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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起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场所迁址公告

8月22日起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办公场所迁址的通告详见正文,快来看看吧。

2022-08-23,全文共 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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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自2022年8月22日起,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申请立案、仲裁开庭、文书送达等)场所迁至通州区潞城镇宏安街,位于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的原办公场所同日停止办公。

现将办公场所地址、交通路线和接待时间等通告如下:

接待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宏安街2号院2号楼

乘车路线:地铁:东夏园站B出口(可乘6号线)

公交:地铁东夏园站(可乘312路、专203路、T115路)

东夏园路口北站(可乘804路、442路、819路)

接待时间: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

工作日 周一至周四下午13:00-16:30

咨询电话:010-55585100

特此通告。

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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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起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群众来访接待场所迁址公告

2022-08-23,全文共 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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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自2022年8月22日起,北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群众信访接待、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接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接待场所迁至通州区潞城镇宏安街,位于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的原接待场所同日停止接待。

现将接待场所地址、交通路线和接待时间通告如下:

接待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宏安街2号院2号楼

乘车路线:地铁:东夏园站B出口(可乘6号线)

公交:地铁东夏园站(可乘312路、专203路、T115路)

东夏园路口北站(可乘804路、442路、819路)

接待时间: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

工作日 周一至周四下午13:00-16:30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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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

2024-04-24,全文共 1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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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基二〔2024〕4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通知》,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锚定教育强国建设目标任务,严格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断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完善入学机制,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规范要求,确保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责任予以落实。

(二)坚持区级为主,各区教委负责组织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三)坚持免试就近,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四)坚持有序规范,严格规范程序,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平稳有序。

三、入学条件及方式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凡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在非户籍所在区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各区教委要积极稳妥推进以登记入学为主,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强化部门联动,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

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根据志愿派位入学,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就近登记入学。

(二)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包括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方式与本市户籍相同。

(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各区政府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建立日常联合审核机制并积极稳妥做好义务教育全学段审核,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父母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入学程序。

(四)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

(五)区级以上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教委是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主责单位,应依据本意见精神制定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报区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统一组织入学工作,加强对本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入校就读,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二)各区教委应充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加强入学需求预测,按照学龄人口数量、毕业生数量和中小学校办学规模制定招生计划并报市教委备案。

(三)各区教委应全面准确做好入学政策宣传,及时公布当年义务教育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服务范围、招生计划等政策,严格要求民办学校执行广告和招生简章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收费标准。

(四)各区教委应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和监督,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市教委统一规定的入学工作时间和程序。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应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市教委将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开展重点督导检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4年4月22日

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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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市白塔寺管理处周三免费票发放公告

2024-02-29,全文共 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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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观众朋友们:

截至2024年2月28日,北京市白塔寺管理处周三前100张免费票春、夏、秋、冬四季限定票样已全部发放完毕。

自2024年3月起,白塔寺每周三前200张免费票全部恢复普通票样,不再发放季节限定票样门票。前200张免费票自09:00开馆起按入馆顺序发放,发完即止。

200张免费票均为普通票样!普通票样!!普通票样!!!

按照北京市白塔寺管理处门票管理及参观规定,请您领取免费票后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至检票处,自觉配合检票处工作人员撕下票根并有序入馆参观。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如有疑问,请致电白塔寺管理处咨询详情。

联系电话:66166099

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市白塔寺管理处所有

北京市白塔寺管理处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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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搬迁到哪里?时间及办公地址

2024-01-24,全文共 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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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5日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迁至新址办公,现将新址及有关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6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101117

联系电话:(010)8269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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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招聘公告(附报名方式)

2023-12-29,全文共 3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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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成立于1958年,是市属公益一类科研事业单位。设有15个专业研究所(中心),业务领域涵盖农林牧渔各方面,优势研究领域涵盖动植物种质资源创新,农产品优质、安全、高产、高效、节水生产技术创新,农业信息技术与智能装备研发,农产品采后保鲜、冷链物流配送与精深加工研究,农业生态治理、资源高效利用与休闲农业技术研究,农业发展战略与科技情报学研究等。其中“植物学与动物学”、“农业科学”和“环境与生态学”三门学科均已进入ESI世界前1%。目前已形成由60多个创新平台组成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包括2个全国重点实验室、7个国家级工程中心(实验室)、13个农业部重点实验室、5个国家林业草原工程中心、18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4个农业部检测中心,4个国家级种质资源保存机构,1个具有国际种子质量检测资质认证实验室(ISTA)。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结合院事业发展需要及人员编制情况,2024年拟公开招聘4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包括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与任何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且档案、户籍保存在毕业生院校或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未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2024年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的社会在职人员。

(二)2022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相应学位,最高学历学制1年及以上,且取得相应学位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归国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我院2024年度拟公开招聘47名编制内工作人员,具体职位和要求详见附件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需求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及技能条件,且热爱农业科研工作;

(四)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非北京户籍须符合本市引进审批条件。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最高学历期间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前毕业并取得我院岗位及要求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和相应的学位;国(境)外高校非北京常住户口留学人员应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要求;

(六)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以下(指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但应届博士生要求32周岁以下(指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硕士生要求28周岁以下(指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见附表;

(七)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情形的,不得应聘;

(八)不得应聘符合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官网上发布招聘公告。如需咨询报名条件等事宜,请与院所属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通过附件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表”查询。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登录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公开招聘系统(点击进入)注册和激活后进行报名申请,投递简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能力测评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此次招聘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求职简历。

报名时间:2024年1月8日起至2024年3月20日17:00

(三)资格初审

2024年3月21日-25日院所属招聘部门对应聘者在招聘系统提交的相关信息及附件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初审合格,进入能力测评阶段,初审不合格,应聘终止。

(四)能力测评

能力测评分为初试和复试,所有测试均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个测评环节。

1.初试

初试根据情况由院所属各招聘部门结合招聘岗位要求,采取笔试和面试(以下简称“初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将通过我院招聘系统发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

初试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70%,初面成绩占30%。初试成绩将于全院初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我院公开招聘系统发布,应聘者可登录系统查看。

2.资格复审

按照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3: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复试人选,并通知相关考生参加资格复审。若初试及格的人数比例不足3:1,则按实际进入及格线的人数参加资格复审和复试。资格复审由院所属各具体招聘部门完成,主要审核应聘者户籍、身份、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佐证等材料。

3.复试

复试由院统一组织,包括心理测试和半结构化面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将通过我院招聘系统网站发布。复试成绩在复试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我院招聘系统网站进行发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五)综合评价确定拟聘用人选

初试成绩作为推荐参加复试的依据;根据复试时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并参考心理测试结果综合评价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1.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在我单位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2.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表现等情况。

如拟聘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按复试成绩高低顺序结合心里测试结果依次递补人选。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3.公示

根据上述能力测评、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网站(点击进入)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岗位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4.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须随时登录我院招聘系统查询报名状态,并对简历审查、能力测评等阶段结果的通知,进行系统反馈,如逾期不回复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应聘终止。在报名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退回或补充报名资料,报名结束后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不实、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保证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拟聘用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入职报到时必须持本人应聘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不予接收。拟聘用人员原则上于2024年8月底之前办理入职手续,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入职资格。

(五)如遇国家或北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通过我院招聘系统发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51502011

附件:

1.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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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市第十五中学招聘公告(附报名邮箱)

2023-12-13,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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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十五中学创建于1952年,是北京市首批重点中学,首批示范高中校。学校拥有春明校区(初中部)和陶然校区(高中部)。陶然校区位于南城风景秀丽的陶然亭湖畔,紧临地铁4号线陶然亭站C口,春明校区位于万寿公园旁分东西两址。学校具有先进的办学理念,丰富的课程体系,注重学生多元发展,致力于培养有品质饱满的十五中人,始终有着良好的社会声誉。

一、学科教师招聘

1.岗位需求

中学语文 中学英语

2.学科教师招聘条件

应届毕业生:

各学科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在职教师:

本市,35岁以下,职称一级;40岁以下,高级职称,具有区骨干教师称号。有班主任工作经验优先。

外省市,特级教师、省市级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优先,省市级以上教学评优获奖者优先。原则上不超过45岁。

二、岗位实习招聘

1. 岗位实习需求

图书管理员、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英语 、中学物理、中学历史、中学信息技术

2. 岗位实习招聘条件

图书管理员需图书管理相关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其他学科为相应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

实习时间、待遇及相关细节要求面谈。

三、联系方式

请有意向者发简历至邮箱:rlzyb15@126.com

邮件主题及个人简历名称统一命名为:

应聘学科(实习岗位)+姓名+学校+学历

联系电话:63522036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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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市平谷区医院招聘公告(附报名方式)

2023-12-12,全文共 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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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区医院发布公告,面向全国招聘普通高校统招统分2024年应届毕业生96人。

招聘岗位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学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专业对口,具有与所聘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4.非北京生源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相关引进条件;

5.研究生需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

6.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9月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7.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招聘程序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

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简历发送至zhangf833@bjpg.gov.cn邮箱。

咨询电话:010-8999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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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市顺义区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附报名方式)

2023-12-11,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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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简介

北京市顺义区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95年。2015年3月2日,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托管成立北京儿童医院顺义妇儿医院,是集妇幼保健、临床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互联网医院、母婴友好医院、首都医科大学教学医院。医院以专科为龙头,带动综合发展,设有妇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内科、综合外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皮肤科、中医科、精神心理科、遗传与生殖中心、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中心、妇女保健科,以及超声科、放射科、病理科、检验科等30余个临床医技科室。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妇产科、乳腺外科、内科、门诊办及病房护理组工作人员。详见公告结尾附件:北京儿童医院顺义妇儿医院用人需求。

简历投递方式

招聘网站: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应聘者请登录我院招聘网站(点击进入),在线填写简历并应聘相关岗位,请面试者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形式

此次面试采取线下面试的方法。

其他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7日

报名咨询电话:59612867(工作日8:00-10:00、14:00-16:00)

联系人:马老师

医院用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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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市朝阳区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附报名入口)

2023-12-08,全文共 2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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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人力社保局《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朝人社发〔2021〕15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朝阳区妇幼保健院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招聘单位为北京市朝阳区妇幼保健院,招聘岗位共12个,主要以儿科、妇产科类专业为主,聘用后聘任等级参照岗位信息目录中的拟聘任岗位等级,以及单位结合岗位设置要求考察聘用人员情况确定。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爱岗敬业,身体健康,专业对口。

(二)具有与所聘工作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

(三)应届毕业生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2023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照有关规定,2021年、2022年的高校毕业生如截至本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尚未参加就业,2023年符合招聘条件的可继续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2.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符合进京条件(包括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外语水平达到符合授予学位的要求等条件,落户按北京市有关政策执行)。

3.原则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国内院校所取学历须为经教育部批准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国(境)外院校所取学位须通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机构认证,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截至2023年12月5日(含),已具有北京市户籍,且已落户北京)。

(五)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范围、学历、学位、外语水平等),应聘人员须在截至2023年12月5日(含)前已取得相应资质。

(六)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七)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八)符合申报岗位需求的其他招聘条件,具体详见附件。

三、工作安排

(一)报名审核

1.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1日9:00至2023年12月13日16:00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北京朝阳”网站(点击进入)的“公示公告”栏,登录公招系统(点击进入),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正式免冠证件近照,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按照公布的职位要求与系统提示说明,在网上报名期间按时规范,准确无误填报相关报名信息,以便后续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未经网上报名的人员,不能进入之后的招聘环节。

3.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需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上传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邮箱地址:cyfybjyrs@bjchy.gov.cn,上传的材料均须扫描原件以PDF文件的格式,打包压缩发送至上述指定邮箱。邮件的主题和附件的题目: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专业。信息项有改动的报名表均属无效,不得参加本环节。应聘者如未按要求将相应材料完整、准确、及时上传,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后果,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后续公开招聘环节。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如下:

(1)《北京市朝阳区妇幼保健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公招系统导出,“诚信声明本人签名”处本人签字)

(2)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变更页),集体户口的应聘者户口簿首页(户主页)需加盖单位公章;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外语等级、执业资格证等与应聘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其中学历证书需提供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

(5)就业推荐信(须校级就业工作部门盖章并注明培养方式)、非定向证明、所学全部课程成绩单(须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英语四(六)级证书等材料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在有效期内);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相关材料。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专业化考核

专业化考核由综合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组成,综合能力测试(包括专业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面试两部分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能力测试×40%+面试×60%,综合能力测试、面试及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原则上均不低于60分。专业化考核的时间及方式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三)确定名单

根据专业化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名单,并由区卫生健康委在“北京朝阳”网站的“公示公告”栏及公招系统(点击进入)中发布拟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考察

组织拟体检人员在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北京朝阳”网站的“公示公告”栏,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可在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如指定的医疗机构建议体检对象复检的,体检对象须按要求复检。

(五)考察公示

区妇幼保健院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察,如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可在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对考察合格人选名单将在“北京朝阳”网站的“公示公告”栏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或与报名条件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即时通报并取消聘用,三年内不得参加朝阳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的相关考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从考试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邮箱有效,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应聘者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程序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不予聘用:

1.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

2.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

3.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

4.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公招各项工作;

5.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

6.提供虚假材料;

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烦请理解、支持和配合,请考生随时关注“北京朝阳”网站的“公示公告”栏。

附件:

1. 北京市朝阳区妇幼保健院2023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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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一小学招聘公告

2023-12-04,全文共 9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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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一小学始建于1949年,与新中国一起诞生、共同成长。学校位于中关村高科技核心园区、被中国科学院众多院所包围,秉承“科学启智,教育立身”的精神,在“建一所具有儿童立场、首都特质、国际视野,师生互相学习的‘最好’的学校”的愿景感召下,作为海淀区第一批优质学校,多年来,以办人民满意的学校为宗旨,服务学生、引领社区、回馈社会。

目前,学校一校八址,现有262个教学班,近万余名学生,六百五十余名教职工。在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中关村一小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研究、形成“自主+合作”的教研文化、探索提高教育质量的评价机制,走出一条内涵、特色的自主教育之路。这里的教师大气、雅气、灵气,这里的学生自信灵动、视野开阔、思维敏捷,一代又一代的师生传承“最好”基因,始终追寻“最好”的教育。

01

/招聘校区 /

中关村校区、天秀校区、党校校区、科学城分校

02

/ 岗位需求 /

小学语文教师

小学数学教师

小学英语教师

小学心理教师

小学道法教师

小学美术教师

小学音乐教师

小学体育教师

03

/ 任职条件 /

一、应届毕业生: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具备学科相关专业背景;

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具有过硬的学科基本技能与良好的专业素养,热爱教育事业,有爱心、责任心和进取心;

具有公立校小学实习、工作经历者优先;

党员、学生干部、奖学金获得者优先。

二、在职教师: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具有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获市、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荣誉称号(可本科学历)。

三、外聘教师: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备学科相关专业背景;

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具有3年以上北京公立校小学工作经历;

具有过硬的学科基本技能与良好的专业素养,热爱教育事业,有爱心、责任心和进取心。

04

/ 联系方式 /

邮箱:

zhaopin_zyx@126.com

邮件命名方式:

应届:应届+应聘校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学历+专业+生源地

调动:调动+应聘校区+应聘岗位+姓名+荣誉称号(1-2个)+就职区县

外聘:外聘+应聘校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学历+专业

联系人:董老师、贾老师

联系电话:62564837

学校会进行简历筛选,适时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入校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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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劳动仲裁申请指南

2023-11-17,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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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平台启用时间:

服务平台将于2023年11月27日0时启用。当事人届时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热点服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模块,线上办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仲裁申请、案件进度查询、文书接收、庭审等业务。

二、现有仲裁网办理时间:

自2023年11月20日18时起,现有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网上预申请服务关闭。关闭前当事人提交的预申请办理不受影响,仲裁机构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审核结果。

三、线下办理流程:

如在2023年11月21日至24日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请根据《关于调整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管辖的通知》(京人社仲发〔2022〕5号)规定,携带立案材料前往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现场办理。(此期间线上系统关闭,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对现场办理业务的当事人进行预受理,符合正式受理条件的,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服务平台启用后,经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窗口可正常办理各项业务。

请当事人根据上述调整做好合理安排,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如需咨询相关事宜,请致电010-67881576(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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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劳动仲裁申请入口

2023-11-17,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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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届时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热点服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模块,线上办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仲裁申请、案件进度查询、文书接收、庭审等业务。

一、平台申请时间:

服务平台将于2023年11月27日0时启用。

二、现有仲裁网办理时间:

自2023年11月20日18时起,现有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网上预申请服务关闭。关闭前当事人提交的预申请办理不受影响,仲裁机构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审核结果。

三、注意事项

服务平台启用后,经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窗口可正常办理各项业务。

请当事人根据上述调整做好合理安排,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如需咨询相关事宜,请致电010-67881576(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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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各级机关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原文

2023-11-10,全文共 5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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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北京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北京市各级机关2024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市级机关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区级及以下机关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在直辖市区级机关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

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按照《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依据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政策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当在所报考区(系统)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到本市其他区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另外,按照有关规定,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其他要求

1.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招考职位,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包括: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京外普通高等学校中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除另有限定外,报考特殊职位的不要求上述资格条件)。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京政发〔2009〕14号)要求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

2.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2年以上(含2年)的招考职位,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且具有2年以上(含2年)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包括2023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报考。

3.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的招考职位,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2023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和符合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条件的人员报考。

4.面向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考职位,限于符合《关于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工作的意见》规定的人员报考,包括:在校期间从本市入伍且服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外地生源高职或专科毕业生);应届毕业当年从本市入伍且2023年退出现役的服现役期满、表现良好的退役士兵。

在军队服役五年(含)以上的北京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面向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考职位。

5.面向残疾人的招考职位,限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报考,包括以下两类:一是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残疾人(不包括2023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二是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残疾人毕业生,包括:北京生源应届残疾人毕业生;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残疾人毕业生。

6.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考职位,限于截至报名时在岗,2024年合同期满的北京市乡村振兴协理员等本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北京市各级机关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者可以通过首都之窗网站(www.beijing.gov.cn)、北京组工网站(www.bjdj.gov.cn)查阅。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者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招考简章》查询。

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北京市各级机关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3年11月13日9:00至2023年11月17日18: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bm/ztzl/gwy/)、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或北京人社APP,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和电子版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8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或北京人社APP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3年11月13日9:00至2023年11月17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未审查的,报考者可联系其所报考的招录机关,退出报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23年11月18日0:00至2023年11月21日24: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进行缴费,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报考残疾人职位的考生免收报名费,具体减免流程详见《北京市各级机关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报考者请于2023年11月28日9:00至2023年12月3日16:30期间从“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有关情况详见《北京市各级机关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将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请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查询。

2.时间。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

2023年12月3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23年12月3日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

2023年12月2日下午 14:00-16:00。

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到相应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和专门面向残疾人招考的职位等,将予以政策倾斜。报考者可于2024年1月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或北京人社APP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其他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并在“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统一公布。

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身份、学历和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经资格复审后,达到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将进行调剂。调剂职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名单、调剂职位联系方式,在“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统一公布。调剂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调剂。调剂的人选,按照调剂报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调剂报名等具体事宜和笔试成绩同时公布。

招录机关负责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工作。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招录机关单位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也可直接向招录机关电话咨询。

部分招录机关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测试内容等事项见《招考简章》或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

面试结束两个工作日后,考生的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在“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公布,报考者可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或北京人社APP查询本人成绩。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

四、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等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录职位匹配度等情况。部分市级招录机关实行差额考察。

根据职位需要,部分招录机关将对报考者有关心理素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将对报考者履行职责所需的体能情况进行测评,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招录机关单位网站上公示,如招录机关无单位网站,将在“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录用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由招录机关为其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办理审批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为其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七、补充录用

招考期间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北京组工网站发布。

特别提示:

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市公务员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北京市公务员局

2023年11月

附件1:北京市各级机关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

附件2:北京市各级机关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3:北京市各级机关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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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公告

2023-11-08,全文共 6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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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一)内地(大陆)居民报名参加北京地区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4.具有北京户籍或北京市居住证;或者是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大专和本科学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或者是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5.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具体如下:

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另:在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和户籍在京的外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在校学籍报考,其中大专在校学生须在毕业的学年度方可报考(即三年制大专在三年级报考,两年制大专在二年级报考)。

6.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详见北京市教师资格网http://www.bjtcc.org.cn/认定体检要求)。

7.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北京地区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港澳居民应持有北京市公安局签发的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持有北京市公安局签发的在有效期限内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在五年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内地(大陆)居民相同。

二、报考流程

报考面试流程为: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查询准考证—参加面试—查询成绩。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8日8:00至11日16:00。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

填报考区和考试科目:

考生报名时需先选择考区。本次面试设置北京考区、怀柔考区、密云考区、平谷考区、延庆考区。选择怀柔考区、密云考区、平谷考区、延庆考区的考生将在对应行政区内的考点参加面试;选择北京考区的考生将在上述4个行政区以外的考点参加面试。

报考中职专业课类别各科目和初中、高中或中职文化课俄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科目的考生只能选择“北京考区”。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据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如填报信息不真实或者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根据网上报名系统功能设置,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3.在2023年下半年之前参加笔试并成绩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

4.在2023年下半年参加笔试并成绩合格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

5.如考生忘记注册密码,可在登录页面点击“忘记密码”,通过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获取短信密码。如原注册手机号码无法正常接收短信密码,请点击“忘记密码”-“申请修改手机号”提交修改申请。考生使用获取的短信密码登录报名系统后,可通过右上角“修改密码”自行更改密码。如有疑问,请拨打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站服务热线:

010-82345677。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3:00-16: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6.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教育部“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http://ntce.neea.edu.cn)”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报考进入面试网上审核阶段。

(二)网上审核

1.审核时间:2023年11月9日8:00至13日16:00。

2.查询网站: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网上审核系统(http://mianshiyy.bjtcc.org.cn,以下简称“面试审核系统”)。

3.网上初审

网上审核首先通过数据比对方式进行初审。考生完成报名后24小时内务必随时关注面试审核系统,或使用手机关注“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网上初审结果。如审核结果显示为“初审通过无需复审”,考生可在缴费截止前随时登录教育部“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http://ntce.neea.edu.cn)”报名网页查看进度,显示为“待支付”后,考生可直接进行缴费。

4.网上复审

如网上初审结果显示为“初审未通过需复审”,考生须在2023年11月12日下午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应补充证明材料电子版照片,提交复审申请。系统工作人员将进行人工复审。考生在提交复审申请后24小时内务必随时查询复审结果。复审结果显示“复审已通过”的,可进行缴费,方法与通过网上初审的相同。

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复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下午16:00。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网上复审的考生无法参加面试。申请复审应上传以下证明材料电子版图片:

(1)户籍、居住与学籍等证明

本市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应上传考生本人《居民户口簿》首页与个人页图片。本市集体户口的,应上传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籍页原件图片。

非本市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应上传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有效期内《北京市居住证确认单》原件图片。

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各类在读学生应上传本人本市《居民户口簿》首页与个人页图片,或有效期内《北京市居住证确认单》原件图片。

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应上传证明材料与本市户籍社会人员相同。

在本市生活和居住并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合格的港澳居民,应上传由北京市公安局签发并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图片(双面);台湾居民应提供由北京市公安局签发的在有效期限内的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图片(双面)。

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上传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当月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图片,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京部队。

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应上传在读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图片。如《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已过期则还需上传由所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在读证明)原件图片。证明中应包含入学时间、是否全日制、学制、预计毕业时间等内容。

(2)毕业证明

持有2002年之后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应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图片和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图片。

持有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或者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或者持有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和解放军艺术学院外的军队院校学历的,应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图片和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C3座,客服电话:010-67410388)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图片。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应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图片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图片。

持有中师、幼师或者其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应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图片。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面试考试的,应上传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图片。

(3)承诺书

所有申请网上复审的考生应下载打印《承诺书》(附件),由本人在《承诺书》相应位置签字并注明考生证件号码和日期后,将原件图片上传至面试审核系统。

上传的各项证明材料图片应文字朝上并且清晰易识别,信息完整,无任何无关图案、花纹或背景等。上传图片不清晰、不完整,导致无法辨认的,将不能通过网上复审。

(三)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http://ntce.neea.edu.cn)”报名网页显示为“待支付”状态,此时考生可在该网上缴纳考试费,缴费日期截止到2023年11月14日24:00。缴费成功后,报名网页显示为“报名成功(已缴费)”状态,面试报名全部完成。未通过审核或审核通过但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面试报名不成功。

(四)查询准考证

考生完成缴费后,于2023年12月4日至9日期间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http://ntce.neea.edu.cn)查询打印面试准考证,获取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信息。

(五)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至10日。

(六)查询成绩

2024年1月10日起,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http://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查询时间如有变动,以该网站通知为准)。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组考机构(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六项内容)提出复核申请。

面试报名流程图如下: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考生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http://ntce.neea.edu.cn)”查询。

(二)面试学科

幼儿园面试不分学科;

小学面试分10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

初中面试分20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

高中(含中职文化课)面试分19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

初中、高中(含中职文化课)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学科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其他学科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

四、面试程序

第一步:考生持纸质面试准考证(手机拍照无效)及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第二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三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四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五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第六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五、考生须知

1.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3.考生可携带必要文具(如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面试室。如有违反,将按照作弊处理。

4.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5.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6.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7.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8.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需自备正式出版的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目前正在使用的教材,面试程序为:

(1)考生需持有与所报考面试科目一致的教材,考官按自备教材中的某章节现场出题并将题目写到备课纸上。

(2)考生备课20分钟。

(3)考生面试20分钟,其中考生试讲15分钟;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和考生答辩共5分钟。

9.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并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10.考试收费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5〕1849号),面试收费标准为215元/人(其中200元/人为本市考试费,15元/人为上缴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考务费)。

参加面试的考生可在考试结束后领取本市考试费发票。对于本市城乡低保人员,免交本市考试费部分。实施时采取先网上缴纳全款后退费的方式。请领取发票和办理低保退费的考生在面试考试结束后密切关注“北京市教师资格网”(http://www.bjtcc.org.cn)和“北京市教师资格”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公告了解相关工作安排。

六、咨询联系方式

官网:北京市教师资格网(http://www.bjtcc.org.cn/)。

咨询电话:010-82089550(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2月10日期间提供面试咨询服务),010-82089117。

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期间适用。

附件:承诺书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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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23年度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2023-10-20,全文共 5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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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公务员局决定开展北京市2023年度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包括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公开选调职位包括副处级和科级领导职务,四级调研员职级职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1)本市区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本市区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市级机关设在区的派出机构以及其他基层机关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

中央在京机关设在区级及以下基层单位中的公务员,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2.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4)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

(5)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现任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一级、二级主任科员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以后出生);现任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三级、四级主任科员的,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85年10月以后出生);现任一级、二级科员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以后出生)。

(8)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0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机关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和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的乡镇机关和艰苦边远地区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公开遴选到市级机关。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在京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现担任与选调职位相当层次的职务或担任下一层级职务已满提拔至选调职务职级年限。对现任职务层次不明确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明确对应职务层次。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应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报考市级机关、东城区副处级领导职务或四级调研员职级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以后出生);报考科级领导职务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以后出生)。报考其他区副处级领导职务或四级调研员职级的,年龄应在42周岁以下(1980年10月以后出生);报考科级领导职务的,年龄应在37周岁以下(1985年10月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9)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0月,现任职务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请查看《北京市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公开选调职位请查看《北京市2023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选调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遴选职位表》和《选调职位表》所列职位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或选调机关联系。

(二)报名

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10月24日9:00至11月2日18:00。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依法依规处理。

1.公开遴选

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遴选职位的人员,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推荐,并在干部公务员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填报推荐信息,进行报名;报考普通职位人员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一体化平台填报推荐信息,进行报名;报考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职位人员将《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公开遴选职位报名表》(详见附件3)发送至邮箱bjbjzz2024@163.com。

公开遴选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3:1。报名截止时,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未达到3:1的职位取消,遴选机关应在报名结束当天及时向报名人员反馈,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于11月3日9:00至12:00参加调剂,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期间,报名人员可通过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登录一体化平台查询各职位报名情况;报考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的人员可通过公布的电话向该单位咨询报名情况。

2.公开选调

报名人员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bm/ztzl/gkxdgwy/,以下简称“考试平台”),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并按要求填写详细信息,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1.公开遴选

各遴选机关于每个工作日对提交的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一体化平台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登录一体化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并告知报名人员。对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未经区委组织部推荐的,报名无效。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报考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的人员可通过公布的电话向该单位咨询资格审查结果。

2.公开选调

报名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考试平台查看资格审查结果。报考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名截止前,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的,报考者可联系其所报考的选调机关,退出报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于11月4日9:00以后,自行下载打印《北京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待资格复审时提供给选调机关。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遴选、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不符合遴选或选调资格条件的,终止其遴选或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遴选或选调人选。

(四)打印准考证

2023年11月9日10:00至11月11日18:00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遴选考生通过一体化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通过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资格审查的遴选考生,由该单位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选调考生登录考试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一)公开遴选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综合评价,重点测查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评价得分按照4:4:2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1.笔试。重点测查政治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1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考试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11月21日后,考生可通过一体化平台或拨打遴选机关电话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遴选机关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在本单位网站发布面试公告,本单位没有网站的,通过适当方式发布并通知相关人员。

面试前,遴选机关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前需按遴选机关要求提交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1500字左右)。

面试工作由各遴选机关负责,突出职位要求和职位特点,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下午13:30开始。面试地点及相关事项由各遴选机关通知考生。

遴选机关可根据需要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具体设置情况详见《遴选职位表》。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3.综合评价。包括政治素质和工作业绩、岗位匹配度、表彰奖励、年度考核四个评价指标,按照4:3:2:1确定综合评价成绩,总分为100分。

考生可通过一体化平台或拨打遴选机关电话查询面试成绩、综合评价成绩和总成绩。

(二)公开选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1.笔试。按金融经济、规划、科技、综合4类职位分别命题,注重测查政治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专业素质等,报名人员按所报考的职位类别参加考试,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11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考场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11月21日后,可登录考试平台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选调机关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并通知考生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网上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表(盖组织人事部门章)、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如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及选调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形式由各选调机关根据需要确定,突出职位要求和职位特点,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考生可于11月21日登录各选调机关网站,查看面试公告,并保持手机畅通,方便电话通知面试相关事项。面试工作结束2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录考试平台查询面试成绩。

中央在京机关设在区级及以下基层单位报考公开遴选职位的人员,报名、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等可按公布的电话与遴选机关联系。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区、各市级机关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各区、各市级机关在面试公告中设置的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工作由各区各市级机关根据公布的体检要求组织开展,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方式,考察对象与计划遴选或选调人数比例一般为2:1。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各区、各市级机关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机关。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违纪违规违法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有关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公开选调涉及提拔的,须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职务职级晋升相关规定,履行提拔任职程序。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各区、各市级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不唯分取人,并分别在本单位网站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本单位没有网站的,通过适当方式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考生自愿放弃遴选或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公开遴选各遴选机关对拟任职人员一般设置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公开选调报名人员按照报考职位任职,试用期1年。涉及提拔任职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市公务员局

2023年10月

附件1:北京市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附件2:北京市2023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附件3: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公开遴选职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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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办公时间

2023-08-25,全文共 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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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7:00

延时服务

申请人只要在出入境证件受理点开放时间进入到大厅,在每一位进入大厅的申请人办理完毕业务后,才会关闭大厅。

就近加急

自今年7月1日开始,北京公安出入境将加急业务权限拓展至分局出入境,申请人在出入境证件受理点递交完申请后,既可以前往出入境管理总队递交加急申请,也可以前往递交申请的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递交申请。

免费速递

为选择网上预约的申请人,提供北京市行政区内的免费速递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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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北京市房山区长阳学校招聘公告在哪看?

2023-06-25,全文共 1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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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长阳学校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第二批)

公告原文:https://eschool.qhfz.edu.cn/bxn-talent/talent/front/announcement/detail/8500f8f3cf104900bad61e2e143627c2

为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辐射作用,引领房山基础教育水平的提升,清华附中和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共同创办北京市房山区长阳学校。北京市房山区长阳学校隶属于房山区教委,是由清华大学附属中学选派管理团队并全面负责日常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位于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怡和北路8号,已于2022年9月正式开学。

学校依托清华大学附属中学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秉承和发扬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在办学理念、管理模式、课程设置、学生培养、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办学特色和办学经验,以“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为校训,以“德先于智,行胜于言”为校风,创新教育思想,尊重学生个性和全面发展,尊重教育规律,注重理论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现根据办学需要,面向全国诚聘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

一、招聘岗位

小学:语文教师、数学教师

初中:语文教师、数学教师、英语教师、地理教师、道德与法治教师、生物教师、体育教师、音乐教师、历史教师、信息技术教师

二、报考时间与条件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6月25日上午9:00-6月27日中午11:00前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fsrsks.com/),填写报名信息,所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历、专业等必须与岗位需求相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须随时查看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如因信息填报不全等情况被退回,可在6月29日下午3:00前根据退回原因修改信息再次提交,过时视为自愿放弃。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通过报名的考生请个人登录(注册)“钉钉”软件,并用“钉钉”软件扫描附件3的二维码,按照要求填写考核确认单,于6月29日下午5:00前完成考核确认。

注意:在房山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报名审核通过且用“钉钉”软件完成考核确认的报考者,视为报名成功。

后续各项招聘工作(含调剂工作)的时间、地点、形式等相关具体事宜房山区教委将另行公告。请考生关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相关信息。

三、教师发展

本年度录用的各学科教师,将参加清华附中合作学校的新任教师培训,提升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知识技能、文化底蕴。学校教师共享清华附中的优质教育资源,清华附中关注新教师专业发展,我们将为每位教师提供充分展示个人潜能的机会,搭建专业持续发展的多元平台。

四、联系与咨询

李老师

电话:010-61352595

邮箱:changyangxuexiao@163.com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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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时辅助用工招聘公告

2023-06-20,全文共 1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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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临时辅助用工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辅助用工人员,具体如下:

一、用工单位及招聘岗位

(一)大兴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政务服务辅助人员1名。

(二)大兴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政务服务辅助人员4名。

(三)大兴区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政务服务辅助人员1名。

(四)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队,综合执法辅助人员(一线执法辅助岗)3名。

二、岗位职责

(一)综合执法辅助人员主要负责协助综合执法工作人员处理日常劳动保障监察和群体讨薪突发事件辅助性工作,以及交办的其他日常事务性辅助工作。

(二)政务服务辅助人员主要负责政务服务大厅业务咨询引导,“一窗受理”服务窗口的受理、代办业务,以及交办的其他日常事务性辅助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工作人员义务;

(二)具有大兴区户口;

(三)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具体日期以公布的招录公告为准);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2023年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须有学信网学历认证,具体学历要求详见岗位一览表);

(五)符合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六)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均通过网址http://rsks.daxing.net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3年6月25日10:00至6月26日16:3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网上初审。由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教育科进行网上初审。初审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期间(2023年6月25日10:00至6月26日16:30)更改报考岗位,再次提交初审申请。其他情况原则上不允许更改报考岗位。

(三)资格复审。网上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将报考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上传到http://rsks.daxing.net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16:30,逾期未提交复审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户口簿(含集体户口)首页、本人页;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相关材料:

①学历证书(具有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学历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打印)。

五、考试安排

(一)笔试

根据报名人数确定笔试时间和内容(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不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综合成绩由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核算,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由人事部门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行承担。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录用和工资待遇

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按照本区临时辅助用工有关标准执行(税前人均4500元)。

九、有关情况说明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取消本次报名、考试资格。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010-81296117、010-81296119.

附件:临时辅助用工人员招录岗位一览表.xls

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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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北京市大兴区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

2023-06-20,全文共 2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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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妇幼保健招聘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整体素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辅助用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也可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

(四)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六)岗位条件说明事项:

1.要求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25周岁及以下,即199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本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3.本区、本市常住户口中,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不接收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考生需下载并如实完整填写《公开招聘临时辅助用工报名表》(见附件2),表格指定位置粘贴1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诚信声明栏需本人签名、签日期。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29日下午17:00.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简历。

2.公开招聘临时辅助用工报名表(附件2)。

3.身份证彩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

4.户口本彩印件(首页及变更页、户主页及变更页、本人页及变更页;集体户需提供加盖集体户存放单位印章的首页、本人页)。

5.学历证书原件,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提交相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打印),要求具备相应学位的需提供相应学位证书原件。

还未取得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指导中心盖章)、成绩单(教务处盖章)的原件。

6.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相关材料原件。

7.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验和年限的,须提供能够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相关证明原件。以上报名材料扫描成PDF版按数字编号后打包以附件形式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至邮箱:dxfyrenshi@163.com。邮件请以“本人姓名+岗位代码+本人联系方式”命名(例如:张三+01+1850****301)。

(四)报名资格初审

我院将根据招聘条件,对考生邮件材料进行初审,考生需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初审通过的人员电话通知本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初审不通过人员,将不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核

初审通过的人员携带与网络报名材料一致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23年07月06日上午9:00-11:00到大兴区妇幼保健院南楼三层会议室(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兴丰大街三段56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进入笔试。

四、考试事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专业能力测试,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及具体要求将在“大兴妇幼家园”微信公众号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可通过“大兴妇幼家园”微信公众号查看笔试成绩。

4.确定面试人选:每个岗位按照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者(60分)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2.面试及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3.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可通过“大兴妇幼家园”微信公众号查询。

五、体检、考察

1.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统一在大兴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或广安门医院南区体检科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

2.本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围绕德、能、勤、绩等方面。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兴妇幼家园”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报名、考试、复审等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招聘资格;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二)公开招聘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公开招聘工作过程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公开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等工作安排及考试成绩等相关信息均会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大兴妇幼家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公告,并按公告要求参加招聘。

(五)公开招聘(招考)岗位专业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见附3)、《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见附件4)设置。

附件:

附件1:大兴区妇幼保健院2023年临时辅助用工招录岗位一览表(第二批).xlsx

附件2:公开招聘临时辅助用工报名表.doc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doc

附件4: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doc

咨询电话:程老师,60283868

北京市大兴区妇幼保健院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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