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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2024-01-11,全文共 4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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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3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市直机关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职位,具体职位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武汉市区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区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武汉市市级机关设在区的派出单位中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

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武汉市各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资格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现担任与报考职位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6.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报名人员应为1988年1月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7.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1年以后的选调生,必须符合选调生管理相关规定。除当年招录政策规定可以分配到区直单位外,其他人员录用后必须在乡镇(街道)或村(社区)任职满2年,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年龄、学历等,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的为准。

专业分类,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设置。对于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境外留学专业和相关相近学科(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由遴选机关根据职位要求进行审核。

上述“以上”、“以下”、“以后”,均含本级(本数)。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仔细阅读遴选公告,下载填写打印《武汉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并不得改动表格样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盖单位党组织印章。区级及以下机关选调生,还需由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报名人员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的,还需报市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报名人员所在机关党委(党组)、各区委组织部应当切实履行把关责任,充分考虑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同意或者推荐报名。

2.报名人员于2024年1月24日9:00至1月27日17:00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点击“湖北省2023年度市州级以上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诚信报考承诺书,选定职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贴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正反两面以电子图片(制作为一个PDF文件,不小于300KB,不超过1M)的形式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遴选职位,多报无效。报名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1月27日17:00后,所有报名人员均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者报考职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审查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

(二)资格初审

2024年1月24日9:30至1月28日16:00,各遴选机关网上进行资格初审,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审核不通过并反馈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补填,重新报考原职位或者改报其他职位。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按要求上传《报名推荐表》的,各遴选机关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公开遴选期间,各遴选机关公布咨询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守,答复报名人员有关咨询。

(三)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请于2024年1月29日9:00至1月30日17:00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缴费确认(费用按照公务员报名考试标准执行),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遴选职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核减遴选计划或者取消遴选职位,取消遴选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因公开遴选职位专业性较强,符合职位条件人员较少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最低比例不低于3:1。核减遴选计划或取消遴选职位在武汉组工网公布。取消遴选职位的已缴费确认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遴选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并退还报名费。改报期间,遴选机关对符合条件且已缴费确认人员,及时予以资格审查。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成功后,报名人员于2024年2月28日9:00至3月2日9:30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人员的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等事项的依据。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应在考试前3天向遴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遴选机关商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放弃的,3年内不能参加各级公开遴选,并记入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遴选全过程。报名人员在报名时符合遴选资格条件,报名后因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导致不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应及时向遴选机关报告,由遴选机关取消其遴选资格。遴选机关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均可取消其遴选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考《综合知识测试》一科,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2024年3月2日(星期六)9:00—12:00。

笔试事项在指定网站统一发布。报名人员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3月中旬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遴选机关按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遴选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委组织部在武汉组工网统一公布。

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公务员录用审批表(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遴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资格复审人员将资格复审材料报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2.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复审材料报遴选机关。逾期不报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3.各遴选机关对报考本机关遴选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委组织部报送资格复审情况。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人数比例低于3:1的,除特殊职位外,核减遴选计划或者取消该职位。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在武汉组工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方可列为考察和体检对象。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

五、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

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般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于遴选人数在4人以上的职位,可按照1.5: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名单在武汉组工网发布。

(二)体检

各遴选机关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必须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各遴选机关组织,可同步进行。

六、研究决定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研究决定拟任职人员。确定拟任职人员时,要把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防止简单地以分取人。

七、公示

遴选机关对拟任职人员在武汉组工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八、试用与任职

对拟任职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遴选机关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市委组织部。

报名人员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晋升职务、职级。

九、纪律与要求

报名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报名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具体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武汉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职位设置、报考条件、报名审核等情况,请咨询各遴选机关,咨询电话见附件1。

附件1:武汉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xlsx

附件2:报名推荐表.doc

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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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岗139人公告

2024-02-28,全文共 5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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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长江水利事业发展需要,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长江水利委员会简介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委)是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水利部授权,在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含澜沧江)区域内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成立于1950年2月。1988年国家授权长江委在长江流域内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能,1994年后水行政管理范围由长江流域扩展到西南诸河,水资源管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采砂管理、河湖管控、行政许可服务与监督执法等工作不断强化。成立至今,长江委设计了长江三峡、南水北调中线、荆江分洪、葛洲坝、丹江口等举世瞩目的水利工程,形成了“团结、奉献、科学、创新”的长江委精神。通过七十多年的努力,逐步构建起长江流域防洪减灾体系、水资源综合利用体系、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和流域综合管理体系,有力促进了流域的发展与保护。与世界上60多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开展了广泛科技交流与合作,先后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的岗位人数

招聘的岗位、人数及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等,详见《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长江委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或工作能力等条件,详见《计划表》。

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一般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年龄、政治面貌、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若《计划表》无特别说明,截止时间均为发布本公告当日。

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2022年颁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和2023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对于将在2024年度内毕业的考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对于其他人员,均应以其已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比如,仅允许本科学历人员报考的岗位,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六)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条件,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学历的,毕业时须取得国家统一颁发的毕业证;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时须取得国家统一颁发的毕业证和相应的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七)标注应聘人员条件为“只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限2024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对待。

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农技特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八)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九)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报考程序

(一)信息发布和岗位查询

公开招聘相关公告和《计划表》在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相关招聘单位网站等发布,请广大考生关注并下载计划表。

各招聘单位的招考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报考人员对《计划表》有关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于2024年2月22日至3月7日17:00期间登录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左方的长江委人事招录专栏,进入二级页面,点击“长江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登录”(网址:http://61.183.191.235/passport/login)进行注册登录,在线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每次按最高学历选报1个岗位。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填写错误、遗漏信息或提供不真实信息的,责任自负。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长江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2月22日至3月7日17: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3月7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3月9日9:00至3月12日17:00登录长江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考试费为50元/人。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以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

(四)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一般按照缴费确认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方可开考;对《计划表》标注的艰苦边远地区岗位,按照缴费确认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不低于2:1的比例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计划予以核减直至取消,并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报考人员全额退费。

六、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综合笔试

1.内容。综合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长2小时,满分100分,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不设置辅导用书,也不指定培训机构。

学历要求仅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网上缴费确认后即可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及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发布公告另行通知;其他岗位统一进行综合笔试。

对实际考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低于3:1比例的岗位按规定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成绩需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面试,若某岗位无考生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最低合格分数线参照使用同一套试卷考生综合笔试平均分划定。对艰苦边远地区岗位、基层“招人难”岗位等,最低合格分数线将予以适当倾斜。

2.时间地点。综合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下旬,地点暂定为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48号),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人员请登录长江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相关通知。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咨询电话或联系招聘单位解决。

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于综合笔试结束3天后登录长江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

未设置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水平测试)的岗位,按照综合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招聘单位以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部分招聘单位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水平测试)的岗位(详见招聘单位事先公布的面试相关公告),由招聘单位按照综合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在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及相关招聘单位网站发布。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实施,按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且复审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

招聘单位负责面试实施,相关事宜详见招聘单位在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及相关招聘单位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三)总成绩合成

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水平测试)的,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水平测试)的,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水平测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按照公告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水平测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可于面试结束3天后登录长江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本人的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招聘单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低于3:1比例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聘单位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和考察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了解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相关招聘单位网站等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审核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审核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核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审核备案。

拟聘用人员最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到单位报到,逾期者其聘用资格无效。

十、递补和补招

招聘期间出现考生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参加等情形,由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决定该岗位是否递补。如果不递补,由招聘单位在公告中予以说明;如果递补,应在公告中对递补的情形和方式予以明确;没有说明可以递补的不得进行递补。

招聘期间学历要求仅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出现空缺,由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是否补招,如果补招,由招聘单位重新发布招聘公告并开展相关招聘活动。其他岗位出现空缺不再补招。

十一、其他

报考人员应诚信应考,按要求参加考试考察,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规定。

考生在考试及体检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十二、联系电话

考务咨询:027-82926601、82828405

招聘单位岗位咨询: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027-82828023、82829900

政策咨询监督:027-82820348

欢迎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根据信访监督等有关规定,提倡实名反映情况,考生反映情况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并载明姓名、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以便调查核实。考生反映情况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由长江水利委员会人事局负责解释,《计划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x

长江水利委员会人事局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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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长江航运总医院公开招聘公告(第三批)

2024-05-13,全文共 2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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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航运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第三批)

01 医院简介

长江航运总医院·武汉脑科医院创建于1954年,隶属于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非营利性三级综合医院,下设三个院外门诊、一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五个120急救站、一个122急救站、十余个医联体单位;同时承担政府指令性对口帮扶一所二级甲等医院、三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湖北省水上应急救援医院、武汉轻工大学附属医院及研究生工作站、武汉大学医学院、湖北省中医药大学、新乡医学院的实习教学医院、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湖北省、武汉市医保定点医院、交通事故应急救治医院;是国家级基层胸痛中心,国家级卒中中心、武汉市高级卒中中心,创伤救治中心;是北京天坛医院、德国柏林医院、中科院武汉病毒所技术合作单位。

022024年医院招聘岗位(第三批

03医院长期招聘优秀医学博士

岗位专业:临床、医技各专业

(一)岗位要求:

博士研究生学历,有临床工作经历或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大发展潜力,良好的学习沟通、医学科研及管理能力,善于表达。中级或以上职称、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相关待遇:

提供事业单位编制;提供一次性安家补助10-3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20万元;提供2年租房补贴,4000元/月;具体事宜及其他待遇可面议。

04 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通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项条件。

1.应届毕业生接收条件

(1)2024年度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统分的全脱产应届毕业生(不包括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在职或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的毕业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双证齐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没有社保记录,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接收程序办理。属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需签订《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2)接收应届毕业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岁(1998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2.社会招聘条件

(1)社会招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能力或执业资格等条件,符合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招聘条件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纳入社会招聘范围。

(2)接收社会招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5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50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国家级专家人才不超过55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或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或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有影响录用的其他情形。

05 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接收简历采取现场接收和网络接收相结合的方式,应聘人员可以到医院人事处投递简历,也可以通过公布的邮箱(1422557247@qq.com)进行投递。邮件标题以“报考岗位-姓名-专业-联系方式”命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22日17时整。网上报名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对高校毕业生核实简历信息、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对社会招聘人员核实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06 笔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国家级专家人才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不占用面试名额。

07 面试

1.组织面试前将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

2.从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考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1:3的全部进入面试。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卷面总分60%的,不得进入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公告在长江航运总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chzyy.com.cn//)公布。同时,通过电话联系告知考生。

08 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环节的人选。实际面试人数达到招聘计划3倍的,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达到面试满分的60%及以上(含60%)为合格;不足3倍的,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达到面试满分的70%以上(含70%)为合格。面试未合格者不予计算综合成绩,不进入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环节。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国家级专家人才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计算。

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公告在医院官方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09 公示拟聘人员

医院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和资格复审等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公示环节中自动放弃的应聘人员,应签署放弃录用声明,该空缺岗位按照综合成绩递补依次进入下一环节。

10 其他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所有应聘材料负诚信责任,凡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招聘禁止情形,以及违反国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也将予以清退。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请及时关注医院官网(https://www.chzyy.com.cn//)上发布的通知、公告等招考信息。同时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持电话畅通,便于及时取得联系。因个人通讯不畅、信息接收不及时等原因导致应聘人员误考、迟考的,造成后果自负。

(三)毕业生届别以毕业证书记载的时间为准,接收的毕业生应如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最晚不超过2024年12月31日,否则不予接收。

(四)本公告由长江航运总医院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8245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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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3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2024-01-10,全文共 5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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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3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规定,省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3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46家省直单位124个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职位共219个计划。其中,16个职位30个计划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遴选。具体职位详见《湖北省2023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湖北省市州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市州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市州级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资格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现担任与报考职位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6.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报名人员现为乡科级副职或者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1年1月以后出生);现为一级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94年1月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1年以后的选调生,必须符合选调生管理相关规定。除当年招录政策规定可以分配到县直单位外,其他人员录用后必须在乡镇(街道)或村任职满2年,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年龄、学历等,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的为准。

专业分类,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设置。对于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境外留学专业和相关相近学科(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由遴选机关根据职位要求进行审核。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附后(附件3),对个别年份新增专业可在教育部官网检索相关信息。

上述“以上”、“以下”、“以后”,均含本级(本数)。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同级党委组织部提出报考申请。报名人员下载打印《湖北省2023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附件2),报所在单位和同级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的,以及报名人员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的,还需报市州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报名人员所在机关(单位)应当切实履行把关责任,充分考虑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同意或者推荐报名。各级党委组织部根据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和人岗相适度,按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择优推荐。

报名人员于2024年1月24日9:00至1月27日17:00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点击“湖北省2023年度市州级以上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诚信报考承诺书,选定职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贴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正反两面以电子图片(制作为一个PDF文件,不小于300KB,不超过1M)的形式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遴选职位,多报无效。报名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填写。1月27日17:00后,所有报名人员均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职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审查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

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市州级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的推荐报名工作由相应的省一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参照上述步骤进行。

2.资格初审。2024年1月24日9:30至1月28日16:00,由各遴选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审核不通过并反馈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补填,重新报考原职位或改报其他非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经相关组织人事部门推荐的,各遴选单位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公开遴选期间,各遴选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守,答复报名人员有关咨询。

3.网上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请于2024年1月29日9:00至1月30日17:00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缴费确认(费用按照公务员报名考试标准执行),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遴选职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可以核减遴选计划或取消遴选职位,取消遴选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因公开遴选职位专业性较强,符合职位条件人员较少的,经省委组织部批准,最低比例不低于3:1。核减遴选计划或取消遴选职位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取消遴选职位的已缴费确认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遴选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并退还报名费。改报期间,遴选单位对符合条件且已缴费确认人员,及时予以资格审查。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确认成功后,报名人员于2024年2月28日9:00至3月2日9:30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人员的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等事项的依据。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应在考试前3天向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由省委组织部商遴选单位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放弃的,3年内不能参加各级公开遴选,并记入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遴选全过程。报名人员在报名时符合遴选资格条件,报名后因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导致不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应及时向遴选单位报告,由遴选单位取消其遴选资格。遴选单位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可取消其遴选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考《综合知识测试》一科,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2024年3月2日(星期六)9:00—12:00。

笔试地点:在全省13个市州设置笔试考点。其中,市州的报名人员在所在市州参加笔试,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的报名人员在武汉市参加笔试,神农架林区的报名人员在宜昌市参加笔试(具体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事项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报名人员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3月中旬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遴选单位按规定比例(除有专业测试的职位外,按3: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遴选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省委组织部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布。

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报名推荐表》、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第一,资格复审人员将资格复审材料交所在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市州级以下单位的资格复审人员,将资格复审材料交省一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第二,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复审材料报遴选单位。逾期不报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第三,各遴选单位对报考本单位遴选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向省委组织部报送资格复审情况。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人数比例低于3:1的,除特殊职位外,核减遴选计划或取消该职位。

3.专业测试。有专业测试的职位,按5: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情况详见《湖北省2023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专业测试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在面试前完成,满分100分。进行专业测试人数达不到5:1的,按实际人数进行专业测试,但最低比例不低于3:1。专业测试结束后,按照综合知识测试和专业测试成绩的折算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成绩折算方式为:综合知识测试成绩×0.4+专业测试成绩×0.2。

4.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方可列为考察和体检对象。

5.成绩合成。不组织专业测试的职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组织专业测试的职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0.4+专业测试成绩×0.2+面试成绩×0.4。

五、考察和体检

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一般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于遴选人数在4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按照1.5: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名单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

各遴选单位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必须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可同步进行。应于2024年4月下旬前完成。

六、研究决定

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研究决定拟任职人员。确定拟任职人员时,要把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防止简单地以分取人。

七、公示

遴选单位对拟任职人员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八、试用与任职

对拟任职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省委组织部审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省委组织部。

报名人员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晋升职级。

九、公开遴选纪律

报名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规定。

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报名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具体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湖北省2023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十、市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安排

2023年度市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与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同步开展,各环节具体工作由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报名人员可查看相关市州公告网址(附件4)。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2024年1月10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湖北省2023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x

附件2 湖北省2023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wps

附件3 国家教育部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wps

附件4 湖北省2023年度市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网址.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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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武汉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78人公告

2023-07-26,全文共 4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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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202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为满足武汉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有关规定,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7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经招聘单位同意,博士研究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高技能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武汉市202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一)查询岗位

招聘单位、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等详见《武汉市202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有关报考政策等详见《武汉市202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7月25日至8月1日通过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7月26日9:00至8月1日12:00期间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无法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超过申请时间,不再接受报名。报名环节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需应聘人员本人操作报名。

提交应聘申请方式:

①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WWW.WHPTC.ORG,点击“网上报名”;

2.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于7月26日至8月1日期间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7月27日至8月1日,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将每日公布岗位报名情况。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撤销或变更报名信息。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7月27日9:00至8月2日17:00期间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进行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即为报名成功,无需进行缴费确认。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可申请免除考务费。具体手续办理时间和要求详见《武汉市202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根据国家、湖北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符合政策规定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进行笔试加分,其中已经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不再加分。相关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上述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市人社局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进行汇总公示。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8月2日前提出申请。具体政策、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武汉市202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四)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8月22日12:00至8月26日8:30,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内容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各岗位具体笔试类别以《武汉市202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为准,笔试测试范围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除《岗位表》中已标明的免笔试岗位,报考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二)笔试时间

8月26日(周六)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三)成绩查询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均为150分,按5:5比例折算为百分制后,计入笔试成绩。笔试阅卷结束后,全市统一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生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相关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在查询分数界面一并告知。

五、面试

(一)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入围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中缺考任意一个科目的,不再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全或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聘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二)参加面试。面试前市、区人社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在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面试满分为100分,对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考生达到面试公告中规定的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免笔试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计为综合成绩。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二)体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开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或行业从业体检标准执行,由体检组织单位提前向考生告知。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申请复查一次,对当日、当场复查的项目,应当场提出申请,单位安排当日、当场复查;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查的项目,应聘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向组织体检的单位申请复查,由单位另行组织复查,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特殊情况无法做出明确体检结论的,经市人社局同意,由体检实施部门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对象重新进行体检,体检结论以重新体检的结果为准。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未完成、体检(含复查)结论未确定前,未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允许,考生不能与体检医院或体检医生私自联系。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也可由考生签订承诺书,先行办理聘用手续,若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具体办理程序以招聘单位意见为准。

(三)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前,考生提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考察组结合个人自传,通过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全方位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出现缺额时,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报市直主管部门、区人资(社)局同意,可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一旦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在各主管部门官网或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向拟聘用人员发放聘用通知,拟聘用人员应于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到岗并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配合办理聘用手续。未能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存在影响聘用的不当表现和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八、其他事项

(一)对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违纪违规情况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招聘过程中,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期间,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报名时,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相关要求,仔细核对报考的岗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联系方式、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和聘用机会。

(三)笔试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等环节需出示的凭据,请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

(四)笔试、面试重在考察应聘人员平时积累和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五)报名期间,招聘政策可咨询武汉市人社局;网上报名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咨询及监督联系电话请查看《武汉市202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一览表》。

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5日

附件列表:

1.附件1:武汉市202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2.附件2:武汉市202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DOC

3.附件3:武汉市202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一览表.XLS

4.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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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华中科技大学体育学院第一批教师公开招聘启事

2024-04-08,全文共 1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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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华中科技大学体育学院第一批教师公开招聘启事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一、学院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具有重视体育的优良传统,2019年成立体育学院。体育学院承担着学校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体育竞赛等各项重要工作。拥有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龙舟)、湖北省体质健康大数据研究中心等省、部级研究平台,专业师资力量雄厚,平台发展空间广阔。

一流的大学、一流的体育。体育学院立足学校办学定位与优势资源,紧密围绕“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学校体育教育四位一体发展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卓越人才。坚持“入主流、重交叉、创特色”的指导方针,以体育教育训练学作为基础研究方向,以体育人文社会学作为重点发展研究方向,依靠学校综合学科背景,按照运动训练本科专业方向,体育教育与社会体育硕士研究方向进行建设。依托学校“双一流”建设平台,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精湛的运动技能、人文和科学兼得的综合素养、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体育复合型人才,彰显学院办学特色。

体育学院围绕学校“一生一技”体育教育核心目标,坚持专业体育教育与公共体育教育协同发展,打造“体育教学、课余体育、体育竞赛”三位一体的体育课程体系,强化体育教育育人功能,弘扬体育精神、传播体育文化,展现华科大人敢于竞争、追求卓越的优秀品质,在学校“双一流”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2024年,我院将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

二、招聘方向

体育人文社会学

体育教育训练学

民族传统体育学

体工交叉方向

三、招聘岗位

1.教授

2.副教授

3.讲师

4.助教

四、招聘条件

岗位基本要求:

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及职业道德,热爱体育教育事业,具备良好团队合作意识;科研诚信,严谨治学,恪守学术规范;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承担相应岗位工作必备的知识、能力和素养,具有较强的教学组织和研究能力。

(一)教研岗

1.具有博士学位,能胜任体育专业和公共体育教学任务。2024年招聘的重点研究方向为: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人文社会学。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已经取得较好的科研成果,要求已在本专业重要刊物上发表有影响力的论文。如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成绩,具有重要影响力或标志性科研成果,可以作为学科带头人或学术骨干引进。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教学岗

1.具有硕士学位,专项运动水平要求达到国家健将标准,同等条件下达到国际健将等级者优先。具有博士学位者,能胜任公共体育课教学任务,专项运动水平达到国家二级,同等条件下达到国家一级及以上者优先。获得奥运会、世界锦标赛等世界大赛冠军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2、硕士年龄不超过28岁(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24年招聘的重点项目:羽毛球、武术(舞龙舞狮)、排球、水上(龙舟专项优先)、游泳、篮球、足球、艺术体操(健美操)、自由搏击、休闲体育等。

五、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将应聘材料电子版发送到体育学院招聘专用邮箱zqq@hust.edu.cn,同时抄送学校邮箱hr@hust.edu.cn

电子邮件标题格式:应聘岗位(教学科研并重岗或教学岗) + 专业方向/运动专项 + 姓名。

应聘材料(PDF格式)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运动等级证书等必备材料。(如国家未实施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运动专项,需获得该运动专项国家级以上赛事相对应的比赛名次并提供获奖证明。)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华中科技大学体育学院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通信邮编:430074

联系电话: 027-58868711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子邮箱:zqq@hust.edu.cn

学院网址:http://pe.hust.edu.cn

招聘过程将本着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我们期待优秀人才的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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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19,全文共 4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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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将组织省直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0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发布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注册:2024年2月19日至2月27日15: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2月27日15:00,注册窗口准时关闭。在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中已成功注册为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用户的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可以更新相关信息。

2.报名:2024年2月21日9:00至2月27日17:00,注册成功的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2月21日至2月26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2月27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4年2月21日9:00至2月28日9: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4年2月28日9:00至3月1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2月28日9:00至2月29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5.岗位调整和改报:缴费确认环节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湖北省人社厅官网和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已报名确认及缴费但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3月6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期间相关报考人员因条件不符未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以及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利,退还已缴费用。

6.打印准考证:2024年3月26日9:00至3月30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

2.考试内容参见湖北省人社厅官网的“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栏的《考试大纲》。

3.除《岗位表》中标明的免笔试岗位,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三)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涉及降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执行。

(四)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后一个月左右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面试

(一)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二)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三)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面试的,不计权重;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省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由省人社厅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7日9:00至3月10日24:00期间提出申请。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附件4)。

七、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归口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九、聘用

(一)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2月19日

相关附件:

附件1: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xls

附件3: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附件4: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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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武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考人数统计

2024-02-22,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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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至2月26日,将每日公布岗位报名情况。

武汉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时间为2月27日17:00,友情提醒各位考生,请合理安排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预祝您考试顺利!

附件列表:

1.各职位报考人数统计(截至时间:2月21日17时).XLS

2.各职位报考人数统计(截至时间:2月22日17时).XLS

为满足武汉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有关规定,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组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18名,2月21日-2月27日,应聘人员可通过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进行报名,笔试将于3月30日举行。

>>>>点此查看完整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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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湖北省事业单位面向我省退役运动员专项公开招聘公告

2023-12-11,全文共 2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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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面向我省退役运动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体育强省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7〕63号)、《关于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的实施意见》(体人规字〔2023〕3号),落实国家关于运动员保障和职业转型工作要求,进一步拓宽我省退役运动员就业渠道,全省相关事业单位面向我省退役运动员开展专项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23年全省相关事业单位面向我省退役运动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湖北省事业单位面向我省退役运动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具体条件

1.经人社部门批准进入且办理退役手续的湖北省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含2023年拟退役运动员)。其中,足球项目退役运动员报名资格为代表湖北省参加全国运动会足球项目比赛并具有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超级(含女子)职业联赛经历的退役运动员;

2.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已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的退役运动员;

4.曾通过湖北省事业单位面向我省退役运动员专项公开招聘被聘用的退役运动员;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审核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北省体育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17: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填写《2023年湖北省事业单位面向我省退役运动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附件(报名须提交的材料详见《报名须知》(附件3)),并发送至邮箱(hbtyrc@126.com),每人限报1个岗位。省体育局对应聘人员的退役运动员资格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向应聘人员邮箱发送《资格确认通知书》,同时电话告知应聘人员审核结果。报名注意事项详见《报名须知》(附件3)。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要求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招聘活动举办单位通知要求和规范参加各环节招聘活动,不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查询报名结果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17:00,省体育局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并及时通过邮箱反馈报名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可自行下载打印《资格确认通知书》;未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则不具备此次招聘资格。

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单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核

(一)笔试

本次招聘不集中组织笔试,如招聘单位设置有笔试环节的,笔试工作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具体时间、方式、题本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

(二)面试

招聘单位设置有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等环节的,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制定面试方案,自行组织实施。

(三)成绩

招聘单位在相关方案和公告中明确各项量化考试成绩分制和占比,并划定最低成绩合格线。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由招聘单位组织应聘人员到具有资质的医院体检。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在校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七、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应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本部门或招聘单位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完成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附件:1.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面向我省退役运动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面向我省退役运动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3.报名须知.docx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体育局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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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国家公务员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212人公告

2023-10-30,全文共 5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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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国家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公开选调职位包括副处长职务和一级至四级调研员职级。

>>>点此下载岗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1)省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省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4)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外,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一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职位,须现任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报考一级、二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9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三级、四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现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三级、四级主任科员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0年11月以后出生),现为一级、二级科员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93年11月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现任中央企业总部工作部门下设处室负责同志或者企业总部及下属单位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省(自治区、直辖市)属企业工作部门(处室)或者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市(地、州、盟)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中央企业地方下属单位工作的,比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市(地、州、盟)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以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五级、六级管理岗位,其中报考一级、二级调研员职位的,须在五级管理岗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市(地、州、盟)直属事业单位副高级岗位2年以上或者正高级岗位。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报考一级、二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9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副处长或者三级、四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现任职务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部门的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和《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职位表》可通过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subb.scs.gov.cn/lx2024,以下简称“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部门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为2023年10月29日8:00至11月7日18:00。

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2.报名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以下)。

3.报名人员填报职位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或者《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不得进行改动。如需对《报名推荐表》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且须重新下载打印。

4.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以内),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后须进行职位提交。改报职位或者退订职位后报考新职位,需重新下载打印《报名推荐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

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推荐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的遴选职位或者选调职位。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或者选调资格。

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部门收到报名人员上传的《报名推荐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于报名2个工作日之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除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外,报名人员只在网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并提交职位的,各部门不予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名人员,应根据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或者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遴选或者选调人选。

(四)打印准考证

2023年11月21日8:00至11月25日9:00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各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面试人员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5:1。

(一)笔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由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组织。一级至四级调研员公开遴选职位和公开选调职位,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一科(A类),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开遴选职位考案例分析一科(B类),满分均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设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自治区首府,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完成后,由国家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1月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1月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看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将进行调剂。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通过遴选选调专题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调剂结束后,报名人员可登录各部门网站和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看各部门的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部门将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工作由各部门负责,突出职位要求和职位特点。满分为100分。

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面试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将在遴选选调专题网站发布面试成绩,报名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部门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用人部门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由各部门根据《职位表》公布的体检要求组织开展。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各部门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中央机关。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各部门根据职位要求和考察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不唯分取人,并分别在本部门网站、遴选选调专题网站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或者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或者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各部门可对公开遴选拟任职人员设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具体设置情况将在面试公告中进行说明。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未设置试用期的,在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公开遴选中涉及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和公开选调拟任职人员,试用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开遴选职位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任职;报考副处长及以上职务和四级调研员及以上职级公开遴选或者公开选调职位的,按报考职位任职。

政策咨询电话:(010)84209211、84209271

(时间:2023.10.29—11.7,每日8:30—17:30)

技术咨询电话:(010)84209235、84209236

(时间:2023.10.29—11.7,每日8:30—17:30)

考务咨询电话:(010)87901806

(时间:2023.11.13—11.25,工作日8:30—17:00)

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电话:(010)87901906

(时间:2023.11.21—11.25,每日8:00—18:00)

国家公务员局

202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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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第二批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公告(武汉有岗)

2024-03-06,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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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第二批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招考工作全面展开

为更好延揽地方优秀人才服务强军事业,根据《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暂行规定》及有关政策规定,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将组织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第二批笔试直接面试岗位招考工作。

根据军队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理学、工学、医学硕士研究生的岗位,符合学历学位等规定报考条件且通过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经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后,可以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第二批免笔试直接面试招考岗位共3949个。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考生可于2024年3月4日8:00至3月14日18:00期间,登录军队人才网、“中国军号”APP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状态跟踪,报考条件、招考程序等按照《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和《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有关要求执行。

附件: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第二批免笔试直接面试招考岗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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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国十五冶公开招聘所属武汉公司副总经理公告

2023-11-10,全文共 1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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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十五冶公开招聘所属武汉公司副总经理

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53年,是国务院国资委直管的大型中央企业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一家以建筑业、采矿业为主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

公司总部驻地武汉,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湖北省BIM智慧建造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下设19家子公司、13家分公司、3家直属国外项目部,目前业务分布在4大洲14个国家。

为落实“立足有色、跳出有色”发展策略,以及专业化、区域化发展要求,结合公司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武汉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商务)。

一、招聘岗位和职数

招聘岗位和职数: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商务)1名。

工作地点:湖北武汉。

二、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有较强的法治理念、专业思维和专业素养,注重团结协作,坚持原则、廉洁自律、诚信至上、遵纪守法。

2.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建筑行业市场特点、经营模式及管理体系,了解建筑行业现状及国内外市场动态。专业知识扎实,有成熟的成本理念。

3.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自信,具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执行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商务谈判能力。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抗压能力强。

5.无不良从业记录。

6.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有关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禁止从业的情形,以及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情形。

7.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三、任职资格及岗位职责

四、薪资福利

1.薪资待遇优厚。薪资体系先进,提供行业内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坚持价值导向、业绩导向,薪酬收入成长性高。

2.福利保障齐全。提供“六险两金”,发放敬老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护理假等假期。为本次招聘人员提供周转公寓。

每年开展健康体检,量身定制西装礼服、工作服,发放防寒防暑补贴。

3.发展平台宽广。设立管理和专业双向发展通道,开展在职工程硕士、博士培养,员工成长发展机会多、平台大。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5日。

(二)报名材料

1.《中国十五冶公开招聘所属武汉公司副总经理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附件3)。

3.一篇工作总结(3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工作能力、技能、主要工作业绩,竞聘优势,对竞聘岗位的理解和今后工作思路的阐述等。

以上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至邮箱swydwzzb@163.com,邮件标题按照“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投递。

六、招聘程序及其他

(一)招聘程序: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测评、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党委研究决定、依法依规任职。

(二)公司将在资格审查后,与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人员进行联系,通知下一步流程。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及最终结果以电话或邮件通知为准。

(三)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材料,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如录用后查实,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四)拟录用人选应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入职前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51015237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88号中国十五冶

附件下载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7bYDH73t-8WpqAK2tgUN_A?pwd=FZJL

提取码:FZJ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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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9257名)

2024-03-13,全文共 4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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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要求,实施“才聚荆楚”工程,做好中小学教师队伍补充工作,促进基础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257名中小学教师(其中,幼儿园教师992名,新机制教师1029名,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3873名,各地自主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3363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4.具有相应的学历,其中新机制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如岗位无明确要求,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二)报考新机制教师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即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报考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市、区)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幼儿园、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各地自主招聘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除应满足招聘条件(一)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各地招聘公告中公布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程序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全省统一笔试、市(州)综合统筹、县(市、区)具体组织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5日9:00至3月21日17: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进行,报名费参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元/人,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信息填报完成后,考生可于2024年3月15日9:00至3月21日17:00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符合享受减免报名费条件的考生,请于3 月15日9 时至3 月21日17时,登录2024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在线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线办理减免手续。报名截止前,考生(含已经缴费完成的考生)可以对报考信息进行修改。

考生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笔试报名环节不进行资格审核。

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错峰报名、缴费,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应考承诺书,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与考试均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两寸、20KB以下)。

3.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县(市、区)一类岗位的一个学段一个学科进行报名,不需填报到学校。

4.报名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在网上每天公布各县(市、区)各类岗位报名情况,引导考生合理报考。

5. 整个报名考试过程中,考生请勿随意更换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以免无法接收到相关信息。

(三)笔试准考证打印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于4月15日9:00起,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技术支持

考生在报名及打印准考证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查询或拨打电话027-59769924转4544或5660联系。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具体安排是:

8:30--10:00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

10:30--12:00 综合知识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及要求

1.笔试内容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分学段、分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如:教学论与学科教学法、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基本技能、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基础课程范围内的基本知识。其中:

幼儿园(1科):学前教育。

小学分为(11科):语文、数学、科学、英语、道德与法治、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劳动技术。

初中分为(14科):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

3.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竞争发展能力和心理素质。

4.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将按照幼儿园、小学、初中三个学段26个学科分别命题,开考学科与招聘教师学科分类相一致;综合知识科目不分学段学科,所有考生使用同一套试卷。

5.笔试要求

(1)考生进入考场时,需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接受考点核验。考生不得携带无线电通讯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2)无线电通讯工具包括:手机、微型电脑、微型耳麦;伪装成计时工具、手镯、项链、皮带扣、纽扣等配饰类或橡皮擦、钱包等形式的无线电发射、接收装置及附件;手镯、项链、纽扣等形式的拍摄、扫描设备;电子贮存设备等。

(3)考场内统一配挂无声挂钟,考生一律不得携带计时工具进入考场。发现计时工具视同作弊。

(4)考生在考试开考60分钟后,才能交卷离开考场。但不能离开考点,在考点规定的地点等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

四、笔试成绩查询及计算方法

(一)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阅卷评分、发布成绩,考生可于5月下旬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查询个人的笔试成绩。各地分别发布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计算方法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

(三)加分政策

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含资教、特岗)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且参加了统一笔试,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笔试成绩后加5分。退役军人报考专门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定向岗位,不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应于3 月15日9 时至3 月21日17时登录2024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在线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该类考生笔试计算公式为:考生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5。

五、资格审查及面试

(一)资格审查

1.各县(市、区)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并向社会公布。

2.各县(市、区)教育局会同人社局具体组织面试资格审查,通知面试人选,组织面试工作。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

3.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县(市、区)教育局发放《湖北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面试初步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审查单位应注明事由,经审查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后,依该类别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应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3.考生在面试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指定面试地点或者弃考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4.各县(市、区)按相关规定明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和公示

对进入考核、体检人选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由县(市、区)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当地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应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审批聘用

1.各县(市、区)制定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办法并向社会公示后,根据拟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岗位,组织拟聘人员选岗。

2.各学校具体拟聘岗位确定后,由市(州)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首个聘期一般为三年。

聘用通知下达后,各县(市、区)应尽快将新招聘教师安排到岗。新招聘教师到岗后,应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实名制登记手续,并及时核发工资。新招聘教师按政策规定纳入岗位管理,并按统一的聘用合同范本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任务,约定试用期。

九、聘用待遇

公开招聘的中小学教师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公办教师各项待遇。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方式

2.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市、区)名单

3.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

4.湖北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

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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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省地震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时间+岗位+入口+要求)

2023-11-08,全文共 3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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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震局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中国地震局进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地震局批准,湖北省地震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志愿投身防震减灾事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五类: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时持有就业协议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33周岁以下(1989年11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26周岁以下(1996年11月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为23周岁以下(1999年11月以后出生),社会在职人员博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为25周岁以下(1997年11月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5.报考岗位被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根据有关规定,湖北省地震局不招收本单位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亲属。地震系统其它单位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亲属应聘湖北省地震局事业单位,干部本人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事前书面向本单位和湖北省地震局人事部门说明情况,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当如实申报本人在地震系统工作的近亲属关系情况。未如实申报的,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指的近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4年度湖北省地震局事业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等均为最低资格条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职称等)应在2023年11月底之前取得。对岗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考生直接与湖北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联系。

三、报考程序及方法

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省地震局官网(www.hubdzj.gov.cn)、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网站公布招聘等相关信息。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8日8:00至2023年11月30日18:00,逾期不可补报。

2.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湖北省地震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该表时请控制在1页之内,勿修改格式),并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填报时请认真核对相关信息,联系方式务必准确填报。填写后连同《2024年度湖北省地震局事业招聘报名人员简要信息表》(附件3)、个人简历(简历需附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各学习阶段成绩单、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照片、学信网下载打印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聘书等)发送至hyqwork@126.com邮箱(邮件及附件标题: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位,请将所有附件合并为压缩文件并按要求命名,压缩文件控制在10M以内)。所有资料予以保密。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且符合报考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凡弄虚作假或隐瞒信息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资格审查。湖北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对应聘者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届时将在湖北省地震局官网公布,未进入笔试环节者不另行通知。

如有近亲属在湖北省地震局或地震系统其它单位在职工作,需在《湖北省地震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中进行说明。如没有此类情形的,需在报名登记表中填“无”。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3)免笔试资格认定。博士研究生可免笔试,单独进行面试考核。免笔试人员需同步在网上报名,需选择对应的岗位及代码进行填报,备注栏务必注明免笔试,不需打印准考证,并携带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湖北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进行现场资格认定。

(二)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23年12月21日8:30起登录(bm.gd-pa.cn/wsbm/user/login),用报名所填的手机号码进行注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请考生遵照准考证要求应试,否则不得参加笔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同岗位博士研究生优先。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023年12月24日(周日)。

2.笔试地点

具体笔试地点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包括政治理论综合、防震减灾知识、通识知识、职业能力测试等内容,详见《笔试大纲》(附件4)。

笔试安排如有变化将另行公告,请及时关注湖北省地震局官网及湖北人才网公告。

(二)面试

1.面试人员

根据面试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确认

进入面试的考生,通过发送邮件到hyqwork@126.com邮箱或电话、短信形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未确认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有放弃面试情形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3.岗位调剂

确认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将统一进行调剂。凡未进入面试(不含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且符合调剂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调剂。根据面试缺额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调剂人选。调剂后,进入面试人数仍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4.面试组织

面试前我局将组织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方可参加面试。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湖北省地震局官网面试公告。

5.面试形式及成绩计算

面试采取公开答辩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为最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询犯罪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岗位拟聘用人员,并在湖北省地震局官网进行公示。

如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情况或者考生本人主动放弃的,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选,或者研究取消该岗位公开招聘或核减公开招聘人数。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

(二)联系方式

湖北省地震局官网网址:http://www.hubdzj.gov.cn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何老师027-65390307(电话/传真)

准考证下载及打印咨询电话:027-87257940、027-87360886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侧路48号(430071)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三)本公告由湖北省地震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度湖北省地震局事业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湖北省地震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3:2024年度湖北省地震局事业招聘报名人员简要信息表

4:笔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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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武汉新洲区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会协理员公告

2023-11-08,全文共 3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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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区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会协理员公告

为切实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根据《湖北省工会协理员岗位管理办法》(鄂工办〔2020〕18号)和《武汉市工会协理员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区总工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协理员一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工会协理员1名。

二、岗位职责

(1)指导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发展工人会员。

(2)指导、帮助基层工会和基层工会联合会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就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签订专项集体合同,推动企业建立健全 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教育,重视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推进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

(3)完成本级工会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有一定的思想理论水平。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功底)、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4、身体健康。年龄18-35周岁(1988年11月6日之后出生)。

5、履行应聘岗位职责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 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2) 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3)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 (罚)期间的;

(4)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5)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1.发布招聘公告

即日起在新洲区人民政府网 (www.whxinzhou.gov.cn) 、问津英才网 (www.wenjinjob.com)及“问津英才”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网站(相关平台)进行岗位查询。

2.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11月7日上午10:00至2023年11月13日中午12:00(中午12:00报名通道关闭)期间,登录问津英才网 (www.wenjinjob.com)首页的“考试报名”页面,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3.查询审查结果

应聘人员可于11月7日中午12:00 至11月13日下午17:00 登录问津英才网(www.wenjinjob.com)首页的“考试报名”页面,点击“资格审查”页面,查询网上审查结果。

4.网上缴费确认

查询到报名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颁布的相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缴费标准为 50 元/人,考生须及时登陆问津英才(www.wenjinjob.com) 首页的“考试报名”页面,点击“在线缴费”窗口,选择本人报考岗位并缴纳报名费,以确认报名成功。缴费时间截止至11月14日下午 17:00 (17:00 以后缴费的无效) ,缴费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有时差,请务必及时缴费,未缴费或不按要求 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可登录问津英才网 (www.wenjinjob.com)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温馨提示:如考生发现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信息有误或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工作时间内咨询工作人员(联系方式:027-86659169)予以更正,非工作时间不予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情况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6.笔试

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工会相关知识为主,实行百分制,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最新公告和准考证上通知为准,相关事宜请关注问津英才网的最新公告。

7.现场资格复审

协理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据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问津英才网予以公示,并以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未进入资格复审名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中如出现缺席资格复审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8.面试

所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情况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问津英才网最新公告。

9.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

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10.体检、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拟聘人员须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如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空缺名额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全方位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空缺名额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11.公示

完成体检及考察程序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对递补的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12.用工形式及薪资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与新洲区总工会签订劳动合同,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能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试用期半年,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三年一签,合同到期前对上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间,对于不服从单位管理、无法胜任招聘岗位工作、严重违纪违规人员,用人单位可依法依规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合同。薪资待遇按照《武汉市工会协理员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执行。

五、补充说明

(1)公告发布以后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问津英才网(www.wenjinjob.com)及“问津英才”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以上网站为本次招聘的指定官方消息发布平台。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3)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 群和微信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建立新洲区总工会人才储备库。对完成笔试和面试且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但未被聘用人员,按照综合成绩总分排序进行人才储备管理,储备周期为两年(从首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之日起算),两年后,所有人员储备资格自动取消。当出现岗位空缺时,按储备人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递补,分批次进行体检、考察、聘用等各项工作。

(5)招聘工作的未尽事宜由新洲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6)咨询电话:027- 89353930 (新洲区总工会),027-86659169 (报名系统咨询)。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 08:30-12:00、14:30-17:30 拨打。

武汉市新洲区总工会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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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经理层岗位公开竞聘公告

2024-02-02,全文共 1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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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自然资源公司、保租房公司经理层岗位公开竞聘公告

公司简介

一、集团简介

2008年9月,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诞生于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试验区获批的历史时刻。作为省属大型国有控股公司,联投集团由湖北省和武汉城市圈九市国资委为主要出资人6家省内央企为股东。公司注册资本65.6亿元。

2021年12月,根据省属国资国企改革方案,湖北联投以“科技园区、产业园区、功能园区全生命周期运营商,城市更新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商和工程建设全领域总承包商”,做好“科技创新的引领者、产业发展的推动者、城市更新的建设者、产融结合的示范者”。集团具体经营业务涵盖产业新城、园区运营、地产开发、产业金融、数字产业、基础设施与新基建等领域,总资产规模达3500亿元,带动社会投资逾5000亿元,控股上市公司2家,参股上市公司2家,企业员工总数逾两万名,4家企业主体信用创AAA,作为全省首家入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代表,位列中国企业500强第251位、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第86位。

二、自然资源公司、保租房公司简介

两家公司企业信息详见公告下方链接

竞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市场化选聘相结合

(二)坚持民主公开与竞争择优相结合。

(三)坚持注重实绩与群众公认相结合

(四)坚持综合考评与组织考察相结合(五)坚持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约束相结合。

竞聘岗位

本次岗位公开竞聘在湖北联投集团党委领导下统一组织,竞聘岗位面向集团内外公开选拔,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基本条件

符合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及无违规违纪等影响任用的情况。具体包含五个方面: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法治理念,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

3.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善于捕捉商机、防控风险

4.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勇担当,善作为。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公私分明,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竞聘程序

本次岗位公开竞聘按照发布公告和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评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党委会审议、任前公示及聘任管理等工作程序依次实施。

报名说明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18日17:30前

二、报名方式

(一)集团内部报名人员:按照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按要求填报相关报名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湖北联投OA通知公告。

(二)集团外部报名人员:先通过国聘网(hbltjob.iguopin.com)或前程无忧网(https://www.51job.com/)搜索“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了解岗位信息并进行网上简历投递,湖北联投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将根据岗位职责要求进行初筛,以电话、邮件方式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再按竞聘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三)报名提交材料:

1.竞聘报名表及调研问卷:包含《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二级单位经理层岗位竞聘报名表》《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二级单位经理层岗位竞聘职业调研问卷》(电子版及扫描件),详见竞聘公告下方链接;

2.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学历学位证书、学籍验证报告、身份证件、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能力和业绩的证明材料及荣誉获奖证书等

3.业绩考核材料:本人近三年年度业绩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三、投递方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chenxueting@hbslft.com(邮件命名:竞聘岗位名称+分管领域+姓名+现单位名称)

四、报名人员需保证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资格。

五、工作联系人:陈雪婷;联系方式:027-81737766;13212781376;13071276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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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华中科技大学《学报(自科版)》编辑部公开招聘编务人员1名

2024-05-13,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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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学报(自科版)》编辑部公开招聘社会用工

因工作需要,编辑部以社会用工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务人员1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原则。具体事项如下:

一、编务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编辑部行政办公事务,包括:日常编务、文档管理、刊物发行及邮寄等;

2、负责编辑部往来邮件管理、网站日常维护;

3、负责编辑部物品采购和财务报账等事务;

4、完成编辑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编务人员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专科及以上学历;

4、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能够撰写一般管理文档及报告,能胜任组织、联系、交流、沟通等工作;

5、有较好的计算机软硬件知识,能熟练使用Word,Excel,PowerPoint或Coreldraw,PS等办公软件。

三、岗位待遇

本岗位以社会用工形式聘用,一经录用,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工资待遇面议,试用期为两个月。

四、应聘程序

1、报名:应聘者须通过学校人事招聘网进行报名,同时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关资格证书等发至电子邮箱hust_xb@163.com;

2、报名截止到2024年5月31日;

3、资格审查以及面试:通过资格审查后,合格者按照电话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等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4、办理相关手续(反馈结果、退还有关材料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骆老师

联系电话:027-87543916-808

E-mail:hust_x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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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武汉城投集团公开招聘177人公告

2024-04-28,全文共 1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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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城投集团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97年8月,重组壮大于2002年7月,是武汉市城市建设运营的主力军和美好生活品质提升的主平台。公司主要负责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城市供排水、燃气供应保障,桥隧管护、公房管养、支铁建设、综合地产开发,国有资产运营、保值增值等。现有各级次子企业229户,资产总额超3900亿元。

“十四五”期间,公司围绕城市建设、城市公共服务、城市资源开发、产业资本“3+1”产业板块,扎根武汉、联动都市圈、辐射华中,致力于打造国内一流城市建设、投资、开发、运营一体化的城市综合开发运营服务商。现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企业

武汉城投集团所属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武汉誉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新城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武汉城市公共设施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大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城投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新区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城投房产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城市铁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武汉临空经济区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国际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城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

(二)招聘岗位

信息技术、软件工程、应用开发、数据分析等信息科技类岗位;电气技术、安全技术、结构设计、规划设计等工程技术类岗位;项目管理、土地开发、工程造价、成本管理等项目建设类岗位;金融投资、投资管理、筹融资等投资融资类岗位;财务总监、会计、预决算、审计等财务审计类岗位;风险管理、合约管理等法务风控类岗位;运营管理、市场营销、招商管理、会展策划等商业运营类岗位;维修电工岗、施工员岗、安全员、预算员、质检员、营销员等技能类岗位。

本次共招聘177人,具体岗位情况见简历投递网页。

二、基本任职条件

(一)政治思想坚定,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国家的政策规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不存在任何经济及其他纠纷,无任何不良记录和违纪违法行为。

(二)认同城投集团核心价值观和企业文化,有较强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团队协作意识和保密意识,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质。

(三)具有胜任应聘岗位的专业技术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学习适应能力、抗压应变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具备同类岗位工作经历,能较好掌握办公自动化软件及相关业务信息化系统操作。

(四)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五)各岗位具体年龄、学历、专业等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要求等见简历投递网页。

三、招聘流程

按照报名、简历筛选、资格审查、网上测评、初复试、体检、考察(背调)、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每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时间、地点、方式等情况,将以适当方式提前告知。

四、报名方式

登录猎聘招聘平台武汉城投集团2024年招聘专区(https://www.liepin.com/company/7906174/),前往应聘岗位投递简历。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1日24:00。

五、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每人仅能申请1个职位,公司结合岗位实际招录情况,在尊重本人意愿的基础上对应聘岗位作相应调剂。

(二)应聘材料需真实可靠,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不实、造假,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 庞女士

咨询电话:027-84713495

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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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武汉科技大学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07,全文共 3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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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2024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武汉科技大学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地方高水平大学,是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重点高校。学校拥有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4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建有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十四五”教育部优先发展学科、10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6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与矿业工程、机械工程等3个学科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入选湖北省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材料科学、工程学、化学、临床医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生态学等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计划

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武汉科技大学2024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17时。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武汉科技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rczp.wust.edu.cn/),注册成功后进行网上报名。每位应聘人员最多填报一个应聘岗位。

(二)报名要求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应于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或未能提交相关材料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需在武汉科技大学人才招聘网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①身份证;②中共党员身份证明;③就读大学以来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的学历证明或学信网的学籍证明;④报名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资料;⑤本人近期登记照片。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及时登录招聘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审核情况。资格审核通过的,按照公告要求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考核方式

(一)笔试

1.招聘要求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资格审核合格直接参加面试。招聘要求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应聘人员须参加笔试。

2.开考比例:原则上按岗位计划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5的比例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由学校研究决定保留或取消岗位计划。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1∶5的,按实际参考成绩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笔试为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分析解决实际工作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总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

1.美育(艺术)中心专任教师岗位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学校成立面试考核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包括试讲(说课)、提问、技能展示等环节,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相关知识、专业理论素养、教科研能力等方面情况。

2.工程审计岗位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团结协作意识、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将在武汉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及武汉科技大学人才招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

七、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各用人部门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科技大学主页网站(http://www.wus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武汉科技大学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九、聘用

(一)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专任教师,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网站和武汉科技大学主页网站(http:www.wust.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武汉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wust.edu.cn/)和武汉科技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rczp.wust.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拟聘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68862547(武汉科技大学审计处)

027-68862339(武汉科技大学团委)

027-68862406(武汉科技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68862473(武汉科技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武汉科技大学

2024年4月2日

附件:武汉科技大学2024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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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武汉音乐学院公开招聘司机公告

2024-03-12,全文共 1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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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音乐学院公开招聘司机公告

根据我校事业发展的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机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1.负责日常出行用车,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车,确保行车安全;

2.保持车辆内外干净整洁,按期进行车辆保养,保持车辆的良好运行状态;

3.做好行车记录,保管好车辆的相关证件及内部物品;

4.主动服务意识强,沟通表达能力佳,时间观念强,较强的执行力,服从管理;

5.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条件: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1.男性,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年龄界定以本公告发布日期开始计算);

3.具有C1及以上驾照,5年及以上驾驶员工作经验,熟悉武汉本地路况,驾驶技术娴熟,熟知驾驶和车辆相关的知识和法律;具备基本车辆故障判断能力;

4.身心健康,未曾患有眼疾、心脏、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史;

5.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法记录、无吸毒、酗酒等不良记录、无犯罪记录;

6.退伍军人优先。

三、用工形式:劳务派遣

四、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五、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填写《武汉音乐学院公开招聘司机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交应聘材料(报名表、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电子版扫描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发送至邮箱280924951@qq.com,邮件主题请标注“姓名—应聘司机岗位”。

2.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于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邮件通知应聘人员考核相关事宜(不符合我校本次招聘条件者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邮箱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学校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有效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面试。面试考核结束后,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名单。

4.体检及心理测试由我校统一组织,在湖北省三甲医院进行。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心理测试、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派遣资格,并可按照岗位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心理测试、体检人员。

5.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后,拟派遣人员在我校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示。

6.确定拟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我校工作。试用期三个月。派遣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岗位。

六、待遇

参照校内现聘同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被聘用人员,学校不提供住宿。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老师,联系电话:027-88072132。

附件:武汉音乐学院公开招聘司机报名表

后勤基建管理处

2024年3月6日

附件【附件.武汉音乐学院公开招聘司机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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