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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再生育子女许可办理流程

上海再生育子女许可办理流程是什么?现在就跟上海便民100的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2015-07-08,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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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办理程序

符合《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夫妻,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向女方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再生育申请表,并提供规定的材料(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夫妻,到本市一方户籍的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再生育申请表,并提供规定的材料)。

(二)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受理意见,并将受理意见及全部申请材料报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

(三)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送的受理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再生育告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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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再生育子女许可办理材料

2015-07-08,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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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再生育需要提供的材料

办理手续时,申请人应当填写再生育子女申请表,并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一)身份证明;

(二)户籍证明;

(三)婚姻状况证明;

(四)已有子女状况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的,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依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项和第二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应当提供本人是独生子女的声明。

(二)依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和第二款第四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提供相关部门的鉴定材料或者诊断证明材料。

(三)依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应当提供《革命伤残军人证》。

(四)依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应当提供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从事出海捕捞有关证明。

(五)依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四款和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提供收养证明。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再生育子女手续。委托办理时,除提供规定的委托人的全部材料外,还须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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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再生育子女许可办理条件

2015-07-08,全文共 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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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条件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

第二十五条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生育的第一个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一方经有关部门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影响劳动,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一方符合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条件的;

(五)一方为从事出海捕捞连续五年以上的渔民,现仍从事出海捕捞的;

(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七)女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无兄弟,其姐妹均只生育一个子女,男方到女方家庭落户赡养老人的。

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

(二)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三)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四)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除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外,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本人的兄弟姐妹均已死亡,或者本人十四周岁前被收养,养父母无其他子女的,可以视为本条所称的独生子女。

第二十六条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本市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患有不孕症的夫妻,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一个子女。

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少数民族公民,迁入前取得原户籍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再生育一个子女证明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一个子女。

第二十七条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夫妻,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选择适用本条例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本市居民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外国人结婚后的生育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华侨、归侨、侨眷的生育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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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再生育子女许可办理指南

2015-07-08,全文共 1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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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再生育条件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

第二十五条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生育的第一个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一方经有关部门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影响劳动,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一方符合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条件的;

(五)一方为从事出海捕捞连续五年以上的渔民,现仍从事出海捕捞的;

(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七)女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无兄弟,其姐妹均只生育一个子女,男方到女方家庭落户赡养老人的。

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

(二)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三)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四)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除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外,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本人的兄弟姐妹均已死亡,或者本人十四周岁前被收养,养父母无其他子女的,可以视为本条所称的独生子女。

第二十六条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本市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患有不孕症的夫妻,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一个子女。

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少数民族公民,迁入前取得原户籍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再生育一个子女证明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一个子女。

第二十七条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夫妻,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选择适用本条例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本市居民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外国人结婚后的生育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华侨、归侨、侨眷的生育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再生育办理程序

符合《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夫妻,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向女方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再生育申请表,并提供规定的材料(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夫妻,到本市一方户籍的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再生育申请表,并提供规定的材料)。

(二)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受理意见,并将受理意见及全部申请材料报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

(三)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送的受理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再生育告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申请再生育需要提供的材料

办理手续时,申请人应当填写再生育子女申请表,并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一)身份证明;

(二)户籍证明;

(三)婚姻状况证明;

(四)已有子女状况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的,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依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项和第二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应当提供本人是独生子女的声明。

(二)依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和第二款第四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提供相关部门的鉴定材料或者诊断证明材料。

(三)依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应当提供《革命伤残军人证》。

(四)依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应当提供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从事出海捕捞有关证明。

(五)依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四款和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提供收养证明。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再生育子女手续。委托办理时,除提供规定的委托人的全部材料外,还须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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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身份证办理及补换指南(上海市民+外省市居民)

2024-03-15,全文共 1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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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办理(首次申领)

一、办理条件

1、本市户籍:为上海市常住户口公民

2、外省市户籍:所有外省市户籍人员

二、办理材料

1、本市户籍:本市户籍人员凭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或户籍证明或个人户口卡向本市各公安派出所户籍受理窗口申领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户籍:居民户口簿;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居民户口簿

申请人提供纸质居民户口簿(提供电子户口簿的,暂不予受理)。对申请人无法提供整本纸质居民户口簿的,年满16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居民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及个人信息页;未满16周岁的,提供申请人及监护人加盖公章的居民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及个人信息页(未登记监护人和申请人亲属关系需提供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对外省市集体户的,提供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户籍证明或个人户口卡之一。对学生集体户,提供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学生证等材料。

(2)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证明材料

1.申请人及监护人已完成30日内本市实有人口信息自主填报的,系统核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证明材料(申请人及监护人可登录“随申办”市民云APP或微信、支付宝“随申办”小程序进入“实有人口信息自主填报”事项进行自主填报。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可由监护人当场填写《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承诺书》进行办理)。

2.申请人或监护人未完成30日内本市实有人口信息自主填报的,需提交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证明材料之一。

一是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二是就学证明,包括学生证、学籍证明、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对学龄前儿童,可提供父母一方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居住的证明材料)。

三是居住证明,包括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三、办理地点

本市任一派出所就近办理

四、办理时限

1、本市户籍:最快7天办结

2、外省市户籍:受理点领取: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邮政速递: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送达身份证补换

一、本市户籍补换指南

换领:本市户籍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向本市就近公安派出所户籍受理窗口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

补领:本市户籍人员凭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或户籍证明或机动车驾驶证或护照或个人户口卡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之一,向本市就近公安派出所户籍受理窗口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

二、外省市户籍补换指南

申请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人需提供下列身份证件之一至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补换。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

(3)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三、补换办理费用

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收取证件工本费20元/证;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收取证件工本费40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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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办狗证的app是哪个(附办理流程)

2023-10-22,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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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办狗证的app是哪个?

答:随申办市民云App。

“随申办”的“文明养犬一件事”是广大“铲屎官”熟悉的办事板块,只要动动手指就能完成《养犬登记证》新办、年检、地址变更、补证、犬只死亡注销等多个事项“一站式”办理,足不出户就即可体验便捷的政务服务。

上海狗证随申办线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打开随申办App,搜索【文明养犬一件事】,点击进入;

第二步:点击【进入办理大厅】;

第三步:点击【新办犬证】;

第四步:阅读办理须知,然后点击【我已知晓】;

第五步:按照页面的相关引导提示,选择犬只并登记犬只和物流信息,取证方式可选择快递到付或自取,线上签署“养犬承诺书”,上传个人身份证明(必传)、房产证明(必传)和犬只绝育手术证明(选填)相关材料并提交。

提交成功后可点击“办件进度”查看审核进度,或至查询服务模块的“办件状态查询”查看。等待办件预审通过,需支付犬只管理费。等待制证完成后,犬证快递到家或前往辖区派出所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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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办狗证每年都要交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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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松江区健康证健康证办理预约和结果查询流程

2023-10-18,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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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办理健康证体检预约方式有调整,新的预约方式详细流程如下:

上海松江区健康证健康证办理预约和结果查询流程

1、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健康松江i”;

2、点击右下方的app下载,扫一扫跳出的图片中的二维码,下载“健康松江”APP,注册好账号,实名认证后并登录;

注意:如有医保卡或社保卡可点击“就医服务”,直接进入预约界面;如没有医保卡或社保卡,则要下载健康松江APP才能完成预约。

3、进入预约界面,点击门诊挂号;

4、搜索框输入“所在街镇”,选择“相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点击进入;

5、点击“体检”,进入健康证体检预约;

6、选择体检时间,点击预约;

7、添加就诊人信息,完善信息点击保存,确认预约。如果没有医保卡或社保卡,卡类型那一栏选择自费卡(就诊人卡号随意输入15位数字)即可保存成功;

8、预约成功后,在APP“我的预约”里有预约记录,并会收到预约成功的短信。凭短信在指定时间内,带好材料,来我单位进行体检。

9、如需取消预约,进入“我的”页面,点击“我的预约”;再点击“门诊挂号预约”;找到您的预约,点击“取消预约”。

若免费办理请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无营业执照者,您可出示以下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便民饮食店临时备案公示卡》、《食品摊贩临时经营公示卡》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或经营者公章。

2、用工证明或者拟录用证明形式可以为劳动合同、 工作证、就业协议书等,需加盖用人单位或经营者公章。

3、从业人员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均须携带。

自费办理需要的材料及费用

若自费办理请从业人员带好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

食品从业人员(D证):139元/人;

其他从业人员(A、B、C证):105元/位。

健康证体检结果查询

1、体检合格人员不再发放卡片式《健康证》,体检本人可于体检后10个工作日内登录http://www.jkz.sh.cn(上海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信息查询),如有需要请自行下载并打印健康证。

2、体检不合格者,我们将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过来复查,请注意保持手机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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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多子女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操作细则(条件+材料+提取流程)

2023-07-11,全文共 1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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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实施多子女家庭

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操作细则

沪公积金〔2023〕33号

各区管理部、建行市分行公积金业务中心、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受托机构:

现将《关于本市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操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4月27日

关于本市实施多子女家庭

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操作细则

为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支持政策,制定本操作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符合本市租赁提取规定的多子女家庭申请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及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规定的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本细则所称“多子女家庭”,是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家庭。

二、提取支持政策

(一)对象及条件

多子女家庭的职工(以下简称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及配偶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1、申请人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市场租赁住房,或者按照本市相关政策规定租赁经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并按规定办妥租赁备案;

3、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等生效中提取业务;

4、至少一名未成年子女与申请人或配偶在本市共同居住半年以上(含半年);

5、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如申请人的配偶参与提取,也应符合提取条件。

(二)提取额度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际租金以网签备案合同登记租金为准;租赁市场租赁住房的,实际租金以网签备案合同以及缴纳租金的税控发票登记的租金为准。

(三)提取时间和方式

申请人可按季度申请提取,两次提取时间至少间隔三个月,申请时间最晚不得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六个月内。经审核通过后,提取资金转入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

(四)提取要件

1、身份证明材料

身份证件、证明婚姻状况的结婚证等材料;

2、多子女家庭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或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本市户籍人员)或上海市居住证(来沪人员);

3、租金证明材料

租赁合同;租赁市场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缴纳租金的税控发票;

4、申请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合作银行一类借记卡。

申请人配偶同时参与提取的,应当同时到场并一次性集中办理,配偶还需提供身份证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合作银行一类借记卡。

按规定可使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的电子证照的,申请人可提供本市电子证照,并免于提交纸质材料。

(五)办理渠道和流程

申请人应当通过“随申办”渠道或前往市公积金中心区管理部、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提交申请信息和材料,承诺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授权市公积金中心核查。

申请人提供申请信息和材料齐全的,市公积金中心按规定对申请人家庭信息、租赁信息进行审核。市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信息、租赁信息进行审核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六)其他

申请人已按其他现行规定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的,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未足额提取的部分不再补充提取。

三、贷款支持政策

(一)对象及条件

多子女家庭的职工(以下简称借款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的,最高贷款限额在本市现行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含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的基础上上浮20%:

1、在本市购买首套住房,其中,首套住房按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信贷政策认定;

2、申请贷款时至少有一个子女为未成年人。

其他贷款条件、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政策按照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现行规定执行。

(二)最高贷款限额

个人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缴交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在上述限额基础上增加12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120万元,缴交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在上述限额基础上增加24万元。

(三)办理要件

1、多子女家庭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材料及包含子女身份证号码的材料;

2、贷款申请材料

按照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现行要求提供。

(四)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可向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受理机构提出借款申请,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多子女家庭材料及其他贷款申请材料,并配合贷款调查和审核。

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借款申请,公积金贷款受理机构应当予以受理。公积金贷款受理机构、市公积金中心应当结合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的收入、债务、信用记录、贷款用途、担保情况等,在国家规定期限内对借款申请完成审批,并通知借款申请人审批结果。

四、实施时间

本细则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文内容来源:上海公积金中心,链接:https://www.shgjj.com/html/newxxgk/zcwj/gjjgwh/albpl/qt/214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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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异地身份证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3-05-23,全文共 10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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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安人口管理便民服务再添新举措,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实行“全国通办”

上海异地首次申请身份证办理条件

截至2023年2月,天津、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等24个省市全部地区,辽宁省部分地区户籍人员可在沪申办身份证。

ps:其他省市试点推行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上海异地身份证办理材料

(一)居民户口簿

申请人提供纸质居民户口簿(提供电子户口簿的,暂不予受理)。

对申请人无法提供整本纸质居民户口簿的,年满16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居民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及个人信息页;

未满16周岁的,提供申请人及监护人加盖公章的居民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及个人信息页(未登记监护人和申请人亲属关系需提供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对外省市集体户的,提供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户籍证明或个人户口卡之一。

对学生集体户,提供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学生证等材料。

(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证明材料

► 1.申请人及监护人已完成30日内本市实有人口信息自主填报的,系统核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证明材料(申请人及监护人可登录“随申办”市民云APP或微信、支付宝“随申办”小程序进入“实有人口信息自主填报”事项进行自主填报。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可由监护人当场填写《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承诺书》进行办理)。

► 2.申请人或监护人未完成30日内本市实有人口信息自主填报的,需提交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证明材料之一。

一是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二是就学证明,包括学生证、学籍证明、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对学龄前儿童,可提供父母一方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居住的证明材料)。

三是居住证明,包括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上海异地身份证办理流程

(一)前往就近公安派出所受理点,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相关申请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须由监护人陪同办理。

(二)经身份初核符合规定的,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指纹信息。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须拍照留存与监护人同框图像信息。

(三)选择领证方式。

(四)核对《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确认信息无误后签字。

(五)取得《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上海异地身份证办理地点

可至居住地公安机关就近办理。

各区公安派出所查询入口: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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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线上参保办理入口及流程

2023-05-07,全文共 2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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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社局介绍,自2023年5月起,上海市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户籍限制(外地户籍可参保),同时,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推行集成化办理。来看操作指南↓↓

第一步:

登录“随申办”APP,搜索“灵活就业一件事”进入办理功能,点击“立即办理”后进行申报。

第二步:

完成就业登记后,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

录入“月平均工资收入”,系统会根据录入金额,确定并显示“缴费基数”,完成填报后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

完成“灵活就业一件事”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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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上海可以办临时身份证吗现在?附办理流程

2023-03-14,全文共 1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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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持续深化长三角区域警务协作和公安政务服务一体化,按照公安部工作部署,上海公安机关自2023年2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长三角区域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

一、受理对象

长三角区域(江苏、浙江、安徽)户籍人员在本市办理跨省异地首次申领以及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按需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办理流程

01、提出申请

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受理其跨省异地居民身份证办理业务的公安派出所综合窗口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监护人代为申领的,还需提供注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02、受理审核

公安派出所综合窗口核验申请信息,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留存《临时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03、制作发放

公安机关在居民身份证签发后三日内制作、发放临时居民身份证(如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未予签发的,则无法制作临时居民身份证)。

三、收费标准

每证收取工本费10元。

四、领取方式

申请人可选择受理点自取(可委托他人代领)或邮寄送达(每证收取15元)方式领取证件。

· 注意事项 ·

申请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仅可向受理其跨省异地首次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同一公安派出所综合窗口提出申请,不得跨所办理。

2016年7月1日起,外省市来沪人员可在本市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

2022年12月6日起,外省市来沪人员可在本市异地办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业务。

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

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
2023年2月1 日版
(外省市来沪人员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长三角区域户籍人员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证首次申领居民户口簿、居民户口簿(节本)、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户籍证
换领原居民身份证
补领居民户口簿、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户籍证明、个人户口卡、机动车驾驶证、护照(含往来港澳、台湾通行证)、上海市居住证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之一
临时居民身份证长三角区域户籍人员在沪首次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经户籍地公
安机关审核通过后,可在同一受理点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说 明 :
1.居民身份证必须由本人至就近受理点办理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含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外省市来沪人员办理居民身份证,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另需核验监护关系凭证(居民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公证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法院指定监护人证明等能够体现监护关系的有效凭证之一)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监护人完成30日内实有人口信息自主填报,系统核查在沪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情况。在本市各类学校就读的外省市来沪人员,可凭本人有效的学生证,免核查实有人口信 息 。
2.不予异地换领、补领情形
(1)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长三角区域除外)。
(2)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3)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4)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
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5)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3. “随申办”市民云APP“亮证”模块中有电子证照的,可亮证电子证照,免交实体证照
领证受理点领取自受理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至受理点领取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核不通过除外)
说明:
1.申请人无法亲自领取的,可在办理时向受理点当面提交《居民身份证领证委托书》或通过“随申办”市民云 APP“远程授权”等方式,委托他人代领。被委托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领证凭证及《居民身份证领证委托书》或“随申办”市民云 APP 生成《自然人委托授权书》至受理点领取。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含未满 16 周岁未成年人)申请人领取居民身份证,可由监护人代领,提交领证凭证、核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邮政速递申请人可在办理时白愿选择委托邮政速递方式领取证件,白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送达(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核不通过除外)
说明;
1.邮政速递范用为上海市市内。邮政部门收取每证每件 15元,并违取电请人本人“随由码”进行签收。
2.选择邮政速递但申请人无法亲自签收的,经邮政速递员与申请人本人确认,可以由他人使用“随申码”代为签收。对不持有或使用智能手机有困难无法展示“随申码”的申请人,继续通过领证凭证签收。如未能妥投,由申请人或监护人本人前往受理点领取。
工本费首次申领免收工本费
换领每证20元
损坏换领、丢失补领每证40元
临时居民身份证每证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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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住证随申办申请流程详解足不出户办理居住证

2023-03-05,全文共 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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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住证可以通过“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APP、“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提供【居住证办理一件事】服务,汇聚整合关于居住证办理的相关事项,需要申领居住证的朋友,可使用“随申办”,足不出户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居住登记、居住证新办等事项!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服务入口

• 入口一:

打开“随申办”微信小程序,即可进入【居住证办理一件事】服务

• 入口二:

进入“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APP、“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直接搜索【居住证办理一件事】并点击进入服务

• 入口三:

进入“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APP、“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点击【办事→“一件事”服务→居住证办理一件事】,即可进入服务

使用指南

01、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①【居住证办理一件事】服务页选择【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点击“前往办理”按钮即可进入办理;

注意:该项需由房东方发起申请办理。

②阅读办理须知后选择“下一步”进入申请,按照办理流程进行办理。

02居住登记

①【居住证办理一件事】服务页选择【居住登记/居住证新办】进入,并选择办理方式:本人办理/监护人代办;

② 以【本人办理】为例,选择进入下一步后:

• 可查看办理引导;

• 点击【办理居住登记】,阅读办理须知后,选择办理方式、住所种类,进入填报居住登记信息,按照页面流程继续进行申请;

注意:市民在线提交申请,待审核办结后,可在【电子证照】栏下载打印【居住登记凭证】。

03、居住证新办

注意:居住登记满6个月后,可以申请居住证。

①居住登记满6个月后,在【居住证办理一件事】服务页选择【居住登记/居住证新办】进入,按照页面流程进行办理。

注意:在选择领取方式中,如选择邮政直投,为邮政快递,仅限市内到付,每笔15元人民币。

②申请提交成功后,如需查询办理进度,可点击【居住证办理进度查询】进行查询。

04、温馨提示

如果线上无法办理,需去线下进行办理的市民朋友,可以进入【线下办理点查询】查询线下办理点电话、地址等信息。

居住登记地址变更

【居住证办理一件事】服务页选择【居住登记地址变更】,选择办理方式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居住登记地址变更信息填报页。

居住证挂失/解挂

【居住证办理一件事】服务页选择【居住证挂失/解挂】,可依据自身情况选择,进行居住证挂失/解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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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港澳旅游签注怎么预约办理(入口+流程)

2023-02-13,全文共 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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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办理入口:随申办app出入境专栏直达入口:

预约办理流程

①点击“港澳通行证”→根据你的居民身份,选择你需要办理的服务(以下为“我是本市居民”办理“旅游签注”操作步骤)

②填写并确认个人信息,选择签注信息后,提交申请→耐心等待预审通知

③点击“业务查询”下的“出入境业务办理查询”→输入业务类型、查询方式,点击“查询”

④如已通过预审,则点击“进入排队系统”→根据页面提示,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点击“提交”申请,即完成整个预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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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住证网上办理流程一览

2023-01-29,全文共 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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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线上新办流程

1、确认办理居住登记时提交的证件照已经通过审核

2、在线提出申请并核验证件信息或补传申办材料

3、申请信息和申办材料在2个工作日内流转到申请人居住地属地公安派出所

4、属地公安派出所在收到申请信息和材料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5、通过审核的,系统即时生成《上海市居住证》电子证照,可在“电子证照”栏查看

6、制证部门在收到通过审核的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

7、申请人可在“居住证办理进度查询”栏查询具体办理进度

提示:

申请办理上海居住证前要先办理居住登记。

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且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方可申办居住证。

推荐阅读:上海居住证线下办理点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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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灵活就业登记网上办理流程

2022-08-16,全文共 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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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登记网办流程(来沪人员灵活就业登记录入)

第一步:申请人实名登录“随申办市民云”APP或“随申办”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等各服务渠道,在搜索栏内进行搜索,选择“灵活就业登记”服务事项进行办理

第二步:填写相关登记信息,确认后点击“提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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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如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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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贷款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办理流程

2022-08-03,全文共 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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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贷款预约——贷款受理(含征信查询)——贷款审批——签署公积金贷款合同——办理过户和落实担保——放款审核——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可登录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海公积金”手机客户端下载共有产权保障房咨询单或查询贷款受理进度。

办理地点

纯公积金贷款:

上海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网点。

公积金组合贷款: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受托银行业务网点。

注:信息来源上海公积金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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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养老保险转移网上办理流程

2022-01-07,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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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和“掌上12333”APP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一、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办理流程

参保人可以直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i.12333.gov.cn),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第一步:在首页导航栏点击“关系转移”选项卡,进入专题页面。

第二步:选择“社保转移申请”,填写参保人基本信息和转移信息,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

二、“掌上12333”APP办理步骤

第一步:打开并登录“掌上12333”APP,点击下方的“服务”选项。

第二步:滑动页面找到“社保转移申请”,点击进入。和网上办理相同,我们需要在出现的页面中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和转移信息,同样要保证录入准确哦!最后点击“申请”,转移接续申请就完成啦!

温馨提示

申请人可以随时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和“掌上12333”APP,通过上述页面中的“社保转移申请审核结果查询”和“社保转移进度查询”服务,查询转移申请审核结果及后续经办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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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及办理流程详解

2020-10-19,全文共 1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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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说,根据有关规定,本市已注册登记机动车,已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因其他原因申请注销的,应办理注销手续。办理注销的条件和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属于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不给予办理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3、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4、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5、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此外,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因质量问题退车或报废注销三种情形之一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申请人符合条件办理时应提供的材料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二块车辆号牌;

4、《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受理窗口打印)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5、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在《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上签字;

6、属于机动车所有人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的,还应当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7、属于校车的,还应当交回校车标牌;

8、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9、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10、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11、办理车辆注销时,如遗失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应同时填写提交《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办理时,机动车所有人将报废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机动车回收企业,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7日内将《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

因本市机动车额度实行管控,对于有额度的车辆办理注销登记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以便后续额度更新使用。

如有机动车灭失的、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和因质量问题退车的情况,机动车所有人带齐相关证明、凭证,到车辆管理所各分所办理注销登记。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因质量问题退车注销登记或报废注销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此外,如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将上述材料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本市机动车所有人在异地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后,可到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车辆管理所一分所(华夏西路2999号)凭身份证明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涉及本市机动车额度的,至市交通委行政服务中心(建国东路525号)领取《机动车额度业务办结凭证》。

友情提醒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后,未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以及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时未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行为,车辆管理所将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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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办理商务港澳通行证流程及所需材料

2016-03-04,全文共 1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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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单位的人员需要到香港或澳门办公,那么关于港澳通行证商务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所需材料是什么呢?请看小编为你们整理的办理方法,仅供大家参考。

办理条件

本市常住居民和外省市居民申请和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港澳商务签注;三个月一次港澳商务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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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赴港澳逗留签注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2016-03-03,全文共 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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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上海户籍,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居民及其亲属可以申请赴港澳逗留,那么关于需要在港澳逗留的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所需材料是什么呢?请看小编为你们整理的办理方法。

办理条件

本市常住居民申请和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赴港澳逗留签注,应聘赴香港就业、培训、港澳就学或者随行家属的本市居民。

本市居民及驻地的现役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及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予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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