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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事业单位招聘中级政府雇员(附薪资待遇)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招聘中级政府雇员,中级雇员年度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13万元(包含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等),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35周岁以下,具体要求详见正文!

2023-11-15,全文共 4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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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招聘中级政府雇员8名,2023年11月17日上午9:00至11月21日下午17:00可报名!

备注说明:政府雇员是指黄埔区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在核定的指标范围内以劳动合同形式确定权利义务,从事管理、专业技术支持或服务工作的人员。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职权,不占用行政或事业编制。

一、招聘职位、人数

(一)职位及人数

书记员岗(中级雇员)5名,行政管理岗(中级雇员)2名,司法警察助理(中级雇员)1名,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岗位职责

1.书记员岗

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庭审记录、协助法官进行调解,配合开展诉讼保全、异议复议和执行实施、整理归档案卷材料等,落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行政管理岗

撰写综合性文字材料,辅助处室领导开展会务、教育培训、物业管理等综合管理和专项工作。

3.司法警察助理岗

为法院日常运作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如警务保障、执法执勤及其他法律规定辅警可以从事的警务活动。

二、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自愿履行政府雇员职责与义务;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计算至2023年11月14日);

(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8.报考书记员岗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在广州辖区内任一地区从事以下业务的:

(1)担任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

(2)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

(3)以律师身份为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等有偿法律服务的;

9.报考行政管理岗和司法警察助理岗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担任本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

10.依照法律规定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11.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公告于2023年11月14日起,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和黄埔信息网(网址:http://www.hp.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公告、职位表、报名表、联系人信息等。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2023年11月17日上午9:00至11月21日下午17:00,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下同),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报名不收取费用。

报名时间结束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的,本院有权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报名结束后,任一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的,本院可选择按实际人数开考,或缩减、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资格初审

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学历、学位等基本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

4.笔试确认

报名结束后,考生需于2023年11月22日上午9:00至2023年11月25日下午17: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笔试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笔试,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

招聘职位的招录人数与笔试确认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任一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的,本院可选择按实际人数开考,或缩减、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1.打印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考生须于笔试前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另行公告。笔试定在广州市举行,采用线下答题模式,由本院统筹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测试、专业知识测试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合格人员不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结合工作实际,必要时笔试时间予以调整的,调整后的信息将会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布。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仅应聘司法警察助理岗的考生参加,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身体素质,测试项目主要为纵跳摸高和4乘10米折返跑。测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具体标准见附件2),所有项目测试成绩均为合格才能确定为体能测试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复审

按拟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名单。本院于面试前对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参加资格复审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

②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

④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2张;

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等)等材料;

⑥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上述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线下现场提交给用人单位核实。

注: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无法查阅学历学位的,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2.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的,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复审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由本院组织实施。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至低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招考岗位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由用人单位确定是否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或者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或直接取消该岗位招聘。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面试形式,全程录音录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本院统一组织,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合格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

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同分的,先按《职位表》规定的优先条件排名区分先后;如条件仍相同,再按面试成绩区分先后,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如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八)考察

用人单位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标准执行,考察一般通过实地考察方式进行;实地考察有困难的,可采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九)确定拟录用人员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党组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公示和录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确定拟录用人选,向黄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送相关材料,在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录用手续。

(十一)递补与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选录岗位出现空缺的,本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同一岗位)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本岗位无考生可递补的,可由本院决定是否补录其他岗位,如补录其他岗位的,补录人员须面试成绩合格,且满足补录岗位学历、专业等相关岗位要求:

1.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的;

2.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的;

3.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

4.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

5.拟录用人员从公示结束起,因考生个人原因1个月内未入职的;

6.导致拟录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中级雇员年度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13万元,上述拨款标准均包含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等。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后,我院于2024年11月14日前空缺的雇员指标,可在此次招聘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补录。

(二)工作咨询电话:020-83009964,逢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1.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专场招聘政府雇员职位表

2.体能测试合格标准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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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区永宁街道办事处招聘25名聘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聘聘员25名,具体岗位和专业要求详见《永宁街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聘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愿意服从统一调配,能适应基层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5.报考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相关年龄要求的计算截至2023年10月20日(以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人员须于1987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的人员:

1.截至报名首日未取得岗位要求相应证书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者行政开除处分的;

3.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应报名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处分的期限计算截至2023年 10月20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按照程序,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单位招聘栏发布本招聘公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依次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得由他人代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资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要求。

报名地址:增城区永宁街党群服务中心(地址:永宁街荔香街36号,咨询电话:020-32142356)。

3.报名资料

(1)贴有本人照片并亲笔签名的《永宁街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附件3)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需要户主页及本人页,如属集体户口,须提交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及本人页);

(3)个人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

(4)毕业证、学位证等学历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进行在线验证),并打印电子验证报告;

(5)如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交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如报考基层工作经验岗位,需提交基层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清单和劳动合同);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请考生提前自行复印好相关资料,现场不提供复印)。

(二)资格审核

资格初审仅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核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要求最终以考察和聘用审批为准。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资格初审结果将在递交报名材料时进行确认。

(三)领取准考证

完成报名程序且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聘。考试总成绩自公示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期间出现空缺的情况可根据工作需要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调整职位或延长报名时间,延长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综合能力知识测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4)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室参考。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室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5)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

(6)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均不得参加面试,并可按规定递补。

3.面试。面试的人员名单和时间地点以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签到和抽签。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签到抽签或未经现场负责人员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安排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占总成绩比例为40%,面试占总成绩比例为60%。考试总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对同分数考生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选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考生申请,可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时间及地点以网站公布或另行电话通知为准。

(七)考察、公示和聘用

1.体检合格的,作为组织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对违法违纪情况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考察,未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

2.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1.体检不合格的。

2.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3.考察不合格的。

4.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5.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

6.出现考察结论为不宜招聘情形的。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考察胜任本职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待遇按永宁街道办事处聘员有关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失联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视为自动放弃。

(二)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招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它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四)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交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并经同意后方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它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本单位有班车往返荔城。

(三)本次招考有关规定由永宁街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2142356(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四)监督部门:增城区永宁街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电话:020-32988900。

附件:

1.永宁街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聘员岗位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永宁街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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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事业编制待遇工作人员公告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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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公告

为加强黄埔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缓解医疗卫生机构部分岗位人才紧缺的现状,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现面向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人员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区属公立医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52名,具体岗位设置、人数、资格条件详见《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相关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二、招聘对象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且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人员)。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毕业1年内也视为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至报名首日前一天)。港澳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标准及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放宽至40周岁,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

7.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8.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人才引进条件(具体可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在办理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9.港澳学习、国外留学报考时须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于报名首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名首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不得报考。

10.报考岗位要求含“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提供在培证明”及指定专业方向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在读学校出具的证明及就业推荐表进行报考,证明须明确在培情况及研究专业方向。从聘用起2年内不能按要求取得相应的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11.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中医药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2〕14号)(网址链接为:http://wsjkw.gd.gov.cn/zwyw/content/post_3954401.html)文件精神,此次公开招聘将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符合政策的考生可报考相应岗位。

12.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且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的人员,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级别。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聘用年限,待取得所聘专业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并重新聘用后,才予以起算聘期,聘用起2年内不能按要求取得所聘专业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13.具备比招聘岗位等级更高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只能聘用到招聘岗位等级,享受招聘岗位等级待遇

14.符合其他广州市和黄埔区有关人员招录的相关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首日前一天。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1.公告时间:2024年2月28日至3月1日。

2.公告发布网址

(1)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

(2)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业务专题栏目下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版块(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index.html);

(3)黄埔信息网新闻资讯栏目下的通知公告板块(http://www.hp.gov.cn/xwzx/tzgg/);

(4)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网上公告通知栏(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wsjkj/tzgg/)。

(二)现场宣讲

本次招聘将于2024年3月4日下午3:00在中山大学(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74号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北校园永生楼4楼讲学厅)、广州中医药大学(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教学楼A209)两所院校同步开展现场宣讲。

(三)网上预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预报名:2024年3月4日9:00至3月8日17:00,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预报名。网络预报名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预报名确认。

网络预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现场资格审核

2024年3月4日9:00至3月8日17:00在中山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州开发区医院及黄埔区中医医院对已完成网上预报名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具体安排如下:

①2024年3月4日至3月5日,中山大学(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74号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北校园永生楼4楼讲学厅)、广州中医药大学(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教学楼A210);

②2024年3月6日至3月8日,广州开发区医院(广州市黄埔区友谊路196号广州开发区医院学术报告厅(医技楼5楼))、黄埔区中医医院(广州市黄埔区蟹山路3号中医院门诊楼5楼会议厅)。

考生在同一时间段内可选择两个地点中的任一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因涉及网上确认考试,请尽早报名。资格审核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报考人员下载《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资格审核目录》(附件3),自行打印签名后,由本人携带材料一并提交现场审查,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如下:

(1)应届毕业生需提供:

①资格审核目录;

②报名表(报名系统生成);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

④毕业院校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⑤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含有所学专业、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信息的证明及课程成绩单);

⑥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及个人简历一份;

⑦学生证;⑧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

⑨报考岗位要求含“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的考生,须对其党员身份予以证明,提供其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半年内出具的证明并盖章;

⑩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证明(如资格证、执业证、在培证明及专业方向证明等)。

(2)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

①资格审核目录;

②报名表(报名系统生成);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

④毕业院校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⑤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

⑦个人简历一份;

⑧报考岗位要求含“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的考生,须对其党员身份予以证明,提供其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半年内出具的证明并盖章;

⑨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证明(如资格证、执业证、在培证明及专业方向证明等)。

(3)港澳居民报名时需提供:

①资格审核目录;

②报名表(报名系统生成);

③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④毕业院校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习的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如现场未能提供,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⑦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

⑧个人简历一份;

⑨报考岗位要求含“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的考生,须对其党员身份予以证明,提供其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半年内出具的证明并盖章;

⑩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证明(如资格证、执业证、在培证明及专业方向证明等)。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考试。

3.报名要求

(1)考生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考生直接与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所学专业以考生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如在聘用前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网上预报名和资格审核流程一经完成,不得改报。

(3)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专业名称须与《岗位表》及《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参加考试。

4.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审核后第二天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查询系统确认资格审核通过情况,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上进行网上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时间截止至2024年3月9日中午12:00。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黄埔信息网及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网公布,请已通过资格审核并完成笔试确认的考生保持关注,逾期未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笔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在打印期内及时打印并妥善保存,逾期将无法打印,考生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进入下一公开招聘环节。

(四)考试

1.本次招聘除以博士学位报名的人员免笔试外,招聘考试均由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招聘博士学位的岗位的应聘者经审核合格后,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核。需笔试岗位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对于成功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专业,可减少招考人数开考或直接取消该岗位招考。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用人单位及主管局同意,也可延长报名和考试时间,按1:2设定延长报名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可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分数,按40%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招聘程序。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则同分者并列进入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岗位专业知识,答卷时间为120分钟,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及参考用书。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的为准。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测试应聘者的相关岗位专业知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面试成绩按如下办法计入:①通过资格复审的需笔试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分数,按60%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招聘程序。②通过资格复审的免笔试人员,全部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4.总成绩同分处理原则

(1)参加笔试人员之间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主考官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考官给分仍相同的,则再进行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2)免笔试人员之间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考官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考官给分仍相同的,则再进行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笔面试综合成绩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黄埔信息网及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

(五)签订三方协议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直接进入考察环节。总成绩公布后3个月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者不配合后续环节、报到前放弃录用的情形,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该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六)体检、考察与补录

1.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按照招聘岗位数与考察对象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2.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需复查的报考人员,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不予录用。

3.考察:由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执行。考察期间,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特殊原因不能配合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4.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可在7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考生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七)公示

对拟录用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分别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黄埔信息网及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当面向组织反映被公示人员的问题或署名检举揭发的材料,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不具体或匿名材料不予受理。

(八)办理录用、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入职和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未取得毕业证、学历证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毕业后(须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能办理入职手续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取消该考生的聘用资格,视情况可依次递补,凡2024年8月31日后取得证书的,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九)人员待遇及要求

广州开发区医院、黄埔区中医医院为区属公立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录用人员均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招聘岗位进行聘用,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事业单位有关工资分配制度执行,在岗期间享受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请考生报考前认真查看岗位条件,严格按招聘条件报考,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将违规造假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二)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可根据工作进度做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黄埔信息网及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网公布,请参加应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三)本次公开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局机关纪委对此次公开招聘予以全程监督。

(四)报考人员如需了解招聘单位的情况,请按各单位联系电话直接向招聘单位咨询(详见附件4);涉及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联系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20-82116787,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及是否报名成功进行确认;反映发现此次公开招聘过程违规行为的监督电话:020-82113097。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接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六)我区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调动、工作安排等。

附件:

附件1.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资格审核目录.xls

附件4.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各招考单位联系方式.xls

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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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2024.6.4截止

2024-05-28,全文共 1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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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关于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根据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政府雇员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政府雇员窗口服务岗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长期在白云区工作。

(三)身体健康,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应聘岗位的工作。

(四)本次招聘岗位共有窗口服务岗2名,分别设置不同条件。

1.窗口服务岗A:需年满18周岁,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专业为法学(B030101)、社会学(B030301)、社会工作(B030302)、新闻学(B050301)、网络与新媒体(B050306)。

2.窗口服务岗B:需年满18周岁,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专业为护理学(B100501)、国民经济管理(B02010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B080901)。

(五)服从聘用单位工作岗位安排。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35号204室(白云区流动救助服务小分队办公室),可乘坐公交车到广园客运站或柯子岭站下车,步行十分钟到达。

4.报名要求:

(1)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须如实、完整填报,粘贴本人照片,如有电子版证件照可直接彩色打印,无需粘贴)、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在同一面A4纸上)、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需在同一面A4纸上)、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考生报名提交的联系电话等必须真实、有效,如因考生提交内容不实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核和面试通知书发放

考生本人需亲自到现场报名同时参加资格审核,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准备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核后退回,复印件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留存),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开考比例为1:3。

2.面试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考生须持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按照通知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将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四)考察和体检按招聘职位职数1:1的比例依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考察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需提供广州市三甲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单(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政府雇员工资待遇依照白云区政府雇员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参加过考试但未被聘用的考生纳入政府雇员备选库,用人单位可按要求在备选库中启动补录程序。

六、附则

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及举报、投诉电话:020-86494041(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附件: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docx

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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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招聘森林消防队员(附薪资待遇)

2024-04-15,全文共 3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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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森林消防队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消防队员,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优先、择优的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附件1)

森林消防队员3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2.热爱森林消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吃苦耐劳和勇于奉献的精神,服从统一调配;

3.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5.具有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森林消防队员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体检标准),此岗位适合男性;

6.退役军人优先录取(详见政策性加分指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受纪律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2.因违反国家有关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人员。

3.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考察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处分期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招聘程序按照发布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4月21日。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

(1)现场报名:考生填写打印《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或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在工作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到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93号花都区应急指挥中心二楼森防办(215室)报名(联系人:何广森)。

(2)网上报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考生按要求提供《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填写信息后打印签名)、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到电子箱:yaoyh@huadu.gov.cn,邮件标题注明“森林消防队员招聘-姓名-手机号码”。请确保邮件材料真实、清晰、完整、齐全。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需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如实填写报名表及提交有关报名资料,逾期不接受报名。

咨询电话:020-36902688-2093,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uadu.gov.cn/gzhdyj/gkmlpt/index)发布。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开考要求: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视报考人数情况调整开考(具体调整情况以公告为准)。

(三)考试(考试规则详见附件3)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择优录取。考试分体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按体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以上职位招聘按照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

体能测试内容:1500米跑步,引体向上。

考生按体能测试分数择优进入面试,比例原则为1:8,若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8的,可视完成体能测试人数情况调整进入面试人数(具体调整情况以公告为准)。进入面试名单安排于体能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

面试内容:森林消防相关内容,对考生的基本素质、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进行评价。

(四)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同一职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体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核程序,并根据考察结果择优录取。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面试结束后,立即通知体检,五个工作日内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名单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uadu.gov.cn/gzhdyj/gkmlpt/index)公布。

(五)考核与公示

由用人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历情况、计生、无吸毒记录、无犯罪记录、个人征信、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

进入考核资格的人员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其他相关证明(如退役军人证明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以上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现场报名已审核并提供的材料无需重复,只提供未交材料即可),仅提供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等一律无效,原件审查后退还。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uadu.gov.cn/gzhdyj/gkmlpt/index)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或者录取到岗后辞职的,可在总成绩合格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若无上述人员递补,则视情况在此期间报名的一类人员择优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薪酬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无条件解除劳动关系。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由于森林消防岗位的特殊性,每年需要全面考核,如果考核不达标,招聘单位可无条件与考核不达标人员解除劳动关系。

四、薪酬待遇

入职后薪金按《花都区森林消防大队消防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附件6)执行,按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假,免费提供食宿。

五、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按要求携带身份证件准时参加。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公告由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6:下载

附件1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森林消防队员职位表.xlsx

附件2.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森林消防队员报名表.doc

附件3考试规则说明.docx

附件4消防员体检标准.docx

附件5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森林消防队员政策性加分审核工作指引.doc

附件6花都区森林消防大队消防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doc

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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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道办招聘政府雇员公告2024.4.2截止

2024-03-27,全文共 21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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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嘉禾街道办事处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嘉禾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7名,其中:行政辅助岗3名,执法辅助岗2名,窗口服务岗2名(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认同政府雇员身份,履行政府雇员义务。

3.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年龄、职称等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满足岗位的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在校期间购买社保的除外)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2月28日。

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考生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合计构成,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4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60%。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7日-4月2日(共5个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鹤龙二路1179号207室(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嘉禾街道办事处)。

3.报名方式:请考生按照报名时间携带资格审核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4.资格审核需提交资料:

(1)嘉禾街政府雇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打印并签名);

(2)嘉禾街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附件3,打印并签名);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首页及个人页);

(5)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和学位鉴定表;

(6)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驾驶证(根据岗位需求提供);

(8)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要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工作证明、社保缴费记录。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请采用A4纸,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等。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

4.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5.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合格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笔试成绩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公布。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时按实际人数确定)。

2.参加面试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3.面试由街道自行组织,街纪检办全程进行监督。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问答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合格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四)体检及考察

1.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进入体检的考生根据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在街道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街道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总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

3.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街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4.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街道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总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通过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一个月之内不能上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依照白云区政府雇员相关文件或街道有关编外人员薪酬福利文件执行。首次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用工方式及补录规则

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结束后,若街道出现同类型岗位空缺时,可在本次招聘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补录。

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嘉禾街道办事处党建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1310049(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附件1:嘉禾街2024年政府雇员招聘需求表.xlsx

附件2:嘉禾街政府雇员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3:嘉禾街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资格审查材料清单.doc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嘉禾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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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道办招聘政府聘员公告2024

2024-03-05,全文共 19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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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萝岗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萝岗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党建宣传岗1名、专职环保员1名、荔红护街队员2名、出租屋协管员3名,共7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3.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或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技能条件。

(二)岗位条件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2)。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年龄、工作经历计算等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3月1日。

三、招聘程序

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3日(工作日9:00—11:00,14:00—17:30,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公路街168号萝岗街道办事处二楼党建工作办2室,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82081542。

3.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1个职位。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应聘者报名时应如实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招聘报名表(附件1);

(2)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鉴定;

(4)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5)无犯罪记录原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料。

以上证件和证明都需提供原件审核,原件审核后退回。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比例1︰3,可延长报名时间,如材料不齐全,不能进入考试。

(二)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报考荔红护街队员岗位免笔试,资格审查合格后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荔红护街队员岗位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是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确定,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荔红护街队员岗位的总成绩根据面试成绩确定。

(三)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岗位人数和总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人选需要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工资福利按照街道包干政府聘员相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半年内提出辞职,可从本次招聘报考考生中择优补充。

对于本次招聘已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未被聘用的人员,将纳入萝岗街道人才储备库。街道将根据工作需要和用人需求,在人才储备库中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聘用。

(五)注意事项

1.招聘公告及有关信息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2.考生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萝岗街道招聘政府聘员报名表.docx

2.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2024年3月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岗位表.xlsx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萝岗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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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启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招聘信息2024(附薪资待遇)

2024-01-28,全文共 2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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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启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招聘岗位一览:

项目主任×医务社工服务

服务项目 医务社工项目

薪酬待遇:

6000元~7100元(视乎学历、专业、相关工作经验而定)/月(税前),除工资外,还有各种优厚的福利待遇。

工作地点 广州市胸科医院

招聘人数 1人

应聘条件:

获得助理社工师或以上职称人员。

具备医科类院校教育相关本科以上学历;或从事医务社会工作服务经历不少于1年;或具备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实践能力较强,能运用专业方法和技巧独立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承压与沟通协调及统筹能力。

工作内容:

制定医务社工项目工作计划,并组织推进实施执行并不断作出改善;

跟进项目购买相关工作,包括项目招标,开展实施推进,项目评估准备等工作的执行;

负责项目团队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及执行;

积极为项目链接服务所需资源;

处理复杂及危机的个案等前线服务;

对外联络,与服务合作单位定期沟通和协商;

实践机构及所属服务单位的使命。

项目副主任×社区治理服务

服务项目 北京街广卫社工服务站

薪酬待遇:

7279元(视乎学历、专业、相关工作经验而定)/月(税前),除工资外,还有各种优厚的福利待遇。

工作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

招聘人数 2人

应聘条件: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社会工作或心理学专业,具备有相关工作经验;

具良好心理素质及专业服务精神,能开拓新服务领域;

具最少5年社会工作前线或3年以上管理经验,能管理及带领团队开展工作;

持有国家中级社会工作师或以上资格证;

有相关服务领域的服务经验或管理经验优先考虑。

工作内容:

负责全面项目管理,包括团队、项目沟通等事宜;

为服务对象拓展所需资源,推动专业服务顺利开展;

制定项目具体工作实施计划,组织推进实施执行并不断作出改善,推动创新服务内容及工作手法;

运用社工专业手法,开展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及社区工作,为不同类型服务对象提供专业的预防性、发展性及支持性服务;

代表机构形象,保持与相关服务系统沟通,协调所在服务单位与外界关系;

处理项目相关的宣传事务/财务及行政支持工作、统计服务数据,整理相关报表及文书;

实践机构及所属服务单位的使命。

驻校社工×儿童及青少年服务

服务项目 驻校社工项目

薪酬待遇:

5067元~6017元/月(税前,视乎学历、专业、相关经验而定),除工资外,还有各种优厚的福利待遇。

工作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或荔湾区

招聘人数 2人

应聘条件:

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社会工作或心理学专业,具备有相关工作经验

具最少3年社会工作前线或管理经验, 能管理及带领团队开展工作;

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或以上资格证;

有相关服务领域的服务经验或管理经验优先考虑。

工作内容:

为服务对象拓展所需资源,推动专业服务顺利开展;

运用社工专业手法,开展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及社区工作,为不同类型服务对象提供专业的预防性、发展性及支持性服务;

处理项目相关的宣传事务/财务及行政支持工作、统计服务数据,整理相关报表及文书;

实践机构及所属服务单位的使命。

一线社工×医务服务

服务项目 医务服务

薪酬待遇:

5100元-6000元/月(税前,视乎学历、专业、相关经验而定)除工资外,还有各种优厚的福利待遇。

工作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

招聘人数 1人

应聘条件:

学历:大专及以上

专业:社会工作、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社区管理等相关专业,有医学背景更佳。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组织能力,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在通过一定的指导后能独立开展工作及具备较强的反思成长能力。

具有良好的社会工作实务能力,能运用专业方法和技巧为个人、家庭、社区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工作认真,能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及专业服务精神。

具有一定社会服务经验,或持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优先考虑。

工作内容:

深入服务科室,能独立办公并运用专业知识开展社工服务。

运用个案、小组及社区的手法协助病人及其家庭解决因病衍生的困难问题及开展院内职工关怀服务。

负责医院志愿服务工作的开展于推进。

与医护人员沟通推动日常服务工作开展为项目链接所需资源,保证项目有效推进。实践机构及所属服务单位的使命。

财务专员×广州启创

服务项目 财务部

薪酬待遇:

4067元~5067元/月,(税前,视乎学历、专业、相关经验而定)除工资外,还有各种优厚的福利待遇。

工作地点 广州市

招聘人数 1人

应聘条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财务等相关专业;

有初级以上会计证优先考虑。

熟悉银行支付、结算等业务、熟练使用财务软件;

能在指导下独立完成工作任务,恪尽职守,做事细心,有条理,有责任感,学习能力强。

工作内容:

负责日常收支管理和核对、会计凭证、税务工作;

编制会计凭证并登记明细帐目;

负责机构财务报表制作与分析;

协助主管做好数据分析;

实践机构及所属服务单位的使命。

优秀平台:

充满激情的工作氛围,与资深督导、优秀社工共事的机会,不断学习成长的平台,广阔的发展空间与实现梦想的舞台;

全面保障: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意外商业保险;

年度福利:

享受逢年过节的节日津贴、5个月高温津贴、生日福利、年底津贴、年度体检、双休、带薪病假、6天带薪年假等多项福利;

拓展活动:

形式多样的团建活动,机构日、年会等;

培训制度:

提供多种带薪培训(带薪的岗前培训、管理能力培训、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和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

深造机会:

有机会获得港澳台及海外交流学习、出国深造学习。

招聘流程:网上投递简历→简历筛选→初试→复试→录用通知→正式入职

简历投递邮箱:gzqchr@qichuang.org

请以附件形式提交,邮件标题、附件个人简历文件名统一为“投递日期+工作地点-服务领域-姓名”。

例子:“20230220广州海珠-一线社工 - 青少年服务-姓名”

注意事项:

机构将按招聘流程对应聘者简历进行审核及筛选,并于1周内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部分可网络视频面试),如未获约见,则作落选论,不另通知;

参加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等级证书的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

应聘资料仅作招聘用途,机构将代为保密,如需索回,请事先声明,落选者应聘资料将于收到后3个月内作销毁处理;

此招聘为长期招聘,额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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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同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招聘信息2024(附待遇)

2024-01-28,全文共 1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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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同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招聘招聘岗位一览

社工站副主任1名

岗位要求:1、具有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中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有相关督导经验优先;2、3年以上社会工作服务经验、1年以上相关管理岗位经验;3、组织、统筹项目管理工作能力强,能带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4、有打造服务品牌与服务创新意识,对服务的设计和监控有较丰富经验;5、社会工作理论实务功底扎实,有良好的文书写作能力及口头表达能力;6、具有独立的项目策划和管理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公关宣传能力。

薪酬待遇:面议

工作地点:黄埔区

二级心理咨询师1名

岗位要求:1、持有二级心理咨询师证2、热爱心理咨询、社会工作服务,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3、亲和力好,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具备较强的活动策划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带领团队高效工作;4、同等条件下,有心理咨询及社会工作服务经验,能听、说粤语者优先

薪酬待遇:面议

工作地点:黄埔区

项目主管1名

岗位要求:1、持有社工证、心理咨询师证或社会工作、社会学、社区管理与服务、心理学、法学相关专业毕业证书;2、热爱社会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3、亲和力好,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具备较强的活动策划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带领团队高效工作;4、同等条件下,有社工主管经验,能听、说粤语者优先。

薪酬待遇:5000-6000元/月

工作地点:黄埔区

一线社工若干名

岗位要求:1、持有社工证、心理咨询师证或社会工作、社会学、社区管理与服务、心理学、法学相关专业毕业证书;2、热爱社会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3、亲和力好,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具备较强的活动策划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带领团队高效工作;4、同等条件下,有社工服务经验,能听、说粤语者优先

薪酬待遇:4000-5500元/月

工作地点:黄埔区大沙东地铁口旁

禁毒社工若干名

岗位要求:

1、一年以上社会工作经验;

2、持有社工证、心理咨询师证或社会工作、社会学、社区管理与服务、心理学、法学、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热爱社会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亲和力好,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具备较强的活动策划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带领团队高效工作;

5、同等条件下,有禁毒专业社工服务经验,能听、说粤语者优先。

薪酬待遇:面议

工作地点:增城区

关于我们&机构福利

单位简介:广州市黄埔区同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同人社工”)于2012年9月成立,现为5A级社会组织。“同人”意指“有志一同”,我们坚信以生命影响生命,行动,带来改变。我们的主要业务(帮助的服务对象)范围包括:青少年、妇女儿童、长者、残障康复、社区矫正、异地务工人员及家庭等社会服务;企业社会工作服务;社会工作研究、培训、交流等。

社工工资:

1. 社工工资优于《广州市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及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穗民[2010]229号】;周末双休

2. 机构实行五天工作制,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产假、婚假、丧假,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5天带薪年假;各种补贴

3.每年6-10月发放高温补贴,端午、中秋、春节等节日发送节日补贴及生日金;五险一金

4. 机构按照国家法律相关规定为每位入职员工购买五险一金,并安排免费年度体检;发年终奖

5. 实行绩效考核制,试用期满后按照工作考核结果发放季度绩效及年终奖;晋升发展

6. 定期考核员工表现,实行岗位晋升,享有岗位晋升发展机会。

应聘方式:

1.简历发送:hr@tongrenshegong.com邮件标题请以“姓名+工作经验(应届生)+应聘职位”命名。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将予以保密,简历将在机构人力资源库建档保存,经初审合格将电话通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并择优录取;

2.携带证件我中心通知参加面试人员请携带上您的社工资格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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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大家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招聘信息(附薪资待遇)

2024-01-28,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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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大家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下称“机构”),2012年3月经天河区民政局批准成立为民办非营利性的社工机构。先后承接多个社工服务站及社工专项服务。本机构依托广东高校的人力资源、社会教育企业和广泛的合作单位基础,全力参与国家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承接政府社会服务项目,开展社会工作服务。

机构秉承“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开发潜能,促进共融”的服务宗旨,致力于推动本土社会工作事业的发展,为社会和有需要的人群提供专业化社会工作服务。现因机构发展需要,诚聘优秀的你加入我们大家庭。

【专业社工等你来】

岗位:社工站专业社工2-3名

工作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村街)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

【我们期待这样的你】

社工站专业社工

1、大专以上学历,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毕业,持有国家中级社工师、助理社工师专业资格证者优先(投递黄村街的应聘人员要求为党员);

2、热爱社会工作服务行业,认同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价值观,具有专业服务精神,并具有较强的执行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3、具有1年以上专业服务经验者优先;

4、在中心指导下,运用社工专业服务手法,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薪酬与福利】

1.薪酬:

专业社工(4500-5500元/月)

2.购买5险1金,带薪年假,高温补贴,工龄工资,交通补贴,团建,节日福利等员工福利。

3.开展专业培训、督导、学习等,并设立优秀员工激励机制等。

【应聘方式】

1.简历及相关证件(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社工证等)请发至邮箱:1140612024@qq.com。邮箱主题及简历均需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工作站点,如“张三+一线社工+棠下街”。经初审合格后两个工作日内电话或邮件通知面试。(上述资料机构会做保密处理)

2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联系人及电话:王社工,020-32333223

3温馨提示,参加面试人员请带好纸质材料以备检视。

截止日期:2024年1月31日

机构总部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18号1101房之自编号11F02单元

联系电话:020-85638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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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大家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招聘条件+薪资待遇2023

2024-01-02,全文共 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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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大家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招聘岗位一览2023

(已截止报名,信息仅供参考,有新岗位将在本文更新)

【招聘岗位】

总干事助理

1、本科及以上学历,社会工作、社会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

2、认同社工价值,熟悉公益机构的管理运作,项目的管理执行;

3、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和成长意识,熟悉公文写作,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4、形象良好,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

社工站专业社工

1、大专以上学历,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毕业,持有国家中级社工师、助理社工师专业资格证者优先(投递黄村街的应聘人员要求为党员);

2、热爱社会工作服务行业,认同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价值观,具有专业服务精神,并具有较强的执行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3、具有1年以上专业服务经验者优先;

4、在中心指导下,运用社工专业服务手法,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未成年人保护专项社工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社会工作、心理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毕业或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优先招聘持社工证及有社工工作经验人员;2、熟悉计算机操作,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并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一定的工作能力

【薪酬与福利】

1.薪酬:

总干事助理(4500-5500元/月)

专业社工(4500-5500元/月)

未成年人保护专项社工(4000-4500元/月)

2.购买5险1金,带薪年假,高温补贴,工龄工资,交通补贴,团建,节日福利等员工福利。3.开展专业培训、督导、学习等,并设立优秀员工激励机制等。

【应聘方式】

1.简历及相关证件(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社工证等)请发至邮箱:1140612024@qq.com。邮箱主题及简历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工作站点,如“张三+一线社工+棠下街”。经初审合格后两个工作日内电话或邮件通知面试。(上述资料机构会做保密处理)

2.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联系人及电话:王社工,020-32333223

3温馨提示,参加面试人员请带好纸质材料以备检视。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联系方式】

机构总部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18号1101房之自编号11F02单元

联系电话:020-85638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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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直属单位部分事业岗位招聘时间延长了吗?

2023-12-23,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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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根据《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和报名情况,以下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为确保招聘工作正常开展,现调减部分招聘岗位和延长部分招聘岗位的报名时间及调整开考比例,具体公告如下:

一、调减下列岗位招聘人数

招考单位

职位代码

岗位类型

岗位名称

拟聘人数

成功报名人数

调整后招聘人数

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

1-5

工勤技能岗位

遗体接运工(一)

2

5

1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挂广州市康宁医院牌子)

4-4

专业技术岗位

精神科医师(一)

5

4

2

二、延长下列岗位报名时间,原报考条件不变,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如延长报名期限仍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则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组织笔试及面试。报名时间延至2023年12月26日17:00止。

招考单位

职位代码

岗位类型

岗位名称

拟聘人数

成功报名人数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挂广州市康宁医院牌子)

4-6

专业技术岗位

内科医师(一)

2

5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挂广州市康宁医院牌子)

4-9

专业技术岗位

护师(士)

1

1

广州市社会福利院(挂广州市儿童福利院、广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广州市第二儿童福利院、广州市儿童综合康复中心牌子)

5-3

专业技术岗位

精神科医师

2

5

三、延长报名时间的岗位笔试时间及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条件及延长报名岗位的具体要求与原公告一致,原公告:点击查看

四、其他岗位招聘按原计划进行。

特此公告。

广州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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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州市白云区委员会招聘政府雇员(12.18截止)

2023-12-14,全文共 1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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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州市白云区委员会关于招聘3名政府雇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团白云区委行政辅助岗政府雇员3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认同政府雇员身份,履行政府雇员义务,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在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专业为法学类(B0301)、中国语言文学类(B0501)、工商管理类(B1202)、公共管理类(B1204)、社会工作(B030302)等。年龄及学历(学位)取得时间的计算以发布招聘公告当天为截止日期;

4.身体健康,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应聘岗位的工作;

5.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有一定的社会活动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6.热爱共青团工作及志愿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聘用单位工作安排;

7.党员或共青团员;

8.具有共青团相关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9.具有以下任意情形的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近两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至12月18日,所有报名资料均通过电子邮箱报送。报名人员将《共青团广州市白云区委员会政府雇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和签名扫描版各1份发送至邮箱bygqt@163.com,主题请以“考生姓名+共青团广州市白云区委员会政府雇员报名表”命名,不要修改报名表格式。

2.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除报名表外,应聘者发送的报考资料必须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原件扫描件、小一寸近期彩色相片一张以及1500-2000字的个人自传一份,由团白云区委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一旦报名则必须服从工作岗位调整安排。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不愿意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的则取消录用资格。

4.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

(二)面试

面试由团白云区委组织,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采取100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中途擅自离开的人员,视为放弃考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面试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及相关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则综合个人条件择优录取。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察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要闻动态—通知公告”板块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并按照考生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

(二)工资待遇按照每年定额包干制执行,每年定额包干经费含五险一金单位缴费部分。

五、附则

本公告由共青团广州市白云区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6385029(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附件:

1.共青团广州市白云区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需求表.xls

2.共青团广州市白云区委员会政府雇员报名表.docx

共青团广州市白云区委员会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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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直属单位招聘高中/大专/本科学历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2023-12-13,全文共 5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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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及招聘岗位

(一)招聘单位简介。应聘人员可在广州市民政局公众网(http://mzj.gz.gov.cn)查阅招聘单位简介。

(二)招聘岗位。广州市民政局系统本次共5个事业单位计划招聘61人,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2023年毕业生。2023年毕业生是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满足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其中:

1.应聘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具有本科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工勤技能岗位应聘人员,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以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为准。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同时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缴纳的社会保险不纳入工作经历时间计算。

3.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首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报名截止日期前为广州市民政局直属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7.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8.受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确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填报资料。2023年12月15日上午9:00至12月21日下午17:00,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照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须上传附件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上传本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首页+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上传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及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的课程成绩单代替),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4)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执业证等;

(5)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上传劳动合同及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6)招聘岗位有指定性工作经历要求的,须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劳动合同及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要求上传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报名系统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及岗位需求表规定的报名要求,符合岗位所有资格条件要求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造成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2)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报名时须上传相应证书)。2023年毕业生如未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4)招聘人员类型为“2023年毕业生”的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招聘人员类型为“不限”、“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的岗位,应聘人员可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并提供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

(5)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无专业代码,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的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专业设置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辅修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6)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进入考察环节时能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无法提供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7)应聘人员报名后,由报名系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资格初审阶段不进行人工审核,如出现实际所学专业或其他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确认

1.成功报名的考生需在2023年12月28日上午9:00至12月29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请于2024年1月5日(上午9:00后)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5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按同一岗位对应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为1:3设置。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对于部分紧缺岗位,按程序报批后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每个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可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的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凭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要求的)等有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资格条件具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同时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相应的社保缴费记录;有指定性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材料。所持上述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套。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3)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广州市民政局公众网站公布。

(五)面试

1.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内容包括综合能力、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5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在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4.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面试。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在综合成绩合格者中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相关规定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聘用及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并结合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定级,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需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各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本次招聘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我局系统在编在职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逐一填写清楚,不得漏填。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网络辅导教程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方无关。

(六)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七)关于各招聘岗位的相关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9:00-12:00、14:00-18:00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咨询电话:020-83345729,020-83179353。监督电话:020-83178685。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本公告由广州市民政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广州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

1.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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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和体检公告

2023-12-02,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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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公告

按照《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告》要求,2023年荔湾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笔试与面试工作均已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

根据《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告》,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一览表

详见附件1。

二、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时间、地点

详见附件2。

(二)注意事项

1.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黑色签字笔;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0小时;

4.女性受检者当日请勿穿着连裤袜,尽量不穿连衣裙;生理期或孕期可先做部分项目,剩余项目择期补做;

5.近视者自带合适的眼镜;

咨询电话:广医附三020-81292328,市一020-81048096

荔湾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1日

附件:

附件1:2023年广州市荔湾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一览表.xlsx

附件2:体检时间及地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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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招聘政府雇员(12.8截止)

2023-12-01,全文共 2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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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管理辅助类雇员1名(12.8截止

因中心业务经办工作的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管理辅助类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管理辅助类雇员1名,主要从事社保窗口业务(附件1)。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热心服务群众;

(三)学历和年龄: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限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4日以后出生);

(四)户籍不限,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同等条件下有社保相关工作经验或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资格证者优先;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的;

3.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至12月8日(星期五)(共3个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二楼(海珠区宝岗大道197号宏宇广场二层行政部)

(三)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社保参保记录)、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等岗位要求的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复印,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工作经历证明除外)。

(四)资格审查注意事项: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提交资料齐全且符合条件者将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笔试

(一)考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

(二)笔试内容:社会保险常识、逻辑推理等知识。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

(四)按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五、面试和体检

(一)面试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处理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二)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将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海珠区人民政府网-区人社局-考试招聘版块公示3个工作日(网址http://haizhu.gov.cn/gzjg/szfbm/hzqrsj/kszp/)。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海珠区及用人单位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

(三)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

(四)提交报名资料后,超过考试规定时间没有前来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本次招聘工作,请考生认真填写联系方式,务必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错误导致无法联系,致使招考通知信息延迟等问题,个人自行承担责任;

(六)本招聘不办理户籍迁移、档案存放手续,住宿自理;

(七)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其他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4142550(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谢小姐。

附件:

附件1: 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雇员岗位表

附件2: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

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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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1截止)

2023-11-25,全文共 3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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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体育直属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4名(事业编制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拟引进一批紧缺专业人才,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单位简介详见附件1。

二、岗位要求

此次拟引进紧缺专业人才4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拟引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符合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情参见附件2。

其中:

1.招聘人员类型:“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3.招聘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经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4.持境外学历证书人员,在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5.年龄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者与岗位相关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与岗位相关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与岗位相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6.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27日-12月1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各引进单位电子邮箱进行报名,报名相关材料需提交PDF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文件命名为“引进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姓名”。各引进单位电子邮箱详见公告附件。

3.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1个单位1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集体户口首页需盖章);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持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⑤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

⑥相关经历(提供合同和社保、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⑦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1.引进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初审结果将通过邮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反馈;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本次人才引进岗位均不设置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考核评价,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声明放弃资格审查、缺席资格审查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评价资格。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或重要材料原件提供不全的视为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考核评价;

4.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材料:具体材料按报名须上传附件提供,要求提供材料原件和A4规格复印件,经审核后,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

5.对资格审查合格、进入考核评价的人员发放准考通知书,名单将于考核评价前在广州市体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三)考核评价。

1.时间和地点:待定;

2.方式:引进单位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拟引进人员开展专业(技能)水平考核,考核可采用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进行,方式由专家委员会确定;

3.考核评价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在面试时段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主评委评分的高低顺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引进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考核。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在该岗位综合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体育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引进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对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是否递补由引进单位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七)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按引进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聘用定级,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拟引进人员应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及其附件,具有拟报名岗位所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后,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不符合任一条件的,均不能报名。

(二)本次人才引进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评价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名,须征得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考察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名书面材料,无法在考察阶段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名书面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四)为便于单位管理,非广州市户籍报考人员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体育局及引进单位解释为准,咨询电话:020-38796227;监督电话:020-38797473。

广州市体育局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

1-1.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体工队)简介

1-2.广州市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简介

2.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3.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单位联系电话、邮箱及地址.xls

4.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引进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xls

5.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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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6截止)

2023-11-25,全文共 3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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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林业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1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广州市增城林场管理中心(广州市白水山和白江湖森林公园管理中心)拟引进一批急需专业人才,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挂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技推广中心牌子)是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开展园林植物及林木育种、绿地生态等园林及林业的基础性研究;开展绿地土壤生态修复、城市湿地保护、公共绿地树木安全防护、绿化绿色废弃物资源化处置等关键技术研究及推广应用;承担城市道路主干道、天桥(立交桥)绿化、重要景观节点植物花卉管养及新技术推广;承担引进林木花卉新品种中试及应急花卉生产储备,负责林业和园林科技推广;组织林业和园林技术培训和对外科技协作与交流;负责本市林业及园林行业信息化建设及业务管理应用系统开发及运维管理工作

广州市增城林场管理中心(广州市白水山和白江湖森林公园管理中心)是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森林公园建设规划和林场发展计划;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保持森林生物多样性;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区域良种示范、种质资源保存与创新、生态监测、科技示范,协助完成林业资源规划、监测、保护、科技推广等工作。

二、岗位要求

(一)引进岗位及要求

1.引进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1次引进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2.引进专业代码

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名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名。

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3.引进人员类型

2023年毕业生。2023年毕业生是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杰出的专业技能水平、突出的工作业绩、适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名相关岗位,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5.以下人员不予引进: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上述所列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具体要求

1.年龄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1次引进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

2.引进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上午9时至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下午17时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PDF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报名材料接收邮箱:gzyky_hr@163.com,联系电话:020-66616255;广州市增城林场管理中心报名材料接收邮箱zclcglzx@gz.gov.cn,联系电话:020-82619212)。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要扫描;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代替);

(4)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

(5)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提供该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社保缴纳记录和对应的劳动合同)。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6)详细的工作简历;

(7)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件。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提交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应聘人员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考核评价、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二)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现场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符合岗位引进条件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引进条件的,资格初审不合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

(三)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通过专业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获得专家委员会2/3以上专家同意引进的应聘人员视为通过考核评价的拟引进人员。应聘人员人数多于拟聘人数的,按专家考核评价成绩排序确定拟引进人员。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主评委评分的高低顺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引进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考核。

(四)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核评价合格者的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者具体实施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引进周期内完成。

(七)聘用及待遇

1.由用人单位与批准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引进岗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引进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非2023年毕业的合作办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2023年毕业生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属合作办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的人员还须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否则单位有权作出进一步处理。

(四)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考察环节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名书面材料,无法提供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五)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本公告由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0—83868925

监督电话:020—83872009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

1.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1次引进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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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招聘大专学历编外人员(11.17截止)

2023-11-15,全文共 2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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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南沙区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穗南人社[2017]106号),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情况,决定公开招聘执法辅助类编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工作内容

执法辅助类编外人员4名。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宣传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开展行政处罚及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开展对各类举报、投诉、督转办等信访和案件线索的接收和处置工作;协助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无犯罪记录,无党纪、政纪处分;

5.录用后能按规定时间到岗,入职后不构成回避关系。

(二)岗位所需条件

1.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不限;

4.具备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5.身体状况良好,无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各类疾病;吃苦耐劳,能适应不定时工作要求;

6.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40周岁。

应聘人员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15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3年11月15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渠道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原件及证明材料(收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交到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85号港口大厦B座608室,我局对应聘者个人资料进行保密。(联系人:苏先生,联系电话:020-34681213)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至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现场收齐报名表及证明材料为准,逾期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材料

1.公开招聘报名表(自行下载填报并手写签名);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体检的法定居民身份证明凭证,居民户口本、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办证回执、派出所开具证明以及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体检;

3.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鉴定报告;

4.与岗位条件相关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机动车驾驶证(C1及以上);

5.退役军人需要提供退役相关证件。

(四)其他要求

1.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后续考试。招聘单位将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进入面试的人员,如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办法

主要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录人员比例不少于3:1时开考。通过笔试考核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未达到该比例的,按照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考试形式和成绩计算办法

1.考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包括但不限于综合素质、执法常识、文书制作等。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

2.笔试和面试均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二)考试时间安排

笔试、资格审核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环节成绩另行通知。

请关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gzns.gov.cn/)。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知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有关政审考察工作。

六、公示与聘用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要求审批。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即视为认同公告内容。

(二)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证件报考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4681213,咨询时间: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至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四)本招聘方案由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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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招聘专职安监员(11.24截止)

2023-11-15,全文共 2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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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招聘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一、招聘单位、职位和范围

1.招聘单位和职位

本次有6个单位共招聘8名专职安监员,各单位招聘人数详见《广州市越秀区2023年专职安监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全区统一招聘,统一排名,按兼顾志愿原则统一分配岗位。

2.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拟定招聘条件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

7.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特种作业人员中级职称以上的;在镇(街道)、园区、企业从事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

8.安全工程、消防、应急管理专业优先聘用。

9.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通过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告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11月16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

2.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有意报考者请在报名时间内将相关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yxyjzf2k@gz.gov.cn)。

3.报名和资格审查:本次采取网上资格审查方式。请提供以下报名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1)《广州市越秀区专职安监员报名登记表》(模板见本公告附件);

(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1份(附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4)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政审时提供);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等证书以及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扫描件1份(没有的可以不提供,涉及到年龄放宽条件的必须提供)。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会收到短信通知。准考证获取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填报《广州市越秀区专职安监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分配意向。

(2)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等将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由区应急管理局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安全生产基本能力测试等。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2.面试

(1)确定拟面试人员。按1:5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面试人员(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可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区应急管理局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四)体检和政治审查

面试结束后,由区应急管理局根据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区应急管理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展开政治审查。政治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录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予以录用。全区统筹安排已录用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

实际用人单位依法与新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从未被聘用的、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以上初定的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政治审查等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工资待遇

按照市区财政及有关专职安监员管理办法、薪酬制度规定标准执行(现行标准为约7万元/年,包括劳动报酬、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所需费用),如市区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实行试用期制度。

五、注意事项

1.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六、附则

1.在本轮招聘结束前,各单位有缺员的,均纳入招聘计划;

2.本次招聘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相关考试成绩合格且有意愿进入我区专职安监员队伍未被录取人员列入递补名单,若出现岗位空缺,我局可于有效期内从报考递补名单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考察录用。

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 广州市越秀区2023年专职安监员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2 广州市越秀区专职安监员报名登记表.doc

广州市越秀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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