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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年度

武汉年度专题栏目,提供与武汉年度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武汉年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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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武汉硚口区招聘编制教师岗位下载

2023-12-01,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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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武汉硚口区招聘编制教师岗位一览

>>>点此下载完整岗位表:下载岗位表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考试。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可放宽至2024届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应聘人员应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除博士研究生外,应聘人员报名时原则上满足下列关于教师资格的条件之一:①持有教师资格证;②持有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③2024届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以及符合《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要求、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高校的相应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考试期间因高校尚未组织考试考核的,应提供学校相关证明并承诺证书取得时间)。拟聘人员(含博士研究生)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应聘人员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以海(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相关材料;

8.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相关附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现役军人、非2024届的在读学生、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已签订就业协议且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点此查看完整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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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2024年度招聘公告

2024-01-05,全文共 1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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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2024年度招聘公告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储粮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大型重要骨干企业,受国务院委托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油棉的经营管理,同时接受国家委托执行粮油棉购销调存等调控任务。公司成立于2000年,资产总额超过1万亿元,注册资本470亿元。总部位于北京,全国设立24个分公司,9家全资子公司和1家科研院,人员、机构和业务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储粮集团湖北分公司是中储粮集团公司在湖北的派出机构,成立于2000年8月,受集团公司授权委托,负责管理湖北境内中央储备粮油和最低收购价、临时存储粮等国家政策性粮食的收储、轮换、调运、销售等业务,对所属国有企业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目前,中储粮集团湖北分公司下辖16家直属企业,分布在全省14个地市州。经集团公司批复同意,拟对辖区直属企业部分空缺岗位进行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校园招聘49人,社会招聘14人。(仓储保管/质量检验/购销统计/综合行政/信息技术/机电维修/基建管理等岗位)

二、基本条件

(一)素质要求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中共党员优先;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符合岗位工作要求;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意识;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二)岗位要求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政治面貌、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年限等任职资格要求;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4年1月1日。

(三)回避原则

应聘人员报考岗位应符合任职回避原则,不得报考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亲属所在单位的岗位。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在线投递”报名方式,有意者需要登录网站完成在线填报工作,本次招聘暂不接受其他形式简历报名。每位应聘者只能申请1个岗位,请慎重考虑,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有意向者请登录网站https://sinograinhubei.iguopin.com/报名或扫描二维码:

四、招聘流程及安排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1日17:00。

(二)资格审查。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筛选和资料审查,并根据岗位需求分布及报名情况等,择优甄选入围考试人员。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招聘考试。包括笔试(线上)、面试等环节,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请留意短信或邮件通知,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确定录用人选。根据综合考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选。

(五)体检、背景调查、办理入职等。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录用情形。

五、注意事项

(一)请登录报名系统,随时关注报名状态变化,确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填报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相关信息。

(二)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我公司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解除相关协议约定。

(三)招聘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进行,由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纪委全程监督。

(四)我公司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报名费、手续费等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材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任何有关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考试真题等,均与我公司无关,对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机构,我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防止受骗。

(五)根据岗位需要及报名情况等因素,我公司有权调整或取消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六)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中储粮集团公司及湖北分公司工作进程安排,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联系方式

(一)对流程操作存疑的应聘者可在工作日9:00-17:00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二)咨询电话

江老师:010-88006655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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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武汉住房公积金账户年检时间

2023-10-17,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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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武汉住房公积金账户年检时间

今年1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武汉公积金中心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年检工作,完善单位账户信息,以更好地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优质服务。

为什么要进行单位公积金账户年检?

自公积金制度实施以来,武汉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已突破10万户。由于存在早期单位开户登记信息不准确,单位证照信息变更后未及时更新公积金账户信息,已注销单位未办理公积金账户销户等情况,导致无法精准对接单位开展服务。

为切实提高缴存单位基础信息的准确性,通过对单位公积金账户进行年检,可修正存量单位账户信息,规范增量单位账户信息采集,有利于提升单位账户数据质量,加强单位缴存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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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武汉市教育系统专项招聘编制教师721人公告

2023-12-01,全文共 3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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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2024年度教育系统专项招聘教师公告

为吸引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投身武汉教育事业,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现组织部分中小学校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考试。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可放宽至2024届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应聘人员应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除博士研究生外,应聘人员报名时原则上满足下列关于教师资格的条件之一:①持有教师资格证;②持有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③2024届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以及符合《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要求、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高校的相应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考试期间因高校尚未组织考试考核的,应提供学校相关证明并承诺证书取得时间)。拟聘人员(含博士研究生)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应聘人员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以海(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相关材料;

8.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相关附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现役军人、非2024届的在读学生、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已签订就业协议且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提交应聘申请。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2月1日上午9:00至12月7日中午12:00期间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http://www.whptc.org),点击“网上报名”选择“2024年度教育系统专项招聘”后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审核)。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各岗位报名情况次日上午更新,建议考生合理选择报考岗位,避免报考志愿过度集中。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二)提交审查资料。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应聘申请时,须同步将相关印证材料扫描件(《资格审查资料清单》附后),以压缩包形式(压缩文件名称设为: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考生姓名-毕业高校名称)发送到各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定邮箱(见附件1),邮件“主题”名与压缩包名一致。

请报考人员注意:提交应聘申请当天晚上24:00前(12月7日为中午12:00前,统计时点以指定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未提交审查资料、所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资料清单》如下:

①学生证扫描件;

②加盖学校有关部门公章的成绩单,以及学校核发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扫描件;

③学信网在线学籍验证报告扫描件;

④教师资格有关资料: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以及符合教师函〔2022〕1号要求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高校的相应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学校有关证明)扫描件;

⑤高校三方就业协议扫描件(实行网上签约高校的未签约人员提供高校证明材料);

⑥其他相关资料扫描件(例如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扫描件)。

以上扫描件应为.jpg或.pdf等主流格式,相关文本内容应清晰完整。

(三)查询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2月2日中午12:00至12月7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应聘其他岗位。应聘申请尚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12月7日中午12: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应根据资格审查意见于12月7日中午12:00以前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登录报名。报考人员应聘申请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及报名序号,请注意留存。

本次招聘计划与报名通过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保留岗位或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2月13日下午15:00至12月16日上午8:00,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面试、复试两个环节。其中,面试拟定12月16日进行,分区组织实施。具体要求见各区公告。

(一)考试公告

各区考试公告将在当地相关政务网站发布(网址见附件2),请考生关注和查询,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举止仪表、思维表达、教育理念、职业认知、心理素质等教师职业应具有的基本素质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

面试环节由各区设定基本合格线,于面试前告知考生。按照本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从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招聘计划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名单。

(三)复试

复试主要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运用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原理组织课程实施、实现教学目标,以及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等学科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复试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学前教育、信息技术等学科可加试专业技能,加试科目按30%权重计入复试成绩。

对招聘计划与参加复试考生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各区设定复试成绩合格线。考生达到复试合格线,方可按招聘计划数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复试前审查报考资料原件。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相应资料参加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复试资格。

五、体检、考察

考生面试与复试成绩按照4:6比例计入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考察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体检标准一般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

(一)面试、复试等环节成绩在考点按规定公示,综合成绩复试结束后在相关网站公布。

(二)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在相关网站按规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

(一)聘用人员原则上与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一并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试用期合同。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一般安排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三)聘用人员应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其中,已具备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用人员,应在各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并经招聘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申请办理入职手续。

(四)截至2024年8月10日,已签约人员无故未前往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报考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邮箱等畅通,方便招聘单位联系。因考生所留手机号码无人接听、空号、通讯不畅等原因导致无法送达相关通知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原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完成考试后,招聘单位将与拟聘考生约定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并签订高校三方就业协议。请考生提前准备高校三方就业协议。如考生未能按要求及时签约,招聘单位将依次进行递补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已参加北京、重庆、长春、长沙等省外考点考试,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不可报名参加本次武汉考点考试。

(五)对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相应处理。

本公告由武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武汉市教育局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日

附件列表:1.附件1:武汉市2024年度教育系统专项招聘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各区考试公告发布网址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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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3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2024-01-10,全文共 5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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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3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规定,省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3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46家省直单位124个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职位共219个计划。其中,16个职位30个计划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遴选。具体职位详见《湖北省2023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湖北省市州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市州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市州级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资格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现担任与报考职位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6.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报名人员现为乡科级副职或者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1年1月以后出生);现为一级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94年1月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1年以后的选调生,必须符合选调生管理相关规定。除当年招录政策规定可以分配到县直单位外,其他人员录用后必须在乡镇(街道)或村任职满2年,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年龄、学历等,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的为准。

专业分类,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设置。对于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境外留学专业和相关相近学科(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由遴选机关根据职位要求进行审核。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附后(附件3),对个别年份新增专业可在教育部官网检索相关信息。

上述“以上”、“以下”、“以后”,均含本级(本数)。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同级党委组织部提出报考申请。报名人员下载打印《湖北省2023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附件2),报所在单位和同级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的,以及报名人员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的,还需报市州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报名人员所在机关(单位)应当切实履行把关责任,充分考虑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同意或者推荐报名。各级党委组织部根据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和人岗相适度,按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择优推荐。

报名人员于2024年1月24日9:00至1月27日17:00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点击“湖北省2023年度市州级以上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诚信报考承诺书,选定职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贴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正反两面以电子图片(制作为一个PDF文件,不小于300KB,不超过1M)的形式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遴选职位,多报无效。报名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填写。1月27日17:00后,所有报名人员均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职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审查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

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市州级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的推荐报名工作由相应的省一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参照上述步骤进行。

2.资格初审。2024年1月24日9:30至1月28日16:00,由各遴选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审核不通过并反馈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补填,重新报考原职位或改报其他非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经相关组织人事部门推荐的,各遴选单位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公开遴选期间,各遴选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守,答复报名人员有关咨询。

3.网上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请于2024年1月29日9:00至1月30日17:00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缴费确认(费用按照公务员报名考试标准执行),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遴选职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可以核减遴选计划或取消遴选职位,取消遴选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因公开遴选职位专业性较强,符合职位条件人员较少的,经省委组织部批准,最低比例不低于3:1。核减遴选计划或取消遴选职位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取消遴选职位的已缴费确认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遴选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并退还报名费。改报期间,遴选单位对符合条件且已缴费确认人员,及时予以资格审查。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确认成功后,报名人员于2024年2月28日9:00至3月2日9:30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人员的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等事项的依据。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应在考试前3天向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由省委组织部商遴选单位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放弃的,3年内不能参加各级公开遴选,并记入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遴选全过程。报名人员在报名时符合遴选资格条件,报名后因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导致不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应及时向遴选单位报告,由遴选单位取消其遴选资格。遴选单位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可取消其遴选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考《综合知识测试》一科,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2024年3月2日(星期六)9:00—12:00。

笔试地点:在全省13个市州设置笔试考点。其中,市州的报名人员在所在市州参加笔试,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的报名人员在武汉市参加笔试,神农架林区的报名人员在宜昌市参加笔试(具体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事项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报名人员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3月中旬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遴选单位按规定比例(除有专业测试的职位外,按3: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遴选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省委组织部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布。

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报名推荐表》、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第一,资格复审人员将资格复审材料交所在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市州级以下单位的资格复审人员,将资格复审材料交省一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第二,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复审材料报遴选单位。逾期不报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第三,各遴选单位对报考本单位遴选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向省委组织部报送资格复审情况。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人数比例低于3:1的,除特殊职位外,核减遴选计划或取消该职位。

3.专业测试。有专业测试的职位,按5: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情况详见《湖北省2023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专业测试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在面试前完成,满分100分。进行专业测试人数达不到5:1的,按实际人数进行专业测试,但最低比例不低于3:1。专业测试结束后,按照综合知识测试和专业测试成绩的折算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成绩折算方式为:综合知识测试成绩×0.4+专业测试成绩×0.2。

4.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方可列为考察和体检对象。

5.成绩合成。不组织专业测试的职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组织专业测试的职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0.4+专业测试成绩×0.2+面试成绩×0.4。

五、考察和体检

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一般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于遴选人数在4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按照1.5: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名单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

各遴选单位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必须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可同步进行。应于2024年4月下旬前完成。

六、研究决定

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研究决定拟任职人员。确定拟任职人员时,要把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防止简单地以分取人。

七、公示

遴选单位对拟任职人员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八、试用与任职

对拟任职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省委组织部审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省委组织部。

报名人员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晋升职级。

九、公开遴选纪律

报名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规定。

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报名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具体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湖北省2023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十、市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安排

2023年度市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与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同步开展,各环节具体工作由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报名人员可查看相关市州公告网址(附件4)。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2024年1月10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湖北省2023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x

附件2 湖北省2023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wps

附件3 国家教育部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wps

附件4 湖北省2023年度市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网址.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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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武汉梨园医院应届生招聘启事 (管理、工程技术人员)

2024-01-18,全文共 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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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应届生招聘启事 (管理、工程技术人员)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预算管理单位,是华中科技大学的附属综合性教学医院。医院地处东湖风景区,环境优雅,交通便利。现设有主院区、杨春湖院区两个院区。

因医院快速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管理人员若干名,具体条件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3、 身心健康、个人综合素质好,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岗位条件

1、学历要求: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管理类及相关专业、卫生管理类及相关专业、财务类及相关专业、工程技术类及相关专业。

2、年龄要求:以上岗位应符合博士35岁及以下,硕士30岁及以下。

二、应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发送以下材料至医院人事科邮箱(liyuanhospitalhr@126.com),注明姓名-学历-专业-应聘科室。

1、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招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

3、报名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请扫描后合并成一个PDF文档)。

4、报名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截止至2024年1月31日。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官网公示、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魏老师

邮 箱:liyuanhospitalhr@126.com

电 话: 027-86793059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

人事科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招聘报名表》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招聘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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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人民医院2024年度招聘启事

2024-01-16,全文共 1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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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人民医院2024年度招聘启事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Renmin Hospital of Wuhan University),又名湖北省人民医院(Hubei General Hospital),也为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The First Clinical Medical School of Wuhan University),由早期共产党人陈雨苍博士创立于1923年,迄今已有百年历史。

医院是湖北地区首家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国家首批三级甲等医院、湖北省人民政府重点建设的窗口医院,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集体、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国内外招聘人才共计630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招聘计划

(一)医师岗位。职数279人,要求:博士学历、应往届均可,招聘计划详见下方附件。

(二)护理岗位。职数300人,要求:2024年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学专业;往届须为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护理学专业,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

(三)药师、技师及其他岗位。职数51人,要求:2024年应届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往届须为全日制博士学历,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招聘计划详见下方附件。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必备条件。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享有公民合法权利,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历学位要求。博士均含八年制,硕士均含七年制,双一流高校或教育部学科评估临床医学排名靠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留学人员为近期归国或即将归国的符合学历、学位、岗位要求人员。特别提示:应聘成功者在2024年7月入职时,须提供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不予入职,且不保留录用资格。

3.年龄要求。2024年出站博士后,年龄不得超过38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应届应聘人员年龄不得超过25周岁(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博士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护理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毕业生年龄计算至2023年12月31日止。

4.资质要求。应聘医师岗位人员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应聘护理岗位人员在办理入职时,需提供护士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其他要求

1.服从院区调配。医院现有首义、光谷、洪山院区,应聘人员招聘入院后,须服从医院的调配,否则视作放弃资格。

2.参加科室试工考核。除护理岗位之外的、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需参加科室试工考核(时间不少于五天),考核合格后进入医院的面试程序。应聘者的最终成绩由科室考核评分、医院面试评分和创新能力评分三部分组成。

三、简历投递

(一)简历投递地址:点击投递简历

(二)截止时间:2024年1月31日

(三)需提交的材料:应聘者需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提供教育背景、临床与科研能力等相关材料附件。

四、注意事项

(一)每位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部门);

(二)网上报名需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后续招聘流程;

(三)应聘人员应关注医院官网的通知公告栏,并保持电话畅通;

(四)所提供资料应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

五、沟通联系

联系人:黄 俊 王 敏

联系电话:(027)88041911、88041919转86440、86546

附件.1:武汉大学人民医院2024年度招聘计划(医师岗位)

附件.2:武汉大学人民医院2024年度招聘计划(药师岗位)

附件.3:武汉大学人民医院2024年度招聘计划(技师岗位)

附件.4:武汉大学人民医院2024年度招聘计划(其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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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武汉市中医医院招聘启事

2023-11-10,全文共 1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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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中医医院2024年度招聘启事

为适应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广纳贤才,具体招聘信息如下:

二、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身心健康,道德品质良好,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二)岗位条件

1、年龄要求:主任医师原则上不超过50岁;副主任医师原则上不超过45岁;主治医师或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应届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应届本科生原则上不超过25周岁;具备2年以上临床护理相关工作经验且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者,原则上不超过30岁。

2、学历要求:医疗类、行政职能岗位应聘者的起点学历应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并获得学士学位。除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护理人员外,其他专业人才学历均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三、相关待遇

1、对于各类优秀人才,医院为其优先申报事业单位编制、推荐申报各级各类人才项目。

2、引进人才来院后的科创项目及成果按医院相关政策给予奖励,经考核合格者,还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

3、医疗卫生专业招录人员参照医院同级同类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医院爱才敬才氛围浓厚,不断丰富人才激励措施,高度重视人才培养,积极为优秀人才搭建事业发展的平台,为其提供各类进修学习、学术交流、在职教育、中医适宜技术培训以及中医师承等机会,使人才在我院能够充分发挥才能。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包括网址投递+发送邮箱)

1、手机扫二维码投递简历

(或电脑登录网址:武汉市中医医院最新招聘职位_丁香人才网https://www.jobmd.cn/company/2703268.htm。)

2、投递简历后,请同时将电子简历及相关佐证材料(身份证、基础学历学位证、最高学历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规培证、代表性业绩材料等)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rsk84476967@126.com电子邮箱,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

(二)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保证填写的所有联系方式正确且通讯畅通,我院将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招聘工作的后续安排。

2、资格审核贯穿始终,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须真实可靠,在招聘考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或作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3、请根据招聘条件慎重选择简历投递岗位,每人只能申请一个岗位。

五、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市中医医院汉阳院区(地址:汉阳区四新大道303号)

联系电话:027-84476967(工作日8-12点,14-17点)

电子邮箱:rsk84476967@126.com

联系人:王老师、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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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长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207人公告(社招+校招)

2023-10-10,全文共 11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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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招聘公告

长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长江设计集团,原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是由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是以水利水电勘察设计为主业,为工程建设全行业全过程提供技术服务的国有科技型企业和国际承包商。综合实力长期位居全国水利水电勘察设计单位前列、全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百强、ENR全国工程设计企业20强、2021中国工程咨询机构百强前十强、2020年全国企业科技创新500强。持有国家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工程咨询综合资信甲级、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等一批高等级资质证书,拥有国家大坝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水利部长江治理与保护重点实验室等十多个高端研发平台,下属7家子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1、专业技术类:招聘200人

(1)水利水电领域

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岩土工程、地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地球物理学等专业

(2)新能源领域

船舶与海洋工程、电气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等专业

(3)市政交通与建筑领域

土木工程、城乡规划、建筑学、建筑结构、风景园林、给排水工程等专业

(4)水生态环境领域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风景园林、给排水工程等专业

(5)智慧工程领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信息安全、地理信息工程等专业

(6)工程总承包领域

工程管理、工程概预算、工程造价等专业

2、职能管理及保障服务类:招聘7人

会计学、财务管理、法学、金融学、食品质量与安全等专业

二、招聘流程

1、简历投递

PC端:登录集团招聘网站(http://campus.51job.com/cjwsjy)。

注意事项:

(1)每人最多可投递三个岗位,提交后不可修改。

(2)进入集团招聘网站,在“联系我们”页面有各单位HR联系方式。

2、行为风格和心理健康测评(通过测评是参加面试的前提)

3、资格审核与人员初选

4、综合考察面试

5、拟聘人员审批

6、拟聘人员信息公示

7、签订三方协议(校聘人员)

8、入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

9、办理入职手续(直接与集团或集团所属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福利

1、提供极具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2、高标准七险二金:五险一金、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险。

3、各类福利补贴:三甲医院年度体检、子女医疗、工会福利、餐补、高温补贴、通讯补贴......

4、优质工作体验:临江办公楼、花园式大院、宽敞工位、高配电脑、特色茶水间......

5、生活与工作同享:四星级人才公寓、生态餐厅、美发中心、附属幼儿园、心理关爱中心、健身中心、母婴中心、兴趣社团......

附件:长江设计集团2024年度新员工招聘计划.pdf

长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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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中国南方航空乘务员常态招聘公告(武汉有岗)

2023-09-19,全文共 2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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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中国南方航空乘务员招聘简章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航),总部设在广州,以蓝色垂直尾翼镶红色木棉花为公司标志,是中国航线网络最发达、年客运量最大的航空公司,拥有厦门、河南、贵州、珠海等7家控股公共航空运输子公司,新疆、北方、北京等18家分公司,在杭州、青岛等地设有21个境内营业部,在新加坡、纽约、巴黎等地设有53个境外营业部。

南航旅客运输量连续43年居中国各航空公司之首,2022年获评SKYTRAX“中国最佳航司”奖。同时南航保持着中国航空公司最好的安全纪录,安全管理水平处于国际领先地位。2018年6月,南航荣获中国民航飞行安全最高奖“飞行安全钻石二星奖”,是中国国内安全星级最高的航空公司。

加入南航,你将收获

●正式劳动合同,职业更有保障

●完善的薪酬福利体系,空勤人员全额医疗保险

●人性化的年假和疗养假

●领略全球风情、提升生活品质、积累成长财富、赢得精彩人生

招聘要求

1.基本要求:

●男女不限,身高:男175-185cm,女163-175cm;

●国家教育部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生及以上学历优先;

●年级不限,2024届毕业生优先;须在2025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不接受现役军人、武警报名。

●专业不限。

2.年龄:

1998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

3.外语证书要求:

无需提供英语证书,面试及笔试环节有英语测试。

4.身体条件: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民航安全岗位要求的身心健康条件;满足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中规定的体检标准。

5.需符合民航局和公司有关背景审查的要求。

工作地点

目前乘务工作基地所在地有广州、北京、深圳、乌鲁木齐、哈尔滨、长春、大连、沈阳、西安、郑州、武汉、长沙、上海、贵阳、南宁、珠海、汕头、海口、三亚。公司将根据应聘者个人意愿,及运行需要进行基地分配,请应聘者准确、慎重填写应聘表中的工作地。

应聘须知

一、必备材料

1.中国南方航空乘务员应聘申请表(A4纸,正反打印在同一页,可在南航招聘官网走进南航-资料下载处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境内院校教育经历须提供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打印件(含二维码,剩余有效期超三个月),境外院校教育经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外语证书(如有)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以上材料需经应聘人员亲笔签名,并注明日期。

着装要求

男生:正装;配领带。

女生:裙装;不要浓妆、不带美瞳,不穿丝袜;尽量将头发盘起、露出额头和鬓角。

应聘流程

基本流程:报名→简历筛选→线上初试→线下复试→线下终审→体检、考试→空地服务融合实训(12个月,2024届及以后毕业生参加)→新乘培训→入职

报名方式

关注“中国南方航空招聘”微信服务号,点击常用菜单栏【简历投递】-【乘务员招聘】-【2024年度乘务员招聘】进行报名!

报名成功后,公司会根据报名情况结合公司运行需要向简历审核通过的应聘者发送面试通知,请耐心等待。

关于南航空地服务融合实训

南航作为首批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深化校企合作,推动产教融合。空地服务融合实训以“提升全链条服务能力、提供丰富的职业体验、培养职业素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为赋能培养目标,全力打造乘务员培养新模式。

新招录的准乘务员(2024届及以后毕业生),在参加乘务初始资格培训前,将参加为期12个月的地面类服务能力提升培训及相关岗位工作。

满配实训保障:

1.发放实训补贴,提供实训往返机票,提供食宿、保险、制服等保障条件;

2.顺利通过实训的人员,乘务初始资格培训费减半;表现优秀者培训费全免,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志愿工作地。(培训费不含培训期间的食宿费)

3.正式入职后申请调整工作地最短年限缩短至一年。

温馨提示

1.本简章常态化开放报名接收简历。南方航空乘务招聘仅通过公司官方平台进行简历收集、面试通知,凡假借南方航空名义招聘或散布不实招聘信息的,本公司将保留追究当事人(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广大应聘人员在应聘时提高警惕,保管好个人信息,以免上当受骗,造成财产损失。

2.为保证联系通畅,请准确填写联系电话,且在参加面试至入职报到期间,请勿更换个人联系方式。

点击链接了解报名及面试须知:《中国南方航空乘务员招聘报名及面试须知》

联系方式

短信平台:95539

招聘公共邮箱:zhaopin@csair.com

招聘官网:job.csair.cn

郑重声明

南航一直秉承阳光招聘理念,招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从未委托或授权其他单位招聘,更无所谓“保过名额”。本公司从未委托或授权其他单位招聘,也从未委托或授权其他单位以合作办学、代培、代招方式进行乘务学员培训。凡假借南方航空合作名义设点招收、培训空中乘务员的,本公司将保留追究当事人(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敬请广大应聘者在应聘时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经本公司招聘考核合格的应聘者,除参加招聘笔试、体检和初始资格培训需缴交必要费用外,不需缴纳任何形式的推荐费、介绍费、招待费、活动费、中介费等任何费用。本公司仅认可应聘者个人报名,不需任何学校或中介机构推荐, 不接受任何单位或学校组织的集体报名。

公司对应聘者身份及相关材料的验证贯穿于招聘、培训、上岗全流程,对于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公司招聘条件的,都将取消录用资格。如在招聘过程或录用后发现向中介、培训机构等第三方缴纳费用者,将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并列入公司招聘黑名单。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中国南方航空的关注与支持!

南方航空招聘组

二〇二三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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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学年度武汉市艺术小人才展演活动安排

2023-10-20,全文共 1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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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3—2024学年度武汉市艺术人才展演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若干措施》精神,广泛开展学生艺术活动,充分展示学生艺术水平,决定举办2023—2024学年度武汉市艺术小人才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武汉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武汉教育电视台  各区教育局

二、参加对象

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展演分音乐类和美术类,设小学中年级组(三、四年级)、小学高年级组(五、六年级)、初中组(初一、二年级)、初三组、高中组(高一、二、三年级)等五个组别。

三、展演项目

(一)音乐类

1.声乐:在规定时间内演唱自选歌曲一首。

2.器乐:在规定时间内演奏自选乐曲一首。

3.舞蹈:在规定时间内表演自选舞蹈作品一个。

4.综艺:在规定时间内表演戏曲、曲艺(小品)自选作品一个。

(二)美术类

1.绘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命题绘画作品一件(画种不限,不含电脑绘画)。

2.手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命题手工作品一件(含陶艺、剪纸、纸工等)。

3.书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命题书法作品一件(含软笔、硬笔)。

四、活动流程

(一)分区评比阶段(2023年10—12月)

由各区教育局分别承办本区评比工作。各区须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评比方案和活动细则,根据在校生人数和艺术教育开展情况合理控制活动规模,分配参加名额。

原则上区级评选参加规模不超过辖区在校生总人数(以全市教育统计数据为准)的3%,总获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60%,其中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获奖名单由各区负责公示,全市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二)市级展演阶段(2024年1—4月)

各区在层层选拔和自愿的基础上,推荐各组别一等奖的选手参加市级展演。市级展演采取线上展示方式,将设立网上专栏分类别分组别进行展示。参加市级展演的选手将颁发纪念证书。

五、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艺术小人才展演工作,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开展本赛区评比活动。各单位须坚持“规范、阳光、公开”原则,公开评选标准、规范评选程序、严肃评选纪律,周密制定评比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展演期间组委会将安排市派评委和市派巡视员参与各区的评审和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相关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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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校招(第二批/武汉有岗)

2024-04-12,全文共 2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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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校招(第二批)

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招聘2024年度第二批次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我公司拟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38名。招聘岗位和学历、专业要求见《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招聘需求表(第二批次)》。

武汉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1.2024年毕业、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在校期间为非在职(未签订劳动合同、无工资及社保)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已毕业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按照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应聘。国内毕业生毕业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24年10月31日。

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未在国内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留学回国人员毕业时间为2022年8月至2024年8月。其中,应聘在京单位岗位非京籍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满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非京籍留学回国人员在京落户相关规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素质,无刑事犯罪和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记录。

3.专业对口,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热爱铁路集装箱事业。

4.学习成绩优良,取得相应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外语专业毕业生本专业有专业八级考试的,取得本专业八级证书者优先。

5.身心健康,近期医院健康体检合格,能够适应应聘岗位工作要求。

6.应聘在京单位岗位国内毕业生需取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主修其他语种除外)。

三、招聘方法

应聘者需登录“中国铁路人才招聘网”(http://rczp.china-railway.com.cn)按照流程进行报名应聘(首次登录须进行网上注册)。应聘者须据实填报本人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2日24:00。请认真阅读岗位条件,根据本人所学专业、意向岗位对口报考,每人限报两个岗位。其中,报考北京地区岗位的,需按《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招聘需求表(第二批次)》“备注”栏要求进行报考,不符合要求的本岗位的报名无效。凡信息填报不全、岗位错报、漏报者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责任。已被我公司2024年度第一批次高等院校毕业生招聘考试录取的应聘者,不得参加本批次招聘考试。

四、招聘流程

1.资格审核。根据报名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择优通知通过初审人员参加招聘考试。应聘国内翻译岗位及境外子公司岗位的毕业生、应聘网站编辑岗位的英语/俄语专业的毕业生,需在报名时上传能证明本人语言能力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专业八级证书或考试成绩单、相关国家留学经历、交换生经历等

2.考试考核。应聘国内翻译岗位及境外子公司岗位的毕业生、应聘网站编辑岗位的英语/俄语专业的毕业生,参加外语能力笔试、口试及综合面试,其他毕业生参加中文笔试和面试。请毕业生按照通知要求参加考试。招聘考试考核预计在2024年5月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公司官网(网址:https://www.crct.com)通知。

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参加考试考核时应携带有效证件及①②③的原件及复印件,于考试当天进行现场确认:

(1)国内高校毕业生:①毕业生应聘登记表打印件(中国铁路人才招聘网打印)②本人身份证、学生证③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④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⑤学习成绩单⑥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⑦其他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⑧近六个月内合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体检报告(血压、辨色力、听力、视力、心电图、胸片、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为必检项目)

(2)国外高校毕业生:①毕业生应聘登记表打印件(中国铁路人才招聘网打印)②本人身份证、出国留学签证页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院校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翻译件,在读学生请提供学校出县的在读证明并附中文翻译件)④国外院校录取材料、出入境信息及行程票据⑤学习成绩单(附中文版)⑥近六个月内合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体检报告(血压、辨色力、听力、视力、心电图、胸片、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为必检项目)

3.人员公示。拟录用人选将统一在中国铁路人才招聘网进行公示 。

五、其他事项

1.公司不委托或安排有关应聘辅导,也不在招聘过程中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请提高惕,谨防受骗

2.应聘者的报名材料概不退回,在招聘过程中公司对应聘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应聘者应对招聘各环节所提供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仅接受应聘者本人网上报名,无其他报名方式,不接受邮寄、他人代交简历。

4.招聘期间请保持本人手机畅通且不更换手机号码,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5.被录用的应聘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公司各单位现行薪酬及福利待遇。公司不承诺解决户口、住房、配偶工作、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

6.应聘境外公司岗位,工作地点详见《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招聘需求表(第二批次)》,国内社保关系保留在毕业生生源地所在省(市)中铁集装箱公司分(子)公司,境外工作期满,安排回社保关系所在分(子)公司工作,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安排到其他境外公司工作。

7.本公司保留对招聘公告及附件中各项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hr crct@163.com)进行咨询。

附件: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招聘需求表(第二批次).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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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2024-02-19,全文共 4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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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为满足武汉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有关规定,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组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18名,2月21日-2月27日,应聘人员可通过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进行报名,笔试将于3月30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出生)。经招聘单位同意,博士研究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高技能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6.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一)查询岗位

招聘单位、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等详见《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有关报考政策等详见《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2月19日至2月27日通过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2月21日9:00至2月27日17:00期间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无法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超过申请时间,不再接受报名。报名环节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需应聘人员本人操作报名。报考仅限社区工作者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须经过街道(乡镇)党委(党工委)审查、推荐,具体程序详见《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提交报名申请:

①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WWW.WHPTC.ORG,点击“网上报名”;

②关注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报名”。

特别提醒,为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通过微信公众号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在电脑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再次核对。

2.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于2月22日至2月28日期间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2月21日至2月26日,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将每日公布岗位报名情况。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撤销或变更报名信息。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2月28日9:00至3月1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进行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考免笔试岗位及仅限社区工作者报考岗位的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即为报名成功,无需进行缴费确认。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可申请免除考务费。具体手续办理时间和要求详见《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根据国家、湖北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符合政策规定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进行笔试加分,其中已经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不再加分。相关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上述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市人社局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进行汇总公示。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1日前提出申请。具体政策、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四)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3月26日9:00至3月30日8:30,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内容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各岗位具体笔试类别以《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为准,笔试测试范围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除岗位表中已标明的免笔试岗位,报考其他岗位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二)笔试时间

3月30日(周六)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三)成绩查询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均为150分,按5:5比例折算为百分制后,计入笔试成绩。笔试阅卷结束后,全市统一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生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相关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在查询分数界面一并告知。

五、面试

(一)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入围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中缺考任意一个科目的,不再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全或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聘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二)参加面试。面试前市、区人社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在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面试满分为100分,对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考生达到面试公告中规定的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免笔试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计为综合成绩。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二)体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开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或行业从业体检标准执行,由体检组织单位提前向考生告知。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申请复查一次,对当日、当场复查的项目,应当场提出申请,由单位安排当日、当场复查;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查的项目,应聘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向组织体检的单位申请复查,由单位另行组织复查,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特殊情况无法做出明确体检结论的,经市人社局同意,由体检实施部门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对象重新进行体检,体检结论以重新体检的结果为准。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未完成、体检(含复查)结论未确定前,未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允许,考生不能与体检医院或体检医生私自联系。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也可由考生签订承诺书,先行办理聘用手续,若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具体办理程序以招聘单位意见为准。

(三)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前,应聘人员提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考察组结合个人自传,通过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全方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出现缺额时,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报市直主管部门、区人资(社)局同意,可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在各主管部门官网或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向拟聘用人员发放聘用通知,拟聘用人员应于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到岗并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配合办理聘用手续。未能及时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存在影响聘用的不当表现和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八、其他事项

(一)对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违纪违规情况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报名时,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相关要求,仔细核对报考的岗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联系方式、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和聘用机会。招聘过程中,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期间,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

(三)笔试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等环节需出示的凭据,请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

(四)笔试、面试重在考察应聘人员平时积累和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五)报名期间,招聘政策可咨询市人社局;网上报名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咨询及监督联系电话请查看《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一览表》。

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9日

附件列表:

1.附件1: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2.附件2: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DOC

3.附件3: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一览表.XLSX

4.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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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长江引航中心招聘应届引航员15人公告(武汉有岗)

2023-09-19,全文共 3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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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引航中心2024年度招聘应届航海类毕业生公告

长江引航中心是长江海事局主管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对进出长江的外国籍船舶实施强制引航,为中国籍船舶提供引航服务,在武汉、芜湖、南京、镇江、江阴、张家港、靖江、南通、常熟、太仓、上海等沿江城市设有引航站,总部设在江苏江阴。根据长江引航事业发展需要,长江引航中心拟公开招聘一批航海类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一)招聘岗位:引航员。

(二)拟招聘数量和高校范围:拟招聘15人。大连海事大学4人、武汉理工大学3人,上海海事大学4人,集美大学4人。

(三)用工性质:事业编制。

(四)生源要求:应届毕业生。

(五)工作地点:长江引航中心所属引航站。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历清白,无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行,没有参加反动邪教组织;

2.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较强的公德意识、职业道德意识,热爱长江航运和引航事业。

4.本科生不超过26周岁(1998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二)专业素质

1.航海技术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下列情况均视同为符合大学英语四级(CET4)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要求:

(1)获得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合格证书;

(2)雅思(IELTS)考试5.5分及以上;

(3)托福(TOEFL)考试70分及以上;

(4)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及以上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5)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及以上证书。

3.取得《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

4.本专业年级综合总排名或学习总排名在前60%以内;

5.在校期间,学习及社会实践情况优良。

(三)身体素质

1.身体健康,符合登离外轮的身体状态,取得《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精力充沛,能胜任相对连续引航和夜间引航工作,适合男性;

2.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3.双眼裸视视力C字表均在0.8(E字表4.9)及以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9月27日17:00,补递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12:00,逾期均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为JPG或PDF格式,需清晰可见)压缩打包,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电子邮箱cjyhzxzp@sina.com,电子邮件名称统一为“院校+姓名”。原则上,一名考生的报名材料应压缩成一封电子邮件发送。

3.报名材料:

(1)《长江引航中心招聘应届航海类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需同时提供Word电子版和签名扫描版;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扫描件;

(5)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报告单(或视同为符合大学英语四级(CET4)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6)毕业生成绩情况证明(详见附件2);

(7)《海船船员健康证书》扫描件。考虑该证书办理需要时间,如未能及时在报名期间完成办理并提交扫描件的,可在笔试资格复审时直接提供证书原件。

4.资格审查要求:长江引航中心根据招聘资格条件,从报名之日起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公布招聘考试详细计划。报名材料不完整需补充递交材料的,将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邮箱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补递交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开考比例为3:1,即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方可按计划进行笔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将根据实际情况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核减的名额将根据其他高校报名情况进行调剂,或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二)笔试

1.时间与地点:初定于2023年10月中旬在大连海事大学航海学院、上海海事大学商船学院、武汉理工大学航运学院、集美大学航海学院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考生应携带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至笔试地点,考务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报名材料不全、条件不符合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笔试资格。

3.笔试科目:笔试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成绩均采用150分制,总成绩为两个科目成绩之和。

笔试委托第三方出题。考试内容包含党的基本理论、时事政治、法律知识、航海和引航专业素质及其它应知应会的知识。

(三)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全部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拟定后在本校内公布。

1.时间与地点:拟定于笔试后第二天,各高校学生在本校内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要求: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2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含英语)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等。同时,对面试人员进行场外考察,场外考察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确定拟聘用意向

1.时间:拟定于面试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组织实施: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高校招聘指标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和候补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3*40%+面试成绩*60%。

3.签订协议:确定拟聘用意向后,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拟聘用人员放弃所空缺的名额,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本高校候补人员中依次递补。如所空缺名额在本高校候补人员中递补不满的,将在其他高校候补人员中进行调剂。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生需一并签订《体检承诺书》。体检(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1.考察时间:拟定于体检结束后。

2.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方面。

3.考察方式:由长江引航中心联系有关院校进行。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江海事局网站上对外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签约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和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长江引航中心研究后,原则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

四、有关说明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通过隐瞒、作假欺骗等手段获得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并取消有关人员的聘用资格。

3.考生务必保持手机有效值守,确保通讯畅通。

4.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如有违约,需交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5.正式聘用后,为长江引航中心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

6.2024年8月31日前,如不能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长江引航中心有权解除就业协议。

7.根据工作实际,可能对招聘时间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以后续通知为准。

8.本公告发布应届航海类毕业生招聘人数仅为拟招聘计划,最终以上级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9.咨询电话:0510-86848855

监督电话:0510-86848820。

10.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江引航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长江引航中心招聘航海类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毕业生成绩情况证明.docx

长江引航中心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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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武汉市第一医院招聘公告

2023-10-27,全文共 1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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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第一医院2024年招聘简章

武汉市第一医院(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始建于1927年,历经近百年风雨沧桑,现已建设和发展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全国首批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武汉中西医结合医院、第四临床学院、湖北中医药大学附属中西医结合医院。

一、招聘岗位(包含利济路院区及盘龙城院区)

(一)学科带头人岗位

(二)学科骨干岗位

(三)医师岗位

(四)药师岗位

(五)技师岗位

(六)管理岗位

(七)护理岗位

1、专业要求:护理(助产)专业

2、学历要求:

(1)研究生及2024年应届全日制统招本科生;

(2)有医院工作经验的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不含“中起本”、“专套本”、“专升本”、成教、电大、自考学历及参加中职、高职对口高考毕业生等非统招学历。

3、其他要求:

(1)仪表端庄,身体健康,反应敏捷;

(2)热爱护理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事业心,沟通能力强,专业理论知识扎实,临床实践能力强。

二、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身心健康,沟通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

2、具体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各岗位起点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统招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原则上要求为“双一流”建设学校或建设学科,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者优先考虑;

(3)优先录用博士、具备三甲医院相关工作经历者,临床8年制博士可不受专业限制,应聘各科室;

(4)年龄要求:应届博士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应届硕士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25周岁。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5)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应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人才待遇

1、对引进的学科带头人及学科骨干,医院将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为其搭建事业平台,并提供一次性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

2、博士毕业生将提供武汉市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并优先推荐其申报湖北省及武汉市各类人才资助项目。

3、优秀博士将提供20-40万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并直接纳入医院人才计划,给予各类支持。

四、报名方式

1、请有意向的应聘者登陆武汉市第一医院官网(http://www.whyyy.com.cn/),点击首页右上角“人事招标”——“人才招聘”——“武汉市第一医院2024年招聘简章”——“填写简历”,在医院官网填写完简历信息后,生成个人序列号,即报名成功;

2、请根据招聘条件慎重选择应聘科室及岗位,每人只能申请一个岗位;

3、我院对应聘材料进行初筛后,将进行相关考核程序;

4、往届生简历投递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2024年应届毕业生简历投递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所有应聘人员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报名系统填写个人资料;

5、请保证所留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入围者将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招聘工作后续安排,未入围者不予通知。如因应聘方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中山大道215号武汉市第一医院人事科

邮政编码:430022

联系电话:027-85332018、18163397914

联系人:闻老师 邵老师

电子邮箱:yyyrsc2018@sina.com

武汉市第一医院人事科

202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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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武汉市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适用于哪些服务产品?

2023-11-23,全文共 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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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武汉市小微企业服务补贴适用于哪些服务产品

(一)数字化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上云、上工业互联网平台、信息化系统建设、软件(程序)开发、数据存储、使用算力算法、网络安全、数据治理、数字化升级等“上云用数赋智”等专业服务。

(二)管理咨询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发展战略、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供应链管理、安全管理、技术价值评估、商业模式设计、股权激励、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等专业咨询服务。

(三)法律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劳动人事、合同风险管理、股权纠纷等领域的法律顾问服务;或民商事仲裁服务(不含诉讼服务)。

(四)财税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汇算清缴、成本控制、预算管理、账务清理、审计评估、股权架构设计、财务体系搭建等专业服务。

(五)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发展所需要的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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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2024-01-11,全文共 4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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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3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市直机关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职位,具体职位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武汉市区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区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武汉市市级机关设在区的派出单位中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

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武汉市各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资格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现担任与报考职位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6.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报名人员应为1988年1月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7.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1年以后的选调生,必须符合选调生管理相关规定。除当年招录政策规定可以分配到区直单位外,其他人员录用后必须在乡镇(街道)或村(社区)任职满2年,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年龄、学历等,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的为准。

专业分类,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设置。对于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境外留学专业和相关相近学科(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由遴选机关根据职位要求进行审核。

上述“以上”、“以下”、“以后”,均含本级(本数)。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仔细阅读遴选公告,下载填写打印《武汉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并不得改动表格样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盖单位党组织印章。区级及以下机关选调生,还需由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报名人员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的,还需报市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报名人员所在机关党委(党组)、各区委组织部应当切实履行把关责任,充分考虑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同意或者推荐报名。

2.报名人员于2024年1月24日9:00至1月27日17:00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点击“湖北省2023年度市州级以上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诚信报考承诺书,选定职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贴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正反两面以电子图片(制作为一个PDF文件,不小于300KB,不超过1M)的形式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遴选职位,多报无效。报名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1月27日17:00后,所有报名人员均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者报考职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审查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

(二)资格初审

2024年1月24日9:30至1月28日16:00,各遴选机关网上进行资格初审,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审核不通过并反馈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补填,重新报考原职位或者改报其他职位。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按要求上传《报名推荐表》的,各遴选机关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公开遴选期间,各遴选机关公布咨询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守,答复报名人员有关咨询。

(三)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请于2024年1月29日9:00至1月30日17:00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缴费确认(费用按照公务员报名考试标准执行),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遴选职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核减遴选计划或者取消遴选职位,取消遴选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因公开遴选职位专业性较强,符合职位条件人员较少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最低比例不低于3:1。核减遴选计划或取消遴选职位在武汉组工网公布。取消遴选职位的已缴费确认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遴选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并退还报名费。改报期间,遴选机关对符合条件且已缴费确认人员,及时予以资格审查。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成功后,报名人员于2024年2月28日9:00至3月2日9:30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人员的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等事项的依据。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应在考试前3天向遴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遴选机关商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放弃的,3年内不能参加各级公开遴选,并记入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遴选全过程。报名人员在报名时符合遴选资格条件,报名后因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导致不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应及时向遴选机关报告,由遴选机关取消其遴选资格。遴选机关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均可取消其遴选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考《综合知识测试》一科,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2024年3月2日(星期六)9:00—12:00。

笔试事项在指定网站统一发布。报名人员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3月中旬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遴选机关按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遴选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委组织部在武汉组工网统一公布。

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公务员录用审批表(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遴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资格复审人员将资格复审材料报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2.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复审材料报遴选机关。逾期不报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3.各遴选机关对报考本机关遴选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委组织部报送资格复审情况。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人数比例低于3:1的,除特殊职位外,核减遴选计划或者取消该职位。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在武汉组工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方可列为考察和体检对象。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

五、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

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般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于遴选人数在4人以上的职位,可按照1.5: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名单在武汉组工网发布。

(二)体检

各遴选机关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必须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各遴选机关组织,可同步进行。

六、研究决定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研究决定拟任职人员。确定拟任职人员时,要把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防止简单地以分取人。

七、公示

遴选机关对拟任职人员在武汉组工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八、试用与任职

对拟任职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遴选机关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市委组织部。

报名人员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晋升职务、职级。

九、纪律与要求

报名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报名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具体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武汉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职位设置、报考条件、报名审核等情况,请咨询各遴选机关,咨询电话见附件1。

附件1:武汉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xlsx

附件2:报名推荐表.doc

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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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2023年度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年检公告

2023-10-17,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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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2023年度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年检公告

各缴存单位:

为加强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我中心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年检工作,完善单位账户信息,以更好地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优质服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23年10月31日前(含)开立的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年检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三、年检方式

本次年检根据不同情况,可分别通过银行柜面、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办理,详情请咨询本单位缴存银行网点。

缴存银行网点信息查询请登录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s://gjj.wuhan.gov.cn)。

四、年检资料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证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缴存银行网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五、温馨提示

1.由于年检单位数量较多,建议各单位与缴存银行网点预约办理时间,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待。

2.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账户年检手续或者存在不符合管理规定的情形,我中心将对账户采取暂停网上业务交易的限制措施,届时请积极配合办理账户年检手续,以免影响账户正常使用。

对年检工作开展中可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欢迎广大缴存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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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中国东方航空财务会计部校园招聘会计核算若干(武汉有岗)

2023-10-08,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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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航股份财务会计部2024校园招聘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以下简称“财会部”)是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职能部门。目前股份公司财务实施一体化管控,财会部下属十六个分部和十一家公共财务中心,干部员工近440余人,是一支整体能力强、专业素质过硬的队伍。除一体化范围外,财会部还向公司国内外营业部、海外大区、各投资公司输送了一大批优秀财务人才担任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等重要职务。“十四五”期间,财会部围绕公司总体战略目标,依托健全的财务能力框架,以打造一流的业财融合平台为核心,着力推进业财深度融合和财务共享服务,努力提高资源配置和风险控制能力,不断深化财务精细化管控水平,以加速构建更加科学的人才培养体系为保障,完善人力资源建设。面向未来,对标世界一流航企,财会部将会不断探索财务转型新模式,期待拥有专业知识、勇于担当、追求创新、喜欢迎接挑战的你加入东方航空财务人员队伍!

一、招聘岗位:会计核算

二、工作地点:上海、北京、青岛、合肥、南昌、宁波、西安、成都、武汉、兰州、广州、厦门、太原

三、招聘条件:

1.学历:2024届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

3.英语:大学英语四级(CET-4)及以上水平,六级(CET-6)优先;

4.其他:中共党员优先。

四、岗位描述

1.从事日常收支及会计核算;

2.从事报表处理及财务分析;

3.从事相关税务处理;

4.从事预算管控及合同财务审核;

5.从事资金管理业务;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报名时间:2024年3月31日17:00截止

六、报名方式:登录东方航空招聘官网(网址:http://job.ceair.com),完成实名注册后选择“校园招聘”栏目,在所属单位栏点击“东航股份财务会计部”,并根据职位名称点击“立即申请”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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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24-01-16,全文共 51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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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湖北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经招录机关同意,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政策的县(市、区)职位学历可放宽到高中、技工院校、中专;

(七)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程序

(一)查询职位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湖北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月16日起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查询。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步骤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间为1月17日9∶00至1月23日17∶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湖北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及《湖北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表》,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填写诚信报考信息,如实并完整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选择合适职位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可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已经报考涉密等线下招考职位的人员不得网上注册报名,如果重复报名缴费则网上报名无效,也不退还报名费),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1 月17 日至1月22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引导考生合理选择职位。

报考人员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录用程序;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报名资格网上初审。报考人员可于1月17日至1月24日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1月17 日9∶00至1 月23日17∶00,报考申请已提交尚未审查的或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修改本人注册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报名初审不通过的,可完善个人注册信息后重新报考原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1月23日17∶00后,所有人员均不能再修改个人注册信息或报考职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初审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涉及职位公告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其他招录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录机关联系。省直机关、省监狱戒毒系统和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可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务员专题的相关下载“招录部门联系电话及信息发布网站一览表”查询,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招录机关联系方式在各地指定网站查询或咨询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

(三)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1月27日9∶00至1月31日17∶00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缴费确认。享受减免考务费用政策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城乡低保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政策减免费用申请”流程上传证明材料在线申请减免报名费。未按期缴费确认或申请减免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网上改报职位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取消招录计划。招录职位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3月11日9∶00至3月16日9∶30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报考线下职位的人员,由招录机关确认缴费并发放准考证。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不收取报名费,由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报考面向村(社区)干部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的,只参加综合知识测试一科考试。其他职位均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人员,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有关要求详见考试大纲。

(二)笔试时间

3月16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月16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3月17日上午 9∶00-11∶00  公安专业科目

3月17日上午 9∶00-12∶00  综合知识测试

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根据考试报名等情况,将在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设置考点。

(三)查询成绩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阅卷结束后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相关违规违纪信息在查询分数界面一并告知。对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政策的县(市、区)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予以倾斜。

四、资格复审

面试和专业测试前,达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职位,组织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多计划职位,按核减后的职位计划数组织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招录机关按照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凡放弃资格复审,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录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后,对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职位,除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开考的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政策的县(市、区)、紧缺专业人才、基层“招人难”地区等职位外,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减招录计划。

五、专业测试

部分需要进行专业测试的职位,专业测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面试

(一)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以上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综合成绩折算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

公安机关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0.4+申论成绩×0.3+公安专业科目成绩×0.3)×0.5+面试成绩×0.5。

面向村(社区)干部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0.5 +面试成绩×0.5。

其他职位:

不组织专业测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0.55+申论成绩×0.45)×0.5 +面试成绩×0.5。

组织专业测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0.55+申论成绩×0.45)×0.4+专业测试成绩×0.2+面试成绩×0.4。

七、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面试结束后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按计划录用人数1∶1.5差额确定,其他职位按职位公告要求确定。

(一)组织体检

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等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二)组织考察

考察前,考生提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考察组结合个人自传,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

体检、考察可同步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由招录机关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招录机关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九、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和录用审批

招录机关党委(党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以下人员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的;有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所列行为的;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或者不符合招考职位有关要求的;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参加公务员、选调生考试已公示拟录用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报到、试用期内无正当理由主动放弃录用资格、违反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等情形未满5年的(截至2024年1月);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以及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

拟录用人员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或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公示后因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不再组织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录用资格。

根据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去公职。

十、信息发布

报考省直机关、省监狱戒毒系统和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人员可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复审、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等信息。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职位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等信息可登录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

特别提醒:

1.考生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避免错失录用机会。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考试科目、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

3.缴费确认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取消招录计划,报考该职位并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4.准考证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环节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5.在招录过程中如出现部分空缺职位,省公务员局将视情况确定是否组织第二次考录。如进行第二次考录,考录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

湖北省公务员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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