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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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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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免费住宿怎么申请?

免费住宿保障服务受理审核实行“线上受理、全程网办”。可以按以下步骤申请办理:

1、资格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登录“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住厦来”综合服务平台或“i厦门”手机APP等方式,在5折租房及免费一张床住宿平台界面,填报个人信息和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申请。

2、结果查询。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申请人可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登录5折租房及免费一张床住宿平台,在“资格申请进度及保障”界面查询审核意见。

3、办理入住。申请人应在审核通过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件前往房源所在地办理入住手续。

4、异议申请。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异议申请”模块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提交异议申请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平台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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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免费住宿怎么申请?附详细申请流程

2024-04-25,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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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免费住宿怎么申请

免费住宿保障服务受理审核实行“线上受理、全程网办”。可以按以下步骤申请办理:

1、资格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登录“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住厦来”综合服务平台或“i厦门”手机APP等方式,在5折租房及免费一张床住宿平台界面,填报个人信息和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申请。

2、结果查询。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申请人可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登录5折租房及免费一张床住宿平台,在“资格申请进度及保障”界面查询审核意见。

3、办理入住。申请人应在审核通过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件前往房源所在地办理入住手续。

4、异议申请。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异议申请”模块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提交异议申请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平台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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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免费住宿申请流程

2024-04-26,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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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发布关于为来厦求职和见习实习大学生提供免费住宿保障实施方案,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申请享受累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免费住宿。

厦门大学生免费住宿怎么申请?

免费住宿保障服务受理审核实行“线上受理、全程网办”。可以按以下步骤申请办理:

1、资格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登录“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住厦来”综合服务平台或“i厦门”手机APP等方式,在5折租房及免费一张床住宿平台界面,填报个人信息和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申请。

2、结果查询。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申请人可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登录5折租房及免费一张床住宿平台,在“资格申请进度及保障”界面查询审核意见。

3、办理入住。申请人应在审核通过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件前往房源所在地办理入住手续。

4、异议申请。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异议申请”模块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提交异议申请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平台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厦门大学生免费住宿退出机制

为合理调配房源,实施更加精准保障,申请人入住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提供免费住宿:

(一)已在厦就业创业的;

(二)累计已享受免费住宿时间满12个月的;

(三)收到住宿通知起5个工作日内未办理入住,且无正当理由的;

(四)其他存在违反入住协议、入住管理规定或消防安全承诺等应当退出情形的。

房源筹集和管理

免费住宿的房源,由安居集团等配住企业结合区位、交通、配套等条件,在全市范围内从空置的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安置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房源中筹集。免费住宿房源由配住企业负责统一运营管理,并根据需求情况,分期分批推出。

鼓励各区(管委会)盘活区级公租房、安置房等各类房源,用于免费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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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免费住宿申请条件

2024-04-25,全文共 1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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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免费住宿申请条件

(一)毕业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来厦求职、见习,且个人在厦门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的全日制大专(含)以上毕业生(本地大学生集体户视同非本市户籍);

(二)来厦实习的非本市生源的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在校大学生。

毕业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已有在厦就业创业相关记录的大学生,不适用本方案。

两类申请人都必须:个人在厦无自有住房、无在厦就业登记或社保缴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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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就业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指南(保障资格申请)

2024-05-10,全文共 2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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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通过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实现来厦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5年内5折租房”,重点解决该群体来厦五年内的过渡性居住需求。

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一(保障资格申请)(2023版)

一、政策依据

《厦门市办公厅关于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厦府办规〔2021〕7 号)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操作指南》(厦房租赁〔2021〕20 号)

二、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包含以下两类:

1.通过普通高考或统招专升本方式取得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生。

其中来厦就业的,首次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且劳动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

其中来厦创业的,首次在厦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

上述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时间,指申请人本科(含)以上最高学历实际毕业后,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的最早时间。

2.由各区(管委会)根据各自产业发展需要,经各区(管委会)认定后纳入保障范围的技术骨干人才。

(二)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年龄应在30周岁(含)以下,即应在30周岁生日当天(含)之前,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出生时间可放宽至1991年1月1日之后,但应满足首次在厦就业(创业)时,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2.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在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的医社保缴交次数取申请时前六个月、实际毕业后的缴交次数。

3.本人及配偶在本市住房情况符合以下两点要求:(1)本人及父母名下均无住房;或本人名下无住房,父母仅有1套住房;或本人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2)申请对象已婚的,配偶名下无住房或者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已在厦门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的(申领后又全额退还的除外)。

3.在厦取得优惠住房实物保障或正享受过渡性住房保障的。

4.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即,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超过首次在厦就业(或创业)一年的},其中2023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之后。

三、申请渠道、受理部门和受理时间

(一)申请渠道: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实行线上受理、全程网办。受理申请平台在“i厦门”手机APP——服务——住房保障专区——5折租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二)受理部门:申请人所属企业注册地所在区政府(管委会)指定的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文末。

(三)受理申请时间:自2021年12月10日起,平台开放时间。

四、资格申请流程及材料

(一)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后,登录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申请:

1.申请本人、配偶、父母各自户口本的户主页及个人页。

如申请人及亲属不在同一户口本,无法明确完整说明亲属关系;或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父母信息的,应按平台提示提供相关材料。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认证证书。

3.劳动合同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就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其中,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指劳动关系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劳动合同签订甲方为在厦门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劳动合同与非本市的总公司(总部)签订,但实际在厦门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工作的,申请时,应在平台填写在厦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信息,并提供总公司、在厦分公司(分支机构)共同盖章确认的在厦实际工作地证明。

劳动合同期限,指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1)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含);(2)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但能提供多份连续且合计劳动期限满1年(含)劳动合同的。

4.自主创业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创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在厦办理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以及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

5.实际工作地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交能充分体现个人实际工作地的材料:体现在劳动合同中的,应在合同正文中将“实际工作地”“工作区域”等体现工作范围的表述详细到区一级行政范围(如,厦门市思明区);提供实际工作地证明的,应按范本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效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申请查询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可于 5 个工作日后登陆平台查询审核意见。

(三)异议申请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资格申请”模块或联系受理部门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 5

个工作日后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四)公示审核意见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视为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成为本优惠政策保障对象。

五、其他说明

(一)为便于申请人快速了解本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平台设置“自我评估”模块,申请人可在正式填写申请信息之前,通过该模块进行资格自我评估。资格自我评估不作为申请的前置条件,评估结果不影响保障资格申请。

(二)申请人应如实、完整提供有效信息。申请人为申请信息的第一负责人,应对是否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所承租房源是否属于优惠住房实物保障、过渡性住房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公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等重点信息进行核实、确定。

受理部门保留复审、复查、倒查、抽查等随时核查的权力,一经查实申请人未如实、完整、有效提供申请信息,可随时要求申请人退回已取得的保障,直至取消保障资格。

(三)“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6个月。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重新提交资格申请,且相关时间要求以重新提交申请之日为准:被审核拒绝,未在15个自然日发起异议申请的;未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保障);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失败、重新提交批次申请时间超过有效期;参与首次保障的批次申请前,工作、婚姻、住房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的。

(四)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方可申请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

六、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968383

(二)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思明区:思明区建设局2039808

湖里区:湖里区建设局5722325

海沧区: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6583786

集美区: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6223107

翔安区: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889682

同安区: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025496

自贸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5626720

火炬管委会:建设管理处5380729

(三)咨询时间

受理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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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免费住宿房源情况

2024-04-25,全文共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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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免费住宿房源情况(持续更新)

免费住宿房源由安居集团等配住企业负责统一运营管理。

第一批房源位于围里公寓同一地块的1-4号楼,提供670套房源、2010张床位和123套备用房源、369张床位。

房间带客厅、卫生间、阳台,配有桌椅、储物柜、空调、热水器、被褥等物资;公共区域,配备就业指导中心、健身房、会客室等,为大学生提供就业信息、生活娱乐等特色服务。

公寓紧邻地铁站、BRT、县后公交场站等交通站点,乐都汇广场、湾悦城等大型商超,交通便利、设施齐全

后续,将根据免费住宿需求情况,结合区位、交通、配套等条件,在全市范围内从空置的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安置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房源中筹集。同时,鼓励各区(管委会)盘活区级公租房、安置房等各类房源,用于免费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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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免费住宿申请材料清单

2024-04-25,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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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免费住宿申请材料清单(线上提交)

一是本人及户主户口页。港澳台学生,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籍大学生,提供护照。

二是大学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国(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来厦见习的,提供见习单位证明材料。

三是在校大学生,提供学生证、在校和实习单位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可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登录平台,查询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异议申请”模块提交异议申请,并于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审核通过后,应于通过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平台查看房源及床位调配信息。5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件前往房源所在地办理入住手续。

厦门大学生免费住宿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968383

政策咨询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下午3:00-6:00(夏令时)

房源筹集和管理

免费住宿的房源,由安居集团等配住企业结合区位、交通、配套等条件,在全市范围内从空置的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安置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房源中筹集。免费住宿房源由配住企业负责统一运营管理,并根据需求情况,分期分批推出。

鼓励各区(管委会)盘活区级公租房、安置房等各类房源,用于免费住宿。

资金补贴

市级房源所需费用纳入市住建局部门预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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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免费住宿咨询电话

2024-04-25,全文共 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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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免费住宿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968383

政策咨询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下午3:00-6:00(夏令时)

房源筹集和管理

免费住宿的房源,由安居集团等配住企业结合区位、交通、配套等条件,在全市范围内从空置的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安置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房源中筹集。免费住宿房源由配住企业负责统一运营管理,并根据需求情况,分期分批推出。

鼓励各区(管委会)盘活区级公租房、安置房等各类房源,用于免费住宿。

资金补贴

市级房源所需费用纳入市住建局部门预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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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免费住宿政策亮点

2024-04-25,全文共 1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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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免费住宿政策亮点

概括起来说,我市免费住宿保障政策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1、保障范围广

免费住宿保障政策保障对象,不限于当年毕业的大学生。毕业3年内(含毕业当年)或尚未毕业的高校大学生,来厦门求职、见习、实习,只要满足非本市户籍、没有在厦门就业或社保缴交记录,均可申请。

2、保障周期长

目前,全国已有部分城市出台类似免费住宿保障政策。保障时间从7天至12个月不等,多数在3个月左右。我市借鉴其他城市经验,结合厦门实际,为大学生提供累计最长12个月的免费住宿保障,属于最长的。

3、受理审核快

充分考虑申请便利、大学生生活习惯等因素,开发免费住宿受理审核模块,“统一受理、全程网办”。申请人线上提交申请材料,市人社局运用大数据网上核验。经市住房和建设局审核后,通知申请人和配住企业,全程不见面网办,方便快捷。

4、房源配套好

首批提供2000多张床位,安排在湖里区围里公寓,由安居集团统一负责运营管理。公寓周边有5个公交和地铁站点,3公里范围内覆盖多个商圈。公寓门禁具有人脸识别功能,住户安全有保障。公寓还建有健身房、招聘对接室等配套设施,提供创业指导、就业帮扶等特色服务,以提高大学生入住便利性和满意度。

厦门出台这项政策,主要有三点初衷:

1、解决大学生过渡性居住需求

大学生在城市拥有“一张床”,才有立足之地。免费住宿保障政策,给初到厦门的大学生一个安全、便利的床位,有效减轻了大学生求职、实习期间经济压力,避免了临时找住处、频繁搬宿舍,并为大学生提供“一站式”求职就业服务,加快大学生在厦门就业创业、开启城市生活。此外,集中住宿也有利于同龄人之间互助互学、相互交流、共同进步。

2、完善我市住房保障政策体系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市不断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形成一整套符合厦门实际的分层次、全覆盖、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出台免费住宿保障政策,将来厦求职和见习实习大学生纳入保障体系,与公租房、保障性商品房、大学生“5年5折租房”等住房保障政策相衔接,拓展了保障范围、延长了保障链条,完善了由“一张床”,到“一间房”,再到“一套房”的全链条保障体系。

3、提升厦门城市综合吸引力

厦门是一座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气候宜人、经济发展、文化深厚、宜居宜业。出台免费住宿保障政策,有利进一步增强厦门城市综合吸引力,让更多大学生选择厦门作为就业创业目的地,助力我市人才结构优化,助力行业发展、产业升级,为城市发展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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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免费住宿多少人一间房?

2024-04-25,全文共 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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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免费住宿多少一间房?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申请享受累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免费住宿,按照每人“一张床”的住宿标准保障,原则上2人一间。

配住企业可根据房源情况调整,但每间最多不超过3人。住宿期间免交租金,但个人要自行承担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

适用对象与条件

(一)毕业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来厦求职、见习,且个人在厦门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的全日制大专(含)以上毕业生(本地大学生集体户视同非本市户籍);

(二)来厦实习的非本市生源的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在校大学生。

毕业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已有在厦就业创业相关记录的大学生,不适用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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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免费住宿退出机制

2024-04-25,全文共 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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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免费住宿退出机制

为合理调配房源,实施更加精准保障,申请人入住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提供免费住宿:

(一)已在厦就业创业的;

(二)累计已享受免费住宿时间满12个月的;

(三)收到住宿通知起5个工作日内未办理入住,且无正当理由的;

(四)其他存在违反入住协议、入住管理规定或消防安全承诺等应当退出情形的。

房源筹集和管理

免费住宿的房源,由安居集团等配住企业结合区位、交通、配套等条件,在全市范围内从空置的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安置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房源中筹集。免费住宿房源由配住企业负责统一运营管理,并根据需求情况,分期分批推出。

鼓励各区(管委会)盘活区级公租房、安置房等各类房源,用于免费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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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求职和见习实习大学生提供免费住宿保障实施方案解读

2024-04-25,全文共 11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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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为来厦求职见习实习大学生提供免费住宿保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鼓励更多大学生来厦留厦就业创业,持续优化我市引才留才政策举措,助推城市和产业发展。结合厦门实际,我局牵头会同人社、财政等部门,拟制了《关于为来厦求职和见习实习大学生提供免费住宿保障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通过提供求职和见习实习期间的免费住宿,鼓励更多大学生来厦求职就业,解决该群体在稳定就业前的过渡性居住需求,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三、范围期限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四、主要内容

1.适用对象。拟设定为毕业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来厦求职、见习,且个人在厦门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全日制大专(含)以上毕业生(本地大学生集体户视同非本市户籍),以及来厦实习的非本市生源的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在校大学生。同时,申请人应当满足无毕业3年内在厦就业、社保缴交记录的要求。

2.保障标准。在借鉴福州及其他城市的保障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按照每人“一张床”的住宿标准保障,则上2人一间。配住企业可根据房源情况调整,但每间最多不超过3人。申请人住宿期间免交租金,但个人要自行承担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免费住宿累计享受最长不超过12个月。

3.房源筹集。免费住宿房源结合区位、交通、配套等条件,在全市范围内从空置的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安置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房源中筹集。由安居集团等配住企业负责统一运营管理,首批不少于2000个床位,后续根据需求情况,分期分批供给。

4.申请流程。按照“统一受理、全程网办”的原则办理,申请人线上提交申请材料后,由市人社局核验申请人社保、就业、学历等信息材料,并将核验结果同步推送至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审核个人住房情况后,将审核通过后的名单提供给配住企业。

5.入住管理。入住前配住企业应与保障对象签订入住协议、消防安全承诺书等。

6.退出机制。明确已在厦就业创业的;累计已享受本优惠政策免费住宿时间满12个月;收到住宿通知起5个工作日内未办理入住,且无正当理由的和其他违反住宿管理相关规定等情况的不再继续提供免费住宿。

7.资金补贴。市级房源所需费用纳入市住建局部门预算安排。

8.部门分工。市住建局负责牵头制定免费住宿实施细则,构建申报审核系统平台,受理申报材料,牵头协调处理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市人社局负责申请人员的社保、就业及学历等信息核验和审核结果信息共享,以及对申请对象就业、人才政策宣传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市级房源资金保障等工作。市公安局负责申请人身份信息核验支持和人员的治安管理等工作。

五、解读机构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构: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联系方式:2859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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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就业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指南(保障资格申请)

2023-04-14,全文共 2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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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

业务办事指南之一(保障资格申请)(2023版)

一、政策依据

厦门市办公厅关于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

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厦府办规〔2021〕7 号)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加大新就业

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操作指南》

(厦房租赁〔2021〕20 号)

二、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包含以下两类:

1.通过普通高考或统招专升本方式取得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生。

其中来厦就业的,首次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且劳动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

其中来厦创业的,首次在厦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

上述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时间,指申请人本科(含)以上最高学历实际毕业后,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的最早时间。

2.由各区(管委会)根据各自产业发展需要,经各区(管委会)认定后纳入保障范围的技术骨干人才。

(二)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年龄应在30周岁(含)以下,即应在30周岁生日当天(含)之前,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出生时间可放宽至1991年1月1日之后,但应满足首次在厦就业(创业)时,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2.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在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的医社保缴交次数取申请时前六个月、实际毕业后的缴交次数。

3.本人及配偶在本市住房情况符合以下两点要求:(1)本人及父母名下均无住房;或本人名下无住房,父母仅有1套住房;或本人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2)申请对象已婚的,配偶名下无住房或者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已在厦门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的(申领后又全额退还的除外)。

3.在厦取得优惠住房实物保障或正享受过渡性住房保障的。

4.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即,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超过首次在厦就业(或创业)一年的},其中2023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之后。

三、申请渠道、受理部门和受理时间

(一)申请渠道: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实行线上受理、全程网办。受理申请平台在“i厦门”手机APP——服务——住房保障专区——5折租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二)受理部门:申请人所属企业注册地所在区政府(管委会)指定的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文末。

(三)受理申请时间:自2021年12月10日起,平台开放时间。

四、资格申请流程及材料

(一)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后,登录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申请:

1.申请本人、配偶、父母各自户口本的户主页及个人页。

如申请人及亲属不在同一户口本,无法明确完整说明亲属关系;或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父母信息的,应按平台提示提供相关材料。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认证证书。

3.劳动合同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就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其中,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指劳动关系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劳动合同签订甲方为在厦门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劳动合同与非本市的总公司(总部)签订,但实际在厦门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工作的,申请时,应在平台填写在厦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信息,并提供总公司、在厦分公司(分支机构)共同盖章确认的在厦实际工作地证明。

劳动合同期限,指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1)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含);(2)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但能提供多份连续且合计劳动期限满1年(含)劳动合同的。

4.自主创业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创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在厦办理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以及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

5.实际工作地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交能充分体现个人实际工作地的材料:体现在劳动合同中的,应在合同正文中将“实际工作地”“工作区域”等体现工作范围的表述详细到区一级行政范围(如,厦门市思明区);提供实际工作地证明的,应按范本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效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申请查询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可于 5 个工作日后登陆平台查询审核意见。

(三)异议申请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资格申请”模块或联系受理部门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 5 个工作日后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四)公示审核意见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视为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成为本优惠政策保障对象。

五、其他说明

(一)为便于申请人快速了解本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平台设置“自我评估”模块,申请人可在正式填写申请信息之前,通过该模块进行资格自我评估。资格自我评估不作为申请的前置条件,评估结果不影响保障资格申请。

(二)申请人应如实、完整提供有效信息。申请人为申请信息的第一负责人,应对是否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所承租房源是否属于优惠住房实物保障、过渡性住房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公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等重点信息进行核实、确定。

受理部门保留复审、复查、倒查、抽查等随时核查的权力,一经查实申请人未如实、完整、有效提供申请信息,可随时要求申请人退回已取得的保障,直至取消保障资格。

(三)“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6个月。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重新提交资格申请,且相关时间要求以重新提交申请之日为准:被审核拒绝,未在15个自然日发起异议申请的;未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保障);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失败、重新提交批次申请时间超过有效期;参与首次保障的批次申请前,工作、婚姻、住房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的。

(四)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方可申请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二(实物配租)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三(租金补贴)

六、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市房屋事务中心:2859563

(二)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思明区:思明区建设局2039808

湖里区:湖里区建设局5722325

海沧区: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6583786

集美区: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6223107

翔安区: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889682

同安区: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025496

自贸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5626720

火炬管委会:建设管理处5380729

(三)咨询时间

受理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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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区人才优惠政策申请指南(5折租房+人才公寓+免费公寓)

2024-05-09,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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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同类优惠政策申报“就高不重复”原则,2022年10月起,不再新增受理高校毕业生到湖里区就业创业住房补贴申请,对已申领过该项补贴且未满24个月的按原政策标准,按期申领至满24个月,2023年10月最后一期申报结束后,该政策即行终止,不再办理补报申领,请新进大学生群体等青年人才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申请住房保障政策。

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5年内5折租房

该政策全程网办

方式一:关注“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公众号,选择“综合服务”栏目,点击“新就业大学生租赁住房保障专栏”查询申报。

方式二:通过“i厦门”APP平台服务专区,进入“住房保障-五折租房”栏目查询申报。

咨询电话:968383

点击查看:2022厦门五折租房接续申请攻略(条件+流程+说明)

《湖里区人才公寓申报指南

方式一:关注“湖里区高层次人才” 微信公众号,选择“人才服务”栏目,点击“人才公寓”查询办事指南、操作流程及相关受理部门等政策内容。

方式二:登录“亲清一家人”湖里一站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选择“人才住房保障”栏目查询政策内容。

点击查看:厦门湖里区人才公寓入住的办理流程(线上平台+线下窗口)

《实习求职高校大学生住房保障申报指南》

该政策全程网办

方式一:关注“湖里人社”微信公众号,选择“便民服务”栏目,点击“雁来公寓”进行线上申报。

方式二:登录“亲清一家人”湖里一站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选择“人才住房保障”栏目,点击“实习求职高校大学生住房保障”进行线上申报。

咨询电话:5790067

点击查看:厦门免费公寓申请指南(入口+条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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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来厦求职和见习实习大学生提供免费住宿保障实施方案

2024-04-25,全文共 1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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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来厦求职见习实习大学生提供免费住宿保障实施方案

为鼓励更多大学生来厦留厦就业创业,持续优化我市引才留才政策举措,助推城市和产业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提供求职和见习实习期间的免费住宿,鼓励更多大学生来厦求职就业,解决该群体在稳定就业前的过渡性居住需求,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适用对象与条件

(一)毕业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来厦求职、见习,且个人在厦门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的全日制大专(含)以上毕业生(本地大学生集体户视同非本市户籍);

(二)来厦实习的非本市生源的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在校大学生。

毕业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已有在厦就业创业相关记录的大学生,不适用本方案。

三、保障标准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申请享受累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免费住宿,按照每人“一张床”的住宿标准保障,原则上2人一间。

配住企业可根据房源情况调整,但每间最多不超过3人。住宿期间免交租金,但个人要自行承担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

四、申报流程

(一)线上申请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通过市住建局线上系统平台,提交下列申请材料扫描件:

1.身份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护照等)、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页)、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大学生还须提供学生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2.见习实习的大学生须提供见习实习单位证明材料。

(二)受理审核

申请人线上提交申请材料后,由市人社局核验申请人社保、就业、学历等信息材料,并将核验结果同步推送至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审核个人住房情况后,以短信等方式通知申请人,同时将审核通过后的名单提供给配住企业。

五、入住管理

经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身份证件前往房源所在地办理入住手续。申请人入住前需与配住企业签订入住协议、消防安全承诺书等。申请人入住后应遵守入住管理相关规定。

六、退出机制

为合理调配房源,实施更加精准保障,申请人入住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提供免费住宿:

(一)已在厦就业创业的;

(二)累计已享受免费住宿时间满12个月的;

(三)收到住宿通知起5个工作日内未办理入住,且无正当理由的;

(四)其他存在违反入住协议、入住管理规定或消防安全承诺等应当退出情形的。

七、房源筹集和管理

免费住宿的房源,由安居集团等配住企业结合区位、交通、配套等条件,在全市范围内从空置的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安置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房源中筹集。免费住宿房源由配住企业负责统一运营管理,并根据需求情况,分期分批推出。

鼓励各区(管委会)盘活区级公租房、安置房等各类房源,用于免费住宿。

八、资金补贴

市级房源所需费用纳入市住建局部门预算安排。

九、职责分工

(一)市住建局负责牵头制定免费住宿办事指南,构建申报审核系统平台,受理申报材料,牵头协调处理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二)市人社局负责核验申请人员的社保、就业及学历等相关信息,并将核验结果推送市住建局;负责做好入住人员的就业、人才政策宣传。

(三)市财政局负责市级房源资金保障。

(四)市公安局负责申请人身份信息核验支持和住宿人员治安管理等工作。

(五)安居集团等配住企业负责免费入住房源的物业管理、安全维护,做好人员入住安排、使用、退出等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六)各区政府(管委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十、其他事项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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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5折租房补贴申请一次就行了吗?

2024-04-02,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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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5折租房补贴申请一次就行了吗?

不是的,保障时间到期前的一个季度(三个月)内需要申请接续!

以在2022年1月份领取第一次租金补贴的保障对象为例——

该申请人第一次租金补贴保障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其若要申请第二次租金补贴,应在第一次保障时间到期(2022年6月30日)前一个季度(4月1日至6月30日)提出接续申请,考虑到接续申请资格仅当季度有效,且需预留足够时间参与批次申请,最佳的接续申请时间为4月1日至5月15日。该申请人及时进行接续申请后,第二次租金补贴的发放时间为7月份,保障时间为7月1日至12月31日,刚好和第一次无缝衔接。

以此类推,在2022年4月份领取第一次租金补贴的保障对象,其第一次保障时间为2022年4月1日至9月30日,第二次保障:接续申请(最佳)时间为7月1日至8月15日,10月份发放补贴,保障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特别提醒:如保障对象未及时在保障时间到期前3个月内提出接续申请,仍可以在下一批次申请,但会造成保障中断,每逾期一个季度申请,保障中断时间3个月,保障中断时间计入5年保障期,但不予保障。

点击查看:厦门五折租房接续申请攻略(条件+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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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指南(实物配租申请篇)

2024-04-02,全文共 1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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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指南实物配租申请篇)2023年版

申请对象 :

“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处于有

效期内且未申请租金补贴的保障对象。

申请渠道:

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申请“实物配租”实行“批次申请”。申请平台在“i厦门”手机APP——服务——住房保障专区——5折租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批次申请。

受理部门:申请人所属企业注册地所在区政府(管委会)指定的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文末。

受理申请时间:

在实物配租批次保障方案中明确。

申请和选房配房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根据平台发布的“实物配租”批次保障方案,在

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提出“实物配租”申请。

(二)查询配房顺序号

市级管理部门组织统一摇号,生成保障对象唯一的配房顺序号。申请人可根据批次方案中明确的时间在平台查询配房顺序号。配房顺序号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即获得选房资格。

(三)填写选房志愿

根据房源情况,同批次实物配租采取一轮或多轮选房配房。获得选房资格的申请人,应在该批次规定期限内、按批次方案中明确的规则选房。选房模式有两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单一模式或组合模式:一是按志愿选房,选房志愿不限数量;二是接受统筹调剂。

(四)查询配房情况

选房时间截止后,平台按批次方案中的配房规则对本轮成功选房的申请人进行配房。申请人可在本轮选房结束次日查询配房结果。

成功配房的,该申请人本批次选配房结束;未配房成功的,申请人可以参与下一轮选房,直至配房成功或批次结束。

(五)结果公示和查询

批次结束后,配房成功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申请人可在平台查询结果。

(六)办理签约入住

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即获得实物配租承租资格,可联系运营单位办理签约入住。

申请人获得实物配租承租资格后15日内,应及时联系运营单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办理入住、合同备案等手续。

其他说明:

(一)本指南的“实物配租”房源,指由住房管理部门统一组织选房配房,以市场评估租金五折的优惠租金配租给保障对象,优惠租金和房源租金的差额由财政补贴给运营单位的房源。

(二)申请实物配租的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租金补贴。

(三)获得实物配租承租资格后,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房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批次实物配租承租资格。

(四)配房不成功或未选房的,可以在批次选房配房结束后,转为申请租金补贴,具体申请流程请参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三(租金补贴申请)》

(五)申请人首次获得保障的方式为实物配租的,保障期限自租房合同中约定的租赁起始之日起连续计算,最长不超过5年。

(六)因工作地点发生跨区变动,需调换实物配租房源或申请租房合同到期后继续享受保障的,申请人应提出接续申请,申请流程请参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四(接续申请)》。

厦门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政策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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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指南(时间+条件+流程)

2024-04-02,全文共 30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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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流程

特别注意:“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启动后,请符合申请条件的青年群体抓紧到系统上填报信息进行申请。保障资格申请是后续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基础,非常重要。

申请时间:“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于2021年12月10日8时启动

系统全年7*24小时不间断受理资格申请,全程线上填报,轻松实现指尖办理。各区、管委会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资格审核、公示。

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 :

(一)申请对象包含以下两类:

1.通过普通高考或统招专升本方式取得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生。

其中来厦就业的,首次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且劳动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

其中来厦创业的,首次在厦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

上述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时间,指申请人本科(含)以上最高学历实际毕业后,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的最早时间。

2.由各区(管委会)根据各自产业发展需要,经各区(管委会)认定后纳入保障范围的技术骨干人才。

(二)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年龄应在30周岁(含)以下,即应在30周岁生日当天(含)之前,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出生时间可放宽至1991年1月1日之后,但应满足首次在厦就业(创业)时,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2.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在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的医社保缴交次数取申请时前六个月、实际毕业后的缴交次数。

3.本人及配偶在本市住房情况符合以下两点要求:(1)本人及父母名下均无住房;或本人名下无住房,父母仅有1套住房;或本人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2)申请对象已婚的,配偶名下无住房或者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已在厦门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的(申领后又全额退还的除外)。

3.在厦取得优惠住房实物保障或正享受过渡性住房保障的。

4.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即,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超过首次在厦就业(或创业)一年的},其中2023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之后。

申请入口一: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申请步骤:点击菜单栏“综合服务”--“新就业大学生租赁住房保障”

申请入口二:i厦门APP

申请步骤:打开“i厦门”APP,点击“服务”--“住房保障”--“5折租房”

资格申请流程及材料 :

(一)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后,登录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申请:

1.申请本人、配偶、父母各自户口本的户主页及个人页。

如申请人及亲属不在同一户口本,无法明确完整说明亲属关系;或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父母信息的,应按平台提示提供相关材料。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认证证书。

3.劳动合同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就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其中,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指劳动关系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劳动合同签订甲方为在厦门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劳动合同与非本市的总公司(总部)签订,但实际在厦门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工作的,申请时,应在平台填写在厦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信息,并提供总公司、在厦分公司(分支机构)共同盖章确认的在厦实际工作地证明。

劳动合同期限,指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1)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含);(2)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但能提供多份连续且合计劳动期限满1年(含)劳动合同的。

4.自主创业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创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在厦办理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以及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

5.实际工作地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交能充分体现个人实际工作地的材料:体现在劳动合同中的,应在合同正文中将“实际工作地”“工作区域”等体现工作范围的表述详细到区一级行政范围(如,厦门市思明区);提供实际工作地证明的,应按范本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效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申请查询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可于 5 个工作日后登陆平台查询审核意见。

(三)异议申请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资格申请”模块或联系受理部门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 5 个工作日后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四)公示审核意见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视为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成为本优惠政策保障对象。

其他说明

(一)为便于申请人快速了解本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平台设置“自我评估”模块,申请人可在正式填写申请信息之前,通过该模块进行资格自我评估。资格自我评估不作为申请的前置条件,评估结果不影响保障资格申请。

(二)申请人应如实、完整提供有效信息。申请人为申请信息的第一负责人,应对是否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所承租房源是否属于优惠住房实物保障、过渡性住房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公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等重点信息进行核实、确定。

受理部门保留复审、复查、倒查、抽查等随时核查的权力,一经查实申请人未如实、完整、有效提供申请信息,可随时要求申请人退回已取得的保障,直至取消保障资格。

(三)“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6个月。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重新提交资格申请,且相关时间要求以重新提交申请之日为准:被审核拒绝,未在15个自然日发起异议申请的;未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保障);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失败、重新提交批次申请时间超过有效期;参与首次保障的批次申请前,工作、婚姻、住房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的。

(四)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方可申请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二(实物配租)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三(租金补贴)

厦门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政策咨询电话

重要提醒: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后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将无法申请政策福利。

注:2022年3月31日(含)前申请“5年内5折租房”政策资格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

举个栗子:

小张今年23岁,本科毕业,厦门无房,于2021年1月1日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交医社保。原本,他要在2021年12月31日(含)前进行保障资格申请,才能申领租金补贴。但因条件放宽,他只要在2022年3月31日(含)前进行保障资格申请,就能申领接下来的租金补贴。

但如果小张在2022年4月1日才进行保障资格申请,他将无法通过审核,也就失去了申领租金补贴的机会。所以,大家还是要注意抓紧时间进行资格申请,以免影响后续福利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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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生育津贴怎样申请

2024-03-19,全文共 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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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生育津贴申请方式汇总

1、掌上办:“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申请。

2、网上办:登录“福建医保服务平台(open.ybj.fujian.gov.cn/fuwu/)”-进入个人网厅-我要办-生育津贴申报。

3、自助办:就近前往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站,使用自助机,按照“医保自助服务-医保业务办理-生育津贴申领”的流程办理。(您可关注“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通过“服务大厅-服务-公共查询-e政务自助终端医保服务”查询全市站点)

4、帮代办:就近前往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申请代办。

5、窗口办:市医保部门线下各医保经办窗口、医保服务站均可咨询、办理。

6、其他APP办理:打开闽政通APP,通过“我的-五险一金-医保-业务经办-生育津贴申报”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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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廉租房怎样申请办理

2024-02-28,全文共 1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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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2.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3.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家庭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

4.申请家庭资产不超过规定标准;

申请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且符合本条第1项和第2项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保障性租赁房;

年满30周岁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单身居民,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且符合前款第2项、第3项和第4项规定条件的可单独申请;

申请家庭成员因就学、服兵役,户籍迁出本市的,就学、服兵役期间仍视同拥有本市户籍,可以参与共同申请。

申请家庭成员因就学,户籍迁入本市的,就学期间不计入取得本市户籍时间。

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现役军人且符合进厦安置条件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但不计算取得本市户籍的时间。

申请材料

1.《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

2.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申请家庭成员已婚的,应当提供结婚证;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法院离婚民事调解书等;配偶死亡的,应提供死亡证明;因就学、服兵役户籍迁出本市的,应当提供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

3.申请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房产权属证明材料、租赁合同、宅基地主管部门或者审批单位认定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确认文书、拆迁协议等材料;申请家庭现居住在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住房的,应当提供自愿退房承诺书;已领取拆迁公有住房安置补偿金的,应当提供已退还证明或者自愿退还承诺书;

4.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缴交个人所得税的,应当提供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个人所得税APP查询的“收入纳税明细查询”三个年度页面内容截图,未缴交个人所得税的家庭成员,应当提供失业证或者其他相关收入证明;申请家庭成员中有退休人员的,应当提供养老金证明材料;

5.申请家庭成员为个体工商户或者投资办企业并作为公司股东的,应当提供认缴资本额的相关材料、相关税收缴交凭证等证明材料;

6.申请家庭成员拥有本市房产,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应当提供房屋资产评估材料;拥有店面、车库、非本市房产的,应当提供店面、车库、非本市房产等资产评估材料;

7.申请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的,应当提供有效商业保险车损保单等价值凭证;

8.属于《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规定予以优先分配、适当优先分配或单列分配的,以及申请之日前3年均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的应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应证明材料;

9.申请家庭对其申报的相关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作出的书面承诺,及申请家庭签署的同意接受有关部门对其家庭人口、婚姻、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声明;

10.其它相关材料。

申请流程

1. 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公布批次轮候分配方案;

2.到户籍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根据批次要求进行意向登记;

3.市住房保障部门组织摇号;

4.到户籍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

5.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调查、评议、公示;

6.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审核;

7.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并确定租金补助比例;

8.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

9.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复核并公示。

申请地址

意向登记:各地户籍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部分批次开放线上入口

申请受理:各地户籍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注意:具体以批次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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