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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公安分局招聘辅警报名条件+薪资待遇

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招聘处突辅警25人,要求大专或以上学历,18-30周岁,净身高175厘米以上,裸眼视力4.8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正文!

2023-11-05,全文共 3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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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南沙分局招聘处突辅警的公告

一、招聘职位及工作职责

(一)招聘职位:执法辅助类辅警25人。

(二)工作职责:协助民警处置突发事件,开展治安巡逻防控等警务辅助工作,能适应一线辅助执法和24小时值班备勤。

年龄

要求

学历及工

作经验要求

考试要求

计分

方式

身高、视力要求

处突

辅警

25

不限

18-30周岁

大专或以上学历

1.笔试按1:6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2.体能测试三项:4×10米折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步、女子800米跑步。体能测试合格的按1:3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按1:1进入体检、政审环节。

笔试占40%,体能测试淘汰制,面试占60%

净身高175厘米以上,裸眼视力4.8以上。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违纪记录,没有参与邪教活动或非法组织。政历清楚,具有良好的法制观念和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及工作安排。

(二)性别要求:不限。

(三)年龄要求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中国内地公民(即1993年10月1日之后至2005年9月31日之前出生)。

(四)学历要求

大专或以上学历。

(五)身体条件

净身高175厘米以上,裸眼视力4.8以上,身心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因斗殴、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存在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精神药物滥用行为及上述行为既往史的;

6.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 与其他公安机关签署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在职辅警或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至11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金沙路1号。

(四)应聘者须提供材料

1.《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辅警招聘报名表》;

2.身份证;

3.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复印主页加盖单位公章);

4.毕业证、学位证和学历证明(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可登录学信网自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提供由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5.中国人民银行2023年10月1日之后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可登录广东征信预约微信小程序打印);

6.近3年社保流水清单(无参加过工作的不用提供);

7.退役军人请提供退役军人证;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请提供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相关证明;具有其他特殊技能的请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书或证明材料;

8.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9.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张。

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规格),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按以上顺序叠放。现场初审材料后将退回原件,复印件不予退回。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查应考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基本法律知识和文书写作等,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录人数1:6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环节考生。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情况是否符合辅警岗位工作要求。体测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考生体能测试项目为4×10米折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步、女子800米跑步。

体能测评不合格的,直接淘汰。体能测试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考生。

(三)心理素质测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进行心理素质测试。考生全程匿名参加,以编号参加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应考人员是否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重要参考。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并紧密结合公安工作,主要考核应考人员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匹配性、综合处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

在体能测试合格范围内,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按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考生。

五、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体检项目达标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公告中的身体条件要求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数不足招录名额的,由招录机关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

(二)政治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政审工作管理要求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主要审查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政审合格人数不足招录名额的,由招录机关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南沙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招录机关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

七、岗前培训

对拟聘人员进行一个月的封闭式培训,培训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法纪教育、思想品德、岗位技能及体能训练等,凡培训考核不合格或培训期间违反培训纪律的,取消录用。

八、薪酬待遇

年薪约为10万元(税前,含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按规定享受工资、绩效、五险一金、国家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续签期限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约定),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按同类岗位工资标准的85%发放。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公告。

(二)坚决杜绝替考、代考等舞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在职应聘者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现工作单位,并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因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而造成不能被聘用等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材料是应聘者获聘后办理聘用手续必备材料,请应聘者提前办理有关报审手续。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请勿轻信社会人员的任何承诺,以免钱财被骗。

(六)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的本人手机号码及紧急联系人手机号码应准确无误,确保畅通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及递交的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在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仍参加考试的,该应聘人员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造成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八)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分局视情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报考资格,以及不予录用、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报考南沙区公安机关辅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次辅警招聘公告及录用情况公告将在“南沙区人民政府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招聘”发布,各项考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环节的公告和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及时查阅。

咨询电话:020-34684878,咨询时间: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本公告由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辅警招聘报名表.doc

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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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大家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招聘岗位一览2023

(已截止报名,信息仅供参考,有新岗位将在本文更新)

【招聘岗位】

总干事助理

1、本科及以上学历,社会工作、社会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

2、认同社工价值,熟悉公益机构的管理运作,项目的管理执行;

3、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和成长意识,熟悉公文写作,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4、形象良好,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

社工站专业社工

1、大专以上学历,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毕业,持有国家中级社工师、助理社工师专业资格证者优先(投递黄村街的应聘人员要求为党员);

2、热爱社会工作服务行业,认同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价值观,具有专业服务精神,并具有较强的执行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3、具有1年以上专业服务经验者优先;

4、在中心指导下,运用社工专业服务手法,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未成年人保护专项社工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社会工作、心理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毕业或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优先招聘持社工证及有社工工作经验人员;2、熟悉计算机操作,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并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一定的工作能力

【薪酬与福利】

1.薪酬:

总干事助理(4500-5500元/月)

专业社工(4500-5500元/月)

未成年人保护专项社工(4000-4500元/月)

2.购买5险1金,带薪年假,高温补贴,工龄工资,交通补贴,团建,节日福利等员工福利。3.开展专业培训、督导、学习等,并设立优秀员工激励机制等。

【应聘方式】

1.简历及相关证件(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社工证等)请发至邮箱:1140612024@qq.com。邮箱主题及简历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工作站点,如“张三+一线社工+棠下街”。经初审合格后两个工作日内电话或邮件通知面试。(上述资料机构会做保密处理)

2.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联系人及电话:王社工,020-32333223

3温馨提示,参加面试人员请带好纸质材料以备检视。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联系方式】

机构总部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18号1101房之自编号11F02单元

联系电话:020-85638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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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招聘森林消防队员(附薪资待遇)

2024-04-15,全文共 3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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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森林消防队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消防队员,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优先、择优的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附件1)

森林消防队员3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2.热爱森林消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吃苦耐劳和勇于奉献的精神,服从统一调配;

3.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5.具有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森林消防队员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体检标准),此岗位适合男性;

6.退役军人优先录取(详见政策性加分指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受纪律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2.因违反国家有关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人员。

3.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考察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处分期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招聘程序按照发布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4月21日。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

(1)现场报名:考生填写打印《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或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在工作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到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93号花都区应急指挥中心二楼森防办(215室)报名(联系人:何广森)。

(2)网上报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考生按要求提供《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填写信息后打印签名)、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到电子箱:yaoyh@huadu.gov.cn,邮件标题注明“森林消防队员招聘-姓名-手机号码”。请确保邮件材料真实、清晰、完整、齐全。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需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如实填写报名表及提交有关报名资料,逾期不接受报名。

咨询电话:020-36902688-2093,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uadu.gov.cn/gzhdyj/gkmlpt/index)发布。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开考要求: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视报考人数情况调整开考(具体调整情况以公告为准)。

(三)考试(考试规则详见附件3)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择优录取。考试分体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按体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以上职位招聘按照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

体能测试内容:1500米跑步,引体向上。

考生按体能测试分数择优进入面试,比例原则为1:8,若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8的,可视完成体能测试人数情况调整进入面试人数(具体调整情况以公告为准)。进入面试名单安排于体能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

面试内容:森林消防相关内容,对考生的基本素质、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进行评价。

(四)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同一职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体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核程序,并根据考察结果择优录取。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面试结束后,立即通知体检,五个工作日内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名单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uadu.gov.cn/gzhdyj/gkmlpt/index)公布。

(五)考核与公示

由用人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历情况、计生、无吸毒记录、无犯罪记录、个人征信、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

进入考核资格的人员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其他相关证明(如退役军人证明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以上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现场报名已审核并提供的材料无需重复,只提供未交材料即可),仅提供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等一律无效,原件审查后退还。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uadu.gov.cn/gzhdyj/gkmlpt/index)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或者录取到岗后辞职的,可在总成绩合格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若无上述人员递补,则视情况在此期间报名的一类人员择优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薪酬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无条件解除劳动关系。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由于森林消防岗位的特殊性,每年需要全面考核,如果考核不达标,招聘单位可无条件与考核不达标人员解除劳动关系。

四、薪酬待遇

入职后薪金按《花都区森林消防大队消防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附件6)执行,按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假,免费提供食宿。

五、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按要求携带身份证件准时参加。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公告由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6:下载

附件1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森林消防队员职位表.xlsx

附件2.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森林消防队员报名表.doc

附件3考试规则说明.docx

附件4消防员体检标准.docx

附件5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森林消防队员政策性加分审核工作指引.doc

附件6花都区森林消防大队消防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doc

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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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2024

2024-01-31,全文共 2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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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自然资源南沙分局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辅助类人员2名,具体如下:

一、组织工作安排

公开招聘工作在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负责。

二、公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择优雇用、纪检监督。按照制定招考方案、发布招考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雇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岗位A行政辅助类编外人员 1 名;

(二)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岗位B行政辅助类编外人员 1 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确定录用后能马上到岗工作,入职后不构成回避关系;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岗位A

(1)35周岁及以下的社会人员,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2月6日(1988年2月6日及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本科专业要求:土地资源管理(B120404)、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B070503)、城乡规划(B081002);研究生专业要求:土地资源管理(A120405)、城乡规划学(A0833)。

2.岗位B

(1)35周岁及以下的社会人员,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2月6日(1988年2月6日及以后出生);

(2)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3)专业要求:会计学(B120203)、财务管理(B120204)、财政学(B020201)。

五、报名

(一)本次公开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4 年 1 月 31 日至 2024 年 2 月 6 日止,以电子邮箱记录的接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填写好报名登记表,发至nsdzhy_ghgtj@gz.gov.cn邮箱(报名表文件名请以“岗位A/B+考生姓名+专业+手机号码”格式注明),我单位对应聘者个人资料保密。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请各位考生审慎报名,若报名后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请于报名截止前向我单位提出并说明原因。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编外人员招考: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六、考试办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录人员比例大于3:1时开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核。面试前先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核,原件审核后退还。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合格者,可继续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相应的比例,面试对象为通过笔试的实有人数。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专业知识水平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具体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依总成绩高低顺序,以各岗位拟聘人数的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另行安排。

(五)考察。按照体检合格确定进入考察人选。主要审查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按要求核查工作证明、无违法记录证明。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网站“南沙区政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4年1月26日

(联系人:谢先生;咨询电话:020-39053843)

相关附件: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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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启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招聘信息2024(附薪资待遇)

2024-01-28,全文共 2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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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启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招聘岗位一览:

项目主任×医务社工服务

服务项目 医务社工项目

薪酬待遇:

6000元~7100元(视乎学历、专业、相关工作经验而定)/月(税前),除工资外,还有各种优厚的福利待遇。

工作地点 广州市胸科医院

招聘人数 1人

应聘条件:

获得助理社工师或以上职称人员。

具备医科类院校教育相关本科以上学历;或从事医务社会工作服务经历不少于1年;或具备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实践能力较强,能运用专业方法和技巧独立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承压与沟通协调及统筹能力。

工作内容:

制定医务社工项目工作计划,并组织推进实施执行并不断作出改善;

跟进项目购买相关工作,包括项目招标,开展实施推进,项目评估准备等工作的执行;

负责项目团队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及执行;

积极为项目链接服务所需资源;

处理复杂及危机的个案等前线服务;

对外联络,与服务合作单位定期沟通和协商;

实践机构及所属服务单位的使命。

项目副主任×社区治理服务

服务项目 北京街广卫社工服务站

薪酬待遇:

7279元(视乎学历、专业、相关工作经验而定)/月(税前),除工资外,还有各种优厚的福利待遇。

工作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

招聘人数 2人

应聘条件: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社会工作或心理学专业,具备有相关工作经验;

具良好心理素质及专业服务精神,能开拓新服务领域;

具最少5年社会工作前线或3年以上管理经验,能管理及带领团队开展工作;

持有国家中级社会工作师或以上资格证;

有相关服务领域的服务经验或管理经验优先考虑。

工作内容:

负责全面项目管理,包括团队、项目沟通等事宜;

为服务对象拓展所需资源,推动专业服务顺利开展;

制定项目具体工作实施计划,组织推进实施执行并不断作出改善,推动创新服务内容及工作手法;

运用社工专业手法,开展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及社区工作,为不同类型服务对象提供专业的预防性、发展性及支持性服务;

代表机构形象,保持与相关服务系统沟通,协调所在服务单位与外界关系;

处理项目相关的宣传事务/财务及行政支持工作、统计服务数据,整理相关报表及文书;

实践机构及所属服务单位的使命。

驻校社工×儿童及青少年服务

服务项目 驻校社工项目

薪酬待遇:

5067元~6017元/月(税前,视乎学历、专业、相关经验而定),除工资外,还有各种优厚的福利待遇。

工作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或荔湾区

招聘人数 2人

应聘条件:

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社会工作或心理学专业,具备有相关工作经验

具最少3年社会工作前线或管理经验, 能管理及带领团队开展工作;

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或以上资格证;

有相关服务领域的服务经验或管理经验优先考虑。

工作内容:

为服务对象拓展所需资源,推动专业服务顺利开展;

运用社工专业手法,开展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及社区工作,为不同类型服务对象提供专业的预防性、发展性及支持性服务;

处理项目相关的宣传事务/财务及行政支持工作、统计服务数据,整理相关报表及文书;

实践机构及所属服务单位的使命。

一线社工×医务服务

服务项目 医务服务

薪酬待遇:

5100元-6000元/月(税前,视乎学历、专业、相关经验而定)除工资外,还有各种优厚的福利待遇。

工作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

招聘人数 1人

应聘条件:

学历:大专及以上

专业:社会工作、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社区管理等相关专业,有医学背景更佳。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组织能力,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在通过一定的指导后能独立开展工作及具备较强的反思成长能力。

具有良好的社会工作实务能力,能运用专业方法和技巧为个人、家庭、社区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工作认真,能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及专业服务精神。

具有一定社会服务经验,或持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优先考虑。

工作内容:

深入服务科室,能独立办公并运用专业知识开展社工服务。

运用个案、小组及社区的手法协助病人及其家庭解决因病衍生的困难问题及开展院内职工关怀服务。

负责医院志愿服务工作的开展于推进。

与医护人员沟通推动日常服务工作开展为项目链接所需资源,保证项目有效推进。实践机构及所属服务单位的使命。

财务专员×广州启创

服务项目 财务部

薪酬待遇:

4067元~5067元/月,(税前,视乎学历、专业、相关经验而定)除工资外,还有各种优厚的福利待遇。

工作地点 广州市

招聘人数 1人

应聘条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财务等相关专业;

有初级以上会计证优先考虑。

熟悉银行支付、结算等业务、熟练使用财务软件;

能在指导下独立完成工作任务,恪尽职守,做事细心,有条理,有责任感,学习能力强。

工作内容:

负责日常收支管理和核对、会计凭证、税务工作;

编制会计凭证并登记明细帐目;

负责机构财务报表制作与分析;

协助主管做好数据分析;

实践机构及所属服务单位的使命。

优秀平台:

充满激情的工作氛围,与资深督导、优秀社工共事的机会,不断学习成长的平台,广阔的发展空间与实现梦想的舞台;

全面保障: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意外商业保险;

年度福利:

享受逢年过节的节日津贴、5个月高温津贴、生日福利、年底津贴、年度体检、双休、带薪病假、6天带薪年假等多项福利;

拓展活动:

形式多样的团建活动,机构日、年会等;

培训制度:

提供多种带薪培训(带薪的岗前培训、管理能力培训、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和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

深造机会:

有机会获得港澳台及海外交流学习、出国深造学习。

招聘流程:网上投递简历→简历筛选→初试→复试→录用通知→正式入职

简历投递邮箱:gzqchr@qichuang.org

请以附件形式提交,邮件标题、附件个人简历文件名统一为“投递日期+工作地点-服务领域-姓名”。

例子:“20230220广州海珠-一线社工 - 青少年服务-姓名”

注意事项:

机构将按招聘流程对应聘者简历进行审核及筛选,并于1周内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部分可网络视频面试),如未获约见,则作落选论,不另通知;

参加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等级证书的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

应聘资料仅作招聘用途,机构将代为保密,如需索回,请事先声明,落选者应聘资料将于收到后3个月内作销毁处理;

此招聘为长期招聘,额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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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大家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招聘信息(附薪资待遇)

2024-01-28,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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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大家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下称“机构”),2012年3月经天河区民政局批准成立为民办非营利性的社工机构。先后承接多个社工服务站及社工专项服务。本机构依托广东高校的人力资源、社会教育企业和广泛的合作单位基础,全力参与国家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承接政府社会服务项目,开展社会工作服务。

机构秉承“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开发潜能,促进共融”的服务宗旨,致力于推动本土社会工作事业的发展,为社会和有需要的人群提供专业化社会工作服务。现因机构发展需要,诚聘优秀的你加入我们大家庭。

【专业社工等你来】

岗位:社工站专业社工2-3名

工作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村街)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

【我们期待这样的你】

社工站专业社工

1、大专以上学历,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毕业,持有国家中级社工师、助理社工师专业资格证者优先(投递黄村街的应聘人员要求为党员);

2、热爱社会工作服务行业,认同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价值观,具有专业服务精神,并具有较强的执行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3、具有1年以上专业服务经验者优先;

4、在中心指导下,运用社工专业服务手法,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薪酬与福利】

1.薪酬:

专业社工(4500-5500元/月)

2.购买5险1金,带薪年假,高温补贴,工龄工资,交通补贴,团建,节日福利等员工福利。

3.开展专业培训、督导、学习等,并设立优秀员工激励机制等。

【应聘方式】

1.简历及相关证件(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社工证等)请发至邮箱:1140612024@qq.com。邮箱主题及简历均需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工作站点,如“张三+一线社工+棠下街”。经初审合格后两个工作日内电话或邮件通知面试。(上述资料机构会做保密处理)

2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联系人及电话:王社工,020-32333223

3温馨提示,参加面试人员请带好纸质材料以备检视。

截止日期:2024年1月31日

机构总部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18号1101房之自编号11F02单元

联系电话:020-85638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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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条件+报名方式

2023-11-17,全文共 4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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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安局2023年招聘辅警公告

根据我市防范中心工作的需要,广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高度责任心和勇于担当精神的优秀青年。

(二)招聘人数:10人(其中女性2名)。

(三)招聘条件:品行端正,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参与邪教活动;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 具有广东省内户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参与邪教活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犯罪记录。

2.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学历、专业及性别要求:

(1)报考信息处理岗位,要求本科以上及相关专业学历,招聘男性4人;

(2)报考视频监看岗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招聘男性4人;

(3)报考文秘内勤岗位,要求大专以上及相关专业学历,招聘女性2人。

相应毕业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岗位学历专业要求详情见附件1)。

3. 报考年龄要求:23至35周岁(即2000年11月1日至1988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4.

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上,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具体体检项目及达标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5. 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综合和计算机网络的应用能力,责任心强,勇于担当。

6. 服从警务、勤务调度,身心健康,能吃苦耐劳,适应经常性加班值勤的岗位需要。

7. 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斗殴,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存在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精神药物滥用行为及上述行为既往史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本人正在经营企业或担任企业法人代表、董事、监事等职务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或者具有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公安工作经历以及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的人员。

二、报名方法

(一)报名

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2日18:00,逾期不接受报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报名。报考人员必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确定符合条件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招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对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及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发至电子邮箱gzga_zazd@163.com。

2. 资格初审。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招聘报名表(附件2);

②身份证;

③户口本;

④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认证材料(认证材料可登录学信网自行打印或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⑤《个人信用报告》(可登录广东征信预约微信小程序预约打印);

⑥工作经验证明相关材料(如聘用合同、社保记录等)。

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规格),并将资料复印件按以上目录顺序进行排列装订,复核后退回原件,复印件不予退回。

(二)准考证领取

经资格初审通过后,成功报名的考生将收到短信通知,并按短信通知的时间及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核及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包括体能测试、笔试以及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满分 100 分,总成绩=笔试×40%+面试成绩×60%。

(一)资格复核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根据准考证上通知的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到达考场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复核,资格复核通过的考生,马上参加下一环节的体能测试,请务必留意相关要求。

参加资格复核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招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可登录学信网自行打印或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5)《个人信用报告》(可登录广东征信预约微信小程序预约打印);

(6)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7)工作经验证明相关材料(如聘用合同、社保记录等)。

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规格),并将资料复印件按以上目录顺序进行排列装订,复核后退回原件,复印件不予退回。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在资格复核通过后举行。体能测试两项成绩均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考试务必根据本人身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因本人原因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科目:

(1)纵跳摸高。

合格标准:

男性:大于或等于 265 厘米;

女性:大于或等于 230 厘米。

触摸到高度线或者测试条的视为合格。测试不超过3次。

(2)4×10米折返跑

合格标准:

30岁(含)以下男性小于或等于13秒1;

31岁(含)以上男性小于或等于13秒4;

30岁(含)以下女性小于或等于14秒1;

31岁(含)以上女性小于或等于14秒4。

(三)笔试

时间地点:以笔试通知书上的信息为准。

方式:笔试主要考察综合素质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考察应聘人员的时事、法律、公安基础知识等。测试开始15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考试作弊者,直接取消报考资格。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本类别符合条件人员达不到比例的,从相近专业类别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调剂。

(四)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为体检人选。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匹配性、综合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举止仪表等情况。

面试结束后,考生名次在金盾网上公布,考生可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录网站查询。

四、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中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将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本类别符合条件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的,从相近专业类别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调剂。体检在指定的本市二甲以上医院进行。所检项目达标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约500元/人,不含加检、补检)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考生中分类别依次递补考察人选。本类别符合条件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的,从相近专业类别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调剂。

六、确定聘用名单并公示

考生经考试考核、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后,根据招聘计划需求的人数,按照笔试、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分类别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本类别符合条件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的,从相近专业类别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调剂。

七、签订用工手续

公示结束后,未收到有关情况反映的,由广州市公安局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将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对岗前培训不合格或有其他不符合试用期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

八、福利待遇

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续签期限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约定),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后按人均包干经费8.7万元/人/年的标准统筹计发工资待遇(包括五险一金部分),具体工资待遇与包干经费预算分配情况、个人工作绩效情况相关,存在一定浮动区间。试用期工资按80%支付。

九、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在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仍参加考试的,该应聘人员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造成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

(二)考生须诚实守信,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资格审核、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四)因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在试用期或岗前培训期间发现有癫痫病、癔病、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的,或存在上述症状的既往史的,以及存在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情况的,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3116179

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本公告由广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广州市公安局2023年度招聘辅警职位表.docx

2.广州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报名表.docx

广州市公安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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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事业单位招聘中级政府雇员(附薪资待遇)

2023-11-15,全文共 4247 字

+ 加入清单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招聘中级政府雇员8名,2023年11月17日上午9:00至11月21日下午17:00可报名!

备注说明:政府雇员是指黄埔区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在核定的指标范围内以劳动合同形式确定权利义务,从事管理、专业技术支持或服务工作的人员。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职权,不占用行政或事业编制。

一、招聘职位、人数

(一)职位及人数

书记员岗(中级雇员)5名,行政管理岗(中级雇员)2名,司法警察助理(中级雇员)1名,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岗位职责

1.书记员岗

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庭审记录、协助法官进行调解,配合开展诉讼保全、异议复议和执行实施、整理归档案卷材料等,落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行政管理岗

撰写综合性文字材料,辅助处室领导开展会务、教育培训、物业管理等综合管理和专项工作。

3.司法警察助理岗

为法院日常运作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如警务保障、执法执勤及其他法律规定辅警可以从事的警务活动。

二、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自愿履行政府雇员职责与义务;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计算至2023年11月14日);

(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8.报考书记员岗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在广州辖区内任一地区从事以下业务的:

(1)担任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

(2)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

(3)以律师身份为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等有偿法律服务的;

9.报考行政管理岗和司法警察助理岗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担任本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

10.依照法律规定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11.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公告于2023年11月14日起,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和黄埔信息网(网址:http://www.hp.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公告、职位表、报名表、联系人信息等。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2023年11月17日上午9:00至11月21日下午17:00,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下同),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报名不收取费用。

报名时间结束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的,本院有权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报名结束后,任一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的,本院可选择按实际人数开考,或缩减、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资格初审

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学历、学位等基本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

4.笔试确认

报名结束后,考生需于2023年11月22日上午9:00至2023年11月25日下午17: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笔试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笔试,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

招聘职位的招录人数与笔试确认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任一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的,本院可选择按实际人数开考,或缩减、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1.打印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考生须于笔试前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另行公告。笔试定在广州市举行,采用线下答题模式,由本院统筹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测试、专业知识测试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合格人员不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结合工作实际,必要时笔试时间予以调整的,调整后的信息将会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布。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仅应聘司法警察助理岗的考生参加,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身体素质,测试项目主要为纵跳摸高和4乘10米折返跑。测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具体标准见附件2),所有项目测试成绩均为合格才能确定为体能测试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复审

按拟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名单。本院于面试前对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参加资格复审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

②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

④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2张;

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等)等材料;

⑥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上述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线下现场提交给用人单位核实。

注: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无法查阅学历学位的,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2.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的,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复审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由本院组织实施。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至低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招考岗位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由用人单位确定是否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或者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或直接取消该岗位招聘。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面试形式,全程录音录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本院统一组织,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合格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

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同分的,先按《职位表》规定的优先条件排名区分先后;如条件仍相同,再按面试成绩区分先后,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如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八)考察

用人单位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标准执行,考察一般通过实地考察方式进行;实地考察有困难的,可采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九)确定拟录用人员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党组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公示和录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确定拟录用人选,向黄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送相关材料,在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录用手续。

(十一)递补与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选录岗位出现空缺的,本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同一岗位)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本岗位无考生可递补的,可由本院决定是否补录其他岗位,如补录其他岗位的,补录人员须面试成绩合格,且满足补录岗位学历、专业等相关岗位要求:

1.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的;

2.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的;

3.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

4.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

5.拟录用人员从公示结束起,因考生个人原因1个月内未入职的;

6.导致拟录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中级雇员年度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13万元,上述拨款标准均包含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等。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后,我院于2024年11月14日前空缺的雇员指标,可在此次招聘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补录。

(二)工作咨询电话:020-83009964,逢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1.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专场招聘政府雇员职位表

2.体能测试合格标准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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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2024.6.12截止

2024-05-28,全文共 1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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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越秀分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编外辅助人员

招聘人数:2人

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岗位类型:普通辅助类

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及相关纪律要求,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三)责任心强,有一定的文字综合写作、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能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操作;持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有多年实际驾驶经验的优先。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途径: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至6月12日(星期三),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报名地点:越秀区西华路第一津街50、52号二楼办公室。

(四)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机动车驾驶证(如有)等原件及复印件(空白处签名),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填写并打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应聘人员所交资料不予退回。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电话通知进行考试。

三、考试办法

采取面试、交流等形式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试,面试的具体安排、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综合考核考试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将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聘用事宜及工资待遇

(一)公布招聘结果:根据考试、体检的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对招聘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拟聘用人员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办公室申请复核。

(二)对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按照政策规定的有关标准要求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用,已招用的取消资格或解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存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被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被监察单位留置的;

4.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

5.拒服兵役或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

7.提交伪造的学历、资格、资质文件或在招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

8.其他依据法律法规、政策不宜招用的人员。

(二)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公告上职位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三)本公告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负责解释。

七、联系事项

招聘单位: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华路第一津街50、52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20-81075453

附件: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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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招聘辅警公告2024.5.10截止(附待遇)

2024-05-03,全文共 2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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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招聘辅警15人,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热爱公安事业,有志于服务出入境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体能技能,有高度责任心和担当精神的优秀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广州口岸签证工作岗位,共15个初任岗位。其中:男性8名、女性7名(具体见附表)。根据工作需要在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内部安排。

(三)工作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四)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勤奋敬业,具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和业务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参加邪教活动;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具体要求:

1.年龄和学历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须于2024年5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年满18至40周岁(即1984年4月30日至2006年4月30日之间出生)。

2.户籍要求:广州市户口。

3.身体要求:体格健全、能正常工作,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5.0。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参加体检,所检项目达标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4.优先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且曾从事口岸签证工作的人员;有B2以上准驾车型驾照且能驾驶11座面包车;研究生文化程度以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报名

(一)时间:2024年5月8日至1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155号出入境大厦。

(三)所需材料: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专业技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含副页)、小一寸免冠近期同版彩色照片3张(背面需写上姓名)、个人征信报告等相关证书原件(以上均需提交复印件1份)。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需一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报考者亲自前往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四)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体能测试时间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包括体能(体能测试合格方可参加后续环节)、笔试和面试三项内容,总成绩100分。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一)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情况,所有应聘对象必须参加,测试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测试项目及标准:①男性:俯卧撑≧20个;女性:仰卧起坐1分钟≧20个;②纵跳摸高,男性≧265厘米、女性≧230厘米。

(二)笔试。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9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有关业务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招聘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

(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5-10分钟。面试主要考查应聘对象求职动机,法律法规意识,语言表达能力,形体举止、仪态仪表,综合处置能力等情况。

四、体检

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合计总分进行排序,由高至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报名对象自理。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递补人选从总成绩高至低排序依次确定。

五、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对象统一进行政审考察,主要审查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等情况,考生须按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依据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人选(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六、确定聘用名单并公示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签订用工手续

公示结束后,未收到情况反映的,由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将组织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或表现不好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

八、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后,按人均包干经费不低于8.5万元/人/年的标准统筹计发工资待遇(包括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具体工资待遇与包干经费预算分配情况、个人工作绩效情况相关,存在一定浮动区间。试用期工资按80%支付。

考试考核成绩将在广州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gz.gov.cn)公布。报名咨询电话:83115816。

附件1.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招聘辅警岗位一览表.docx

附件2.广州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报名表.doc

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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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招聘辅警公告2024.4.25截止

2024-04-17,全文共 30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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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关于公开招聘123名辅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123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性质

(一)外事辅警10人;

(二)警犬训导员10人;

(三)其他辅警103人。

岗位主要工作职责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辅警为非人民警察且非事业编制身份人员。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

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二)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6日至2006年4月16日出生的)。

(三)能适应夜间执勤和24小时轮换值班等社会面防控工作,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有关纪律约束,较适合男性。

(四)身体要求。身高168cm以上(男女均需符合此条件),具有与岗位工作强度相匹配的身体素质和形象条件,体型五官端正,无精神病史,无纹身、无明显大面积疤痕、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

(五)学历要求。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2),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4月16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六)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部队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体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社区与治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八)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具体条件要求应当根据岗位需要设置,特殊岗位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招聘条件,并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

三、招聘流程

考试和考核相结合,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4月25日(共4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3.报名地点:广州海保培训中心(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芒滘新村99号海珠湿地公园南门旁,可导航至“广州海保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4. 报考者须提交如下资料:

(1)《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者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并打印出来手写签名确认及粘贴照片);

(2)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相关证件。上述资料需提交原件核验,并请自备复印件各1份;

5.报名时由海珠区公安分局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笔试准考证;不符合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三个环节组成。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形式以网上公告为准,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适应的法律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及体测结果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未能达到上述比例且体测合格的均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同分的,均进入下一环节。

2体能测试

笔试后现场组织应试人员进行体能测评。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主要测试考生身体素质情况是否符合警务辅助人员的岗位工作要求,达标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请考生自行携带运动服和运动鞋,考生务必根据本人身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因考生个人身体原因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自己承担。体能测试只要求达标,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成绩即时公布,体测成绩不达标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与体测成绩届时在海珠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形式以网上公告为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

(三)体检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并按总成绩高低顺序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市内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组织考核,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核

由公安机关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核。主要包括报考资格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违法犯罪记录、信用征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核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同时在海珠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应聘者自愿放弃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聘用和待遇

(一)按照有关规定由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综合保障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聘者自愿放弃聘用,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期间因个人原因辞职造成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在总成绩公布之日起1年内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聘用期间,应聘者应服从组织安排,具体工作岗位由海珠区公安分局统一调配。

(二)人均包干经费标准为每人8.7万元/年(包含单位及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部分)。

(三)纳入广州市积分制入户职业工种范畴,符合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辅警可根据《广州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申请入户广州。

(四)符合广州市公安局公租房申请条件的辅警,享有公租房申请资格。

(五)加入工会组织并享有各类慰问补助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20-89441881

咨询时间:逢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七、注意事项

本次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招考期间相关通知将以网上公告、电

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负责最终解释。

附件:

1. 招聘岗位表

2. 招聘报名表

3. 纵跳摸高相关要求

4. 现场报名地址地图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2024年4月16日

附件:

附件1: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招聘报名表.xls

附件3:纵跳摸高相关要求.doc

附件4:现场报名地址地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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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招聘辅警公告2024.4.11截止

2024-03-28,全文共 19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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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辅警招聘公告2024

根据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警务辅助人员,优先考虑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和有警(军)犬训导经验或相关学习、工作经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性别及人数

警务辅助岗,男性,50名。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思想,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二)有志于社会治安工作,有良好的纪律性,能够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有关纪律、条令的约束。

(三)身体健康,无纹身,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

(五)退伍军人具有高中学历以上,其他人员具有大专学历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在劳动合同期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在公安分局正常辞职未满一年或近一年内岗前培训期间无故辞职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和考试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11日,每日9:00—11:30,14:30—18:00。

2.方式:现场报名。

3.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润云路237号处突大队(小精灵幼儿园正对面)。

4.提交资料:资料原件经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复印件统一为A4纸规格,由公安分局政工办收存,不退还。

(1)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户口簿(户口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彩照白底相片(3张)。

(4)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登录手机银行APP或到中国人民银行自助机打印)。

(7)中共党员身份的,需提供党员身份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招聘团队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等情况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审查出符合应聘要求的人员,并予以公示,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1.计算机测试:含一般办公系统的基本操作、打字等。

2.体能测试:原地纵向摸高、20米折返跑、俯卧撑(一分钟)。

四、政审和体检

通过报名审核、考试环节后,由招聘团队组织,对通过审核、考试人员进行政审;政审通过后,由招聘团队组织通过政审的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

五、录用和培训

(一)分局按照辅警招聘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二)对聘用人员进行集中岗前培训,分局提供免费住宿。

(三)分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定试用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四)试用期或岗前培训期间发现聘用人员有癫痫病、精神病、癔病、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情况的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六、人员管理和待遇

被录用人员按照辅警进行管理,由区公安分局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被录用人员按广州市公安局和白云区分局辅警管理的有关规定,由区公安分局和具体用人部门管理,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工资待遇标准按照广州市、白云区辅警经费保障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未按照要求提交资料,不按时参加考试、体检,不配合政审等的,视为个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有效的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自产生时间起算保留三个月有效期,作为补录人员依据使用。

(四)应聘人员隐瞒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五)未尽事宜,由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负责解释。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20-86331517、020-36300765;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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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区职称奖励申请条件是什么?

2024-03-26,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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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奖励

(一)目前在南沙区用人单位工作,与该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南沙区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

(二)在南沙区用人单位工作期间,通过全国统考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通过认定、评审取得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原则上须通过南沙区用人单位申报,不含省外来粤人员通过重新评审或确认取得的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通过企事业单位(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认可的职称自主评审权)内部评审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应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以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同时属人社部门管理的职称系列。

(三)现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四)所在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及其受托管理范围内,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独立法人资格(含视同法人单位的专业服务机构以及本区的科研机构和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学校),经营范围中不含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服务等人力资源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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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招聘城管协管员招聘信息2024

2024-03-01,全文共 1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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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光塔招聘城管协管员6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等记录;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至2006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辅助人员职责与义务,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五)能胜任夜间室外勤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轮值夜班。

(六)具有C1及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者、熟悉办公室文书电脑文件基本处理操作者及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用:

(一)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

(二)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三)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的;

(四)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五)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与聘用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现场报名时需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凡是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1.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越秀区解放中路云台里26号(光塔街道办事处7楼党建工作办公室)。

3.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方法:

(1)填写并提交《报名表》(附件1)一式一份(报考人员自行填写打印,签名确认)。

(2)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带原件审核)、无犯罪记录证明及相关材料(如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退伍证复印件,需带原件查验),需现场签订《考生承诺书》(附件2)。

(3)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4.通知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由街道工作人员通知参加面试,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街道工作人员逐一通知符合条件考生,面试成绩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参加面试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即视为放弃。

(三)体检

体检对象从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的考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由招聘单位通知其体检事宜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可从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如医院通知需要复检的,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两周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自行组织,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政治素养、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将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从未被聘用的、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聘用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光塔街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

(二)身份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参与。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通讯设备和摄影器材等影响考试公正的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1843010于小姐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

1、《越秀区光塔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考生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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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2024

2024-03-01,全文共 2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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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司法局招聘编外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普通辅助类编外人员1名,从事会计、出纳等财务岗位相关工作。

二、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内(1989年3月1日之后出生(含当天));

2.具有会计学(专业代码:B120203)或财务管理(专业代码:B120204)或审计学(专业代码:B120207)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学位。要求责任心强,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入职后不能构成回避关系。

3.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

(1)熟悉政府机关财务和服务管理工作内容及业务流程优先;

(2)熟练使用计算机操作、岗位速记及办公软件运用等业务技能优先(打字速度:平均每分钟80字);

(3)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优先;

(4)有C1或以上级别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熟练驾驶技术优先。

4.确定录用后能按通知时间尽快到岗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未终结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受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的,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行政处罚立案调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存在违反国家政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或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6日上午9时至2024年3月12日下午18时截止,网上报名以电子邮箱记录的接收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需填写《南沙区司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发送到电子邮箱地址:nsqsfj@gz.gov.cn。报名邮件主题及报名表文件名均需注明“姓名(所学专业)+手机号”,如“姓名(会计学专业)+手机号”,并在邮件附上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同一页)、学历学位证书及鉴定证明等彩色扫描件。如无按规定要求报名的,一律按不符合资格处理。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或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请报考人员审慎报名,若报名后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请于开考前2个工作日前向我单位书面提出并说明原因。

四、考试办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

(一)笔试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自行打印的报名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为40%。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录人员比例大于或等于3:1时开考,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办公电话:020-39910503、34684078)。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合格人数小于上述比例,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为60%。

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查,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及鉴定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资格复查,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资格复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办公电话:020-39910503、34684078)。

(三)体检

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报考人员须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另行统一安排。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在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报考人员,自通知复查之日起半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

依体检合格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选。考察内容主要为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网站“南沙区政府-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招聘”上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南沙区编外人员有关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需要,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二)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七、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南沙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咨询电话:020-39910503(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南沙区司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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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事业编制待遇工作人员公告2024

2024-02-29,全文共 7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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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公告

为加强黄埔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缓解医疗卫生机构部分岗位人才紧缺的现状,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现面向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人员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区属公立医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52名,具体岗位设置、人数、资格条件详见《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相关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二、招聘对象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且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人员)。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毕业1年内也视为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至报名首日前一天)。港澳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标准及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放宽至40周岁,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

7.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8.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人才引进条件(具体可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在办理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9.港澳学习、国外留学报考时须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于报名首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名首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不得报考。

10.报考岗位要求含“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提供在培证明”及指定专业方向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在读学校出具的证明及就业推荐表进行报考,证明须明确在培情况及研究专业方向。从聘用起2年内不能按要求取得相应的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11.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中医药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2〕14号)(网址链接为:http://wsjkw.gd.gov.cn/zwyw/content/post_3954401.html)文件精神,此次公开招聘将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符合政策的考生可报考相应岗位。

12.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且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的人员,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级别。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聘用年限,待取得所聘专业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并重新聘用后,才予以起算聘期,聘用起2年内不能按要求取得所聘专业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13.具备比招聘岗位等级更高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只能聘用到招聘岗位等级,享受招聘岗位等级待遇

14.符合其他广州市和黄埔区有关人员招录的相关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首日前一天。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1.公告时间:2024年2月28日至3月1日。

2.公告发布网址

(1)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

(2)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业务专题栏目下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版块(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index.html);

(3)黄埔信息网新闻资讯栏目下的通知公告板块(http://www.hp.gov.cn/xwzx/tzgg/);

(4)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网上公告通知栏(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wsjkj/tzgg/)。

(二)现场宣讲

本次招聘将于2024年3月4日下午3:00在中山大学(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74号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北校园永生楼4楼讲学厅)、广州中医药大学(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教学楼A209)两所院校同步开展现场宣讲。

(三)网上预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预报名:2024年3月4日9:00至3月8日17:00,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预报名。网络预报名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预报名确认。

网络预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现场资格审核

2024年3月4日9:00至3月8日17:00在中山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州开发区医院及黄埔区中医医院对已完成网上预报名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具体安排如下:

①2024年3月4日至3月5日,中山大学(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74号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北校园永生楼4楼讲学厅)、广州中医药大学(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教学楼A210);

②2024年3月6日至3月8日,广州开发区医院(广州市黄埔区友谊路196号广州开发区医院学术报告厅(医技楼5楼))、黄埔区中医医院(广州市黄埔区蟹山路3号中医院门诊楼5楼会议厅)。

考生在同一时间段内可选择两个地点中的任一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因涉及网上确认考试,请尽早报名。资格审核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报考人员下载《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资格审核目录》(附件3),自行打印签名后,由本人携带材料一并提交现场审查,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如下:

(1)应届毕业生需提供:

①资格审核目录;

②报名表(报名系统生成);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

④毕业院校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⑤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含有所学专业、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信息的证明及课程成绩单);

⑥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及个人简历一份;

⑦学生证;⑧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

⑨报考岗位要求含“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的考生,须对其党员身份予以证明,提供其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半年内出具的证明并盖章;

⑩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证明(如资格证、执业证、在培证明及专业方向证明等)。

(2)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

①资格审核目录;

②报名表(报名系统生成);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

④毕业院校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⑤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

⑦个人简历一份;

⑧报考岗位要求含“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的考生,须对其党员身份予以证明,提供其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半年内出具的证明并盖章;

⑨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证明(如资格证、执业证、在培证明及专业方向证明等)。

(3)港澳居民报名时需提供:

①资格审核目录;

②报名表(报名系统生成);

③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④毕业院校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习的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如现场未能提供,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⑦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

⑧个人简历一份;

⑨报考岗位要求含“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的考生,须对其党员身份予以证明,提供其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半年内出具的证明并盖章;

⑩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证明(如资格证、执业证、在培证明及专业方向证明等)。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考试。

3.报名要求

(1)考生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考生直接与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所学专业以考生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如在聘用前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网上预报名和资格审核流程一经完成,不得改报。

(3)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专业名称须与《岗位表》及《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参加考试。

4.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审核后第二天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查询系统确认资格审核通过情况,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上进行网上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时间截止至2024年3月9日中午12:00。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黄埔信息网及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网公布,请已通过资格审核并完成笔试确认的考生保持关注,逾期未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笔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在打印期内及时打印并妥善保存,逾期将无法打印,考生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进入下一公开招聘环节。

(四)考试

1.本次招聘除以博士学位报名的人员免笔试外,招聘考试均由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招聘博士学位的岗位的应聘者经审核合格后,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核。需笔试岗位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对于成功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专业,可减少招考人数开考或直接取消该岗位招考。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用人单位及主管局同意,也可延长报名和考试时间,按1:2设定延长报名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可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分数,按40%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招聘程序。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则同分者并列进入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岗位专业知识,答卷时间为120分钟,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及参考用书。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的为准。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测试应聘者的相关岗位专业知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面试成绩按如下办法计入:①通过资格复审的需笔试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分数,按60%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招聘程序。②通过资格复审的免笔试人员,全部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4.总成绩同分处理原则

(1)参加笔试人员之间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主考官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考官给分仍相同的,则再进行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2)免笔试人员之间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考官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考官给分仍相同的,则再进行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笔面试综合成绩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黄埔信息网及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

(五)签订三方协议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直接进入考察环节。总成绩公布后3个月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者不配合后续环节、报到前放弃录用的情形,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该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六)体检、考察与补录

1.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按照招聘岗位数与考察对象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2.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需复查的报考人员,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不予录用。

3.考察:由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执行。考察期间,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特殊原因不能配合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4.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可在7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考生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七)公示

对拟录用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分别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黄埔信息网及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当面向组织反映被公示人员的问题或署名检举揭发的材料,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不具体或匿名材料不予受理。

(八)办理录用、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入职和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未取得毕业证、学历证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毕业后(须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能办理入职手续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取消该考生的聘用资格,视情况可依次递补,凡2024年8月31日后取得证书的,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九)人员待遇及要求

广州开发区医院、黄埔区中医医院为区属公立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录用人员均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招聘岗位进行聘用,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事业单位有关工资分配制度执行,在岗期间享受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请考生报考前认真查看岗位条件,严格按招聘条件报考,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将违规造假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二)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可根据工作进度做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黄埔信息网及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网公布,请参加应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三)本次公开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局机关纪委对此次公开招聘予以全程监督。

(四)报考人员如需了解招聘单位的情况,请按各单位联系电话直接向招聘单位咨询(详见附件4);涉及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联系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20-82116787,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及是否报名成功进行确认;反映发现此次公开招聘过程违规行为的监督电话:020-82113097。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接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六)我区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调动、工作安排等。

附件:

附件1.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资格审核目录.xls

附件4.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各招考单位联系方式.xls

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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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政务服务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公告2024

2024-02-28,全文共 1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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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广州南沙政务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辅助类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广州南沙政务服务中心普通辅助类编外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30周岁或以下的社会人员(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日期前一天(含当天));

2.具有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3.计算机类专业(B0809);

4.责任心强,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

5.熟悉政府工作内容及业务流程优先;

6.有C1或以上级别汽车驾驶证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本次公开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上午9:00时至2024年3月7日下午17:00时止,网上报名以电子邮箱记录的接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填写好《广州南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发至nszwsj@sohu.com邮箱,我单位对应聘者个人资料保密。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请各位考生审慎报名,若报名后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请于报名截止前向我单位提出并说明原因。

四、考试办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录人员比例大于3:1(含3:1)时开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工作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原件审查后退还。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合格者,可继续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依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报考人员须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时间另行统一安排。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在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报考人员,自通知复查之日起半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按照体检合格确定考察人选并开展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南沙区政府官网-区人社局_人才招聘”栏目上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给拟聘人员办理相关用工手续。

(联系人:吴小姐,咨询电话:020-39053294)

附件:广州南沙政务服务中心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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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南沙区委员会招聘编外人员公告2024

2024-02-22,全文共 21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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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州市南沙委员会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以下简称“共青团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编外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工作安排

公开招聘工作在广州市南沙区人社局指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共青团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负责。

二、公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择优雇用、纪检监督。按照制定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雇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普通辅助类编外人员 1 名。

2024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
序号单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职位名称资格条件备注
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其他
条件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1普通辅助类编外人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士及上学位专业不限28周岁及以内中共党员或团员,擅长公文写作、具有较强活动策划能力、熟悉办公软件应用,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能使用粤语进行交流;有共青团相关工作经历2年以上优先考虑。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年龄28周岁以内,中共党员或团员,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专业:专业不限;擅长公文写作、具有较强活动策划能力、熟悉办公软件应用,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能使用粤语进行交流;有共青团相关工作经历2年以上优先考虑。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

2023 年 12月 31 日。

(三)不得报名情形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

(一)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19日10:00起至2024年2月28日24:00止,以电子邮箱记录的接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填写好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至 nsdzhy_tqw@gz.gov.cn 邮箱,报名邮件主题及报名表文件名均须注明“

2024年应聘+姓名(所学专业)+手机号”,并在邮件附上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一页)、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证明等彩色扫描件。如无按规定要求报名,一律按不符合资格处理,共青团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对应聘者个人资料保密。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请各位考生审慎报名,若报名后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请于报名截止前向共青团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提出并说明原因。

六、考试办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

(一)笔试。考生凭身份证和自行打印的报名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人数与岗位招录人员比例大于3:1时开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时间:

初定2024年3月9日(周六)下午14:00 。

2.笔试地点:待定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5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如笔试成绩合格人数小于上述比例,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面试时间及地点

初定面试时间:2024年3月16日(周六)上午10:00时(考生应于当天上午9时提前报道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南府路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2栋7楼会议室(待定)

2.面试注意事项

面试前按照要求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查,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和工作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原件审查后退还。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合格者,可继续参加面试。

(三)体检。依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报考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政审。按照体检合格确定进入政审人选。主要审查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南沙区政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招聘”上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本次编外人员招聘咨询电话:夏小姐,020-39910425。

附件:1.2024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

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编外人员报名表

共青团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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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园长信息2024

2024-02-22,全文共 5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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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园级领导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南沙区教育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益二类幼儿园事业编制园长2名,副园长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介绍

广州南沙新区,面积803平方公里,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地理几何中心,距香港38海里、澳门41海里,方圆80公里范围内汇聚了大湾区11座城市。省委省政府2002年在南沙召开现场会,拉开了南沙大开发的序幕。南沙2005年成为广州行政区,2012年和2014年先后获批成为国家新区和自贸试验区。2017年5月,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要求南沙“建设成承载门户枢纽功能的广州城市副中心”。2019年2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发布,赋予了广州南沙建设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的历史使命,要求携手港澳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创新发展示范区、金融服务重要平台和优质生活圈。南沙在国家、省、市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不断提升,形成了“三区一中心”(国家新区、自贸试验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和承载门户枢纽功能的广州城市副中心)的发展新格局。2022年6月14日,国务院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将南沙打造成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赋予了南沙新的定位目标和重大使命。

目前,南沙区获批为广州唯一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区、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广东省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是“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广东省教育强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广东省首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全国首家“教育品牌示范区”和“广东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荣获第四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优秀奖。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达标率为100%。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园长2名、副园长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方式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30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技能要求;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职业(执业)资格;

8.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具有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10.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二)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

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的或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

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招聘的报名首日。

(三)岗位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备需求表所列出的其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具体资格条件。

2.报考人员须持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园长任职资格证。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若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已毕业人员)无法明确显示专业方向,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及证明专业方向的相关材料等,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以审查结果为准。

5.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或没有专业代码),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相近专业证明)等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以审查结果为准。

五、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五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曾有违纪、造假等行为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曾因虐待或体罚学生等被开除和/或解聘的;

8.具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9.广州市南沙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或不允许从事教师职业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

六、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依次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资格复核、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本次招聘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综合总成绩。

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准考证等按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到考场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均视为放弃考试。报考人员在各考试环节均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无条件取消考试资格。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式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9:30-3月1日17:30。

3.报名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2024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园级领导岗位需求表》(附件1)中的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条件的,均不可以报名,即便报名成功最终也将不予聘用。

(2)应使用最新身份证信息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内)。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凡因未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导致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5)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准予开考。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该职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确认

网上成功报名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考试确认时间待定,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通知为准。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选择所报职位并确认参加考试。

(三)准考证打印

1.时间: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的通知为准。

2.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准考证打印,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笔试

1.时间、地点及方式: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通知为准。

2.对象:完成考试确认并打印准考证的报考人员。

3.方式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内容包括教学管理,教育教研,新课程改革理念,有关幼儿园教育等相关政策、法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4.笔试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不含免笔试人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实际合格人数进入下一环节。

5.具有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免笔试,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五)资格复核

1.时间及方式: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通知为准。

2.对象:考生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不含免笔试人员)确定进入资格复核环节。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实际合格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核环节。

3.资格复核有关事项:

(1)资格复核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详见《2024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园级领导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3)。

(2)通过资格复核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方可参加面试;经复核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资格条件、隐瞒或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面试

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由结构化面试、游戏观察点评两个环节组成,分别按70%、30%的比例计入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当日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考生。主要围绕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通过问答和对幼儿游戏进行观察点评,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应变、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七)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满60分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南沙区教育局在综合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

(八)体检

体检由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如后续有新政策按最新体检政策执行。

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在面试结束后保持通讯正常,确保及时收到体检通知。

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考生,自通知复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仍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九)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为1:1。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通过者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考试合格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根据组织考察合格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不良反映或所反映情况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和任职手续。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工作试用期,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同时实行任职试用期,任职试用期一年(原为事业编制园级领导,已通过对应岗位试用期考核的,不再做要求),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考察不胜任者,免去试任职务。

(三)被聘用人员纳入广州市南沙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南沙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执行。

(四)报考人员入职后统一按照专业技术十级岗聘任。

(五)被正式聘用的园级领导,若符合广州市或南沙区高端人才条件的,可在原有待遇基础上,根据南沙区教育系统引进人才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人才待遇。

八、注意事项

(一)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排序,仍同分,则再进行专业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二)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报考人员可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三)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四)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穗南人社〔2015〕15号)将违规造假人员信息登记在案,按违规造假情况的情节严重程度予以3至5年禁止报考我区事业单位的惩处。

(五)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规定,持省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的社会人员,不符合确认条件或符合确认条件后一年内不能按要求办理换证确认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七)此次招聘人员,由南沙区教育局统筹分配至区内公办幼儿园。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南沙区教育局的工作岗位安排。

(八)关于招聘岗位的相关报名和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9:30-11:30、14:30-17:30拨打电话咨询。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咨询、监督电话:020-84981781

联系人:周老师

九、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对本公告内容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2024年南沙区教育局招聘幼儿园事业编制校级领导需求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xls

附件3:南沙区公开招聘园级领导资格审查目录表.doc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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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附待遇参考)

2024-01-30,全文共 3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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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

根据广州市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需要,广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有高度责任心和勇于担当精神的优秀青年。

(二)招聘人数:17人(其中女性2人)。

(三)招聘条件:品行端正,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参与邪教活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广东省内户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参与邪教活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犯罪记录。

2.报考学历要求:

①“运维管理文职”岗位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②“刑事技术助理”岗位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附件1)。

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3.报考年龄要求:18至30周岁(即1994年2月1日至2006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上,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具体体检项目及达标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5.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综合和计算机网络应用能力,责任心强,勇于担当。

6.服从警务、勤务调度,身心健康,能吃苦耐劳,适应经常性加班值勤的岗位需要。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斗殴,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存在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精神药物滥用行为及上述行为既往史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本人正在经营企业或担任企业法人代表、董事、监事等职务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具有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公安工作经历以及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的人员优先。

二、报名方法

(一)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1日09:00至2月9日18:00,逾期不接受报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确定符合条件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按照提示的步骤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和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照片为*.JPG格式,白底,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及材料进行初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招聘报名表(附件2,可从报名网站导出打印,体能测试前资格复核时需要用到);

②身份证;

③户口本;

④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认证材料(认证材料可登录学信网打印或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⑤《个人信用报告》(可登录广东征信微信小程序预约打印);

⑥国有单位员工报考的,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上资料,并按以上目录顺序扫描(A4规格)排列,备注好应聘者姓名后上传报名网站。

(二)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确认报名成功后,应于2024年2月22日12:00起至体能测试前,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核及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包括体能测试、笔试以及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60%+面试成绩×40%。

(一)资格复核

初审合格的考生,根据准考证上通知的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携带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到达考场进行资格复核。资料复印件按报名时的目录顺序进行排列装订并备注姓名,复核后退回原件,复印件不予退回。

(二)体能测试

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科目:(1)纵跳摸高。触摸到高度线或者测试条的视为合格。测试不超过3次。

合格标准:男性:大于或等于265厘米;

女性:大于或等于230厘米。

(2)4×10米折返跑

合格标准:男性小于或等于13秒1;

女性小于或等于14秒1。

体能测试在资格复核通过后进行。体能测试两项均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考生务必根据本人身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笔试

时间地点:以笔试通知信息为准。

方式:笔试主要考察综合素质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考察应聘人员的时事、法律、公安基础知识等。测试开始15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考试作弊者,直接取消报考资格。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本类别符合条件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其他类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调剂。

(四)面试

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信息为准。

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匹配性、综合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举止仪表等情况。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为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考试情况在广州市公安局网站(网址:http://gaj.gz.gov.cn)上公布,考生可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录网站查询。

四、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将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高低顺序递补。本类别符合条件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其他类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调剂。体检在指定的本市二甲以上医院进行。所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约800元/人(不含加检、补检)由应聘人员自理(时间、地点待定)。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资格的,在总成绩合格考生中分类别依次递补。本类别符合条件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其他类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调剂。

六、确定聘用名单并公示

考生经考试考核、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后,根据招聘计划需求的人数,按照笔试、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分类别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本类别符合条件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其他类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调剂。

七、签订用工手续

公示结束后,未收到有关情况反映的,由广州市公安局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将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对岗前培训不合格或有其他不符合试用期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

八、福利待遇

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续签期限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运维管理文职”辅警按人均包干经费8.7万元/人/年、“刑事技术助理”辅警按人均包干经费12.5万元/人/年的标准,统筹计发工资待遇(包括五险一金部分),具体工资待遇与包干经费预算分配情况、个人工作绩效情况相关,存在一定浮动区间。试用期工资按80%支付。

九、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在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仍参加考试的,该应聘人员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造成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

(二)考生须诚实守信,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资格审核、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四)因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在试用期或岗前培训期间发现有癫痫病、癔病、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的,或存在上述症状的既往史的,以及存在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情况的,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电话:020-83112813。

本公告由广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广州市公安局辅警招聘职位表.doc

附件2.广州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报名表.doc

广州市公安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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