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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额度

广州额度专题栏目,提供与广州额度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广州额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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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夫妻贷款的总额度如何计算?

2023-11-15,全文共 10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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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

单位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2.不高于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即一人贷款的最高额度为78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一起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30万元。

3.不高于购房总价款×(1-最低首付比例)。所购住房为一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为准;所购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其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与房屋核查(评估)价中的较低者为准。最低首付比例按如下规定执行,如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1)对购买广州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2)对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或住房贷款记录已结清,且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3)对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4.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额不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50%。缴存职工收入按以下标准认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未达本市当时缴存基数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缴存基数达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其缴存基数和工资两者之间的较高值为准,工资以缴存职工在公积金中心登记的数额为准。

(二)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1.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以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家庭(含所有家庭成员)已拥有住房套数核算。上述信息如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无需申请人提交。

备注:不动产登记机关出具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中,所有未注销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等查房产情况显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范围。

2.购房人不属于同一个家庭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住房套数多的一方的套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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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广州羊城欢乐购消费券领取使用指南(额度+入口+时间)

2023-11-03,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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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轮发券+时间:11月4日(周六)、11月7日(周二) 、11月10日(周五)上午11:00发券

领取入口云闪付APP

消费券面额:

百货消费券:300元-100元

家居家电消费券:消费满1000元享9折封顶500元

用户可通过本专区领取“羊城欢乐购”广州政府消费券。活动期间,单用户限领1张百货消费券及2张家居家电消费券,每张消费券有效期3天(含领取当日)。消费券名额有限,先到先得,领完即止。(手机需提前打开GPS且定位在广州市)

*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

*每轮消费券展示的剩余百分比=该轮剩余名额/活动总名额,因每日名额自动滚动,故活动首日后每天展示的剩余百分比不足100%。

领取流程

入口1:云闪付APP首页背景图或轮播图

入口2:打开云闪付APP首页-“政府消费券”,点击“广州市”-“羊城欢乐购”活动页面

消费券使用方式

1.活动期间,获券消费者可在消费券有效期内,前往活动商户线下门店,通过云闪付APP付款码支付核销。

参加活动时,请将APP更新到最新版本,手机需授权云闪付APP获取GPS地理位置的权限,且确保定位在广州市。

2.使用消费券后如发生退货,消费券视为已使用,不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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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2023-11-15,全文共 2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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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贷款额度

(一)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

单位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2.不高于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即一人贷款的最高额度为78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一起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30万元。

3.不高于购房总价款×(1-最低首付比例)。所购住房为一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为准;所购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其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与房屋核查(评估)价中的较低者为准。最低首付比例按如下规定执行,如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1)对购买我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2)对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或住房贷款记录已结清,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3)对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4.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额不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50%。缴存职工收入按以下标准认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未达本市当时缴存基数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缴存基数达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其缴存基数和工资两者之间的较高值为准,工资以缴存职工在公积金中心登记的数额为准。

(二)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1.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以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家庭(含所有家庭成员)已拥有住房套数核算。上述信息如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无需申请人提交。

备注:不动产登记机关出具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中,所有未注销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等查房产情况显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范围。

2.购房人不属于同一个家庭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住房套数多的一方的套数计算。

贴息贷款额度

(一)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 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2.不高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3.职工申请贷款时,该笔贷款的月还款额占家庭收入的比例不得超过50%。月还款额只计算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收入以缴存基数或我中心归集系统登记的工资为准,不需要提供收入证明。)

4.不高于参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确定的贷款额度

(1)家庭名下在广州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继续执行购房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规定,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2)家庭名下在广州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5)家庭凡购买非普通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一律不低于70%,若家庭名下在广州市无房且无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6)以上普通商品房是指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的商品房,非普通商品房是指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低密度商品房不予贷款。

(7)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积金贴息贷款。

(二)家庭购房套数认定标准

1.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已购房套数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

“认房”以房管局档案馆查册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以下简称《证明》)为认定标准。未注销的居住住房(不包括商铺、车位)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

“认贷”以人行征信系统查到的《个人信用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和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记录为认定标准。未结清贷款的居住住房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

2.《报告》上记载未结清贷款需要借款人提供有效资料证明。如果购房地址与《证明》一致,视为1套计算。

3.非夫妻关系的购房人家庭已购房套数,以购房人中购房套数最多的作为计算起点。

4.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均要提供《证明》及《报告》。

5.办理异地贷款的,贷款记录以人民银行征信记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记录和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为准,若上述缴存使用证明上显示有公积金贷款记录,但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未显示的,仍认定其有贷款记录。住房贷款记录认定范围是全国。即外市的贷款记录也认。

6.所有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等查房产情况显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范围。

广清互贷额度

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40万元,夫妻双方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

实际可贷额度应按照以下倍数标准计算确定并不得超过最高贷款额度:

(一)购买家庭首套住房:

1.累计缴存时间在24个月(不含)以下的,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

2.累计缴存时间在24个月(含)以上48个月(不含)以下的,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

3.累计缴存时间在48个月(含)以上的,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

(二)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

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6倍。

推荐阅读:

广州公积金贷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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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提取额度(2024年1月更新)

2024-01-11,全文共 1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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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

提取频次: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不含补缴)满3个月后,在租赁期内提出申请,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租金。提取额度计算方式为实际月租金×实际租赁月数。对租赁房屋面积无限制,但月租金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40%的,超过部分不能提取。

无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

提取频次: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

2023年5月起为1400元/人/月。

1.申请人在2015年1月1日前开户的,可提取额度从2015年1月1日起算,算至提取当月。

2.申请人在2015年1月1日后开户的,可提取额度从首次汇缴月份起算,算至提取当月。

3.在2015年1月1日之后,提取当月之前,申请人曾以其他部分提取条件申请过提取的,可提取额度从末次提取的次月起算,算至提取当月。

4.在2015年1月1日之后,提取当月之前,申请人曾以销户提取条件申请过提取,之后又重新开户的,可提取额度从销户后首次汇缴的月份起算,算至提取当月。

销户提取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账户为封存状态的:

1、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

2、非广州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境定居的。

6、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提取额度:一次性全部提取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提取频次:只可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每户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提取频次: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补交土地收益价款提取

提取频次: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补交土地收益价款。

原购买限价商品住宅提取申请未注销的,可将补交土地收益价款计入可提取额度;原购买限价商品住宅已申请提取且已注销的,需在补交土地收益价款两年内提出申请,可提取补交的土地收益价款;原购买限价商品住宅未办理过提取申请,且已超过申请时间的,在补交土地收益价款两年内提出申请的,可提取补交的土地收益价款。

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

提取频次:只可以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每户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该户因增设电梯所产生的费用。

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非按月还贷)

提取频次: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总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本息。

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按月还贷)

提取频次和额度

1.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的按月还贷: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每月自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月还款额的,在约定还款日由系统自动从账户余额扣划月还款额;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贷款的,单位职工可通过办理个人名义自愿缴存手续和委托扣款业务,将差额部分以个人名义缴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以保证账户余额足够偿还贷款;自愿缴存人员应及时调整月缴存额进行汇缴或进行补缴,以保证账户余额足够偿还贷款。

2.商业贷款部分的按月还贷:公积金账户余额在偿还公积金贷款后还有剩余的,每月自动转入提取人本人银行帐户,提取人自行偿还商业贷款。转账额度不超过该套住房商贷部分的月还款额,每月仅划扣一次。

3.按月还贷期间,每个提取人还可申请提取一次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不超过该套房申请贷款时提取人的账户余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提取首付时,需先留存所购住房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若同一套住房有多个提取人,所有提取人账户余额加总满足留存额要求即可。提取时,可所有提取人一起在前台办理约定划分比例;提取人未能一同到场的,房产已明确产权比例的,按产权比例划分,房产未明确产权比例的,按提取人平均划分。

4.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每年可以提取一次账户余额;同时办理了商贷按月还贷且仍未结清商业贷款的,可选择继续以按月还贷方式提取或每年提取一次账户余额,直至累计提取金额达到可提取总额。

5.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本息。

推荐阅读:

>>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广州公积金贷款指南

>>广州住房公积金专题入口(提取+缴存+贷款+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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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夫妻贷款的总额度如何计算?

2023-11-15,全文共 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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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问题: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自己的公积金账号已经超过个人能贷款额度,女朋友目前最高的贷款额度是三十多万,如果双方结婚后能贷款的额度是多少呢,具体如何计算,谢谢。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

单位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2.不高于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即一人贷款的最高额度为78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一起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30万元。

3.不高于购房总价款×(1-最低首付比例)。所购住房为一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为准;所购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其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与房屋核查(评估)价中的较低者为准。最低首付比例按如下规定执行,如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1)对购买广州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2)对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或住房贷款记录已结清,且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3)对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4.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额不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50%。缴存职工收入按以下标准认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未达广州市当时缴存基数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缴存基数达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其缴存基数和工资两者之间的较高值为准,工资以缴存职工在公积金中心登记的数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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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羊城欢乐购消费券额度多少?

2023-11-03,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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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券面额:

百货消费券:300元-100元

家居家电消费券:消费满1000元享9折封顶500元

用户可通过本专区领取“羊城欢乐购”广州政府消费券。活动期间,单用户限领1张百货消费券及2张家居家电消费券,每张消费券有效期3天(含领取当日)。消费券名额有限,先到先得,领完即止。(手机需提前打开GPS且定位在广州市)

*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

*每轮消费券展示的剩余百分比=该轮剩余名额/活动总名额,因每日名额自动滚动,故活动首日后每天展示的剩余百分比不足100%。

消费券使用方式

1.活动期间,获券消费者可在消费券有效期内,前往活动商户线下门店,通过云闪付APP付款码支付核销。

参加活动时,请将APP更新到最新版本,手机需授权云闪付APP获取GPS地理位置的权限,且确保定位在广州市。

2.使用消费券后如发生退货,消费券视为已使用,不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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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州农业银行龙年贺岁纪念币纪念钞预约额度查询入口

2024-01-03,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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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预约额度查询入口https://eapply.abchina.com.cn/coin/coin/CoinAppointmentInfo?issueId=I143&t=1704248133216

贺岁币预约额度查询入口:https://eapply.abchina.com.cn/coin/coin/CoinAppointmentInfo?issueId=I142&t=1704248205081

注意事项

(一)2024年贺岁币、钞预约、兑换、核实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代他人办理的,须提供代办人和被代办人的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且代办人数不超过5人。由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未成年人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因,无法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以使用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

(二)预约期内,2024年贺岁币、钞每位客户只能分别成功预约一次,2024年贺岁币每人预约兑换限额为20枚,2024年贺岁钞每人预约兑换限额为20张。

(三)如客户对其预约记录存在异议,可在核实期内,持预约登记时使用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至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及以上分支机构查询,查询地址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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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粤消费粤精彩消费券年货零售报名指南(入口+额度+时间)

2024-01-28,全文共 1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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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

活动报名时间:2024年2024年1月28日12:00-1月29日23:59

开奖时间:2024年1月31日7:00

券有效期:2024年1月31日—2月4日23:59

备注:公众可在“广东消费券”微信小程序查询中奖结果,消费券生效时间以用户领取到券为准。

报名入口:点击进入

“广东消费券”小程序点击“订阅通知”或“立即报名”可参与活动(注:此前已报名参加“粤消费 粤精彩”消费券文旅专场活动的公众,无需重新报名参加)

消费券额度

年货零售消费券:满50元减15元、满100元减30元、满200元减60元、满400元减120元、满888.01元减888元等五种面额。

消费方式:

获得年货零售消费券的用户,可在广东省内指定的线下实体商场、超市等零售场所或商家使用,以及指定的零售商户的微信小程序内消费使用。支持使用消费券的商户可参考在“广东消费券”微信小程序首页的“到店商户可用名录”与“品牌小程序可用名录”中查看。

使用规则:

1.消费券支持在参与活动的商户使用,使用前建议咨询商家可用情况。

年货零售消费券:获得年货零售消费券的用户,可在广东省内指定的线下实体商场、超市等零售场所或商家使用,以及指定的零售商户的微信小程序内消费使用。支持使用消费券的商户可参考在“广东消费券”微信小程序首页的“到店商户可用名录”与“品牌小程序可用名录”中查看。

完整使用规则以券面详情页为准。

2.使用消费券的支付方式为:用户付款码被扫支付、刷脸支付或小程序支付。

3.获得的消费券须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作废。

4.单笔消费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每张消费券一次性全额使用,不设找零、不可拆分使用,不能转让、转售、转赠,不兑现,伪造或变造无效。

5.消费券不可用于预充值(如优惠券、储值卡、话费充值等)、彩票等相关消费。

6.如遇退单或退款情况,退款规则请以对应券详情信息为准。

7.消费券不支持在微信支付亲属卡支付的场景下使用。

8.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无法及时使用消费券,或因个人误删除、误操作等原因导致消费券丢失不能使用的,相关消费券不予补发或恢复。

9.活动商户名录提供的商户和门店信息,仅供参考。若因报名参与活动的商户提供的微信支付可核销商户号有遗漏、错误等情况,导致无法使用消费券核销情况,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用户可与商户协商解决,建议消费前咨询商家确认可用情况。

10.由于未打开手机GPS定位、用户设备不支持、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卡片挂失、换卡等自身原因导致的领券、核销不成功的,由此造成任何损失须由用户自行承担。

11.每位用户仅能使用一个微信号参与本活动,同一微信号、同一手机号码、同一身份证号码均视为同一用户。

12.用户应遵守本活动所有规则,不得采取不正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虚假交易、刷单、套利等)获取消费券优惠权益。如因上述行为造成消费券资金流失,活动主办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移交司法部门介入和处理。

13.参与活动用户的相关个人信息将通过必要脱敏处理后交由政府部门审计使用。参与者点击报名参加活动后,视同全部接受本次活动的相关规则。

14.消费者问题反馈途径:如有消费者报名、核销、使用等问题,请在活动期间前往“腾讯客服”微信公众号(输入“广东消费券”)或拨打95017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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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州工商银行贺岁币和纪念钞预约兑换网点和额度

2024-01-02,全文共 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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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工商银行广东分行

预约数量

贺岁币面额10元,每人预约、兑换限额20枚;贺岁钞面额20元,每人预约、兑换限额20张。广东地区(不含深圳)工行贺岁币额度为621万枚,贺岁钞额度为510万张。

线上预约期

贺岁币:2024年1月3日22时至1月4日24时。

贺岁钞:2024年1月3日22时30分至1月4日24时。

可通过线上渠道进行预约登记,先到先得,约完即止。

现场预约期

2024年1月4日,预约兑换网点营业时间内,可持有效证件前往有现场额度的预约兑换网点进行预约登记,先到先得,约完即止。

因贺岁钞额度少于贺岁币,会存在部分排在后面的客户无法同时预约两个品种的情况,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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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2023-11-15,全文共 2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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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

单位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2.不高于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即一人贷款的最高额度为78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一起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30万元。

3.不高于购房总价款×(1-最低首付比例)。所购住房为一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为准;所购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其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与房屋核查(评估)价中的较低者为准。最低首付比例按如下规定执行,如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1)对购买我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2)对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或住房贷款记录已结清,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3)对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4.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额不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50%。缴存职工收入按以下标准认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未达本市当时缴存基数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缴存基数达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其缴存基数和工资两者之间的较高值为准,工资以缴存职工在公积金中心登记的数额为准。

(二)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1.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以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家庭(含所有家庭成员)已拥有住房套数核算。上述信息如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无需申请人提交。

备注:不动产登记机关出具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中,所有未注销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等查房产情况显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范围。

2.购房人不属于同一个家庭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住房套数多的一方的套数计算。

广清互贷额度

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40万元,夫妻双方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

房屋买卖合同网签日期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夫妻双方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60万元。

实际可贷额度应按照以下倍数标准计算确定并不得超过最高贷款额度:

(一)购买家庭首套住房:

1.累计缴存时间在24个月(不含)以下的,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

2.累计缴存时间在24个月(含)以上48个月(不含)以下的,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

3.累计缴存时间在48个月(含)以上的,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

(二)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

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6倍。

贴息贷款额度

(一)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 账户余额×8 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2.不高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3.职工申请贷款时,该笔贷款的月还款额占家庭收入的比例不得超过50%。月还款额只计算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收入以缴存基数或我中心归集系统登记的工资为准,不需要提供收入证明。)

4.不高于参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确定的贷款额度

(1)家庭名下在广州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继续执行购房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规定,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2)家庭名下在广州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5)家庭凡购买非普通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一律不低于70%,若家庭名下在广州市无房且无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6)以上普通商品房是指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的商品房,非普通商品房是指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低密度商品房不予贷款。

(7)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积金贴息贷款。

(二)家庭购房套数认定标准

1.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已购房套数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

“认房”以房管局档案馆查册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以下简称《证明》)为认定标准。未注销的居住住房(不包括商铺、车位)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

“认贷”以人行征信系统查到的《个人信用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和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记录为认定标准。未结清贷款的居住住房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

2.《报告》上记载未结清贷款需要借款人提供有效资料证明。如果购房地址与《证明》一致,视为1套计算。

3.非夫妻关系的购房人家庭已购房套数,以购房人中购房套数最多的作为计算起点。

4.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均要提供《证明》及《报告》。

5.办理异地贷款的,贷款记录以人民银行征信记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记录和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为准,若上述缴存使用证明上显示有公积金贷款记录,但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未显示的,仍认定其有贷款记录。住房贷款记录认定范围是全国。即外市的贷款记录也认。

6.所有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等查房产情况显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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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州元旦文旅消费券领取使用指南(入口+流程+额度+时间)

2023-12-29,全文共 9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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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券+时间:2023年12月29日20:00:00至2024年1月7日23:59:59

☑票券有效时间:2023年12月30日00:00:00至2024年1月7日23:59:59

☑领券平台:云闪付APP

☑活动内容:

为深入贸彻上级关于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的决策部署,落实《广州市促进消费提档升级若干措施》,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开展政府促消费活动,面向在穗市民和来穗游客发放广州文旅消费券。

*活动期间,单用户最多可领取使用一张消费券。(手机需提前打开GPS并将云闪付APP定位在广州市)。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消费券面额:

☑适用商家:

☑活动规则:

1.券有效期:票券有效期自2023年12月30日00:00:00至2024年1月7日23:59:59有效,未使用的消费券在到期后返回券池,供后续批次发放使用。

2.核销规则:消费者成功获取消费券后,在有效期内到参与活动企业的指定门店或线上平台,通过云闪付APP支付核销,可按券面额直接抵扣订单金额。

3.消费者在商户消费后发生退货,该消费券将视同已经使用,不再回退至其账户,按照退款金额和原订单金额的比例,扣除享受的消费券金额后,退回至消费者的原付款卡号。

4.消费券面额总体按照满减5折的形式设置,消费者在使用消费券时消费金额需达到消费券使用门槛,如满100元减50元的消费券需消费金额达到100元及队上方可使用。

☑消费券细则:

消费券发放及查询:

1. 用户需提前下载或更新到最新版本云闪付APP,实名注册并绑定同名62开头银联卡,在指定活动入口进行领券,单用户活动期间所有不同力度的广州文旅消费券仅限领取、使用其中的1张。

2. 用户可在云闪付APP“我的”-“优惠券”中查看到已成功领取的消费券。

消费券使用方式:

1. 票券有效期为:2023年12月30日00:00:00至2024年1月7日23:59:59内有效,每日承兑时间以商户营业时间为准,逾期将无法使用。

2. 参加活动时,请将云闪付APP更新到最新版本。在云闪付APP首页左上角点击切换城市到广州市。

3. 用户在线下商家门店结账时,点击优惠券详情中的“出示付款码”完成支付。

4. 使用消费券的指定活动商户:参加广州文旅消费券活动的商户。

5. 使用消费券后如发生退货,将视同消费券已使用,不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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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公积金手机可贷款额度计算

2023-11-15,全文共 1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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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第一步:职工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登录后,在首页点击“贷款”按钮,跳转进入业务查看界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选择“可贷额度计算”,此时会跳转进入“可贷额度计算”界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在该界面中输入自己的相关信息点击“提交”即可查询。

穗好办APP

第一步:手机下载登录“穗好办”APP;

第二步:在首页找到“办事”,点击进入“办事”业务办理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在页面中找到“公积金”业务,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在【贷款服务】页面中找到“可贷额度计算”按页面提示输入对应信息即可查询,如下图所示;

粤省事第一步: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并进行实名登录;

第二步:在页面【服务】中找到【公积金】,如下图所示;第三步:在页面中点击【全部】,如下图所示;第四步:在页面【贷款】中找到【可贷额度计算】,如下图所示;第五步:核对申请人身份证号,确认无误之后点击【开始计算】,如下图所示;

第六步:页面会显示最高借款金额以及最高借款年限,如下图所示;

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

单位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2.不高于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即一人贷款的最高额度为78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一起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30万元。

3.不高于购房总价款×(1-最低首付比例)。所购住房为一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为准;所购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其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与房屋核查(评估)价中的较低者为准。最低首付比例按如下规定执行,如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1)对购买我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2)对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或住房贷款记录已结清,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3)对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4.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额不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50%。缴存职工收入按以下标准认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未达本市当时缴存基数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缴存基数达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其缴存基数和工资两者之间的较高值为准,工资以缴存职工在公积金中心登记的数额为准。

推荐阅读:

广州公积金贷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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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额度

2023-11-15,全文共 1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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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缴存人员购买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公式如下:

可贷额度=日均缴存余额×8×缴存系数;

缴存累计满24个月未满36个月,缴存系数为1;缴存累计满36个月未满60个月,缴存系数为1.5;缴存累计满60个月的,缴存系数为2.5;

上述公式中日均缴存余额为最后一次缴存前60个月的日均缴存余额,缴存时间不足60个月的,按实际缴存时间分别计算。缴存系数可结合本市房地产市场的实际变化动态调整。

2.不高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即一人贷款的最高额度为78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一起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30万元。

3.不高于购房总价款×(1-最低首付比例)。所购住房为一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为准;所购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其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与房屋核查(评估)价中的较低者为准。最低首付比例按如下规定执行,如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1)购房人家庭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购房人家庭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3)普通住房的认定标准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4.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额不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50%。缴存人员收入按以下标准认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未达本市当时缴存基数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

普通住房标准: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确定我省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粤建房字〔2005〕58号),我省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以下。

家庭购房套数认定标准

1.公积金中心和承办机构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不动产登记机关出具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及面测、面谈等形式的尽责调查认定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已购住房套数。上述信息如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无需申请人提交。

备注:《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中,所有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经适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等显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范围。未注销的居住住房(不包括商铺、车位)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

2.购房人不属于同一个家庭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住房套数多的一方的套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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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消费券领取使用攻略(入口+额度+使用规则)

2023-12-16,全文共 20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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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券种类及面额

本次活动共有四类消费券:

零售到店消费券、餐饮到店消费券、零售餐饮小程序消费券、文旅消费券。消费券采取满额立减方式。

零售到店消费券、餐饮到店消费券可用于省内指定的线下实体商场、超市、加油站、餐饮等门店。零售餐饮小程序消费券可在省内指定零售、餐饮商户的微信小程序上使用

三类消费券设置四种面额:

满50元减10元、满100元减20元、满200元减50元、满400元减100元四种不同面额。

文旅消费券可用于广东游线路、国内游线路、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历史文化游径、乡村旅游线路,以及省内的景区(度假区)门票、住宿、房车旅游产品、研学旅游产品、旅游装备、旅游商品、文艺演出门票、文创产品等,在省内指定的线下门店或微信小程序消费使用。

文旅消费券分五种面额:满49元减10元、满99元减20元、满199元减40元、满499元减100元、满999元减200元。

每轮活动每个用户最多可获取4张不同类型消费券,最高有机会获得500元优惠。

报名方式

本次消费券通过“预约报名,在线开奖”的方式发放,设备实时地理位置定位在广东省且已开通微信支付实名认证账户的消费者均可参与报名。

第二轮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7日10:00—12月19日23:59

开奖时间:

2023年12月22 日9:00

券有效期:

2023年12月22 日—12月25 日23:59

*12月22 日9:00起陆续开奖,公众可在“广东消费券”微信小程序查询中签结果。

*消费券生效时间以用户领取到券为准。

后续活动时间可以通过“广东消费券”小程序了解,或关注“广东商务”、“广东文旅”微信公众号了解活动详情。

参与方式+入口

公众在微信搜索“广东消费券”小程序点击“订阅通知”或“立即报名”可参与活动,或通过“广东商务”、“广东文旅”微信公众号,点击相关链接也可参与活动。消费券数量有限、额满即止。

消费券使用:

1.消费券支持在参与活动的商户使用。

(1)获得零售到店消费券的用户,可在广东省内指定的线下实体商场、超市等零售场所或商家使用,支持使用消费券的全部商户可在“广东消费券”微信小程序首页的“全省 21 市可用商户名录”中查看;

(2)获得餐饮到店消费券的用户,可在广东省内指定的线下实体餐饮场所或商家使用,支持使用消费券的全部商户可在“广东消费券”微信小程序首页的“全省 21 市可用商户名录”中查看;

(3)获得零售餐饮小程序消费券的用户,可在广东省内指定零售、餐饮商户的微信小程序内消费使用。支持使用消费券的全部商户可在“广东消费券”微信小程序首页的“品牌小程序可用名录”中查看。

(4)获得文旅消费券的用户,可在广东省内指定的景区度假区、酒店民宿、旅行社和演出场馆等场所或商家使用,以及指定的文旅商户的微信小程序内消费使用。支持使用消费券的全部商户可在“广东消费券”微信小程序首页的“全省 21 市可用商户名录”中查看。

完整使用规则以券面详情页为准。

2.使用零售、餐饮到店消费券消费券的支付方式为:用户付款码被扫支付或刷脸支付;使用零售餐饮小程序消费券的支付方式为:小程序支付 ;使用文旅消费券消费券的支付方式为:用户付款码被扫支付、刷脸支付或小程序支付。

3.获得的消费券须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作废。

4.单笔消费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每张消费券一次性全额使用,不设找零、不可拆分使用,不能转让、转售、转赠,不兑现,伪造或变造无效。

5.消费券不可用于预充值(如优惠券、储值卡、话费充值等)、彩票等相关消费;文旅券可用于广东游线路、国内游线路、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历史文化游径、乡村旅游线路,以及省内景区门票(度假区)、住宿、房车旅游产品、研学旅游产品、旅游装备、旅游商品、文艺演出门票、文创产品等。

6.如遇退单或退款情况,退款规则请以对应券详情信息为准。

7.消费券不支持在微信支付亲属卡支付的场景下使用。8.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无法及时使用消费券,或因个人误删除、误操作等原因导致消费券丢失不能使用的,相关消费券不予补发或恢复。

9.由于未打开手机GPS定位、用户设备不支持、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卡片挂失、换卡等自身原因导致的领券、核销不成功的,由此造成任何损失须由用户自行承担。

10.每位用户仅能使用一个微信号参与本活动,同一微信号、同一手机号码、同一身份证号码均视为同一用户。

11.用户应遵守本活动所有规则,不得采取不正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虚假交易、刷单、套利等)获取消费券优惠权益。如因上述行为造成消费券资金流失,活动主办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移交司法部门介入和处理。

12.参与活动用户的相关个人信息将通过必要脱敏处理后交由政府部门审计使用。参与者点击报名参加活动后,视同全部接受本次活动的相关规则。

13.消费者问题反馈途径:如有消费者报名、核销、使用等问题,请在活动期间前往“腾讯客服”微信公众号(输入“广东消费券”)或拨打95017进行咨询。

14.活动主办方享有活动规则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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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州天河区购车补贴领取指南(时间+入口+额度)

2023-09-11,全文共 1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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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消费时间:2023年9月8日至9月30日

申请开放时间:2023年9月8日上午10:30

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5日下午18:00

备注:先到先得,发完即止。由消费者自行申报,直至补贴核发完毕为止。

消费者需确保购车申报材料完整且符合活动规则,若申请资料存在不齐全或有错误导致退回修改的情形,补贴申请额度不予保留,将释放补贴申请额度给予后续消费者进行申请。消费者重新提交材料后,将按照重新提交的时间进行补贴审核与申领。

补贴标准:

按照购车发票金额(含税),分为四档发放购车补贴:

第①档:燃油车购车发票金额(含税)在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补贴3000元;

第②档:燃油车购车发票金额(含税)在20万元(含)以上,补贴4000元。

第③档:新能源车购车发票金额(含税)在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补贴4000元;

第④档:新能源车购车发票金额(含税)在20万元(含)以上,补贴5000元。

【划重点】本次汽车消费补贴名额约1700个,补贴采用现金形式发放至消费者提交申请的微信支付零钱账户内,红包有效期无限制(微信支付同步提供等额提现免费额度,有效期30天)。

补贴对象及条件

补贴对象

活动期间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符合条件的汽车并注册登记的个人消费者(企业除外),不限粤A车牌。

补贴申请条件

1.在活动参与企业购买新车,且所购车辆属于“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的燃油小汽车或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小汽车。

2.所购车辆须登记注册在申请人本人名下。

3.所购车辆必须是新车,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在补贴范围内。

4.购车合同签订日期、全款发票的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9月8日至9月30日期间;行驶证发证日期必须在9月8日至10月15日期间。

5.申请人需在2023年10月15日下午18:00时前完成材料提交。如资金提前申请完毕,以申请完毕时间为活动实际结束时间;若后续经核发,补贴仍有结余,申报端口将自动开放,由申请人自行申报,直至补贴核发完毕为止。

6.在本次“畅航人生"汽车零售专场活动补贴申领期限内,每位申请人仅能享有1次且1辆车的活动补贴。

申领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仅限内地居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购车合同一合同签订日期在2023年9月8日至9月30日期间,且签订时间不晚于发票开具时间,纸质合同有清晰完整的签字、盖章、签订日期及购车金额;电子合同有清晰完整的申请人姓名、合同编号、签订时间及购车金额;

3.购车发票一发票开具时间在2023年9月8日至9月30日期间。如发票中包含除购车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建议分开开具发票。如确实无法分开开具,需提供对应明细材料佐证。购车费用相应发票价格(含税)需达到对应补贴档次要求。当购车合同金额与发票金额不一致时,以发票金额(含税)为准;

4.新购车辆行驶证主页和副页(发证日期必须在2023年9月8日至10月15日期间,且不早于购车合同签订时间、发票开具时间);

5.其他资料(特殊情况下需补充佐证的资料)。

以上所有资料持证(件)人、文书签署人、证件号码、发票购买方信息均必须为申请人本人。

申领入口+流程

符合申请要求的个人消费者通过“惠车天河购”微信小程序购车补贴申领页面,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实名认证后线上申请。

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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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州消费券最新消息

广州+全国消费券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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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州龙年纪念钞第二次预约(时间+额度+方式)

2024-04-09,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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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式2024年贺岁纪念钞余量全部采取线上预约兑换方式。

预约银行:广东省的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和2024年贺岁纪念钞余量兑换工作由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统称承办银行)共同承担,具体方式请登录各承办银行网站查询。

预约时间:2024年贺岁纪念钞余量预约期为2024年4月18日22时30分至19日24时。

兑换时间:2024年贺岁纪念钞兑换期均为2024年4月20日至24日。

预约额度: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每人兑换限额20枚,2024年贺岁纪念钞每人预约兑换限额10张。个人办理兑换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每人可代2人领取,代领时须持代领人和被代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由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未成年人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因,无法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以使用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兑换。

温馨提示:由于首次发行过程中需对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2024年贺岁纪念钞进行拆卷、拆捆等操作,余量兑换时可能出现纪念币不成卷、纪念钞号码不连续等情况,此为正常现象,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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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可贷额度要求(新政)

2023-11-15,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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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

单位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2.不高于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即一人贷款的最高额度为78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一起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30万元。

3.不高于购房总价款×(1-最低首付比例)。所购住房为一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为准;所购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其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与房屋核查(评估)价中的较低者为准。最低首付比例按如下规定执行,如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1)对购买我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2)对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或住房贷款记录已结清,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3)对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4.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额不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50%。缴存职工收入按以下标准认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未达本市当时缴存基数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缴存基数达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其缴存基数和工资两者之间的较高值为准,工资以缴存职工在公积金中心登记的数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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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消费券领取使用攻略(入口+额度+使用规则)

2023-12-18,全文共 1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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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券种类及面额

1.零售到店消费券、餐饮到店消费券、零售餐饮小程序消费券:满50元减15元、满100元减30元、满200元减60元、满400元减120元等四种面额,第二轮活动新增零售到店暖冬券:满666.01元减666元;

2.文旅消费券:满49元减10元、满99元减20元、满199元减40元、满499元减100元、满999元减200元等五种面额。

活动主办方有权视情况对消费券种类及面额进行调整,用户已经领取的消费券不在调整范围内。

报名方式

本次消费券通过“预约报名,在线开奖”的方式发放,设备实时地理位置定位在广东省且已开通微信支付实名认证账户的消费者均可参与报名。

第二轮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7日10:00—12月19日23:59

开奖时间:

2023年12月22日9:00

券有效期:

2023年12月22日—12月26日23:59

*12月22日9:00起陆续开奖,公众可在“广东消费券”微信小程序查询中签结果。

*消费券生效时间以用户领取到券为准。

后续活动时间可以通过“广东消费券”小程序了解,或关注“广东商务”、“广东文旅”微信公众号了解活动详情。

参与方式+入口

公众在微信搜索“广东消费券”小程序点击“订阅通知”或“立即报名”可参与活动,或通过“广东商务”、“广东文旅”微信公众号,点击相关链接也可参与活动。消费券数量有限、额满即止。

消费券使用

1.消费券支持在参与活动的商户使用。

(1)获得零售到店消费券的用户,可在广东省内指定的线下实体商场、超市等零售场所或商家使用,支持使用消费券的全部商户可在“广东消费券”微信小程序首页的“全省 21 市可用商户名录”中查看;

(2)获得餐饮到店消费券的用户,可在广东省内指定的线下实体餐饮场所或商家使用,支持使用消费券的全部商户可在“广东消费券”微信小程序首页的“全省 21 市可用商户名录”中查看;

(3)获得零售餐饮小程序消费券的用户,可在广东省内指定零售、餐饮商户的微信小程序内消费使用。支持使用消费券的全部商户可在“广东消费券”微信小程序首页的“品牌小程序可用名录”中查看。

(4)获得文旅消费券的用户,可在广东省内指定的景区度假区、酒店民宿、旅行社和演出场馆等场所或商家使用,以及指定的文旅商户的微信小程序内消费使用。支持使用消费券的全部商户可在“广东消费券”微信小程序首页的“全省 21 市可用商户名录”中查看。

完整使用规则以券面详情页为准。

2.使用零售、餐饮到店消费券的支付方式为:用户付款码被扫支付或刷脸支付;使用零售餐饮小程序消费券的支付方式为:小程序支付 ;使用文旅消费券的支付方式为:用户付款码被扫支付、刷脸支付或小程序支付。

3.获得的消费券须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作废。

4.单笔消费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每张消费券一次性全额使用,不设找零、不可拆分使用,不能转让、转售、转赠,不兑现,伪造或变造无效。

5.消费券不可用于预充值(如优惠券、储值卡、话费充值等)、彩票等相关消费;文旅券可用于广东游线路、国内游线路、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历史文化游径、乡村旅游线路,以及省内景区门票(度假区)、住宿、房车旅游产品、研学旅游产品、旅游装备、旅游商品、文艺演出门票、文创产品等。

6.如遇退单或退款情况,退款规则请以对应券详情信息为准。

7.消费券不支持在微信支付亲属卡支付的场景下使用。

8.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无法及时使用消费券,或因个人误删除、误操作等原因导致消费券丢失不能使用的,相关消费券不予补发或恢复。

9.由于未打开手机GPS定位、用户设备不支持、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卡片挂失、换卡等自身原因导致的领券、核销不成功的,由此造成任何损失须由用户自行承担。

10.每位用户仅能使用一个微信号参与本活动,同一微信号、同一手机号码、同一身份证号码均视为同一用户。

11.用户应遵守本活动所有规则,不得采取不正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虚假交易、刷单、套利等)获取消费券优惠权益。如因上述行为造成消费券资金流失,活动主办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移交司法部门介入和处理。

12.参与活动用户的相关个人信息将通过必要脱敏处理后交由政府部门审计使用。参与者点击报名参加活动后,视同全部接受本次活动的相关规则。

13.消费者问题反馈途径:如有消费者报名、核销、使用等问题,请在活动期间前往“腾讯客服”微信公众号(输入“广东消费券”)或拨打95017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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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贷款额度

2023-11-15,全文共 2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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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公积金贷款

(一)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

单位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2.不高于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即一人贷款的最高额度为78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一起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30万元。

3.不高于购房总价款×(1-最低首付比例)。所购住房为一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为准;所购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其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与房屋核查(评估)价中的较低者为准。最低首付比例按如下规定执行,如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1)对购买广州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2)对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或住房贷款记录已结清,且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3)对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4.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额不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50%。缴存职工收入按以下标准认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未达本市当时缴存基数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缴存基数达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其缴存基数和工资两者之间的较高值为准,工资以缴存职工在公积金中心登记的数额为准。

(二)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1.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以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家庭(含所有家庭成员)已拥有住房套数核算。上述信息如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无需申请人提交。

备注:不动产登记机关出具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中,所有未注销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等查房产情况显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范围。

2.购房人不属于同一个家庭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住房套数多的一方的套数计算。

贴息贷款

(一)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 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2.不高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3.职工申请贷款时,该笔贷款的月还款额占家庭收入的比例不得超过50%。月还款额只计算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收入以缴存基数或我中心归集系统登记的工资为准,不需要提供收入证明。)

4.不高于参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确定的贷款额度

(1)家庭名下在广州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继续执行购房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规定,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2)家庭名下在广州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5)家庭凡购买非普通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一律不低于70%,若家庭名下在广州市无房且无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6)以上普通商品房是指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的商品房,非普通商品房是指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低密度商品房不予贷款。

(7)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积金贴息贷款。

(二)家庭购房套数认定标准

1.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已购房套数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

“认房”以房管局档案馆查册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以下简称《证明》)为认定标准。未注销的居住住房(不包括商铺、车位)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

“认贷”以人行征信系统查到的《个人信用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和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记录为认定标准。未结清贷款的居住住房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

2.《报告》上记载未结清贷款需要借款人提供有效资料证明。如果购房地址与《证明》一致,视为1套计算。

3.非夫妻关系的购房人家庭已购房套数,以购房人中购房套数最多的作为计算起点。

4.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均要提供《证明》及《报告》。

5.办理异地贷款的,贷款记录以人民银行征信记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记录和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为准,若上述缴存使用证明上显示有公积金贷款记录,但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未显示的,仍认定其有贷款记录。住房贷款记录认定范围是全国。即外市的贷款记录也认。

6.所有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等查房产情况显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范围。

广清互贷

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40万元,夫妻双方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

实际可贷额度应按照以下倍数标准计算确定并不得超过最高贷款额度:

(一)购买家庭首套住房:

1.累计缴存时间在24个月(不含)以下的,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

2.累计缴存时间在24个月(含)以上48个月(不含)以下的,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

3.累计缴存时间在48个月(含)以上的,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

(二)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

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6倍。

共有产权房

由于共有产权住房承购人仅购买房屋部分产权,故其房屋成交价为个人购买的份额金额,可贷额度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执行。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不超过60万元;两人及以上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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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工商银行2024龙年贺岁纪念币纪念钞预约额度查询入口

2024-01-02,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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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预约额度查询入口

官网入口:https://jnb.icbc.com.cn/ICBCCOINWEBPC/#/amountQuery

微信入口:https://www.icbc.com.cn/ICBC/ICBCCOIN/roccentry.html

广州工商银行预约兑换网点及线上、现场分配额度

线上预约期

贺岁币:2024年1月3日22时至1月4日24时。

贺岁钞:2024年1月3日22时30分至1月4日24时。

可通过线上渠道进行预约登记,先到先得,约完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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