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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磐安县

金华磐安县专题栏目,提供与金华磐安县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金华磐安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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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游金华磐安县美食消费券怎么领取?(附入口+指南)

2023-01-16,全文共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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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暖心 自在磐安”冬游磐安第二轮优惠券发放活动(第二轮主题:“冬日暖心迎新春”)

食疗康养美食

在活动期间,前往磐安餐饮企业消费满200元给予60元优惠,消费满400元给予120元优惠。图源:“磐安文旅”

一、活动优惠券发放时间:1月16日10:00

二、活动优惠券使用时间:1月16日 10:00 — 2月6日20:00

三、活动优惠券领取程序

1. 领取平台

磐安文旅微信小程序为本次优惠活动消费券领取平台入口

2. 领取方式

在活动规定时间内,在微信上搜索磐安文旅小程序,进入磐安文旅小程序——优惠券板块。或者

四、活动优惠券使用说明

1. 消费券不找零,不兑换现金。

2. 相应轮次消费券须在该轮次核销期内使用,逾期作废,不予补偿。

3. 先领先得,每人每轮可领取不同类型消费券各1张,领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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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磐安县人才学历购房补贴申请指南(标准+流程)

2024-01-18,全文共 1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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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才学历购房补贴范围

对未纳入《磐安县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磐人社〔2022〕33)号)购房补助范围的,于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在县域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且本次购房前无自有住房的各类人才。

以下情形不纳入补贴范围

1.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未办理网签、备案的;

2.2023年8月14日前已经网上签约备案的商品房,通过退房再在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重新签约备案的(包括同一家庭内其他人员换名购买);

3. 2023年8月14日前已实际销售、因纳入问题楼盘解决办证问题进行网签备案的住房;

4. 产权调换但未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

5. 其他不符合补贴范围的情形。

二、各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

各类人才购房(本条补助就高不重复)

全日制毕业大学生:博士研究生补贴1.5万元/套;硕士研究生补贴1万元/套;本科学历补贴0.5万元/套;大专学历补贴0.3万元/套。

正高级职称补贴1.5万元/套;副高级职称补贴1万元/套;中级职称补贴0.5万元/套。

三、办理程序

01提交申请

购房人填写《商品房购房补贴申请表》或《 二手房购房补贴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手住房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要求为申报当日查询结果);

②契税完税凭证,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③购房人的有效市民卡号;

④购房人户口本、结婚证、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

⑤个人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佐证资料。

上述材料须验原件另提供复印件一份,提交至县房地产交易所(县建筑业大厦二楼)。不申报人才学历购房补贴的购房人,仅需提供上述①至④资料即可。

(注:申请商品房购房补贴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二手房购房补贴的提供二手住房买卖合同,符合 “卖旧买新”的需提供原房产的二手住房买卖合同,以及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

02部门审定

县建设局负责审核商品房和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契税缴纳等情况;县财政局负责审核购房补贴金额;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审核购房人是否有重复享受人才购房补贴和学历及职称等情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购房人不动产登记情况并出具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县卫健局负责审核购房家庭是否属二孩、三孩家庭。

03补贴发放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县建设局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建设局将购房补贴转至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的有效市民卡。推荐阅读:金华磐安县购房补贴领取指南(范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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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磐安县高姥山杜鹃花节什么时候开幕?(持续关注)

2023-04-26,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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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是杜鹃盛开的时节眼下,磐安万亩杜鹃已竞相绽放!云伴山依 花样磐安2023浙江省第八届森林康养节暨第十届杜鹃花节将于4月25日9:45-10:30,在磐安县盘峰乡高姥山广场盛大启幕。

开幕式上有精彩的民俗表演,还将举行磐安森林康养推介磐安森林康养嘉年华集中签约并发布等议程,在杜鹃花节期间,磐安县还推出了一系列活动~

信息来源:“磐安文旅”

花海、云海相互交融,花海浩瀚、云海翻涌,杜鹃沿着山势起伏,一片片、一簇簇,默默地拥抱青山。赏花 的时候,还可以到高佬山这些打卡点走走~

娘娘庙:高姥山上有座娘娘庙,杜鹃花红遍山峦,不妨带着爱人来这里许个愿吧!

七仙湖:爬完山,在湖边散散步,尘世的喧嚣已然在身外。高姥山的七仙湖省级湿地公园,由七个人工湖群组成,像天女撒下的一颗颗珍珠。

玩高空滑道:滑道总长1001米,上下高差50米,滑行时间5分钟,整个行程杜鹃花海尽收眼中。滑道由上至下,仿佛置身云端,又仿佛在花海里自由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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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金华磐安县九价预约(时间+入口)

2023-12-19,全文共 11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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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约方式

本次预约仅通过浙里办摇号方式进行(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

(通过区块链技术防篡改提供公平的环境)

流程如下:

用户申请→机构摇号→中签用户预约接种时间→按时接种

一个身份证只能预约成功一次,仅限本人实名账号预约

不可代约,预约成功后不可转让

技术咨询电话:4009039602

二、网上预约登记时间

12月19日起至12月23日24:00

(浙里办APP进行登记预约)

三、摇号时间

12月24日上午8:00开始

四、中签者网上预约时间

中签者收到信息后在12月25日24:00之前在浙里办预约接种点,本次仅磐安县新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预约,12月26日下午13:00-16:30前往接种点接种,无需等待门诊通知。

五、预约对象

1、预约对象为9-45周岁女性(非妊娠期或哺乳期);

2、未处在妊娠或哺乳状态;

3、既往未接种过任何其它类型(二价、四价、九价)HPV疫苗;

4、如现场审核资料不符合以上要求者,将不予接种。

六、预约注意事项

1、HPV疫苗和其他疫苗不能同时接种,两种疫苗间隔时间至少14天以上。

2、为保证预约流程一致性、预约的公平性,本次预约仅接受“浙里办”预约摇号,不接受其他方式的预约。因预约名额有限,很难满足所有人的需求,敬请理解!

3、预约成功,但安排接种期间身体状况欠佳者、准备妊娠或妊娠及哺乳期,将不予接种,名额均不予保留,建议若存在上述情况请勿预约。

4、报名信息请务必认真填写,接种时将核对本人姓名、身份证及短信信息,若发现有条件不符情况将不予接种。

5、前来现场接种时请遵守预防接种门诊相关规定。

6、后续批次疫苗,我们将会第一时间发布预约公告,请本次未预约成功的朋友继续关注、耐心等待,勿盲目拨打电话或前往现场。

7、九价HPV价格为1326元/针,全程接种3针需3978元。

8、接种HPV疫苗后,不要立即进行剧烈运动,需要在接种门诊留观30分钟,接种后几天内避免食用辛辣食物。

9、中签后请及时在浙里办APP上预约接种门诊及接种时间,并按照预约时间到相应接种门诊核验接种,逾期名额作废!

七、预约流程

1、打开浙里办APP,搜索预防接种,点击“预防接种”应用

2、进入预防接种页面后,点击“疫苗预约”,选择“HPV疫苗”—“九价HPV疫苗”,地区切换为“金华市”,找到活动后点击“去申请”。

3、浏览活动页面点击磐安县的九价疫苗预约,没有问题点击“立即申请”。

4、确认个人信息等无误后(务必仔细核对,申请手机号码为错误号码时,更改浙里办或支付宝的绑定手机号,更改后请等待一小时再进行申请。)点击“确认申请”,申请成功。

5、中签短信会在摇号结束后第一时间直接发给用户 ,中签的用户可直接在浙里办预约具体接种点,按照各接种点安排的时间前往接种,无需等待门诊通知。

疾控中心咨询电话84668692

84661170(非工作时间)

推荐阅读:2023金华开发区九价预约指南(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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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磐安县购买二手住房补贴申请流程

2024-01-18,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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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买二手住房补贴范围

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购房人购买县域范围内二手住房并完成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的。

二、购买二手住房补贴标准

按所缴契税的40%给予补贴。

三、办理程序

01提交申请

购房人填写《商品房购房补贴申请表》或《 二手房购房补贴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手住房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要求为申报当日查询结果);

②契税完税凭证,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③购房人的有效市民卡号;

④购房人户口本、结婚证、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

⑤个人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佐证资料。

上述材料须验原件另提供复印件一份,提交至县房地产交易所(县建筑业大厦二楼)。不申报人才学历购房补贴的购房人,仅需提供上述①至④资料即可。

(注:申请商品房购房补贴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二手房购房补贴的提供二手住房买卖合同,符合 “卖旧买新”的需提供原房产的二手住房买卖合同,以及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

02部门审定

县建设局负责审核商品房和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契税缴纳等情况;县财政局负责审核购房补贴金额;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审核购房人是否有重复享受人才购房补贴和学历及职称等情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购房人不动产登记情况并出具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县卫健局负责审核购房家庭是否属二孩、三孩家庭。

03补贴发放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县建设局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建设局将购房补贴转至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的有效市民卡。推荐阅读:金华磐安县购房补贴领取指南(范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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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华磐安县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

2023-05-29,全文共 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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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中招生1260人。

图源:“磐安教育”

注:磐安二中跨县统筹10人为面向县外招收体育特长生,计划单列。

(二)职业高中招生700人。

(三)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招生按省、市下达的计划执行。

【拓展阅读】

(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体育。

(二)考试成绩报告实行分数制,总分66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为120分,科学满分为160分,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满分为100分,体育满分为40分。其中语文、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试卷中地方课程内容各占5分。

(三)文化科目考试时间:6月14-15日。

图源:“磐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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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冬游金华磐安县大盘山温泉消费券领取方式

2023-01-16,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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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暖心 自在磐安”冬游磐安第二轮优惠券发放活动

【水疗康养19.9元温泉券】

游客需支付19.9元,在活动期间前往大盘山温泉消费的游客,凭水疗康养19.9元温泉券免收温泉票,其他二次体验消费项目除外。

一、活动优惠券发放时间:1月16日10:00

二、活动优惠券使用时间:1月16日 10:00 — 2月6日20:00

三、活动优惠券领取程序

1. 领取平台

磐安文旅微信小程序为本次优惠活动消费券领取平台入口。

2. 领取方式

在活动规定时间内,在微信上搜索磐安文旅小程序,进入磐安文旅小程序——优惠券板块。或者

四、活动优惠券使用说明

1. 消费者在使用付款时,持优惠券在磐安旅游景区免收首道门票(景区内部交通、二次体验消费项目除外)。

2. 消费券不找零,不兑换现金。

3. 相应轮次消费券须在该轮次核销期内使用,逾期作废,不予补偿。

4. 先领先得,每人每轮可领取不同类型消费券各1张,领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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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第三季度普惠消费券领取入口+领券步骤2023

2023-07-04,全文共 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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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磐安县第三季度普惠消费券50万元>>>点击进入领券页面

1. 消费券面值:10元、25元

2. 消费券类型:满50元(含)减10元、满100元(含)减25元

3. 发放对象

活动期间在全县限上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及其他重点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消费的人员。消费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浙里金消发券平台预约登记。

4. 发券方式

(1)分多轮进行发放,额度用完或活动结束即止。

(2)浙里金消发券平台进行公开随机摇号,根据中签面额自动将消费券发至中签者券包。

截图:“浙里金消”

5. 使用规则

(1)每轮优惠券有效期为7天(首轮有效期为11天,具体每轮有效期以券面显示时间为准),有效期内未使用的消费券由浙里金消发券平台收回,滚入下轮发放,直至活动结束。

(2)普通消费券包含零售、住宿、餐饮行业,具体适用商家见微信公众号“浙里金消”公布名单。

(3)每张消费券只限一次使用,不找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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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金华磐安县城乡居民医保和金惠保缴费操作攻略

2023-11-18,全文共 1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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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通告: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和“金惠保

一、 缴费对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缴费对象为我县户籍城乡居民、在我县就读的中小学学生、领取我县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和未参加一档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金惠保”缴费对象为我县职工(一档)和城乡居民(二档、三档)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

二、 收费标准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档个人缴纳63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个人缴纳235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

“金惠保”每份100元,最多可选缴3份。

三、缴费时间

2023年11月21日至12月25日。

注意:为便于银行扣缴,委托银行代扣的参保人员应在相应扣款账户中存足应缴金额。

四、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金惠保”均由税务部门征收。参保人可通过签订缴费协议、银行窗口、支付宝(缴费流程见下图)、微信、税务窗口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

支付宝缴费:

五、居民医保档次变更及“金惠保”选缴

首次参保人员,由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并选择缴费档次。

1. 居民医保签约银行代扣人员如需变更档次,请于2023年11月16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变更:

①打开支付宝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详细图解请查看下图),选中“变更档次”模块进行变更(仅支持为本人进行变档);

②携带身份证到签约银行办理变更;

③携带身份证直接到办税服务窗口进行变更。

2.居民医保不选择银行代扣人员请通过支付宝、微信、银行、办税服务窗口,在缴费时同步进行变更及缴费。

3.“金惠保”未缴纳和缴纳未满3份参保人,均可通过“浙里办”搜索“浙里医保”→选择“浙里惠民保”→点击“切换城市”选择“金华”→点击“我要投保”进行选择或增加份数。

图源:“支付宝”App、便民100综合

六、特别提醒

1.“金惠保”与基本医保实行同步缴费,选择支付宝、微信等手机客户端缴费的参保人请先缴纳基本医保(615元或2050元)后,再返回缴费界面缴纳“金惠保”(100元/200元/300元),选择银行代扣方式的参保人请保证账户余额充足。银行代扣缴费人员存在未同步扣款情况。

2. 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金惠保”按上一年度选缴份数从个人账户扣缴,上年度未选缴的按1份扣缴。

3. 城乡居民养老应缴未缴人员,请同步保证代扣账户余额充足。

七、待遇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待遇一览表

大病保险“金惠保”待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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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华磐安县灯光喷泉水幕演艺秀开放时间公告

2023-04-27,全文共 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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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城灯光喷泉水幕演艺开放时间的通告

为给广大市民和游客提供精准的观看时间,县城“祗玉阁—海螺山公园—浙江之心”灯光喷泉水幕演艺秀开放时间暂定如下:2023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每周五、周六晚开放,具体时间为晚上7:00至8:30,一场半小时左右,每场间隔半小时。五一节假日期间每晚开放。

若遇开放当日气象局播报雨天(大雨或暴雨50%以上概率),西北风4级或以上;音乐喷泉设施、设备故障或维(检)修;文溪水位低于喷泉设计水位;遇有影响音乐喷泉正常开放如安全等其它状况时,喷泉停止开放,调整时间将会提前在磐安官方媒体公布。

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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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2024年招聘

2024-03-21,全文共 2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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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进计划及条件

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和紧缺人才33名,具体见下表:

类别

引才单位

招聘岗位

名额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等其他要求和有关说明(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

年龄要求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高层次

磐安县人民医院

临床医师

2

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

博士研究生,具有相应学科工作经历者优先

45周岁及以下

周聿金

0579-84651143

磐安县人民医院中医分院

临床医师

2

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

卢爱群

0579-84658813

磐安县人民医院

临床医师

10

普通外科学(肝胆、肛肠、胸外、泌尿方向);内科学(内分泌、神经内科、肾内、消化、心血管方向);中医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医美方向);医学影像、麻醉、检验;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具有相对应的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副高及以上职称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在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从事相应学科工作3周年及以上;硕士及以上学历不要求工作经历)

35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放宽至45周岁)

周聿金

0579-84651143

磐安县人民医院中医分院

临床医师

5

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

卢爱群

0579-84658813

紧缺

急需

磐安县人民医院

麻醉医师

1

临床医学、麻醉学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非应届需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和规培合格证

35周岁及以下

周聿金

0579-84651143

心电图医师(含脑电)

1

临床医学

超声科医师

1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

医学影像医师

1

病理科医师

1

临床医学

磐安县人民医院中医分院

麻醉医师

2

临床医学、麻醉学

卢爱群

0579-84658813

精神卫生科医师

2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超声科医师

1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

医学影像医师

1

病理科医师

1

临床医学

磐安县人民医院玉山分院

临床医师

2

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

周思贤0579-84712503

二、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正、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由县委人才办、县委编办、县人力社保局、县卫健局、县纪委(监察委)负责指导和监督,县人民医院医共体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2.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要求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对应)、学历(要求第一学历)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硕士研究生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凡在学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或参照《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名。

5.非应届生要求取得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和规培合格证。

(二)报名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人员可通过网络报名、电话报名、到引才单位现场报名等方式进行报名。报名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止;第二阶段:到2024年10月31日止;每一阶段报名时间截止后,进入下一环节,招满即止。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磐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人才引进报名表》2份;毕业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其他证明材料(如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荣誉证书、从业资格证等)。

报名时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人员,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原件。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资格。

(三)资格审查

引进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经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复审后,由引进单位将资格审核结果通知报名人员。

(四)面试

通过面谈,对符合招引条件的,安排岗位试用1~3个月,一般每季组织一次实践技能考核,考核合格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聘用。

(五)体检、考察、公示等工作

参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

《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党委会集体研究,签订人才引进合同,报县卫健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办理入编(员额报备)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五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特殊人才服务年限可另议。经考核合格转正后符合岗位聘任相关政策的聘至相应专技岗位。

(七)人才奖励

202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可根据《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卫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磐政〔2022〕74号)政策享受人才奖励。

三、其他事项

(一)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1989年2月19日至2006年2月19日期间出生,下同)。

(一)计算工作经历、户籍地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招聘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均以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为审核依据。

(二)监督电话

磐安县委人才办,0579-84660501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9-84665855

磐安县卫生健康局,0579-84662013,84661354

磐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0579-84652280

(三)相关信息公布网站: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panan.gov.cn/col/col1229170664/index.html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磐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解释。

推荐阅读:2024年金华全市招聘公告汇总(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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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磐安县第三季度购车补贴领取入口+使用方式2023

2023-07-04,全文共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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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磐安县第三季度汽车补贴100万元>>>点击进入余额查询页面

截图:“浙里金消”(请以实际页面显示为准)

1. 补贴标准

在限上汽车销售企业,即磐安县磐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四易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购买3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3000元

购买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5000元

购买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8000元

购买30万元(含)以上车辆补贴10000元

2. 补贴对象

在以上两家车企购买汽车的个人用户(单位、企业等非个人用户购买汽车不享受补贴)。每辆车(以车架号为准)在活动期间只能享受1次补贴。

3. 补贴方式

销售车企在购车后先行将补贴款转账给购车者,再向浙里金消车补平台申报补贴款,车补平台审核通过后, 七个工作日内转账给销售车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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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磐安县顺和公交公司执行夏令时运营时间通告2023

2023-05-04,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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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顺和公交公司关于执行夏令时运营时间通告

随着天气转暖夏季来临,县顺和公共交通出租有限公司决定自5月1日起开始执行公交车夏令时运营时间,和冬令时相比,早班发车时间有所提早,末班车发车时间有所推迟。

各线路具体如下:

1路:公交总站—磐安中学—联进—公交总站,早班6:00,末班17:50,间隔时间约为10分钟;

2路:公交总站—联进—磐安中学—公交总站,早班6:00,末班17:50,间隔时间约为10分钟;

3路:公交总站—客运中心—人民医院—腾龙湾站—第二中学—365中心—公交总站,早班6:00,末班17:45,间隔时间约为30分钟;

5路:公交总站—365中心—第二中学—腾龙湾站—人民医院—客运中心—公交总站,早班6:10,末班18:00,间隔时间约为30分钟;

6路:台口站←→群团中心(游泳馆)站,早班6:00,末班17:40,间隔时间约为20分钟;

7路:台口站←→朱坑站,早班6:10,末班17:50,间隔时间约为20分钟;

8路:公交总站←→云山,早班6:00,末班18:00,间隔时间约为20分钟;

9路:公交总站←→深泽,早班6:00,末班18:00,间隔时间约为15分钟;

10路:客运中心站←→花溪站,早班6:00,末班17:40,间隔时间约为1小时。

请各位乘客根据公交车运营时间变化合理选择出行时间,以免给您出行带来不便。公司服务热线为0579-84665528。

特此通告!

磐安县顺和公共交通出租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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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市磐安县汽车消费券补贴标准是怎样的?

2024-04-19,全文共 1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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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标准

(1)消费者在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和商用车(包括二手车),并达到一定金额即可享受补贴:

(2)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3000元、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5000元、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8000元、30万元(含)以上车辆补贴10000元

(3)购买二手车:2万元(含)以上3万元以下车辆补贴1000元,3万元(含)以上5万元以下车辆补贴1800元,5万元(含)以上8万元以下车辆补贴2800元,8万元(含)以上车辆补贴3800元。

二. 补贴对象:在上述符合条件车企购买汽车的个人用户(单位、企业等非个人用户购买汽车不享受补贴)。每辆车(以车架号为准)在活动期间只能享受1次补贴。

三.补贴方式:销售车企在购车后先行将补贴款转帐给购车者,再向车补平台申报补贴款,车补平台审核通过后, 七个工作日内转帐给销售车企。

销售车企名单要求

(1)磐安县磐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15867902652

(2)浙江四易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倪经理 13989415700

(3)义乌市九洲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磐安分公司 联系人:13516958395

(4)磐安县永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经理 13566728157

(5)磐安县阿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15167905050

(6)磐安县仲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15267589818

(7)磐安县旺达百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人:童经理 15215867671

(8)以及在活动结束前入驻在汽车城的车企。

注:参与活动的企业应制定让利促销优惠方案,主动介绍汽车补贴相关规定,同时承诺不乘机涨价加价。企业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参与活动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将依法处理。

四.超市消费券

1. 面值:10元、20元、50元、80元。

2. 类型:满50元(含)减10元、满100元(含)减20元、满200元(含)减50元、满300元(含)减80元。

3. 发放对象:活动期间在磐安县限上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及其他重点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含个体户)消费的人员。

4. 发券方式

(1)分多轮进行发放,额度用完或活动结束即止。

(2)消费者在活动规定时间内,在发券平台进行抢券,抢完即止。

5. 使用规则

(1)每轮优惠券有效期为3天,有效期内未使用的消费券由发券平台收回,滚入下轮发放,直至活动结束。

(2)商超消费券在磐安县世纪如海商贸有限公司(如海超市)、磐安县麦得隆商贸有限公司(麦得隆购物中心)、磐安县新城区华泰大润发超市、磐安县禾润盛家生活超市(磐安尖山禾润盛家生活超市)、磐安县供销社超市有限公司(尖山华联)等超市使用。

(3)每张消费券只限一次使用,不找零。

点击查看:2024金华磐安县第二季度消费券领取(时间+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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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磐安县中小学招生实施细则(条件+学区划分)

2024-05-11,全文共 3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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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磐安县学区划分

(一)城区公办小学学区划分

图片来源:磐安广电(二)城区公办初中学区划分图片来源:磐安广电

二.招生计划

(一)城区公办学校

1. 实验小学招生6个班,文溪小学招生6个班,安文小学招生6个班,班级学额不得突破43人。

2. 实验初中招收12个班(含磐安县体育学校),安文初中招收8个班,班级学额不得突破45人。

3. 磐安县体育学校招收小学高段、初中七年级共38人,其中小学8人,初中30人。

(二)其他公办学校

以经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公布的各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准,其中小学班级学额不得突破43人,初中班级学额不得突破45人。

三. 入学对象与范围

(一)小学段

1.

对象:凡年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学区内儿童(含户籍于2024年5月31日前迁入本学区的适龄儿童),均为义务教育对象(县政府有专门文件规定除外)。

2.

范围:城区小学学区按2014年划定的学区执行;现尖山镇所辖的三所小学和新渥街道所辖的两所小学,仍然按照原来的学区范围开展招生工作;其他小学以乡镇所辖范围为学区范围。

(二)初中段

1. 对象:2024年小学毕业生。

2.

范围:实验初中、安文初中按磐教[2016]54号文件精神,实施学区对口招生(含户籍于2024年5月31日前迁入本学区的适龄少年);第四中学学区所辖的小学为尖山小学、胡宅小学、万苍小学、玉山小学(含玉峰)、九和小学。新城中学学区所辖的小学为深泽小学、新渥小学、冷水小学、仁川小学、双峰小学;其他乡镇初中所辖学区的小学不变。

四. 招生条件

(一)城区学校

1. 招生批次与类别

(1)第一批次

①户房一致。以户房所在学区入学。

②有户无房。即适龄儿童户籍登记在学区范围内,且城区范围内无房的,以户籍所在学区入学。

③有房无户。即在城区范围内有房产,但适龄儿童户籍尚未迁入房产所在学区范围内的,以房产所在学区入学。

④人才子女。1.县级以上劳模、省“绿叶奖”获得者子女;2.持有县委人才办颁发的“人才绿卡”子女;3.中西部等援助干部(一年以上)子女;4.优秀骨干教师子女,主要包括:县级以上五星级班主任、教坛新秀,市级以上名师名校长,省“春蚕奖”、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等;5.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对我县社会发展、教育事业有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

⑤县重点企业和重点投资项目骨干子女(具体条件和安排办法以磐政办〔2016〕70号文件为准)。外县来磐,在县境内实际投资累计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投资业主(其个人投资比例占25%及以上)子女。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城区范围内的按企业所在学区安排就读学校)。

⑥集体户、挂靠户。适龄儿童户籍在集体户、挂靠在非直系亲属名下的,且城区范围内无房的,以户籍所在学区入学。

当第一批次可招收人数少于报名人数时,按适龄儿童在学区落户的时间先后、房产取得时间(以不动产权证为准)等因素依次确定。

第一批次对象招生条件中房产要求为安文老城区房产及其他国有土地出让的房产,登记在父母、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名下,且份额不少于50%。房产须于2024年5月31日前取得(以不动产证为准),或于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购房合同。安文街道城南区块拆迁改造的家庭凭政府拆迁补偿协议或安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拆迁证明视同具有学区房产。

(2)第二批次

⑦工作调动。夫妻一方因工作调动进城1年以上,且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城区暂时没房产的,按单位所在学区安排入学。

⑧企业主子女。在城区办企业1年以上的企业主子女,按其企业所在地学区安排入学。

⑨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具有磐安户籍人员和在磐安办理居住登记的非磐安户籍人员,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城区务工或经商12个月以上,并按时在本县缴纳养老保险12个月以上,且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子女,按务工地、经商地所在学区安排入学。

第⑨类对象中,当可招收人数少于报名人数时,按具有磐安户籍、具有磐安县居住证、办理磐安县居住登记顺序依次确定,同时按在城区取得经商营业执照的时间先后或在本县养老保险缴费的年限长短依次确定,夫妻双方均在城区务工经商且缴纳养老保险的优先,相同年限优先录取个体经商户子女;没有按月连续缴费的养老保险年限和跨年度补交的养老保险年限均不予认可。

⑩城区小学毕业生。父母一方在城区有稳定工作或经商办厂,子女在城区小学连续就读三年以上的毕业生,且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由县教育局根据城区学校学额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

优抚优待对象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器官与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公通字〔2018〕52号)《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省教育厅转发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浙应急人事〔2019〕37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器官和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有关事宜的通知》(金市教基〔2019〕26号)等政策,在第一批次按其志愿入学。

3. 长幼随学。符合条件的各类报名对象中,同一家庭的二孩、三孩可向其兄(姐)所在学校申请报名入学,报名时视同具有申请学校同等入学条件。

(二)乡镇学校

1.

其他学校应严格在学区范围内招生,在完成学区范围内义务教育对象招生任务后,在招生计划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可参照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办法招收符合条件的学区外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2.

其中,在学校实际学位空余情况下,外县随迁子女凭居住证及经商务工材料申请入学,对工作年限及养老保险不作要求,当学位不足时,以居住证取得时间先后排序录取。

3.

县体育学校磐安县体育学校面向全县招收通过术科测试的学生。招生项目为田径、足球、排球、散打、跆拳道、武术,体育术科测试由县体育学校负责,在5月31日前完成。在提前进行体育术科测试时,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

4. 特殊教育磐安籍智障适龄儿童少年到磐安县特殊教育启智园报名(地址:安文街道月山路148号,联系方式:韦老师

座机:0579-84886998;手机:13798116616)。适龄的听障儿童可到金华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朝真路399号,联系方式:郑老师

15397595536);适龄的视障儿童可到省盲人学校报名入学(地址:杭州市富阳区高尔夫路585号,联系方式:方老师

座机:0571-63167096;手机:18768414562)。

五. 报名与录取

(一)报名

1.报名方法

(1)2024年我县义务教育招生采用网上无纸化报名系统。所有符合入学及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应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上报名,确因无法操作网上报名系统的新生家长或监护人可至相应拟报名学校由学校工作人员指导或代为报名。非磐安户籍随迁子女父母必须在磐安办理居住证或办理居住登记,并上传相关材料。

(2)符合入学及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自愿选择1所学校报名,不能兼报,不符合入学及报名条件的,平台不予登记。为方便第一批次录取调剂,第一批次对象报名时可填报第二志愿学校,县教育局调剂时优先考虑第二志愿学校,若未填则由教育局视城区学校学额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符合第一批次报名条件的对象,不得放弃第一批次在第二批次报名。

2.报名时间

(1)第一批次

6月2日至3日,第①至⑥类、优抚优待对象、非城区初中所辖小学毕业生直升报名。

(2)第二批次

6月16日至17日,第⑦至⑩类报名。

(二)录取

1.录取程序:在报名结束后按照学校初审→县教育局组织复核→向家长反馈复核结果→公示预录取名单→公布录取结果的程序进行录取。

2.录取办法

(1)城区学校。城区学校按批次按序依次录取。当一学校按招生顺序招满时,剩余的招生对象由县教育局视城区学校学额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超过规定学额的,就近安排到城区附近学校。

(2)其他学校。第一批为本校所辖学区内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其余批次在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可参照城区公办学校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3)在有学位空余的前提下,按批次录取长幼随学适龄儿童。

(4)非磐安户籍随迁子女。凡已办理我县居住登记的随迁子女均可在我县公办学校就读,当经商务工属地公办学校录取学位已满的,由教育局就近统筹,确保随迁子女公办学校入学就读。

3.结果公布

(1)城区学校招生预录取名单在教育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2)其他学校招生录取结果由学校直接向社会予以公布。

点击查看:2024金华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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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磐安县第二季度消费券领取(时间+入口)

2024-04-19,全文共 21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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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活动安排

1. 活动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资金用完为止。

2.消费券类型:普惠消费券、超市消费券、家电3C电子消费券、汽车消费券。

3.领取入口:点此进入

注:扫码之后,点击“发消息”,在菜单栏找到“领券入口”,进入如下页面:

二. 活动详情

(一)普惠消费券

1. 面值:10元、20元、50元、80元。

2. 类型:满50元(含)减10元、满100元(含)减20元、满200元(含)减50元、满300元(含)减80元。

3. 发放对象:活动期间在磐安县限上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及其他重点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含个体户)消费的人员。

4. 发券方式:

(1)分多轮进行发放,额度用完或活动结束即止。

(2)消费者在活动规定时间内,在发券平台进行抢券,抢完即止。

5. 使用规则

(1)每轮优惠券有效期为3天,有效期内未使用的消费券由发券平台收回,滚入下轮发放,直至活动结束。

(2)普通消费券包含零售、住宿、餐饮行业,具体适用商家见详情页公布名单。(3)每张消费券只限一次使用,不找零。

(二)超市消费券

1. 面值:10元、20元、50元、80元。

2. 类型:满50元(含)减10元、满100元(含)减20元、满200元(含)减50元、满300元(含)减80元。

3. 发放对象:活动期间在磐安县限上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及其他重点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含个体户)消费的人员。

4. 发券方式

(1)分多轮进行发放,额度用完或活动结束即止。

(2)消费者在活动规定时间内,在发券平台进行抢券,抢完即止。

5. 使用规则

(1)每轮优惠券有效期为3天,有效期内未使用的消费券由发券平台收回,滚入下轮发放,直至活动结束。

(2)商超消费券在磐安县世纪如海商贸有限公司(如海超市)、磐安县麦得隆商贸有限公司(麦得隆购物中心)、磐安县新城区华泰大润发超市、磐安县禾润盛家生活超市(磐安尖山禾润盛家生活超市)、磐安县供销社超市有限公司(尖山华联)等超市使用。

(3)每张消费券只限一次使用,不找零。

(三)家电3C电子消费券

1. 面值:200元、500元、1000元、3000元。

2. 类型:满2000元(含)减200元、满5000元(含)减500元、满10000元(含)减1000元、满30000元(含)减3000元。

3. 发放对象:活动期间在限上及其他重点家电、3C电子企业(含个体户)购买家电、3C电子的人员。

4. 发券方式:

(1)分多轮进行发放,额度用完或活动结束即止。

(2)用户在限上及其他重点家电、3C电子企业(含个体户)现场扫领券码,领取不同面额的家电3C电子消费券,消费券自动进入用户券包。

5. 使用规则:

(1)家电3C电子消费券有效时间为领取后7天(具体每轮有效期以券面显示时间为准),规定时间内未使用的自动失效。

(2)家电3C电子消费券仅限在限上和其他重点家电、3C电子销售企业(含个体户)使用。

(3)消费者支付时直接抵扣消费券金额,当件产品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不找零。

6. 参与商家及其它要求

(1)磐安县洪昌家电商场、磐安宏普电脑网络有限公司、金华初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磐安县理想科技电脑有限公司、磐安县永诚家电商行、浙江欢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磐安分公司。

(2)家电、3C电子销售企业(含个体户)需开具正式发票,消费者如退货,则需退还消费券补贴金额。

(四)汽车消费券

1. 补贴标准:

(1)消费者在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和商用车(包括二手车),并达到一定金额即可享受补贴:

(2)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3000元、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5000元、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8000元、30万元(含)以上车辆补贴10000元

(3)购买二手车:2万元(含)以上3万元以下车辆补贴1000元,3万元(含)以上5万元以下车辆补贴1800元,5万元(含)以上8万元以下车辆补贴2800元,8万元(含)以上车辆补贴3800元。

2.

补贴对象:在上述符合条件车企购买汽车的个人用户(单位、企业等非个人用户购买汽车不享受补贴)。每辆车(以车架号为准)在活动期间只能享受1次补贴。

3. 补贴方式:销售车企在购车后先行将补贴款转帐给购车者,再向车补平台申报补贴款,车补平台审核通过后, 七个工作日内转帐给销售车企。

4. 销售车企名单要求

(1)磐安县磐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15867902652

(2)浙江四易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倪经理 13989415700

(3)义乌市九洲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磐安分公司 联系人:13516958395

(4)磐安县永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经理 13566728157

(5)磐安县阿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15167905050

(6)磐安县仲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15267589818

(7)磐安县旺达百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人:童经理 15215867671

(8)以及在活动结束前入驻在汽车城的车企。

注:参与活动的企业应制定让利促销优惠方案,主动介绍汽车补贴相关规定,同时承诺不乘机涨价加价。企业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参与活动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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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磐安县风崖谷景区腊八节活动

2024-01-18,全文共 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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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华磐安县崖谷景区腊八节活动

活动时间:

1月18日(腊八节)14:00

活动地点:

风崖谷景区

1、 “社火”过大年

作为大旗之乡的尚湖,“迎大旗”这项活动是一定要安排上的,大旗迎风猎猎飘扬的壮观,一定会让你惊叹

2、舞龙

珠引龙走 气势磅礴,为新的一年带来好兆头

3、舞狮 船车 叠罗汉 大鼓

一项项非遗节目点燃年的氛围

4、遇见尚湖“艺”山水

文艺赋美进景区演出

节目单:

5、年货小吃街

让你在逛吃逛吃中,感受浓浓年味

6、杀猪宴

风崖谷景区位于磐安县尚湖镇岭干村,是灵江的发源地,景区内自然资源丰富,深谷陡崖 灵秀山水 瀑布深潭。这里堪比人间仙境,更有丰富的野生药材,是天然的中药材资源宝库。

推荐阅读:2024金华腊八节免费施粥活动汇总(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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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磐安县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申请指南

2024-01-18,全文共 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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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范围

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购房人(指自然人,下同)在县域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网签的。

以下情形不纳入补贴范围

1.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未办理网签、备案的;

2.2023年8月14日前已经网上签约备案的商品房,通过退房再在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重新签约备案的(包括同一家庭内其他人员换名购买);

3. 2023年8月14日前已实际销售、因纳入问题楼盘解决办证问题进行网签备案的住房;

4. 产权调换但未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

5. 其他不符合补贴范围的情形。

二、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标准

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所缴契税的80%给予补贴;购买二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按所缴契税的60%给予补贴。购买新建商业地产的,按所缴契税的50%给予补贴。

三、办理程序

01提交申请

购房人填写《商品房购房补贴申请表》或《 二手房购房补贴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手住房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要求为申报当日查询结果);

②契税完税凭证,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③购房人的有效市民卡号;

④购房人户口本、结婚证、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

⑤个人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佐证资料。

上述材料须验原件另提供复印件一份,提交至县房地产交易所(县建筑业大厦二楼)。不申报人才学历购房补贴的购房人,仅需提供上述①至④资料即可。

(注:申请商品房购房补贴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二手房购房补贴的提供二手住房买卖合同,符合 “卖旧买新”的需提供原房产的二手住房买卖合同,以及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

02部门审定

县建设局负责审核商品房和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契税缴纳等情况;县财政局负责审核购房补贴金额;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审核购房人是否有重复享受人才购房补贴和学历及职称等情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购房人不动产登记情况并出具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县卫健局负责审核购房家庭是否属二孩、三孩家庭。

03补贴发放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县建设局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建设局将购房补贴转至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的有效市民卡。推荐阅读:金华磐安县购房补贴领取指南(范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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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磐安县购房补贴领取指南(范围+标准)

2024-01-17,全文共 1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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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范围

01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

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购房人(指自然人,下同)在县域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网签的。

02购买二手住房补贴

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购房人购买县域范围内二手住房并完成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的。

03支持 “

卖旧买新”改善住房

购房人在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出售县域范围内二手住房后,本人、配偶或其子女(指二手住房原产权人,下同)于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在县域范围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网签的。

04人才学历购房补贴

对未纳入《磐安县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磐人社〔2022〕33)号)购房补助范围的,于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在县域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且本次购房前无自有住房的各类人才。

05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

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二孩的家庭或2021年5月31日后生育三孩家庭(以浙江省人口发展和生育健康服务综合管理平台登记信息为准),于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在县域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网签的。

06以下情形不纳入补贴范围

1.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未办理网签、备案的;

2.2023年8月14日前已经网上签约备案的商品房,通过退房再在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重新签约备案的(包括同一家庭内其他人员换名购买);

3. 2023年8月14日前已实际销售、因纳入问题楼盘解决办证问题进行网签备案的住房;

4. 产权调换但未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

5. 其他不符合补贴范围的情形。

二、补贴标准

购买新建商品房

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所缴契税的80%给予补贴;购买二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按所缴契税的60%给予补贴。购买新建商业地产的,按所缴契税的50%给予补贴。

购买二手住房

按所缴契税的40%给予补贴。

“ 卖旧买新”改善住房

本人、配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0.2万元;其子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0.5万元。

各类人才购房(本条补助就高不重复)

全日制毕业大学生:博士研究生补贴1.5万元/套;硕士研究生补贴1万元/套;本科学历补贴0.5万元/套;大专学历补贴0.3万元/套。

正高级职称补贴1.5万元/套;副高级职称补贴1万元/套;中级职称补贴0.5万元/套。

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二孩家庭购买家庭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2000元的消费补贴;对2021年5月31日后生育三孩家庭购买家庭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5000元消费补贴。二孩、三孩认定以浙江省人口发展和生育健康服务综合管理平台查询为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购房补贴家庭可叠加享受补贴。

三、办理程序

01提交申请

购房人填写《商品房购房补贴申请表》或《 二手房购房补贴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手住房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要求为申报当日查询结果);

②契税完税凭证,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③购房人的有效市民卡号;

④购房人户口本、结婚证、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

⑤个人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佐证资料。

上述材料须验原件另提供复印件一份,提交至县房地产交易所(县建筑业大厦二楼)。不申报人才学历购房补贴的购房人,仅需提供上述①至④资料即可。

(注:申请商品房购房补贴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二手房购房补贴的提供二手住房买卖合同,符合 “

卖旧买新”的需提供原房产的二手住房买卖合同,以及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

02部门审定

县建设局负责审核商品房和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契税缴纳等情况;县财政局负责审核购房补贴金额;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审核购房人是否有重复享受人才购房补贴和学历及职称等情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购房人不动产登记情况并出具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县卫健局负责审核购房家庭是否属二孩、三孩家庭。

03补贴发放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县建设局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建设局将购房补贴转至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的有效市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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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申请表

附件2:

二手住房购房补贴申请表

附件3:

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审核表

附件4:

二手住房购房补贴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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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补贴条件+标准)

2023-08-04,全文共 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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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个人享受)

享受主体: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社保补贴,按每月350元(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按每月300元)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享受条件: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政策依据:《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磐政〔2018〕128号)咨询热线 0579-84663413

2023年金华磐安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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