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永康市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2023-11-04,全文共 2910 字
+ 加入清单招聘简章
为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实配强社区工作力量,进一步优化社工队伍结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
01招聘计划
根据我市城市(城镇)社区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56名。其中,面向社会一28名,面向社会二28
名。按男女性别比1:1招聘。
02资格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严守党纪国法,品行端正,热心社区工作。
(二)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社区工作业务知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触犯法律法规,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或受过刑罚的人员;
6.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03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0时-11月12日24时,提前或逾期报名无效。
报名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注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视为无效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扫码加入钉钉群。
(二)资格初审
涉及加分的,须进行线下审核,不涉及加分的不用线下审核,加分项目详见本简章。
加分需提供材料:1.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如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在永康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连续2年及以上相关材料、永康市生源相关材料等(根据各自报名条件相应提供);2.加分项目相关材料: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或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相同材料仅需提供一份。所有相关材料都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提前填写报名确认表(附件2,自行下载)。
审核时间初定于2023年11月15日8:30-11:00,13:30-16:30;线下审核地点初定于永康市婚姻登记处。时间和地点因故变更的,以发布的公告为准。逾期未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情况在永康人才网上进行公示,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时,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自公布取消计划之日(含)起2日内进行改报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公开招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含加分)高的排位在前。
(1)笔试(满分100分)
①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初定于11月17日线上打印准考证,时间因故变更的,以发布的公告为准。
②笔试要求:笔试时间初定于11月18日,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③笔试科目:一门,委托专业第三方命题机构出卷,笔试大纲见附件3。
④加分项目: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社区管理与服务、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证书的考生,笔试成绩加3分,不累加;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社会学、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不累加。以上加分项目不重复累加,最高加5分。
(2)面试(满分100分)
各岗位以笔试总成绩(含加分)按1:2.5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入围面试对象携带所有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前填写报名确认表(附件2,自行下载),进行资格复审。初定于11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到永康市婚姻登记处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因故变更的,以发布的公告为准。通过资格复审后,发放《面试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初定于11月25日。时间因故变更的,以发布的公告为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
各岗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确定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版)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放弃考察的、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
(六)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专职社区工作者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由市里统筹分配到东城街道、西城街道、江南街道、古山镇,再由相关镇(街道)分配到相关城市(城镇)社区工作。
(七)待遇
专职社区工作者为非行政、非事业编制人员,与镇(街道)签订专职社区工作者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按照永康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待遇发放薪酬。
04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所在地、学历证书、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在永康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2年及以上等相关材料时间认定统一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
(二)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对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加分情况、打印准考证事项、笔试时间及地点、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通知书领取事项、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体检通知、入围政审人员、拟聘用人员等均在永康人才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留意。
(五)本次招聘建立专职社区工作者储备库制度。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但未被聘用的考生进入储备库,储备库有效期为本次招聘聘用首次公示日起一年内(有效期满前开展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的,储备库自新一轮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自动失效)。当社区出现人员缺岗需补录人员时,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一样,由市民政局组织加试确定聘用人员。
(六)本次招录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笔试和面试),体检产生费用自理。
(七)永康市民政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开展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考试辅导培训,所有涉及相关辅导培训均与市民政局无关。
(八)新入职专职社区工作者须在报到后3周年内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电话:87111205。
监督电话:87101735 87101653
永康市民政局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下载:点击进入
义乌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专职消防员
2024-03-13,全文共 1983 字
+ 加入清单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执勤车驾驶员岗位年龄22至35周岁;专职接警员岗位年龄18至28周岁。
(四)同等条件下,有部队服役经历者尤其是消防队伍从业经历者优先考虑。
(五)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瘢痕,身体外观正常,无畸形、残缺,身高160cm以上,符合体检标准。
(六)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二、岗位和人数
岗位 | 人数 | 其他条件 |
执勤车驾驶员 | 8 | 持B类及以上(A类)机动车辆驾驶证 |
专职接警员 | 2 | 普通话标准,思维逻辑清晰,有较好的沟通能力。 |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7日至3月14日
2.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报名人员可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和相关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邮箱:2737195651@qq.com。
(2)线下报名。报名人员可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和相关报名材料,邮寄至义乌市消防救援支队,或送至义乌市消防救援支队请门卫签收。邮寄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北苑路636号消防救援支队政治工作科。
报名咨询电话:0579-89059629 15044224469
3.报名材料
(1)《义乌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登记表》,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大1寸彩照2张;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学历证复印件1份;
(4)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4)报名执勤车驾驶员岗位的须提供B类及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证复印件1份;
(5)部队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证》等复印件1份。
4.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将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地点。
(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于考试前一天到义乌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进入考试环节。
(三)考试
根据岗位需要,考试采用体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1.体能测试。测试科目为3000米跑、2分钟俯卧撑、2分钟仰卧起坐。执勤车驾驶员合格标准:3000米20分钟,仰卧起坐2分钟35次,俯卧撑2分钟35次。专职接警员不参加体能测试,先参加面试。体能测试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根据3000米测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计划数的1.5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及考察
1.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计划数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3000米测试成绩高低排名。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检合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该次报考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违法犯罪记录查询、遵纪守法情况、个人思想品德、学历真伪查验、工作经历真伪查验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人员名单在“义乌消防”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录用
1.岗前培训。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人员,进入岗前培训,由义乌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封闭式集中培训2个月(培训结束后安排补休),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用。
2.签订合同。培训合格人员,由消防救援支队与报考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含岗前培训期)。
3.工作分配。培训结束后,由义乌消防救援支队在全市范围统筹分配工作。所有不服从组织分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工作时间和地点
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执勤车驾驶员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由义乌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分配至消防站工作。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平均每月保证不少于8天休息。
五、工作待遇及薪金
(一)享受待遇
1.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3.每年按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和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二)工资薪金
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执勤车驾驶员根据个人工作年限、现实表现等予以分级定档,确定相应薪资待遇,初入职人员年薪不低于7万元(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并随工作年限、岗位等级调整等逐年递增。试用期(2个月)按基本工资的80%发放。具体由义乌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2023金华经开发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最新消息
2023-12-01,全文共 2734 字
+ 加入清单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热爱社区工作,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甘于奉献。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2月7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四)户籍要求:金华市户籍;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户籍不限;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户籍不限;具有社会工作师(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户籍不限;在金华市本级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连续1年及以上的户籍不限;金华市域范围内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户籍不限。
(五)金华市区范围内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及其家属优先。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6.触犯法律法规,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或受过刑罚的人员;7.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7日-12月8日(9:00-11:30,14:30-17:30)。
报名地址:金华之心5号楼A座3楼金开招商招才会议室(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1313号)。
2.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应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由本人准确完整地填写的附件2《2023年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③学历证书、教育部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其他佐证材料: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工作经验材料(历年养老保险信息查询记录、劳动合同等),现(退)役军人需提供入(退)伍证明、嘉奖证明,现(退)役军人家属需再提供可证明夫妻、子女关系的结婚证、户口本等证件。
报考人员若未按要求完整填写报名信息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视为无效报名。同时,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请保持手机畅通,招录相关信息我们将通过短信形式及时通知。
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笔试,不足招聘计划数的核减或取消该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人员可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3.加分项与分值:(1)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助理社会工作师加3分,社会工作师加5分,加分累计上限为5分。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发放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为依据。(2)评为优秀士官(士兵、义务兵)或嘉奖加1分/次,荣立三等功3分/次,加分可累计,上限为5分;退役军人家属凭军人军龄加分,2-5年加1分、6-8年加3分、9年及以上加5分,现役军人家属加5分。加分材料依据个人档案,由开发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核准。有加分项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期间将相关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进行审核,逾期不再受理加分事项。
(二)准考证领取
时间:2023年12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金华之心5号楼A座3楼金开招商招才服务集团公司(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1313号)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请妥善保管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都将用到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
时间:2023年12月16日上午,9:00-11:00(如有调整,按公布调整时间执行)。
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按笔试成绩*40%与加分的合计分值高低,按计划数的1:1.5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总成绩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加分项分值)+面试成绩*60%。
(四)体检、考察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安排加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版)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招聘考录相关工作执行。主要对入围人员遵纪守法、学历、履历、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核实,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目标职位作出综合评价。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受聘用前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按招聘单位要求及时办理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在招聘程序中,若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等情形时,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
(三)年龄、工作经历、户口迁入、学历、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军龄等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3年12月7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公开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与所在乡镇(街道)签订劳动合同,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薪资参照“三岗十八级”薪酬制度执行,在开发区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考试成绩等相关公示信息可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政务公开-招才引智栏目中)查询。网址:(http://kfq.jinhua.gov.cn/)。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七)本次招聘工作委托金华金开招商招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咨询电话:0579-82668657、82665133、82667963、83183908,监督电话:0579-82372600。
(八)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
2023-12-05,全文共 2223 字
+ 加入清单一、招录计划
2023年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招录城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共119名,其中驾驶员16名、通信员(接警调度员)31名、灭火员72名。
二、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出生时间为1988年12月1日至2005年12月1日。管理干部岗位表现特别优异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40周岁(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驾驶员需取得B2及以上驾驶证,且具有3年以上驾驶B2及以上车辆经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没有心脏病或遗传病史等影响驾驶的疾病人员可放宽至50周岁(197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初中或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管理干部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和心理健康;体格检查标准参照《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体格检查标准》(2022版)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7.具有良好的品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职务(岗位)条件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相关岗位还应当具备以下岗位条件:
1.通信员(接警调度员)岗位。熟练操作电脑,掌握常用办公软件。
2.驾驶员岗位。取得B2及以上驾驶证,且具有3年以上驾驶B2及以上车辆经历。熟悉《交通安全法规》,并具备日常保养和排除基本车辆故障的技能。具有3年以上汽修经历、消防工作经历、特种装备维修技能的人员优先。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队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有以下专长的优先考虑
1.具有山岳、水域、高空、绳索等救援特长和相应技术特长的优先考虑。
2.具有乡镇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队(站)长任职经历的。
3.在职履职表现优秀的获得市级(含)以上消防救援机构表彰的。
4.有篮球、足球、羽毛球和乒乓球等体育专长的。
5.持有厨师相关证件,掌握中餐烹调、面点制作的。
6.持有美工设计、视频剪辑、摄影及摄像等相关证书,并有以上相关实际工作经验,能熟练掌握各类图片编辑、视频剪辑软件技能的。
7.掌握水电、泥瓦和汽车维修等专长技能的,并有相关实际工作经验的。
三、工作地点
金华市辖区内(义乌除外)。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时间:即日起至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本人携带应聘报名表、有效身份证件、个人征信(前往中国人民银行调取)、有效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明材料,到指定地址报名。
五、录用和入职训练
根据报名和审核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的城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将统一参加入职训练。入职训练期间,组织开展政治考核复查、体格检查复检、心理测试复测。体格检查复检范围包括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入职训练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
六、职业发展和保障
经录用的城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训练期满考核合格的,由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在金华市辖区内统一分配(义乌除外)。优秀城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可通过全国统一招录选拔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伙食补贴、岗位补贴、工龄等级补贴、量化考评补贴、学历补贴、加班补贴、高温补贴、出警补贴、年终奖等组成,具体标准按照《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城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福利标准》(金消[2022]73号)执行。
(一)工作性质:
工作期间:执行24小时在队驻勤(住宿)制度。
(二)享受待遇:
1.统一参加“五大”险种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食宿、服装、被装等;
3.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
4.入职训练期间不安排休假,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5.在队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可优先推荐单位组织的B证和A证车辆驾驶、无人机驾驶、舟艇船舶驾驶等技术培训;
6.设置多个管理岗位,上升空间大,优秀队员设立奖励。
(三)工资薪金(含五险一金):
试用期2个月:每月2070元(执行金华市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每年金华市政府发布的通知进行调整);
灭火员、通信员岗位:约5500元-6500元/月;
驾驶员岗位:约6000元-7500元/月;
管理骨干(班长/副班长)岗位:约6500元-8000元/月。
因工作年限、岗位职务不同有所差异,且逐年递增。
另外:
1. 因工作原因无法完成休假的,未休天数给予对应天数经济补偿;
2.出警补助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现场救援补贴暂行办法》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此次城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此次城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的具体科室为队务督察科,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投诉(咨询)电话:0579-82190103;
2024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
2024-03-21,全文共 3267 字
+ 加入清单一、招录计划
2024年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招录合同制消防员共134名,其中驾驶员25名、通信员(接警调度员)47名、灭火救援员62名。
二、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出生时间为1989年3月1日至2006年3月1日。管理干部岗位表现特别优异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40周岁(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驾驶员需取得B2及以上驾驶证,且具有3年以上驾驶B2及以上车辆经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没有心脏病或遗传病史等影响驾驶的疾病人员可放宽至50周岁(197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初中或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管理干部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和心理健康;体格检查标准参照《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体格检查标准》(2022版)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7.具有良好的品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职务(岗位)条件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相关岗位还应当具备以下岗位条件:
1.管理骨干(站长助理)职务。应在灭火救援或纪律队伍工作满5年(含)以上且具有2年以上队伍管理工作经验。
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部队工作经历的,其从业时间可计算工作年限,表现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2.通信员(接警调度员)岗位。熟练操作电脑,掌握常用办公软件。
3.驾驶员岗位。取得B2及以上驾驶证,且具有3年以上驾驶B2及以上车辆经历。熟悉《交通安全法规》,并具备日常保养和排除基本车辆故障的技能。具有3年以上汽修经历、消防工作经历、特种装备维修技能的人员优先。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队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有以下专长的优先考虑
1.具有山岳、水域、高空、绳索等救援特长和相应技术特长的优先考虑。
2.具有乡镇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队(站)长任职经历的。
3.在职履职表现优秀的获得市级(含)以上消防救援机构表彰的。
4.有篮球、足球、羽毛球和乒乓球等体育专长的。
5.持有厨师相关证件,掌握中餐烹调、面点制作的。
6.持有美工设计、视频剪辑、摄影及摄像等相关证书,并有以上相关实际工作经验,能熟练掌握各类图片编辑、视频剪辑软件技能的。
7.掌握水电、泥瓦和汽车维修等专长技能的,并有相关实际工作经验的。
三、工作地点
金华市辖区内(此次招录义乌除外)。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时间:即日起至4月7日。
(二)报名方式:本人携带应聘报名表、有效身份证件、个人征信(前往中国人民银行调取)、有效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明材料,到指定地址报名。
(三)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
单位 | 咨询电话 | 报名地址 | 拟招录 人数及岗位 |
市区 包含: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 金东区(金义新区) 婺城区 | 13566784119 | 金东区多湖街道李渔东路2346号 | 通信员6名 |
13735699115 | 婺城区苏孟乡新源路185号 | 驾驶员3名 通信员2名 | |
13735732572 | 婺城区西关街道婺州街351号 | 灭火员8名 通信员5名 | |
13750993583 | 金东区多湖街道李渔东路2056号 | 灭火员3名 通信员4名 | |
15958400094 | 婺城区临江东路500号 | 驾驶员2名 灭火员3名 通信员3名 | |
永康市 | 15268637210 | 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华夏路79号 | 驾驶员2名 灭火员7名 通信员3名 |
东阳市 | 15858906669 | 东阳市江北街道湖沧社区白象路5号 | 驾驶员8名 灭火员26名 通信员6名 |
磐安县 | 19857972102 | 磐安县安文街道联进村村口 | 驾驶员4名 灭火员5名 通信员4名 |
兰溪市 | 13857901449 | 兰溪市丹溪大道51号 | 驾驶员1名 通信员6名 |
浦江县 | 15215717523 | 浦江县文溪东路333号 | 驾驶员1名 灭火员7名 通信员2名 |
武义县 | 13646591580 | 武义县温泉南路武义消防救援大队 | 驾驶员4名 灭火员3名 通信员6名 |
五、录用和入职训练
根据报名和审核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的管理骨干,按照应聘职务开展考核,考核通过后,先编入基层消防站,任职见习副班长(在灭火救援或纪律队伍工作满8年(含)以上且具有3年以上队伍管理工作经验的任职见习班长),见习期一年,期满后参加统一组织的选拔考核,通过后正式任命为单编制消防站站长助理。
新录用的合同制消防员参加为期1个月的入职训练。入职训练期间,将组织开展政治考核复查、体格检查复检、心理测试复测。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入职训练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
六、职业发展和保障
经录用的合同制消防员,入职训练期满考核合格的,由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在金华市辖区内统一分配(此次招录义乌除外)。优秀合同制队员可通过全国统一招录选拔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伙食补贴、岗位补贴、工龄等级补贴、量化考评补贴、学历补贴、加班补贴、高温补贴、出警补贴、年终奖等组成,具体标准按照《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城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福利标准》(金消[2022]73号)执行。
(一)工作性质:
工作期间:执行24小时在队驻勤(住宿)制度。
(二)享受待遇:
1.统一参加“五大”险种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食宿、服装、被装等;
3.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
4.入职训练期间不安排休假,签订劳动合同后:
(1)本市(地区)队员实行“三班二运转”休息制度,即连续上班2天休息1天或连续上班4天休息2天(以站为单位统一安排),交接班时间为下午16时至16时30分。生活基础在本市(地区)的外地队员可按照本市(地区)队员休息制度执行。每月未休假累计不超过10天。
(2)外市(地区)队员采取休假与驻地休息相结合的休息制度。每年休假总天数为:初级40天、中级50天、高级60天,队员每次请假从总天数中扣除,扣完为止。
(3)原则上外市(地区)队员(含已婚)每月安排休假1次;外省队员(含已婚)每季度安排休假1次。
(4)遇等级战备及其他保卫活动,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5.在队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可优先推荐单位组织的B证和A证车辆驾驶、无人机驾驶、舟艇船舶驾驶等技术培训;
6.设置多个管理岗位,上升空间大,优秀队员设立奖励。
(三)工资薪金(含五险一金):
试用期2个月:每月2070元(执行金华市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每年金华市政府发布的通知进行调整);
灭火员、通信员岗位:约5500元-6500元/月;
驾驶员岗位:约6000元-7500元/月;
管理骨干(班长/副班长)岗位:约6500元-8000元/月。
因工作年限、岗位职务不同有所差异,且逐年递增。
另外:
1. 因工作原因无法完成休假的,未休天数给予对应天数经济补偿;
2.出警补助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现场救援补贴暂行办法》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此次合同制消防员招录工作的具体科室为队务督察科,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投诉(咨询)电话:0579-82190103;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所有。
相关附件:
2023浦江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2023-11-09,全文共 2868 字
+ 加入清单浦江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9名。其中面向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2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见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具有浦江县户籍或高校录取时户籍在浦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或非浦江县户籍在浦江县机关部门、县属各单位、乡镇街道、社区工作签订劳动合同、社保缴纳一年以上的人员(户籍、社保缴纳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之日止)。
2.研究生以上学历不限户籍。
3.在公告之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年龄条件: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9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处分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浦江县在职专职社区工作者不能报考;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4日9时—11月16日17时
报名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选择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14日9时—11月17日17时
由民政局组织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三)加分项
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11月20日—11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有加分项的考生,请将加分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浦江县浦阳街道环城西路182号一楼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办公室进行审核(联系电话:0579-84104267),逾期不再受理加分事项。加分项情况将在浦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时间:2023年11月22日9时—11月25日11时
考试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报名者妥善保管本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都将用到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25日9时-11时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与加分分值的合计分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人数3人及以下的岗位按招聘名额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浦江县民政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按该岗位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资格复审时,携带网上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名额出现1:1的比例时,面试成绩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分数)×40%+面试成绩×60%。
(八)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有小数的四舍五入)。
体检工作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执行。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实施前,国家或浙江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办法进行;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宜聘用的,在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四、其它事项
(一)普通高校2021年、2022年毕业生可报考身份要求为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二)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先后排名。本次考试涉及成绩计算的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三)有以下情形的在此次报考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办理聘用手续前遇放弃资格的;
2.无正当理由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
3.在2024年11月8日前本次招聘岗位缺编的(若根据安排,在截止日期前开展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的,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递补)。
(四)此次聘用的专职社区工作者须在报到后3年内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年限内未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不予续签劳动合同。
(五)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及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均在浦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j.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并保持手机畅通。
(六)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为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部门无关。
(七)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及《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规定,考生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纳入征信体系。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八)咨询电话:0579-84104267。
扫码查看附件1、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