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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编制

武汉编制专题栏目,提供与武汉编制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武汉编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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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湖北特检院招聘编制外督查室综合岗1人

2023-06-07,全文共 11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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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特检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简称湖北特检院)是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是专业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新技术与标准研究等相关工作的省级综合技术机构,下辖16家特检分院,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湖北特检院督查室综合岗,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坚定,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的政策规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和违纪违法行为;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3.具有较强的调研和文稿撰写能力、良好的口头表达和综合协调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条件

5.法学专业,具有相应学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共党员优先。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流程包括: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或面试、确定人选、考察、公示、体检、办理入职手续等。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3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2023年湖北特检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1寸电子证件照),发送至用人单位电子邮箱:hb_tjy@163.com

(二)资格审查

1.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未达到1:3的,由用人单位院党委研究决定是否保留。

2.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相应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资格复审时进行在线认证。对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料严格保密。

(二)资格审查结果、笔试面试时间及方式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告知,请应聘者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话畅通。

(三)符合应聘条件者,正式聘用后,按照国家和单位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提供相应工资待遇、办理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试用期为3个月。

附件:2023年湖北特检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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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长江航道测量中心招聘事业编制岗位要求

2023-11-17,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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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

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通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项条件。

1.2024年度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统分的全脱产应届毕业生(包含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没有社保记录,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属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需签订《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在职或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的毕业生等,不在接收范围。

2.接收大专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岁(1998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3.其它资格条件见《职位信息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或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或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有影响录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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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武汉武昌区招聘编制教师岗位下载入口

2023-12-01,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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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武汉武昌区招聘编制教师岗位一览

>>>点此下载完整岗位表:下载岗位表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考试。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可放宽至2024届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应聘人员应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除博士研究生外,应聘人员报名时原则上满足下列关于教师资格的条件之一:①持有教师资格证;②持有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③2024届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以及符合《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要求、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高校的相应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考试期间因高校尚未组织考试考核的,应提供学校相关证明并承诺证书取得时间)。拟聘人员(含博士研究生)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应聘人员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以海(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相关材料;

8.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相关附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现役军人、非2024届的在读学生、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已签订就业协议且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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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武汉江夏区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下载入口

2023-12-01,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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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武汉江夏区招聘编制教师岗位一览

>>>点此下载完整岗位表:下载岗位表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考试。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可放宽至2024届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应聘人员应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除博士研究生外,应聘人员报名时原则上满足下列关于教师资格的条件之一:①持有教师资格证;②持有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③2024届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以及符合《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要求、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高校的相应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考试期间因高校尚未组织考试考核的,应提供学校相关证明并承诺证书取得时间)。拟聘人员(含博士研究生)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应聘人员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以海(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相关材料;

8.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相关附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现役军人、非2024届的在读学生、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已签订就业协议且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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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武汉东西湖区招聘编制教师岗位一览

2023-12-01,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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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武汉东西湖区招聘编制教师岗位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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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考试。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可放宽至2024届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应聘人员应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除博士研究生外,应聘人员报名时原则上满足下列关于教师资格的条件之一:①持有教师资格证;②持有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③2024届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以及符合《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要求、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高校的相应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考试期间因高校尚未组织考试考核的,应提供学校相关证明并承诺证书取得时间)。拟聘人员(含博士研究生)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应聘人员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以海(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相关材料;

8.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相关附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现役军人、非2024届的在读学生、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已签订就业协议且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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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实验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3-05,全文共 2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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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2024年实验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湖北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程技术人员1名。

一、招聘范围

普通高校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计算机学院实验技术人员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5.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历、学位;研究生毕业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及相关专业;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接受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仅接受网上报名。应聘者登陆“湖北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zhaopin.hbut.edu.cn)投递简历。

报名截止时间定于2024年3月31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通知所在学校或单位并向社会公示。报名与考试、考察及体检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时间为1994年1月1日,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者,年龄截止时间为1984年1月1日;应聘人员的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位证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考察及体检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考核

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通过笔试和面试进行考核。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大数据应用与实践、计算机体系结构、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分数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阶段。

(二)面试

面试考核包括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两个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

(三)总成绩

考核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满分100分。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40%+实际操作20%)。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成绩公示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应聘对象综合得分,最终按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3名入围人选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综合成绩排序取其前1名作为拟聘用人选,由计算机学院对其进行岗位适应性考核,考核时间不低于15天。

七、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开展体检和心理测试。

对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开展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后,由人事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基本情况在湖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hbut.edu.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招聘结果由学校审核上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核准后,签订聘任合同。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其他

(一)因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学校可根据考察结果排序依次递补或者直接取消该招聘指标。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相关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湖北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情况由人事处、计算机学院根据工作职责进行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1. 计算机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421259@qq.com

办公电话:027-59750443

联系人:崔老师

2.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hbgydxrsc@163.com

办公电话:027-59750175

联 系 人:尤老师

3.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dc@mail.hbut.edu.cn

办公电话:027-59750034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湖北工业大学行政楼B302室(邮编:430068)

4.联系网址

湖北工业大学主页:http://www.hbut.edu.cn

人事处网页:https://rs.hbut.edu.cn/;

计算机学院网页:https://scs.hbut.edu.cn/ 。

湖北工业大学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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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武汉市教育系统专项招聘编制教师要求

2023-12-01,全文共 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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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考试。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可放宽至2024届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应聘人员应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除博士研究生外,应聘人员报名时原则上满足下列关于教师资格的条件之一:①持有教师资格证;②持有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③2024届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以及符合《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要求、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高校的相应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考试期间因高校尚未组织考试考核的,应提供学校相关证明并承诺证书取得时间)。拟聘人员(含博士研究生)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应聘人员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以海(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相关材料;

8.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相关附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现役军人、非2024届的在读学生、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已签订就业协议且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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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6人公告

2023-12-25,全文共 1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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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2024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事业编制)公告(第一轮)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https://www.yfi.ac.cn)是我国最早的水产科学重点研究机构之一,于1958年在南京成立,1965年迁往湖北省沙市市(现荆州市),进入二十一世纪,着眼于科研的发展战略和布局, 2011年初搬迁至湖北武汉,目前已形成了“一个中心、三个基地”的发展格局。所内主要开展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渔业资源保护与利用、渔业生态环境保护、水生生物技术、水产养殖育种、水产病害防治、水产养殖技术、水产营养与饲料、水产品质量安全、水产品加工与产物利用、渔业标准化、渔业信息化等方面应用基础和应用技术研究。

根据我所发展需要,现就2024年度招聘第一轮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1.“优博人才”岗位

其中水产生物技术、水产遗传育种、水产养殖、水产病害防治等学科领域相关岗位可申请“优博人才”岗位。(具体条件及待遇见附件3)

2.相关待遇:

(1)博士研究生享受总额10万元的租房补贴。

(2)“优博人才”岗位人选直接聘用到副研究员三级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提供科研基金50万元。

(3)相关岗位可根据双方意向同时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待遇:按国家及我所有关博士后管理政策执行,优秀博士后出站后可留所工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2.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3.热爱水产科技事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4.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水平;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邮箱为:renshichu@yfi.ac.cn

(二)报名时间

接收简历时间: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人数符合应聘考试人数条件及要求,即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相关要求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个人简历(附件1)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邮件的主题名和附件的文件名务请统一命名为“岗位序号﹢姓名﹢专业﹢学历学位”,另请填写应聘人员信息简表(附件2)一并发送,可以同时申报两个岗位。

申请“优博人才”岗位的应聘人员,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交“优博人才”申请表。(附件4)

(四)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

我所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通知其本人参加考试。

三、考试内容与有关要求

(一)考试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英语和写作等;面试:应聘者先以PPT形式作5分钟自我介绍(含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研究情况、业务专长等),并作现场答问,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岗位认知、英语口语、语言表达、仪表仪态、其他如年龄等。部分岗位将视具体情况安排现场操作。

(二)考试时间、地点通知

我所将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进行审查,面试通知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发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和公示

(一)考察

我所组织对待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符合要求的,终止应聘资格。

(二)体检

我所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终止应聘资格。

(三)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经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在我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按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其他人员为6个月。

六、其他事项

(一)考试时证件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我所自公开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收简历,各岗位将分批次开展考试面试,有关招聘岗位信息将及时更新。

七、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一路8号

邮政编码:430223

联系部门:人事处

联系人:徐老师

咨询电话:027-81780003

邮箱:renshichu@yfi.ac.cn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附件1—长江水产研究所应聘人员报名简历.docx

附件【附件2—长江水产研究所应聘人员信息简表.xlsx

附件【附件3—长江水产研究所“优博人才”岗位相关条件及待遇.docx】

附件【附件4— 长江水产研究所“优博人才”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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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武汉市洪山区事业单位编制岗招聘8人公告

2023-07-26,全文共 2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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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洪山区2023年度部分区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武汉市洪山区部分区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专项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此次专项招聘共8人,其中,洪山区行政复议服务中心招聘3人,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5人。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武汉市洪山区2023年度部分区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2021年、2022年及2023年毕业且尚未招录为公务员或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仅限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一般应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6.原工作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7月26日9:00至8月1日12:00期间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超过申请时间,不再接受报名。

提交应聘申请方式:

①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WWW.WHPTC.ORG,点击“网上报名”;

2、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于7月26日至8月1日期间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撤销或变更报名信息。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7月27日9:00至8月2日17:00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进行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8月22日12:00至8月26日8:30,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内容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笔试测试范围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2)。

(二)笔试时间

8月26日(周六)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三)成绩查询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均为150分,按5:5比例折算为百分制后,计入笔试成绩。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

(一)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入围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中缺考任意一个科目的,不再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全或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聘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二)参加面试。面试前,洪山区人力资源局在本区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正常面试,但应聘人员需达到面试公告中规定的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二)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局及招聘单位参照《武汉市202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要求组织,应聘人员应按照单位要求配合完成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组织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认定登记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对在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等政策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二)笔试、面试重在考察应聘人员平时积累和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027-87753225(洪山区司法局)027-87393002(洪山区人力资源局)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7-87397063(洪山区);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5日

附件列表:

1.附件1:武汉市洪山区2023年度部分区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2.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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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武汉汉阳区中学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0人

2023-11-14,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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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汉阳区示范性高中、初中面向全国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0名,设置了北京、长沙、武汉三个城市考点,涉及语文、数学、英语、化学、物理、生物、政治等学科(见一览表)。具体招聘人数及学科以招聘公告发布为准。

▲扫描二维码查看下载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2024 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及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可放宽至 2024 届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及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四)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五)应聘人员需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六)应聘人员应在 30 周岁及以下(199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学历人员可放宽至 35 周岁(1988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七)岗位报考条件以公告为准;

(八)报名方式、考试程序及其他事项以发布公告为准。敬请关注武汉教育局官网、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及各大相关高校官网。

招聘单位:汉阳区教育局

咨询电话:027-84837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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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武汉汉阳区招聘编制教师岗位一览

2023-12-01,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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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武汉汉阳区招聘编制教师岗位一览

>>>点此下载完整岗位表:下载岗位表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考试。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可放宽至2024届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应聘人员应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除博士研究生外,应聘人员报名时原则上满足下列关于教师资格的条件之一:①持有教师资格证;②持有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③2024届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以及符合《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要求、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高校的相应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考试期间因高校尚未组织考试考核的,应提供学校相关证明并承诺证书取得时间)。拟聘人员(含博士研究生)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应聘人员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以海(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相关材料;

8.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相关附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现役军人、非2024届的在读学生、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已签订就业协议且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点此查看完整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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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武汉长江水产研究所招聘事业编制岗12人

2023-04-13,全文共 19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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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2023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事业编制)公告(第二轮)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https://www.yfi.ac.cn)是我国最早的水产科学重点研究机构之一,于1958年在南京成立,1965年迁往湖北省沙市市(现荆州市),进入二十一世纪,着眼于科研的发展战略和布局, 2011年初搬迁至湖北武汉,目前已形成了“一个中心、三个基地”的发展格局。所内主要开展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渔业资源保护与利用、渔业生态环境保护、水生生物技术、水产养殖育种、水产病害防治、水产养殖技术、水产营养与饲料、水产品质量安全、水产品加工与产物利用、渔业标准化、渔业信息化等方面应用基础和应用技术研究。

根据我所发展需要,现就2023年度招聘部分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1.“优博人才”岗位

其中水产生物技术、水产遗传育种、水产养殖、水产病害防治等学科领域相关岗位可申请“优博人才”岗位。(具体条件及待遇见附件3)

2.相关待遇:

(1)博士研究生享受总额10万元的租房补贴。

(2)“优博人才”岗位人选直接聘用到副研究员三级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提供科研基金50万元。

(3)相关岗位可根据双方意向同时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待遇:按国家及我所有关博士后管理政策执行,优秀博士后出站后可留所工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2.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3.热爱水产科技事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4.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水平;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邮箱为:renshichu@yfi.ac.cn

(二)报名时间

接收简历时间: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人数符合应聘考试人数条件及要求,即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相关要求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应将个人简历(附件1)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邮件的主题名和附件的文件名务请统一命名为“岗位序号﹢姓名﹢专业﹢学历学位”,另请填写应聘人员信息简表(附件2)一并发送,可以同时申报两个岗位。

申请“优博人才”岗位的应聘人员,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交“优博人才”申请表。(附件4)

(四)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

我所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通知其本人参加考试。

三、考试内容与有关要求

(一)考试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英语和写作等;面试:应聘者先以PPT形式作5分钟自我介绍(含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研究情况、业务专长等),并作现场答问,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英语口语能力、工作经验、发展潜力、表达能力、行为举止、其他如年龄、家庭因素等。部分岗位将视具体情况安排现场操作。

(二)考试时间、地点通知

我所将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进行审查,面试通知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发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和公示

(一)考察

我所组织对待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符合要求的,终止应聘资格。

(二)体检

我所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终止应聘资格。

(三)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经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在我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按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其他人员为6个月。

六、其他事项

(一)考试时证件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我所自公开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收简历,各岗位将分批次开展考试面试,有关招聘岗位信息将及时更新。

七、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一路8号

邮政编码:430223

联系部门:人事处

联系人:徐老师

咨询电话:027-81780003

邮箱:renshichu@yfi.ac.cn

附件下载:【附件1—长江水产研究所应聘人员报名简历.docx】

【附件2—长江水产研究所应聘人员信息简表.xlsx】

【附件3-长江水产研究所“优博人才”岗位相关条件及待遇.docx】

【附件4-- 长江水产研究所“优博人才”申请表.doc】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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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招聘事业编制专职教师12人公告(第二批)

2023-10-10,全文共 3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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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2023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校(院)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教师1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创建于1950年,是中共湖北省委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省委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岗位

拟专项公开招聘专职教师12名,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专职教师3名,文史教研部专职教师2名,中共党史党建教研部专职教师3名,经济学与经济管理教研部专职教师2名,政法教研部专职教师2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应届博士毕业生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热爱党校(行政学院)教育事业,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和研究方向,有较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出站博士后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热爱党校(行政学院)教育事业,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和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扎实;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在站时间不超过36个月,现为非在职人员);

(4)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及以上(单项可累计计算):

①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或近五年主持完成省部级课题1项;

②近五年在“三报一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三大检索”、C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③近五年公开出版专著(作者3人以内)1部或主编(副主编)教材1部;

④近五年决策咨询成果(排名第一)获副省部级及以上领导签批1次;

⑤近五年科研或决策咨询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1次。

3.其它条件详见《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2023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相关待遇

(一)聘用教师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二)工作期间提供周转住房。

(三)按照校(院)相关规定,根据聘用教师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在教学、科研上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于2023年11月15日前提交报名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hbswdxzzrsc@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本人姓名”。报名材料包括:

(1)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2023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专职教师报名表(Word版);

(2)身份证(正反面,PDF格式);

(3)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PDF格式)。应届博士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PDF格式)。出站博士后提供《博士后证书》(PDF格式);

(4)近5年科研、决策咨询等成果材料,主要包括获奖证书、课题、决策咨询成果、论文、著作、教材等(PDF格式,课题提供立(结)项证书,决策咨询成果提供签批页、全文或摘要,论文提供封面、目录、正文,著作教材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并指定其中3项为代表性成果。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校(院)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的说明:年龄从1月1日起算,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1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3年11月15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经资格审查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获得进入考核环节资格,不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取消考核资格并通知应聘人员。考核前对照应聘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包括专题试讲和答辩。考核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专题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答辩占综合成绩的40%。

专题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形象仪表等方面的素质,题目由我校(院)按招聘岗位统一命题,并提前告知应聘人员,试讲时间30分钟,应聘人员需准备课件。专题试讲满分60分,合格分数线为45分(含)。

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教学科研能力及培养发展潜质等。答辩时间15分钟。答辩共提三个问题,第一道题考察应聘人员政治理论素养,由校(院)统一命题,适用所有岗位,答题时间5分钟;第二道题考察应聘人员专业基本理论,由校(院)按招聘岗位统一命题,答题时间6分钟;第三道题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研究深度,由主考官根据试讲内容和科研成果现场提问,答题时间4分钟。评委根据应聘人员答辩情况和代表性成果进行打分。答辩总分40分。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应聘人员专题试讲在45分(含)以上且考核综合成绩在70分(含)以上,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的专题试讲和考核综合成绩都达不到要求,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八、体检与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校(院)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面谈等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员。

九、公示及备案

(一)校委会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网站(http://www.hbdx.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报送省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调查核实。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十、聘用

(一)经省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网站(http://www.hbdx.gov.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85306849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27-61528830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机关纪委

点击下载

附件1: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2023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岗位表

附件2: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2023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专职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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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工业大学校医院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3-05,全文共 2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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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校医院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湖北工业大学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名。

一、招聘范围

普通高校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须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个人申请

应聘人员通过湖北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haopin.hbut.edu.cn)注册成功后进行网上简历投递和岗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定于2024年3月31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时间为1月1日(例如: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应聘人员的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位证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或相关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考察及体检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密切关注湖北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相关公告,按照公告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荣誉证书、毕业生推荐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

四、考核

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通过笔试和面试进行考核。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并列均进入面试。如未达到规定面试入围比例,经学校专项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对岗位计划予以取消、核减或保留。

(二)面试

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环节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低于70分者视为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满分100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五、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体检和心理测试分别由湖北工业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湖北工业大学校医院负责。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心理测试依据MMPI-明尼苏达多项人格测验和症状自评量表。体检费用自理,心理测试免费。

对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开展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全面、客观、公正地撰写考察材料。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学校专项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由人事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基本情况在湖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hbut.edu.cn/)公示7个工作日,校医院对其进行岗位适应性考核,考核时间不低于15天。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七、备案审批和签订聘用合同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学校与新招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

新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材料,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hbut.edu.cn/)、湖北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haopin.hbut.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hbut.edu.cn/)或湖北工业大学医院网站(https://hospital.hbut.edu.cn/ )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招聘咨询电话:027-59750175(湖北工业大学人事处)

027-59750839(湖北工业大学医院)

监督举报电话:027-59750034(湖北工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湖北工业大学

024年3月4日附件【湖北工业大学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专技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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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航局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事业编制人员69人公告

2024-03-08,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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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航局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报名公告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长江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长江诵信管理局、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等四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69名。公开招聘时间安排如下,详细内容请点击招聘公告链接查阅,请各位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公告,了解相关政策和报名注意事项等,再进行网上报名。

考试安排

网上报名:2024年3月11日9:00至3月24日17:00

资格审核:2024年3月12日9:00至3月25日17:00

缴费确认:2024年3月12日9:00至3月26日17:00

3月25日9:00至3月28日17:00,取消岗位的已缴费人员,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改报没有取消的相关岗位。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4月3日9:00至4月13日8:30

笔试计划于2024年4月13日进行,笔试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招聘公告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公告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2024年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

长江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长江通信管理局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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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武汉洪山区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一览

2023-12-01,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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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武汉洪山区招聘编制教师岗位一览

>>>点此下载完整岗位表:下载岗位表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考试。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可放宽至2024届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应聘人员应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除博士研究生外,应聘人员报名时原则上满足下列关于教师资格的条件之一:①持有教师资格证;②持有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③2024届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以及符合《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要求、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高校的相应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考试期间因高校尚未组织考试考核的,应提供学校相关证明并承诺证书取得时间)。拟聘人员(含博士研究生)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应聘人员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以海(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相关材料;

8.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相关附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现役军人、非2024届的在读学生、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已签订就业协议且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点此查看完整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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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武汉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招聘事业编制岗位公告

2023-11-17,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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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通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项条件。

1.2024年度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统分的全脱产应届毕业生(包含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没有社保记录,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属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需签订《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在职或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的毕业生等,不在接收范围。

2.接收大专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岁(1998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3.其它资格条件见《职位信息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或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或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有影响录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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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长江航道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40人(武汉有岗)

2023-11-17,全文共 3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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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航道局2024年度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长江航道人才队伍建设,经报上级批准同意,长江航道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责

长江航道局成立于1957年,是隶属于交通运输部的正局级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宜宾合江门至长江入海口全长2754公里干线主航道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同时还维护着副航道、小轮航道以及部分支流河口航道833.1公里,维护总里程3587.1公里,共设助航标志5900余座。长江航道局下辖长江宜宾、泸州、重庆、宜昌、武汉、南京6个区域航道局和长江涪陵、万州、荆州、岳阳、九江、芜湖、镇江、上海8个正处级航道处,以及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长江航道测量中心、长江航道整治中心、长江航道局档案中心、长江航道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长江航道局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6个支持保障单位;在长江沿线七省二市设有73个航道处和23个其他机构。同时,负责管理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和长江航道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聘计划

此次发布2024年度招聘计划的单位包括:长江宜宾航道局、长江泸州航道局、长江重庆航道局、长江涪陵航道处、长江万州航道处、长江宜昌航道局、长江荆州航道处、长江岳阳航道处、长江武汉航道局、长江九江航道处、长江芜湖航道处、长江南京航道局、长江镇江航道处、长江上海航道处、长江航道测量中心、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长江航道局机关直属单位,拟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40人,具体计划详见《长江航道局2024年度事业编制人员招聘职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职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通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项条件。

1.2024年度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统分的全脱产应届毕业生(包含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没有社保记录,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属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需签订《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在职或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的毕业生等,不在接收范围。

2.接收大专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岁(1998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3.其它资格条件见《职位信息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或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或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有影响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交通运输人才测评网(http://jtrc.gjzhaopin.cn)进行。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交通运输人才测评网(http://jtrc.gjzhaopin.cn),进入首页的“长江航道局2024年度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专题页面,按相关要求提交报名信息。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0日8:30至2023年12月3日17:00.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2.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11月21日8:30至2023年12月4日12: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本人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

3.考生报名确认和缴费时间

2023年11月21日8:30至2023年12月4日17:00.应聘人员登陆交通运输人才测评网(http://jtrc.gjzhaopin.cn),在个人中心查看审核结果,确认参加考试并进行网上缴费(请使用电脑登陆)。应聘人员在缴费确认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各岗位缴费确认人数应达到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含3倍),不足3倍的,将按照实际缴费确认人数核减相应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如计划招聘2人的岗位,若最终只有5人缴费确认,则计划招聘人数调减至1人,以此类推)。缴费确认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其他岗位方式另行通知。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4.网上打印准考证

2023年12月12日9:00至2023年12月17日8:30.确认参加考试并完成缴费的应聘人员须登录交通运输人才测评网(http://jtrc.gjzhaopin.cn),在个人中心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一)和《综合应用能力测验》(科目二),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计划于2023年12月17日进行,为方便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将在重庆市、湖北省武汉市、江苏省南京市设置考场(应聘人员报名时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笔试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笔试成绩在交通运输人才测评网(http://jtrc.gjzhaopin.cn)个人中心查询。

博士研究生在网上报名审查通过后,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不占用面试名额。

六、面试

(一)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不超过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科目一、科目二之和)低于卷面总分50%的,不得进入面试(综合管理岗位的应聘人员《综合应用能力测验》(科目二)笔试成绩还须达到该科目满分的60%及以上,否则不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长江航道局网站(www.cjhdj.com.cn)或交通运输人才测评网(http://jtrc.gjzhaopin.cn)上公布。

(二)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复审资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

2.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告在线验证有效期内);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4.属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需签订《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达到面试满分的70%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未合格者不予计算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进行第二轮面试。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50%计入综合成绩,博士研究生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计算。

体检由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原则上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一线船员岗位应聘人员体检结果还须满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 30035-2021)。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出现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情况的,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员。

八、公示拟聘人选

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从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各用人单位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影响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以用人单位通知报到时间为准)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九、调剂补录

招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人员须符合空缺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原则上从同一面试考场内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调剂补录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的,视作放弃补录,招聘各环节已自愿放弃的应聘人员不得参与调剂补录。同意参加调剂补录的应聘人员将不再具有原报名岗位的递补资格。

十、其他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及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招聘禁止情形,以及违反国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也将予以清退。

(三)本次招聘相关事宜由长江航道局负责解释。

(四)本次招聘接受社会监督,长江航道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7-82765101.

(五)咨询电话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10-87700082

附件:长江航道局2024年度事业编制人员招聘职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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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武汉科技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人公告(第二批)

2024-04-24,全文共 2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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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岗位工作人员公告(二)

武汉科技大学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地方高水平大学、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特色鲜明,构建了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管、医、文、经、法、哲、艺、教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科体系。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岗位工作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武汉科技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非事业编制岗位工作人员1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感、执行力、团队合作精神及服务意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6.有违法犯罪记录、受党纪政务处分、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名应聘。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武汉科技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rczp.wust.edu.cn/),注册成功后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17:00。

3.报名要求:

①每位应聘人员最多填报一个应聘岗位。应聘人员需在武汉科技大学人才招聘网上传以下材料:登记照一张jpg格式,身份证、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打印)、中共党员政治面貌证明(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获奖证书、以及其他证明工作能力的材料及本人签名的《武汉科技大学应聘人员“亲属回避”承诺书》(附件2);

②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资格。用人单位不退还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

四、招聘流程

1.资格审查:

①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其他依此类推。

②201岗位报名所需的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其他岗位报名所需的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

③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1:5的,学校可取消、核减或保留岗位计划,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2.笔试和面试: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资格复审通过后在系统打印)参加笔试,笔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岗位所需的基本素养、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等。笔试满分100分,计算分数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5的,学校可取消、核减或保留岗位计划,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业务能力,满分100分,按照体育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和心理测试工作由武汉科技大学统一组织,费用自理。学校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应聘人员需提供无刑事犯罪证明(派出所出具)。

4.递补:

若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心理测试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学校可从报考同一岗位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情况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5.公示及聘用:

通过上述程序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武汉科技大学人事处网(http://rsc.wust.edu.cn)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后,正式下达聘用通知,办理聘用手续。五、薪酬待遇与聘用管理所聘人员属学校非事业编制人员,在武汉市缴纳五险一金,受聘期间取得相应业绩,可按规定参加职务晋聘和岗位聘任,其他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武汉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wust.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和拟聘情况发布网站。

政策咨询电话:027-68862858(校园建设处杨老师)

027-68862542(党委宣传部)

027-88660389(团委周老师)

027-68862825(财务处喻老师)

027-68862899(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胡老师)

027-68862211(网络信息中心赵老师)

027-68862220(图书馆程老师)

027-68862865(武汉科技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27-68862473(武汉科技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附件1:武汉科技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岗位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附件2:武汉科技大学应聘人员“亲属回避”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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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武汉海关技术中心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4人公告

2024-05-22,全文共 10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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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海关技术中心招聘编制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武汉海关技术中心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服从安排,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承诺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2.同等条件下,有相应岗位或试验经验者可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海关辅助性岗位工作的。

三、薪酬待遇

薪酬面议,合格录用人员与武汉海关技术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相关政策为录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等;提供免费的早、中工作餐;享受带薪年休假、周末双休及法定节假日等。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初审、面试、体检、试用期考核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6月1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形式进行,报名邮箱:whctc_hr@163.com

应聘者须将以下材料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到邮箱,邮件标题按“岗位名称+姓名”格式设置:

(1)个人简历;

(2)毕业证书、学位证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生请提供由学校教务或学籍主管部门盖章的在校学生学籍证明);

3.应聘人员考核期不超过两个月,考核不合格人员及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8月31日前)不能取得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录用。

(二)资格初审

1.初审在6月10日前完成,初审合格者,将电话或邮件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请应聘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需确保本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录用,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此次公开招聘坚持合法、公开、平等、自愿、择优的原则,凡是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名,不收取报名费、介绍费等任何费用,请谨防不法人员借机进行诈骗。

联系人:郑先生 咨询电话:027-58905865

武汉海关技术中心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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