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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二级学院学术院长

浙江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学校拥有金华校区(校本部)、杭州萧山校区、杭州西湖校区、兰溪校区等4个校区,25个学院(含独立学院)。现有在校学生近5万余人,教职工3000余人,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等一大批国家级和省部级高层次人才。招聘详见正文。

2024-03-18,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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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二、聘期及待遇

1.采用聘期制,首聘期为四年;

2.相关待遇根据目标任务“一人一议”,提供良好的工作与科研支持条件和生活保障。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师德师风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和发展方向,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愿意从事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具有胜任管理工作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及履职能力。

3.熟悉高等教育办学规律和相关学科人才培养规律,具有目标岗位所需的战略眼光、创新思维、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能力,在国内外知名大学或研究院担任过重要管理职务者优先。

4.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学科领域有重要的影响力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具备引领学科发展的战略性构想和冲击一流水平的能力,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或重要科研奖项获得者优先。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学术成果和学术影响力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应聘要求

应聘者通过邮件报名,邮件主题注明“应聘浙江师范大学二级学院学术院长”。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

应聘材料应包括:

1.个人简历(含教育工作经历、个人科研与管理工作业绩等);

2.身份证(护照)、自本科起至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人才计划或学术成就相关证明材料等扫描件(pdf格式);

3.近五年来代表性学术成果(论文、专著、项目、获奖、专利等)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4.应聘者认为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9-82282441(人事处,仇老师) 0579-82283198(组织部,宣老师)

电子邮箱:zhaopin@zjnu.edu.cn(人事处)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

邮政编码:3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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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招聘(时间+岗位+条件)

2024-05-09,全文共 29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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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应聘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全年招聘,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情况随时组织考试、考核。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将完整填写后的《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专任教师岗位应聘报名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xzzp@zjnu.cn。

(二)考试、考核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主要为专业答辩或试讲,同时对应聘人员代表性科研成果或作品进行评审。

(三)体检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当地入编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学院报销。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兰溪市迎宾大道3388号(邮编:321100)

电话:0579—82291386(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人事部

杜老师),各用人单位联系情况见《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24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表》。

电子邮箱:xzzp@zjnu.cn

二. 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素质,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身心健康。

(二)热爱教育事业,恪守学术道德,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科研潜力,具备讲授本学科主干课程的教学能力。

(三)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学科带头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 人才类型

根据学院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需要,引进人才分为三类: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具体要求如下:

(一)领军人才

1. 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具有带领本学科专业在国内高校相关领域中保持领先地位,一般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

2.

主要包括国家级各类人才入选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省“引才计划”入选者;省特级专家;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特支计划”入选者(领军人才);

3,

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人才培养人选;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者)等,或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海内外专家学者。

(二)学科带头人 A类

在本学科领域内已获得突出业绩成果和知名度,能够带领本学科专业发展和建设达到省内同类院校领先水平,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及以上(排前四名),或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排前三名),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前三名),或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三等奖(排前二名),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排前二名)。

(2)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创新领军人才),或浙江省“特支计划”入选者(青年拔尖人才),或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培养人选。

(3)理工科学者在近六年主持1项国家级一般项目和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取得以下业绩之一: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发表系列论文(至少提供5篇代表作);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成果,能有效解决生产实践中关键技术问题,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产业化应用效果明显;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含青年成果奖、青年科学奖、青年奖、普及读物奖);主编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主持省级一流课程、金课1门等。

(4)人文社科类学者主持1项及以上国家级项目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并于近六年取得以下业绩之一: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或取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至少提供3项代表性成果);入选全国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专著1部;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含青年成果奖、青年科学奖、青年奖、普及读物奖);主编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主持省级一流课程、金课1门等。

(5)如应聘者为海外学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有海外优秀高校相当于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拥有海外知名高校的博士学位,近五年内发表高水平代表作人文社科类不少于4篇/理工科类不少于6篇。

(6)与上述业绩水平相当的其它专业技术业绩。

B类

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学术成就和知名度,具备担任学术带头人的能力与水平,有较高的科研和教学发展潜质。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在相关学科具有较高声誉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高层次拔尖人才),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才培养人选。

(2)理工科学者在近六年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其中重大重点项目1项),并取得以下业绩之一: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4篇及以上(其中一级期刊至少1篇);获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排前五名);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主编省级重点教材1部;主持省级一流课程、金课1门等。

(3)人文社科类学者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重大重点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并于近六年取得以下业绩之一: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获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排前五名);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入选全国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专著1部;主编省级重点教材1部;主持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主讲金课等。

(4)如应聘者为海外学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有海外优秀高校相当于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拥有海外知名高校的博士学位,近五年内发表高水平代表作人文社科类不少于4

篇/理工科类不少于6篇。

(5)与上述业绩水平相当的其它专业技术业绩。

(三)学科骨干

海内外优秀青年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符合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发展潜力大,具有海外知名高校留学背景的可优先引进。特别优秀的博士,且属学科专业亟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 人才引进待遇

五. 目标任务要求

六. 其他规定事项

(一)博士、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入兰溪市高层次人才工作驿站,为兰溪市事业编制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二)学院可以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工作(具体依照引进人才配偶的学历、工作经历等酌情安置)或协助联系配偶工作调动。协助引进高层次人才解决子女的幼儿园、中小学入学问题。

(三)夫妻双方均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的,一方可享受相应引进待遇,另一方可享受基础性安家费20%、绩效性安家费、科研启动费、人才津贴等全额享受。

(四)引进人才享受的所有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岗位津贴均有八年服务期要求;服务期未满离职的需全额退回安家费,按照实际工作时间核减后退回剩余部分科研启动费。

(五)津贴由学院按一年12个月发放,所设薪酬、安家费均为税前。

(六)科研业绩计分规则、其他业绩计分规则扫码查看。所有目标任务都必须以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为第一单位、第一作者(第一完成人/主持人)或通讯作者身份完成;科研业绩按照学院规定可享受学院科研成果奖励。

扫码查看科研业绩计分规则

扫码查看其他业绩计分规则

(七)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在公示结束的六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办理入职手续者,将视为放弃岗位,不予录用。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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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

2024-03-28,全文共 39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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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招牌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4个岗位共21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除注明定岗杭州校区外,其他岗位均定岗校本部(金华)。

(二)招聘对象岗位招聘对象为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下列情形视同对待: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留学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4年8月31日前。

(三)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要求在2024年8月底前入职);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02招聘计划

辅导员1

岗位代码:A10-24-097

岗位类型:专业技术

人数:10

招聘对象: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年龄:30周岁及以下

专业:不限

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其他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在岗位聘用期间能按要求入住学生公寓2年,限男性;

3.本科或研究生毕业院校要求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

4.须满足以下条件(至少1项且满1年):①大学期间担任过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含社团)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②大学期间担任过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书记(教师担任书记的,可以为副书记);③具有专/兼职辅导员经历;④入选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

5.综合素质良好,身心健康;

6.博士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4月7日后出生,下同)。

辅导员2

岗位代码:A10-24-098岗位类型:专业技术人数:8招聘对象: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专业:不限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他条件: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2.在岗位聘用期间能按要求入住学生公寓2年,限女性;3.本科或研究生毕业院校要求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4.须满足以下条件(至少1项且满1年):①大学期间担任过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含社团)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②大学期间担任过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书记(教师担任书记的,可以为副书记);③具有专/兼职辅导员经历;④入选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5.综合素质良好,身心健康;6.博士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辅导员3

岗位代码:A10-24-099岗位类型:专业技术人数:2招聘对象: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专业:不限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他条件: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2.在岗位聘用期间能按要求入住学生公寓2年,限男性;3.本科或研究生毕业院校要求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4.须满足以下条件(至少1项且满1年):①大学期间担任过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含社团)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②大学期间担任过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书记(教师担任书记的,可以为副书记);③具有专/兼职辅导员经历;④入选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5.综合素质良好,身心健康;6.博士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备注:定岗杭州校区

辅导员4

岗位代码:A10-24-100岗位类型:专业技术人数:1招聘对象: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专业:不限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其他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2.在岗位聘用期间能按要求入住学生公寓2年,限女性;3.本科或研究生毕业院校要求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4.须满足以下条件(至少1项且满1年):①大学期间担任过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含社团)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②大学期间担任过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书记(教师担任书记的,可以为副书记);③具有专/兼职辅导员经历;④入选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5.综合素质良好,身心健康;6.博士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备注:定岗杭州校区

03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7日12:00,登录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人事招聘系统(http://zp.zjnu.edu.cn)(此报名系统为本次招聘唯一报名平台,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实名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并在附件中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得变更申报岗位,请报名者考虑成熟后填报。报名成功与否,以网站报名状态显示信息为准。在报名期间,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报名平台同步进行,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通过网上平台反馈理由。请应聘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逾期将不能修改相关信息和重新报名。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4年4月12日(笔试前一天),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所报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来校进行现场确认。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按笔试40%、面试60%比例计入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入围。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4月1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zjnu.edu.cn/)公布,请应聘人员特别留意。笔试内容:重点考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考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辅导员1、2岗位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辅导员3、4岗位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2.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安排在笔试之后,面试之前进行,运用标准测量表测试。测评结果不计入成绩,作为面试成绩评定的考量要素。

3.资格复审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需准备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符合条件但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原件;招聘条件涉及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主要学生干部、专/兼职辅导员或支教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我校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而空缺的岗位不再安排递补。

4.面试面试时间:2024年4月14日,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主要考查应聘者对岗位的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择优录取),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进行。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办法进行。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入职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04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zjnu.edu.cn/,人才招聘、公示公告栏目);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579-82282319(浙江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室)

(四)咨询方式:人事处:0579-82282206、82283073(王老师、叶老师)学工部:0579-82282299(卢老师)学校本部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邮编:3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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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招聘人文学院院长的公告

2024-03-18,全文共 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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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人文学院院长1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师德师风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和发展方向,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愿意从事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具有胜任管理工作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及履职能力。

3.熟悉高等教育办学规律和相关学科人才培养规律,具有目标岗位所需的战略眼光、创新思维、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能力,在国内外知名大学或研究院担任过重要管理职务者优先。

4.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学科领域有重要的影响力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具备引领学科发展的战略性构想和冲击一流水平的能力,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或重要科研奖项获得者优先。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和心理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学术成果和学术影响力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聘任后全职到岗工作。

三、聘期及待遇

1.采用聘期制,首聘期为四年;

2.相关待遇根据目标任务“一人一议”,提供良好的工作与科研支持条件和生活保障。

四、应聘要求

应聘者通过邮件报名,邮件主题注明“应聘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院长”。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

应聘材料应包括:

1.个人简历(含教育工作经历、个人科研与管理工作业绩等);

2.身份证(护照)、自本科起至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人才计划或学术成就相关证明材料等扫描件(pdf格式);

3.近五年来代表性学术成果(论文、专著、项目、获奖、专利等)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4.应聘者认为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9-82282441(人事处,仇老师) 0579-82283198(组织部,宣老师)

电子邮箱:zhaopin@zjnu.edu.cn(人事处)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

邮政编码:3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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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间+地点)

2024-03-15,全文共 29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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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学院为全日制技工院校,地处浙江省金华市多湖商务区,交通便捷,环境优美,占地631亩,全日制在校生9500余人,在职教职工近500人,是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机电类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首批浙江省中职名校、浙江省一流技师学院建设单位。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20个岗位共55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按有关规定预计可在6个月内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均可以根据其预期可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年龄条件的要求,一般不超过规定的“年龄上限”。由于招聘计划实施周期较长,有关年龄计算办法从简。例如,上限为35周岁的,凡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均视为符合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如与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相符,或前一学历专业相符,或所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体育运动员等级证书上载明的从事专业相符的,均视为符合。

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硕士”的,即要求同时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资格。资格条件中如标注有“*”符号的,表明该项内容为弹性条件,一般结合该岗位“其他要求”中相应要求灵活掌握。如:“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硕士”,同时注明“*具有市级及以上教坛新秀荣誉称号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士”的岗位,取得市级及以上教坛新秀称号的本科/学士人员即视为符合条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应聘 人 员 登 录 浙 江 交 通 技

师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zp.zttc.cn/index),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及上传佐证材料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应聘者认为有利于说明其工作经验、岗位匹配度的项目资料、作品、成果、荣誉、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以附件形式上传。

3.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可上网查询结果。如应聘者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应聘岗位名称等关键信息,必要资质材料缺失的,学校可不予反馈。

资格审核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4.因报考对象延误报名时间、材料证书未按时完整提供等造成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

5.自招聘信息对外公布之日起至少2周后,根据招聘工作总体部署、用人需求缓急情况,适时组织社会公开招聘或校园专项招聘,组织考试、考核,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

(二)考试

1.学校将根据各岗位符合资格条件报名情况和工作具体安排,适时研究确定具体岗位考试选拔,或针对特定应聘者按规定进行直接考核。

2.全部招聘岗位不设定最低开考比例,按实际符合资格条件人数组织考试。

3.考试一般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以面试为主),也可视岗位需要安排操作性技能测试。笔试内容一般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一定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如岗位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按照1:5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如岗位招聘人数5人及以上的,则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对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岗位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首席技师、教坛新秀、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或浙江工匠荣誉称号,以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和中国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大赛前5名,国家级二类竞赛前3名)应聘专业教师岗位的,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名额单列)。

对体育教师岗位如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或省体工队退役运动员的,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名额单列)。

面试一般为试讲或专业答辩,面试得分低于60分者不列入拟聘人选。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没有合适人选的,相应岗位暂时留空,继续接受报名并适时重新组织考评。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办法进行。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体检、考察均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院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我校将视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专任教师岗位聘用人员在聘用后2年内需取得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交通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zttc.cn,通知公告);

2.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http://jtyst.zj.gov.cn/,通知公告/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浙江交通技师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学院纪委 0579-82173598,

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0571-87809283。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咨询电话:0579-82173778(王老师),0579-82173807(钱老师)。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附件:

附件1:浙江交通技师学院2024年招聘需求表.xlsx

附件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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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教育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条件有哪些?

2024-05-28,全文共 1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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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

3.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4.户籍不限。

5.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和技能等条件。

6.各招聘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按《金华教育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需求表》执行。

7.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应聘。

9.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 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材料

1. 报名时间: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招满后即通过金华教育学院网站发布截止公告)。

2.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将报名表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jhjyxyrsc@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专业+应聘岗位”。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填写《金华教育学院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同时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

(二)资格审核

本次高层次人才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学校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通知参加专业能力考核。

来校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材料核验。

(三)专业能力考核

专业能力考核采取试讲、面谈等方式,考核合格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具体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专业能力考核合格人员安排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金华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jinhua.gov.cn/)、金华教育学院网站(http://www.jhjyxy.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报到,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学校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档案调动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学校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具有以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有舞弊行为的;

2.在校期间受过行政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3.应聘者于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应聘人员未于入职后2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

(六)其他

本次招聘在金华市教育局的指导下由金华教育学院组织实施。有关公告、专业、学历、学位等具体问题由金华教育学院负责解释。点击查看:2024金华教育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条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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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教育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条件+程序)

2024-05-28,全文共 1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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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名(报备员额),具体事项如下:

附件1金华教育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需求表

附件2 金华教育学院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一. 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材料

1. 报名时间: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招满后即通过金华教育学院网站发布截止公告)。

2.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将报名表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jhjyxyrsc@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专业+应聘岗位”。

3.

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填写《金华教育学院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同时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

(二)资格审核

本次高层次人才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学校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通知参加专业能力考核。

来校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材料核验。

(三)专业能力考核

专业能力考核采取试讲、面谈等方式,考核合格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具体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专业能力考核合格人员安排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金华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jinhua.gov.cn/)、金华教育学院网站(http://www.jhjyxy.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报到,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学校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档案调动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学校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具有以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有舞弊行为的;

2.在校期间受过行政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3.应聘者于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应聘人员未于入职后2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

(六)其他

本次招聘在金华市教育局的指导下由金华教育学院组织实施。有关公告、专业、学历、学位等具体问题由金华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二. 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招聘岗位及需求计划详见《金华教育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需求表》(附件1)。

(二)基本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

3.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4.户籍不限。

5.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和技能等条件。

6.各招聘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按《金华教育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需求表》执行。

7.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应聘。

9.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 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符合引进人才规定的,可享受金华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及学校高层次人才待遇。

四、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在金华教育学院网站

(http://www.jhjyxy.com)公布。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579-83215961、82465199。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北路639号。

咨询电话:0579-89107205 (卢老师、饶老师)。点击查看:2024年金华全市招聘公告汇总(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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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东阳市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单位招聘(时间+岗位)

2024-05-24,全文共 2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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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9名,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安排

1. 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6月7日17:00止(以二维码报名接收时间为准)

报名入口:点此进入

2. 招聘单位:东阳市技术学校、东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3. 报名所需材料:

(1)《浙江省东阳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教师应聘报名表》(点击查看);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3)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和获奖证书、大学期间综合成绩证明;

(4)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二. 招聘条件

1. 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

2. 普通话流利,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3.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4.

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要求32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历学位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 报考烹饪岗位的,应具有二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技能等级证书。

6. 户籍不限。

7. 学历和学位证书和其他相关材料时间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5月23日止。

三. 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1. 由东阳市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考生。

2.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足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时,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

东阳市教育局在考试前一天对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考试资格。

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试

地理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其他岗位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操作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 考试组织:由东阳市教育局、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东阳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统一组织考试。

2.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 考试安排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可参加笔试,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下一轮的入围对象,若不足规定比例,则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开考后15分钟未到者取消笔试资格。笔试成绩当场公布,公布后进行后续测试环节。

笔试时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黑色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等考试必备文具。

(2)技能操作测试

技能操作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技能操作测试成绩低于合格分者,不入围下一轮面试测试。技能操作测试内容参考如下,测试时间由评委确定。

(3)面试

地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入围面试,其他岗位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合格者入围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形式为试讲,试讲内容由评委组现场临时抽签或指定产生,准备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考试分值

笔试、技能操作测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地理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操作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考试分项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法)。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总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按技能操作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拟录用(地理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若总成绩和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地理笔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题,形式、题目由评委确定,最终择优拟录用。

5.成绩公布:现场公布。

6.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专业参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7.本次考试成绩只在本次教师招聘时有效。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5入围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2.考察。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及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考察合格公示后自动放弃的,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录用的依据。

(四)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于2024年8月1日到东阳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在试用期一年内未能取得教师资格的,按照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计算时间从录用报到之日计算)。

四. 其他事项

1.资格初审、总成绩、体检、考察、拟聘用等招聘信息将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ongyang.gov.cn/)发布。如有特殊情况需变动说明的,请关注以上网站。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在资格初审、复审、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9-86688119。

4.本公告由东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东阳市教育局、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79-86388062,0579-86655732,13858952724(蒋老师)。

点击查看:2024年金华全市招聘公告汇总(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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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教育学院招聘条件有哪些呢?

2024-04-19,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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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

3. 户籍不限;

4.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和技能等条件,招考专业由金华教育学院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

5. 各招聘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按《金华教育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执行;

6.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7.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应聘。

8.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具有以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1. 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有舞弊行为的;

2. 在校期间受过行政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3.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于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点击查看:2024金华教育学院招聘(时间+方式+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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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教育学院招聘流程是怎样的?

2024-04-19,全文共 11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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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流程

(一)资格审核

1.金华教育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考试,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 资格复审地址为金华教育学院,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3.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应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和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二)考试安排

1.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成绩统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计算为笔试*40%+面试*60%,总成绩满分100分。

2. 笔试:科目一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内容为高校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未参加笔试或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9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结构化问答环节,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能力水平以及与需求岗位的匹配性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 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5.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 考试成绩查询:金华教育学院网站(www.jhjyxy.com)。

7.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关注金华教育学院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按招聘人数等额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

2.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3.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4.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人员递补需在拟聘人员公示前完成,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聘用

1.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华市教育局网站、金华教育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报到,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学校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档案调动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学校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专业教师岗位聘用人员聘用后两年内未能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学校有权予以解聘。

点击查看:2024金华教育学院招聘(时间+方式+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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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教育学院招聘待遇怎么样?

2024-04-19,全文共 1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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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符合引进人才规定的,可享受金华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一.招聘安排

1. 报名时间: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9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分类按序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jhjyxyrsc@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岗位”。

报名表:点此下载

二. 招聘流程

(一)资格审核

1.金华教育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考试,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 资格复审地址为金华教育学院,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3.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应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和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二)考试安排

1.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成绩统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计算为笔试*40%+面试*60%,总成绩满分100分。

2. 笔试:科目一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内容为高校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未参加笔试或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9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结构化问答环节,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能力水平以及与需求岗位的匹配性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 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5.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 考试成绩查询:金华教育学院网站(www.jhjyxy.com)。

7.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关注金华教育学院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按招聘人数等额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

2.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3.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4.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人员递补需在拟聘人员公示前完成,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聘用

1.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华市教育局网站、金华教育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报到,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学校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档案调动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学校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专业教师岗位聘用人员聘用后两年内未能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学校有权予以解聘。

点击查看:2024金华教育学院招聘(时间+方式+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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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教育学院招聘(时间+方式+岗位)

2024-04-19,全文共 2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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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教育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报备员额)。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安排

1. 报名时间: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9日。

2.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分类按序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jhjyxyrsc@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岗位”。

3. 相关待遇:受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符合引进人才规定的,可享受金华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报名表:点此下载

二. 报名材料

1. 身份证;

2. 《金华教育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同时发送报名表word版(报名表上的照片须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

3.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在线生成的《学位认证报告》,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国(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报名资格相关的其他佐证材料。

三. 招聘流程

(一)资格审核

1.

金华教育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考试,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 资格复审地址为金华教育学院,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3.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应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和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二)考试安排

1.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成绩统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计算为笔试*40%+面试*60%,总成绩满分100分。

2. 笔试:科目一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内容为高校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未参加笔试或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3.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9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结构化问答环节,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能力水平以及与需求岗位的匹配性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 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5.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 考试成绩查询:金华教育学院网站(www.jhjyxy.com)。

7.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关注金华教育学院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体检、考察

1.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按招聘人数等额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

2.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3.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4.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人员递补需在拟聘人员公示前完成,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聘用

1.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华市教育局网站、金华教育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2.

拟聘用人员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报到,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学校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档案调动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学校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专业教师岗位聘用人员聘用后两年内未能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学校有权予以解聘。

四. 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

3. 户籍不限;

4.

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和技能等条件,招考专业由金华教育学院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

5. 各招聘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按《金华教育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执行;

6.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7.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应聘。

8.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具有以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1. 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有舞弊行为的;

2. 在校期间受过行政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3.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于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 其他事项

1. 本次聘用人员在本校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调离。

2. 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金华教育学院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 本次招聘在金华市教育局的指导下由金华教育学院组织实施。有关公告、专业、学历、学位等具体问题由金华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北路639号。

咨询电话:0579-89107205 (卢老师、饶老师)。

点击查看:2024年金华全市招聘公告汇总(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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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待遇怎么样?

2024-04-15,全文共 11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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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符合引进人才规定的,可享受金华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一. 招聘安排

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7日16:00。

2. 报名入口:点此进入

注:应聘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选择岗位、重复报名、申报信息填报不完整等均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 报名注意事项

1. 报名时应聘人员须上传相应的资格性材料,其中:

①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②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 应聘人员网络填报或提交的个人信息、证件图片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3. 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 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①现役军人;②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③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④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4年4月11日未满处分期限的;⑤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限内的;⑥与报考招聘单位的岗位存在《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报考人员;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5. 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学校后应根据学校岗位情况进行聘任。

三. 资格审核

1.网络平台初审:学校将根据应聘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报名截止时间起10个工作日以后,应聘人员可登录系统查看初审结果。

2. 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在考试当天向学校提交:

①个人简历;②身份证;③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国外学历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岗位条件相关的资格证书;⑤工作经历支撑材料等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3. 各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考试,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点击查看:2024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时间+入口+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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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及条件有哪些呢?

2024-04-15,全文共 1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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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7人。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其他要求详见《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第二批)》(附件1)

点击下载:附件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第二批)

(二)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3.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4.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以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 报名注意事项

1. 报名时应聘人员须上传相应的资格性材料,其中:

①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②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 应聘人员网络填报或提交的个人信息、证件图片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3. 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 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①现役军人;②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③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④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4年4月11日未满处分期限的;⑤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限内的;⑥与报考招聘单位的岗位存在《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报考人员;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5. 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学校后应根据学校岗位情况进行聘任。

点击查看:2024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时间+入口+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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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时间+入口+条件)

2024-04-15,全文共 31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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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于199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高职重点建设校、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建设(A档)学校。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 招聘安排

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7日16:00。

2. 报名入口点此进入

3.

相关待遇: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符合引进人才规定的,可享受金华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注:应聘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选择岗位、重复报名、申报信息填报不完整等均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 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7人。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其他要求详见《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第二批)》(附件1)

点击下载:附件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第二批)

(二)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

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3.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4.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以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 报名注意事项

1. 报名时应聘人员须上传相应的资格性材料,其中:

①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②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 应聘人员网络填报或提交的个人信息、证件图片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3. 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 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①现役军人;②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③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④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4年4月11日未满处分期限的;⑤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限内的;⑥与报考招聘单位的岗位存在《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报考人员;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5. 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学校后应根据学校岗位情况进行聘任。

四. 资格审核

1.

网络平台初审:学校将根据应聘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报名截止时间起10个工作日以后,应聘人员可登录系统查看初审结果。

2. 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在考试当天向学校提交:

①个人简历;②身份证;③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国外学历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岗位条件相关的资格证书;⑤工作经历支撑材料等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3. 各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考试,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专业(岗位)能力测试、综合素质面试(以下简称笔试、测试、面试)三个环节,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0.4+测试成绩×0.3+面试成绩×0.3,满分100分。

1.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主要考查岗位基本知识与胜任能力。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确定测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缺考人员不进入下一轮测试。应聘人员放弃测试资格的,由学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2.

测试:测试根据不同岗位采用说课、试讲、实操等不同方式。测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岗位能力等方面进行评议。未参加测试或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面试。

3. 面试: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以及与岗位匹配性等方面。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参加面试或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具体笔试、测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六. 体检、考察

1.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笔试成绩相同的,测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考察实施前,若国家、省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 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jhc.cn/)公示7个工作日。

八. 聘用

1.

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

拟聘用人员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报到,有工作单位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到岗的须经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 教师岗位聘用人员自聘用次年起计算,3年内未能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学校有权予以解聘。

4.具有以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1)提供虚假应聘材料(信息)或有舞弊行为的;

(2)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或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3)不能配合完成考察及聘用工作的;

(4)出现逾期不能报到或办理报到前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等情况而无法办理人事档案转移和人事关系手续办理的。

九. 其他

1.

应聘人员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体检,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由我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2. 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有关公告、专业、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等具体问题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3.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并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海棠西路888号

咨询电话:0579-82265017(陈老师)

点击查看:2024年金华全市招聘公告汇总(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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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金华市金东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

2024-03-27,全文共 41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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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金东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金东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附件1),具体可登录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ndong.gov.cn)查询。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3.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88年4月9日至2006年4月8日期间出生);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9日至2006年4月8日期间出生);具有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4月9日至2006年4月8日期间出生);

4.户籍不限;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要求及说明

1.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金东区卫生健康局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

2.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4月8日。

3.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上人员应在规定时间(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4年4月8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3)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内的;

(4)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现役军人不得报考。本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岗位;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4月8日9时— 4月10日17时

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应在相应栏目里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4月8日9时—4月10日20时

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要注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以进报名系统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4年4月8日9时—

4月10日17时)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4月11日9时—4月13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可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办理网上缴费,缴纳考试费5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报考人员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4.准考证打印

时间:2024年4月18日9时—4月21日9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4月21日 上午9:00—10:30

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题型为客观题。笔试满分100分,合格5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围面试。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列为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金东区卫健局组织实施。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2024年金东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表》(见附件2)纸质版1份,由本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附近期1寸免冠照片;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应聘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从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招聘岗位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录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东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拟聘用公示之日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考察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金东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2年内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逾期未取得的则解除聘用合同。“两个同等对待”人员未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聘用后根据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进行岗位聘任。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将在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如果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地址等个人信息有变化,请及时与金东区卫生健康局联系,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5.本简章由金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9-82176858。

6.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监督。监督电话:0579-82181819。

附件1:2024年金东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xls

附件2:2024年金东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表.doc

附件3: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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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84人公告

2024-03-26,全文共 2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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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84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二)年满十八周岁并且一般在三十五周岁以下;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金华市辖区市、县户籍;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七)我市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辅警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退役军人,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不予招聘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二)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执行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辞职警务辅助人员,自辞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次招聘;辞职二次及以上的,不得招聘;

(七)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3月26日8时至4月1日17时。

报名方法:①如实填写电子报名表(附件2)内容并将电子1寸照片贴入照片栏;②身份证正反面照片;③学历证书照片;④学信网学籍查询结果页面;⑤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将上述资料打包并命名为本人名字发送至电子邮箱:361990495@qq.com。报考人员需确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现场确认(资格审查)

时间:4月2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

地点:

义乌市公安局辅警管理科(稠城街道机场路110号9楼);

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北苑街道西城路88号):

义乌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大队(江东街道江东南路455号);

义乌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北苑街道宗泽北路330号);

义乌市公安局稠城派出所(稠城街道工人北路365号);

义乌市公安局福田派出所(福田街道春风大道1111号;春风大道与大通路交叉口);

义乌市公安局江东派出所(江东街道篁园路567号;篁园路与南山路交叉口);

义乌市公安局稠江派出所(稠江街道新科路E21号);

义乌市公安局北苑派出所(北苑街道春晗路118号);

义乌市公安局后宅派出所(后宅街道城北路M199号);

义乌市公安局廿三里派出所(廿三里街道金鳞北路23号);

义乌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城西街道求真路566号);

义乌市公安局佛堂派出所(佛堂镇佛堂大道109号);

义乌市公安局苏溪派出所(苏溪镇春风大道向南200米与镇前街交叉口);

义乌市公安局上溪派出所(上溪镇四通东路166号);

义乌市公安局大陈派出所(大陈镇丰润路与鸽溪路交叉口);

义乌市公安局义亭派出所(义亭镇明月路56号);

义乌市公安局赤岸派出所(赤岸镇石城路10号)。

3.现场确认(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义乌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正反面打印)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出示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内院校毕业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5)退伍军人的提供退伍证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的提供第三方就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及复印件2份。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项目包括纵跳、4×10米往返跑、1000米(男)或800米(女)长跑三项。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鉴于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特殊性,根据岗位匹配度,可视情相应调整核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要求。

体检不合格的,其缺额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内容、标准等参考人民警察要求。

(七)公示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要素,综合排名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予以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安排相应工作岗位试岗;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警务辅助人员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合同和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期合同不低于3年。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年薪8.7-15万(含“五险一金”)不等。

咨询电话:15325997788

咨询时间:9:00至17:00

附件:附件1:义乌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情况表.xlsx

附件2:义乌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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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开放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4-03-21,全文共 3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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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02 | 招聘原则和办法

本次招聘由金华开放大学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金华开放大学网站(http://www.jhtvu.net/index.htm)为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03 | 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二)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户籍不限,专业对口,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四)1993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98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其他有关年龄计算以此类推;

(五)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岗位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六)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金华市范围内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需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参加招聘报名;

(八)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专升本、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九)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十)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应聘。

04 | 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仅限报考其中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时起至2024年4月10日24:00止,以电子邮箱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格初审)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发送至相关学校招聘邮箱(jhddrsc@jhtvu.net、jhddrsczp@jhtvu.net)。邮件主题和压缩包文件名称统一为:姓名+学校+报考岗位。

3.报名(资格初审)材料包括:①报名信息汇总表电子稿(见附件3);②个人报名表(见附件4,须有个人承诺签名);③个人身份证;④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如为电子版,资格复审现场登录审核);国(境)外学历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⑤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⑥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以上材料(扫描件或照片)请按序编号打包报送。

(二)资格初审

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后,初审合格名单在金华开放大学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9时—11时

地点:金华开放大学(浙江商贸学校),地址:金华市金瓯路189号。

笔试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场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具体以金华开放大学网站(http://www.jhtvu.net/index.htm)通知为准。

2.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科目为一门,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金华开放大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划定笔试合格分。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时,以6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平均分数在60分以下时,以该岗位考生的平均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环节。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资格复审和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前,金华开放大学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经认定后,取消面试资格。以上情形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再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地点:金华开放大学(浙江商贸学校),地址:金华市金瓯路189号。

面试采用专业能力测试+综合面试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为模拟上课,部分岗位需技能测试(岗位详见附件1),满分均为100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为模拟上课成绩(有技能测试的岗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为模拟上课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能力水平,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为专业能力测试成绩80%+综合面试成绩20%。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金华开放大学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统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以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入总成绩。

4.成绩查询:

金华开放大学网站(http://www.jhtvu.net/index.htm)

(五)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先)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或在拟聘用公示前放弃的,由金华开放大学确定是否递补,递补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公示后一律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金华开放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所在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05 |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有舞弊行为的;

(二)在校期间受过行政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三)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年8月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

(四)未于2026年8月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06 | 本次招聘设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5年。服务期限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07 | 纪律监督

金华开放大学成立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考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9-83016893。

08 | 本招聘公告由金华开放大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2157019、82157020。

附件【附件3 金华开放大学2024年教师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附件2 金华开放大学2024年教师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附件1 金华开放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推荐阅读:2024年金华全市招聘公告汇总(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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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磐安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4-03-21,全文共 4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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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2024年计划招聘编制内教师20名,雇员制教师3名。

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性别要求、专业要求等,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20日及以后出生),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即1979年3月20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部分岗位放宽到专科,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4.教师资格证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专业不限,对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专业对口报名,也可凭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适用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下同),其余报考人员须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以上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笔试前一日。

无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和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考生须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予以解聘。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户籍要求:心理健康教育岗位户籍不限,学前教育2(男)岗位放宽到金华市户籍(以2024年3月20日之前的户口为准),其它限磐安籍。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所有岗位户籍不限。

磐安籍包括:

(1)本人户口在磐安(以2024年3月20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本人出生地在磐安(以户口簿、出生证、出生地政府出具的证明为依据);

(3)本人或父母或夫(妻)一方在磐安有长居地的(以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居委会或居住地政府出具的说明为依据);

(4)父母或夫(妻)一方户口在磐安或是磐安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的(以户口簿、结婚证、工作单位说明为依据);

(5)2024年3月20日前本人在磐安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实际工作满3年以上的(以劳动合同和养老金缴纳时间一致为准);

(6)生源地为磐安的人员(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属(2)-(6)种情形的,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相关材料。

6.正式在编人员报名,须有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人员须持毕业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明方可报考,其它证明无效。

8.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10.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由纪检部门参与监督,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注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3月29日8:30起至4月4日17:00止。

网址: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701(人事考试服务平台)

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选择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4月5日8:30起至4月7日17:00止。

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以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资格初审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三)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4月8日8:30起至4月11日17:00止。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在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办理网上缴费,缴纳考务费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其他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核减或调整招聘计划。初中语文岗位核减名额优先在初中语文内调剂,小学语文岗位核减名额优先在小学语文内调剂。上述不能调剂到位的名额和其余岗位核减的名额按中学数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小学教育的先后顺序进行调剂,招聘总数分别不超过4个、3个、4个。学前教育岗位核减名额在学前教育内进行调剂。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另行通知。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五)笔试安排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其中中小学教育岗位单独组卷,只含教育基础知识。根据考试机构供卷实际,小学学科专业知识参照中学(初中)学科进行考试。

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纸质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参加同一试卷考试人员笔试平均成绩85%的标准划定(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信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正式在编人员,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在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总名额1: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其中,招聘计划3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时,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招聘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方式采用模拟上课、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三种形式。中小学教育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学前教育岗位面试为技能测试(技能测试范围见附件3),其他岗位面试均采用模拟上课形式。放弃面试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为60分,合格分及以上人员方能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教师职业素质测试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人员,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分、面试分的顺序确定。招聘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结果必须达到均值及以上。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结果未达到均值的,测试结果为不合格,不予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的,视为放弃。报考人员放弃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或测试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

(八)体检和考察

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学前教育岗位还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均不再递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九)公示、聘用签约

体检、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有关程序办理聘用签约手续,首聘服务期(含试用期)5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同自主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十)缺额递补

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从该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须在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完成,招聘人员聘用审批文件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报考人数、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与招聘相关的信息和参加各阶段考试考核的通知,均在磐安县人民政府官网“教师公开招聘”板块(http://www.panan.gov.cn/col/col1229422376/index.html)和磐安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有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2.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报考人员在任一环节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或以聘用资格作交易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教师岗位的处理。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对违纪违规行为,按《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要求,上报浙江信用网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5.本次招聘不安排也不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安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报考人员务必不要轻信。

6.雇员制教师相关政策详见《磐安县雇员制教师招用管理暂行办法》(磐政办〔2019〕49号)。

7.报考人员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人力社保、教育部门反映。咨询电话:磐安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79-84652137、8465280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附件1

磐安县2024年教师招聘计划.pdf

附件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pdf

附件3

学前教育岗位专业技能测试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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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义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24-03-19,全文共 4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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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48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义乌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市各事业单位(不含面向公安机关优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的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招聘计划中部分岗位对户籍有要求的,按招聘计划执行)。

2.面向义乌市公安机关优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的对象为:经审批核准,由义乌市公安机关直接管理使用,目前仍在编在职,参加义乌市公安机关工作满五年,近五年年度考绩至少有三次优秀等次且其他均为良好以上等次的辅警。

3.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对户籍有要求的,按招聘计划执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须相对应。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普通高校专业设置目录以及招聘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接受应聘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相对应。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3月25日9时—3月28日16时。

报名平台: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网址:http://qssy.zjks.com)

应聘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仅注册不选择岗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3月25日9时—3月29日12时。

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3月25日9时—3月29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义乌市人社局政务信息公开栏(http://www.yw.gov.cn/col/col1229134300/index.html)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公布取消计划之日(含)起2日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4月24日9时—4月27日15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可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27日,笔试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合格分为10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考试大纲见附件2。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纸质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确定面试及岗位能力测试对象

各岗位(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义乌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秘书处招聘岗位除外)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义乌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秘书处招聘的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岗位能力测试人员(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4确定)。

以上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或岗位能力测试对象。

(四)资格复审

面试(岗位能力测试)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面试(岗位能力测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岗位能力测试)资格。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若取得面试(岗位能力测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岗位能力测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五)面试

除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义乌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秘书处招聘的岗位外,面试由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的岗位面试前先进行岗位能力测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岗位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岗位能力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义乌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秘书处招聘的岗位面试前先进行岗位能力测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岗位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岗位能力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参加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招考人数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不含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义乌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秘书处招聘的岗位)为:

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义乌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秘书处招聘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岗位能力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若总成绩相等,以岗位能力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岗位的,按1:1.5的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人员。

(七)体检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义乌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秘书处招聘的岗位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其他岗位体检由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公示后,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原则上按新规定执行。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义乌市人社局政务信息公开栏:(http://www.yw.gov.cn/col/col1229134300/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外地户口的,聘用之前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所在地、工作经历、资格取得时间、任职时间、获得荣誉时间等认定统一截止到2024年3月25日。

(二)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三)义乌生源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招聘计划中有户籍要求的岗位。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四)招聘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五)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六)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有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资格,仅作为岗位招聘的补充条件,不作为岗位聘任的依据。

(七)应聘人员在初审、复审、考察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八)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九)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通知、总成绩、体检入围人员、拟聘用人员等均在义乌市人社局政务信息公开栏:(http://www.yw.gov.cn/col/col1229134300/index.html)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十)有关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具体问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应聘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按照招聘计划中招聘单位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5530732(报考政策),85435156(报名系统)

附件1:2024年义乌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pdf

附件2:2024年义乌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大纲.pdf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pdf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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