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职称奖励申请部门窗口地址及上班时间
2024-03-26,全文共 199 字
+ 加入清单受理部门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67号(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国际人才港二楼)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20—39910578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024广州南沙职称奖励政策
2024-03-26,全文共 1018 字
+ 加入清单一、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奖励:
(一)目前在南沙区用人单位工作,与该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南沙区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
(二)在南沙区用人单位工作期间,通过全国统考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通过认定、评审取得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原则上须通过南沙区用人单位申报,不含省外来粤人员通过重新评审或确认取得的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通过企事业单位(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认可的职称自主评审权)内部评审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应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以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同时属人社部门管理的职称系列。
(三)现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四)所在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及其受托管理范围内,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独立法人资格(含视同法人单位的专业服务机构以及本区的科研机构和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学校),经营范围中不含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服务等人力资源服务内容。
二、奖励标准及注意事项
(一)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人(税前,下同);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
(二)2022年期间已成功申领南沙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提升奖励的人员,不可重复申请此次同级别职称提升奖励。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聘任制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提升奖励。
三、申请流程
申报人须在3月21日至4月5日内登录“南沙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网址:https://qiye.gzns.gov.cn/)进行申报并提交。
系统预审通过后,申报人所在单位按第五项“材料清单”要求,审核汇总本单位所有申报人资料,于2024年4月12日17:00时前将纸质资料报送至服务窗口。逾期未完成网上申报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的,视为放弃奖励申请。
四、受理部门
南沙人才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3—8号窗口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67号(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国际人才港二楼)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20—39910578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职称入户广州黄埔有补贴吗?
2024-01-23,全文共 286 字
+ 加入清单温馨提示:以下内容为征求意见稿内容,具体暂未实施!
根据《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专业技术人才资助:
鼓励区内企业主导开发新职业标准或职称评价标准,经省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给予20万元资助。
区内企业组建副高级以上职称评审委员会并开展自主评审的,给予15万元资助。
对新获评副高、正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分别给予4000元、8000 元培养资助。对新入户黄埔区且属于首次入户广州,在黄埔区单位工作满1年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给予5万元新入户奖励。
推荐阅读:
广州南沙区职称奖励申请条件是什么?
2024-03-26,全文共 442 字
+ 加入清单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奖励:
(一)目前在南沙区用人单位工作,与该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南沙区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
(二)在南沙区用人单位工作期间,通过全国统考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通过认定、评审取得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原则上须通过南沙区用人单位申报,不含省外来粤人员通过重新评审或确认取得的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通过企事业单位(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认可的职称自主评审权)内部评审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应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以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同时属人社部门管理的职称系列。
(三)现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四)所在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及其受托管理范围内,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独立法人资格(含视同法人单位的专业服务机构以及本区的科研机构和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学校),经营范围中不含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服务等人力资源服务内容。
广州职称入户办理指南(2023年)
2023-06-16,全文共 1522 字
+ 加入清单【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来广州市创业或就业的人员,可申请将户籍迁入广州市:
(一)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
(二)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
(三)关于社保
1、以职称条件申报的,取得证书时所属单位为非广州市用人单位的,职称申报(报名)至评审(批准、认定)通过的时间段内在广州市须无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
2、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单位应与实际用工单位一致。按法律法规属于劳务派遣的除外。
3、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险种。
类别 | 年龄 | 在广州参保年限 |
具有高级职称 | 50周岁以下 | 有参保记录(1个月) |
具有中级职称 | 40周岁以下 | 有参保记录(1个月) |
【办理时间】
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采用全流程网办、全时间段开放申报。
【办理方式】
广州市引进在职人才入户申报原则上实行全流程网办。申请人通过移动端或电脑端登录申办系统填报后提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还应进行现场审查。未按规定进行现场审查或经现场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无法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方式审查,对申报信息存疑,认为应现场审查的人员;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审核中发现的依法依规需要现场审查的其他人员。
【办理入口】
1、移动端申报入口
2、网页端申报入口
【办理材料】
1、户口簿等身份资料(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2、落户地址材料(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①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不动产登记信息实现共享核查后,按要求通过信息共享核查。
②迁入政府拥有产权并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的,提供租赁合同。迁入用人单位拥有产权并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的,提供房产证及单位同意落户意见。
③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含人才市场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意见及加盖公章的集体户户口簿首页复印件。
④迁入街道公共集体户的,提供个人无①、②规定住所书面承诺并提供街道公共集体户地址及所属派出所。注:落户公共集体户承诺书签名处需手写签名。
3、职称证书
4、发证机关网上查询、确认、核验材料
注:申请人如有随迁家属,还须提供随迁家属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协议书(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
广东省职称查询入口:
(1)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参考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
(2)广州市职称查询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查询(参考网址:http://gzrsj.hrssgz.gov.cn/vsgz33zjsjzx/CertSearch.aspx)
【办理流程】
1、个人网上申报
申报人通过“广州人社”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按系统指引填报后提交至市、区人社部门。
2、市、区人社部门受理
申请人在网上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后,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上审查通过时间确定为受理时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5个工作日内未作审查的自动确定第6个工作日为受理时间。
3、市、区人社部门审核
市、区人社部门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审核完成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即公布。
4、个人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申请人在收到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或在申办系统中查询到审核通过的结果后,,可在申办系统查看入户信息卡,并在入户信息卡有效期内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联系方式】
推荐阅读:
2024广州南沙职称奖励有多少钱?
2024-03-26,全文共 610 字
+ 加入清单(一)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人(税前,下同);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
(二)2022年期间已成功申领南沙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提升奖励的人员,不可重复申请此次同级别职称提升奖励。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聘任制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提升奖励。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奖励:
(一)目前在南沙区用人单位工作,与该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南沙区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
(二)在南沙区用人单位工作期间,通过全国统考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通过认定、评审取得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原则上须通过南沙区用人单位申报,不含省外来粤人员通过重新评审或确认取得的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通过企事业单位(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认可的职称自主评审权)内部评审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应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以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同时属人社部门管理的职称系列。
(三)现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四)所在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及其受托管理范围内,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独立法人资格(含视同法人单位的专业服务机构以及本区的科研机构和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学校),经营范围中不含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服务等人力资源服务内容。
2024广州职称奖励申请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4-03-26,全文共 620 字
+ 加入清单申报人须在3月21日至4月5日内登录“南沙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网址:https://qiye.gzns.gov.cn/)进行申报并提交。系统预审通过后,申报人所在单位按第五项“材料清单”要求,审核汇总本单位所有申报人资料,于2024年4月12日17:00时前将纸质资料报送至服务窗口。逾期未完成网上申报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的,视为放弃奖励申请。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奖励:
(一)目前在南沙区用人单位工作,与该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南沙区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
(二)在南沙区用人单位工作期间,通过全国统考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通过认定、评审取得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原则上须通过南沙区用人单位申报,不含省外来粤人员通过重新评审或确认取得的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通过企事业单位(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认可的职称自主评审权)内部评审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应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以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同时属人社部门管理的职称系列。
(三)现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四)所在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及其受托管理范围内,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独立法人资格(含视同法人单位的专业服务机构以及本区的科研机构和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学校),经营范围中不含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服务等人力资源服务内容。