘项目助理2名。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学历:大学本科学历,专业为预防医学或其他医学专业优先。

2. 身体健康,性格乐观,具备团队精神,有良好的交流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和抗压能力,对艾滋病、男男性行为者相关工作无心理排斥。

3. 有防艾工作/科研工作/项目申报管理经验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统计分析能力者优先。

二、岗位工作职责:

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门诊的日常运作;协助男男性行为者、青年学生群体艾滋病行为干预和疫情监测项目的现场实施、管理;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项目申报、协调沟通、管理执行和进度、整理结项;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招聘待遇:

1. 聘用期限:签订1年期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续聘,不解决人事、档案和户口关系。

2.

工资待遇(税后,已扣除个人缴纳五险部分):试用期(1个月)3500元/月,转正后5000元/月,有工作经验者视情况增加待遇,1年后如续聘按工作能力增加待遇。

3. 每周工作5天,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5天年假。

4. 不定期获得国际/国家/省/市级培训交流机会,预防医学专业可以报名参加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四、招聘方式:

1.

请将报名材料电子档(个人简历一份;毕业证、学位证各一份;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其他材料)通过电子邮件邮至:gzcdc_afb@gz.gov.cn。

2. 联系人:古医生、罗医生,电话:020-37439357。

3. 招聘时间:公告发布即日起至招到合适人员为止。

4. 经初筛合格者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未入选者资料恕不退还。

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预防控制部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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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街道办专职安监员招聘公告2024

2024-03-12,全文共 1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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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红山街道办事处关于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职位

专职安监员1名

三、招聘方式及范围

采用现场报名、笔试及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政机关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

2.无社会不良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

3.有独立工作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电脑软件。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特种作业人员中级职称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2.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

3.户籍在黄埔区的退伍、复员军人,在镇街、园区、企业等单位从事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安全工程、消防、应急管理、职业健康相关专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报名事项

(一)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是广州市黄埔区文船路208号,红山街道办事处6楼604室;

(二)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3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三)提交资料 :

1.下载并填写《红山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学历证、学位证及学历鉴定或验证报告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退役军人需提供复员证明;

3.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贴在报名表上;

4.中共党员需提供党籍证明资料(证明开具时间近三个月),即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加盖公章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及入党具体时间。

应聘者所提供的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另行通知参加考试。

六、考试

(一)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达不到5:1要求的,该职位暂不开考。

(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聘用计划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岗位,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计算方式确定拟录用人员。

七、政审考察

根据我单位开具的政审函提供政审材料。

八、体检

组织考察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九、递补方式

原则上政审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是否实施递补由街道研究决定。

十、录用和待遇

录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合同。根据黄埔区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公积金,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如参加考试人员均达不到岗位任职要求,则不录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岑小姐,咨询电话:020-82395713。

附件:红山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红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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