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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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灵活就业登记网上办理流程

上海灵活就业登记可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或“随申办”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等渠道线上办理,办理流程详见下文。

2022-08-16,全文共 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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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登记网办流程(来沪人员灵活就业登记录入)

第一步:申请人实名登录“随申办市民云”APP或“随申办”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等各服务渠道,在搜索栏内进行搜索,选择“灵活就业登记”服务事项进行办理

第二步:填写相关登记信息,确认后点击“提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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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如何办理灵活就业参保登记

2023-11-08,全文共 11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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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年满16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本市劳动就业的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上海如何办理灵活就业参保登记

一、线上办理(本市户籍、外省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

(一)“随申办”APP

第一步:登录“随申办”APP,搜索“灵活就业一件事”进入办理功能,阅读“灵活就业登记办理范围”“灵活就业参保范围”和“办理流程”后,点击下方【立即办理】,即可进入办理页面:

第二步: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就业起始日期】信息后,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管理区县】,并在【灵活就业参保】选项内选择【是】后,系统将自动增加参保信息录入界面。

第三步:核对【参保类型】【缴费起始年月】信息后,录入【月工资性收入】,系统将根据录入金额,自动确定并显示【缴费基数】。完成填报后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页面提示以下信息,即表示已办理成功。

(二)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i.12333.gov.cn)

二、线下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电子亮证)至就近的街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适用情形

在本市劳动就业的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首次或接续参保缴费手续

办理地点

1、窗口:各街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2、网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http://si.12333.gov.cn);一网通办“随申办”APP。

办理时间

1、窗口:每月5日-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网上:每月5日-26日(每月5日逢法定节假日顺延,26日逢法定节假日提前)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5号)。

申请条件

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已按规定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的人员,按照灵活就业方式首次或接续缴费。

办理材料

根据不同情形,需分别携带以下材料:

1、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需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2、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籍人员需携带《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材料标准

1、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完整。

2、除明确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个人可提供办事所需材料的原件(或电子亮证)或个人签名的复印件。

3、本人办理的,中国内地居民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或电子亮证);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需携带委托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申办表格

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出具《核定表》。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出具《受理情况回执》。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出具《办理情况回执》。

办理期限

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电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热线: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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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灵活就业登记办理条件

2023-05-11,全文共 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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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登记事项办理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本市户籍人员或在上海灵活就业人员

2、本人办理

3、年龄范围为16周岁以上,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

4、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

5、线上仅能办理起始日期在当月的灵活就业登记

线上办理方式:点击查看

相关问题:

单位通过“企业员工就业参保登记”可办理哪些手续?

解答:为进一步优化本市营商环境,推动就业登记、社保登记深度融合,“企业员工就业参保登记”实现了就业登记和社保登记同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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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社局介绍,自2023年5月起,上海市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户籍限制(外地户籍可参保),同时,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推行集成化办理。来看操作指南↓↓

第一步:

登录“随申办”APP,搜索“灵活就业一件事”进入办理功能,点击“立即办理”后进行申报。

第二步:

完成就业登记后,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

录入“月平均工资收入”,系统会根据录入金额,确定并显示“缴费基数”,完成填报后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

完成“灵活就业一件事”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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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灵活就业人员在上海可以办社保附操作流程

2023-05-17,全文共 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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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哪些人员可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灵活就业人员每个月缴多少钱?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去哪里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能否补缴社会保险费?

外省市户籍在本市按灵活就业参保后,又想转回老家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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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企业职工就业参保登记办理指南

2022-09-16,全文共 1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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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企业职工就业参保登记宣传手册

网上办事对系统是否有要求?

答:请使用Window7及以上操作系统,推荐使用极速360、谷歌浏览器、火狐浏览器。其他要求:使用“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的,需安装“数字证书驱动”,并根据系统提示安装最新版本的协卡助手。

注:本文图文信息源于上海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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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灵活就业人员停止参保缴费办理材料一览

2022-08-12,全文共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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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原件。

2、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手册》信息页的页面复印件。

注:材料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需携带委托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拓展阅读:

本市2021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1396元/月。按此计算,2022年7月1日起,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4188元/月。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应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考虑到本轮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为减轻企业负担,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按照2020年、2021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算术平均值的60%确定,自2022年7月1日起调整为652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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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及办理流程详解

2020-10-19,全文共 1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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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说,根据有关规定,本市已注册登记机动车,已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因其他原因申请注销的,应办理注销手续。办理注销的条件和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属于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不给予办理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3、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4、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5、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此外,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因质量问题退车或报废注销三种情形之一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申请人符合条件办理时应提供的材料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二块车辆号牌;

4、《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受理窗口打印)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5、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在《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上签字;

6、属于机动车所有人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的,还应当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7、属于校车的,还应当交回校车标牌;

8、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9、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10、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11、办理车辆注销时,如遗失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应同时填写提交《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办理时,机动车所有人将报废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机动车回收企业,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7日内将《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

因本市机动车额度实行管控,对于有额度的车辆办理注销登记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以便后续额度更新使用。

如有机动车灭失的、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和因质量问题退车的情况,机动车所有人带齐相关证明、凭证,到车辆管理所各分所办理注销登记。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因质量问题退车注销登记或报废注销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此外,如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将上述材料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本市机动车所有人在异地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后,可到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车辆管理所一分所(华夏西路2999号)凭身份证明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涉及本市机动车额度的,至市交通委行政服务中心(建国东路525号)领取《机动车额度业务办结凭证》。

友情提醒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后,未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以及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时未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行为,车辆管理所将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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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企业税务登记变更办理流程

2015-09-28,全文共 1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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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你整理了上海税务登记变更所需的材料及流程如下:

办理时限:

主管税务机关或税务登记中心自受理纳税人申请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完毕,并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是否制发新的税务登记证件。

申办对象资格:

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纳税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申办材料:

(一)凡属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一至第八分局征管的内外资纳税人,以及上述八个分局征管的内资纳税人投资参股成立的由各区、县分局征管的内资纳税人,其变更税务登记均由税务登记受理处直接受理;属第五分局征管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变更税务登记由第五分局直接受理。凡属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各区、县分局征管的外资纳税人,其变更税务登记由税务登记受理处直接受理。

(二)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或税务登记受理处领取《变更税务登记申请表》,并按规定填写。

(三)纳税人将填写好的《变更税务登记申请表》送交主管税务机关或税务登记受理处,并按下列情况分别提供有关证件、证明、资料:

1、纳税人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到税务登记证件上内容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证件、证明、资料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工商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的证件;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3)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资料。

2、纳税人变更登记事项不涉及税务登记证件上内容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证件、证明、资料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工商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的证件;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资料。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被取消资格需变更税务登记的,应当提供下列证件、证明、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书原件;

(2)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资料。上述证件、证明、资料,除税务登记证件应提供正副本外,其他证件、证明、资料,纳税人应提供副本和复印件各一份,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其他证件、证明、资料的副本原件退还纳税人,复印件留存主管税务机关归档。

(四)主管税务机关或税务登记受理处对纳税人提供的证件、证明、资料和《变更税务登记申请表》进行审核,涉及到税务登记证件上内容发生变更的,原税务登记证件收回,制作并发给新税务登记证件,同时收取税务登记工本管理费。

办理程序:

(1)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或税务登记中心领取《变更税务登记申请表》,并按规定填写。

(2)纳税人将填写好的《变更税务登记申请表》送交主管税务机关或税务登记中心理变更税务登记。

(3)主管税务机关或税务登记中心对纳税人提供的证件、证明、资料和《变更税务登记申请表》进行审核,涉及到税务登记证件上内容发生变更的,原税务登记证件收回,制作并发给新税务登记证件,同时收取税务登记工本管理费。

收费标准及依据:

(1)收费标准 变更国、地税税务登记证件每套各收人民币30元整。

(2) 收费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核定本市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内企业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标准的复函》[沪价行(1997)第136号、沪财综(1997)第034号]。

办理地址:

上海税务登记证办理地址 各区税务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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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办理失业登记的渠道有哪些

2024-05-17,全文共 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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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办理失业登记渠道哪些

答: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可通过线下或线上渠道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①线下渠道为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②线上渠道为本市办理失业登记的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等应用平台,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开设的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入口等,目前主要渠道如下:

1、“一网通办”PC端、“随申办”;

2、全国统一服务平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12333.gov.cn)或下载“掌上12333”客户端。

推荐阅读:上海各区社区事务中心电话及地址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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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在上海网上如何办理失业登记

2024-05-17,全文共 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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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网上如何办理失业登记

线上申领渠道:

“随申办”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等,“随申办”APP

线上流程:

①打开随申办 微信小程序、“随申办”APP、“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在输入框内搜索“失业登记”,点击下方“失业登记(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

②仔细阅读相关信息后,点击下一步,在该页面填写基本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拓展阅读—上海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哪些材料

所需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

材料类型:纸质或电子原件

是否必要:必要材料

备注:原件校验

②《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手册》)

材料类型:电子原件

是否必要:非必要材料

备注:原件校验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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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2024

2024-04-15,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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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2024

缴费险种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上限36549元/月
下限7310元/月
20%
医疗保险
上限36549元/月
下限7310元/月
10%

符合条件按灵活就业参保的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两险。缴费基数在本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12183元)的60%至300%之间,由本人自行选择。

月缴费标准为本人缴费基数乘以相应的比例。目前,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2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为11%。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后,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记账并计算缴费年限。

关于阶段性调整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的通知

(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

沪医保规〔2024〕1 号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医疗保障局:

为优化本市营商环境,在确保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本市阶段性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通知如下:

一、2024年3月起,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1个百分点,由原10%调整至9%。其中,单位缴纳地方附加医疗保险费的比例由原1.5%调整为0.5%,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及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

二、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由原11%调整为10%。

三、本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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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灵活就业社保缴费标准一览表(基数+比例)

2024-04-15,全文共 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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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灵活就业社保缴费标准一览表

(更新时间:2024年3月1日)

参保项目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7310-36549元
20%
医疗保险7310-36549元
10%
ps:按灵活就业参保的人员,缴纳养老、医疗两项保险。

一个月缴费金额计算方式

假设按最低标准7310元作为缴费基数,那么一个月的缴费金额为:7310x ( 20+10% ) =2193元。

特别提示:

自2024年3月1日起,上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24%调整为20%。

3月1日起,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由原11%调整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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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长宁区幼升小信息登记攻略(时间+材料+流程)

2024-04-15,全文共 1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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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长宁区幼升信息登记指南

一、登记时间

2024年4月15日-4月28日

二、登记方式

(一)在本市园(所)就读的适龄儿童信息登记方式及要求

家长根据孩子所在幼儿园的通知和安排,由幼儿园教师提前发给家长信息登记草表,由家长确认;需要变更信息的,由家长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审核后可进行变更,形成信息登记表,家长确认无误后,完成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一旦确定不可更改。

(二)未在本市园(所)就读的适龄儿童信息登记方式及要求

家长登录注册“2024年长宁区未在园适龄儿童幼升小信息采集平台”(建议使用电脑端登录,网址:https://ysxcj.chneic.sh.cn/),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下载填写信息登记表空表,并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材料上传等流程(具体详见平台提示)。经相关审核流程,家长线上确认信息登记表无误后,完成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一旦确定不可更改。信息采集平台在开放时间内(4月15日-4月27日每天8:00-20:00,4月28日8:00-12:00)均可使用,采集先后顺序与入学先后顺序无关。建议错峰登录系统进行信息采集。家长如需咨询,可电话或邮件联系以下区指定登记点:

1. 区指定登记点相关信息:

小教一学区(区指定登记点)

地址:法华镇路186 号

咨询电话:62811609(工作日9:00—11:30;13:30—16:30)

咨询邮箱:xjyxqzs@163.com

涵盖区域:江苏街道、华阳街道、周桥街道(除天山河畔、仁恒河滨花园、天山华庭以外的居委)、天山街道(除天山二村以外的居委)、新华街道、虹桥街道(除虹储、虹许、虹梅以外的居委)

小教二学区(区指定登记点)

地址:新渔东路242 号

咨询电话:62904385(工作日9:00—11:30;13:30—16:30)

咨询邮箱:xjexqzs@163.com

涵盖区域:新泾镇、北新泾街道、仙霞街道、程桥街道、周桥街道(包括天山河畔、仁恒河滨花园、天山华庭居委)、天山街道(天山二村居委)、虹桥街道(包括虹储、虹许、虹梅居委)

以上未在本市园(所)就读的适龄儿童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由区指定登记点操作实施。相关信息如下:

2. 信息登记须提供的材料:

对象

材料

备注

本区户籍人户一致适龄儿童

(1)户口簿

(2)房产证

(3)出生证

本市(本区)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

(1)户口簿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截止日均为2024年4月28日)

(3)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一致的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

(4)出生证

租住廉租房的还须提供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

来沪人员

随迁子女

(1)户口簿(父母与子女不在一本户口簿上的,需提供子女及监护人两本户口簿)

(2)适龄儿童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及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的缴保证明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的灵活就业登记的证明

(4)与《上海市居住证》一致的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

(5)出生证

适龄儿童与父母一方居住证地址均为同一地址且在长宁区,且与提供的有效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香港、澳门、台湾、外籍适龄儿童及华侨子女

详情请参见上海长宁区门户网站·教育局(www.shcn.gov.cn/cnjy)上发布的《2024年长宁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或本招生入学问答中关于香港、澳门、台湾、外籍适龄儿童及华侨子女入学所需材料的问答内容。 境外人员须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明。

信息登记时,家庭需明确一人为办理儿童入学手续的关联监护人,由幼儿园登记点或区指登记点的工作人员完成家长与儿童的关联。当年度仅可由该监护人使用本人“一网通办”或“随申办”实名账号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简称“入学报名系统”)办理儿童入学相关手续。

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后,家长可通过手机获取“上海基础教育”发出的短信“【上海基础教育】XXX家长:您好!您已完成孩子的入学信息登记。《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为入学报名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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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徐汇区幼升小信息登记指南(时间+材料+流程)

2024-04-15,全文共 1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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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徐汇区小学(幼升小)信息登记指南

一、登记时间

2024年4月15日-4月28日

二、登记方式

1、在本市就读幼儿园的适龄儿童

凡在本市就读幼儿园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可在4 月15 日—4

月28日提供以下材料,通过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

1.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1)选择户籍地入学,提供序号 1、2、4、5 的材料,儿童的户口簿地址与房产证地址必须一致;

2)选择居住地入学的,提供序号 1--4、5(或 6)、7 的材料;

3)集体户口、社区公共户口,参照居住地入学。

序号

所需材料

说 明

1

儿 童

户口簿

住址页、户主页、儿童页;

2

出生证

出生医学证明;

3

人户分离证明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或《本市户 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 ,必须与父或母的人户分

离地址一致;

4

父 或 母

户口簿

住址页、户主页、父或母页;

5

居住类自购房产证

产证编号页、登记日页、产权人页;

6

租房

《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或相关居住证明;

7

人户分离证明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或《本市户 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 ,必须与房产证地址或居

住证明地址一致。

2. 外省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提供序号 1-6、7(或 8)的材料。

序号

所需材料

说 明

1

儿 童

户口簿

住址页、儿童页;

2

出生证

出生医学证明;

3

上海市居住证

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必须与父或母的居住证地址一致;

4

父 或 母

户口簿

住址页、父或母页;

5

上海市居住证

居住证或“随申办 ”、“一网通办 ”提供的电子证照截屏,

有积分通知书的一并提供(必须与居住证地址一致);

6

本市社保

一年内(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参加本市 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 3 年(从首次登 记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7

居住类自购房产证

产证编号页、登记日页、产权人页,必须与居住证地址一致;

8

租房

《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或相关居住证明,必须

与居住证地址一致。

3. 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提供序号 1--5、6(或7)的材料。

序号

所需材料

说 明

1

儿 童

身份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 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

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护照》;

2

出生证

出生医学证明,国外出生证需提供翻译件;

3

居住证明

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必须与父或母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

的地址一致;

4

父 或 母

身份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 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 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护照》,外国人还需提供《外

国人居留证》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等;

5

居住证明

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

6

居住类自购房产证

产证编号页、登记日页、产权人页,必须与境外人员住宿登

记单的地址一致;

7

租房

《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或相关居住证明,必须

与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的地址一致。

注:父、母是本市户口或外省市户口,参照对应表格要求。

2、未在本市就读幼儿园的适龄儿童

凡未在本市就读幼儿园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可在4月28日10:00前,下载“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网址:https://www.xuhui.gov.cn/egov/),填写并签名确认,再将此表和相关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zkzx_xzb@163.com,邮件名称为“幼升小无备案+儿童姓名”,压缩包名称同邮件名称。

相关的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告知书,将以邮件的形式反馈家长。操作有困难的家长,可来电咨询(联系电话:54361272、54106183、54361242,工作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4:30 中高考期间除外)。

ps:相关材料可参考(1)所列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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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浦区幼升小信息登记指南(时间+入口+流程+材料)

2024-04-11,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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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黄浦区小学入学(幼升小)信息登记指南

一、登记对象

1.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不在本市就读幼儿园的适龄儿童。

2.符合2024年黄浦区小学入学条件的,但在读幼儿园(所)无法完成信息登记的儿童。

二、登记时间

2024年4月15日-28日

三、登记入口

黄浦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平台:https://wszx.hpe.cn/zxxrxdj/

系统开放时间:4月15日-8月15日,每日8:00至23:00。

四、登记流程

五、佐证材料一览表

1. 本区户籍儿童户籍地入学(不含集体户口及公共户)

2. 本市户籍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入学(含黄浦区集体户口及公共户)

3. 外省市户籍儿童

4. 港澳台外籍儿童

六、联系方式

信息来源:黄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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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小学报名信息登记时间及报名登记官方入口

2024-03-28,全文共 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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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幼升小儿童如下登记时间为:

入学信息登记

4月15日至4月28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各区指定方式登记儿童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

报名时间:

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8日至5月12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8日至5月10日。

信息登记及报名官方入口

1,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点击进入信息登记入口

2,一网通办:zwdt.sh.gov.cn

3,随申办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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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身份证办理及补换指南(上海市民+外省市居民)

2024-03-15,全文共 1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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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办理(首次申领)

一、办理条件

1、本市户籍:为上海市常住户口公民

2、外省市户籍:所有外省市户籍人员

二、办理材料

1、本市户籍:本市户籍人员凭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或户籍证明或个人户口卡向本市各公安派出所户籍受理窗口申领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户籍:居民户口簿;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居民户口簿

申请人提供纸质居民户口簿(提供电子户口簿的,暂不予受理)。对申请人无法提供整本纸质居民户口簿的,年满16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居民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及个人信息页;未满16周岁的,提供申请人及监护人加盖公章的居民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及个人信息页(未登记监护人和申请人亲属关系需提供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对外省市集体户的,提供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户籍证明或个人户口卡之一。对学生集体户,提供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学生证等材料。

(2)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证明材料

1.申请人及监护人已完成30日内本市实有人口信息自主填报的,系统核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证明材料(申请人及监护人可登录“随申办”市民云APP或微信、支付宝“随申办”小程序进入“实有人口信息自主填报”事项进行自主填报。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可由监护人当场填写《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承诺书》进行办理)。

2.申请人或监护人未完成30日内本市实有人口信息自主填报的,需提交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证明材料之一。

一是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二是就学证明,包括学生证、学籍证明、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对学龄前儿童,可提供父母一方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居住的证明材料)。

三是居住证明,包括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三、办理地点

本市任一派出所就近办理

四、办理时限

1、本市户籍:最快7天办结

2、外省市户籍:受理点领取: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邮政速递: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送达身份证补换

一、本市户籍补换指南

换领:本市户籍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向本市就近公安派出所户籍受理窗口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

补领:本市户籍人员凭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或户籍证明或机动车驾驶证或护照或个人户口卡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之一,向本市就近公安派出所户籍受理窗口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

二、外省市户籍补换指南

申请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人需提供下列身份证件之一至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补换。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

(3)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三、补换办理费用

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收取证件工本费20元/证;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收取证件工本费40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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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日起上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为20%

2024-02-26,全文共 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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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上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

根据国家统一要求,近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沪人社规〔2024〕3号),明确自2024年3月1日起,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从现行的24%调整为20%

此次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不影响个人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比例仍为本人缴费基数的8%。

ps:本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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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热点问答

2024-02-26,全文共 1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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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3月1日起,上海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从现行的24%调整为20%。费率降低,权益不变。相关热点问答如下。

上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热点问答

1. 问: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是多少?

答:当前为24%,根据《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沪人社规〔2024〕3号),自2024年3月1日起,调整为20%。

2. 问:哪些人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在本市参保?

答:根据《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5号),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年满16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本市劳动就业的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5月1日起,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外省市户籍人员等均可在本市参保。

3. 问: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答: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①线上办理(目前仅限本市和外省市户籍人员),可登录“随申办”APP,搜索“灵活就业一件事”进入办理功能,点击“立即办理”进行申报,也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i.12333.gov.cn),在首页“主题服务”-“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请”板块,点击进入办理页面。

②线下办理,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电子亮证),至就近的街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4. 问: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养老保险待遇?

答: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的,可在待遇领取地申领基本养老金(待遇领取地一般为本人到龄时的户籍地或最近一个累计缴费满10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死亡的,其遗属可申领遗属待遇,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也可按规定继承。

5. 问:灵活就业人员与企业职工的养老金计发办法一样吗?

答:灵活就业人员与企业职工参加的都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计发办法是一样的。养老金标准按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晚领多得”原则,根据累计缴费年限、缴费水平、退休年龄、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等参数综合确定。

6. 问:如何查询本人缴费信息、了解政策动态?

答:参保人员可登录“随申办”APP,搜索“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查询本人养老保险缴费信息。

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转移接续、待遇申领等有疑问的,可在微信公众号“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上海社保”搜索相应政策解读或操作指南,也可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12333服务热线进行查询或咨询,还可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咨询。

特别提示:

此次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不影响个人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比例仍为本人缴费基数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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