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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产权

上海产权专题栏目,提供与上海产权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上海产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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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购买共有产权保障贷款申请材料

2022-08-03,全文共 1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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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购买共有产权保障贷款申请材料

1、借款申请人填写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填写的《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授权书》。

3、身份证明及户籍证明:包括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共同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产权共有人及其配偶、同住人的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家庭有未成年人的,应提供出生证明),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共同借款申请人、产权共有人、同住人的户口簿全本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人士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外籍人员、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人员提供护照原件,并提供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中译名;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需提供境内联系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及身份证件。如上述人员为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提供监护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婚姻证明:

(1)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人士需填写单身承诺书;离异人士提供离婚证及加盖民政局印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

(2)共同借款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人士需填写单身承诺书;

(3)港澳台已婚申请人未在内地(大陆)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提供经居住地(港、澳或台)公证机关公证的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台湾已婚人士可提供台湾身份证(见背面家庭成员明细);

(4)如为境外登记婚姻的,应当提供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为外文版本的,应当提供正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原件和复印件。

5、首付款证明:

(1)购买新建住房,提供售房单位出具的发票原件和复印件,若无发票仅提供收据的还需提供已支付凭证,收据加盖开发商公章、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

(2)购买存量住房,提供出售方出具的首付款收据及已支付凭证原件和复印件(首付款付款方仅限于买受方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还款账户材料:借款申请人名下的放款银行I类借记卡原件。

7、贷款用途证明:共有产权保障房期房的预售合同、预告登记证或共有产权保障现房的出售合同原件。

8、出售方材料:提供期房的预售许可证或现房的大产证、房产开发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及房产开发商或代理商的收款账号。

9、对于申请人父母(或子女)参贷或因婚姻需求进行认定审核的,需提供申请人与其父母(或子女)关系证明;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可以反映出申请人与其父母(或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若上述材料均不能提供的,能够证明双方关系的公证文书原件、本人(或者委托律师)调取能够证明关系的原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或档案管理部门(一般是职工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档案证明并加盖公章或人力资源部印章,可以作为双方关系证明。

10、其他材料。

注:信息来源上海公积金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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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贷款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需要本人到场吗?

2022-08-03,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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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场人员:

1、贷款受理到场人员: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产权共有人。

2、公积金贷款合同签署到场人员: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共同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产权共有人及其配偶、同住人。

3、如有不能到场的另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委托公证书(公证书中应明确相关委托事项)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二、服务条件:

(一)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条件:

1、借款申请人与共同借款申请人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包括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及在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包括个人缴存者);

2、在外省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先行提供并审核《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符合异地贷款相关政策要求,贷款套数等认定标准依照异地贷款政策执行;

3、符合国家及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已年满18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法定离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5岁);

6、公积金账户唯一且未被冻结,当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6个月),且没有未终止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约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租金约定及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约定等);

7、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与还款意愿;

8、具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借款申请人家庭或共同借款申请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或者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

9、借款申请人必须是购买本市共有产权保障房购买人并能够提供购买的相关合同或者证明文件、身份证明、首付款证明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材料;

10、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资金;

11、能够提供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12、借款申请人本人占抵押物份额不低于所有产权人平均份额;

13、共同借款申请人应当为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或产权共有人;

14、共同借款申请人应当承担偿还公积金贷款的连带责任;

15、借款申请人与共同借款申请人符合市公积金管委会或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注:信息来源上海公积金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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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招聘

2023-12-21,全文共 11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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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综合性产权交易服务机构,现招聘财务管理岗。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招聘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综合性产权交易服务机构;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选定的从事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以及上海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挂牌交易的指定机构;是集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交易服务为一体的专业化市场平台;是立足上海、服务全国、面向世界,连接各类资本进退的专业化、综合性要素市场平台;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招聘岗位:财务结算部 - 财务管理岗

岗位职责

(1)负责预算管理、会计稽核及财务决算工作;配合内部审计开展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2)汇总研究各类财会监管政策,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3)联络指导下属企业财务管理工作;(4)联系对接主管部门及相关外部机构,落实相关工作任务;(5)负责财务信息化规划,完善财务信息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保障财务信息化系统日常运维;(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会计、财务管理、金融等相关专业,8年及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总部财务工作经历者优先;(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会计/经济类中级或以上职称,中共党员优先;(3)了解产权交易行业运营模式、行业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4)熟悉国家财经法规和支付结算规则;具备扎实的财务会计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实务操作能力;(5)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岗位责任意识,能独挡一面;具备良好分析、判断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及办公软件。

应聘须知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

>>>>点此查看岗位信息并报名

招聘岗位:财务结算部--结算审核岗

岗位职责

(1)开展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等结算审核工作;(2)做好交易价款利息结算及管理;(3)优化审核流程,参与交易结算系统升级优化等工作;(4)参与疑难及特殊项目的前期沟通、对接及预案制作;(5)负责结算类相关报表的编制、分析等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金融、经济、会计类等专业背景,8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其中5年以上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总部或金融机构总部财务工作经历者优先;(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会计/经济类中级或以上职称,中共党员优先;(3)了解产权交易行业运营模式、行业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善于沟通梳理交易业务需求,配合交易结算系统框架设计及搭建;(4)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执行力,能基本独挡一面,具备一定的分析、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5)熟悉财务、会计和其他经济法规,有较强的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数据分析能力,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及办公软件。

应聘须知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

>>>>点此查看岗位信息并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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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2022-08-03,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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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条件

1、借款申请人与共同借款申请人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包括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及在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包括个人缴存者);

2、在外省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先行提供并审核《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符合异地贷款相关政策要求,贷款套数等认定标准依照异地贷款政策执行;

3、符合国家及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已年满18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法定离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5岁);

6、公积金账户唯一且未被冻结,当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6个月),且没有未终止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约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租金约定及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约定等);

7、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与还款意愿;

8、具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借款申请人家庭或共同借款申请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或者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

9、借款申请人必须是购买本市共有产权保障房购买人并能够提供购买的相关合同或者证明文件、身份证明、首付款证明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材料;

10、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资金;

11、能够提供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12、借款申请人本人占抵押物份额不低于所有产权人平均份额;

13、共同借款申请人应当为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或产权共有人;

14、共同借款申请人应当承担偿还公积金贷款的连带责任;

15、借款申请人与共同借款申请人符合市公积金管委会或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信息来源上海公积金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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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贷款购买共有产权保障办理时限

2022-08-03,全文共 1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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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贷款申请资料齐全的,审批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放款审核通过后放款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借款申请人填写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填写的《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授权书》。

3、身份证明及户籍证明:包括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共同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产权共有人及其配偶、同住人的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家庭有未成年人的,应提供出生证明),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共同借款申请人、产权共有人、同住人的户口簿全本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人士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外籍人员、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人员提供护照原件,并提供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中译名;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需提供境内联系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及身份证件。如上述人员为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提供监护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婚姻证明:

(1)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人士需填写单身承诺书;离异人士提供离婚证及加盖民政局印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

(2)共同借款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人士需填写单身承诺书;

(3)港澳台已婚申请人未在内地(大陆)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提供经居住地(港、澳或台)公证机关公证的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台湾已婚人士可提供台湾身份证(见背面家庭成员明细);

(4)如为境外登记婚姻的,应当提供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为外文版本的,应当提供正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原件和复印件。

5、首付款证明:

(1)购买新建住房,提供售房单位出具的发票原件和复印件,若无发票仅提供收据的还需提供已支付凭证,收据加盖开发商公章、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

(2)购买存量住房,提供出售方出具的首付款收据及已支付凭证原件和复印件(首付款付款方仅限于买受方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还款账户材料:借款申请人名下的放款银行I类借记卡原件。

7、贷款用途证明:共有产权保障房期房的预售合同、预告登记证或共有产权保障现房的出售合同原件。

8、出售方材料:提供期房的预售许可证或现房的大产证、房产开发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及房产开发商或代理商的收款账号。

9、对于申请人父母(或子女)参贷或因婚姻需求进行认定审核的,需提供申请人与其父母(或子女)关系证明;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可以反映出申请人与其父母(或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若上述材料均不能提供的,能够证明双方关系的公证文书原件、本人(或者委托律师)调取能够证明关系的原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或档案管理部门(一般是职工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档案证明并加盖公章或人力资源部印章,可以作为双方关系证明。

10、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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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共有产权房(5年)受理窗口搬迁通告

2023-10-26,全文共 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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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共有产权房(5年)受理窗口搬迁通告

自2023年11月1日起,浦东新区共有产权房(5年)受理窗口搬迁至金桥镇庙港路187弄1号1楼业务大厅受理窗口。由于搬迁后设备调试等原因,11月1日-11月3日共有产权房各项业务将暂停办理。11月6日起将恢复相关业务。

1. 受理时间:

周二、周三、周四9:00-11:30,13:00-16:00(国定节假日另行通知)

2. 联系方式:

浦东新区共有产权房(5年)受理咨询电话更改为021-50591183

(正式启用时间2023年11月6日)

3. 交通方式:

地铁9号线、12号线金海路站7号口

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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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可以贷款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

2022-08-03,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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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不予贷款情况

1、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信贷交易行为存在当前逾期尚未偿还的;

2、最近5年存在连续6期(含)或累计超过12期(含)的信贷交易逾期记录;

3、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存在提供虚假资料、虚假承诺等情形的;

5、最近3年内因以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手段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被纳入市公积金中心个人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的,或者最近5年内因以欺骗手段违法获得公积金贷款被纳入市公积金中心个人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的;

6、非异地贷款职工存在未办结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包括《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的状态为未注销、无回执、有准予贷款的回执但无结清凭证;

7、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安全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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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贷款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办理流程

2022-08-03,全文共 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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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贷款预约——贷款受理(含征信查询)——贷款审批——签署公积金贷款合同——办理过户和落实担保——放款审核——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可登录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海公积金”手机客户端下载共有产权保障房咨询单或查询贷款受理进度。

办理地点

纯公积金贷款:

上海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网点。

公积金组合贷款: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受托银行业务网点。

注:信息来源上海公积金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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