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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浦江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力量,推进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

2023-11-09,全文共 2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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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9名。其中面向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2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见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具有浦江县户籍或高校录取时户籍在浦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或非浦江县户籍在浦江县机关部门、县属各单位、乡镇街道、社区工作签订劳动合同、社保缴纳一年以上的人员(户籍、社保缴纳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之日止)。

2.研究生以上学历不限户籍。

3.在公告之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年龄条件: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9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处分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浦江县在职专职社区工作者不能报考;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4日9时—11月16日17时

报名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选择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14日9时—11月17日17时

由民政局组织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三)加分项

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11月20日—11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有加分项的考生,请将加分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浦江县浦阳街道环城西路182号一楼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办公室进行审核(联系电话:0579-84104267),逾期不再受理加分事项。加分项情况将在浦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时间:2023年11月22日9时—11月25日11时

考试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报名者妥善保管本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都将用到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25日9时-11时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与加分分值的合计分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人数3人及以下的岗位按招聘名额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浦江县民政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按该岗位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资格复审时,携带网上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名额出现1:1的比例时,面试成绩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分数)×40%+面试成绩×60%。

(八)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有小数的四舍五入)。

体检工作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执行。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实施前,国家或浙江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办法进行;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宜聘用的,在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四、其它事项

(一)普通高校2021年、2022年毕业生可报考身份要求为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二)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先后排名。本次考试涉及成绩计算的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三)有以下情形的在此次报考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办理聘用手续前遇放弃资格的;

2.无正当理由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

3.在2024年11月8日前本次招聘岗位缺编的(若根据安排,在截止日期前开展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的,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递补)。

(四)此次聘用的专职社区工作者须在报到后3年内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年限内未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不予续签劳动合同。

(五)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及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均在浦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j.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并保持手机畅通。

(六)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为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部门无关。

(七)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及《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规定,考生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纳入征信体系。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八)咨询电话:0579-84104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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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永康市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2023-11-04,全文共 2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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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永康市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

招聘简章

为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实配强社区工作力量,进一步优化社工队伍结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

01招聘计划

根据我市城市(城镇)社区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56名。其中,面向社会一28名,面向社会二28

名。按男女性别比1:1招聘。

02资格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严守党纪国法,品行端正,热心社区工作。

(二)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社区工作业务知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触犯法律法规,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或受过刑罚的人员;

6.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03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0时-11月12日24时,提前或逾期报名无效。

报名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注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视为无效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扫码加入钉钉群。

(二)资格初审

涉及加分的,须进行线下审核,不涉及加分的不用线下审核,加分项目详见本简章。

加分需提供材料:1.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如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在永康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连续2年及以上相关材料、永康市生源相关材料等(根据各自报名条件相应提供);2.加分项目相关材料: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或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相同材料仅需提供一份。所有相关材料都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提前填写报名确认表(附件2,自行下载)。

审核时间初定于2023年11月15日8:30-11:00,13:30-16:30;线下审核地点初定于永康市婚姻登记处。时间和地点因故变更的,以发布的公告为准。逾期未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情况在永康人才网上进行公示,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时,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自公布取消计划之日(含)起2日内进行改报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公开招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含加分)高的排位在前。

(1)笔试(满分100分)

①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初定于11月17日线上打印准考证,时间因故变更的,以发布的公告为准。

②笔试要求:笔试时间初定于11月18日,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③笔试科目:一门,委托专业第三方命题机构出卷,笔试大纲见附件3。

④加分项目: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社区管理与服务、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证书的考生,笔试成绩加3分,不累加;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社会学、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不累加。以上加分项目不重复累加,最高加5分。

(2)面试(满分100分)

各岗位以笔试总成绩(含加分)按1:2.5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入围面试对象携带所有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前填写报名确认表(附件2,自行下载),进行资格复审。初定于11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到永康市婚姻登记处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因故变更的,以发布的公告为准。通过资格复审后,发放《面试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初定于11月25日。时间因故变更的,以发布的公告为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

各岗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确定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版)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放弃考察的、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

(六)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专职社区工作者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由市里统筹分配到东城街道、西城街道、江南街道、古山镇,再由相关镇(街道)分配到相关城市(城镇)社区工作。

(七)待遇

专职社区工作者为非行政、非事业编制人员,与镇(街道)签订专职社区工作者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按照永康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待遇发放薪酬。

04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所在地、学历证书、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在永康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2年及以上等相关材料时间认定统一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

(二)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对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加分情况、打印准考证事项、笔试时间及地点、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通知书领取事项、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体检通知、入围政审人员、拟聘用人员等均在永康人才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留意。

(五)本次招聘建立专职社区工作者储备库制度。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但未被聘用的考生进入储备库,储备库有效期为本次招聘聘用首次公示日起一年内(有效期满前开展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的,储备库自新一轮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自动失效)。当社区出现人员缺岗需补录人员时,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一样,由市民政局组织加试确定聘用人员。

(六)本次招录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笔试和面试),体检产生费用自理。

(七)永康市民政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开展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考试辅导培训,所有涉及相关辅导培训均与市民政局无关。

(八)新入职专职社区工作者须在报到后3周年内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电话:87111205。

监督电话:87101735 87101653

永康市民政局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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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金华经开发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最新消息

2023-12-01,全文共 2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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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38人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热爱社区工作,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甘于奉献。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2月7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四)户籍要求:金华市户籍;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户籍不限;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户籍不限;具有社会工作师(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户籍不限;在金华市本级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连续1年及以上的户籍不限;金华市域范围内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户籍不限。

(五)金华市区范围内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及其家属优先。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6.触犯法律法规,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或受过刑罚的人员;7.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7日-12月8日(9:00-11:30,14:30-17:30)。

报名地址:金华之心5号楼A座3楼金开招商招才会议室(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1313号)。

2.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应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由本人准确完整地填写的附件2《2023年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③学历证书、教育部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其他佐证材料: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工作经验材料(历年养老保险信息查询记录、劳动合同等),现(退)役军人需提供入(退)伍证明、嘉奖证明,现(退)役军人家属需再提供可证明夫妻、子女关系的结婚证、户口本等证件。

报考人员若未按要求完整填写报名信息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视为无效报名。同时,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请保持手机畅通,招录相关信息我们将通过短信形式及时通知。

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笔试,不足招聘计划数的核减或取消该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人员可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3.加分项与分值:(1)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助理社会工作师加3分,社会工作师加5分,加分累计上限为5分。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发放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为依据。(2)评为优秀士官(士兵、义务兵)或嘉奖加1分/次,荣立三等功3分/次,加分可累计,上限为5分;退役军人家属凭军人军龄加分,2-5年加1分、6-8年加3分、9年及以上加5分,现役军人家属加5分。加分材料依据个人档案,由开发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核准。有加分项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期间将相关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进行审核,逾期不再受理加分事项。

(二)准考证领取

时间:2023年12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金华之心5号楼A座3楼金开招商招才服务集团公司(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1313号)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请妥善保管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都将用到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

时间:2023年12月16日上午,9:00-11:00(如有调整,按公布调整时间执行)。

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按笔试成绩*40%与加分的合计分值高低,按计划数的1:1.5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总成绩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加分项分值)+面试成绩*60%。

(四)体检、考察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安排加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版)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招聘考录相关工作执行。主要对入围人员遵纪守法、学历、履历、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核实,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目标职位作出综合评价。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受聘用前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按招聘单位要求及时办理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在招聘程序中,若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等情形时,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

(三)年龄、工作经历、户口迁入、学历、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军龄等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3年12月7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公开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与所在乡镇(街道)签订劳动合同,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薪资参照“三岗十八级”薪酬制度执行,在开发区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考试成绩等相关公示信息可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政务公开-招才引智栏目中)查询。网址:(http://kfq.jinhua.gov.cn/)。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七)本次招聘工作委托金华金开招商招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咨询电话:0579-82668657、82665133、82667963、83183908,监督电话:0579-82372600。

(八)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招聘需求表.docx

附件2:2023年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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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84人公告

2024-03-26,全文共 2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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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84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二)年满十八周岁并且一般在三十五周岁以下;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金华市辖区市、县户籍;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七)我市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辅警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退役军人,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不予招聘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二)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执行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辞职警务辅助人员,自辞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次招聘;辞职二次及以上的,不得招聘;

(七)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3月26日8时至4月1日17时。

报名方法:①如实填写电子报名表(附件2)内容并将电子1寸照片贴入照片栏;②身份证正反面照片;③学历证书照片;④学信网学籍查询结果页面;⑤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将上述资料打包并命名为本人名字发送至电子邮箱:361990495@qq.com。报考人员需确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现场确认(资格审查)

时间:4月2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

地点:

义乌市公安局辅警管理科(稠城街道机场路110号9楼);

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北苑街道西城路88号):

义乌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大队(江东街道江东南路455号);

义乌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北苑街道宗泽北路330号);

义乌市公安局稠城派出所(稠城街道工人北路365号);

义乌市公安局福田派出所(福田街道春风大道1111号;春风大道与大通路交叉口);

义乌市公安局江东派出所(江东街道篁园路567号;篁园路与南山路交叉口);

义乌市公安局稠江派出所(稠江街道新科路E21号);

义乌市公安局北苑派出所(北苑街道春晗路118号);

义乌市公安局后宅派出所(后宅街道城北路M199号);

义乌市公安局廿三里派出所(廿三里街道金鳞北路23号);

义乌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城西街道求真路566号);

义乌市公安局佛堂派出所(佛堂镇佛堂大道109号);

义乌市公安局苏溪派出所(苏溪镇春风大道向南200米与镇前街交叉口);

义乌市公安局上溪派出所(上溪镇四通东路166号);

义乌市公安局大陈派出所(大陈镇丰润路与鸽溪路交叉口);

义乌市公安局义亭派出所(义亭镇明月路56号);

义乌市公安局赤岸派出所(赤岸镇石城路10号)。

3.现场确认(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义乌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正反面打印)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出示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内院校毕业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5)退伍军人的提供退伍证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的提供第三方就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及复印件2份。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项目包括纵跳、4×10米往返跑、1000米(男)或800米(女)长跑三项。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鉴于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特殊性,根据岗位匹配度,可视情相应调整核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要求。

体检不合格的,其缺额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内容、标准等参考人民警察要求。

(七)公示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要素,综合排名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予以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安排相应工作岗位试岗;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警务辅助人员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合同和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期合同不低于3年。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年薪8.7-15万(含“五险一金”)不等。

咨询电话:15325997788

咨询时间:9:00至17:00

附件:附件1:义乌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情况表.xlsx

附件2:义乌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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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开放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4-03-21,全文共 3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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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02 | 招聘原则和办法

本次招聘由金华开放大学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金华开放大学网站(http://www.jhtvu.net/index.htm)为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03 | 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二)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户籍不限,专业对口,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四)1993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98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其他有关年龄计算以此类推;

(五)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岗位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六)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金华市范围内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需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参加招聘报名;

(八)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专升本、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九)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十)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应聘。

04 | 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仅限报考其中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时起至2024年4月10日24:00止,以电子邮箱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格初审)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发送至相关学校招聘邮箱(jhddrsc@jhtvu.net、jhddrsczp@jhtvu.net)。邮件主题和压缩包文件名称统一为:姓名+学校+报考岗位。

3.报名(资格初审)材料包括:①报名信息汇总表电子稿(见附件3);②个人报名表(见附件4,须有个人承诺签名);③个人身份证;④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如为电子版,资格复审现场登录审核);国(境)外学历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⑤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⑥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以上材料(扫描件或照片)请按序编号打包报送。

(二)资格初审

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后,初审合格名单在金华开放大学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9时—11时

地点:金华开放大学(浙江商贸学校),地址:金华市金瓯路189号。

笔试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场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具体以金华开放大学网站(http://www.jhtvu.net/index.htm)通知为准。

2.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科目为一门,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金华开放大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划定笔试合格分。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时,以6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平均分数在60分以下时,以该岗位考生的平均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环节。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资格复审和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前,金华开放大学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经认定后,取消面试资格。以上情形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再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地点:金华开放大学(浙江商贸学校),地址:金华市金瓯路189号。

面试采用专业能力测试+综合面试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为模拟上课,部分岗位需技能测试(岗位详见附件1),满分均为100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为模拟上课成绩(有技能测试的岗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为模拟上课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能力水平,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为专业能力测试成绩80%+综合面试成绩20%。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金华开放大学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统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以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入总成绩。

4.成绩查询:

金华开放大学网站(http://www.jhtvu.net/index.htm)

(五)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先)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或在拟聘用公示前放弃的,由金华开放大学确定是否递补,递补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公示后一律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金华开放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所在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05 |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有舞弊行为的;

(二)在校期间受过行政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三)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年8月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

(四)未于2026年8月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06 | 本次招聘设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5年。服务期限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07 | 纪律监督

金华开放大学成立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考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9-83016893。

08 | 本招聘公告由金华开放大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2157019、82157020。

附件【附件3 金华开放大学2024年教师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附件2 金华开放大学2024年教师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附件1 金华开放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推荐阅读:2024年金华全市招聘公告汇总(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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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磐安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4-03-21,全文共 4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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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2024年计划招聘编制内教师20名,雇员制教师3名。

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性别要求、专业要求等,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20日及以后出生),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即1979年3月20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部分岗位放宽到专科,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4.教师资格证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专业不限,对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专业对口报名,也可凭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适用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下同),其余报考人员须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以上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笔试前一日。

无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和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考生须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予以解聘。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户籍要求:心理健康教育岗位户籍不限,学前教育2(男)岗位放宽到金华市户籍(以2024年3月20日之前的户口为准),其它限磐安籍。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所有岗位户籍不限。

磐安籍包括:

(1)本人户口在磐安(以2024年3月20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本人出生地在磐安(以户口簿、出生证、出生地政府出具的证明为依据);

(3)本人或父母或夫(妻)一方在磐安有长居地的(以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居委会或居住地政府出具的说明为依据);

(4)父母或夫(妻)一方户口在磐安或是磐安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的(以户口簿、结婚证、工作单位说明为依据);

(5)2024年3月20日前本人在磐安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实际工作满3年以上的(以劳动合同和养老金缴纳时间一致为准);

(6)生源地为磐安的人员(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属(2)-(6)种情形的,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相关材料。

6.正式在编人员报名,须有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人员须持毕业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明方可报考,其它证明无效。

8.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10.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由纪检部门参与监督,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注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3月29日8:30起至4月4日17:00止。

网址: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701(人事考试服务平台)

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选择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4月5日8:30起至4月7日17:00止。

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以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资格初审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三)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4月8日8:30起至4月11日17:00止。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在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办理网上缴费,缴纳考务费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其他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核减或调整招聘计划。初中语文岗位核减名额优先在初中语文内调剂,小学语文岗位核减名额优先在小学语文内调剂。上述不能调剂到位的名额和其余岗位核减的名额按中学数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小学教育的先后顺序进行调剂,招聘总数分别不超过4个、3个、4个。学前教育岗位核减名额在学前教育内进行调剂。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另行通知。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五)笔试安排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其中中小学教育岗位单独组卷,只含教育基础知识。根据考试机构供卷实际,小学学科专业知识参照中学(初中)学科进行考试。

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纸质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参加同一试卷考试人员笔试平均成绩85%的标准划定(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信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正式在编人员,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在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总名额1: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其中,招聘计划3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时,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招聘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方式采用模拟上课、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三种形式。中小学教育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学前教育岗位面试为技能测试(技能测试范围见附件3),其他岗位面试均采用模拟上课形式。放弃面试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为60分,合格分及以上人员方能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教师职业素质测试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人员,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分、面试分的顺序确定。招聘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结果必须达到均值及以上。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结果未达到均值的,测试结果为不合格,不予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的,视为放弃。报考人员放弃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或测试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

(八)体检和考察

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学前教育岗位还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均不再递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九)公示、聘用签约

体检、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有关程序办理聘用签约手续,首聘服务期(含试用期)5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同自主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十)缺额递补

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从该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须在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完成,招聘人员聘用审批文件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报考人数、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与招聘相关的信息和参加各阶段考试考核的通知,均在磐安县人民政府官网“教师公开招聘”板块(http://www.panan.gov.cn/col/col1229422376/index.html)和磐安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有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2.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报考人员在任一环节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或以聘用资格作交易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教师岗位的处理。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对违纪违规行为,按《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要求,上报浙江信用网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5.本次招聘不安排也不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安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报考人员务必不要轻信。

6.雇员制教师相关政策详见《磐安县雇员制教师招用管理暂行办法》(磐政办〔2019〕49号)。

7.报考人员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人力社保、教育部门反映。咨询电话:磐安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79-84652137、8465280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附件1

磐安县2024年教师招聘计划.pdf

附件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pdf

附件3

学前教育岗位专业技能测试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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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义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24-03-19,全文共 4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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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48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义乌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市各事业单位(不含面向公安机关优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的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招聘计划中部分岗位对户籍有要求的,按招聘计划执行)。

2.面向义乌市公安机关优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的对象为:经审批核准,由义乌市公安机关直接管理使用,目前仍在编在职,参加义乌市公安机关工作满五年,近五年年度考绩至少有三次优秀等次且其他均为良好以上等次的辅警。

3.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对户籍有要求的,按招聘计划执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须相对应。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普通高校专业设置目录以及招聘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接受应聘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相对应。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3月25日9时—3月28日16时。

报名平台: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网址:http://qssy.zjks.com)

应聘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仅注册不选择岗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3月25日9时—3月29日12时。

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3月25日9时—3月29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义乌市人社局政务信息公开栏(http://www.yw.gov.cn/col/col1229134300/index.html)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公布取消计划之日(含)起2日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4月24日9时—4月27日15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可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27日,笔试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合格分为10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考试大纲见附件2。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纸质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确定面试及岗位能力测试对象

各岗位(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义乌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秘书处招聘岗位除外)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义乌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秘书处招聘的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岗位能力测试人员(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4确定)。

以上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或岗位能力测试对象。

(四)资格复审

面试(岗位能力测试)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面试(岗位能力测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岗位能力测试)资格。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若取得面试(岗位能力测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岗位能力测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五)面试

除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义乌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秘书处招聘的岗位外,面试由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的岗位面试前先进行岗位能力测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岗位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岗位能力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义乌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秘书处招聘的岗位面试前先进行岗位能力测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岗位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岗位能力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参加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招考人数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不含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义乌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秘书处招聘的岗位)为:

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义乌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秘书处招聘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岗位能力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若总成绩相等,以岗位能力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岗位的,按1:1.5的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人员。

(七)体检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义乌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秘书处招聘的岗位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其他岗位体检由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公示后,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原则上按新规定执行。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义乌市人社局政务信息公开栏:(http://www.yw.gov.cn/col/col1229134300/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外地户口的,聘用之前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所在地、工作经历、资格取得时间、任职时间、获得荣誉时间等认定统一截止到2024年3月25日。

(二)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三)义乌生源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招聘计划中有户籍要求的岗位。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四)招聘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五)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六)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有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资格,仅作为岗位招聘的补充条件,不作为岗位聘任的依据。

(七)应聘人员在初审、复审、考察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八)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九)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通知、总成绩、体检入围人员、拟聘用人员等均在义乌市人社局政务信息公开栏:(http://www.yw.gov.cn/col/col1229134300/index.html)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十)有关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具体问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应聘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按照招聘计划中招聘单位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5530732(报考政策),85435156(报名系统)

附件1:2024年义乌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pdf

附件2:2024年义乌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大纲.pdf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pdf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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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永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18,全文共 5122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计划

本次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5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计划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留学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永康市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2)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截至2024年3月25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4)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限内的;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要求及说明

1.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招聘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

2.《2024年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计划表》(附件1)中对于专业的要求为“XX类”的,则该专业类下的所有专业均可报考。

3.户籍要求分为永康市户籍人员、金华市户籍人员、浙江省户籍人员和户籍不限人员,以2024年3月25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要求为永康市户籍人员的,永康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永康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在永康)不受户籍限制。

4.年龄、工作经历和户口迁入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3月25日(截至2024年3月25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限制的职位,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3月25日9时—3月27日17时。

网址:浙江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在本时间段内再次报名,逾期不能再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3月25日9时—3月28日17时。

招聘单位在报考人员报名起2天内完成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以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有关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证书等具体问题,请直接向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3月25日9时—3月30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进行网上缴费,缴纳考试费10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报考人员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四)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4月24日9时—4月27日17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参加考试。

(五)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

笔试科目: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本次考试范围以《2024年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大纲》为准,详见附件2。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应聘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七)面试

以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及笔试总成绩,计算出笔试总成绩的平均分。平均分在100分及以上的,则以100分为笔试合格分;平均分在100分以下的,则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分。笔试总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再相等的则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九)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是否递补体检考察,递补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有工作单位的必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所有拟聘用人员,聘用前须将户籍迁移至工作单位集体户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部分招考岗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以下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

2.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任职时间等认定统一截止到2024年3月25日。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关的证书要求在2024年3月25日(含)前取得。

3.本次招考条件中要求党员或预备党员的,成为预备党员的认定时间截止到2024年3月25日。

4.经国家教育部或省政府同意,可自主颁发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文凭的民办高等院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若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的毕业生,并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含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其学历与大学专科同等。该类人员可以报考符合专业要求,学历要求为大专的岗位。

5.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7.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并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8.有关专业、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等具体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按照《2024年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计划表》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9.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永康市人力社保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六、纪律、咨询和监督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79-87101350。

2.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考试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均将在永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k.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如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或地址等资料有变化,请及时与招聘单位或永康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3.永康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电话(监督电话):0579-87101937。

附件1.2024年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计划表

2.2024年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大纲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4.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

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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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时间+地点)

2024-03-15,全文共 1880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招聘

岗位

岗位类别及等级

招聘

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

年龄

户籍

技术

专业技术十二级及以下

1

作物

博士

究生

1988年312以后出生

不限

本次招聘岗位条件由招聘单位解释。

(二)资格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等条件(国外学历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体检合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组织实施,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2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发送报名所需材料至邮箱:781089730@qq.com,文件命名统一为“姓名+报考岗位”(咨询电话:0579-82056520,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需有本人亲笔签名)、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人员需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近期免冠二寸照片电子版。

4.资格审核

资格初审: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根据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邮件或短信回复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二)面试

1.资格复审

考试前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进入考试环节。

2.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按资格复审通过人数进入考试。考试采用面试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等情况,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考试不合格者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金华市婺城区苏孟乡志和路1158号)。

考试具体由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负责组织实施。考试结果以及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金华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布,网址查询:http://nyncj.jinhua.gov.cn/

(三)体检、考察

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金华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jinhua.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任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聘用人员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在公示前放弃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完成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由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具体实施,咨询电话:0579-82056520;监督电话:金华市纪委、市监委机关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0579-82388212。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附件: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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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第五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15,全文共 2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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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要求及说明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金华市第五医院2024届研究生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需求表》(附件1)。

(二)其他要求

1.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等要求。

2.2024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2日以后出生)。

4.涉及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要求所学专业应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条件相适应。

5.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审查认定。

6.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有关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上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选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上人员需在规定时间(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

7.专业问题由金华市第五医院及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17时。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金华市第五医院党建工作办公室(金华市五一路208号,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网络报名:发送报名所需材料至电子邮箱jhwyrs@sina.com(网络报名人员须在考试前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邮件名为:姓名+学历+应聘岗位。

3.报名所需材料

(1)金华市第五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24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考试,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1.考试分为业务考核和面试两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分别以40%、60%计入总成绩。业务考核采用笔试的形式。根据业务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不足此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开始前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三)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业务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四)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第五医院网站(http://www.jhwyy.com)和金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1.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2.拟聘用人员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或在拟聘用公示前放弃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须在拟聘用公示前完成,公示后一律不再递补。

3.2024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的,或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取消聘用资格;“两个同等对待”人员未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金华市第五医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指导。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华市第五医院负责解释,并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79-82368513(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吕老师、金老师。

监督电话:0579-82526216

附件1-金华市第五医院2024届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需求表.xlsx

附件2-金华市第五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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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金华东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12,全文共 5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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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本次东阳市部分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109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东阳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计划表》(附件1)。

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ongyang.gov.cn/)为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户籍、专业、资格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按生源地报名(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5日以后出生)。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要求及说明

1.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牵头)主管部门及(牵头)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专业参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2.年龄、户籍、学历和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和工作经历等材料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3月25日。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公人员)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2)东阳市镇乡街道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现在编在岗事业人员;

(3)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4年3月25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试讲)→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3月25日9时—3月28日16时。

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应在相应栏目里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3月25日9时—3月28日17时。

(牵头)主管部门及(牵头)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要注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4年3月25日9时—3月28日16时)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3月29日9时—4月1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进行网上缴费,缴纳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四)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4月24日9时—4月27日10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的要求参加考试。

(五)笔试

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4年4月27日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024年4月28日 上午9:00—11:00

计算机岗位加试:《计算机专业知识测试》

《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详见考试大纲(附件2)。《计算机专业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测试内容为计算机相关专业知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六)确定军事体能测评、面试(试讲)对象

1.笔试合格分的计算

(1)计算机岗位

计算机岗位笔试合格分=笔试折算成绩总和÷计算机岗位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其中,笔试折算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20%+《计算机专业知识测试》成绩×40%。

(2)其他岗位(不含计算机岗位)

其他岗位(不含计算机岗位)笔试合格分=笔试折算成绩总和÷其他岗位(不含计算机岗位)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其中,笔试折算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50%。

2.军事体能测评、面试(试讲)对象的确定

笔试折算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的不进入军事体能测评、面试(试讲),笔试合格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东阳市民兵训练基地保障中心岗位根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4确定军事体能测评对象。军事体能测评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

其他岗位根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确定面试(试讲)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

以上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有缺考的考生,不列入笔试合格分计算,不进入军事体能测评、面试(试讲)。

(七)资格复审

军事体能测评、面试(试讲)前,(牵头)主管部门及(牵头)单位对军事体能测评、面试(试讲)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和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军事体能测评、面试(试讲)资格。

入围军事体能测评、面试(试讲)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军事体能测评、面试(试讲),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八)军事体能测评

报考东阳市民兵训练基地保障中心岗位须进行军事体能测评。军事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体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执行,要求三个项目均达标,全部合格视为体能测评总评合格。军事体能测评工作由东阳市人民武装部组织实施。军事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评的,不再递补。

(九)面试(试讲)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试讲)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中共东阳市委党校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联系实际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讲课艺术、教风教态等。

入围面试(试讲)的人员放弃面试(试讲)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试讲)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试讲)通知书为准。

(十)总成绩计算、体检

1.总成绩计算

(1)计算机岗位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20%+《计算机专业知识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

(2)其他岗位(不含计算机岗位)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50%+面试(试讲)成绩×50%;

(3)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折算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折算成绩再相等,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计算机岗位《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再相等,以《计算机专业知识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体检

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2确定体检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1.5确定。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十一)考察、公示和聘用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最后一名入围人员各项成绩均相同,须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拟聘用公示前放弃的,缺额人数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聘用,拟聘用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公开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报考统筹岗位的考生,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具体单位。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9-86656181(东阳市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在资格初审、复审、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4.有关专业、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等具体问题由(牵头)主管部门及(牵头)单位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按照《2024年东阳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计划表》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5.考生报名后应及时上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有关通知(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军事体能测评结果、面试(试讲)成绩、总成绩、体检、考察、拟聘用等)均在网上公布,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咨询电话:0579-86675715、0579-86633630。

附件1:2024年东阳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计划表.xlsx

附件2:考试大纲.docx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doc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pdf

附件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如遇下载不了的情况:点击这里查看公告原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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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兰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4-03-11,全文共 31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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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在编教师15人,具体招聘计划如下:

招聘对象与范围

(一)中小学教师招聘对象与范围

1.兰溪籍生源(含大学在兰溪就读或已在兰溪工作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高考文化课第一批(重点)录取的本科毕业生,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要求);

(4)本科学历毕业生,专业相符(报考小学岗位的专业不限),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5)国外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专业相符(报考小学、学前教育岗位的专业不限),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

(1)硕士、博士研究生;

(2)高考第一批(重点)录取的师范类本科学历毕业生;

(3)2024年应届(含2023毕业择业期内)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4)本科期间获省级优秀毕业生或省政府及以上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

以上人员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要求与兰溪籍考生相同。

(二)幼儿教师招聘对象与范围

1.兰溪籍生源(含已在兰溪任教的非兰溪籍非编幼儿教师)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有相应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要求);

(2)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和五年制师范教育大专毕业生,有相应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要求);

(3)本科毕业,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专业不限;

(4)大专及以上学历且起点学历为中等师范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2.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

报名条件要求

报考人员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与范围规定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5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下同);

2.教师资格证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除外),或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与学科要求相一致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3.专业要求:见专业资格审查相关相近专业规定,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计划表。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不受专业限制;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热爱教育;

5.身体健康,能胜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采取按职位招聘的办法,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接受社会监督。具体招聘办法如下:

(一)考试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时间:2024年3月12日8:30—3月22日17:30。

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注册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3月12日8:30—3月23日17:30。

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3月12日8:30—3月24日17:3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考务费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4月17日8:30—4月18日17:00。

已完成缴费人员可在同一网址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如不符合条件和岗位要求而产生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携带2B铅笔及黑色水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一门,时间为150分钟。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小学岗位学科专业知识参照中学(初中)学科进行考试。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分。

4.笔试合格分:笔试合格分以裸分计算(不计奖励加分)。若本岗位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则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若本岗位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则取第2名至最后1名成绩的平均分为本岗位的成绩合格分(笔试成绩平均分以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与成绩进行计算),笔试成绩裸分达不到笔试合格分的,不列入面试对象。报考人员未参加考试的,作缺考处理。

(三)奖励加分

师范类本科(含学前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期间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的加4分。相关奖励原件及复印件在资格复审环节中提供。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复审不合格的,相应岗位不再递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低于此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交以下资料:报名表(自行提前填写或打印)、身份证、学历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写有就读专业的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明,师范生需注明,二级学院证明无效)、教师资格证(研究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省优秀毕业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考生。

以“已在兰溪工作人员”与“已在兰溪任教的非兰溪籍非编幼儿教师”身份报名人员,需提供在兰溪相关单位或幼儿园工作的依据(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的,需提供本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

扫码下载报名表

(五)面试

1.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为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2.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含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

3.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分。

入围面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六)体检

按聘用数1:1的比例,根据总分(笔试折算成绩+面试折算成绩+奖励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依次递补符合录用条件者。

(七)考察

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不宜聘用为教师的不予录用,依次递补符合录用条件者。

(八)录用办法

按各岗位招聘数,根据总分(笔试折算成绩+面试折算成绩+奖励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聘用符合录用条件者。总分相同,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考试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笔试成绩相同,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专业知识成绩相同,另行考核确定。面试不合格(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九)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录用。

签约聘用

被录用人员应在录用结果公示期满后3天内实名申请加入兰溪市教育局指定的微信群,于2024年8月2日到市教育局签约、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录用处理,递补符合录用条件者(含符合提前批招聘条件人员)。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录用后一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延期转正,录用后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在兰溪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原则上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兰溪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9010087、88821127、888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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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武义县社会治理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2024-01-15,全文共 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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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2.武义籍,会讲流畅普通话,能听懂武义方言。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计算机软件操作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3年7月底前),男女不限;

4.聘用后服从岗位分配。

二、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2024年1月8日—1月16日;

报名地址:熟溪街道溪南雅苑22号楼;

联系电话:87678567;

报名需携带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一寸彩照2张。

三、招聘程序

1.经笔试、面试后按总成绩高低录用,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分别以60%和40%占比计入总成绩。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招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武义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招聘办法》执行,体检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它事项

具体待遇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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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1-04,全文共 2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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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二)招聘对象:全国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要求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

(四)身体健康。

02招聘岗位和要求

03报名要求及说明

(一)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

(二)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三)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②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③涉嫌违法违纪违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④现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并在该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含定向委培生、规培生)、具有公务员身份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⑤现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人员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非2024年应届生);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录用情形的。

(五)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六)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04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由金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金华市卫生监督所)组织,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

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18日,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jhcdc@163.com,文件命名统一为“姓名+报考岗位”,报名材料及原件应在考试前提供并审核。

报名材料

①金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金华市卫生监督所)公开招聘2024届研究生报名表(详见附件1);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2024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复印件和个人简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者进入考试。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报名人数达到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考试,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考试分为笔试、业务考核,并分别按40%和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5(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业务能力考核对象。总成绩设合格分数线,未达60分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 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由金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金华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实施。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公开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公示、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疾控微信公众号和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进入)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在公示前放弃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完成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05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2024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或未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金华市卫生监督所)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79-89102607(89101172),联系人:赵老师

监督电话:0579-89103975

附件1:金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金华市卫生监督所)公开招聘2024届研究生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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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交投凯越矿业有限公司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2023-12-27,全文共 19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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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范围、报名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资格条件如下:

1.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具备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身体健康。

2.条件特别优秀的,经集体研究,可适当放宽条件。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的;(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他情况不宜报考的。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

金华人才网: (点击进入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应聘材料:《金华交投凯越矿业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个人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请勿下载学籍备案表)、历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业绩(成果)材料、荣誉证书等原件扫描件;jpg格式电子版白底1寸标准近照。

2.报考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报名资料我方代为保管。

3.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5日8:30-2024年1月14日17:00。

4.报名须知。应聘者须将完整填写的《金华交投凯越矿业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个人基本信息汇总表》(Word版)和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以附件形式(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将附件名称和邮件主题改为:“姓名+应聘岗位+学历+职称”,例如李四-招商专员-本科-助理工程师。报考人员若未按要求完整填写《应聘报名表+个人基本信息汇总表》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视为无效报名,由此造成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请保持手机畅通,考试及招录相关信息我们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的形式及时通知。

6.联系方式

(1)报名资料投递邮箱:294364270@qq.com

(2)联系电话:0579-82089726(王先生、陈先生)。

(3)联系地址:金华市金东区赤松镇石牌村。

(三)资格审查

1.应聘者应于2023年12月16日-2024年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休息日除外)携带《金华交投凯越矿业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纸质版(双面打印,本人签字)、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金华交投凯越矿业有限公司进行材料复核。

2.经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考试。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将会收到短信或电话等形式的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比例不足1:3的,则取消岗位招聘。

(四)考试

招聘岗位的考试,采用单轮面试方式。

面试:重点测试应聘者岗位认知程度、专业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岗位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阶段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考试成绩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公司对考察对象的学历、履历、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对是否适合和胜任目标岗位作出综合评价。如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一次,若无合适人选可核减该岗位。入围考察人员需积极配合考察组做好考察工作,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察。考察合格,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最多替补一次,若无合适人选可核减该岗位。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等情况,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为确保招聘质量,经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以空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者有反映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法律和组织程序办理录用手续。聘用人员在受聘前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上班,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布结果

招聘结果通过适当途径向社会公开

三、薪酬及福利待遇

录用人员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社会基本保险和福利(五险一金),执行公司薪酬及福利制度。

四、招聘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579-82576757。

相关附件:

金华交投凯越矿业有限公司招聘需求表.xlsx

金华交投凯越矿业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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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图书馆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3-12-13,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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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金华市图书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

01基本要求: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文化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身体健康。

02招聘岗位:综合文秘工作人员1名。

03主要要求:

1、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2、能熟练操作电脑有较强的计算机工作能力和文字功底及工作经验者优先。3、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

04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结束签订劳动合同。2、待遇遵照金华市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规定执行,缴纳规定社保、医保等。

05报名及录用:

1、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2月22日。

2、报名地点:金华市永康街288号金华市图书馆5楼办公室。

3、报名方式:报名时请携带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并填写报名表。

4、报名材料审核后电话通知面试,根据面试情况决定是否录用。

5、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579-82069176。》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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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共武义县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3-12-01,全文共 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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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义县委党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名

一、招聘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爱岗敬业,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教学科研能力;身体健康,仪表端正。

二、招聘岗位要求

1.2024年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委培、定向、在职研究生);

2.所学学科(类)为:哲学(类)、经济学(类)、金融学、新闻与传播、汉语言、信息安全;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2月8日止。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彩照、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教学科研成果、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电子稿发送邮件到:wydx2021@126.com。

2.邮寄报名:应聘人员可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彩照、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邮寄到武义县委党校办公室(邮编:321200,邮寄地址:浙江省武义县环城北路57号中共武义县委党校)。

上述两种报名方式择一即可。

(三)资格审查

组织考试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材料若有虚假情况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招聘数2倍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四)科研成果审核

根据应聘人员前期提供的科研资料,对应聘人员的科研进行审核和评判。

(五)试讲、面谈

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实际教学工作的能力;面谈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试讲面谈的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六)签订协议

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择优确定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指定在武义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联系电话:0579-87664847。

附件下载: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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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中医院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3-12-01,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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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招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年龄范围: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

8.志愿为兰溪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且承诺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不含规培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违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现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领取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三、考试报名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时间:2023年11月28日8:30-11月30日17:30。

应聘人员登陆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注册报名。

更多详情点击:2023年兰溪市中医院医共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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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青少年宫公开招聘教务人员公告

2023-11-30,全文共 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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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青少年宫

岗位:教务管理人员一名。

招募要求

热爱青少年校外教育事业,有爱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

招募岗位

教务

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学习能力;

有耐心,工作踏实,细致认真;

有教师资格证者、幼儿或学校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年龄在45周岁以下(计算日期截止至2023 年11月30日)。

报名说明

有意者即可拨打电话:13566787350(范老师)

工资待遇面谈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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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义乌公安局辅警公开招聘最新公告

2023-11-08,全文共 2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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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公安局公开招聘214名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14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二)年满十八周岁并且一般在三十五周岁以下;(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五)具有金华市辖区市、县户籍;(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七)我市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辅警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退役军人,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不予招聘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二)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执行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辞职警务辅助人员,自辞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次招聘;辞职二次及以上的,不得招聘;

(七)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11月8日8时至11月14日17时。

报名方法:①如实填写电子报名表(附件2)内容并将电子1寸照片贴入照片栏;②身份证正反面照片;③学历证书照片;④学信网学籍查询结果页面;⑤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将上述资料打包并命名为本人名字发送至电子邮箱:361990495@qq.com。报考人员需确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现场确认(资格审查)时间:11月15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地点:义乌市公安局辅警管理科(稠城街道机场路110号9楼);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北苑街道西城路88号):义乌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北苑街道宗泽北路330号);义乌市公安局稠城派出所(稠城街道工人北路365号);义乌市公安局福田派出所(福田街道春风大道1111号;春风大道与大通路交叉口);义乌市公安局江东派出所(江东街道篁园路567号;篁园路与南山路交叉口);义乌市公安局稠江派出所(稠江街道新科路E21号);义乌市公安局北苑派出所(北苑街道春晗路118号);义乌市公安局后宅派出所(后宅街道城北路M199号);义乌市公安局廿三里派出所(廿三里街道金鳞北路23号);义乌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城西街道求真路566号);义乌市公安局佛堂派出所(佛堂镇佛堂大道109号);义乌市公安局苏溪派出所(苏溪镇春风大道向南200米与镇前街交叉口);义乌市公安局上溪派出所(上溪镇四通东路166号);义乌市公安局大陈派出所(大陈镇丰润路与鸽溪路交叉口);义乌市公安局义亭派出所(义亭镇明月路56号);义乌市公安局赤岸派出所(赤岸镇石城路10号)。

3.现场确认(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义乌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正反面打印)1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3)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出示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内院校毕业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5)退伍军人的提供退伍证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的提供第三方就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份(6)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及复印件2份。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项目包括纵跳、4×10米往返跑、1000米(男)或800米(女)长跑三项。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基本法律(《人民警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鉴于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特殊性,根据岗位匹配度,可视情相应调整核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要求。体检不合格的,其缺额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内容、标准等参考人民警察要求。

(七)公示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要素,综合排名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予以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安排相应工作岗位试岗;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警务辅助人员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合同和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期合同不低于3年。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年薪不低于7.5万(含“五险一金”)。咨询电话:15325997788咨询时间:9: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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