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指南
2023-11-15,全文共 2281 字
+ 加入清单贷款条件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所购住房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保证担保手续;
2.参与缴存时间累计不低于24个月并且贷款前6个月内连续缴存。从单位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或缴存人从异地转入的,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但贷款前至少在广州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连续缴存6个月;
3.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款;
4.所购住房为家庭首套自住住房;
5.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7.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不予贷款情形
1.所购住房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的;
2.所购房屋用途为别墅或非居住用房的;
3.所购住房为独立成栋住宅的;
4.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共有产权住房除外);
5.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单笔贷款近5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
(2)单张贷记卡近2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
(3)贷记卡状态为呆账、冻结或止付;
(4)贷款被划分为次级、可疑或损失类;
(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限制贷款情形
1.对以欺骗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员,自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得贷款;
2.对以欺骗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提取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骗取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其全额退款5年后方可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2.户口本;3.婚姻状况资料;4.收款账户;5.房屋买卖合同;6.购房定金收据、不动产登记证明(二手房提供);7.首期售房款发票(一手房提供)。
可贷额度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购买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公式如下:
可贷额度=日均缴存余额×8×缴存系数;
缴存累计满24个月未满36个月,缴存系数为1;缴存累计满36个月未满60个月,缴存系数为1.5;缴存累计满60个月的,缴存系数为2.5;
上述公式中日均缴存余额为最后一次缴存前60个月的日均缴存余额,缴存时间不足60个月的,按实际缴存时间分别计算。缴存系数可结合本市房地产市场的实际变化动态调整。
2.不高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即一人贷款的最高额度为78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一起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30万元。
3.不高于购房总价款×(1-最低首付比例)。所购住房为一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为准;所购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其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与房屋核查(评估)价中的较低者为准。最低首付比例按如下规定执行,如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1)购房人家庭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购房人家庭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3)普通住房的认定标准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4.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额不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50%。缴存人员收入按以下标准认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未达本市当时缴存基数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
普通住房标准: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确定我省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粤建房字〔2005〕58号),我省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以下。
(家庭购房套数认定标准
1.公积金中心和承办机构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不动产登记机关出具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及面测、面谈等形式的尽责调查认定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已购住房套数。上述信息如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无需申请人提交。
备注:《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中,所有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经适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等显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范围。未注销的居住住房(不包括商铺、车位)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
2.购房人不属于同一个家庭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住房套数多的一方的套数计算。
贷款期限
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且不得超过65岁,两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以贷款期限长的一方计算贷款期限。
还款方式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使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的,使用按月还贷方式偿还贷款,以公积金缴存账户作为唯一还款账户。
其他事项
除特别规定外,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公积金贷款参照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现行政策执行,具体办理流程、贷后变更手续等事宜详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普通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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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新旧政策对比(最新)
2023-11-15,全文共 628 字
+ 加入清单广州公积金贷款比例新旧政策对比(最新)
实施时间 | 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 | 无贷款记录或贷款记录已结清且有1套房贷款首付比例 | 有未结清贷款记录且在广州有1套房贷款首付比例 |
2023年11月14日前 | 30% | 50% | 70% |
2023年11月14日后 | 20% | 30% | 40% |
备注:如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未办理过户抵押,则可以向原贷款办理网点提出按最新政策办理的诉求,根据贷款办理网点的指引进行资料修改或者撤销贷款后重新申请。 |
1、家庭名下住房套数如何计算?
答:根据《通知》第一点,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仅计算我市住房,外地住房不计算,住房贷款记录(无论是否已结清)不再影响住房套数认定。购买我市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2、在计算家庭名下住房套数时,已卖出的住房是否计算?
答:在计算家庭名下住房套数时,仅按照《通知》第一点计算家庭当前拥有的住房套数,已卖出且已不在家庭名下的住房不计入。
3、住房贷款记录的认定范围是本市还是全国?
答:全国。
4、购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是否有区别?
答:没有区别。购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适用相同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5、正在办理过程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按《通知》政策执行?
答:如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未办理过户抵押,则可以向原贷款办理网点提出按《通知》政策办理的诉求,根据贷款办理网点的指引进行资料修改或者撤销贷款后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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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全文共 574 字
+ 加入清单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即一人贷款的最高额度为78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一起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30万元。
不高于购房总价款×(1-最低首付比例)。所购住房为一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为准;所购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其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与房屋核查(评估)价中的较低者为准。最低首付比例按如下规定执行,如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1)对购买我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2)对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或住房贷款记录已结清,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3)对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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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全文共 778 字
+ 加入清单广州住房公积金购买个人住房贷款可贷额度计算方法(灵活就业缴存人员不适用):
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
单位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2.不高于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即一人贷款的最高额度为78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一起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30万元。
3.不高于购房总价款×(1-最低首付比例)。所购住房为一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为准;所购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其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与房屋核查(评估)价中的较低者为准。最低首付比例按如下规定执行,如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1)对购买我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2)对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或住房贷款记录已结清,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3)对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4.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额不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50%。缴存职工收入按以下标准认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未达本市当时缴存基数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缴存基数达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其缴存基数和工资两者之间的较高值为准,工资以缴存职工在公积金中心登记的数额为准。
广州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指南
2023-02-22,全文共 2096 字
+ 加入清单贷款条件
(一)灵活就业缴存人员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所购住房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保证担保手续;
2.参与缴存时间累计不低于24个月并且贷款前6个月内连续缴存。从单位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或缴存人从异地转入的,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但贷款前至少在广州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连续缴存6个月;
3.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款;
4.所购住房为家庭首套自住住房;
5.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7.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不予贷款情形
1.所购住房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的;
2.所购房屋用途为别墅或非居住用房的;
3.所购住房为独立成栋住宅的;
4.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共有产权住房除外);
5.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单笔贷款近5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
(2)单张贷记卡近2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
(3)贷记卡状态为呆账、冻结或止付;
(4)贷款被划分为次级、可疑或损失类;
(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三)限制贷款情形
1.对以欺骗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员,自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得贷款;
2.对以欺骗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提取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骗取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其全额退款5年后方可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资料
1.有效身份证明;
2.户口本;
3.婚姻状况资料;
4.收款账户;
5.房屋买卖合同;
6.购房定金收据、不动产登记证明(二手房提供);
7.首期售房款发票(一手房提供)。贷款额度
(一)限额标准
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公式如下:
可贷额度=日均缴存余额×8×缴存系数;
缴存累计满24个月未满36个月,缴存系数为1;缴存累计满36个月未满60个月,缴存系数为1.5;缴存累计满60个月的,缴存系数为2.5;
上述公式中日均缴存余额为最后一次缴存前60个月的日均缴存余额,缴存时间不足60个月的,按实际缴存时间分别计算。缴存系数可结合本市房地产市场的实际变化动态调整。
2.不高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3.不高于购房总价款×(1-最低首付比例)。所购住房为一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为准;所购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其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与房屋核查(评估)价中的较低者为准。最低首付比例按如下规定执行,如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1)购房人家庭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购房人家庭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3)普通住房的认定标准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4.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额不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50%。缴存人员收入按以下标准认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未达本市当时缴存基数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
(二)家庭购房套数认定标准
1.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已购房套数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公积金中心和受托机构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不动产登记机关出具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及面测、面谈等形式的尽责调查认定住房套数。上述信息如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无需申请人提交。
备注:《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中,所有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经适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等显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范围。未注销的居住住房(不包括商铺、车位)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
2.购房人不属于同一个家庭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住房套数多的一方的套数计算。贷款期限
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且不得超过65岁,两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以贷款期限长的一方计算贷款期限。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利率实行一年一定。
贷款年限1—5年(含)的,公积金贷款年利率2.6%。
贷款年限5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年利率3.1%。审批时限
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公积金中心应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其中中心资格审批3个工作日,中心放款审批3个工作日,放款1个工作日)。准予贷款的应通知受托机构办理贷款手续;不准予贷款的,应当说明理由。还款方式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的,使用按月还贷方式偿还贷款,以公积金缴存账户作为唯一还款账户。办理地点
广州公积金夫妻贷款的总额度如何计算?
2023-11-15,全文共 1014 字
+ 加入清单(一)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
单位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2.不高于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即一人贷款的最高额度为78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一起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30万元。
3.不高于购房总价款×(1-最低首付比例)。所购住房为一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为准;所购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其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与房屋核查(评估)价中的较低者为准。最低首付比例按如下规定执行,如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1)对购买广州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2)对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或住房贷款记录已结清,且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3)对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4.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额不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50%。缴存职工收入按以下标准认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未达本市当时缴存基数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缴存基数达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其缴存基数和工资两者之间的较高值为准,工资以缴存职工在公积金中心登记的数额为准。
(二)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1.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以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家庭(含所有家庭成员)已拥有住房套数核算。上述信息如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无需申请人提交。
备注:不动产登记机关出具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中,所有未注销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等查房产情况显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范围。
2.购房人不属于同一个家庭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住房套数多的一方的套数计算。
广州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2023-11-15,全文共 2489 字
+ 加入清单普通贷款额度
(一)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
单位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2.不高于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即一人贷款的最高额度为78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一起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30万元。
3.不高于购房总价款×(1-最低首付比例)。所购住房为一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为准;所购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其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与房屋核查(评估)价中的较低者为准。最低首付比例按如下规定执行,如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1)对购买我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2)对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或住房贷款记录已结清,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3)对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4.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额不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50%。缴存职工收入按以下标准认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未达本市当时缴存基数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缴存基数达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其缴存基数和工资两者之间的较高值为准,工资以缴存职工在公积金中心登记的数额为准。
(二)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1.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以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家庭(含所有家庭成员)已拥有住房套数核算。上述信息如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无需申请人提交。
备注:不动产登记机关出具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中,所有未注销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等查房产情况显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范围。
2.购房人不属于同一个家庭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住房套数多的一方的套数计算。
贴息贷款额度
(一)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 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2.不高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3.职工申请贷款时,该笔贷款的月还款额占家庭收入的比例不得超过50%。月还款额只计算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收入以缴存基数或我中心归集系统登记的工资为准,不需要提供收入证明。)
4.不高于参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确定的贷款额度
(1)家庭名下在广州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继续执行购房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规定,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2)家庭名下在广州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5)家庭凡购买非普通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一律不低于70%,若家庭名下在广州市无房且无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6)以上普通商品房是指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的商品房,非普通商品房是指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低密度商品房不予贷款。
(7)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积金贴息贷款。
(二)家庭购房套数认定标准
1.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已购房套数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
“认房”以房管局档案馆查册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以下简称《证明》)为认定标准。未注销的居住住房(不包括商铺、车位)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
“认贷”以人行征信系统查到的《个人信用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和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记录为认定标准。未结清贷款的居住住房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
2.《报告》上记载未结清贷款需要借款人提供有效资料证明。如果购房地址与《证明》一致,视为1套计算。
3.非夫妻关系的购房人家庭已购房套数,以购房人中购房套数最多的作为计算起点。
4.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均要提供《证明》及《报告》。
5.办理异地贷款的,贷款记录以人民银行征信记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记录和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为准,若上述缴存使用证明上显示有公积金贷款记录,但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未显示的,仍认定其有贷款记录。住房贷款记录认定范围是全国。即外市的贷款记录也认。
6.所有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等查房产情况显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范围。
广清互贷额度
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40万元,夫妻双方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
实际可贷额度应按照以下倍数标准计算确定并不得超过最高贷款额度:
(一)购买家庭首套住房:
1.累计缴存时间在24个月(不含)以下的,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
2.累计缴存时间在24个月(含)以上48个月(不含)以下的,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
3.累计缴存时间在48个月(含)以上的,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
(二)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
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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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异地贷款指南
2024-03-05,全文共 1835 字
+ 加入清单1.职工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异地贷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广州购买自住住房;
(2)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
(3)符合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他申请条件和广州市购买住房的有关规定。
2.视情况出具异地贷款职工公积金信息纸质证明。(1)在广东省内缴存的职工无需提供纸质证明。可登录“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进入“协议授权”功能,选择“异地公积金信息”授权后,由我中心通过数据共享方式获取信息(如遇未能正常查询等特殊情况,则需职工提供)。(2)在广东省外缴存的职工通过以下任一方式提供有关证明信息:①“亮码可办”方式: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申领“业务办理电子码”,在提交贷款资料时一并向公积金贷款承办机构出示(如遇无法判断连续缴存情况的,需补充提交缴存明细);②由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按照住建部规定的格式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以下简称《异地贷款证明》)以及缴存明细(广州户籍职工提供近一年缴存明细,非广州户籍职工提供近两年缴存明细),与其他贷款资料一并提交,我中心在审批过程中核实。其中第②种方式可到我中心直属网点通过“跨省通办”方式申请出具,或职工直接向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提出开具申请。
3.领取异地贷款回执。凡是开具了《异地贷款证明》的职工,在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可持身份证件前往中心任一直属网点或原贷款受理网点领取回执;也可通过中心网站“公积金查询-个人业务-异地贷款证明回执打印(外市缴存)”或微信公众号“个人免登陆业务-异地贷款证明回执打印(外市缴存)”功能打印回执。
通过“亮码可办”方式以及数据共享方式办理异地贷款的职工不需要领取回执。
注意事项:借款人中任一人为广州缴存职工的,使用广州缴存职工的公积金缴存账户偿还公积金贷款;若借款人全部在异地缴存的,则使用银行卡偿还公积金贷款。
(二)广州缴存,到异地申请公积金贷款
1.缴存职工通过以下任一途径出具异地贷款职工公积金信息证明:
(1)通过“亮码可办”方式,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申领“业务办理电子码”,向异地公积金中心出示。
(2)通过中心网站“信息查询—异地贷款证明打印(开具职工缴存证明业务)”功能或微信公众号“贷款证明”功能下载打印《异地贷款证明》和缴存明细。
(3)持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向中心各直属网点申请出具《异地贷款证明》和缴存明细,他人代办的提供以下资料:
①配偶代办的,需提供个人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原件;②单位经办人代办的,需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公积金系统登记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缴存职工手写委托书(委托书需签名加指印);③其他人代办的,需出具委托公证书原件和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注意:《异地贷款证明》仅用于在广州缴存,向异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每位缴存职工只能出具一份有效的《异地贷款证明》,请谨慎出具。
2.提交异地贷款回执
开具了《异地贷款证明》的缴存职工,无论是否准予贷款,均应通过以下任一方式提交《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回执》(以下简称“回执”)并关注回执审批情况,否则可能影响职工下一次开具《异地贷款证明》和申请公积金贷款:
(1)通过中心网站“信息查询-异地贷款证明回执录入”或微信公众号“贷款证明-异地贷款证明回执录入”功能填写信息并拍照上传。
(2)提交给任一中心直属网点或公积金贷款承办网点。各网点录入完毕后将回执退还职工。
3.还清贷款后提交异地贷款结清证明
缴存职工的异地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应及时通过以下任一途径向我中心提交结清证明并关注审核情况,以便更新异地贷款状态:
(1)交给任一中心直属网点或公积金贷款承办网点,网点录入后退还职工。
(2)通过中心网站“信息查询-异地贷款结清证明录入”或微信公众号“贷款证明-异地贷款结清证明录入”功能录入提交。
温馨提示:《异地贷款证明》开具后,除已提交“不予贷款”的异地贷款回执且该回执经中心审批通过外,其他情况均视为已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为保障自身贷款权益,请缴存职工在开具《异地贷款证明》后,无论是否使用《异地贷款证明》,无论向异地中心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是否被准予,均应及时通过上述方式提交回执并关注回执审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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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关于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11-14,全文共 586 字
+ 加入清单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机构: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穗府办函〔2023〕44号)精神,为更好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现就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以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家庭(含所有家庭成员)已拥有住房套数核算。
二、对购买我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三、对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或住房贷款记录已结清,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四、对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五、本通知印发后,如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一步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其他贷款条件及要求依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14日
广州公积金贷款上限2023
2023-11-15,全文共 679 字
+ 加入清单公积金最高贷款额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即一人贷款的最高额度为78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一起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30万元。
不高于购房总价款×(1-最低首付比例)。所购住房为一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为准;所购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其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与房屋核查(评估)价中的较低者为准。最低首付比例按如下规定执行,如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1)对购买我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2)对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或住房贷款记录已结清,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3)对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额不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50%。缴存职工收入按以下标准认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未达本市当时缴存基数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缴存基数达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其缴存基数和工资两者之间的较高值为准,工资以缴存职工在公积金中心登记的数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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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公积金手机可贷款额度计算
2023-11-15,全文共 1174 字
+ 加入清单第一步:职工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登录后,在首页点击“贷款”按钮,跳转进入业务查看界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选择“可贷额度计算”,此时会跳转进入“可贷额度计算”界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在该界面中输入自己的相关信息点击“提交”即可查询。
穗好办APP
第一步:手机下载登录“穗好办”APP;
第二步:在首页找到“办事”,点击进入“办事”业务办理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在页面中找到“公积金”业务,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在【贷款服务】页面中找到“可贷额度计算”按页面提示输入对应信息即可查询,如下图所示;
粤省事第一步: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并进行实名登录;
第二步:在页面【服务】中找到【公积金】,如下图所示;第三步:在页面中点击【全部】,如下图所示;第四步:在页面【贷款】中找到【可贷额度计算】,如下图所示;第五步:核对申请人身份证号,确认无误之后点击【开始计算】,如下图所示;
第六步:页面会显示最高借款金额以及最高借款年限,如下图所示;
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
单位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2.不高于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即一人贷款的最高额度为78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一起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30万元。
3.不高于购房总价款×(1-最低首付比例)。所购住房为一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为准;所购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其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与房屋核查(评估)价中的较低者为准。最低首付比例按如下规定执行,如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1)对购买我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2)对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或住房贷款记录已结清,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3)对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4.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额不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50%。缴存职工收入按以下标准认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未达本市当时缴存基数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缴存基数达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其缴存基数和工资两者之间的较高值为准,工资以缴存职工在公积金中心登记的数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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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州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二套房能节省多少利息?
2023-11-15,全文共 500 字
+ 加入清单以贷款100万元,期限30年为例,按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假设商业贷款年利率为首套4.1%,二套4.5%,则购买首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可比商业贷款节约利息支出约20.22万元;购买二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可比商业贷款节约利息支出约19.24万元。
不高于购房总价款×(1-最低首付比例)
所购住房为一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为准;所购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其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与房屋核查(评估)价中的较低者为准。最低首付比例按如下规定执行,如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1)对购买我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2)对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或住房贷款记录已结清,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3)对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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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专题入口(提取+缴存+贷款+查询)
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2023-11-15,全文共 2562 字
+ 加入清单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
单位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2.不高于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即一人贷款的最高额度为78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一起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30万元。
3.不高于购房总价款×(1-最低首付比例)。所购住房为一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为准;所购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其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与房屋核查(评估)价中的较低者为准。最低首付比例按如下规定执行,如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1)对购买我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2)对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或住房贷款记录已结清,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3)对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4.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额不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50%。缴存职工收入按以下标准认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未达本市当时缴存基数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缴存基数达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其缴存基数和工资两者之间的较高值为准,工资以缴存职工在公积金中心登记的数额为准。
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1.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以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家庭(含所有家庭成员)已拥有住房套数核算。上述信息如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无需申请人提交。
备注:不动产登记机关出具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中,所有未注销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等查房产情况显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范围。
2.购房人不属于同一个家庭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住房套数多的一方的套数计算。
广清互贷额度
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40万元,夫妻双方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
房屋买卖合同网签日期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夫妻双方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60万元。
实际可贷额度应按照以下倍数标准计算确定并不得超过最高贷款额度:
(一)购买家庭首套住房:
1.累计缴存时间在24个月(不含)以下的,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
2.累计缴存时间在24个月(含)以上48个月(不含)以下的,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
3.累计缴存时间在48个月(含)以上的,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
(二)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
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6倍。
贴息贷款额度
(一)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 账户余额×8 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2.不高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3.职工申请贷款时,该笔贷款的月还款额占家庭收入的比例不得超过50%。月还款额只计算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收入以缴存基数或我中心归集系统登记的工资为准,不需要提供收入证明。)
4.不高于参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确定的贷款额度
(1)家庭名下在广州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继续执行购房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规定,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2)家庭名下在广州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5)家庭凡购买非普通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一律不低于70%,若家庭名下在广州市无房且无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6)以上普通商品房是指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的商品房,非普通商品房是指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低密度商品房不予贷款。
(7)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积金贴息贷款。
(二)家庭购房套数认定标准
1.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已购房套数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
“认房”以房管局档案馆查册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以下简称《证明》)为认定标准。未注销的居住住房(不包括商铺、车位)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
“认贷”以人行征信系统查到的《个人信用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和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记录为认定标准。未结清贷款的居住住房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
2.《报告》上记载未结清贷款需要借款人提供有效资料证明。如果购房地址与《证明》一致,视为1套计算。
3.非夫妻关系的购房人家庭已购房套数,以购房人中购房套数最多的作为计算起点。
4.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均要提供《证明》及《报告》。
5.办理异地贷款的,贷款记录以人民银行征信记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记录和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为准,若上述缴存使用证明上显示有公积金贷款记录,但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未显示的,仍认定其有贷款记录。住房贷款记录认定范围是全国。即外市的贷款记录也认。
6.所有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等查房产情况显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范围。
广州公积金贷款公式
2023-11-15,全文共 1043 字
+ 加入清单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
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
单位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2.不高于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即一人贷款的最高额度为78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一起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30万元。
3.不高于购房总价款×(1-最低首付比例)。所购住房为一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为准;所购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其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与房屋核查(评估)价中的较低者为准。最低首付比例按如下规定执行,如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1)对购买我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2)对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或住房贷款记录已结清,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3)对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4.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额不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50%。缴存职工收入按以下标准认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未达本市当时缴存基数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缴存基数达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其缴存基数和工资两者之间的较高值为准,工资以缴存职工在公积金中心登记的数额为准。
(二)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1.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以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家庭(含所有家庭成员)已拥有住房套数核算。上述信息如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无需申请人提交。
备注:不动产登记机关出具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中,所有未注销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等查房产情况显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范围。
2.购房人不属于同一个家庭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住房套数多的一方的套数计算。
2023年广州异地贷款证明线上打印操作指引汇总(附入口)
2023-02-28,全文共 469 字
+ 加入清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第一步: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账户,如下图所示;
登录入口:https://gr.gzgjj.gov.cn/center/login.html
第二步:在页面中找到【信息查询】--【异地贷款证明打印】,如下图所示;(点击图片可放大)
第三步:在页面中选择【异地贷款证明打印】--【省】--【公积金中心】--【查询】--【打印证明】,如下图所示。(点击图片可放大)
温馨提示:打印时先核实好打印的信息是否有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第一步:点击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菜单栏“查询办理”,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个人实名验证登录广州公积金账号,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在业务类型中找到“贷款业务”,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在贷款业务找到“贷款证明”,如下图所示;
第五步:点击“异地贷款证明出具”,如下图所示;
第六步:选择出具的省份以及公积金中心,点击查询,如下图所示;
第七步:核实自己信息之后,点击打印证明即可,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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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器2023
2023-11-15,全文共 797 字
+ 加入清单广州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器入口:http://gjj.gz.gov.cn/jsq/gjjdk/index.html
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
单位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2.不高于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即一人贷款的最高额度为78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一起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30万元。
3.不高于购房总价款×(1-最低首付比例)。所购住房为一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为准;所购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其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与房屋核查(评估)价中的较低者为准。最低首付比例按如下规定执行,如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1)对购买我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2)对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或住房贷款记录已结清,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3)对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4.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额不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50%。缴存职工收入按以下标准认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未达本市当时缴存基数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缴存基数达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其缴存基数和工资两者之间的较高值为准,工资以缴存职工在公积金中心登记的数额为准。
广州市公积金贷款材料
2023-02-21,全文共 6558 字
+ 加入清单普通公积金贷款材料
序号 | 所需资料 | 买方 | 卖方 | 材料要求 |
1 | 有效身份证明 | 提供原件核验 | 提供原件核验 | 1、 大陆(内地)居民提供二代身份证;台港澳人员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提供护照与《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持有广州市、区人才绿卡或副证的职工,提供二代身份证以及人才绿卡或绿卡副证。所有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2、 买方以家庭为单位,所有产权人及配偶均需提供,卖方产权人需提供;如卖方有公证委托,受托人也需提供; 3、 如发生消磁、过期等情况,须更换为临时身份证,并提供新身份证办理回执。申请贷款时,需提供固定格式的《新身份证情况说明》(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中心网站下载)加盖指模,并承诺在放款前提供正式二代身份证进行核验。 4、 如有证件号变更(或曾用证件与现用证件号不能关联)及其他特殊情况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 5、 一手期房无需提供卖方身份证。 6、 上传的电子图像要求:(1)所有身份证明正反两面均需上传,护照等簿式有效身份证明应上传有姓名、证件号、相片、日期、有效期等关键信息的页面。(2)《新身份证情况说明》格式要求:应本人手写签名。 |
2 | 户口本 | 复印件1份 | ----- | 1、买方及其家庭成员(指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均需提供户口簿。2、买方为军人无法提供户口簿的,提供军官证。3、买方为台港澳人员或外国人的,无须提供户口簿。4、上传的电子图像要求:应上传户口簿的地址和个人信息页和未成年子女信息页。 |
3 | 婚姻状况资料 | 复印件1份 | ----- | 1、所有借款人提供,未婚者填写《未婚声明书》;已婚者提供结婚证;离婚者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或判决书,并填写《未婚声明书》;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和死亡证明。 2、上传的电子图像要求:(1)结婚证只需上传夫妻双方任一方持有证书;(2)上传图像应包含登记机关盖章页、结婚信息登记页,登记机关签章、持证人、登记日期、证书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等。(3)《未婚声明书》格式要求:应本人手写签名。 |
4 | 银行账户 | 复印件1份 | 复印件1份 | 1、所有借款人均在异地缴存公积金或申请广清贷款、贴息贷款的,买方需提供银行账户作为供楼账户,供楼账户开户行应与放款银行属于同行,其他情形不需要提供银行账户用于还款,以公积金缴存账户作为供楼账户; 2、购买二手房的买方需提供银行账户用于划扣首付监管资金;卖方需提供银行账户用于收取首付监管资金和贷款资金; 3、购买一手现房、二手房的买卖双方银行账户须为广州市内同一银行开立的借记卡或活期存折,且与放款银行一致(如均为建行)。建议使用交易无限额的一类账户,否则可能还款或放款失败;如银行账户是用15位身份证开户的,须到开户银行将身份证信息升级为18位,否则可能导致划扣款项失败或放款失败。 4、二手房公司账户收款的,应提供售楼方公司加盖印章的收款账户材料,材料内容包括:账户名称、收款账号等相关信息。 5、一手现房的放款银行须与网签合同中拟定的按揭银行一致,如有变动,须提供房屋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协议内容应涉及按揭银行变更); 6、一手房的收款账户须为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收款账户,如有变更须提供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协议内容应涉及收款账号变更),一手期房变更监控账户的还需同时提供预售许可证核对;一手期房注销监控账户的需提供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和住建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预收款专户销户批准书》。 7、上传的电子图像要求:(1)提供借记卡的,正反两面均需上传,开户银行、卡号应清晰可见,反面应有持有人签名;(2)提供活期存折的,户名、账号、开户行等有效信息应清晰可见。 |
5 | 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房地产权证) | ---- | 复印件1份 | 1、购买二手楼和已出房产证的一手现房的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下同)。 2、存在多个产权人的,如不动产登记证明上登记了共有人和共有情况的,只提供收款人持有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即可;如没有注明共有人和共有情况的,应提供所有产权人持有的不动产登记证明。 3、如房屋用途性质不明确需提供查册表。 4、上传的电子图像要求:上传图像应包含以下内容:房产证号(例:粤(XX)广州市不动产(XXX)号或粤房地权证穗字第XXX号)、权利人(或权属人)信息、共有情况、房屋信息、附记、登记字号(例:19登记XXXX号)以及图纸页。 |
6 | 买卖合同 | 复印件1份 | ---- | 1、通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房屋交易信息化平台订立的买卖合同。 2、上传电子图像要求:(1)一手房上传合同关键页,内容应包含:①合同封面。②合同说明页。③买卖双方信息页。④合同内容页必须包含:项目建设依据、商品房销售依据、合同标的物基本情况、计价方式和价款、付款方式、预售款的收存和使用。⑤合同签章页、网上签订日期页。(3)《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应扫描上传买卖合同所有页面。 |
7 | 个人房产情况查询证明 | ---- | ---- | 正常情况无需提供。如遇买方及家庭成员(含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有生僻字或其他特殊情况,公积金中心无法通过数据共享直接查询个人名下房产情况的,须提供纸质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
8 | 房屋评估报告 | 原件1份 | ---- | 1、贷款受理机构核查,如借款人不认可贷款受理机构对房屋核查情况的二手房提供。 2、上传电子图像要求:上传房地产估价初评答复书、房屋图片及电子地图的页面。 |
9 | 个人信息查询授权书 | 原件1份 | 原件1份 | 所有购房人及其配偶、卖方产权人均须填写并签名。 |
10 | 承诺书 | 原件1份 | ---- | 所有购房人及其配偶均须填写并签名。 |
11 |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信息查询及报送授权书》 | 原件1份 | ---- | 所有购房人及其配偶均须填写并签名。 |
有下列情形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 ||||
12 | 首期售房款发票 | 复印件1份 | ----- | 1、办理一手房贷款时需提供,必须提交足额的付款方发票联,不能以记账联、机动联等代替。如无法提供的,以首期收据和首期付款凭证(即刷卡纸、银行回单或转账凭证等证明材料)代替。 |
13 | 首期收据、刷卡纸、银行回单或转账凭证 | 复印件1份 | ----- | 1、二手房需要提供定金收据。 2、一手房,如不能提供首期售房款发票,则需提供此项。 3、所有资料付款方必须为产权人或其配偶(或上述人群的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刷卡纸应有刷卡人签名。首期款由直系亲属支付的还须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明等相关直系亲属证明材料。 |
14 | 同意抵押声明书 | 原件1份 | ----- | 借款人配偶及共同产权人配偶非购房人的应填写,签名处应手写签名。 |
15 | 部队缴存证明或缴存明细 | 原件1份 | 如借款人属于退役军人,且需合并计算在部队缴存公积金记录的提供。 | |
16 | 转业(退役、复员)证 | 复印件1份 | 退役军人包含转业安置和自主择业的军官、警官、文职干部、士官等。 | |
17 | 异地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 原件1份 | ----- | 1、在外地缴存公积金,广州购房的职工提供。 2、缴存地为广东省内城市的缴存职工,登录“广东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授权后,由我中心通过数据共享方式获取该证明,职工无需提供。 3、除上述第2点以外其他城市的缴存职工,需由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按照住建部规定的格式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以及缴存明细(广州户籍职工提供近一年缴存明细,非广州户籍职工提供近两年缴存明细),与其他贷款资料一并提交,我中心在审批过程中核实。 |
18 | 职称证书 | 复印件1份 | 职工年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按以下要求提供: 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退休年龄按照60岁计算的,须提供职称证书。 2、经上级单位批准同意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职工,应提供职称证书和上级单位批准文件。 3、上传电子图像要求:职称证书上传时含:个人信息、照片、职称、时间、签发部门签章。 | |
19 | 上级单位批准延长退休年限文件 | |||
20 | 此前住房贷款的借款合同 | 复印件1份 | ----- | 1.广州市内有住房且征信报告显示有未结清住房贷款时需提供。 2.征信报告上有贷款性质不明确的其他贷款时,要提供:①买方家庭成员信用报告显示有“个人商用房(包括商住两用)贷款”时,若当前公积金贷款满足将该笔“个人商用房(包括商住两用)贷款”作为住房贷款来计算所适用的首付比例和利率要求,则不需要补充该笔贷款的借款合同等资料,否则应提供借款合同以确认是商用房贷款还是住房贷款。②在提供补充材料时,若该笔“个人商用房(包括商住两用)贷款”已结清且无法提供借款合同,则需由原贷款银行出具贷款证明用以确认贷款类别(即商用房或住房贷款),证明中的要素应与信用报告一致。 3、上传电子图像要求:上传借款合同图像时应包含以下信息:①合同封面页。②合同说明页。③合同订立方资料等相关重要信息页。④合同中内容页必须包含:合同标的物基本情况、借款方式和借款金额。⑤合同正本签章页、签订日期页。 |
21 | 公证委托书 | ----- | 原件、复印件各1份 | 1、卖家为个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公证书》、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在境外公证处办理的委托公证,还须提供《委托公证书》的翻译文本。卖家未成年,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出生证、监护公证等相关证明可证明受委托人是其监护人的,无须提供《公证委托书》。 2、公证事项应列明委托代办的具体事宜。 提示:由于二手房交易涉及首付资金监管,如委托代办需在公证委托书中明确。 |
注意事项:
1.借款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的材料内容应全部上传,所有信息不可遮挡,必须清晰可见。
2.申请组合贷款时,若受理机构为广州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为确认商贷信息(商贷金额、年限、月供)和银行信息(银行经办姓名、联系方式、放款行名称),应向受理机构提供商贷申请表(或信息表、同贷书)。
贴息贷款材料
序号 | 资料 | 买方 | 卖方 | 备注 |
1 | 有效身份证明 | 提供原件核验 | 提供原件核验 | 1、大陆(内地)居民提供二代身份证;本市就业的台港澳人员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在本市就业的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提供护照与《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2、买方以家庭为单位,产权人及配偶均需提供,卖方产权人需提供;如卖方有公证委托,受托人也需提供; 3、如发生消磁、过期等情况,须更换为临时身份证,并提供新身份证办理回执。申请贷款时,需现场签署固定格式的《新身份证情况说明》加盖指模,由受理网点盖章后有效,并承诺在放款前提供正式二代身份证进行核验。 4、如有证件号变更(或曾用证件与现用证件号不能关联)及其他特殊情况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 5、一手期房无需提供卖方身份证。 |
2 | 户口本 | 复印件1份 | ----- | 1.首页及个人信息页均需复印,产权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均需提供;内页信息应与实际情况相匹配。 2.台港澳人员和外国人无需提供。 |
3 | 婚姻证明 | 复印件1份 | 复印件1份 | 已婚:结婚证(民政局盖章页和相片页); 单身:离婚证、配偶的死亡证明、未婚声明(现场签署)等; |
4 | 银行账户 | 复印件1份 | 复印件1份 | 按照受理银行提供银行账户。 |
5 | 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房地产权证) | ----- | 复印件1份 | 1、证号页、房屋信息页、附记页、图纸页均需提供,如有共有证需一并提供; 2、如房屋用途性质不明确需提供查册表一份; 3、未出房产证的一手现房,需提供房管局盖章的《房地产初始交易登记证明》; 4、一手期房无需提供。 |
6 | 买卖合同 | 复印件1份 | ----- | 1、通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房屋交易信息化平台订立的买卖合同(即网签合同); 2、二手房为存量房合同,一手现房为现房合同,一手期房为预售合同,如有补充协议需一并提供。 |
7 | 个人房产情况查询证明 | ----- | ----- | 正常情况下无需提供。如遇姓名、曾用名等有生僻字或其他特殊情况时需开具,包括买方产权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内,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等部队证件除外。自开具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即开具日期距第一次通过网点主管领导审批通过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
8 | 房屋评估报告 | 原件1份 | ----- | 1、二手房、已出房产证的一手现房需提供初评报告,评估费用由申请人自行向评估机构支付。 2、一手期房、只办理了初始交易登记的一手现房无需评估。 |
有下列备注情形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 ||||
9 | 首期售房款发票 | 复印件1份 | ----- | 办理一手现房、一手期房贷款时需提供;必须提交足额的付款方发票联,不能以记账联、机动联等代替。 |
10 | 首期收据、pos单或转账凭证、入帐凭证或缴款通知书 | 复印件1份 | ----- | 1、一手期房,如不能提供首期售房款发票,则需提供此项; 2、收据复印件加盖开发商财务章或公章; 收据:需要有所有产权人姓名,复印件加盖开发商财务章或公章; pos单或转账凭证:必须为产权人或其配偶(或上述人群的父母、子女,但需提供亲属关系资料)刷卡,复印件加盖开发商财务章或公章,同时刷卡人需在pos单上签名。; 入帐凭证或缴款通知书:加盖银行收讫章及开发商财务章或公章。 |
11 | 部队缴存证明或缴存明细 | 原件1份 | 1.退役军人包含转业安置和自主择业的军官、警官、文职干部、士官等。 2.退役军人在部队缴存的公积金应转入本市继续缴存。 | |
12 | 转业(退役、复员)证 | 复印件1份 | ||
13 | 异地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 原件1份 | ----- | 1、申请人必须为广州市户籍; 2、由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按照住建部规定的格式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并需交由华就路12号三银大厦21楼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盖章核实后有效。 |
14 | 职称证书 | 复印件1份 | 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按照60岁计算的,提供职称证书。 2.经上级单位批准同意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职工,提供职称证书和上级单位批准文件。 征信报告显示有房贷(或不明确的其他贷款)未结清时需提供 | |
15 | 上级单位批准延长退休年限文件 | |||
16 | 借款合同 | 复印件1份 | ----- | |
17 | 公证委托书 | -----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1、原则上仅适用于卖方办理公证委托,买方不适用; 2、公证书中的姓名、证件号、房屋信息等均需与相关材料完全匹配; 3、公证事项中请列明受托人有权代为出售房产等相关具体事宜,请勿使用“有关房屋交易的一切事项”等不明确描述,另外委托公证书需符合司法部文件的相关规定。 4、二手房交易涉及首付资金监管业务的委托事项,需在公证委托书中明确; 5、如涉及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公证书、出售或抵押声明公证书。 |
①
申请组合贷款时,为确认商贷信息(商贷金额、年限、月供)和银行信息(银行经办姓名、联系方式、放款行名称),应提供商贷申请表(或信息表、同贷书)。
②
二手房的卖方为单位时,参照不动产登记中心交易要求收取材料,单位性质不同则要求不同,一般有股东决议、董事会决议、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上级单位批复、营业执照等等。所以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可视为原件。
广清互贷材料
一手房:
1、身份证、户口本(带原件)
2、婚姻状况声明(离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丧偶的需提供丧偶证明)(原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需经房产交易中心备案或鉴证)(带原件留1份复印件)
4、首期收据和银行票据(带原件留1份复印件)
5、家庭名下房产登记情况(清远当地查册,广州当地查册)(带原件)注:广州当地查册,正常情况下直接通过系统查询,职工无需提供纸质证明。如遇姓名生僻字或其他无法查询的情况时需提供纸质查询证明。
6、个人征信记录(受理机构打印,原件)
二手房:
1、身份证、户口本(带原件)
2、婚姻状况声明(离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丧偶的需提供丧偶证明)(原件)
3、购房协议(需房产交易中心鉴证)(带原件留1份复印件)
4、首期收据和银行票据(带原件留1份复印件)
5、家庭名下房产登记情况(清远当地查册,广州当地查册)(带原件)注:广州当地查册,正常情况下直接通过系统查询,职工无需提供纸质证明。如遇姓名生僻字或其他无法查询的情况时需提供纸质查询证明。
6、个人征信记录(受理机构打印,原件)
7、房产证(旧)(带原件留1份复印件)
8、评估报告(参照清远公积金政策办理)(原件)
共有产权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交的资料
1.有效身份证明;
2.户口本;
3.婚姻状况资料;
4.收款账户;
5.共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
6.首期售房款发票。
广州公积金夫妻贷款的总额度如何计算?
2023-11-15,全文共 925 字
+ 加入清单网友问题: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自己的公积金账号已经超过个人能贷款的额度,女朋友目前最高的贷款额度是三十多万,如果双方结婚后能贷款的额度是多少呢,具体如何计算,谢谢。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
单位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2.不高于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即一人贷款的最高额度为78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一起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30万元。
3.不高于购房总价款×(1-最低首付比例)。所购住房为一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为准;所购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其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与房屋核查(评估)价中的较低者为准。最低首付比例按如下规定执行,如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1)对购买广州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2)对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或住房贷款记录已结清,且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3)对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4.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额不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50%。缴存职工收入按以下标准认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未达广州市当时缴存基数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缴存基数达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其缴存基数和工资两者之间的较高值为准,工资以缴存职工在公积金中心登记的数额为准。
2023广州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2023-11-15,全文共 701 字
+ 加入清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23〕3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机构: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穗府办函〔2023〕44号)精神,为更好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现就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以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家庭(含所有家庭成员)已拥有住房套数核算。
二、对购买我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三、对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或住房贷款记录已结清,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四、对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五、本通知印发后,如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一步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其他贷款条件及要求依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14日
政策来源: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gjj.gz.gov.cn/gkmlpt/content/9/9320/post_9320645.html#1062
广东省粤普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招聘信息2024
2024-05-11,全文共 404 字
+ 加入清单广东省粤普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招聘信息
工作地点:广东省粤普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招聘人数:2
综合管理部员工(1名)
岗位职责:
1、协助部门日常工作;
2、完成部门领导交代的工作安排。
任职资格: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各类办公软件;
3.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及表达能力;
4.性格开朗,做事认真踏实,灵活,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5.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学习能力。
融资管理部员工(1名)
岗位职责:
1、负责金融机构渠道维护、授信管理和资金筹措等工作;
2、完成部门领导交代的工作安排。
任职资格:
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
2.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会计、金融等相关专业;
3.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应届毕业生;
报名要求及联系方式:有意者请填写应聘人员情况表(附表)并将中文简历发送至limeng@gtmfc.com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