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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金东区教体局公开招聘幼儿园保健员

2024-03-15,全文共 21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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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品德端正,遵纪守法。

2.1988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儿科学、妇幼保健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专业。

5.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证。

二、招聘程序

招聘实施“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具体如下:

1.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形式。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3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地点:金华金义景澜酒店(金华市金东区金义都市新区新城路3288号),从金华站、金华南站可乘坐金义东轻轨直达(综保区站下车即到达酒店)。

2.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人员方可参加笔试。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不足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现场报名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2024年金东区教体局招聘幼儿园保健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纸质版一式2份,粘贴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于现场报名时上交;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其他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证。

以上材料应携带原件备查,复印件按序装订上交;同时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于现场扫码上传。

报名表由金东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审核并加盖公章。报名表作为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明材料,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后果自负。

3.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包括幼儿教育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时间15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笔试成绩同分者,一同入围面试。

4.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5.体检、考察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3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下同)。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参照《教师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阳光择岗,择岗前3天发布具体岗位,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放弃择岗的不再递补。

6.公示、聘用

①考察合格并完成择岗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②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③本次招聘设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5年。服务期限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④本次招聘幼儿园保健员参照合同制教师管理。

三、其他事项

1.学历、执业资格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3月27日。其中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四、纪律、咨询和监督

1.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将在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金东区人民政府网(www.jindong.gov.cn)发布的相关通知,如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79-82178217(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招聘工作由金东区教育体育局具体实施,金东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实行监督。监督电话:0579-8217352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东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金东区教体局招聘幼儿园保健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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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永康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

2024-01-28,全文共 3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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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与条件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岗位一报考条件:

1.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能胜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

2.年龄要求:限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与户籍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户籍不限,可报考初中、小学岗位。永康生源或永康户籍的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限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科学岗位。

永康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在永康。永康户籍认定以报名截止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4.专业要求:专业不限。

5.教师资格证要求:

考生(普通高校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除外)需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任教学段不得低于报考岗位学段;未申领教师资格证者需提供相应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及与申领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教师资格证相近限定:英语:英语、外语教师资格证;科学:科学、物理、化学、生物、自然教师资格证;社会:社会、历史、政治、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地理教师资格证;信息:信息、计算机、信息技术教师资格证。

6.其他要求:

(1)以上证书均需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且报名时仍处于有效期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

(2)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近三年内因违规带生等师德师风问题受到查处的人员;永康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其他经认定不宜报考的情形。

岗位二报考条件:

基本要求:与永康市公办中小学或永康市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在中小学连续任教一年以上(时间截止到2024年2月底,以社保缴纳证明为准),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在职在岗教师。

年龄要求:限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纳入永康市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管理的教师及原公参民学校民转公期间属政策性保障的教师年龄不限)。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4年2月25日8:30起至2024年3月8日17:00止,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下载“钉钉”app,用钉钉扫描左侧二维码加入组织(申请后自动加入),加入组织后扫描右侧二维码填写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表入口于2月25日8:30正式开放)

3.资格审核: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允许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的人员不得入围面试。

经资格初审,若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该岗位将按比例核减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除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岗位取消的人员可限时改报外,其余报名人员一经报名不得改报。

资格审核相关材料: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合同期未满的社会人员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

资格初审为线上审核,资格复审为线下现场审核,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围面试资格。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审核不通过。

4.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缴纳考务费50元。缴费通知将于2024年3月12日以短信形式发出。缴费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8:30起至2024年3月13日17:00止,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报名无效。报名缴费成功后原则上不予退费。

(二)考试

报考人员必须参加由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联合组织的业务考试,分笔试、面试、教师职业素质测试。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小学参照中学(初中)进行考试。具体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笔试合格分:设置笔试合格分,根据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与成绩,计算出各岗位的平均分。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以60分为笔试合格分;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分。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

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招聘计划数在15人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计划数在15人以下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遇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具体面试办法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教师职业素质测试

根据考试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招聘计划3人以下的按1:1.5确定测试对象,招聘计划3人及以上的按1:1.2确定测试对象。

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结果必须达到均值及以上。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结果未达到均值的,测试结果为不合格,不予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的,视为放弃。报考人员放弃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或测试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

(三)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在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如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笔试成绩再相同,则以加试形式进行区分,加试办法另行通知。

3.体检参照当年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执行,有特殊行业要求的部分体检项目,其标准如严于上述规定的,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考察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因怀孕不能参加全程体检的,顺延(限延一次)到下一期教师招聘时一并进行体检、考察。

(五)聘用

1.拟聘用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进行公示。因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不具备聘用条件的、经档案审核有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至2024年7月31日止未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聘用人员延期转正;在聘用后两年内(截止2026年9月1日)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3.聘用前须将户口迁移至工作单位集体户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4.所有聘用人员需与聘用单位签订不少于6年的服务期限合同,在服务期内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调离或参加其他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

三、其他事项

1.涉及到人员数量确定时,按四舍五入进行计算。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面向社会招聘的中小学信息、音乐、体育、美术岗位根据最终设岗情况,优先保障中学岗位,拟聘用人员选岗时在中学岗位仍有空缺时不得选择小学岗位。

4.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如报名情况,资格审查情况,准考证领取,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拟聘用名单等)均在以下网址公告,请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579-86468265(教育),监督电话:0579-87101350(人社)。

永康人才网(点击进入)

永康市教育城域网(点击进入)

5.所有报考人员在聘用前保持电话号码不变,24小时电话通畅。

6.对考试期间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省有关规定进行认定与处理。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在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7.永康市人力社保及教育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组织招聘部门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康市教育局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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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中医院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3-12-01,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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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招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年龄范围: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

8.志愿为兰溪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且承诺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不含规培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违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现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领取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三、考试报名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时间:2023年11月28日8:30-11月30日17:30。

应聘人员登陆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注册报名。

更多详情点击:2023年兰溪市中医院医共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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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图书馆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3-12-13,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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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金华市图书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

01基本要求: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文化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身体健康。

02招聘岗位:综合文秘工作人员1名。

03主要要求:

1、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2、能熟练操作电脑有较强的计算机工作能力和文字功底及工作经验者优先。3、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

04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结束签订劳动合同。2、待遇遵照金华市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规定执行,缴纳规定社保、医保等。

05报名及录用:

1、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2月22日。

2、报名地点:金华市永康街288号金华市图书馆5楼办公室。

3、报名方式:报名时请携带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并填写报名表。

4、报名材料审核后电话通知面试,根据面试情况决定是否录用。

5、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579-82069176。》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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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二级学院学术院长

2024-03-18,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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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二、聘期及待遇

1.采用聘期制,首聘期为四年;

2.相关待遇根据目标任务“一人一议”,提供良好的工作与科研支持条件和生活保障。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师德师风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和发展方向,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愿意从事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具有胜任管理工作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及履职能力。

3.熟悉高等教育办学规律和相关学科人才培养规律,具有目标岗位所需的战略眼光、创新思维、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能力,在国内外知名大学或研究院担任过重要管理职务者优先。

4.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学科领域有重要的影响力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具备引领学科发展的战略性构想和冲击一流水平的能力,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或重要科研奖项获得者优先。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学术成果和学术影响力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应聘要求

应聘者通过邮件报名,邮件主题注明“应聘浙江师范大学二级学院学术院长”。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

应聘材料应包括:

1.个人简历(含教育工作经历、个人科研与管理工作业绩等);

2.身份证(护照)、自本科起至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人才计划或学术成就相关证明材料等扫描件(pdf格式);

3.近五年来代表性学术成果(论文、专著、项目、获奖、专利等)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4.应聘者认为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9-82282441(人事处,仇老师) 0579-82283198(组织部,宣老师)

电子邮箱:zhaopin@zjnu.edu.cn(人事处)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

邮政编码:321004

推荐阅读:2024年金华全市招聘公告汇总(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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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城建档案馆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2023-12-07,全文共 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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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条件

(一)专业岗位要求:

1.工程资料类等相关专业;

2.年龄:35周岁以下 (1988年12月6日以后出生);

3.学历: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优先);

4.岗位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有高度的责任感,团队合作精神,协调沟通能力强;熟悉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的内容、范围,掌握工程档案收集、编制、整理以及有工程资料管理经验等可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7日至 12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17:30);

2.报名地点:金华市城中街道中山路18号,市城建档案馆四楼办公室;

3.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报名表等材料。

(二)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初审后,决定入围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四)公示及录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城建档案馆政务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期间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不宜报考的。

在招聘工作完成一年内,如需再招聘人员的,可从拟考察对象中按成绩从高到低考察录用。

附件: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三、待遇

按《劳动合同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其他事项城建档案馆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联系人:王世超 联系电话:0579-82377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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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兰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4-03-11,全文共 31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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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在编教师15人,具体招聘计划如下:

招聘对象与范围

(一)中小学教师招聘对象与范围

1.兰溪籍生源(含大学在兰溪就读或已在兰溪工作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高考文化课第一批(重点)录取的本科毕业生,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要求);

(4)本科学历毕业生,专业相符(报考小学岗位的专业不限),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5)国外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专业相符(报考小学、学前教育岗位的专业不限),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

(1)硕士、博士研究生;

(2)高考第一批(重点)录取的师范类本科学历毕业生;

(3)2024年应届(含2023毕业择业期内)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4)本科期间获省级优秀毕业生或省政府及以上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

以上人员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要求与兰溪籍考生相同。

(二)幼儿教师招聘对象与范围

1.兰溪籍生源(含已在兰溪任教的非兰溪籍非编幼儿教师)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有相应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要求);

(2)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和五年制师范教育大专毕业生,有相应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要求);

(3)本科毕业,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专业不限;

(4)大专及以上学历且起点学历为中等师范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2.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

报名条件要求

报考人员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与范围规定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5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下同);

2.教师资格证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除外),或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与学科要求相一致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3.专业要求:见专业资格审查相关相近专业规定,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计划表。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不受专业限制;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热爱教育;

5.身体健康,能胜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采取按职位招聘的办法,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接受社会监督。具体招聘办法如下:

(一)考试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时间:2024年3月12日8:30—3月22日17:30。

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注册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3月12日8:30—3月23日17:30。

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3月12日8:30—3月24日17:3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考务费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4月17日8:30—4月18日17:00。

已完成缴费人员可在同一网址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如不符合条件和岗位要求而产生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携带2B铅笔及黑色水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一门,时间为150分钟。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小学岗位学科专业知识参照中学(初中)学科进行考试。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分。

4.笔试合格分:笔试合格分以裸分计算(不计奖励加分)。若本岗位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则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若本岗位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则取第2名至最后1名成绩的平均分为本岗位的成绩合格分(笔试成绩平均分以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与成绩进行计算),笔试成绩裸分达不到笔试合格分的,不列入面试对象。报考人员未参加考试的,作缺考处理。

(三)奖励加分

师范类本科(含学前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期间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的加4分。相关奖励原件及复印件在资格复审环节中提供。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复审不合格的,相应岗位不再递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低于此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交以下资料:报名表(自行提前填写或打印)、身份证、学历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写有就读专业的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明,师范生需注明,二级学院证明无效)、教师资格证(研究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省优秀毕业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考生。

以“已在兰溪工作人员”与“已在兰溪任教的非兰溪籍非编幼儿教师”身份报名人员,需提供在兰溪相关单位或幼儿园工作的依据(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的,需提供本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

扫码下载报名表

(五)面试

1.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为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2.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含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

3.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分。

入围面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六)体检

按聘用数1:1的比例,根据总分(笔试折算成绩+面试折算成绩+奖励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依次递补符合录用条件者。

(七)考察

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不宜聘用为教师的不予录用,依次递补符合录用条件者。

(八)录用办法

按各岗位招聘数,根据总分(笔试折算成绩+面试折算成绩+奖励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聘用符合录用条件者。总分相同,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考试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笔试成绩相同,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专业知识成绩相同,另行考核确定。面试不合格(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九)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录用。

签约聘用

被录用人员应在录用结果公示期满后3天内实名申请加入兰溪市教育局指定的微信群,于2024年8月2日到市教育局签约、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录用处理,递补符合录用条件者(含符合提前批招聘条件人员)。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录用后一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延期转正,录用后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在兰溪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原则上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兰溪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9010087、88821127、888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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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浦江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2023-11-09,全文共 2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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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9名。其中面向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2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见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具有浦江县户籍或高校录取时户籍在浦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或非浦江县户籍在浦江县机关部门、县属各单位、乡镇街道、社区工作签订劳动合同、社保缴纳一年以上的人员(户籍、社保缴纳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之日止)。

2.研究生以上学历不限户籍。

3.在公告之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年龄条件: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9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处分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浦江县在职专职社区工作者不能报考;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4日9时—11月16日17时

报名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选择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14日9时—11月17日17时

由民政局组织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三)加分项

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11月20日—11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有加分项的考生,请将加分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浦江县浦阳街道环城西路182号一楼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办公室进行审核(联系电话:0579-84104267),逾期不再受理加分事项。加分项情况将在浦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时间:2023年11月22日9时—11月25日11时

考试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报名者妥善保管本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都将用到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25日9时-11时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与加分分值的合计分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人数3人及以下的岗位按招聘名额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浦江县民政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按该岗位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资格复审时,携带网上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名额出现1:1的比例时,面试成绩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分数)×40%+面试成绩×60%。

(八)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有小数的四舍五入)。

体检工作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执行。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实施前,国家或浙江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办法进行;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宜聘用的,在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四、其它事项

(一)普通高校2021年、2022年毕业生可报考身份要求为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二)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先后排名。本次考试涉及成绩计算的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三)有以下情形的在此次报考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办理聘用手续前遇放弃资格的;

2.无正当理由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

3.在2024年11月8日前本次招聘岗位缺编的(若根据安排,在截止日期前开展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的,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递补)。

(四)此次聘用的专职社区工作者须在报到后3年内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年限内未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不予续签劳动合同。

(五)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及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均在浦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j.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并保持手机畅通。

(六)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为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部门无关。

(七)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及《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规定,考生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纳入征信体系。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八)咨询电话:0579-84104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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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义乌公安局辅警公开招聘最新公告

2023-11-08,全文共 2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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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公安局公开招聘214名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14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二)年满十八周岁并且一般在三十五周岁以下;(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五)具有金华市辖区市、县户籍;(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七)我市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辅警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退役军人,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不予招聘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二)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执行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辞职警务辅助人员,自辞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次招聘;辞职二次及以上的,不得招聘;

(七)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11月8日8时至11月14日17时。

报名方法:①如实填写电子报名表(附件2)内容并将电子1寸照片贴入照片栏;②身份证正反面照片;③学历证书照片;④学信网学籍查询结果页面;⑤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将上述资料打包并命名为本人名字发送至电子邮箱:361990495@qq.com。报考人员需确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现场确认(资格审查)时间:11月15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地点:义乌市公安局辅警管理科(稠城街道机场路110号9楼);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北苑街道西城路88号):义乌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北苑街道宗泽北路330号);义乌市公安局稠城派出所(稠城街道工人北路365号);义乌市公安局福田派出所(福田街道春风大道1111号;春风大道与大通路交叉口);义乌市公安局江东派出所(江东街道篁园路567号;篁园路与南山路交叉口);义乌市公安局稠江派出所(稠江街道新科路E21号);义乌市公安局北苑派出所(北苑街道春晗路118号);义乌市公安局后宅派出所(后宅街道城北路M199号);义乌市公安局廿三里派出所(廿三里街道金鳞北路23号);义乌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城西街道求真路566号);义乌市公安局佛堂派出所(佛堂镇佛堂大道109号);义乌市公安局苏溪派出所(苏溪镇春风大道向南200米与镇前街交叉口);义乌市公安局上溪派出所(上溪镇四通东路166号);义乌市公安局大陈派出所(大陈镇丰润路与鸽溪路交叉口);义乌市公安局义亭派出所(义亭镇明月路56号);义乌市公安局赤岸派出所(赤岸镇石城路10号)。

3.现场确认(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义乌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正反面打印)1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3)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出示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内院校毕业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5)退伍军人的提供退伍证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的提供第三方就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份(6)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及复印件2份。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项目包括纵跳、4×10米往返跑、1000米(男)或800米(女)长跑三项。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基本法律(《人民警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鉴于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特殊性,根据岗位匹配度,可视情相应调整核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要求。体检不合格的,其缺额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内容、标准等参考人民警察要求。

(七)公示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要素,综合排名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予以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安排相应工作岗位试岗;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警务辅助人员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合同和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期合同不低于3年。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年薪不低于7.5万(含“五险一金”)。咨询电话:15325997788咨询时间:9: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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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间+岗位)

2024-03-11,全文共 2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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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4.户籍不限。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2024年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护理院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附件1)。

三、报名要求及说明

1.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上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选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上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

2.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专业由市福利中心护理院及市民政局参考教育部公布的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

3.医师岗位要求医师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相适应。

4.年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3月11日,35 周岁以下(1988年3月1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5.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6.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7.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3)涉嫌违法违纪违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现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并在该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含定向委培生、规培生)、 具有公务员身份未满 5

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

(5)现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非2024年应届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录用情形的。

10.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11.专业问题由市社会福利中心福利院及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时间:2024年3月11日9时—— 3月13日17时

登录浙江省医学考试综合管理系统(http://rcpj.zjyxjl.org.cn/),应聘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二) 资格初审

时间:2024 年3月11日9时—— 3月13日17时。

市社会福利中心护理院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以进报名系统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4

年3月11日9时—— 3月13日17时)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岗位比例: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 3倍的岗位,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通知招聘计划取消的报名人员。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3月21日9时——3月23日9时。

通 过 资 格 初 审 考 生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登 录

浙江省医学考试综合管理系统(http://rcpj.zjyxjl.org.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4 年 3月23日。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五)资格复审、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5(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前,市社会福利中心护理院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①由本人填写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②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身份证复印件;④近期免冠 1

寸彩照;⑤其他岗位所需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⑥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社保缴纳凭证材料,现为金华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未按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下一环节考试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下一环节考试资格。以上情形,市社会福利中心护理院从该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予以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设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总成绩计算:笔试50%+面试50%。

资格复审、面试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 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相等的,以面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 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公开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jinhua.gov.cn/)和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在公示前放弃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完成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其它事项

1.考试成绩查询:考生自行到金华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jinhua.gov.cn/)上查询。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

联系电话:0579-84716103;

监督电话:0579-82466990。

附件1:2024年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护理院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xlsx

附件2:资格复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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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磐安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4-03-21,全文共 4750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计划

2024年计划招聘编制内教师20名,雇员制教师3名。

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性别要求、专业要求等,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20日及以后出生),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即1979年3月20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部分岗位放宽到专科,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4.教师资格证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专业不限,对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专业对口报名,也可凭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适用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下同),其余报考人员须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以上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笔试前一日。

无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和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考生须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予以解聘。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户籍要求:心理健康教育岗位户籍不限,学前教育2(男)岗位放宽到金华市户籍(以2024年3月20日之前的户口为准),其它限磐安籍。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所有岗位户籍不限。

磐安籍包括:

(1)本人户口在磐安(以2024年3月20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本人出生地在磐安(以户口簿、出生证、出生地政府出具的证明为依据);

(3)本人或父母或夫(妻)一方在磐安有长居地的(以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居委会或居住地政府出具的说明为依据);

(4)父母或夫(妻)一方户口在磐安或是磐安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的(以户口簿、结婚证、工作单位说明为依据);

(5)2024年3月20日前本人在磐安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实际工作满3年以上的(以劳动合同和养老金缴纳时间一致为准);

(6)生源地为磐安的人员(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属(2)-(6)种情形的,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相关材料。

6.正式在编人员报名,须有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人员须持毕业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明方可报考,其它证明无效。

8.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10.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由纪检部门参与监督,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注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3月29日8:30起至4月4日17:00止。

网址: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701(人事考试服务平台)

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选择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4月5日8:30起至4月7日17:00止。

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以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资格初审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三)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4月8日8:30起至4月11日17:00止。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在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办理网上缴费,缴纳考务费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其他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核减或调整招聘计划。初中语文岗位核减名额优先在初中语文内调剂,小学语文岗位核减名额优先在小学语文内调剂。上述不能调剂到位的名额和其余岗位核减的名额按中学数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小学教育的先后顺序进行调剂,招聘总数分别不超过4个、3个、4个。学前教育岗位核减名额在学前教育内进行调剂。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另行通知。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五)笔试安排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其中中小学教育岗位单独组卷,只含教育基础知识。根据考试机构供卷实际,小学学科专业知识参照中学(初中)学科进行考试。

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纸质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参加同一试卷考试人员笔试平均成绩85%的标准划定(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信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正式在编人员,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在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总名额1: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其中,招聘计划3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时,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招聘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方式采用模拟上课、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三种形式。中小学教育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学前教育岗位面试为技能测试(技能测试范围见附件3),其他岗位面试均采用模拟上课形式。放弃面试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为60分,合格分及以上人员方能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教师职业素质测试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人员,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分、面试分的顺序确定。招聘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结果必须达到均值及以上。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结果未达到均值的,测试结果为不合格,不予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的,视为放弃。报考人员放弃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或测试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

(八)体检和考察

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学前教育岗位还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均不再递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九)公示、聘用签约

体检、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有关程序办理聘用签约手续,首聘服务期(含试用期)5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同自主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十)缺额递补

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从该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须在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完成,招聘人员聘用审批文件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报考人数、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与招聘相关的信息和参加各阶段考试考核的通知,均在磐安县人民政府官网“教师公开招聘”板块(http://www.panan.gov.cn/col/col1229422376/index.html)和磐安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有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2.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报考人员在任一环节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或以聘用资格作交易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教师岗位的处理。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对违纪违规行为,按《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要求,上报浙江信用网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5.本次招聘不安排也不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安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报考人员务必不要轻信。

6.雇员制教师相关政策详见《磐安县雇员制教师招用管理暂行办法》(磐政办〔2019〕49号)。

7.报考人员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人力社保、教育部门反映。咨询电话:磐安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79-84652137、8465280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附件1

磐安县2024年教师招聘计划.pdf

附件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pdf

附件3

学前教育岗位专业技能测试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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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84人公告

2024-03-26,全文共 2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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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84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二)年满十八周岁并且一般在三十五周岁以下;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金华市辖区市、县户籍;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七)我市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辅警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退役军人,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不予招聘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二)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执行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辞职警务辅助人员,自辞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次招聘;辞职二次及以上的,不得招聘;

(七)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3月26日8时至4月1日17时。

报名方法:①如实填写电子报名表(附件2)内容并将电子1寸照片贴入照片栏;②身份证正反面照片;③学历证书照片;④学信网学籍查询结果页面;⑤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将上述资料打包并命名为本人名字发送至电子邮箱:361990495@qq.com。报考人员需确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现场确认(资格审查)

时间:4月2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

地点:

义乌市公安局辅警管理科(稠城街道机场路110号9楼);

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北苑街道西城路88号):

义乌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大队(江东街道江东南路455号);

义乌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北苑街道宗泽北路330号);

义乌市公安局稠城派出所(稠城街道工人北路365号);

义乌市公安局福田派出所(福田街道春风大道1111号;春风大道与大通路交叉口);

义乌市公安局江东派出所(江东街道篁园路567号;篁园路与南山路交叉口);

义乌市公安局稠江派出所(稠江街道新科路E21号);

义乌市公安局北苑派出所(北苑街道春晗路118号);

义乌市公安局后宅派出所(后宅街道城北路M199号);

义乌市公安局廿三里派出所(廿三里街道金鳞北路23号);

义乌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城西街道求真路566号);

义乌市公安局佛堂派出所(佛堂镇佛堂大道109号);

义乌市公安局苏溪派出所(苏溪镇春风大道向南200米与镇前街交叉口);

义乌市公安局上溪派出所(上溪镇四通东路166号);

义乌市公安局大陈派出所(大陈镇丰润路与鸽溪路交叉口);

义乌市公安局义亭派出所(义亭镇明月路56号);

义乌市公安局赤岸派出所(赤岸镇石城路10号)。

3.现场确认(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义乌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正反面打印)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出示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内院校毕业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5)退伍军人的提供退伍证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的提供第三方就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及复印件2份。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项目包括纵跳、4×10米往返跑、1000米(男)或800米(女)长跑三项。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鉴于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特殊性,根据岗位匹配度,可视情相应调整核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要求。

体检不合格的,其缺额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内容、标准等参考人民警察要求。

(七)公示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要素,综合排名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予以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安排相应工作岗位试岗;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警务辅助人员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合同和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期合同不低于3年。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年薪8.7-15万(含“五险一金”)不等。

咨询电话:15325997788

咨询时间:9:00至17:00

附件:附件1:义乌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情况表.xlsx

附件2:义乌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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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开放大学公开选调(范围+条件)

2024-04-30,全文共 1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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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开放大学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报备员额)。

一、选调岗位

图书管理员1名(专业技术岗位)。

点击下载:附件 金华开放大学公开选调报名表

二、选调范围

浙江省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试用期及服务期除外)。

三、选调条件

(一)参加选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事业心、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强,业务素质好,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不作要求,专业要求为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计算机类、汉语言文学类;

4.有图书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因试用期、外出学习等正常因素未参加考核或未定等次的除外);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或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

7.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8.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6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形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压缩成文件包发送至学校招聘邮箱jhddrsc@jhtvu.net、jhddrsczp@jhtvu.net,邮件名为:选调+姓名+报名岗位。

3.报名材料:①《金华开放大学公开选调报名表》表(附件1),②身份证件(正反面),③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工作经历证明等应聘人员具备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核

根据选调条件,金华开放大学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达到选调计划数3倍的进入考试,资格审核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取消选调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专业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能力水平及岗位匹配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笔试和专业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按50%计入总成绩。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3确定专业面试对象(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前,金华开放大学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员应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学校按笔试成绩进行递补。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在金华开放大学网站(http://www.jhtvu.net/index.htm)查询。

(四)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的,专业面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先)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工作主要对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与选调岗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了解。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选调资格出现缺额的,由学校确定是否递补,确定递补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五)公示调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在调入、调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拟选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来我校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或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我校有权不予保留选调资格。

(二)拟选调人员入职后,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进行聘任。

(三)本次公开选调公告由金华开放大学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9-82157019、82157020,监督电话:0579-83016893。

点击查看:2024年金华全市招聘公告汇总(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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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永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18,全文共 51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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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本次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5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计划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留学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永康市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2)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截至2024年3月25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4)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限内的;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要求及说明

1.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招聘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

2.《2024年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计划表》(附件1)中对于专业的要求为“XX类”的,则该专业类下的所有专业均可报考。

3.户籍要求分为永康市户籍人员、金华市户籍人员、浙江省户籍人员和户籍不限人员,以2024年3月25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要求为永康市户籍人员的,永康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永康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在永康)不受户籍限制。

4.年龄、工作经历和户口迁入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3月25日(截至2024年3月25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限制的职位,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3月25日9时—3月27日17时。

网址:浙江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在本时间段内再次报名,逾期不能再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3月25日9时—3月28日17时。

招聘单位在报考人员报名起2天内完成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以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有关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证书等具体问题,请直接向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3月25日9时—3月30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进行网上缴费,缴纳考试费10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报考人员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四)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4月24日9时—4月27日17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参加考试。

(五)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

笔试科目: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本次考试范围以《2024年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大纲》为准,详见附件2。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应聘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七)面试

以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及笔试总成绩,计算出笔试总成绩的平均分。平均分在100分及以上的,则以100分为笔试合格分;平均分在100分以下的,则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分。笔试总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再相等的则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九)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是否递补体检考察,递补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有工作单位的必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所有拟聘用人员,聘用前须将户籍迁移至工作单位集体户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部分招考岗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以下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

2.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任职时间等认定统一截止到2024年3月25日。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关的证书要求在2024年3月25日(含)前取得。

3.本次招考条件中要求党员或预备党员的,成为预备党员的认定时间截止到2024年3月25日。

4.经国家教育部或省政府同意,可自主颁发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文凭的民办高等院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若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的毕业生,并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含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其学历与大学专科同等。该类人员可以报考符合专业要求,学历要求为大专的岗位。

5.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7.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并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8.有关专业、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等具体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按照《2024年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计划表》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9.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永康市人力社保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六、纪律、咨询和监督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79-87101350。

2.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考试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均将在永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k.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如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或地址等资料有变化,请及时与招聘单位或永康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3.永康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电话(监督电话):0579-87101937。

附件1.2024年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计划表

2.2024年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大纲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4.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

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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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

2024-03-28,全文共 39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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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招牌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4个岗位共21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除注明定岗杭州校区外,其他岗位均定岗校本部(金华)。

(二)招聘对象岗位招聘对象为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下列情形视同对待: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留学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4年8月31日前。

(三)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要求在2024年8月底前入职);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02招聘计划

辅导员1

岗位代码:A10-24-097

岗位类型:专业技术

人数:10

招聘对象: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年龄:30周岁及以下

专业:不限

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其他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在岗位聘用期间能按要求入住学生公寓2年,限男性;

3.本科或研究生毕业院校要求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

4.须满足以下条件(至少1项且满1年):①大学期间担任过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含社团)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②大学期间担任过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书记(教师担任书记的,可以为副书记);③具有专/兼职辅导员经历;④入选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

5.综合素质良好,身心健康;

6.博士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4月7日后出生,下同)。

辅导员2

岗位代码:A10-24-098岗位类型:专业技术人数:8招聘对象: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专业:不限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他条件: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2.在岗位聘用期间能按要求入住学生公寓2年,限女性;3.本科或研究生毕业院校要求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4.须满足以下条件(至少1项且满1年):①大学期间担任过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含社团)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②大学期间担任过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书记(教师担任书记的,可以为副书记);③具有专/兼职辅导员经历;④入选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5.综合素质良好,身心健康;6.博士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辅导员3

岗位代码:A10-24-099岗位类型:专业技术人数:2招聘对象: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专业:不限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他条件: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2.在岗位聘用期间能按要求入住学生公寓2年,限男性;3.本科或研究生毕业院校要求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4.须满足以下条件(至少1项且满1年):①大学期间担任过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含社团)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②大学期间担任过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书记(教师担任书记的,可以为副书记);③具有专/兼职辅导员经历;④入选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5.综合素质良好,身心健康;6.博士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备注:定岗杭州校区

辅导员4

岗位代码:A10-24-100岗位类型:专业技术人数:1招聘对象: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专业:不限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其他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2.在岗位聘用期间能按要求入住学生公寓2年,限女性;3.本科或研究生毕业院校要求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4.须满足以下条件(至少1项且满1年):①大学期间担任过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含社团)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②大学期间担任过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书记(教师担任书记的,可以为副书记);③具有专/兼职辅导员经历;④入选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5.综合素质良好,身心健康;6.博士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备注:定岗杭州校区

03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7日12:00,登录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人事招聘系统(http://zp.zjnu.edu.cn)(此报名系统为本次招聘唯一报名平台,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实名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并在附件中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得变更申报岗位,请报名者考虑成熟后填报。报名成功与否,以网站报名状态显示信息为准。在报名期间,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报名平台同步进行,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通过网上平台反馈理由。请应聘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逾期将不能修改相关信息和重新报名。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4年4月12日(笔试前一天),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所报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来校进行现场确认。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按笔试40%、面试60%比例计入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入围。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4月1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zjnu.edu.cn/)公布,请应聘人员特别留意。笔试内容:重点考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考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辅导员1、2岗位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辅导员3、4岗位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2.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安排在笔试之后,面试之前进行,运用标准测量表测试。测评结果不计入成绩,作为面试成绩评定的考量要素。

3.资格复审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需准备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符合条件但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原件;招聘条件涉及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主要学生干部、专/兼职辅导员或支教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我校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而空缺的岗位不再安排递补。

4.面试面试时间:2024年4月14日,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主要考查应聘者对岗位的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择优录取),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进行。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办法进行。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入职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04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zjnu.edu.cn/,人才招聘、公示公告栏目);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579-82282319(浙江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室)

(四)咨询方式:人事处:0579-82282206、82283073(王老师、叶老师)学工部:0579-82282299(卢老师)学校本部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邮编:3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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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间+地点)

2024-03-15,全文共 29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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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学院为全日制技工院校,地处浙江省金华市多湖商务区,交通便捷,环境优美,占地631亩,全日制在校生9500余人,在职教职工近500人,是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机电类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首批浙江省中职名校、浙江省一流技师学院建设单位。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20个岗位共55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按有关规定预计可在6个月内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均可以根据其预期可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年龄条件的要求,一般不超过规定的“年龄上限”。由于招聘计划实施周期较长,有关年龄计算办法从简。例如,上限为35周岁的,凡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均视为符合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如与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相符,或前一学历专业相符,或所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体育运动员等级证书上载明的从事专业相符的,均视为符合。

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硕士”的,即要求同时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资格。资格条件中如标注有“*”符号的,表明该项内容为弹性条件,一般结合该岗位“其他要求”中相应要求灵活掌握。如:“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硕士”,同时注明“*具有市级及以上教坛新秀荣誉称号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士”的岗位,取得市级及以上教坛新秀称号的本科/学士人员即视为符合条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应聘 人 员 登 录 浙 江 交 通 技

师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zp.zttc.cn/index),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及上传佐证材料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应聘者认为有利于说明其工作经验、岗位匹配度的项目资料、作品、成果、荣誉、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以附件形式上传。

3.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可上网查询结果。如应聘者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应聘岗位名称等关键信息,必要资质材料缺失的,学校可不予反馈。

资格审核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4.因报考对象延误报名时间、材料证书未按时完整提供等造成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

5.自招聘信息对外公布之日起至少2周后,根据招聘工作总体部署、用人需求缓急情况,适时组织社会公开招聘或校园专项招聘,组织考试、考核,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

(二)考试

1.学校将根据各岗位符合资格条件报名情况和工作具体安排,适时研究确定具体岗位考试选拔,或针对特定应聘者按规定进行直接考核。

2.全部招聘岗位不设定最低开考比例,按实际符合资格条件人数组织考试。

3.考试一般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以面试为主),也可视岗位需要安排操作性技能测试。笔试内容一般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一定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如岗位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按照1:5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如岗位招聘人数5人及以上的,则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对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岗位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首席技师、教坛新秀、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或浙江工匠荣誉称号,以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和中国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大赛前5名,国家级二类竞赛前3名)应聘专业教师岗位的,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名额单列)。

对体育教师岗位如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或省体工队退役运动员的,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名额单列)。

面试一般为试讲或专业答辩,面试得分低于60分者不列入拟聘人选。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没有合适人选的,相应岗位暂时留空,继续接受报名并适时重新组织考评。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办法进行。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体检、考察均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院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我校将视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专任教师岗位聘用人员在聘用后2年内需取得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交通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zttc.cn,通知公告);

2.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http://jtyst.zj.gov.cn/,通知公告/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浙江交通技师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学院纪委 0579-82173598,

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0571-87809283。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咨询电话:0579-82173778(王老师),0579-82173807(钱老师)。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附件:

附件1:浙江交通技师学院2024年招聘需求表.xlsx

附件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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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表

2023-11-08,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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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3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www.csjgwy.com)、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等网站查询全省公开选调的公告、计划,注册报名时间为11月9日9时—11月15日17时,资格初审时间为11月9日9时—11月17日17时,笔试时间为12月9日。

2024年全省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共安排22名计划,其中省级选调单位计划5名,市级以下选调单位计划17名。

选调职位为三级至四级调研员和乡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主要补充县级以上机关单位紧缺急需专业人才。

选调范围为全省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中市以下机关单位原则上面向所在设区市范围内相关人员选调,中央或省属在该设区市有关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衢州、舟山、丽水市本级以及山区海岛县机关单位可面向全省范围内相关人员选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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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最新消息

2023-11-04,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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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暂行办法》《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雇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

报名条件

1.具有义乌市户籍(以2023年11月6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6日后出生)。

6.需要熟练操作办公软件系统。

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地点:

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9日(8:30-11:30,13:30-17:00)大陈镇人民政府四楼403室;

3.报名时需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有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

4.咨询电话:89983221。

2.面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工作思路、心理素质、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试了解,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4.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5.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按照《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初次聘期为12个月(含试用期)。工资待遇按《

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薪酬待遇实施暂行办法》执行。

6.建立储备库

面试合格人员列入雇员储备库。在下一次组织招聘前,缺额人员可从储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补。

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 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薪酬待遇实施暂行办法》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陈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义乌市大陈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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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时间+地点)

2024-03-15,全文共 1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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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招聘

岗位

岗位类别及等级

招聘

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

年龄

户籍

技术

专业技术十二级及以下

1

作物

博士

究生

1988年312以后出生

不限

本次招聘岗位条件由招聘单位解释。

(二)资格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等条件(国外学历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体检合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组织实施,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2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发送报名所需材料至邮箱:781089730@qq.com,文件命名统一为“姓名+报考岗位”(咨询电话:0579-82056520,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需有本人亲笔签名)、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人员需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近期免冠二寸照片电子版。

4.资格审核

资格初审: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根据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邮件或短信回复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二)面试

1.资格复审

考试前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进入考试环节。

2.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按资格复审通过人数进入考试。考试采用面试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等情况,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考试不合格者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金华市婺城区苏孟乡志和路1158号)。

考试具体由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负责组织实施。考试结果以及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金华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布,网址查询:http://nyncj.jinhua.gov.cn/

(三)体检、考察

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金华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jinhua.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任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聘用人员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在公示前放弃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完成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由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具体实施,咨询电话:0579-82056520;监督电话:金华市纪委、市监委机关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0579-82388212。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附件: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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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金华东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12,全文共 5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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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本次东阳市部分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109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东阳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计划表》(附件1)。

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ongyang.gov.cn/)为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户籍、专业、资格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按生源地报名(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5日以后出生)。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要求及说明

1.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牵头)主管部门及(牵头)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专业参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2.年龄、户籍、学历和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和工作经历等材料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3月25日。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公人员)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2)东阳市镇乡街道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现在编在岗事业人员;

(3)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4年3月25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试讲)→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3月25日9时—3月28日16时。

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应在相应栏目里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3月25日9时—3月28日17时。

(牵头)主管部门及(牵头)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要注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4年3月25日9时—3月28日16时)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3月29日9时—4月1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进行网上缴费,缴纳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四)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4月24日9时—4月27日10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的要求参加考试。

(五)笔试

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4年4月27日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024年4月28日 上午9:00—11:00

计算机岗位加试:《计算机专业知识测试》

《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详见考试大纲(附件2)。《计算机专业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测试内容为计算机相关专业知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六)确定军事体能测评、面试(试讲)对象

1.笔试合格分的计算

(1)计算机岗位

计算机岗位笔试合格分=笔试折算成绩总和÷计算机岗位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其中,笔试折算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20%+《计算机专业知识测试》成绩×40%。

(2)其他岗位(不含计算机岗位)

其他岗位(不含计算机岗位)笔试合格分=笔试折算成绩总和÷其他岗位(不含计算机岗位)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其中,笔试折算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50%。

2.军事体能测评、面试(试讲)对象的确定

笔试折算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的不进入军事体能测评、面试(试讲),笔试合格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东阳市民兵训练基地保障中心岗位根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4确定军事体能测评对象。军事体能测评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

其他岗位根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确定面试(试讲)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

以上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有缺考的考生,不列入笔试合格分计算,不进入军事体能测评、面试(试讲)。

(七)资格复审

军事体能测评、面试(试讲)前,(牵头)主管部门及(牵头)单位对军事体能测评、面试(试讲)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和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军事体能测评、面试(试讲)资格。

入围军事体能测评、面试(试讲)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军事体能测评、面试(试讲),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八)军事体能测评

报考东阳市民兵训练基地保障中心岗位须进行军事体能测评。军事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体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执行,要求三个项目均达标,全部合格视为体能测评总评合格。军事体能测评工作由东阳市人民武装部组织实施。军事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评的,不再递补。

(九)面试(试讲)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试讲)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中共东阳市委党校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联系实际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讲课艺术、教风教态等。

入围面试(试讲)的人员放弃面试(试讲)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试讲)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试讲)通知书为准。

(十)总成绩计算、体检

1.总成绩计算

(1)计算机岗位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20%+《计算机专业知识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

(2)其他岗位(不含计算机岗位)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50%+面试(试讲)成绩×50%;

(3)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折算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折算成绩再相等,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计算机岗位《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再相等,以《计算机专业知识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体检

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2确定体检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1.5确定。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十一)考察、公示和聘用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最后一名入围人员各项成绩均相同,须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拟聘用公示前放弃的,缺额人数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聘用,拟聘用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公开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报考统筹岗位的考生,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具体单位。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9-86656181(东阳市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在资格初审、复审、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4.有关专业、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等具体问题由(牵头)主管部门及(牵头)单位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按照《2024年东阳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计划表》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5.考生报名后应及时上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有关通知(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军事体能测评结果、面试(试讲)成绩、总成绩、体检、考察、拟聘用等)均在网上公布,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咨询电话:0579-86675715、0579-86633630。

附件1:2024年东阳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计划表.xlsx

附件2:考试大纲.docx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doc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pdf

附件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如遇下载不了的情况:点击这里查看公告原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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