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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厦门第一批保商房(社会批次)第四批确认资格家庭配售指南

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定于2023年12月13日-12月20日为厦门市2023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社会批次)第四批确认资格的申请家庭开展配售工作。

2023-12-07,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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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安排,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居集团”)定于2023年12月13日-12月20日(共6个工作日)为厦门市2023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社会批次)第四批确认资格的申请家庭开展配售工作。12月8日-12月12日(共3个工作日)申请家庭可持身份证、《预选房确认单》等原件到安居集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2999号安居集团二楼服务大厅(BRT金山站旁金山街道一侧))领取《房号单》《配售通知书》《厦门市2023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社会批次)第四批确认资格家庭购房指南》(以下简称《购房指南》)及填写《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买受人、共有产权人确认书》,对所选保障性商品房房源的买受人、共有产权人进行确认。每户购房手续办理时间详见《配售通知书》及附件1的《厦门市2023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社会批次)第四批确认资格家庭配售时间安排表》。申请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办理购房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的购房资格,其本批次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

本批次各项目房源清单及户型图详见附件2《购房指南》,本局网亦附上各项目总平图,申请家庭可自行下载了解。

本批次房源配售主体为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合同版本详见《购房指南》中的《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面向社会)销售合同书》。请申请家庭务必仔细阅读《购房指南》及《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面向社会)销售合同书》,提前了解购房手续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知悉销售合同相关条款。

有关本批次配售相关事项可致电保障房咨询热线:968383。

附件下载:

附件1.厦门市2023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社会批次)第四批确认资格家庭配售时间安排表.xlsx

附件2.厦门市2023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社会批次)第四批确认资格家庭购房指南.pdf

附件3.项目总平图.tar.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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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厦门第一批保商房(社会批次)第四批确认资格家庭配售时间表

2023-12-07,全文共 21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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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社会批次)第四批确认资格家庭配售时间安排表
序号购房指南领取时间配售时间申请家庭顺序号申请人
1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0027吕静
2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3418高雯
3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804江培兰
4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805许全吉
5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810吴晓能
6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812肖丽红
7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824杨小含
8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837王晓玲
9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854吴书火
10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868李冬妹
11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894黄松连
12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898戴春泉
13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913黄晓彬
14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928钟春秀
15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929李燕萍
16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943苏小娟
17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955邱丽娟
18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960叶宝翠
19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962苏宝珠
20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977叶志慧
21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987朱丹琴
22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988张思辰
23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989郑荣刊
24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996高奕翔
25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4999董智锰
26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5001兰锦榕
27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5010孙荣霞
28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5015林惠娟
29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5024许艺娜
30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5027杨秀霞
31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5041罗伟艺
32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5045沈怀娟
33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5046黄楚红
34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5051许一涵
35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5053何燕明
36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5065韩春枝
37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5072郑宇佩
38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5075伍燕铭
39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5076王晓云
40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20232105081陈滨
41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097王艺惠
42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108陈鲤榕
43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109林敏敏
44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113陈锦清
45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172郑德辉
46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188苏光华
47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193吴晓云
48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211吴薇薇
49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224陈乙平
50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228辜伟凡
51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240黎雪
52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241陈小斌
53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244孙婉君
54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256邓柏山
55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275曾芳华
56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280黄小珠
57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303邱国苏
58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312郭艺红
59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329张崇虎
60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341卢永彬
61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343钟灯平
62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367傅艺杰
63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368郑小英
64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373杨阿津
65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375林杰
66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415吴晟
67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420杨思涛
68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431阙钦荣
69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474张明来
70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3020232105512陈转兴
71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515周榅梅
72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518苏丹荣
73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538苏亚婷
74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557龚平
75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559林晓燕
76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595曾静娴
77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603郑海燕
78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618张斌
79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649刘海燕
80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670吴丽琦
81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703蔡云雯
82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718韩思成
83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753赖燕聪
84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785陈文强
85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786冯君
86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800杨佳
87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808张军
88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812谢礼彬
89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820杨章炉
902023年12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835魏小花
91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836杨洋
92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855王建明
93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873文蓉芳
94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877钟琳
95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881刘利欣
96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914杨明朱
97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915熊松
98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932张慧珍
99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950庄雅婷
100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5985高旭秀
101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6013胡淑华
102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6023黄文强
103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6033陈小军
104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6040黄玉洁
105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6041林楚雯
106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6072蔡晓玲
107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6081程辉
108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6092洪隆兴
109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6100占丽芳
110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20232106105张美云
111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115陈莲梅
112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130邓育素
113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159程调峰
114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169林鑫和
115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173黄珍瑶
116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185李焕连
117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192吕文殿
118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206郭书彬
119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223张榕杰
120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229朱坚强
121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237王宁
122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286黄金武
123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294刘艺锦
124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297林潇潇
125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300孙婷芳
126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312罗丽娜
127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322杨燕丽
128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336吴康
129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365贺毅祥
130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388苏才珍
131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390朱柳红
132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396牛佳
133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400张真富
134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412林海
135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413刘涛
136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452刘晓峰
137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453徐春娇
138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470翁文辉
139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478王伟
1402023年12月08日下午15: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6504曾尤秀
141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558李毅
142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589郑教仙
143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600李家华
144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623涂深发
145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631王吉生
146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675李常白
147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704朱容容
148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706钟至标
149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743宁玉英
150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744叶玲
151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749许建仔
152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750王永常
153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758李安娜
154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766黄东行
155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769祝日增
156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777易佑德
157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781刘俊
158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826张万添
159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897吴秀兰
160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908阮受润
161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916陈天宇
162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952李朝辉
163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954刘茂凤
164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979詹美婷
165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992李智国
166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6997郑新震
167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7005张鸿葛
168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7027张坤镇
169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7050陈大城
170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7051吴小燕
171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7082王金宝
172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7101林双福
173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7105林周诗宇
174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7116苏文艺
175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7152潘新兴
176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7184林凯
177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7216苏新火
178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7235黄振军
179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7239张瑶
180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20232107246伊凤香
181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287林文吉
182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291赖金镇
183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303谷文必
184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305孙玉萍
185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313郭凯侣
186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321黄惠萍
187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322陈祥灿
188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354刘凤
189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370骆仪虹
190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372吴惜娟
191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392娄方昊
192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400李伦辉
193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408陈金链
194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468蔡月娴
195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504黄桂珍
196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537胡月
197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575徐刊花
198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581陈赟
199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619陈晓玲
200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654郑常芬
201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677曾玲芳
202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695郑少苹
203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718王亚杞
204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732庄有树
205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7736李狄煌
206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展开阅读全文

厦门第一批保商房(社会批次)第二三批确认资格家庭配售时间表

2023-11-06,全文共 64819 字

+ 加入清单
2023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社会批次)第二、三批确认资格家庭配售时间安排表
序号购房指南领取时间配售时间申请家庭顺序号申请人
1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0057王德平
2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0105陈明辉
3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0584苏腾云
4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0652岳嵩峰
5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0723何悦
6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0753游振艳
7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0960甘丽孟
8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0974方锦琼
9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139陈乘斌
10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194陈军
11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01张辉明
12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02郑志凌
13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05吴文琴
14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07黄宝珠
15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08陈国华
16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10叶星星
17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14林娟
18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15黄彧映
19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16余艳贞
20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17方婉婷
21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19姜丰
22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20周绍宇
23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21黄玉华
24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22黄婷婷
25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24吴为志
26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25连立凯
27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26陈桂兰
28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27林木水
29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29何分
30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31叶惠英
31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32董嗣
32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33杨崇鑫
33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35吴兰兰
34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37饶勇
35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39李阳
36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41李怀
37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20232101244李文华
38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45陈小霞
39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49洪婉华
40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52黄任期
41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57王志辉
42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58曾颖
43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60林文煌
44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61华小彩
45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62彭兰铨
46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63赖欣怡
47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64张化雷
48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65罗万春
49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66李会利
50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68林银选
51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69池邦灵
52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70张焕银
53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71吴小凤
54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72赖琴芳
55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73魏乐
56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74叶剑辉
57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75汪德菊
58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76王日平
59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77刘文婷
60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78黄思靖
61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80宋静
62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81陈建岚
63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82黄月云
64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83张志扬
65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84汪盛延
66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85崔宁
67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20232101287黄庆阳
68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291蔡青
69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293熊欣洁
70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294陈逸
71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295姚念
72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298吴丽玲
73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299黄子爝
74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00张新松
75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01涂毅
76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02林俊敏
77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04辜丽虹
78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05吕翔
79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07黄慧敏
80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09张发扬
81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11白艺琛
82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15曾鸿裕
83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16牛玲
84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26胡松龄
85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27龚娉
86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28林阿锌
87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29林秀君
88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32罗舒烨
89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33赵森榕
90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35罗科文
91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37黄慧华
92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39林婉兰
93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40傅兴强
94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42陈杨
95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43柯凯宏
96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44沈溢彬
97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46鄞文彬
98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47林雪华
99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52蔡海英
100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54许晶
101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56杨兆新
102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57翁鹭江
103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58陈鑫彬
104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59陈亦扬
105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60叶惠容
106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61蓝邱荣
107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20232101362王春如
108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363朱丽敏
109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365尚云根
110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367高智荣
111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369郑宁
112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370何必最
113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371蔡培勇
114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372包铭玲
115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379郑彬
116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380方渊海
117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381曾燕燕
118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383张士心
119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384蓝仁锋
120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391林彩玲
121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392余海连
122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395黄雄
123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397吕丹凤
124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400林强
125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401李顺欢
126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402雷玉琳
127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403谭佳佳
128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404郑利平
129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405王希希
130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406吴进香
131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408陈永峰
132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409邱雅婷
133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410许浩哲
134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411陈桂宾
135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414林玉华
136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415林美华
137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20232101416徐丽能
138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17戴柳梅
139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19李荣红
140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21柳予扬
141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22常亚婵
142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23周梅芳
143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24陈明建
144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28刘美清
145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31冯小娟
146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32游欢
147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33林文建
148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34范庆荣
149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36吴伟强
1502023年11月07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39廖功伟
151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40汪晓云
152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41叶炜
153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42李进伟
154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44柯德琼
155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46高春建
156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48黄阿双
157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50陈树秀
158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51林拥军
159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52李丽琴
160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55陈艺玲
161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57刘丑水
162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58邹海凤
163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59戴彩云
164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61吴玲玲
165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62钟长美
166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64陈梦冉
167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65连明旺
168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66文湘澜
169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68黄如超
170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69詹建生
171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73黄傲琴
172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79陈怡军
173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80蔡玲凤
174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81郑国荣
175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82沈少强
176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84李小煜
177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20232101487邱麒伟
178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489肖静
179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493黄贵仙
180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495赖佳惠
181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497陈晓燕
182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499戈琼
183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00陈明成
184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01黄祖健
185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03颜慧
186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04许渊鸿
187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05张唐标
188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06林玉燕
189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07曾良伟
190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10袁蕴伟
191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11陈进京
192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13官钦宗
193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17陈新埕
194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18曾华忍
195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19苏金笔
196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24林嘉琼
197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25陈易攸
198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28李芳婷
199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34严新文
200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35鄢晶晶
201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38李翔
202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40廖芬芳
203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41陈小榕
204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42陈志杰
205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43吴立涛
206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44何晓瑜
207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20232101545黄文滨
208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46杨长益
209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52刘敏
210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53吴健敏
211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56林嘉文
212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57邓少甫
213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58巫仕强
214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64谢梅燕
215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66林桂连
216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67陈旭
217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69任永兰
218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71郭晓莹
219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73江进伟
220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74张秋旺
221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75郑蕊
222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79施学军
223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80宁莉
224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84汪晓雪
225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86黄翠霞
226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88林燕红
227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89方泗丹
228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90简林娜
229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91洪淑娟
230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93何利枚
231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97吴顺连
232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598林红香
233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601柯雅
234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602卢凯华
235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603朱奇星
236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605张晓丽
237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606马利清
238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608徐莉
239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610吴玮玮
240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611方林岭
241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612连德添
242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613徐志芬
243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614周贤颖
244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616吴焰榕
245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618黄红平
246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620叶贞燕
247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20232101622王裕民
248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25姚亚伦
249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27张样明
2502023年11月07日下午14:45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29黄美丽
251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31赖吉林
252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32江斌
253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33余廷菊
254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34池钟炜
255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35肖淑梅
256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38刘文倩
257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39林三金
258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40张志杰
259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41刘秀秀
260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42陈孝建
261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43蒋万源
262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45蔡凤玉
263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47徐五娣
264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52郑惠芬
265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55张新竹
266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56龚文祥
267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57叶杨旭
268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60刘思琴
269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64张丽娜
270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65夏俊
271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66林顺鹏
272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67廖冰冰
273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68汪江燕
274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69许志达
275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70华聪
276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72陈雪莲
277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3020232101673曾繁平
278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674蔡幼媚
279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675林彬彬
280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676刘必武
281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678王雅芬
282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679陈奕航
283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682赖炳林
284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683宁桂林
285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684林荣炬
286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685林芳
287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686黄国钧
288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690黄清标
289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691吴永民
290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692陈佳宝
291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693陈铁坚
292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696韩月红
293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697陈静
294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01郑志彬
295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04崔景惠
296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08林佳禄
297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09陈丽华
298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11孙红艳
299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14曾桂珍
300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15胡金松
301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17蔡奇恒
302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18吴小华
303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23吴丽梨
304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25沈钱祥
305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27林燕贤
306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28孔慧慧
307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29赖小泉
308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30陈艺凤
309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33范丽娜
310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35陈良杞
311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36李辉东
312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40邱真
313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42杨朝熙
314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44曾嵘
315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46王秀娟
316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47柯雪芳
317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20232101748王耀明
318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下午14:3020232101750张颜木盛
319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下午14:3020232101751陈琳丽
320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下午14:3020232101754游侨香
321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下午14:3020232101757黄惠玉
322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下午14:3020232101758李桃元
323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下午14:3020232101759苏抱弟
324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下午14:3020232101763李怀斌
325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下午14:3020232101764袁秀台
326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下午14:3020232101766祝建金
327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下午14:3020232101767郑倩
328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下午14:3020232101768游文琛
329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下午14:3020232101770林金盛
330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下午14:3020232101773蓝瑞敏
331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下午14:3020232101774赖婷英
332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下午14:3020232101779邹丽蓉
3332023年11月08日上午8:302023年11月20日下??展开阅读全文

厦门第一批保商房(社会批次)第二三批确认资格家庭配售工作安排

2023-11-06,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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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安排,市住房保障中心会同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居集团”)定于2023年11月14日-12月7日(共18个工作日)为厦门市2023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社会批次)第二、三批确认资格的申请家庭开展配售工作。11月7日-11月13日(共5个工作日)申请家庭可持身份证、《预选房确认单》等原件到安居集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2999号安居集团二楼服务大厅(BRT金山站旁金山街道一侧))领取《房号单》《配售通知书》《厦门市2023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社会批次)第二、三批确认资格家庭购房指南》(以下简称《购房指南》)及填写《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买受人、共有产权人确认书》,对所选保障性商品房房源的买受人、共有产权人进行确认。每户购房手续办理时间详见《配售通知书》及附件1的《厦门市2023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社会批次)第二、三批确认资格家庭配售时间安排表》。申请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办理购房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的购房资格,其本批次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

本批次各项目房源清单及户型图详见附件2《购房指南》,本局网亦附上各项目总平图,申请家庭可自行下载了解。

本批次房源配售主体为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合同版本详见《购房指南》中的《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面向社会)销售合同书》。请申请家庭务必仔细阅读《购房指南》及《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面向社会)销售合同书》,提前了解购房手续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知悉销售合同相关条款。

有关本批次配售相关事项可致电保障房咨询热线:968383。

附件:

1.厦门市2023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社会批次)第二、三批确认资格家庭配售时间安排表

2.厦门市2023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社会批次)第二、三批确认资格家庭购房指南

3.项目总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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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就业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指南(保障资格申请)

2024-05-10,全文共 2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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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通过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实现来厦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5年内5折租房”,重点解决该群体来厦五年内的过渡性居住需求。

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一(保障资格申请)(2023版)

一、政策依据

《厦门市办公厅关于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厦府办规〔2021〕7 号)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操作指南》(厦房租赁〔2021〕20 号)

二、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包含以下两类:

1.通过普通高考或统招专升本方式取得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生。

其中来厦就业的,首次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且劳动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

其中来厦创业的,首次在厦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

上述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时间,指申请人本科(含)以上最高学历实际毕业后,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的最早时间。

2.由各区(管委会)根据各自产业发展需要,经各区(管委会)认定后纳入保障范围的技术骨干人才。

(二)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年龄应在30周岁(含)以下,即应在30周岁生日当天(含)之前,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出生时间可放宽至1991年1月1日之后,但应满足首次在厦就业(创业)时,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2.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在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的医社保缴交次数取申请时前六个月、实际毕业后的缴交次数。

3.本人及配偶在本市住房情况符合以下两点要求:(1)本人及父母名下均无住房;或本人名下无住房,父母仅有1套住房;或本人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2)申请对象已婚的,配偶名下无住房或者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已在厦门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的(申领后又全额退还的除外)。

3.在厦取得优惠住房实物保障或正享受过渡性住房保障的。

4.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即,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超过首次在厦就业(或创业)一年的},其中2023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之后。

三、申请渠道、受理部门和受理时间

(一)申请渠道: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实行线上受理、全程网办。受理申请平台在“i厦门”手机APP——服务——住房保障专区——5折租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二)受理部门:申请人所属企业注册地所在区政府(管委会)指定的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文末。

(三)受理申请时间:自2021年12月10日起,平台开放时间。

四、资格申请流程及材料

(一)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后,登录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申请:

1.申请本人、配偶、父母各自户口本的户主页及个人页。

如申请人及亲属不在同一户口本,无法明确完整说明亲属关系;或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父母信息的,应按平台提示提供相关材料。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认证证书。

3.劳动合同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就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其中,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指劳动关系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劳动合同签订甲方为在厦门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劳动合同与非本市的总公司(总部)签订,但实际在厦门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工作的,申请时,应在平台填写在厦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信息,并提供总公司、在厦分公司(分支机构)共同盖章确认的在厦实际工作地证明。

劳动合同期限,指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1)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含);(2)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但能提供多份连续且合计劳动期限满1年(含)劳动合同的。

4.自主创业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创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在厦办理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以及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

5.实际工作地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交能充分体现个人实际工作地的材料:体现在劳动合同中的,应在合同正文中将“实际工作地”“工作区域”等体现工作范围的表述详细到区一级行政范围(如,厦门市思明区);提供实际工作地证明的,应按范本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效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申请查询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可于 5 个工作日后登陆平台查询审核意见。

(三)异议申请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资格申请”模块或联系受理部门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 5

个工作日后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四)公示审核意见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视为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成为本优惠政策保障对象。

五、其他说明

(一)为便于申请人快速了解本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平台设置“自我评估”模块,申请人可在正式填写申请信息之前,通过该模块进行资格自我评估。资格自我评估不作为申请的前置条件,评估结果不影响保障资格申请。

(二)申请人应如实、完整提供有效信息。申请人为申请信息的第一负责人,应对是否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所承租房源是否属于优惠住房实物保障、过渡性住房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公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等重点信息进行核实、确定。

受理部门保留复审、复查、倒查、抽查等随时核查的权力,一经查实申请人未如实、完整、有效提供申请信息,可随时要求申请人退回已取得的保障,直至取消保障资格。

(三)“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6个月。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重新提交资格申请,且相关时间要求以重新提交申请之日为准:被审核拒绝,未在15个自然日发起异议申请的;未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保障);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失败、重新提交批次申请时间超过有效期;参与首次保障的批次申请前,工作、婚姻、住房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的。

(四)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方可申请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

六、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968383

(二)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思明区:思明区建设局2039808

湖里区:湖里区建设局5722325

海沧区: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6583786

集美区: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6223107

翔安区: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889682

同安区: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025496

自贸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5626720

火炬管委会:建设管理处5380729

(三)咨询时间

受理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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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5折租房补贴保障资格申请最新版指南

2024-05-10,全文共 2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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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通过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实现来厦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5年内5折租房”,重点解决该群体来厦五年内的过渡性居住需求。

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 业务办事指南之一(保障资格申请)(2023版)

一、政策依据

《厦门市办公厅关于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 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厦府办规〔2021〕7 号)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加大新就业 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操作指南》 (厦房租赁〔2021〕20 号)

二、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包含以下两类:

1.通过普通高考或统招专升本方式取得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生。

其中来厦就业的,首次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且劳动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

其中来厦创业的,首次在厦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

上述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时间,指申请人本科(含)以上最高学历实际毕业后,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的最早时间。

2.由各区(管委会)根据各自产业发展需要,经各区(管委会)认定后纳入保障范围的技术骨干人才。

(二)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年龄应在30周岁(含)以下,即应在30周岁生日当天(含)之前,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出生时间可放宽至1991年1月1日之后,但应满足首次在厦就业(创业)时,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2.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在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的医社保缴交次数取申请时前六个月、实际毕业后的缴交次数。

3.本人及配偶在本市住房情况符合以下两点要求:(1)本人及父母名下均无住房;或本人名下无住房,父母仅有1套住房;或本人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2)申请对象已婚的,配偶名下无住房或者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已在厦门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的(申领后又全额退还的除外)。

3.在厦取得优惠住房实物保障或正享受过渡性住房保障的。

4.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即,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超过首次在厦就业(或创业)一年的},其中2023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之后。

三、申请渠道、受理部门和受理时间

(一)申请渠道: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实行线上受理、全程网办。受理申请平台在“i厦门”手机APP——服务——住房保障专区——5折租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二)受理部门:申请人所属企业注册地所在区政府(管委会)指定的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文末。

(三)受理申请时间:自2021年12月10日起,平台开放时间。

四、资格申请流程及材料

(一)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后,登录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申请:

1.申请本人、配偶、父母各自户口本的户主页及个人页。

如申请人及亲属不在同一户口本,无法明确完整说明亲属关系;或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父母信息的,应按平台提示提供相关材料。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认证证书。

3.劳动合同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就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其中,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指劳动关系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劳动合同签订甲方为在厦门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劳动合同与非本市的总公司(总部)签订,但实际在厦门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工作的,申请时,应在平台填写在厦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信息,并提供总公司、在厦分公司(分支机构)共同盖章确认的在厦实际工作地证明。

劳动合同期限,指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1)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含);(2)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但能提供多份连续且合计劳动期限满1年(含)劳动合同的。

4.自主创业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创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在厦办理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以及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

5.实际工作地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交能充分体现个人实际工作地的材料:体现在劳动合同中的,应在合同正文中将“实际工作地”“工作区域”等体现工作范围的表述详细到区一级行政范围(如,厦门市思明区);提供实际工作地证明的,应按范本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效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申请查询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可于 5 个工作日后登陆平台查询审核意见。

(三)异议申请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资格申请”模块或联系受理部门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 5

个工作日后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四)公示审核意见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视为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成为本优惠政策保障对象。

五、其他说明

(一)为便于申请人快速了解本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平台设置“自我评估”模块,申请人可在正式填写申请信息之前,通过该模块进行资格自我评估。资格自我评估不作为申请的前置条件,评估结果不影响保障资格申请。

(二)申请人应如实、完整提供有效信息。申请人为申请信息的第一负责人,应对是否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所承租房源是否属于优惠住房实物保障、过渡性住房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公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等重点信息进行核实、确定。

受理部门保留复审、复查、倒查、抽查等随时核查的权力,一经查实申请人未如实、完整、有效提供申请信息,可随时要求申请人退回已取得的保障,直至取消保障资格。

(三)“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6个月。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重新提交资格申请,且相关时间要求以重新提交申请之日为准:被审核拒绝,未在15个自然日发起异议申请的;未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保障);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失败、重新提交批次申请时间超过有效期;参与首次保障的批次申请前,工作、婚姻、住房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的。

(四)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方可申请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

六、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968383

(二)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思明区:思明区建设局2039808

湖里区:湖里区建设局5722325

海沧区: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6583786

集美区: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6223107

翔安区: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889682

同安区: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025496

自贸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5626720

火炬管委会:建设管理处5380729

(三)咨询时间

受理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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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5折租房补贴保障资格申请指南(2023最新版)

2024-05-09,全文共 29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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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一(保障资格申请)(2023版)

一、政策依据

厦门市办公厅关于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 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厦府办规〔2021〕7 号)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加大新就业 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操作指南》 (厦房租赁〔2021〕20 号)

二、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包含以下两类:

1.通过普通高考或统招专升本方式取得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生。

其中来厦就业的,首次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且劳动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

其中来厦创业的,首次在厦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

上述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时间,指申请人本科(含)以上最高学历实际毕业后,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的最早时间。

2.由各区(管委会)根据各自产业发展需要,经各区(管委会)认定后纳入保障范围的技术骨干人才。

(二)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年龄应在30周岁(含)以下,即应在30周岁生日当天(含)之前,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出生时间可放宽至1991年1月1日之后,但应满足首次在厦就业(创业)时,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2.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在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的医社保缴交次数取申请时前六个月、实际毕业后的缴交次数。

3.本人及配偶在本市住房情况符合以下两点要求:(1)本人及父母名下均无住房;或本人名下无住房,父母仅有1套住房;或本人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2)申请对象已婚的,配偶名下无住房或者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已在厦门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的(申领后又全额退还的除外)。

3.在厦取得优惠住房实物保障或正享受过渡性住房保障的。

4.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即,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超过首次在厦就业(或创业)一年的},其中2023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之后。

三、申请渠道、受理部门和受理时间

(一)申请渠道: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实行线上受理、全程网办。受理申请平台在“i厦门”手机APP——服务——住房保障专区——5折租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二)受理部门:申请人所属企业注册地所在区政府(管委会)指定的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文末。

(三)受理申请时间:自2021年12月10日起,平台开放时间。

四、资格申请流程及材料

(一)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后,登录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申请:

1.申请本人、配偶、父母各自户口本的户主页及个人页。

如申请人及亲属不在同一户口本,无法明确完整说明亲属关系;或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父母信息的,应按平台提示提供相关材料。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认证证书。

3.劳动合同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就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其中,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指劳动关系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劳动合同签订甲方为在厦门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劳动合同与非本市的总公司(总部)签订,但实际在厦门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工作的,申请时,应在平台填写在厦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信息,并提供总公司、在厦分公司(分支机构)共同盖章确认的在厦实际工作地证明。

劳动合同期限,指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1)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含);(2)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但能提供多份连续且合计劳动期限满1年(含)劳动合同的。

4.自主创业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创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在厦办理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以及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

5.实际工作地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交能充分体现个人实际工作地的材料:体现在劳动合同中的,应在合同正文中将“实际工作地”“工作区域”等体现工作范围的表述详细到区一级行政范围(如,厦门市思明区);提供实际工作地证明的,应按范本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效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申请查询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可于 5 个工作日后登陆平台查询审核意见。

(三)异议申请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资格申请”模块或联系受理部门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 5 个工作日后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四)公示审核意见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视为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成为本优惠政策保障对象。

五、其他说明

(一)为便于申请人快速了解本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平台设置“自我评估”模块,申请人可在正式填写申请信息之前,通过该模块进行资格自我评估。资格自我评估不作为申请的前置条件,评估结果不影响保障资格申请。

(二)申请人应如实、完整提供有效信息。申请人为申请信息的第一负责人,应对是否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所承租房源是否属于优惠住房实物保障、过渡性住房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公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等重点信息进行核实、确定。

受理部门保留复审、复查、倒查、抽查等随时核查的权力,一经查实申请人未如实、完整、有效提供申请信息,可随时要求申请人退回已取得的保障,直至取消保障资格。

(三)“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6个月。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重新提交资格申请,且相关时间要求以重新提交申请之日为准:被审核拒绝,未在15个自然日发起异议申请的;未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保障);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失败、重新提交批次申请时间超过有效期;参与首次保障的批次申请前,工作、婚姻、住房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的。

(四)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方可申请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二(实物配租)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三(租金补贴)

六、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968383

(二)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思明区:思明区建设局2039808

湖里区:湖里区建设局5722325

海沧区: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6583786

集美区: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6223107

翔安区: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889682

同安区: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025496

自贸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5626720

火炬管委会:建设管理处5380729

(三)咨询时间

受理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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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世界田联钻石联赛厦门站观赛指南(附交通指南)

2024-04-18,全文共 2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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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世界田联钻石联赛厦门观赛指南

4月20日,2024世界田联钻石联赛红星·美凯龙厦门站将在厦门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白鹭体育场拉开序幕!

温馨提示:

1.现场凭有效身份证件入场,请务必携带原件到场;

2. 比赛期间将严格安检,请勿携带违禁物品进入场馆,以防影响安检速度。限带物品将被暂扣在安检点,赛后可取回;

3. 建议观众乘坐地铁3号线在国际博览中心站下车,步行600米即可抵达场馆;(详情见下文【交通指南】)

4. 观众可于赛事当天16:00抵达白鹭体育场,垫场赛将于17:15开始。

赛程安排

入场规则

1. 入场前按实名制要求提前完成身份信息绑定。

2.本场比赛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验票时将对入场观众的证件信息进行比对,信息确认一致后方可入场,请观众对号入座。

3.一人一票,1.2米以上儿童需购全价票,1.2米以下儿童免票不占座位(持有效身份证件入场);由于赛事现场人员较密集,赛事音量较大,为避免给婴幼儿带来不良影响,三岁以下(含)谢绝入场;未成年人安全由其监护人负责。

4.未带身份证的观众,请在白鹭体育场检票口处,扫描现场设置的二维码,根据要求输入身份信息,获取电子身份证二维码。

5.观众可根据座位区号,选择推荐安检口进入体育场。

入场礼仪

1. 着装文明得体。穿着应文明、得体,以舒适、休闲、整洁、大方为宜。

2. 提前到达场馆。为确保能够准时入场观看比赛,观众应充分考虑交通与安检排队所需时间,到达比赛场馆应尽快入场,避免场馆入口处人群拥堵。

3. 有序入场。按指引排队入场,礼让老、弱、病、残、孕者,主动配合安检人员的检查。入场馆后应迅速对号入座,并确保全程持票,以方便您的出入。

4. 进入场馆后,请保管好您的随身物品。谢谢您的配合。

5. 禁止吸烟。白鹭体育场为无烟场馆,请不要在场馆内吸烟。

6.请遵守有关禁带物品以及限制行为的要求,请勿携带具有商业宣传内容的横幅标语、广告传单、促销品等物品入场。

观赛礼仪

1. 尊重各国家(地区)。尊重各参赛国家、地区,在升旗、奏歌环节,请肃立并行注目礼,不要在场内随意走动。

2. 向运动员表示敬意。赛前介绍运动员时,观众应用掌声表示鼓励。比赛中观众可为各方运动员鼓励加油,无论胜负,对各国(地区)参赛运动员的精彩表现给予应有的尊重。

3. 掌握喝彩时机。比赛的发枪、发令时,保持安静,以免影响运动员。对精彩比赛可报以热烈的掌声,不能喝倒彩或起哄。

4. 配合现场管理。在比赛进行中,观众不得扰乱比赛和干扰裁判员的工作,不得在比赛场馆内起哄、追逐嬉闹,不得翻越护栏。如允许拍照,应避免使用闪光灯,以免影响运动员。

5. 保持赛场文明。观众应守法、有礼、有序,理智、热情。比赛期间不随意走动与站立,不大声喧哗,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尊重裁决,不辱骂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及对方观众。为了您和运动员的安全,请勿进入比赛区域。

6. 爱护公物。严禁乱贴、乱画、攀爬馆内设施,不得随意触动馆内电器和消防设施。

退场礼仪

1. 文明有序退场。观众应按座位顺序,向最近出口缓行退场,礼让老、弱、病、残、孕者,不推不挤不抢,不在馆内逗留。已退至场外的观众应尽快散离。

2. 应避免提前退场。比赛过程中,观众尽量不要提前退场,应等比赛结束后再离开;如需提前退场,应选择在中间休息时离开,以免影响其他观众。有颁奖仪式时,请在颁奖仪式结束后有序退场。

3. 维护公共环境。离开时请将垃圾带出场外并分类投放,不要把垃圾随手丢在过道上或放在座位上,以保持环境整洁。

4. 遇到突发事件时,观众应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按照指定路线疏散,迅速有序离开场馆。应尽可能地帮助老、弱、病、残、孕者先离开危险区域。

5. 如有其他需要,可向现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寻求帮助。

2024世界田联钻石联赛厦门站在哪举办

厦门白鹭体育场(滨海东大道厦门体育中心)

交通指南

为倡导低碳环保、绿色出行,2024世界田联钻石联赛红星·美凯龙厦门站组委会建议广大观众赛事当天乘地铁前往白鹭体育场,建议出行方式如下:

1.地铁

乘坐厦门地铁3号线,至国际博览中心站,在1/4号口出站,步行至奥体中心约600米左右,到达东南2门,由1号检票口进入。比赛结束时,请观众按该路线,原路返回。

2.自驾出行

赛事期间将进行交通管制,具体管控路段如下:

(1)2024年4月20日14时至22时,厦门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主场馆区域内部道路、刘桂路、桂园路、五营山路禁止车辆通行,放置2024钻石联赛厦门站通行证的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下同)、公交车、大型客车除外。

(2)2024年4月20日13时至22时,视交通情况对滨海东大道翔安南路路口至杨帆路路口段、新村路、杨帆路、鸿江道实施道路交通限行措施,禁止机动车驶入,允许机动车驶出,放置2024钻石联赛厦门站通行证的车辆及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公交车、大型客车、出租车除外。

自驾的观众,经由滨海东大道路-杨帆路驶入停车场。步行至东南2门从1号检票口进入,步行距离约1公里。比赛结束时,请观众按该路线,原路返回。

停车场收费标准:两小时内 5元/时,超过两小时后,按照2元/时收费,二十四小时封顶15元,车位数量4100个。

3.摩托车、非机动车

乘坐摩托车、非机动车的观众在东界北路南幅最外侧机动车道下车。根据指示牌步行至东南2门,由1号检票口进入,步行距离约600米-800米。比赛结束时,请观众按进场路线,原路返回。

4.网约车

乘坐网约车的观众可在新柳路下车(根据指示牌提示)。下车后步行约200米左右到达北广场3号检票口。

5. 出租车

乘坐出租车的观众可从刘五店路、东界路驶入到达滨海东大道东界北路-东界路东北侧下车。下车后步行约300米左右到达北广场3号检票口。

离场提示

1. 地铁

比赛结束时请观众按入场路线原路返回。国际博览中心站3号线往厦门火车站方向末班车时间为23:12,往蔡厝方向末班车为22:58,往浦边方向末班车为23:28。

2. 出租车

比赛结束时可前往1号检票口方向步行至东界北路-东界路东北侧处的出租车蓄车区乘坐。

驶出动线:经由东界北路、刘五店路驶出,至翔安大桥方向需行至翔安西路口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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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指南(时间+条件+流程)

2024-04-02,全文共 30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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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流程

特别注意:“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启动后,请符合申请条件的青年群体抓紧到系统上填报信息进行申请。保障资格申请是后续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基础,非常重要。

申请时间:“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于2021年12月10日8时启动

系统全年7*24小时不间断受理资格申请,全程线上填报,轻松实现指尖办理。各区、管委会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资格审核、公示。

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 :

(一)申请对象包含以下两类:

1.通过普通高考或统招专升本方式取得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生。

其中来厦就业的,首次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且劳动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

其中来厦创业的,首次在厦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

上述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时间,指申请人本科(含)以上最高学历实际毕业后,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的最早时间。

2.由各区(管委会)根据各自产业发展需要,经各区(管委会)认定后纳入保障范围的技术骨干人才。

(二)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年龄应在30周岁(含)以下,即应在30周岁生日当天(含)之前,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出生时间可放宽至1991年1月1日之后,但应满足首次在厦就业(创业)时,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2.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在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的医社保缴交次数取申请时前六个月、实际毕业后的缴交次数。

3.本人及配偶在本市住房情况符合以下两点要求:(1)本人及父母名下均无住房;或本人名下无住房,父母仅有1套住房;或本人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2)申请对象已婚的,配偶名下无住房或者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已在厦门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的(申领后又全额退还的除外)。

3.在厦取得优惠住房实物保障或正享受过渡性住房保障的。

4.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即,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超过首次在厦就业(或创业)一年的},其中2023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之后。

申请入口一: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申请步骤:点击菜单栏“综合服务”--“新就业大学生租赁住房保障”

申请入口二:i厦门APP

申请步骤:打开“i厦门”APP,点击“服务”--“住房保障”--“5折租房”

资格申请流程及材料 :

(一)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后,登录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申请:

1.申请本人、配偶、父母各自户口本的户主页及个人页。

如申请人及亲属不在同一户口本,无法明确完整说明亲属关系;或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父母信息的,应按平台提示提供相关材料。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认证证书。

3.劳动合同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就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其中,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指劳动关系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劳动合同签订甲方为在厦门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劳动合同与非本市的总公司(总部)签订,但实际在厦门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工作的,申请时,应在平台填写在厦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信息,并提供总公司、在厦分公司(分支机构)共同盖章确认的在厦实际工作地证明。

劳动合同期限,指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1)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含);(2)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但能提供多份连续且合计劳动期限满1年(含)劳动合同的。

4.自主创业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创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在厦办理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以及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

5.实际工作地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交能充分体现个人实际工作地的材料:体现在劳动合同中的,应在合同正文中将“实际工作地”“工作区域”等体现工作范围的表述详细到区一级行政范围(如,厦门市思明区);提供实际工作地证明的,应按范本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效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申请查询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可于 5 个工作日后登陆平台查询审核意见。

(三)异议申请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资格申请”模块或联系受理部门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 5 个工作日后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四)公示审核意见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视为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成为本优惠政策保障对象。

其他说明

(一)为便于申请人快速了解本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平台设置“自我评估”模块,申请人可在正式填写申请信息之前,通过该模块进行资格自我评估。资格自我评估不作为申请的前置条件,评估结果不影响保障资格申请。

(二)申请人应如实、完整提供有效信息。申请人为申请信息的第一负责人,应对是否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所承租房源是否属于优惠住房实物保障、过渡性住房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公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等重点信息进行核实、确定。

受理部门保留复审、复查、倒查、抽查等随时核查的权力,一经查实申请人未如实、完整、有效提供申请信息,可随时要求申请人退回已取得的保障,直至取消保障资格。

(三)“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6个月。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重新提交资格申请,且相关时间要求以重新提交申请之日为准:被审核拒绝,未在15个自然日发起异议申请的;未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保障);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失败、重新提交批次申请时间超过有效期;参与首次保障的批次申请前,工作、婚姻、住房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的。

(四)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方可申请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二(实物配租)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三(租金补贴)

厦门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政策咨询电话

重要提醒: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后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将无法申请政策福利。

注:2022年3月31日(含)前申请“5年内5折租房”政策资格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

举个栗子:

小张今年23岁,本科毕业,厦门无房,于2021年1月1日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交医社保。原本,他要在2021年12月31日(含)前进行保障资格申请,才能申领租金补贴。但因条件放宽,他只要在2022年3月31日(含)前进行保障资格申请,就能申领接下来的租金补贴。

但如果小张在2022年4月1日才进行保障资格申请,他将无法通过审核,也就失去了申领租金补贴的机会。所以,大家还是要注意抓紧时间进行资格申请,以免影响后续福利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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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翔安妙高山樱花赏花指南(附3月赏花指南)

2024-03-22,全文共 4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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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翔安高山樱花赏花指南

文中图源:业翔民安

赏花期:翔安妙高山的千株樱花迎来盛花期了,到3月都是樱花的最佳观赏期。

赏花地:翔安内厝妙高山茶园内(点击查看地图定位)

妙高山樱花茶园位于厦门翔安区内厝镇锄山村,海拔500多米。妙高山上有百亩樱花茶园、佛国寺、樱花隧道、黄花风铃木林等景点,空气清新,景色宜人。又是一年樱花季,漫步150亩高山茶园,1000株樱花夹道,温柔细腻的淡粉色花瓣,随风颤动,每一树都令人怦然心动。

推荐赏花期:1月-3月

门票信息:无需门票

交通指南:建议自驾游,可导航至翔安区妙高山佛国寺,山路较为蜿蜒,注意行程安全。

交通指南:

①建议自驾游,从马巷到莲塘,再走锄山公路,就能一路上山啦。

②可以选择开车到山脚游玩,也可以选择停车在锄山村,步行登山步道,或者一路开到佛国寺也行。

③如果要乘坐公共交通,可搭乘707路公交车,到锄山路口站下车,然后下车咨询当地村民如何走。(路途较远,不太建议)

小贴士:

①山路崎岖难行,小伙伴上山一定选择舒适的鞋子。

②山上海拔较高,气温较低,小伙伴们要记得添加衣物。

拍照攻略:

1、大光圈 突出花卉主体

大光圈虚化背景,是花卉植物摄影中最为常用的构图方法。把手机凑近一朵或一簇花去拍,突出花卉主体,虚化背景的枝叶,增加画面的层级感,有效避免整体画面的杂乱无章。

2、巧借景 构造画面空间感

寻找适合的陪体作为背景,将樱花放入其中,形成一种借景关系,纵深拍摄增加画面的空间感,从而增强照片的艺术气息。

3、适当留白 樱花为天空增色

选择一个晴朗的天气来妙高山吧!以天空为背景,适当留白,按下快门,春意在镜头前悄然绽放。关键在于背景一定要干净简洁,拍摄时尽量选择顺光的角度,可以放低拍摄角度仰拍。

4、侧光之下 是什么美的亮眼

日光下,想要拍出花朵温柔而不张扬的生命力,那就尝试一次侧光拍摄吧。趁着春光明媚,登上妙高山顶,利用光线,制造出一个半透明的粉色幻境。

5、花人相映 别有一番风情

如果你觉得单纯拍樱花过于单调,可以尝试在画面中加入一些人文元素,和樱花搭配“食用”,让照片更加丰富饱满。

3月赏花指南:

✿厦门海湾公园睡莲2024

图源:厦门旅游年卡

赏花地:海湾公园水花园

作为水生植物,睡莲素有“报夏使者、水中美人”的美誉。海湾公园这些睡莲是17年4月公园提升改造后种植的,总共有1070平方米,有热带、耐寒、夜花、香水莲等50多个品种。今年的睡莲数量比较少,但是水质看起来清澈很多。一朵朵粉色睡莲在水面上,显得特别优雅恬静。

✿厦门集美灌口镇东辉村樱花2024

图源:天下集美

赏花地:灌口镇东辉村益庄杨梅园,位于灌口镇东辉山官塘水库后侧山腰

盛开的1500多株樱花树是间隔种植在杨梅间的,除了杨梅、樱花外,树林间还有100多株黄花风铃木。

✿厦门狐尾山公园樱花2024

图源:厦门山海健康步道

赏花地:厦门狐尾山公园樱花谷

阳春三月,隐匿在东渡狐尾山的樱花谷迎来了一年一度的最佳樱花观赏期。狐尾山公园樱花谷的广州樱,花先于叶开放,是优良的木本观赏花卉,最佳赏花期就在每年三至四月之间。

✿集美灌口镇灌口新村油菜花2024

图源:图虫创意-1440665733510201353

赏花地:田李溪周边(位置:灌口新村西北383米)

200亩油菜花分别位于上塘村、双岭村、李林村,主要集中在田李溪与拐仔溪交汇处。

✿白鹭洲公园福建山樱花2024

图源:图虫创意-1133574652689776655

赏花地:白鹭洲东公园

白鹭洲公园福建山樱花盛开,与蓝天白云相衬,与席地而坐的游客相伴。时日阳光温暖,气温合宜,白鹭洲与您相约在唯美的山樱花下。

✿大屏山郊野公园樱花

图源:今日海沧

赏花地:大屏山郊野公园樱花谷(海沧区石塘村大屏山南路)

云雾微微湿润了空气,上千亩樱花连着山路,将大屏山点缀成一片浪漫粉色,只见满眼黛色的山、翠绿的草树和朦胧粉红的花。在山路上散步,穿行在花海之中,体验被浪漫围绕的幸福感。

✿大屏山郊野公园金鱼草2024

图源:今日海沧

赏花地:大屏山郊野公园(厦门市海沧区水头新村32号)

在海沧大屏山郊野公园,樱花迎来盛放期,步道尽是赏花人。这几天,广州樱、香水樱、小乔樱等品种进入盛开期。

✿仙岳山公园金鱼草花海

图源:厦门旅游年卡

赏花地:仙岳山文化广场上土地公庙正前方

仙岳山文化广场有至少黄色和粉色两种颜色的金鱼草组成的花海,花丛中分布着不少古装石像是“二十四孝”的故事。花海的边上有供游人休息的长廊,这边的金鱼草开的比较早,旁边就可以看到健康步道悬浮在空中的好景色。

✿五通灯塔公园紫罗兰花海

图源:厦门旅游年卡

赏花地:五通灯塔公园(厦门市湖里区环岛东路五通段临海地带)

五通灯塔的紫罗兰花海,面积约2000平方米。成片的紫罗兰在蓝天绿树的衬托下,显的更为柔美。紫色、浅紫、浅粉正是现在流行的莫兰蒂色,戳中了万千小清新的“心巴”上。

✿妙高山樱花2024

图源:业翔民安

赏花地:翔安内厝妙高山茶园内(点击查看地图定位)

漫步150亩高山茶园,1000株樱花夹道,温柔细腻的淡粉色花瓣随风颤动,每一树都令人怦然心动。

✿天竺黄花风铃木赏花攻略2024

图源:厦门天竺山

赏花地: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红塘村天竺山路1号

黄花风铃木基本种植在天竺山景区西线,鸳鸯溪旁边的山上,坐景交车到【四季花谷】,下车沿着鸳鸯溪往前走,很快就能看到上山的木质栈道。

✿水秀广场马缨丹花海【2024年待更新】

图源:厦门旅游年卡

赏花地:水秀广场公园(集美区滨水中三路)

集美的水秀广场公园内有一大片马缨丹,颜色浓烈鲜艳,梦幻的紫色让人着迷~漫步在花丛中的小道,随手就收获一整个春天的浪漫!

✿厦门东坪山樱花【待更新!2024年樱花暂未有消息哦!】

图源:图虫创意-897780097734410277

赏花地:东坪山屿岁山谷里樱花径、东坪山社•樱花谷、东坪山屿岚SKY HIGH、东坪山·落花粉樱

厦门东坪山也有樱花可以看啦!通!通!免!费!花期转瞬即逝,赏樱一定要趁早哦!

✿厦门植物园山茶花【待更新!2024年暂未有消息哦】

图源: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赏花地:厦门植物园山茶园

到厦门市园林植物园山茶园,沿着蜿蜒小径漫步,只见上百株山茶花含苞吐蕊、竞相绽放。粉红的“复色螺旋粉”优雅迷人,红色的“杜鹃茶”热情如火,白色的“白十八学士”淡雅清新。花姿绰约,葱茏蓊郁,好一幅“满园春色关不住”的画卷。

✿蔡尖尾山公园油菜花【待更新】

图源:图虫创意-914511306032414827

赏花地:厦门市海沧区石峰岩路(定位到这哦!)

厦门海沧蔡尖尾山公园的油菜花开啦!放眼望去一整片油菜花海,灿烂澄黄,野趣十足。穿梭在明黄色的花海里,仿佛走进了宫崎骏的世界,掉进了油画般的春天里。

✿睡莲

(图源:摄图网ID:501764045)

花种:有热带、耐寒、夜花、香水莲等50多个品种。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海湾公园

最佳观赏时间:早上10点到下午4点是最佳观赏时间。

门票:免费,无需预约

交通指南:直接乘坐公交车到“海湾公园站”即到。地铁2号线,建业路站下,随后步行780m

✿玉兰花

(图源:摄图网 ID:501206746)

花期:3-5月

赏花地:天竺山森林公园

天竺山森林公园:玉兰幽谷和四季花谷内,种植有白玉兰和紫玉兰2000多株。三月初盛花期到来,白紫相间、高低错落,这里将是玉兰的海洋。

✿炮仗花

(图源:摄图网:ID 501168216)

花期:1月-6月

赏花地:金山BRT站、灯塔公园、莲花三村、前埔、筼筜湖等地

初春最显眼的“印记”在墙头,街头巷尾随处可见的炮仗花连片,春的气息浓烈。

前埔南区小学靠近古楼北里的围墙上,密密的炮仗花给整堵墙穿上了厚厚的“花衣”。

金山BRT站:炮仗花“平易近人”,适应厦门气候环境,不娇生惯养,只要有支架便能随意缠绕生长。金山BRT站外就挂满了炮仗花,橙花绿叶相互衬托。壮观的花墙象征着虎年的福气和希望来袭,如炮仗声声作响,快去打卡沾福气吧。

✿刺桐花

图源:图虫创意-1070252042988945462

花期:2-3月

赏花地:南湖公园

刺桐花(象牙红)的花语是:红红火火,吉祥富贵。南湖公园的木棉花还没开,刺桐花先火了一把。

靠近公园中心的大草坪,树梢上的刺桐花像在半空撑起朵朵红伞,飘零的花瓣在草坪上铺成了彩条。南湖公园盆景园区里的山茶花也开得艳丽,非常吸引眼球。

✿火焰木

图源:图虫创意-1490759070911692802

赏花地点:BRT文灶站、BRT金榜公园站、火车站、仙岳路、湖明路、云顶北路

赏花小科普:

火焰木原产地在非洲,花朵长于枝叶顶端,花冠呈钟形,花瓣为红色或橙红色,花聚成紧密的伞房式总状花序,看上去就像一团燃烧着的火焰。树高一般在15米左右,树形优美,整株成塔形或伞形,叶形优雅,四季葱翠美观,花量丰富,适合作为行道树、庭院树等。

火焰木的花期几乎为全年,以5月-7月为盛。我市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少量栽培火焰木,本世纪初开始大量种植。

✿三角梅

(图源:摄图网 ID:501681114)

花期:全年

厦门是全国拥有三角梅品种最多的城市,有100余个品种。在厦门,三角梅一年四季几乎都是花季。

最佳赏花地点:马銮湾生态三岛公园、梅海岭、铁路文化公园、翔安大帽山三角梅园

马銮湾生态三岛公园:大片的三角梅花海,色彩交织,浪漫满分。其中部分修剪成各种可爱造型,绝对是个遛娃、散步好去处。

厦门市花园梅岭海:这里有成千上万株的三角梅,各种颜色、各种品种的三角梅汇成了三角梅花的海洋。从文曾路一路走进,两旁的山坡上三角梅开得风姿招展,颇有满山遍野的气势。

鼓浪屿:那些青石板小道盘桓山间,路边有老建筑、三角梅点缀、高高低低、曲曲折折,内里却蕴含着鼓浪屿真正的闲散气质。走在这样的小路上,不能着急,没有目的,但肯定会有惊喜。漫步鼓浪屿的小路,随处可见漂亮的三角梅探出墙头。

翔安大帽山三角梅园:这里景色优美,空气清新,去过的人说,这里像是厦门的世外桃源。这里能看到满山遍野的三角梅,有红色的、黄色的、粉色的……

几个四季都有花的地方:园博苑、厦门植物园、忠仑公园

温馨提示:因为气温、雨水的变化,每年花开的时间、状态并不确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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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中考报名流程指南(时间+地点+信息确认)

2024-03-06,全文共 2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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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中考报名流程指南

报名时间

2024年的中考报名工作及体育考试项目报考工作将于3月6日-11日进行,其中考生端报名信息确认及社会报名点的考生报名均在3月9日-11日进行。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可于3月22-23日补报名。

一、报名事项说明

(一)报名对象

1.具有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下统称为“在厦应届生”)。

2.具有本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下统称为“外地应届生”)。

3.具有初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的本市户籍社会青年(以下统称为“社会考生”)。

(二)报名地点

全市划分为三个招生报名片区:思明/湖里片区、集美/海沧片区、同安/翔安片区。考生应按招生片区选择相应报名点:

1.学籍所在校。在厦应届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校报名。

2.社会报名点。社会考生、返厦参加中考的外地应届生和补报名考生统一到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其他报名点不得受理)。学籍所在校与户籍不属同一招生片区的在厦应届生,若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招生片区升学的或不符合在学籍校报名的,应回户籍所在区的社会报名点报名。

各区社会报名点设置如下:

二、注意事项

(一)3月9日-11日考生应通过手机端进入中招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中考报名信息确认[厦门市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网址-考生端:https://zkbm.xmedu.cn/student/home(仅支持手机端访问)],家长及考生可参考《中考报名考生端确认操作指南》(文末附),完成中考报名信息确认。

登录时若使用的是厦门i教育的家长账号,需要切换成已绑定的孩子身份证方可进行报名确认。确认期间若发现信息有误,考生应及时联系班主任(社会考生联系社会报名点)修改报名信息,信息修改成功后应再次进行确认。报名结束时,所有考生的状态应为“考生已确认”。

(二)根据中招工作方案,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

2.考生在厦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项都应已满六年。

(三)学籍所在校与户籍不属同一招生片区的本市户籍应届考生,若选择在学籍所在校片区报考的,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全市统一报名期间,考生应慎重选择符合自身报名条件的报名点进行报名,3月23日补报名结束后,不得再修改报名点。

(四)各报名点应认真审核报名条件,考区加强检查。中招报名前,各报名点向考生及监护人解读中招相关政策,对于学籍所在校与户籍不属同一招生片区的本市户籍应届考生,报名点应要求考生及监护人书面明确所选择的升学片区,方可让考生在本校报名或书面通知考生回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对于外地户籍考生,报名点应告知有关普通高中志愿填报、高考报名考试规定,提醒考生慎重考虑。

三、考生报名须备齐的材料

在学校报名点报名的考生:

考生须交验户口簿(或身份证)及复印件,由报名点学校审核其报名资格。

以下考生需配合提供对应材料:

1.在初中就学4年以上(含4年)的应届生应附“就学简历证明”;

2.凡被限制报考普高普通生的考生及监护人须在《厦门市2024年中招普高普通生限制报考告知表》上签名确认。

非本市户籍考生其监护人在厦的社保缴交信息、居住信息等,通过中招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考生监护人如有异议,可另行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明。

02到社会报名点报名的考生:

到社会报名点报名的考生,可提前与社会报名点联系。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或身份证)及复印件,并提供以下对应材料,由报名点完成报名。

1.应届生:

(1)在厦应届生既满足在学籍校报名又满足在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的前提下,若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片区升学的,考生可向学籍校提出委托报名申请并提交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在学籍校完成委托报名后,社会报名点可从中招系统中获取该生信息。

(2)本省外地就读应届生须提供:应届生证明由学籍所在校出具,应注明学籍号并加盖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的公章,由设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地理、生物等学科(含信息技术、实验成绩)的原始成绩证明,社会报名点在中招系统中增加该生信息,并与区学籍管理部门核实其就读情况。

(3)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应届生:应届生证明由学籍所在校出具,应注明学籍号并加盖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的公章。地理、生物等学科成绩认定按照《厦门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2.往届生:

往届生提供初中毕业或结业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核);

3.体检材料:

由考生提供《中小学体格检查表》或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至少须包括身高、裸眼视力左、裸眼视力右等三个项目;

4.综合素质描述性评语及五个维度评定的等级证明:

评语及维度评定证明由考生现就读校或考生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须加盖公章。

厦门中考报名信息确认操作流程指南

一、考生监护人注册厦门i教育账号并绑定考生(若已完成,可直接下拉查看后续内容)

二、进入“中考报名”界面,进行考生端信息确认

01、在报名首页,点击“中考报名”链接,进入报名登录,如下图:

02、进入报名登录页面,在“个人账号”选项中,录入手机号码和密码,并点击“完成验证”按钮完成登录行为验证。验证成功后,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系统。

03

用户登录后,需要在有效的报名确认时间内完成报名信息确认,不同的时间段进入,会有不同的提示,如下图:

04、若在有效确认时间内登录,系统会判断当前用户是否为已进行中考报名的用户,如果当前用户是考生监护人,但未认证i教育的家长身份,会提示需要在i教育平台完成身份认证后,切换为孩子身份重新进入,如下图:

05、若当前用户在有效确认时间内登录且身份判断通过,属于已报名考生身份,将出现如下界面,显示考生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报名点等。点击“查看报名信息”按钮打开学生报名信息查看页面,如下图:

06、所有考生进行确认前,均须阅读《中考报名须知》(默认30秒倒计时),阅读完成后勾选下方“我已阅读并知悉中考报名相关注意事项”后,可点击“下一步”,如下图(文字内容以实际页面展示为准):

07、当前查看的考生报名信息若有需要修改的,请联系班主任修改(社会考生请联系社会报名点)。如下图:

08、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请点击“提交确认”按钮,如下图:

09、考生提交确认信息需要使用监护人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验证,在弹出的提示框中,点击“确定”,系统将弹出输入短信验证码的验证界面,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系统将向与当前考生用户绑定的监护人手机号码发送一条验证码短信。

需要注意的是,报名信息中的监护人手机号不能为空,否则将无法发送短信验证码。如下图:

10、如果当前登录的考生用户的报名信息中未填写监护人电话,则无法确认报名信息,点击“提交确认”时会跳出提示。(请联系班主任完善报名信息)如下图:

11、收到手机验证码短信后,将验证码输入“短信验证码”栏,点击“提交确认按钮”,完成考生报名信息的确认。

12

考生端报名信息确认后,页面下方会有当前状态的提示。报名点管理员也可从管理后台看到当前考生的状态从“未确认”变为“已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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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中考报名信息确认操作流程指南

2024-03-06,全文共 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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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考报名信息确认操作流程指南

一、考生监护人注册厦门i教育账号并绑定考生(若已完成,可直接下拉查看后续内容)

二、进入“中考报名”界面,进行考生端信息确认

01、在报名首页,点击“中考报名”链接,进入报名登录,如下图:

02、进入报名登录页面,在“个人账号”选项中,录入手机号码和密码,并点击“完成验证”按钮完成登录行为验证。验证成功后,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系统。

03

用户登录后,需要在有效的报名确认时间内完成报名信息确认,不同的时间段进入,会有不同的提示,如下图:

04、若在有效确认时间内登录,系统会判断当前用户是否为已进行中考报名的用户,如果当前用户是考生监护人,但未认证i教育的家长身份,会提示需要在i教育平台完成身份认证后,切换为孩子身份重新进入,如下图:

05、若当前用户在有效确认时间内登录且身份判断通过,属于已报名考生身份,将出现如下界面,显示考生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报名点等。点击“查看报名信息”按钮打开学生报名信息查看页面,如下图:

06、所有考生进行确认前,均须阅读《中考报名须知》(默认30秒倒计时),阅读完成后勾选下方“我已阅读并知悉中考报名相关注意事项”后,可点击“下一步”,如下图(文字内容以实际页面展示为准):

07、当前查看的考生报名信息若有需要修改的,请联系班主任修改(社会考生请联系社会报名点)。如下图:

08、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请点击“提交确认”按钮,如下图:

09、考生提交确认信息需要使用监护人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验证,在弹出的提示框中,点击“确定”,系统将弹出输入短信验证码的验证界面,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系统将向与当前考生用户绑定的监护人手机号码发送一条验证码短信。

需要注意的是,报名信息中的监护人手机号不能为空,否则将无法发送短信验证码。如下图:

10、如果当前登录的考生用户的报名信息中未填写监护人电话,则无法确认报名信息,点击“提交确认”时会跳出提示。(请联系班主任完善报名信息)如下图:

11、收到手机验证码短信后,将验证码输入“短信验证码”栏,点击“提交确认按钮”,完成考生报名信息的确认。

12

考生端报名信息确认后,页面下方会有当前状态的提示。报名点管理员也可从管理后台看到当前考生的状态从“未确认”变为“已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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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4-02-26,全文共 1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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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开始啦,如果您家中有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快来看看吧。

厦门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指南

01奖扶对象条件

1.2016年1月1日之前没有违反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且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

2.现存一个子女或农村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3.年满60周岁;

4.本市户籍;

5.非特扶家庭成员。

注意事项:

1.往年已在本辖区享受的今年不用再申请;

2.如有户籍迁出/迁入或者死亡变动,要及时通知户籍所在社区,避免因户籍变动原因导致奖扶金无法发放。

02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表(社区提供);

2.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3.当事人及现存独生子女身份证(正反面);

4.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 、法院判决书(如丢失,可到婚育登记中心查询并出具证明,补办或复印,复印件需盖与原件一致的章);

5.独子证(独子证丢失,可以到原来的办证机构查找或者出具证明;证明内容:需注明独生子女证号、办证时间);

6.属低保户人员需提供最新低保证;

7.申请人本人银行卡(需提供开户行名称);

8.如果要委托他人办理,需要带委托书。

注意事项:

所有材料有姓名或者时间不一致者,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户口本上的曾用名、承诺书、原户籍或社区开具证明,丧偶要提交丧偶证明。)

03办理方式

1.线下办理:请于第一季度之前将第二点所需材料收集齐全,携带原件到户籍所在社区办理。如有疑问,可以咨询户籍所在社区、镇街(镇街电话已附在文章末尾)。

2.线上办理:请于第一季度之前通过i厦门APP申请

①点击文字下载“i厦门”APP,点击i厦门APP首页的轮播图,或者在上方搜索栏输入“计生奖扶”点击“计生奖扶”

②点击“申请计生家庭奖励扶助”

③选择户籍所在社区,点击确定

④查看申请须知,点击开始办理

⑤开始人脸识别验证,按提示验证

⑥进入基本信息填写界面进行填写(其中带*为必填项)

⑦进入材料上传界面,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可选择相册图片或直接拍照上传(此时若是发现某些材料暂未准备好,可以暂存申请)点击下一步,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若信息有误,点击修改资料)

⑧查看承诺申明并确认签字(要横屏书写签名)

⑨选择银行卡/添加银行卡,通过短信及密码验证添加银行卡并选择

⑩选择银行卡后“确认提交”申请即可

3.往年已申请并享受的对象今年不用再送报材料,可以通过i厦门APP完成年审验证,但如有迁移或死亡等信息变动的要及时通知户籍所在村、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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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2023第四季度廉租房常态化申请分配家庭选房指南

2024-01-29,全文共 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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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安排,市住房保障中心定于1月31日下午办理2023第四季度保障性租赁房常态申请分配家庭选房工作。思明区、湖里区申请家庭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市住房保障中心领取《选房手册》及《选房通知书》;其他各区申请家庭请携带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民政府)领取《选房手册》及《选房通知书》。现房看房时间为1月30日9:00-17:00。办理委托选房的申请家庭,应在1月30日12:00前向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未按规定签订《选房确认书》或选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申请资格,其批次申请家庭顺序号作废。

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地址: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3楼

经公示无异议并已确认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的31户申请家庭符合选房条件,具体选房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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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指南(条件+流程+材料)

2023-12-06,全文共 1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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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点对象

取得《厦门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资格目录(2023版)》(见附件,以下简称《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在厦门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申报人员不受国籍、户籍条件限制。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规守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

2.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职业操守。

3.诚实守信。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树立诚实守信理念。

(二)各级别职称比照认定条件

1.取得《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者可直接比照认定助理级职称。

2.取得《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比照认定中级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以上;

(3)本科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

(4)大专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以上。

3.取得《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比照认定中级职称,并符合我省相应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者,可按规定参评高级职称。

三、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明(身份证、外国人护照、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

(二)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应提供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国际职业资格证书。

(四)劳动合同,或可证明在厦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材料。

四、办理流程

(一)单位申请

用人单位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网上办事—单位办事—人事人才--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进行申请。(网址:https://app.hrss.xm.gov.cn/xmggfw)

(二)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

(三)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颁发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职称系列主管部门结合我市产业需要,适时对《目录》进行补充完善,支持更多国际化人才来厦门就业创业。

(二)经认定并由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职称证书,与我市评审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证书使用通用格式,其中“评审组织”统一表述为“国际职业资格证书比照认定”。

(三)对伪造学历、资历、资格证书,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实行“一票否决”,在规定年限上延迟两年申报。

(四)经认定取得职称证书的人员,其任职资格时间从相应级别职称被批准之日起算。

(五)试点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厦门市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目录(20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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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厦门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地点在哪

2023-11-20,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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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厦门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地点在哪?

现场确认地点: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D厅(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

1、时间:2023年12月5日-12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现场确认实行网上预约,申请者请于11月22日—12月6日期间登录厦门市教育局http://edu.xm.gov.cn/或厦门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网站http://swsl.xmedu.cn/进行预约,并按照预约的时间到现场进行确认。

2、地点: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D厅(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

3、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符合认定条件的,按照即办件受理、发证。

推荐阅读:

1、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请咨询:2035405。

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

2、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请咨询户口(或居住证)所在区教育局。

(1)思明区教育局咨询电话:5926522 5862742

(2)湖里区教育局咨询电话:5788599 5722665

(3)集美区教育局咨询电话:6258852 6683358

(4)海沧区教育局咨询电话:6580561 6580591

(5)同安区教育局咨询电话:7030188 7558573

(6)翔安区教育局咨询电话:7889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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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地点在哪

2023-11-09,全文共 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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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确认地点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D厅(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

1.时间:2023年12月5日-12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现场确认实行网上预约,申请者请于11月22日—12月6日期间登录厦门市教育局http://edu.xm.gov.cn/或厦门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网站http://swsl.xmedu.cn/进行预约,并按照预约的时间到现场进行确认。

2.地点: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D厅(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

3.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符合认定条件的,按照即办件受理、发证。

推荐阅读:

1.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请咨询:2035405。

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

2.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请咨询户口(或居住证)所在区教育局。

(1)思明区教育局咨询电话:5926522 5862742

(2)湖里区教育局咨询电话:5788599 5722665

(3)集美区教育局咨询电话:6258852 6683358

(4)海沧区教育局咨询电话:6580561 6580591

(5)同安区教育局咨询电话:7030188 7558573

(6)翔安区教育局咨询电话:7889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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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际职业资格认定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3-10-17,全文共 10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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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试点工作指南

一、试点对象

取得《厦门市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资格目录(2023版)》(见附件,以下简称《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在厦门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申报人员不受国籍、户籍条件限制。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规守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

2.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职业操守。

3.诚实守信。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树立诚实守信理念。

(二)各级别职称比照认定条件

1.取得《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者可直接比照认定助理级职称。

2.取得《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比照认定中级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以上;

(3)本科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

(4)大专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以上。

3.取得《目录》所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比照认定中级职称,并符合我省相应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者,可按规定参评高级职称。

三、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明(身份证、外国人护照、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

(二)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应提供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国际职业资格证书。

(四)劳动合同,或可证明在厦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材料。

四、办理流程

(一)单位申请

用人单位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网上办事—单位办事—人事人才--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进行申请。(网址:https://app.hrss.xm.gov.cn/xmggfw)

(二)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

(三)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颁发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职称系列主管部门结合我市产业需要,适时对《目录》进行补充完善,支持更多国际化人才来厦门就业创业。

(二)经认定并由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职称证书,与我市评审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证书使用通用格式,其中“评审组织”统一表述为“国际职业资格证书比照认定”。

(三)对伪造学历、资历、资格证书,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实行“一票否决”,在规定年限上延迟两年申报。

(四)经认定取得职称证书的人员,其任职资格时间从相应级别职称被批准之日起算。

(五)试点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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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四个批次6000套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操作指南(时间+房源安排)

2023-09-04,全文共 2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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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四个批次6000保障性租赁申请操作指南

房源安排

看房时间:8月12日-8月13日自行前往保障房小区看房

第一批房源为翔安区的黎安居住区共约800套,均为二房型;

第二批房源为同安区的祥平地铁社区二期共约2200套,二房型约1000套,三房型约1200套

第三批房源为翔安区的洋唐居住区三期共约1000套,均为二房型;

第四批房源为海沧区的新阳居住区二期共约2000套,二房型约1000套,三房型约1000套。

二房型建筑面积约为60平方米,三房型建筑面积约为70平方米

申请对象

仅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的2人及以上户家庭。四个批次均未对1人户申请家庭开放申请

申请条件

01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02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人均12平方米)

03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即2022年)家庭收入和资产均符合规定的标准: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3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52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8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72万元

04申请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且符合前款第1项和第2项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

不能申请的情况

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五年的;

3.作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年的;

4.已领取拆迁公有住房安置补偿金未退还的;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直接纳入受理范围的情形

01.优先情形: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属于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应当优先分配;其中,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保障性租赁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与民政部门确认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员完全一致

02.适当优先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房困难家庭,在轮候时予以适当优先分配:孤寡老人 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属于残疾、重点优抚对象、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的;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的;

国家规定其他应予优先情形包括: 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退役军人、三孩及以上家庭,具体以批次方案要求为准。

03.单列情形:居住在危房的居住在已退的侨房、信托代管房等落实政策住房的居住在已确定拆迁范围内的住房且不符合安置条件的

04.低收入家庭:申请之日前3年均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且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与民政部门确认低收入待遇的家庭成员完全一致的申请家庭,可直接纳入受理范围,但在选房分配时不予优先、适当优先或单列分配。

申请流程

1.意向登记

线下渠道:8月14日至9月1日,符合申请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意向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核验。

线上渠道:8月14日-8月23日,一是进入“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众号,点击“综合服务”-“保障性住房意向登记”,二是“厦门住房保障中心”公众号,点击“掌上办”-“意向登记”选择相应的批次进行登记

申请家庭可结合家庭实际情况,只能选择其中一个项目提交意向登记,在登记结束(9月1日)前,可修改登记意向。

2.公开摇号

9月6日意向登记结束后,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公开摇号,确定申请家庭的顺序号及批次受理范围

3.申请受理

第一批及第二批9月8日至9月28日,第三批及第四批10月9日至10月27日

纳入受理范围的申请人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未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其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资格,其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

4.审核公示

街道办事处 (镇人民政府)、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户籍、收入(资产) 、住房等情况,进行逐级核查,并公示审核结果,确认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

5.分配选房

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批次的资格公示结果和房源供应情况,制定选房方案,申请家庭根据选房顺序依次办理选房手续。待所选房源具备交房入住条件时,申请家庭与市住房保障中心或运营企业签订保障性租赁房租赁合同,租金标准按合同签订时执行的租金标准确定

租金补助标准

保障性租赁房租金补助按照申请家庭的家庭收入水平分档执行,具体为:

1.属于中等偏下收入申请家庭,家庭收入为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控制标准以上的按保障性租赁房市场租金标准的40%予以补助;

2.属于低收入申请家庭,家庭收入为低收入家庭收入控制标准0.5倍以上的,按保障性租赁房市场租金标准的70%予以补助;

3.属于低收入申请家庭,家庭收入为低收入家庭收入控制标准0.5倍及以下的按保障性租赁房市场租金标准的80%予以补助;

4.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申请家庭的,按保障性租赁房市场租金标准的90%予以补助

前款第(1)、(2)、(3)项中的家庭收入是指申请家庭在首次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或者申请续租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家庭收入的平均值

特别提醒:请有意向申请上述四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的申请家庭详细阅读申请条件,结合自身家庭情况提前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并诚信申报,未自行提前核实及诚信申报而产生的相关责任由申请家庭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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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就业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指南(保障资格申请)

2023-04-14,全文共 2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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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

业务办事指南之一(保障资格申请)(2023版)

一、政策依据

厦门市办公厅关于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

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厦府办规〔2021〕7 号)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加大新就业

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操作指南》

(厦房租赁〔2021〕20 号)

二、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包含以下两类:

1.通过普通高考或统招专升本方式取得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生。

其中来厦就业的,首次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且劳动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

其中来厦创业的,首次在厦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

上述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时间,指申请人本科(含)以上最高学历实际毕业后,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的最早时间。

2.由各区(管委会)根据各自产业发展需要,经各区(管委会)认定后纳入保障范围的技术骨干人才。

(二)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年龄应在30周岁(含)以下,即应在30周岁生日当天(含)之前,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出生时间可放宽至1991年1月1日之后,但应满足首次在厦就业(创业)时,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2.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在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的医社保缴交次数取申请时前六个月、实际毕业后的缴交次数。

3.本人及配偶在本市住房情况符合以下两点要求:(1)本人及父母名下均无住房;或本人名下无住房,父母仅有1套住房;或本人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2)申请对象已婚的,配偶名下无住房或者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已在厦门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的(申领后又全额退还的除外)。

3.在厦取得优惠住房实物保障或正享受过渡性住房保障的。

4.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即,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超过首次在厦就业(或创业)一年的},其中2023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之后。

三、申请渠道、受理部门和受理时间

(一)申请渠道: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实行线上受理、全程网办。受理申请平台在“i厦门”手机APP——服务——住房保障专区——5折租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二)受理部门:申请人所属企业注册地所在区政府(管委会)指定的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文末。

(三)受理申请时间:自2021年12月10日起,平台开放时间。

四、资格申请流程及材料

(一)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后,登录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申请:

1.申请本人、配偶、父母各自户口本的户主页及个人页。

如申请人及亲属不在同一户口本,无法明确完整说明亲属关系;或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父母信息的,应按平台提示提供相关材料。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认证证书。

3.劳动合同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就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其中,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指劳动关系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劳动合同签订甲方为在厦门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劳动合同与非本市的总公司(总部)签订,但实际在厦门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工作的,申请时,应在平台填写在厦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信息,并提供总公司、在厦分公司(分支机构)共同盖章确认的在厦实际工作地证明。

劳动合同期限,指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1)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含);(2)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但能提供多份连续且合计劳动期限满1年(含)劳动合同的。

4.自主创业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创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在厦办理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以及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

5.实际工作地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交能充分体现个人实际工作地的材料:体现在劳动合同中的,应在合同正文中将“实际工作地”“工作区域”等体现工作范围的表述详细到区一级行政范围(如,厦门市思明区);提供实际工作地证明的,应按范本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效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申请查询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可于 5 个工作日后登陆平台查询审核意见。

(三)异议申请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资格申请”模块或联系受理部门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 5 个工作日后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四)公示审核意见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视为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成为本优惠政策保障对象。

五、其他说明

(一)为便于申请人快速了解本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平台设置“自我评估”模块,申请人可在正式填写申请信息之前,通过该模块进行资格自我评估。资格自我评估不作为申请的前置条件,评估结果不影响保障资格申请。

(二)申请人应如实、完整提供有效信息。申请人为申请信息的第一负责人,应对是否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所承租房源是否属于优惠住房实物保障、过渡性住房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公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等重点信息进行核实、确定。

受理部门保留复审、复查、倒查、抽查等随时核查的权力,一经查实申请人未如实、完整、有效提供申请信息,可随时要求申请人退回已取得的保障,直至取消保障资格。

(三)“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6个月。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重新提交资格申请,且相关时间要求以重新提交申请之日为准:被审核拒绝,未在15个自然日发起异议申请的;未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保障);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失败、重新提交批次申请时间超过有效期;参与首次保障的批次申请前,工作、婚姻、住房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的。

(四)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方可申请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二(实物配租)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三(租金补贴)

六、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市房屋事务中心:2859563

(二)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思明区:思明区建设局2039808

湖里区:湖里区建设局5722325

海沧区: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6583786

集美区: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6223107

翔安区: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889682

同安区: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025496

自贸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5626720

火炬管委会:建设管理处5380729

(三)咨询时间

受理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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