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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招聘工作人员11人长期公告(三)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2023-12-05,全文共 3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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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长期公告(三)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是中国唯一一所独立设置、以培养特教师资为主,兼以残疾人高等教育和残疾人事业专门人才培养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单位,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教师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12月5日9∶00-2023年12月31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12月5日9∶00-2024年1月1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12月5日-2024年1月2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12月5日9∶00-2024年1月2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以及排名、科研经费等信息)和科研奖励(注明排名、奖励级别等信息)等情况,未填写论文及课题情况的视作无相关科研成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学校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3)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中共党员证明等)。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面试。

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告知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内容以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学术背景、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9668028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9668015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2023年12月4日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长期公告(三)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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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招聘工作人员21人长期公告(一)

2024-03-01,全文共 3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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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长期公告(一)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是中国唯一一所独立设置、以培养特教师资为主,兼以残疾人高等教育和残疾人事业专门人才培养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单位,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非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非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紧缺急需学科或专业的人员,年龄放宽5岁。紧缺急需学科或专业详见岗位表。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3月1日9∶00-2024年6月3日16∶00;

2.资格初审:2024年3月1日9∶00-2024年6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3月1日-2024年6月5日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3月1日9∶00-2024年6月5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以及排名、科研经费等信息)和科研奖励(注明排名、奖励级别等信息)等情况,未填写论文及课题情况的视作无相关科研成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考核比重各占50%。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3)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中共党员证明等)。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学术背景、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三)面试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9668028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9668015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2024年2月29日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长期公告(一)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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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2人公告

2023-11-10,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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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技部等六部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精神,鼓励研究所主动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招聘2名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从事相关科研助理岗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科研助理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电气类、自动化类、水利类、土木类、测绘类;

2.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优良,熟悉计算机操作;

3.主要从事项目现场试验检测及试验数据处理等工作,同等条件下,具有水利、交通工地试验室管理,水泵、机电安装工作经历者优先;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较好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三、报名

有意者请填写《报名表》,并于2023年11月22日前将《报名表》与自荐材料寄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人事处,或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fcli@nhri.cn,不接受现场报名。

自荐材料请附身份证、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英语水平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发表论文等复印件以及联系方式和证明本人能力的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请提供教育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四、资格审核、面试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自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参加面试的人员,用人部门视情况组织开展面试。

五、聘用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期3年),按照单位规定明确相关待遇。

六、其他

应聘者资料务必真实,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取消考录资格。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南京市广州路223号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人事处

邮 编:210029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5-85828165

电子邮箱:fcli@nhri.cn

附件:南京水科院2023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人事处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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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招聘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2023-09-13,全文共 1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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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辅助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南京经开区成立于1992年,2002年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拥有新港高新园、综合保税区、港口型物流枢纽3个国家级功能平台,还打造了中国(南京)液晶谷、中国(南京)智谷等特色载体空间。目前,区内集聚各类企业6200多家,其中外资企业395家、百亿级企业6家、世界500强投资企业92家,累计实际利用外资超过100亿美元,在全国国家级经开区综合实力排名中位居第12位。

现因工作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及数量

1、行政辅助岗 4名

2、辅助执法岗 6名

02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能适应高强度、快节奏的工作环境;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单位辞退未满三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有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03招聘条件具体岗位要求请下载附件1《2023年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辅助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注:专业设置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04招聘程序

(一)招聘简章公示

智联招聘网(www.zhaopin.com)、新港红帆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22 日。

2、填写《招聘报名表》并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3、网上报名经初审合格者,将以短信方式通知参加笔试。

4、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笔试

1、笔试方式为闭卷,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辅导用书,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

2、根据岗位实际需求,采用半结构化方式进行。具体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背景调查

按照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背景调查人员。

(六)体检

对背景调查合格人员安排体检。

(七)公示

根据笔面试成绩、背景调查、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予以网上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规定与南京新港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若被录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视为自动放弃),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2个月,经考核胜任现职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05招聘咨询

咨询电话:025-85532223

报名邮箱:670063400@qq.com

南京新港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8日

附件一:《2023年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辅助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二:《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辅助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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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邮电大学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公告(第二批)

2023-08-04,全文共 1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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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邮电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吃苦耐劳,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工作细致,注重效率。

3.应聘人员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须在考核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信息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2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南京邮电大学2023年度人事代理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附相关应聘材料(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职称证书等,其中应届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文件大小不要超过10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格式规范统一写成“应聘岗位编号+用人单位+岗位名称+姓名”,如“应聘B1+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产教融合学院)+科研秘书+张三”发送至用人单位的报名邮箱。

(三)报名缴费:

1.缴费金额: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

2.缴费资格:应聘人员投递简历后,经用人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并收到缴费通知后才具备缴费资格。

3.缴费时间:2023年8月1日16:00至2023年8月13日16:00,未按时完成缴费确认视为无效报名。

4.缴费方式:应聘人员微信扫描二维码缴纳报名费,缴费时按照“应聘岗位编号+用人单位+姓名+联系方式”备注缴费,如“应聘B1+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产教融合学院)+科研秘书+张三+联系方式”,如不备注信息将无法确认缴费情况,后果自负。

5.未收到缴费通知自行缴费的,如资格初审不通过的,或报名缴费后因个人原因不参加招聘考试的,或重复缴费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四、考试及聘用

1.由用人单位通过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初审通过的报名成功人员参加招聘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2.考试方式一般包括心理测试、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等。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技能和操作水平等。心理测试结果作为面试的参考依据之一。

3.按照前期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成绩从高到低取到相应岗位招聘人数的3-4倍数量进入面试。

4.招聘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参加体检,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5.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

6.根据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

7.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性质为人事代理,受聘期间参照在编同等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五、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仅限应聘一个岗位。

2.请仔细查看各岗位招聘条件,如不符合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专业、其他资格条件等,不得报考。

3.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六、招聘咨询

岗位应聘要求、岗位职责、邮件投递等问题,请联系附件1中的相关用人单位;人事代理政策问题,请联系025-85866977,罗老师;其他相关咨询可联系025-85866262,李老师、王老师。

附件1:南京邮电大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岗位表(第二批).xlsx

附件2:南京邮电大学2023年度人事代理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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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财经大学招聘工作人员40人公告(第二批)

2023-07-14,全文共 3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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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

南京财经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位于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财经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7月14日9∶00-10月24日16∶00;

2.资格初审:7月14日9∶00-10月25日16∶00;

3.陈述申辩:7月14日-10月27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7月14日9∶00-10月27日18∶00。

同时应聘人员需通过“南京财经大学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平台”报名,报名网址:http://rszp.nufe.edu.cn/。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试讲;②面试。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南京财经大学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3)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的等级证书、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二)试讲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①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718686(人事处)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财经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718703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财经大学

2023年7月13日

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公告 (第二批)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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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邮电大学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2023-07-13,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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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工作需要,南京邮电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吃苦耐劳,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工作细致,注重效率。

3.应聘人员须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与所需专业相对应。

4.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办公软件使用能力,具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6.身体健康,能从事一线相关岗位工作。

二、岗位职责

招聘岗位信息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及考核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25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填写《南京邮电大学劳务派遣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应聘材料(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职称证书等),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cjlzx@njupt.edu.cn,并同时发送至《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岗位表》(附件1)中对应岗位用人单位的报名邮箱,仅发送至其中一个邮箱者视为无效报名。(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编号+用人单位+岗位名称+姓名”)。

2.招聘考核程序

学校将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以电话或邮件形式统一发出面试通知。学校主要以面试形式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方式考核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

四、待遇情况

实行劳务派遣制,薪酬待遇按《南京邮电大学教学科研及辅助行政管理岗位劳务用工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仅限应聘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附件1:南京邮电大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岗位表.xlsx

附件2:南京邮电大学劳务派遣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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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医科大学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8人公告

2023-07-06,全文共 1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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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职工队伍,南京医科大学现面向国内外招聘、择优录用各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年龄要求(详见附件岗位表)。

4.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岗位表)。

5.应聘人员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须在考核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6.附件岗位表中有具体要求的按岗位表中要求执行。

7.在职人员报考的,需经现工作单位同意。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简历提交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请进入南京医科大学招聘网(http://zp.njmu.edu.cn),注册并登录,点击拟应聘的职位,根据系统页面提示按顺序填写个人信息并在线提交。

2.应聘人员的报名和简历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

三、考核办法

1.招聘学院或人事处对相应岗位应聘人员初选后,确定考核人选并通知到本人。

2.其他专技岗位应聘人员的考核方式主要为技能测试(操作或笔试)和面试,由招聘学院和人事处根据岗位要求组织实施。

3.管理岗位应聘人员的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由人事处根据岗位要求组织实施。

4.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聘用人员。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技能测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5.学校对确定进入下一轮考核的应聘人员,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放弃处理。对未进入下一轮考核的应聘人员,不再通知,逾期未收到通知者,请另行选择应聘单位。

四、体检

1.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并通过后,按招聘岗位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告栏公示一周,相关材料报上级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2.聘用人员实行编外人事代理

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报名截止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启动考核程序,具体以招聘学院或人事处通知为准。

2.每位应聘人员仅限应聘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七、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八、纪律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5-86869060

监督、举报电子邮箱:jwjc@njmu.edu.cn

地址:南京医科大学纪委办公室

邮编:211166

联系人:刘老师

附件:南京医科大学2023年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第二批)岗位表.xlsx

南京医科大学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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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栖霞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18人公告

2023-06-30,全文共 37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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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栖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南京栖霞区栖霞幼儿园集团位于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地处栖霞山附近,目前具有五福园、红枫园、翡翠天域园、石埠湾园、翡翠天悦园共5所幼儿园。因栖霞幼儿园发展需要,经栖霞街道办事处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具体工作地点根据幼儿园发展需要进行安排。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

5.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二)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曾因危害幼儿安全等原因受过处罚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注:上述岗位的专业设置参考《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示

1.招聘简章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南京市栖霞区栖霞幼儿园”微信公众号(nanjingqiyou)、“领航招聘”微信公众号(Leadzp)等平台发布。

2.公示时间: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17日12:00。

(二)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17日12:00。

2.报名方式:报名系统在线报名

此次招聘仅接受报名系统在线报名的方式。应聘者点击“http://47.92.104.188/”链接进行在线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报名时间以在线报名提交时间为准,逾期无法报名。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或材料提交不完善,请尽早报名并随时关注审核结果。

3.报名时提供材料需包括以下内容:

(1)毕业证书的电子照片或扫描件(上传至“毕业证”栏内,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填写《考生基本信息表》时,“毕业时间”栏中须写明毕业证书取得的时间,并将《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电子照片上传至“毕业证”栏内,经院校盖章的成绩单电子照片上传至“材料一”栏内);

(2)学信网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电子照片或扫描件(上传至“学信网学历证明”栏内。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含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照片);

(3)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电子照片或扫描件(特教教师资格证书的电子照片或扫描件有则提供,上传至“获得资格证”栏内);

(4)托幼机构保健人员培训上岗证的电子照片或扫描件(保健老师岗须提供,上传至“获得资格证”栏内);

(5)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的电子照片或扫描件(上传至“材料二”栏内)。

(6)符合放宽条件的教师提交区(县)级以上学科骨干称号证书的电子照片或扫描件(上传至“材料三”栏内)。

注:已通过幼儿教师资格考试但暂未领取证书者,须提交合格成绩单,并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4.报名注意事项:

(1)仅可使用电脑端进行报名系统在线报名。

(2)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应聘者需实时自查报考状态,线上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报名咨询电话:025-8476106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至11:30,或13:30至17:30)

(三)线上初审

1.线上初审时间: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18日12:00(工作日期间)。

对照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考生信息及应聘材料进行线上初步审核,线上初审合格者列入下一考核环节人员名单,凡报名材料不全、模糊不清以及填写不准确、不完整,均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2、陈述申辩:如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可于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18日17:00前进行陈述申辩。陈述申辩电话:025-84761069。

3、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笔试

1.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岗位相关的专业能力等。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辅导用书,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3.笔试测试方式为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60%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4.笔试成绩出具后,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进行公示。

(五)资格复审

1.根据招聘简章确定的招聘条件,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等进行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必须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本人到场并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技能考核)和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1)通过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

(2)若被通知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被通知人员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4.资格复审必须携带的材料:

(1)《考生基本信息表》(需自行于报名系统网站下载打印,并手写签名);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1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经院校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学信网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6)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特殊教育教师岗提交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或特教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幼儿教师岗和特殊教育教师岗需提供);

(8)托幼机构保健人员培训上岗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保健老师岗需提供);

(9)符合放宽条件的教师提交区(县)级以上学科骨干称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已通过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尚未领取证书者,须提交合格成绩单的打印件,并须现场填写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

5.资格复审须由资格复审人员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技能考核)通知书》,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六)面试(技能考核)

1.面试(技能考核)形式。采用技能考核+半结构化面试形式,对应聘者进行全面的评估考核。

2.面试(技能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技能考核)通知书》为准。

3.面试(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技能考核)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淘汰。

4.综合成绩将于面试(含技能考核)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公布。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详见岗位表中考试形式和所占比例一栏。

(七)体检

1.根据各岗位(各组)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技能考核)成绩仍相同,则由江苏领航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2.若被通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八)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九)聘用

1.对于通过体检、考察(政审)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日期报到,若被通知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替补人员须通过体检及考察(政审)方可聘用。

四、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南京市栖霞区栖霞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薪资待遇参照单位同等岗位薪资标准,聘用的人员将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在相应园区工作。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栖霞街道办事处及栖霞幼儿园的监督下进行。

本简章由南京市栖霞区栖霞幼儿园和接受委托的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南京市栖霞区栖霞幼儿园

202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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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中医药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人事代理)

2023-06-27,全文共 1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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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人事代理)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南京中医药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三)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等资格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1日9:00-2023年12月30日16:00

2.报名方式:

(1)应聘者可登陆南京中医药大学招聘网站:http://zpxt.njucm.edu.cn/(请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陆)

(2)点击“去注册”,注册个人账号;

(3)浏览所有岗位,并点击“我要应聘”,进入系统;

(4)确认招聘须知,选择相应岗位进行投递;

(5)完成表格填写,并按要求填写个人简历、上传附件材料。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招聘部门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2.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3.应聘人员除了在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简历外,还应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其中,取得国(境)外学历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内高校上传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国外高校上传入学证明及本人说明。

以上材料须将扫描件或原件拍摄图片贴入word文档后上传。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5.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6.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血亲关系、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关系的,不得应聘该部门。

三、考核及聘用

(一)考核方式:面试,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自行制定的考核程序执行。

(二)考核结束后,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四)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主页公示7个工作日。

(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学校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性质为人事代理)。

(六)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2)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3)有工作单位人员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四、招聘工作咨询

南京中医药大学人力资源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25—85811051

有关岗位咨询,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

五、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中医药大学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5811025

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2(人事代理).xlsx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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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招聘3人公告

2023-06-16,全文共 29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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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是中国唯一一所独立设置、以培养特教师资为主,兼以残疾人高等教育和残疾人事业专门人才培养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五)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方式

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核、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聘前通过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

ttp://rsc.njts.edu.cn/)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招聘公告、招聘岗位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7日。

2.报名方式。

应聘者访问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网站:网址(点此进入),进行注册登录,对应招聘岗位进行报名并填写个人简历,按要求上传材料,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提交。

3.上传材料:

(1)本科阶段以来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空白三方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身份证、专业技术技能职务资格证书;

(3)其他证明个人工作经历或能力的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2.本次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适时组织考核。

3.个人信息及相关表格信息须填写完整准确。个人经历时间保持连续,实际内容不发生的,请注明“无”。应聘人员须准确填写电子邮箱及移动电话,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报名成功后更换手机号码等原因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核和录用资格。

5.此次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特别提醒

1.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后续考核中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四、考核程序

(一)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设1:3开考比例。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的时间、地点会提前在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njts.edu.cn/)上公布,请考生务必关注该网站发布的信息;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不超过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1)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报名时在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招聘系统平台上传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均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2)面试。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等。成绩达到7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3.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仍出现并列,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者的原则确定。

(二)体检、心理测试、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2023年毕业生须于体检前提交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心理测试。由学校统一通知、组织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体检合格、心理测试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三)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者实行人事代理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2)原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未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9668028

联系人:吴老师、赵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9668015

附件:岗位表.xlsx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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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工程学院招聘实验岗工作人员11人公告

2023-05-19,全文共 30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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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报名、照片上传:5月22日9∶00-8月28日16∶00

南京工程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实验岗工作人员公告

南京工程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工程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5月22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5月22日9∶00-8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5月22日9∶00-8月29日16∶00;

3.陈述申辩:5月22日-8月30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22日9∶00-8月30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通过复审的应聘人员,学校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方式为:①试讲;②面试。

(一)试讲

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做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等。试讲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

(二)面试

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

试讲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最终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最终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进行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正式录用人员学校将根据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给予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金等待遇。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118042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工程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118333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工程学院

2023年5月18日

南京工程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实验岗工作人员公告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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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招聘1名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3-05-17,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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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南京水科院2023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技部等六部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精神,鼓励研究所主动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招聘1名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从事相关科研助理岗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科研助理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环境科学与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

2.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优良,熟悉计算机操作,有从事再生水利用或水资源节约工作经历者优先;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较好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三、报名

有意者请填写《报名表》,并于2023年5月30日前将《报名表》与自荐材料寄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人事处,或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fcli@nhri.cn,不接受现场报名。

自荐材料请附身份证、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英语水平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发表论文等复印件以及联系方式和证明本人能力的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请提供教育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四、资格审核、面试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自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参加面试的人员,用人部门视情况组织开展面试。

五、聘用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期1年),按照单位规定明确相关待遇。

六、其他

应聘者资料务必真实,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取消考录资格。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南京市广州路223号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人事处

邮 编:210029

联 系 人:李老师 宗老师

联系电话:025-85828165 85828108

电子邮箱:fcli@nhri.cn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人事处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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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大学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10人公告

2023-04-14,全文共 2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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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网站:点此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24日

南京大学2023年事业编制岗位招聘计划表

南京大学2023年事业编制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工作需要,南京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有10个事业编制岗位,其中管理岗7个,实验工程岗3个。详见附件《南京大学2023年事业编制岗位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南京大学教学、科研以外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南字发〔2020〕205号)要求以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南京大学2023年事业编制岗位招聘计划表》。

(二)应聘人员须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

(三)应聘人员须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至公开招聘申请结束之时(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经历)。高校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开具,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

(四)应聘人员年龄的计算截止到公开招聘申请结束之时,以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30周岁以下指1992年4月24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4月24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无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

2、应聘人员与南京大学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违纪违法受过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的,以及尚在处分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尚在处分期内的。

(七)本次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本次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请登录人才招聘网https://rczp.nju.edu.cn/注册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个人经历时间应保持连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24日。

(二)设岗单位考核。设岗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并按1: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候选人。考核时间、地点及形式请关注各设岗单位的通知。

(三)资格复审。学校对设岗单位推荐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下一轮考核的人员。

(四)学校考核。学校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及形式将另行通知。

(五)综合评定。学校根据设岗单位考核、资格复审、学校考核等结果,确定入围人选。

(六)体检、政审。入围人选须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学校对入围人选组织政审,重点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入围人选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将从可递补人选中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政审工作将另行通知。

(七)确定拟聘人选。学校根据综合评定、体检和政审的最终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学校在人才招聘网主页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学校人事管理相关要求和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及岗位协议。

注:每位应聘人员只能申请一个岗位;考核通过的人员我校将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未通过者不另作通告。

四、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的岗位为事业编制岗位。详情参见《南京大学教学、科研以外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南字发〔2020〕205号)(查阅途径: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主页——政策条例——人才引进相关——事业编制相关政策文件)。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隐瞒事实及违纪违规行为的,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和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配合完成入校申请。在来校应聘时请做好个人防护,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取消录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3、有未遵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回避申报的情况;

4、其他不符合录用资格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请向设岗单位或人力资源处咨询。

设岗单位联系方式:请登录人才招聘网进入“我的申请”或下载附件《南京大学2023年校聘岗位招聘计划表》查看。

人力资源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89681557;吴老师,89681686。

人才招聘网技术保障:605339182(QQ群)

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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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邮电大学招聘工作人员230人公告

2023-04-03,全文共 2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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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岗位表.xlsx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报名时间:3月30日9∶00-12月28日16∶00

南京邮电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南京邮电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邮电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3月30日9∶00-12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30日9∶00-12月29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30日-12月30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30日9∶00-12月30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和主持的研究课题(注明科研经费等信息)。

2.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试讲按照南京邮电大学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前,招聘部门(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对国(境)内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有疑问的,需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认证。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66291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邮电大学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5866211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邮电大学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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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公告(二)

2023-03-30,全文共 31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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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报名、照片上传:3月31日9∶00-12月27日16∶00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 岗位表.xlsx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欣乐路188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3月31日9∶00-12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31日9∶00-12月28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31日-12月29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31日9∶00-12月29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4)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5)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中共党员证明材料,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科研成果及奖励等)。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面试。考核时间、地点由南京科技职业学院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定制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

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聘用审批后,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7024651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57013249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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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3-28,全文共 2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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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新河西路6号(石湫校区)及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7号(草场门校区)。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工作人员结构,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3月30日9∶00-12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30日9∶00-12月28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30日-12月29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30日9∶00-12月29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面试。

(一)资格复审。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通过复审的应聘人员,学校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面试按照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工作。

咨询电话:(025)56226192

联系人:王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25)56226170

联系人:周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2023年3月28日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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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招聘4名专任教师岗公告

2023-02-27,全文共 3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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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网址:点此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8日9∶00-2023年3月28日16∶00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短期公告(二) - 岗位表.xlsx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短期公告(二)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3月8日9∶00-2023年3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3月8日9∶00-2023年3月29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3月8日-2023年3月30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3月8日9∶00-2023年3月30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或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公告为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不可改报其他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自己的高中之后学习经历、研究方向、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以及排名、科研经费等信息)和科研奖励(注明排名、奖励级别等信息)等情况,未填写论文及课题情况的视作无相关科研成果。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问题责任自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招聘部门(单位)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其参加考核时间和地点。考核前,由招聘部门(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和成绩单;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3.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应用能力和操作水平。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7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若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体检和心理测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心理测试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因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以及公示结束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9668027、89668028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9668015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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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招聘21人报名方法2024

2024-03-01,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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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3月1日9∶00-2024年6月3日16∶00;

2.资格初审:2024年3月1日9∶00-2024年6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3月1日-2024年6月5日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3月1日9∶00-2024年6月5日18∶00;

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长期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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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4年1月

2024-01-11,全文共 18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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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南京理工大学是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由创建于1953年的新中国军 工科技最高学府——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简称“哈军 工”)分建而成,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高校。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学校其他专业技术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理工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实验岗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程训练中心专职实验岗4名,主要承担实习项目教学、实验室开放指导、仪器设备运行维护、实验技术研究等工作,工资待遇参照学校同类事业编制人员执行,工作地点位于江苏省江阴市南京理工大学(江阴校区)。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基本素质要求: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工作态度认真,吃苦耐劳,勤奋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创新意识和学习意识,有较强的工作执行力和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3.学历学位要求:具有本科及研究生学历,且有硕士或以上学位。国(境)外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须取得或即将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专业要求:理工类专业优先。

5.年龄要求:硕士毕业生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2周岁(1992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23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登录南京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rczp.njust.edu.cn,推荐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或将360浏览器改成极速模式)注册后,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报信息,选择应聘岗位。报名截止(2024年1月23日24:00)后,所有报名信息将不能更改。

3.请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学习经历等信息,并在相应位置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含照片)等应聘材料。个人信息及相关表格信息应填写完整,个人经历时间保持连续。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学校将审核应聘人员填报资料,结合应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存在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考试考核

1.学校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组织考试考核,考试考核的具体形式、流程安排和时间、地点等信息将通过学校人才招聘网等方式通知。

2.应聘人员参加考核时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本科起)、学位证书原件(学士起)、简历中提到的相关资格和奖励证书原件;国(境)外毕业生须携带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就读高校盖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材料核实无误后,再进行面试考核。

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考试考核。

(三)体检、思想政治考察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学校确定参加体检、思想政治考察人员。考察重点侧重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的表现。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四)公示

学校根据体检、思想政治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公告范围内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且学历学位等材料核实无误后,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并约定试用期。

三、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学校人才招聘网相关公告、人才招聘系统或短信邮件等相关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核,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二)应聘人员须准确填写电子邮箱及移动电话,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而导致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招聘咨询

南京理工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相关问题咨询。

联系人:甄老师 陈老师

咨询电话:025-84303007,025-84315261

南京理工大学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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