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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二套房提取政策(条件+方式+材料)

购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在购房有效证明文件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一次。

2023-05-31,全文共 1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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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条件

1、购买预售、现售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①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②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③在本市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的,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南京市周边接壤区域购买住房的,符合自住等相关规定的比照本地情况办理购房提取。

④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2、购买二手房(含法拍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①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②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③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不予提取。

④在本市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的,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南京市周边接壤区域购买住房的,符合自住等相关规定的比照本地情况办理购房提取。

⑤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⑥若购买的房产在《不动产权证书》发证之日前一年内发生产权变动并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间隔时间须满一年。

3、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含共有产权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①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②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③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不予提取。

④在本市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的,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南京市周边接壤区域购买住房的,符合自住等相关规定的比照本地情况办理购房提取。

⑤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⑥因拆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拆迁补偿款大于购房款的,不予提取。

4、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①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②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③在本市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的,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南京市周边接壤区域购买住房的,符合自住等相关规定的比照本地情况办理购房提取。

④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提取材料点击查看

提取方式

①打开“我的南京”app,点击【我的】>【公积金】>【业务大厅】,选择提取业务后进入自助办理业务声明页面(本交易需实名认证后才可操作)。

②打开“南京公积金”app,点击【业务大厅】>选择提取业务后入自助办理业务声明页面(本交易需实名认证后才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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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南京都市圈购房还贷提取政策调整通知

2024-05-07,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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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为加快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推进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共通、信息联通、业务畅通,现对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调整。南京市缴存职工在南京都市圈其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参照在南京本市购房情况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不受缴存职工工作地和户籍地的限制。

通知自 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都市圈范围:

常州市、镇江市、扬州市、淮安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滁州市、宣城市。

政策查询: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可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http://gjj.nan-jing.gov.cn/)或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 025-12329了解咨询。南京都市圈其他城市的住房公积金跨地区贷款和提取政策,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为准。

南京都市圈购房还贷提取政策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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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住房公积金二套房提取材料

2023-05-31,全文共 1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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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房类提取

1、购买预售、现售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➊ 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现售);

➋ 首付款发票;

➌ 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或线上确认);

➍ 外地购房提供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半年以上社保缴纳明细;

➎ 身份证;

➏ 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2、购买二手房(含法拍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➊ 《不动产权证书》;

➋ 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或线上确认);

➌ 《存量房买卖合同》编号(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

➍ 外地购房提供购房发票;

➎ 外地购房提供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半年以上社保缴纳明细;

➏ 身份证;

➐ 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3、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含共有产权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➊ 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正本(《共有产权房买卖合同》);(未能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备案的,请开发建设单位联系中心说明情况、提供购房人员名单,并给购房职工开具购房证明)

➋ 付款发票;

➌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用于拆迁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

➍ 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

➎ 身份证;

➏ 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4、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➊ 《不动产权证书》;

➋ 全额购房发票(收据);

➌ 《公有住房买卖契约》;

➍ 身份证原件;

➎ 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或线上确认);

➏ 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还贷类提取

1、柜面一次性提前还公积金贷款

➊ 借款人及配偶在南京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

➋ 借款人及配偶签订逐月还公积金贷款协议的,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2倍的余额。

2、柜面一次性提前偿还商业(异地公积金)贷款

➊ 借款人及配偶在南京中心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➋ 借款人及配偶在南京中心没有签订委托逐月偿还商业贷款协议。

➌ 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办理;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办理。

➍ 在本市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且贷款的,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办理。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南京市周边接壤区域购买住房的,符合自住等相关规定的比照本地情况办理。

➎ 本年内办理过柜面逐年提取还贷的不能办理。

3、柜面逐年提取偿还商业(异地公积金)贷款

➊ 借款人及配偶在南京中心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➋ 借款人及配偶在南京中心没有签订委托逐月偿还商业贷款协议。

➌ 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办理;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办理。

➍ 在本市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且贷款的,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办理。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南京市周边接壤区域购买住房的,符合自住等相关规定的比照本地情况办理。

➎ 提取前12个月内有逐月还商业贷款记录的以及本年内办理过柜面一次性还贷的不能办理。

4、省市互联委托逐月划转还商业贷款

➊ 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➋ 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配偶签订提供);

➌ 贷款证明(可联网获取贷款信息的无需提供)。

5、省市互联委托逐月划转还公积金贷款

➊ 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➋ 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配偶签订提供)。

6、委托逐月划转还公积金贷款

➊ 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➋ 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配偶签订提供)。

7、委托逐月还商贷

➊ 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➋ 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配偶签订提供);

➌ 贷款证明(可联网获取贷款信息的无需提供)。

8、委托逐年划转还公积金贷款

➊ 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➋ 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配偶签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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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公积金提取政策

2024-05-17,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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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日起,南京公积金南京都市圈购房还贷提取政策调整通知

2023年6月1日起,南京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提高租房提取标准及提取频次。

2023年2月27日-2023年12月31日,南京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相关规定实施细则公布

2019年3月4日起,南京缴存职工委托逐月还商贷时无须开具商贷证明

长三角退休提取公积金可以网上办理

拓展阅读:其他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1、低保或特困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享受低保待遇或已取得市总工会制发的特困职工证书的,可以每年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2、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因重大疾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达最高支付限额(目前为18万元),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3、遭遇突发事件提取住房公积金

遇到地震、火灾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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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都市圈购房还贷提取政策的政策解读

2024-05-07,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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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都市购房还贷提取政策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南京都市圈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推动区域内住房公积金业务和服务深度融合,4月25日,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会议在南京召开。会上,南京都市圈成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签署了《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为实现南京市缴存职工在南京都市圈城市购房享受住房公积金提取同城化待遇,特制定本政策。

二、主要内容

南京市缴存职工在南京都市圈其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参照在南京本市购房情况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不受缴存职工工作地和户籍地的限制。

1.政策适用城市:常州市、镇江市、扬州市、淮安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滁州市、宣城市。

2.南京市缴存职工在上述城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取消原政策要求购房所在地应当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限制,参照在南京本市购房情况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不再查验工作地或户籍地材料。

3.房屋套数和购房提取次数按购房地城市单独计算。

南京公积金南京都市圈购房还贷提取政策调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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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职工去世家属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材料

2024-04-17,全文共 1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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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职工去世家属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材料

1.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户口注销材料;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

3.死亡职工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户口簿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公证确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公证书原件;其他情形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4.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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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策

2024-01-25,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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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日起,南京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提高租房提取标准及提取频次。

提取标准

对于无房单身职工,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由1200元提高至1800元;对于无房已婚职工,夫妻缴存双方合计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由2400元提高至3600元;对于无房的多子女家庭,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提高20%。

提取频次:

提高租房提取标准及提取频次: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为3个月,对于账户余额充足的职工,可以一次提取全年的额度。对本年度已办理过租房提取的职工,可以继续补提剩余额度。职工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可按职工与出租单位的约定,定时办理提取手续,将资金直接支付给出租单位。

办事指南:南京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操作指南(图文详解)

拓展阅读:高层次人才提取公积金租房额度

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的A、B、C类高层次人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标准放宽到现有标准的2倍,单身A、B、C类高层次人才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2400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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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残疾人卡办理指南(条件+材料+网点+优惠政策)

2023-10-17,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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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残疾人办理指南

残疾人卡办理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注:视力一、二级残疾人,仍使用原免费乘车凭证乘车)

办理残疾人卡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件或户口本、残疾人证、1寸证件照

残疾人卡办理方式

1、批量开卡(残联统一办理)

由区、街道残联工作人员统一受理用户的开卡申请、批量审核、汇总材料后,批量开通残疾人卡优惠功能。

2、线上开卡流程(个人办理)

目前,我的南京APP已增加卡片(B卡)办理及优惠功能预约开通服务。无卡用户可以直接申请一张残疾人优惠卡,邮寄到家。

已有市民卡(A卡或B卡)的残疾人可以预约申请白名单审核,审核通过后带上市民卡(A卡或B卡)、凭手机内审核通过的订单至指定网点【熙南里营业厅、高淳营业厅、红山营业点、鼓楼政务服务中心、溧水政务服务中心、市民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开通。

残疾人卡优惠升级

【方式一】手机端下载并登录“南京市民卡APP”

在界面依次点击:实体卡—卡优惠升级—残疾人交通卡优惠升级(NFC读卡升级)—确认升级。

【方式二】进入手机端登录“我的南京APP”

在界面依次点击:我的—市民卡—代他人开通卡片优惠—输入卡主姓名、证件号码,进行开通免费乘车优惠功能预约,预约成功后携带市民卡去市民卡公司指定网点开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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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见义勇为卡办理指南(办理条件+材料+办理网点+优惠政策)

2023-07-10,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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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见义勇为卡哪里办理?怎么办理?办理南京见义勇为卡需要什么材料?一起来看下。

南京见义勇为卡办理指南

见义勇为卡办理条件

对受到市人民政府及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革命烈士的配偶及父母,发放《见义勇为优待乘车卡》,乘车卡统一使用IC卡,并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持卡人可在市区内享受免费乘坐公共交通车辆的优待。

其他说明:

受市级(含市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革命烈士的配偶及父母,已享受其他免费乘车优惠政策的,不再重复享受。

办理见义勇为卡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见义勇为基金会证明(加盖公章)、见义勇为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市民卡。

其他说明:

无市民卡的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件至人社局窗口进行市民卡A卡申办;或者凭本人身份证件至市民卡网点进行市民卡B卡申办。

见义勇为卡办理地点

线上-我的南京APP

线下-熙南里营业厅(熙南里街区8-34号,营业时间8:00-18:00)

见义勇为卡优惠政策

南京市内免费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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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学生卡办理指南(办理条件+材料+办理网点+优惠政策)

2023-07-10,全文共 10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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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学生卡在哪里办理?怎么办理?需要带什么证件?坐公交地铁打几折?具体详情如下。

南京学生卡办理指南

学生卡办理条件

身高1.3m以上,未满18周岁的南京中小学生,不限户籍,但限南京地区使用。

办理学生卡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件或户口本、1寸证件照;定制卡需再提供1张定制画面。

学生卡办理地点

标准卡-市民卡网点/南京市民卡APP/我的南京APP

定制卡-南京市民卡微信商城,邮寄到家!

南京市民卡服务网点:

服务项目网点名称地址营业时间

智汇卡业务;

市民卡智汇功能相关业务;

不带社保市民卡业务;

游园年卡业务;

交通一卡通业务

熙南里营业厅(可办理电信合作卡转值业务)

熙南里街区8-34号8:00-18:00
高淳营业厅高淳区镇兴路177-19号8:00-17:30

智汇卡业务(暂不办理退卡退值业务);

市民卡智汇功能相关业务;

不带社保市民卡业务;

游园年卡业务;

交通一卡通业务

红山营业点和燕路168号红山森林动物园管理处8:00-17:00
鼓楼政务服务中心热河路8号工作日9:00-12:00; 13:3017:30
市民卡服务中心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1楼工作日8:30-11:30,12:00-17:30
政务服务大厅(可办理政务大厅专用卡)江东中路265号工作日9:00-17:30
新街口营业厅地铁新街口站12号口下楼梯对面8:00-11:30,12:00-18:30
新模范马路地铁站地铁新模范马路站
鼓楼地铁站地铁鼓楼站
新街口地铁站地铁新街口站(2 号线)
安德门地铁站地铁安德门站
河定桥地铁站地铁河定桥站
龙眠大道地铁站地铁龙眠大道站
兴隆大街地铁站地铁兴隆大街站
西安门地铁站地铁西安门站
新庄地铁站地铁新庄站
百家湖地铁站地铁百家湖站
学则路地铁站地铁学则路站
天润城地铁站地铁天润城站
文德路地铁站地铁文德路站
雄州地铁站地铁雄州站
大厂地铁站地铁大厂站
泰山新村地铁站地铁泰山新村站
南艺草场门地铁站地铁南艺草场门站
迈皋桥地铁站地铁迈皋桥站
丁家庄南地铁站地铁丁家庄南站
仅办理智汇系列卡充值售卡业务珠江路地铁站地铁珠江路站
南京南站地铁站地铁南京南站
备注:南京地铁所有线路各站点均设有智汇自助服务机(提供卡片充值、产品销售(非实名制智汇卡等)、查询功能)

学生卡优惠政策

南京市内半价乘车,公交在8折的基础上再半价;地铁为原价的半价,90分钟内享受换乘优惠,地铁转地铁不享受。

温馨提示:

若本人名下已有市民卡A卡/B卡,可通过南京市民卡APP内的“卡优惠升级”功能在线升级为半价学生卡、半价老人卡、免费老人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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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残疾人卡办理指南(办理条件+材料+办理网点+优惠政策)

2023-07-10,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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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残疾人卡怎么办理?在哪里办理?办理南京残疾人卡需要什么材料?具体详情如下。

南京残疾人卡办理指南

残疾人卡办理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注:视力一、二级残疾人,仍使用原免费乘车凭证乘车)

办理残疾人卡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件或户口本、残疾人证、1寸证件照

残疾人卡办理方式

1、批量开卡(残联统一办理)

由区、街道残联工作人员统一受理用户的开卡申请、批量审核、汇总材料后,批量开通残疾人卡优惠功能。

2、线上开卡流程(个人办理)

目前,我的南京APP已增加卡片(B卡)办理及优惠功能预约开通服务。无卡用户可以直接申请一张残疾人优惠卡,邮寄到家。

已有市民卡(A卡或B卡)的残疾人可以预约申请白名单审核,审核通过后带上市民卡(A卡或B卡)、凭手机内审核通过的订单至指定网点【熙南里营业厅、高淳营业厅、红山营业点、鼓楼政务服务中心、溧水政务服务中心、市民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开通。

残疾人卡优惠政策

南京市内免费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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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老人卡办理指南(办理条件+材料+办理网点+优惠政策)

2023-07-10,全文共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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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老人卡去哪里办理?多少岁可以办理?办理条件是什么?在哪里办理?具体详情如下。

南京老人卡办理指南

老人卡办理条件

年满60周岁的老人,不限户籍,但限南京地区使用。

老人卡优惠政策

60周岁至69周岁的老人享受南京市内半价乘车;7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免费乘车。

特别说明:公交在8折的基础上再半价;地铁为原价的半价,90分钟内享受换乘优惠,地铁转地铁不享受。

老人卡办理方式

标准卡-市民卡网点/南京市民卡APP/我的南京APP

定制卡-南京市民卡微信商城,邮寄到家!

市民卡服务网点如下:

办理南京老人卡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件或户口本、1寸证件照;定制卡需再提供1张定制画面。

温馨提示:

若本人名下已有市民卡A卡/B卡,可通过南京市民卡APP内的“卡优惠升级”功能在线升级为半价学生卡、半价老人卡、免费老人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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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购买二套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2023-05-31,全文共 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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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提取次数:

购房有效证明文件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

1、职工在购买住房时,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2、职工购买住房时,若约定住房产权份额的,按各自产权份额核定相应的购房支出;

3、职工在被拆迁后购买住房的,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扣除拆迁补偿款后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注:符合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至少应当保留人民币1元。因出差、出境、自然灾害等原因超过一年的,职工仍可以申请购房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满一年时的缴存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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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委托还贷协议变更指南(条件+流程+材料+地点)

2022-01-13,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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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贷款委托还贷协议变更指南

办理条件

1.协议签订并生效后,因工作变动导致住房公积金账号发生变化的,借款人及配偶可申请变更委托协议。

2.协议签订并生效后,由于婚姻状况变化(借款人结婚或离婚)等原因,需增加或减少配偶方的委托还贷协议,借款人及配偶可申请变更委托协议。

办理流程

1.借款人及配偶携带申请材料前往贷款银行申请委托逐年(逐月)还公积金贷款协议变更业务,贷款银行对借款人及配偶提供的材料审核合格后,变更双方签订委托协议书,录入中心信息系统。

2.借款人及配偶携带申请材料前往归集银行申请委托逐月还商贷协议变更业务,归集银行对借款人及配偶提供的材料审核合格后,变更双方签订委托协议书,录入中心信息系统。

申请材料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或《离婚证》原件。

办理时间及地点

1.委托逐年(逐月)还公积金贷款协议变更业务,借款人及配偶在公积金贷款银行专柜工作时间赴银行柜面办理。

2.委托逐月还商贷协议变更业务,借款人及配偶在公积金归集银行专柜工作时间赴银行柜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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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住房公积金南京银行提取服务网点一览

2018-07-18,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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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住房公积金南京银行提取服务网点

网点名称网点地址联系电话
城北支行鼓楼区湖北路85号83338989
热河支行鼓楼区热河路50号58590769
洪武支行秦淮区淮海路50号南京银行85605398
城东支行玄武区中山门大街99-1号58079501
仙林支行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杉湖西路9号84809253
和燕路支行栖霞区和燕路319号85605006
紫金支行太平北路104号83377209
雨花支行雨花西路210号52415749
城南支行江宁区金盛路199号52158733
白下支行秦淮区苜蓿园大街81号84271691
江宁科学园支行江宁区莱茵达路288号87197955
分行营业部玄武区中山路288号86775973
城西支行鼓楼区江东北路93号58780318
新街口支行王府大街89-4号84707023
江宁支行江宁区胜太路97号52127299
高淳支行高淳区淳溪镇宝塔路188号57305508
溧水支行溧水区永阳镇宝塔路8-9号66655003
江北新区分行营业部浦口区海都路8号58112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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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区2024年幼儿园招生入园政策(材料+流程)

2024-05-13,全文共 2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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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供给

江宁户籍幼儿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有学位保障。

政策照顾对象子女、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均有公办学位保障。

入园年龄

年满三周岁(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报名时间及流程

2024年5月14日起,幼儿园发布招生公告。

2024年5月14日~19日,幼儿监护人在《南京江宁区2024年幼儿园招生系统》录入幼儿基本信息,清晰有效上传所需材料,网上选报第一意向幼儿园和第二意向幼儿园。

2024年5月20日~21日,幼儿园网上审核幼儿报名信息及材料。

2024年5月22日~23日,未被网上审核通过的幼儿进行区级第一次统筹安排。

2024年5月24日,幼儿园分批次通知监护人进行当面审核。

2024年5月25日~5月26日,监护人携带原件材料到幼儿园进行当面审核。

2024年5月27日,幼儿园网上录取。

2024年5月28~29日,未被录取的幼儿进行区级第二次统筹安排。

2024年6月1日~3日,监护人在区级招生系统查询结果。

2024年6月4日~6月6日,错过前期报名时间的适龄幼儿在《南京市江宁区2024年幼儿园招生系统》中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进行报名。

报名登记方式及相关操作

采用网上选报幼儿园的方式。监护人登录江宁教育服务平台网页(www.jnjy.net.cn)或者“我的江宁”手机APP,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并有效上传相关材料原件照片。信息登记完成后需自主完成核对,并确认无误。

监护人根据幼儿园发布的招生公告,网络选报第一意向和第二意向幼儿园。

如果监护人无法进行网络操作,可带上所需证件的原件到居住地附近的任一幼儿园,寻求招生工作人员协助将基本信息录入区级招生系统。

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网上报名时需按照网络操作流程提示提供材料,并拍照上传。一般需提前准备好家庭户口簿、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监护人身份证和幼儿证件照等,外来务工随迁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在江宁的有效居住证、在宁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或政府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证照等。政策照顾对象及经济困难家庭幼儿另需提供相应证明。

当面审核所需材料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与收费方式

幼儿园月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以价格主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为准。

幼儿园收取费用时间为8月10日以后,通过“我的江宁”手机APP教育缴费窗口进行统一缴费。

幼儿入园减免政策

给予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保育教育费减免与生活补助。入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以及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免收保育教育费。生活补助标准每生每学期750元,其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幼儿、孤儿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标准每生每学期1125元。

给予村办园点的幼儿保育教育费减免,减免标准为每生每月220元,每年按10个月减免。收费标准不足每生每月220元的,按实减免。

家庭经济困难提供材料类型

根据市区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包含10种类型: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待遇证明》。

2.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子女。持户口所在地农工委开具的《扶贫手册》。

3.孤儿。持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

4.低保边缘家庭子女。持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边缘家庭待遇证明》。

5.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不含非本市户籍幼儿)。持区级农工委或农工办开具的《低收入纯农户证明》。

6.残疾幼儿。持残联发放的幼儿本人《残疾证》。

7.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持区级或区级以上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证》。

8.因公牺牲的军人、警察子女。持相关证明。

9.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持相关证明。

10.其他经济困难类型。由家长提出其他类型困难资助申请,经幼儿园资助认定工作小组认定。

政策照顾对象类型

1.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的子女;

2.公安英模、因公伤残警察、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子女;

3.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未录取幼儿实行区域统筹安排

如果监护人已在《南京市江宁区2024年幼儿园招生系统》完整登记幼儿信息,并成功录入系统,但未能通过幼儿园网络材料或现场审核,区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会同相关街道、园区,根据周边幼儿园空余学位情况进行区级统筹安排,保障所有网络信息填报、上传完整清晰的幼儿均有幼儿园录取。

未能及时进行网络报名的幼儿补充报名

若监护人错过前期报名时间,未能按程序参与幼儿园招生,则在6月4日~6日,进入《南京市江宁区2024年幼儿园招生系统》,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进行网络补充报名;若错过补充报名时间,则根据各幼儿园空余学位情况,按照双向自主选择原则,自行线下报名入园。

区教育局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025-52280951

025-51196595

幼儿园招生信息表下载:点此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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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职工去世公积金销户提取办法

2024-04-17,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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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若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或公证确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全部到场并签订承诺书,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无法全部到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委托其他成年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代为办理提取,须提供委托书,受委托人须当场签订承诺书。

提取平台:

可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职工可在“南京公积金”APP、“我的南京”APP等互联网渠道办理第二十七条中(一)(二)(三)情形的提取。无法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缴存银行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结时间:

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需要查证材料的,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的银行卡,因职工死亡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卡。

提取材料:

1.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户口注销材料;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

3.死亡职工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户口簿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公证确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公证书原件;其他情形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4.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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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购车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流程+材料)

2024-04-15,全文共 2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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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市购车补贴政策(时间+规模+标准)

购车补贴条件

1.购买新车补贴

活动期间,对在活动企业新购7座(含)以内非营运乘用车新车(不含二手车)并完成上牌的个人消费者(不限上牌地区),根据新购车的不含税车价(指“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上的车辆不含税价格)分档进行补贴。

2.以旧换新补贴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2024年4月15日(不含当日)之前注册且登记在本人名下的非营运小客车,并且符合上文中购买新车补贴条件的,可叠加申请以旧换新补贴,请消费者在完成以旧换新前,保留相关凭证照片用于申请补贴。

报废车辆是指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南京市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企业报废本人名下的非营运小客车,取得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车辆报废日期应在2024年4月15日(含)后(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标注的交车时间为准),并已完成全部注销登记手续。

转让车辆是指个人名下的非营运性小客车所有权在南京市发生转移(不含变更登记),取得有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转让日期应在2024年4月15日(含)后(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为准),并完成全部转让登记手续。

购车补贴材料

补贴申请须由个人用户发起,申请人通过扫描活动二维码(2024年4月26日左右通过“南京消费发布”公众号公布)进入活动页面,并提交以下信息:

1、申请人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照片。

2、申请人本人拥有的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

3、购车企业所在区及企业名称(相关信息以汽车补贴活动企业名单为准)。

4、能清晰看清交易日期、交易门店及交易金额的购车定金凭证。包括POS小票、银行转账凭证、汽车销售企业加盖公章的定金合同、带有订单号的定金支付页面截图或其他具备法律效力的定金凭证,手写收据定金凭证不在本次补贴申报范围。

5、购车合同、购买新车时获取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销售企业开具的第一联“发票联”,购车发票须为本人首次开具,重开、伪造的购车发票补贴资格不予认定)。

6、注册登记的新车行驶证,车辆号牌号码及已悬挂机动车正式号牌的车辆正面、背面照片。

7、申请人本人持有的银行储蓄卡(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籍人士需在中国大陆地区开户)。

叠加申请“以旧换新”补贴的,还需上传:

8、属于报废旧车的,请上传可清晰地看到日期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报废证明及该车报废前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信息栏及登记栏相关页面照片(请在车辆报废前注意拍照留存《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相关页面照片,须包含车辆在2024年4月15日(不含当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登记信息的全部内容)。

9、属于转让旧车的,请上传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须为本人首次开具,重开、伪造的补贴资格不予认定)及该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栏及登记栏相关页面照片(须包含车辆在2024年4月15日(不含当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登记信息及本次转让登记信息的全部内容)。

购车补贴流程

申请补贴入口、申请操作指南及申请常见问题解答将在2024年4月26日左右公布。

申请人在完成车辆上牌的全部流程和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后,即可申请购买新车补贴,完成以旧换新全部流程即可叠加申请以旧换新补贴。

初审通过后,最终审核将在8月31日前完成,如提前审核完将另行公告。

通过初审但未通过最终审核的申请人将收到短信提示,并有一次修改材料的机会,可在72小时内修改材料,请申请人对申请状态保持关注,逾期未提交完整有效材料的,视为放弃申领本补贴资格,之前锁定的额度将重新释放。

最终审核通过的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开展专项审计。

审计结束后,将按相关标准发放补贴至申请人填写的银行账户中,补贴预计将在最终审核完成后2个月内发放完毕。

申报注意事项

1、购车合同签署日期、购车定金凭证日期和购车发票日期均在2024年4月15日(含)后,且购车发票日期不早于购车合同签署日期、购车定金凭证日期。

2、申请人、购买人、车辆所有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行驶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属于报废旧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转让旧车的)以及银行账户户名均须属于同一人,其中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转让旧车的)需在南京市开具。

3、叠加申请“以旧换新”补贴的,请注意在车辆报废前及转让后及时拍照留存《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相关页面照片,以免影响后续补贴申领。

4、申请人应严格按标准和要求上传材料,并认真核对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避免因格式、卡号错误或图像模糊等问题无法通过审核或补贴资金无法到账。

5、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6、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外国人护照等有效证件。

7、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仅能享有1次且1辆汽车的补贴。

8、申请人办理补贴申请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汽车销售企业应向消费者准确介绍所售车辆对本实施细则的适用情况,对误导欺骗消费者或恶意串通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建议列入诚信黑名单。

9、发票信息中购车企业名称需要与活动名单中企业名称一致,如分公司开票,则发票信息中需要体现出与活动名单中企业名称一致的总公司名称。

10、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主办方有权修改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本活动。汽车销售企业及消费者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活动规则。

补贴发放机构

根据《2024年南京市汽车补贴发放机构评选公告》,本次汽车消费补贴发放由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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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南京户籍可以申请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2024-03-29,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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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南京户籍可以申请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

可以。公积金贷款没有户籍限制。

申请公积金贷款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申请贷款时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且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现役军官、士官转业到地方工作,转业时间与地方入职时间无月份间隔,部队服役时间视同缴存时间,可与现单位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二)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须为成套住宅。

(三)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大修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以及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同意大修的相关材料。

(四)建造、翻建住房的,在《不动产权证书》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大修住房的,在大修完成后施工单位开出江苏省南京市建筑业统一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

(五)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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